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歌饶雪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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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歌饶雪漫篇一
《离歌饶雪漫》

离歌饶雪漫

作者:

来源:《男生女生(银版)》2008年第06期

初冬变作深冬的间隙里,时间的脚步是最迅疾的。以往的冬天,我常有的感觉是,好像在清晨的被窝里懒洋洋的爬起来不久,就懵懂到了黄昏,一天就此罢休。但是这个冬天,不知道是不是独自第一次在学校度过,那种感觉消失了的同时,我发现自己也更加地害怕寒冷了。颜舒舒一大早塞给我一个圆头圆脑的热水袋,告诉我它可以保温十小时。

“你上课时缩手缩脚,好像显得特别冷,这个管用咧。”她说。

“谢谢你。”我由衷地说。颜舒舒是个好姑娘,她一直在对我付出,我无以回报。孤儿马卓拥有的东西太少了,实在遗憾。可我又不能拒绝她的关心,因为我知道,那样她只会更伤心。 她挽着我的手,我们像天中很多的亲亲密密的女生一样亲亲密密地走进教室。但是我知道,我们还是和那些女生完全不一样的。这一切都是我的错,我不能为人知的过去让我无法和别的女生一样开朗明亮想哭就哭想笑就笑,我亦不知道这些对我究竟是好还是坏。 还没走到座位上的时候,我就看到我的桌上,放着一个精美的礼盒。

或许是我的心理作用吧。尽管班里的人都在埋头读书,但气氛在我看来就是显得有些怪异。

“哇,一大早就收礼物!”颜舒舒夸张地叫起来,“来,快拆开看看是什么呢?”

我坐下,把盒子“咚”地一声扔进了桌膛,伸手拿出了我的英语书。坐在前排的肖哲一直没回头,颜舒舒则很不满意地歪了歪嘴,一副没看成好戏的遗憾样。

中午休息的时候,趁着肖哲出了教室,我把礼盒拿出来,递到颜舒舒手里说:“麻烦你替我还给他好吗?”

“你这样他会伤心的吧。”颜舒舒说,“貌似他花了很多心思呢。”

“要不我自己还给他吧。”我正要把礼盒接过来的时候,颜舒舒却把礼盒拿到耳边摇了摇,面露惊讶之色对我说:“不对呀,好像不是香水,香水没这么轻。”

啊?那会是什么?!

“拆开看看吧。”颜舒舒说,“看看是什么再还给他也不迟。再说了,是不是肖哲送的还不一定呢,你说对不对?”

在我没来得及表示拒绝的情况下,颜舒舒已经三下五除二地拆除了那个包装盒,她取出来的,竟然是一条古里古怪的项链,黑色的绳子,吊坠是一把类似剑的东西,古铜色,上面还刻着很细小的字母,看不清楚到底是什么,我只注意到剑尖,锋利得好像能挖掉别人的眼睛。 “哦,我的天,这鬼礼物太有个性了!”颜舒舒尖叫,“如果我没猜错,应该是什么护身符吧,哦我的天啦,简直太太太太神秘太有味道了。”她一面赞叹一面把它举得高高的反复欣赏。

我连忙把她扔到一边的盒子拿过来,在里面找到一张白色的小卡片,卡片上只有两个简单的字母:XZ。

我把那张纸团成一个团,奋力扔出去很远。

是他!夏泽!

颜舒舒双肩一耸,眼巴巴地看着被我扔出去的纸条,怯怯的说:“昨晚还说没收到情书,今天被我捉到证据了吧?”

我无奈地看一眼颜舒舒,懒得和她解释。

无知,愚蠢,浅薄,下流。我简直不能找到比这些更适合他的形容词。金金银银,花花草草,这些庸俗不堪的破烂玩意,用来点缀他的花花肠子再好不过。就算天中的女生个个都以拜倒在他的脚下为荣,我也丢不起这个人。更何况,不知他到底送过多少女生一样的东西呢?一想到这个,我更加气不打一处来,从颜舒舒手里猛地夺过那个挂坠,往盒子里一塞,就往教室外面冲去了。

我要去找于安朵,我要让于安朵转告他,如果他再这样下去,我就把我所知道的一切统统都告诉学校,甚至报警,信不信随便他!

可是我还没冲到于安朵的教室就被人拦住了,依然是一个陌生的女生,一个我以前好像从来都没见过的女生,举着那个倒是让我一眼就认出来了的手机用一种老朋友般的口气对我说:“马卓,麻烦你接个电话。”

来得正好!

“卓妹妹,想我不想?”他哈哈笑着,似乎还打了一个哈欠,拖长着声音说:“要说实话——”

“想你去死!”我冷笑一声,“谢谢你的礼物。”我把礼盒撕掉,捏着那根项链不像项链狗牌不像狗牌的东西,飞奔到走廊尽头的一个垃圾桶旁边,将它重重地摔进去,坠子甩在铁质的垃圾桶桶壁上,发出一声“呯”。

我对着话筒大声说:“听见没?可惜它只配待在垃圾箱里,因为选它当礼物的人是个不折不扣的垃圾。”

他好像终于沉默了几秒钟,才懒懒地说,“瞧您的脾气,没人教过你要做一名淑女吗?” “我警告你,你别再缠着我。”我说,“否则我总有一天把垃圾桶扣在你头上。” “有趣。”他说,“我无比盼望那一天的到来。”

“你真不怕死是不是?!”我威胁他。

“怕呀~”他拖长了声音,很快又补充道,“不过死在马小卓手里,我心甘情愿。” 我咬牙切齿:“好,那你等着!”

“等等!”他说,“我们打个赌如何?我说今天我不仅能见到你,而且我要吻你。如果我做不到,你就用那根项链把我勒死也好,垃圾桶砸死我也好,我都由着你。但如果我做到了,你以后就是我的人。”

凭什么!

“不赌!”我对着他大喊。

“又喊!”他说,“才提醒过你要做淑女,这么快就忘,不教训简直不行,就这样吧,马小卓,我跟你赌定了,你愿意不愿意都得这么着!”

说完,他把电话给挂了。

我被他气得全身发抖,我真想骂粗话打人甚至杀人!我捏着电话,看着那个眼巴巴的追过来,等我把电话还给她的女生,终于找到了出气筒:“他给你多少钱啊,你做这种无聊的事!” 女生被我吓到,小小声声地对我说:“他是我哥……”

哥!像毒药这种人能够猖獗,就是世上这些自作贱不可活的“妹妹”们太多了些!我把电话狠狠地往女生怀里一摔,用力踢了一脚地上那个盒子然后气呼呼地往教室走去。刚走两步,我转回头,只见那个女生正趴在垃圾桶上往垃圾堆里眺望。真叫人绝望——如果她是我妹妹,我早就一个巴掌掴过去了。

谁料到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刚踏进教室,就闻到一股香水味,很好闻的味道,浓而不郁,满教室都弥漫着。而颜舒舒,正趴在座位上,双肩抖动,一看就是在哭。在我们座位前面的地上,我看到一个被摔得粉碎的小瓶子。

这正是香味的源头。

我的天,难道这世界还不够乱吗?又发生什么事情了?

我拍拍颜舒舒的肩,轻声问她:“怎么了?”

没想到她竟然不管不顾地放声大哭起来。

“八卦婆!”肖哲回身骂她,“算我求求你,你能不能不要再丢人现眼了?”

“你就别讲她了。”我说肖哲。

颜舒舒忽然停止了哭泣,她埋下头,在书包里一阵乱翻,翻出好几张一百的红色钞票,站起身来努力往前倾,把那些票子一把拍到肖哲的课桌上,嘴里喊着:“我们两清了!”

肖哲头也不回地把那些钱扔回颜舒舒的课桌,颜舒舒又再扔回去,肖哲又再扔回来,颜舒舒又再扔回去,教室里的同学们见此情景都哈哈大笑起来,有人在大喊:“不要给我啊,我正好没生活费了!”上课铃声响起,老爽抱着教案从外面走了进来,我赶紧把散落在地上的钱和桌上的钱都收拾起来,一股脑儿塞进了我的桌子。

“有什么事放学再说吧。”我小声对颜舒舒说。

她用力擦了擦已哭得红肿的双眼,对着前方小声地骂了一句:“神经病!”

还好,这一回肖哲没有再回击。

下午是考试,连考两门。一直到晚上去食堂的时候,我才有机会问颜舒舒她和肖哲到底是怎么回事,颜舒舒说:“我就是问他为什么还没把香水送给你,他就生那么大的气,怪我不该在你面前乱说,又说什么香水买来压根就不是送你的,是送给他姨妈的生日礼物,谁信啊?你说像他这样胆小如鼠的人,算什么男人啊。”

我把几百块钱整理整理塞回颜舒舒的口袋说:“他说的一定是真话,是你瞎想的吧。他好好的送我香水干嘛!”

“那怎么会?”颜舒舒说,“那他买之前一再问我什么样的女人该用什么样的香水,还拿你来举例,真当我是傻子不成?我看他八成是今早给别人的礼物抢了先,心里不舒坦,拿我出气!”

眼看颜舒舒越说越激动,我也没法再劝下去,只好无奈地闭了嘴。

“噢,对了,你的神秘护身符呢?”颜舒舒说,“我都差点忘了,到底谁送的呀,能送护身符,等于生死相许呢。马卓呀马卓,到底是谁对你如此倾心呢?”

我用力推她一下,提醒她不要胡说八道。然而就在这时,我忽然看到了他,真的是他,穿的还是我们学校的校服,和于安朵站在食堂的外面。我的第一反应居然是在想:于安朵的脖子里,是不是藏着同样的一条项链?不过这想法只恍惚在我心头一闪,我接下来就反应过来,转身想逃,但很快我镇定了自己,我为什么要怕他,光天化日之下,他敢把我怎么样?想到这一点,我拉住颜舒舒的手,飞快地往食堂里走去,颜舒舒也终于将八卦之心从我身上转移开去:“喂,看见么,毒药来会情人了,于安朵真有心计,居然给他弄了套校服,怪不得他来去自由!”

“你别看了。”我拉着她加快了步子。

“于安朵漂亮吗?我怎么也没觉得。”她低声说,“美女要有型,我觉得于安朵没型。” 又不是她女朋友,真不知道她急什么。可我还是在不知不觉中又往那边看了一眼,他的手正放到她的肩上去,她笑得很甜,他们好像根本就没发现我的存在。或者说,他们的心里眼里,根本就没有别的人的存在。

我的心里升起的味道很怪,非常怪,相当怪。如果非要比喻,我只能说,像一个没熟的苹果忽然被人在水泥地上要命地蹭了一下,表面一层脆弱的皮顷刻间化为乌有,成为地上的泥沙。这种味道让我有种要窒息的错觉,我在啃着一块红烧排骨的时候,发现自己牙疼得要命,难道是长智齿了吗?噢,好像肚子也开始疼,为什么我全身都不对劲?

颜舒舒吃饭也不安稳,到处跑去跟人说话,绕了一圈后她回到我对面,苍白着一张脸压低声音对我说:“不好了,要出大事了。”

她一向这样一惊一乍,我没当回事。

但她低头吃饭再不说一句话的样子还是让我相信好像真的有什么事情要发生。一直到吃完饭出来,我没有再看到他,也没有再看到他和她。不管出什么事,只要这些事跟我无关,我都懒得去管。这时的我,只求自己平安就好。

说来很自私,但也很实际。

但颜舒舒开始不正常是真的。等我们吃完饭了快走回教室门口的时候,她终于开口了:“听说我们学校有人得罪了毒药,他们来了一大帮人,今晚要拿他开刀。而且那个人不是别人,是……”颜舒舒说到这里,左看看右看看,这才继续说,“你能猜到是谁吗?” 我当然能猜得到。

离歌饶雪漫篇二
《离歌》

离歌饶雪漫篇三
《饶雪漫》

离歌饶雪漫篇四
《离歌》

离歌

作者:饶雪漫

来源:《男生女生(银版)》2008年第02期

成都也下雨了。

但这里的雨,和雅安是不同的。雅安的雨,就像似有似无的纱布,轻轻的,薄薄的,仿佛从来都没有声音。没有声音地开始下,没有声音地,就停了下来。可是成都的雨,却有着特别大的劲儿,一粒一粒结实地,啪啪地砸在玻璃上,有时,会惊天动地地响好一阵子。我从地板上爬起来,把窗帘撩起一个角,看那些大颗大颗的贴在窗户上的水珠,看映在玻璃上的我自己模糊的脸,雨让我想起一些东西,心里发慌,以至于随时可能窒息。

我想起雅安,也想起奶奶。九岁的我还不能很好地明白惦念的滋味,我只是忽然觉得不安,心一会跳得快一会跳得慢,兴许是盯着雨看得太久了,眼前竟有幻觉,是奶奶,她穿了对襟的黑色棉外套,伸手过来拉我,说:“马卓,快下雨了,来我这。”

我后退了一步,用手拼命按住已经闭上的眼睛,直到觉得疼痛。

半晌,我终于回神。走到床边,在黄昏不足的光线中看她熟睡的脸。她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也不发出鼻息,我走近,看到她微微抖动的眼皮。哦谢天谢地,她还活着。

我已经不记得我已经在这个屋子里呆了多久。或许三天,或许五天,或许更长。小房间还是堆满了酒没有整理,所以我只能暂时和她睡一个房间,一张床。每天只有送外卖的人来,其余时间,就是我和她两个。外卖是叫来给我吃的,她自己吃得很少,有时候叫我给她倒杯牛奶,有时候躺在那里咀嚼一两块饼干。大多数时候,她都皱着眉头,苍白着脸和唇,一声不吭地躺在那里。

我估计她一定很疼,但我不敢问她,我怕问了,她会不耐烦。瞧,我一直都是这样一个小心翼翼的孩子,小心翼翼到连自己都心疼自己。

没有妈妈的时候,我曾无数次地幻想过,如果有一天,可以和她生活在一起,该是什么样的。她会让我睡在她怀里吗?她的头发上会有好闻的香气吗?也许我会慢慢地离不开她的发香,哭着闹着每天都要和她睡在一起。她会依我,什么都依我。

在那个潮湿的小旅馆里,我忘记闻她的头发上到底有没有香气,后来,也便再也没有机会。现实击碎幻想总是不留余地,好在九岁的我并不能深谙其中的道理,反而可以不必那么痛苦。

“马卓?”她忽然睁开眼,看着我问,“你怎么了,是不是饿了?”

我摇摇头。

“我就快好起来了。”她笑着,努力支撑着身体爬起来说,“哦对了,你会买东西吗,到楼下超市替我买点鸡蛋上来,好不好?我有点想吃荷包蛋呢。”

我点点头。

她伸出手把床头柜上方的抽屉拉开。我看到里面有厚厚一沓钱,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的钱。她抽出一张一百块钱递给我说:“想吃点什么别的,自己买。下楼左拐,不到小区门口就有一家超市。门不用关了,轻轻带上就好,我懒得起来给你开门。”

她为什么把钱都放在抽屉里,而且那个抽屉没有锁?我记得,奶奶都是把这样的一百块钱放在一个锁着的小铁柜子里,藏在鞋盒中,连同鞋盒一起放在衣橱的最深处。

她很有钱,这是真的。

“好。”我应着,站起身,捏着钱出了门。刚打开门,就看到对面家门口站着一个和我差不多大的小姑娘,她的皮肤白兮兮的,上下打量我。她一只手里拿着一根五颜六色的冰激凌,一只手背在后面,她穿绿色的裙子绿色的凉鞋,脚上还涂着玫瑰红色的指甲油,我一点也不喜欢那颜色。

我回避了她的眼光,径自下了楼。

“喂!”她在我身后叫我,“喂,你忘了锁门了。”

我回头看着她:“不用锁,我马上就上来。”

“最近小偷很厉害。”她吞下一大口冰激凌,口齿不清地对我说,“你是林果果的什么人,你长得跟她真像啊!”

我已经飞快跑下了楼。

我找超市用了一些时间,等超市里的人给我称鸡蛋又用了一些时间。十几分钟后,我拎着两斤鸡蛋回到了家门口,发现门已经被关上了。绿裙子手里的冰激凌没了,但唇边还留着一大摊奶油渍。她背着手,站在我家门口甩甩辫子对我说:“风,把门吹起来了,哈哈。我没来得及挡住。”

“哦。”我说。

“你叫什么名字?”她舔着嘴巴,问我。

“马卓。”我一边敲门一边答她。

“我叫蓝图。”她踮起脚尖往猫眼里看说,“你确定有人在家吗?林果果这个时间一般都不在家,你是不是没有钥匙,要不你到我家坐一坐。我跟林果果很熟的,她没饭吃就到我家来混吃混喝。”

我长这么大,从没见过话这么多的女孩子。老实说,让人厌烦。

我没理她,只是继续敲门。

还是没人来开。

她当然一定是在家里的,我忽然觉得好奇怪。心里的不安加重,只能手脚并用,大力擂门。

就在这时,我身后响起一个男人的声音:“怎么了?”

我回头,那是我第一次见到阿南。一个个子不高的男人,笑得很温柔,我不知道,我是不是该用温柔这个词,他左手拎着一个大大的保温桶,像是到医院去探望病人。见到他的那一刻,我忽然想起了我的老校长。一年级时,他教我们语文课。可是等我上了二年级,他却死了。我记得,有一次他给过我一颗糖。因为我考了一百分,我是全班唯一的一百分,他告诉我,那是外国糖,不容易买到。在他的送葬队伍快要经过我家门口的时候,我把那颗早就溶掉的糖拨开,糖汁流了我一手,我舔着手指,才算是把那颗糖吃掉了。纸钱落在我家门前的石板路上时,我躲进了屋子里,哭了起来。

我没忍住哭。那是因为老校长对我太好,在雅安的时候,除了奶奶,只有他对我好。一想起这些,我的鼻子就酸了起来,望着他的眼光也变得怔怔的。

“没人在家吗?”他的声音把我唤回现实。

“林果果不在家,她忘了带钥匙,风把门吹起来了。这是她家的客人,进不了家门了。”我依然没有说话,回答问题依然是多嘴的绿裙子,她叫什么来着,蓝图?

这真是个怪名字。

“你是谁?”男人俯下身问我。

“她在家。”我答非所问,“十分钟前我出门买鸡蛋的时候还在。”

“是吗?”男人皱了皱眉,上前一步敲门,好几分钟过去了,还是没有人开门。

“林果果一定是睡着了,她一睡着就像死猪一样,喊不醒的。要不,”蓝图眼睛转了转说,“你们从我家阳台上翻过去,这里是二楼,不怕的。”说完,她转身,像个将军一样地做了个上前的手势,引领着那个男人走进了她的家。

我站在门口等。

很快,门被打开了,开门的是刚才那个男人,他伸出一只手,像拢一只小鸡一样把我拢进屋子里。我挣脱开他的手,冲进卧室里。她躺在那里,面无血色,像是昏了过去。我听到那男人在外面跟蓝图说话:“没事了,你先回你家。”

大门关上了。

我紧张地看着躺在那里的她,觉得双脚无力站都站不稳,此时此刻,我想的问题只有一个:如果她有事,我该如何活下去。男人很快走进房间,走到她身边,看了看她手上的伤,摸了摸她的额头,对我说:“我得送她去医院。”

“好。”我说。

“你是谁?”他第二次问我。

“马卓。”我答。

他努力要背起她来,我走过去,把她褪到脚踝的短丝袜穿好。可是他刚把她放到他的背上,她却忽然醒了,睁开眼睛,虚弱地喊了一声:“我要喝水。”就又从他的背上倒到了床上去。

我奔到厨房里去给她倒水。几天下来,我已经会用那个叫做饮水机的东西,但因为热水没开,还是过了好半天我才搞定一杯温水,我再冲回她房间的时候她已经半躺在那个男人的怀里,我听到她在跟他说:“阿南,这是我的女儿,是她漂亮还是我漂亮?”

她居然还有心情问这样的问题。

那个叫阿南的男人认真地看了我一下,然后认真地回答她说:“都漂亮。”然后,他接过我的水杯,专心地,慢慢地去喂她。

一口水喝下去,她好像一下子又恢复了体力,脸色好多了。

“我女儿。”她伸出一根手指来放到唇边,“阿南,不要告诉任何人哦。”

我退了出去。

她肯告诉他真相,她居然肯。那么,这个阿南到底是谁呢?

忽然,我又想她说的荷包蛋。我想我应该给她做荷包蛋吃。我努力回忆奶奶做的步骤,应该很简单,只需要一点水,一点糖而已。我再次来到厨房,把厨房里的柜子打开,里面却忽然爬出一只黑色的大蜘蛛。我吓得不轻,蹲在地上大口喘气。

我并不是一个胆小的女孩,只是陌生的环境让我失去一些平时该有的勇气。

我无力地跪在那里,外面的雨声越来越大,压得我快喘不过气来。我走到窗口,把窗户大力拉开,让雨点统统落在我的脸上。我闭着眼睛,享受着清凉的雨水,就像有一双手,在替我细细洗脸一般。

我觉得我需要清醒一下。

虽然我不知道什么才是清醒,但我却知道,再这样下去我就要哭了。我可不能让自己哭。绝对不能。

我让自己冷静了好一会儿,雨点打湿了我的头发和脖子,我用厨房里一条不知道是做什么的干毛巾擦干净了它们。然后,我开了火,做了两碗没有放糖的荷包蛋,每个碗里有三个稀里糊涂的蛋。不是不愿意放糖,而是我找遍了厨房,也不知道糖放在哪里,或许她自己从来都不做饭,真的像蓝图说的那样,想吃的时候就到别人家混吃混喝。

我端着两个碗出去的时候,发现她卧室的门已经关了起来,我看着紧闭的门,不知道该不该端进去。犹豫了一会儿,我坐到客厅里的桌子上,把碗放下,自己先大口大口的吃起来。 我想我是饿了,我把一碗荷包蛋吃了个精光。就在这时,屋内传来“嘭”的一声闷响,好像是她摔碎了什么东西。门很快被打开了。那个叫阿南的男人低着头走出来,他走到卫生间里,拿了一个拖把,又走进了她的卧室里。我端着碗怀着好奇的心跟着走过去,发现地上碎掉的是一个酒瓶。

酒的气味溢满了整个屋子。阿南把拖把靠在墙上,蹲下身子,缓慢地把那些透明的玻璃碎片拣起来,轻轻放在一个塑料袋里。

我看清他额头上有一块褐色的部分,褐色粘稠的血液从里面流出来,流到他的鼻子上、嘴巴上,快要滴下来,可他就像什么事也没发生似的,擦都不擦一下,甚至眼睛都不眨一下。我突然有奇怪的感觉,全身颤抖,仿佛自己的额头也破了一个洞似的,疼痛难忍地闭上了双眼。手一松,手里的碗跌落在地上。

他机敏地站起来,一边说:小心。一边跨着步子走过来,从我身后一把抱住我,把我举得高高的。

离歌饶雪漫篇五
《离歌》

离歌

作者:饶雪漫

来源:《男生女生(银版)》2008年第05期

前情回顾

像毒药那样的人,真的应该离的远远的.可是,真的就能做到离的远远的 吗?马卓不知道。 或许从小,我就是一直喜欢冒险的女生。以前的我循规蹈矩,只是因为我没有冒险的机会而已。当我坐在车上,被迫紧靠着毒药,一颗心控制不住地怦怦乱跳却又莫名其妙地蠢蠢欲动的时候,我的脑子里闪过的第一个念头竟是这样一个自己对自己的评价。

好吧,不得不承认,这实在是有点搞。

毒药又戴上了他的帽子,前面开车的人也戴着一顶跟他一模一样的帽子。我看不清他的样子。他们都很沉默,气氛显得诡异。车子开出去好远才听到前面的人说话,竟是个女的,只是声线有些粗。

她冷冷地说:“你怎么没被打死?”

毒药拍拍我的肩:“这位女侠救了我。”我让了一下,但很快发现这只是个象征性的动作,这个车真的很小,后面坐了我们两个,就再没什么空间可言。

女司机一张嘴比毒药还要毒:“常换女朋友本来没什么,可是换得一个比一个丑就是你的不是了。”

“喂,积点口德!”毒药说,“你男朋友秃成那样我都忍了。”

那女的哈哈笑:“秃我不管,有钱就行。”

“他有钱没用,你得把他的钱全骗过来。”毒药说,“不然你得意个啥。”

“他现在还有点用,等他再挣两年,”女的恬不知耻地答,“两年后钱挣够了,我杀了他,远走高飞,何乐不为?哈哈哈。”

“你见过这么不要脸的女人么?”毒药忽然扭过头来问我。

我无心参与他们的打情骂俏,问他:“我们这是要去哪里?”

“去杀人。”前面的人抢答说,“要是怕,妹妹请先下。”

“我要小金佛。”我对毒药说,“你要是给我,我就跟你去。如果不给,现在就让我下车。” 毒药好像在闭目养神,帽子一半盖住脸,只露出鼻子以下的部位。他以一种很舒服的姿势后仰着头,发出呼吸一样微弱的声音说:“不给,也不让下。”

我的手当机立断摸到车门的把手。只是车门已经被锁住了,我试着用手肘撞,门仍然安然无恙。我伸手摸了摸沾满泥浆的车窗玻璃,暗自思忖如果砸烂车窗不知合算不合算?这样想着我已经转过头来想寻找到坚硬到足够撞碎玻璃的东西。毒药坐直,帽子从他的头顶滑落,掉在地上,他没有捡起,而是慢慢俯身,逼近我的脸。这种感觉让我难以自持的想到刚刚他对我的非礼举动,我立刻伸手给了他一个巴掌。但是,我的力道太小了,我的手掌接触他的脸,几乎都没发出什么声响。打完后,我呼吸急促,死死地咬着嘴唇瞪着他,可这压根吓不倒他。他表现的和电视电影里所有的流氓一样,缓缓转过头来,然后毫无廉耻地笑了。令我感到意外的是,开车的女人也发出了爽朗的笑声,一边笑还一边抽空对我说:“第一次打耳光吗?手劲还需要多练练。”说罢,她用力捶了一下车喇叭,这辆怪车跟着发出一阵怪异的长鸣。

毒药倒是没有对这伤人自尊的讽刺进行一番发挥,而是将一个亮晶晶的弹簧匕首凭空一丢,在半空翻了个圈又被他牢牢握住,对我送过来:“我看,你需要工具。喏,来,接住它!” 他邪恶的眼光里掺着调戏的意味,大胆的看着我。我避开他的眼神,一把将刀夺过,开关轻轻一按,锋利的刀片就迫不及待的吐出。我毫不犹豫的一手死死掐住了他的脖子,身体不由自主的扑上去,另一手握刀,刀尖直指他的脖子。

他完全没有任何反抗的被我推进后排座位的角落里,蜷着身子,似笑非笑的看着我。 像在拍大片,我们配合得真是天衣无缝。

“戳。”他没有任何紧张的神色,反而用鼓励的充满期待的眼神看着我说,“对准了!对,就这样!用劲!”口气好像在指挥我杀一只鸡。他甚至故意伸长脖子,头都要顶到车顶了,脖子露出一大截粗粗的蓝色动脉给我看,只等着我放他的血。

我没有使劲,却也没有放开手里的刀。我想起一句非常俗的俗话,“死猪不怕开水烫”,原来就是这样。我不是嗜血狂,所以当然不会接受他的建议。但我保证,如果他再激我,我就算不戳他,也要让刀尖在他的脖子上刻下一个流血的叉!我又一次被自己毒辣的想法震惊到了,握刀的手或许是肌肉紧张而有些颤抖。毒药敏锐地发现了这一点,他伸出两根手指,夹住了我手里的刀,然后轻轻偏开他的头,用无比温柔的语气对着前排开车的那个人说:“老姐,我终于见到比你更生猛的女人了。”

老实说,我还是很感谢他给了我这样一个台阶。

车子一个急刹车停住。开车的女人终于回过头来,她拧亮了车内的小灯,在暧昧的黄色光线下,戴着帽子的她也只能看到鼻子以下的部位。不过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是女人的缘故,她的下巴显得比毒药的要柔和许多。

“你应该杀了他。”虽然帽檐太低,但她微微上扬的嘴角的弧线告诉我她在微笑。这微笑来历不明,意味深长,谈不上友好也谈不上讽刺:“不然,死的就是你。想做女侠,心慈手软可不行。”

我没有吭声。

我在座位上坐好,捂住了我缺乏生气的脸。

我谁也不想理,就让我安静一会儿,不然,如果我真的杀了人,请不要怪我。

大约一刻钟后,车子停了下来。毒药先下车,从外面替我打开了车门,他拍了拍我:“马小卓,下来。”

我从没有想过,在江南,也会有这样的建筑。在此之前,我对我已经身处半年的这个城市的印象非常之有限。除了和颜舒舒一起去过的那个如同难民营一般人声鼎沸的商场,几条回镇上时必经的宽宽窄窄的马路,和大到我至今未能走遍每一个角落的天中,我对外面的世界一无所知。

我下了车,才发现已经是晚上了。前面不远处的毒药的家,居然是一座老式的带天井的房子。一个暗黄色的灯泡在大门前孤独地低垂着,被冷风吹得东飘西荡。我跟着毒药的脚步走到门前,抬头看到左上角暗铜色的门牌,13弄27号。在我好不容易辨别出这几个斑驳的字符之后,他已经把门打开了。

刚才一路的颠簸,车内的不良气体仍然残留在我的腹腔内。在他打开门的瞬间,我几乎有些晕眩和想要呕吐。而那个开车的女人,已经抢先一步进了屋子。只可惜我始终都没有看清,她到底长成什么样。

“跟我来。”毒药转身唤我。

我站着没动:“你去拿,我在这里等你。”

“那家人家是开狗肉铺的。”他摘下帽子指着巷子深处一家亮灯的人家,又指指脚下:“每天晚上都有一辆三轮车从这里经过,车上全装着病狗疯狗流浪狗。”在看出来我压根不相信他的谎言之后,他很快又补上一句,“不过看你这样,狗不怕你就不错了。”

说完,他自个儿进了屋。

我在门口足足等了一刻钟,没看到任何疯狗,也没看到毒药出来。我顺着通往屋里的院子里的唯一一条窄路迟疑向前。

院子里传来两人的争吵。

毒药在说:“谁干的,我非灭了他。”

还是那个声音沙哑的女人:“得了,整天灭这个灭那个,自己给灭了还不晓得咋回事。老实点要死人吗?”

“欺负到我家门口了,这口气我咽不下去!”毒药说,“这回他们不把东西吐出来,我饶不了他们!”

我下意识地停下了脚步,却忽然听到近在身旁的一声狗吠。

我并不怕狗,只是太突如其来,我还是吓得轻声尖叫了一声。

里屋的两个人听到动静,走了出来。

我惊魂甫定,脚不由自主地向前,想冲进门里去,却差点撞上了正出门而来的一个人。 她下身穿着极为鲜艳的红色大摆裙,上身只着黑色的大领T恤,胸口开得低到不能再低,毫不吝惜地露出整片锁骨和洁白的皮肤。后脑勺歪别着一个好大的发卡,微卷而凌乱的长发垂下来一些,覆盖半个脖子。她的眼睛只和我短短交会几秒就离开,然后我所有的视线和听觉都模糊了,储藏在深窖里的记忆一下子轰然而至。

就在她看我的第一眼,我差点脱口而出她的名字。

我慌乱转身,看到深灰色的天空和这个记忆中诡异般相似的院子,不是吗?虽然已经是晚上了,可从屋里传来的微弱光线足以让我看清这个院子的布局:一样的破败,葡萄架凌乱地倒着。甚至在门边也有一棵树!是不是樟树?我瞪大眼,想要分清,无奈雨又点点滴滴落下,滴入我的发根,让我头皮阵阵发麻,好似老天有意不让我探究这秘密的真相。恍惚间,我甚至分不清那些只在梦魇里徘徊过的最初记事时的记忆,是对此刻的预示还是真正的回忆。直到那个叫毒药的男生伸出一只手,靠近我的眼帘,我只能和他手心里的一颗黑痣对牢。

“马小卓,很抱歉,你要的东西我找不到了。”

我冷冷地退了一小步。

冬雨令我微微发抖。哦,应该不是冬雨,一定是因为什么别的,比冬雨更叫我冻透。

我面前的女人,是刚才开车那个吗?为什么会如此如此地像她?虽然她比她要高,她的香水,也比她的浓烈许多。但她们的感觉,真的太像太像了。她身上传来的味道到底是香水还是酒精?我已经分不清了。我有些晕晕乎乎,耳朵发烫,脸颊冰冷。

我想我是旧病复发了。就在这个如此莫名其妙的冬日。一个名叫毒药的几乎陌生的男人,和他屋子里我素昧平生却和当年的林果果有着同样神色的不知名的女人,让我有神经错乱的危险预感。

这个家很特别,跨进门槛就是堂屋,室内大而空旷,只在正中有一张小圆桌。紧挨着四周墙壁或许有些陈设,可是却通通蜷在阴暗的角落里不见光,根本分辨不出那是些什么家什。小圆桌上此刻正开着一台小火锅,里面的水已经咕噜咕噜地烧开了。蔬菜和冷冻羊肉满满当当地挤在小火锅四周,热气直直地往上蒸腾,好像屋顶上安着一个巨大的吸盘。

我嗅到了阔别十年的,只属于老宅屋内高耸的发霉木柱的味道。我忽然慌张起来,转身就要往外奔去,却被毒药一把扯住:“马小卓,来,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姐姐,她叫夏花。” 夏花当我不存在,她把袖子高高地挽起,坐到小圆桌旁边,捞起一大盘豆腐,用筷子把它们通通拨进锅内。我的眼光不由自主地跟随着她,看她样子好像已经饿得不行了。刚才那条吓住我的狗,就那样很温顺地趴在她的凳子旁边。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大的一只狗,起码有半人高,通体是乌黑油亮的毛发,连趴着的样子都很震慑人。

“来吃吧。”她已经用筷子夹起一块刚刚滚过开水的豆腐放在唇边吹气,不知道在跟谁说话,“饿死了,要不是去接你,老娘早吃饱了。”

“一起来。”毒药拉我一把。我本该推开他,直接走出去。就像我从一开始就不应该相信他会把东西还给我的谎言。可是又可是的是,我并没有这样做,而是又一次身不由己地跟随他,坐到了小圆桌旁。

这样,我就可以看她看得更仔细一些了。

哦,她们连吃东西的样子都那么像。她面前放着一个盛着半碗辣椒油的碗,所有刚刚烫熟的蔬菜都浸在辣椒油里,然后被送进嘴里。

她嘴角蘸着酱料,但她不抚去它。她连饥饿的样子都这样专心致志,眼里只有食物。哦,天,她们连拿筷子的手势都那么相象。

我震惊之余,只见她不知从地上还是哪里摸出一个扁扁的酒瓶,仰脖灌下其中的液体。浓香的白酒味道,刺鼻得我几欲落泪。

我从来都没有这样在别人家里吃过饭,更别说在一个陌生人的家里。我把一切危险都置之于脑后,只想贪婪地靠近回忆,哪怕是一小会儿,一小小会儿。

离歌饶雪漫篇六
《离歌》

离歌

作者:饶雪漫

来源:《男生女生(银版)》2009年第05期

(11)

我在清晨五点半的时候醒来。空气中有薄荷的味道,来历不明。他仍然在酣睡中,一根胳膊伸得老长老长。不幸的是,我的后脑勺正躺在上面。我抬起头,好像淤积在后脑勺整个夜晚的血液一下子通畅了,冰凉彻骨脚尖也在一瞬间变得有了些许暖意。我蹑手蹑脚地越过他爬下床,却不小心一脚碰到放在床边的脸盆,发出惊天动地的声响。我惊慌地转头看,发现他的手臂还安然放在原处,连睫毛都不曾动一动。

男生的睡眠,原来可以到这样死沉的境界,真让人羡慕。

我不能记起昨晚我们到底是几点钟入睡的,也许三点,也许四点……在我一生的记忆里,我都没有说过像昨晚那么多的话,我跟他讲雅安,讲那里的雨,讲奶奶,小叔,讲林果果,阿南,甚至蓝图。他很少发问,只是听我说,直到我说得口干舌燥,在他的怀里沉沉睡去。 半梦半醒间,好像听到他在唤我的名字:“马卓,马小卓,马小羊……”在遇到他之前,我从来都没有过那么多的名字。我觉得很好笑,但我没力气笑,其实我也很想回应他,但我连哼一声的力气都没有了,如同跌入了某种梦魇,头脑清醒,全身一动也不能动。

奇怪的是,短暂睡眠并没有让我觉得疲惫,相反,我还有些精神抖擞。而且,我的脚好像已经好多了,虽然还有些疼,但至少已经可以像正常人一样地行走。我在院子里的水池那里用凉水冲了一把脸,然后我走出院子,替他关上大门。再走出小巷,登上了108路的首班车。我想起第一次遇见他,也是在公车上,那时候他是一个陌生人,甚至是一个有点讨厌的陌生人。但经过昨夜,一切都变得不一样了。一定是不一样的。我当然知道,我和他,跟我和肖哲不一样,跟他和于安朵也不一样,我和他,是不一样的我们。

“爱情”吗?我想起这个词,心里就像一根火柴点燃了整个草垛,刹那间让我不知所措。 我心思飞扬,嘴角上扬,却不敢再往下深想。我的掌心额头,我的眉尖后背,仿佛全都是他的气息。如果我从此变成一个坏姑娘,亲爱的阿南,我只希望你可以原谅我。

我到宿舍拿书包的时候,吴丹她们刚爬起来,颜舒舒的床空着。吴丹睡眼惺忪地对我说:“很不幸,昨晚你刚走就查房了,你和颜舒舒去哪里了呀?”

“我回家了她……,”我想了想,只能说,“我不知道她。”

她居然没回来,肖哲把她带去了哪里?难道昨晚我离开后又出了什么事?

我头有些大,抓起书包就往教室里跑,我跑进教室的时候早自习还没有开始,第一眼就看到肖哲,入定似的看着英语书,不仔细看还以为他在打盹。我走过他身边时,他的眼睛从眼镜上方死死地盯住我,盯得我全身发毛。

“我的脚没事了,谢谢。”我把书包扔进桌肚,指着颜舒舒空着的座位问她:“她呢?” “我把她送到我表姐家了。”肖哲说,“她喝成那样,你又不在,我怎么把她送回女生宿舍?”

原来是这样。

“对不起。”我真心地道歉,压低声音对他说:“昨晚查房了,我看你还是赶紧把颜舒舒叫回学校来上课,我们得统一口径,事情最好不要再闹大了。”

肖哲一脸无奈地说:“我不知道她在哪里。”

“不是说在你表姐家吗?”

“昨晚是的,醒了就不见了。”肖哲说。

“你就这样让她走了?”我差点儿要尖叫。

“她醒的时候,我还没醒。”肖哲说,“她发了一个晚上的疯,一会儿哭一会儿笑,折腾死我了,我差点儿没掐死她。”

“那她会去哪里呢?”我想不明白。

“我只关心你昨晚去哪里了?”肖哲完全转过身,单刀直入地问我。我的脸来不及反应就已经变得绯红。我慌乱地坐下来,低头,在书包里一阵乱翻。我不想回答他的问题,更不想给他任何解释。再说了,有些事本来就解释不清楚,越解释越迷糊,不如装傻充愣的好。哪知他却不肯放过我,而是用他的手掌盖住我刚拿到桌上的英语书的封面,大声对我说:“马卓,我希望你回答我。”

我惊讶地抬眼看他,凭什么?

他紧接着说出来的话更是让我吃惊:“早上,我看到你坐108路来学校。”

他到底还看到些别的什么?我保证,如果他敢跑到我家里和我奶奶胡说八道什么的话,我现在就会毫不留情地扇他一巴掌!

我把英语书从他的手掌下抽出来,翻开,不再打算和他说任何一句话。说实话,这种带着胁迫的关心,我还从来没有受用过。而他对我的窥探不管出自何种心意,都让我浑身不自在和不舒服。

“你别变得跟她们一样。”说完这句话,他终于转过头去,又开始入定似的看他的英语书,看得好好的,忽然翻过一页书,发出一声极其华丽响亮的“哗”,把他正在打瞌睡的同桌刘晴吓个半死。她用力搡了他一把:“肖哲你再这样掀书我就把桌子掀了你信不信!”刘晴是校女篮队的,手臂比肖哲粗一倍,肖哲被她几乎推到桌子底下去,但还是用力拉了一下凳子,表示了不满。

那天,大家的心情似乎都不太好,但课却上得很平静。颜舒舒的座位一直空着。不知道是因为她太经常逃课,还是因为老师们根本没注意到,整个上午都没有人关心她的存在。

我摸了摸裤子口袋里的那个四四方方的小卡片,它还是在的。和它在一起的还有我不常用的手机,课间的时候我悄悄掏出它,准备给颜舒舒打个电话。不知道是不是没电了,反正颜舒舒的电话不在服务区。我不放心,又打了一个,仍然是打不通。就在我准备给她发条短信的时候,我的机子里忽然跳进来一条短信,打开一看,竟是这么一条:

马小妞,中午十二点半,面馆见。

发信人:老公

老公!!!!

我的手机上只存有三个号码,一个是阿南的,一个是我们初中班主任的,一个颜舒舒的。哪来什么老公!

马小妞?面馆?该死!!一定是他!可是,他是什么时候把这个不要脸的名称存进了我的机子里?一定是趁我昨晚睡着的时候!那么在我睡着的时候,他还干了些什么?如此连环一想,我脸上的皮肤像刚刚被人掀掉一层,又疼又辣又红,眼泪都快跟着出来了。

我慌乱地删掉了那条信息,慌乱地关掉了手机,慌乱地趴在课桌上为此事纠结。

“马卓,回答这个问题。”一定是被他的短信吓住了,什么时候上课的我好像都完全不知道,历史老师走到了我身边直接把教鞭点在了我身边的空位上。我吓得赶紧把手中的手机缩进衣袖里,站了起来。

什么问题?

我求援地看着肖哲的后脑勺,可他自始至终都没有转过来帮我一把的意思。

僵持了将近三十秒,那个中年发福的秃顶男老师才放过我,又拍了拍肖哲的背请他回答。 他流利地报出了答案。

好吧,鄙视他之余鄙视我自己。

毕竟昨晚只睡了一两个小时,我的困意终于在上午最后一堂课开始的时候来临。我硬撑着上完了那堂数学课,在下课铃声终于响起后,我趴在桌上睡着了。我不知道我睡了多久,梦里好像又有人在喊我的名字:“马卓,马小卓,马小羊……”那声音不大,显得很遥远,但字字清楚,让人答应也不好,不答应也不好。在我努力地想要倾听得更清楚一些的时候,它却显得更远了,像只忽远忽近的风筝,调皮透顶。迷迷糊糊中我被人重重地推了一把,惊醒过来,抬眼一看,是肖哲,他站在我面前,双手紧握,用无比沉重的语气对我说:“颜舒舒出事了。” 我完全醒了。

“怎么了?”我问。

“听说给人拍了那种照片。放网上了。”肖哲说,“还不仅是在天中的论坛,封也封不了。中午十一点钟传上去的,说是每半小时发一次,会越来越精彩。”

“不可能。”我下意识地用手去摸裤子口袋里的SD卡。那可是我喝了整整三瓶酒才换来的啊。

“什么不可能。今天中午你没去食堂吃饭,人人都在说这事。”肖哲激动地扶着我的肩膀,把我捏得剧痛无比:“马卓,你告诉我,昨天你去的时候他们是不是在给她拍照片?你不会也被拍了吧?啊?”

瞧这人,都胡说八道些什么啊,面对他慌乱的关心,我只能忍住剧痛,示意他放开我的肩膀。“我需要一台电脑。”我掏出口袋里的SD卡对肖哲说,“我要读这个。”

“什么?”他问我。

“看了不就知道了。”我说。

“跟我来吧。”他说。

肖哲把我带到了电教室,作为我们老师最钟爱的优等生,他拥有一把这里的钥匙,可以随时过来使用电教设备。这里网路畅通,随时可用。他打开其中的一台电脑,从抽屉里熟门熟路地拿出一个插卡器,接过我手中的卡插进去,当卡上的照片在电脑里显示出来的时候,我差不多快晕过去了——哪里有什么颜舒舒,只有几张毫无创意的风景照!

难道,是在我喝酒的时候被他们调了包?

这帮狗屎,不要再让我遇到他们!

肖哲在电脑上搜索了一会儿,很快就找到了那些论坛,我凑过去,看到好几张颜舒舒的照片,果然是昨天拍的,大多眯着眼睛,衣着凌乱,醉态百出。贴子的标题是:校长的侄女,天中的柏芝?(精彩不断继续哦~~~~~)

我不忍心再看,别过了头去,不知道为什么,忽然很想哭。都怪我没经验,我要是放聪明一点,或许就不会有眼前的事情发生了。

“混蛋!早知道我收拾他们!好好收拾!”肖哲一拳砸到桌子上,义愤填膺地说道。 “昨晚酒吧那个,叫大帮。是于安朵的朋友。”我面无表情地说。

“我早叫她别去惹那些人!”肖哲说,“她就是不听,摆小摊,摆小摊!满脑子拜金主义思想!这就叫做主次不分,把任性当个性!”

“发这种照片犯法吗?”我弱弱地问。

“他们早有预谋,下次再发IP地址肯定不会相同。”肖哲说,“颜舒舒这次偷鸡不成反蚀米,报仇报仇把自己给爆料了……”

“你可不可以不要再乱说了?”我每次一听到他嘴里源源不断冒出成语和歇后语就心惊肉跳,忍不住打断他,“你就那么讨厌颜舒舒吗?她对你不错的!”

他愣了一下说:“哪有?我哪有说讨厌她。”

“那你去把她找回来。”我不讲道理地说。

肖哲大概真的被我生气的样子吓住了,把一路拎在手里的麦当劳递到我面前,干巴巴地说:“你午饭没吃,吃吧。”

我忽然想起那该死的短信来,午饭。面条。十二点半。我睡忘了!抬腕看表,已经是一点一刻。四十五分钟过去了,他会不会真的在那里等我?如果等不到,他会不会很失望?

也许他已经走了?我情不自禁地掏出手机看了看,没有未接来电,也没有短信。还是,那个短信根本就是一个梦?

这一两天,确实是太混乱了。

肖哲还在喃喃自语:“实在不行,我带老爽去找找那个叫大帮的试试?”

离歌饶雪漫篇七
《离歌》

离歌

作者:饶雪漫

来源:《男生女生(银版)》2008年第04期

前情回顾

那个男生就那样耀武扬威地出现在了马卓的生活中,耀了马卓的眼也耀了马卓的心。可是,真正撼动沉静却内心充满力量的马卓的心的,到底是谁?

(5)

天中的月考,终于在开学两个多月后开始。

对于这次考试,我一直都放得很轻松。其实和班上某些苦心孤诣的女生相比,我并不算非常用功,我只是把某些女生用来思考爱情和男明星的时间和课余谈天说地吃零食的时间花在了学习上罢了。

我从不熬夜,也不早起苦读。生活规律,心情平静。

或许这些才是我的致胜法宝——我居然考了全年级第一。

也正因为如此,我这个“第一”让我从班里最普通的一名学生一跃成为众人关注的“明星”,让众人跌破了眼镜后开始用不一样的眼光看我。老爽公布成绩那天,颜舒舒发出一连串的啧啧赞叹:“马卓马卓马卓,能不能告诉我,你的脑子是用什么做的?”

“碰巧吧。”我说。

我虽然开心,但真的没觉得有什么好骄傲的。因为从小学五年级开始,考第一对我而言就早已经是家常便饭。

“死谦虚!”颜舒舒骂我,骂完后又说:“我不管,下次考试的时候我不明白的地方就抄你的,嘿嘿嘿。”

我们正在交谈的时候,坐在前桌的肖哲忽然把头转过来,一动不动地盯着我看。 我被他看得挺不自在,于是把头埋下了。

颜舒舒快嘴地问:“喂,肖哲同学,你在看什么?你是不是输得很不服气啊?”

没想到肖哲却没理她,而是仍然目不转睛地看着我,说:“马卓,我想请教你一道题。”

说完,肖哲把一大本起码有三百页的练习册摔在我桌上,指着一道被铅笔几乎涂的乌黑的题目问我:“你能想想这道题吗?我一直不是太明白。”

我傻傻地看着那道题,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我把书接过来,有些被动地盯着那个题目看的时候他又发话了:“马卓同学,请问你平时都看什么参考书?”

“没什么呀。”我抬起头,缓缓地回答他。

“马卓同学,你不需要这么保守吧?”他推推鼻梁上的眼镜,一把把他的砖头书抱走,“咣当”摔在自己的座位上,惊得我瞠目结舌。

我早就听颜舒舒说过,肖哲,是天中初中部的四大天才之一。平时沉默寡言,曾因岳飞得到灵感,找到文身师要求在自己的背部文上“清华北大”四字而引起全校哗然。这次没有拿到全年级第一的他,好像对我颇有意见。

不过颜舒舒对此却有不同看法——“他看上你了!”她用手指着肖哲的背部,张大嘴巴对我做出这五个字的口型。

“我跟他是初中同学,我用我的人格保证,你是他第一个主动说话的女生。初中三年,跟他说过话的人不超过五个,女生不超过零个。”她振振有辞地总结。

可惜,恋爱这种事,我向来不感冒,而对优秀的男生,我更是不感冒。我的心里除了超过他们,从来都不可能有别的想法。

月考之后刚过一周,就是放月假的时间。那一天阿南早早站在一辆小面包车前等我。一看到我出来,他就连忙上前,帮我把东西都提过去。

“累不累?”他认真地问,“在学校里待这么久,憋坏了吧?”

“还好啦。”我应他。他知道我不是喜欢到处乱跑的女生,却依然担心我受不惯别处的拘束,我的心里微动。

送他的礼物被我包好放在自己的背包里,大大方方背在身后,不必担心他发现。我要给他一个惊喜,一定。

颜舒舒骑着自行车,从学校里冲出来。她一边挥手一边叫我的名字:“马卓!老爸车子来接啊,真幸福!假期愉快哦!”

我也挥手对她道再见,阿南笑着问我:“好朋友?”

我知道,他了解我的性格,难免会担心我离家在外的日子会寂寞。我若有个朋友,他心里会好受许多。

于是我有些违心地点了点头。其实也不是说颜舒舒哪里不够好,她对我已经够好,只是我心里总是对“好朋友”这个词有种莫名的拒绝,我担心这是我永远也无法治疗的顽疾,偶尔也为此伤感。

正当我们上车的时候,忽然听身后有人喊我名字:“马卓!”我回头,居然是爽老班。 我连忙介绍:“爸爸,这是我们班主任爽老师。”

“哎呀,马先生你好。”老爽立刻把手伸出来,他对阿南说:“你生了个好闺女!这次考试全年级第一呢!太长你的脸啦。”

“真的?”阿南笑着答应,也用赞许的目光看我。从小到大,已经不止一个老师认为他姓马。他却从来都不辩驳。

“真好,真好。”阿南搓着手对老爽说,“老师什么时候有空,到我家坐坐?”

“好啊!”老爽爽快地答,然后骑上他的自行车远去了。

估计他一定是高兴地忘形了,他看着老爽的背影,竟然冒出一句让我差点晕过去的话:“你们老师挺帅的啊,一定有很多小姑娘喜欢的吧。”

我白他一眼,他嘿嘿笑着替我把车西拎上了车。

第一次放月假回到家里,我就像个海归的大学生一样受到了空前好的待遇,奶奶和阿南忙了一大桌子菜,不停地让我吃啊吃,就好像我在学校里被饿了整整两个月。

他很高兴,一个人倒了些酒,自斟自饮,连邻居来串门他都忍不住向别人汇报:“我们马卓这次月考,考了天中的全年级第一。是不是很厉害?”

他从来都是一个谦和的人,可是却真心地为我骄傲,从来不去掩饰。

吃完饭,夜幕已经降临,他一边帮奶奶洗碗一边唱着歌。如果不是很高兴,他从来不哼这个曲子。我后来才知道,这是一首叫做《忘不了》的老歌。

“忘不了忘不了

忘不了你的泪

忘不了你的笑

忘不了落叶的惆怅

忘不了那花开的烦恼”

他的嗓音仍然与七年前无异,只加了少许的沧桑。不知他是否还记得,七年前的他唱歌时的心情?

吃完饭,我回到我的小屋。家里一切都没有变,看得出,为了迎接我的归来,奶奶还特意打扫了卫生,我桌上的那面小镜子被她擦得锃亮。我看了看镜子里的自己,竟然在眉眼间看出些她的味道。不知为何,我把镜子反过来,扑到了桌面上。

秋天的夜晚已经有些微凉,我从背包里把给阿南的鞋子拿出来,轻轻地拎上,去敲他的门。

他正在算账,电脑在他身后一闪一闪地亮着。

“马卓,有事?”他打开门,摘下他刚配的新眼镜问我。

我蹲下身,把鞋放在门口。

他惊奇地看着,说:“给我的?”

我点点头,背着手说:“四十岁,生日礼物。”

“哦。”他仰着头想了想,“好像是快到了。”

说完,他埋下身子,用两手把鞋拎起来,回到房间他的摇椅上坐下,仔细端详着那双鞋,笑容在脸上慢慢展开。我跟着走了进去,那一刻我们都没有说话,看到他的笑容,我的心里像是忽然盛了满满一壶水,就要全部倾覆下来。

“你是不是省吃省喝了?”他把鞋放下来,板着脸问。

“没。”我说,“你试试,合不合脚?”

“以后再不要给我买东西了。”他嘀咕了一句,却还是很快地脱下拖鞋,把脚放进去。 “好看。”我说。

他开心地来回踱了几步,还仰天傻笑了几声,却又连忙坐下来,换上了拖鞋。 “为什么不穿着?”我问。

“这么新,留着以后穿。”他把那双鞋慎重的放进鞋盒里,还伸手抚了一下鞋帮。虽然什么灰尘也没有。

“是她叫我买给你的。”我轻轻地说。

他抬起头,惊讶地说:“谁?”

“妈妈。”我说,“有一天晚上,我梦见她了。她说,要我给你买双鞋,你的四十岁生日就要到了。”

“你真的梦到她了?”他问。

我重重地点点头。

“她还是那么漂亮吗?”他轻声问,问完了仿佛忽然发现自己的傻,并不看我。而是把那双刚刚收好的鞋重新放在膝盖上,打开盒盖,手指在上面摩娑着,低着嗓子说:“她在天之灵看到你现在这样有出息,也该放心了。”

说完这句话,他忽然无法自禁,捂住了他的脸,哭了。

七年来,我们第一次又重新谈起她。在这个哀伤的适合回忆的秋天夜晚,喝了酒的阿南,像当年她离我们而去时一样呜呜地哭了起来。

那是相隔七年之后,我第一次看到他哭。我真的知道,他一直一直都没有忘记她。

我走近他,把手放在他的肩头。我想用手心的热量告诉他,她和她的女儿——我,和他永远都会在一起,永远都不会分开。

好久以来,我都不能理解一个男人的心酸,直到很多年以后,当我看那部叫做《胭脂扣》的老电影,听到张国荣幽幽的唱:“只盼相依,哪管见尽遗憾世事;渐老芳华,爱火未减人面变异”时,才忍不住落泪,也才明白他那颗冰封了大半辈子的心。

那晚回到自己房间,我直到半夜才能入睡。我的脑子里像有很多小人在飞舞,搅得我难以合眼。我把开学到现在发生的一切都回想了一遍,却越回想越不是滋味,一种奇怪的躁动在我心里滋长,说不清,也道不明。

我很想知道,我到底怎么了?

难道这就是成长的滋味么,那么酸那么痛却也带着丝丝的甜蜜的醒悟,我该用怎么样的心态,才能好好迎接那些不知道会发生些什么故事的将来的日子呢?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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