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加工是真是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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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代加工是真是假
高额报酬是代加工骗局(案例)

    法制网江苏频道讯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QQ上冒出许多寻求加工服务的信息,乍一看开出的条件非常诱人,几乎都是每天200元以上的报酬。这对于许多没有工作或是收入微薄的人来说诱惑不小,殊不知这只是骗子的圈套。近日,太仓法院审结一起在网上以寻求加工服务为名实为诈骗的代加工骗局案件,并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朱某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     朱某是一个连初中都没有毕业的无业游民,平时好吃懒做,所以想出了个骗钱的法子。2013年8月期间,朱某在互联网上通过QQ发布大量寻求加工的信息。     为博取别人的信任,他谎称自己是北京某公司的经理,因为有外贸大单,来不及加工,工人又招不到,一时无奈所以寻求代加工,并配上假的工商执照、厂房照片。     此外,他还鼓吹自己的公司注册资金上亿,公司建筑面积几万平方,承诺工资日结算,200元每天,做的多的话可以达到350元每天。     信息发布后,在诱人条件面前早已心动的陆某表明了代为加工的意向,此时朱某拟了一份含有保证金内容的代加工合同,要求陆某先交保证金,最终骗得陆某保证金3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目前,诈骗手段趋于复杂化、多样化,网络作为虚拟世界,也是诈骗的重灾区和多发区,面对这种主动找上门来的发财之道,要特别提高警惕代加工骗局,不能轻易相信,以免上当受骗。     泉州晚报讯 (记者杨佳彬 实习生黄严禾)昨日,读者林先生拨打本社24小时热线96339反映称,不久前,他和妻子轻信“代加工”广告,本来想干点手工活赚点钱,可没想到钱没赚到,交上的押金却打了水漂。警方提醒,市民不要轻信此类“代加工”骗局信息。     林先生说,不久前[来源     学习后,一名负责接待的人员表示,领取每件物品需要交保证金1.5元,并签相应的合同书,等做完相应的活儿就能得到每件物品2元的回报。因没有携带太多的现金,林先生只交了300元的保证金并签订了一份3000件物品的合同。当天,对方又电话催促,林先生便将剩余的4200元保证金打到对方指定的账户。     几天后,林先生夫妇加班加点,终于将3000件物品制作完成,并发回该工厂。不料,对方却表示,他们制作的物品大部分不合格,只能给予800元的回报。当时林先生并未细想,事后想起还有4500元的保证金没有退还,等他再打电话过去时,对方已关机。     警方表示,不少“代加工骗局”骗人的把戏主要是利用部分人员求职难、急致富的现状,抛出一些诱人的、热门的经营项目,如布艺、打火机、绣花等手工制品,以“方便好学、容易上手,且投资少、回报大”为诱饵吸引市民。在签订委托加工、加工定做、提供种源、回收成品等合同后,骗子往往以种种借口把违约责任推给对方,从而达到诈取定金、保证金、违约金、样品鉴定服务费、资料费、设备款等费用的目的。     警方提醒,在签订协议之前最好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咨询,对公司的营业执照、合同书甚至办公场所都要调查清楚,如果存在猫腻,切莫轻易签订协议,这样面对代加工骗局才不会轻易上当。

篇二 代加工是真是假
贴牌生产代加工协议

贴 牌 生 产 协 议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方: 公司

乙方: 公司

为了能充分发挥双方企业资源优势,本着互利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净水机贴牌生产项目达成如下条款:

一、 双方交换企业资信材料,且必须真实、有效,否则,由此带来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 商标受理书(注册证);

5、 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复印件;

6、 乙方应提供产品尺寸图和结构明细、零配件明细表、水路原理图、电路控制面板原理图、关键元器件规格书等以及它相关的检证证书与检验检测报告

二、 协议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贴牌生产 “品牌” 牌 系列产品,采用甲方的厂名、厂址、品牌标识;乙方应确保这些产品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和合法权益的合格产品。

甲方利用自身的营销网络开发市场、销售贴牌产品;乙方利用其技术、设备、人力等资源生产制造符合甲方要求并经甲方认可的贴牌产品。

贴牌产品完全由甲方销售,乙方不负责销售,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生产的贴牌产品转卖给任何第三方。

双方合作期满后或终止合作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再生产或销售有甲方品牌标识的产品,乙方若违反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销售所得的10倍进行赔偿。

甲方有权派员监督贴牌产品的原料、配件、生产的整个过程、产品质量等,乙方应予以全力配合与协助。

对于甲方所有或甲方买断的模具,不允许乙方提供给第三方或自行使用。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只能在相应订单范围内采购、生产,并保证全部销售给甲方,不得销售给第三方或自行使用。

三、产品名称、型号、价格(RMB)【见附件:产品采购计划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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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承担情况见产品价格表。

四、交(提)货地点、方式及费用

乙方直接送货到甲方指定仓库或双方协定的交货点,单价含运费; 产品价格应包含内外包装、说明书、标贴、合格证、保修卡等相关包装费用(含增值税发票),具

乙方严格按订购计划单中规定的数量和日期准时交货;乙方在装车或交付托运后须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的形式通知甲方发货情况及预计到货时间、地点,以便甲方及时提货。

五、产品包装与防护要求

外箱包装、内盒小包装、说明书、标贴、铭牌、合格证、保修卡等相关包材由甲方提供设计稿,乙方负责采购,包装箱生产或采购所需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样品由甲方确认封样;

产品的包装所需要的制版费由乙方负责支付;

乙方提供的产品包装应达到甲方认可的包装要求,有足够的强度,以便适应运输及气候变化的要求,达到防潮、防震、防压等作用;

乙方应保证不出现说明书、标贴、合格证、保修卡等产品资料错放、漏放、多放的情况。

六、提出交货、质量异常及期限

交货数量和时间以订购计划单为准;乙方接到订购计划单后若有异议,应在接到订购计划单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视为乙方接受甲方订单;对于不能及时供货,造成甲方损失的,按每个品种2000元/天赔偿。

七、价格与结算方式

产品价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价格为准,若价格有变动须经双协商同意,并确定新的价格及执行日期,乙方应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并通过提高加工效率等来降低产品成本和价格;

双方确定货款结算方式为:月结30天,例:2013年4月1日至2010年4月30日的货款,甲方在次月月底前结清。

八、质量要求

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并应适时满足国家标准的有关最新要求;

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各项指标符合甲方的《产品规格书》与《检验规范》及其他相关要求,同时应达到双方所签的《质量保证协议》的要求;

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符合相关环保要求;

有必要时,经双方确认,可采取封样的方式来确定上述条款未能确定的产品要求。

乙方提供的产品是原厂新的且不包含任何用过的或修过的部件,进口部件必须是正常进口。

九、品牌管理

甲方提供的商标(包括包装设计、图形、汉字、英文及其组合等)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权许可的范围内使用,不得私自转让或扩大其使用范围;

双方合作期满或终止后,乙方即无权以任何方式使用或生产任何带有甲方标识的产品。

十、售后服务

乙方必须严格履行《质量法》规定的相关义务,对于因乙方质量问题所引起的退货、换货,乙方应予以全力解决,与此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产品因非正常使用而损坏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乙方对所贴牌生产的产品按国家规定的有关工业产品售后服务法规进行售后服务保证,免费保修

共4页 第2页【代加工是真是假】

十四个月(日期以乙方销售出库日开始计算),终身成本维修;甲方对乙方所贴牌生产的产品进行售后服务,甲方无法维修时,乙方应协助甲方将产品维修好;

乙方应供给甲方足够的零配件以保证甲方进行售后服务工作,具体办法如下:

1、 原则上,配件发放按以旧换新来操作;

2、 在保修期内,乙方按货款2%的比率免费提供易损件供甲方维修使用(或经乙方同意由甲方直接扣除货款的2%作为替代);如甲方所需的易损件超出乙方的配备数,则甲方所需配件应以旧换新,否则,乙方有权收取超出部分的成本费;

3、 超出保修期所用维修物料,甲方需按材料成本价向乙方购买;

4、 甲方下达派件发放通知单后,乙方应保证在五个工作日内将配件准备完成,并按甲方退回的旧配 实际 件数量及时发出,运费由乙方支付;

乙方有义务在双方协定的地点为甲方人员与甲方客户的售后人员免费提供售后培训。

贴牌产品本身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和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责任赔付费及法律责任等。

十一、产品认证、检验报告与专利申请

甲方委托乙方贴牌生产的产品,乙方已有产品认证证书与第三方检测报告应免费提供给甲方; 甲方所需而乙方所没有的产品认证证书与相关第三方检测报告,乙方应全力予以支持与协助,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方要求办理的专利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应全力协助甲方办理或通过。

十二、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若乙方未能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任何条款,并无合理解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未结算的货款甲方推迟为三个月后给付;

乙方若提前解除合同,应在甲方未找到替代供应商前继续供货,保持甲方的经营销售正常运行,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

甲方若提前解除合同,应保证消耗完乙方根据甲方订单生产的产品,并按合同规定的方式结清余款;

无论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仍有义务按成本价向甲方提供足够的零配件以供甲方进行售后服务。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的一切争议均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通过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四、其他约定

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图纸、资料、检验标准及合同内容、价格等商业机密以任何形式出示或借用、转让、泄漏给任何第三方;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已经与乙方订立采购产品合同或服务这一情况进行广告宣传或公之于众,也不能在广告中使用甲方或甲方任何客户的名称。

甲方确保“ 品牌 ”贴牌商标的独占性与无争议性,如贴牌商标出了争议的,该争议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本合同为总合同,每批订单执行以双方确定的《采购计划单》为准,《采购计划单》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一年(以合同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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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起计算);合同到期后,双方均无意见则自动续约一年。

十六、不可抗力声明

不可抗力系指协议双方缔结协议时所不能预见、并且它的发生及后果是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客观情况(包含洪水、火灾、地震、龙卷风、战争、政府禁令等)。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时,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该方应于事件发生后,立即用电报或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5天内用特快专递向对方发出事件发生地点有关政府部门或商会出具的证明,以证明不可抗力的存在。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十七、附件

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如果附件和本合同有冲突,以本合同为准。双方依据本合同签署的生效订单、子协议以及后续的各类修订补充文件,均为本合同的附件。

十八、合同修改和补充

合同的修改、补充内容应以书面文件的形式,由双方委派的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印章。这些文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合同附则

1、合同解除:甲、乙任何一方如果不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履行本协议及其附件协议,或在双方合

作过程中被他方发现带有如下商业欺诈行为,他方有权解除合同及(或)生效订单,解除合同不影响他方的索赔权利:

[1]提供给对方虚假信息以获取自身利益的行为;

[2]通过与对方内部任何人员以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合作损害对方利益的行为;

[3]导致对方的协议目的不能实现或经对方催告后7天内而受催告之一方不予合理解释的行为。

2、合同变更:所有合同的变更(包括补充、修订等)需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确认后才能生效。

3、信息传递:当一方的有关基本信息发生变化(如地址、账号、法定代表人等),可能对双方的合作

产生影响时,应将变化信息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包括电报、电传、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传递。

甲方(签章):

法人地址: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

共4页 第4页 乙方(签章): 法人地址: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

篇三 代加工是真是假
串珠代加工诈骗

珠宝手工代加工骗局

憧憬

斥资万余元为圆致富梦

从电视广告中看到“商机”

老张家住北京市房山区,在和思特高(北京)饰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特高公司)签订联

营合同之前,他已经失业两个多月。

今年5月初的一天,老张在家看电视,意外地看到某著名电视台播出的一个招商广告。广告大意是人工宝石联营加工,免费提供设备,免费培训,提供原料,产品回收,每枚宝石加工费3.6元。“一个绝好的创业项目,一个不容错过的赚钱机会。”“您完全不用为市场发愁,您完全不用为技术发愁,您完全不用为原料发愁,您完全不用为招工发愁,您的投资几乎为

零!”

诱人的广告词不断地撩动着老张的心,他坐不住了,已经失业在家两个多月的他突然产生一种创业的冲动,他要抓住这个不容错过的赚钱机会。他马上拿起电话拨通了思特高公司的“招

商热线”,对方告诉他,招商5月底截止,有兴趣请尽快到公司考察。

承诺一台机器年利12万

第二天,老张和一位朋友一起乘车来到了位于海淀区紫竹院路的嘉豪国际中心,在A座1019厅,他找到了装修气派的思特高公司。在这里,他知道了思特高公司还有一个更响亮的名字:英皇亿钻饰品联营机构(中国)总部,据称隶属于英皇亿钻国际珠宝饰品(香港)企业集团。【代加工是真是假】

接待老张的是思特高公司副总经理张潘强。据老张回忆,张潘强40多岁,文质彬彬,戴着一副眼镜,说话带南方口音。“我们公司提供的都是精密型加工设备,一台给你带来的年纯利润是12万元,你交10600元的合同履约金,加工完成10800枚宝石后就全部退还。如果你上两台设备,给你带来的年纯利润是25万,你交19600元的合同履约金,加工完成16000枚宝石后就全部退还。你先看看吧,我们总投入100万元呢,绝对不会骗你这几万元的。”

随后,老张跟着一个姓马的人来到距离嘉豪国际中心不远的一个大院,一座简易二层楼他们租了楼上3间楼下3间,这是思特高公司的加工培训基地。在一楼六七十平方米的加工车间,

一群女工正在十几台机器旁忙碌着,身旁放着一堆堆晶莹剔透的各色宝石。

公司经过工商局正式注册

虽然思特高公司给老张留下的第一印象不错,但老张毕竟阅历丰富,他决定多察看,多调查,

不莽撞行事。

5月13日,老张再次来到思特高公司,提出想看对方经营手续的要求,张潘强热情地拿出

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质监局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英皇亿钻国际珠宝饰品(香港)

企业集团的委托书。老张仔细地看过后将有关内容记了下来。

随后,老张去了海淀工商分局,工作人员说现场查看需要单位介绍信,不过公民可以通过网络和电话查询,并给了老张网络和电话查询的具体办法。老张马上通过电话查询,思特高公司的名称、地址、法人代表、注册资金、注册时间等与他在该公司看到的营业执照完全一致。

这时,老张的心里基本打消了对思特高公司的怀疑,他回到家和妻子一商量,决定先进两台

设备试试。

培训3小时学会加工宝石

5月15日,老张与张潘强正式签订了《人工宝石联营合同书》,按规定两台设备须交合同履约金19600元,张潘强答应优惠到15000元,老张身上带的钱不够,张又“特别”允许他打了2000元的欠条,只交了13000元。随后老张又被带到加工基地,在一位名叫黎明华的师傅带领下,经过3个小时的培训,老张自己加工出了5枚合格宝石。黎明华告诉他,他已经

全套掌握了宝石加工生产技术,可以组织生产了。

受骗

交货时发现公司人去楼空

日产量远低于公司宣传

老张的老家在河北涿州,老家的一个旧院子成了老张的加工厂。

一个星期后,一辆小型货运车将两台加工设备和2000枚蓝色的石坯原料送到了涿州,老张马上雇了3名工人开始学习加工技术,6月1日正式投产。不过日产量不像思特高公司宣传的120枚那样高,一开始只有十多枚,工人技术熟练后也只有30枚,两台设备一天生产60枚,老张算了算,除去工人工资、水电费,一个月还能赚两三千元。老张回忆起那段日子,是一种创业的快感,也充满了创业的艰辛。虽然加工厂距离房山的家只有30多公里,但他每天吃住在厂里,时刻盯在机器上,生怕机器出点故障,也生怕工人加工出一个次品。

“我一直当工人,今天终于有了自己的一片小天地,我能不珍惜这个机会吗?但谁能想到该死的骗子会骗我呢?!如果见了张潘强,我会掐死他!”接受记者采访时,老张对骗走他一

万多元血汗钱的骗子充满了憎恨。

交货时公司突然失踪

6月20日,老张的加工厂已经生产出了600多枚人工宝石,他决定交货。看着这些熠熠闪光的宝石,老张的心里别提多高兴了。他想着如何能进一步提高产量,如果日产量达到100

枚,5个月后他就能拿回自己交的13000元合同履约金了。

当天,老张拨通了张潘强的手机,张潘强说验货师傅暂时不在,让老张3天后再去。

6月22日,老张给公司打电话,但打了几次都没人接。他打张潘强手机,关机。给姓马的

经理打手机,也是关机。【代加工是真是假】

第二天一早,老张再次给公司打电话,仍然没人接,张潘强和马经理的手机还是关机。他有

了一种不祥的预感。

老张马上乘车直奔嘉豪国际中心。在大楼一层,当老张说要到思特高公司时,一位保安说:

“跑了,别去了。”“跑几天了?”“两三天。”

老张扭头直奔思特高公司的加工基地,那里也是房门紧锁,人去楼空。

当老张返回嘉豪国际中心时,正巧碰上从河北廊坊赶来的小张和他的女朋友,3人一商量,

立即拨打110报警。

调查

四家珠宝公司先后卷钱“蒸发”

老张的“灾难”在短期内迅速重演。除诱使老张受骗的思特高公司外,仅仅8天时间内,又有其他3家与此骗人手法相同的珠宝公司相继卷款“蒸发”。 四公司8天内先后失踪

事后据记者调查,从6月18日至6月25日的8天时间内,北京市以招加工宝石加盟商为主业的4家公司先后卷款“蒸发”,受害者涉及全国十几个省份数百人,涉案资金数百万元,而且4家公司均在工商部门注册备案。有关资料显示,4家公司的成立时间都为今年3月前

后。

这4家公司分别是:思特高(北京)饰品有限公司;世纪巨豪(北京)珠宝饰品设计有限公

司;北京盛天诚商贸有限公司;海格金钻(北京)国际珠宝饰品有限公司。

四公司骗人伎俩几乎一样

据一些受害者讲,世纪巨豪、盛天诚、海格金钻的骗人伎俩与思特高几乎一样,都在一些致富网站和某著名电视台发布广告,客户上门后,都要被带到附近的所谓加工基地进行参观考察,签订合同后收取少则几千,多则数万元的合同履约金(即保证金),然后进行“严格”验货,然后失踪。其中一些受害者甚至到最后连一台机器都未收到,也未见到一枚石坯原料。

7月24日,记者将4家公司名称一一键入北京工商网“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查询显示,

几家公司企业状态仍为开业。

有人怀疑,4家公司的幕后,可能有一只黑手在统一操控。

思特高公司原址已租别家

7月13日下午,记者跟随一名受害者来到位于海淀区紫竹院路的嘉豪国际中心A座1019厅,看到一名年轻女子正在清扫房间,像一顶皇冠一样的英皇亿钻标牌靠在门口的地板上,

还有一本思特高公司制作的精美画册。

记者上前询问思特高公司的情况,该女子说不清楚,她说,这里已经租给了别的公司。

在该中心地下一层,大厦物业管理方北京瑞赢物业公司的一位经理告诉记者,思特高公司租房是直接和业主签的合同,具体租赁方法他们也不清楚。记者询问1019厅的业主如何联系,

他让记者上楼自己找,但记者问了许多人都说不知道。

据了解,嘉豪国际中心C座租金为3.5元/天·平方米,租赁合同至少一年,但是可以月付或季度付款,如果季度付款租金还可以再优惠,A座和业主租金可能更便宜。世纪巨豪公司进驻的世纪经贸大厦租金为4元/天·平方米,也可以以季度付款方式交租金,世纪巨豪公

司失踪时只交付了一个季度的租金。

加工基地只剩铁锁看家

随后,记者来到思特高公司的加工基地——银利娜西区一号楼一层。“基地”房门紧闭,一把铁锁拦住记者的脚步。透过玻璃窗,看到三间大房间里似乎一切还井然有序,15台机器整整齐齐摆在那里,上面吊着打磨区、抛光区、粘石区、清洗区的牌子,墙上贴着“以质量

求生存,以效益求发展”的标语。

银利娜物业公司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思特高还欠着他们的房租,他们也是受害者,他们

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声讨

受骗者成立QQ“难友群”

为了协助警方破案,也为了互通有无,“宝石加工反受骗协会”、“宝石加工难友会”两个QQ

群相继建立,许多人控诉骗子的恶行。

“人工宝石”一枚只值几分钱

据“宝石加工难友会”的“难友”薛某介绍,事后通过考察发现,受害者手中的这种“人工宝石”叫做锆石,在广西省等地这种石坯按公斤出售,一枚仅折合几分钱,而通常的加工成本也不过5角钱一枚。但是骗子公司给他们的加工费用在3.6元-4元不等,比正常价格的

7倍还多。这对心存小本致富梦想的人们非常有诱惑。

记者了解到,在广西梧州,同样的加工设备300元-400元一台。但加盟商在思特高公司拿

到一台加工设备却要缴纳8000元至10600元不等的合同履约金。

百位受骗者网上发帖

“我是一个来自偏远山区的大学毕业生,2004年毕业后我上了两年的班,然后拿着父母一生的积蓄两万元钱离开家乡,来到北京与思特高公司签订了合同。交了第一批货,他们说不合格,只给了一点加工费;第二批货50%合格,我领到了一部分加工费,刚够给工人发工资。我心里稍微欣慰了一点,毕竟合格率提高了很多。但6月20日再给他们打电话时,3部固定电话无人接听,3部手机关机。23日我到了他们的公司,那里已经人去楼空!我当时

就有想死的感觉!我该怎么向我的父母交待啊!?”

这是北京4家公司卷款潜逃后网上出现较早的一份帖子的主要内容。这份帖子引起众多人的

关注,近百位受骗者跟帖表示声援,一些人直接和发帖人联系。

受骗者质疑监管不力

广州一名网名叫“灌粹”的发帖人说:“我的愤怒已是语言无法表达出来了!盛天诚这帮骗子!”

家住山西临汾的樊恩宽说:“我被海格金钻骗了,我是一名打工者,那些钱都是我的血汗钱

和借来的钱,可是就这么被骗子给骗走了,他们有人性吗?”

湖南的陈蔓林直截了当地声讨:“骗子,还我血汗钱!某电视台给个说法!”

浙江衢州的曾春珠要求:“我被盛天诚骗去3.5万元,希望北京的公安机关为我们这些受害

者讨回公道,追回我们的血汗钱!”

陕西的立然提出:“不仅仅是打击欺骗公司,工商、税务、电视台、网络、质监等政府部门也要好好整治一下,为什么他们给骗子公司提供合法的证照和宣传?受骗人受骗与这些部门

有很大关系!”

说法

监管不力致加盟骗局泛滥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连锁经营是商业经营的一种方式,但陷阱很多,不但加盟者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政府管理部门监管也要到位。工商管理部门要进行严格的资质验证,因为盖上了工商局的印章,不法分子就容易打着这个幌子进行招摇撞骗。

假如工商部门在验证公司资质时连身份证原件都不验,事实上就属于失职行为。

夏学銮还认为,媒体,尤其是大的、有权威的媒体,不能只认钱,不进行必要的考察就发布广告,必须要承担社会责任。“群众认为某某电视台是权威机构,一定是经过严格审查才发

布广告的,因此消费者比较信任。”

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小到几千元、大到几万元、几十万元的特许加盟行业是很多中小投资者发家致富梦想的起点。然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政策真空期和政府部门的监管不力使得特许加盟欺诈日渐泛滥,卷款潜逃、隐蔽欺诈、虚假宣传等现象层出不穷。处于弱势地位的加盟商,如何保障自身的权益已成为一个十分严峻的社会问题。

篇四 代加工是真是假
产品代加工合同

委 托 加 工 合 同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 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数量、款式、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别向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 产品。

2.向乙方提供商标注册证、授权书。

3.向乙方提供加工产品的款式、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的设计。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6.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不合格产品可拒绝收货。

7 .本合同所的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8. 甲方给予乙方包材定金:¥ 元,直至合同期履行结束,如没有多余的包材,乙方应如数归还给甲方;

9.合同履行结束时多余出的印有甲方公司的相关物料(包装品、印刷品、瓶子等)甲方自愿以原价购回。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甲方确定的质量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 国家标准 的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使得代加工的产品质量不达标。

3.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要求进行。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及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标生产。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四条 付款方式:

月结: 每月的25日为对账截止日,次月的10日前必须将货款汇到乙方指定的账户。

第五条 包装、运费的规定与要求:

1、 每6瓶用PE收缩模一小包装,每8个小包装为一箱,一箱的包装规格为:1X8X6(共 48瓶/箱);外用由甲方指定的纸箱材质,用胶带封口。用打包胶条一横两竖进行打包。箱外要在醒目位置标识商标名称、规格和数量。

2、 运费支付:由乙方支付到甲方公司或直接送到广州市内托运部的运费(包含退换货品在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如气味、不防冻等)所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应负责包退换。

注:防冻质保气温范围 -5℃(含-5℃在内)以上至常温;-5℃至-50℃均不属于质保的气温范围。

2、若属甲方运输或出厂以后因保管不当或超出质保的气温范围而导致产品变质的,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3、关于该产品的品牌管理权及维护权归属于甲方;乙方只负责代加工生产的业务范畴以内,超出代加工生产的业务范畴以外的由甲方负责。

4、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无论数量多少,甲方将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5、乙方根据甲方的市场销售情况和订单数量进行生产,如生产出来的产品未出现质量问题的,均由甲方自行解决,乙方不接受任何理由的退货要求,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甲方自行承坦(包括库存在内)

6. 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七条 合同有效期限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__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 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可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双方当事人代表签字后生效。

第十条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订立。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篇五 代加工是真是假
小型公司代加工流程

代加工产品作业流程

2013-12-10

篇六 代加工是真是假
代 加 工 明 细 表

代 加 工 明 细 表

单位:斤/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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