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稽查,问题

| 税务师 |

【www.guakaob.com--税务师】

篇一:联合稽查,问题
国地税联合稽查实施方案

**市国、地税联合稽查实施方案

为整合国、地税稽查资源,相互配合、协调一致,提高税务稽查工作效率,共同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同时为了避免重复税务检查,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的意见》要求,经市国税局、地税局协商,制定《**市国、地税联合稽查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共享行政资源、提高行政效能、优化稽查服务、共建和谐税收为联合稽查的基本出发点,以提高稽查质效和减轻纳税人负担为最终目的,通过相互学习、协同配合,形成优势互补,促使双方的稽查工作质效、稽查队伍素质、稽查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二、组织领导

在国、地税市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联合稽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联合稽查工作统筹规划、协调督导。领导小组组长实行轮值制,由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分管稽查工作的局领导分年度轮流担任正副组长,成员由国、地税稽查局正副局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分年度设在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与领导小组组长任期一致),轮流牵头负责联合稽查日常工作的联络、沟通和协调。

三、工作目标

国、地税联合稽查工作分步骤、分阶段制定以下目标:

(一)第一阶段:起始阶段

具体目标是:

1、建立国、地税联合稽查组织领导机制;

2、建立国、地税联合稽查联席会议制度;

3、建立国、地税联合稽查信息交换制度;

4、建立国、地税联合办案制度。

实施年度:2012年【联合稽查,问题】

(二)第二阶段:深化阶段

【联合稽查,问题】

具体目标是:

1、制定年度联合稽查计划;

2、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交换信息;

3、在不同环节积极开展联合稽查工作。

实施年度:2013年

(三)第三阶段:提高阶段

具体目标是:

1、总结国、地税联合稽查工作经验;

2、完善国、地税联合稽查方案;

3、推广国、地税联合稽查工作。

实施年度:2014年

【联合稽查,问题】

四、工作内容和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沟通。为确保各协作事项切实有效的运转,国、地税稽查局在双方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此项工作,根据领导

小组组长轮值制的原则,互相协作。双方分别指定内部有关职能部门作为牵头联络科室,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日常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双方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换和事件处理。

(二)统筹计划和安排稽查工作。在上级稽查部门确定的年度重点稽查行业、重点稽查项目的基础上,加强国地税稽查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共同协商制定本级联合检查工作计划,协商确定检查对象范围、检查时间安排、检查实施方式和检查成果交换。

(三)完善制度和规划。以总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的意见》为基础,双方紧密结合实际共同研究磋商,全面完善国税、地税稽查局联席会议制度、信息交换制度、联合办案管理制度等。

1、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开始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会议内容为双方相互交流税收专项检查及各类案件查处情况;协调解决双方协作中的重大问题,共同总结稽查办案经验和方法;对日常检查中发现涉税问题进行相互反馈,研究双方在检查中发现的税收违法新动向、新特点等。

2、建立和完善信息交换制度。定期或者即时交换信息,达到信息资源互通共享的目的。对受理涉税检举、大要案查处、处理处罚决定等涉及对方的信息定期交流传递或及时通报对方或商请对方介入,以实现信息共享。国、地税稽查局相互转办的税务违法案件,被转办方及时安排检查,并在检查结束后将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及时向转办方书面反馈。双方应不断拓展信息交换的内容和形式,明确信息交换

的方式和时限,提高信息交换的质量。

3、建立联合办案工作制度。对上级交办、涉税检举案件、以及涉及双方管辖范围的重大涉税违法案件,需联合检查的,由主要缴纳税种方牵头人召集对方协商,商请对方及时介入,开展国地税联合检查。对上级部署的行业性专项检查和区域税收专项整治等工作,双方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制订共同的检查方案,统一检查的时间、期限、步骤和程序,统一部署实施。在开展专项检查、重点税源企业联合检查时,按照“一次进户、统一检查、分别审理、各自处理”的原则,统一安排部署。双方统一制订检查方案,分别下发《检查通知书》、《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各自抽调人员。在检查过程中,统一取证、分工负责,对涉及国、地双方的共同证据取证时一式两份、一证两用。若发现重大涉及对方税收违法事项时,及时将相关信息、资料传递给对方。国地双方各自进行案件审理,独立做出税务处理(处罚)决定并相互抄送副本。经双方商议拟联合检查的,应制作《**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联合办案审批表》,经各自稽查局局长批准后组成联合检查小组。

(四)积极探索和实践新的合作方式。在条件成熟时,对税务总局部署的专项、专案检查、联合检查,国地税稽查局共同开展入户检查、调账、取证,在稽查结束之后,由国地税稽查局各自向上级税务机关报送统一检查报告。对受理的举报案件,凡属共管户,除案件线索不清列入暂存待查的外,原则上都应将自己部门受理的举报案件名称向对方通报,如双方都收到同一对象举报的,应进行联合检查。如

只一方收到举报的,由收到举报的一方负责实施检查,检查结果及时进行信息交换。对偷、逃、骗、抗税数额较大、性质恶劣的突出案件,通过新闻媒体或其它形式共同曝光。

(五)总结经验及时推广。在联合稽查工作中,根据案件的检查和结案情况,不断归纳总结联合稽查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改进和完善,并在全市各级税务稽查机关推广。

(六)其它事项

1、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保密等有关规章制度,对双方协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双方应按各自系统内授权和有关内控制度要求逐级上报处理。

2、双方对提供的各类数据和资料,要严格保密,不得外传。

3、双方应主动协调各自下属部门,积极配合对方开展相关工作。

**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盖 章) (盖 章)

二〇一二年十月

篇二:联合稽查,问题
江西省高速公路联合稽查制度

江西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

联合稽查制度

(一) 联合稽查活动的组织

为协调统一联网收费车型判别、纠正一些违规行为及司机偷逃通行费等方面的情况,尽可能减少我省高速公路通行费的流失,总结交流联网收费工作经验,促进联网收费工作,在江西省交通厅的领导下,由江西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结算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联网中心)定期组织开展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联合稽查活动。联合稽查由省联网中心组织、计划、协调、总结稽查结果;联合稽查每半年一次,每次的时间为一周;省联网中心也可根据全网的收费情况适当开展不定期的专项稽查;稽查活动由联网中心和各联网单位派人参加,稽查人员名额根据各路段管辖里程比例来确定。

(二)联合稽查的主要内容

1、各单位对收费政策的落实情况;

2、车道收费业务操作流程;

3、出口特情操作规范;

4、收费站收费业务操作规范;

5、收费监控中心收费业务操作规范;

6、各收费站入口、出口车牌录入的准确率;

7、各单位对出口特殊车辆(无卡车、坏卡车、换卡车、超时车、冲岗车等)的处理情况;

8、不同路段出入口车情、车型判别的情况;

9、各单位IC卡的使用及管理情况;

10、各单位通行票据的使用及管理情况(定额票、计算机打印票);

11、车辆领卡、缴费情况;

12、通行费存缴情况;

13、各单位联网收费数据修改情况;

14、对江西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15、其他有关情况。

(三)稽查的方式

1、现场稽查。由省联网中心组织各路段经营管理单位人员共同参加的到各路段的实地稽查;此类方式是稽查各路段与收费业务有关的收费情况。

2、抽样稽查。收费工作的好坏要用数据来说话,对一些业务考核指标(如综合误操作率、车牌不符、入口发错卡的现象),可依据系统存储的有关资料进行人工抽样统计或到收费现场进行抽样调查。

3、路径稽查。即利用IC卡卡号的唯一性和信息记录的连续性,对一些有疑问的事件进行跟踪管理。如对无卡车,在确认入口站名时,将其领的卡号作好记录,以后随时进行路径查询,若发现此卡又在流通,必须查出原因,以防司机截留卡。

4、专项稽查。主要针对某一特定的内容或对象进行稽查,如收费业务专门针对IC卡的稽查、特情操作与记录的稽查,再如开展的打击冲岗逃费的稽查、换卡逃费的稽查等。这种专项稽查需事先收集收费管理中

突出的矛盾和问题,组成专门的机构集中力量进行整治。

(四)稽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

对稽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省联网中心将进行统一汇总,上报省交通厅并通报至各联网单位。对人为原因造成通行费流失,将作全网通报并严肃处理。

(五)稽查的其它问题【联合稽查,问题】

1、每次全省高速公路联合稽查各路段经营管理单位应提供一辆交通工具;

2、稽查用车统一办理临时公务卡,在各路段免费通行;

3、各有关单位要对联合稽查工作高度重视,配合联合稽查人员做好稽查工作;

4、各参加联合稽查的人员应本着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把在稽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一一指出,坚持实事求是;

5、要加强各级稽查组织和人员的信息沟通,统一认识,协调行动;

6、省联网中心将对稽查结果进行通报。

二○○五年八月

篇三:联合稽查,问题
2016三打三治专项行动整治油区秩序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总体部署,围绕保安全,稳增产的主题,严厉打击整治涉油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油区秩序安全稳定,营造油田安全生产、增储上产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通过开展油区“三打三治”专项行动,重点打击盗油盗气、非法收油运油和小土炼油,治理小化工厂超范围涉油经营、无照经营小化工厂和非法物资收购点等涉油违法行为。着重解决油田油井被圈占、侵占问题,进一步规范用电秩序,治理私接乱拉油田电的现象。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1、动员准备阶段(5月6日至5月25日)。根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会同有关部门和油田相关单位,广泛营造声势,搞好排查摸底,制定整治方案,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2、集中整治阶段(5月26日至11月30日)。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实施方案,针对影响油田生产的突出问题、重点区块、重点环节,责任到人,突出重点,集中人力物力财力进行打击、规范、查处、整治,确保完成工作目标。

3、检查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2月10日)。认真做好专项行动的总结工作,对专项行动整治情况进行总结验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联合稽查,问题】

1、油地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油地双方要加强联系,密切协作,互相借力,共同维护油区秩序稳定。油区办要充分发挥协调服务、监督管理的作用,与清河采油厂一起共同制定方案,联合行动。清河采油厂要主动配合,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情况,加大投入,提供支持,与油区办一起共同保障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

2、搞好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宣传教育是基础。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采用灵活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国家和我省石油天然气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油田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在油区乡镇、村庄营造“三打三治”专项行动的浓厚氛围,推动活动顺利开展。公布举报电话,建立有奖举报制度。油区办举报电话:0536―5561161。

3、加强联合稽查,加大打击力度。当前,油区办行政执法队伍,清河采油厂治保大队都承担着维护油区秩序稳定的任务。油区办要发挥牵头组织的作用,形成队伍整体合力,联合开展行动,真正起到打击涉油犯罪的拳头作用。要积极联合公安、工商、安监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该规范的规范,该取缔的取缔,该关闭的关闭。

4、协调用地矛盾,防止非法侵占圈占。随着土地资源日益紧缺,很多油田开发区域已经被圈进工业园区,油地用地矛盾日益突出,井场被圈占、侵占现象增多,新打井征地困难,明显制约了油田的生产建设。要加大协调力度,及时对接油地用地规划,妥善处理工农矛盾,积极想办法,规范井场建设,有效防止非法侵占圈占油井井场。

5、规范用电秩序,严防私接乱拉问题,严重影响油田的正常生产。对用电秩序混乱的区块,油区办要会同油田有关单位拿出整治方案,解决私接乱拉盗电规范整治。

6、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油区办与清河采油厂治保大队,抽调专人,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加强协作配合,共同维护油区秩序,确保此项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

篇四:联合稽查,问题
2015天网工程实施方案

第1篇:天网工程实施方案

为全面整合应用社会监控资源,进一步织密城市视频监控网络,提升城市治安防控能力和公共安全水平,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自20XX年至20XX年,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天网”工程,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打造平安哈尔滨、服务新战略、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目的,按照“政府领导、公安主导、社会参与、统筹兼顾”的原则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思路,全力推进“天网”工程建设,切实发挥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在预防、发现、制止、打击刑事犯罪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创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建设目标

通过建设全市视频综合应用系统、全市视频监控系统平台扩容、公共部位监控设施补点及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居民区智能电子抓拍系统和社会部位视频监控补点,将视频监控设施覆盖全市每个重点角落;进一步完善“一个系统、三道防线、三张防控网”城市视频监控体系,实现全方位、全天候、立体化的视频监控覆盖。通过开展全市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工程建设,有重点、分层次地整合社会监控资源,使视频监控点联成片、形成面、织成网,把“天眼”联结成“天网”,进而实现信息高度共享和视频监控资源的网络化管理与应用,有效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社会管理能力,进一步夯实城市社会治安防控基础体系。

三、建设任务

(一)全市视频综合应用系统建设。开展以视频研判应用、电子防控管理、系统运维管理等为主要内容的视频综合应用系统建设,搭建一个全方位、一体化的视频应用作业平台,为开展视频智能管控提供多维度的分析工具,充分发挥视频监控资源效能,全面实现视频监控系统的深度应用。此项工作于20XX年底全部完成。

(二)全市视频监控联网平台扩容建设。对现有全市综合视频监控系统平台进行联网扩容,即对已建成的“天眼”工程三级监控平台部署联网及高清系统扩容设备,使其具备20万个视频图像联网和3000个以上高清监控摄像机的接入能力。此项工作于20XX年底完成。

(三)公共部位监控设施补点及高清监控设施建设。重点解决各区、县(市)在街道、路口、繁华地段、广场等公共部位由于拆迁、道路改造、施工困难等原因尚未实现视频监控覆盖问题,在未覆盖部位安装1076个标清监控摄像机;以党政机关、重点单位、要害部位为重点,逐步开展前端高清监控设施建设;在各区、县(市)公共部位安装1593个高清监控摄像机。20XX年底,至少完成359个标清监控设施补点建设和531个高清监控设施建设,20XX年底完成全部建设。

(四)居民区智能电子抓拍系统建设。继续加大全市居民区安全技术防范投入,在未封闭或半封闭式居民区和易发案居民区完成安装智能电子抓拍设施600套,在各区、县(市)公安局和派出所建设接入平台,并联网运行,实现对出入居民区车辆轨迹信息的实时掌握,进一步强化全市居民区的治安防控能力,构建“平安社区”。20XX年底,至少完成200套居民区智能电子抓拍系统建设,20XX年末完成全部建设。

(五)社会部位视频监控建设。主要在各区、县(市)社会面公共复杂场所、重点单位、要害部位、企事业单位和院校、金融系统单位、居民区、危险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内部继续开展视频监控设施建设,安装42352个监控摄像机,进一步加大社会部位视频监控覆盖密度。20XX年底,至少完成14117个社会部位监控设施补点建设,20XX年底完成全部建设。

(六)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建设。按照有关国家标准,全面开展公共部位和社会部位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建设,逐步将现有20万个公共部位和社会部位视频监控资源全部联入全市视频监控网络,实现实时调控和联网应用。2015年底,至少完成8万个社会视频图像联网建设,20XX年底完成全部建设。

四、资金保障

(一)全市视频综合应用系统建设和全市视频监控联网扩容平台及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统一由市财政出资建设。

(二)公共部位监控设施补点建设、高清视频监控设施建设和接入、居民区智能电子抓拍系统(含前端抓拍设备、区县市公安局和派出所抓拍系统接入平台及链路)建设由各区、县(市)财政出资建设。

(三)社会部位视频监控建设,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由主管部门、经营单位或个人出资建设。对于居民区监控设施的建设,新建居民区住宅监控设施由开发商出资建设;已入住的居民社区住宅由物业公司筹资建设;机关、企事业单位家属居民区住宅由所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出资建设;无人经管的居民区住宅由所辖街道办事处筹资建设。

(四)“天网”工程系统联网建设资金及运行维护资金,涉及政府投资的公共部位监控设施补点建设、高清监控设施建设、居民区智能电子抓拍系统建设的联网资金、传输网络租赁金、取电资金、运维资金纳入各区、县(市)财政预算落实。涉及全市视频监控联网扩容平台建设的市级联网平台核心链路租金由市财政负责;各区、县(市)联网平台核心链路租金由各区、县(市)财政负责。涉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院校、金融系统单位等社会单位及其他应联网单位的联网资金、传输网络租赁金、运维资金,本着“谁出(筹)资、谁负责”的原则,由承担建设出(筹)资部门和单位自行负责落实。

五、实施步骤

(一)20XX年“天网”工程建设。

1.准备阶段(5月31日前)。召开各级“天网”工程建设部署会议,全面启动“天网”工程建设。各级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负责根据承担的建设和联网任务,完成制定本年度具体建设实施方案、建设规划、方案论证、预算评估和推进安排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2.实施阶段(5月31日至10月31日)。各承担建设任务的部门和单位以及社会各联网部门、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精心组织,确保施工质量;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全力支持,确保“天网”工程建设如期完成。同时,建设使用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工作机制,落实运维管理队伍。

3.验收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对监控设施建设和联网工程进行验收。

(二)20XX年和20XX年“天网”工程建设。将根据实际情况,参照20XX年建设步骤执行。

六、组织机构

成立市“天网”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任锐忱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秘书长黄玉生担任,成员由市城乡建设委、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城管局、市工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哈电业局及联通、移动、电信哈分公司,元申广电公司和各区、县(市)政府主要领导组成,负责组织领导全市“天网”工程全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于全武担任,副主任由各成员单位主管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单位主管处室负责人组成,负责“天网”工程日常有关工作。各区、县(市)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本辖区“天网”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

七、职责分工

(一)公安部门。市、区(县、市)两级公安机关负责规划、组织、协调、监督、管理与建设工作。其中,市公安局具体负责全市视频综合应用系统建设和全市视频监控联网平台扩容建设;负责将市属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院校、金融系统单位等社会单位和其他应联网单位的视频监控系统资源接入全市视频监控联网扩容平台;负责制定全市“天网”工程建设技术规范;负责对全市“天网”工程建设项目进行验收。各区、县(市)公安局负责公共部位监控设施补点、高清视频监控点建设和居民小区智能电子抓拍系统建设,并按要求将监控图像接入本级平台。市、区县(市)公安机关要建立对“天网”工程使用单位和人员的评价制度,保证“天网”工程正常运行,提高使用效率。两级公安机关同时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本辖区开展社会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建设,将辖区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院校、金融系统单位等社会单位和其他应联网单位的视频监控系统资源接入本级平台。

(二)财政部门。市、区(县、市)两级财政部门负责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解决由本级政府承担的“天网”工程建设和联网、运行、维护资金,确保及时到位、专款专用。

(三)科技、工信部门。市、区(县、市)两级部门及相关单位分别负责对本辖区“天网”工程建设中遇到的技术瓶颈问题组织科技攻关予以解决。

(四)城乡规划、城管部门。负责协助各级公安机关做好相关监控点位的规划工作,并对辖区内报建的城市街道、路面“天网”工程建设施工项目登记备案,提供必要的支持保障。

(五)电业部门。负责制定全市公共监控点位取电标准,指导所属电业供应部门做好工程建设涉及到的公共监控点位的电力供应,并将“天网”工程设施建设纳入公益性事业,优先做好供电保障工作。

(六)建设部门。负责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监督开发商对新建居民区监控点位、监控室的建设工作。

(七)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负责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物业公司对已入住的居民区监控点位、监控室的建设工作。

(八)教育部门、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校园及校园周边、公交站台、公交车辆监控设施建设,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整合本行业监控资源联网工作。

(九)联通哈分公司、电信哈分公司、移动哈分公司、元申广电公司。负责为“天网”工程建设提供网络服务和支持,并提供网络使用费用优惠。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区县(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天网”工程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天网工程建设纳入“平安哈尔滨”创建活动等工作中,做到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要按照统一部署,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科学谋划、扎实推进,全面完成各项工作。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区县(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落实各项建设任务。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制定各项措施,做好协作配合,形成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态势,确保达到预期工作目标;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工程建设与管理主力军的作用,切实做好工程建设、组织协调和宣传发动工作;承担建设的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在明确任务的基础上,落实责任,细化任务,扎实推进“天网”工程建设。

(三)保证投入,整体推进。各区县(市)政府要把本级政府承担的建设项目列入财政预算。尤其是对社会单位、居民区监控设施建设和联网建设部分,要在政府统一规划的前提下,充分发动社会力量,鼓励和支持社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积极参与建设工作,形成全社会支持、参与监控设施建设和联网建设的良好氛围,整体推进“天网”工程建设。

(四)强化管理,促进应用。各区县(市)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运维经费、健全各项管理机制,建立使用管理和运维专业队伍,指定专人负责监控设施,确保设备出现故障技术及时得到修复,确保监控设施发挥应有效能。同时,各级公安机关要建立可视化指挥、图像研判、警视联动等视频监控系统应用与管理机制,不断推动视频监控的深度应用。

(五)加强考核,务求实效。各区县(市)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天网”工程建设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建立检查、督办、通报制度,重点把握招投标、工程实施、质量标准、监理验收等关键环节,并负责将工程推进情况及时上报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落实行政问责制,将责任落实到单位、个人,对不能如期完成建设任务的要实行倒查,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第2篇:天网工程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靖安县第二期天网工程建设工作的精神,建立健全我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安全管理体系,进一步夯实我乡社会治安防控基础,特制定水口乡天网工程实施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县委、县政府实施“民生工程” 的要求,进一步巩固“天网”视频监控体系建设成果,确保其充分发挥技防监控的效能,不断夯实我乡社会治安防控基础。

二、工作目标【联合稽查,问题】

以乡集镇和乡辖区重要交通路口为建设重点,以建立 “全覆盖、无盲区”的安全管理监控网络为工作目标,确保乡集镇主要公共场所、重点单位和乡辖区重要交通路口等重要地段布置安装好安全监控系统,逐步构建起安全管理监控网络“责任明晰、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的运行管理工作机制。

三、组织领导

成立水口乡天网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乡长李军任组长,分管政法的党委副书记肖国平任副组长,维稳信息督查员刘清华、综治办专职副主任邓林、派出所所长毛君高、司法所所长舒信明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天网工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水口乡综治办)办公室主任由邓林兼任,负责工程组织协调和建设工作。

四、工作实施步骤

水口乡第二期天网工程建设分三阶段进行:

1、部署动员阶段(20XX年10月20日至11月15日)。由乡综治办牵头,组织公安派出所、学校等单位召开会议,针对天网工程监控探头布置安装进行全面分析讨论,结合实际制定《水口乡天网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并上报县综治委审查。

2、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1月20日至20XX年1月30日)。《实施方案》经县综治委审查通过后,迅速行动按照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好工程实施,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招标程序搞好工程建设招标,择优确定承建单位,在年底前完成10个探头布置安装,建立 “全覆盖、无盲区”的安全管理监控网络。

3、运行管理阶段。天网工程探头安装工程完成并通过有关方面验收后,移交有关职能单位进行运行管理,乡综治委将把天网工程运行管理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当中,着力抓日常好运行管理等工作,以保障运行管理工作质量有人负责监督;天网工程运行有专人管理;运行经费得到有效保障;确保工程能发挥有效作用,不断夯实全乡社会治安防控基础

第3篇:天网工程实施方案

为落实九宗发号文件《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天网”工程建设实施方案》,乡综治委决定全面启动“天网”工程建设。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综治委关于加快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统一布置,按照省、市、县综治委的“综治牵头组织、电信建设维护、公安管理使用、政府分级投入”总体思路,根据“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维护”的原则,建设“覆盖面较广、科技含量较高、使用功能较全面”的全县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切实提升社会公共安全管理的科技含量,为我乡赶超发展营造良好的公共环境。全乡的“天网”工程由各级公安视频监控专网、电信全球眼系统及各单位自建的视频监控系统联网组成,建立统一的监控专用平台。“天网”工程以公安专网为骨干,以各单位自建的监控系统为基础,以电信“全球眼”系统为依托,本着立足现有实际、着眼未来发展的原则。当前“天网”工程建设以维护、调整、补充、整合、理顺、完善为重点,在确保自建系统完好率的基础上,不断向纵深发展。

二、进度安排

按照县政府常务会议的要求,在年8月底前确保完成。

1、年5月底前,完成全县“天网”工程建设宣传发动、调查论证、分布安排和合同签订等启动工作。

2、年6月底前,完成城区“天网”工程建设任务,并接入“天网”监控专用平台。

3、年7月底前,完成乡镇“天网”工程建设任务,并接入“天网”监控专用平台。

4、年8月至11月,接入全市“天网”监控专用平台;完成公安人脸识别、客流智能分析、车辆智能检测、公安“三台合一”等应用系统的整合;全面验收、评估、总结。

三、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为确保“天网”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成立由乡领导任组长,乡综治、派出所、财政、电信、供电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天网”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各有关单位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天网”工程建设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一)乡综治办:主要负责“天网”工程的组织协调工作,督促检查各村、单位和相关部门工作推进情况并将此项工作阶段性成效及年度总的工作成果纳入年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评;

(二)派出所:主要负责“天网”工程的组织实施。一是具体负责全县“天网”工程新建监控点的布局设置;二是督促指导全乡所有行政、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并配合电信部门进行资源的有效整合工作;三是负责制定相关的工程技术方案;四是积极协助电信部门进行“天网”工程施工,协助电信部门办理车辆临时许可证及全城通行证,协助督促检查工程的推进情况;五是协助配合电信部门整合乡(镇、场)现有监控点,并纳入“天网”工程。

四、经费保障

“天网”工程建设所需经费按照县、乡分开负担的原则进行支付。

“天网”工程专项经费帐户设在公安局,“天网”工程费用,由公安局统一支付给德安电信,乡政府所需经费由财政统一划拨到公安局专户,年终统一结算,今后“天网”工程如需增加监控点的费用,按照此方案执行。

各乡政府的租用费,由乡政府财政按月足额向电信德安分公司支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构建“天网”工程是顺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提升全县治安防控能力的有效办法。各级政府、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把它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全力支持,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抓好落实。

(二)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天网”工程是一项庞大的工程,涉及面广,工作任务繁重而艰巨,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计划,强力推进;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主动协作,共同完成好各项建设任务。

(三)落实责任,严格奖惩。各村、单位要把“天网”工程建设作为本地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考核,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扎实推进这项工程建设任务,对因领导不重视,工作不落实而导致建设任务受影响单位,将视情予以责任查究。

(四)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向广大市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大力宣传“天网”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宣传这项工程的实施对加强我县的治安防范和城市管理、打击违法犯罪的重要作用,使“天网”工程建设家喻户晓,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有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同时通过宣传发动,大力争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共同推进全县“天网”工程的建设。

第4篇:食品药品安全天网工程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全面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食品药品安全天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鄂食药监稽﹝20XX﹞209号)文件精神,经州局党组研究,决定开展实施食品药品(包括药品、医疗器械、餐饮服务环节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天网工程”。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践行科学监管理念,按照州委、州政府及省局“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和“三抓一促”的要求,弘扬“监管为民”的食品药品监管核心价值观,以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为基础,以完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为重点,以提升执法装备水平为抓手,以加强电子监管为手段,以开展专项整治为载体,着力把握监管规律,转变监管方式,强化日常安全监管,提高监管效率,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全面实施“天网工程”,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强省建设,夯实食品药品长治久安的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通过全面实施食品药品安全“天网工程”,强化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责任,建立全州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实现无缝监管,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构筑防范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的天罗地网,确保餐饮食品、药品市场秩序良好,餐饮食品、药品质量检测合格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发生源头性严重责任药害事件,一般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下降,事故妥善处置率达100%;确保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满意度达到全省平均水平,把我州打造成为全省食品药品消费最安全、最放心的地区之一。

三、主要任务及工作分工

(一)构建和完善食品药品监管队伍体系

建立健全州、县(市)、乡(镇)三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配齐配强州、县(市)两级食品药品监管队伍,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政办函﹝20XX﹞55号)文件精神,乡镇全面配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员。鼓励有条件的县(市)推动在乡镇、社区设立食品药品监管站(所)。(人教科负责)

(二)加大执法装备投入力度

全州各县(市)设置食品药品快检室,配备3-5个快检箱,配备一台快检车。(财务科牵头,州食药检所配合)

(三)推广应用电子监管技术

全面实施药品电子监管,加强药品储存、血液制品和疫苗类冷链储运的温湿度实时监控。加强执业药师、药师在岗电子监控。实现药品电子监管覆盖率达100%,重点药品温湿度监控率达100%,药品经营企业药师和餐饮企业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在岗监控率达100%。(市场科牵头,安监科、稽查分局配合)

(四)建立协调一致的日常安全监管和稽查打假运行机制

建立完善州打击生产销售假药协调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12331”的作用,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建立完善食品药品抽检机制,分析评估上市食品药品质量状况,引导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观念;建立统一协调的全州系统联合稽查打假机制;建立配合密切的部门联合稽查打假机制。(稽查分局牵头,市场科、安监科配合)

(五)全面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

全州各县(市)实行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率达100%,药品监控覆盖率达100%。餐饮食品安全监管覆盖率县及县以上达到100%,乡镇达到80%以上。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将全州范围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划片分区,形成若干个网格,通过州、县(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专职监管队伍和覆盖城乡的协管队伍,实行分片分格、定人定责、全面覆盖、无缝监管。组建“一个中心,三大系统”,即网格化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安全基础信息系统、群众投诉举报系统、快速反应处置系统。建立起专群结合、网格管理、信息支撑的社会化、精细化、信息化监管网络。(稽查分局牵头,餐饮服务监管科、保化科、市场科、安监科配合)

(六)持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雷霆行动”

根据国家局和省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州实际,突出公众反应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坚持“全州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协调配合、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按照“七有”的要求,即有目标、有重点、有专班、有措施、有督办、有考核、有评估等,持续开展“雷霆一号”至“雷霆十号”十个“雷霆行动”,始终保持食品药品安全稽查打假高压态势,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稽查分局牵头,安监科、市场科配合)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5月)。州局组织制定 “天网工程”实施方案,统一部署安排全州食品药品安全“天网工程”工作。县(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宣传动员,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天网工程”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二)组织试点阶段(20XX年6月)。州局组织在宣恩县进行工作试点,总结积累经验,研究存在的问题,为下一步全面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7月—10月)。在全州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全面推行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模式,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使监管工作进一步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四)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11月—12月)。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迎接省局考核,州局将组织专项检查验收,并将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五、工作措施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强化日常安全监管责任,重点推行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模式,实现对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的“快速发现、精确定责、及时处置、有效监督”,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构筑防范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的天罗地网。

(一)强化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责任。要全面履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确保不发生重特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进一步强化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力度,加强对基本药物监管,重点加强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不发生源头性严重责任药害事件。进一步防范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提升科学监管水平,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州建设。

篇五:联合稽查,问题
2016物业稽查执法工作总结

房地产市场物业稽查执法工作总结

一、房地产市场方面

根据《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场所信息公示的通知》(渝国土房管[2016]514号)文件精神,我局会同县发改委联合开展了房地产市场专项检查行动,对全县正在进行销售的荣新领秀边城、廊桥水岸、**龙阳光大院、**财富中心、时代帝都、汇豪世纪等七个商品房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发现除廊桥水岸和**财富中心两个项目对商品房明码标价制度执行不到位,时代帝都项目对预售有关规定、商品房明码标价制度及一价清制度执行不到位外,其他项目对预售有关规定、商品房明码标价制度及一价清制度的执行情况均较好。通过该专项行动,有力地规范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行为,房产管理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

二、物业管理方面

根据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发《关于将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纳入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评价内容的通知》(渝公发〔2016〕112号)、《关于印发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国土房管办发〔2016〕39号)及秀山县发《关于印发全县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秀山府办发〔2016〕66号)等文件的部署,我局于8月上旬对辖区内7家物业企业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我们把是否制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是否制定灭火疏散预案、是否组织内部员工培训、是否开展防火巡查、是否占用消防通道、是否有灭火器及消火栓箱等作为检查的重点。经检查发现:重庆辉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存在消防设施缺乏保养、安全应急预案不完善、楼道口未设置应急照明灯等问题。廊桥水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存在消防巡查不到位、消防器材配备不齐等问题。家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存在安全应急预案不完善,小区消防通道堵塞等问题。(

三、受理信访案件及处理情况

今年我局共接到房地产市场方面信访案件11起,物业服务方面的信访案件8起,皆处理完毕。(具体情况见附表)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和计划

(一)房地产市场方面。

一是加强执法力度,坚决查处无质资开发或未经预售许可卖房等违法违规现象;二是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时,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办理预售许可证,未执行明码标价制度、销售现场不达标的项目一律不允许开盘销售;三是在办理合同登记备案时,未经工商局等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合格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律不予备案;四是加强开发商的资金使用监督和管理,确保人民群众购买放心房。

(二)物业企业方面

一是要求各物业企业要健全完善各项安防巡查制度,充实小区安防力量。小区门岗实行24小时专人值勤,强化对外来人员进出的盘查和登记。对重点区域、部位要加大安防巡查次数,并有巡查记录存档。对安全监控设施实施24小时监控并做好记录。发生业主报警、求助电话等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处置,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二是要把物业小区安全防范工作纳入物业企业资质的定级、升级及检查的考核内容。物业企业对安全隐患问题重视不够、措施不力、防范不到位,导致小区安全事故高发,被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将对该物业企业处以限制参加年度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暂停办理企业资质升级、取消优秀示范项目参评资格或取消优秀示范项目称号等惩戒。

篇六:联合稽查,问题
2016药品监督管理局两法衔接工作情况汇报

药品监督管理局两法衔接工作情况汇报

按照《关于开展"两法衔接"工作检查的通知》(**政法字[2016]2号)要求,我局认真梳理"两法衔接"工作。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特别是在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中,我们不仅加强了与公安机关的协作,还加强了与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和协调配合,对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的违法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保障。我局在行政执法实践中,不断探索建立"两法衔接"的有效工作机制。成立了案件合议组和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对案件处理意见进行集体审议,形成了涉嫌犯罪案件的审查机制;一直以来,我局稽查分局与公安机关本着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的原则,共享获取的违反"四品一械"监管法律法规违法犯罪活动的线索,按照各自工作程序进行案前调查,查明基本情况,需追究刑事责任的由公安机关侦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给予协助和支持;应追究行政责任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处,公安机关给予必要的协助和支持,从组织机构上保证了"两法衔接"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加强教育培训。由于我局执法队伍相对年轻、执法办案的经验也比较缺乏,一年来,我局通过开展"学法笔记"、"天天学习天天向上"学习教育活动等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执法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办案水平。同时,我们对一些违法案件及时与公安部门取得联系,争取案件调查初期的公安介入,通过与公安协同办案,主动学习借鉴公安干警的办案手段、经验,使一些比较棘手的违法违规案件及时得到查处。

(三)严厉打击违法行为。2016年,我局继续强化执法力度,狠抓日常监管,加大专项整治工作力度,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辖区内的药械市场经营秩序,加强对药品、保化、器械、餐饮市场的日常监管和技术监管。我局共出动2790人次,检查企业1803家次。根据群众举报、工作发现及有关部门转办,共排查案件92宗,立案查处92宗,罚款金额1012446.66元。案件的"两率"(核实率、查处率)均达到100%。移交公安机关(大案要案)处理3宗,有2宗因证据不足退回我局作行政处罚。

其中,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包括有十项:(1)元旦、春节、五一、国庆中秋期间等节日餐饮食品安全监管专项整治;(2)春季、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3)餐饮服务环节打击"问题鱼翅"专项整治;(4)餐饮服务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5)餐饮服务环节米及米制品专项整治;(6)校园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7)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8)开展秋南片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9)餐饮具专项整治;(10)打"非添"专项整治。

"三品一械"专项整治包括有六项:(1)元旦、春节、五一、国庆中秋期间等节日"三品一械"专项检查;(2)打击违法经营含磷酸可待因复方制剂专项整治;(3)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打两非"专项行动;(4)开展**义齿生产使用专项检查;(5)开展了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6)开展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完善和维护好"打假110"快速反应机制,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增强稽查人员信息化知识学习,掌握现代工作信息工具的使用,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和稽查工作效能。特别是要及时掌握各地发布的假劣药品信息,利用有效信息查处大案要案。二是继续强化"两法衔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做好"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信息录入工作。三是继续加强做好沟通协调配合以及与公安、工商、卫生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合作力度,建立健全区域协作稽查联合打假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监管打假合力局面。继续做好"两法衔接"工作,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

本文来源:http://www.guakaob.com/caijingleikaoshi/5131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