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信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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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信用管理制度 篇一:《企业信用管理制度》

企业信用管理制度

引言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不断发展,诚信越来越被政府、经济界所重视。市场经济,说到底是一种公平竟争经济,是一种法治经济,更是一种诚信经济。诚信就是生产力,就是竞争力。良好的诚信制度是市场经济平稳运行的根本保障,是市场经济的黄金法则。诚实信用是经济法律关系得以维持和发展的基本要求.是现代文明的基础与标志。当前我国经济建设正处在一个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对所需要的发展环境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信用建设,诚信环境正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重视高度。由于在现实经济活动中,一些企业不遵守诚信原则,经营缺乏诚信,存在的信用缺失问题,已严重影响和困扰了企业经营和市场经济秩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中必须面对的严峻挑战。企业信用制度指企业信用赖以形成、传递、起作用的制度体系。由于企业信用取决于企业的行为和社会的认知,企业信用制度应包括对企业行为的激励和监督机制、企业信用的传递机制以及对失信行为的惩罚的机制。

案例:

2001年APEX第一次出现在长虹的应收账款前五名名单中,并列于榜首。而公司当年的主营业务收入比前一年下降了11.14%,出口收入增长了10.89倍,由此可见2001年的产品出口成为公司生存发展的关键。但出口的大幅增长并没有得到现金流的支持,当年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增长58.27%,而前一年是下降27.23%,由此可见出口的增长带来的是财务压力的增大。此外,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的应收金额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大幅上升,显示公司应收账款风险有集中的趋势。而APEX的欠款也逐年增长,欠款账龄也有延长的趋势,这都预示着长虹海外货款回收的状况越来越不乐观。2003年业界就曝出“长虹遭诈骗”的风波。当时长虹及APEX双方同声否认,但危机终于掩无可掩在2004年末爆发。APEX一如既往否认所有有关“诈骗”的指控,但是长虹此番终于把自己放到了受害者的位置上。是否会有诈骗指控,尚待司法当局认定,而对于长虹来说,40亿元的教训已成事实。 2004年岁末,一场发生在美国的诉讼把人们的目光集中到我国最大的彩电厂家四川长虹。在长达两年的沉默之后,长虹与美国代理商APEX Digital(下称APEX)发生了决裂,终于开始了追收40亿元人民币应收账款的法律行动。而APEX正是在过去三年中为长虹带来巨额出口、曾经亲密无间的合作伙伴。40亿这个数字,相当于长虹对APEX全部销售收入的40%! 分析:

长虹事件所暴露的问题表面看是财务管理问题(应收账款风险),而探其根源是企业的信用管理问题。从“长虹事件”可以看出,我国企业在走向世界的过程中由于过于心急而忽略了风险控制,导致应收账款大幅上升,产生坏账的风险或事实。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在我国还是个新生事物,目前社会信用体系正处在建设期,在诸多方面还不完善不健全;企业内部信用管理架构也不完善。企业信用管理是个动态过程,贯穿于原材料的采购、信用额度的设定、应收账款的管理等生产经营全过程。而且它也与营销、财务管理相联系,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矛盾。因此,企业的信用管理部门应该摆脱销售压力的干扰,对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进行监控,科学地评价销售风险,以达到收益与风险最佳配置的。

一、按企业信用的传递方式不同,可以把企业信用制度分为三维的市场模式和四维的中介模式两种。

1、市场模式

市场模式主要通过企业与其他市场主体的互动来传递信用。企业通过一贯的守信行为来形成一定的声誉,通过声誉机制把信用传递给市场成员;市场成员根据企业的声誉的好坏来决定是否与企业进行交易。市场模式要求有规范市场交易的基本法律法规,以对失信实行监督惩罚和声誉保护,确保声誉的建立和声誉信息的有效传递。

在市场模式中,参与者有企业、社会成员(企业的交易对象)和政府三方。企业是信用的主体,通过自身的守信行为表现来赢得有信用的声誉。由于企业是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市场主体,其守信行为选择取决于信用形成的成本和其产出之间的差额。企业的交易者根据企业的声誉来估计企业守信的可能性,并决定是否与其交易。政府的作用是通过法律的保护和监督来确保市场秩序,以确保声誉的传播和真实,使企业和交易者形成对信用的合理预期。

2、中介模式

在纯粹的市场模式特别是在不成熟的市场经济中,若信息传递的效率不高,容易造成信息失真和信用的逆淘汰,故许多国家都采用中介模式来促进信用交易。通过第三方(中介方)的参与,建立统一的信用档案和信用评估制度,可提高信用信息的传递效率和使用效率,减少信息失真带来的损失,增加企业守信的可能性。中介模式的基本结构如下:

在中介模式中,信用中介组织的参与,提高了信息质量和传递效率,既有助于社会的认知,又增加了企业守信的意愿,从而有利于企业信用的形成和传递,对信用交易的发展起到了巨大促进作用。但中介组织的介入,企业信用信息网的建立,也会增加制度成本;同时,第三方的介入也增加了由于第三方(中介组织)失信而造成信用的制度失灵风险,从而要求有相应的主体对中介机构的行为进行监督。因此,中介模式中政府承担的任务要比市场模式中多。

二、企业信用管理是企业对于可能产生的风险进行科学管理的专业技术,主要目的在于规避因赊销产生的风险,增加赊销的成功率。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成熟和企业间竞争的日益加剧,我国市场经济秩序尚不规范的问题表现得越来越突出,而我国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体系的不完善和社会经济主体之间信用关系的缺乏则是最主要的问题。

由于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体系的不完善导致市场交易成本过高企业要为正常的商品交易支付更多的无效成本,同时还要面临更多的交易风险,这种状况直接造成了我国企业整体竞争能力的下降。

三、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包括哪些?

1、客户资信管理制度

(1).客户信息的搜集和资信调查

(2).客户资信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3).客户信用分析管理

(4).客户资信评级管理

(5).客户群的经常性监督与检查

2、客户授信制度

(1)赊销业务预算与报告制度

(2).客户信用申请制度

(3).信用限额审核制度(中国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中国企业信用管理制度)

(4).交易决策的信用审批制度

3、应收账款监控制度

(1).应收账款总量控制制度

(2).销售分类账管理与账龄监控制度(中国企业信用管理制度)

(3).货款回收管理制度

(4).债权管理制度

四、加强企业信用管理是对社会信用体系的加强和完善

企业内部的信用管理是财务管理的一个专门组成部分,包括对应收帐款和商品销售的管理;对与企业发生业务关系的所有主要客户信用状况的调查、征信和管理,是企业财务会计部门连接各业务部门的桥梁,也是企业筛选客户、“去伪存真”,并与诚信客户保持长期联系的纽带。这一重要管理环节的普遍缺乏,必然导致社会失信行为的大量发生。

企业内部加强信用管理,是提高我国市场交易信用程度的前提和基础。加强企业信用管理,不仅可以大幅度减少因授信不当导致合约不能履行以及受信企业对履约计划缺乏管理而违约现象的发生,而且可以形成对失信企业和机构的市场约束机制,使信用记录不良的企业在各企业的客户管理中被筛选掉,使其没有市场活动的机会和空间。而且,企业内部信用管理制度的规范化,还会进一步加大对信用调查咨询和评估产品的需求,促进信用中介服务行业的发展。

五、我国企业在信用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 企业信用管理机构缺位。

2. 应收账款管理与业务开拓存在难以调和的矛盾。

3. 信用管理人员的素质普遍不高。

4. 缺乏有效的信用风险管理机制。

(中国企业信用管理制度)

5. 缺乏行之有效的赊销信用管理实施流程。

从以上几个方面可以看出,目前我国企业的信用管理组织形式多数偏向销售型,信用政策主要由销售部门制定,并且尚未形成系统、有效的赊销信用管理制度。

六、什么是完善的企业信用管理体系

信用管理部门 信用管理职能 信用管理政策 客户资信管理制度 应收账款监控管理制度

七、解决方法:

1.建立合理的信用管理组织机构。

(1)企业应当建立一个在总经理或董事会直接领导下的独立的信用管理部门,有效地协调企业的销售目标和财务目标。

(2)将信用管理的各项职责在各业务部门之间重新进行合理分工,信用部门、销售部门、财务部门、采购部门等业务部门各自承担不同的信用管理工作。

(3)一些企业已成立的追账机构应划归信用部统一领导,更加专业化地开展工作。

2.改进销售/回款业务流程。现代企业管理在传统职能分工的基础上,更加注重部门间的协调作用和流程设计。

3.建立全过程信用风险管理制度。

(1)事前控制一一客户资信管理制度。

(2)事中控制——赊销业务管理制度。

(3)事后控制——应收账款监控制度。

总结

我国加入WTO已经10个年头了,如今的中国企业面对国内市场的逐渐开放,市场竞争的加剧,老的套路已经不能适应现在企业发展的需求。长期以来的“三角债”使很多企业尝到了不讲信用的苦果,并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在刚进入21世纪的时候,中央开始重视诚信这一话题,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信用国家”的口号,可见,讲究诚转自信非常重要。而企业信用从某种意义上说代表着中国的信用,在网络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企业信用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们重视起来。完善的企业内部信用管理体系将是中国企业未来发展的关键。正所谓“人无信而不立,业无信而不兴”,企业无信,又谈何发展壮大呢?从长远看,企业只有解决了自己的信用问题,才能立足于国内市场,走向世界市场。(中国企业信用管理制度)

信用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是市场竞争中最宝贵的无形资产。因此,以资信、产品质量、服务为主体的企业信用体系,越来越成为现代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美国科学家富兰克林在《给一个年轻商人的忠告》中有一句话:“切记,信用就是金钱 ”。前世界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斯蒂格里茨认为,在市场经济运作中,资源配置并非完全取决于价格因素,有时更多的取决于企业信誉。

参考资料(中国企业信用管理制度)

/gongxiang_zw.asp?classid=L010403&newsid=L104110937070332

切记,信用就是金钱 ——富兰克林

人无信而不立,业无信而不兴 ——梁一新

中国企业信用管理制度 篇二:《建立健全企业信用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企业信用管理制度

2010-5-11 11:52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摘要:随着中国加入WTO,我国经济将在更广的范围和更深的程度上融入经济全球化体系,企业将面临着十分严峻的国际竞争形式。文章在深刻分析企业信用管理概念的基础上,针对我国企业信用管理的现状,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提出了加强企业内部信用风险管理,提高企业竞争能力的具体思路。

(中国企业信用管理制度)

关键词:企业;信用管理;概念;思路

现代市场经济的实质是以契约为基础的信用经济,信用交易已成为企业获取市场竞争力的必要手段和主要经营方式。据统计,在欧美国家,企业间的信用支付已占到交易的80%以上。建立现代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显然成为企业长期发展的核心和基础,成为企业具备国际竞争力根本保障。

一、企业信用管理的相关概念

信用是一种建立在信任基础上的能利用的资源,可以进行融资、理财、配置资源等。企业信用管理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广义的信用管理是指企业为获得他人提供的信用或授予他人信用而进行的管理活动;狭义的信用管理是指对信用交易中的风险进行识别、分析和评估,并通过制定信用管理政策,指导和协调内部各部门的业务活动,以保障应收账款安全和及时回收,有效地控制风险和用最经济合理的方法综合处理风险,使风险降低到最小程度。信用管理的主要职能是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分析、风险控制和风险处理。信用管理的意义包括:短期意义:随时监控客户应收账款的回收,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长期意义:信用管理规范的企业不仅自身信用良好,而且对客户进行信用评价,对资信状况良好的企业给予超过市场平均水平的信用额度和信用期,反之则进行现款交易或给予较小的信用额度和较短的信用期,通过优胜劣汰,最终企业会拥有一个稳定守信的客户群,自身形象也会得到很大提高。

二、我国企业信用管理的现状

目前,我国大多数企业经营者已经意识到信用是融入国际市场的“准入证”,并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但是,我国企业的整体信用管理还是处于较低层次,很难适应当前买方市场和信用经济的要求。

(一)企业信用管理政策法规体系不规范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但由于目前的市场经济体系不完善,在市场经济的某些领域内还存在着“法律真空”现象。企业信用管理政策法规的发展现状不容乐观,尚未形成具有针对性的、规范的企业信用结算制度政策法规体系,只有部分条款散见于《公司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和一些地方政策法规中,其权威性、规范性和指导性都不强,无法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信用行为进行全面规范管理。

(二)企业信用管理机制不完善(中国企业信用管理制度)

1、企业信用管理机构缺位。很多企业的销售部门和财务部门在风险控制和信用管理问题上职责划分不清,没有设立独立的信用管理部门和专业人员,而是由销售人员或其他部门人员兼做信用管理工作。

2、信用风险管理机制缺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贸易环境的多变性决定了客户情况的易变,客户的资信状况会随着环境的变化而改变,很多企业不重视信用风险控制,没有建立动态的信用风险管理跟踪机制,事前不能准确掌握客户的资信状况,事中没有灵敏的客户跟踪反馈机制,事后又缺乏有效的欠款追讨控制手段,使企业面临交易风险。

(三)信用管理方法和技术不先进

目前,我国大多数企业还没有很好地掌握和运用现代先进的信用管理技术和方法。如缺乏客户资信方面的资料;对客户的信用风险缺少评估和预测;交易中往往依靠主观判断,缺少科学的决策依据;在销售管理中缺少信用额度控制;在账款回收上缺少专业方法等等。

三、外企信用管理制度的特征

随着我国经济逐步与国际接轨,越来越多的外资、合资企业进驻我国,与国内企业信用管理状况相比,这些企业更重视内部管理制度的建设,对营运资金管理和信用管理更为重视。

(一)信用文化深入人心

在西方国家,信用作为商品已经成为个人和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通行证。讲信用成为人们的自觉行为,企业以拥有较高的信用等级为荣,将信用视为实力和财富的象征,信用已成为参与市场经济的第一要素。

(二)信用管理法制体系完善齐全

国外的法典普遍确立了信用原则,使之成为整个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以及现代民法的最高指导原则,并对信用管理专门立法,制定了严格高效的信用管理惩罚机制。对不遵守信用的企业,将通过完善的法制网络和宣传体系,使之无法立足。

(三)信用服务优质周到

外企对企业信息公开化有明确的规定,通过开放、准确、可靠的信用数据库,企业能以合法方式轻松获得其他企业经营的信用信息。在企业以信用方式进行交易全部过程中,均有规范的中介机构为之提供相关服务,保证了企业能更好地预防风险和完善其自身的信用管理制度。

四、建立健全企业信用管理制度的思路

“立信才能立业”,我国企业只有树立诚信意识,加强信用管理,塑造诚信形象,才能在国际经济舞台上赢得声誉,获得发展。针对我国商贸企业普遍存在的赊销坏账、账款回收期较长、管理费用高等问题,商务部于2008年开始实施《商贸企业信用管理技术规范》推荐性行业标准。目的是希望通过该标准,指导企业改进信用管理技术,优化信用管理流程,提高信用管理水平,降低经营风险。参照该标准,建立健全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应遵照如下思路:

(一)加强信用管理制度政策法规建设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企业信用管理需要法律的支持、规范和保障,应参照国际经验并结合我国具体国情,尽快建立健全企业信用政策法规体系,为管理机关和征信机构开展企业信用采集、保存、评级、发布、运用提供法律依据,改变目前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缺乏法律基础的状况。应严格执行有关法规,规范企业、个人提供的信用信息,对故意造成信息失真的行为给予严厉的惩罚,规范资信公司,防止其提供不真实的评级。

(二)建立健全对客户的信用管理

1、建立合理的信用管理组织机构。企业信用风险管理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和综合性较强的工作,须由特定的部门或组织才能完成。完善的信用管理需要企业在整个经营管理过程中对信用进行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需要专业人员从事大量的调查、分析、专业化的管理和控制。因此,企业应建立一个在总经理或董事会直接领导下的独立信用管理部门,有效地协调企业的销售目标和财务目标,在企业内部形成一个科学的制约机制。应将信用管理的职责在信用、销售、财务、采购等各业务部门之间进行科学合理地分工,并进行及时有效地沟通配合。

2、健全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企业应根据自身特点,建立一套完善合理的信用管理制度,应包括信用管理机构职责及工作制度、企业员工诚信教育管理制度、客户资信管理制度、应收账款回收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合同信用档案管理制度等,并强化措施,抓好落实。还应根据环境的变化和实施的情况,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3、应用科学的信用管理方法。

(1)收集客户资料。及时全面地了解客户、合作伙伴和竞争对手的信用状况,对于企业防范风险、扩大交易、提高利润、减少损失起着关键作用。

(2)评估和授信。应在对信用要素进行详细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本企业以及其他行业、企业的经验,经过比较权重、量化指标,最终得到一个科学的评价标准。

(3)保障债权。信用管理人员和法律专业审核合同条款,排除可能造成损失的漏洞;严格审查单证票据,防止各种结算方式的欺诈;提出债权保障建议,包括保理、信用保险、福费廷、银行担保、商业担保、个人担保等手段转嫁信用风险,减少信用损失。(中国企业信用管理制度)

(4)账款追收。企业应认真分析每笔应收账款逾期的原因,找到最佳处理对策,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追收。

(三)完善企业自身的信用管理

首先,要把信用作为一种资源来看待,培育信用文化,使诚信渗透到企业的每一个组织系统、每一项活动和每一个员工的行为中。其次,应将诚信文化与企业生产与管理的每一个环节融合起来,以诚信来指导企业的管理和发展,在管理和发展中体现诚信的丰富内涵。最后,应加强对员工的信用管理,增强对员工的信用培训,并在人力资源管理的招聘、选拔、晋升等职能中,将人的诚实性、可靠性、责任感等信用特征作为考察、测量和培养的重要依据。

参考文献:

1、林均月。企业与消费者信用管理[M]。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中国企业信用管理制度)

2、吴晶妹。信用管理概论[M]。上海财经出版社,2005

中国企业信用管理制度 篇三:《企业信用管理制度》

企业合同、信用管理制度

二零零八年十月(中国企业信用管理制度)

目 录

1、 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及岗位职责 2、 诚信教育制度 3、 合同管理制度 4、 授权委托制度 5、 信用档案管理制度 6、 员工信用管理制度

7、 与顾客有关过程的控制程序 8、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中国企业信用管理制度)

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及岗位责任制度

一、为加强企业信用管理,健全企业信用管理机制,提高企业信誉,降低和减少企业经营风险,公司领导研究决定成立信用管理工作机构,并明确工作职责。

二、公司内部设立专门的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公司副总为信用(合同)管理机构的分管领导,任命信用(合同)管理机构成员,有专职(或兼职)的信用(合同)管理工作人员。 三、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职能:

1. 组织宣传、贯彻合同法律法规条例,培训信用(合同)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 制定、修订本公司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信用管理工作的考核。

3. 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建立客户信用档案,并进行动态化管理。 4. 客户授信管理:进行客户信用审批,跟踪客户,定期对客户的信用状况统计分析。

5. 应收账款管理:控制应收账款平均持有水平,日常监督应收账款的账龄,随时将潜在的不良账款进行技术处理,防范逾期应收账款的发生。 6. 商账处理:建立标准的催账程序和一支工作高效的追账队伍,及时制定对逾期应收账款处理的方案,并组织有效的追账。 7. 利用征信数据库资源,帮助销售部门开拓市场。 四、岗位责任制度: 1、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职责:

a. 加强信用管理工作,支持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开展工作,解决信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b.授权委托合同承办人员对外签订合同; c. 对本公司合同承办人员进行考核、奖惩; d. 定期了解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 2、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a. 组织合同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组织信用管理研讨会、案例评析会; b. 制定、修订本公司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信用管理工

作的考核;

c. 统一办理授权委托书,严格管理本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d. 制止公司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e. 日常监督分析应收账款的账龄,防范逾期应收账款的发生; f. 建立标准的催账程序;

j. 汇总、分析客户信用数据,向有关部门提供咨询服务; h. 协调与供销、财务、技术等部门的关系。 3、信用(合同)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a. 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b. 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保管好合同专用章。 c. 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员处理合同执行中的问题和纠纷。 d.登记合同台帐,做好合同统计、归档工作,汇总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

e. 发现不符和法律规定的合同行为,及时向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或公司副总报告。

(中国企业信用管理制度)

f. 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j. 定期向信用(合同)管理负责人汇报信用管理情况。 h. 负责客户档案管理与服务。 i. 参与商账追收。

z. 配合有关部门共同搞好信用管理工作。 4、供销部门的主要职责

a. 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

b. 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关方面会审。 c.对所签合同,认真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

d.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联系,发生问题及时向信用(合同)管理机构信用(合同)管理员通报。 e 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f 参加本部门合同纠纷的处理。

j 配合企业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做好信用(合同)管理工作。 5、财务、技术部门的主要职责

a.加强与供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b. 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 c. 解决合同履行中有关技术方面的问题。 d. 依法签订、变更、解决技术合同。 e. 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和归档工作。

f. 配合企业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做好信用(合同)管理工作。 五、信用(合同)管理员考核与奖励

1、考核范围:本公司专职或兼职信用(合同)管理员。 2、考评时间

公司每年年终组织一次考核评审活动,在对各有关部门信用(合同)管理工作检查基础上进行考核。 3、考核部门:

信用(合同)管理机构为公司信用(合同)管理员的考核评审工作的管理机构。 获奖名单由考核部门根据考核内容进行考核评审后报法定代表人批准。取消资格的审批程序由考核部门将名单及考核依据报法定代表人批准。 4、奖惩方法

信用(合同)管理员的奖励等级设三等:即先进、优胜和表扬;获奖者以精神鼓励为主,并分别给予适当的物质鼓励。 信用(合同)管理员的惩处方法:

a. 凡考核总分首次达不到60分者,由部门分别给予教育、帮助和扣发奖金; b. 凡考核总分两次达不到60分者,取消信用(合同)管理员资格; c.凡利用合同从事违法违纪活动者,取消信用(合同)管理员资格并按情节轻重,追究其行政或法律责任。

诚信教育制度

一、为普及信用知识,树立信用意识,在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企业通行的信

中国企业信用管理制度 篇四:《企业信用管理制度》

[篇一:企业信用管理制度]

一、客户资信管理制度

客户既是企业最大的财富来源,也是风险的最大来源。强化信用管理,企业必须首先做好客户的资信管理工作,尤其是在交易之前对客户信用信息的收集调查和风险评级,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而这些工作都需要在规范的管理制度下进行。企业需要在五个方面强化客户资信管理:

客户信息的搜集和资信调查

客户资信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客户信用分析管理

客户资信评级管理

客户群的经常性监督与检查

二、客户授信制度

企业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信用风险主要是由于销售部门或相关的业务管理部门在销售业务管理上缺少规范和控制造成的。其中较为突出的问题是对客户的赊销额度和期限的控制。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一些企业在给予客户的赊销额度上随意性很大,销售人员或者个别管理人员说了算,结果往往是被客户牵着鼻子走。实践证明,企业必须建立与客户间直接的信用关系,实施直接管理,改变单纯依赖于销售人员“间接管理”的状况。因此,必须实行严格的内部授信制度,这方面的制度化管理应包括4个方面:

赊销业务预算与报告制度

客户信用申请制度

信用限额审核制度

交易决策的信用审批制度

三、应收帐款监控制度

关于应收账款管理,许多企业已制订了一些相应的管理制度,但是我们在调查研究中发现,较短,在打破计划经济配置资源和产品的大环境下,诸多行业逐渐步入买方市场。生产企业在生存压力下较难顾及销售的信用风险,仍停留在片面追求产值或销售收入的阶段。第三,企业内部信用管理架构不完善。企业内部信用管理架构主要是指负责企业信用风险管理的部门设置及其它部门责权利的分配。企业信用管理是个动态过程,贯穿于原材料的采购、产品质量的监控、信用额度的设定、应收账款的管理等生产经营全过程。而且它与营销、财务管理相联系,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矛盾。因此,企业的信用管理部门应该超然于营销和财务部门,这样才能摆脱销售压力的干扰,对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进行监控,科学地评价销售风险;而“超然”并不是把信用管理和营销、财务完全割裂开,而是相互协调,以达到收益与风险最佳配置的目标。据商务部研究院的一个报告统计,中国的涉外企业(从事进出口业务的企业)中只有11%建立了自己的信用监管体系,而这11%中又有93%是跨国企业,或者具有外资背景的企业。而对于诸多的内资企业来说,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几乎是一片空白。

诚然,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是新生事物,还处于不断探索和实践的阶段,但企业信用管理,企业诚信品格造就,对于每个企业都是至关重要的。企业诚信、企业信用、企业形象是企业的品牌,无形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许多企业都把它视为扩大企业财富、培植无形资产的投资行为。事实证明:“企业诚信——品牌——企业核心竞争力”是一条价值链。有了诚信,才有了企业品牌,才有企业竞争力。企业要做到最优秀、最具竞争力,必需在企业核心价值观上下功夫。技术可以学,制度可以制定,但包括企业全体员工在内的追求这样一种企业品格并不是短时间就可以造就的。从这个意义上说,企业理念、企业品格才是最终意义上的第一核心竞争力。比尔·盖茨认为,微软以诚信为本,并养成诚信的品格,即使一时不能获得成功,但必须诚实守信,守可失去全部财产也要保持人格尊严。因为,企业品格就是财富的源泉,诚信是企业最重要的资本。美国著名管理学家史蒂芬·柯维说过:一个人如果失去诚信,那么他在这个世界上是很难立足的,而失去诚信后还想获得成功,那就更是天方夜谭了。

企业信用管理制度的内涵应该包括对内和对外的信用管理。

从企业内部来说,企业是市场微观的主体,是社会经济运行的基础,要建立良好的企业诚信,首先必须从企业自身做起。在市场经济中,企业追求经济利益是企业的本能,但是对经济利益的追求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必须符合社会的伦理和道德。企业自身从思想上要以诚信原则自律,通过制定优秀企业文化,培养企业诚信素质,使企业生产经营建立在良好的道德基础之上,把好生产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建立有效运行的质量控制体系,不制假售假,欺骗坑害消费者,树立企业诚信形象。如三钢集团公司用“诚信、精品、双赢”的经营理念指导和保证诚信经营,这是三钢成功的坚实基础。三钢提出:“炼铁炼钢先炼人,治厂兴厂德为先”的口号,十里钢城洋溢着讲社会公德、讲职业道德、讲家庭美德的浓厚氛围。他们依靠科技进步,精细管理,在生产的各个工序建立有效运行的质量控制体系,保证出精品。集团公司被中国质量协会和冶金质量管理协会授予质量和服务“双十佳”企业。该公司经济指标一直保持全行业先进水平,连年位居中国企业500强。2005年10月,还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三钢的形象是诚信的形象,正是由于全体员工诚实守信、敬业奉献,才使三钢的事业赢了不断进步与发展。

从企业外部来着,包括企业产品的售后服务和规避债权的风险。

企业产品售后的诚信服务,是建立企业声誉,赢的市场竞争的一个极为重要、不可或缺的条件。企业声誉可以说是向消费者传达得最具价值的信息,这种声誉一旦被建立起来,它将产生极大的价值增值。中国家电第一品牌——海尔集团有一句名言叫“服务到永远”。海尔集团创立于1984年,从一个濒临倒闭的集体小厂发展壮大为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的跨国企业。2003年海尔集团全球营业实现806亿元,年均增长速度为70%。在国内市场,海尔冰箱、冰柜、空调、洗衣机四大主导产品的市场份额均达30%左右。三钢集团公司为了做好售后服务,设立用户服务科,专门受理顾客投诉,并向客户郑重承诺,只要是三钢产品质量问题,保证接到报案后24小时内到现场处理,并承担因质量问题所造成的一切责任。据该公司每年客户满意度调查资料显示:三钢产品质量满意度、售前售中服务满意度、质量服务与计量服务满意度均达95%以上。几年来,三钢注册商标产品产销率达100%,在福建钢材市场占有率达40%,在省外市场素有“用好钢、找三钢”之称。

加强企业信用管理,规避企业债权风险,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关键。对于企业来说,产品销售之后采取何种结账方式无可厚非,关键是要建立一种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一旦发现异常,就要及时采取措施,将损失降到最低。随着我国加入wto,许多国内企业获得对外经营权。由于国内市场竞争激烈,越来越多的企业利用我国低劳动力成本和资源的优势,通过产品出口扩大市场份额,参与到国际市场的竞争,获取更多利润成为发展的必然选择,但各种风险比在国内要大的多。因此,很有必要加强我国企业的信用管理,提高发现风险、识别风险的能力,使出口销售成为拓展市场和真正增加企业盈利能力的有效途径。在这方面,四川长虹的海外销售、引爆巨亏的前车之鉴应引为重视。对于经历过中国牛市的股民来说,四川长虹一飞冲天的传奇至今仍会记忆犹新。然而,盛极而衰,随着中国股市步入漫漫熊途,四川长虹也已风光不再,成为股民挥之不去之痛。2004年12月28日,证券市场爆出惊人消息,四川长虹发布年度预告提示性公告,由于公司拟对美国apex公司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2004年度将会出现大的亏损。据悉,截止2004年12月25日,四川长虹应收apex账款余额46750万美元,根据对apex公司现有资产估算,长虹公司对apex公司应收取账款可能收回的资金在1、5亿美元左右,预计最大计提金额有3、1亿美元。四川长虹这一在中国证券市场叱咤一时的老牌绩优股,上市10年来第一次出现了亏损,亏损的总金额也颇有龙头老大的水准:人民币达26亿元。如果以长虹2003年2、4亿元的年利润来推算,这笔沉重的债务至少要扛10年。究其原因,长虹巨亏在于其对海外销售的失控。2000年以前长虹的销售基本在国内,由于国内家电市场竞争激烈,长虹把开拓海外市场作为重振长虹的重要措施。为此,它选择了apex公司作为进入美国市场的代理商。而长虹与apex公司的交易是采取赊账(o/a)方式,就是出口商先发货,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进口商付足货款,这种付款方式无疑加剧出口企业面临的信用风险。2004年3月23日,长虹2003年度报告披露,截至2003年末,公司应收账款49、85亿元人民币,其中来自美国apex公司的应收款为44、46亿元。长虹被骗敲响了中国企业在国际化道路上的警钟,国际化既不能无所作为,也绝对不能急躁冒进。加强企业自身的信用管理已到了刻不容缓的时候,任何急躁冒进和失去信用风险的控制都将会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也就是说,企业如何构建起国际贸易风险体系,已经成为中国企业国际化之路的当务之急。

[篇四:建立健全企业信用管理制度]

摘要:随着中国加入wto,我国经济将在更广的范围和更深的程度上融入经济全球化体系,企业将面临着十分严峻的国际竞争形式。文章在深刻分析企业信用管理概念的基础上,针对我国企业信用管理的现状,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提出了加强企业内部信用风险管理,提高企业竞争能力的具体思路。

关键词:企业;信用管理;概念;思路

现代市场经济的实质是以契约为基础的信用经济,信用交易已成为企业获取市场竞争力的必要手段和主要经营方式。据统计,在欧美国家,企业间的信用支付已占到交易的80%以上。建立现代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显然成为企业长期发展的核心和基础,成为企业具备国际竞争力根本保障。

一、企业信用管理的相关概念

信用是一种建立在信任基础上的能利用的资源,可以进行融资、理财、配置资源等。企业信用管理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广义的信用管理是指企业为获得他人提供的信用或授予他人信用而进行的管理活动;狭义的信用管理是指对信用交易中的风险进行识别、分析和评估,并通过制定信用管理政策,指导和协调内部各部门的业务活动,以保障应收账款安全和及时回收,有效地控制风险和用最经济合理的方法综合处理风险,使风险降低到最小程度。信用管理的主要职能是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分析、风险控制和风险处理。信用管理的意义包括:短期意义:随时监控客户应收账款的回收,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长期意义:信用管理规范的企业不仅自身信用良好,而且对客户进行信用评价,对资信状况良好的企业给予超过市场平均水平的信用额度和信用期,反之则进行现款交易或给予较小的信用额度和较短的信用期,通过优胜劣汰,最终企业会拥有一个稳定守信的客户群,自身形象也会得到很大提高。

二、我国企业信用管理的现状

目前,我国大多数企业经营者已经意识到信用是融入国际市场的“准入证”,并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但是,我国企业的整体信用管理还是处于较低层次,很难适应当前买方市场和信用经济的要求。

(一)企业信用管理政策法规体系不规范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但由于目前的市场经济体系不完善,在市场经济的某些领域内还存在着“法律真空”现象。企业信用管理政策法规的发展现状不容乐观,尚未形成具有针对性的、规范的企业信用结算制度政策法规体系,只有部分条款散见于<公司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和一些地方政策法规中,其权威性、规范性和指导性都不强,无法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信用行为进行全面规范管理。

(二)企业信用管理机制不完善

1、企业信用管理机构缺位。很多企业的销售部门和财务部门在风险控制和信用管理问题上职责划分不清,没有设立独立的信用管理部门和专业人员,而是由销售人员或其他部门人员兼做信用管理工作。

2、信用风险管理机制缺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贸易环境的多变性决定了客户情况的易变,客户的资信状况会随着环境的变化而改变,很多企业不重视信用风险控制,没有建立动态的信用风险管理跟踪机制,事前不能准确掌握客户的资信状况,事中没有灵敏的客户跟踪反馈机制,事后又缺乏有效的欠款追讨控制手段,使企业面临交易风险。

(三)信用管理方法和技术不先进

目前,我国大多数企业还没有很好地掌握和运用现代先进的信用管理技术和方法。如缺乏客户资信方面的资料;对客户的信用风险缺少评估和预测;交易中往往依靠主观判断,缺少科学的决策依据;在销售管理中缺少信用额度控制;在账款回收上缺少专业方法等等。

三、外企信用管理制度的特征

随着我国经济逐步与国际接轨,越来越多的外资、合资企业进驻我国,与国内企业信用管理状况相比,这些企业更重视内部管理制度的建设,对营运资金管理和信用管理更为重视。

(一)信用文化深入人心

在西方国家,信用作为商品已经成为个人和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通行证。讲信用成为人们的自觉行为,企业以拥有较高的信用等级为荣,将信用视为实力和财富的象征,信用已成为参与市场经济的第一要素。

(二)信用管理法制体系完善齐全

国外的法典普遍确立了信用原则,使之成为整个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以及现代民法的最高指导原则,并对信用管理专门立法,制定了严格高效的信用管理惩罚机制。对不遵守信用的企业,将通过完善的法制网络和宣传体系,使之无法立足。

(三)信用服务优质周到

外企对企业信息公开化有明确的规定,通过开放、准确、可靠的信用数据库,企业能以合法方式轻松获得其他企业经营的信用信息。在企业以信用方式进行交易全部过程中,均有规范的中介机构为之提供相关服务,保证了企业能更好地预防风险和完善其自身的信用管理制度。

四、建立健全企业信用管理制度的思路

“立信才能立业”,我国企业只有树立诚信意识,加强信用管理,塑造诚信形象,才能在国际经济舞台上赢得声誉,获得发展。针对我国商贸企业普遍存在的赊销坏账、账款回收期较长、管理费用高等问题,商务部于2008年开始实施<商贸企业信用管理技术规范>推荐性行业标准。目的是希望通过该标准,指导企业改进信用管理技术,优化信用管理流程,提高信用管理水平,降低经营风险。参照该标准,建立健全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应遵照如下思路:

(一)加强信用管理制度政策法规建设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企业信用管理需要法律的支持、规范和保障,应参照国际经验并结合我国具体国情,尽快建立健全企业信用政策法规体系,为管理机关和征信机构开展企业信用采集、保存、评级、发布、运用提供法律依据,改变目前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缺乏法律基础的状况。应严格执行有关法规,规范企业、个人提供的信用信息,对故意造成信息失真的行为给予严厉的惩罚,规范资信公司,防止其提供不真实的评级。

(二)建立健全对客户的信用管理

1、建立合理的信用管理组织机构。企业信用风险管理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和综合性较强的工作,须由特定的部门或组织才能完成。完善的信用管理需要企业在整个经营管理过程中对信用进行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需要专业人员从事大量的调查、分析、专业化的管理和控制。因此,企业应建立一个在总经理或董事会直接领导下的独立信用管理部门,有效地协调企业的销售目标和财务目标,在企业内部形成一个科学的制约机制。应将信用管理的职责在信用、销售、财务、采购等各业务部门之间进行科学合理地分工,并进行及时有效地沟通配合。

2、健全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企业应根据自身特点,建立一套完善合理的信用管理制度,应包括信用管理机构职责及工作制度、企业员工诚信教育管理制度、客户资信管理制度、应收账款回收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合同信用档案管理制度等,并强化措施,抓好落实。还应根据环境的变化和实施的情况,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3、应用科学的信用管理方法。

(1)收集客户资料。及时全面地了解客户、合作伙伴和竞争对手的信用状况,对于企业防范风险、扩大交易、提高利润、减少损失起着关键作用。

(2)评估和授信。应在对信用要素进行详细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本企业以及其他行业、企业的经验,经过比较权重、量化指标,最终得到一个科学的评价标准。

(3)保障债权。信用管理人员和法律专业审核合同条款,排除可能造成损失的漏洞;严格审查单证票据,防止各种结算方式的欺诈;提出债权保障建议,包括保理、信用保险、福费廷、银行担保、商业担保、个人担保等手段转嫁信用风险,减少信用损失。

(4)账款追收。企业应认真分析每笔应收账款逾期的原因,找到最佳处理对策,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追收。

(三)完善企业自身的信用管理

首先,要把信用作为一种资源来看待,培育信用文化,使诚信渗透到企业的每一个组织系统、每一项活动和每一个员工的行为中。其次,应将诚信文化与企业生产与管理的每一个环节融合起来,以诚信来指导企业的管理和发展,在管理和发展中体现诚信的丰富内涵。最后,应加强对员工的信用管理,增强对员工的信用培训,并在人力资源管理的招聘、选拔、晋升等职能中,将人的诚实性、可靠性、责任感等信用特征作为考察、测量和培养的重要依据。

中国企业信用管理制度 篇五:《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篇一:现代企业制度]

现代企业制度是指以市场经济为基础,以完善的企业法人制度为主体,以有限责任制度为核心,以公司企业为主要形式,以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条件的新型企业制度,其主要内容包括:企业法人制度、企业自负盈亏制度、出资者有限责任制度、科学的领导体制与组织管理制度。

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内容

根据以上分析,在较为具体的层面,现代企业制度大体可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资产具有明确的实物边界和价值边界,具有确定的政府机构代表国家行使所有者职能,切实承担起相应的出资者责任。

2、企业通常实行公司制度,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制度,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形成由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经理人员组成的相互依赖又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并有效运转。

3、企业以生产经营为主要职能,有明确的盈利目标,的资产交给与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人使用,因而不得不采取这种亲情化管理模式。

友情化模式

这种管理模式也是在企业初创阶段有积极意义。在钱少的时候,也就是在哥们儿为朋友可以而且也愿意两肋插刀的时候,这种模式是很有内聚力量的。但是当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尤其是企业利润增长到一定程度之后,哥们儿的友情就淡化了,因而企业如果不随着发展而尽快调整这种管理模式,那么就必然会导致企业很快衰落甚至破产。我国有一个民营企业叫“万通”,一开始就是五个情投意合的人创办的一个友情化企业,当时大家都可以卧薪尝胆,创业者之间完全可以不计较金钱。但是,当万通拿到第一笔大的利润的时候,五个人就开始有所摩擦。当时万通的比较大的股东叫冯仑,他还想继续坚持这种管理模式而使企业发展,他组织企业的创办者读<水浒>,让大家记取散伙与分裂的教训,但结果最后没有解决问题,只好几个人解散了这个企业,放弃了这种友情化管理模式。后来万通由于创业者各自另起炉灶而孵化了好几个企业。

温情化模式

这种管理模式强调管理应该是更多地调动人性的内在作用,只有这样,才能使企业很快地发展。在企业中强调人情味的一面是对的,但是不能把强调人情味作为企业管理制度的最主要原则。人情味原则与企业管理原则是不同范畴的原则,因此,过度强调人情味,不仅不利于企业发展,而且企业最后往往都会失控,甚至还会破产。有人老是喜欢在企业管理中讲什么温情和讲什么良心,认为一个人作为企业管理者如果为被管理者想得很周到,那么被管理者就必然会有很好的回报,即努力工作,这样企业就会更好地发展。可见,温情化管理模式实际上是想用情义中的良心原则来处理企业中的管理关系。在经济利益关系中,所谓的良心是很难谈得清楚的。良心用经济学的理论来讲,实际上就是一种伦理化的并以人情味为形式的经济利益的规范化回报方式。因此,如果笼统地讲什么良心,讲什么人性,不触及利益关系,不谈利益的互利,实际上是很难让被管理者好好干的,最终企业都是搞不好的。管理并不只是讲温情,而首先是利益关系的界定。有些人天生就是温情式的,对利益关系的界定往往是心慈手软,然而在企业管理中利益关系的界定是“冷酷无情”的,对利益关系的界定,到一定时候“手不辣”、“心不狠”是不行的。只有那种在各种利益关系面前“毫不手软”的人,尤其对利益关系的界定能“拉下脸”的人,才能成为职业经理人。例如,如果有人下岗的时候哭哭啼啼,一个人作为管理者心软了,无原则地可怜下岗者而让他上岗了,那这个人就完全有可能成不了职业经理人。

随机化模式

在现实中具体表现为两种形式:一种是民营企业中的独裁式管理。之所以把独裁式管理作为一种随机化管理,就是因为有些民营企业的创业者很独裁。他说了算,他随时可以任意改变任何规章制度,他的话就是原则和规则,因而这种管理属于随机性的管理。另外一种形式,就是发生在国有企业中的行政干预,即政府机构可以任意干预一个国有企业的经营活动,最后导致企业的管理非常的随意化。可见,这种管理模式要么是表现为民营企业中的独裁管理,要么是表现为国有企业体制中政府对企业的过度性行政干预。好多民营企业的垮台,就是因为这种随机化管理模式的推行而造成的必然结果。因为创业者的话说错了,别人也无法发言矫正,甚至创业者的决策做错了,别人也无法更改,最后只能是企业完蛋。

制度化模式

所谓制度化管理模式,就是指按照一定的已经确定的规则来推动企业管理。当然,这种规则必须是大家所认可的带有契约性的规则,同时这种规则也是责权利对称的。因此,未来的企业管理的目标模式是以制度化管理模式为基础,适当地吸收和利用其他几种管理模式的某些有用的因素。为什么这样讲呢牵因为制度化管理比较“残酷”,适当地引进一点亲情关系、友情关系、温情关系确实有好处。甚至有时也可以适当地对管理中的矛盾及利益关系做一点随机性的处理,“淡化”一下规则,因为制度化太呆板了。如果不适当地“软化”一下也不好办,终究被管理的主要对象还是人,而人不是一般的物品,人是有各种各样的思维的,是具有能动性的,所以完全讲制度化管理也不行。适当地吸收一点其他管理模式的那些优点,综合成一种带有混合性的企业管理模式。这样做可能会更好一点。这恐怕是中国这十几年来在企业管理模式的选择方面,大家所得出的共识性的结论。

[篇四: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现代企业制度是指同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有关企业的各种制度的总称。[1]由于公司制度是现代企业制度中最典型的企业制度。具有其固有的优势,有利于使国有资产决策和利用分散化、民主化。更适应市场经济的决策模式和市场竞争的需要。用法律来规范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是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规范化、正规化的惟一途径。问题是目前的企业法、公司法和民法以及劳动法都只是从把国有企业重构为一个独立的经营者市场主体这一层面来规范国有企业如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即偏重于明确企业的民事或商事主体地位。也就是在没有把国有企业内部关系调整好(政策性、社会性负担没有剥离、自生能力、内部活力没有产生)之前就把他们推向市场,让他们去与形式平等而实质不平等的具有“狼”性的非国有企业去竞争,其结果是可想而知的。很多大中型企业徒具公司制的形式,而人员、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还是跟以前一样。要么是政府的执行机构,要么“内部人控制”,无法建立起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与我国企业立法不完善性有关。笔者认为构建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立法应该:

1、在法律体系上应以投资责任作为分类标准,体现企业主体平等性。我国企业立法单从体系上看是较为完备的,以所有制为标准有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乡镇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外资企业法等;以投资者责任为标准有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独资企业法等。但是主要存在三个问题:一是对同一企业有可能存在不同的法律调整而且其规定相互矛盾。例如:国有企业、乡镇企业与公司法之间、独资企业与私营企业法之间都存在这种问题。二是法律条文在各企业立法之间重复较多,浪费了立法资源。三是各企业主体地位不平等。有的企业享有较多优惠政策,造成企业之间形式上和实质上的不平等。基于此,现阶段做好企业立法需要解决两个问题:第一是对现有的企业立法进行梳理。理清企业法律规范之间的关系,在这一问题上漆多俊教授提供了一种分析框架,即把企业法律规范之间的关系分为并立关系和交叉关系。从而对<公司法>与<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之间的关系、<公司法>与外资企业法之间关系、<合伙企业法>与<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及<民法通则>之间的关系作了较为明析的分析。[2]但是,这种分析框架中最为关键的一般法与特别法、普通企业法律形态与特殊企业法律形态的划分标准并不容易掌握。且这两种关系是否一定是在效力等级相同情 况下才能使用,由于其提供的例子全部是同一效力等级,又没有作出说明。如果是,那末这种分析框架的作用就会受到限制;如果不是则如何建立这种分析框架。只有在对现行的企业立法之间的关系有一个十分明晰的了解才能对现有的企业立法进行整合,形成一个相互之间界限分明、覆盖全面的企业法体系。第二是设立法制的价值取向。我国现行的设立法制是以交易安全为价值取向而牺牲了经济效率。企业设立的特许主义与核准主义还是主要的准则,程序繁琐,耗时费财;立法内容多有重复且规定严格的法定资本及其交付期限,实行实缴资本和资本维持制度以及对企业经营范围严格限制;企业设立主体的法律责任偏重。在注重交易安全的同时失去了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效率。而且过分地注重交易的安全并不能带来真正的安全,因为只有效率法则才是市场经济的最高法则。谁没有效率谁就会被市场淘汰。因此,企业立法应该效率与交易安全并重,让企业的设立主体有多种选择,既能灵活的设立,同时又能顺利的退出;把市场准入制度与企业设立准则主义结合起来;合理分配企业设立主体与中介机构及国家主管机关的设立法律责任,真正提高企业交易安全。

针对国有企业立法有的学者主张采用特殊形态企业立法,名称可以为公营企业法、国有企业法或国有企业改制法;有的学者则主张只按投资者责任立法,不单独针对国有企业立法。笔者认为既应考虑国有企业的特殊性,有很多国有企业要承担国家的战略和社会责任,不能采用公司制,只能采取国有国营的形式。又要考虑到我国已加入了wto,对国内外企业一律实行国民待遇。需要平等对待企业、实行无歧视立法。因此,将外资企业法、乡镇企业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私营企业法等分解整合到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独资企业法、国有国营企业法、股份合作企业法中,再辅之以国有资产管理法及特殊行业准入立法。基本上可以既保证了立法的统一性,又体现了企业的平等性。目前,国有企业在许多方面难以与非国有企业实质上平等,非国有企业没有沉重的历史包袱,又占有了先发的优势(一开始就是独立的市场主体)。因此,依据<公司法>第21条规定,国务院应对国有企业改建为公司的实施步骤与具体办法作出统一规定,如不能作出统一规定则应依据实际情况作出指导性意见。其原则是体现平等性。这是国有企业在第一层面上重构市场主体的前提。只有把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放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才能培育成具有独立人格的经营者和市场竞争者。只要存在特权就很难转变为独立的市场主体。

2、企业立法在理论上着眼于企业增量利益[3]调整。目前我国企业立法受民法理论影响较大,重点是界定所有权与经营权之间的关系,所有制立法是主流,就是1993年出台的以投资者责任形式的企业立法<公司法>也主要界定投资者的所有权(股权)与企业经营权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虽然涉及了股息的分配,它只是股东—投资者之间的利益分配,并没有涉及投资者、投劳者、管理者(严格意义也是投劳者)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

(1)民法理论对增量利益的调整采取理论逻辑是:确定物权所有者→物权产生法定孳息(民法上把企业经营利润作为法定孳息)→物权所有者享有法定孳息的收取权。但这种调整方法只能适用于农业社会时期工厂的所有者、经营者甚至生产者三者合一的时代,随着信息社会的到来,生产的社会化和信息化,以这种调整方法来调整企业利益的分配根本不适应时代的需要。第一是忽视了增量利益产生的劳动的存在。物是不能自行增值的,资产只有投入运营,在生产环节产生增量利益。而活劳动是产生剩余价值的惟一源泉。

第二是只重视有形资产,忽视人力资源和无形资产。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企业在二个方面产生了深刻的变化:一是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对剩余价值的生产有重大的作用。二是知识工人在职工中的比例越来越大,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跟企业中知识工人的创造性和创新性劳动密切相关。而我国企业法并没有承认劳动者的劳动力所有权的产权性质(有的学者以人力资本的概念来代替劳动者的劳动力所有权的产权)否认其参加利润分配的权利。就是对无形财产权—知识产权也是采取限制的态度。公司法对专利、工业产权、信誉(商标权)等无形资产出资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得超过20%,高新企业不超过30%。第三是否认了按劳分配,实质是按资分配。目前,我国企业法所体现的分配关系还是国家作为资本所有者得利润、工人得工资。

(2)企业法理论应该是着眼于增量利益的调整(但并不否认对存量利益的界定),通对企业内部增量利益关系的调整调动投资者和投劳者的积极性来注入企业的活力。这是企业立法的最主要的指导思想。通过法律界定投资者以决策劳动和资本所有者两重身份取得利息和部分利润,管理者以管理劳动以及形成的无形资产所有权取得部分利润索取权,技术人员以其科技劳动和技术对价值创造的贡献取得部分利润索取权,普通劳动者以其生产劳动取得部分利润索取权。欧、美等发达国家已经出现职工参与企业纯收入分配的多种途径:一是利润分享制。在美国、法国和英国普遍实行:在法国,1990年参加利润分享的人数达到1400万人,约占职工总数的60%;在美国,20世纪80年代末有15%的公司实行了利润分享制,参加人数占全国职工总数的22%;英国政府1978年制定了利润分享法规,1980年参加利润分享的职工达到51万人[4]而且这部分收入可以享受法律的税收优惠。二是企业价值分享制,即采取股票期权方式对企业的价值的增值分享的制度,1997年<财富>杂志评选的1100家上市公司中有53%的公司授予全部职工股票期权,[5]80年代英国政府制定了鼓励企业授予职工股票期权。[6]三是企业所有权分享,即职工持股计划(esop)。四是管理权分享制。职工根据法律或有关规定参与企业管理,代表全体职工利益,主要在德国普及,1976年德国颁布的<共同决定法>规定,职工在2000人以上的公司监事会(相当于董事会)由劳资双方代表组成,比例为各占50%。[7]企业职工通过参与利润的分配使企业的所有者与职工共同承担风险,共享收益,共同关心企业的发展。我国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国家,职工是企业的主人,应以各自的贡献参与企业利润的分配。社会主义法律也应该给予明确的确认,确认其劳动力所有权(包括企业家产权)同资本、技术、信息共享利润分配。

3、在法律制度上应通过企业家产权制度、劳动者劳动力所有权制度、技术产权制度的确认及对企业税收优惠制度的实施,引导企业进行各种形式按劳分配制度和按要素分配制度,施行投资者、投劳者的利益制衡的各种公司法律制度,重构国有企业充满活力的市场主体。

(1)企业家产权制度。企业家是经济发展的生产力主体。确认企业家产权制度是解决我国企业家资源稀缺和国有企业企业家行为失范的关键,是建立科学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重要条件。确认企业家产权制度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进行:一是确认企业家阶层的法律地位。法律上有阶级划分,如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也有职业划分,如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干部,但没有根据所有权和经济职能进行的阶层划分。如雇主和雇员,董事、经理和雇员的划分。法律地位不明确,也就谈不上权利与地位及法律上的保障,鲍莫尔(baumol)提出,一个社会的生产力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快慢主要不是处决于该社会企业家资源多少优劣,而是取决于社会的制度机制对企业家资源[8]的引导和发挥。并提出三条定理:各时代各社会间,决定企业家资源各种用途酬劳的游戏规则;各个社会企业家资源应用的方向 因上述游戏规则的不同而不同;企业家资源在生产性领域和非生产性领域的应用配置。即用法律确认适合企业家资源向生产领域配置和应用的游戏规则是社会发挥企业家生产力作用的首要的制度条件。因此,明确确认企业家的法律地位,并给予法律上的保障是企业家产权制度的确认的首要条件。二是企业家产权的内容包括经营权、管理创新所有权、信息所有权、企业家以自己的经营形成的无形产权。法律确认企业家产权内容的合法性并赋予其剩余索取权。在公司法律制度设计上,是以企业家产权可以作为出资的形式—产权股份化方式参与剩余索取还是在公司章程中以契约(合同)方式参与剩余索取;是以强制性条款规定企业家产权还是用任意性条款来确认企业家产权。需要在实践中总结经验,欧美公司法对此规定也不尽一致。三是企业家市场的建立有利于企业家产权的界定和定价。国有企业的企业家90%以上是国家通过行政机关任命的。对企业家的评价不是来自市场而是来自政府,而政府对企业家的评价实际只是另一种形式的公务员考核,不能体现企业家的产权价值。

目前,国有企业中进行试点的“年薪制”,“股票期权制”以及“mbo”(managementbuy-outs)即“管理层控股收购”或“管理者收购”。实际就是对企业家产权取得剩余索取权的承认。它的主要作用是有利于形成企业家与所有者和企业利益的长期相关和一致性。使企业家剩余控权与剩余索取权相匹配。尊重企业家的劳动成果,发挥其创新、开拓精神,塑造企业的活力机制。

(2)劳动者产权制度。劳动者的劳动包括投资者的决策劳动、经营管理者的指导与协调及监管劳动、技术人员的脑力劳动及普通劳动者的生产或服务劳动。经营管理者的劳动已包含在企业家产权中,技术人中的脑力劳动分两部分进行确认,一部分是技术人员的创新劳动的结果:技术作为一种知识产权法律上已给予确认。另一部分内化于技术人员劳动中科技劳动在法律上也应给予确认(将在下面技术产权中予以阐述)。因此,这里需要法律确认的劳动者产权制度主要是指投资者决策劳动与普通劳动者的生产或服务劳动。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劳动产权因为与投资者的资本所有权的合一而容易被忽略,认为投资者仅仅以资本所有权而享有剩余索取权,普通劳动者的劳动因为在信息化时代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纯粹的生产劳动或服务劳动对商品价值创造的影响越来越少而容易被忽略。另外“英雄史观”的深刻影响,忽视了普通劳动者的地位和作用,[9]总认为企业的活力只是来源于企业家经营管理才能,殊不知,没有企业全体职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的发挥。企业是不可能搞好的,一个好的企业家最根本的作用只不过起到了激发全体职工的职工积极性与创造性,凝聚了企业职工的意志,上下同心、共担风险和利益的作用。知识经理也从监督劳动转变为亲自参加劳动;从加强工作方案和方法转变为理解工人。[10]台湾<天下>杂志里有一句话说得好“经理与工人间相互理解,便能撑起企业大厦。”因此,劳动者产权制度的合法化是劳动者提升自己产权价值的催化剂,将极大地促进劳动者学习知识、掌握技术和关心企业利益。因而它是企业活力的一个重要来源。我国股份合作制企业中的劳动合作和资本合作相结合的方式是劳动者产权制度理论与实践的典型结合,在公司制中引入劳动者产权制度也应是个很好的尝试。<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关于发展城市股份合作制企业指导意见>,各省市也制定了发展股份合作制企业法规,上海、北京、深圳等十几个省市的地方政府陆续出台了“关于组建职工持股会”的试行办法,目前,我国实行职工持股的方式大体有四种:一是根据国家体改委原制定的<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在定向募集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内部职工股。二是组建有限责任公司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时,职工以自然人身份入股。三是股份合作制企业设立职工个人股;四是组建职工持股会向公司投资。严格地说,职工持股(esop)并没有真正体现劳动者产权制度的法律化。它还是以投资方式取得股权。没有体现以劳动者劳动力所有权取得股权产权制度,与职工持股收购(ebo。employeebuy-outs)一样,还只是一种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方式。

(3)技术产权制度。知识技术的载体是基本的生产要素即劳动对象、劳动资料和活劳动。知识技术创造的价值一方面依赖了大量内化在活劳动中的知识技术,另一方面依赖了大量内化在生产资料中的知识技术,形成合力,在创造新使用价值的同时,最大限度地使消耗的生产资料的价值转移到新产品中。相应地,知识技术产权制度内容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知识产权,它是知识技术内化于生产资料中形成物化劳动,是物权的一种形式。另一部分是知识技术内化于科技劳动者上的活劳动。这种活劳动是一种复杂劳动是几倍、几十倍甚至成百上千倍简单劳动,是劳动者劳动力所有权的表现形式,是一种“内物权”。“内物权”的股权化,是体现知识技术产权的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形式的结合,基于知识技术在企业利润中的贡献,在公司法中应对技术产权出资比例给予适当的提高,当然,这与技术市场和评估市场的成熟和完善有很大的关系,但不能因市场的不成熟而限制技术产权的价值。这里有一个相互促进的过程。在法律制度设计上应考虑到目前生产力水平的不够发达,资本还具有稀缺性,对技术产权在公司法中的规范还是以任意性条款予以规定,但在税收方面应有优惠的法律规定予以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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