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政务公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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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政务公开制度
乡镇政务公开制度 第一篇

镇政务公开制度

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不断增强党和政府的凝聚力、号召力,大力推动我镇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根据上级文件、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政务公开做到:长期性内容固定公开,经常性内容按季公开,一次性工作随时公开,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公开。

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每季度初召开一次会议,讨论审核本期政务公开内容。

三、政务公开监督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定政务公开内容,提出审定意见。

四、公开的时间:政务公开每年四次,每季度下一月中旬公开上季度情况,每年7月中旬、次年2月中旬分别公开上半年、全年工作情况,临时性工作要在任务完成一周内进行公开。

五、每期政务公开内容都必须交分管领导审核签字,镇政务公开小组审核签字后归档保存。

六、政务公开后,镇党政办要注意收集来访或咨询内容,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解答。一时无法解决的,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责成有关部门作出答复,结果在政务公开栏内及时公布,并书面送达来访者或咨询者。

七、政务公开设立意见箱和举报电话(7841002),意见箱每周开箱一次,收集来信来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登记,并向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报告,由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结果在公开栏内公布。

八、建立政务公开档案管理制度。按照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建立政务公开档案,并加强档案管理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做到材料齐全,内容完备,归档及时。

九、镇纪委对镇政务公开的内容、时间、要求、形式、程序等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十、政务公开监督组配合镇纪委督查工作。

乡镇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乡镇政务公开制度 第二篇

乡镇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管理、考核和监督工作,认真执行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保证全镇依法行使行政职能,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廉政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政务公开责任是指全镇工作人员在履行政务公开工作职责时,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

果应承担的责任。

第三条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属于违反政务公开制度的行为,应追究其责任:

(一)该公开而不公开的;

(二)对公开办事内容该办而不办的;

(三)不履行工作人员职责的;

(四)违反政务公开审核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其它违反政务公开的行为,应追究责任的。

第四条 对于违反政务公开制度的行为,应视情节轻重,按如下办法进行处理:

(一)违反政务公开制度的行为未造成不良后果的,由本单位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二)违反政务公开制度的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经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批准,由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发给违反政务公开当事人《违反政务公开制度告诫书》(以下简称《告诫书》)。

、个人被发《告诫书》的,当年不能被评为任何优秀、先进。

【乡镇政务公开制度】

、单位被发《告诫书》二人次以上的,不能被评为先进单位。该单位负责人在年终考核中不能被评为先进。

(三)违反政务公开制度的行为凡属于违反法律、法规、党纪和政纪,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五条实行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反馈制度。对被追究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纠正错误,并将纠正情况及时反馈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六条被追究责任的个人,如对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应于接到通知10日内向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意见。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在接到书面申诉意见后,应于10日内完成

复核并做出裁决意见,下达书面通知。

第七条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镇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工作的监督、指导、协调。

第八条 本制度由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015乡镇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乡镇政务公开制度 第三篇

第1篇:乡镇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县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镇政务公开工作,经镇党委会议研究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市、县政务公开会议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勤政廉政为根本要求,提高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严格依法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范围、程序履行公开义务。

2、坚持全面真实原则。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要如实公开,并保证信息充分、真实有效。

3、坚持及时便民原则。按照规定对应当公开的事项,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

通过推行政务公开,努力使政府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渠道更加畅通,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

二、公开形式及内容

1、公开形式。主要是设立固定的公开栏,公开栏包括政务公开栏、镇上开设政务宣传栏、平罗政府信息公开网、电子政务平台、设立公开意见箱。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与村务、居务密切相关的政务,根据公开的内容、性质、要求、对象等,除在公开栏公开外,还采取会议、网络、通知单等各种形式分层次予以公开。

2、公开程序。镇政务公开按以下程序进行:(1)确定拟公开内容。按照有关规定,拟定公开的详细内容。(2)审查核定。将拟公开内容,视不同情况提交镇党委、镇人大会议、政府办公会议或政务公开监督小组讨论审查核实。(3)实施公布。将经审查后的公开内容向群众公布。(4)征询意见。政务公开后,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纠正公开中出现的偏差。(5)建立档案。每次公布的材料进行存档备查。各村、各社区 参照镇政务公开程序做好各自政务公开工作。

3、公开内容。要公开贯彻落实有关“三农”工作政策,粮食良种补贴、农机补贴、农村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扶贫赈灾、征兵工作、土地征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和减轻农民负担,各类涉农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专项资金的使用及审计情况,以及其他群众普遍关心、涉及农村和社区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对内还要重点公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机关内部财务收支情况、机关干部交流、考核情况以及其他需要向干部职工、信息网公开的重要事项。

三、监督措施

1、切实加强组织监督。调整和完善镇政务公开监督小组,明确监督内容和责职,发挥监督主力军作用。

2、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实行政府向镇人大报告工作制度,镇政府每年向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报告工作,内容主要为镇当年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财政预决算等。经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开。

3、完善各项制度监督。一是完善全镇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后公开;二是实行预公开制度。镇机关、基层站所、各村、社区在决定或办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时,应当在正式决定或办理之前将方案予以公布。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并进行调整、修改后,再将结果公开;三是实行定期审计制度。按审计局要求,接受对镇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和资金的财务收支情况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并将审计结果公开。

4、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镇设立专项举报电话和监督信箱,认真收集群众意见,鼓励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并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进行及时调查处理,举报电话为6013731,监督信箱设在镇大门门房旁。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镇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冯 斌 城关镇党委委员、镇长

成 员:张爱娟 城关镇党委委员 副镇长

李晓军 城关镇党委委员 副镇长

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党政纪委办公室。由张爱娟同志任主任,具体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日常工作,通过电子政务监察平台监督公开情况。李晓雪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各类材料的拟定、报批、定期在平罗政府信息网政务公开平台公开镇政府的相关工作录入、汇总和存档工作。刘斌负责民生服务大厅的相关工作,指导大厅工作人员开展日常电子政务工作。

为保证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和电子政务平台公开工作内容的全面性,下一步将逐步向社区和村延伸。为此城关镇专门成立政务公开监督小组。

组长:雍海威

成员:张 瑞 王彦琴 陈新民 李建忠 呼爱忠

政务公开监督小组主要监督全镇的政务公开是否经常、规范、有序的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是否得到进一步落实,干部执行党纪政纪的自觉性是否进一步提高,政务事务的透明度是否进一步增强,通过电子政务监察平台监察是否定期在平罗政府信息网上公开相关内容,是否通过电子政务平台办理相关有业务,公开是否内容全面真实,结果公平公正等等。

镇党委政府把政务公开工作排上议事日程,并列入对各站办及村、社区年终考核。

第2篇:乡镇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维护其合法权益,现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为目标;以现有政务公开工作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基础;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深入贯彻党的XX大精神,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为我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建立公开、透明、法治、服务型政府。

(二)突出重点,循序渐进,有序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三)简化环节,方便办事,确保便民、高效、易行。

(四)健全机制,常抓不懈,落实长效工作机制。

(五)明确责任,强化监督,扎扎实实做好工作。

三、组织机构

成立推进三道水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

各小组均有具体办公人员。

四、公开内容

凡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除免予公开外,都进行公开。公开的内容包括政府、乡直各单位和各村委会主动公开事项和内部公开事项。

(一)主动公开事项

1、规范性文件和发展规划

⑴乡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各站所、村委会依法行使管理职能的具体制度;

⑵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划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

⑶本行政区域经批准的集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等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

2、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⑴影响公众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或者突发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

⑵扶贫、优抚、教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

⑶土地征收、征用、房屋拆迁的批准文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情况;

⑷低保生活补助金、救灾物资的发放情况;

⑸政府实事工程的建设、管理及完成情况;

⑹水利开发及利用前景。

3、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

⑴乡基础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中标情况及工程进度情况;

⑵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的方式、采购结果及其监督情况;

⑶重要专项基金、资金的使用情况;

⑷政府财政年度预算、决算及执行情况。

4、政府机构和人事

⑴乡人民政府、乡直各单位、各村委会依法行使管理职能的办公地址、机构设置、工作职能、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期限以及监督救济途径等情况;

⑵乡人民政府、乡直各站所、各村委会的负责人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姓名、职责分工;

⑶政府机关的年度工作目标及其执行情况;

⑷政府机关负责人人事任免情况;

5、各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公开的行政执法事项、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纪律,执法对象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执法的结果。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7、法律、法规对前款事项的公开权限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内部公开事项

政府机关主要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内部财务收支情况,机关干部交流、考核情况及其他重要事项在干部职工中公开。

(三)免予公开的内容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

4、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乡镇政务公开制度】

五、公开主体

乡党委、政府,乡直各单位、各村委会;学校、医院以及企业等公用事业单位也要实行公开办事制度。

六、公开方式

全面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完善政府运行机制、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推行村务和厂务公开以及促进反腐倡廉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利用互联网、政府网站、政务专栏、印发办事小册子等各种便于公众知晓的形式,拓宽政务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各站所各单位要继续推广政务公开栏、政务信息专刊等公开方式,并结合各自实际,按照方便群众、提高效率的要求,重点建立信息公开制度、政情通报制度、政务公示制度、意见征集制度等。积极创新政务信息公开方式,因地制宜,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对经常性的工作定期公开,对阶段性的工作逐段公开,对临时性的工作随时公开。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做到决策前、决策中、决策后公开,并根据群众要求,实行事前、事后公开。

七、公开程序

凡需乡统一公开的重大政府事项,由乡推行政府公开制度领导组办公室就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等征求有关部门和群众的意见后,报乡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领导小组审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乡直各单位、企业需公开的信息,由各单位领导小组审定,报乡推行政府公开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公开;各村委会需公开的政务信息,由各村领导小组审定后,报乡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再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心的重要事项,在正式决定或办理之前要公布方案,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并修订完善后,再正式公开。有些重要事项,如政府财政预决算等,要经过人代会审议通过后再予公开;政府的重大决策、干部的任免、重大工程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要经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后公开。

第3篇:乡镇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切实增强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工作透明度,加快推进依法行政进程,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建设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为目标,以公正、便民、廉政、勤政为目的,通过全面实施政府政务公开,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改善行政管理,规范政务行为,简化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率,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与和谐社会的全面推进。

二、基本原则

(一)严格依法原则。要结合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行政许可法》,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一律如实公开。

(二)全面真实原则。所有公开事项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严禁搞形式主义甚至假公开,防止失信于民。

(三)及时便民原则。要立足转变职能、强化服务和科学管理,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和单位办事。

(四)有利监督原则。政务公开的内容必须简明扼要,通俗易懂,有利于群众和社会各界实施监督。

三、公开主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所属单位。

四、公开内容

(一)乡镇政府及所属单位公开内容

1、政务活动公开。包括本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乡级财政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干部工作岗位调整情况;政府承诺为群众要办的实事及完成情况;本乡镇内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

2、办事政策依据公开。

3、土地使用管理公开。主要包括土地征用、租赁、承包、转让、划拨情况,村民宅基地规划、审批、划拨管理,乡村道路、水利工程、农贸市场、新办企业及教育、文化、卫生、敬老等公益福利事业建设用地情况等。

4、计划生育管理公开。主要包括年度人口计划安排及执行情况,计划生育指标审核、下达及执行情况,优惠政策兑现,违反计生政策对象处理情况等。

5、农民负担管理公开。主要包括农村税费减免政策的执行情况及筹资劳务等情况。

6、重大项目建设事项公开。主要包括文化、教育、卫生、乡村道路、水利、通讯等项目建设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

7、经济发展事项公开。主要包括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重要项目的安排和落实情况,招商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

8、救灾救济等资金及物资管理公开。主要包括救灾救济和捐赠款物的分配发放,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确定和优抚优待标准执行情况。

9、扶贫项目的确定及资金使用。

10、其他应公开的事项。

(二)乡镇及所属单位对内公开内容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机关内部财务收支及审计情况,干部人事管理、干部职工收入分配、福利待遇、考核等次、职称评定情况,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

五、公开形式

(一)设置政务公开栏,对应公开的事项进行公开;

(二)设置岗位桌牌或监督台,公开工作人员职责及监督渠道;

(三)通过简报、信息等刊物进行政务公开;【乡镇政务公开制度】

(四)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公开政府的政务活动;

(五)召开情况通报会、政策咨询会、质询听证会、民主评议会,对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重大政务活动进行公开;

(六)有条件的乡镇可开设政务公开网页,通过网络公开政务活动;

(七)实行值班公示和首问负责制,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

(八)开通行政首长热线,接受群众咨询和投诉;

(九)通过电子显示屏进行政务公开;

(十)印发办事指南,便民服务手册等宣传资料。

六、公开程序

(一)乡镇自行公开的政务事项,由各乡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实施,重大事项须报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开。

(二)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要事项,要严格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公开,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全程接受监督。

(三)涉及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重要决策部署、重大工程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后再进行公开。

(四)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建设单位应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建设方案,并报县政府审定后公示;商业性开发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充分论证,经建设主管部门报县政府审定后再进行公示。

七、工作制度

(一)备案检查制度。各乡镇政务公开组织机构及重要事项须报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备案;政务公开的资料由公开单位存档备查;要加大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力度;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成功经验进行宣传、推广,对消极抵制、弄虚作假的典型事例予以曝光。

(二)责令公开制度。各乡镇政务公开内容要根据情况变化及时予以更新,动态性工作、阶段性重点工作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原则上每季度更新一次。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检查指导,对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明确时限要求,限期予以纠正,确保政务公开的时效性。

(三)咨询查询制度。各乡镇要积极为公民提供除有保密规定以外的其他文件资料的咨询查询服务,除对要求提供文本的,可按成本收取工本费以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四)民主评议制度。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会代表、县政府政风行风监督员以及社会各方面的人士对乡镇政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时效性进行评议;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相结合开展问卷调查,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责任追究制度。凡未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乡镇重要议事日程,组织领导不力,或者避重就轻,只公开一般事项,不公开重点事项,致使公开的内容不全面、不到位,图形式、走过场的,要根据情节轻重,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对不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或对政务公开工作责任不落实,导致矛盾激化、群众集体上访等严重后果的,根据情节轻重,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的政纪处分。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乡镇要按照“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人大监督实施、纪检监察机关协调”的工作机制,成立政务公开领导机构,明确领导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乡镇政务公开工作,并督促下属单位按本办法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二)明确责任,严格考核。实行政务公开考核责任制,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各乡镇政务公开的考核工作,各乡镇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下属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检查考核。同时,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九、附则

本办法20XX年1月1日起执行,由县农村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4篇:乡镇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20XX年党、政务公开工作,经研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2015政务公开制度
乡镇政务公开制度 第四篇

第1篇:政务公开十项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政务公开制度”,是指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和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向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或者机关内部公开相关政务事项,并接受监督的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及下属单位(以下简称政务公开单位)。

各主管部门应当督促做好下属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各下属单位应当接受主管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第四条政务公开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一)依法公开原则;

(二)真实公正原则;

(三)注重实效原则;

(四)利于监督原则。

第五条各行政执法部门必须建立政务公开制度,并将其纳入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工作责任目标和岗位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二章政务公开的内容

第六条政务公开的内容包括政务公开事项和办事公开事项。凡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运用行政权力办理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除涉密事项外,原则上都要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求公开的其他政务事项,凡不属于保密范围的,都应当公开。

第七条政务公开事项主要有:

(一)县政府、各乡(镇)、各部门职责、领导班子情况;

(二)县政府及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各项规划及完成情况、重大决策、年度工作计划、任务和总结,领导重要讲话材料和发布的文件;

(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情况、民生实事和建设项目情况;

(四)财政预算、审计、收支、政府采购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五)公务员招考、录用、提拔、考核情况;

(六)社会保险、劳动就业、征地拆迁、社会优抚、困难救助等重点工作情况;

(七)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复议、行政强制措施以及其他直接影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益的行政执法事项;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务事项及其他依申请公开事项;

(九)阶段性工作、重点工作督查情况、突发事件的公开事项;

(十)点题公开事项。

第八条所有的公开内容必须具备以下要素:

(一)办事依据,即办理事项依据的法律、法规、文件等;

(二)办事职责,即部门的职权范围和责任;

(三)办事条件,即办理时限及办理要件等;

(四)办事程序,即提出申请、窗口受理、组织论证、部门审批等流转过程;

(五)办事纪律,即工作人员在办理事项中应遵守的纪律及违纪应受的处罚;

(六)办事结果,即事项办理的结果或不能办理的理由;

(七)服务承诺和对违诺违纪的监督方式、处理结果等。

第九条各政务公开单位应当把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和最容易产生不正之风、滋生腐败的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

第三章政务公开的形式、机制

第十条凡需社会周知的事项和有关规定,应当通过公告或网络等媒介向社会公开。各乡(镇)、各部门根据信息的内容和特点,采用下列以下方式予以公开:

(一)通过政务公开栏、宣传资料和《办事指南》公开;

(二)通过民主评议会、征求意见会、质询听证会公开;

(三)运用电子屏幕、触摸屏、政府网站公开;

(四)通过政务服务中心、民生服务中心、办事窗口等形式公开;

(五)其他便于公众获取信息的方式。

主动公开的信息其内容发生变化的,信息发布单位应当及时更新。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主动公开的信息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一条各政务公开单位应当积极创新政务公开方式,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对经常性的工作固定公开,对阶段性的工作定期公开,对临时性的工作随时公开。

第十二条对事关全局的重要事项、公众普遍关注的有关事项,应当实行决策前公开和实施过程的动态公开,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第十三条凡已向社会公开办事时限的,应当严格执行。尚未确定办事时限的,应当尽快研究确定,及时向社会公开;涉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事项,应当及时公开。

第四章组织与领导

第十四条县政务公开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政府办主抓,各乡(镇)、各部门组织实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第十五条县政府成立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全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第十六条各乡(镇)、各部门应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配备专职人员,具体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第十七条县直各部门的政务公开,应注意上下级单位的相互衔接,统一公开内容和标准,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和基层单位的监督。

第五章监督与保障

第十八条各政务公开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监督保障机制,加强内部监督管理,认真组织落实政务公开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乡镇政务公开制度】

第十九条各政务公开单位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应当根据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依照本制度对本部门推行政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

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调研性检查;

(二)随机抽查、暗访;

(三)召开座谈会、汇报会和个别了解;

(四)查阅政务公开资料;

(五)问卷调查;

(六)组织检查组全面检查、督查。

第二十条各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属单位实施本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二十一条各政务公开单位应当组织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以及政务公开监督员进行专项视察、检查和评议,应当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发放征求意见书,举行座谈会等形式,收集群众意见,保证监督渠道畅通。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应当及时研究,限时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第二十二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年度考核和干部政绩考核的内容。

第二十三条各政务公开单位应当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研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使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第六章责任追究

第二十四条对在政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或者不适当的行为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不符合要求的,由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隶属关系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

(二)不履行承诺或不依照规定程序的,由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提请县人民政府予以撤销、改变或者责令改正;

(三)没有依法履行职责或超越权限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应将有关材料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法查处。

第二十五条对于对违反本制度,玩忽职守、贻误工作,或者在重大突发性事件发生后,擅自对外发布未经核实和批准的相关信息的直接责任人,由所在单位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政纪处分。

第二十六条对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十七条政务公开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由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第2篇:政务公开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建设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方法所称政务公开,是指局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和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向社会公众以及管理、服务对象公开相关政务信息的活动。

第三条遵循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公正和便民的原则。即:政务公开应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公开的内容应实事求是,全面准确,常规信息定时公开,非常规信息及时公开(各项信息一律实行免费);公开方式多样化,便于公众查阅取得;主动接受民主评议、公众评价和社会舆论监督。

第四条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局设立由jú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和各股室负责人组成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局机关政务公开的各项日常工作。

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指示要求,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局政务公开工作;拟定局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和方案;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规章制度;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政务公开的重大事项,经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

第五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局各股室主要负责人承担本股室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责任,负责职责范围内应公开的相关文件、资料的审核,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并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公布政务信息。

第二章主动公开的内容和程序

第六条下列政务信息应当主动向社会公众和管理、服务对象公开:

(一)农机局机构设置、职责范围、联系方式和信访投诉举报方式;

(二)由农机局负责实施和监督执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三)农机局系统各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四)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依据、标准;

(五)局机关直接实施及依法委托行使行政许可事项的内容、依据、条件、申请材料目录、申请表格、程序、办理期限、数量、办理机构、地址、承办人员姓名、办公电话、办理结果以及监督电话、救济途径等;

(六)行政机关作出的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处罚决定的有关情况;

(七)机关职责范围内的其它应当主动向社会公众以及管理、服务对象公开的信息。

第七条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由各承办股室和单位提出公开建议,分管jú长审核同意后方可公开;涉及敏感问题的重大事项,经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后公开。

第三章依申请公开的内容和程序

第八条对于不属于本办法第二章规定的政务信息,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该信息与自身利益直接相关的实行依申请公开制度。

下列事项可以依申请公开:

(一)行政许可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阅行政许可事项的依据、结果等;

(二)其他可以依申请公开的事项。

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要求机关公开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务信息,各职能股室能够当场答复和办理的,当场给予答复办理;不能当场答复办理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姓名或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二)所需政务信息的内容描述;

(三)申请公开的理由。

第十条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人权益的申请人应当提供第三人同意公开的书面意见,或者由承办科室书面征询第三人的意见,未经第三人书面同意的,不得公开。

第十一条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不包括征询第三人意见的时间),根据下列情况给予书面答复:

(一)该项政务信息没有向社会公开,但该信息确实与申请人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可以提供纸质资料或者电子版本,也可以让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

(二)属于已经公开的信息,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务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三)属于不得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

(四)不属于局职责范围或者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五)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第十二条局机关信访办等部门收到申请时,应当在2天内转交给机关股室或单位办理。各单位直接收到申请或者接到上述部门转交申请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答复情况建立台帐,便于年底统计。

第四章内部公开的内容和程序

第十三条机关内部应当增强内部管理的透明度,保证职工民主监督的权利。

下列事项在机关内部公开:

(一)机关内部制度建设情况;

(二)机关重大财务收支情况;

(三)机关人事任免、干部交流情况;

(四)机关干部年度考核、奖惩、工资调整情况;

(五)机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六)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机关内部公开的政务信息,由相关股室提出信息公开建议,报经分管领导和jú长审核同意后公开。

第五章政务公开的方式

第十五条根据自身情况和信息内容,机关采取的政务公开方式有网上发布,报刊刊登,电视广播,办公地点问询查阅;局办公地点设立电子屏、公开栏、宣传手册等。凡有利于政务公开,方便群众知情,办事和监督的方式,都应当充分加以运用。

第十六条机关应当加强信息网络建设,逐步推进实施网上服务项目,发挥网络的整体优势,实现政务信息资源的共享。

第十七条机关应当通过社会公示,听证和咨询、论证以及邀请公众旁听有关会议等形式,对行政决策的过程和结果予以公开。

第十八条机关应当开通咨询服务电话,通过电话公开有关信息接受群众咨询,解决公众反映的问题。

第六章监督与评议考核

第十九条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行,各股室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坚持做到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行政效能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第二十条严格考评督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内容,作为年度评比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的,给予批评,限期整改;对弄虚作假,侵犯公众民主权利,损害公众合法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严肃处理。

第二十一条局纪检组、监察室依照职责对机关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申请人认为机关未按规定办理公开信息事宜的,可以向局监察室投诉,由监察室督促相关科室按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机关建立政务公开社会评议机制,通过不定期召开座谈会、网上征求意见等形式,听取社会各界以及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

第二十四条公开政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涉及国家秘密,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机关内部研究工作未经批准公开的信息,以及其他规定不能公开的信息,不能公开。

第3篇: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办事公开制度

为切实做好本局政务公开工作,增加工作的透明度,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开内容

(一)对外公开的内容

1、重大事项决策,包括:中长期社保发展战略、五年计划、行业发展计划、年度工作总结等。

2、向社会承诺为群众办实事的事项及完成情况。

3、机关职责、工作职能和范围,办事程序和要求、办事时限和结果等。

4、机关服务承诺,以及违纪的投诉途径、处理办法等。

5、对本机关干部职工公开的主要内容:

(1)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2)干部职工考核、任免、奖惩和出勤等情况;

(3)招待费、差旅费、会议费的开支使用情况;

(4)汽车维修、办公用品的购买、工程维修等费用开支情况;

(5)机关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公开形式

(一)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在局办公大楼外墙和一楼大厅设置固定政务公开栏,定期公布本局对外公开内容,在局会议室设立对内公开栏,随时公开职工关心各项内容。

(二)电子触摸屏及电子显示屏。利用电子触摸屏与电子显示屏,使群众可以随时了解自己及单位的参保信息、政策法规、办事程序等内容。

(三)印发政务公开资料。各业务股根据管理的业务工作,制作办事指南(包括需提交资料、办事程序、办事期限等),摆放在服务大厅,让办理各项业务的单位和群众查阅或索取。

(四)建立茂南社保网站。适应信息网络化的发展,在互联网上作全方位的政务公开。

(五)利用报刊、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公开新政策、新法规以及各项社保业务办事程序、办事结果等。

(六)根据实际,通过民主生活会、职工代表座谈会、离退休干部职工代表座谈会等形式,通报干部职工关心的问题。

(七)计算机局域网。利用本局计算机局域网公开本单位职工关心的学习资料、内部通报、内部管理制度等。

三、公开程序

局政务公开的内容,由有关股室提供,填写《政务公开审批表》,报局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审核和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并将政务公开的具体内容备案,统一归档,保存备查。

四、基本要求

推行政务公开,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加强机关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为此,各股室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中必须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原则,必须把便民、实用、实效放在工作首位。凡是法律法规规章有明确要求的社保有关事项,只要不属于党和国家秘密的事项,一律都要对外公开。具体要做到:一是要突出重点。凡运用职能权力办理与社会、企业及群众利益相关,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容易产生不公平、不公正,甚至腐败问题的权力运行环节都要实行公开。二是要讲求时效。政务公开时间要与内容相适应,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三是要易于操作。政务公开工作要从实际出发,不搞形式主义,真正做到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利于群众监督。

首问责任制制度

为切实加强我局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促进机关作风根本好转,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在各股室设立业务咨询牌,每个工作日指定专人值日负责本股室的咨询。

二、本局全体工作人员须挂牌上岗,文明用语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三、凡职工群众到我局咨询或联系工作,咨询到我局的第一位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制”的责任人。

四、首问责任人对来访咨询的职工群众,必须热情接待,在听取反映情况前,首先礼貌地主动表明自己的身份,若首问现责任人不是当班值日咨询员,应根据对方提出的问题,将其指引到有关股室的值日咨询员。

五、值日咨询员在听取情况反映前,应首先礼貌地表明自己的身份,对方提出的问题认真予以解释或答复,若解释或答复不了的,应即请求股领导协助解决,尽量给来访者一个满意的答复。

六、来访者所反映的问题若不属我局的工作职责范围的,要说明清楚,将其指引到有关部门。

七、若遇到集体上访(7人以上),或来访者情绪激动的,首问责任人首先立即向股室领导报告,股领导应及时将其领到会议室,热茶一杯,招待坐下,然后向领导汇报听候指示。

八、对集体上访的,应首先对其来访人员逐个进行身份查明,并对所反映的问题认真作好记录。

九、若发现首问责任人或当班值日咨询员,对来访职工群众态度冷漠,问这个说不知道,问那个又说不清楚的,极不负责或故意刁难,甚至粗言粗语或顶嘴的,将视情况轻重给予公开批评造成恶劣影响的将追究个人责任。

政务公开反馈制度

为了更好检验政务公开工作的成效,及时了解、掌握群众对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纠正公开工作中出现的偏差,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通畅的反馈渠道。在本局一楼服务大厅设立政务公开意见箱和意见簿,对外公布投诉电话2862577,多渠道广泛求征群众对公开的意见和建议。

二、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收集整理,落实跟踪整改措施,及时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

二、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采取直接答复、会议通报、新闻媒体报道、政务公开栏公布等形式,及时向群众反馈,确保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落实。

政务公开备案制度

为进一步建立和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档案,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督查和管理,全面掌握机关政务公开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登记。在全面实行政务公开工作中,局各股室都要设立群众意见登记薄、领导接访登记簿、各种会务记录簿、跟踪督查记录等,形成工作记录材料,重要事情及时通报。

二、健全政务公开规章制度。将政务公开的各种制度汇编成《政务公开管理手册》,作为政务公开管理的依据和工作考核依据,使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有章可循。

三、建立政务公开工作档案。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内容、办事指南和制度、群众投诉和群众意见综合、工作整改意见和整改情况、行风测评情况、办事备案资料等,办公室进行定期收集整理,归档存查。

政务公开考核制度

为了切实做好本局政务公开工作,努力改进机关作风,结合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目标:方便群众,服务群众,工作效率得到提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四难”现象和“吃、拿、卡、要”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严格依法管理、审批、收费、处罚等,依法办事水平得到提高。

二、考核原则: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政务公开考核的结果,是评定各股工作实绩、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考核组织:办公室负责组织考核工作,成立政务公开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的考核工作。

【乡镇政务公开制度】

四、考核内容:

(一)具体办事程序、步骤和方式、方法公开和执行情况。

(二)履行承诺及办事效率情况

(三)政务公开监管制度落实情况。

(四)办事纪律和廉政勤政制度执行情况。

(五)违规违纪行为的追究处置情况。

(六)市、区政府规定的其它考核内容。

五、考核办法: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股室考核与个人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平时考核随机进行,每年不少于一次。年度考核于每年年末进行。被考核股室或个人就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自我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报政务公开考核领导小组;考核小组采取现场考核、群众评议、综合评审等方式对被考核股室和个人进行考核。具体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4个等次,并将考核结果与评选先进及年终奖挂钩。

第4篇:政务公开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中办发[2000]25号文件精神,在全市所有乡镇机关及上级派驻乡镇的站、所全面推行政务公开。

(2)强化群众监督力度,有组织地对乡镇政务公开的重点环节实施监督检查和重点抽查,及时总结典型经验,整体推进乡镇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

(3)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村务公开的相关制度,就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在保证村务公开的真实性和经常性上下功夫。

第5篇:妇联机关政务公开制度

一、机关政务公开制度是指机关在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过程中,依法将机关除涉及国家秘密并由法律规定不得公开的内容外的政务活动,通过一定的形式向社会群众公开的制度。

二、政务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工作职责、办事依据、条件、程序、纪律、期限、过程和结果,服务承诺、投诉处理途径等。

三、政务公开的形式:用文字张榜、报刊、电视、网络、广播等形式对社会群众进行政务公开,为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四、政务公开的时间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年上半年6月初和下半年12月初定期实行政务公开两次。当遇到需及时公开的事项时,应及时采取各种形式进行公开。

2015乡镇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乡镇政务公开制度 第五篇

第1篇:乡镇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为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按照我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大英镇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20XX年度我镇依法行政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紧紧围绕镇党委、镇政府的中心工作任务,重点抓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工作,努力打造法制政府、廉洁政府、效能政府、诚信政府,为促进全镇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和构建和谐大英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二、依法行政具体工作

(一)健全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依法行政领导机构,细化领导小组成员分工,明确各成员职责。把依法行政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指导和督查,定期不定期地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情况,特别是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的环节进行分析研究,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及时解决。加强我镇的法治工作机构建设,配备得力干部,充实法律专业人才,明确专、兼职的法制工作人员。要求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的同时,还要提高工作水平和质量,以适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需要。

(二)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管,做到依法决策。对已有规范性文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我镇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做好清理工作,确保文件的适用性和有效性,及时向社会公布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等基本程序,积极改进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从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规范性上严格审核把关。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报备制度,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工作,确保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三)依法履行职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严格执行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建立和推行依法行政“双零”(行政诉讼零败诉、行政复议零撤销)考核机制,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结合工作实际,将依法行政工作任务、目标和责任层层化解,逐级量化到每一名具体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限,促进工作人员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依法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行政工作人员行为的制约和规范。

2.严格规范依法行政程序、行政行为。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主要行政行为的程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陈述申辩权、听证权、申请复议权和提起诉讼权等一系列权利,以及规范政府机关的自由裁量权作为健全依法行政的重点,减少执法行为的随意性。通过规范依法行政程序、行为,解决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问题,做到履行职责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相结合。

(四)完善行政监督机制。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虚心听取对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有效地开展行政内部监督,加强专门监督,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严格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积极应诉和答辩,自觉履行人民法院做出的生效判决和裁定。加大行政复议工作力度,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重视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作用,畅通复议渠道,规范复议程序,提高复议质量,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强化社会监督,进一步完善群众投诉、举报违法行为制度和途径,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按照《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和具体信访事项的处理规则,及时督查信访事项的办理,依法处理好各类社会矛盾。

三、工作要求

(一)镇机关各办、所要根据计划,结合本部门情况,制定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意见,按计划、分阶段、有步骤地在工作中予以组织实施。

(二)镇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查和指导,狠抓落实,开展经常性检查和评价,寻找存在的新问题、新情况,提出解决的新思路、新举措。

(三)镇机关工作人员要认真参加专业培训和学习,努力提高自身法律理论和依法行政业务水平,根据岗位依法行政实际开展理论调研和行政执法业务探讨。在处理具体行政事务时,要严格执法、遵章办事,确保依法行政行为的合法、公正、高效。

第2篇:乡镇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精神,省、市、县有关文件、会议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吴圩镇20XX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20XX年度我镇依法行政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创新政府管理方式,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建立健全化解行政争议机制,做到政府决策科学民主,矛盾纠纷在基层化解,无违法行政和侵权行为发生。

二、主要工作【乡镇政务公开制度】

(一)进一步明确政府职能,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1、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照镇政府总体工作部署,各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积极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优质服务,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

2、不断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建立健全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和决策合法性论证制度,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建立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和听取意见制度。对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或通过举办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推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3、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范和减少行政审批,简化办事程序,完善限时办结、首问负责、服务承诺等制度,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为基层、企业和公众服务。切实抓好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积极推进政务公开,确保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开展政府绩效评估,建立行政问责制度。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工作

1、科学安排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要坚持“少而精”的原则,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

2、完善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公开机制。进一步健全公开征求意见和听证等相关制度,使公众参与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逐步制度化、规范化。探索建立听取和采纳意见情况的说明制度。通过政府网络或其他媒体公布规范性文件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利用网络平台调动群众参与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积极性。

3、推行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制度。规范性文件公布实施后,制定机关和实施机关要及时收集、分析各方面的反应,认真总结实施情况。对不符合实际、失去继续实施必要的,以及原规定与新出台的上位法不一致的,要及时修改或者废止。

(三)加大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力度

1、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做好评议考核工作,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积极研究制定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相关具体制度和措施,加强对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的交流指导和督促检查。

2、继续完善和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坚持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做到培训考核经常化、制度化。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网络,对行政执法人员实现资格信息网上公布、动态管理。

(四)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定期组织法律学习和讲座培训,并建立有关制度,着力强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加大政府法制宣传力度,深化对《纲要》的理论研究,积极探索依法行政培训的新机制。建立健全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加强对推进政府法制工作的保障,着力提高政府法制工作水平。

2、着力推进基层依法行政。认真组织调研,从制度、机制、体制上分析基层政府依法行政的状况,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原因,加强依法行政的指导,研究制定推进基层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大力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探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方法经验。

3、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督促检查。按照镇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部署,政府各部门要在20XX年2月20日前报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年度计划和落实措施,并于12月10日前向镇政府报告本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情况。

第3篇:乡镇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为全面推进XX镇依法行政工作,根据区政府《关于加强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结合XX镇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机构,确保依法行政工作任务落实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建立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公共事件的能力。

2、认真贯彻执行《信访条例》。

三、规范行政行为,强化行政监督

1、继续推进“8+1”工作法。

2、进一步规范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机制。

3、继续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

4、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质量。

四、建立社会矛盾防范化解机制

积极探索建立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依法开展调处民事纠纷工作。

五、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

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和干部学法制度。

六、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

七、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要加强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素质,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一、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以政府机构改革为重点,积极推进政府机构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在政府机构改革中,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和权责一致的要求,合理确定编制,依法设定职能,使政府机构的设置与市场经济的发展相协调,与行政管理任务相适应。要进一步完善政府机构编制管理制度,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的法制化。

二、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

要研究建立行政决策权限分解制度,使上级人民政府与下级人民政府,政府与工作部门的决策事项明确,决策权限清晰。各级人民政府和行政机关要建立决策调查研究、专家咨询、法律论证、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和听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决策责任追究六项制度。加强决策执行督查,形成决策执行的过程监督和反馈纠错机制。同时,要把决策制度的建立、决策的执行纳入绩效评估考核之中,对违法决策或决策失误者依法追究责任。

三、规范政府投资行为

要完善政府投资制度,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范围,建立投资决策程序,切实加强资金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强化风险意识,严肃责任追究,确保政府投资的科学性、合法性,提高投资效益。

四、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要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健全和完善市场主体的市场准入、运行和退出规则,促进交易安全,维护市场秩序。

五、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的作用

要通过制度规范,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的作用,推进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与政府主管部门脱钩,明确现任公职人员一律不得在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任职。民政、工商管理及有关部门要完善监管制度,对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的设立审批、组织机构、工作职能、服务范围、法律责任等进行规范。加快发展独立公正、规范运行的行业协会、中介机构,提高社会的自我组织和管理能力。

六、完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结合我县实际,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要采取切实措施,制定严格科学的程序,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督管理,严禁侵占挪用,确保专款专用,规范运作。

七、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构建全县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交换平台、信息安全平台,进一步加大对行政权力的公开力度,拓展公开内容和公开范围。各级人民政府和行政机关要加强局域网站建设,扩大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咨询、投诉、求助等服务范围,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八、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

各单位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指导,推动行政执法责任制的不断深化。各行政机关要认真执行《楚雄彝族自治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州政府令第8号),在清理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职权的基础上,把执法职权分解落实到执法机构和岗位。要加强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认真落实执法责任。

九、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试点

稳步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试点,积极探索在县级城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争取20XX年前我县狮山镇城区实现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同时,农业和文化领域的综合执法试点工作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快进度,总结经验,扩大范围,逐步实现一个部门下设的多个执法机构归并一个机构综合执法。

十、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严格执行《云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省政府令第129号)和《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州政府令第2号),各行政机关应当确定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备案审查工作。要加强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素质,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从源头上防止违法行政。

十一、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县政府法制局要加强行政执法的程序建设和执法文书的规范化管理,组织进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县级行政执法部门要统一本系统的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规范案卷格式、内容,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定期组织抽查,及时发现问题,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要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各级行政执法机关都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舆论监督,开设投诉举报电话或网址、信箱,确定专门机构或专人受理投诉举报。对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依法处理。

十二、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认真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的换发和审验工作,严格审核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加强培训考核,提高素质,确保所有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合法,持证上岗。

十三、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县级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切实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建设,提高行政复议能力,切实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积极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办理行政复议事项,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增强透明度,提高公信力。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行政执法部门要认真执行《楚雄彝族自治州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暂行规定》,各行政机关要配合和支持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倡导和鼓励行政领导出庭应诉。对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要严格执行,对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要认真研究落实。

十四、加强信访工作

各行政机关都要重视信访工作,强化责任意识,依法处理群众信访事项。要加强对信访工作的考核,建立信访工作科学考评制度,把信访工作绩效纳入公务员考核体系。要加大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力度,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要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十五、注重行政调解

各行政机关要增强运用行政调解解决纠纷的意识,建立和完善行政调解制度,强化调解职能,形成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有机结合的机制,及时化解争议和矛盾,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第4篇:乡镇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坚持执政为民,勤政爱民的执政理念,全面推进我镇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按照《关于印发〈武 功县20XX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武政办发〔20XX〕55号)的要求,结合我镇争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依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法制政府 建设的意见》、《武功县20XX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执政为民,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 法权益,提高行政管理效能,降低管理成本,创新管理方式,增强管理透明度,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进一步推进我镇政府各项工 作向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行转变,为基本实现法治政府的目标奠定扎实的基础。

二、主要任务。

通过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提高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理念,在全镇上下形成知法、遵法、守法的良好局面。加大执法监督工作力度, 基本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行政决策机制,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 确保政府的经济监管、市长调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基本到位。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全面正确实施法律法规,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 织的合法权益,增强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规范行政执法,强化执法监督,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为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 府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三、主要任务及措施。

从20XX年6月起,到20XX年12月,我镇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工作要完成下列工作任务:

(一)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管理体制。

1、监理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提高决策水平。修订完善《政府工作规则》,建立《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则》,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创新民主决策形式,明确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决策责任。

2、坚持重大决策论证和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制度和决策依法公开制度。凡涉及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专业性强的决策事项,与人民群 众利益密切相关、涉及面广的决策事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涉及面广的决策事项,必须通过举行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

3、建立健全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行政决策的监督主体、程序、方式,责任追究的程序、范围、形式,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使行政决策、监督权限明确,程序规范,责任落实。

4、完善并实施对以政府名义作出的行政行为、行政合同的法制机构事先审核制度,保证其行为的合法有效。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和备案工作。

根据省、市、县关于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的相关文件规定完善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紧密结合我镇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实际需要,抓好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和制定,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1、严格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制定和发布规范性文件,必须做到不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不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对法律、法 规、规章已规定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不改变适用条件和范围。制定规范性文件按照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协调分歧、法律审查、讨论决定、签 发公布的程序进行。制定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影响较大的政府规范性文件时,坚持通过公开征求意见、举行听证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

2、建立健全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废止及定期清理制度。每五年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清理,并将废止或修订情况向社会公布。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评估制度和社会公众对规范性文件提出意见、建议受理制度。

3、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检查,完善备案审查制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做到有错必纠,报备率、报备规范率达到100%。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使权力。

1、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武功县依法行政工作目标任务及责任分解表》,制定完善《大庄镇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办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情况的评议考核,预防和减少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乱作为、不作为,实现权利与责任挂钩。

2、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对各级拥有行政执法权的机关进行审查,纠正过去执法主休不合法和授权托混乱的现象,统一明确行政执法的主体,并向社 会告知,及时纠正没有合法依据而行使行政执法权的行为。积极探索镇政府行政执法思路,结合我镇工作实际,采取有效措施,逐步探索依法委托执法等手段。

(四)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加强执法内部管理。

1、监督的重点内容和对象。要加大对群众反映热烈、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领域的执法监督检查的力度,运用专项督查和重点调查等方式,以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为主要手段,积极主动开展监督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推动各项法律、法规、规章的有效实施。

2、建立和完善各项监督制度,加强政府系统内部监督。耍进一步完善行政监督机制,在继续坚持和落实人大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等行之有效的民 主监督制度的同时,着重加强政府系统内部监督,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耍迫究。耍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并落实决 策责任制度,对超越权限、违反程序决策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强化对执法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坚决纠正在执法中以权谋私等各种不正之风,对执法犯 法,侵害群众利益的,耍严肃查处。耍依照有关法律的要求,结合本部门的特点,逐步建立和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行政执法证件 管理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强制措施备案制度,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重大行政违法案件督查制度等,推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 轨道。

3、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加强《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宣传推广,加大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力度,促进行政复议工作的顺利开展。对于符合 法定受理条件的,复议机构要积极受理,本着合法、公正、便民的原则及时结案,不断提高象征复议办案质量,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行政监督作用,充分发挥行政复 议在解决行政争议、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力争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级阶段、化解在行政程序中。

(五)加强公务员队伍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

1、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树立宪法和法律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继续深入推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法律知识培训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培训的总体计划,坚持每季度集中开展一次学法,每年举办一次法制讲座。

2、加强公务员队伍的管理和依法行政知识的培训工作,切实增强公务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坚持学用一致原则,紧紧围绕通用法律知识以及与本职工作有关的 专门法律知识,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继续深入开展公务员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的学习和培训,创新培训方式,建立有效的 公务员培训激励约束机制,把学习培训与公务员年度考核相结合,力争使全镇行政执法人员都得到年度业务轮训。

五、实施步骤

(一)启动部署阶段(20XX年6月至20XX年7月)

1、成立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我镇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设施方案,安排部署全镇创建依法行政示范活动工作。同时广泛组织,深入开展对《纲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

2、及时召开会议,认真学习《纲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方案》等文件,完善依法行政各项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本年度创建工作。

3、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检查。各办公室、服务中心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区相关依法行政监督办法。根据当年依法行政工作工作任务、考核指标,结合具体工作 实际,确定当年的监督重点。要加大对群众反映热烈、社会普遍关注领域的执法监督检查的力度,运用专项督察和重点调查等方式,积极主动开展监督工作。

4、健全学法制度,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领导干部耍带头学法,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问题和矛盾。要建立学法 制度,结合政府与部门会议讨论的事项,有针对性地学习相关法律法规;镇政府各办公室、服务中心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强本系统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力度,严格依法 行政。

5、完善依法行政年度目标考核办法,切实强化考核。在区政府对乡镇依法行政年度目标任务与考核细则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双东镇20XX年度依法行政工 作考核办法》,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工作力度,促进我镇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促使依法行政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继续细化、量化考核指标,强化年度考核。

6、继续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镇政府各工作部门要认真梳理执法依据,完善执法程序,统一执法文书,分解执法职权,将执法职权落实在具体的工作岗位上。通过 政务公开栏等载体,及时向社会公示执法主体、执法权限、执法依据和执法程序等。推行行政执法听证、公示制度。严格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加强行政执法评议考 核,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制。

7、完善行政执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教育比处罚先行,做到文明执法;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杜绝乱收费、乱罚款的行政违法行为 发生,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设立行政违法举报制度,对受理的违法投诉,及时依法查处。接受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备界的监督,促进行政机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8、严格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坚持规范性文件"逢文必审"的原则,镇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合同,均须由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审查,签署审查意见,未经审查或者审查未通过的,不能发布实施,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9、进一步改进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原则,切实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畅通行政复议渠道,解决行政争议,依法、公正、高 效地处理好每一起案件,坚决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创新复议方式,完善简易程序、实地调查、质证辩论与协调和解的工作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 负面效应。

10、深入基层调研依法行政工作,创新工作,总结经验,找出不足,提出指导意见。

11、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宣传、光电、信息办等部门要利用各类形式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创建依法行政示范活动的意义及目标任务,宣传依法行政的先进典型,坚持典型带动,示范引导,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创建活动的舆论氛围。

(二)创建实施阶段(20XX年8月下旬至20XX年10月)。

1、建立镇依法刑侦联系会议制度,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

2015乡镇行政执法自查工作总结
乡镇政务公开制度 第六篇

乡镇行政执法自查总结报告

我镇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结合营造“三个环境”工作,有针对性的对涉农各项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我镇行政执法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市郊区工委与郊区工作办公室的领导下,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推进依法治镇进程为根本出发点,结合“四进五化”教育活动,深入进行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涉农法律法规、农业科技三大教育,把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同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开创依法治镇新局面,推动全镇经济超常发展。在具体工作中,我们按照市上的要求,结合全镇实际情况,认真安排部署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力度,整体推动全镇经济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一、加大普法宣传工作,全面提高法制意识

为了加大普法力度,提高干部群众法制意识,我镇各行政执法部门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散发传单、专题学习等形式大力开展了法律宣传,向全镇人民宣传、普及本部门所执行的法律,强化了普法力度,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镇党委、政府利用每周二的政治学习及镇、村、组三级干部大会,认真组织各级干部学习了今年新颁布的《农业法》,退耕还林还草期间大力宣传《森林法》,《水法》、《水土保持法》,《计划生育法》、《土地承包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甘肃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暂行规定》、《甘肃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张帖标语等形式,重点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甘肃省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等涉及农业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法制意识。

镇民政办利用集市日,用广播及宣传材料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甘肃省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兵役法》等进行了大力宣传;镇计生站利用集市日与计生干部下队的机会,深入开展《甘肃省计划生育条例》、《流动人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散发传单、张贴标语160余份,出黑板报2期,举办培训班6期,参加326人次,组织镇、村、组干部和广大育龄群众共1300人参加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知识答卷,做到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长抓不懈,计划生育工作警钟长鸣;镇土管所对《土地法》及有关法律法 规进行了宣传,累计播放广播10小时,张贴标语160幅,横幅2幅;镇兽医站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结合畜禽防疫,大力开展《防疫法》宣传,张贴标语、散发宣传材料500余份,使《防疫法》得到了广泛普及;镇农机站除在集市日进行宣传外,还组织驾驶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管理条例》、《甘肃省农机管理条例》、《甘肃省拖拉机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镇农经站、财税所通过每月20日召开的会计例会,统一设置了涉农价格收费公示栏7块,发放农民交费明白卡2027本,进一步巩固税费改革的成果;镇水利站在3月22日的第十一届“世界水日”和3月22日至3月28日的第十六届“中国水周”期间,通过大规模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宣传新颁布的《水法》、《水土保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张贴标语、散发宣传材料10000余份,并采取现场咨询的方式,提高了广大群众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和全民节水、防洪抢险的意识;镇综治委在6.26禁毒日,先后共张挂大型宣传标语2副,张贴小标语200余份,广播宣传40余小时,受教育群众2000余人次,确保了我镇“无毒镇”、“无毒村”、“无毒单位”的成果。

二、严格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

为了明确执法责任和目标,有效规范具体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在镇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我镇各行政执法部门进一步健全了制度,明确了责任,镇党委、政府继续严格执行《科级干部管理制度》、《文殊镇村务公开管理办法》、《文殊镇综合管理制度》,明确目标措施,并根据各部门业务特点,分别建立了各部门工作人员守则,制定完善了相应的制度,做到制度上墙,公开督促,以制度管人,其次是实行目标考核管理,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年初,镇上与各村及各行政执法部门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责任落实到人,年中进行阶段性检查,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做到查漏补缺,年终全面考核,严格兑现奖罚。

1、镇政府按照宣传教育和法制实践相结合的原则,把《农业法》的普及、宣传教育和行业管理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一是按照有关规定,加强了对贩运、倒换种子、农药、化肥、农膜、农机具等农资行为的管理监督,杜绝了劣质农资流入我镇,以保护农民利益不受损失。同时做好田间纠纷的依法处理及加强田间管理。二是严格执行农田水利设施的有关管理制度,实施节水工程,强化水利工程的管理与保护;三是加强林木管护,严格林木伐放许可制度,严厉打击乱砍滥伐,非法收购、经营、加工、运输木材的违法活动。

2、根据市政府与市农林局的第二轮持证执法培训工作的安排,镇上组织各行政执法部门人员参加了市法制局举办的执法培训班,全镇13名执法人员全部取得了《行政执法证》。各行政执法人员全部做到了持证上岗,依法办事,无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3、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甘肃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年初,镇党委、政府及时召开了全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动员大会,安排部署了全年的工作,调整、充实了镇综治委、综治办、村综 治办、治保会、调委会及村民小组治安巡逻队等各级组织。镇综治委与各村、各单位及镇政府门前一条街的个体户共22个单位签订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各单位内部防范制度、防范措施。对各村综治工作不定期进行检查,督促其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干好自己的事。检查中对重点、难点工作提出具体的指导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解决

。加大了对破坏农业生产及偷盗农业生产资料的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在禁毒工作中:一是镇、村两级及时成立了禁毒工作领导小组,镇政府同各村及驻镇各单位签订了禁毒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了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并开展经常性的检查与督促工作;二是利用广播、黑板报、张贴标语、散发传单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使人民群众深刻认识到毒品的危害性;三是在确保无吸毒、无贩毒、无制毒的基础上,重点抓好禁种,铲除毒品源植物,确保了我镇无种毒、制毒、贩毒、吸毒的现象。此外,我们严密注视外来人员,坚决查处和打击一些非法宗教活动和地下邪恶活动,组织全镇人民深刻揭批“FLG”,全镇人民踊跃参与,我镇没有一个参加“FLG”和修炼“发愣大发”的人。有效的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为全镇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治安环境。

4、镇计生站首先完善了镇、村、组计划生育岗位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实行了“六公开”和“一监督”制度,即:公开计划生育政策、公开计划生育服务、公开计划外生育费、公开计划生育统筹费、公开计划生育指标,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同时,强化人口计划管理,严格执行《甘肃省计划生育条例》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按照政策及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严格了自下而上申报,自上而下审批,落实生育指标程序。逐步完善卡、册、单的规范管理,做到了查漏补缺,定期核实,每月清理登记,并及时做到人、卡、册、单四一致,管好用活,正常运转。建卡率100%,建卡准确率99%以上,把统计误差率控制在0.2%以内,使计划生育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5、镇农机站、镇交管所依据《交通管理条例》和《甘肃省拖拉机管理暂行办法》加强路检、路查,纠正违章,严格拖拉机和驾驶员的年检,2015年上半年驾驶员年检率达到52%,拖拉机审验率40.7%。培训驾驶员24名,加大对违章、违纪、无证驾驶等违章驾驶的路检路查,有效地规范了农村交通秩序,消除了事故隐患。

6、镇土管所依据《土地法》坚决执行土地用途管制,耕地占一补一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认真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依法严格执行用地审批制度,做到了无违法批地、无违法用地、无违法管地,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办法,检查建筑工地,督促限期办理用地手续,并严格宅基地的审批管理工作,严禁私自买卖土地的现象和行为。

7、镇财税所、农经站通过定期举办财税人员业务及政治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在税收工作中做到了持证上岗,着装上岗,严格按照税务法规,坚决杜绝农民负担反弹的现象,确保水费改革成果。

8、镇兽医站依据《防疫法》规定的疫病类型,并根据全国疫情特点,分别确定了各种家畜的强制性免疫类型,同时制定了春秋免疫方案及指标,通过职工逐村入户免疫,采取门牌号管理制度(即门牌号为农户的编号,每个编号下对应着畜禽数量、免疫情况和农户签 名,随时准确掌握全镇畜禽数量和免疫情况),使鸡瘟免疫率达到100%、猪瘟免疫率达到96%、五号病免疫率到达65%。另外,从1999年起,实施集市流通农畜的计划免疫,对集市待售家畜进行了强制免疫,免疫率达到100%。其次加强对畜禽疫病传播的预防,检查我镇范围内的流通及产品,每天坚持对市场待售肉实施检疫,对流通动物实行严格产地检疫,杜绝了无章肉的销售,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三、认真贯彻省市精神,规范执法行为

按照省市关于行政执法的有关要求,镇上在执法工作中,严格要求各执法部门在执法中全面做到执法依据充分、执法决定准确、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文明礼貌,全镇没有发生因执法决定不准确、执法行为不文明等造成的群众来信来访案件。同时,建立健全全镇各部门公开办事制度,规范工作内容,在政务公开栏中公布办事制度,将机关各部门办事依据、范围、责任、程序及处罚办法、行政事业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制度公开上墙,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促进各项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努力营造投资环境、建设环境和干事创业环境。在减轻农民负担方面,积极督促各村在村务公开栏中公开村级财务收支、计划生育指标等情况,特别是招待费的支出情况。并在各村民小组文化室墙上设置公开壁,以增加村务公开的透明度。

镇经管站对各村财务、帐目实行双代管,并定期核销各种票据,定期审计村组财务帐目,对农民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认真落实农民负担卡制度,每年对中小学收费情况检查2次,对镇涉农服务部门的收费价格等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在核产定税的基础上,按照省市规定,据实征收农业税、农林特产税和牧业税及附加,没有代扣其他款项的做法。水费按照市计委、物价委核定的价格每方水0.05元计收,年终核算。

四、加强监督,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

镇人大在行政执法、政务公开等工作中充分发挥主导监督作用,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对行政执法、政务公开工作的检查,并定期评议执法单位和人员的执法意识、执法能力、执法水平,有效的增强了我镇各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执法的法律意识。

上半年,我镇继续加大民事调解力度,深入开展“四五”普法、禁毒等宣传教育活动,确保“无毒镇”成果,确保农村社会稳定。截止5月底,全镇共受理民事纠纷6起,调处6起,调处率为100%,发生刑事案件1起,侦破1起,治安案件7起,查处6起,其中1起已立案待查。总之,在行政执法监督中,我们把人大监督和群众监督有机的结合起来,按照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坚持“便民、利民、为民”的原则,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社会稳定,推动镇村班子正常运转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五、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 分农民法律意识淡薄,破坏农业生产设施,不经审批私自伐放林木等现象偶有存在,对三提五统、水费,应该上交的款项以各种理由推诿扯皮,甚至拒交。二是对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力度不够。三是个别农户只要权利不要义务,只顾个人利益,没有全局观念,给我们基层工作造成了很多被动,特别在全镇产业结构调整中,这种现象带来的负面影响极为不好。镇上除了大量做工作外,没有具体处理的法律依据。

六、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按照四五普法的总体要求,继续强化《农业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在工作中把普法与提高干部、农民整体素质相互结合,注重实效,真正达到教育农民和提高干部、农民法制意识的目的。二是及时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执法培训,使执法人员全部及时取得《行政执法证》。三是按要求认真制定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定责、分解量化、职责到位,并强化实施。四是继续加强对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的考核,列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执法部门出现的违法违纪现象和重大行政执法问题,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总之,我镇行政执法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行政执法部门的努力下,严格按照各自执行的法律法规,行使自己的权力,履行法定职责,使各项工作已步入法制化,正规化的发展轨道,努力开创依法治镇的新局面,为全镇经济超常发展,发挥了保驾护航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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