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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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7月22日,习近平来到进行城乡一体化试点的鄂州市长港镇峒山村。他说,实现城乡一体化,建设美丽乡村,是要给乡亲们造福,不要把钱花在不必要的事情上,比如说"涂脂抹粉",房子外面刷层白灰,一白遮百丑。不能大拆大建,特别是古村落要保护好。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 分享的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4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1

  根据镇党委围绕“活力xx、生态xx、文明xx”三大目标,开展新兴产业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幸福新城建设三大行动的总体思路,按照《xx镇美丽乡村建设行动纲领(20XX-2015年)》,为在新的起点上统筹推进xx三个片区的新农村建设,实现产业繁荣、生态优化、环境整洁、设施完善、乡风文明的新农村建设目标,特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目标定位

  今后三年,xx镇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推进新

  农村建设,努力把xx镇新农村建设成为城乡统筹的示范区、产业集聚区生态化的后花园,成为生态、文化、田园风光为一体的美丽乡村的新型代表,成为继九峰山、紫石片区之后的全区连片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新典范。

  二、实施原则和方法

  (一)规划指导。专门组建包括多家规划设计单位和国土、

  规划、城建等部门在内的专业规划设计团队,开展xx镇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xx镇农村发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xx镇绿化景观设计整体规划等规划设计工作,为xx镇新农村建设指明方向。

  (二)基础先行。把基础设施放在主导的位置,全面加快交通、配套设施、旅游接待设施等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新型城镇功能。

  (三)突出特色。因地制宜,发挥优势,注重地方特色文化、历史底蕴与城镇建设的有机结合,突出海洋文化,提升文化内涵。

  (四)生态优先。突出抓好生态环境建设,着重营造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生态优美的自然景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人与自然和谐的发展道路。

  (五)示范引导。根据总体规划和村庄特点,分类确定试点村(社),分别在村庄环境整治、“农家乐”旅游发展、村落文化打造等方面选择试点村(社)、示范经营户、示范农户,用三年时间打造第一批示范村庄、示范经营户、示范农户。

  三、重点工作

  根据总体目标定位、实施原则和方法,三年内重点开展基础、文化、环境、产业四大工程,全面统筹推进新农村建设。

  (一)基础工程。基础设施建设是新农村建设和发展农家乐旅游的基础。根据总体规划及各项具体规划,进一步梳理全镇各村(社)水、电、路及配套设施项目,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明确近三年重点实施项目。(牵头领导:xx。责任单位:城建办、各村社)

  (二)文化工程。充分挖掘并保护各村社的历史文物、文化素材,设立具有xx特色的海洋文化、农耕文化展示馆,突出主题,完善细节陈设,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注重乡村旅游产品的开发、旅游标志系统的建设,设计优质、吸引一定客源的游览线路,强化洋沙山风景区管理和沙滩文化打造,实现文化内涵提升与旅游产品开发有机结合。(牵头领导:xx。责任单位:社事办(文卫)、文体站、各村社)

  (三)环境工程。全面推进城乡“环境整治提升年”活动,下大决心、花大力气推进村庄环境改造,改善村庄整体环境。特别是要加大对违章建筑、危房、破旧房屋的拆除力度,可以借鉴其他地区的做法,由村(社)集体收购、收租的形式,统一整理拆除后的边角地,拓展村庄发展空间。探索建立服务外包的方式,提升洋沙山风景区管理水平。(牵头领导:xx。责任单位:城管办、行政综合执法中队、各村社)

  (四)产业工程。全面实施xx镇新兴产业建设行动,推进镇域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升级,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发展现代信息业、国际金融业、现代物流业、商务服务业等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优质、生态、高效的现代农业,大力发展休闲旅游产业,构筑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的产业体系。(牵头领导:周庆海、王国芳。责任单位:经济办(工业、农业)、招商中心、旅游办、各村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由镇长任组长、有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全面指挥协调各项工作任务的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做好美丽乡村建设的统筹协调,从项目设计、项目安排、项目布点等方面进行统筹把关。具体工作任务逐一落实牵头领导、责任单位,重大项目分别组建项目专项工作组,确保各司其职抓好具体工作的落实。重点做好项目推进的政策处理和群众思想工作。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加强对各单位、各村社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和考核。

  (二)多措并举,保障要素。加强项目包装,积极向上争取土地指标。进一步优化镇级财政投入结构,加强与区级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整合利用现有投融资平台,探索多元化、多渠道城建建设投融资模式,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新农村建设。

  (三)强化管理,提升品位。进一步完善镇招投标中心运作制度,加强对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和施工管理,强化质量监督,努力打造一批标志性建筑、一批新的城镇景观和一批精品旅游接待设施。进一步完善城市综合管理机制,提升城镇面貌长效管理水平。

  (四)宣传引导,构建合力。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宣传报道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多个层面向广大农村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宣传科学现代化的新农村建设理念,努力营造全镇上下齐心推进工作的良好氛围。

  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2

  建设美丽乡村,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升农民生活品质、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建设幸福大埔的重大举措,是推进新农村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抓手。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县委“建设幸福村居,打造美丽乡村”的工作部署,坚持把美丽乡村建设与产业发展、农民增收和民生改善紧密结合起来,按照科学规划布局美、村容整洁环境美、创业增收生活美、乡风文明身心美的目标要求,全面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提高城乡居民生活品质,促进生态文明和提升群众幸福感。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进一步探索建设幸福和谐大埔的发展思路,加快推进“生态人居”、“生态环境”、“生态经济”、“生态文化”四大工程建设,致力建设客家香格里拉,打造国际慢城,抓好百侯镇侯南村、侯北村、湖寮镇葵坑村、大麻镇小留村等县级示范村庄建设,做到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建成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生态文化特色乡村。到2015年底全县完成100个行政村的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全县打造成为“宜居、宜游”村居、安居乐业的美丽乡村。

  1、农村生态经济加快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旅游业快速发展,果园变公园,精致高效农业更加突出。

  2、农村生态环境不断优化。农村垃圾、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村容村貌、绿化美化水平不断提高,农村处处是公园,居住环境明显优化。

  3、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改善。农村人口集聚、子女就读、医疗卫生、交通条件、居住环境得到改善,农民增收渠道增加,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4、农村生态文化日益繁荣。农村特色生态文化得到有效发掘、保护和弘扬,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初步形成。

  三、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规划。坚持规划先行,因地制宜,把美丽乡村建设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农业和旅游业发展规划、文化特色产业相衔接,有序推进,要做到开发与保护结合,凸现可持续发展。

  2、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农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整合社会力量,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引导农民大力发展生态经济、自觉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设生态家园。

  3、坚持保护为重。结合各村实际,突出重点,注重挖掘传统农耕、人居等文化丰富的生态理念,在开发中保护,保护中建设,按照“修旧如旧”的原则,形成一村一景、一村一业,一村一特色,彰显美丽乡村,高标准打造乡村旅游目的地。

  4、坚持生态优先。遵循自然发展规律,切实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展示农村农业生态特色,围绕农村生态经济、生态人居、生态环境和生态文化,发展生态特色农业,打造大埔大公园。

  5、坚持整合力量。建设美丽乡村与幸福村居工程、发展乡村旅游、农民住房改造、生态村庄建设等有机结合,通过项目带动、整合资源、合力推进。

  6、坚持整体推进。认真分析,结合各村的特点,各镇抓好2个以上示范点建设,合理确定各村建设目标,分步实施,以点带面,提升景观。

  四、建设内容

  (一)推进“生态人居”工程。按照“科学规划布局美”的要求,一是改造旧村。对村庄的危旧房要连片拆除,对空城村和居住分布星散的人群要动员搬迁,尽量撤并自然村,安排集中居住,做到统一规划,建成布局合理、设施配套、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的新农村。二是改造危旧房。结合扶贫工作,加强农户建房规划引导,提高农户建房的标准,做到安全、实用、美观,推进农村危旧房改造和墙体立面整治,改善视觉效果。三是改造林相。根据各村特色,采取新造、补植、封育等措施,优化美化森林景观,特别是公路沿线沿河两侧的绿化景观带改造,提高生态效益和景观效果。中心村村民居住区绿化覆盖率要达到30%以上。四是改造设施。完善通村道路、供水、排水、供电、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达到给水、排水系统完善,管网布局合理,饮用自来水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入户率达100%。主干道和公共场所路灯安装率达到95%以上。对美丽乡村建设的交通干道以及村镇主要出入口,开展既鲜明又朴素自然、与周边环境融为一体的整体风貌设计塑造,突出客家风貌和地域特色。

  (二)推进“生态环境”工程。按照“村容整洁环境美”的要求,突出重点、连线成片、健全机制,切实抓好改路、改水、改厕、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广告清理等项目整治。

  1、整治乡村生活垃圾。全面推进“户集、村收、镇运”垃圾集中处理的模式,合理设置垃圾中转站、收集点,做到户有垃圾桶,自然村有垃圾收集池,行政村负责垃圾收集,镇有垃圾填埋场,确保乡村清洁。

  2、整治乡村生活污水。清除农村露天粪坑、简易茅厕、废杂间,整治和规范生活污水排放,全面推行无害化卫生厕所,每村至少要建造一座以上卫生公厕,大力推广农村户用沼气建设,利用沼气池、生物氧化池、人工湿地等方式,通过开展农村污水处理,提高水体自我净化能力。

  3、整治农村畜禽污染。根据村庄特点,合理规划,整治农村死畜禽乱丢到溪河现象,动员群众填埋。拆除污染猪舍、牛栏等,村庄内畜禽养殖户实行人居与畜禽饲养分开、生产区与生活区分离,畜禽养殖场全面配套建立沼气工程,达到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

  4、整治广告、路牌。按照“规范、安全、美观”的要求,对公路、河道及村庄公共视野范围内的广告牌、路牌进行清理,坚决拆除有碍景观、未经审批或手续不完备的广告牌。制定广告布点控制性规划,规范各种交通警示标志、旅游标识标志、宣传牌等。

  5、整治违章搭建。按照“谁建造、谁所有、谁清理”的原则,坚决拆除违章、乱搭乱建的建筑物,对废弃场所进行整治、复绿,建设村野公园,整治农村供电、网络、电视电话线路乱拉乱接问题,规范网络、线路的布局,促进村庄规范、整洁、美观。

  (三)推进“生态经济”工程。按照“创业增收生活美”要求,编制农村产业发展规划,实施农业特色产业生态化、精致高效化工程。发展乡村旅游业、生态乡村工业,促进农民创业就业,增加农民收入,构建高效的农村生态产业体系。

  1、发展乡村生态农业。深入推进现代农业,推广种养结合等新型农作制度,大力发展精致高效农业,扩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森林食品生产。突出培养具有地方特色的“名、特、优、新”产品,推进“一村一品”的生态农业,致力打造一批蜜柚、茶叶、烤烟、仙人草等生态农业专业村,增强特色产业、主导产业的示范带动作用。

  2、发展乡村生态旅游业。利用农村森林景观、田园风光、山水资源和乡村文化,发展各具特色的乡村休闲旅游业,努力做到“镇镇有特色,村村有美景”。加快形成以重点景区为龙头、骨干景点为支撑、“农家乐”休闲旅游业为基础的乡村休闲旅游业发展格局,打造世界旅游休闲目的地。拥有光荣历史的革命老区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要发展红色旅游,突出爱国主义教育特色;拥有独特的自然生态条件和山水景观的乡村,要增强自然休闲特色发展生态旅游,将传统的农耕逐步引向农业观光、农事体验、特色农庄、农情民舍等附加值高的乡村旅游发展,按照大埔大公园理念,利用现有果园、茶园等建设水果公园、茶叶公园等特色生态公园,建设客家香格里拉,打造国际旅游慢城。

  3、发展乡村低耗、低排放工业。按照生态功能区规划的要求,严格产业准入门槛,严格保护水源保护区、江河源头地区及水库库区。推动陶瓷企业到县陶瓷工业园区集聚,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集中治理污染。推动“技术创新推进工程”和“落后产能淘汰推进工程”在农村的实施,推行“循环、减降、再利用”等绿色技术,调整乡村工业产业结构,不断壮大村域经济实力。

  (四)推进“生态文化”工程。按照“乡风文明身心美”的要求,以提高农民群众生态文明素养、形成农村生态文明新风尚为目标,增强村民的可持续发展观念,构建和谐的农村生态文化体系。

  1、培育特色文化村。编制农村特色文化村落保护规划,制定保护政策。在充分发掘和保护古村落、古民居、古建筑、古树名木和民俗文化等历史文化遗迹遗存的基础上,优化美化村庄人居环境,把历史文化底蕴深厚的传统村落培育成传统文明和现代文明有机结合的特色文化村。特别要挖掘传统农耕文化、山水文化、人居文化中丰富的生态思想,把特色文化村打造成为弘扬农村生态文化的重要基地。

  2、开展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文明村创建活动,把提高农民群众生态文明素养作为重要创建内容。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工具和形式,利用一切文化阵地,大张旗鼓地开展形式多样生态文明、生育文化知识宣传,形成农村生态文明新风尚。

  3、转变生活方式。结合农村乡风文明评议,开展群众性生态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农民追求科学、健康、文明、低碳的生产生活和行为方式,倡导生态殡葬文化,对公路沿线100米视野范围内和村庄第一重山的坟墓采取就地深填或绿化覆盖等措施进行整治改造,恢复公路和村庄周围自然生态景观。

  4、促进乡村社会和谐。全面推行村务公开制度,积极推行以村党组织为核心和民主选举法制化、民主决策程序化、民主管理规范化、民主监督制度化为内容的农村“四化一核心”工作机制,合理调节农村利益关系,有序引导农民合理诉求,有效化解农村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美丽乡村建设的组织领导,县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和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和各镇(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负责日常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各镇村相应成立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构,负责抓好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落实。

  2、落实工作责任。各镇(场)和相关单位要切实按照美丽乡村建设的责任分工,各司其责,加强联动,整合项目,合力推进。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制定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村委会要切实履行好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做好美丽乡村建设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管理服务等工作。

  3、科学编制建设规划。对美丽乡村建设,要广泛听取基层和农民群众的意见,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可行性,按照“生活宜居、环境优美、设施配套”的要求,科学编制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细化区域内生产、生活、服务的生态功能定位,明确垃圾、污水、改厕、绿化等各类项目建设的时间与要求。

  4、加大资金投入。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合理运用好财政政策,发动群众参与,整合社会力量,加大投入力度,特别是动员社会资金投入,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5、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总结宣传先进典型,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监督美丽乡村建设的良好氛围。通过规划公示、专家听证、项目共建等途径,广泛动员和引导工商企业、民营企业家、海外侨胞、爱心人士等参与支持美丽乡村建设。

  6、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根据农村人口居住情况,以农村社区为节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与权利不变以及社区居民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探索中心村组织机构设置新模式。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不断优化村干部队伍结构,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7、考核与奖惩。从2013年起,县将每年对各镇创建美丽乡村示范村工作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办法另行制定。考核为达标的镇级示范村,每个村奖给xx万元,考核为不达标的示范村县将给予通报批评。

  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3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我县美丽乡村建设步伐,全面提升农村经济和环境可持续发展水平,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城乡一体化发展为导向,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核心,突出乡镇及星级村改造升级,沿线重点村提档达标,点线面结合、以点带面、连片逐步推进,初步构建以乡(镇)直村和示范村为引领,重点村为骨干,达标村为补充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体系,打造精品,努力建成产业生态、环境优美、设施完善、生活富裕、乡风文明的美丽乡村。

  二、基本原则

  ——坚持规划引领,示范带动。坚持规划先行,优化乡村布局结构,科学规划美丽乡村建设,先易后难、示范带动、分步实施、稳妥推进,逐步实现全覆盖。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立足乡村自然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发展、民俗文化,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有序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尽可能在原有乡村形态上进行完善,杜绝大拆大建,不搞形象工程,同时还要防止千村一面。

  ——坚持农民主体,多方参与。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坚持农民主体、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不断提高农民参与度,拓宽社会参与途径,引导各方力量共同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坚持分工协作,统筹推进。县直各相关部门牵头,各乡镇配合,整合涉农资金项目,上下联动,建管并重,统筹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三、总体目标

  积极争取资金、项目,加大美丽乡村投入力度,集中力量整治村屯人居环境,全面提升建管质量,实现科学规划布局美、设施完备生活美、村容整洁环境美、服务健全身心美、创业增收致富美、乡风文明和谐美的“六美”乡村。力争利用三年时间,打造示范村16个、重点村48个、达标村22个。其中:2015年建设示范村4个、重点村16个,达标村6个。示范村,主要选取基础条件较好的村,整合资金项目,加大投入力度,在安全饮水、村内道路、护屯绿化、住房庭院、致富产业等方面实现全面提档升级。重点村,经过三年建设,在主要民生项目上取得明显进展。达标村,主要对地处偏远、基础较差的村,经过改造提升,逐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基本条件。

  四、主要任务

  按照省、市美丽乡村建设要求,重点抓好大齐辅路、林肇路、林长路、明龙路、林四路、林新路、林依路等主要公路沿线村屯的道路绿化、垃圾处理、边沟硬化、庭院围墙建设、规范柴草堆放、景观设置、墙面美化等环境综合整治,改善面貌、打造亮点,辐射带动全县美丽乡村建设稳步推进,努力提升乡村“美丽指数”。重点从六个方面入手,完成22项任务。

  (一)美丽乡村规划

  1.编制美丽乡村规划。遵循“科学布局,突出特色”原则,结合县域总体规划、城镇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立足乡镇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区位条件,加快编制全县美丽乡村建设规划。规划要涵盖基础设施建设、村容环境整治、乡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农业产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内容,并细化住房、道路、污水垃圾处理、庭院围栏、绿化、美化、亮化等各类项目建设时序和要求。(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二)基础设施建设

  2.改造农村住房。继续推进农村泥草房改造,消灭D级危房。2015年计划改造泥草房1238户,力争到2017年泥草房改造率达到90%以上。示范村要提高住房建设标准,发展新型节能住宅;重点村要实施住房更新改造工程,通过更换砖瓦房屋顶和保暖门窗等方式,进行全面改造,实现房屋整齐美观。(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3.硬化村内道路。加快改善村屯出行条件,着力提高硬化水平。示范村主街、辅街和巷道全部硬化,主街路肩实行砖砌、砂石铺筑硬化;重点村主街和辅街做到硬化,辅街巷道平整维修,夯实硬化基础;达标村主街做到硬化,辅街全面平整改造。(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住建局)

  4.改造升级通村路。强化通村道路建设,改造完善通村路,中心村公路通村率达到100%。2015年,重点对破损严重的通村路全面改造维修,实现入村道路顺畅通行。(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5.解决农村人畜饮水安全问题。加强农村人畜饮水水源地及周边保护,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2015年建设农村饮水工程46处,新建水源井32眼,配套水处理设备41台套,管网铺设46处,解决69个屯2.17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到2017年,力争建设农村安全饮水检测中心1处,实施定时定点检测,并对既有管线进行升级改造,确保饮水安全覆盖率达100%。(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各乡镇场)

  (三)村容环境整治

  6.搞好垃圾处理。成立专业清扫队伍,配备运送车辆,并采用集中填埋方式就近处理,垃圾定期清运填埋。力争到2017年,示范村内垃圾箱设置率到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以上。其中:2015年,在林甸镇实施农村生活垃圾连片收运工程,10个村、2.1万人受益。采取沉淀等方式处理生活污水,力争生活污水处理农户覆盖率达到30%以上。(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县环保局)

  7.大力改善人居环境。鼓励企业、有条件的行政村发展秸秆能源化、饲料化、肥料化、原料化等项目。示范村大力推进节能改灶工作,推广使用电能、液化石油气、沼气等清洁能源。推进城市供热管网向城郊村延伸,具备条件的村实现集中供热、新型清洁能源供热。有条件的村要引导农户建设室内厕所,鼓励原有房屋进行室内改厕;重点村逐步提高清洁能源普及率,引导农户建设室外卫生厕所;达标村引导农民利用清洁能源,室外厕所基本标准化。(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卫生计生局、各乡镇场)

  8.推广规模化养殖。加快“三进三退”步伐,引导畜禽退出庭院、退出村屯、退出散养。积极推进改圈工作,鼓励养殖大户在生活区外规划建设养殖小区,改善村内居住环境。力争到2017年,建设规模养殖场100处,配建畜禽无害化处理100个,中心村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100%,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泄物综合利用率达60%以上。其中:2015年计划建设规模养殖场15处,配建畜禽无害化处理15个。(责任单位:县畜牧局、各乡镇场)

  9.规范柴草堆放。积极引导村民,在村外指定地点集中规范存放柴草垛,支持村民在院内建设封闭柴草存放设施,确保村内、院内干净整洁。(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县住建局、农业局)

  10.改造庭院围墙。大力推进庭院美化工作,以中心村为重点,引导农户建设美观整齐的庭院围墙。示范村要突出地域文化特色,高标准建设“花园式”庭院;重点村建设美观整齐的庭院围栏,入户通道实现硬化;达标村主街建设外形统一、标准一致的庭院围栏,全面美化村容村貌。(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县农业局)

  11.实施绿化美化工程。重点对村旁、宅旁、路旁及零星闲置地块进行绿化美化,示范村屯注重合理搭配树种,突出绿化美化效果,庭院栽植果树、花卉或种植绿篱;重点村屯内主要道路全部绿化,村屯内及四周零星闲置地块全部植树绿化。力争到2017年,造林1.8万亩、绿化中心村80个,中心村树木绿化覆盖率达到20%以上。其中:2015年造林0.8万亩,绿化中心村16个。(责任单位:县林业总站、各乡镇场)

  12.村内亮化工程。根据村内道路硬化基础,重点改善村屯主要街路和公共场所照明条件。力争村内主街和公共活动场所安装新型节能路灯,方便农民出行,定期检验维修,保证完好使用。(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县住建局)

  (四)完善公共服务

  13.提升完善卫生设施。推进乡村卫生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人员培训,对村卫生室进行改造升级,中心村卫生室设置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局、各乡镇场)

  14.强化公共文化建设。推进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加快完善农家书屋,2015年重点完善83个农家书屋,配齐配全各类图书,力争到2017年88个农家书屋全部达标。推进村级文化活动室达标建设,2015年完善40个村级活动室,到2017年村级文化活动室达标率达到80%以上。利用村边空地建设农村体育活动场所,逐步完善25处文体广场,力争到2017年文体广场达标率达到80%以上,其中:2015年建设7处文体广场。(责任单位:县文广体局、各乡镇场)

  15.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建设。利用好国家、省、市扶持政策,推进农村广播电视工程,中心村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加快农村通信村村通,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普及宽带网络。力争到2017年,中心村电话、宽带网络普及率均达100% ,其中:2015年完成2354户,至2017年完成3354户。(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文广体局)

  (五)农业产业发展

  16.推进农业产业建设。结合各乡镇资源优势,推广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力争到2017年,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到20家、绿色标识达15个,原料基地达60万亩,无公害农产品认证面积达145万亩。其中:2015年申报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家、绿色标识12个,建设原料基地20万亩,无公害农产品认证面积140万亩。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推行规模养殖、特色种植,加大对设施农业投入,鼓励果蔬、水稻、畜禽制品就地加工,打造“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增强乡村就业带动力,2015年计划转移劳动力7.08万人,力争到2017年转移劳动力8万人。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畜牧局、各乡镇场)

  17.发展乡村旅游业。深度挖掘温泉、湿地、草原、黑土等资源优势和满族、秽秣族、关东文化、乡村文化等文化特色,大力发展温泉湿地游、民俗风情游、农家采摘游、草原风情游等特色旅游线路,开发农业观光、农家乐、田园饭桌、乡村住宿等集住宿、餐饮、娱乐于一体的旅游项目和苇编、根雕、蛋雕、剪纸、牛初乳等特色旅游产品,延伸乡村旅游产业链条,逐步打造结构合理、特色鲜明、乡土气息浓烈的乡村旅游产业。力争到2020年,特色农家院、大小餐饮企业达到500家,农业旅游观光及温泉果蔬采摘基地突破5处,新增就业岗位1000个(责任单位:县旅游局、各乡镇场)

  18.发展“互联网+农业”。推动美丽乡村建设与“互联网+农业”深度融合,转变生产经营方式,加快农业转化升级。引导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进入黑龙江农业电子商务平台,建立村级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站,打造集物联网应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电子商务、休闲观光农业于一体的“互联网+农业”示范区。搭建农业公共服务平台,集成农业科技网络,开创网络商务,农产品质量信息精确到户,实现农业生产园区精准生产,经营管理、监督追溯、社会服务智能化、网络化。(责任单位: 县农业局、各乡镇场)

  19.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发展农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拉动土地规模流转,促进农业规模化生产、合作化经营、产业化发展、社会化服务。2015年,发展各类合作组织30个、家庭农场10个、500亩以上大户70户,土地流转面积增加5万亩。力争到2017年,各类合作组织发展到300个,家庭农场发展到200个,1000亩以上大户达到200户,实现土地流转60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34%。(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各乡镇场)

  (六)精神文明创建

  20.加强农村社会管理。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村民对村两委班子满意率90%以上。切实抓好基层党组织队伍建设,不断健全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制度。全面施行村务、财务、政务工作透明公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

  21.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不断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建立专门治安队伍,促进社会治安更加平稳有序,社会治安满意率96%以上。适应信访新常态,严格落实信访责任,有效化解新案积案,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坚持建管并重,抓好中心村社区综合管理。制定村规民约,发挥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协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落实农民主体责任,化解社会矛盾,抵制陈规陋习,弘扬文明新风,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发展。(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民政局、县文明办、县信访局、各乡镇场)

  22.着力提升乡风文明。以乡村文明提升为抓手,扎实开展文明村、文明户创建活动。示范村、重点村、达标村文明户比重分别达到70%、60%和50%;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制定村规民约,落实农民主体责任,化解社会矛盾,弘扬文明新风,抵制陈规陋习,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发展。(责任单位:县文明办)

  五、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县委副书记、主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美丽乡村建设的组织、实施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美丽乡村建设的总体推进,具体实施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并定期向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领导小组上报美丽乡村建设情况。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要按照责任分工,主动落实建设任务,整合资金项目向“美丽乡村”建设倾斜,按照目标时序,有序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二)加快整乡整村推进。充分调动和挖掘现有基础较好乡镇场及村的积极性和潜力,实施整乡整村推进。全县至少集中推进一至两个乡镇场,做到整村规划、整乡建设、整体推进,统筹区域内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发展等方面协调建设,打造一批建设标准高、影响作用大的示范区域,提升全县美丽乡村建设总体水平。

  (三)加大投入力度。推广四合合胜新区建设的成功经验,按照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原则,逐步建立政府财政投入、农民自筹、社会参与、帮扶共建“四位一体”投入机制,多渠道、多角度解决美丽乡村“筹资”难题。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统筹使用农牧业、水利、林业、道路、扶贫、环保、文化卫生等方面涉农资金,集中向美丽乡村建设倾斜。同时,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四)完善建管机制。进一步加强对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的监管,规范项目建设过程中决策、招投标、物资采购、质量监管、竣工验收等环节,确保美丽乡村建设质量。加强项目建成后管理维护和监督,探索管护运营新机制,建立美丽乡村建设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美丽乡村建设督导考核机制,加强指导督查,强化动态跟踪,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各种难题,并对建设不力、进展缓慢的,限期予以整改。对于推进较快达到评定标准的制定相应的奖励机制,给与一定资金扶持。

  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4

  2016年河北省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八届十二次全会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意见》要求,围绕圆满完成2016年省美丽乡村建设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实施“四美五改·美丽乡村”行动为载体,坚持示范引领、提高标准,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市场运作、多方参与,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与发展现代农业、推进扶贫攻坚、搞好乡村旅游、山区综合开发结合起来,五位一体,统筹推进,突出地域特色、尊重农民意愿、建立长效机制,努力建设“环境美、产业美、精神美、生态美”的美丽乡村。

  (二)工作目标。2016年,全省美丽乡村建设的主要目标是“1234”,即建设100个片区、200个中心村、300个旅游村、4000个重点村。

  (三)工作路径

  1.省级:抓好省级重点片区、省旅游示范村和省中心村示范点建设,引领全省美丽乡村建设发展。一是新打造12个省级重点片区,即石家庄抱犊寨片区和三苏都市农业游片区、承德燕山峡谷片区、张家口古城堡片区、秦皇岛碣石山片区、唐山绿道片区、廊坊胜芳片区、保定太行山片区、沧州吴桥杂技大世界片区、衡水汉民俗文化旅游片区、邢台扁鹊大道片区、邯郸石岗连泉生态谷片区。二是打造100个省旅游示范村,对民居及厨房、餐厅、客房、厕所等进行改造,达到省定乡村旅游标准,满足游客的消费需求。三是建设100个省中心村示范点,首先启动核心村,逐步吸纳其他行政村参与联村并建,打造成符合全面小康要求的新型农村社区。

  2.市级:每个设区市打造2—4个市级重点片区,抓好100个左右重点村、20—30个旅游村、10个左右中心村建设。抓好3个以上特色风情小镇建设,通过2—3年的打造,建成像浙江黄酒小镇、馆陶粮画小镇一样有特色、有文化、有产业的风情小镇,以一个小镇带起一片美丽乡村。

  3.县级:每个县(市、区)(含省直管县市)打造1个以上县级重点片区,抓好20—30个重点村、5个左右旅游村、1个以上中心村建设。

  二、重点任务

  4000个重点村,要大力推进“四美五改”(改房、改水、改路、改厕、改厨,做到环境美、产业美、精神美、生态美),实施12个专项行动,如期完成2016年美丽乡村建设任务;已建成的达标村要对照12个专项行动要求查漏补缺,争取早日成为精品村;已建成的美丽乡村,要把工作重点放在“经营”美丽上,利用多种业态,发展农村经济,把美丽乡村建设成果转化为新的生产力。

  (一)实施民居改造专项行动。按照县域、片区和村庄规划,结合实际编制由村到户的民居改造设计方案和施工图。按照《河北省美丽乡村民居设计方案》要求,针对山区、坝上、平原、沿海等不同地域村庄特色,对已有民居院落、厨房、厕所以及屋顶、檐口、立面、门窗、房角线、院墙、门楼等实施改造。坚持改造为主,建新为辅,积极引导新建或翻建民居的农户按照推荐的新样式,使用新技术、新材料进行建设。农民自主选择建设样式和造价标准。推进民居改造示范户建设。严格管理控制村庄风貌,引导农村住宅向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特色鲜明、节能环保方向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对危房进行改造,严格补助对象认定,健全质量保障体系,切实解决困难农户的住房安全问题。整合危房改造和保障房、移民搬迁、节能建筑改造、农村宅基地、土地增减挂钩等与农村民居改造相关的政策,全面推广农宅合作社,不断拓展民居改造资金来源。2016年,完成10万户民居改造示范户、12.5万户农村危房改造建设任务。

  (二)实施安全饮水专项行动。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逐步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护体系。在条件具备的平原地区,选择部分市县作为试点,规划建设一批较大规模的集中供水工程,实现城乡一体化供水。在采取分散式供水的村庄,通过增压设施建设,保证供水水质、水量、用水方便程度、水源供水保证率、水压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实施饮用水有偿使用,培养村民节水意识。通过南水北调和引黄工程置换地下水源,解决东部平原区饮用高氟水问题。及时解决村庄供水管网老化、水源变化等问题,不断提升已建工程的建设标准,为农民群众提供更为方便足量的饮用水。2016年,重点村庄基本实现全天候供水,自来水入户率达到90%以上。

  (三)实施污水治理专项行动。根据村庄条件,采用适宜模式收集和处理农村生活污水。人口密集、污水排放量大的村庄,采用集中处理方式;城市、县城和乡镇近郊的村庄,生活污水就近纳入城市、县城和乡镇污水收集管网统一处理;居住分散、人口规模较小、地形条件复杂、污水不易集中收集的村庄,采用庭院式小型湿地、污水净化池、太阳能微动力和小型净化槽等分散式污水处理技术。污水治理项目,鼓励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设备和技术。2016年,精品村全部完成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达标村建立生活污水处理示范体系,不断扩大污水处理覆盖面。

  (四)实施街道硬化专项行动。加快推进农村公路、连村道路、村内街道硬化。主街道以建设水泥混凝土路面、沥青路面为主,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垫层或基层,铺设排水管道和设施,预留供水与电缆网管的铺设管道,做好道路两侧的路肩铺装。辅道、巷道和街景花园硬化坚持就地取材、体现乡村特色,采用红砖路、石板路、石子路等形式,面层要防滑,造型要多样,和周围环境浑然一体。线杆、路灯等亮化设施要安装到位,村内主街道夜晚有照明,方便群众出行。对农村通信设施和电网进行改造升级,保障农村用电和通信需求。2016年,完成重点村庄街道硬化、亮化和电力、通信设施建设任务。

  (五)实施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专项行动。因地制宜推广使用三格化粪池式厕所和双瓮式厕所,具有完整上下水道系统和污水处理设施的地方可以修建水冲式厕所,引导农户修建户内卫生间。在山区、坝上等缺水地区,建造粪尿分集式厕所和双坑交替式厕所。按规范程序改造厕所,严把产品质量关和施工关,有效解决厕所防冻、防臭、节水等技术问题。动员社会力量组建服务队,每300户配备l台渣液清理车,逐步建立农户缴费、专业人员清掏的市场机制。厕具生产经营企业要全程服务,建立完善的售后网络,确保维护服务和零部件供应到位。2016年,全省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52%。

  (六)实施清洁能源利用专项行动。通过治理农村燃煤污染、面源污染、秸秆焚烧,改善空气质量。加快改善农村能源结构和使用方式,引导农户使用电能、太阳能、天然气、液化气、大型沼气等清洁能源进行炊事和取暖。加强秸秆收、贮、运和加工体系建设,创建一批小型设备压块、成型机械托管、秸秆打捆直燃、秸秆沼气、秸秆气化项目,推广秸秆等废弃物能源化利用。大力推广秸秆压块、洁净型煤、优质低硫散煤通用炉具,鼓励有条件的村庄、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改造传统燃煤锅炉和使用碳晶电采暖、电蓄热锅炉等新型锅炉进行集中供暖,不断提高农村高效清洁燃烧炉具使用比例。2016年,全省推广高效清洁燃烧炉具50万台、集中供暖新型锅炉和改造传统燃煤锅炉1000处,秸秆能源化利用50万吨,农村清洁能源设备拥有率达到44%以上。

  (七)实施“三清一拆”和垃圾治理专项行动。广泛开展清杂物、清残垣断壁和路障、清庭院、拆除违章建筑活动,以县为主组织集中清理整治。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收集工作。采用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模式的地方,要合理布置垃圾处理场、垃圾转运设施、村庄垃圾收集设施,实现共建共享。采用就地分散处理模式的边远地区,建设的垃圾填埋场应具有防渗、压实、覆盖等措施,符合环保要求。全面推广水泥窑焚烧垃圾的处理方式,有效利用垃圾热能和灰渣,降低污染物排放。每100户配备1名保洁员,推广使用垃圾清扫车,定时清扫保洁和清运。2016年,所有已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的村庄要建立垃圾治理长效机制,全省70%以上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规范有效治理。

  (八)实施村庄绿化专项行动。充分利用村边荒地、荒滩和环村路,大力营造生态防护林型、经济林型、用材林型、花卉苗木型、公园绿地型等不同模式村庄林。根据街道宽度、周边环境,合理选择乔木+绿篱型、乔木+花灌木型、花灌木+攀援植物型等不同模式,提高街道绿化美化水平。利用攀爬类植物,对建筑物外立面、围墙等进行立体、多层次、多功能的绿化美化。种植花果蔬菜,打造家庭园艺景观,推进庭院绿化。充分利用村内和周围的“四清”场地,建设供村民休闲、游憩的游园绿地,搞好空心村绿化和路渠堤塘绿化。2016年,全省完成村庄绿化(含环村林)面积28万亩,村庄绿化覆盖率提高到31%。

  (九)实施特色富民产业专项行动。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积极有序推进现代农业园区、特色产业链条、特色产业乡镇建设,打造一批旅游、特色种养、特色工贸和家庭手工业专业村,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升农业竞争力,提高农民致富能力。实施农产品品牌培育工程,支持农业市场主体创建和申报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加快培育一批本土品牌,扩大河北农产品品牌效应,提升品牌和商业价值,提高经济效益。2016年,全省建设完善各类规模养殖场150个、蔬菜园区110个、果品观光采摘园100个、现代林果业示范园区20个,10%左右的旅游村农户发展成为旅游专业户,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城镇居民。

  (十)实施农村电子商务网点建设专项行动。构建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拓宽美丽乡村农产品、民俗休闲娱乐产品、乡村旅游商品市场和流通渠道,健全线上线下相统一的购销网络,提高流通现代化水平。加强与阿里巴巴等电子商务企业合作,共同完善、拓展、创新农村电商发展模式。整合供销社流通网络及金融、物流资源,建设美丽乡村云,打造集网上交易、仓储物流、品牌运营、金融运作、产品展示于一体的涉农电子商务交易综合服务平台。依托村民中心、超市等营业场所建设电商服务站点,委托大学生村官、村干部或供销社网店营业员进行管理,收集、开发本地特色农产品,引导农民在网上买卖商品。完善美丽乡村云功能,开发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便民服务、电子政务等模块,提高美丽乡村建设的信息化水平。2016年,完成美丽乡村云平台建设,基本实现“一村一电商服务站点”。

  (十一)实施乡村文化建设专项行动。对村两委办公室、村民活动室、医务室、警务室等进行整合,集中建设集办公议事、村务公开、事务代办、信访代理、医疗卫生、邮政服务、购物超市、文化娱乐、信息技术服务等于一体的村民中心。加强农村中小学、职业教育学校和幼儿园建设,健全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现教育资源优化配置。结合本地历史文化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推进环境美化,对村内主要街道两侧墙面进行全面整饰,绘制文化墙,清除内容低俗、破损严重的标语广告,建设专门广告栏。结合村庄建设和文化特色,在村庄入口处设立村庄标识。大力推进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村史馆(室)和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有条件的村要建设文化广场、体育健身设施、农村骨灰堂和公益性公墓。举办村民讲习所,进行专题讲座和技能培训,建好用好农村书屋,广泛开展“十星级文明农户”“五好文明家庭”“美丽庭院”“最美家庭”创建活动,引导广大农民形成文明乡风民风。2016年,完成重点村庄村民中心、村史馆(室)、农村互助幸福院等乡村文化设施建设。

  (十二)实施基层组织建设专项行动。创新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加强发展型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村级为民服务全程代办制,加快建立村民“办事不出村”网络服务平台。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改革选拔、培养、激励机制,统筹抓好乡镇党委书记、村党组织书记和农村致富带头人“三支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村党组织、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委员会、村级经济合作组织“四位一体”治理架构,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加大村级组织运转工作经费投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增强村级组织保障能力。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加快平安乡村建设,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打造一批硬件完善、制度规范、特色鲜明、成片连线的党建示范区、示范村。2016年,重点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更加巩固,党员干部队伍结构更加优化,村级治理机制更加健全,基本实现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5年11月—2016年3月)

  1.建设投融资平台。2015年11月底前,出台美丽乡村投融资平台建设相关政策文件。2016年3月底前,完成省市县三级投融资平台建设任务。

  2.确定重点片区、重点村庄。2015年12月上旬前,完成重点片区、重点村庄申报认定。2016年3月底前,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将美丽乡村建设的总投资、资本金额度与到位安排、融资需求及年度计划等,上报省美丽乡村办,并及时向各金融机构公布。各金融机构在融资总额度内,分工予以支持。

  3.搞好人员培训。2016年2月上旬,完成对规划设计人员的培训;2月底前,完成对驻村工作人员的培训。

  4.组织召开动员会。2016年2月底前,组织召开美丽乡村建设动员大会,进行组织动员。

  5.做好规划设计。2016年2月底前,完成省级重点片区及片区内重点村的规划编制,报省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审定通过;3月底前完成全部重点村的规划编制和施工设计。

  (二)实施阶段(2016年4月—2016年11月)

  1.建立工作台账。2016年4月上旬前,所有重点村庄建立起12个专项行动项目建设工作台账,市县乡村各级制定完成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计划和12个专项行动施工进度表。

  2.对接推广“四新”。2016年5月上旬前,省市分级举办“四新”对接会,加大“四新”企业及产品推广力度。

  3.完善招投标制度。2016年5月底前,50%以上的建设项目完成招投标程序;6月底前,所有建设项目基本完成招投标。按有关要求及时拨付项目建设资金,提高工作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4.加强质量管控。各地严格按规划和技术标准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年底按规划设计效果图验收。

  5.督促工作进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督导检查,并及时通报建设进度和督导情况。

  6.开展观摩调度。省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每季度调度一次工作,半年召开一次全省美丽乡村建设现场观摩会。

  (三)验收阶段(2016年12月—2017年1月)

  1.考核验收。2017年1月底前,完成对重点片区和重点村的验收工作,根据验收结果对县(市、区)进行专项考核。

  2.奖励先进。通报县(市、区)考核结果,对美丽乡村建设先进县(市、区)和省“美丽乡村”进行奖励。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美丽乡村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县级是组织实施的责任主体,要作为一把手工程强力推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市县乡三级都要成立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强有力的办公室。省市县四大班子成员每人都要分包一个重点村,其中省市四大班子成员和县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包的重点村要建成精品村。省直单位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只派往贫困村。各市县要在优先安排好贫困村驻村帮扶干部的基础上,选派好美丽乡村工作队。

  (二)科学编制规划。规划编制要实施分类指导,体现大中城市郊区、县城周边地区、平原地区、山区等不同地域特色。各地要聘请有资质、水平高的规划单位和设计人员,制定全县域美丽乡村规划,与城镇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生态环保规划相衔接,科学布局村庄,统筹安排基础设施等各项建设。乡镇要成立规划委员会,由乡镇党委书记任主任,负责组织规划编制和监督执行。每个村都要有村庄规划,包括民居、道路、绿化等专项规划内容,到户民居改造设计方案,及其他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并通过村民代表大会等形式征求村民意见。12个省级重点片区、100个省旅游示范村、100个省中心村示范点的规划要报省住建厅、省美丽乡村办公室审核。

  (三)加大资金投入。一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省直各部门要加大资金筹措和支持力度,各市县要健全完善支持政策,财政支持资金增长不低于10%。以县为平台,整合农业、扶贫、交通、水利等涉农资金向重点村倾斜,并向有关金融机构公布整合资金数量,便于金融机构掌握美丽乡村建设的资本金投入部分,安排融资计划。二是创新投融资机制。按照“三级平台、市为重点”的原则,省市县建立融资平台,完成400亿元左右的融资总规模。省级融资60亿元左右,用于省重点抓的片区和村庄建设,支持资金不平均使用,根据建设水平高低给予奖补。每个设区市融资10亿元以上,主要用于市级重点片区和旅游专业村、中心村等重点任务建设。每个县(市、区)融资1.5亿元以上,主要用于县级重点片区和重点村庄的建设。三是撬动社会资本。通过股份合作,让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自然人变法人,解决土地节约、工商资本进入、承贷主体等问题,强力推进美丽乡村产业发展。利用多种途径,撬动金融资本、社会和城市工商资本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引进产业实力雄厚的战略投资者和经营者,提高美丽乡村建设水平。四是以市县为主导,金融部门积极配合,推进“信用工程”建设,对农户进行评级授信,对评为信用户的农户提供5—10万元、期限3年以内的信用贷款,对家庭有产业支撑、收入高的一般农户,被评为信用户的,可以提供30万元以下、期限3年以内的信用贷款。各级财政部门可统筹安排财政涉农资金,按贷款基准利率对符合条件的贷款户给予贴息支持。省市县三级财政按一定比例出资成立担保公司,解决担保难问题。五是加强资金监管。严防挪用、贪污项目资金等问题发生,保障资金使用效益。

  (四)强化科技支撑。制定新材料、新技术、新装备、新样式“四新”推广方案,出台奖励政策,明确年度目标任务,督促指导各地建设示范村和示范户。推动大宗新型材料生产的本地化,通过扶持本地企业和引进外地企业,开发生产更多适应当地需求、物美价廉的新产品。各地农村新建学校、村委会办公室、村民中心等公共设施,都要使用钢结构、尾矿砂等新型建材。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组织专业化的农民施工队伍,保证施工质量。充分发挥政府、乡村干部群众等多方面的作用,通过示范带动、教育培训,形成推广应用“四新”的浓厚氛围。

  (五)健全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持续发展美丽乡村的建设成果,坚持建管并重,落实相应人员、制度、职责、经费,切实建立农村公共设施的长效管护机制,确保供水、垃圾、污水、厕所、照明等设施正常运行,逐步实现村庄的有效管理。推行PPP市场化运作模式,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农村卫生保洁、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厕所清掏等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提高农村公共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六)广泛发动群众。通过示范引导、讲习所培训、组织外出参观、党员干部带头、政策引导等多种形式,引导农民投资、投工、投劳,出主意、想办法。对于改厕等农民投资投劳较多的项目,要积极探索项目资金拨付由报账制改为补贴制的办法。切实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依靠群众的力量和智慧建设美丽家园。

  (七)严格考核奖惩。各级要加强对美丽乡村建设的督导检查,坚持季调度、半年观摩、年终考核,严格工作问责。美丽乡村建设考核要单列,考核结果与干部使用直接挂钩。对年终考核排名前30位县(市、区)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给予通报嘉奖,排名后10位的县(市、区)进行全省通报并对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诫勉谈话,连续两年排名后10位的按照有关程序进行组织调整。加大“以奖代补”力度,认定一批河北“美丽乡村”,数量上不设名额限制,评选对象不再仅侧重当年建设的重点村,凡是达到省定标准的村均予以奖补,并对村两委班子给予适当奖励。市县对实绩突出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分别给予2—3万元专项工作奖。

  (八)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统一干部群众思想认识,引导工作广泛深入开展。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的作用,通过开辟专栏、组织专访等形式推出一批正面典型,推广成功经验,努力打响美丽乡村建设这一品牌,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美丽乡村建设的良好氛围。

本文来源:http://www.guakaob.com/zuowendaquan/8052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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