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住宿业开征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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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对住宿业开征消费税
预计消费税改革将分三步走

  作为中国第四大税种,消费税改革的脚步声已经越来越近。

  消费税的新一轮改革已经酝酿很长时间。知情人士对《财经》记者透露,本轮改革原本计划在2013年底推出,后因故延宕。据透露,消费税改革将分三步实施,第一步改革将于2014年初施行。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日前在《人民日报》撰文,论及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税改部分首先谈到的就是消费税改革。他表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消费水平提高,现行消费税制度存在征收范围较窄、课税环节单一且靠前、税基偏小、税率结构欠合理等问题,迫切需要进行改革。

  消费税制待完善

  从收入规模来看,消费税是中国目前的第四大税种。根据财政部此前发布的《2012年全国公共财政收入决算表》,2012年国内消费税收入7875.58亿元,收入规模仅少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占税收总收入的7.8%。

  中国的消费税,始于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

  尽管这项1994年为弥补税制改革造成的财政收入缺口而开征的消费税,其主要目的在于筹集财政收入,但开征同时也考虑到了此一税种的调控功能。其后将近20年时间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逐渐扩展到11类应税消费品。

  2006年中国曾对消费税进行过一次较大规模的改革,强化了税收调节的节能环保功能,并增加了对高耗能、高污染产品的征税。该次调整,不仅增加了木制一次性筷子和实木地板两个税目,而且对部分产品的消费税税率进行细分,主要体现在乘用车按排气量大小实行五档税率。与此同时还增加了游艇、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等高档消费品税目,并将一些大众消费品如护肤护发品剔除出征税范围。

  2008年,汽车消费税再次调整,乘用车按排气量大小分设七档税率,最低税率与最高税率之间的差额扩大到39个百分点。2009年,燃油费改税开始实行,七种应税成品油的平均税率增加了7倍左右。当年还调整了烟草产品的计税价格,提高了消费税税率。

  从收入情况看,1994年中国消费税收入只有492亿元,而后以年均约16%的增速增长,逐渐成为一个规模较大的税种。

  不少人提醒,现行消费税制度与其消费调节功能的实现,还存在一定差距。

  首先是征税范围上缺位与越位并存。部分高消费、高耗能、高污染的产品并未纳入征税范围,比如铅蓄电池、农药、化肥、塑料袋、一次性餐盒等污染大、治理成本高的产品没有征税。然而同时,部分已经成为生活必需品的消费品仍在征税,比如普通化妆品和中低端白酒等。

  消费税税率还存在一定结构性问题。部分高消费、高污染、高耗能的产品税率较低,而一些必需品税率较高。如游艇、高尔夫球等高端消费品的税率仅为10%,高档手表税率20%,化妆品却征收30%的消费税。

  消费税在生产环节征收和价内税的计征方式,也影响了其调节作用的发挥。除金银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之外,消费税的纳税行为都发生在生产领域,而非流通领域或终端消费环节,这使得消费者在消费时无法体会到征税对自身的影响。同时中国消费税采用价内税的计征方式,税额包含在应税对象价格之内,消费税税金并未在商品标价或购买发票上标注,消费者对于被征收的税收根本不知情。

  征税对象扩围

  前述知情人士对《财经》记者表示,对于接下来的消费税改革,财政部已经做好方案。改革本来计划在今年底前启动,但由于多种原因并未推行,预计将于2014年初推出。

  预计消费税改革将分三步走:第一步扩大征收范围,将电池等产品纳入;第二步是将高档住宿业和高档娱乐业等纳入征税范围;第三步是调整征收环节,部分产品的征收环节从生产环节改至批发和零售环节。

  楼继伟在前述《人民日报》文章中表示,消费税改革的重点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消费水平的变化,适当扩大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将一些高耗能、高污染产品以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等纳入征税范围;调整征收环节,弱化政府对生产环节税收的依赖,促进解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问题,努力提高经济发展质量;调整部分税目税率,进一步有效发挥消费税的调节作用。

  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财政部财科所税收政策研究室研究员孙钢表示,关于扩大消费税征税范围,财政部此前已经研究了很长时间。

  原来所说的扩大范围,是指对水资源、森林和湿地等进行征税,促进资源的适度合理开发。然而实际上企业负担能力较弱,对这些资源征税的条件目前还不具备。孙钢表示,是否应该纳入电池产品,目前也存有一定争议。征税可能引起电池涨价,而现在电池已经是手机和相机中的必用消费品。

篇二 对住宿业开征消费税
消费税对企业环境保护行为的影响

宁波大红鹰学院

毕业论文

题目 消费税对企业环保行为的影响

所在学院

专 业

班 级 学 号 姓 名 指导教师 财富管理学院 财务管理

2016年 月 日

毕业论文诚信声明

本人郑重声明:

所呈交的毕业论文《浙江丽水乡村旅游产品开发的策略研究》是本人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独立研究、写作的成果。除文中特别加注的地方外,论文中不包含他人已经发表的学术成果或者他人为获得高等学校学位而使用过的材料,论文中不涉及任何知识产权纠纷。否则,本人将承担一切责任。

学生签名:

年 月 日

消费税对企业环境保护行为的影响

摘要:在我国的税法体系中消费税是最重要的税种之一,通过对消费方式的引导间接遇到企业经营和调节收入分配,推动企业自主地保护生态环境的行为。在我国近年来也为企业的环境保护和企业的节能减排方面的推动做出了许多贡献,特别是消费税制度的设定、征税环节的选择和税率设计上对环境保护的导向性更为明显,但是仍然存在着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消费税制度改革需要由于环境保护的整体布局相协调,着重突出企业环境保护的效能,本文以消费税对企业的环境保护行为的影响进行分析,先论述和谐社会征收消费税的意义再到当前企业治理环境污染的主要手段,进而就如何推进消费税对企业环境保护的促进作用提出相应的、切实有效的对策措施。

关键词:消费税 环境保护 影响

【对住宿业开征消费税】

Effect of excise taxes o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behavior of enterprises

Abstract: in the consumption tax in our tax system is one of the most important taxes, meet business indirectly through the Guide to consumption patterns and adjust income distribution, promote enterprise independent acts to protect ecological environment. In our country in recent years as corporat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promoting enterprise energy saving and emission reduction has made many contributions, in particular setting consumption tax system, tax options and rate design-oriented more to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but there are still many problems to be solved. Consumption tax system reform requires coordination due to the overall layout, highlight the effectiveness of th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based on consumption taxes to analyze the influence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behavior of enterprises, discusses the significance of harmonious society the consumption tax first and then to the current corporate governance means the main, and on how to promote the role of consumption taxes on enterpris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put forward and effective countermeasures.

Keywords: consumption tax environmental impact

目 录

摘要 ..................................................................................................... 2

关键词 ................................................................................................. 2

一、 和谐社会开征消费税的意义...................................................... 5

(一)有利于矫正市场失灵,保护环境............................................................... 5

(二)为环保事业提供资金................................................................................. 5

(三)有利于企业的良性竞争............................................................................. 5

二、 企业污染环境治理手段选择 ...................................................... 5

(一)法律手段..................................................................................................... 6

(二)行政手段..................................................................................................... 6

(三)经济手段..................................................................................................... 7

三、企业环境污染治理的国际比较 .................................................... 7

(一)征收消费税的范围..................................................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征收消费税的政策.....................................................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执行的力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效果比较...................................................................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建立消费税为主的治污市场机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完善消费税法律.......................................................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加强行政监管...........................................................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适当给予财政补贴...................................................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推动消费税改革....................................................... 错误!未定义书签。

参考文献 ............................................................................................ 14

篇三 对住宿业开征消费税
消费税

一、消费税的概念

消费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国际上,对消费税通常有两种解释。但一般而言,都将其归结为间接税的范畴。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再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道税收,目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消费税,是一种古老的税种,其雏形最早产生于古罗马帝国时期。当时,由于农业、手工业的发展,城市的兴起与商业的繁荣,于是相继开征了诸如盐税、酒税等产品税,这就是消费税的原形。 消费税作为流转税的主体税种,不仅可以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而且还可以调节产业结构和消费结构,限制某些奢侈品、高能耗品的生产,正确引导消费。同时,它也体现了一个国家的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消费税发展至今,已成为世界各国普遍征收的税种,目前已被120多个国家或地区所征收,而且还有上升的趋势。特别是近年来在为了可持续发展进行的税收法律制度改革的浪潮中,各国纷纷开征或调整消费税以便建立一个既有利于环境和生态保护又有利于经济发展的绿色税收法律制度。我国的消费税是中央税,它是我国国务院财政收入中仅次于增值税的第二大税源。现行课征的消费税则是1994年税制改革中新设立的一种税。

二、消费税的特点

一般来说,消费税的征税对象主要是与居民消费相关的最终消费品和消费行为。与其他税种比较,消费税具有如下几个特点:

(一)征税项目具有选择性

各国目前征收的消费税实际上都属于对特定消费品或消费行为征收的税种。尽管各国的征税范围宽窄有别,但都是在人们普遍消费的大量消费品或消费行为中有选择地确定若干个征税项目,在税法中列举征税。我国1994年实行的税制中,消费税主要包括了特殊消费品、奢侈品、高能耗消费品、不可再生的资源消费品和税基宽广、消费普遍、不影响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但又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普通消费品,共计有11个税目。为适应我国目前产业结构、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以及节能、环保等方面的要求,从2006年4月1日起,消费税的征收范围进行了有增有减的调整。调整后的消费税税目共计14个。

(二)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

消费税是在生产(进口)、流通或消费的某一环节一次征收(卷烟除外),而不是在消费品生产、流通或消费的每个环节多次征收,即通常所说的一次课征制。

(三)征收方法具有多样性

消费税的计税方法比较灵活。为了适应不同应税消费品的情况,消费税在征收方法上不力求一致,有些产品采取从价定率的方式征收,有些产品则采取从量定额的方式征收。在具体操作上,对一部分价格差异较大,且便于按价格核算的应税消费品,依消费品或消费行为的价格实行从价定率征收;对一部分价格差异较小,品种、规格比较单一的大宗应税消费品,

依消费品的数量实行从量定额征收。由于两种方法各有其优点和缺点,因此,目前对有些产品在实行从价定率征收的同时,还对其实行从量定额征收。

(四)税收调节具有特殊性

消费税属于国家运用税收杠杆对某些消费品或消费行为特殊调节的税种。这一特殊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不同的征税项目税负差异较大,对需要限制或控制消费的消费品规定较高的税率,体现特殊的调节目的;二是消费税往往同有关税种配合实行加重或双重调节,通常采取增值税与消费税双重调节的办法,对某些需要特殊调节的消费品或消费行为在征收增值税的同时,再征收一道消费税,形成一种特殊的对消费品双层次调节的税收调节体系。

(五)消费税具有转嫁性

凡列入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消费品,一般都是高价高税产品。因此,消费税无论采取价内税形式还是价外税形式,也无论在哪个环节征收,消费品中所含的消费税税款最终都要转嫁到消费者身上,由消费者负担,税负具有转嫁性。消费税转嫁性的特征,要较其他商品课税形式更为明显。

三、消费税的作用

1.从效率上分析,消费税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组织财政收入方面,消费税可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

(2)税收的中性和校正性方面

校正性是对于市场在私人品的配置方面存在缺陷,使用区别对待的税收政策对市场缺陷进行校正。政府向具有外部成本和劣值品征收消费税。

外部成本指由于生产的负的外部效应所引起的成本,这部分没有纳入生产者的生产成本中,需要由生产者以外的其他人承担。通过征收消费税,由生产者承担这一外部成本,就可以使生产者按照社会成本提供产品,从而符合效率原则。国外很多国家征收环境污染税。北欧环境优美的荷兰,将环境保护税收作为保护的重要举措。其环境税中的垃圾税一直是一个较为成功开征的税种。荷兰的垃圾税是由政府对家庭征收的一种税,该税的征收目的是为收集和处理垃圾来筹集资金。垃圾税的每一个家庭为征收单位,人口少的家庭可以得到一定的减免。这种按家庭征收的方式仍有其不公平之处,因为每个家庭产生的垃圾数量是不同的,课以同样的税额有失公平。对此,荷兰政府又开征了垃圾收集税,各地市政府可以在这两种税之间进行选择。垃圾收集税根据每个家庭产生的垃圾数量来征收,以小型垃圾箱为征收单位,税额根据每个家庭装满垃圾箱的数量及每个垃圾箱的单位税额来确定,可以做到相对公平些,有利于减少家庭垃圾。从12月10日至16日,西安市连续7天污染,其中4天为中度重污染,1天为重污染西安市空气污染指数为314,属于重污染。咸阳市发改委网站九月下旬公示的《陕西咸阳化工产业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示信息》,其中有PX(对二甲苯)产品。有关“咸阳要建PX项目”的消息迅速流传,引发网友广泛关注。陕西省咸阳市发改委透露,《陕西咸阳化工产业园总体规划》中的PX项目已于今年8月22日被否决,并非近日网上流传的“咸阳要建PX项目”。PX,中文名称对二甲苯(para-xylene),属于低毒类化学物质,可燃,有毒,有刺激性。PX对眼及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高浓度时,对中枢系统有麻醉作用,吸入较高浓度的二甲苯甚至会出现急性中毒。PX,中文名称对二甲苯,属于低毒类化学物质,可燃,有毒,有刺激性。PX对眼及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高浓度时,对中枢系统有麻醉作用,吸入较高浓度的二甲苯甚至会出现急性中毒。2010年,我国已经成为世界最大的PX消费国,消费量占全球32%,2009年国内PX产量为480万吨,消费量为817万吨,2010年消费量就已超过900万吨,PX的需求缺口依然很大,导致每年需要大量从海外进口PX,进口的数量占据了中国市场PX使用量的四成,由于国内PX产量不足,我国被

迫接受日韩等国企业在PX上的高价。

劣值品是消费者对一些产品价值的判断超过了产品自身所具有的真实价值。如烟、酒等产品。由于消费税属于间接税,其税负最终的承担者是消费者。所以对劣值品征收消费税,最终会增加烟、酒产品的价格,会在一定减少其消费数量,从某种程度上,抑制烟、酒产品的消费。

从中性的角度的来看,消费税属于差别税,会改变产品的相对价格,而会造成税收负担。

2.从公平上分析

对奢侈品及非必需品课征消费税具有累进性,而有时消费税带有某种程度的累退性,如对于烟、酒征税。(烟酒低收入阶层的消费不一定会低于高收入阶层)

二、中国消费税制

消费税是对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征收的一种税

1.纳税人

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消费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纳税人为委托方,但一般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税款。

2.消费税的税目、税率

征收消费税的税目:目前,应税消费品有14类货物,即消费税有14个税目。消费税属于价内税,并实行单一环节征收,一般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征收。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由于价款中已包含消费税,因此不必再征收消费税。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改为零售环节征税。

税率:消费税根据不同的应税消费品,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税率形式。(一)比例税率:适用于大多数应税消费品,税率从3%至45%;(二)定额税率:只适用于啤酒、黄酒、成品油。(三)自2001年5月起对白酒,2001年6月起对卷烟共两种应税消费品,由原来单一比例税率改为定额税率与比例税率相结合的复合计税法。

3.消费税的计税方法

计算方法:分为从价、从量和从价从量混合三种计算方式。

4、消费税的纳税环节

生产:销售时计税

自用(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和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以及用于馈赠、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移送使用时计税

委托加工:交货时计税

进口:报关进口时计税【对住宿业开征消费税】

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零售时计税

5、消费税的优惠

(1).纳税人直接出口应税消费品,按照其实际出口的应税消费品数量,予以免征消费税。

(2).由出口企业出口和代理出口的应税消费品,给予退税。

三、消费税有关问题的探讨

1.消费税的征收范围

(1)从效率上,应强调消费税的校正性。应对有外部成本的产品征收消费税;另一方面也应该扩大对劣值品的征收范围。

(2)从公平上,应注重课税对象的选择。一方面应当适时调整征税范围,将一些高档

消费品(或消费行为)纳入到征税的范围,将一些日常消费品从消费税税目中剔除。另一方面,可以根据受益原则征收特定受益税,由享受政府特定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利益的消费者承担这类消费税,税收收入专门用于政府提供这些特定产品和服务的支出。

今天有两条新闻,看了之后让人心情复杂:一是今年上半年,我国“工资涨幅输给了物价涨幅,多数地方实际工资呈下降态势”。二是“中国内地奢侈品消费市场将在2014年超越日本及美国,并预料未来10年,内地将贡献40%消费增长到奢侈品市场”。这两条新闻再直观不过地告诉我们:中国社会贫富分化的状况正在持续恶化之中,一面是升斗小民量入为出,锱铢必较,艰难度日;一面是豪富一族挥金如土,穷奢极侈,花天酒地。更让人不能忍受的是,豪富一族财富的巨量增长,实际上是和普通民众的“实际工资下降”互为因果的,因为豪富一族可以通过各种金融工具获得远远超过通胀率的利息收入,通胀在这里成了财富逆向转移——从穷人向富人转移——的有力杠杆。不要试图用“仇富”一词来否定普通民众不满心理的正当性,他们的利益被损害、被剥夺了,又如何能够让他们心平气和呢?要根本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做的工作有很多,这是一个宏大的议题,不是一篇短文就能够说清楚的,但我们也有一些能够迅速产生效果的政策手段,比如提高奢侈品消费税的税率,就是一项比较好的政策。这可以把从那些花得起大价钱购买奢侈品的人那里征得的税收,以二次分配的形式,用于低收入群体的生活补助。有人反对提高奢侈品消费税,理由是这会促使富人到海外购买奢侈品。这其实只是一种误解,因为按照税法和海关法的相关规定,游客在国外购买商品携带或邮寄入境,只要金额超过5000元,回国后都要在入境口岸海关申报缴纳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有些商品还须申报缴纳进口环节消费税,而奢侈品的价格都大大超过5000元。这就是说,对富人而言,无论在国外购买应税奢侈品,还是在国内购买应税奢侈品,其负担的税收应是一样的。只要把好了海关,想通过在海外市场购买奢侈品来避税,基本上是徒劳的。事实上,有些富人一定要到国外去购买奢侈品,主要出于迷信或炫耀心理,和价格便宜并没有太大关系。麦肯锡2009年的报告显示,和前几年大部分奢侈品在国外购买不同,2009年以后,奢侈品消费已经有60%发生在中国大陆地区。这说明,国内奢侈品消费的增长远大于在国外购买奢侈品的增长。并不是像一些人所讲的,到国外购买奢侈品消费的增长如何地惊人。有人担心,提高奢侈品消费税,会导致奢侈品价格上升,进而导致市场萎缩,税基缩小,影响财政收入,这其实是不了解富人的消费心理。对富人来说,他们不会因为价格高而不去购买,恰恰相反,让大多数人可望不可及的高昂价格,恰好满足了他们的“炫耀性消费”心理。只买贵的,不买对的,才是他们的消费习惯。维持昂贵的价格是奢侈品通行的营销策略。从经济学的角度看,提高奢侈品消费税,是对财富“溢出”效应的因势利导,即便不能消除贫富差距,至少也可以降低或者减轻贫富差距所造成的冲击,所以应该立即被提上日程

2.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消费税实行价内税,在产制环节既征收增值税又征收消费税时,会造成新的税负不公和价格体系复杂化。我们之前学习增值税了解到增值税实行的是价外税,但实际中这个价外税是不【对住宿业开征消费税】

真实的,因为产制环节既征收消费税又征收增值税,所以增值税的税基包含了消费税,这就造成了重复征收,而且调节顺序也存在颠倒,起特殊调节的消费税在前,起普遍调节的增值税在后。这种局面使价格体系更为模糊,所以有些观点认为我国消费税应实行价外税。

篇四 对住宿业开征消费税
消费税开征高档手表仍然不愁卖

卡西欧手表:

业界认为,中国实施高档手表消费税,首先就动了瑞士手表军团的奶酪。欧米茄、劳力士、积家、帝舵、摩凡陀等高档一线品牌手表纷纷涨价,幅度在3%至10%。销售人员也表示,目前的销量与以往相比变化不大,毕竟名表属于奢侈品,顾客不会在乎涨幅,更注重品牌本身。

。近日,集团下属的高档手表“名士”正式进入中国,并计划在未来3年,每年在中国至少要增加60个销售点。

中国新的税收政策会减少SWATCH高档表的销售,不过,该集团会增加中档表的销售,以此来弥补这一损失。由此不难看出,为什么在新消费税实施以后,外国高档手表依然大举进入中国。

据了解,自新消费税实施一个多月以后,高档手表的售价开始出现松动。 据了解,在国内市场中,国内和国际的手表品牌大约有200多个,其中国际品牌有60多个。

瑞士SWATCH集团公关部经理表示,SWATCH正努力适应中国新的市场条件。记者在国际商场进行了随机采访,几位消费者都表示,如果是10万元以上的手表,消费税对购买意愿影响不大。在目前的销售额排名中,瑞士劲旅占领着全国手表销售额的半壁江山,在高档表市场领域(据估计年销售额约为30亿元人民币)更是清一色的瑞表军团。据了解,SWATCH旗下有浪琴、欧米茄、雷达等知名品牌。中国目前在瑞士钟表及零部件出口市场中排名第10位。

但近一段时间,国内高档手表市场出现了一个有意思的现象,消费税实施后,瑞士高档手表厂家不仅没有像想象的那样“收编”,反而反应较为平静,并忙着扩大在华阵营。经过了近半年的时间,虽然售价过万的手表出现了不同幅度的涨价,但这依然阻挡不了进口高档手表开发中国市场的步伐。这无疑触动了手表业尤其是高档手表品牌的神经。

国际商场的专业人士分析,高档手表厂家未在这次“消费税”考验下受到丝毫动摇的主要原因应该是,市场销售没有缩减给了他们很大的信心。在这种情况下,高档表的市场销售情况并未产生较大影响。

据有关部门统计,2005年瑞士钟表业对华出口增长25.7%,达到3.5亿多瑞士法郎(约合2.7亿多美元)。

在4月1日开始的消费税大调整中,新增高档手表税目,即销售价格每只在1万元以上的各类手表,开始征收20%的消费税,这是此次消费税调整中税率最高的一个税目。

与SWATCH的“绕道”不同,拥有卡地亚、伯爵、江诗丹顿等著名品牌的瑞士最大奢侈品集团历峰集团则继续向中国推出高档品牌的产品。

篇五 对住宿业开征消费税
某木材公司将一批自产实木地板用于本企业宾馆,其成本为8万元,消费税税率

一、整体解读

试卷紧扣教材和考试说明,从考生熟悉的基础知识入手,多角度、多层次地考查了学生的数学理性思维能力及对数学本质的理解能力,立足基础,先易后难,难易适中,强调应用,不偏不怪,达到了“考基础、考能力、考素质”的目标。试卷所涉及的知识内容都在考试大纲的范围内,几乎覆盖了高中所学知识的全部重要内容,体现了“重点知识重点考查”的原则。

1.回归教材,注重基础

试卷遵循了考查基础知识为主体的原则,尤其是考试说明中的大部分知识点均有涉及,其中应用题与抗战胜利70周年为背景,把爱国主义教育渗透到试题当中,使学生感受到了数学的育才价值,所有这些题目的设计都回归教材和中学教学实际,操作性强。

2.适当设置题目难度与区分度

选择题第12题和填空题第16题以及解答题的第21题,都是综合性问题,难度较大,学生不仅要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扎实深厚的数学基本功,而且还要掌握必须的数学思想与方法,否则在有限的时间内,很难完成。

3.布局合理,考查全面,着重数学方法和数学思想的考察

在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和三选一问题中,试卷均对高中数学中的重点内容进行了反复考查。包括函数,三角函数,数列、立体几何、概率统计、解析几何、导数等几大版块问题。这些问题都是以知识为载体,立意于能力,让数学思想方法和数学思维方式贯穿于整个试题的解答过程之中。

篇六 对住宿业开征消费税
浅论消费税

税法结课论文

题目【对住宿业开征消费税】

系 别

专 业

班 级

学生姓名

学 号

2013 年 06 月

浅论消费税

内容提要: 消费税是具有较强调控能力的税种之一,作为国家的一个税收政策工具,其立法意图,就是期望通过调节人们的消费需求,引导社会资源配置或调节社会财富分配,实现国家的社会经济政策目标。多年经济高速的发展,产业结构、消费结构的变化、调整,我国现行消费税制已不可避免的显示出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地方出现了问题。

关键词:消费税 特点 我国消费税 建议

一、消费税的含义

我国的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我国的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按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或销售数量所征收的一种税,目的是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我国现行的消费税制是1994年工商税制改革后确定的。我国人大于1993年12月13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财政部于1993年12月25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并与1994年1月1日开征消费税。十几年来,消费税制度保持相对稳定,直到2006年4月1日,我国对消费税进行了一次较大的调整。

二、消费税的特点

消费税作为一种流转税,除了与其他流转税一样具有调节经济与组织收入职能外,还具有以下特征:

(1)消费税具有政策调节灵活性和征税范围选择性的特点。对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税可以调节产业结构、引导生产和消费。我国消费税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只选择少数特定消费品交叉征税,实行双重调节。

(2)消费税计税方法和征收方式具有多样性。税率可根据消费品的种类、档次、或消费品某一物质成分的含量,以及消费品的市场供求状况消费税的计税方法采用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从价定率从量定额相结合的方式,计税准确方便。

【对住宿业开征消费税】

(3)消费税纳税环节具有征税环节单一,税负可以转嫁的特点。消费税只有在消费品生产、流通或者消费的某一环节一次征收,而不是在消费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多次征收。因此,消费税在调节消费,保证国家财政收入方面,能够发挥相当重要的作用。消费税无论在哪个环节征收,最终消费税负担将由消费者承担。

(4)消费税是价内税。消费税的税金包含在计税价格中,计算简便,易于征收。

三、我国的消费税

(一)纳税人

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金银首饰、铂金产品、钻石饰品除外)的单位和个人。金银首饰、铂金饰品、钻石饰品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金银首饰、铂金饰品、钻石饰品商业零售的单位和个人;委托加工(另有规定的除外)、委托代销金银首饰、铂金饰品、钻石饰品的,委托方也是纳税人。

(二)我国消费税的减免税、退税与补税

除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及国务院另有规定可免征消费税外,任何部门、单位一律不得减免消费税;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如因质量等原因由购买者退回时,经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退还已征收的消费税税款;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办理退税后,发生退关,或者国外退货进口时予以免税的,报关出口者必须及时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补缴已退的消费税税款;纳税人直接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办理免税后,发生退关或国外退货进口时已予以免税的,经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暂不办理补税,待其转为国内销售时,再向其

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补缴消费税。

四、我国消费税的问题

消费税作为国家的一个税收政策工具,其立法意图,就是期望通过调节人们的消费需求,引导社会资源配置或调节社会财富分配,实现国家的社会经济政策目标。自1994年正式开征消费税以来,我国的消费税制度在调节消费结构、抑制超前消费需求、正确引导消费方向和增加收入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但多年经济高速的发展,产业结构、消费结构的变化、调整,我国现行消费税制已不可避免的显示出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地方,并不能充分真实地反映消费税的立法意图,出现了现行消费税制度与社会发展水平相脱节,在征税范围、征收形式和征收环节等方面的缺陷日益凸显的问题。

(一)征税范围滞后于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出现“错位”问题

1.现行消费税把某些生活必需品和少数生产资料列入了征税范围,存在”越位”问题。虽然目前我国已经取消了对护肤护发品的征税,但在14个消费税税目中,还包括了酒精、普通化妆品等项目。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经济的发展,这些消费品有的已成为人们的生活必需品或常用品,有的属于生产资料,对其征收消费税不仅限制了人们对生活必需品的消费,而且由于征税增加了生产成本,使生产发展受到影响,起到的是一种逆向调节作用。

2.现行消费税未把一些高档商品、高档消费娱乐纳入征税范围,存在“缺位”问题。首先,虽然目前我国已经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档手表、游艇、高尔夫球及球具征税,但还有一些高档商品,它们的销售价格远远超过其本身的价值,对于普通公民而言是一种奢侈品,如高档服装、高档家具、高档装饰品等,尚未纳入征税范围。其次,当前社会上一些高档娱乐消费行为,消费价格畸高,如桑拿、高档洗浴、高档餐饮、高档夜总会消费等,这些也没有纳入征税范围。这与抑制超前消费、正确引导消费方向、同时增加财政收入的征税目的相违背。

3.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消费税税目太少,从而对破坏环境的行为和消费很难起到调控作用。在我国目前没有开征环保税的现实情况下,消费税课征的非普遍性和针对每个税目分别设置税率的特点,使得消费税在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方面能起到一定作用。现行消费税税目中虽包含鞭炮、焰火、汽油、柴油、

摩托车、小汽车等会对环境产生污染的消费品,以及一些不可再生资源,如石脑油、润滑油、航空煤油等石油制品,但未将水资源、森林资源这些不可再生或再生周期很长的资源纳入征税范围,造成生产者和消费者对这些资源的掠夺性开发和消费,以致生态环境日益恶化。

(二)实行价内税,影响消费税调节作用的发挥

国际上消费税一般采取价外税的方式,而我国在1994年确立消费税时,出于方便消费税与增值税交叉征收,减少社会震动和开征的各种阻力,适应当时人们的消费习惯等各方面考虑,采取了价内税的征收形式。在日常消费中,消费税金包含在商品的价格中,最后由生产者代缴而不是由消费者直接缴纳。 我国消费税实行价内税的征收方式,消费税与增值税为同一税基,这样虽避免了征收过程中划分税基的麻烦,但对消费者而言,其税款征收的隐蔽性却掩盖了消费税间接税的性质,容易造成由企业负担的印象。这种误区的产生,降低了消费税的透明度,不利于引导消费。

(三)征收环节存在瑕疵,不利于消费税的征收管理

我国现行的消费税的征收环节具有单一性,除了金银首饰消费税在零售环节课税,其他消费税主要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不是在消费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的多环节征收。消费税不能像增值税那样形成环环抵扣、环环监督的链条,不能形成严密的监督制约机制,给偷、逃税以可乘之机。征收环节难以界定,厂商通常采取生产环节定低价、流通领域定高价的办法避税。尽管原则上税务部门针对这种情况在稽查过程中可以进行调整,但征收成本很高。一旦生产者或进口者逃避了消费税,就很难将其所偷逃的消费税从下一环节补征回来。

五、对于我国消费税现状的建议

针对消费税存在的上述问题,我国还应进一步推进消费税改革,兴利除弊,以充分发挥消费税应有的作用。今后我国消费税改革应侧重于以下几方面:

(一)调整消费税征税范围

第一、取消对部分消费品的征税。如工业酒精、医用酒精、普通化妆品等。第二、适当扩大征税范围。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一是一些税基宽广、消费普遍、课税后不会影响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奢侈品,如高级皮毛及裘皮制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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