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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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后感《芳华》

  芳华取意芬芳的年华。人在年轻的时候,每一个举动都是那么迷人,那么引人注目。正如文工团一群少男少女,占据着人一辈子中最耀眼的年纪,同时也拥有着那个年纪独有的青涩。

  刘峰

  刘峰,人称“活雷锋”,吃饺子皮,帮炊事班追猪,帮班长打沙发…… 刘峰是“雷锋”一般的人物; “触摸事件”发生后,大家都在焦虑的等待着“活雷锋”出丑,等待着“活雷锋”人性的出现。刘峰的心被林丁丁偷走,一辈子也未能讨回来,在运输弹药受伤之后,他攀爬着向前走,故意指错救护所的位置,内心希望自己能成为一个烈士,成为一首歌,一首被林丁丁唱出的英雄壮歌。战争中,刘峰失去了一只胳膊。退役后,结过婚,后来老婆跟别人跑了,后又到海南倒卖盗版书籍,期间碰到了一个失足女,爱上了她的肉体,用自己的所有试图拯救这个失足女。两年后,生意破产,拯救了失足女,自己却流落北京,给自己的侄子打工。得了肠癌,在小曼的陪伴下,故去。最后来医院祭奠“活雷锋”的只有“他女儿”,“萧穗子”,“沈小曼”三人。

  何小曼

  何小曼,何为小曼?父亲是为文化人。家里穷,父亲赊账给她卖油条吃,后来上吊自杀。何小曼跟着母亲改嫁给了一位厅长,在新的家庭饱受歧视,内心渴望逃离这个家庭。她偷偷来到文工团,在文工团继续遭受区别对待,看到刘峰因”触摸事件“被发配伐木连,心灰意冷,装病被处理到野战医院。在战场上,拖着战友行进了十几公里,被宣传队伍发现,成为英雄,到处为别人签名,作报告,但他承受不了这突如其来的巨大变化,最后精神分裂,嘴里喃喃地不断复述着“我只是一个普通人……”。病情恢复后,更名沈小曼,去北京陪着刘峰走完最后一段,送走了刘峰。

  林丁丁

  林丁丁,一个爱慕虚荣,最大理想就是嫁给高官子弟的人。林丁丁身体素质差,经常生病,但坚持演出,得到“轻伤不下火线”的夸奖。她是“触摸事件”的当事人,正因为她的一生大叫,改变了刘峰后半生的命运。最终她如愿嫁给了一个高官子弟,但是在高官家庭不被待见,与高官子弟离婚。之后,嫁给一个国外开餐馆的,当起了老板娘。后又离婚回国,给别人看房子。

  郝淑雯

  郝淑雯,出身部队高官,出身优越,看不惯这个看不惯那个。她把对萧穗子的嫉妒转变为了恨,通过拉手拥抱上床等手段,将萧穗子的男朋友少俊抢过来。少俊大胆的检举萧穗子半年来的情书。郝淑雯从他的倒戈中看到了他的无耻和残忍,彻底对他寒了心,便很快把他甩掉。郝淑文最后嫁给了一个二流子,那个二流子在改革开放中赚了大钱,但是二人关系并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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