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渠道通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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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通信访举报渠道
信访渠道通畅 第一篇

畅通信访举报渠道 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近年来,区纪委监察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大局,扎实开展信访举报工作,做到领导重视责任化、信访办理制度化和基础管理规范化,进一步夯实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基础,有力推动了全区反腐倡廉建设。近日区纪委被市纪委评为无锡市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

畅通渠道,提高效率。适时开通信访“绿色邮政”和网上举报,降低群众的信访成本,方便群众多种方式举报;认真落实领导接访日制度,实行首问负责,做到谁接待、谁负责,矛盾就地化解,问题处理到位;积极开展“走基层、听民生、护法纪、促廉洁”下访活动,每个纪检监察干部都结对社区和企业,及时掌握基层情况;制定和完善实名举报有功人员奖励办法,对署实名、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实行直查快办和优先办理,并及时反馈,实现实名举报反馈率100%,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规范程序,处置到位。重视初信初访,坚持一个月内办结率达到90%以上,转交给基层查办的信访件,实行转办信访回单反馈制度;对一些综合性信访问题,及时组织相关部门会办,协调处理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解决群众实际困难,近几年每年为群众办理实事7-8件;区纪委还制定了《纪检监察信访监督实施办法》,明确监督的程序、内容、要求,使监督落到实处。探索建立的“一谈两报”制度,较好地发挥了信访查处的治本功能,被【信访渠道通畅】

省纪委信访情况转发。

狠抓节点,化解纠纷。区纪委将信访稳定作为重中之重,针对特殊时期采取特别措施,狠抓“四个到位”,务求“两会”、国庆等敏感节点的维稳实效。围绕各类不稳定因素,制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长效机制,积极开展“纪检监察信访积案集中排查化解百日行动”,对易解决的,采取定领导、定人员、定方案的“三定”方法予以化解;对老上访户、缠访户,及时了解其信访动向,实行重点监控;对可能出现的集体访、异常访苗头,通报有关部门疏导处理。加强与区政法委、信访局等部门的沟通,共同办理“三跨”信访,消除部分信访人的唯上心理和缠访、闹访的企图。

夯实基层,提高水平。制定《纪检监察信访三年目标管理规划及考核实施办法》,明确对基层的考核条件、标准和要求,纪委领导不定期到基层调研,指导基层办好信访;重组基层纪检监察资源,成立两个街道纪检监察工作室,基本承担了街道信访的查处,办信质量明显提高;每年选送新任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市培训班学习,定期组织纪检监察干部专题进行信访案例教学;建立信访办理内控机制,落实权责体系和风险防控措施,提高纪检干部的规范意识、法制意识和风险意识。注重信访成果的综合运用,积极推动体制机制创新,从办理群众信访件中得到启示,开展专项调研,向区委政府领导建议打造了“三资监管平台”、“小型建设项目招投标平台”和“阳光执法平台”,独创“五廉一体”工【信访渠道通畅】

作法,切实加强新提拔干部的教育监督,都收到了较好效果。(区纪委)

畅通信访渠道 规范信访行为
信访渠道通畅 第二篇

【信访渠道通畅】

畅通信访渠道 规范信访行为

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实施已八周年。新《信访条例》为我们依法处理信访问题提供了法律保证,对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促进依法行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正在发挥着重要作用。在面临着信访工作新形势的今天,深入学习《信访条例》有着重要意义。

一、新《信访条例》对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秩序的规定

(一)关于畅通信访渠道的规定

新《信访条例》第二章第9——13条对畅通信访渠道做了规定,占了《信访条例》共51条的十分之一。

(二)关于维护信访秩序的规定

新《信访条例》第三章“信访事项的提出”中对维护信访秩序作了详尽的规定。规定了五个方面:

1、信访人采用信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

2、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到有关机关或者指定的接纳场所提出。

3、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的共同的信访事项,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4、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的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5、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信访渠道通畅】

二、我市信访渠道和信访秩序的现状和问题

(一)新《信访条例》贯彻实施以来,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各级领导高度重视。

二是信访渠道进一步畅通。

三是适应条例的工作机制和制度逐步建立。

四是宣传工作从不间断。

五是积极防范和处置了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

(二)新《信访条例》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不少问题。 一是今年以来集体上访剧增,围堵政府机关现象常有发生。

二是上下联系的信访信息网络未形成。

三、畅通信访渠道,维护信访秩序的对策

(一)满腔热情,以“情”化解矛盾冲突

上访群众大多数人是遇到了自身无法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只得求助于政府,求助于领导同志。上访人员发生冲突,是最直接体现在情绪冲动上,化解干群冲突首先要求我们各

级领导、信访工作人员坚持以人为本,端正态度,以对群众满腔热情,以“情”感人。

【信访渠道通畅】

(二)苦口婆心,以“理”化解矛盾冲突。

要加强对涉法上访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对上访人员所反映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教育,使他们知法、守法、信法,克服唯上、唯大心理,遇到问题严格按法律规定的途径去寻求解决。

(三)理直气壮,要以“策”化解矛盾冲突

党的政策是处理各种纷繁复杂社会矛盾的依据和准则,特别是不涉法的信访案件,按照政策办事,一通百通、一顺百顺;不按照政策办事,则一错全错,后患无穷。

(四)义正词严,以“法”化解矛盾冲突

化解干群冲突,对大多数群众来说,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但对那些失去理智、无法无天的闹事者,最有力的武器是法律,最有效的办法是依法处理。

2015当前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信访渠道通畅 第三篇

信访工作作为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和连心桥,在为党委政府分忧、为信访人解难、维护社会稳定中确实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得到了信访人的首肯和认同,同样得到了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目前,从总体来看,部分信访人反映的问题比较真实,提出的要求比较合理,信访行为也比较规范,体现了信访人对信访部门的充分信任,反映出《信访条例》已深入人心。但从近年来的信访总量和信访人的具体信访行为来看,信访工作形势不容乐观,由于部分信访人的信访行为不当,导致信访总量不断攀升,信访行为愈演愈烈,大有挤破信访部门大门之势,苦了信访部门,累跨了信访干部,伤透了接访人员。如果让不正当信访行为长期延续下去,势必影响构建和谐社会以及经济建设又快又好的发展。因此,务必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关注。

一、信访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

观其信访工作现状,由于我国正处于法制转轨、社会转型时期,随着改革的深化,利益格局的调整,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因土地承包、涉法涉诉、征地拆迁、安置补偿、企业改制、下岗职工、移民问题、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各种因素引发的矛盾纠纷不断增多,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时有发生,诱发许多信访问题:一是信访人信访观念出现偏差。主要表现在信访人抓住领导不放,抱着领导好说话、说了算数的心态,明知不应解决的问题,也许能在领导那里开开绿灯,一旦上方宝剑到手,让信访部门吃不了兜着走。二是信访人滥用信访权利。信访人深谙信访渠道简便、快捷,相当一部分信访人明知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就是不依法依规办事,认为找领导来的快,成本少,实惠多。有许多问题的解决也确实如此,误导了信访人。三是信访人信访行为过于偏激。信访人摆出一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架式,无论是找领导还是信访部门,只要没有达到目的就死缠乱打,寻着领导吵,抓住信访干部骂,更有甚者动手动脚,以死相威胁,其结果是缠访、重访、越级访、集体访上升。

二、信访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个人利益主义意识加剧。信访人重权利、轻义务的现象比较普遍和严重。二是部分社会行为失范。包括少数干部的权力致富现象、一些公民公然践踏社会公德和法律而致富的现象。三是对信访工作不够重视。极少数部门和人员在对待上访人信访问题方面,无论是认识上还是措施上都存在较大差距,认为信访访问题是小事儿、不算事儿、不当一回事儿。在工作措施上,重治标、轻治本,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思想上相当忽视。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就很难形成良好的信访工作秩序。

三、解决信访问题的对策

群众利益无小事。正确处理好新时期的人民内部矛盾,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如何更好地做好信访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拿在手上,信访部门必须认真研究和解决的问题,我们不能把主要精力放在治标和处理个案上,要在治标的同时,集中精力在治本上下功夫、做文章:

--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一是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基础性、长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是从源头上和根本上减少和防止信访行为的发生的重要措施和根本途径,必须常抓不懈。二是加大政策宣传落实力度。党的政策涉及到社会经济的方方面面,涉及到群众的根本利益。无论是政策宣传,还是政策执行,任何一个环节不到位,就会诱发上访和引发各类矛盾,因此,各项工作一定要细,作风一定要实,尤其是在政策执行上要保证公开、公平、公正,把信访行为降到最低限度。三是加大《信访条例》宣传教育力度。要保持《信访条例》宣传的持续性和经常性,信访部门要把《信访条例》的宣传融入信访活动的全过程,引导信访人依法信访。

--进一步规范信访行为。一方面要在保证信访渠道畅通的前提下,重点在规范信访人信访行为上下功夫,对信访人合法、合理的诉求要依据政策及时解决。没有政策依据的,要尽力做好"息访"工作。对有极端行为的信访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以维护正常的信访工作秩序。另一方面,信访部门要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对待每一个信访人,尤其是信访承办单位,绝不能草率从事,对信访人反映的信访问题要全面深入地调查,客观、公正的处理。

--进一步提高信访工作质量。信访工作部门及信访承办单位要以"事要解决,人不回流"为目标,以提高信访队伍业务素质为重点,以提高信访人满意率为标准,全面提高信访事项的办结质量,力求在每一件信访事项的处理上达到"三性"事实调查的客观真实性、适用政策法律的准确性、文书制作的规范性。避免重访、缠访行为的发生。

--进一步强化信访工作机制。一是领导机制要有新突破。首先是在领导重视程度上、组织建设上、经费保障上要有新思维,其次在工作落实上、目标管理上、考核内容上要有新举措。二是运行机制要有新创举。在整合资源,构建大信访工作格局上要有新思路,在畅通渠道,整体联动上有新动作。三是处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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