纳税人识别号是不是营业执照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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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纳税人识别号是不是营业执照号
三证合一后的税号是什么?纳税人识别号和组织机构代码是哪一个?

  根据国务院2014年20号文件的要求和国家工商总局的部署,江苏等多个地方从去年年底开始试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记者在江苏探访发现,改革仅仅试行了半个月,其带来的便利已经得到了老百姓的认可。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部署,今年将在全国范围全面推开“三证合一”,并开展“一照一号”试点。

  三证合一改革,正体现了工商注册便利化的发展方向。按照此前世界银行发布的报告,中国多项商业环境排名靠后,其中新企行设立排名128位,中国的企业审批被指过于复杂。

  与以前的营业执照不同,这张营业执照上除了有注册号、公司名称、成立日期、经营范围等,还多了两项内容:组织机构代码证号和税务登记证号。

  那么,三证合一后的税号怎么看呢?纳税识别号又是哪一个?

  据新华网北京10月10日电(记者何雨欣)国家税务总局[微博]征管和科技发展司10日对近日下发的《关于修订纳税人识别号代码标准的公告》进行了解读,对“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后,纳税人识别号变化相关问题进行明确。

  9月底,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修订纳税人识别号代码标准的公告》中明确,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其纳税人识别号使用18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有关负责人介绍,纳税人原来分别到工商、质检、税务部门办理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对应的有三个代码: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后,原来需要办理的三个证件合并为一个营业执照,三个代码合并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此次修订正是顺应改革要求,将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纳税人识别号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起来。

  即:三证合一后的纳税识别号(税后) = 18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在公告中,对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未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纳税人分别作出了赋码规定。

  一是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其纳税人识别号使用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二是未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个体工商户,以居民身份证、回乡证、通行证、护照等为有效身份证明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其纳税人识别号由“身份证件号码+ 2位顺序码”组成。

  三是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居民身份证、回乡证、通行证、护照等为有效身份证明的临时纳税的纳税人,其纳税人识别号由“L+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L+身份证件号码”组成。

  公告明确,未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个体工商户以及以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其纳税人识别号仍然由“身份证件号码”+“2位顺序码”组成。“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前已设立但未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自然人等其他各类纳税人,其纳税人识别号的编码规则仍按原来规定执行。

  另外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为减少对已登记纳税人的影响和负担,保证未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正常办理涉税事项,《公告》明确,其原有的15位纳税人识别号继续有效使用,编码规则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识别号代码标准的通知》(税总发〔2013〕41号)执行。

篇二 纳税人识别号是不是营业执照号
三证合一是哪三证?三证合一办理流程

  三证合一是哪三证?

  三证是指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以前,企业或个体户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需要分别跑手续,你想要创业开公司办企业,要抱着大摞复印材料,几个部门七八趟地往返奔波,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一个都不能少,而且动辄十几天到数月的漫长等待。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也就是将原本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本证件,合并成“一张执照、三个代码”。

  新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与以前的不同,这张营业执照上除了有注册号、公司名称、成立日期、经营范围等,还多了两项内容:组织机构代码证号和税务登记证号。

  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图片:

  三证合一办理流程

  全国各地略有区别,现以上海市松江区三证合一办理流程为例,详情请咨询当地工商管理部门: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设立登记提交的材料:

  1、《企业“三证合一”登记补充信息表》;

  2.工商设立登记申请材料;

  3.质监设立登记申 请材料: 分支机构办理设立登记时,还应提供总机构的代码证书复印件;

  4.税务设立登记申请材料:(1)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办理设立登记时,还应提供总机构的合伙协议复印件;(2)申请人跨县市((

  变更登记提交的材料

  1.工商变更登记申请材料;

  2.未实行“三证合一”登记的企业,还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 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工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

  对申请人提交的工商登记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以及组织机构代码登记和税务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的,按照工商登记审批程序,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设立(变更)登记核准意见,将核准登记信息、申请材料等扫描上传至综合业务平台,发送质监、国税、地税部门。

  工商部门告知申请人

  对申请人提交的工商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以及组织机构代码登记、税务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能当场告知需要补正全部内容的,应当场出具书面凭证,在3个工作日内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工商部门颁发“三证合一”执照

  通过综合业务平台收到质监部门发送的组织机构代码和国税、地税部门发送的税务登记号(纳税人识别号)后,在1个工作日内,颁发加载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纳税人识别号)的营业执照。

  工商部门告知申请人

  在1个工作日内,将质监部门、国税部门、地税部门发送的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告知申请人。

  工商部门档案管理

  “三证合一”书式档案由工商登记机关存档。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在核发营业执照后30个工作日内归档完成。

  参考:江西省企业三证合一办理流程图

  须知:

  “三证合一” 只向工商交材料

  据市工商部门的相关人士介绍,“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变了原有的审批流程和模式。在旧有模式下,企业需分别向工商(

  “三证合一”后企业需要跑以下工作:

  存量纳税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发生变更,需要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工商部门将收缴原税务登记证,同时核发“三证合一、一证一码”新式营业执照,换发后,证照号码将从15位升位到18位,因此,纳税人还将需要前往不同部门,办理涉及更换税务登记证号码的事项:

  一、换发新版“营业执照”(工商部门)

  核发新营业执照后,纳税人将持有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各一份,建议申请多个副本,便于企业经营;

  二、重新刻制“发票专用章”(公安部门)

  发票专用章中要求刻入税务登记证号,号码升位后,纳税人要及时申请刻制印章。另外,有些单位其他印章也可能涉及税号变化,如合同专用章,请务必及时更换;

  三、银行信息变更,重新签署“税银联网三方协议”(银行系统)

  开设银行账户时按规定要登记税务登记证号,号码升位后,要到开户银行申请终止“税银联网三方协议”,然后办理税号变更,再重新签署新的“税银联网三方协议”,否则将无法完成扣税操作。纳税人如在多个银行开设多个银行账户,请分别办理。切勿因此造成迟缴税款,被加收税务滞纳金;

  四、税务数字(CA)证书更换(服务商)

  CA数字证书是纳税人通过网络办税的重要组成部分,号码升位后,纳税人应到服务商服务窗口重新申办新的CA数字证书。否则,将无法登陆纳税申报软件及网上办税服务厅;

  另外,开通网上认证的纳税人还要在服务商处重新注册网上认证信息;托收方式缴纳金税服务费的纳税人还要在服务商处变更托收信息。

  五、税控设备变更发行(税务部门)

  这项工作很重要!号码升位后,纳税人开票系统要重新发行。具体步骤如下:

  1.纳税人作废手中全部发票,并保持开票系统联网且数据上传成功;

  2.次日,纳税人登陆”网上办税服务厅“查询发票结存数量,确保所有发票结存为零。如无法实现自动验旧,纳税人需到办税服务厅手工验旧;

  3.纳税人持税控设备,到办税服务厅纳税申报窗口进行非征期报税;

  4.纳税人持税控设备,到办税服务厅金税注销窗口注销税控设备;

  5.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税务登记窗口办理税后变更手续;

  6.纳税人到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岗办理金税档案维护;

  7.纳税人持税控设备,到办税服务厅金税发行窗口重新发行设备;

  8.纳税人持税控设备、购票人身份证到办税服务厅发票售卖窗口申领新发票。

  …………

  强调:

  1.变更当月系统无法自动验旧,建议纳税人变更当月请勿领票、开票;

  2.税号升位前,如有空白发票,建议开完所有发票并完成验旧,开不完票的全部作废并完成验旧;

  3.已开票、已认证的,变更次月申报后不能远程清卡,可能需要到办税服务厅异常清卡;

  4.企业有未认证的购方税务登记证号为旧税号的抵扣联,在变更为新号后将无法认证,需换票。

  5.企业取得的红字信息表尚未开具红字发票的,变更为新号后将无法开具,需重新开具红字信息表。

  六、涉及号码变更的其他事项(统计局、民政局……)

  纳税人还要到其他涉及税号的部门逐一办理税号的变更,请勿遗漏。

  “三证合一”实施效果(例)

  1月15日下午,在江苏宿迁市政务中心的企业注册登记服务大厅,来自当地一家公司的会计王盼,从工作人员手中接过了公司的营业执照。与以前的营业执照不同,这张营业执照上除了有注册号、公司名称、成立日期、经营范围等,还多了两项内容:组织机构代码证号和税务登记证号。这是从去年12月29日起,宿迁新推行的“三证合一”政策后的新型营业执照。

  王盼告诉记者,她以前也为其他公司办理过营业执照,从提交材料到最后领到营业执照,至少需要七八天的时间。这一次,她是1月12日提交的材料,1月15日就领到了营业执照。当天下午在宿迁市的西楚工商所,前去领取火锅店营业执照的杨帆告诉记者,他是14日下午才提交的材料,“(15日)上午通知我来领照,我都不敢相信”。

  三证合一改革,正体现了工商注册便利化的发展方向。按照此前世界银行发布的报告,中国多项商业环境排名靠后,其中新企行设立排名128位,中国的企业审批被指过于复杂。 实行“三证合一”之后,企业注册手续大大减少了。

  一窗受理、一表填报、一套材料、一张执照……根据“三证合一”试点江苏省工商局副局长杨卫东的介绍,他用一组数字证明“三证合一”的改革效果:原来提交26份材料,现在仅需交13份,减少一半;申请者此前得填写166个数据项,现在仅需填74个,压缩一半以上;原来部门各自审查事项,现在工商已审查过的,其他部门不再重复审查。

  “三证合一”制度改革经过

  全国工商2015年全面推广“三证合一”

  2014年,国务院发布的20号文件中要求,由工商总局、中央编办牵头负责,简化手续,缩短时限,鼓励探索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这是“三证合一”首次进入公众视线。

  2015年底召开的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上,“三证合一”成为工商部门2015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表示,2015年将在“三证统发”的基础上,全面推开“一照三号(即三证合一)”,积极开展“一照一号”试点,最大限度降低社会成本和行政成本。

  根据国务院2014年20号文件的要求和国家工商总局的部署,江苏等多个地方从2014年年底开始试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

  湖南长沙颁发首张个体户“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三湘都市报9月2日讯(记者 丁鹏志 通讯员 胡仁武)  1日上午,在长沙市岳麓区政务大厅,工商部门颁发了长沙首张个体工商户“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办证又快又好,真的很惊喜。”申领到首张个体工商户“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朱江兴奋地说。

    据了解,长沙个体工商户“三证合一”改革,是按照“一窗受理、一表申请、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模式,由工商、国税、地税、统计分别核发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统计登记证,改为由工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统一编号、加注“营业执照具有税务登记证、统计登记证效力”并加盖工商行政章的营业执照。

    现场工商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三证合一办理流程,实行个体工商户“三证合一”改革后,将统一申请材料、统一受理窗口、统一信息共享。“申请人只需填写一张申请表,提交一套材料,在工商部门设立的受理专窗,统一咨询、受理、录入、审核、发照,1个工作日就可以办结。”

  川9月25日起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

  央广网成都9月5日消息(记者贾宜超 通讯员张茜)四川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明确在“三证合一”的基础上,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从9月25日起,全省全面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停止发放。届时,企业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来需要使用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办理的相关业务,使用营业执照即可办理。

  据悉,去年9月25日,四川先于全国提前启动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根据三证合一办理流程将公章准刻纳入“一照一码”审批程序,企业办证和公章准刻从过去的30天缩短到3天,企业办事流程大大简化。今年上半年,全省共发放“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32万余份,向“三证合一”交换平台推送相关信息304万余条。

  “从‘三证合一’到‘五证合一’,将进一步降低企业办事成本,为创业提速。”据四川省工商局企业注册处处长董若洁介绍,按照国务院部署,今年10月起全国将统一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改革。四川加强部门衔接力度,提前于9月25日施行。

  据悉,已领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再办理“五证合一”,由工商部门将企业相关信息发送至人社和统计部门。按照规定,2018年1月1日前原证照继续有效,过渡期结束后企业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五证合一”营业执照。

  从“三证合一”到“五证合一”,降低费用、节省时间,对于创业企业来说,就是抢得了市场的先机。这项改革最重要的就是减少企业创立时的各种制度性成本,意味着开办一家企业越来越便利,将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投身创业大军,将促进就业增加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篇三 纳税人识别号是不是营业执照号
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登记证号码统一代码15位

纳税人税种登记表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电脑编码:

税务管理人员 : 审核日期 税务部门录入人员: 录入日期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制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年 月年 月 日 日

纳税人名称: 填表日期: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注:

1、本表系纳税人根据工商登记的生产经营范围及税法的有关规定,对纳税事项的自行核定。 2、本表一式二份,纳税人填写后,交给主管税务机关。地税机关审核填写后退一份给纳税人。

【纳税人识别号是不是营业执照号】

纳税人税种登记表填表说明

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登记证号码(统一代码15位,个体工商业户填写业主的身份证代码)。 纳税人名称:填写纳税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税务登记证:

发证日期:填写税务登记证发证年月。 登记证号码:填写税务登记证号码。

类 别:根据纳税人登记表的类别选择打“√”。

国地税共管户:选择打“√”,选择“是”,在“增值税纳税人”栏继续选择打“√”。

核算形式:在相应栏目选择打“√”。企业若采用电算化的应填写使用的软件版本(如:华兴电 脑软件等)。

建帐情况:根据纳税人建帐情况选择打“√”。 从业人员总数:填写全体职工人数。

富余人员:有安置富余、下岗人员单位填列。 营 业 税:应缴纳营业税的纳税人打“√”填列。 经营项目及税目:按营业执照上的主营与兼营填写。 企业所得税: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打“√”填列。 查帐征税:查帐征收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打“√”填列。 季度预缴:查帐征收企业所得税纳税人选择打“√”。 核定征税: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打“√”填列。 资 源 税:应缴纳资源税纳税人打“√”填列。 产品名称:填写应纳资源税产品名称。 应税项目:按资源税征税项目填列。

土地增值税:应缴纳土地增值税纳税人打“√”填列。 应税项目:填列土地增值税应税项目。

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应缴纳房地产税纳税人打“√”填列。 计税类别:根据纳税人房源情况选择打“√”填列。 房产情况:根据纳税人房产情况相应填列。

车船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应缴纳车船使用税纳税人打“√”填列。 车船情况:根据纳税人车船拥有情况填列。

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打“√”填列。 土地情况:根据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土地情况填列。 印 花 税:应缴纳印花税纳税人打“√”填列。

税 目:纳税人应缴纳印花税的征税项目,有13个:1、购销合同;2、加工承揽合同;3、建设 工程勘察设技合同;4、建筑安装工程合同;5、财产租赁合同;6、货物运输合同;7、 仓储保管合同;8、借款合同;9、财产保险合同;10、技术合同;11、产权转移书据;12、 营业帐簿;13、权利许可证照。 范 围:纳税人应缴纳印花税的范围。

篇四 纳税人识别号是不是营业执照号
纳税人识别号

B 征收管理 1

B1001

纳税人识别号

税务登记表 (适用于内资企业)

纳税人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本表为16开竖式

【纳税人识别号是不是营业执照号】

填 表 须 知

一、本表适用于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国有联营企业、集体联营企业、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其他联营企业、国有独资企业、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个人合伙、个人独资和其他企业填用:

二、报送此表时还应相应附送如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及工商登记表或其它核准执业登记表复印 件;

2、有关机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 3、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4、法定代表人和董事会成员名单;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证明身份的合 法证件;

6、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7、银行帐号证明; 8、住所或经营场所证明;

9、委托代理协议书复印件(仅适用于委托税务代理的单位附送); 10、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三、本表一式二份,税务机关自存一份,退纳税人一份; 四、本表应用钢笔填写,字迹应清晰、工整。

B 征收管理 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

纳税人(签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以下由受理登记税务机关填写:

税务登记证发放日期: 年 月 日

税务登记机关(公章) 税务登记经办人(签章)

填 表 说 明

【纳税人识别号是不是营业执照号】

一、纳税人名称:应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全称填写; 二、身份证名称:指居民身份或其他有效证件;

三、经营方式、登记注册类型、隶属关系、行业:按照相应代码内容填写;

四、生产经营期限:系工商登记证件登填的有效期限;

五、注册资本:系填写登记单位工商登记的注册资本总额; 六、开业日期:系按企业实际投产经营(含试生产、试营业)日期填写,尚未投资经营的可按计划日期填写,并予注明;

七、当个人合伙企业填写本表时,必须登记全部投资方投资情况及合伙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B 征收管理 5

B1002

纳税人识别号

税务登记表

(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

纳税人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本表为16开竖式

篇五 纳税人识别号是不是营业执照号
纳税识别号组成

纳税人识别号,一律由15位码(字符型)组成,其中:【纳税人识别号是不是营业执照号】

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机构纳税人,以国家技术监督局编制的9位码(其中区分主码位与

校验位之间 的“-”符省略不打印)并在其前面加挂6位行政区划码共15位码,作为其“纳税人识别号”;国家税务总局下达的纳税人代码为15位,其中:1—2位为省、 市代码,3—6位为地区代码,7—8位为经济性质代码,9—10位行业代码,11—15位为各地自设的顺序码。

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中国公民,以公安部编制的居民身份证15位码为其

“纳税人识 别号”;对外国人以其国别加护照号码作为其“纳税人识别号”

根据《国务院批转国家技术监督局等部门关于建立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统一代码标

识制度的报告的通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在申请办理或更换税务登记时,应当提供技术监督机关颁发的全国统一代码证书。纳税人识别号一律由15位码组成,具体有以下三种类型:

1、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机构的纳税人,以国家技术监督局编制的9位码并在前面加挂

6位行政区划码共15位码,作为其纳税人识别号;

2、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中国公民,以公安部编制的居民身份证15位码作

为其纳税人识别号;

3、对外国人员以其国别加护照号码作为其纳税人识别号。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适用于各类单位纳税人填用。

二、表中有关栏目的填写说明:

1、“纳税人名称”栏: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或有关核准

执业证书上的“名称”;

2、“身份证件名称”栏:一般填写“居民身份证”,如无身份证,则填写“军

官证”、“士兵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

3、“生产经营期限”栏:按照工商营业执照或有关执业证书上的生产经营期限

填写。如: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或长期等。

4、“开业(设立)日期”栏:指企业实际投产经营(含试生产、试营业)日期【纳税人识别号是不是营业执照号】

填写,尚未投资经营的可按计划日期填写,并予注明。

5.“注册地址”栏:指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有关核准开业证照上的地址。

6.“生产经营地址”栏:指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的实际场所地址。

7.“国籍或地址”栏:外国投资者填国籍,中国投资者填地址。

8.“登记注册类型”栏:即经济类型,按营业执照的内容填写;不需要领取营

业执照的,选择“非企业单位”或者“港、澳、台商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及其他”、“外国企业”;如为分支机构,按总机构的经济类型填写。

分类标准:

110国有企业 120集体企业 130股份合作企业 141国有联营企业142集体联

营企业 143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149其他联营企业 151国有独资公司159其他有限责任公司160股份有限公司 171私营独资企业 172私营合伙企业 173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174私营股份有限公司175个人独资企业 190其他内资企业 210 (港澳台商)合资经营企业220 (港澳台商)合作经营企业230 (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 240 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51 (港澳台商)企业常驻代表机构252(港澳台商)提供劳务承包工程作业企业253支付单位扣缴预提所得税企业(港或澳台资)254(港澳台商)国际运输企业259其他港澳台商外国企业310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320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330 外资企业 340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51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352提供劳务、承包工程作业企业353支付单位扣缴预提所得税企业354国际运输企业359其他外国企业500非企业单位

9、“投资方经济性质”栏:单位投资的,按其登记注册类型填写;个人投资的,

填写自然人。

10、“证件种类”栏:单位投资的,填写其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人投资的,填

写其身份证件名称。

11、“国标行业”栏:按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主行业的主次顺序填写,其中:

第一个行业填写纳税人的主行业。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 4754-2002) 。

A、农、林、牧、渔业

01 农业 02 林业 03 畜牧业04 渔业 05农、林、牧、渔服务业

B、采矿业

06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07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08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09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10 非金属矿采选业 11其他采矿业

C、制造业

13 农副食品加工业14 食品制造业 15饮料制造业16烟草制品业

17 纺织业 18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 19 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 20 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21 家具制造业 22 造纸及纸制品业 23 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 24 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

25 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 26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27 医药制造业 28 化学纤维制造业29 橡胶制品业 30 塑料制品业 31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32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33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34 金属制品业 35 通用设备制造业 36 专用设备制造业 37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39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40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41 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 42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 43 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

D、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44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45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46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E、建筑业

47 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 48 建筑安装业 49 建筑装饰业 50 其他建筑业

F、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1 铁路运输业 52 道路运输业53 城市公共交通业 54 水上运输业

55 航空运输业 56 管道运输业 57 装卸搬运及其他运输服务业 58 仓储业 59 邮政业

G、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60 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 61 计算机服务业 62 软件业

H、批发和零售业

63 批发业 65 零售业 I、住宿和餐饮业 66 住宿业 67 餐饮业 J、金 融 业

68 银行业 69 证券业 70 保险业 71 其他金融活动

K、房地产业 72 房地产业

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73 租赁业 74 商务服务业

M、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75 研究与试验发展 76专业技术服务业77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 78 地质勘查业

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79水利管理业 80 环境管理业 81 公共设施管理业

O、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82 居民服务业 83 其他服务业 P、教 育 84 教育 Q、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85 卫生 86 社会保障业 87 社会福利业

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88 新闻出版业 89 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业 90 文化艺术业 91 体育 92 娱乐业

S、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

93 中国共产党机关 94 国家机构 95 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 96 群众社 团、社会团体和宗教组织 97 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T、国际组织 98 国际组织

税务登记表

纳税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重庆市巴南区地方税务局

填 表 须 知

一、本表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办理税务登记填用;

二、报送此表时还应附送如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及复印件;

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及复印件;

3、银行帐号证明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及复印件;

5、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6、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三、本表一式三份,税务机关自存二份,退纳税人一份;

四、本表应用钢笔填写,字迹应清晰、工整。

(由税务机关填写)

税务登记证件发放日期: 年 月 日

税务登记经办人:

税务登记机关(公章):

基 础 信 息

篇六 纳税人识别号是不是营业执照号
纳税人识别号

附件1

纳税人识别号:

税务登记表

(适用单位纳税人)

纳税人名称(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监制

填表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各类单位纳税人填用。

二、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表,填写完整后提交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三、纳税人在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所提供的证件和资料原件用于税务机关审核,复印件一式两份,国税机关和地税机关各留存一份):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3、注册地址及实际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需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实际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请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4、公司章程复印件;

5、有权机关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分别粘贴在税务登记表的相应位置上;

7、纳税人跨县(区、市)设立的分支机构或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须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

8、改组改制企业还须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其复印件。

四、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完整、真实、准确、按时地填写此表。

五、此表使用碳素或蓝墨水的钢笔填写。

六、此表一式三份(地税机单独办理税务登记的本表一式二份),国税机关和地税机关各留存一份,退回纳税人一份(纳税人应妥善保管此表,验换证时需携带查验)。

七、纳税人在新办或者换发税务登记时应报送房产、土地和车船的有关证件,包括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件的复印件。

八、表中有关项目的填写说明:

1、“核算方式”、“单位性质”、“适用会计制度”和“国有控股企业类型”为选择项目栏,请选择对应项目打“√”。“国标行业”为选择项目栏,请按照分类标准将选中内容的编码填入“□”内。

2、“纳税人名称”栏: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或有关核准执业证书上的名称。

3、“登记注册类型”栏:即经济性质,按营业执照的内容填写;不需要领取营业执照的,选择“非企业单位”或者“港、澳、台商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及其他”、“外国企业”;如为分支机构的,按总机构的经济类型填写。分类标准:

110-国有企业 120-集体企业 130-股份合作企业 141-国有联营企业 142-集体联营企业 143-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 149-其他联营企业 151-国有独资公司 159-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160-股份有限公司 171-私营独资企业 172-私营合伙企业 173-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174-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190-其他企业 210-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 220-合作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 230-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 240-港、澳、台商独资股份有限公司 310-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320-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330-外资企业 340-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400-港、澳、台商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及其他 500-外国企业 600-非企业单位

4、“注册地址”栏:指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有关核准开业证照上的地址。

5、“实际生产经营地址”栏:填办理税务登记的机构生产经营地址。【纳税人识别号是不是营业执照号】

6、“从业人员”栏:填在劳动部门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人数。

7、“国标行业”栏:纳税人按从事生产经营行业的主次顺序填写,其中第一个行业填写纳税人的主行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 4754-2002):

A-农、林、牧、渔业:01-农业 02-林业 03-畜牧业 04-渔业 05-农、林、牧、渔服务业 B-采矿业:

06-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07-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08-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09-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10-非金属矿采选业 11-其他采矿业

C-制造业:

13-农副食品加工业 14-食品制造业 15-饮料制造业 16-烟草制品业 17-纺织业

18-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 19-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 20-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21-家具制造业 22-造纸及纸制品业 23-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 24-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

25-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 26-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27-医药制造业 28-化学纤维制造业 29-橡胶制品业 30-塑料制品业 31-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32-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33-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34-金属制品业 35-普通机械制造业 36-专用设备制造业 37-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39-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40-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41-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 42-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 43-废气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 D-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44-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45-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46-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E-建筑业:47-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 48-建筑安装业 49-建筑装饰业 50-其他建筑业 F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1-铁路运输业 52-道路运输业 53-城市公共交通业 54-水上运输业 55-航空运输业 56-管道运输业 57-装卸搬运及其他运输服务业 58-仓储业 59-邮政业 G-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60-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 61-计算机服务业 62-软件业 H-批发和零售业: 63-批发业 65-零售业

I-住宿和餐饮业: 66-住宿业 67-餐饮业

J-金融业:68-银行业 69-证券业 70-保险业 71-其他金融活动

K-房地产业:72-房地产业

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73-租赁业 74-商务服务业

M-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75-科学与试验发展 76-专业技术服务业 77-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 78-地质勘查业

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79-水利管理业 80-环境管理业 81-公共设施管理业 O-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82-居民服务业 83-其他服务业

P-教育:84-教育

Q-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85-卫生 86-社会保障业 87-社会福利业

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88-新闻出版业 89-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业 90-文化艺术业 91-体育 92-娱乐业 S-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93-中国共产党机关 94-国家机构 95-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

96-群众社团、社会团体和宗教组织 97-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T-国际组织:98-国际组织

8、“经营范围”栏:纳税人应按照有关部门批准的证件中列明的经营范围如实填写;经有关部门批准的证件中没有具体列明经营范围的,纳税人应按照实际经营情况填写。

9、“身份证件种类”栏:一般填写“居民身份证”。如无身份证,则填写“军官证”、“士兵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

10、“投资方经济性质”栏:单位投资的,按其注册登记类型填写;个人投资的,填写“自然人”。

11、“证件种类”栏:单位投资的,填写其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人投资的,填写其身份证件名称。

12、“国籍或地址”栏:外国投资者填国籍,中国投资者填地址。

13、“国有控股企业类型”栏:国有控股企业(含控资企业)是指在企业的全部资本中,国家股本或资本占较高比例,并且由国家实际控制的企业。具体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绝对控股或控资企业,其国家股本或资本所占比例大于50%;另一类是国有相对控股或控资企业,其国家股本或资本所占比例相对大于其他经济成分所占的比例,或根据协议规定,由国家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

以下内容由纳税人填写

声明:本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办理税务登记,提交的证件和资料真实有效。谨此对真实

篇七 纳税人识别号是不是营业执照号
必看:三证合一变更识别号变更步骤

税务登记“三证合一”变更识别号后申报认证步骤

自2015-9-1开始实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后,凡办理变更后都会产生新的“社会信用代码”代替原来的“纳税人识别号”。因此,一般纳税人、有税控盘(金税盘)的企业,必须按照以下步骤办理涉税事项。月初完成上月的正常抄税、申报、缴税、清卡步骤后,到国税窗口办理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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