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管理方案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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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管理是指业主对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以及建筑区划内共有建筑物、场所、设施的共同管理或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其他管理人对业主共有的建筑物、设施、设备、场所、场地进行管理的活动;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分享的小区物业管理方案大全,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小区物业管理方案

  一、治安管理规定

  1、小区住户的机动车辆实行发卡、登记制度;住户车辆按规定只能停放在小区地下停车场,并办理相关手续。

  2、小区发生治安、消防、交通、医疗卫生等方面的突发事件时,住户都有义务积极配合,维护小区的安全稳定。及时采取措施,维护现场秩序,通知有关部门,并做好善后工作。

  3、遵守小区和管理处公布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不遵守制度的住户进行劝阻和制止。

  4、住户应“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守好自家物”,增加自我安全防范意识。

  5、住户要勇于制止、举报破坏小区治安秩序,造成治安隐患的人或事。

  6、小区的经营户须依法经营,遵守国家政策、法规,服从管理处的管理,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二、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1、爱护园林绿化,不采摘花朵,不损坏树木。

  2、爱护公共设施,不乱拆、乱搭、乱建、乱贴,保持小区环境整洁。

  3、小区各商业市场、商业网点,饮食门店不得乱扔废弃物,乱倒污水及排放其它污染物。

  4、小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造影响居民正常休息的噪音,特别是在晚上十时至早晨八时期间严禁制造各种噪音,违者管理人员有权干预制止并采取必要措施。

  5、小区内各种车辆在指定地点停放,出入禁鸣,整齐有序。

  6、不在住宅内使用燃烧式采暖、取暖、餐饮设备。

  三、清洁卫生管理规定

  1、请自觉维护小区的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烟头等,不高空抛物,不在楼内公共通道、楼梯走道等公共场所堆放垃圾,摆放物品。

  2、垃圾装好袋,置于垃圾收集点内。

  3、请勿把垃圾、胶袋等杂物投入厕所或下水道。

  4、不得饲养家禽、家畜和高大凶猛的动物,饲养宠物必须符合政府的有关规定,且不得影响邻里休息。带宠物在小区散步时,不污染环境,宠物伤人由其主人负责赔偿。

  5、住户装修房屋,不得将垃圾废物弃于楼道走廊及公共场所。

  6、小区内任何公共场所,均不得乱涂、乱画、乱张贴,违者负责清除和粉刷费用,并在公告栏予以曝光。

  7、商业网点不得在公共场所、走廊堆放物品或占用公共区域扩大营业场地。

  8、提醒进入小区的亲友,遵守小区的管理规定,维护小区的整洁。

  四、停车管理规定

  1、小区地下停车场,专供购(租)车位的住户使用,所有外来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闲杂人员不得入内。

  2、小区住户车辆长期停放地下停车场须办理车辆停放卡,一车一卡,持卡出入;临时停车须登记,经同意发临时车辆停放卡,持卡进入,离开时退卡。

  3、租用固定车位的车辆应按位停放,租用非固定车位的车辆由保安人员指挥按序停放。对临时进入区内的车辆停放实行择位停放。

  4、停车场地将采取24小时智能监控记录,配备灭火器,烟雾器。

  5、停车场地应保持环境卫生,不得在停车场内摆摊点、会客、喝酒、睡觉、喧哗、吵闹和长时间聊天。

  6、车辆进入停车场禁止鸣喇叭,限速5公里/小时。

  7、停车场禁止装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险品的车辆停放。

  8、车辆进出和停放要注意前后左右车辆的距离,不得对其它车辆的进出和其它车位的使用造成阻碍。

  9、车辆停放后,车主要带走车上所放置的物品,并锁好车锁、车门和车窗,否则责任自负。

  10、车主要爱护停车场的消防、供水、供电、通迅等一切公共设备,不慎损坏时需照价赔偿,若造成严重事故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1、有固定车位的车主要严格按照小区规定的停放费标准,按时交费,临时车辆由管理员指引停放位置,并根据停车时间规定收费。

  12、若车主不慎丢失车辆出入卡,应立即通知管理人员,提供有关资料,经核实后缴纳办卡费,由管理处补发出入卡。

  13、若车辆在停放区被损坏者,原则由损坏双方协商解决,严重者可向保险公司索赔,当班保安员与管理处共同协助调查处理。

  14、所有停放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对违规行车和停泊车辆的车主,管理员有权采取警告、罚款、拖车等处罚措施,由此造成的损失一概由车主负责。

  15、院内严禁停放一切车辆,违者每次罚款200元。

  五、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消防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综合管理、群防群治。

  2、加强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宣传,提高住户消防安全意识。

  4、严禁外来装有危险品车辆进入小区,教育儿童勿在小区内玩火。

  5、发现初期火灾要及时扑救,对情况严重难以扑灭的,应及时拨打“119”电话求救,并协助维持火场秩序,配合事故处理。

  6、自觉遵守政府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杜绝火险隐患。

  7、进行室内装修,必须严格遵守装修管理规定,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8、不准从窗户向外扔烟头,没熄灭的火种不得倒入垃圾桶内。

  9、楼梯、走道和安全出口等部位应保持畅通无阻,不得擅自封闭或堆放杂物。

  10、消防设施、器材不得挪作他用,严防损坏和丢失,一经发现,将作出严肃处理。

  11、管理处对违章、用电、电气焊或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及时制止或向有关部门报告

  12、以上各项规定望各位住户极积支持配合,以便小区的管理。

  本规定自XX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XXXX 公司

  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XXXX

  小区物业管理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区社区物业化服务工作,改善人居环境,争创人民满意城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市建立礼貌满意城市实施办法》为依据,在巩固礼貌建立各项成果的基础上,按照“居民自治、因地制宜、便民利民”的原则,和“三先三后”的工作思路,深入开展我区社区物业化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全区社区物业化服务体系,有效提升居民对社区管理和服务的满意度。

  二、服务范围

  社区物业服务要以社区公共部分的管理和服务为重点,以完善社区功能、提升管理水平为目标,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公共秩序管理。加强对辖区内的流动摊担、店外经营、车辆停放的规范管理。

  (二)公共环境卫生维护。做好社区辖区范围内(维护作业标段以外)公共场所、道路的清扫保洁,空中垃圾和楼道堆物清理,居民楼栋、门店生活垃圾袋装化及上门收集服务等工作。

  (三)公共安全防范。协助管理辖区内公共秩序的同时,搞好辖区内的治安巡查。

  (四)公用设施管理。做好栋间道路、楼栋下水管网、化粪池、垃圾果皮筒、公共亮化、文体器材等公用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五)公共绿化维护。做好辖区内公共绿地的修剪、浇灌、施肥、除虫、补栽补种等绿化养护工作。

  (六)其他。其他需要协调解决的物业服务项目。

  三、基本原则

  (一)居民自治的原则。物业服务是社区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参照《物业管理条例》,在居民自治与政府引导的基础上,充分听取居民意见,透过无偿或低偿服务以及非赢利性经营,优化整合资源配置,逐步理顺和规范物业服务各主体之间的关系,创新社区物业服务新机制,力求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二)因地制宜的原则。充分发挥街道和社区在推进社区物业服务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根据各个社区的实际状况,制定包括费用收取和服务项目在内的社区物业服务章程,并按章程具体实施,不断促进社区建设与物业服务的协调发展。在不同社区或同一社区的不同小区、楼盘之间,可采用多种模式进行分类分层次管理。

  (三)便民利民的原则。要将推进社区物业化服务作为为民办事的一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透过推行社区物业化服务,建立健全社区市容卫生维护体系、社区治安保障体系、4050人员就业体系和居民生活服务体系,在净化市容的同时,努力扩大社区就业,提高服务水平,提升市民对社区环境的满意度。

  四、工作任务

  按照礼貌建立的标准和数字化城市管理的要求,把我区农民安置小区和破产企业宿舍区纳入社区物业服务推行计划。今年实施的10个社区(小区)是:观沙岭街道金岭农民安置小区、观沙岭街道黄泥塘农民安置小区、咸嘉湖街道白鹤嘴社区安塑小区、咸嘉湖街道荷叶塘社区丽臣小区、西湖街道裕民农民安置小区南片、西湖街道裕民农民安置小区北片、望岳街道道坡农民安置小区、望岳街道上堆坊农民安置小区、岳麓街道洋海塘农民安置小区东片、岳麓街道洋海塘农民安置小区西片。

  五、工作思路

  在推进社区物业化服务工作中,确定“三先三后”的工作思路。

  (一)先整治后管理。按照“整治在先,管理长效”的原则,对先期实施物业化服务的社区进行“牛皮癣”、绿化设施、沟渠、围墙、路灯、地面、化粪池、晾衣架等多项设施的专项整治,再透过物业化服务的实施对其进行长效管理。

  (二)先宣传后实施。透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动员,加深居民对社区物业化的了解,取得居民对社区实行物业化管理的理解与支持,为后续工作营造良好的群众氛围。

  (三)先服务后收费。根据社区居民中失地农民、破产企业下岗职工较多,人均收入较低的现状,实行“先服务后收费”低偿服务原则,先带给优质的服务,让社区居民切实感受到实施物业服务所带来的好处,再收取必须的服务费,保证物业服务的正常运转。

  六、组织领导

  成立全区社区物业化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单位:区政府办、区综治办、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城管局、区民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工商分局、区市政公司、区园林公司、区环卫公司及各街道办事处。

  各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的社区物业化服务的组织机构。

  七、职责分工

  区政府办:负责协调解决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的历史遗留问题;

  区综治办:负责指导和支持做好治安防控工作;

  区发改局:负责指导确定社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区财政局:负责社区物业服务的经费统筹工作;

  区城管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和监督考核工作;

  区民政局:协助做好特困、低保人员的就业工作;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行业指导工作;

  区工商分局:负责对成立物业服务公司的办证和资质审批带给支持;

  区市政、园林和环卫公司:在社区专业维护上给予指导、支持和配合;

  各街道办事处:组织社区实施社区物业服务工作。

  八、方法步骤

  (一)准备阶段

  1、2月份对全区未实施物业服务的农民安置小区和破产企业宿舍区全面调查摸底,确定推行物业服务的社区(小区)名单。

  2、3月上旬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专题研究开放式居民社区推行物业化服务工作。

  3、3月下旬组织召开工作部署会。

  (二)实施阶段

  1、4月份对今年确定的物业化服务的社区,由街道统一组织,重点拆除违法建筑,改善治安,交通现状,整治老旧建筑的外墙,整修围墙,道路、绿地、路灯、供排水等设施,改善社区基本状况,强化小巷、小区、小院、小店“四小”管理,办好四件实事,重点解决路灯不亮,下水不通,路面不平,环境不洁的问题,为实施社区物业化服务打下基础。

  2、5月上旬组织参观,学习其他单位经验做法。

  3、5月下旬全力推进社区物业化服务工作。

  (三)考核验收阶段

  1、将开放式居民社区推行物业服务工作作为对街道全年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资料。

  2、6月份组织相关社区进行交流讲评。

  3、8月份由区城管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将以社区(小区)实施物业服务后脏乱现象是否得到根本改变,市容卫生是否得到显著提升,周边生活环境是否得到明显改善为依据,社区物业服务模式是否可持续、社区居民群众是否满意为标准,对社区居民上门问卷调查,满意度未到达85%以上的社区一律要求“补课”,不予验收,扣除政府奖励资金和相应的绩效考核分值。

  九、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清推行社区物业化服务的重要好处

  推行社区物业服务,是巩固礼貌建立成果、建设人民满意城市的基础工程,是提升社区城市管理水平、改善宜居创业环境的民心工程。各街道和社区要高度重视,把它作为推进社区城市管理水平、建立礼貌城区的一个重要抓手。要召开班子会,专题研究和部署此项工作。要统一思想,充分认清开展好社区物业化服务是提升城市整体形象的重要举措,是提高社区居民群众生活质量的重要途径,是加强社会治安、增强群众安全感的重要手段,也是加快推进建设人民满意城市的基本要求。

  (二)充分准备,为全面实施社区物业化服务打下基础

  一是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各街道要把搞好社区物业化服务,完成任务指标,作为今年一项重要工作去抓,要明确职责和标准,要克服一切畏难情绪,不等不靠,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把此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二是要搞好宣传发动。要进行广泛宣传,努力争取居民的认可和参与。要广泛发动辖区内的民间组织、单位、团体和社区志愿者出资出力共同参与社区物业服务工作,最终实现服务和管理的常态化。三是要制定方案,落实职责。各街道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职责,要把职责落实到具体事、具体人身上,要有具体要求和质量标准。

  (三)全力支持,为顺利实施社区物业化服务带给保障

  一是人员要落实。各街道和部门要明确专人抓此项工作,确定专责。二是经费要保证。每个实施物业服务的社区(小区)明确经费10万元,区和街道各安排5万元。区和街道先期各拿2万元,作为启动经费,保证社区物业化服务前期工作的正常、快速运行,验收合格后,全部经费到位。要动员广大社区居民用心参与社区物业管理,自觉缴纳相应费用,并使之逐步成为社区物业管理主要经费来源。三是合力要构成。要努力构成齐抓共促的机制,牵涉到的各种专业问题各部门要通力协作,给予足够的支持。

  小区物业管理方案

  一、房屋产权界定及管理

  小区单位用房的产权归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所有,居民住宅的产权部分属个人所有。公司授权高碑店基地管理处对单位用房行使财产所有权,对居民住宅进行常规管理。为加强房屋管理,保证房屋的正常维修,维护单位和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应自觉遵守《水电五局高碑店基地房屋管理办法》的规定,由于业主违反规定的行为引起的后果和经济纠纷,由业主承担。

  1、对室内装修的管理

  凡需进行室内装修的业主,在动工前必须到管理处经营部办理申请批准手续,并在财务部缴纳装修押金后,到经营部领取《装修许可证》,业主凭《装修许可证》方可进行室内装修。装修时应遵守《水电五局高碑店基地小区住宅装修管理办法》。装修押金按房屋建筑面积收取,装修完毕后业主通知经营部和物业公司共同检查达标后,凭收据退还押金。如果经检查有下列情况发生的,首先从押金中扣款,押金数额不足以扣款时,业主另行交款:

  (1) 破坏了房屋受力结构,造成了安全隐患的;

  (2) 改动和损坏了公用供水、供电、供暖管线,可能影响其他业主的;

  (3) 产生超标噪音引起周边业主投诉的;

  (4) 占用公用空间堆积建筑垃圾不及时清运的。

  2、对房屋维修的管理

  本小区房屋分为公用和自用两部分,公用部分的维修由物业公司负责,其费用属物业管理费用中范围的,在物业管理费用中列支;自用部分的维修由业主负责,业主可以选择物业公司提供服务,也可以选择社会服务单位提供服务,维修费用业主自理。

  二、共用设施管理

  1、共用设施包括供电系统、供水系统、供暖系统、化粪池、垃圾箱、消防、避雷系统和屋顶防水系统等,与全体业主利益和公共卫生、安全密切相关,严禁任何单位和业主未办理手续私自对其进行拆、改、增、迁或损毁,一经发现上述行为,由管理处和物业公司提出限期恢复,另外还要按实际损坏程度赔偿损失。如确需改、拆、增、迁共用设施,必须向管理处提出申请和说明,经批准后由物业公司指定专业人员按相关安全规范进行施工为保护屋顶防水层,严禁业主私自攀爬楼顶,如因此造成屋顶防水层渗漏,责任人必须承担防水层修复费用,以及因此造成单位或其他业主的相关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2、太阳能安装

  业主如需安装太阳能设施,必须先到管理处的经营部办理申请登记手续并在财务部缴纳安装押金后,到经营部领取《安装许可证》。业主凭《安装许可证》和押金收据到物业公司领取钥匙,同时确保按安全要求,保证楼顶屋面和其他部位不被破坏后方可进行安装。业主如未经相关部门同意,私自安装太阳能装置,管理处和物业公司有权阻止其行为,除限期拆除太阳能装置外,还应赔偿造成的相关损失。对业主在使用的太阳能设施,管理处经营部随时进行检查,如因该设施自身原因,造成楼顶防水层渗漏和公用设施的损坏,由业主承担补漏费用,并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

  三、物业服务费及各项代收代付费用的缴纳

  1、水费:由物业公司定期入户抄表,业主在10日内到物业公司缴纳;

  2、电费:业主持购电卡到物业公司购买;未安装磁卡电表的业主或单位,由物业公司定期入户抄表,同时收取电费;

  3、暖气费:业主须在通知的规定时间内,到物业公司缴纳,收费标准应符合物价局相关规定。

  4、物业服务费: 业主应当自觉按规定及时缴纳物业服务相关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费用的,如不能按规定及时交纳,责任由业主负责。凡不按规定缴纳水费、电费、暖气费、物管费等各项费用,物业公司有权采取催缴措施,并由业主按照每逾期一日支付应缴费用总额的千分之三的标准支付滞纳金。

  四、 用水、用电管理

  1、用水管理

  (1)、业主要爱护水表和公共管线设施,防止跑、漏水现象发生。如发现管道出现故障,请及时通知物业服务单位进行维修;

  (2)、公共给水、排水管道由物业公司负责养护维修,业主不得随意拆挖、安装、更改管线;

  (3)、严禁业主采取滴水、水表停转和倒转等手段无偿使用水资源,一经发现确认,物业公司除收缴水费外,还应按照当期应缴水费的两倍赔偿经济损失。

  2、用电管理

  1)、当电路出现故障时,业主应及时通知物业公司进行维修,不得私自维修公共配电设施。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责任人负责;

  2)、严禁私自拉线用电,严禁偷、漏电现象发生,如有违章用电者,一发现,由物业公司按规定进行处罚,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身伤害,由责任负责。对于经查实偷电者,该业主需按照其上年度已缴电费的月平均数额的两倍赔偿经济损失。如情节严重,管理处和物业公司均有权向当地公安机关反映、举报;

  3)、楼道照明灯泡损坏由业主自行更换,如需物业服务人员更换,业主需承担材料费,灯泡限用功率在25W以下,如因使用灯泡和人为造成灯口损坏及电路故障的,由当事人负责并支付人工、材料费。

  五、供暖的管理

  1、业主不得私自改装供暖设施,不得私自关闭公用进水、回水阀门

  2、业主安装其他原供暖设施以外的取暖、热水设施(如“小保姆”),须到物业公司登记备案,并按规定交费后方可使用。未经批准私自安装使用的,该业主按照应缴取暖费的两倍缴纳取暖费用

  3、业主如发现供暖故障,室内温度达不到标准时,应及时与物业公司联系维修。未经批准,私自维修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六、公共环境及卫生管理

  1、公共卫生管理

  (1)、业主应将生活垃圾装入垃圾袋中,放入设置的垃圾箱内,禁止乱扔、乱倒垃圾;

  (2)、禁止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果皮、杂物等;

  (3)、禁止从窗户、阳台向外抛掷垃圾、杂物,禁止随意倾倒污水、杂物;

  (4)、禁止在公共区域和楼房外墙上乱写、乱画、乱贴广告;

  (5)、禁止在小区内饲养畜禽,不准在公共区域随意放养宠物;

  2、公共环境管理

  (1)、禁止在22:00 — 7:00,12:00—14:00时段在公共区域弹奏乐器、使用音响器材;

  (2)、禁止在职工活动中心等密闭的公共场所吸烟、喧哗、带宠物入内

  (3)禁止占用公共空间摆放私人物品,一经发现,管理处和物业公司有权清除;

  七、绿化管理

  1、禁止侵占公共绿地、在绿化区域堆放垃圾、杂物、放养宠物;

  2、禁止攀折、损坏花木、围栏及其他相关设施,如有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3、禁止在绿地上停放、行驶各类私人车辆;

  4、禁止在绿化带内种植蔬菜和挖设地窖。

  八、治安综合管理

  1、车辆管理

  对车辆的管理原则为:对车辆在小区的停放秩序和交通秩序予以管理,不包含保管、看护责任。

  (1)、禁止机动车在小区内鸣笛,行驶限速15公里/小时;

  (2)、禁止在暖气沟、绿化区域、人行道停放车辆;

  (3)、禁止在小区内试刹车、加油和维修机动车;

  (4)、车辆应停放在物业公司指定的停车区域;

  (5)、车主如损坏道路和公共设施等,需按价赔偿;

  (6)、自行车或其他人力车辆均应停放在特定区域并自行设置防盗措施;

  (7)、各种车辆(包括机动、人力)因第三人盗窃丢失、损坏、车内物品丢失均由车辆所有权人自行承担。

  2、消防管理

  (1)、禁止私自移动任何消防设施设备、将其用于其它用途,违者将根据情节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2)、禁止在楼道内停放车辆阻碍消防通道和堆放易燃、危险杂物;

  (3)、禁止在生活区内,特别是阳台上燃放烟花、爆竹;

  (4)、禁止违章使用电器设备;

  (5)、禁止在本小区内倾倒液化气残液;

  3、治安管理

  治安管理的原则是:对小区生活秩序的维护。

  (1)、禁止私自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人员和车辆进入本小区;

  (2)、自觉维护内部治安,对违法犯罪人员和行为要积极主动举报;

  (3)、禁止利用房屋窝藏违法犯罪人员和赃物;

  (4)、禁止在小区大门前或小区内乱设摊点、占道经营;

  (5)、禁止乱贴、乱画、随意设置广告、堆放杂物和危险器具;

  九、对宠物的管理

  1、饲养犬类等宠物必须到高碑店市有关部门办理《免疫合格证》,定期为宠物注射疫苗,并到物业公司、基地安全保卫部登记备案并签订《居民文明养犬承诺书》;

  2、严禁饲养大型宠物、攻击性宠物,一经发现按治安案件处理;

  3、严禁在小区公共区域内放养宠物,严禁携带宠物进入办公楼、社区医院、活动中心等公共场所。严禁在绿化区域遛宠物,以保持公共环境卫生清洁;

  4、携带宠物外出时,必须挂锁链,长度不超过2米,并由成年人牵领。若饲养宠物产生噪音、出现伤人等事件,宠物主人必须及时处置并负全责。凡是有咬人记录的宠物,必须自行清理出本小区,不得在本小区内遗弃所养宠物。

  5、凡豢养宠物者自觉交纳保障金,如物业公司、安全保卫部巡查人员发现有违反以上《管理规定》者,将给宠物主人送发扣除保障金通知单,保障金扣完后,饲养者应自觉补交。

  十、楼顶检查口管理

  1、禁止任何人擅自攀上楼顶,不得在楼顶嬉戏玩耍及进行与安装、维修等无关的活动;

  2、禁止擅自撬锁上楼顶,一经发现,管理处及物业公司责令其赔偿损失;

  3、凡安装、维修电话、太阳能、有线电视等,须到物业公司交纳押金后领取钥匙,并办理登记手续。安装、维修完毕后,事主须检查“楼顶检查口”,确认关门上锁后,及时向物业服务单位退还钥匙。

  十一、业主联系告知管理

  1、请业主填写《业主基本情况联系表》,以便在紧急情况时,物业管理公司能与您及时取得联系。

  2、为尽量避免因入户通知而产生的打扰,敬请业主随时留意设置在公共区域的告示牌,以便能够及时了解小区管理的通知和相关信息。

  3、本物业管理规定在公共区域的告示牌予以张贴公示,自张贴公示之日起满十日后生效。

本文来源:http://www.guakaob.com/zigeleikaoshi/9384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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