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织换届选举正式选举工作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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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间房乡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简报
党组织换届选举正式选举工作简报 第一篇

三间房乡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简报

第 2 期

三间房乡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办公室编 2007年3月24日

[工作动态]

三间房乡村党组织

换届选举培训工作圆满结束

3月22日下午,乡选办召开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培训会,12个村的党支部书记,乡指导组成员参加了会议。选办主任、党委副书记陈杰主持会议,选办副主任、组织科科长丁艳梅围绕换届选举工作程序、方法步骤和注意把握的关键环节等内容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讲解培训。

首先讲清了本次村党组织选举的五个政策法规依据,一是

《中国共产党党章》;二是《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三是《北京市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暂行规定》;四是《关于做好朝阳区2007年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五是三间房乡《关于做好2007年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等。

接着重点讲解了组织实施阶段的七个步骤,即党内推荐、

组织考察、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群众评议和推荐、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对候选人预备人选公示、党内选举。重点要把握三个关键环节,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两推、两考、两会”。

“两推”,即党内推荐和群众推荐。两推一个都不能少,要做

到先党内推荐后群众推荐。“两考”,一是在党内推荐之后,对

党内推荐的党员和自荐党员进行考察;二是在群众推荐之后对

新人选进行考察。“两会”,一是党员大会,差额投票选举党支

部委员;二是支委会,由委员投票选举书记、副书记。

随后提出要求各村党支部要认真写好本届工作报告,向全

体党员汇报三年来的工作成绩和今后的任务形势,要让党员知

晓、理解和支持。如在预备人选公示之后,有群众推荐意见,

要坚持个别沟通,并报乡党委。在选举中,要统筹考虑党支部

和村委会人选。在抓好支部换届的同时,为村委会换届打好三

个基础:一是打好发展基础,合理实现两委交叉任职,交叉任

职比例原则上不低于上届;二是打好发展基础,以换届为契机,

凝聚人心,促进发展,化解矛盾,赢得群众信任;三是打好群

众基础,从组织的角度,做好苗头性问题的预测,做到矛盾排

查不懈怠,用党内和谐推动社会和谐。要严格换届选举工作的

组织纪律,各村要通过村务公开栏向党员群众公布区、乡监督

电话。

最后乡党委副书记陈杰进一步强调指出,一是本次换届选

举,由各选举工作指导组负总责,对选举工作进行全程指导,

各村常支部要加强与指导组的沟通,有问题及时向指导组汇

报,由指导组总协调;二是要及时化解矛盾冲突,对群众反映

的问题要认真加以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做好群众的解释

工作。对摸排出的问题要制定有效的工作制度、规范,并尽快

加以落实;三是各村要妥善处理违章建设问题,坚决杜绝新的

违章建设,确保选举期间安全稳定;四是要高度重视宣传信息

工作,要吃透文件精神,按照选举实施阶段“7个步骤”的要

求,及时向选办报送高质量的信息。(选办)

【党组织换届选举正式选举工作简报】

[简讯]

白家楼村党支部召开换届选举工作动员大会

村党支部换届工作已全面展开,白家楼村党支部于2007

年3月23日上午召开了党支部换届选举动员大会。新任党支

部书记张连元同志会上做了换届工作动员,大家认真学习了区

委组织部、农工委《关于2007年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意

见》和三间房乡党委《关于做好2007年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

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本次换届会上大家踊跃发言,对新一届

党支部充满很大希望,对我村今后各项工作的发展进行了热烈

的讨论。大家纷纷表示一定按任职条件,认真选出具有凝聚力、创造力的党支部,在支部的带领下团结一心,使村里的经济及

各项工作得到更大的发展,具有实效意义。会议开的非常成功。为此次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打下了坚实基础。(白家

楼村党支部)

编辑:刘立华 校核:丁艳梅 签发人:陈 杰 报:区村党组织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指导组

送:乡村党组织换届选举领导小组成员

发:机关各科室、各村基层党支部

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资料
党组织换届选举正式选举工作简报 第二篇

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资料

一、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

党章和其他党内有关制度规定,基层党组织任期届满后,应当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的委员会。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按照中央和市委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选举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选举,是遵守党章、维护党章的重要体现。党章对基层党组织任期提出了明确要求,中央根据党章规定,对基层党组织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提出了具体要求。市委领导同志多次强调,严格按照中央政策和要求办事,能够确保我们的工作不出偏差,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开展。认真做好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选举工作,既是遵守党章规定,贯彻落实党的政策和经验,也是在用实际行动维护党章这一党的根本大法权威性,能够保证我们的工作始终方向正确、成效显著。

2.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选举,是深入总结工作成绩、谋划未来发展前景的重要契机。按照规定,审查和通过基层党组织的委员会工作报告,是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一项重要任务。起草工作报告,既是总结本单位过去工作成绩的过程,也是谋划未来发展举措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引导和发动广大党员积极建言献策,表达愿望,既能凝聚智慧,又能统一认识。特别是大会期间,在党代表或党员充分讨论和认真审议的基础上,通过一个反映本单位实际和党员群众期望的工作报告,有利于增强广大党员群众发展信心,有利于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

3.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选举,是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接受监督、增强整体功能的重要举措。换届选举,实际上是广大党员对现任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进行评价和选择。通过选举,现任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将接受广大党员的再次挑选,对政治坚定、业绩突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的班子来说,换届选举是鼓励和肯定;对个别有缺点的党员领导干部来说,换届选举是警示和激励。从这个意义来看,按期进行换届选举,有利于增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的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有利于增强做好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4.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选举,是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调动广大党员积极性的重要过程。党员行使表决权、选举权,享有被选举权,是参与党内生活的一项非常具体的活动,广大党员非常重视,参与热情很高。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选举,既是党员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党内生活的过程,也是按照有关规定集中多数党员意愿、实现党组织意图的过程,这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党员主体意识和组织观念。

二、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

涉及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的政策文件和参考手册主要有,《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第二次修订本)》(中共中央组织部组织一局编著),以及我市《关于市属企事业单位党组织换届选举有关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天津市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实施办法(试行)》等。我们对相关政策规定进行了简要梳理归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基层党组织设臵。党章规定,“凡是成立党的新组织,或是撤销党的原有组织,必须由上级党组织决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党的基层委员会是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还是设立纪律检查委员,由它的

上一级党组织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设纪律检查委员”。《条例》规定,“党的基层组织,包括基层委员会经批准设立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基层党组织是以党章为依据、与党的新任务相适应,按行政区域和社会基层单位划分来设臵的,基本要求是要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有利于加强党的建设。设臵基层党组织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基层党组织设臵形式与党员人数的关系。按照党的有关文件规定,正式党员人数 3人以上、不足50人的,可以成立党支部,其中,党员人数超过 7人的,可以成立党的支部委员会;党员人数超过 50 人,不足100人的,可以成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人数超过100人的,可以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二是正确理解工作需要。一般情况下既要考虑党员人数,又要考虑工作需要。在特殊情况下,如果工作确实需要,党员人数接近成立相应基层党组织的规定要求的,也可以批准成立相应的基层党组织,但要从严掌握。三是成立基层党组织必须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2.基层党组织名称。基层党组织名称一般应与行政区划或单位的名称相一致。形式一般为“中国共产党+(单位名称)+(基层党组织形式)”,如,中国共产党天津市局机关委员会、中国共产党天津市医院总支部委员会、中国共产党天津市所室支部委员会、中国共产党天津市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等。

3.基层党组织的委员会任期。基层党组织的委员会任期是指由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同级委员会,按照党章规定履行领导机关职责,行使领导权力的期限。党章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至5年,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2年或3年。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每届任期和同级党的委员会相同”。根据党章的原则规定,中央和中组部对基层党组织的委员会任期作了进一步明确,即:乡镇党委执行5年任期;中央管理领导班子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党委书记、校长列入中央管理的高等学校党委任期为5年;其他大中型企业、大专院校、规模较大的科以上机关党委执行4年任期;其他党的基层委员会执行3年任期。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村党支部委员会执行3年任期,其他党的支部委员会执行2年任期。2010年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党的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

4.基层党组织的委员会产生。党章规定,“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意见》进一步明确,“经市委批准新建的市属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应积极创造条件,在1年内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党组织换届选举正式选举工作简报】【党组织换届选举正式选举工作简报】

5.基层党组织的委员会换届选举。基层党组织的委员会换届选举是指基层党组织的委员会任期届满,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的一届委员会。《条例》规定,“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6.基层党组织的委员会换届选举会议形式。《条例》规定,“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人数在500名以上或所辖党组织驻地分散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7.党员(代表)大会职权。(1)听取和审查同级委员会的工作报告;(2)听取和审查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不设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纪检工作可作为党委工作报告的一个内容);(3)讨论本级党组织及党组织职权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4)选举同级委员会,选举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的代表。

8.党员(代表)大会时限。基层党组织按规定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其党员(代表)大会的时限原则上应同委员会的任期一致。

9.党员(代表)大会名称。党员(代表)大会名称一般应与行政区划或单位的名称相一致。形式一般为“中国共产党+(单位名称)+〔第次〕+(会议形式)”,如,中国共产党

天津市局机关党员大会、中国共产党天津市医院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等。

10.党员(代表)大会次数和委员会届数排列。进行换届选举的党员代表大会,一般采取累计方法排列次数。党组织所在单位名称变更,不论其党组织的隶属关系、管理范围、职责权限是否发生变化,凡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其党员代表大会次数均应重新排列;党组织所在单位名称未变,不论其党组织的隶属关系、管理范围、职责权限有无变化,其党员代表大会的次数仍应连续排列计算。基层党组织召开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委员会,应与党员代表大会的次数相应排列届数。《意见》规定,“为便于工作,换届选举时召开的党员大会和选举产生的党的委员会,也可以参照以上办法排列次数和届数”。

11.党员(代表)大会组织领导。党员代表大会的组织领导由大会主席团负责。党员大会的组织领导由基层党组织的委员会负责。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主持。

12.党员(代表)大会选举时应到会人数。《条例》规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这里,既是对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时的要求,也是对召开党委、纪委一次全会进行选举时的要求。考虑到基层的实际情况,如果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正好为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可算作会议有效。《意见》规定,“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因出国工作、学习、探亲等不能出席会议的;年老体弱或生病,本人表示不能出席会议的;外出工作、学习半年以上的”。因此,基层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要科学合理界定应到会人数,并确保实到会人数符合规定比例。

13.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条例》规定“代表的名额一般为1O0名至20O名,最多不超过30O名。其具体名额由召集代表大会的党组织按照有利于党员了解和直接参与党内事务,有利于讨论决定问题的原则确定,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14.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构成。《条例》规定“代表名额的分配根据党员人数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意见》指出,“确定代表构成的指导性比例时,要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既要有一定数量的领导干部,又要有一定数量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生产、工作一线的先进模范人物”。实际工作中,一般应注意把握以下几点:一是代表构成比例是指导性的而不是指令性的,不能硬性要求选举单位必须选什么人,不能选什么人;二是确定代表的指导性比例时,应从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实事求是;三是要保证代表质量,不能为了实现代表构成比例而降低代表条件。

15.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选举单位划分。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选举单位,一般是按下一级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划分。必要时,也可以将几个基层党组织划分为一个选举单位。

16.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分配。代表名额的分配,由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党委按照选举单位所辖党组织的数量、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

17.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资格审查。代表资格是指出席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必须具备的条件。代表资格审查是指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党代表大会代表资格进行认定。党员代表大会由党委决定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代表资格审查工作和起草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代表资格审查小组,一般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纪委、党委组织部门的负责人以及其他熟悉党的工作的同志组成。进行代表资格审查,应把握好以下几点:一是审查选举单位酝酿提名和选举产生代表的程序、方法是否符合规定。发现代表的产生不符合规定程序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重新选举。二是审查代表是否符合条件。如发现有代表不具备条件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撤换。进行这方面审查时,要注意听取纪律检查机关、信访部门的意见。三是代表资格审查工作必须严格按规定办事。会前审查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必须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必须经党员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或大会主席团会议讨论通过。

18.党员代表大会的特邀代表和列席人员。党员代表大会一律不设特邀代表。党员代表

大会可以设列席人员,范围一般是:不是代表的党委委员、纪委委员;不是代表的同级党员行政领导干部;不是代表的直属单位和下一级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等。

19.基层党组织的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党员不足7名的党支部,可不设党的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1名,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名。党员超过7名、不足50名的党的支部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为3至5名,最多不超过7名。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为5至7名,最多不超过9名。党的基层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为 9名,最多不超过11 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党的基层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为15至21名;其常务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为 7名,最多不超过9名。党的基层委员会一般设书记名,副书记1至2名。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党的支部委员会设书记1名,党员较多的可设副书记1名。实际工作中,要注意把握以下原则:一是必须符合中央和市委的有关规定;二是必须坚持结构合理、精干高效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从实际出发,不搞荣誉性、照顾性安排;三是必须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四是常务委员会委员名额,不得超过委员会委员名额的半数;书记、副书记的名额,不得超过常务委员会委员(不设常务委员会的为委员)名额的半数。

20.党内选举中的候选人。候选人是指选举时被确定为选举对象的人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是指在党内选举中,根据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由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党的委员会或代表选举单位党的委员会,在组织所属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党员进行推荐提名基础上,提出的委员或代表意向性人选。候选人预备人选是指在党内选举中,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的基础上,根据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由召集党员(代表)大会的党的委员会或代表选举单位党的委员会提出的委员或代表候选人预备性人选。

21.进行选举时的差额。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代表的差额比例。《条例》规定,“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意见》要求,“代表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实际工作中,一般按代表候选人数不少于应选人数 20%把握。二是委员的差额比例。《条例》规定,“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 20%”。这里说的“委员”,包括党的基层委员会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也包括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和支部委员会委员。三是常委的差额比例。《条例》规定,“经批准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党的基层委员会的常委候选人,由上届委员会按照比应选人数多1至2人的差额提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选举”。至于多1人还是多2人,由党委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提出意见,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四是书记、副书记的差额比例。《意见》明确规定,“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经市委批准,可以实行等额选举”。

22.划分代表团(组)。为了便于讨论问题、组织活动,使党员代表大会有组织、有计划、有领导、有秩序地进行,党委可根据实际情况将代表分编成若干个代表团(组)。划分代表团(组)的原则:一般按选举单位划分代表团(组)也可以按地区、系统或根据工作性质划分代表团(组)。个别代表人数较多的选举单位可在代表团内划分若干分团或讨论组;代表人数较少、编不成一个代表团(组)的选举单位,可将几个工作性质相近的选举单位的代表合编为一个代表团。列席人员一般应同所在单位、地区或系统的代表编在同一个代表团,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单独编组,由大会组织活动。代表团的划分,一般由党委组织部门或大会筹备机构提出建议,经党委确定。

【党组织换届选举正式选举工作简报】

23.代表团(组)长的产生。代表团(组)长可以由党委或大会筹备机构提出建议人选,经代表团(组)全体代表会议表决通过,也可由各代表团(组)推举产生。为便于组织代表团(组)的各项活动,代表团(组)推举单位担任全面领导工作的同志担任。由几个选举单位合编为一个代表团(组)的,代表团(组)的正副团(组)长宜分别从不同单位选定。

24.大会主席团的产生。大会主席团是党员代表大会的组织领导机构,凡是有关大会的重大问题,都要经主席团集体讨论决定。为了便于对党员代表大会实施领导,主席团的组成,

应本着有较广泛的代表性,有利于讨论决定重大问题,保证代表大会顺利进行,以及精干、高效的原则,人数一般可掌握在代表人数的 10%左右。党员代表大会主席团,一般由党委、纪委领导成员,新一届党委、纪委领导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各代表团(组)负责人及有代表性的其他人员组成。大会主席团成员由党委或各代表团(组)从代表中提名,提交大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

25.大会主席团常务委员会的产生。党员代表大会主席团一般不设立常务委员会。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党委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时,如认为有必要,可设立大会主席团常务委员会。主席团常务委员会一般由党委常务委员会成员组成。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委员由党委提名,经大会主席团第一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

26.大会执行主席的分组。大会执行主席一般由大会主席团成员轮流担任。代表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应根据大会日程,以及举行全体代表会议的次数来确定。如果开大会的次数较少而主席团人数又较多,执行主席可由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委员轮流担任。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名单由党委提名,在大会主席团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表决通过。

27.大会秘书长的产生。秘书长是党员代表大会期间日常工作的组织者。大会秘书长由党委在代表中提名,经代表酝酿讨论后,在大会预备会议上表决通过。大会秘书长一般由负责筹备党代表大会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担任。代表大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副秘书长1至3名。大会副秘书长由党委提名,经大会主席团一次全会表决通过。大会副秘书长一般应是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因工作需要,不是代表的正式党员也可以担任。

28.大会秘书处的工作机构设臵。党员代表大会一般设秘书处,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负责大会的会务工作。秘书处可根据工作需要设臵必要的工作机构,分工负责有关具体事宜。党员代表大会规模较大的,秘书处通常可设秘书组、组织组、宣传组、会务组、后勤组、保卫组。

29.监票人的产生。监票人是指进行选举时,对投票选举进行监督的人员。根据规定,党员(代表)大会、党委和纪委一次全会的选举,都必须设监票人。监票人数量的确定,应本着有利于对选举过程实施有效监督的原则,根据参加选举的人数或代表团(组)数量确定。党员代表大会选举时的监票人,由各代表团(组)从不是候选人的选举人中推荐,经主席团或大会表决通过;党员大会选举时的监票人,由全体党员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荐,经大会表决通过;党委、纪委一次全会选举时的监票人由会议主持人从不是候选人的委员中提名,经会议表决通过。

30.总监票人的产生。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时,在监票人员设臵较多的情况下,为加强对监票人员的组织协调,根据工作需要,一般可设总监票人1名,必要时也可设副总监票人1名。党员代表大会选举时的总监票人、副总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或主席团常务委员会从监票人中提名,经主席团表决通过或提交大会表决通过。党员大会选举时的总监票人,由党委从监票人中提名,提交大会表决通过。

31.计票人的产生。计票人是指进行选举时,清点和计算选票的人员。党员(代表)大会、党委和纪委一次全会的选举,必须设计票人负责计票工作。计票人数量的确定,应本着有利于准确、迅速地统计选举情况的原则,根据会议规模和实际需要确定。根据规定,计票人由党员代表大会秘书长或党委、纪委一次全会主持人,从会议工作人员或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指定。应选择党性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并熟悉选举计票工作的同志担任。【党组织换届选举正式选举工作简报】

32.选举的方式。党章规定,“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基层党组织选举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党委常委和书记、副书记

支部换届选举结果报告
党组织换届选举正式选举工作简报 第三篇

关于x x党支部换届选举结果情况的报告(式样) XX工委:

我支部根据XX工委x年x月x日的关于支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批复,于x月x日召开党支部大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我支部有党员总数xx名,其中正式党员x名,预备党员x名。有选举权的x名正式党员参加会议,符合选举规定人数。x名预备党员出席了会议,x人因事缺席。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选举。选举结果:xx得X票,x X X得X票,X X X得X票,X X x得X票,XX X得X票,X X x得X票。X X X、X X X、X X X当选为新一届支部委员。随后,我们召开了第一次党支部委员会议,进行书记、副书记选举,结果,x x x以x票当选为党支部书记,x x x以x票当选为党支部副书记,拟分工:xx x负责组织工作,x x x负责宣传工作,x x x负责纪检工作。

特此报告,请批复。

附:中共XX机关总支、支部委员会成立、改选呈批表

中共x x x支部委员会 x x年x x月x x 日

村党支部换届选举简报
党组织换届选举正式选举工作简报 第四篇

冯村乡村级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动态

为又好又快推选出村级党组织,尽快形成各村

冯村乡19个行政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11 月 15 日,我乡所辖19 个行政村村支部书记换届选举工作已全部完成。

为确保我乡各村支部书记换届选举工作能顺利圆满地完成,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总结第八届“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经验,结合各村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选举工作方案。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加强对各包村包片干部的培训,要他们熟悉政策,吃透政策,下村之后要做好相关的宣传,务必确保选举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在经过确定候选人、公示、投票选举后, 11 月 15日各村均顺利选举产生了党支部委员。

11 月 15 日晚,我乡在乡政府会议室召开了全乡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动员培训会。全乡干部职工及村三职干部参加了会议,驻乡指 导组县纪委副书记一行应邀出席会议,会议由乡党委书记主持。

会上,书记就选举工作做了重要讲话,其中的五点意见对指导我乡开展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起到了积极地作用。我乡主要领导分别传达了县委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在全县村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及县委组织部印发的关于严肃选举纪律的通知精神,并宣读了我乡关于开展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及领导小组。

最后,乡党委书记就学习做了具体要求,即各包片包村干部及各村支部书记会后要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务必要 把握政策、吃透政策,确保我乡第八届换届选举工作能顺利圆满地完成。

本次会议以会代训,为我乡顺利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程序
党组织换届选举正式选举工作简报 第五篇

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程序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精神和我区的实际,为搞好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特制定本程序。

一、换届选举前的准备工作

l、召开(总)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召开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有关事项。(总)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应召开(总)支部委员会议,讨论决定换届的决议,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和下届(总)支部委员名额及选举形式。

2、向区委组织部(上级党委)呈报召开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请示见附件一)

3、区委组织部(上级党委)批准换届选举的请示后,即可着手筹备工作。

(1)进行换届选举工作宣传。选举前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必要的会议,向党员讲清选举的目的意义、要求和基本做法,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进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党员权利和义务的教育。

(2)确定委员会委员的名额。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本着班子要精干的原则,研究确定(总)支部委员会的人数。一般党委委员为7名,总支部委员为5名,支部委员为3名。

(3)酝酿候选人。选举前,提出候选人的条件、组织党员认真讨论,统一认识。经过各党小组讨论、酝酿,提出候选人初步名单,委员会集中多数人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候选人名单不能由少数委员擅自确定。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在酝酿候选人的过程中,如党员提出的初步候选人人数过多,而且经反复酝酿,仍然不能集中到相应的数额,

可以通过预选来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

(4)起草工作报告。工作报告的内容,主要根据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八项基本任务,回顾本届委员会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绩、经验及存在的问题;对下届委员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本届委员会党费的收缴情况。起草工作报告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在正式提请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审议前,党委或总支部委员会要先讨论通过。

(5)草拟选举办法。选举办法应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精神制定,制定选举办法,经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生效。

4、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单位要组织推选代表和秘书长建议名单,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代表资格的审查。提出大会主席团、秘书长建议名单要经大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一般在100-200名,最多不超过300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代表名额的分配根据党员人数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

5、向区委组织部(上级党委)报告党员大会筹备工作情况。总支、支部对筹备工作审议后,应由党组织负责同志及时向上级党组织进行汇报,并同时呈报书面报告。其内容:下届(总)支部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正副书记预备名单酝酿、产生和构成情况;起草工作报告的情况、选举办法;候选人的基本情况;会议日程等。(请示式样见附件一)

6、根据工作需要,区委组织部(上级党委)组织对候选人进行考察。

7、会务准备。印制选票,准备投票箱。选票要整齐划一,不得编号或作标记。候选人名单要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同时,应列出同应选人名额相等的空格,供选举人另选他人时填写。

选票上要加盖党组织印章。

8、布置会场。会场要求庄重。悬挂会标时,写明“中共长治市城区xx(总)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或“中共长治市城区xx局第x次党员代表大会”。悬挂党旗时,党旗横向悬挂在主席台正中,投票箱要安放在主席台前醒目的地方。

二、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

1、宣布党员大会开会;奏(唱)国歌

【党组织换届选举正式选举工作简报】

(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要先召开大会预备会议:主要内容是:(1)报告大会筹备情况;(2)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3)通过大会主席团、秘书长名单;(4)通过大会议程;(6)宣布有关事项。预备会议程进行完后再开正式会议。)

2、致开幕词

3、上级领导讲话

4、上届(总)支部委员会作工作报告

报告后要组织党员讨论,听取党员的意见,接受党员的批评和建议。工作报告经大会通过后,应将工作报告誉写一式两份,一份送上级党组织,一份归(总)支部委员会文书档案。有纪委的要作纪委工作报告。

5、进行正式选举

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

确认党员的选举权。根据党章的规定,预备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正式党员,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犯罪被监禁尚未作出党纪处理的党员,也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选举程序是:

(1)大会主持人报告出席大会的党员人数。说明应到、实

到会多少名党员,其中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多少名:如果出席大会有选举权的党员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即可宣布进行选举。若到会人数未达到五分之四,会议将是无效的,大会须改期进行。

(2)通过选举办法和选举工作实施细则。

(3)推选监票、计票等选举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名单可由党员提名,也可由(总)支部委员会提出建议,经大会通过。本届(总)支部委员会成员和下届委员会候选人,不宜担任选举工作人员的工作。

(4)宣布下一届(总)支部委员会组成的人数(宣读上级党组织关于换届选举的批复)和候选人名单。对候选人的简历、工作成绩和主要优缺点等实事求是地向选举人介绍,帮助党员比较全面地了解候选人。党员对某一候选人提出询问,大会应作出必要的说明和解释。

(5)计票人清点人数并向主持人报告清点情况。

(6)监票人检查票箱并封箱。

(7)分发选票。选票只发给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大会主持人宣布分发选票的数字,并说明填写选票时应注意的事项。

(8)填写选票。选举人按选票说明的填写方法,填写好选票。

(9)进行投票。按选举工作人员、大会执行主席、到会党员的顺序依次投票。因故未出席的党员和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也不能预先投票。

(10)计票。计票采用当众唱票方式进行。由选举工作人员当众开票箱,开箱取出的票少于或等于分发的票数,本次选举有效,即可计票。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11)大会主持人公布选举结果,报告每个被选举人的得票

数,并宣布当选的委员名单。宣布名单时请新当选的同志同到会党员见面;并说明当选名单须报请区委组织部(上级党委)批准后生效。

选举结束后,工作人员将选票清点密封交新产生的(总)支部委员会归入文书档案保存。

5、宣布会议结束,全体起立,奏《国际歌》。

三、选举大会后的工作

1、委员会委员进行分工。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出新的委员会后,应及时召开(总)支部委员会,选举书记、副书记,并协商确定其它委员的分工。

2、报告上级党组织。选举结束后,区委直属党组织新选出的委员会应及时将选举情况书面报告区委组织部审批。报告内容: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时间;实有党员数和到会党员数(其中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各多少);选举方式;当选的委员名单和得票数;选出的书记,副书记名单和委员分工情况。在上级党组织没有审批前,(总)支部委员会工作应由新选出的委员会负责(报告见附件二)。

3、接到上级党组织批复应及时召开会议向党员宣布。

4、做好落选人的思想工作。

中共长治市城区委员会组织部 2010年10月10日

附一:

关于召开中共XXX(总)支部党员大会的请示

2016农村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党组织换届选举正式选举工作简报 第六篇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严肃换届纪律,确保选出一个好班子。

2.基本原则。一是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二是坚持依法依规办事。三是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充分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切实保障党员在换届选举中的民主权利。

二、方法和步骤

(一)第一阶段:前期准备(2月14日前)。

1.组建工作机构。乡成立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负总责,各党委委员联片负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组织委员直接负责办公室工作,办公地点设在乡组织办,具体负责换届选举的日常工作。办公室组建举报调查和换届纪律督查组,由乡纪委牵头具体负责。

2.完成村级组织任期财务清查审计工作。在换届选举前完成村级财务清查审计,及时了解和处理财务清查、经济责任审计和村务公开中的问题。对现任的村党支部、村委会干部进行民主评议和离任审计。

3.认真搞好有关情况调查摸底。认真摸清党员人数、党员组织关系、是否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关键情况,搞好党员登记工作,核实可不计算为应到会党员情况;摸清党员群众意愿、村干部实际想法等问题,掌握可能影响和干扰村党组织换届选举的情况。对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和苗头性问题,根据掌握的信访稳定情况和选情复杂程度,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预案。

4.培训换届选举骨干。乡采取集中培训形式,村采用集中培训或以会代训形式进行培训。乡负责培训本级选举工作人员和各村党支部主要负责人;村负责培训其他村干部、党员、村选举工作人员、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

5.开展换届选举工作纪律宣传。张贴标语、召开会议,大张旗鼓地宣传换届选举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基本原则和换届纪律,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6.确定村干部职数和结构。按照《隆回县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暂行办法》(隆办发〔2016〕13号)文件精神,按照高效精干的原则,严格控制村干部职数,领取固定工资的干部,原则上不得突破上届村“两委”换届的职数规定。1000人以下的村党支部成员由3名组成;1000人以上且党员在20名(含20名)以上的村党支部成员最多不超过5名。要优化班子结构,村干部年龄以40岁左右为主体,力争每村有1名30岁左右的干部,30岁左右的村干部人数应该在上一届的基础上有所增加,全乡45岁以下的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中,具备中专(高中)以上学历的人数比例应比上届有所提高,逐步实现每村有1名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干部。力争有一名女性按照法定程序当选村党支部书记或村民委员会主任。确保村民委员会中至少有1名女性,提倡村妇代会主任按照法定程序当选村民委员会委员。少数民族聚居村应注意选配少数民族优秀干部。

7.确定候选人资格条件。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对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应当具备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道德品行、廉洁自律等提出具体要求,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把思想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一好双强”优秀党员选拔为村党支部书记。本村暂时没有村党支部书记合适人选的,也可以从乡直部门和乡机关党员干部中选派。

(二)第二阶段:民主推荐考察(2月15日至26日)

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全面实行“两推一选”的办法,先由党员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酝酿出班子候选人,再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村党组织班子成员。

1.组织党员推荐。由乡党委和村党组织组织召开村党员大会,听取村党组织班子成员述职,由全体党员对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测评,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推荐新一届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提出的候选人初步人选,一般应多于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所定职数的一倍。党员个人可以向党组织自荐。

2.组织群众推荐。党员推荐结束后,由乡党委和村党支部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村民会议、户主会议,对党员推荐产生的候选人初步人选以投信任票的形式进行测评。没有经过群众测评推荐的人选,不能作为候选人初步人选。

3.进行组织考察。民主推荐结束后,乡党委和村党支部对推荐产生的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依照任职条件和民主推荐情况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获得村民代表所投赞成票未达到实际投票人数一半的,原则上不能确定为候选人初步人选。乡党委组织考察组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全面考察,按差额数不少于应选人数20%的比例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由村党支部报乡党委审批。凡是没有经过组织考察的,不能列为候选人预备人选。

4.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乡党委根据“两推”得票和考察情况,对村党支部上报的委员候选人人选进行集体研究,并按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20%的比例,审查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少数民族聚居的村,原则上要有1名以上少数民族党支部委员。同时,要注意选配优秀妇女进入村党支部班子。

5.公示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正式选举前5天,在村范围内张榜公布村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6.批复候选人预备人选。乡党委综合考察和公示情况后,以文件形式,把候选人预备人选批复给村党支部。

(三)第三阶段:投票选举(2月27日至3月9日)

1.投票选举党支部委员。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正式选举。选举前,村党支部要以书面等形式提前通知每位党员和部分列席群众参加,告知换届选举大会的时间、地点和参会要求。要确定好本次村党支部选举大会应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数,对可不计算应到会人数的党员要征求本人意见,报乡党委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要研究制定好《选举办法》,要准备好票箱和封条,要印制好选票、计票结果报告单和选举结果报告单。

选举时,由上届村党支部委员会主持召开党员大会,遵循以下基本程序:(1)清点人数,确认党员选举资格。通过本村不计算应到会人数之内的党员名单,宣布应到和实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实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必须达到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党员因下述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①患有精神病或其它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②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③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④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⑤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2)上届村党支部书记做工作报告。(3)通过选举办法。(4)宣读候选人预备人选批复,介绍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讨论酝酿,确定正式候选人。(5)候选人作竞职陈述,回答党员提问。(6)推选并通过监票人、计票人名单。监票人由到会党员中不是候选人的党员担任,负责监督选举全过程。(7)投票选举。(8)收回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如果收回的选票数少于或等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否则选举无效。(9)当场计票,宣布选举结果。

2.选举党支部书记。党员大会选出村党支部委员报乡审批后,要组织新当选的村党支部委员召开会议,选举村党支部书记。根据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关于配备村级党支部纪检委员的意见》(隆纪发〔2016〕1号)精神,明确1名村党支部纪检委员。新的村党支部要将选出的村党支部书记名单和村党支部委员的分工情况报乡党委审批,乡党委研究批复,村党支部书记选举结果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四)第四阶段:整章建制(3月10日至3月15日)

1.做好工作交接。新一届村党组织班子要向乡党委报告换届选举工作情况,与上届班子搞好工作交接。原村党组织班子应自新一届村党组织班子产生之日起5天内向本届村党组织班子移交印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务账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等。对拒不移交的和无故拖延移交的,乡党委要督促改正,并视情节交由纪检监察、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要耐心细致地做好退出班子和落选人员的工作。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做好“三敢三创”公开承诺工作,村党支部班子及其成员在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任期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做出公开承诺。按照“一定三有”要求,乡制订村干部绩效考核办法,指导村党支部落实党务公开,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全面加强村级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2.选举资料归档。乡、村两级都要建立相应的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档案,对选举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各种表格等全部资料是选举工作的真实记录,村党组织应及时收集整理,分类装订成册,妥善保管。有条件的村,应建立档案室。村党组织选举过程中产生的资料由乡党委负责保存。

3.总结验收。乡村两级及时统计、汇总、建档。

三、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加强统筹协调,落实各自责任。落实党委班子成员分片负责制、联村指导员和驻村干部包村负责村党组织换届工作。

2.严明纪律,落实工作措施,严防严查换届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严肃换届纪律,乡党委将重点打击并严肃查处拉票贿选、利用宗教以及黑恶势力干扰破坏选举等违纪违法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广大党员、干部、村民要切实做到依法依章参选,公平竞争和有序竞选,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3.加强管理,做好来信来访工作,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乡信访、综治、司法所等部门单位要尊重党员群众的申诉权、信访权、高度重视并正确对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切实有效的解决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对因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不及时或敷衍塞责、压制打击造成不良影响的,要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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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某乡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情况汇报
党组织换届选举正式选举工作简报 第七篇

**乡党委在第三批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结合在全乡开展的以“搭班子、建队伍、选路子、解难题”为主题的“四个一”主题实践活动,从“搭班子”入手,针对大多数党组织和村班子面临换届的现实,采取“两推一选”的办法,对全乡14个村级党组织中13个任期届满的村级党组织进行了统一换届(另外1个村级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在2016年7月已进行完毕),此项工作自2016年1月16日开始,到3月6日全部结束,历时一个半月,完成了全乡的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一、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组织。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嘎查村党支部书记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喀喇沁旗农村党支部换届选举试行“两推一选”的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乡党委综合考虑全乡实际情况,制定了十家满族乡《村级党支部(总支)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乡党委全体组成人员分别担任组长和成员的领导小组,向各村派驻了换届工作指导组。

二、明确任职条件,广泛宣传发动。在换届过程中,乡党委根据有关规定从政策理论、宗旨意识、群众观念、工作能力、文化程度以及年龄等方面提出了各村新一届党支部(总支)委员的任职条件,尤其在年龄方面规定新一届支部委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特殊情况下,支部委员中年龄超过45周岁的人数不应多于2人。同时要求各支部委员中至少应有1名女同志。除此以外对新一届党支部(总支)书记还从党性原则、奉献精神、致富本领、领导能力、决策水平等几方面提出了具体条件。派驻各村工作组通过召开由各村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和村民组长参加的动员大会,向全村群众广泛宣传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的任职条件,并向党员群众说明任职条件是乡党委提出的原则性建议,不作为强制性规定,动员广大党员群众积极参与换届选举工作。

三、严格换届程序,实行两推一选。此次换届选举工作共分为准备、推荐、选举、批复、建章立制几个阶段,具体的换届选举办法就是“两推一选”,换届工作中,没有完成上一阶段工作的,不准转入下一阶段。在“两推”即党员和群众推荐村党支部委员侯选人阶段,充分考虑到农村党员的行为方式和决策形式,采取一户一票制,让长期在一起居住生活的党员群众家庭以户为单位形成一个推荐意见,由一名家庭成员代表全家集中行使推荐权。在整个推荐过程中所有党员家庭和群众家庭推荐票不分别投票、计票,最后以综合汇总的形式以得票多少按照差额选举的原则确定支部委员正式侯选人。乡党委对确定的正式侯选人,如没有年龄偏大或违法乱纪等问题,一般不作调整。在“一选”即党内选举阶段,除严格坚持党内选举的有关规定外,为保证每名党员充分表达个人意愿,正式选举时不集中统一发票,采取逐一投标的方法,一个人一个人地发票投票,并当场计票公布选举结果。在选举产生支部委员进入推选产生新一届党支部书记阶段,乡党委一律不指定支部书记人选,在第一次支委会上,对支部书记人选所有当选的支部委员都明确表态,并意见指向一致时进行举手表决,否则必须实行投票表决,由支部委员选举产生支部书记,真正坚持了党内民主。

四、重视群众基础,做到放权于民。在进行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中,不仅让每名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充分行使了自己的权利,而且让普通群众也享受到了广泛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推荐权。在知情权上,各村党支部将全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基本情况,包括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等相关信息统一印制到推荐票上,各户代表在进一步了解全村党员的前提下,推荐支部委员候选人。在参与权上,乡党委统一制作了推荐通知,将各村两委班子和党员、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的投票推荐时间和地点,以书面形式送到每一户党员群众家庭,收到通知单的家庭由收到人在回执单上签字后统一收回留存,以备查证,这样做即方便了群众参与,以增强了推荐结果的说服力,并为日后解释党员群众异议留下了证据。全乡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没有因推荐工作出现异议,而且各村党员群众的参与率都在50%以上,最高的村达到90%以上。在推荐权上,体现为作为普通群众具有了与党员同等效力的推荐权利,普通群众和党员一样都可以在推荐票让选择推荐自己认可的党员,进入支部委员候选人选。通过给普通群众赋予推荐权,充分了解了每名党员的群众基础,做到了让权于民。

乡党委对每个村级党支部在换届选举的整个过程中,只做宣传和动员,不定范围和人选,只提步骤和程序,不带观点和框框,让党员和群众自己说了算,选出党员和群众满意的当家人。此次完成换届选举工作的13个村级党组织,党员群众共推荐了78名党员进入支部委员会候选人人选,其中乡党委只对1名年龄超60周岁的候选人进行了调整。在选举产生62名支部委员中,仅有1名党员是在经党员和群众推荐后末进入候选人的情况下被党员大会选进支委的,其余人选全部在党员群众的推荐范围内。经各村支委会推选产生的13名新一届支部委员会书记,有4名同志属于新任支部书记,有9名同志属于连任。并且在换届选举工作中,乡党委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不同阶段的工作要求,与换届选举工作交叉进行,做到了两不误,两促进。

2016街道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方案
党组织换届选举正式选举工作简报 第八篇

2016年,街道8个村、社区党组织任期届满,将集中进行换届。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基层班子和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按照市、区统一部署安排,结合街道实际情况,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就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主要原则

一是坚持党管干部。整个换届工作要在街道党工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每个环节都要体现和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好中选优,以选出“有服务激情、服务能力和服务意识的党组织班子,促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工作目标,将敢于担当、敢于负责、敢于碰硬,熟悉党建工作和基层工作,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的同志,选拔充实到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上来。

二是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此次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采用公推直选方式进行,把发扬民主贯穿于换届工作的全过程,进一步扩大和落实党员群众的民主权利。换届工作中有关程序、内容要向党员群众公开,充分发动广大党员群众参与,尊重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择优选举产生班子成员。积极拓宽培养选拔村、社区干部的渠道,动员机关优秀年轻干部、现任村干部、大学生村官、大学生社工、党员致富能手、“双带”标兵、农民经纪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复员退伍军人、驻村、社区企业负责人、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等群体中的党员参与村、社区换届选举,确保干部队伍结构得到调整优化。

三是严格职数配备。提倡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与村委会、居委会中的党员成员交叉任职,推行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兼任村委会、居委会主任,鼓励党员社区民警积极参与换届选举,符合条件的全部通过选举进入党组织班子。结合换届,普遍推行社区“大党委制”,鼓励热心社区工作、乐于服务群众的驻区单位党员骨干任社区兼职委员,推进区域化党建和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按照精干、高效原则,统筹考虑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职数。总支建制的设委员5—7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3名。通过换届,使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形成以45岁左右为主体,至少有1名女同志和1名30岁左右年轻同志。

四是按章有序操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市公推直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实施办法(试行)》进行,按照区委《中共市区委关于做好全区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操作,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按照区纪委、组织部《关于严明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纪律的通知》的有关工求要严明换届纪律,加强对参与竞选人选的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教育,建立健全换届监督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二、方法步骤

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总体时间为:从6月上旬开始,到8月份基本结束。大体分为三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准备部署阶段(6月11日前)

1、制定方案

(1)街道制定下发实施意见、领导机构、机关干部到村、社区任职激励办法和换届工作业务指导手册,细化换届工作方案,并上报区委组织部。

(2)街道党工委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各个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内容包括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的职位职数、结构要求、报名资格、报名人员范围、方法步骤和相关纪律等,并与区委组织部沟通后,报送一份备案。

(3)街道党工委抽调精干力量,深入各村、社区调查研究,摸清干部群众对本次换届选举的思想动态,特别要摸清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的重点难点村的情况,及时派出工作组,有针对性制定预案、加强指导。

(4)进行社区、村下属支部换届,确定街道换届重点难点村、社区党组织。

2、建立机构

(1)街道成立以党工委书记为组长的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工作班子,下设业务组、监督组、宣传组和保障组,全面负责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的组织实施;建立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街道分工领导、分工干部联系点,负责联系的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的业务指导工作。

(2)各村、社区党组织要成立以村、社区党组织现任书记为组长的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落实换届选举工作。

(3)街道成立候选人推荐人选资格审查小组,由街道纪工委、党政办、财政所、派出所、经管站、司法所、人口和计生服务中心以及综治等负责人组成,加强对候选人的资格条件审查,严格执行候选人联审制度。

(4)街道统一为每个村、社区聘请1名换届风气监督员,由老党员、老干部担任,加强对换届工作的监督。

3、宣传发动

(1)街道召开动员会议,统一村、社区干部和党员群众对搞好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重要性的思想认识,明确此次换届的指导思想和目的意义,提出换届选举方法步骤和要求。

(2)街道加强对机关指导人员和村、社区党组织中具体从事这项工作人员的培训,确保换届工作规范操作。

(3)街道党工委以及村、社区党组织要利用横幅、标语、简报、村务公开栏、党员大会、社区、村(居)民代表会、一封信等形式,广泛深入地搞好宣传,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重点使广大群众特别是党员了解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的职位职数、结构要求、报名资格、报名人员范围、方法步骤和相关纪律等,教育引导党员群众积极参与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4)制定鼓励街道机关优秀年轻干部和大学生村官参加竞选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相关政策。

(5)村、社区党组织要撰写工作报告,总结三年的工作措施、成效与不足,提出下步工作思路与打算。

(二)组织实施阶段

1、发布信息(6月13日—18日)

各村、社区通过公告、通知以及会议等方式,对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换届有关事项,即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的职位职数、结构要求、报名资格、报名人员范围、报名方法和起止时间等进行公告。

2、报名与资格审查(6月13日—23日)

(1)街道下发党员自荐表、党员群众5人以上联名举荐表,由街道分工干部和现任党组织负责人共同组织实施。各村、社区广泛发动现任干部、大学生村官、大学生社工、党员致富能手、“双带”标兵、农民经纪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复员退伍军人、驻村(社区)企业、社团组织和物业公司负责人、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等群体中的党员,通过党员个人自荐、党员群众5人以上联名举荐等形式报名。

(2)组织机关干部集中报名。下发激励文件,召开专题会议,动员布置机关干部参与竞选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对街道机关干部报名情况进行梳理,根据报名情况,通过面试等竞争性选拔方式,筛选确定人员。街道党工委根据梳理报名人员情况,确定人选。

(3)根据街道、村、社区推荐情况,汇总各村、社区通过个人自荐、党员群众5人以上联名举荐和党组织推荐等方式产生的报名人选,根据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的职位要求和条件,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4)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即候选人推荐人选的名单在村、社区和报名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3天)。村、社区本次换届重点在配强书记,则按照先选举产生委员、书记,委员、副书记程序进行,那么书记候选人推荐人选按照不低于1:4的比例确定,副书记和委员候选人推荐人选按照后两轮均有差额且在直接选举时有不低于职数20%的差额来确定;换届重点在配强班子,则按照先选举委员,再由党员直接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程序进行,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推荐人选总数按照两轮均有差额且在直接选举时有不低于职数20%的差额来确定。

3、驻点调研(6月23日—30日)

(1)民主推荐前,街道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所有人选进行驻点调研,提供村、社区有关情况资料,帮助推荐人选特别是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人选熟悉情况,做好竞职准备,同时要确保向每位人选提供均等的条件和机会。

(2)候选人推荐人选进行调研,形式一般包括查资料、见面会、座谈会、实地走访、自主调研等。

(3)候选人推荐人选撰写竞职演讲报告。

4、民主推荐(6月25日—7月7日)

(1)做好召开民主推荐大会的准备工作:街道和村、社区安排民主推荐大会的会务、宣传、被推荐人介绍方式和竞争方式、个人简介等,分别制作推荐票和信任票。参加民主推荐人员包括:村、社区全体党员或党员代表(不少于党员总数的60%),同时配比相同数量的群众代表,主要包含以下几种类型人员:在村、社区的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群众代表,村民小组长以及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2)召开民主推荐大会。由街道党工委和上届村、社区党组织采取召开党员、群众参加的民主推荐大会形式,组织对候选人推荐人选进行民主推荐,产生候选人初步提名人选。民主推荐的程序:一是提供被推荐人员名册、简历等资料;二是组织被推荐人员与党员群众见面;三是被推荐人员进行竞职演讲、现场回答群众提问;四是党员群众进行投票,本村、社区党员投推荐票,其他参会人员投信任票;五是现场计票并公布结果。

(3)党员推荐票和群众信任票分开计票,街道党工委以推荐票和信任票赞成票数之和为依据,通过差额方式,如先选书记、副书记,再选委员,则按照1:3的比例确定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按照后一轮有差额且在直接选举时有不低于职数20%的差额来确定副书记和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如先选委员,再选书记、副书记,则按照后一轮有差额且直接选举时有不低于职数20%的差额确定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总数。

(4)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3天)。

5、组织考察(7月8日—12日)

(1)街道党工委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组织考察和民主测评,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特别要注重考察其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2)街道召开党工委会,根据考察结果,如先选书记、副书记,再选委员,则按照1:2的比例票决产生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多于职数20%的比例票决产生副书记和委员预备人选;如先选委员,再选书记、副书记,则按照直选时有不低于职数20%的差额确定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预备人选总数。

(3)对候选人预备人选予以公示(公示不少于3天)。

6、大会选举(7月13日—20日)

(1)准备工作:以书面、电话、手机短信、村、社区干部分片负责等方式通知每位党员参加党员大会;将五种“可以不计算入应到会人数”的党员名单报街道党工委批准;街道和村、社区安排选举大会的会务、宣传、候选人预备人选介绍方式和竞争方式、个人简介等,制作委员、副书记、书记的选票。

(2)召开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委员。选举前,要向党员群众介绍候选人预备人选产生过程及基本情况,组织候选人预备人选与党员群众见面,安排书记候选人介绍竞职目标、现场回答问题、开展辩论,并作出承诺。选举可采取二种方式:一是先选举产生委员、书记,然后选举产生委员、副书记,最后选举产生委员,委员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得少于应选人数的20%,书记、副书记候选人人数,至少比应选人数多1人;二是先选举产生委员,再直接由党员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差额比例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委员选举产生后,再在当选委员中按照候选人至少比应选人数多1人的比例差额选举书记、副书记。采取何种方式可以根据各村、社区具体情况来看,如重点突出选优配强村、社区书记,可采取第一种选举方式;如重点突出选优配齐整体班子成员,可采用第二种选举方式。

(3)选出的委员,报街道党工委备案;书记、副书记,报街道党工委批准。

(三)总结完善阶段

1、选举结果报批(7月20日—23日)。选举结果报街道党工委批复后,应及时召开全体委员会议,明确委员分工,划分党支部(或党小组),并在村、居务公开栏中公布选举结果和委员分工。街道办理机关干部到村任职有关手续,落实到村任职的有关激励政策。

2、健全工作制度(7月21日—26日)。各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村级党组织任期目标责任制,召开全体党员、村组干部、村(居)民代表等参加的会议,就村级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和党的建设工作以及为民办实事等重要事项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并就任期目标作出公开承诺。组织新当选村、社区书记至竹镇镇大泉村李元龙塑像前开展集体宣誓活动,在此基础上,街道党工委组织新当选书记及班子成员签订服务公约。

3、做好工作总结(7月26日—31日)。街道党工委和村、社区党组织要及时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同时,做好与选举有关的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档案。

4、搞好分类培训(8月底前)。组织新当选书记参加区委组织部培训,参加街道组织的培训。组织他们学习党在基层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础理论业务以及科技文化知识,提高他们服务发展、服务群众、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的本领,使他们既能抓党务,又能抓经济,同时又能严格自律,在群众中树立良好的形象和威信。

三、有关选举注意事项

1、村、社区应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换届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新一轮排查,摸清党员群众对本次换届选举的思想动态,特别要摸清情况复杂、并有针对性地制定预案、加强指导,通过压力层层传导,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换届工作平稳健康有序开展。方案制定过程中要及时与街道党工委沟通,定稿后及时上报。

2、注意做好离职同志和落选人员的思想工作,切实关心他们的生活,引导他们积极支持新当选的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开展工作。

3、街道对竞职承诺要进行审核把关,承诺既要让党员群众看到村、社区发展方向、前景,又要符合各村、社区实际。

4、防止贿选和宗族势力的影响,严肃换届纪律,加强监督,努力形成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5、注意换届过程中的影像资料和材料的收集。

2016换届选举竞职承诺书
党组织换届选举正式选举工作简报 第九篇

换届选举竞职承诺书

按照上级党委、政府的要求和选举办法的规定,现在我以村两委成员候选人(自荐人)的身份参加竞选。本人郑重承诺,在竞选过程中严格执行换届工作纪律,公平竞争,接受挑选。

1、我承诺严格遵守《关于严肃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纪律的通知》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选风选纪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2、我承诺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过程中,严格遵守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办法的各项规定;自愿接受参选资格条件的审查,若不符合选举办法参选规定的,主动退出竞选;若当选,接受当选无效的决定。

3、我承诺自觉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真诚表达竞职愿望和决心,平等接受党员和村民群众的选举。

4、我承诺不侮辱、诽谤和攻击他人,不以欺骗形式影响他人,不抢砸票箱,殴打选举工作人员;不威胁、恫吓其他候选人(自荐人),不作违规和不切实际的承诺;不故意改涂他人选票或伪造得票;不搞分发钱物、请客送礼等任何形式的拉票贿选行为;不参与或指使他人操纵选举、避会抵制、跟踪监视、虚假委托、张贴大字报、分发传单等不正当活动;不以其他非法或不正当手段妨碍选举人行使选举权;引导并约束配偶及其亲属朋友的助选行为,并对他们的行为负责。

5、我承诺自愿接受党组织的领导,依法、公开、透明、自觉按照法定程序参与竞选,无论结果如何,都能正确认识、配合新一届村两委开展工作。

以上是我的竞职承诺,请党组织和广大村民监督。如果不能做到,我将主动退出竞选,并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承诺人:(签名)

2016年月日

换届选举承诺书

村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

我作为村民委员会主任候选人,在换届期间,将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自觉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廉政规定。现就选举过程中本人廉洁竞选向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1、绝不以威胁、恐吓、欺骗等手段,妨害选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绝不通过吃请、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各种礼品,以及采取口头承诺选举后给予某种利益等形式搞拉票、“贿选”活动;

3、绝不参与操纵选举、避会抵制、跟踪监视、虚假委托、张贴大字报、分发传单等不正当活动;

4、绝不利用宗族、宗派、宗教和黑恶势力干扰、破坏换届工作;

5、绝不以毁损、抢夺票箱、伪造选票、虚报票数、冲击选举会场等手段破坏和妨碍选举正常进行;

6、绝不诬告陷害、诽谤中伤他人,或制造和传播小道消息扰乱换届工作;

7、绝不封官许愿,隐瞒、包庇、袒护换届选举中搞非组织活动的行为;胡乱许愿上任后给予某些人好处或承诺不可能实现的愿望。

8、绝不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或对检举、举证、控告换届选举中违纪违法行为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9、绝不擅离职守、中断工作,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私分公物(款)、滥发补贴和奖金,擅自处舲集体财产;

10、绝不换届结束后不交工作、不交印章、不交账本、不交档案等行为。 以上承诺,本人将严格履行。诚请广大党员和村民代表监督,如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本人愿意接受组织处理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村支书换届选举承诺书

本人若当选村支书,为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规范行为,特做出承诺,任期内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本人将主动辞去村支书职务:

1、身体状况不佳,或患重病6个月以上,严重影响工作,客观上不再适合担任村支部书记的。

2、不接受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不履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

3、因违法行为被司法机关查处的。

4、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或半年内累计四次不参加乡党委会议的。

5、一年内累计半年以上不参加工作或一年中连续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严重影响工作的。

6、在村干部联动考核中,年终考核等次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7、其他不正确履行岗位职责,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

请乡党委对本人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监督。本人如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本承诺书即作为辞职申请书。

蔡村乡村党组织换届选举竞职纪律承诺书

根据党组织关于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纪律要求,作为村党组织候选人,本人向广大党员、群众郑重承诺:

1、我承诺严格遵守《关于进一步严肃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纪律的通知》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选风选纪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2、我承诺在村党组织换届选举过程中,严格遵守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办法的各项规定;自愿接受参选资格条件的审查,若不符合选举办法规定的,主动退出竞选;若当选,接受当选无效的决定。

3、我承诺自觉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真诚表达竞职愿望和决心,平等接受党员和村民群众的选举。

4、我承诺不侮辱、诽谤和攻击他人,不以欺骗形式影响他人,不抢砸票箱,殴打选举工作人员;不威胁、恫吓其他候选人,不作违规和不切实际的承诺;不故意改涂他人选票或伪造得票;不搞分发钱物、请客送礼等任何形式的拉票贿选行为;不参与或指使他人操纵选举、避会抵制、跟踪监视、虚假委托、张贴大字报、分发传单等不正当活动;不以其他非法或不正当手段妨碍选举人行使选举权;引导并约束配偶及其亲属朋友的助选行为,并对他们的行为负责。

5、我承诺自愿接受党组织的领导,依法、公开、透明、自觉按照法定程序参与竞选。无论结果如何,都能正确认识、配合新一届村“两委”开展工作。

以上是我的竞职承诺,请党组织和广大村民监督。如果不能做到,我将主动退出竞选,并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承诺人:

2016年11月11日

平陆县村党组织换届选举竞职纪律承诺书

按照上级党委要求和选举办法的规定,现在我以××村党支部成员候选人的身份参加竞选。本人郑重承诺,在竞选过程中严格执行换届工作纪律,公平竞争,接受挑选。我承诺:

1、严格遵守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和上级党委关于加强选风选纪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2、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过程中,严格遵守换届选举办法的各项规定,自愿接受参选资格条件的审查;若不符合选举办法和参选规定的,主动退出竞选,若当选,接受当选无效的决定。

3、自觉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真诚表达竞职愿望和决心,平等接受党员和村民群众的选举。

4、不侮辱、诽谤和攻击他人,不以欺骗形式影响他人;不威胁、恫吓其他候选人,不作违规和不切实际的承诺;不故意改涂他人选票或伪造得票;不搞分发钱物、请客送礼等任何形式的拉票贿选行为;不参与或指使他人操纵选举、避会抵制、跟踪监视、虚假委托、张贴大字报、分发传单等不正当活动;不以其他非法或不正当手段妨碍选举人行使选举权;引导并约束配偶及其亲属朋友的助选行为,并对他们的行为负责。

5、我自愿接受镇党委的领导,依法、公开、透明、自觉按照法定程序参与竞选,无论结果如何,都能正确认识、配合新一届村两委开展工作。当选后,服从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认真组织村委会换届选举,坚决服从党委各项决议。

6、根据本村实际情况积极化解矛盾,消化影响本村稳定的各种突出问题和突发事件,确保稳定,引导群众脱贫致富。

以上是我的竞职承诺,请上级党委和广大党员监督。如果不能做到,我将主动退出竞选,并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稷山县村党组织换届选举竞职纪律承诺书

稷山县村党组织换届选举竞职纪律承诺书来源:运城市阳光农廉网 发布时间:2016-11-11 录入:蔡村乡 浏览次数:根据党组织关于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纪律要求,作为村党组织候选人,本人向广大党员、群众郑重承诺:

1、我承诺严格遵守《关于进一步严肃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纪律的通知》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选风选纪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2、我承诺在村党组织换届选举过程中,严格遵守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办法的各项规定;自愿接受参选资格条件的审查,若不符合选举办法规定的,主动退出竞选;若当选,接受当选无效的决定。

3、我承诺自觉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真诚表达竞职愿望和决心,平等接受党员和村民群众的选举。

4、我承诺不侮辱、诽谤和攻击他人,不以欺骗形式影响他人,不抢砸票箱,殴打选举工作人员;不威胁、恫吓其他候选人,不作违规和不切实际的承诺;不故意改涂他人选票或伪造得票;不搞分发钱物、请客送礼等任何形式的拉票贿选行为;不参与或指使他人操纵选举、避会抵制、跟踪监视、虚假委托、张贴大字报、分发传单等不正当活动;不以其他非法或不正当手段妨碍选举人行使选举权;引导并约束配偶及其亲属朋友的助选行为,并对他们的行为负责。

5、我承诺自愿接受党组织的领导,依法、公开、透明、自觉按照法定程序参与竞选。无论结果如何,都能正确认识、配合新一届村“两委”开展工作。

以上是我的竞职承诺,请党组织和广大村民监督。如果不能做到,我将主动退出竞选,并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村委会选举竞职承诺书

本人 , 年 月 日出生, 学历, 年 月入党, 年参加工作,目前在 单位从事 工作。

此次村委会选举,我竞选的职务是 村 。 我向 村全体村民公开承诺,在选举和今后的工作中,坚决服从党的领导,做到阳光选举、富民强村、廉洁自律、村务公开、恪守制度、民-主决策。

1、我承诺要阳光选举。在村委会换届选举过程中,做到依法、公开、透明参选,不搞非法组织活动、不搞歪门邪道、不给选民送烟送酒、不请选民吃吃喝喝、不攻击其他竞选人。愿意接受党组织的领导,能自觉按照法定程序参与竞选。无论结果如何,都能正确认识、配合新一届村两委开展工作。

2、我承诺要廉洁自律做好表率。假如当选,我能做到不贪不占,不以权谋私、徇私舞弊,不虚报浮夸、弄虚作假,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色情、涉毒和封建迷信活动,坚持公道正派,廉洁奉公。

3、我承诺要严格执行村务公开的有关制度。假如当选,我将严格按照《财务公开操作办法》、《村务、财务公开内容》等制度规定,财务收支按流水账形式每月实行逐笔公开,欢迎大家随时监督检查。同时,将积极配合党组织做好党务工作。

4、我承诺要严格恪守村干部行为规范。假如当选,我能严格按照《村两委议事规则》、《村干部行为规范》等有关制度办事,尤其是严格遵守本村《关于工程建设和集体资产处置的若干规定》,本人一律不参与村级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同时不为亲属好友参与招投标提供便利。

5、我承诺要坚决配合实施村级事务民-主决策的制度。假如当选,我要科学管理,凡本村的重大建设项目、财务开支计划、土地征用和补偿、经济承包指标、救济款发放等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都要实行民-主决策,决不独断专行。

以上是我参与竞选的承诺和态度,请党组织和广大选民监督。

范家庄村党组织换届选举竞职纪律承诺书

范家庄村党组织换届选举竞职纪律承诺书来源:运城市阳光农廉网 发布时间:2016-11-12 录入:清涧街道 浏览次数: 按照上级党委要求和选举办法的规定,现在我以范家庄村党支部成员候选人的身份参加竞选。本人郑重承诺,在竞选过程中严格执行换届工作纪律,公平竞争,接受挑选。我承诺:

1、严格遵守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和上级党委关于加强选风选纪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2、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过程中,严格遵守换届选举办法的各项规定;自愿接受参选资格条件的审查,若不符合选举办法参选规定,主动退出竞选;若当选,接受当选无效的决定。

3、自觉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真诚表达竞职愿望和决心,平等接受党员和群众的推荐选举。

4、不侮辱、诽谤和攻击他人,不以欺骗形式影响他人;不威胁、恫吓其他候选人,不作违规和不切实际的承诺;不故意改涂他人选票或伪造得票;不搞分发钱物、请客送礼等任何形式的拉票贿选行为;不参与或指使他人操纵选举、避会抵制、跟踪监视、虚假委托、张贴大字报、分发传单等不正当活动;不以其他非法或不正当手段妨碍选举人行使选举权;约束配偶及其亲属朋友的助选行为,并对他们的行为负责。

5、我自愿接受党组织的领导,依法、公开、透明、自觉按照法定程序参与竞选,无论结果如何,都能正确认识、配合新一届村两委开展工作。

以上是我的竞职承诺,请上级党委和广大党员监督。如果不能做到,我将主动退出竞选,并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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