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科举有什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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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清代状元与科举家族初探》

清代状元与科举家族初探

吴根洲

内容摘要:据不完全统计,清代有55.36%的状元家族属于科举家族,有些状元的家族五服之内甚至产生了近10位进士,随着资料的不断完善,科举家族的比例还会有明显的提高。家族背景对状元的产生具有重要的影响,出身于小商人或农民家庭的状元仅是个别现象。状元的产生对所属家族也会产生重要的影响。有些状元把家族的功名推向了巅峰,有些状元把家族的科举传统发扬光大,有些状元还开启了一个科举家族的大门,当然,受种种原因的制约,有些状元像彗星一样闪耀而过。

关键词:清代;状元;科举家族

1张杰,清代科举家族[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24.笔者以为,作为可操作性的定义,仅仅指出从事举业人数众多是不够的,笔者在本文中暂以家族中至少有三人取得科举功名为最低标准。

2张杰.清代科举家族[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37.

3张杰.清代科举家族[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60-63.

状元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历来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随着方家学者们不断深入的研究,人们对状元的评价也越来越客观,但是状元研究也是一个学术“富矿”,至少在近期内还有许多工作可做。笔者以清代状元作为研究对象,选择科举家族作为切入点,在梳理状元族人中举状况的基础上探讨状元产生的家族背景以及状元对家族的影响。科举家族是指那些(在清朝)世代聚族而居,从事举业人数众多,至少取得举人或五贡以上功名的家族。1张杰教授在提出科举家族概念的基础上,也界定了家族的范围是明清刑律规定的五服,即以自己为本位,上推至四世高祖,下推至四世玄孙,横推至三从兄弟。2中举状况按照功名等第分为生员家族、举人家族和进士家族:科举家族中生员人数众多,仅有3人或不足3人获取举人以上功名者,可称为生员家族。科举家族族人中举者较多,仅有3名举人以上或2人以下(笔者注:包括2人)获取进士功名的家族,可称为举人家族。科举家族中不仅举人数量较多,而且有3人以上(笔者注:包括3人)获取进士功名,可称为进士家族。3本文也参照这些标准展开探讨。

一、状元的家族分类

清代共举行112科殿试,若不算顺治六年和顺治九年的两个满榜状元麻勒吉和图尔宸,共产生了112个状元。在这112个状元中,出现了1对兄弟状元于振和于敏中,2对祖孙状元彭定求和彭启丰、陆肯堂和陆润庠,3对叔侄状元蔡启僔和蔡升元、吴廷琛和吴钟骏、翁

同龢和翁曾源。实际共涉及了106个家族,但是为了统一按照科举家族的标准(五服以内)进行统计分析,6对亲属状元仍分开计算,即按112个家族进行分析。

清代状元所属的家族中有进士家族46个,举人家族9个,生员家族7个,确知的科举家族共有62个,占112个状元家族的55.36%,其中又以进士家族为主。无论是科举家族还是其中的进士家族,在清代开科取士的9个皇帝统治期间均有出现(具体见表1和表2)。科举家族仅仅在光绪朝较少,而进士家族则主要分布在顺治、康熙、雍正、嘉庆四朝,均超过50%,其中顺治朝最高达到75.00%。清代前期的进士家族远远高于清代后期。除了这些科举家族,还有8个非科举家族中出现了进士,7个非科举家族出现了举人,5个非科举家族出现了生员,即112个状元家族中的82个家族在状元本人之外还有其他成员获取了科举功名。由此可见,即使到了废科举的前夕,状元的产生也不是一种偶然事件。

在这46个进士家族中,有一些家族的科名盛况远远超出了五服,其中最为有名的是长洲彭氏。长洲彭氏的科名自明正德六年(1511年)第五世彭昉考中辛未科进士到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彭士襄考中癸卯科进士绵延近四百年不绝,共有进士16名,明代2人、清代14人。以彭启丰为基点,五世祖彭汝谐,曾祖彭珑,祖父彭定求,二子绍观、绍升,三孙希濂、希洛、希郑,二曾孙蕴辉、蕴章,六世孙泰士一脉相承十二人成进士,科名之盛,冠绝清代,其中第十世彭定求与第十二世彭启丰祖孙会状,更是世所稀见。除了长洲彭氏以外,清前期康熙六年(1667年)状元缪彤的祖父缪国维,叔父缪慧远,二子曰藻、曰芑,二侄锦宣、继让,二孙敦仁、遵仪,五世孙嘉谷,二百五十年间,十榜传家,除了缪国维为明末进士和缪嘉谷道光二十五年中进士外,其余八人均为顺康雍乾时期的进士。清中期嘉庆元年(1796年)状元赵文楷与其子畇、孙继元、曾孙曾重连续四世皆为翰林,嘉庆十六年状元(1811年)蒋立镛与其父祥墀、子元溥、孙启勋、曾孙传燮连续五代皆为进士。清后期同治二年(1863年)状元翁曾源与其祖心存、父同书、子斌孙也是连续四世翰林。

还有一些家族的科名盛况虽然不像上述彭、缪、赵、蒋、翁等家族绵延不绝,然而却以另一种特征名留青史。先有江苏昆山的徐元文家族,中有江苏武进的庒培因家族,后有河南固始的吴其濬家族。顺治十六年(1659年),徐元文考中状元,康熙九年(1670年)、十二年,徐元文的两个兄长乾学、秉义连续考中探花,同胞三鼎甲亘古未有,名噪天下,人称“昆山三徐”。随后,徐元文一子中进士一子中举人,长兄徐乾学的五个儿子均考中进士,是为“五子登科”,五十余年间,徐元文兄弟子侄九人考中进士,以至于人们感叹道:“带(戴)叶黄(王)瓜(顾)李,不如一个大荸荠(徐)1”,说明昆山徐氏科第之盛超过了明代戴、叶、王、顾、李五大望族。乾隆十九年(1754年),武进人庄培因高中状元,其兄庄存与为

乾隆十年(1745年)榜眼,其父庄柱兄弟五人三进士一举人一副榜,是为准“五子登科”,庄存与三子中两进士一举人,庄培因独子庄述祖考中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进士,六十余年间一门三代考出了八个进士。嘉庆二十二年(1817年),固始吴其濬考中状元,其祖父吴延瑞、伯父吴湳、父吴烜均为乾隆年间进士,兄其彦、弟其泰、堂兄其浚(吴湳子)均为嘉庆年间进士,五十余年间,在科举中等省份的河南固始吴氏一门三代也出现了七名进士。这些家族在清代科举史上留下可浓浓的一笔。

与进士家族相比,举人家族与生员家族的数量尽管较少,知名度也相对较低,然而,也出现了一些独特的科举家族。道光十八年状元钮福保是以读书向学而闻名的湖州钮氏的代表人物,虽然钮福保家族仅有两个进士(钮福保与伯父钮芳治),但是钮福保之父有兄弟八人皆有科名,其中一进士二举人三贡生两监生,钮福保兄弟辈有举人五人,据《吴兴钮氏西支家谱》记载,湖州钮氏读书做官、封爵的第十一世、十二世辈有130人2,即钮福保的兄弟子侄有130人读书做官、封爵。这是一个非常独特的举人家族。安徽天长人戴兰芬的家族是一个生员家族,但也是一个独特的生员家族,戴兰芬出生于一个连续十四世皆为秀才的书香门第,直到戴兰芬高中状元。

1徐珂.清稗类钞[M].北京:中华书局,1984.

2陈连根张银龙.人贵自立——湖州钮氏家族文化研究[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9.240

就目前掌握的材料而言,有62个状元的家族确知为科举家族,但其余的50个状元仅有张謇、洪钧、吴鲁等少数状元可确知为非科举家族,绝大多数状元家族的状况存疑。例如,直隶南皮状元张之万,其父为拔贡,许多文献指出张之洞为其族弟,然而就笔者掌握的资料两人的父、祖父、曾祖均不是同一人,而高祖姓名还不得而知,若高祖为同一人,则两人仍在五服以内,张之万家族至少应为举人家族,此外张之万之子张瑞荫在政府任职,不知其功名如何,若有功名,至少应为生员家族。康熙五十一年状元王世琛属洞庭东山的王氏家族,在明代出过两名进士,一为成化十一年(1475年)乙未科探花王鏊,一位王鏊的曾孙王禹声,前者为东山第十世,后者为第十三世,受明清易代影响,科名中断了60年后,第十七世王元位、十八世王世琛、十七世王奕仁在康熙后期相继考中进士……后来乾隆朝的第十九世王关伯,道光朝王仁照,咸丰朝第二十一世王承春,光绪朝的王颂蔚(第二十三世)、季烈(第二十四世)父子,王仁俊等人先后考中进士。1然而,不知王元位、王奕仁、王关伯等人是否与王世琛在五服之内,仅知王世琛其父王铨为举人,其兄王世绳官至道员而不知功名如何。类似的情况还有梁国治、金甡、王杰等人。清代科举有什么科

表1 清代状元的科举家族各朝分布表

绝对数量

开科次数清代科举有什么科

所占比例% 顺治 6 8 75.00 康熙 14 21 66.67 雍正 3 5 60.00 乾隆 12 27 44.44 嘉庆 8 12 66.67 道光 9 15 60.00 咸丰 3 5 60.00 同治 4 6 66.67 光绪 3 13 23.08 表2 清代状元家族中进士家族各朝分布表

绝对数量

开科次数

所占比例% 顺治 6 8 75.00 康熙 11 21 52.38 雍正 3 5 60.00 乾隆 9 27 33.33 嘉庆 7 12 58.33 道光 5 15 33.33 咸丰 2 5 40.00 同治 2 6 33.33 光绪 1 13 7.69 1张学群等.苏州名门望族[M].扬州:广陵书社,2006.198-199.

2宋元强.清朝的状元[M].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1992.37.

3本文把具有科举功名的成员不足三名但还有多位诗人、学者、藏书家等文化人物的家族称为书香门第。一般而言,科举家族均为书香门第,但是书香门第未必是科举家族,因为有些家族成员由于身体状况、个人志趣等原因未必应考,此外,生员一级的功名在许多材料中未明确记载,也导致一些实际上的科举家族只能统计为书香门第。

二、状元的家族背景

宋元强先生认为,若要涉足鼎甲,掇取巍科,倘无深厚的经史根底、卓越的属文能力、高超的楷法造诣,是不可能高中的。在这方面,几乎没有什么侥幸可言。2这些能力与素养都是长期教育的结果,与家庭背景密切相关。作为进士第一人,状元的产生更是如此。清代超过半数的状元出身于科举家族或书香门第3,还有相当一部分状元的或兄、或父、或祖、或曾祖、或高祖拥有低级的功名,虽难称得上书香门第,但也是一脉书香缕缕不绝。此外,除了一些家世不详的状元外,出身于小商人或农民家庭的状元仅是个别现象。

清代状元中出身于科举家族的并不是个别现象,至少有34位。也就是说,这34位状元上推四代以及兄长等人中至少有三人已经获取了科举功名。这些状元在时间分布与空间分布上呈现出明显的特征。

清代自顺治三年(1646年)至光绪三十年(1904年)259年间共开科112次,平均2.3年一科,如果按开科次数一次分为8个时间段,则每段均为14科,时间跨度为30年左右。如果不考虑存疑家族的影响,如表3所示,出身于科举家族的状元数量在各个时间段分布没有呈现出明显的规律,前面四个时间段状元出身于科举家族的数量也仅仅比后面四个时间段

多2个而已。但是,如果从空间分布上看,则出现了明显的集聚现象,出身于科举家族的34个状元分布在18个行省中的10个省份,其中江苏一省就占去大半,为19个,其次为浙江5个,其余8省或为2个或为1个(具体见表4)。若把时间和空间结合起来考虑,则出身于科举家族的江苏状元的数量优势在清代前期体现的尤为明显,在康熙五十一年会试实施分省取中制度以前的9个科举家族中,除了蔡启僔、蔡升元叔侄来自浙江外,其余7位状元均出自江苏。相反,在会试分省取中制度实施之后的25个科举家族中,江苏占12个,浙江占3个,其他省份占10个,嘉庆末年的状元吴其濬、陈继昌来自科举不甚发达的河南、广西,光绪末年的状元夏同龢甚至来自边远的贵州。

表3 出身科举家族的状元时间分布表

数量

比例 7 50.00% 3 21.43% 4 28.57% 4 28.57% 3 21.43% 6 42.86% 5 35.71% 2 14.29% 表4 出身科举家族的状元空间分布表

省份

数量 江苏 19 浙江 5 山东 2 安徽 2 江西 1 湖南 1 河南 1 湖北 1 广西 1 贵州 1 当然,这些状元的家族状况也有很大的区别,清代前期的徐元文、马世俊、韩菼、彭定求、王敬铭、邓钟岳、彭启丰、庄培因等大多数状元连续上推三四代均有科名,且几乎每个家族已经出现了一名进士甚至多名进士,乾隆二年的状元于敏中,从曾祖、祖父、父亲到他这里已经是连续四代进士了。然而,到清朝后期,多名状元的家族中在状元之前并没有出现进士,例如嘉庆七年的吴廷琛、道光三十年的陆增祥、同治十三年的陆润庠、光绪二十四年的夏同龢,家族中只是出现了几名举人和生员。

有些状元的家族虽然还称不上科举家族(基于已经掌握的资料),但是可称为书香门第。康熙六年状元缪彤,祖父为明万历年间进士,叔父为顺治四年进士,父亲未应科举,以孝友闻名乡里;康熙十八年状元归允肃生于官宦家庭,父兄均有很多著述,父亲为名崇祯年间进士,兄为贡生;道光九年状元李振钧,父兄皆为进士,其父李长森高中乾隆四十九年二甲第一名进士,是为父子鼎甲传胪,其兄官至刑部尚书,并入《清史稿》,类似的家族中有两人具有功名的状元为大多数。康熙五十七年状元汪应铨,虽然父祖可能没有功名,但均为著名学者,祖父精皇极经世之学,著有《七音类集》、《立诚书》、《述梅圃诗文集》,父亲精经学,著有《续经世说》,像这样的家族也是书香门第;类似的情况还有光绪十五年状元张建勋,其曾祖、祖父均为诗人,且有诗集传世,其曾祖还为桂林府学教谕,其父做幕僚十五年,在政界也有一定声望。

篇二:《清代科举考试的考务制度研究》

摘 要:清代的科举考试是国家统一管理的考试,它的正常运行是以一套完整、规范的考务管理程序为基础的,并在法规的执行中得到确认与保证。为了让人们清楚地了解清代科举考试在实际中的具体操作,本文按照考试的流程,从考试前的准备、考试过程的实施和考试后的处理三个主要环节,分别阐述和介绍了考务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状况,还就清政府处罚考试违规的情况进行了描述。

关键词:科举考试;考务管理;三级考试;防弊

一、课题研究的状况

科举考试在长期的实践中制订了一整套完备的规则,规定了考生条件、规定了考试科目、规定了各科考试内容、规范了考试标准、规定了题型、规定了考试层次、规定了考试日期和时间,制订了考试管理和保密规则,制订了成绩评定等级,规定了各省录取人数,制订了各项录取政策。为了规范考试行为,防止徇私舞弊,还建立了一系列的法规制度。特别是清代科举考试的考务管理制度,对考生身份、报考手续、考场规划、试题保密、考场监察、试卷保管、评卷复查、考官职责等环节都有严格的规定,其条例制定的完备、详尽,可以说是达到了极点。科举在长期考试考务管理中所形成的极其严密的制度,一直以各种不同的方式、不同的程度影响着过去和现代的考试,这也是科举考试得以持续一千三百多年的主要因素之一。

1.研究清代考务管理的现实意义

科举制度作为我国古代的一项重要的制度,对政治、文化、教育有着非常大的影响。每逢大考之年,上至皇帝、下至平民都在关注科举考试的全过程,科场成为社会的焦点。在许多历史文献中可查到各级政府的文书多谈及科举,如考试前的各种建议,对考试实施过程中出现问题的议论,考试后对选拔结果的评价,还有对科场舞弊揭发的奏折等。皇帝对科举考试的重点则是多放在如何保证公平取士,防止舞弊的事件发生上。读书人则是关心所取中的是否为真才,考场上是否有舞弊行为,平民子弟录取多少的热点上。因此,组织管理成为重要的任务,完备的制度是衡量考试管理的标准,部门之间的协调是保障考试顺利进行的条件。科举考试是我国封建社会选士制度的重大变革。它不以门第、财产作为选拔人才的依据,而以考试为主要手段,注重士人的知识与才能,是不平等社会下相对平等的制度。为了体现科举考试公平、公正性的特征,各朝代的统治者都要极力从制度上进行维护,因此,考务管理的核心就是如何保证维护科举的公平、公正,从某种意义上讲,考务本身的规范标准就代表着科举考试的公平原则。

科举是统一时间、统一内容、人员集中的考试,这项考试考生多、规模大,过程长、环节多,自始至终贯彻着国家的意志,是国家统一管理的考试。要使这种考试有组织、有秩序地进行,必须有强大的考务管理来配合,需要确立考试的规章制度,设置考试管理机构,颁布考试法规,采取防弊措施等,以保证科举考试按正常的周期进行。在我国,科举考试制度奠基于隋朝,确立于唐代,完备于宋代,弛废于清末。考试形成制度后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时代发展的变化,社会对考试的功用便提出新的要求,每一历史时期的社会条件决定了所需人才的规格、考试科目的设置和考试的方式,所以,考务管理的规范也是随着科举考试不断发展而逐步改进、完备的。

我国的考试历史悠久,积累了丰富的考务管理经验。我们研究清代科举考试考务管理制度的目的,一是为了弘扬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科学地对待历史,发扬它合理、优秀的因素,使人们对科举考试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二是以史为鉴、古为今用,从而促进当今考试考务管理制度的逐渐完善;三是从其制度中找出规律性的东西,丰富考试立法的理论依据,启发对考试改革的思路,严格以法治考,建立适应现代社会的考试制度。

2.课题研究的方法与主要特色

由于科举考试的考务与当今考试考务的管理体系和划分属性有着不同的区别,为了能让科举考试的方式、方法与现代的考试程序相吻合,我们本着坚持现代考试管理的原则去审视问题,在课题的研究中放弃就理论反复评述的手段,主要以清代为主线,运用历史文献深入研究科举考试所涉及的各个考务管理环节,通过考证、分析典型的案例,了解和认识科举考务管理的发展特点及运转程序。研究的主要特色是再现科举考试的实践操作环节。

为了保证课题的研究不脱离实际,在前期,我们依据所掌握的历史资料,结合考务管理的特点,进行了古今对比的分析。第一步将清代考务规则与当前教育考试的考务规则作了比较,第二步依据考务管理标准将科举考试的方法做了重新的划分,第三步用现代考务管理的运作方式对清代的考法进行了梳理。在课题研究的后期,为了突出科举考试的实际运作,我们在分析和整理时按照考试的流程,即考试前的准备、考试过程的实施、考试后的处理三个主要环节,分别阐述了考务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状况。另外,还就清政府是如何处罚考试运作时出现的违规情况进行了描述和介绍,并结合典型的舞弊案例分析了问题的成因。

课题研究中我们查阅了大量的有关科举考试的历史资料,如《清史稿》、《大清会典事例》、《清高宗实录》、《清朝文献通考》、《钦定科场条例》等,翻阅了不少有关科举考试的历史档案,还查看了一些文集。发现历史上对科举考试记载和论述的多是关于考试科目的设置、考试日期的变更、录取比例的划分、考官的选派、考生答卷的事项、考场规则、防

止考试舞弊的措施、以及科举存废的争议等,唯独缺少对考试管理过程进行全面的描述。于是,我们根据考试考务管理的实施步骤将大量的历史史实对号入座,并结合有关科举考试考法的资料进行重新整合,理顺了科举考试的关系,还在挖掘史料的同时对清代的内容作了补充,澄清并发现了几个新的问题:清代科举有什么科

考生报名。有许多文章、书籍在评价科举是一种公平的、机会平等的机制时,赞许科举选拔人才 不问家族出身,只要能治国安邦、用兵打仗,只要有特长的,都允许士子自由报考。在查阅历史资料时我们得出,所谓科举考试士子自由报考,是指不需要达官贵人的推荐,也不问门第,并不是说对应试者没有任何限制。科举考试报名时考生是有资格限制的,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报名的。首先要经过县、府、院三试,还要通过岁考及科考,本人身家清白,“倡优隶卒之子弟及有刑伤过犯者,皆不得预,歧考冒考者亦禁。”在取得京官的印结或领取原籍督抚的咨文,方可以报名参加乡试。

考试试差。即对各省乡试正副主考官的选拔考试。通过对主考官的考试,铨选出人品端方、学问纯正、年富力强且不阿奉公卿的人担任主考官职务。随着对主考官的稽查、考核逐渐加强,考差成为制度化,成为清代科举考试中的一大创举。从清代考官进行试差的过程可以看出,清朝历代皇帝对考官的挑选制定种种措施,不断地进行修改、调整,体现了制度上的严密与完善,目的是确保主考官的声誉,从运行机制上维护科举考试顺利进行。

出题与阅卷。科场考试拟题最为重要。考官命题的原则以“四书五经内,义旨精深,及诗题典重者”。考官出题必须遵照有关规定,经史试题要含蓄不显,策论试题则要直接明了,凡摘裂牵缀、试题有误者,一经发现予以治罪。考官阅卷时评卷标准与命题标准应是一致的,凡试卷文体平实典雅、明白流畅、不事浮华者,则为中式卷。为了不让好的佳卷得到遗落, 成为清代科举考试制度中的一项“搜落卷”重要内容,是对阅卷过程可能出现失误和偏差的一种补救,也是录取时公平取士的一项具体执行措施。

考试组织管理。清代整个科举考试的组织管理由礼部负责,其考试管理人员由京堂各官和地方高官临时组成,特别是主考官的派遣均由皇帝钦命,皇帝实际上成为整个考试活动的总指挥。每当考试之年,政府既要为此支付一笔特殊的经费,还需要其他部门协调配合进行,以大量的人、财、物力来保障考试的正常运转。

图表代以文字。为了能让人们读懂代科举考试有关考务管理的运行,我们以图形与表格的形式表达了其中的过程。依据文字资料自绘了科举考试流程图,展现科举三级考试的报名、考试和分流的全过程。以表格的形式,说明乡、会试的日程和与考试有关人员的详细活动。用流程图表现考后的卷子是如何经过外帘受卷、弥封、誉录、对读等各个环节传送到内帘,试卷又是如何在内帘各官手中校阅取中的,即把试卷传递及阅卷程序作一综合解释。用简单

易懂的图表替代难以用大量文字表述的事件,这也是在科举考试研究中的一次新的尝试。

通过对清代科举考试考务管理的研究,使我们重新认识到,科举之所以能够在相当长时间里延续、发展与完善,是一套完整的考务程序为基础的,并在法规的执行中得到确认与保证。研究成果的目的,就是让人们了解清代的科举考试在实际中是如何操作的,清代保障科举考试顺利进行的考务管理方法是如何得到落实的。强调以课题研究为实践服务,这也是我们研究此课题的宗旨。

二、清代科举考试考务管理研究的主要内容

1.清代科举考试的基本情况

(1)科举考试的形式

清代的科举考试分为三级,即乡试、会试和殿试。考试的科目为正、恩、文、武、制、翻译科,考试的时间、地点均有统一的定制,其组织管理是在皇权的统一运帷下运行的。

(2)组织管理的协调

由于科举考试不设专门机构管理,每逢考试前夕临时组成一批兼职的队伍,所有的考官和员役都是一种临时差使,没有专职,也没有任期,一旦考试完毕所有的人仍回原任。清代整个科举考试的组织均由礼部负责主持,其他部门协调配合进行。每当考试之年,需要花大量的人、财、物力来保障考试的运转,政府既要为此支付一笔特殊的经费,又要为考试提供一批兼职的管理人员。

(3)科举考试流程

2.科举考试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1)考生报名

报考的条件要求 科举时代对应试者的年龄没有限制,清代也是如此。不论年龄多大,都可以参加乡试、会试,当一次未取中时,可以反复接着应试同级别的考试,直至通过或自我放弃。但是,参加科举考试是有一定条件限制的。首先,参加科举考试的人必须是中央或地方官学的学生(又称为生员),即有学历资格的限定;其次,生员参加乡试报名由各省学

政录取,只许应本省乡试,仕宦子弟不准于父兄原任衙门移文起,生员遇父母去逝不准参加考试等,即一系列相关政策的限定;再次,清代规定凡倡优隶卒之子弟及有刑伤过犯者皆不得参加考试,即对考生身份的限定;最后,各省乡试取中的举人是有一定名额比例的限定。

报名程序和监督措施 考生在通过县、府、院试的考试和学政主持的岁考及科考等一系列考试环节确认合格,并符合报考的条件要求后,本人才有资格报名。但在报名的过程中,还必须遵照规定的程序和手续一一办理。在清代,参加各省乡试必须是本省人,否则就是冒籍。

报名时,先由学政科考录取,再由学政造具名册送布政司衙门预备试卷,考生用楷体填写本人姓名、年龄、形貌、籍贯等履历项目,还得写清曾祖父、祖父、父亲三代的姓名,注明三代的存殁情况。另有一些具体执行的措施加以监督。

资格的再认定——复试 乡、会试发榜后,要将中仕者的朱、墨试卷与录科原卷(亲供)送礼部进行审查(又称磨勘),通过复试的考试才有资格参加会试和殿试。

(2)选派考官

清代所有乡试主考官的派遣均由皇帝钦命。考官亦称“帘官”,有内帘官、外帘官之分。内帘官指主考、同考、内提调、内监试、内收掌等,其主要职责为出题和阅卷工作。外帘官,指监临、外提调、外监试、外收掌、受卷、弥封、誉录、对读等,负责管理各项考场考务。另外,还有将所有管辖考试的官员划分为 “考官”与“场官”。“考官”指主考、副主考和同考官,直接参与出题、阅卷的活动。而“场官”则是负责各项考务管理工作的官员。

考官的职责 乡试考官:主考官,负责批阅考生试卷,分别优劣去取,核定名次,上奏皇帝;同考官,协助主考官阅卷。称房考官,或简称同考、房官;监临官,专司纠察考场奸弊;监试官,分外监试和内监试,外监试监察考场事务,内监试监察阅卷;提调官,统一管理考场帘外的一切事务;受卷、收掌官,负责收纳考生试卷;弥封官,负责糊名;誊录官,负责试卷誉录事宜;对读官,负责校对誉录试卷;巡绰官,负责巡视考场;搜检官或监门官,负责对进入考场的考生搜身;供给官,负责后勤服务;医官,负责医病。会试考官:总裁,即会试的主考官;知贡举,为会试监考官,总摄考场事务。其他的考官设置亦与乡试略同。殿试考官:殿试由皇帝主持,故不设考官。读卷官,负责评阅试卷。其他分别负责各项事务的官员设置有:提调官、监试官、受卷官、收掌官、弥封官、印卷官等。

担任考官的资格 担任考官主要以科甲出身的翰林官、给事中、光禄寺官、吏礼户兵刑

篇三:《古代科举制度基本常识》

古代科举制度基本常识

2013-05-30 作者: 编辑:化成天下

中国古代的考试制度。也是政府选拔官吏的一种方式。开始于隋朝(公元518年——公元618年),一直到清朝(公元1644年——公元1911年),共延续了1000多年。

读书人要先参加“童试”,参加的人不论年龄多大都叫“儒童”或“童生”,考试合格被录取“入学”后称为“生员”,俗称“秀才”。

秀才分三等,成绩最好的称“禀生”,由国家按月发给粮食;二等的叫“增生”不供给粮食,“禀生”和“增生”是有一定名额的;三等是“附生”,即才入学的附学生员。取得秀才资格的人,才可参加正式科举。

正式科举分“乡试”、“会试”、“殿试”三级。

乡试:每三年在省城举行一次,称“大比”。考上的叫“举人”。考试第一名称为“解元”,第二名称为“亚元”。

会试:在乡试后的第二年春天在首都的“礼部”(政府的一个管理机构)举行,考上的叫“贡士”,第一名称“会元”。清代科举有什么科

殿试:由皇帝亲自主持,只有“贡士”才有资格参加,分“三甲”录取。

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合称“三鼎甲”;

二甲赐“进土出身”,第一名称“传胪”。

三甲赐“同进士出身”。

一、古代考试内容

在古代中国两千多年的考试史中,古人几乎尝试过各种可能想到的考试内容。

从西汉到南北朝的察举时代,以推荐为主,考试还只是一种辅助手段。那时的考试内容有两项:读书人考试经学,在朝官吏考试章奏。此后荐选时代的考试内容变化不多。

到了以考选为主的科举时代,旧的考试内容被逐渐丰富。唐朝进士录取以诗赋为重,从而促成了唐诗的空前繁荣。到了宋元两朝,经义逐渐取代诗赋成为一种主要的考试内容。明、清科举考试分量和难度都有所增加,八股文作为一种考试的文体格式逐渐发展定型。

总之,中国古代选举考试的主要内容不外乎经学(家法、帖经墨义,经疑、经义)与文学(诗赋)。在察举时代,经学、文学分途;科举时代,两者渐渐合一。

二、八股文

是中国明朝(公元1368年——公元1644年)和清朝(公元1644年——公元1911年)时期,科举考试时所采用的专门文体。因为它要求文章中应有四段对偶排比的文字,一共八部分,所以叫八股文。“股”是对偶的意思。

八股文的题目都出于中国古代的两本很古老的教科书《四书》(《论语》、《孟子》、《大学》、《中庸》)、《五经》,论述内容以中国古代的哲学家的注解为准,结构体裁有一套硬性的规格。全文由破题、承题、起讲、入题、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大结等各部分组成,作用互不相同。八股文对字数有也有一定的限制,文中要求点句、格式等都有很严格的要求。

三、各朝代情况

隋朝(公元581年——公元618年)建立后,广大中小地主的势力得到加强,要求做官参政的愿望也愈加强烈。科举制度不但能满足这种愿望,而且能更广泛地发掘、笼络人才,因此成为政府选拔官吏的方式之一。

唐朝(公元618年——公元907年)科举制度开始系统和完善起来。在政府各级学馆学习的生徒和不在学馆的普通读书人都可参加科举,此外还有现任官员参加的科考等。科举考试中,常见的科目有进士、明经、明法、明字、明算、一史、三史、开元礼、道举等科,稍后又开设了制举和武举。考中进士只是具备了做官的资格,下一步还要经过吏部选试合格,才被授予官职。

宋朝(公元960年——公元1279年)科举制度有了进一步的变化、发展。科举考试中,常见的科目有进士科、制科、词科、明经、三史、明法、童子、武举以及“三舍法”取士等。 宋朝进士、明经等科考试一般分为州试、省试、殿试三级。省试、殿试通过以后,朝廷便立即授予考生官职。

元朝(公元1279年——公元1368年)蒙古统治者实行的科举制度带有明显的民族歧视色彩。科举考试每三年举行一次,分为乡试(行省考试)、会试(礼部考试)、御试(殿试)三级。在乡试、会试时蒙古人和西北各少数民族只考两场,而汉人则须考三场。御试时,虽然考生都考策问一道,但前两种人仅限五百字以上,而汉人必须在千字以上。在考试内容上,汉人的题目也比较难。

明朝(公元1368年——公元1644年)科举考试以进士科考试最为重要。考生通过县试和府试后称为童生,就可以参加进士科的正式考试,考试中必须用八股文作文章。院试是国家科举正式考试的最初一级,在府城或直属省的州治所举行。院试之后是乡试,在京城及各省省城举行,三年考试一次,乡试取中的称举人,已经具备了做官的资格。 会试和殿试是最高一级的考试。会试由礼部主办,在京城的贡院举行,一般在乡试的第二年。会试被录取的人,称为贡士,第一名叫做会元。贡士还要参加名义上由皇帝亲自主持的殿试,出榜分三甲,其中一甲赐进士及第,就是大家熟悉的状元、榜眼、探花。中了进士,功名就到了尽头。

清朝(公元1644年——公元1911年)科举基本上沿袭了明朝的制度和考试程序。在清朝,每逢遇到皇帝生日、登基等庆典时,还额外有加科乡试,叫做恩科。二甲、三甲的进士殿试以后还要进行一次考试,叫朝考。清朝科举考试中也必须用八股文作文章。乾隆年间考试内容增加了诗赋,以后院试、乡试、会试都必须考诗,称为试帖诗。

篇四:《中国古代科举制度》

[篇一:中国古代的科举制度简介]

正式的科举考试分为三级:(1)乡试,(2)会试,(3)殿试。

乡试通常每三年在各省省城举行一次,又称为大比。由于是在秋季举行,所以又称为秋闱。参加乡试的是秀才(生),但是秀才在参加乡试之前先要通过本省学政巡回举行的科考,成绩优良的才能选送参加乡试。中国古代科举制度。乡试考中后称为举人,第一名称为解元。

会试在乡试后的第二年春天在礼部举行,所以会试又称为礼闱,又称为春闱。参加会试的是举人,取中后称为贡士,第一名称为会元。会试后一般要举行复试。

以上各种考试主要是考八股文和试帖诗等。八股文题目出自四书五经,略仿宋代的经义,但是措辞要用古人口气,所谓代圣贤立言。结构有一定的程式,员,科称附生。考取生员,是功名的起点。一方面、各府、州、县学中的生员选拔出来为贡生,可以直接进入国子监成为监生。一方面,由各省提学官举行岁考、科考两级考试,按成绩分为六等。科考列一、二等者,取得参加乡试的资格,称科举生员。因此,进入学校是科举阶梯的第一级。

明代正式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乡试是由南、北直隶和各布政使司举行的地方考试。地点在南、北京府、布政使司驻地。每三年一次,逢子、午、卯、酉年举行,又叫乡闱。考试的试场称为贡院。考期在秋季八月,故又称秋闱。凡本省科举生员与监生均可应考。主持乡试的有主考二人,同考四人,提调一人,其它官员若干人。考试分三场,分别于八月九日、十二日和十五日进行。乡试考中的称举人,俗称孝廉,第一名称解元。唐伯虎乡试第一,故称唐解元。乡试中举叫乙榜,又叫乙科。放榜之时,正值桂花飘香,故又称桂榜。放榜后,由巡抚主持鹿鸣宴。席间唱<鹿鸣>诗,跳魁星舞。

会试是由礼部主持的全国考试,又称礼闱。于乡试的第二年即逢辰、戍、未年举行。全国举人在京师会试,考期在春季二月,故称春闱。会试也分三场,分别在二月初九、十二、十五日举行。由于会试是较高一级的考试,同考官的人数比乡试多一倍。主考、同考以及提调等官,都由较高级的官员担任。主考官称总裁,又称座主或座师。考中的称贡士,俗称出贡,别称明经,第一名称会元。

殿试在会师后当年举行,时间最初是三月初一。明宪宗成经八年起,改为三月十五。应试者为贡士。贡士在殿试中均不落榜,只是由皇帝重新安排名次。殿试由皇帝新自主持,只考时务策一道。殿试毕,次日读卷,又次日放榜。录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鼎元,二名榜眼,三名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通称进士。进士榜称甲榜,或称甲科。进士榜用黄纸书写,故叫黄甲,也称金榜,中进士称金榜题名。

乡试第一名叫解元,会试第一名叫会元,加上殿试一甲第一名的状元,合称三元。连中三元,是科举场中的佳话。明代连中三元者仅洪武年间的许观和正统年间的商辂二人而已。

殿试之后,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编修。其余进士经过考试合格者,叫翰林院庶吉士。三年后考试合格者,分别授予翰林院编修、检讨等官,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等职,或以知县优先委用,称为散馆。庶吉士出身的人升迁很快,英宗以后,朝廷形成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的局面。

明代乡试、会试头场考八股文。而能否考中,主要取决于八股文的优劣。所以,一般读书人往往把毕生精力用在八股文上。八股文以四书、五经中的文句做题目,只能依照题义阐述其中的义理。措词要用古人语气,即所谓代圣贤立言。格式也很死。结构有一定程式,字数有一定限制,句法要求对偶。八股文也称制义、制艺、时文、时艺、八比文、四书文。八股文即用八个排偶组成的文章,一般分为六段。以首句破题,两句承题,然后阐述为什么,谓之起源。八股文的主要部分,是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四个段落,每个段落各有两段。篇末用大结,称复收大结。八股文是由宋代的经义演变而成。八股文的危害极大,严重束缚人们的思想,是维护封建专制治的工具,同进也把科举考试制度本身引向绝路。明末清初著名学者顾炎武愤慨地说:"八股盛而<六经>微,十八房兴而二十一史废"。又说:"愚以为八股之害,甚于焚书。"

清代-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灭亡

清代的科举制度与明代基本相同,但它贯彻的是民族歧视政策。满人享有种种特权,做官不必经过科举途径。清代科举在雍正前分满汉两榜取士,旗人在乡试、会试中享有特殊的优特,只考翻译一篇,称翻译科。以后,虽然改为满人、汉人同试,但参加考试的仍以汉人为最多。

科举制发展到清代,日趋没落,弊端也越来越多。清代统治者对科场舞弊的处分虽然特别严厉,但由于科举制本身的弊病,舞弊越演越烈,科举制终于消亡。

[篇三:中国古代科举制度详解]

科举是中国古代读书人的所参加的人才选拔考试。它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从隋代开始实行,到清光绪(1904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

[历史发展与演变]

▲隋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起源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最早起源于隋代。隋朝统一全国后,为了适应封建经济和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为了扩大封建统治阶级参与政权的要求,加强中央集权,于是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用科举制代替九品中正制。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年),开设进士科,用考试办法来选取进士。

进士一词初见于<礼记·王制>篇,其本义为可以进受爵禄之义。当时主要考时务策,就是有关当时国家政治生活方面的政治论文,叫试策。这种分科取士,以试策取士的办法,在当时虽是草创时期,并不形成制度,但把读书、应考和作官三者紧密结合起来,揭开中国选举史上新的一页。唐玄宗时礼部尚书沈既济对这个历史性的变化有过中肯的评价:"前代选用,皆州郡察举……至于齐隋,不胜其弊……是以置州府之权而归于吏部。自隋罢外选,招天下之人,聚于京师春还秋住,乌聚云合。"

▲唐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完备

推翻隋朝的统治后,唐王朝的帝王承袭了隋朝传下来的人才选拔制度,并做了进一步的完善。由此,科举制度逐渐完备起来。在唐代,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

常科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为人重视。俊士等科不经常举行,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后来渐废。所以,明经、进士两科便成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唐高宗以后进士科尤为时人所重。唐朝许多宰相大多是进士出身。常科的考生有两个来源,一个是生徒,一个是乡贡。由京师及州县学馆出身,而送往尚书省受试者叫生徒;不由学馆而先经州县考试,及第后再送尚书省应试者叫乡贡。由乡贡入京应试者通称举人。州县考试称为解试,尚书省的考试通称省试,或礼部试。礼部试都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闱也就是考场的意思。

明经、进士两科,最初都只是试策,考试的内容为经义或时务。后来两种考试的科目虽有变化,但基本精神是进士重诗赋,明经重帖经、墨义。所谓帖经,就是将经书任揭一页,将左右两边蒙上,中间只开一行,再用纸帖盖三字,令试者填充。墨义是对经文的字句作简单的笔试。帖经与墨义,只要熟读经传和注释就可中试,诗赋则需要具有文学才能。进士科得第很难,所以当时流传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

常科考试最初由吏部考功员外郎主持,后改由礼部侍郎主持,称"权知贡举"。进士及第称"登龙门",第一名曰状元或状头。同榜人要凑钱举行庆贺活动,以同榜少年二人在名园探采名花,称探花使。要集体到杏园参加宴会,叫探花宴。宴会以后,同到慈恩寺的雁塔下题名以显其荣耀,所以把又把中进士称为"雁塔题名"。唐孟郊曾作<登科后>诗:"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朝看遍长安花。"所以,春风得意又成为进士及第的代称。常科登第后,还要经吏部考试,叫选试。合格者,才能授予官职。唐代大家柳宗元进士及第后,以博学宏词,被即刻授予"集贤殿正字"。如果吏部考试落选,只能到节度使那儿去当幕僚,再争取得到国家正式委任的官职。韩愈在考中进士后,三次选试都未通过,不得不去担任节度使的幕僚,才踏进官场。

唐代取士,不仅看考试成绩,还要有各名人士的推荐。因此,考生纷纷奔走于公卿门下,向他们投献自己的代表作,叫投卷。向礼部投的叫公卷,向达官贵人投的叫行卷。投卷确实使有才能的人显露头角,如诗人白居易向顾况投诗<赋得原上草>受到老诗人的极力称赞。但是弄虚作假,欺世盗名的也不乏其人。

武则天载初元年二月,女皇亲自"策问贡人于洛成殿",这是我国科举制度中殿试的开始,但在唐代并没有形成制度。

在唐代还产生了武举。武举开始于武则天长安二年,公元702年。应武举的考生来源于乡贡,由兵部主考。考试科目有马射、步射、平射、马qiāng、负重摔交等。"高第者授以官,其次以类升"。

▲宋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改革时期

宋代的科举,大体同唐代一样,有常科、制科和武举。相比之下,宋代常科的科目比唐代大为减少,其中进士科仍然最受重视,进士一等多数可官至宰相,所以宋人以进士科为宰相科。宋吕祖谦说:“进士之科,往往皆为将相,皆极通显。”当时有焚香礼进士之语。进士科之外,其它科目总称诸科。宋代科举,在形式和内容上都进行了重大的改革。

首先,宋代的科举放宽了录取和作用的范围。宋代进士分为三等:一等称进士及等;二等称进士出身;三等赐同进士出身。由于扩大了录取范围,名额也成倍增加。唐代录取进士,每次不过二、三十人,少则几人、十几人。宋代每次录取多达二、三百人,甚至五、六百人。对于屡考不第的考生,允许他们在遇到皇帝策试时,报名参加附试,叫特奏名。也可奏请皇帝开恩,赏赐出身资格,委派官吏,开后世恩科的先例。

宋代确立了三年一次的三级考试制度。宋初科举,仅有两级考试制度。一级是由各州举行的取解试,一级是礼部举行的省试。宋太祖为了选拔真正踏实于封建统治而又有才干的人担任官职,为之服务,于开宝六年实行殿试。自此以后,殿试成为科举制度的最高一级的考试,并正式确立了州试、省试和殿试的三级科举考试制度。殿试以后,不须再经吏部考试,直接授官。宋太祖还下令,考试及第后,不准对考官称师门,或自称门生。这样,所有及第的人都成了天子门生。殿试后分三甲放榜。南宋以后,还要举行皇帝宣布登科进士名次的典礼,并赐宴于琼苑,故称琼林宴,以后各代仿效,遂成定制。宋代科举,最初是每年举行一次,有时一、二年不定。实英宗治平三年,才正式定为三年一次。每年秋天,各州进行考试,第二年春天,由礼部进行考试。省试当年进行殿试。

从宋代开始,科举开始实行糊名和誊录,并建立防止徇私的新制度。从隋唐开科取士之后,徇私舞弊现象越来越严重。对此,宋代统治者采取了一些措施,主要是糊名和誊录制度的建立。糊名,就是把考生考卷上的姓名、籍贯等密封起来,又称"弥封"或"封弥"。宋太宗时,根据陈靖的建议,对殿试实行糊名制。后来,宋仁宗下诏省试、州试均实行糊名制。但是,糊名之后,还可以认识字画。根据袁州人李夷宾建议,将考生的试卷另行誊录。考官评阅试卷时,不仅不知道考生的姓名,连考生的字迹也无从辨认。这种制度,对于防止主考官徇情取舍的确产生了很大的效力。但是,到了北宋末年,由于政治日趋腐败,此项制度也就流于形式了。宋代在考试形式上的改革,不但没有革除科举的痼疾,反而使它进一步恶化。

宋代科举在考试内容上也作了较大的改革。宋代科举基本上沿袭唐制,进士科考帖经、墨义和诗赋,弊病很大。进士以声韵为务,多昧古今;明经只强记博诵,而其义理,学而无用。王安石任参知政事后,对科举考试的内容着手进行改革,取消诗赋、帖经、墨义,专以经义、论、策取士。所谓经义,与论相似,是篇短文,只限于用经书中的语句作题目,并用经书中的意思去发挥。王安石对考试内容的改革,在于通经致用。熙宁八年,神宗下令废除诗赋、贴经、墨义取士,颁发王安石的<三经新义>和论、策取士。并把<易官义>、<诗经>、<书经>、<周礼>、<礼记>称为大经,<论语>、<孟子>称为兼经,定为应考士子的必读书。规定进士考试为四场:一场考大经,二场考兼经,三场考论,最后一场考策。殿试仅考策,限千字以上。王安石的改革,遭到苏轼等人的反对。后来随着政治斗争的变化,<三经新义>被取消,有时考诗赋,有时考经义,有时兼而有之,变换不定。

▲明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鼎盛时期

元代开始,蒙古人统治中原,科举考试进入中落时期,但以四书试士,却是元代所开的先例。

元朝灭亡后,明王朝建立,科举制进入了它的鼎盛时期。明代统治者对科举高度重视,科举方法之严密也超过了以往历代。

明代以前,学校只是为科举输送考生的途径之一。到了明代,进学校却成为了科举的必由之路。明代入国子监学习的,通称监生。监生大体有四类:生员入监读书的称贡监,官僚子弟入监的称荫监,举人入监的称举监,捐资入监的称例监。监生可以直接做官。特别是明初,以监生而出任中央和地方大员的多不胜举。明成祖以后,监生直接做官的机会越来越少,却可以直接参加乡试,通过科举做官。

参加乡试的,除监生外,还有科举生员。只有进入学校,成为生员,才有可能入监学习或成为科举生员。明代的府学、州学、县学、称作郡学或儒学。凡经过本省各级考试进入府、州、县学的,通称生员,俗称秀才。取得生员资格的入学考试叫童试,也叫小考、小试。童生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院试由各省学政主持,学政又名提督学院,故称这级考试为院试。院试合格者称生员,然后分别分往府、州、县学学习。生员分三等,有廪生、增生、附生。由官府供给膳食的称廪膳生员,简称廪生;定员以外增加的称增广生员,科称增生;于廪生、增生外再增名额,附于诸生之末,称为附学生员,科称附生。考取生员,是功名的起点。一方面、各府、州、县学中的生员选拔出来为贡生,可以直接进入国子监成为监生。一方面,由各省提学官举行岁考、科考两级考试,按成绩分为六等。科考列一、二等者,取得参加乡试的资格,称科举生员。因此,进入学校是科举阶梯的第一级。

明代正式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乡试是由南、北直隶和各布政使司举行的地方考试。地点在南、北京府、布政使司驻地。每三年一次,逢子、午、卯、酉年举行,又叫乡闱。考试的试场称为贡院。考期在秋季八月,故又称秋闱。凡本省科举生员与监生均可应考。主持乡试的有主考二人,同考四人,提调一人,其它官员若干人。考试分三场,分别于八月九日、十二日和十五日进行。乡试考中的称举人,俗称孝廉,第一名称解元。唐伯虎乡试第一,故称唐解元。乡试中举叫乙榜,又叫乙科。放榜之时,正值桂花飘香,故又称桂榜。放榜后,由巡抚主持鹿鸣宴。席间唱<鹿鸣>诗,跳魁星舞。

会试是由礼部主持的全国考试,又称礼闱。于乡试的第二年即逢辰、戍、未年举行。全国举人在京师会试,考期在春季二月,故称春闱。会试也分三场,分别在二月初九、十二、十五日举行。由于会试是较高一级的考试,同考官的人数比乡试多一倍。主考、同考以及提调等官,都由较高级的官员担任。主考官称总裁,又称座主或座师。考中的称贡士,俗称出贡,别称明经,第一名称会元。

殿试在会师后当年举行,时间最初是三月初一。明宪宗成经八年起,改为三月十五。应试者为贡士。贡士在殿试中均不落榜,只是由皇帝重新安排名次。殿试由皇帝新自主持,只考时务策一道。殿试毕,次日读卷,又次日放榜。录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鼎元,二名榜眼,三名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通称进士。进士榜称甲榜,或称甲科。进士榜用黄纸书写,故叫黄甲,也称金榜,中进士称金榜题名。

乡试第一名叫解元,会试第一名叫会元,加上殿试一甲第一名的状元,合称三元。连中三元,是科举场中的佳话。明代连中三元者仅洪武年间的许观和正统年间的商辂二人而已。

殿试之后,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编修。其余进士经过考试合格者,叫翰林院庶吉士。三年后考试合格者,分别授予翰林院编修、检讨等官,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等职,或以知县优先委用,称为散馆。庶吉士出身的人升迁很快,英宗以后,朝廷形成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的局面。

明代乡试、会试头场考八股文。而能否考中,主要取决于八股文的优劣。所以,一般读书人往往把毕生精力用在八股文上。八股文以四书、五经中的文句做题目,只能依照题义阐述其中的义理。措词要用古人语气,即所谓代圣贤立言。格式也很死。结构有一定程式,字数有一定限制,句法要求对偶。八股文也称制义、制艺、时文、时艺、八比文、四书文。八股文即用八个排偶组成的文章,一般分为六段。以首句破题,两句承题,然后阐述为什么,谓之起源。八股文的主要部分,是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四个段落,每个段落各有两段。篇末用大结,称复收大结。八股文是由宋代的经义演变而成。八股文的危害极大,严重束缚人们的思想,是维护封建专制治的工具,同进也把科举考试制度本身引向绝路。明末清初著名学者顾炎武愤慨地说:"八股盛而<六经>微,十八房兴而二十一史废"。又说:"愚以为八股之害,甚于焚书。"

▲清代—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灭亡

清代的科举制度与明代基本相同,但它贯彻的是民族歧视政策。满人享有种种特权,做官不必经过科举途径。清代科举在雍正前分满汉两榜取士,旗人在乡试、会试中享有特殊的优特,只考翻译一篇,称翻译科。以后,虽然改为满人、汉人同试,但参加考试的仍以汉人为最多。

清人为了取得参加正式科举考试的资格,先要参加童试,参加童试的人称为儒生或童生,录取“入学”后称为生员(清代有府学、州学和县学,统称为儒学)。儒学和孔庙在一起,称为学宫。生员“入学”后即受教官(教授、学正、教谕、训导)的管教。清初生员尚在学宫肄业(有月课和季考,后来变成有名无实了),又称为生,俗称秀才。这是“功名”的起点。

生员分为三种:成绩最好的是廪生,有一定名额,由公家发给粮食;其次是增生,也有一定名额;新“入学”的称为附生。每年由学政考试,按成绩等第依次升降。

正式的科举考试分为三级:(1)乡试,(2)会试,(3)殿试。

乡试通常每三年在各省省城举行一次,又称为大比。由于是在秋季举行,所以又称为秋闱。参加乡试的是秀才(生),但是秀才在参加乡试之前先要通过本省学政巡回举行的科考,成绩优良的才能选送参加乡试。乡试考中后称为举人,第一名称为解元。

会试在乡试后的第二年春天在礼部举行,所以会试又称为礼闱,又称为春闱。参加会试的是举人,取中后称为贡士,第一名称为会元。会试后一般要举行复试。

以上各种考试略仿宋代的经义,但是措辞要用古人口气,所谓代圣贤立言。结构有一定的程式,字数有一定的限制,句法要求排偶,又称为八比文、时文、时艺、制艺。

殿试是皇帝主试的考试,考策问。参加殿试的是贡士,取中后统称为进士。殿试分三甲录取。第一甲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第一甲录取三名,第一名俗称状元,第二名俗称榜眼,第三名俗称探花,合称为三鼎甲。第二甲第一名俗称传胪。

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儒林院编修。其余诸进士再参加朝考,考论诏奏议诗赋,选擅长文学书法的为庶吉士,其余分别授主事(各部职员)、知县等(实际上,要获得主事、知县等职,还须经过候选、候补,有终身不得官者)。庶吉士在翰林院内特设的教习馆(亦名庶常馆)肄业三年期满举行“散馆”考试,成绩优良的分别授翰林院编修、翰林院检讨(原来是第二甲的授翰林院编修、原来是第三甲的授翰林院检讨),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或分发到各省任知县。……

“范进中举”这个片断选自<儒林外史>的第三回“周学道校士拔真才,胡屠户行凶查捷报”。这一回写的是范进中举的故事。小说描写广东学道周进,到广州上任,先考两场生员,考完两场以后,第三场是南海、番禺两县的童生来进行考试。童生里就有范进,范进考完这场考试后就进了学,取得了第一名,人们称他为“相公”。范进进了学以后想进一步考举人,考上举人后人们就会称他为“老爷”。

中举是科举考试的一个过程,在我们讲评这个故事之前,先简单介绍一下清代的科举考试制度。

清代的科举考试制度分两个阶段,一个是科举的初步考试,一个是科举的正式考试。科举的初步考试有这么三种,一种叫童试,一种叫岁试,一种叫科试。童试,一般又叫做“小考”。凡童子开始应初试的时候称做“童生”,童生经过一定的考试选拔,在县里面选拔了以后到督学进行考试,督学考试合格就可以称做“秀才”了。范进是多年的童生,最后终于考上秀才了。秀才每一年考一次,这也是一个选优的过程,这叫“岁试”。每三年还要参加一次大的考试,叫“科试”。每三年考一次,主要是为了推举举人考试的资格,通过这个考试的提名,便有资格参加举人的考试。范进刚好赶上童试这一年也是科试的同一年,他考上了童试的第一名秀才,自然就有资格参加举人的考试。这是科举的初步考试。

接下来是科举的正式考试,它也有三种:乡试、会试、殿试。乡试每三年举行一次,即在子、卯、午、酉这四个年中的八月举行乡试。乡试考中了以后就称为举人,举人实际上是候补官员,有资格做官了。按清代的科举制度规定,举人可以到吏部注册,可以取得一定官职,可以当县官了。当然这个职位很少,每年大概就40人到130人的名额。举人的名额很少,那么举人当中候补做官的人就更少了,这样就往往有候补官。这是第一种乡试。接下来是会试。会试是紧接着乡试,在第二年的二月份举行。乡试是头年的八月份考完,第二年的二月是春天,到京城考试,叫“春试”,这就是会试。会试如果考中了,称为进士,进士每年的名额大概有300名左右。会试考完以后还要进行第三场考试殿试,在会试以后的第二个月,大概在4月份前后。殿试是皇帝在太和殿亲自考试,考中后就是钦定的进士,可以直接做官了。

科举考试主要是八股文模式。主要测试的内容是经义,<诗><书><礼><易><春秋>,也有时事问题,五经里选择一定的题目来进行写作,题目和写作的方式都是有一定格式的。八股文中有四个段落,每个段落都要有排比句,有排比的段落,叫四比,后来又叫八股。八股文在当时是非常重要的,它关系到一个人能不能升官,能不能科举考试中进士升官。所以在小说中说:“当今天子重文章,足下何须讲汉唐。”“汉”是指汉代的文章,“唐”指的是唐诗,汉代的文章也好,唐代的诗歌也好,都不如当今皇帝所看重的八股文模式,八股文模式在当时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当时的人们都一门心思地扑在八股文模式上,只有八股模式文章才能敲开科举考试的大门。

[科举制度的影响]

科举制度在中国实行了整整一千三百年,对中国以至东亚、世界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隋唐以后中国的社会结构、政治制度、教育、人文思想,莫不受科举的影响。

科举原来目的是为政府从民间提拔人材。相对于世袭、举荐等选材制度,科举考试无疑是一种公平、公开及公正的方法。最初东亚日本、韩国、越南均有效法中国举行科举,越南科举的废除还要在中国之后。十六至十七世纪,欧洲传教士在中国看见科举取士制度,在他们的游记中把它介绍到欧洲。十八世纪时启蒙运动中,不少英国和法国思想家都推崇中国这种公平和公正的制度。英国在十九世纪中至末期建立的公务员叙用方法,规定政府文官通过定期的公开考试招取,渐渐形成后来为欧美各国彷效的文官制度。英国文官制所取的考试原则与方式与中国科举十分相似,很大程度是吸纳了科举的优点。故此有人称科举是中国文明的第五大发明。今天的考试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仍是科举制度的延续。

从宋代开始,科举便做到了不论出身、贫富皆可参加。这样不但大为扩宽了政府选拻人材的基础,还让处于社会中下阶层的知识份子,有机会透过科考向社会上层流动。这种政策对维持整体社会的稳定起了相当的作用。明清两朝的进士之中,接近一半是祖上没有读书、或有读书但未作官的“寒门”出身。但只要他们能“一登龙门”,便自然能“身价十倍”。历年来千万莘莘学子,俯首甘为孺子牛,目的多亦不过希望能一举成名,光宗耀祖。可以说,科举是一种拢络、控制读书人的有效方法,以巩固其统治。

科举为中国历朝发掘、培养了大量人材。一千三百年间科举产生的进士接近十万,举人、秀才数以百万。当然其中并非全是有识之士,但能过五关斩六将,通过科考成进士者,多数都非等闲之辈。宋、明两代以及清朝汉人的名臣能相、国家栋梁之中,进士出身的占了绝大多数。明朝英宗之后的惯例更是“非进士不进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科举成为高级官员必经之路。利玛窦在明代中叶时到中国,所见负责管治全国的士大夫阶层,便是由科举制度所产生。

科举对于知识的普及和民间的读书风气,亦起了相当的推动作用。虽然这种推动是出于一般人对功名的追求,而不是对知识或灵性的渴望;但客观上由于科举入士成为了风尚,中国的文风普遍得到了提高。明清两朝时,中国的读书人以秀才计,大部份时间都不下五十万人;把童生算在内则以百万计。当中除少数人能在仕途上更进一步外,多数人都成为在各地生活的基层知识份子,这样对知识的普及起了一定作用。而且由于这些读书人都是在相同制度下的产物,学习的亦是相同“圣贤书”,故此亦间接维持了中国各地文化及思想的统一和向心力。

在科举被废除以后,它仍然在中国的社会中留下不少痕迹。例如孙中山所创立的中华民国宪法中规定五权分立,当中设有的“考试院”便是源出于中国的科举考试传统。另外,时至今日科举的一些习惯仍然可以在中国大陆的高考中看见。例如分省取录、将考卷写有考生身份信息的卷头装订起来,从而杜绝判卷人员和考生串通作弊、称高考最高分者为状元等等,俱是科举残留的遗迹。

[科举作弊及其防御]

由于,科举考试的成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一生的富贵荣华,因此不少人均企图以作弊以在科举中取得好成绩。最常见的作弊有三种,一是贿买(即贿赂主考官以获取好成绩)、二是夹带考试经文(带书或抄录于随身物品中)入内作弊、三是请人代考。

▲贿买

唐代武则天时代曾设立糊名的办法,遮掩考生的名字以减少批卷者认出撰卷人的机会,这做法在宋代以后成为定例。同时又发明了誊录的方式,由专人抄录考生的试卷并以抄本送往评级。这样批卷者连辨认字迹也不能。然而,考生仍可与考官约定,以特定的句子或字词来作暗号,即所谓“买通关节”。为了减少这种可能,自宋太宗起订立了锁院的制度。每次考试的考官分正副多人,俱为临时委派,以便互相监察。当考官接到任命后,便要同日进入贡院,在考试结束发榜前不得离开;亦不得接见宾客。如果考官要从外地到境监考,在进入本省境后亦不得接见客人。贿买若然被揭发,行贿受贿者都可能被处死;而同场的考官亦可能被牵连受罚。

清代入关初期,便曾发生了丁酉案(顺治十四年),顺天,江南,河南,山东,山西五闱弊案,最后以江南闱十六房主考全部斩立决,数十人被判死或贬徙尚阳堡宁古塔。其间,数百名举人在清兵夹带下赴北京重考。是为中国科举史上最大的科场舞弊案。有人认为这是清初严厉惩治科考作弊的具体举措,也有人认为这是初入中原的清朝满族统治者以严刑酷法震撼汉族知识分子,从而达到巩固统治的目的。

▲夹带

唐代的科举考试已设有兵卫,以阻止夹带作弊。宋朝起,考试在贡院内进行,贡院内考生之间是以墙壁隔开的,称为号舍。考生不可以喧哗、离场,以防止传卷或传话。但是夹带经文这作弊方法始终是屡禁不止,层出不穷。常见的方法有将经文藏在衣服鞋袜里,或索性密写在衣物、身体上。其他各式随身物品,包括文具、食品、蜡烛等等都曾被用作夹带。明清的科举保安十分严格,要求达到“片纸只字皆不得带入试场”的程度。除了在进场前由兵卫仔细搜查外,乾隆时更曾下诏详细限定考生带入场各式物品的规格。例如:砚台、木炭、糕点的大小厚度;水壶、烛台的用料;以至毛笔、篮子的款式都有明限。此外对检举夹带者有赏格,被发现者除了取消资格外,更要带枷示众。但科场舞弊始终未曾彻底有效地受到打击。有传说指一次会试中有举人把夹带的书本掉在地上,奉旨检查的亲王却为他掩饰,说:“何以携帐簿入场!”

▲代考

代考在唐朝时颇为常见。为了防止代考,需要考生提供详细的体貌特征的履历。进场前考官会根据履历验明考生的身份。但是代考作弊似乎亦没有被完全杜绝。例如民国初年的重要政治人物胡汉民,便是历史上著名的代考“qiāng手”,曾在清末两次代人参加乡试,皆获得中举。

[武举]

唐代武则天始创选拔武将的武举考试。至清朝时改称武科。历史上武举一共进行过约五百次。相对于文科举,武科举较为不受重视。历朝的武举时而被废,时而恢复。而武举出身的地位亦低于文科出身的进士。

唐代的武举主要考举重、骑射、步射、马qiāng等技术;此外对考生外相貌亦有要求,要“躯干雄伟、可以为将帅者”。宋代时规定武举不能只有武力,要“副之策略”,问孙吴兵法等。到了明朝时更改为“先之以谋略,次之以武艺”,如果在答策的笔试中不及格,不能参考武试。初期的笔试考三题,试策两题,另一题论考四书。后来四书的题目改为默写武经。武试则最少要求骑射九矢中三,步射九矢中五。至清朝时,改为先试马步射,马射二回六矢,中三为合。步射九矢中五为合。之后比并力气,包括拉硬弓、舞刀、举石。弓分八、十、十二力;刀分八十、一百、百二斤;石分二百、二百五十、三百斤。合格者才考笔试。

宋以前并没有“武状元”之设。首名武状元产生于宋神宗时,为福建人薛奕,后与西夏作战时战死。历史上著名由武举出身的武将尚有唐代的郭子仪(唐玄宗开元初年武举异等),明代戚继光(明世宗嘉靖年武进士),北宋徐徽言(文进士出身,后弃文习武,徽宗授武状元)等等。

[中国以外的科举制度]

受中国文化的影响,历史上其他一些周边的国家除了有学子赴中国参加科举考试外,也在本国设立科举制度。

▲越南

越南的科举制度,始自于1075年始,至1919年止,是全世界科举制度最晚废除的国家。

越南的科举制,最早始于李朝的仁宗太宁元年(1075年),但李朝的科举制一共只举行四次,人数也较少,未产生较大影响。其后陈朝太宗建中八年(1232年)时,再度实行科举,其施行方式,是设立太学,由太学生参与考试,来取得进士资格。其后为了扩大科举取士,陈朝睿宗于隆庆二年(1314年)正式创立进士科,让更多的人能参与进士考试。

后黎朝时,进一步模仿中国明清的科举制度。明太祖洪武三年,曾允许安南、高丽、占城士人在本国乡试通过之后,到南京参加会试,之后明成祖永乐四年(1401年),又一度将安南收入版图,这些都促成中国科举制对其后的黎朝越南重大的影响,包括乡试、会试、殿试三级的考试方式,以及黎朝裕宗(1705年-1729年)时设立武举。其后阮朝的明命十年(1832年)进一步引进八股文模式为主要的考试内容,此外,黎朝和阮朝都有成立与明清时贡院类似的专门考试场所。

▲朝鲜

朝鲜的科举制度始于高丽时代光宗9年(985年),并到朝鲜时期才正式实施。至1894年止,科举制在韩国历史上存在了900多年。朝鲜时期的科举制度分为文科、武科及杂科(易学科、医科、阴阳科、律科)。每三年举行一次“式年试”,此外还举行各种不定期“别试”。不定期有国王亲临考场的“亲临试”,该试再分成成均馆儒生参加的“谒圣试”和在昌景宫举行的由官员参加的“春塘大试”。

朝鲜王朝的统治阶级是“两班”,即文班和武班的大臣。科举考试是成为两班文武的必由之路,名义上平民也可以参加,但事实上主要被两班子弟垄断,尤其是文、武两科。

杂科中的医科考试会在汉阳举行,一般每五年一次,目的是要补充内医院的大夫空缺,假如五年内没有空缺,便不会举行。医科考有关“内景”﹝内科)、“外形”﹝外科﹞、“杂病”、“汤液”﹝药学﹞、“针灸”等五科的知识。

▲日本

日本在8、9世纪时仿照唐朝的制度举办贡举,分为秀才、明经、进士、明法等四科和医、针等二科,其中以秀才科为盛。由于贵族干政、学官世袭,到10世纪以后,基本上为贵族所把持,并且也不是依据才学高下,而是以资历名望,致使科举日渐流于形式化。

11世纪以后,虽然在形式上还继续实行式部省试,但考生皆由权贵推荐,应考者几乎是无条件及第,科举制至此已完全异化。江户时代贡举已经绝迹。

[科举名衔称谓一览]

孝廉汉代选拔官吏的科目之一,为士大夫的主要途径。明清俗称举人为孝廉。

举主与门生汉代士人通过察举和征辟人仁做官、主持州郡察举的列侯。刺吏、郡称为举主,被举、被辟的贤士便成为举主、府主的门生故吏,后科举考试及第者对主考官亦自称门生。宋太祖之后,进士由御前殿试取录,进士从此成为“天子门生”;同时亦明文规定以后举人不得自称考官门生。

贡士古代向朝廷荐举人才的制度。自唐以后,经乡贡考试合格的叫贡士。清代,会试考中的为贡士。

进士意即贡举的人员。唐代科目中以进士科最被重视,明、清两代,始以进士为考中者的名称,凡是举人(乡试考中者)经过会试考中者为贡士,由贡士经过殿试录取者为进士。

举人原指被推荐之人,为历代对各地乡贡入京应试者的通称。明、清两代,为乡试考中者的专称,作为一种出身资格,中了举人叫“发解”、“发达”,简称“发”,习惯上俗称为“老爷”。

秀才别称“茂才”。本系优秀人才的通称。汉代以后,成为荐举人才的科目之一。南北朝时,最重此科。唐代初期,设秀才科,后来渐渐废去,仅作为对一般儒生的泛称。明太祖曾采取荐举的方法,举秀才数十人,反以知府为官。明、清两代,专门用来称府、州、县的学员。习惯上也称为“相公”。

状元科举考试以名列第一者为元。唐代举人赴京应礼部考试都须投状,因此称进士科及第的第一名为状元,也叫状头。宋代以殿试首名称状元。明、清会试以后,贡士须作殿试,分三甲取士,一甲三名,第一名为状元。

榜眼科举殿试一甲第二名称榜眼。北宋初期,殿试录取的一甲第二、三名都称榜眼,意思是指榜中双眼。明、清两代专指第二名,第三名称探花。榜眼授翰林院编修。

探花科举殿试一甲第三名称探花。唐代进士曲江杏园初宴,称“探花宴”,以同榜俊秀少年进士二三人为探花使,遍游名园,探采名花,探花之名始于此,宋代又称探花郎。南宋以后,专指殿试一甲第三名。元、明、清三代沿袭不改。探花授翰林院编修。

解元唐代,举进士者皆由地方解送入试,故相沿称乡试第一名为解元。宋以前称解头。

会元科举制度中乡试中式为举人,举人会试中式第一名为会元。

贡生明、清时府、州、县学的生员,凡已考选升入国子监肆业的称为贡生。意思是以人才贡献给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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