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单列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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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单列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篇一
《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

晋升科员须任办事员满8年,级别达到25级;

晋升副科级须任科员级或科员满12年,级别达到23级;

晋升正科级须任副科级或乡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20级;

晋升副处须任正科级或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19级;

晋升正处级须任副处级或县处级副职满15年,级别达到17级。

县以下机关公务员将设置5个职级,如果一名正科级别的乡镇公务员连续15年未得到提拔,可享受副处级干部待遇。比如,一名县文化局局长或乡镇镇长,一直未得到提拔,满15后,虽然还当局长或镇长,但可享受副县长的工资待遇。南都记者从吉林省政府新闻办等多个省份获悉,《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下简称《意见》)日前已经正式下发,将正式实施。这一文件旨在打破乡镇公务员职务晋升空间小、待遇得不到提高、乡镇留不住人才的现状。

《意见》提出职级晋升具体条件

《意见》提出,将对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设置5个职级,由低到高依次为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和正处级。

根据《意见》,举例说,办事员任满8年未提拔,可享受科员待遇;科员任满12年未提拔,可享受副科待遇;副乡科级、副主任科员满15年未提拔,可享受正科级待遇,正科级干部15年未提拔,可享受副处级待遇,副县处级干部15年未提拔,可享受正处级待遇。

职级晋升后,可以享受相应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工资待遇,但工作岗位不变。比如,一名县文化局局长或乡镇镇长,一直未得到提拔,满15年后,虽然还当局长或镇长,但可享受副县长的工资待遇。

规格高于正处级的县区市例外

《意见》还对“任职年限”作出解释,即指从晋升职级或正式任命职务之月起按周年计算,满12个月为1周年。

《意见》还规定,“任现职级或职务期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任职年限条件缩短半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任职年限条件延长1年”。

《意见》还对实施职级晋升制度的机构范围作出明确限定:县(市、区、旗)和乡(镇、街道)机关和参公管理单位的在编人员。机构规格高于正处级的县(市、区),其所属党委、政府工作部门等不列入实施范围。比如,上海崇明县、广州市天河区一级政府就不属于这个范围。

释疑

中国公务员从科员到县处级升迁比仅4.4%

根据现行公务员法,国家实行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这意味着,“职务晋升”成为公务员个人职业发展、待遇提升的唯一路径。

现实情况却是,中国在职公务员队伍中,逾60%在县乡两级基层。基层公务员数目庞大,但供他们升职的领导职务却有限,“僧多粥少”让很多基层公务员待遇一直维持在较低水平。

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胡颖廉曾撰文表示,中国公务员从科员到县处级干部的升迁比例仅为4.4%,从县处级升为厅局级的比例更是低至1%。有的人工作几十年还是副科长。

例如某省的一个县,整个县的正处级也就县委书记、县长、县人大主任和县政协主席几个职位,乡镇或者县教育局等县直机关都只是科级单位。公务员通过升职来提高待遇,非常难,被称为“千军万马过独木桥”。

这也导致近年来基层公务员队伍人员不稳定,优秀人才流失严重的问题,引起了国家相关部门的重视。以江门为例,近五年来超过三成的乡镇机关公务员通过各种方式离开了乡镇基层机关。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胡颖廉认为,长此以往不利于中国政府的转型。

计划单列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篇二
《2014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单位及试点方案》

2014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单位及试点方案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将在哪些地方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什么时候开始实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是哪里?

职务工资在县以下机关公务员的工资待遇中“占大头”,这种现状将被打破。

据新华社“新华视点”微博12月2日下午消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会议指出,在全国县以下机关实施这项改革,要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坚持好的做法,改进存在的不足,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职务是指公务员所具有的头衔称谓,主要体现工作能力和职责大小,如县长。

县以下机关建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

会议指出,在职务之外开辟职级晋升通道,有利于调动广大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是为基层公务员办好事、办实事,一定要把好事办好。

在全国县以下机关实施这项改革,要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坚持好的做法,改进存在的不足,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人民日报海外版》9月11日曾发表一篇题为《什么样的人能当领导干部?》的文章。文章显示,全国公务员队伍约有60%在县级以下。基层公务员由于行政层级限制,职务很难上去,影响了工作积极性。

对此,国家行政学院竹立家教授告诉澎湃新闻,目前的情况是,职务对于公务员工资起决定性作用。职务与职级分离并行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薪酬制度是实现职务与职级并行的重要条件。

竹立家认为,只有建立合理的薪酬制度,职级的激励功能才能真正发挥出来。

竹立家还称,职务、职级双重晋升的机会,打破了“官本位”思想,也会削弱基层买官卖官之风,维护了公平。

什么是职务和职级?

职务是指公务员所具有的头衔称谓,主要体现工作能力和职责大小,如县

长。

而职级是指一定职务层次所对应的级别,主要体现资历,如县长所对应的职级一般是县处级正职。

根据现行公务员法,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这意味着,在中国,职务、职级、工资三者相对应、相挂钩。职务能够决定职级,职级随职务变化,并获得相应的工资待遇。

现行制度下,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职务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公务员在同一职务上,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但现实情况却表现为以职定级、以职定薪。

9月5日,国家行政学院博士后赵子建在《光明日报》发表的一篇文章称,据统计,在目前各地公务员工资的四个组成部分中,职务工资约占20%,级别工资约占25%,地区附加津贴约占45%,各种补贴约占10%。级别工资仅占两成。

他认为,相比之下,职务工资比例虽不高,但由于地区附加津贴基本按照职务发放,职务工资整体所占比例接近七成。职务对工资水平具有决定性作用,职级的功能被明显弱化。

事实上,早在2004年《国家公务员法》向国务院提交初审时,就涵盖了职务与职级制度的规定。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改革在加速。

公开出版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披露,有关部门已经对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进行了研究,并拟定了具体办法。

2014年1月,中组部、人社部联合召开全国公务员管理工作会议,人社部部长、国家公务员局局长尹蔚民指出,今年的工作重点是推进公务员分类改革,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安徽、山东、江苏、河北、辽宁等省都已经陆续开始尝试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5月28日,人社部发布了《2013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以下简称“公报”)。《公报》提出,将开展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

《公报》称,研究工资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和初步方案,开展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进行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试调查

和分析比较。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分配激励约束机制不断完善。

8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的 《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的制度。

【专家解读:“职务职级并行相当于多一条晋升通道”】

昨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召开,审议了6个文件。其中包括《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等。这些文件精神该如何理解呢?记者采访专家来释疑解惑。

公务员晋升

“不当官也能享官员待遇”

【会议摘要】

会议审议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会议指出,在职务之外开辟职级晋升通道,在全国县以下机关实施这项改革,有利于调动广大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是为基层公务员办好事、办实事,一定要把好事办好。

进展 5省份已试点职务与职级并行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提出,“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对此,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竹立家对新京报记者说,此举相当于打破目前的职务决定待遇局面,为基层公务员开辟一条上升渠道,“不当官也能享受官员待遇”。

据了解,对于“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国家有关部门早有计划。今年初,中组部、人社部联合召开全国公务员管理工作会议时,人社部部长、国家公务员局局长尹蔚民就指出,今年的工作重点是推进公务员分类改革,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5月28日,人社部发布了《2013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其中明确提出,开展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

初步统计,截至目前,安徽、山东、江苏、河北、辽宁等5省份都已推行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如福建今年7月发布的《实施方案》就提出,“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在县以下机关全面实施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 现状 公务员职务决定其待遇

现行的行政级别体系按照5级划分:国家级、省部级、司厅局级、县处级、

乡镇科级,各级分为正副职。乡科级以下,还有两个级别:科员级、办事员级。按照该划分方式,县以下机关最高级别是县处级,对应的是县委书记、县长;县级各委办局,比如县发改委、县民政局的领导,虽然称为局长,但实际为乡科级。

中组部2008年发布的《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规定:晋升科员职务,应当任办事员3年以上;晋升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科员级职务3年以上。

以一名分配到乡镇、从办事员做起的大学毕业生为例,干3年后,有资格升到科员;做满3年科员,有资格升到副科长。此后,如果仕途顺利,才有机会升到正科、副处、正处等其他行政职务。

汪玉凯说,全国公务员队伍中,来自县以下机关的约60%,也就是说,多数公务员都在县以下机关,“由于行政职务的职位非常有限,比如县以下机关,正处级只有县委书记、县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政协主席等少数几个。所以多数公务员都是在科员、办事员这两个级别之间,就走完了个人仕途。有机会升迁到副科、正科的都不多。”

汪玉凯说,最关键的问题在于现行体制职务与待遇挂钩,以职定级、以职定薪,“公务员如果想提高待遇水平,只有职务晋升也就是升官这一条通道。这就导致了很多矛盾和问题”。

影响 对“非领导职务”影响不大

10年前,汪玉凯就曾提出“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建议,并对此做过调研,“职务与职级并行,就相当于给公务员增加了一条晋升通道。可以不当官,但也能享受到官员待遇。简单来说,就是在职务与待遇挂钩的基础上,职级也跟待遇挂钩。公务员只要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合乎要求,就能不断提高职级”。 他认为,本次将公务员团队中的多数——县以下机关的公务员,作为“职务与职级并行”的适用对象,有利于提高基层公务员群体的工作积极性。

依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序列职务除了领导职务,还有非领导职务。具体到县以下机关,共包括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调研员、调研员。乡科级副职与副主任科员对应,科级正职与主任科员对应,调研员、副调研员与处级、副处级对应。

汪玉凯认为,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后,“非领导职务”仍会保留,“跟领导职务相同,副调研员、调研员的职位也很有限。所以„非领导职务‟对于职务与职级并行这项改革,没有多大影响”。

计划单列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篇三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民主测评表格》

民主测评表

年 月 日

XX单位职务与职级并行拟晋升职级

民主测评表

年 月 日

民主测评汇总表

年 月 日

测评小组负责人签字:

计划单列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篇四
《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

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5-2-3 21:31:14 查阅:1591 次

记者从某省政府新闻办和多个省份获悉。

《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日前已经正式下发,将正式实施。这一文件旨在打破乡镇公务员职务晋升空间小、待遇得不到提高、乡镇留不住人才的现状。《意见》中明确规定,晋升副处须任正科级或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19级;晋升正处级须任副处级或县处级副职满15年。(详见本报今日AⅡ01版)

这又是一个足以引发社会大论战的消息。体制外的人会继续报怨,如果公务员在一定级别上尸位素餐、行尸走肉,是不是到了年限必须要晋级呢,再者,这么晋下去,恐怕在小县城里所有的退休干部,都是副县级以上领导了;体制内的人也会报怨,你看,从办事员、科员、副科、正科、副处、正处这个通道中完完整整地走完,至少需要65年,这能解决职务和职级并行的问题吗?

以上争论,都分别代表了体制内外人员各自的不同立场和声音,都有合理的成分。但是,正如同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一项制度能够确保完全公平的道理一样,这个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发布,只是能够确保大部分人能够有一个正常的上升渠道,而不至于到退休也才是个办事员身份的尴尬。笔者认为,对待这个职务和职级并行的制度,最需要用的是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一些观念,尤其是要解决“职业通道”这一问题时。

所谓“职业通道”,其实是解决所有的人力资源的最终出路的问题。或许,你会问,农民、普通市民,劳动了一辈子,或打了一辈子工,也没有什么“职业通道”,公务员为什么要有“职业通道”呢?对此,笔者认为,如果一个劳动力没有进入到一个正规完善的体系之中,自然难以用“职业通道”来规划人生,但只要是进入到一定的人力资源系统中,包括官场体制之中,就必须要用人力资源概念去进行管理。这对激发工作热情、确保工作信心,都是一些必要之举。 值得说明的是,我们的人事部已经改成了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各地的人事局(厅),早已都改成了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厅),对于公务员的管理,不能仍然用之前老式的管理思维来进行。尤其对县级政府以下的机构而言,这方

面的改革更是必要。笔者认为,这可能还有助于打破小地方传统的家族与宗法观念,破除地方官场中的裙带关系。

但是,人力资源改革不能让领导职级成为“大锅饭”,也不能让所有的基层工作人员在退休时都能拿到处级待遇。于是,规定“从办事员到处级需要65年”还算是相对合理的,毕竟,被提拔者永远属于那些有上进心、工作努力、学历高和能力突出者。同时,作为普通办事员也不应该过于担心,因为就算是很平庸的办事员,也足以在这样的制度下确保在退休之前拿到一个科级干部的身份和收入。较之于以往许多人“干到退休也成不了副科”的残酷现实,这已经是很大的进步。

应该说,无论是之前进行的养老体制并轨改革,还是对基层公务员普涨工资,还是现在进行的职级与职务并行制度改革,都更多地是把之前过于死板老套的“铁饭碗”式管理改良成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一个过程。社会中所有的人力资源,都需要建立这样的合乎常规的“职业通道”,只有这样,公务员才会成为整个社会人力资源体系中的一部分,最终也才能跳出“铁饭碗”的范畴,公务员辞职以及公务员考试,才会越来越正常化。

计划单列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篇五
《公务员工资职务与职级并行框架方案》

公务员工资职务与职级并行框架方案

公务员工资职务与职级并行框架方案(见议供参考采纳) 中央深改组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这意味着,基层公务员将“不当官也能享受官员待遇”。这是一次基层公务员工资结构调整的配套改革,为他们拆除了“天化板”,开辟了职级晋升通道,以利于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这项改革确实让基层公务员欢欣鼓舞。如何搞好“顶层设计”,使美好的愿景变成现实?网上熙熙攘攘,众说纷纭。

我国公务员工资上一次调整是2006年,此后7年间,没有再调整。公务员工资改革核心在于公平,要做好调整工资结构,扩展晋升空间,必须要引入比较机制。此次职级并行空间,上限只能晋至正处级。 我赞同并从工作年限.资历.能力来界定公务员工资改革职级并行的空间,并从这三个方面加以探讨。

一,工作年限(即工龄)。办事员任期满三年按科员对待;科员满五周年按副科级对待;副科级满八年按正科级对待;正科级十周年按副处级对待;副处级十周年按正处级对待。这样,从参加工作起,办事员8年晋副科;16年晋正科;26年晋副处级;36年晋正处级(指待遇)。一般情况下,以本科毕业25岁参加工作,按现行退休年龄,一个人一生直到退休,才能享受到正处级待遇!这个晋职级空间还可以从资历能力上来平衡。

二,资历。资历主要以任职时间长短来界定。比如:同样任职10年,正科副科就要有区别;同样任正科职时间长短有区别。可在同级别上相应提高档次工资。

三,能力。能力是很难评定的,最会惹事非招争议。可以从发明创造或获奖等硬项来考评。比如:连续几年评上优秀公务员,获县市省国家级先进个人(工作者),视授奖级别次数而增加档次工资。

四,不可忽视的各种补贴。目前各地公务员工资的组成中,职务和级别工资约占30%,各种补贴占70%的大头。由于各种补贴津贴基本按照职务发放,职务对工资水平具有决定性作用。职级的功能被明显弱化。如本县生活费补贴:科员比副科级少170元,副科级比正科级少220元,正科级比副处级少240元,再到正处级?科员工资仅此一项补贴就有近千元的落差。忽视各种补贴,"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就有名无实了。职级与待遇挂钩是实现并行的前提,强化职级对经济待遇的决定功能。

五,莫忘掉退休老干部。

1,习近平总书记会见全国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老干部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工作,在我们党工作中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承载着党中央关心爱护广大老同志的重要任务。认真做好新形势下老干部工作,把党中央关于老干部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一项一项落到实处。 习近平强调,广大离退休干部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要切实解决好老同志的实际困难,让老同志安享幸福晚年。

2,我们参加早、退休早的下层机关人员,同样是弱势、低收入人群。我等老朽:年纪轻者已过古稀,年高者80甚至90有余。艰苦奋斗几十年,老来收入却与同是机关事业单位,晚退休人员相差悬殊, 本县机关上世纪五十年代参加工作,2001年9月前退休的公务员退休费:基本工资,正科级1200多元;副科级1100多元;科员900左右,全国统一规定,有表可查。补贴吗?有取暖费补贴,住房提租补贴,艰苦边远地区补贴,生活补贴。(2014年又涨点生活补贴正科级170元;副科级130元;科员140元) 满打满算,退休费加补贴:正科级2900至3000元间;副科级2700多点;科员在2400至2450元之间。就這些!年节福利有的单位有点不多,有的单位一桶油一斤月饼皆无。

3,工资改革也要关注体制内的不公平。本地是艰苦边远地区,无论在职还是退休的工资都很低。我等参加早、退休早的机关干部更少得可怜。同一县域、同一单位、同一级别人员,在职的正科级高出我们八、九百元;2001年10月1日后退休的高出五、六百元。事业单位退休早教师等人员情况也大体这样,建国初期参加工作的老教师退休金都是2400上下。现在,早退休科级干部比企业早退休人员高一些,科员級别和企业晚退职工己拉平。 改革发展成果共享的年代。然而,爹娘生的早,当然参加工作早。2000年末,正是50年代参加工作人员退休的高峰期。所以参加早、退休早的命不逢时没赶上。而参加晚退休晚的没拉下。形成参加早的不如参加晚的,年龄老的不如年纪小的,工作条件苦的不如环境好的,贡献多的不如贡献少的待遇差距。

4,说困难。有些老夫妻双方都有养老金或子女有成,并不缺钱。也有许多老干部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没有城里的大姑娘可找,找的是农村伴侣。老來老伴没收入,子女无承受能力。老夫妻生活、看病都靠一人支撑,徘徊在温饱线上。

5,分配不公使老人们心理不平衡。人非草木,熟能无情嘛!有一老友说:见到从前自己的

下属.徒弟,同样级别,但60年代后期或70年代参加工作、年龄都少十几或二,三十岁,退休后待遇高出自己五百元很得意,就觉得矮人半截。死后抚恤金都少一万元。有的老同志自我安慰:"不怕开得少,就怕死得早,想开点呀''! 体制内的分配不公,有悖中央领导关于:"老干部是功臣、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政治上关心、生活上照顾"的意愿。所以,在收入分配改革中,应合理确定早退休老人们待遇。

计划单列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篇六
《宿迁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方案消息汇总(12月)》

南京市白下区中山南路8号苏豪大厦22层

南京市白下区中山南路8号苏豪大厦22层

计划单列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篇七
《关于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晋升工资的请示》

×××〔2015〕×号

关于×××等同志晋升职级的请示

中共XX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

根据中共XX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颍办发〔2015〕10号文件精神,我单位对符合晋升职级条件的ⅹⅹⅹ等同志情况进行了初核,经民主测评及考核,2015年ⅹ月ⅹ日ⅹⅹ单位党委(党组)会议研究,同意上报ⅹⅹⅹ等同志晋升职级。

妥否,请审批。

附:1、公务员(含参公)晋升职级花名册;

2、公务员(参公)晋升职级审批表;

3、公示结果的报告。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计划单列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篇八
《公务员职级并行方案:解读什么是职务与职级并行》

江苏中公教育

公务员职级并行方案:解读什么是职务与职级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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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公务员考试网:据了解,职务与职级应该是相对独立、相对分离的。职务反映职级,职级对应一定的职务。从功能上来看,二者的区别在于,职务的设置给公务员带来权力以及责任 义务的承担,职级的设置给公务员带来物质利益以及职业尊严的满足。推行职务与职级的并行,实质是使职级真正成为公务员的一条独立的职业发展阶梯。那些不能 晋升职务的公务员,也可以通过晋升职级获得合理的待遇和尊严。

据统计,我国县、乡两级公务员占全国公务员总数近60%。受机构规格和领导职数的限制,县、乡两级绝大多数公务员退休之前都解决不了副主任科员的待遇。

目前全国约有省部级现职官员3000人,据估算,公务员队伍中能晋升到省部级的比例仅为万分之四。

有研究表明,从科员到县处级干部的升迁比例仅为4.4%,从县处级升迁为厅局级的比例更是低至1%。有的人工作几十年还是副科长。

根据有关统计,目前各地公务员工资的四个组成部分,职务工资约占20%,级别工资约占25%,地区附加津贴约占45%,各种补贴约占10%。职务工资比例虽不高,但由于地区附加津贴基本按照职务发放,所以实际占了近七成。

(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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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单列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篇九
《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怎么落地》

近日,中央深改组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微博]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下称《意见》),会议指出,在职务之外开辟职级晋升通道,在全国县以下机关实施这项改革,这也是为基层公务员办好事、办实事。而这意味着,基层公务员将“不当官也能享受官员待遇”。

职级评定要跳出“单位级别依赖”

公务员职级改革的重难点是公务员的考评、奖惩、升降的公平性,它应严格约束长官意志,建立民主评定、申诉和调查、举证义务、责任追究等制度。

《意见》明确了公务员职级制度改革,无疑令人期待,它也是对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公务员的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的呼应。而需要明确的是,公务员职级制度是法治政府相关的“文官制度”的一部分,它需要恪守法治原则,也理应在技术方法、机制设计、关联制度等方面下工夫。

就制度改革本身而言,我认为至少应注意几个方面:首先,应解剖现行制度积弊的体制性成因。一直以来,公务员的职级与职务是紧紧挂钩的。弊端之一是,没有职务,职级就无法晋升。县以上有处级的调研员、巡视员等虚职;科级及其以下没有虚职。弊端之二是,公务员职级过度依赖其单位的级别,导致庙大和尚大、庙小和尚小,县级公安局一个能干的老刑警到退休可能只是科级,而国家部委中的能力普通者退休前至少是处级,明显不公平。这是体制性问题,须进行制度设计上的调整。

其次,应尽可能明确这项改革的目标:处级目标应是职级与职务相对分离,分开考评、升降,并建立相应待遇制度。职级对应的考评、调整,应主要以德、能、实绩、资历为依据,但也要考虑其所在单位的级别。县以下公务员的职级,可以到处级,特别突出者可以到司局级;或者按公务员分级,合理确定职级的上下区间。

至于各级、各类、各个公务员的工资待遇和财产状况,须严格遵循透明原则,接受全社会监督。对其任何不正当利益均应依法处理,贪污受贿必要时应降级直至开除;接受任何馈赠,均应及时报告、公开,并举证证明其不违法性。

而公务员职级改革,还需诸多关联性制度改革措施的配套。例如,应健全公务员的退出机制,取消事实上的铁饭碗。对每个公务员职位,须作尽可能明确的职责规定,并对其履职状况进行内外部评价。比照事业单位的聘期制,对部分公务员也实行聘期、任期制,打破终身制。又如,对不同种类的、同职级的公务员,应按照公务的复杂性、危险性、紧迫性程度,实行合理的差别待遇:如刑警的待遇应高于大多数种类的公务员。

另一重难点是公务员的考评、奖惩、升降的公平性及相关激励机制问题。长期以来,长官意志说了算的提任机制为害颇深。而相关改革应严格约束长官意志,建立民主评定、申诉和调查、举证义务、责任追究等制度。如果负责人特别主张提升某人的职级,则应公开对组织、公众承担证明义务,并对被晋级者的德、能、绩及法治意识、守法状况承担“担保责任”;对于不公平、不正当的升降,应严格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概言之,在此项改革中,要注重对症下药、方法缜密、公开公平、厉行法治,特别是管束好各级负责人,丝毫不能含糊。 就怕“职务职级并行”执行难

现实中的公务员年度考核里,虽然要求公务员考核要尽量体现公平和真实的文件不少,可囿于人情世故、利益固化等因素,实际执行效果并不理想。

作为基层公务员一名,听到“不当官也能享受官员待遇”的消息,看到职级改革有了纲领性文件,挺欣慰的:毕竟,这有利于解决由于职务的瓶颈导致福利待遇长期停留在低位的问题。

但欣慰之余,我也生出几丝隐忧:该制度的推行,从整体社会效益上讲,从促进基层待遇公平方面讲,都是大好事;但对基层公务员个体而言,却并不必然意味着工资待遇及心理感觉的必然公平。

县以下基层公务员实施职务与职级并行,或有两个明显的涵义,一是政策推行目的是激励基层勤勉公务员更努力地工作;二是必须切实公正地选出具有勤勉特质的公务员予以激励,才能起到涨士气的作用。

但现实中的公务员年度考核里,虽然有关方面出台了公务员考核要尽量体现公平和真实的意见和制度,可实际执行效果并不理想,很大程度上陷入了“你好我好大家好”的怪圈中,不论勤勉与否,不论工作成绩大小,只要不是有明显问题,年度考核都会是“称职”以上等次。而这种人情与关系绑架下的考核,很可能让勤勉的公务员和混日子的都能实现晋级涨工资,但却很难体现出能力、绩效的差异来;而这种“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隐性不公,到头来,还会与实施基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初衷相悖。

说起来,职务与职级并行,是《公务员法》赋予包括基层在内的一项基本制度,但它落不到实处也有好一阵子了。原因有多方面的:比如基层财力有限,比如职务与待遇挂钩的惯性认知——某种程度上,官员待遇也是种显示地位、刷优越感的方式。而到头来,它也使得一些地方领导手中的权力收益最大化,如把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等当“官”卖,通过这些“官”职的私相授受寻租。而一些基层公务员为达到待遇晋升,不得不千军万马争“官”干,加剧了基层官场的腐败和跑官要官等现象。这不仅是某些“局中人”的亲身感受,很多民众对此也不乏认识。

给基层公务员一个增加福利待遇的通道,确实鼓舞人心,但出台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只是简单的第一步,关键是怎么啃“硬骨头”,让改革的韧性掰得赢固化利益圈的手腕,破除那些执行中的隐性不公。

计划单列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篇十
《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淘汰应是职级晋升前提》

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淘汰应是职级晋升前提

2015-03-11 09:15:41 来源:南方都市报

媒体报道,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制度意见已下发。意见提出职级晋升具体条件,办事员任满8年未提拔,可享受科员待遇;科员任满12年未提拔,可享受副科待遇;副乡科级、副主任科员满15年未提拔,可享受正科级待遇,正科级干部15年未提拔,可享受副处级待遇。(2月2日《南方都市报》)

涉及到公务员待遇的新闻,总是能引起强烈的关注和争执。有人认为:新的职务序列与行政级别脱钩,从制度上实现了“官”“兵”分途,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乡镇公务员职务晋升空间小、待遇得不到提高、乡镇留不住人才的现状;有人则认为,这种措施的安慰意义大于实际意义,他们用算账的方式证明,一个公务人员如果静等着把每一级的时限熬到正处级,需要65年。还有人则感叹:完了,今后满天下都是处长了!

以上几种观点,根据发言者的身份差异,呈现完全不同的情绪。这些有一定情绪化且将问题完全绝对化的考量和计算方法,都无法否定一个基本事实,就是这种做法无疑使公务员加快了回归一个正常职业的步伐。这个职业既不该被过度高估,也不该被‘妖魔化’,这个制度,将公务员薪酬和待遇向现代国家的职业化公务员的水准和方式过渡。这完全区别于在“官本位”、“权本位”的思想支配下,公务员是“官”的意识。

根据现行公务员法,国家实行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这意味着,“职务晋升”成为公务员个人职业发展、待遇提升的唯一路径。现实情况却是,中国在职公务员队伍中,逾60%在县乡两级基层。基层公务员数目庞大,但供他们升职的领导职务却有限,“僧多粥少”让很多基层公务员待遇一直维持在较低水平。职务职级并行方法,无疑打破了那种过于死板的机制,使得基层公务员的待遇和成长空间增大。但这种增量,在提高人才留在基层和为基层奉献的公务员待遇的同时,显而易见地也增加了行政成本和财政支出。这个增量会是怎么样一个数量级,目前还没有一个准确的数据,但相信应该是一个不小的体量。而这种按部就班依年龄画瓢式的自然递进方式,是否会形成“有本事的不愿意等,没本事的磨着洋工等”的尴尬场面?会不会引起一种人事的逆淘汰,也有待于时间来验证。

但无论怎么样,在这种传送带式的公务员“进步”流程中,不能仅仅看年限和时差这一个元素,而应该把工作质量和工作态度,放到更高水准去考核,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考核和退出机制,让那些混日子等级别的人,无机可寻。

提高公务员,特别是基层公务员升职和进阶空间,必须相应地也提升其素质和工作要求,建立健全考核机制,特别是对某些不合格公务员的清理和退出机制,也必须相应加强。这不只是配套,而应该是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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