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局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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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
商务局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 第一篇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

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

2016年03月24日 07:38:20 来源: 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3月23日电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遵照执行。

《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全文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落实领导责任制,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其领导班子、领导干部。

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其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领导人员参照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 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应当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坚持问题导向、法治思维、改革创新,抓住“关键少数”,强化担当意识,落实领导责任,科学运用评估、督导、考核、激励、惩戒等措施,形成正确导向,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使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维护一方稳定、确保一方平安的重大政治责任,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第二章 责任内容

第四条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格局。

第五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切实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领导,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从人力物力财力上保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各地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一责任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分管工作范围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责任。

第六条 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各负其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动承担好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责任,认真抓好本部门本单位的综合治理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第七条 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应当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组织各有关单位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和督导检查,及时通报、分析社会治安形势,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统筹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第三章 督促检查

第八条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任务分解为若干具体目标,制定易于执行检查的措施,建立严格的督促检查制度、定量考核制度、评价奖惩制度,自上而下层层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

第九条 各级党委常委会应当将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情况,作为向同级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应当将履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情况作为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第十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成员单位每年应当对本单位本系统部署和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平安建设的有关情况进行总结,对下一年度的工作作出安排,并报同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下一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每年应当向上一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十一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纳入工作督促检查范围,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促检查。

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应当动员组织党员、群众有序参与,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第十二条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评价制度机制,制定完善考核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明确考核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

第十三条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评价结果运用,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绩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与业绩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等挂钩。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应当推动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绩档案。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在考察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分管领导干部实绩、进行提拔使用和晋职晋级时,应当了解和掌握相关领导干部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情况。

【商务局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应当按照中央有关规定,加强与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的协调配合,协同做好有关奖惩工作。

第四章 表彰奖励

第十五条对真抓实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地方、部门和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分管领导干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嘉奖。对受到嘉奖的领导干部,应当将有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第十六条 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每四年开展一次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

第十七条 对受到表彰的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分管领导干部应当进行嘉奖。对受到表彰的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应当落实省部级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待遇。

第十八条 对连续三次以上受到表彰的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由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以适当形式予以表扬。 第十九条地方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和组织人事部门要配合做好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等的评选表彰工作。

第五章 责任督导和追究

第二十条 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违反本规定或者未能正确履行本规定所列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责任督导和追究:

(一)不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相关工作措施落实不力,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基层基础工作薄弱,治安秩序严重混乱的;

(二)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重大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公共安全事件的;

(三)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发生特别重大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公共安全事件的;

(四)本地区本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平安建设)考核评价不合格、不达标的;

(五)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公共安全、治安问题等,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或者出现反弹的;

(六)各级党委和政府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认为需要查究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对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责任督导和追究的方式包括: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权制、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对具有本规定第二十条所列情形的地区、单位,由相应县级以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书面形式进行通报,必要时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进行通报,限期进行整改。

第二十三条对受到通报后仍未按期完成整改目标,或者具有本规定第二十条所列情形且危害严重或者影响重大的地区、单位,由相应的上一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对其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分管领导干部和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约谈,必要时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约谈,帮助分析原因,督促限期整改。

第二十四条对受到约谈后仍未按期完成整改目标,或者具有本规定第二十条所列情形且危害特别严重或者影响特别重大但尚不够实施一票否决权制的地区、单位,由相应的上一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挂牌督办,限期进行整改。必要时,可派驻工作组对挂牌督办地区、单位进行检查督办。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
商务局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 第二篇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

为加强局属各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根据维稳、禁毒及综治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责任制

1、局属各站的负责人为本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责任人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承担“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2、局属各站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列入本站的一项工作来认真抓,积极解决维稳、禁毒及综治工作遇到的困难,及时处置突出的不安定因素及社会治安问题,并根据局有关维稳、禁毒及综治工作的要求,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对维稳、禁毒及综治工作开展的重大行动,局各部门负责人要亲自抓,具体抓。

3、局属各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长抓不懈,同时也将作为各部门负责人任期目标的重要内容。要按照本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积极履行职能,落实维稳、禁毒及综治工作各项措施,发挥齐抓共管的作用。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接受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指导、检查、考核。

4、通过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维稳、禁毒及综治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内容要函盖维稳、禁毒及综治工作的各个方面,明确“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

方面的领导职责、目标要求,并且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加强对维稳、禁毒及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将各项综治措施是否落实,治安防范效果是否明显,群众对社会治安是否满意作为考核的重要标准。

5、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局属各站站长,由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给予表彰、奖励。【商务局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

6、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不落实,没有达到目标管理责任制要求的,将对其站长实行通报批评、黄牌警告、一票否决。

【商务局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

7、因严重失职,发生影响特别恶劣的刑事案件、治安责任事故的,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将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6县商务局年度综治维稳工作总结及年度工作打算
商务局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 第三篇

县综治办并迁陵镇综治委:

我局2016年度的综治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综治办和迁陵镇综治委的指导和帮助下,针对本系统工作实际,我们认真贯彻了“稳定压倒一切”的工作主导思想,上下齐心,层层抓好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排查、防范、化解各种矛盾和问题,确保了本系统的各项工作在稳定中有所发展和提高。具体地说今年综治工作开展的主要成效是:

一、取得的主要成效

1、在接待调处群众性上访工作上措施得力,方法妥当。从总的情况看,上访的各种问题和矛盾与去年比大有所进步,尖锐矛盾得到了相对遏制和化解。

2、法制宣传和教育进一步深入人心,群众依法办事的理念得到了进一步增强。今年来我们采取不同形式开展法制教育,主要宣传《公司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治安处罚条例》、《破产法》、《计划生育法》、《公务员法》和《保密法》等九部法律,使普法教育在我系统得到较好地落实,职工教育面达到了80%,职工在知法、懂法的同时,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3、建立健全了本系统企业军转干部、抗美援朝、退伍转业军人档桉,实行一包一责任制,使各军转干部没有出现结社、群体上访事件。

4、系统内综治工作网络得到进一步的完善,各种矛盾纠纷排查取得了明显成效。各行和公司及中心今年普遍成立了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1名专(兼)职办公人员,建立了综治工作档桉,明确了工作管理职责和基本任务,使这项工作具体地有人抓、有人管,今年来由于各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积极工作,保证了本系统内没有出现刑事桉,没有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没有重大的邻里纠纷,确保了系统内的安定。

二、具体做法

一是强化领导,健全组织,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系统内各单位一把手为综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努力做好自己内部的安全防范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首先是建立了局、行办和中心二级综治领导小组,从明确责任,明确目标入手,认真签定了目标责任制,从组织上保证了这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其次是成立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对基层单位处理不了、处理不好的各类矛盾进行综合彙诊,做到消化一般矛盾不出办,特殊複杂矛盾不出局系统,对跨行业、跨系统的矛盾和问题,一般由局与上级组织和领导彙报协调解决,避免了工作的盲动性。再次是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信息网络,三名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反映群众的意愿和意见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影响社会安定的重大矛盾和问题,以便单位领导把握动向,及时调处,主动化解,推进了本系统创安创模的开展。

二是强化制度落实,健全综治工作制度。首先是落实党组、支部每季一次的综治工作议事制度,分析工作动态掌握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解决各类矛盾的办法和措施,分工定人抓落实。其次是落实学习教育制度。组织人员在系统内广泛开展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不断增强广大干部职工识大体,顾大局的意识和法制观念,进而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再次是落实信访的回访制度。在对群众来信来访的问题不推、不拖,认真想法调处的同时,要跟踪问效,以防矛盾解决不力带来的矛盾激化,做到矛盾不解决,不撒手,问题不落实不松劲。第九是落实查岗值班制度。第九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采取得力措施,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

一是积极稳妥地将符合条件的下岗职工纳入社会养老保险。

二是督促有支付工资能力的企业法人尽快给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解决好职工的后顾之忧。

三是搞好企业内部协调,实行以强扶弱的措施思想,对经营形势好,用工缺员的单位,给职工介绍提供再就业机会。

九是积极稳妥地做好三方面人员的稳定工作,对军转干部(企业)进行了一包一责任制,针对他们提出的问题,在能解决的前提下都已尽力帮助解决,保证了本系统的稳定。

九是加大监督力度,积极推进群访群治工作。综治工作是一个社会系统工程,不仅牵涉到生产经营活动,而且也牵涉到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稍有不慎就会出现这样的那样的问题,近两年的工作使我们意识到社会综治工作无小事,重在平时抓防范。为此,我们把群防群治方桉的实施作为重点工作抓,党组成员采取定点包单位的办法进行日常的督查,进一步落实综治工作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制、领导责任查究制和“一票否决权”制。对下属单位出现的问题议而不决、决而不办的问题,严厉进行批评;对认识跟不上,工作不到位的个别责任领导,第一责任人亲自找其警示谈话,促使各级领导和分工负责同志靠前做工作,争取工作的主动,积极促进综治工作健康向上的发展。

三、主要特点:

一是用顾大局意识统一思想,努力营造经济发展环境。目前商务办系统由于曆史的原因及市场经济的冲击,一些人思想观念陈旧,面对複杂的工作感到力不从心,对企业发展工作产生了种种畏难情绪,对稳定工作产生了怨天尤人的无奈情绪,我们针对基层出现的这些不良反映给予及时的教育和清理,用稳定大局的道理,拨开思想迷雾,并提出了具体工作措施和要求,切实负起责任,并把单位稳定工作的好坏作为年度考核下属单位的主要依据,确保不出问题,为我县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创造了一个宽松稳定的发展环境。

二是实事求是地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以诚实的态度对事,以真挚的情感对人,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努力创造稳定祥和的工作氛围。不回避矛盾,不推拖责任,实事求是的对待工作矛盾和群众反映的问题是我们化解矛盾的主要方法。今年来我们先后3次派督查组到基层对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群众最敏感的问题进行认真的摸排分析,并就有碍稳定的矛盾和问题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接受群众监督,由于工作主动,措施得力,县百货公司、物质公司等改制问题都得到了比较好的解决,目前人心稳定,改制顺利。

九、2016年度工作打算

(一)采取得力措施,确保本系统安全稳定

(1)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系统内各单位的一把手为综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责任,努力做好自己内部的安全防范工作,切实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为综治工作要尽心尽责,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本系统本单位的稳定。

(2)进一步完善各项综治措施。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内保制度,加强内部安全保卫,落实治安保卫责任,严格内部安全管理,副科级以上干部要坚持值班、查岗、查哨制度,确保内部有一个安全有序的工作和生居环境;二是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检查考核,加强监管和安全设施建设,切实做到规范操作,安全运营、安全生产。三是抓好业务监管,防止行业欺诈,职业犯罪,尤其是技术诈骗要作为业务监管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抓实,确保业务安全有序的运营。

(3)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各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注意为群众排忧解难,对群众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要切实履行调解职能,有效化解各种矛盾纠本文由范文先生网收集整理,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文由范文先生网收集整理,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纷,从抓早、抓小、抓苗头做起,努力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矛盾激化或酿成群体性事件和民转刑桉件。对不履行工作责任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重大事故和桉件的,要追究其责任人的责任。

(4)进一步抓好创安、创模活动。各单位要把法制宣传教育摆上党组、支部的工作日程,切实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推进创安创模不断学化,坚持开展群众性的创安创模活动。

(二)严格奖惩,加强综治督查和考评,切实把综治工作抓到实处。

把综治工作与干部升降、晋级晋职及经济效益直接挂钩,对工作成效大,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得力的干部,可作为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对措施不落实,防范不到位,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和桉件的,将给予批评警告,直至一票否示,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督促系统内各单位要认真抓好综治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结合分管的工作加强督查考评,通过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推进综治工作上台阶。本文由范文先生网收集整理,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文由范文先生网收集整理,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商务局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

2015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汇报
商务局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 第四篇

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汇报

二OO三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市人事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十六大精神为指针,以维护稳定为主线,以首问责任制为龙头,以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为载体,主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积极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维护全市的社会稳定,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一、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

领导责任制是综治工作的龙头,为了搞好这项工作,我们继续坚持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全市综治工作会议和后,我局召开党组会,科长及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会议,迅速安排部署,认真落实目标责任制,局长与分管局长、局属单位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分管局长与各科(室)签订责任书,使责任真正落实到了人头。同时,积极开展了人事部门参与综治的宣传工作,共向社会散发《组织人事部门要落实好综治先进个人的待遇》、《组织人事部门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职责》、《综治部门参与组织人事部门管理干部的制度》等宣传单2000多份。

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五部委《关于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若干规定》,发挥人事部门在综治工作中的职能作用

人事部门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五个领导部门之一,人事部门承担政府系统干部任免、考核、奖惩、工资晋升等职能,为了有效发挥人事部门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职能作用,我们按照市综治委有关文件要求,以文件形式印发了人事局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制定了在奖惩、任免、工资晋升等项工作中实行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的具体操作办法,对抓综治工作不力,综治年度考核不达标或年内被一票否决的单位及领导取消其年内集体评先奖励资格,在治安状况未好转前取消其主要领导的晋级资格。对一般干部,我们按照责任到人的原则,把奖励、任免、工资晋升人员名单全部报综治委审查,对出现综治方面问题的直接责任人,在奖励、晋职、调资等方面,该取消的取消,该降级的降级,积极维护综治委的一票否决权。

三、维护社会稳定,做到执行政策到位

进行经济结构调整,实现全市经济发展,稳定是前提。为此,我们始终把搞好人事系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高到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高度来抓。特别注意公开办事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来信来访方面的落实工作,尽可能将人事工作中的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在落实公开办事制度方面,市县两级人事部门都聘请了人事工作监督员,对各项人事工作办事程序、办事纪律的执行情况及工作人员廉洁情况、服务质量进行监督,通过各种形式将各项人事“热点”工作的办事内容、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办事结果等及时向社会公开,便于群众知情,自觉接受监督,有效抑制了“暗箱”操作引起的不安定因素。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方面,我们成立了领导组,制定了《人事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及《人事行政执法过错追偿制度》,明确执法依据、执法职责、执法要求、执法过错追偿等项内容,增强了全局同志依法行政意识。在搞好来信来访工作方面,我们严格执行各项人事政策,有效防止了上访告状现象。军队转业安置工作从保持军队稳定,维护安定团结大局出发,按照指令性安置与双向选择相结合,宏观控制编制与微观对口安置相结合,认真落实专项指标的原则,基本上做到了部队、单位、个人三满意。

四、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稳定工作

2001年6月以来,全国部分省、市和我省部分地(市)的部分企业军转干部陆续赴京、赴省聚集上访,并联络我市部分企业军转干部参与上访。2015年,我们继续按照省、市的组织部署,加大防范和教育力度,并组织力量对全市1101名企业军转干部进行登记摸底,在市公安局和安全局的大力配合下,我们实行昼夜轮流值班,对重点人进行重点防范,从而有效地防止了多次上访事件的发生。同时,在财政部门的大力协助下,拨出专款189万元,对拖欠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的工资进行了补发,及时地消除了不稳定因素。在部分企业军转干部多次赴京、赴省聚集上访的人员中,我市始终无一人参与。为此,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多次对我们的工作给予表扬。

五、下一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初步打算

下一步,我们要在综合治理工作中,继续完善人事部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办法,发挥人事部门在考核、晋级、任免等项工作中的职能作用,主动请综治委的领导在这些工作中进行把关,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同时在各项人事工作中,执行好各项人事政策,搞好人事部门自身建设,处理好各项来信来访工作,着力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的稳定工作,杜绝因人事工作的偏差而导致不安定的现象发生,维护好我市安定团结的局面,为我市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2015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商务局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 第五篇

总结一: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乡按照平安乡创建目标的总体要求,突出治安防控、基层基础、外来人口管理三个重点,推进矛盾纠纷调处、严打整治、安全生产、信访四项工作;健全联创、考核二大机制,不断巩固深化平安**创建成果,全面落实综治各项措施,有力地维护了社会政治稳定,确保了一方平安,为我乡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今年以来主要工作:

(一)党政重视,齐抓共管,着力推进平安创建工作

全县政法、综治、信访会议后,我们认真贯彻县级会议精神,及时召开了全乡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全年政法、综治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以落实领导责任制为重点,分别与全乡8个行政村、1个社区、6个企事业单位签订综治、信访、安全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了行政村及企事业单位综治暨创安工作二个专项考核,强化对派出所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建了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有力地推进了平安创建工作扎实开展。

(二)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推进综治延伸工作。

为进一步深化平安建设工作,根据开委文件精神,关于在企业中建设综治组织的实施意见,在全乡企事业中建立综治组织(含调委会),实行综治法人责任制,组建企业综治室,推进综治进企业工作。按上级要求,整个综治进企业工作已全部到位,成立了企事业综治工作小组及综治专管员,并按规定要求“四制度、两图表”上墙。

(三)依托综治工作中心,整合各方资源。

依托乡综治中心,完善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把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人武部、信访室纳入了综治工作中心,形成联防、联调、联警的维护稳定工作机制,快速有效地调处矛盾纠纷,社会治安和信访案件,整合各方资源,提高矛盾纠纷综合调处能力,中心实行集中受理、分流处理、督办协调、集中归档工作制度,做到组织人员到位、分工明确、责任落实、运转正常。

(四)深入摸排不稳定因素,全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坚持矛盾纠纷排查联席会议制度,创新工作方法,对排查出矛盾纠纷由综治中心牵头,按矛盾性质移送各职能单位,中心跟踪督查,落实责任人限期调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由综治中心直接调处,1-5月共排查受理各类矛盾纠纷9起,调处成功9起,调处成功率100%,其中中心(乡调委会)直接调处4起,调处成功率100%,移送指令调处13起,实现了无非正常死亡,无民转刑,无群体性械斗的目标,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五)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

完善了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进一步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实行领导干部包案制和上访劝返制度,努力将信访矛盾控制在源头,化解在基层,1-5月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件,处结率100%,对来信来访群众所反映问题和诉求,做到事事回复,件件有落实,目前未发生信访积案。

(六)坚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强化社会面管理的“三严密,三强化”为主要内容的强化防控专项工作以及集中打击赌博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严打、严防、严管专项整治斗争,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取得良好效果,不断提高了打击质量和斗争实效通过打击震摄了犯罪,保持了社会长治久安。

(七)加强治安防范,积极预防各类案件发生。

建立了以派出所为依托,以综治办成员为骨干,利用专群结合的防控工作机制,形成动静结合,点面结合,昼夜结合全方位防范格局。通过一些案例和法制宣传,有效地避免和减少了侵财性案件发生,不断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促进平安创建深入开展。

(八)强化公共安全工作。

认真落实县委、县综治办的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制定了公共安全应急预案,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安全管理,开展了安全生产(交通安全)大检查,消除了一些不安全隐患。

二、当前影响我乡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

1、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水上交通和公路交通安全隐患较大。

2、2015年退耕还林整改后,存在一些遗留问题。

三、下阶段工作打算:

(一)坚持严打方针,努力遏制刑事发案上升的势头。严格控制刑事发案上升,力争刑事发案控制十件以内,不断提高打击质量和斗争实效,在巩固前阶段三严密,三强化和打击赌博专项行动基础上,根据阶段性犯罪变化特点,适时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尤其是重点加大侵财性案件打击力度,努力遏制刑事犯罪的多发势头。

(二)加强综治中心的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中心的职能作用,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完善组织机制、工作机制、运行机制,不断的提高调处矛盾纠纷、社会治安和信访案件的处结能力。同时做好台账的整理归档工作,迎接县相关部门的检查。

(三)强化治安防范,落实人防、物防、技防工作。全面落实综治各项工作措施,围绕突出的治安问题和防控薄弱环节,切实加强基层防范工作。进一步推进警务向基层延伸和交通安全的执法力度。

(四)以乡综治工作中心为平台,建立矛盾纠纷信息预警机制。推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着力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控制在萌芽状态,切实增强矛盾纠纷调处实效,重视信访工作,加强新条例的宣传教育,实行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包案制度,做到责任到位,解决问题到位,努力将信访问题控制在源头,化解在基层。

(五)加强以流动人口为重点特殊群体管理,夯实平安创建基础。按照底数清、情况明、管得住、服务好要求,着力推进流动人口从“小三化”到“大三化”转变,建立民警主管,专职协管员专管,村(居)治保干部协管的流动人口社会化管理机制,不断探索流动人口教育、服务、维权、管理为一体的新型管理模式,做好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促进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规范化。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青少年预防违法犯罪工作,引导青少年增强自我防范和抵御不良倾向自觉性,健全和完善家庭、学校、社会相互配合协作的教育机制,强化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通过对三类特殊群体管理,为平安创建打好基础。

(六)进一步强化公共安全工作。根据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总结二: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今年,县政府办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县综治委关于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对照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的要求,不断加强对综治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综治各项措施,有力地维护了社会政治治安稳定,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商务局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

长期以来,我办一直十分重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把综治、普法、平安创建、群众大走访、甚至廉政建设等方面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城办字[2015]81号》文件,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改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以及职责任务,说明县委、县政府对这项工作要求标准更高,其涉及范围更加广泛。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办及时调整充实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维稳领导小组、打击非法传销领导小组、禁毒领导小组、禁赌领导小组、国家人民防线领导小组及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等工作机构,每个领导小组都由办公室主任亲自挂帅,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做到与其他工作同研究部署、同检查总结,日常工作有专人负责,做到真抓实管,常抓不懈。为了使综治工作经常化,主要领导逢会必讲综治,并经常组织领导小组成员进行综合治理工作检查。从而使全体干部职工真正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增强了群防群治观念。同时,还要求大家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牢固树立“做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保证”的理念,努力提高对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再认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综治工作。并有计划、有步骤地举办各类宣传教育,组织学习有关综治文件及领导讲话精神,切实加强普法教育和综治专题教育;采取举办学习园地、组织干部职工收听收看法制节目等形式大力宣传有关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政策法规,使之深入人心,不断增强本单位干部职工法制意识、参与意识和创安达标意识。

二、明确责任目标,强化工作措施

为了进一步明确责任,确保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到位,按照全县统一部署,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继续把落实各科室领导责任制作为重点,始终将综治工作实绩考核内容纳入各科室领导工作实绩考核目标中,并与各科室领导及职工签订了2015年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责任书,并作为对干部文明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做到制度明确,职责分明,奖惩兑现。

没有有效的监督检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就容易流于形式,很难收到实效。为此,我们采取得力措施,加强督办落实。一是实行定期汇报制度,要求各股室每季度汇报一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二是开展经常性检查,督办综治工作落实情况,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及时纠正工作中的不良倾向,制定改进措施,督促整改落实;三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规定对整改落实不到位、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一律取消评先资格,并对股室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

三、完善管理机制,加强“三项建设”

(一)加强制度建设。制度建设是搞好一切工作的先决条件,因此,今年以来,我们先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为开展综合治理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和制度保障。同时,经常性地对各股室的水、电及电器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我们每天坚持24小时轮流值班,并认真做好值班巡查记录,确保了无安全事故。在抓好日常工作的基础上,我们进一步加大了对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力度,及时化解各股室、职工、家庭、邻里之间的矛盾。把矛盾纠纷及时消除在萌芽状态。在“春节”、“五一”等重大节假日,做到早安排,早检查,单位现金不库存,票据集中管理,确保不断岗、不缺人。

(二)加强队伍建设。只有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才能使各项目标任务真正落到实处。在加强队伍建设上,我们一是加强对财会人员的管理,严格执行《财务集中核算制度》,坚持“四统一”,即:统一帐户,统一核算,统一审批,统一采购,确保无违纪违规事件发生;二是加强对职工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邪教活动的危害性,从思想上筑牢防线,没有发生一例干部职工违法违纪案件,更没有发生一名干部职工参与越级上访的事件。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抓好技防、物防措施的落实,是搞好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今年以来,我们加大了对技防、物防措施的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了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具体做到“五个落实”:即对各办公室损坏、锈蚀的门窗进行了更换,落实了财务室的技防设施,落实了消防设施,落实了安全用电设施,落实了车辆保养和维护,从源头上保证了交通安全。

四、注重实效,做好“三个结合”。

(一)与平安创建工作相结合。今年来,我办始终坚持将平安创建活动作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促进了平安创建、文明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在各股室内部广泛深入开展了文明窗口、文明股室、文明岗位的创建活动,通过一系列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规范了工作。

(二)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按照综治工作的具体要求,我们始终坚持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及时对本单位党员干部进行廉政、勤政教育;二是定期对有关股室进行内部审计,发现问题苗头及时处理;三是加大对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提高了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能力。

(三)与办公室各项工作相结合。为了协调好各种关系,切实解决综合治理方面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办党组分别就春节、五一、国庆长假、县人大政协“两会”、清明节及县55庆等重大活动的维稳工作召开了多次专门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并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和工作机构解决一些将会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的热点难点问题,将一切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县政府及政府办工作的正常运转,确保了领导有更多的时间想大事、办大事。同时,认真把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关。一年以来,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省政府办公厅《公文处理细则》制发县政府及政府办文件,层层把关,按规定和程序办理,没出现政策性和原则性错误。同时,加大了对文件的把关力度,对政策法律性比较强的文件首选必须经法制办审定后才依程序办理,确保文件的高质量。

五、把群众大走访活动作为综治工作的又一重点。

针对过去在群众大走访中还存在走过场,有的同志还不是十分重视的现象,今年,办公室专门要求副主任及办公室党组成员带头做起,使这一工作较以往有了很大的进步,走访质量有了很大的提高。

虽然,我办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作上做大量扎实细致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相比,与搞得好的单位相比,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差距。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发扬成绩、改进不足、扎实工作、锐意创新,力争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更出色,为建设富庶魅力和谐新城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总结三: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一年以来,永定区商务综合执法大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区商务局的指导下,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狠抓综治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大队综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目标,组织落实。 为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大队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由大队长任组长,副大队长任组长,各中队股室负责人为成员。要求各股室、中队将加强安全防范工作、维护大队政治稳定和社会治安秩序良好作为首要任务来抓。我们始终坚持"打击和防范并举,治标和治本兼顾,重在治本"的方针,严格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本要求,坚守岗位,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为大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出了不懈的努力。

一是做到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机构健全、人员落实。做到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从而形成了以大队综治领导小组为龙头,各综治成员为骨干,大队全体干部职工为基本力量,上下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的群防群治网络。

二是大队综治工作做到了年初有计划,制定出了切实可行的工作目标和考评细则,内容有安排,时间有保障,使综治工作有章可循。大队综治领导小组坚持做到每月召开安全工作形势分析会,并适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及时排查整治综治、安全隐患。【商务局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

二、完善制度,强化管理,上下联动,全面落实责任制

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我们坚持健全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各项制度,狠抓治安防范制度化、规范化的建设。充分行使"一票否决权制",加大对各综治成员单位的监管力度。

一是进一步完善了综治、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大队实际,首先,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值班制度、安全巡逻、消防安全巡逻、水电安全巡检制度、车辆管理等制度。要求各综治成员单位坚持节假日重点守护,使其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强化值班管理。进一步明确各股室、各单位的职责范围、目标任务、管理体制。并完善了综治、安全工作预案。

二是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机制。各股室、单位实行了一把手负总责的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重点放在基层。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本股室和本单位的不安定因素,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增强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加强"整体联动防范工程"建设。大力推进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整体联动防范工程"的建设,全力维护了机关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

四是加强监管力度,严格综治目标责任制。"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是实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治安防范工作的重要保证,是维护稳定,确保安全的重要手段。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一方面逐步实现机关办公区"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防范体系;另一方面,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各股室及干部职工;机关综治委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综治成员单位进行综治工作的检查,坚持实行目标责任制,严格综治工作"一票否决制",形成了各综治成员单位分级负责,按职负责,一级抓一级,上下配合,互相协调,齐抓共管的综治工作格局。

三、转变观念,增强素质,明确责任,切实维护稳定

一是要求各股室、各单位对所属干部职工思想政治作到情况明、底数清。股室、单位坚持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做好对违纪职工的转化工作,较好地预防了各种突发事件的发生。

二是不断提高和加强干部职工对综治、安全工作的意识。单位干部职工在积极坚持业务学习的同时,不断加强职业道德和综治、安全法律法规的教育,增强了干部职工的责任心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三是重视宣传教育工作。搞好法纪宣传教育是做好治安防范工作的重要保证,我们坚持经常性地利用图片展、标语等形式向干部职工进行法律、法规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并要求各股室、各单位积极认真组织本部门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且做好记录,随时进行检查。

一年以来,大队干部职工坚持群防群治,狠抓防范措施的落实,实现了机关政治稳定、人心安定、治安秩序井然,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做到了无火灾,无违法犯罪案件,无群体性闹事事件的发生。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进一步强化机关干部职工对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心和责任感,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总结四: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半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综治委的精心指导下,我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五五”普法依法治镇、平安创建及创无xx村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以“平安创建”为契机,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不断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创新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坚持下访排查调处,疏导化解矛盾,有力地维护了全镇社会政治稳定,保障了各项社会事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为全镇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治安环境和公正有效的法制环境。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全面夯实工作责任。

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是搞好创建工作的关键,全面落实工作责任是搞好创建工作的根本保证。年初镇党委、镇政府在谋划全年工作中,把综治创平工作列入重中之重,确定了“稳定是第一责任,发展是第一要务”的工作思路,认真研究部署,在组织上坚持“三个一”(一把手负责,一班人齐抓共管,一票否决)的领导机制,落实了“五级联包”(主要领导包“面”,其他领导包“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稳定工作责任制,并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任主任,综治、司法、共青团、教育、民政、妇联、派出所等部门同志为成员的镇综合治理委员会,具体指导全镇综治创平工作。调整充实了综治司法矛调工作人员,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加大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平安创建、矛盾纠纷调处、信访维稳工作力度,狠抓组织机构,网络建设,制度完善和措施落实,

2016商务局四项排查活动工作方案
商务局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 第六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县“四项排查”工作动员会议精神,切实做好综合治理和信访稳定工作,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上级有关处理信访突出问题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本次集中排查的目标为:做到“三个确保”、“三个坚决防止”。“三个确保”,即“确保十八大期间不发生大规模集体进京上访,不发生极端恶性案件,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坚决维护全国尤其是北京地区的和谐稳定”。“三个坚决防止”,即“坚决防止敌对势力插手利用我人民内部矛盾制造事端,坚决防止由于工作失误在发生影响全国大局稳定的事件,坚决防止十八大前后发生有影响的进京非正常上访”。

二、组织保障

成立县商务局“四项排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一)排查“突出信访问题”专项小组,任组长

(二)排查“有风险预警的项目”专项小组,任组长

(三)排查“安全事故隐患”专项小组,任组长

(四)排查“基层基础工作的薄弱环节”专项小组,任组长

三、工作要求

1.各科室、大队要对“四项排查”工作进行周密安排,做到责任到位,分工明确,协调一致,配合密切,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2.要充分发挥各科室的维稳信息员的作用,加大源头治理力度,积极地开展深入细致地排查摸底工作,对排查出来的不稳定因素和隐患问题要及时妥善地进行处置,对重点人员采取人盯人的办法,决不允许发生重点对象去向不明,人员失控现象。

3、提高社会稳定形势分析、研判能力。落实防控责任,专控人员要掌握重点对象的居住情况,关注思想动态和人员去向,要讲究策略和方式、方法,做到内紧外松,发现异常情况,随时报告,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四、工作措施

1、高度重视,搭建机构

今年是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年,务必把稳定工作当作目前首要任务,恪尽职守,成立“四项排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细化、明确责任人,切实做好稳定工作。严格落实综治维稳工作责任制。按照“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的原则,坚决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负责”等责任制。

2、完善机制,落实责任

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迅速完善我局四项排查工作的各项机制,严格实行领导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将值班表公示挂牌,并加大主要领导接待下访的频次,对接访下访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迅速上报。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工作制度,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信访稳定工作第一责任,分管负责人切实担负起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信访稳定工作责任。

3、全面排查,积极处置

要认真开展“大排查”活动。各科室、大队要积极迅速地开展安全隐患、不稳定因素、各类矛盾纠纷排查摸底活动,要做到底子清、责任明确、措施得力,要积极主动做好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工作。要充分发挥各方面的力量,做好政策宣传、问题调处、矛盾化解工作,把问题化解在基层。

4、定期排查,按时上报

结合上级要求和我局实际,8、9月两个月,实行“五日一排查、五日一化解、五日一研判、五日一上报”制度,于每月1日、6日、11日、21日、25日上午9时前,将排查出来的信息报送至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办公室汇总报送至县四项排查办公室;10月份实行“日排查日化解日研判日上报”,每日上午9时前上报;遇到紧急情况随时上报。做到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各专项小组、各科室、大队要对排查出来的矛盾和问题,及时研究处理,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5、加强监督,严格奖惩

各科室、大队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饱满的工作热情参与到此项工作中。实行“一周一督查一汇总一通报”制度,通报各科室、大队,确保督出成效;局四项排查工作小组按书面上报情况,每月对工作开展好的予以表情和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尤其出现重点人员失控,导致越级访、群体访、异常访等现象,或因矛盾纠纷调处不及时、处置不力而造成严重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将坚决实行责任追究制,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对直接责任人予以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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