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天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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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余华 《第七天》

新星出版社2013年6月版

人间的最后一片净土存在于死无葬生之地

——读余华《第七天》有感

“到第七日,神造物的工已经完毕,就在第七日歇了他一切的工,安息了。”——《旧约 创世纪》

主人公,男,杨飞,41岁,已死。其养父,杨金彪,已死。其前妻,李青,已死。其好友及邻居,已死。

第一天,生命的逝去。杨飞的灵魂游荡在人间,从轰然倒塌的废墟中爬起,看到家门口贴着通知去殡仪馆火化的纸条,带上预约号“A3”,前往殡仪馆。

殡仪馆,分为普通区、贵宾区和VIP区。第七天读后感

分别对应着普通人、有钱人和有权人。

分别陈设着塑料白椅、高档沙发、豪华套房。

分别享有着几百元的骨灰盒和几百元的寿衣和死无葬身之地、几万元的骨灰盒和几万元的寿衣和高端洋气的墓地、价值连城的骨灰盒和价值连城的寿衣和永垂不朽的墓地。

普通人默默低语,走向国产焚尸炉,有钱人大声喧哗,走向进口焚尸炉,有权人昂首挺胸,不需要焚尸。他们需要政府维系着自己是因公事劳碌而死的谎言,确保自己的遗体完好无损流传千古。

杨飞就是没有墓地的普通人。没有墓地,去向何方?

就这样,他从殡仪馆茫然地走出,继续游荡。

第二天,婚姻。前妻李青,白富美,深受上级赏识,经常出入上流社会的应酬场合。但她很是清高,义无反顾地爱上了一无所有老实巴交的屌丝杨飞,心甘情愿地照顾双方父母,死心塌地跟在杨飞身边两年多,正准备要孩子的时候,她心中的野心被一个海归博士给点燃,她一边不断欺骗自己一边填平欲壑,却还是带着愧疚离了婚。第七天读后感

随后被那博士传染上性病,再婚后的生活也极其不幸福,与海归分居后捧着自己破碎的心灵,甘愿被某官员包养,官员出事后,只顾自己逃走,李青落网前在家中浴缸自杀。

游荡在尘世间的李青又回到一开始的出租屋,遇到杨飞,不断地怀念着这个小屋的温馨,杨飞怀抱的温暖,开始眷恋活着。最后,因为要赶去一场为她准备的盛大的葬礼,她很快就离开了。

第三天,亲情。杨飞是从火车厕所里生出来的,生母一个不小心,将他从蹲坑的洞里漏了出去,但他幸运地活在了火车车轮中间的铁轨上。扳道工杨金彪当时21岁,看到了这个刚刚出生不久的孩子,顿生怜爱之情将其抱走,含辛茹苦拉扯大。

当生父生母将其接去北方过好日子时,杨金彪满含笑意爽快答应了。但是,住在那个看似宽敞,却充斥着兄弟姐妹夫妻间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吵架声的房子里,他的心揪得紧紧的,没满一个月就回到养父身边。后来又变卖家产为养父治病,最终养父穿着唯一一套像样的铁道制服,游荡到当年准备丢弃杨飞的地方,默默死去。死后为了等杨飞到殡仪馆,成为了一个阴间引导员。

第四、五、六、七天,人间百态。暴力强拆,群众集体抗议,政府却唆使警察伪装成民众对政府大楼打砸抢,好让政府有理由逮捕他们。在小饭馆里,权贵们肆意吃喝赊账,威逼利诱榨取更多利益。为贯彻计划生育,医院强行引产,将27个未成形的婴儿随意丢弃入河水中,李月珍大妈为伸张正义却被预谋杀害。打工女鼠妹为了让男友承认自己买了部假iphone跳楼自杀,男友为了赎罪给她买块墓地去卖肾,最终也死于黑心诊所的刀下,等等。

这本书里充斥着两个字:绝望。但显然,这些都是曾经发生在社会中的真事,只不过这样极端的例子社会还是较少的,但却的的确确让人觉得荒诞。“与现实的荒诞相比,小说的

荒诞真是小巫见大巫!”中国这个社会,从对毛泽东一人个人崇拜的单细胞穷王国变成现在价值观混乱物欲横流的社会,用40年时间,就走完了西方国家400年的历程,足见其浮躁,或者说,这本就很荒唐。

或许这个社会,正像这部小说描绘的那样, 正在走向一场盛大的死亡。在道德底线沦丧的背后,我们感动地看到,正是这一群死无葬身之地的平凡人,坚守着人间里最后一片净土,坚守着一种旧式文人的清高甚至是迂腐,坚守着没被强权利益所压垮的最后一份骨气。

荒诞的现实必然会令人嗟叹不已。我们就走在这样的现实里,一边是灯红酒绿,一边是断壁残垣。或者说,我们置身在一个奇怪的剧院里,同一个舞台上,半边正在演出喜剧,半边正在演出悲剧。即便如此,我们还是要相信,这些可爱的灵魂,正在引领着我们,在这出戏里上演更多幕喜剧。

22120546 高远

篇二:《《第七天》读书笔记》

篇三:《《第七天》读后感》

《第七天》读后感

网上的版本:

余华新书的名字叫《第七天》,看完整本书后,才发现这个名字企图在吻合中国传统的“头七”,虽然书的前面写着了《旧约 创世纪》的句子。书的内容看似很荒诞:写的是一个死去的灵魂在七天里的见闻和回忆。

《第七天》仍然是小人物的故事,温馨又揪心的爱情,分等级的殡仪馆,养父子感人至深的亲情,刘梅等鼠族的辛酸,冤假错案„„杨飞的这些经历在就像我们所生活的世界,我们周围最常见的人或事,还有每天被新闻包裹的世界和那些可见的与不可见的生活。余华用一种魔幻现实主义的手法穿梭于生和死这两个极致的世界,批判审视着现实,给读者最残酷和最温暖两种截然不同的感受。《活着》是八十年代父辈们的生活,那《第七天》就是这个年代正在奋斗着的一代人的世界。杨飞等人是这个时代最具代表的面孔,与世无争随遇而安,兢兢业业买房结婚然后相濡以沫努力过着平凡人的生活„„第七天读后感

小说文风很紧凑,快速有力,不点缀不渲染,有一种死亡般的寒冷和压抑,把人逼到角落里,堵着喘不出气。活着的世界里充满了艰辛,死亡却只是绝望的开始。殡仪馆里,沙发坐的贵宾区穿的都是工艺极致的蚕丝寿衣,每个都在两万元以上;骨灰盒都是大叶紫檀,每个都在六万元以上,刻着富丽堂皇的图案。而塑料椅子的普通区,却会有人因为在同一家店买同样的寿衣比别人贵了50块而唉声叹气。

当然,还有没有寿衣没有骨灰盒没有净身没有化妆的人„„

然而作者意图并不在这里,余华喜欢在绝望中给人留着希望,这本书也是。死去的世界里,有这样一个地方:水在流淌,青草遍地,树木茂盛,树枝上结满了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模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很多的人,很多只剩下骨骼的人,还有一些有肉体的人,在那里走来走去。这就是死无葬生之地,在这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这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很„„这里人人死而平等。

在冰冷的世界里构建出来的暖巢,于残酷现实里流露真实的人性温暖。“死无葬身之地”为现实中的卑微小人物建立了一个乌托邦,用荒诞的变形记演绎出一种底层世界的冷暖人生。

个人补充:

我觉得网上的版本讲的挺好的,所以关于内涵我就不做过多补充了。这本书实际上是通过一个死人道出了活人世界的丑恶。

第一天,

杨飞去火化,见到了一场车祸。在殡仪馆,发现人世的高低贵贱带来的差别待遇在死后仍然存在。各色人等谈论死亡,炫耀死后的待遇级别。然后杨飞开始回忆自己的死,他死之前发生的事、见到的人,同时为下文做铺垫。他去给人做家教,结果因为强拆,那家人死在楼里,只留下可怜的女儿在人世,揭露政府强拆的种种不人道的行为和

残酷手段。自己到谭家菜馆吃饭,发生爆炸未能逃生而死。同时引出工商部门白吃白喝打白条的行为。需要有墓地才能火化,杨飞只能离开。第七天读后感

第二天,

他见到了同样死去的妻子。并借此回忆了他们之间的故事。他们本是一个公司的同事,妻子美丽异常,常去交际。但本人并不因此而堕落。妻子是因他可靠本分与他走到一起。但在偶遇一个富豪海归之后,找到更广阔的发展天地。移情别恋,与他离婚投向他人怀抱,并与先生共同开创事业。但妻子并不幸福,公司面临危机,富豪独自脱身,她无力解决,自杀身亡。而杨飞正是因关注前妻自杀的消息未躲过爆炸而身亡。两人共同回忆往昔,短暂相聚又分离。

第三天,

杨飞回忆自己的身世,养父在铁轨上捡到他,并为了他舍弃一段爱情。最后终生未婚,与他相依为命,感情深厚。亲生父母来寻亲,但认亲后并不快乐,家庭纠纷使杨飞重回养父身边。因为养父患绝症,杨飞花光了钱,生活艰难。养父突然失踪,不知去向。养父好友之妻即杨飞养母,不幸车祸死亡。其曾揭露死婴被医院当作医疗垃圾处理的事件。并由此揭露官场的遮掩粉饰等各种丑陋面目。

第四天,

来到死无葬身之地,遇到鼠妹刘梅。讲述刘梅与其男友之间艰难悲伤的故事。他们是社会底层艰难求生的人的代表。生活不易,游走

在道德的边缘,最初是洗头工,后来换了许多工作,越活越艰难,搬到地下室成为鼠族。曾为是否要做小姐赚钱争执,彼此相爱。鼠妹最后因伍超——她男朋友,给她买了山寨的iphone手机,感到被欺骗,有联系不上伍超,伤心自杀,其实最后是意外坠楼。同时还讲了警官和李姓卖淫男子之间的恩怨纠葛,再现官场黑暗。但二人死后却成为好友。

第五天

杨飞遇到了熟悉的店主一家,原来他们也死了。还遇到养母李月珍和那群死去的婴儿。两人共同分享了所知的信息,回忆了死前死后的事,政府的虚假面目,假骨灰一事。杨飞得知父亲就是殡仪馆的服务者。他在死无葬身之地见到家教的雇主夫妇,告知他们女儿的事。

还有许多人,都讲述了自己在现世遇到的不公事件。

第六天,

伍超的朋友肖庆因车祸而死,来到死无葬身之地告知大家鼠妹死后,伍超的事。伍超伤心欲绝,为了给鼠妹买墓地去卖肾,同时揭露卖肾的黑幕。最后买了墓地,但自己也岌岌可危。死去的人们都很感动,他们一起为鼠妹净身。仪式十分圣洁,死去的人们亲自送她去殡仪馆火化。同时杨飞在殡仪馆见到了父亲,并得知父亲离家后的遭遇。父子互吐真情。

第七天,

等待鼠妹火化之时,再次描绘殡仪馆的现象,并由老者解释,富人们费尽心思建的墓地风水并不好,来世只会不幸,与他们今世的跋扈恰成反讽。就在鼠妹火化之后,伍超来到殡仪馆,杨飞告诉他鼠妹很高兴,虽然未遇见,但来生会幸福。最后他和伍超来到美丽安宁的死无葬身之地。

小结与感受:

这本书并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没有余华的其他书那样触动人心。好吧,触动我的心。他的体裁和我以前读过的一本书相似,因此虽然奇特,但却让我反感。不过还是揭示了人世的种种黑暗面,但可能也正是因为短小的篇幅加了太多复杂的内容,所以倒并不显得精彩。而且都是大家人所共知的一些社会问题,挖得不深反而流于俗套。好吧,我讲了太多缺点,只是个人吐槽,反正这本书不想活着会让我哭半天。整体还行吧。室友比较有感觉,很喜欢鼠妹和伍超爱情的那段。认为很感人。

篇四:《环游世界80天读后感》

[篇一:<环游世界八十天>读后感]

不是为了要赶着交作业才看的这本书,其实这本书买来很久了一直放在家里,平时又不回家。这次回家闲着无聊就翻来看看。我对地理、旅游、冒险等都特别感兴趣。很小的时候我也曾有过环游世界的想法,但是那时我还太小,对什麽都不了解。环游世界80天读后感。我特别喜欢地理,地理很有趣,地图册上有世界各地的版图,有他们国家的山川河流,还没上高中时我就在家里把初中地理翻了两遍,虽然不太懂,却也觉得他很吸引人。好像废话太多了,说一说<环游世界八十天>给我的感觉吧。

<环游世界八十天>这个书名就激发起了我读这本书的欲望,也是因为这个书名才让我买下这本书的。环游世界,多神奇的一件事,多需要勇气,地丢下语文书,却想了福格坚定的信念和信心,于上我下定决心背好这篇课文,重又捧起语文书,却想了福格坚定的信念和信心,于是下定决心背好这篇课文,重又捧起语文书,一边读课文,一边往心里记,没过多久,我就把这篇课文背熟了。虽然这事很小,却足以说明道理。

遇到挫折和困难,必须要有克服的信心和不倒的信念,这是我从<八十天环游世界>中获得的体会。

[篇三:<环游世界八十天>读后感]

<八十天环游世界>是法国著名作家儒勒·凡尔纳的代表作之一,是一部带有真实色彩的科幻小说。

书中讲述了一个有趣的故事:福格在俱乐部以20000英磅和朋友打赌——80天环游世界一周。福格和管家万事通出发后在印度救下了新伙伴奥运会达,三人乘坐19世纪的交通工具,穿过五大洲;用聪明勇敢,战胜了风雨雷电,打败了费克斯之类的阻挠者,终于在八十天内环游世界一周。

福格旅行的花费非常昂贵,光是打点闹-事者就快20000英磅,加上路费、生活费,远不止20000英磅。为什么福格他们不在家逍遥,而在外旅行呢?我想这是一种信念:是福格自己说环游世界一周要八十天,人们常说“说到做到”,福格是个有头有脸的人,如果撒这么大的谎,他会颜面尽失,因此,福格顶着压力,只有相信自己,相信伙伴,更相信环游世界一周只要80天。一路上,不论遇到多大困难,都无法停止福格,一次又一次被福格和其同伴克服,只因为福格有坚定的信念和信心。

我们再学习生活中,常常遇到挫折和困难,为什么不学习福格呢?当你做一件事情,必须要有成功的信心和不倒的信念,才有成功的可能。记得有一篇课文特别难背,第二天又要检查,我看了一遍又一遍,仍背得不熟。我生气地丢下语文书,却想了福格坚定的信念和信心,于上我下定决心背好这篇课文,重又捧起语文书,却想了福格坚定的信念和信心,于是下定决心背好这篇课文,重又捧起语文书,一边读课文,一边往心里记,没过多久,我就把这篇课文背熟了。虽然这事很小,却足以说明道理。

遇到挫折和困难,必须要有克服的信心和不倒的信念,这是我从<八十天环游世界>中获得的体会。

[篇四:<环游世界八十天>读后感]

上午阅读了前两天在新华书店特价柜精心挑选的<80天环游世界>。这本书的名字可真有趣,80天怎么可能去完成环游地球呢!这是一件不可能的事!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福克先生和他的仆人路路通。书中写到:福克先生和他俱乐部的工程师安得露·斯图亚特、银行家约翰·苏里万和撒木耳·法郎丹、啤酒商多马斯·弗拉纳和英国国家银行副总裁高杰·弱夫打赌说他要用80天环游世界。当时我还以为他好面子,是说着玩玩的,不是真的要去,但是我却没有想到他真的开始了环游世界的旅途。

他和路路通的这次旅行也不是那么顺利的,他们遇到了许许多多的困难……

在这许许多多困难面前,他们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勇敢地面对并克服种种困难,最后成功地终于完成了这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这应该说是一本“地球”的传记,书很薄,但内容相当充实,包括作者思想历程等等,即便是第一次看这本书的人也会对它产生浓厚的兴趣,而且还出现了几个在课文中学到过的几个城市。虽然我还没有全面完整地了解地球、了解世界,但是通过这本书我可以更多更全面地认识地球、接触世界。

读完后我觉得我们现在应该好好学习,掌握知识,因为地球上还有许许多多的地方等待我们去发现、去认识、去开拓。

[篇五:<环游世界八十天>读后感]

我刚看见这本书时,他的题目就完全吸引了我,使我产生了许多疑问:谁环游世界用了八十天?环游世界真的只用了八十天吗?他真的环游了全世界吗?等许多问题,我迫不及待的开始翻阅着本是我充满疑问的书,终于,今天我看完了全部。写了一篇读后感,请多多指教。多谢!

看完这本书后,我知道了这本书的主人公有四个,一是为人正直,风度翩翩,英俊潇洒的斐利亚·福克先生,二是错怪了福克先生而花了很大精力的费克斯侦探,三是对主人忠心耿耿绝无二心的路路通,三是威风凛凛的克罗马将军,四是美丽善良的艾俄达夫人。

福克先生用20,000英镑和俱乐部的牌友赌注他是不是可以在八十天内环游世界,在路福克科先生用了所有的交通工具,甚至使用了大象。在路程中,福克先生救了美丽迷人的艾俄达夫人,(他们以为艾俄达夫人要被和尚们烧死。)还用自己的财产去救助被印第安人抢去的路路通。

福克先生是个有一颗炙热的心的人,是一个重感情的绅士,可以说,不论什么时候,他都是一个绅士,一个真正的绅士。

真因为他有一颗炙热的心,所以他才定下了一个胆大的计划——去救艾俄达。真因为这样福克先生才成了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在这次环球旅行中,福克先生他赢了什么呢?他长途跋涉的旅行有什么收获呢?可以说,那位迷人的艾俄达夫人使福克先生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篇六:<环游世界八十天>读后感]

这个寒假,我读了许多的书。其中,有一本书的名字叫<环游世界八十天>。它是一本科幻小说。科幻小说是西方近代文学的一种新体裁。它的情节不可能发生在人们已知的世界上,但它的基础是有关人类或宇宙起源的某种设想,有关科技领域(包括假设性的科学领域)的某种虚构出来的新发现。

19世纪末,20世纪初,欧洲出现了两位重要的小说家,法国的儒勒·凡尔纳和英国的赫伯特·乔治·威尔斯。其中一位——本书的作者——儒勒·凡尔纳——出生于航海世家的这位法国人,最初是迫于生计才投入小说创作的。凡尔纳的作品继承了冒险小说的一切特点:不可思议的个人冒险、异域风情(如<环游世界八十天>);神秘的人物(如<尼莫船长>)等。

八十天能环游地球吗?由于书本题目的吸引,我只用了一天半就读完了这本书,对故事中的福格先生深感佩服。

福格先生是个很标准的英国绅士,他有着标准的时间表(他的时间表上从没空过一分钟);标准的起居(上次他辞退仆人的原因是他准备给主人剃胡子用的热水是八十四度而不是八十六度);甚至标准的步数(他每天步行到俱乐部的步数分两只脚,右脚五百七十五次,左脚五百七十六次),简直可以成为最为精确的一把尺子!直到有一天,福格先生决定用八十天时间环游地球,他的才华才展露锋芒。

这位英国绅士与朋友打赌,说只要八十天,他就能环游地球,并以自己在巴林氏兄弟 那儿的的两万英镑作为赌注。他在旅行中遇到了许多意想不到的困难:恶劣天气、交通事故、强盗打劫列车等等。面对这些,福格先生镇定自若、应付自如,处处表现出他的绅士风度和坚毅果断、乐于助人的品格。他与仆人路路通冒着生命危险,从狂躁的本得尔坎德士邦人手中救下为土王殉葬的美丽的艾达夫人。艾达夫人到达英国后,深深地爱上了这个外表冷漠、内心善良而富有侠义精神的绅士。后来福格先生以为自己输掉了这场赌注,其实是时差跟他开了一个“玩笑”——在旅途过程中,他们因向东出发而不知不觉为自己赢得了24小时的时间——于是,福格先生赢得了最终的胜利。在获得胜利的同时,他也获得了艾达夫人对他的爱。

这篇小说的内容和名字一样有趣,情节紧张,一环扣一环,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

我认为,一个人的成就不是他的天赋造就,而是他的汗水和辛劳造就的。并且,在我们经历考验的同时,又何尝不是一路风景呢?先天的才华只能让你走一小段路,只有不断的锻炼、考验自己,才能让你踏踏实实的走完完美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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