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制度版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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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公司制度版本号
1、公司制度体系文件标号规定

篇二:公司制度版本号
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_正式发布版

XXX公司

规章制度发布通知

【2015】年第1号

《XXX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已于201 年 月体讨论通过,现予发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签发人: 日 期: 2015年01月 日

日集

规章制度控制表

XXX公司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依法治企,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规范制度建设管理工作,优化管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制度建设工作有序进行,根据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规章制度(以下简称“制度”)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以公司名义颁发的有关投资、建设、生产、经营、管理等对公司及职工行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具有严肃性、规范性、强制性、科学性、程序性、稳定性的特点,在一段时期内能够反复实用,是公司一切管理活动的行为准则。

第四条 制度建设应遵循的原则: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二)符合公司章程;

(三)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

(四)遵循“策划、程序、修正、卓越”的理念; (五)突出公司特色,从实际出发,具有可执行性; (六)注重汲取国内外先进企业经验,有前瞻性。

第二章 制度管理职责

第五条 制度建设领导小组职责:

(一)负责组织公司制度体系建设方案的规划和审查; (二)负责审核年度制度建设计划;

(三)负责研究决定公司制度建设的其他事宜。 第六条 总经理、党组书记职责: (一)负责审定年度制度建设计划; (二)负责批准公司规章制度; (三)负责签署发布规章制度。 第七条 分管领导职责:

负责组织制定并审核其分管业务范围内的规章制度。 第八条 综合管理部

综合管理部是公司制度建设工作小组的具体工作部门和制度建设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为:

(一)拟订和修改规章制度管理制度;

(二)组织编制规章制度体系框架及年度制度建设计划;

(三)对规章制度进行综合审查;

【公司制度版本号】

(四)会同监督检查部门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组织、协调规章制度的宣传与培训; (六)组织对规章制度进行分类汇编。

(七)对各承办部门履行制度建设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检查;

(八)按照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要求,定期对制度进行风险评估及内控评价。

第九条 各部门

各部门是制度建设的承办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从公司管理实际需要出发,提出年度制度建设计划建议;

(二)按照下达的年度制度建设计划,作为主办部门组织或作为协办部门参与其职责及相关范围内的规章制度拟订;

(三)负责有关规章制度的培训;

(四)负责有关规章制度的执行,并按照规章制度对相关业务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

(五)进行年度制度自我评估;

(六)确定每个制度的实施完善执行人,将相应责任落实到岗位;

(七)审核其他部门拟发布的制度; (八)负责本部门制度的培训与解读;

第三章 制度分类

第十条 规章制度分为两类。一类制度是有关公司经营管理某一方面工作的全面的、长远性的制度,名称为制度、规定、办法;二类制度是实施一类制度或规范具体事务的制

篇三:公司制度版本号
2015公司规章制度范本

第1篇:公司考勤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十一、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十二、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一般员工至部门经理。

一、作息时间

1、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门负责人办公时间: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经理、行政管理员、考勤员办公时间:8:30~12:0513:55~18:10、

4、保洁员:7:30

5、在公司办公室以外的工作场所:工作人员必须在约定时间的前五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招集人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三、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指未按规定达到工作岗位(或作业地点);迟到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10元;迟到30分钟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资;迟到一小时的扣全天工资;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作开除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四、请假制度

1、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2、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月2日内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超过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4、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

5、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年假必须提前申报当年使用。

6、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伤亡给假7天

配偶或子女伤亡给假10天

五、批假权限

1、病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由分管付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请假手续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2、其它假别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付总经理审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3、所有假别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六、考勤登记

公司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员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签字(共计每日2次)。

七、外出

1、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时必须进行登记,并交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到前台处登记方可外出。如没有得到部门经理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2、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2、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理。

3、行政部对每月的考勤进行统计,统计表由经理签字后交财务部计发工资。

九、出差

1、员工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分管经理批准;总经理出差时应知会办公室,以便联络。《出差申请表》交行政部备查。

十、员工因违纪的扣款,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管理,作为员工集体活动的补充费用。

【公司制度版本号】

十一、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执行。

十二、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

第2篇:小公司规章制度范本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XXX一人出资设立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______有限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______室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针纺织品、服装、服装辅料、家纺制品、纺织原料(以上经营范围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拾万元,由股东一次足额缴纳额。

公司增加、减少及转让注册资本,由股东作出协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一次,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限额。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股东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五条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股东姓名: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出资方式:______出资额:______出资时间:______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2)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

(3)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4)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5)有权查阅股东决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八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九条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

股东作出上述决定时,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负责,由股东推荐产生。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十一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向股东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二条公司设经理1名,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的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三条公司设监事1人,由公司股东推荐产生。监事对股东负责,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执行董事、经理行使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执行董事、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经理予以纠正。

(4)向股东提出提案;

(5)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四条公司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第七章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应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于第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送交股东。

第十六条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十八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拾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十九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二十条公司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九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程应由股东作出决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

第二十二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

第二十三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四条公司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股东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的。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一式叁份,股东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股东签字并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3篇:传媒公司规章制度

传媒公司对于公司的每一个岗位的员工如何制定岗位职责,各方面的管理又如何制定规章制度呢?以下是完整的传媒公司规章制度的范本,仅供参考。

宗旨

立足文化领域,寻求生存空间;放眼各行各业,尽享传媒服务;

纪律

遵守纪律,忠于职守;保守机密,讲究信用,诚信为本;不谋私利,不损人利已,守法经营,不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

股东会决议程序

1、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首次股东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负责召集。

2、股东以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即股东表决超过50%的股权比例时就表示通过股东会普通决议,若公司解散、合并、增资、减资、变更股东,修改章程时要形成股东会特别决议,股东以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即股东表决超过65%的股权比例时就表示通过股东会决议。

岗位责任制度

一、总经理经股东会选举产生,由法定代表人兼任,公司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其职责是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制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和基本规章制度,代表公司签署合同和有关文件,主管公司财务和人事,在紧急情况下,对公司经营事务行使特别裁决和处置权。

二、公司总监、监事由董事长提名,股东会选举产生,并由本公司股东出任,全面监督、审计公司财务、人事及经营行为,其职责是有权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长、经理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必要时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三、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经董事长批准聘任,其职责是协助总经理,搞好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按照分工,负责某一项目的实施,作为本公司的股东代表,参与其它公司的管理时,必须维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四、公司总部会计、出纳员由董事长直接决定聘任。其职责是按照公司章程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分别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和现金收付、银行汇兑业务,兼职负责公司的接待和办公室文秘档案等工作。各分支机构及公司内部独立核算部门的财务人员由其负责人直接聘任,但必须报公司总部备案和核准后方可上岗。驾驶员由副总经理提名考察,董事长批准聘任,其职责是按照公司管理制度,负责保管和驾驶车辆。公司总部员工、各分支机构和内部独立核算部门员工应一视同仁,为公司大家庭中的一分子,都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公司的规章制度,各司其职,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自觉维护公司的利益,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谋利,如有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应承担赔偿责任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财务管理制度

公司按照《公司法》、《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标准的财务管理制度。实行票印分离、帐物分离。

一、出纳员:负责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发生的现金收、付业务和支票、汇票等银行汇总业务;做好收款、付款的记帐凭证;分管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保管公司财务专用章。公司的所有收入必须上缴公司财务部门,业务经办人员在办理业务时发票内容与合同款额必须相符,同时所有款项一律进入公司基本帐户,公司库存现金不得超过2000元。

二、会计员: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分管现金总帐和银行存款总帐;担负各种往来帐户及各种年、月、季度报表、财务分析以及成本、盈亏核算业务;核实出纳员收款、付款凭证;管理收款、付款原始发票的领用以及支票、汇票的领用保管工作。

三、出纳与会计之间的业务关系:出纳员每月月末将记入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的收、付款记帐凭证统一交会计处,由会计分类记帐、结帐和做报表,报表一式两份,报税务机关一份,送股东传阅审核一份。出纳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的余额必须与会计的总帐金额以及实际现金、银行存款额三者之间必须相符,做到帐帐相符,帐表相符,帐物相符。

四、公司董事长和总监、监事有权查阅财务会计帐。政府审计机关或税务部门需要查阅财务会计帐时,事先需得到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同意,除此而外,任何人不准查阅公司帐务。公司各分支机构和内部独立核算部门同时必须按本规章制度要求建立健全帐务,每季度或每年年终必须接受公司或政府相关部门的审计。

五、公司总部或公司各分支机构、各内部独立核算部门的所有支出条据要有经手人签字,注明用途,经公司董事长、各分支机构及内部独立核算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可支出。否则,一律不得报帐和入帐,已报帐或已入帐的,由经管人承担。公司总部每笔5000元以下的开支,由董事长批准,每笔5000元以上的开支,经股东会同意后董事长签字批准支出,除此而外,任何人均无权擅自调动资金。公司内部独立核算部门每笔1500元以上的支出必须经公司核准,并经董事长签批后方可支付。公司各分支机构每笔2000元(DM及书刊印制费除外)以上的开支须报公司备案核准后方可开支,其负责运营的DM及书刊的印制费开支应控制在该项目的广告收入及发行收入之内,并可凭印制合同、印制单位发票和印制数量支出,但最多每笔不得超过5000元,超过须报公司总部核准后再支出。上述标准以下的开支由各分支机构或内部独立核算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即可支付。另外,公司各分支机构或内部独立核算部门必须在房租、水电费、DM印刷费和投递费、书刊印刷编辑费、员工工资、招待费、办公费项目内开支,除此之外,各部门或各分支机构不得巧立名目,胡支乱花。一切未经按上述权限和支出范围核准签字审批的支出,公司在审计其财务时不予认可其该笔支出帐务。

六、公司总部及公司各分支机构、各内部独立核算部门的一切开支应遵循厉行节约的原则,反对铺张浪费,开支要有计划,末经股东会、董事长及各授权负责人按权限审批同意,一律不准提前擅自支出。公司总部高层管理人员出差必须遵循事先商定的路线和公司规定的标准,办事招待,必须征得董事长的同意,否则一律不予报销。公司及公司各分支机构、各内部独立核算部门的所有开支必须要有发票,白头条据不得入帐。如确实没有正式发票,必须要有经办人证明签字,说明用途,经公司董事长及公司各授权负责人同意并换取正式发票后方可入帐。

七、房费按租房协议和租房单位开据的发票报帐处理,人员工资待遇按公司员工工资标准执行,如需调整,经董事长批准后方可执行。

八、公司收付款时2000元以上的现金一律实行转帐。

九、公司总部或各分支机构的所有收入必须按时存入公司或各分支机构的基本帐户,任何人不得挪用,若发现现金挪用现象,按挪用金额的20%予以罚款处理,重大挪用公款事件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公司原则上不得给外单位和公司员工借款,如员工确实需要借款,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但必须经公司董事长同意,并在一个月之内必须还清。公司各分支机构及内部独立核算部门的员工借款不得超过500元,并须经其负责人同意方可。

十一、公司总部或各分支机构在各个项目运做时,涉及到收付帐业务的,业务经办或财务人员自开发票之日起,一般在当月收回现金,最迟不能超过项目结束时间。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公司总部分管经理或各分支机构负责人承担。

十二、公司必须设立基本帐户,银行存留印鉴为公司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私章、行财部主任私章。各分支机构亦同样须设立基本帐户,银行存留印鉴为分公司财务专用章,分公司负责人私章、会计私章。

十三、公司总部内部独立核算部门或公司各分支机构的财务管理必须按照此制度进行管理,若出现不遵从此财务管理制度行为,可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或改正后在后续经营中仍出现违规现象,公司有权停止其一切经营活动,造成的全部损失由其负责人承担。

十四、公司总部财务专用章由出纳保管,印章存放于公司为其所配备的专柜,不得私自带出或存放于家中。所有发票、支票、汇票由会计负责领取,存放于公司为其配备的专柜,专门由其保管,并将发票、支票、汇票编号后统一造册登记,同时将登记册交行财部主任保管存档。

项目管理制度

一、可靠的信息情报是投资的前提条件。在投资前,必须进行市场调查,掌握对方的身份、实际财务、物力、信誉以及实实在在的能够实际得到利润的第一手资料。特别是重大投资项目,必须慎重并熟知市场运作手段。

二、投资项目,必须先经公司董事长同意后,才能指定专人进行市场调查和考察,考察人必须提出可行性方案,明确表示考察的意见,然后报公司确定,重大投资项目由董事长提交公司股东会讨论决定。

三、未经考察和市场调查的项目不得进行投资;未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意的考察和立项,其费用由本人承担。

四、公司各分支机构及内部独立核算部门必须在公司授权委托的经营范围与期限内经营,未经公司授权和核准,不得以公司名义开展其它业务,一经发现公司有权终止其运营合同,撤销授权委托,造成的一切损失及法律责任由分公司或内部独立核算部门负责人承担。

用工及薪酬管理制度

一、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除董事长、总经理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以外,其余人员一律实行聘任制。公司监事由董事长提名,股东会选举产生。

二、公司的中层人员是否聘任,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提名,总经理批准聘任,其它任何人均无权擅自聘任,各分支机构员工由各分支机构负责人考察并直接批准聘任。

三、公司员工在聘任前经过提名-考察-试用三个阶段才能正式确定是否聘用。试用期一般为两个月。

四、公司员工及管理人员(专门设计制作人员及编辑人员除外)的工资分为三部分,底薪+佣金+奖金,底薪根据本人的业绩进行确定,提成工资(佣金)按本人的业绩比例进行佣金提成,奖金按业绩任务完成情况发放,除管理人员外,其他员工一律实行无业绩无底薪的绩效工资考核办法(具体员工工资标准和差旅费报销标准详见公司员工工资标准)。

五、公司被聘用人员一经聘用,必须签订公司统一印制的员工聘用劳动合同。

六、公司各分支机构及内部独立核算部门的用工及薪酬管理制度同上。

合同管理制度

一、本公司对外签订合同,一律以法定代表人的名义签订,其它任何人均无权擅自代表公司签约。

二、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前往或者到场,可以授权公司管理人员对外签约,对外签约的被授权人必须持有“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三、不属于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签定的各类合同,公司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法律后果。公司各分支机构及内部独立核算部门对外签约,必须在公司授权委托签约的范围和期限内进行签约,否则,造成的损失一律由其负责人承担。

四、签订重大合同必须经过详细认真考察,并提交股东会研究,未经股东会研究批准的合同,不得对外签约。

五、公司及公司各分支机构在运作项目时与所有业务单位必须签订合同,合同款额与发票款额必须相符,严禁票据不符,否则公司终止该笔业务,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各负责人和当事人承担。

六、公司的《广告业发布合同》、便函、文件等重要法律文书一律由行财管理中心专人专柜保管,统一编号,并予以造册登记,领用时必须经法定代表人同意方可使用,各分支机构员工领用时须经其负责人同意方可使用,空白文书和合同一律不准事先盖章。

七、公司各分支机构使用公司统一印制的各类合同,并由其负责人统一保管,并以分支机构及其负责人的名义在公司授权的范围内对外签约。公司证章管理制度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文化经营许可证、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证、公司行政公章,合同专用章一律由董事长保管,财务专用章由出纳保管,使用公司证件、公章、财务专用章必须事先征得公司董事长同意。公司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公章、财务专用章一律由各分支机构负责人保管,若使用不当,造成法律后果或经济损失,由各分支机构负责人自行承担。

档案管理制度

一、会计档案:每月(季)财务结算后,会计应将档案(包括各类财务报表、验资文件、会计帐薄)一律存入专柜,装订成册,交于行财部主任管理。

二、管理档案:《公司章程》、《公司规章制度》及各类管理考核细则一律单列存放。

三、员工档案:公司员工档案一律装订好单列存放。

四、合同档案:(包括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存根、劳动合同、各类协议、广告业发布合同)单列存放,一律保密管理,未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参阅。

五、文件档案:公司股东会决议及公司有关文件一律单列存放。

六、来文档案:其它单位来文由分管经理、总监阅后一律单行存放。

七、项目档案:一律按机密文件处理,单行存放,未经公司董事长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参阅。公司各分支机构的档案管理由各分支机构负责人指定专人或自行管理。

文件处理程序

公司对内部行文时,一律以“甘大传字”加文号出现。公司各分支机构、各部门及各内部独立核算部门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公司内外行文,各分支机构若由于项目运作需要公司出具文件,须按程序并以分支机构的名义向公司总部上报项目运作请示文件,待公司总部同意后予以下发文件后再执行。公司委托各分支机构运作的图书编辑或文化赛事推广项目需要成立编辑委员会或赛事组委会的由公司协调成立该机构,各分支机构可以编辑委员会XX分会或赛事组委会XX分会的名义开展该项目运作。编辑委员会或赛事组委会不具备法人资格(

所有者权益

一、按照《公司法》、《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必须提取资本公积金和盈余公积金。资本公积(法定公积金):每年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这部分资金用于公司的再发展,任何人不得挪用。

二、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每年按税后利润的5%提取,这部分资金,用于公司的福利事业及抗风险能力。

三、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必须扣除资本公积金和盈余公积金,再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本规章制度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执行。

________传媒有限公司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4篇:公司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年龄等情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7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符合岗位录用条件。

第8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员工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9条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10条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1条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

第12条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至6个月: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二个月;合同期限满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13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即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员工领取劳动合同时应当签收。

第14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签字、公司加盖公章方能生效。

第15条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16条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应当签署双方协议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书。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17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是指(不限于)造成公司名誉损失或经济损失元以上。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5)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可以解除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8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a、未能完成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b、无正当理由经常不能按时完成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另多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代通知金);

第19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据本规定第18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1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0条公司与员工可以依法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1)公司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21条非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0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

第2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决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3条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17条的情形除外)。

第24条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并在合同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25条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并在劳动者提供必要证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26条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27条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对特殊岗位的员工,实行非全日制、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

第28条员工作息时间根据季节和工作特点由各部门自行安排。

第29条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30条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公司执行法定休息休假,休息休假的具体日期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第31条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婚假: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

(2)、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

(3)、产假: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7天。

(4)、年休假: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公司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公司按照该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五章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第32条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当地劳动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中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和公司为员工交纳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33条公司实行结构工资制,员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工资的决定、计算、增减等事项另行规定。

第34条员工的加班加点工资以员工的基本工资(即员工本人的岗位工资标准)作为计算基数;员工的正常日工资=基本工资÷21、75天,小时工资=基本工资÷174小时;加班加点工资是正常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法定倍数。

第35条按劳动法的规定,平日加点,支付基本工资的150%的加班工资;休息日加班,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基本工资的200%的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

第36条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37条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员工需查看工资清单的,公司应给予方便。

第38条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15日前发放前一个月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5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并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15日内支付员工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

第39条公司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1个月内)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发给员工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40条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其病伤假工资为: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基本工资的60%;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基本工资的70%;工龄十年以上者,为本人基本工资的80%。

第41条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停发病假工资,按下列标准付给病伤救济费: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50%;工龄满五年及五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60%。

第42条病伤假工资或救济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43条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并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全额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依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的罚款可以在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全额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资总额不超过本人全额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员工因私事请假,事假期间公司不发放工资。

第44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扣除经员工确认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

(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7)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45条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工作条件,增加各项津贴和补贴。

第46条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公司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

篇四:公司制度版本号
2015公司福利制度

第1篇:公司福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完善公司的福利体系,增强员工对公司的忠诚度,提升企业凝聚力,表达公司对员工的一种关心和爱护,满足员工在不同方面的需求,营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氛围,提高员工的归属感,使员工能够愉快地工作和生活,保障员工利益,减少员工的后顾之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原则

本管理制度执行岗位匹配、绩效挂钩与灵活变更原则。

第二章福利体系构成

第三条福利类别

公司福利分为经济性福利和非经济性福利两部分。

第四条公司为员工提供以下经济性福利待遇

一、社会保险福利

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职工医疗互助、安康险及企业年金等。

二、住房福利

公司每月按一定比例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三、带薪休假福利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公司相关规定,公司职工可享受以下带薪休假福利:国家法定节假日、婚丧假、产假与计划生育假、探亲假、工伤假、工龄休假等。

四、其他经济性福利

公司在工作期间为员工发放节日慰问费、冬季取暖费、保健津贴、交通补贴、医疗卫生费、回族补贴、独子费、妇女卫生费和节日慰问物品,并提供生日福利、体检福利、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福利等。

第五条公司为员工提供以下非经济性福利

1、为员工提供教育培训的机会;

2、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办公场所;

3、创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

4、授予员工各种荣誉称号等。

第三章福利待遇及发放形式

第六条社会保险及企业年金福利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职工的基本福利和保障水平,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逐步提高职工退休后的养老保障待遇。根据劳动法和国家劳动保障部门、云锡集团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每月为员工按一定的基数和比例交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大”社会保险费用及企业年金,使员工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业有所保,解除员工的后顾之忧。各项保险的缴费基数每年调整一次,缴费比例也将随相关政策及公司的发展变化而作出相应的调整。

第七条住房福利

公司每月为员工按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数额进行一比一的住房公积金配比。员工可在购房、装修时进行公积金提现或在购房贷款时进行公积金置换,以减轻员工的利息负担,或在退休后进行一次性提现。

第八条带薪休假福利

按照国家与公司的相关规定,公司员工可享受第四条所规定的带薪休假福利,员工在享受公司带薪休假福利时,因工作缘故未能享受休假者,公司按一定标准进行经济补偿。具体执行办法根据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其他经济性福利

一、节日慰问费、节日慰问物品和冬季取暖费发放标准和时间

为表示公司对员工的关心,公司每逢节日(法定节假日)来临前夕,为在职、离退休员工发放节日慰问费或提供慰问物品,以示祝贺。

1、节日慰问物品以员工生活中的日常生活用品为主;

2、节日慰问费在每个节日前夕发放,取暖费在每年的12月中旬发放。

二、保健津贴的发放标准和形式

【公司制度版本号】

根据不同的工作岗位及环境设立两类保健津贴标准,保健津贴标准根据员工工作岗位及环境的变化而作出动态调整。

1、职能管理部门(水电、维修工除外)、信息中心(档案管理员除外)、市场营销部等部门员工执行一类保健津贴标准,事业部、检测中心、研发中心等部门员工执行二类保健津贴标准,职能管理服务部门的水电工、设备维修工、档案管理员参照二类保健津贴标准执行。

2、保健津贴每月根据员工的出勤情况随月工资发放。

三、交通补贴的发放标准及形式

由于公司地处偏远,交通不便,而公司目前未开交通车,公司每月发放员工一定标准的交通补贴,缓解员工上下班交通不便的问题。

1、发放标准:根据当地公交设施条件及年度员工交通平均成本,制定交通补贴发放标准。

2、发放形式:交通补贴每月根据员工的出勤情况随月工资发放。

四、医疗卫生费的发放标准及形式

1、发放标准:医疗卫生费是对员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一项补充福利,是公司在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各项经营指标,年终财务决算后,在公司有支付能力的前提下,根据员工业绩考核情况,按一定标准发放的与公司及员工绩效挂钩的福利项目。

2、发放形式:医疗卫生费结合员工的出勤情况在年终绩效工资中一次性发放。

五、生日福利

为了体现公司“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营造良好、和谐的员工关系及工作氛围,建立良好的企业归属感,让每一位职工都体会到企业这个大家庭的温暖与关怀。公司设立了生日福利项目,主要有以下内容:

1、温馨生日祝福:人力资源部将公司领导签名的生日贺卡转达至过生日的职工,并表示祝贺。

2、流行大片观赏:发放电影

票,员工可以选择观看电影院上映的流行大片。

第2篇:员工福利管理制度【公司制度版本号】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了给员工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吸引人才,鼓励员工长期为企业服务并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以促进企业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企业所有员工。

第3条权责单位

(1)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解释和废止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核准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等。

第2章福利的种类及标准

第4条社会保险

企业按照《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第5条企业补充养老保险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指由企业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在国家规定的实施政策和实施条件下为本企业员工建立的一种辅助性的养老保险。它居于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中的第二层次,由国家宏观指导、企业内部决策执行。其资金由企业和员工共同承担。

(1)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资金来源的主要渠道

①参保员工缴纳的部分费用。

②公益金。

③福利金或奖励基金。

(2)企业与参保员工缴费比例

企业每月缴费比例为参加补充养老保险员工工资总额的%,员工每月缴费为其月工资总额的%。

第6条各种补助或补贴

(1)工作餐补助

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日元,随每月工资一同发放。

(2)节假日补助

每逢“五一”、“十一”和春节,企业为员工发放节假日补助,正式员工每人元。

(3)其他补助

①生日补助:正式员工生日时(以员工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准),企业为员工发放生日贺礼元,并赠送由总经理亲笔签名的生日贺卡。

②结婚补助:企业正式员工满一年及以上者,给付结婚贺礼元,正式聘用未满半年者贺礼减半,男女双方都在企业服务的正式员工贺礼加倍。

第7条教育培训

为不断提升员工的工作技能和员工自身发展,企业为员工定期或不定期地提供相关培训,其采取的方式主要有在职培训、短脱产培训、公费进修和出国考察等。

第8条设施福利

旨在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培养员工积极向上的道德情操,包括组织旅游、文体活动等。

第9条劳动保护

(1)因工作原因需要劳动保护的岗位,企业必须发放在岗人员劳动保护用品。

(2)员工在岗时,必须穿戴劳动用品,并不得私自挪做他用。员工辞职或退休离开企业时,须到人力资源部交还劳保用品。

第10条各种休假

(1)国家法定假日

包括元旦(1天)、劳动节(1天)、国庆节(3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

(2)带薪年假

员工为企业服务每满1年可享受天的带薪年假;每增1年相应增1天,但最多为天。

(3)其他假日

员工婚嫁、产假、事假、病假期间,其休假待遇标准如下表所示。

员工婚嫁、产假、事假、病假期间,其休假待遇标准

假日相关说明薪资支付标准

婚嫁符合婚姻法规定的员工结婚时,享受3天婚假。若是晚婚,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7天全额发放员工的基本工资

产假女职工的产假有90天,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按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司政策执行事假必须员工本人亲自处理时,方可请事假并填写《请假单》扣除请假日的全额工资病假

1、员工请病假,需填写《请假单》

2、规定医疗机构开具的病休证明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标准工资的%确定

第3章员工福利管理

第11条人力资源部于每年年底必须将福利资金支出情况编制成相关报表,交付相关部门审核。

第12条福利金的收支账务程序比照一般会计制度办理,支出金额超过元以上者需提交总经理审核。

第3篇:员工薪酬福利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公司员工的薪金管理规范化、国际化,特制定本制度。【公司制度版本号】

第二条本公司有关职薪、薪金计算、薪金发放,除另有规定外,均依本制度办理。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的职薪,依其学历、工作经验、技能、内在潜力及其担任工作的难易程度、责任轻重等综合因素核发。

第四条本公司顾问及特约人员、临时人员薪金,根据其实际情况另行规定或参考本制度核发。

第二章员工薪金类别

第五条本公司从业员工薪金含义如下:

1、本薪(基本月薪)。

2、加给:主管加给、职务加给、技术加给、特别加给。

3、津贴:机车津贴、伙食津贴、加班(勤)津贴和其他津贴。

4、奖金:全勤奖金、绩效奖金、年终奖金和其他奖金。

第六条从业员工薪金分项说明如下:

1、本薪:本薪乃基本月薪,其金额根据“职薪等级表”的规定核发。

2、主管加给:凡主管人员根据其职责轻重,按月支付加给。

3、职务加给:凡担任特殊职务人员根据其职务轻重,按月支付加给。

4、技术加给(特别加给):凡担任技术部门或在其职务上有特别表现的人员,酌情支付技术加给(特别加给)。

5、伙食津贴:凡公司未供应伙食者,均发给伙食津贴。

6、机车津贴:凡业务部外勤人员自备机车者,均发给机车津贴。

7、加班津贴(加勤津贴):凡于规定工作时间外延长上班时间,按实际情况酌情支付加班津贴,或按时计发加班津贴。若于休假日照常出勤而未补休者,按日发给加勤津贴。

8、其他津贴:凡上述各项本薪、奖金、津贴以外的津贴,其发给均需要由单位主管会同人事单位商定支付。

9、全勤奖金:每月除公司规定的休假日外,均无请假、旷工、迟到、早退记录的人员,应给予全勤奖金。

10、绩效奖金:凡本公司员工,均享有绩效奖金支领权利,其办法另行规定。

11、年终奖金:凡本公司员工,年终奖金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利润情况及员工年度考绩等级核给,其办法另行规定。

12、其他奖金:包括个人奖金、团体奖金或对公司有特别贡献的奖金,均由董事会支付。

第三章员工薪金管理

第七条从业人员的薪金计算时间为报到服务之日到退职之日,对于新任用及辞职的员工,当月薪金均以其实际工作天数乘以当月薪给日额。若是下旬26日以后报到的新进人员,为了便于薪金作业,合并于下月份发给薪金。

第八条从业人员在工作中,若遇职称调动、提升,从变更之日起,适用新职等级薪金。

第九条兼任下级或同级主管者,视情形支给或不支给特别加给。

第十条较低级的员工代理较高级之职称时,仍按其原等级本薪支给,但支领代理职称的职务加给。

第十一条有关本公司各职等人员考勤加薪规定按国际企业雇员考勤管理制中有关条款计算。

第四章员工薪金发放

第十二条从业人员的薪金订为每月5日发给上月份的薪金,除另有规定外,应扣除薪金所得税、保险费以及其他应扣款项。

第十三条从业人员领薪时必须本人亲自签章领取,如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领取时,由部门主管代领。

第十四条领薪时,须将钱数点清,如有疑问或错误,应尽快呈报主管求证,以免日后发生纠纷。

第十五条退职人员薪金于办妥离职及移交手续后的发薪日发给,如遇有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在退职日当天核发。

第十六条员工应对本身的薪金保密,不得公开谈论,否则降级处分。第五章员工晋升管理

第十七条从业人员晋升规定如下:

1、效率晋升:凡平日表现优秀、情况特殊者由主管办理临时考绩,给予效率晋升,效率晋升包括职称、职等、职级晋升三种。

2、定期晋升:每年1月1日起为上年度考绩办理期,每年3月1日为晋级生效日,晋级依考绩等次分别加级。

3、本公司特殊职务人员(专员、特助)其晋升等级最高不得超过本公司主管之职等。

4、从业人员在年度内曾受累计记大过一次处分而未撤销者,次年内不得晋升职等。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职薪等级表”的金额及各项加给、津贴,可根据近期市场的物价波动及公司财务状况作适当弹性调整。

第十九条本制度经董事会核准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第4篇:薪资福利管理规定

一、目的规范公司薪资福利管理,融洽劳资关系,激励员工士气,有利于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配合公司经营管理和发展需要,参照国家劳动法规和相关行业标准,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总监及以下人员

三、定义

四、权责

1、管理小组负责薪资福利管理规定的制定及解释。

2、财务部、人力资源部负责薪资福利管理规定的执行。

3、信息中心负责薪资的核算。

五、内容

5、1薪资管理原则

5、1、1业绩优先

在公司薪资福利管理规定中,要贯彻“业绩优先”原则。也就是注重工资的激励作用。

(1)对于结构工资,应加强绩效工资的比重,并加强绩效工资的调节力度。业务部门绩效工资反映为提成工资,详见各业务部门《业务提成管理规定》;

后台部门的绩效工资反映为后部门的人力资源部、信息中心、财务部各部门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2)对于计件工资或类似的销售工资,应认真核定计件单价,计件工资可考虑在工程维护和施工岗位推行。执行细则参照业务单位的《》

(3)对有重大贡献者要给予重奖。如技术创新、科技进步、业绩异常优秀(),为公司挽回重大损失等。

5、1、2分享利益

随着公司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员工应当分享企业发展的部分利益。最主要体现为年终奖励,每年1月10日前,董事会制定出上年年终奖励计划,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负责计划具体的执行、实施。

5、1、3合法性

合乎劳动法规,保险法规,计划生育等法规。

第5篇: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节薪酬

一、薪酬

1、原则:以贡献、能力、态度和责任为分配依据,遵循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2、适用对象:本公司所有正式员工。

3、薪酬组成:基本工资(含工龄工资、学历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提成工资、奖金。

(1)岗位工资根据工作岗位和岗位所需要的技能确定,不同岗位对应不同的岗位工资级别。

(2)工龄工资根据员工实际参加工作时间和员工在本公司工作的时间来确定。

(3)学历工资根据员工所具有的学历水平来确定。

(4)绩效工资根据公司对员工考评结果确定。

4、工资制度

(1)年薪制。适用于公司总裁、副总裁及其他经总裁批准的特殊人才。工资总额=基本工资+年终奖金。

(2)提成工资制。适用于从事营销的工作人员。工资总额=岗位固定工资+绩效工资+提成工资+年终奖金。

(3)结构工资制。适用于中基层管理人员、生产技术人员、职能人员、后勤管理人员。工资总额=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4)固定工资制。工作量容易衡量的后勤服务人员。

(5)计时工资制。适用于工作量波动幅度大的生产操作工人。工资总额=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计时工资。

(6)新进人员工资:试用期内一般定为招聘岗位工资等级内第一档工资的70%发放,试用期内无浮动工资。

5、公司按实际工作天数支付薪酬,付薪日期为每月15日,

支付上月薪酬。若遇节假日,顺延至最近工作日发放。试用期员工以现金形式领取,正式员工以个人银行帐户形式领取。

二、调整机制

1、集团薪酬管理是根据公司实际发展情况,联系市场薪资水平与人力资源供求情况实行“市场化动态薪酬管理”。管理委员会于每年底进行"议薪",人事部门根据公司效益及社会同行业工资变化情况,提出薪资水平合理化调整建议后报管理委员会审议。

2、员工工资级别调整的依据:

(1)公司范围的工资调整。根据经营业绩情况、社会综合物价水平的较大幅度变动相应调整全公司范围的员工工资水平。

(2)奖励性薪金晋级。其对象为在本职岗位工作中表现突出,在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成绩突出者。

(3)职级变更。员工职级发生变动,相应调整其在该职级内的基本工资。

(4)员工在年终考核中,工作绩效低下者,将被下调岗位薪金。

(5)根据员工即期表现上浮或下调其岗位薪金,以及时激励优秀、督促后进。

3、岗位薪金晋级,新岗位薪金从公司下发有关通知的下月一日起执行;岗位薪金降级从公司下发有关通知的当月起执行。

第二节福利

1、假期

(1)休息日:公司全体员工在法定工时以外,享有休息日。

(2)法定假日:全体员工每年均享有以下10天带薪(视为上班)假日:

A、元旦(公历1月1日)

B、春节(农历新年初一、初二、初三)

C、劳动节(公历5月1日、2日、3日)

D、国庆节(公历10月1日、2日、3日)

E、妇女节(3月8日,女员工放假半天)

(3)婚假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自转正之日起)的正式员工结婚时,可凭结婚证书申请14天(含休息日)的有薪假期。

(4)产假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自转正之日起)的正式女员工,持医院证明书可申请有薪产假90天(含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晚育的顺产120天,难产135天。男26周岁、女24周岁以上初育为晚育。

(5)男员工护理假7天,晚育者为15天(限在女方产假期间,含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

(6)慰唁假公司员工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及配偶的父母)不幸去世的,可申请5天有薪慰唁假。直系亲属在外地的,带薪路途假另计,路费自理。

(7)工伤假因工受伤休假视为上班,具体情况按国家社会保险法规办理。

(8)公假员工参加国家法律规定的义务或公益活动、参加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入学或资格考试经所在部门及人事部门批准的,可按上班时间计发薪资。

篇五:公司制度版本号
2015公司工资制度

第1篇: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薪酬评定及其预算、支付等管理工作,建立公司与员工合理分享公司发展带来的利益的机制,促进公司实现发展目标。

第二条:原则

公司坚持以下原则制定薪酬制度。

一、按劳分配为主的原则

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三、员工工资增长与公司经营发展和效益提高相适应的原则

四、优化劳动配置的原则

五、公司员工的薪酬水平高于当地同行业平均水平。

第三条:职责

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是集团员工薪酬管理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有:

(一)、拟订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薪酬预算;

(二)、督促并指导子公司实施集团公司下发的薪酬管理制度;

(三)、检查评估子公司执行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情况;

(四)、事后审核子公司的《工资发放表》(附件一)和《工资发放汇总表》(附件二);

(五)、检查或审核《员工异动审批表》(附件三)和《员工转正定级审批表》(附件四);

(六)、核算并发放集团公司员工工资;

(七)、受理员工薪酬投诉。

二、子公司办以室是子公司员工薪酬管理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有:

(一)、拟订本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和薪酬预算;

(二)、督促并指导本公司各部门实施薪酬管理制度;

(三)、核算并发放员工工资;

(四)、填制、审核上报《员工异动审批单》和《转正、调动、晋升、降级汇总()月报表》(见附件五);

(五)、办理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布置的薪酬管理工作。

第二章薪酬结构

第四条:薪酬构成

公司员工的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福利三个方面,分类与构成如下图:

第五条:工资

本公司员工工资按考核周期和计发方法不同分为年薪制工资和月薪制工资两大种类,按构成内容和计发依据不同又分为基准工资、提成工资、加班工资和津贴等若干部分。

第六条:基准工资释义与分类

一、本制度所称基准工资是指公司为每个职位设置的若干个职等中分设的每个薪级,在某一考核周期内不包括提成工资、加班工资和津贴的工资计发基数标准。

二、基准工资按考核周期和计发方法的不同分为年薪制工资中的基准年薪和月薪制工资中的基准月薪两类,按构成内容和计发依据不同又分为相对固定应发的基础工资(基础年薪或基础月薪)和依个人绩效考核情况上下浮动的绩效工资(绩效年薪、基础绩效工资)两部分。

第七条:基准提成工资释义与构成:

一、本制度所称基准提成工资是指按子公司制订的已报集团公司事业发展部,人力资源部备案有效的《工资提成计算办法》为部分员工计提的一项工资计发基数;

二、基准提成工资分成应发基础提成工资和依个人绩效考核情况上下浮动的提成绩效工资两部分。

第八条:津贴

本制度中的津贴是指特殊岗位的津贴和路救服务补贴等。

第九条:奖金

公司设置的奖金主要包括年终绩效工资、超额利润提成奖和突出贡献奖三类。

第十条:福利

公司设置的福利包括法定福利和其他福利两部分。

第三章年薪制

第十一条:年薪制的释义

年薪制是以年度为考核周期,把经营管理者工资收入与经营业绩挂钩的一种工资分配方式。

第十二条:年薪制员工范围

本公司实行年薪制员工的范围为:集团公司领导、集团公司部门负责人、子公司领导、子公司部门负责人

第十三条:年薪制员工工资的构成

本公司年薪制员工工资构成的内容只包括基准年薪、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和津帖,[莲~山课件]不参与提成工资分配。其中,基准年薪分为基础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

第十四条:基础年薪的释义

本制度所称基础年薪是按基准年薪的一定比例折算出的、按月平均支付的工资,是年薪的预支部分。

第十五条:绩效年薪的释义

本制度所称绩效年薪是基准年薪减去基础年薪后的剩余部分。绩效年薪的实际支付金额,要根据年薪制员工个人年度绩效得分来计算,具体计发办法,按集团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办法》规定。

第十六条:基准年薪与基础年薪和绩效年薪的构成比例,依年薪制人员不同的经营管理责任,按领导职务层级设置不同的比例。

第十七条:基准年薪标准

基准年薪标准是集团公司制定的本集团年薪制员工所有职位的标准工资体系

第十八条:年薪制员工试用期和考察期的月薪

年薪制员工试用期是指公司为聘任在实行年薪制职位上任职的新员工设置的一至三个月的试用期。考察期是公司通过内部招聘、选聘,为职位晋升(含从基准年薪低档职位向高档职位调动)员工设置的一至三个月的考察期,还包括考察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而再设置的一至三个月的延长考察期。

新员工在试用期间的月薪为其所任职位基准年薪的十二分之一的百分之八十,不计发绩效年薪和超额利润提成奖。

职位晋升员工在考察期间和延长考察期间的薪酬维持晋升前职位标准不变。经考核合格的,从考察期满的次月起,按其新任职位的基础年薪的十二分之一计发基础月薪,计提绩效年薪和计发超额利润提成奖。

试用期、考察期的时间可依据聘用条件或任职需求作适当调整,必须在任职前约定。

第十九条:子公司总经理、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在试用期或考察期内的考核内容和合格标准:

一、考核内容。为被考核人所负责公司在试用或考察期间的公司绩效。公司绩效的考核指标为该公司的《经营责任书》所确定的,并分解在试用、考察期间应实现的目标。

二、合格标准。按集团公司《绩效管理制度》和《经营责任书》中约定的考核办法实施考核,获得75分(含)以上的为合格,75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第二十条:公司副职领导、总助、部门负责人(含副职,以下同)在试用期或考察期内的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

按集团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办法》和子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规定,对被考核人的新任职位实施考核,个人绩效考核得分90分(含)以上的为合格,9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第四章月薪制

第二十一条:月薪制的释义

月薪制是以月度为考核周期,把员工的工资收入与个人月度绩效挂钩的一种工资分配方式。

本公司的月薪制又分为标准月薪制和提成月薪制两种。

第二十二条:标准月薪制人员范围

子公司实行标准月薪制人员的范围为:办公室(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务人员)、财务部、客户服务部和配件部非年薪制员工,集团公司总部非年薪制员工。

第二十三条:提成月薪制人员范围

子公司实行提成月薪制人员的范围为:销售部和售后服务部非年薪制员工。

第二十四条:标准月薪制员工工资的构成

本公司标准月薪制员工的月工资包括基准工资、加班工资、津贴等,不参与提成工资分配。基准工资只是计发基数,构成内容有以下两个部分:

一、基础工资(相对固定的部分,为基准工资的80%,也称:基础月薪)

二、基础绩效工资(浮动部分,为基准工资的20%)

第二十五条:提成月薪制员工工资构成

本公司提成月薪制员工的月工资包括基准工资、基准提成工资、加班工资、津帖等。基准工资和基准提成工资只是计发基数。

基准工资的构成内容有以下两个部分:

一、基础工资,为基准工资的80%,也称基础月薪。

二、基础绩效工资,为基准工资的20%。

基准提成工资的构成内容有以下两个部分:

一、基础提成工资,为基准提成工资的80%。

二、提成绩效工资,为基准提成工资的20%。

第二十六条:月基准工资标准

月基准工资标准是集团公司制定的月薪制员工所有职位薪级的标准工资体系。

第二十七条:绩效工资基数释义

本制度所称绩效工资基数是提成月薪制人员的基础绩效工资与提成绩效工资之和。

第二十八条:应发绩效工资的计算:

本制度所称应发绩效工资数,是指按集团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办法》和子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规定实施考核后,依据员工个人月度绩效分数所对应的绩效工资系数乘以标准月薪制人员的基础绩效工资数或提成月薪制人员的绩效工资基数所得的工资数。

第二十九条:月薪制员工在试用期的月薪

公司对通过招聘程序聘用在月薪制岗位上工作的新员工,可以依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设置试用期,试用期的月薪按其拟任职位职等薪级基准工资的80%计发,试用期间不计发绩效工资和超额利润提成奖。

第三十条:学徒工的薪酬

学徒工的薪酬按学徒协议规定支付。

第三十一条:实习生的薪酬

实习生在公司实习期间的薪酬按集团公司与学校签订的实习协议规定支付。

第五章奖金

第三十二条:奖金的种类

公司设置年度绩效奖、超额利润提成奖、突出贡献奖和其他奖。

第三十三条:年度绩效奖

一、奖励范围:十二月份工资发放名册中的月薪制(包括标准月薪制和提成月薪制)员工。

二、奖金额度:以公司为单位,计提奖金总额,计提方法如下:

公司年度绩效奖标准总额为:公司奖励范围内员工十二月份的的基准月薪乘以奖励范围内员工在集团公司及子公司本年度工作的月数除以12乘以倍数1、5、依总裁办公会议提议,经董事长批准可以调整倍数。

公司年度绩效奖应发总额为:公司年度绩效奖标准总额乘以公司绩效(KPI)考核得分对应的年度绩效奖系数。

三、奖金分配

1、根据各部门的年度绩效情况,作第一次分配,把总额分配至各部门

2、各部门根据员工个人年度绩效情况,作第二次分配,把本部门奖金分配给员工。

3、具体分配方案由子公司按集团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办法》规定制订,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执行。

第三十四条:超额利润提成奖

一、奖励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二、奖金额度:按集团公司与子公司签订的年度《经营责任书》约定的比例计提。

三、奖金分配

奖金的分配比例为:公司总经理(含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可控制在总额的25%以内,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部门负责人(年薪制人员)、主管的平均数应分别控制在主管(不含)以下员工平均数的15倍、10倍、6倍、3倍以内。公司在进行第一次分配时应视部门绩效的实现情况做适当的比例增减。具体分配方案由子公司按集团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办法》规定制订,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执行。

第三十五条:突出贡献奖

一、奖励对象:在公司的某项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员工、被评为国力标兵的员工等。

二、奖金额度: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拟订评奖方案,作出规定,也可由集团公司总裁、董事长作出决定。

第六章福利

第三十六条:法定福利

公司按国家规定为员工办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第三十七条:公司为员工设置提供带薪假、防寒降温费、免费工作餐、三节(春节、端午、中秋节)礼品、交通和通讯补贴、健康体检、新婚贺礼、女员工节日慰问、重疾与亡故慰问等福利,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制订。

第七章薪资调整

第三十八条:职位分类及薪等、职等和薪级的设置

公司员工的职位分为两大类七岗系:即职能类(含经营岗系、管理岗系、专业岗系、事务岗系)和技术类(含销售岗系、服务岗系、修理岗系)。公司依据职位价值评估将职位分成十四个薪酬等级,其中又将技术类职位分为五个职等,每个职等内设二个薪级;将职能类职位又分为初任、熟练、资深三个职等,其中初任职等内设二个薪级,熟练、资深职等内各设三个薪级。职位分类及其薪等设置见附件六:职位分类与薪等表。

第三十九条:薪等职等薪级的释义

一、本制度所称薪等是指集团公司通过职位价值评估,依据集团公司、子公司设置的职位,把职务层次、薪资水平相近的集合起来列为一个等,按薪资水平由高到低,序号从一开始,由小到大设置的等别。本制度现行薪等设置为十四个。

二、本制度所称职等,是指集团公司为同一职位,按其工作深度、专业素质、技能要求不同设置的等别。本制度现行职等,按职位分类的不同,设置不同的职等。

三、本制度所称薪级是指集团公司在同一职等内设置的若干个薪酬标准不同的级别。本制度现行薪级按职等和薪酬标准由高到低,序号从一至八共设置八级。

试用期内的新员工、学徒、实习生、子公司年薪制员工的薪酬未列薪级。

职等与薪级的设置及基准工资标准见附件七:集团公司员工基准工资表,附件八:4S店年薪制员工基准工资表,附件九:4S店标准月薪制员工基准工资表(南昌地区店适用),附件十:4S店标准月薪制员工基准工资表(地市店适用),附件十一:4S店提成月薪制员工基准工资表(南昌地区店适用),附件十二:4S店提成月薪制员工基准工资表(省内地市店适用)。

第四十条:薪资调整的主要内容

公司依据集团的总体效益和经营发展、社会同行业平均工资水平和员工个人绩效等情况,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调整员工薪资:

一、调整基准年薪和基准月薪(以下统称基准工资)标准(简称调标)。

二、调整工资提成计算方法。

三、调整超额利润提成奖的提成比例。

四、调整年度绩效奖的计提方法。

五、调整员工的职位及其职等薪级(简称调级)。

第四十一条:基准工资标准的调整

一、公司依据职位价值评估结果、本地区同行业工资水平、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经营预算等因素,每年为每个职级薪级设定或调整基准工资标准。

二、基准工资标准的调整方案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在每年三月份拟订,经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报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三、基准年薪标准调整的主要依据和方法

1、主要依据:

①当地同行业同职位平均工资水平及本公司的上浮比例;

②年度目标利润的多少;

③经营条件的不同,包括经营汽车品牌的知名度、区域内相同品牌的竞争度、公司员工总数的多少、管理团队的配置等情况;

④职位的不同。

2、方法:

基准年薪=职位工资(中位标准工资)×职务系数×目标利润系数×经营条件系数。

具体方法在集团公司《基准工资标准设定办法》中约定。

四、基准月薪标准调整的主要依据和方法:

1、主要依据:

①当地同行业同职位平均工资水平及本公司的上浮比例;

②职位、职责和任职资格;【公司制度版本号】

③工作环境。

2、方法:

具体方法在集团公司《基准工资标准设定办法》中约定。

第四十二条:工资提成计算办法的调整

集团公司授权子公司依据业务市场发生的变化,在既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又有利于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的前提下,适时制订或调整《工资提成计算办法》。

《工资提成计算办法》须报集团公司事业发展部批准、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四十三条:超额利润提成奖提成比例的调整

超额利润提成奖的提成比例在集团公司与子公司签订的年度经营责任书中约定。

第四十四条:员工职位、职等、薪级的调整

一、职位调整及因其产生的职等薪级调整申报审批流程,因工作需要,公司员工必须在工作单位内变动职位或在集团单位内变动工作单位、职位的,应按以下审批流程办理职位和薪资调整申报审批手续。

(一)主管职位(含)以下员工的职位异动薪资调整申报审批流程:

由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填制《员工异动审批表》申报,经异动员工工作部门、人力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同意后,报公司负责人签字批准;涉及变动工作单位的,《员工异动审批表》由异动前单位审核批准后,转异动后单位按异动前单位相同审批流程办理异动审批手续,对员工的工资进行调整。

(二)主管职位(不含)以上员工的职位异动薪酬调整申报审批流程:

1、按集团公司内部招聘选聘人才制度和《要事审批流程》规定的权限下发任职通知书。

2、按本条(一)款相同流程办理审核手续(公司负责人的审批权变更为审核权),签字同意后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及其分管领导审核、总裁批准。其中属集团公司委派的财务负责人异动,由人力资源部先转集团公司财务部及其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由人力资源部及其分管领导审核同意报总裁批准。因职位晋升又设置了考察期的薪酬,必须办理两次异动申报审批手续。第一次是以职位调整为目的,《员工异动审批表》中的异动执行时间选择职位异动,第二次是以薪资调整为目的,《员工异动审批表》中的异动执行时间选择薪酬异动,是指考察合格后的薪酬标准执行时间。

二、职等、薪级的晋升与下降

(一)、职等薪级晋升与下降的员工范围

1、集团公司员工;

2、子公司月薪制员工。

(二)、职等内薪级晋升的基本条件

1、个人年度绩效被评为优秀的,或连续两年被评为合格的;

2、调薪的间隔时间达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的。调薪是指调级,包括转正定级、职位异动上调一级以上薪资,按本制度规定上调薪级的,调标又调级的,但不包括调标不调级的。

(三)职等晋升的基本条件

因符合前款基本条件晋级至上一职等薪级时,员工的能力、任职资格应达到该职等职位的任职资格要求。员工任职资格的认定方法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拟订报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职位任职资格见附件十三至附件十九。

(四)职等内薪级晋升对象和时间的确定。

1、个人年度绩效被评为优秀档次的,从考核年度次年的四月一日起晋升一级薪级,但距上次调薪间隔时间不足十二个月的,从距上次调薪间隔时间达第十三个月的一日起晋升一级薪级。

2、个人年度绩效连续两年被评为合格的,从该考核年度的次年四月一日起晋升一级薪级,但距上次调薪间隔时间不足二十四个月的,从距上次调整间隔时间达第二十五个月的一日起晋升一级薪级。

(五)职等薪级同时晋升对象和时间的确定

按集团公司任职认定办法规定获得资格的,按前款规定晋升职等薪级,未获得资格的不予办理调薪,特殊情况需调级的报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决定。

(六)职等薪级的下降

个人年度绩效被评为不合格的,从考核年度的次年的四月一日起下降一级薪级,或转为试用或调整职位或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下降的薪级属下一职等薪级,以后薪级晋升遇升职等,仍需按职等晋升规定办理。

(七)职等薪级晋升与下降的申报审批流程

1、子公司员工职等薪级晋升与下降的申报审批流程:

由子公司填制《员工异动审批表》,经工作部门、办公室负责人审核晋级、降级条件,同意签字后报公司负责人批准。

2、集团公司员工职等薪级晋升与下降的申报审批流程:

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填制《员工异动审批表》,经工作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及其分管领导审核晋级与降级条件,同意签字后报总裁批准。

三、职位、职等、薪级调整审核审批内容与权限:

《员工异动审批表》中设定的员工职位、职等、薪级异动调整审核审批内容权限如下:

(一)异动员工拟任之新职位应在经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的年度人力资源(预算)计划,或临时批准的职位编制增减计划,职位编号等范围内。

(二)异动员工应具备岗位说明书中设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三)职等薪级晋升、下降应符合本条设定的条件,薪资应符合集团公司公布并在实施中的基准工资标准。

四、职位、职等、薪级调整申报审批规范

(一)填制《员工异动审批表》应字迹规范、清楚,选择异动类别准确,与异动有关信息填写不漏项,要真实,无论何种异动均应填报个人绩效情况。

(二)审批内容权限按前款规定。

(三)子公司办公室应填制本公司员工《转正、调动、晋升、降级汇总()月报表》,于每月五日报送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八章薪酬预算管理

第四十五条:薪酬预算责任

薪酬预算的责任人为人力资源主管部门的有关专员和部门负责人。子公司办公室负责编制本公司的薪酬预算,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指导、审核、汇总子公司的薪酬预算,编制集团公司的薪酬预算。

第四十六条:薪酬预算的主要内容

薪酬预算是人力资源计划和财务预算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主要包括:工资、奖金、福利、社保费的预算计划。

第四十七条:薪酬预算的主要依据

薪酬预算主要依据有年度经营的KPI指标、公司组织架构的设置和职位编制,员工素质与工资水平、社保缴费基数等。

第四十八条:薪酬预算的基本方法

确定薪酬预算内容及其主要依据的相关数据资料,分项编制汇总,具体方法参见集团公司《预算管理办法》。

第四十九条:薪酬预算的控制

薪酬预算控制可以运用产值(营业额)工资费用率变量控制方法,对非提成工资人员的薪酬也可以用定量控制方法,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可以同时选择两种方法,分块控制。具体办法在制定《经营责任书》的KPI指标时确定。

薪酬预算控制应与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公司绩效和个人绩效考核管理紧密结合。

第九章薪酬支付

第五十条:薪酬支付方式

一、工资、奖金用现金支付,由公司统一在银行办理员工个人工资帐户、卡,在支付日将实发薪资转入员工个人工资帐户、卡。

二、福利礼金、礼品的付给可以用现金或实物。

第五十一条:工资核算

一、日基础工资=月基础工资÷25、17

二、小时基础工资=日基础工资÷8

三、加班工资

公司按排员工在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在公休日(周休息日以下同)加班,应首先安排其补休,不能补休的和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应按以下标准和集团公司《考勤和假期管理制度》规定审批程序发给加班费:

1、延长工作日工作时间的加班加点,加班工资=小时基础工资×加班小时数;

2、公休日的加班工资=日基础工资×加班天数×2;

3、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日基础工资×加班天数×3、

四、考勤扣款

(一)、缺勤扣款:按集团公司《考勤与假期管理制度》规定需扣款的缺勤,扣款额=日基础工资×缺勤天数。

(二)、迟到早退扣款:按集团公司《考勤与假期管理制度》规定的扣款标准扣款。

五、统一使用集团公司制定的《工资发放表》和《工资发放汇总表》。

六、填制《工资发放表》和《工资发放汇总表》说明

1、应发款项=基础月薪+基础提成工资+应发绩效工资+福利(现金支付部分)+岗位津贴+加班费+路救补帖+其他应付款;

2、个人所得税计税额=应发款项-未足月扣款-考勤扣款-社保费;

3、个人所得税,按计税额和相关税率计算。

4、应扣款项=未足月扣款+考勤扣款+社保费+个人所得税+住宿费+其他扣款;

5、实发金额=应发款项(合计应发)-应扣合计。

第五十二条:离职员工薪酬支付

一、劳动合同期满,公司或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或员工因公司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列情形之一而解除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离职的,离职员工在离职前按集团公司《离职管理制度》办理了离职手续的,离职前的未发薪酬按以下规定计提、支付:

(一)月薪制员工:

1、离职月工作日的基础工资(包括基础提成工资)按日计算,绩效工资仍按正常月度工作绩效考核分计算,离职日后的缺勤按事假处理。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在离职日一次付清。

2、年度绩效奖和超额利润提成奖:在年终后离职的,按公司当年计奖办法计发;年中离职的不计发。

(二)年薪制员工:

1、离职月工作日的基础工资,按日计算;在职期间的绩效年薪,公司负责人按其在职期间的经集团公司审计部公布的公司绩效分的月平均数或离职月(按累计绩效方法)计算的公司绩效分或经审计部实施的离职审计绩效分计算,其他年薪制人员,按其在职期间的个人月度工作绩效分的平均数计算。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在离职日一次性付清。

2、超额利润提成奖:在年终后离职的,按公司当年的计奖办法计发;在年中离职的不计发。

二、劳动合同期内,员工因自己的原因要求离职,提前三十天向公司递交了书面通知,或经公司同意在收到书面通知后不满三十日可以离职的,离职员工按集团公司《离职管理制度》办理了离职手续的,离职前的未发薪酬按以下规定计提支付:

(一)月薪制员工:

1、离职月工作日的基础工资按日计算,绩效工资仍按正常月度工作绩效考核分计算,离职日后的缺勤按事假处理。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在公司员工薪酬支付日付清。

2、年度绩效奖和超额利润提成奖:

年终后离职的,按公司当年的计奖办法计发,年中离职的不计发。

(二)年薪制员工:

1、离职月工作日的基础工资,按日计发,在公司员工薪酬支付日付清。

2、在职期间的绩效年薪,仍按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办法计算,公司负责人按其在职期间的经集团公司审计部公布的公司绩效分的月平均数或离职月(按累计绩效方法)计算的公司绩效分或经审计部实施的离职审计绩效分计提,其他年薪制人员,按其在职期间的个人月度工作绩效分的平均数计提。

3、超额利润提成奖,在年终后离职的,按公司当年的计奖办法计提,在年中离职的不计提。

4、按前两款规定计提的绩效年薪和超额利润提成奖的实际支付比例限定在80%以内,支付时间限定在离职六个月后。因特殊情况,经集团公司董事长批准,支付时间可以提前。

如在约定的未发薪酬支付日之前发现离职员工有直接损害公司经济利益行为或在职期间遗留的业务问题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离职员工应当赔偿的,只支付在扣除赔偿金后的余额。

三、劳动合同期内,公司要求无过失员工离职,公司提前三十天或支付一个月基础工资后向员工发出书面通知,员工应按集团公司《离职管理制度》办理离职手续,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支付未发薪酬。

四、员工离职不按集团公司《离职管理制度》办理离职手续的,不予发放离职月的应发未发薪酬,待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发放。

五、因员工过失,公司按违纪辞退处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从应发未发薪酬中扣除,不足扣除的,必须追加赔偿。

第五十三条:试用期工作时间不足三日的不支付工资。

第五十四条:薪资异动核算

公司员工因转正定级、职位异动产生薪资异动、工作单位异动产生薪资及其支付人异动、薪级异动产生薪资异动,必须凭集团公司统一制作的《员工转正审批表》(见附件四)和《员工异动审批表》。

第五十五条:月工资发放审批流程

一、子公司员工月工资发放审批流程

(一)实行提成月薪制的部门按本公司制订的《提成工资计算办法》规定编制本部门员工的基准提成工资,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送本公司财务部审核提成总额,经财务部负责人签字后,送公司负责人批准签字,再送本公司办公室核算。

(二)办公室工资核算责任人依据《个人月度绩效汇总表》、员工的基准工资、基准提成工资核算员工的应发绩效工资;依据《员工考勤汇总表》核算员工的考勤扣款;依据其他相关规定核算员工的其他应发款项和应扣款项,编制出《工资发放表》和《工资汇总表》,送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转财务部复核报公司负责人批准。

(三)由财务部按经公司负责人签字的《工资发放表》数额,将工资汇入员工个人的工资帐户。

(四)办公室工资核算负责人将经公司负责人签字的《工资发放表》、《工资发放汇总表》复印件及电子版报送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审核。如有差错改正之处,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和子公司办公室沟通后,发出文字整改通知,子公司务必在下月进行调整。

二、新子公司在筹建和试营业期间的员工工资发放审批流程

由筹建组织或新公司相关责任人依据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的员工基准工资和《员工考勤汇总表》及其他相关规定核算员工的应发款项和应扣款项,编制《工资发放表》和《工资发放汇总表》经筹建组负责人或新公司负责人审核后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转财务部复核报总裁批准后发放。

三、集团公司员工工资发放审批流程

(一)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专员依据《考勤汇总表》、《个人月度绩效汇总表》编制《工资发放表》和《工资发放汇总表》,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转财务部复核,报总裁批准后,由财务部将工资汇入员工个人工资帐户。

第五十六条:员工工资发放与核算资料管理规范

一、工资核算必须使用集团公司统一制定的有关报表格式。

二、工资核算的依据资料必须分月整理成册,由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建档保存。

三、每月员工工资应发、应扣与实发数据,应采用工资条的形式告知员工本人。

四、工资核发出现差错,员工和有关责任人应及时纠正。

第五十七条:薪酬支付日

公司计薪周期为每月的一日至月终日,薪酬支付日为次月的十五日。如薪酬支付日遇公休日或节假日,则提前至放假的前一天。

第2篇:某公司工资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指导思想的原则

第二条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

第三条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特点,建立起公司规范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第四条以员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劳动态度、劳动技能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适当向经营风险大、责任重大、技术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标的岗位倾斜。

第五条构造适当工资档次落差,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第三章年薪制

第六条适用范围。

1、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下属法人企业总经理;

3、董事、副总经理是否适用,由董事会决定。

第七条工资模式。

公司经营者与其业绩挂钩,其工资与年经营利润成正比。

年薪=基薪+提成薪水(经营利润×提成比例)

1、基薪按月预发,根据年基薪额的1/12支付;

2、提成薪水,在公司财务年度经营报表经审计后核算。

第八条实行年薪制职员须支付抵押金(

第九条年薪制考核指标还可与资产增值幅度、技术进步、产品质量、环保、安全等指标挂钩,进行综合评价。

第十条年薪制须由董事会专门作出实施细则。

第四章正式员工工资制

第十一条适用范围。

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第十二条工资模式。采用结构工资制。

员工工资=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津贴

1、基础工资。

参照当地职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标准、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补贴确定,在工资总额中占%(如40%~50%)。

2、岗位工资。

(1)根据职务高低、岗位责任繁简轻重、工作条件确定;

(2)公司岗位工资分为(如5类18级)的等级序列,见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分别适用于公司高、中、初级员工,其在工资总额中占%(如20%~30%)。

3、工龄工资。

(1)按员工为企业服务年限长短确定,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为企业工作;

(2)年功工资根据工龄长短,分段制定标准,区分社会工龄、公司工龄;

(3)年功工资标准见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具体情况具体制定,下同)。

4、奖金(效益工资)。

(1)根据各部门工作任务、经营指标、员工职责履行状况、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确立;

(2)绩效考评由人事部统一进行,与经营利润、销售额、特殊业绩、贡献相联系;

(3)奖金在工资总额中占%(如30%)左右,也可上不封顶;

(4)奖金考核标准见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

(5)奖金通过隐密形式发放。

5、津贴。

(1)包括有交通津贴、伙食津贴、工种津贴、住房津贴、夜班津贴、加班补贴等;

(2)各类津贴见公司补贴津贴标准。

第十三条关于岗位工资。

1、岗位工资标准的确立、变更。

(1)公司岗位工资标准经董事会批准;

(2)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变化,可以变更岗位工资标准。

2、员工岗位工资核定。

员工根据聘用的岗位和级别,核定岗位工资等级,初步确定岗位在同类岗位的下限一级,经1年考核,再调整等级;

3、员工岗位工资变更。

根据变岗变薪原则,晋升增薪,降级减薪。工资变更从岗位变动的后1个月起调整。

第十四条关于奖金。

1、奖金的核定程序。

(1)由财务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门、子公司、分公司完成利润的经济指标数据;

(2)由行政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门员工的出勤和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记录;

(3)人事部依据汇总资料,测算考核出各部门员工定量或定性的工作绩效,确定每个员工效益工资的计算数额;

(4)考核结果和奖金计划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发放奖金。

2、奖金的发放,与岗位工资一同或分开发放。

第十五条关于工龄工资。

1、员工1年内实际出勤不满半年的,不计当年工龄,不计发当年工龄工资;

2、试用期不计工龄工资,工龄计算从试用期起算。

第十六条其他注意事项。

1、各类假期依据公司请假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

2、各类培训教育依据公司培训教育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

3、员工加班、值班费用,按月统计,计入工资总额;

4、各类补贴、津贴依据公司各类补贴管理办法,计入工资总额;

5、被公司聘为中、高级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资可向上浮动1~2级;

6、在工作中表现杰出、成绩卓著的特殊贡献者,因故能晋升职务的,可提高其工资待遇,晋升岗位工资等级。

第五章非正式员工工资制

第十七条适用范围:订立非正式员工劳动合同的临时工、离退休返聘人员。

第十八条工资模式:简单等级工资制。见非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

第十九条人事部需会同行政部、财务部对非正式员工的工作业绩、经营成果、出勤、各种假期、加班值班情况汇总,确定在其标准工资基础上的实发工资总额。

第二十条非合同工享有的各种补贴、津贴一并在月工资中支付。

第六章退休工资制

第二十一条公司员工在退休后根据公司退休退职管理办法发放员工退休工资。

第二十二条公司考虑物体上涨因素,定期或不定期调整物价补助金。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公司每月支薪日为日。

第二十四条公司派驻下属企业人员工资由本公司支付。

第二十五条公司短期借调人员工资由借用单位支付。

第二十六条公司实行每年13个月工资制,即年底发双月薪。

第二十七条以上工资均为含税工资,根据国家税法,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二十八条本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实行,解释权在董事会。

第3篇: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本中心为贯彻同工同酬、劳资两利的原则,以达到实行公平合理、简单确切的工资管理办法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薪资原则

员工薪金是以社会经济水平、公司支薪能力以及个人工作能力、工作经验、工龄、学历等作为依据发放。凡本中心员工的工资待遇,除有特殊情况之外,均应依照本制度办理。

第三条薪资构成(建议分类:岗位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住房、工龄》/奖金《全勤奖、年终双薪、年终奖金》/加班《非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法定节假日》

员工薪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其中基本工资占月工资的70%,绩效工资占月工资的30%。

1、基本工资是根据“职务价值”确定给付的范围,在此范围内再依“个人职能”核给固定工资。

2、绩效工资是根据“职务价值”确定给付标准,再依个人工作绩效核给变动工资。

第四条薪资形态

员工工资以月薪制度为标准。

第五条薪资结算日

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的计算期间以月底最后一天为结算日。

第六条薪资支付日

1、薪资之给付原则在每月的15日支付,工资支付日遇休假日或星期例假日时,则提早于前一日发放,但若遇连续两日以上的休假时,则在销假上班后第一日发放。

2、中心因不得已的理由

而无法按期支付工资时,应于支付日的前五日早上公告通知员工。

第七条薪资之扣除

除依据法令之扣除额外,其住宿方面之相关费用也由薪资中扣除。

第二章工资等级标准

管理、技术、行政部分(建议分管理、技术两类,管理包含行政)

第一条初任工资

1、新进应届毕业生,原则上以进入公司时员工的最高学历来定级,其薪资等级按下列标准执行:

2、非应届毕业生,则需综合考虑其所担任的职务,来公司以前的工作经历、能力、工龄(相关岗位工龄)等因素后确定。

第二条职务工资

中心工资按职务分四个层次九个等,每等有五个级,等级标准如下:

第三条上表工资不包括补贴及奖金

第四条职位提升人员的工资不得低于原支给工资额

销售部分

第一条中心根据各销售员的销售能力、工作业绩、出勤状况、工作态度等要素,将销售人员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等级。等级划分首先由销售经理考核,再呈报公司总经理确定。

一级:能够协助上级工作,对其他员工能起指导、监督作用的,具备优秀品格的模范员工。一级销售人员要有三年以上从事销售工作的经验,并且在近半年的销售工作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二级:有一年以上销售工作经验,工作努力,经验丰富,勇于承担责任的业务骨干。

三级:经过短期培训的其他员工。

第二条销售人员薪资由基本工资(具体多少要列出来)+绩效工资+提成三部分构成

第三条薪资的支付时间和方法(见)

第三章岗位工资定级、转岗与调薪

第一条公司视员工的工作表现于每年12月31日起实施提薪,原则上若无特别需要时,则不会监时提薪。以下三种情况不受上述时间限制:

1)因试用期合格后转为正式员工的工资定级;

2)因工作变动试用期后工资调整的;

3)对公司发展有突出贡献经总经理批准的。

第二条提薪可分为二类:晋升提薪、年终提薪

第三条新进员工试用期按该岗位工资的最低工资起薪,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则执行该岗位工资的上一档或二档工资,不合格则延长试用期或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第四条新进员工试用期如果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需要提前结束试用期的,由主管部门上交书面材料至人事行政科,人事行政科负责审定汇总,交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五条岗位异动动人员,由现部门提交有调动原因及原部门签署意见的书面材料至人事行政科,人事行政科负责审核汇总。调动核准程序按()文件灰顶执行。

第六条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丧失提薪资格:

1、录用不满一年;

2、因公之外的原因而缺勤合计数达45天以上者;

3、该年度受惩戒处分者;

4、正在提退职(含辞退、辞职、开除、自动离职)申请者;

5、其他经人事行政科评定认为不具备提薪资格者。

第四条提薪标准

第四章薪资保密管理

第一条本中心为鼓励各级员工恪尽职守,且能为中心盈利与发展积极作贡献,实施以贡献、工作能力论酬的薪资制度,为培养以贡献争取高薪的风气,以及避免优秀人员遭嫉妒,特推行薪资保密管理办法。

第二条各级领导应要求所属人员不探询他人薪资,不评论他人薪资,以工作表现争取高薪。

第三条各级人员的薪资除人事行政科主办核薪人员、发薪人员和各级直属领导外,一律保密,如有违反,处罚如下:

1、主办核薪及发薪人员,非经批准,不得私自外泄任何人薪资,如有泄漏事件,另调他职;

2、探询他人薪资者,扣发当月1/3绩效工资;

3、吐露本身薪资或评论他人薪资者,扣发当月2/3绩效工资,如因而招惹是非者视情节严重性扣发当月奖金或予以停职处分。

第四条薪资计算如有不明之处,报经直属主管向人事行政科查明处理,不得自行理论。

第五章附则

第一条本细则与国家有关法律不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实施,执行中的有关问题由人事行政科负责解释。

第4篇:公司薪酬制度

一、公司体系的构成

工资:

每月固定工资——基准内工资+奖金

基准内工资:基本工资+职能工资+补贴+津贴+基准外工资

二、工资计算期间及支付日规定如下:

1工资的计算期间从上个月26日起至当月26日止,并于每月28日支付。

2采用工作绩效工资制订的计算期间,则从上个月的11日起至当月的10日止,并于每月的15日支付。

3工作支付日遇休假日或星期假日时,则提早于前一日发放,但若遇连续两日以上的休假时,则在销假上班后第一日发放。

三、基于公司业绩成长与社会经济变动的考虑,或者员工的工作努力程度使工资变动成为必要时,在与工会取得协议的前提下,可对员工的基本工资实施加算或减算处置。

四、每年在11月21日实施定期加薪,但加薪决定是在11月21日以后定出时,可于下一个工资支付日追补。

五、下列员工不在定期加薪的范围之内:

1临时工、公司特别制定工资的员工。

2外聘人员。

六、凡具晋升资格者,则依照各等级所制定的标准实施升级加薪,并于升级后的下一个工资支付日开始实施。

七、下列情况应实施特别加薪,并在发布后的下一个工资支付日开始实施。

1技术进步明显并足以成为同事之楷模者,经由部门主管人员推荐及人力资源部评定后,认为其绩效优良有加薪必要时。

2任职于特殊职务的员工,经人力资源部评定后认为有加薪必要时。

3其他有优异表现的员工,受到表彰而使公司认为有加薪必要时。

八、基准内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和职能工资)、补贴(资格等级津贴和职位津贴)等两大部分。

九、工龄工资的规定如下:

1公司根据员工的工龄区别,制定“工龄工资参照表”,并于每年的12月31日实施调薪。若物价上涨时,工龄工资亦随其比例变动而调整。

2初次任用员工的工龄工资,除了第一年应依照“标准学年毕业工龄”的工资标准任用外,工作满一年时,得依照“自然工龄”工资标准支付。

十、职能工资的规定如下:

1公司依人事考核的成绩来制定员工的职能工资。若物价上涨,则职能工资额应随之发生变动。

2各等级的级职工资,以该等级的初级工资作为调升级职工资的标准依据。

3员工晋级增资时,以晋级前的职能工资加上资格等级的晋到级加薪标准,

晋级后的金额若不满晋级的级职工资标准时,应以标准职能工资为基准。

十一、初任职位人员的工资规定如下:

1、新进员工的工龄工资与职能工资,原则上以进入公司时员工的最高学历及录用年度作为毕业年度,其标准见表1:

表1新进人员工龄工资与职能工资标准表

学历标准工龄职能等级基本工资

研究生毕生25岁三等30级5000元

大学毕业22岁二等29级3000元

专科毕业21岁一等18级2500元

2、中途任用者的初任工资,除考虑其学历外,在衡量员工之间的工资均衡性后,再决定其任用工资标准。

3、初任工资标准,除依照公司规定办理外,对于同行业间的工资标准也须一并考虑。

4、公司对于初任者的工资,可在10%的范围内,依员工表现状况来决定其增减。

十二、凡具有资格等级第五职等到第九职等及特别职等、一职等的员工,公司依下列资格等级给予津贴。

表2员工资格等级津贴表

资格等级特别职等

一职等五等六等七等八等九等

资格津贴10000元4500元3500元2500元

1500元800元

十三、凡负责管理及监督职务的员工,公司依下述规定支付职位津贴。

表3员工职位津贴支付表

职位主管经理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执行董事董事长

职位津贴500元800元1500元2500元3500元4000元5000元

十四、基准外工资包括下列七项:

1、住宅津贴。

2、抚养津贴。

3、交通津贴。

4、派遣津贴。

5、特殊工作津贴。

6、外勤津贴。

7、规定工作时间外工作津贴。

十五、住宅津贴是对因无自用住房而必须租赁房屋的职工所做的补贴,其标准按下列规定办理:

1、需抚养家属且住房人数在3人以上者,每月津贴800元。

2、凡具有下列情形的员工不另行补助住宅津贴。

(1)居住于公司员工宿舍的单身员工。

(2)已接受公司所补助的住宅基金利息津贴者。

3、员工资格家属抚养状况有所变动时,应提出申请变更住宅津贴。具有或丧失津贴接受资格时,也应于事实发生日的当月(下一工资支付日前),根据申请事由办理津贴增额或减额。

4、非居住公司宿舍或工厂宿舍的员工,因地利之便居住于非直系亲属的家中者,每月给予100元的住宅津贴;已接受公司所补助的住宅基金利息

的员工亦适用此项规定。

十六、抚养津贴的规定如下:

1、抚养津贴是公司对于需负担家庭生计,并提供抚养家属最低生活保障的员工所补助的津贴,抚养津贴的标准如下:

(1)配偶的抚养津贴额,每月800元。

(2)配偶以外的直系家属(抚养人数以不超过4个人为原则),每月每人200元。

2、欲接受抚养津贴或抚养家庭人数增加时,则需提出申请变更抚养津贴。津贴享受资格丧失或抚养人数减少时,也应于事实发生日的当月内(下个工资支付日之前),根据申请的事由办理津贴额的增减事宜。

3、员工亲属具备下列资格者可申请抚养津贴:

(1)配偶。

(2)满60岁以上的父母、祖父母。

(3)未满18岁的子女。

(4)身体残废且无工作能力的直系亲属(不受年龄限制)。

4、其他。

(1)夫妻二人同时在本公司工作时,按一人发给补助抚养津贴。

(2)员工本人为养子时,可向公司申请抚养津贴赡养父母。

十七、交通津贴的规定如下:

1、员工由住宅到公司上班需利用公共交通工具时,给予交通津贴,但以使用经济合理的交通工具为限。

2、交通津贴发放的标准以通车单程距离达10公里以上的员工为给付对象,公司应以补助定期车票或一个月25日来回月票的金额为基准。

十八、员工奉命调驻外地执行勤务时,公司以下列方式支付津贴:

1、经公司承认的房屋租金或旅馆费用,可依实际费用的使用采取实报实销的方式处理。

2、调驻津贴除作为补助员工的租赁费用外,另拨出基准内工资的5%作为员工调驻外地的开销和补贴。

3、调驻津贴的计算,从调派到达之日开始算起。

十九、特殊工作津贴支付的对象包括警备员和设备管理员,每月以补助600元津贴为基准。

二十、依据人力资源管理规章的规定,对于规定时间外的工作和休假日的工作,依下列计算方式给付规定工作时间外工作津贴:

1、规定工作时间外及休假日工作的津贴标准为(单位:元/小时):

基准内工资+住宅津贴176×850=规定工作时间外工作津贴

2、一般工作时间外,自晚上十点至次日清晨五点为止的超时工作津贴标准为(单位:元/小时):

基准内工资+住宅津贴176×900=规定工作时间外工作津贴

3、规定工作时间为晚上十点至次日清晨五点时,应依下列标准支付津贴(单位:元/小时):

(1)自晚上十点至十二点时:

基准内工资+住宅津贴176×650=夜班津贴

(2)自晚上十点至次日清晨五点时:

基准内工资+住宅津贴176×700=夜班津贴

4、第七职等以上的员工不予补助时间外工作津贴。

5、带薪休假及特别休假日出勤上班者,则依规定工作时间外工作津贴的方式处理。

二十一、下列情形下的休假,则依人力资源管理规章的规定不予扣除

工资:

1、行使公民权时。

2、调驻休假。

3、婚假。

4、丧假。

5、灾害休假。

6、年度带薪休假。

二十二、奖金的发放

1、公司根据当年度的经营业绩并考虑到员工的表现,原则上在每年6月及12月份两次确定并发放奖金。

2、奖金的计算及发放依下列规定办理:

(1)上期奖金。计算期间为上年10月21日至本年度4月20日,于6月发放。

(2)下期奖金。计算期间为本年4月21日至本年度10月20日,于12月发放。

3、从奖金计算期间开始到奖金发放日一直在公司任职者,方有资格领取奖金。但对于届满退休者,应视其工作时间按日计算并发放。

4、员工若已达58岁,则其奖金在按一般计算方式计算出来以后,以其金额乘以80%作为奖金支付标准。

第5篇:建筑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中科建筑设计研究院已转型为市场化的公司制企业,为提高公司效益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保留、激励和吸引人才,实现公司发展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中科院资产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薪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正式在岗员工,根据缩小经济核算单元实行全成本核算的规定组建的各专业所员工除外。另外依据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对50周岁以上的男性员工和45岁以上的女性员工,允许选择沿用旧有薪酬标准,此种特殊情况须经公司领导集体讨论同意,并于综合管理部备案。

第三条薪酬分配的依据

薪酬分配的依据是:岗位价值、能力和业绩。

第四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平性原则。薪酬水平应与员工承担的岗位责任以及工作业绩相匹配。

(二)竞争性原则。根据市场相关职位的工资水准和公司的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公司薪酬水平,提高薪酬的市场竞争力,保留和吸引所需要的人才。

(三)激励性原则。根据岗位责任大小和业绩优劣,合理拉开薪酬水平差距;针对各类岗位特点,合理确定固定收入与浮动收入的比例关系,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四)合法性原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度的规定。

第五条薪酬体系

依据岗位性质和工作特点,本公司对不同人员实行不同的工资制度,构成本公司的薪酬体系,包括岗位薪级工资制、年薪制。

对于二线员工实行岗位薪级工资制,薪酬由固定的岗位薪级工资部分和年度末发给的业绩奖金部分构成。根据工作性质各管理部门可分为生产辅助类和职能类两大类,生产辅助类是指和方案、设计、生产及整体经营业绩结合较为紧密的岗位,职能类指相对而言与上述指标结合程度较低的岗位,在进行薪酬设计时根据上述特点,生产辅助类固定薪酬部分较少而浮动部分加大。

对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实行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的年薪制。

第二章薪酬构成

第六条员工薪酬由基本工资、奖金和其他三部分构成。其中,基本工资为固定收入,按月支付;奖金为浮动收入,按年核定,分月或一次性支付。其他包括各种保险、补充保险和福利等,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本公司具体规定支付。

第七条其他

其他=福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补充保险(如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等)

(一)福利是指公司或部门在各个重大节日期间发放的过节费和其他实物形式的收入。

(二)医疗保险由公司与员工各承担一部分。具体办法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沿用现有标准或由综合管理部另行制定。

(三)失业保险由公司与员工各承担一部分。具体办法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沿用现有标准或由综合管理部另行制定。

(四)养老保险由公司与员工各承担一部分。具体办法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沿用现有标准或由综合管理部另行制定。

(五)住房公积金由公司与员工各承担一部分。具体办法依据国家有关规沿用现有标准或定由综合管理部另行制定。

(六)工伤保险由公司承担。具体办法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沿用现有标准或由综合管理部另行制定。

(七)补充保险由公司根据具体情况承担,由综合管理部根据员工情况和公司承受能力统一购买商业保险。细则另行制定。

第三章基本工资

第八条员工基本工资由岗位薪级工资和年功工资组成。

基本工资=岗位薪级工资+年功工资。按月发放。

第九条岗位薪级工资的确定

(一)岗位薪级主要依照岗位评价结果确定,岗位评价是按照责任、知识技能、努力程度、工作环境等四大类28小类因素经专家组综合评定确定的。

(二)岗位薪级工资分为十个薪级,每个薪级有五档标准(详见附件一)。

(三)员工初次进入本制度时,原则上执行岗位所在薪级第一档次的工资标准。

(四)年度考核结果为“A”或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B”者,工资等级在该岗位所在薪级系列内晋升一档。当年考核结果为“D”或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C”的员工工资等级下调一档,对于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D”的员工或连续三年考核结果为“C的员工予以辞退。年度考核结果为“A+”者,经公司领导集体同意,允许破格晋升两级,晋升到最高档即第五档后,不再变化。

(五)考虑到工资总额的逐年递增和企业承受能力的相关性,本办法所列薪酬总额最高不得超过公司利润的40%,达到或超出后需调整各档薪酬标准或重新制定分配办法。

(六)员工岗位发生变动时,岗位薪级工资按照就近就高(晋升)或就近就低的(降低)原则进入新岗位相应的档次。调整后的岗位薪级工资自聘任文件下达的次月一日起支付。

第十条年功工资

年功工资体现员工在本公司工作时间的积累和贡献,标准为十元/年。即员工每月的年功工资等于在本公司工作时间的整数年数乘以十元。

第四章奖金

第十一条员工奖金是公司为取得工作业绩员工支付的奖励性薪酬,由业绩奖和突出贡献奖组成。

第十二条业绩奖

(一)业绩奖是子公司根据员工考核结果支付的年度奖金,计算公式为:

业绩奖=奖金基数*员工本人奖金系数

(二)奖金基数的计算公式为:

奖金基数=5000元*[(实际产值)/(年初预定产值)]1/2

薪酬水平根据薪酬调查和对历史薪酬状况的分析确定,在薪酬水平既定的基础上进行试算,确定5000元为基础奖金基数。实际奖金基数为基础奖金基数乘以实际产值与预定产值的比值开方,体现生产辅助类和职能类员工薪酬与整体产值的相关性。

(三)员工奖金系数根据本人的岗位职务级别和年度业绩考核结果确定(详见附件二)。其中,年度业绩考核结果与奖金支付比例的关系为:

表1考核结果—奖金比例—人数比例对照表

考核结果A+ABCD

个人考核系数1、110、80、50

人数比例限制5-10%75-85%5-15%<5%<5%

第十三条突出贡献奖

(一)突出贡献奖是公司颁发给有突出贡献或业绩特别优异员工的一次性奖金。

(二)公司副总经理、总建筑师、总工程师、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获得突出贡献奖,需由公司总经理提名,由公司领导集体讨论决定给予奖励,最高额度为10000元。

(三)公司其他员工获得突出贡献奖,需由相应的主管副总经理提名,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给予奖励,最高额度为3000元。

第五章董事长、总经理的年薪制

第十四条董事长、总经理担负着实现公司整体业绩的责任。根据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结合国家相关政策和本公司运行特点和实际情况,对董事长、总经理的薪酬采用以与企业整体经营业绩相挂钩的年薪制。

第十五条实施原则

(一)责任、风险与利益一致的原则;

(二)在充分考虑企业实际承受力的前提下,参照国内同类型企业经营者薪酬水平,保证一定竞争力。

第十六条薪酬水平

薪酬水平根据同类型企业薪酬调查、历史薪酬状况分析、整体薪酬水平研究、企业人均产值、利润等等多方面研究确定,最终确定经营者的薪酬水平为:正常完成企业经营目标的情况下在30万元左右。

第十七条薪酬结构

公式(3-1):全年总收入=固定年薪+效益年薪+其他

固定年薪数额反映对经营者的基本劳动价值的回报。董事长、总经理的固定年薪为9万6千元,按月支取。

效益年薪反映公司经营效益,根据公司全年的经营业绩和个人履行职责的情况变动。年度末根据本办法核算后支取。

其计算公式为:

公式(3-2):董事长效益年薪=(公司经营业绩系数×70%+个人履行职责考核系数×30%)×20万。

公式(3-3):总经理效益年薪=(公司经营业绩系数×80%+个人履行职责考核系数×20%)×20万。

上式中经营业绩系数和个人履行职责考核系数计算方法见后。

其他=福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补充保险(如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等),参照第二章第七条提取。

第十八条公司经营业绩系数的确定

公式(3-3):公司经营业绩系数=P1×K1+P2×K2+P3×K3+P4×K4+P5×K5

其中Pn为考核的指标完成率,Kn为考核指标的权重。

其中K1+K2+K3+K4+K5=100%

业绩考核指标的选择及权重参见下表:

表2业绩考核指标和权重的选择

对象业绩指标

董事长总产值人均利润总资产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设计人员流失率

权重50%10%20%15%5%

总经理总产值人均利润总资产增长率成本费用利润率设计人员流失率

权重50%20%10%15%5%

考核指标的基准值的确立由董事会在年初确定。根据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权重可作适当调整,每年权重的调整由董事会决定。

公司对经营业绩指标审核的基本程序是:由董事会选择并委托具有合法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财务决算报表进行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经审计确认的公司财务决算报表计算考核结果。

第十九条个人履行职责考核系数的确定

个人履行职责考核的内容采用单项打分、加权后合计的计算方法,确定个人履行职责情况考核的分数。

董事长、总经理岗位职责履行情况按下表所列项目进行考核

表3董事长、总经理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考核表

内容权重考核标准分数加权分数

95分以上85分以上75分以上60分以上60分以下

岗位尽责情况50%好较好一般较差差

管理领导能力30%好较好一般较差差

工作作风20%好较好一般较差差

合计100%

上表中:

1、加权分数=考核分数×权重

2、考核分数合计=加权分数之和

考核评分标准参照下表。

表4考核评分对照表

指标90分以上80分以上70分以上60分以上60分以下

好较好一般较差差

岗位尽责情况圆满完成岗位各项责任,并一定程度上超出预期较好地完成了岗位各项责任基本能够完成岗位责任,仍需进一步努力岗位责任不能全部完成,但只涉及次要事务岗位责任不能完成,给公司带来较大损失

管理领导能力有很强的个人影响力,能够带动下属积极完成目标并享有满足感有较强个人影响力,能够带动下属积极工作个人影响力一般,但下属能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中不能对员工产生好的影响,下属工作态度差工作中不能对员工产生好的影响,给公司带来较大损失

工作作风对环境有敏锐的洞察力,工作作风扎实,计划性强,能稳妥而及时地决策有较强的洞察力、计划性和决策能力对环境缺乏洞察力,但工作有一定计划性,能够适时决策洞察力、计划性和决策能力都较差,工作效率低,但本职工作可以完成因工作作风缺陷给公司带来较大损失

根据最终考核得分结果计算出个人履行职责考核系数。参见下表。

表5

最终得分>9080-9070-8060-70<60

考核系数1、110、80、50

第二十条经营层年度个人履行职责情况考核程序

(一)被考核人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递交年度述职报告,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下表的规定分送各考核人。

表6经营层考核关系对照表

被考核人考核人权重

董事长股东会40%

其他董事会成员30%

监事会10%

总经理20%

总经理董事长40%

其他董事会成员30%

监事会10%

直接下级20%

(二)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考核人按照相对应的《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考核表》对被考核人进行评价打分。对于具有双重身份的自然人,只打平均权重(权重除以该身份总人数)较高一份,另外一份弃权。共同打分的每人一份打分表,按实际打分人数计算简单平均数为该考核人打分结果。

(三)最后按照表中对考核人平均分数权重的规定计算出考核分数。

第二十一条核定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长和总经理的考核结果进行核定,核算出效益年薪和最终总年薪并报送股东会和董事会,股东会负责最终审定董事长和总经理的最终年薪。

第六章非脱产管理人员津贴和奖金提取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适用范围

本章所列规定适用于非脱产的管理人员,根据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公司副总经理(总建筑师)、总工程师和其他副总建筑师、专业总工和副总工,由于其参与生产的工作占其全部工作的相当大部分比例,因此适用本章所列第二十三条之规定。

公司其他管理岗位,包括且不限于董事长、总经理、副总(业务)、总经理助理等,由于工作需要必须参与生产得,允许参加生产,其报酬获取适用本章所列第二十四条之规定。

第二十三条公司副总经理(总建筑师)、总工程师和其他副总建筑师、专业总工和副总工,由于其参与生产的工作占其全部工作的相当大部分比例,甚至是主要工作内容,因此其报酬以生产获得的回报为主,根据其负担的职务职责另外获得部分津贴。

以上人员的实际收入=生产回报+岗位津贴+管理津贴(指副总)

其中生产回报部分是其生产获得回报的体现,按所在专业所的相关规定提取。

其中岗位津贴是体现该岗位的技术、品牌价值的部分。按月支付固定值。标准如下:

总建筑师、总工程师:3000元/月

副总建筑师、顾问总建筑师:1800元/月

专业总工程师:1800元/月

专业副总工程师、专业顾问总工程师:1500元/月

其中管理津贴是体现不脱产的公司副总经理参与全公司层面的管理而付出的劳动和所创造的价值。标准如下:

副总经理:4000元/月

第二十四条公司其他管理岗位,包括且不限于董事长、总经理、副总(业务)、总经理助理等,由于工作需要必须参与生产得,允许参加生产,由于其主要工作是其管理工作,主要的报酬从这些工作中获得,在生产工作中,按所在项目组之相关规定,提取该部分报酬,30%归个人所有,其余70%上交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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