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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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方案
律师本人至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方案

广东??律师事务所

中国 * 深圳

深圳市福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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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FAX):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方案

敬启者:

承蒙贵公司的充分信任和支持,考虑委托广东AA律师事务所担任贵公司的法律顾问,为贵公司提供常年法律服务。我们承诺本所律师能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为贵公司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在此,我们向贵公司对本所的基本供贵公司参考:

第一部分

我们拟定如下法律服务方案,如贵公司有其它建

(一)

一是成文的治理规则,主要包则和一般管理制度,二是公司机关,包括权力机关、决策机关、执行机关和监督机关,即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机构和监事会,设计及完善公司股权框架和组织架构,完善公司章程和规则,预防内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方案

部股权争议,提高公司运营管理的风险防范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及公司运营管理的效率,避免内耗。

(二)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及审查

一方面适应公司生产和管理的现实需要,协助贵公司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劳动人事制度、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商业秘密保守制度等规和发布程序上保持统一性和合法有效。

产品包装、产品广告、公司内部人员的销售、签收流程等,针对贵公司在商业交易中协助贵公司制定完善的交易制度、

就如何取证、向对方发函等提供法律指导;接受贵公司委托,对贵公司客户的资信情况、财产线索进行调查(情况复杂或外地的另行协商收费);对贵公司的欠款客户发送催款律师函。

(四)公司人事制度、劳动用工管理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方案

通过人事制度审查修订,包括审查员工手册、奖惩条例、企业员工名册、劳动合同、考勤制度及记录、工资结构、福利待遇、休假制度、员工保密协议、培训协议、竞业禁止协议、入职、离职流程等,实现人事制度管理权限合法、管理内容合法、管理手段合法。既要符合国家经济体制的大环境,又要与贵公司内部实际情况相符,具有可操作性。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方案】

(五)规范各类合同文本

合同、劳动合同、保密协议 技术合同、合作合同、研究,对原合同中欠缺之处加以修改和审定;

1保障和促进各项经济

2、根据具体经营业务需要,起草或填制重要合同文本,审查合同条款,排除法律障碍,最大限度的反映贵公司的经营意志,降低和避免法律风险。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方案

3、及时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做好合同变更、补充或解除手续。

(六)参与重大经济项目的谈判

参与贵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及重大经济项目谈判,结合贵公司经营实际,及时为贵公司重大经济项目决策提供动态法律咨询服务。

12

3

4保护措施;

导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如收集与谈判项目有谈判过程中与贵公司密切合作,根据谈判

1

根据贵公司专项委托,做好贵公司股权转让、增资减资、招标投标、收购、兼并、项目融资、清算注销、资产重组、改制上市等专项法律事务。

2.贵公司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管理

篇二: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方案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方案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方案

顾问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任务,是为顾问单位按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提供法律服务,受顾问单位的委托办理有关的法律事务,维护顾问单位的合法权益。本所提供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根据提供的服务内容及服务报价分为不同层次。现向贵单位简要介绍本所提供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及服务内容如下:

1、常规服务:

(1) 为顾问单位就其日常业务运营中所提出的问题或疑问进行法律研究,提供口头或书面的法律咨询意见;

(2) 根据顾问单位要求,审查并修改顾问单位因日常业务运营需要而与第三方签订的协议﹑合同及其它法律文书,出具一般性的法律意见;

(3) 就顾问单位在日常业务运营中的债权债务纠纷等有关事项,与第三方进行交涉,出具律师函,维护顾问单位的合法权益;

(4) 应顾问单位要求,起草并以顾问单位名义在公共媒介公布法律公告;

(5)依据顾问单位要求,每年向顾问单位提供有关的法律培训2次;

(6)就顾问单位的商业计划或融资计划提出口头的初步法律意见;

(7)根据顾问单位要求,审查顾问单位的内部管理制度,劳动合同文本及与之相关的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等;

(8)参与并协助顾问单位同政府相关部门﹑各商业合作伙伴就顾问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方案】

经营和业务进行沟通。

2、特色服务:

(1)系统互动服务:

我所为西北地区唯一一家通过ISO9000国际服务质量体系认证的律师事务所,为了配合认证需要,更为了提高我所的服务质量,我所特别推出了网上系统“案件/服务进程查询”互动服务。顾问单位可随时登陆我所网站查询案件/服务工作进程,在案情讨论区就该案件进程进行查询,并可通过“回复”与顾问律师进行沟通交流,同时下载服务成果,并可随时对我们的法律服务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这种互动方式最大的优点就在于能够使顾问单位在第一时间了解顾问律师团队所提供的各项法律服务。

(2)工作联系单服务:

我所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用的是“主办负责、小组服务”的团队模式:由2位主办律师和2位律师助理组成服务小组(根据顾问单位的需要,还可随时增加相关专业的主办律师和律师助理),提供法律服务。主办律师负责具体法律服务工作,律师助理负责日常事务性工作。为了更好的为顾问单位服务,我们会将顾问律师团队全部律师的联系方式以工作联系单的方式告知顾问单位。这种服务方式最大的优点就在于即使是在主办律师外出公干或出差的情况下,顾问律师团队仍然能够确保顾问单位在随时需要时,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3)风险排查服务:

企业法律风险排查服务是顾问律师团队在服务之初,首先针对顾问单位存续状况、资产状况、合同及其履行状况、债权债务状况、诉讼仲裁状况等根据顾问单位的要求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排查。这种服务方式最大的优点就在于能够最大限度地防范和化解企业法律风险,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保护企业的资产安全及合法权益。具体排查内容在双方建立顾问合同关系后会立即提供给

顾问单位。(详见附件)

(4)专项会诊式培训服务:

区别于上述常规培训,在顾问单位遇到特殊或重大、疑难法律问题时,顾问律师团队或其他相关专业律师可组成专项小组,就该问题进行详细论证,并将论证内容及结果以专题培训方式向顾问单位进行解答。这种服务方式最大的优点就在于能够以极具针对性的方式为顾问单位排忧解难。

(5)中期及年终顾问总结服务:

主办律师负责协调管理整个律师工作组并为顾问单位建立专门工作记录及档案。每一服务年度中期及终了时,由主办律师负责整理全部工作记录提交顾问单位,同时总结该服务期间内顾问单位产生的法律问题和存在的其他问题,帮助顾问单位完善各项制度以降低法律风险。这种服务方式最大的优点就在于一方面能够使顾问单位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掌握顾问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另一方面也为顾问单位提供全面的法律事务文档记录。另外在办理诉讼案件或非诉讼法律服务终结后,顾问律师会将相关材料汇总装订后提交给顾问单位,以便顾问单位保存。

3、服务收费

本所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律师收费年费用标准:根据贵公司的法律事务要求和工作量、公司规模和公司性质等综合因素,考虑到与贵公司建立良好合作关系的愿望,本所拟派出3-5名律师组成律师顾问组担任贵公司专项法律顾问,顾问费约为人民币6-10万元,具体事宜可再行协商;

2、顾问服务以外的非诉事务、诉讼、仲裁事务本所按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规定的标准优惠收取,优惠折扣为 八 折。

陕西睿诚律师事务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四日

附:

法律风险排查指引

企业法律风险排查是对公司存续状况、资产状况、合同及其履行状况、债权债务状况、诉讼仲裁状况等公司状况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排查,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地防范和化解企业法律风险,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保护企业资产的安全及合法权益。

顾问律师团队在了解贵公司的概况后,针对贵公司的项目建设需要,结合本所多年为石油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经验,设计出一套适用于贵公司的法律风险排查指引。

一、企业一般风险排查

(一)公司基本情况

【本项排查目的:理清公司的组织架构及基本情况、基本法律文件是否齐全、是否合法有效。公司的组织架构是否有利于运作,又有利于化解、排除法律风险,公司的有关变更法律文件是否齐全,并作出相应改善】

1、公司组织架构图(股东、下至子公司、分公司、办事处及公司部门划分)

【注:请另附图表,列为本指引的附件】

2、公司股东名称,股东的持股比例

3、公司注册和登记文

(1)公司《营业执照》或者《商业登记证》

□有 □无 □各项内容完备 □部分内容有欠缺

(2)授权公司从事与现有业务有关的各种执照、许可证或批文(如适

用),包括但不限于特许经营许可证、授权证书等;

□有 □无 □各项内容完备 □部分内容有欠缺

(3)合营合同、合作合同或股东协议及其修改文件

□有 □无 □条款内容、签署完备 □条款内容、签署有缺陷

(4)公司章程及其修改文件 □有 □无

(5)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股东历次出资的验资报告

□有 □妥善 □尚有欠缺 □无

(6)公司成立以来的所有董事会决议、会议记录及股东会决议、会议

记录

□有 □齐全 □有欠缺 □无

(7)最近期的资产评估报告 □有 □无

(8)公司股东签订之任何意向书、协议书、备忘录 □有 □无

(9)各公司自成立以来历届董事会成员名单及其任免、注册文件

【注:请另附,列为本指引的附件】

备注:

(二)公司资产状况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方案】

【本项排查目的:清理公司的资产,检查资产的所有权状况是否有瑕疵,是否存在法律风险,是否存在确权纠纷,如存在,应予以妥善解决。】

1、土地使用权及房产【注:如公司有不同的多个地块或房产,可另附文件逐个做出说明,并说明该等土地、房产的登记情况与公司实际现状是否相符】

(1)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自用或空置)的清单及有关文件,包括:【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方案】

篇三: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方案
2014法律顾问服务方案

第1篇:法律顾问服务方案

重庆华华律师事务所作为一家专业型的法律服务机构,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是我们的基本服务产品,公司法律顾问的主要工作包括:

一、为公司决策者提供全方位法律支持

作为公司的决策者需要有预见性地综合的考虑企业的发展,在投融资、固定资产建设、公司法律结构的安排、项目安排等决策事务,面临着众多的法律风险,如果有了专业律师的介入,决策者的法律困惑都会迎刃而解。本所律师会给您提供最为专业的律师服务,让您在决策过程中,增加卓人一筹的智慧。

二、公司经营管理层的顾问服务

(一)为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提供法律意见

1、在公司的日常经营过程中,对内、对外都会有很多的法律文件需要起草和修改,制作法律文件是律师的专长,对于一个管理完善的公司来说,借助律师的服务,严谨的审查,无疑会起到事倍功半的作用。本所律师将根据法律顾问单位的要求,通过与相关人员的沟通在劳资管理、债权催收、单证传递和管理、商务接洽、政府交涉等向您提供及时有效的律师意见,以保证公司经营及管理的合法性,切实降低公司的法律风险,必要的时候根据公司的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或律师函。

2、为公司提供法律咨询,接受来自公司高层或普通员工有关企业运作和发展的建议并作出归类总结,对企业存在的潜在法律风险作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3、合同签约服务

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涉及大量的合同,建立公司的合同管理体系是公司稳健经营的保障。控制合同陷阱和法律风险,专业律师具有独到的专业经验,由律师对重要合同文本进行审查修改是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要职能。本所律师可以针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合同,分门别类地建立合同体系。根据公司的客户和供应商的不同,在与公司相关管理人员充分沟通的前提下,制定出可操作性且无法律风险的合同条款。在签约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可以随时安排律师参与,律师可以通过资质审查、签约见证及传递律师函等方式,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

(二)参与公司的重大经济项目谈判,为重大项目的投资、立项等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代理公司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如:经济、劳动合同起草、向债务人签发律师函、受公司的委托发表有关声明以及合同见证、企业法律意见书等法律事务。

三、代理公司进行诉讼、参加调解、和解和仲裁活动,并根据公司提供的信息就可能产生纠纷的事务做好预防或诉前的准备工作及应诉工作。

四、我所多年来面向各类单位,专项开展了劳动类专业法律服务。针对顾问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劳动用工法律风险控制及节约”的服务总目标,提出了一个合法的、完整、独立的服务方案。

五、法律信息供应、咨询服务

本所作为专业的法律服务中介机构,有着广泛的社会资源和涉及各领域的法律法规数据库可供利用。顾问单位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如果遇到了自己难以解决的法律问题,可以随时与顾问律师沟通、咨询、查阅相关的法律法规资料,以避免由于法律信息缺失造成的法律风险。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以及政策规定及时向顾问单位宣传、讲解。对法律顾问单位员工私人法律问题,顾问律师也将免费提供咨询。

六、法律培训服务

本所律师对公司的员工进行法律培训是本所的专长服务项目,本所具备具有丰富经验的律师为公司提供培训服务,目的在于提高公司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整体素质,使员工在经营活动过程中多一种法律思维。达到在顾问单位遵纪守法、工作敬业。

七、顾问服务方式及律师安排

为规范顾问单位常年法律顾问的工作,我们基于“为客户提供最及时的法律服务”的原则,尽职尽责地为顾问单位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本所拟按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制度安排法律顾问工作。

对于紧急法律事务的处理,我们有24小时及时联系的工作制度。除临时紧急事务外,定期工作制度作如下安排:

(一)保证顾问律师每二周与顾问单位有不少于一次的亲自上门的工作联系和沟通。主要工作内容是:

1、现场解答顾问单位所提出的各类法律咨询;

2、收集、审查顾问单位已清查出的可能或已经出现的各类情况;

3、对顾问单位需要提起诉讼及应诉的案件,及时收集齐全各类证据材料,提出办案方案;

(二)每季度定期开展法律服务工作碰头会。顾问律师与顾问单位联络员集中讨论顾问单位上阶段法律顾问工作情况。对疑难问题、案件及顾问单位提出的各项问题予以讨论解决。碰头会主要内容:

1、总结上两个月法律服务工作情况;

2、对顾问单位提出的疑难问题进行讨论;

3、制定季度法律服务工作计划。

(三)年终律师顾问向顾问单位提交法律顾问工作年度总结及满意度调查。

(四)除日常性法律顾问工作以外,对于重大项目,本所将组织本所专业律师完成顾问单位委托的各类专门性法律项目。

本所及律师顾问律师对在办理顾问单位各项业务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负有保密的义务。

八、顾问费用的收取

常年法律顾问费年费采取协商的方式确定,一般均在12000元以上,为让客户了解、感受我们服务的水平和态度,第一年可以在8000元—10000元之间收取常年法律顾问费,如果客户感觉不好,第二年我们不再担任法律顾问,如果客户感觉好,顾问律师值得信任,可以长期合作,第二年开始我们每年不低于12000元法律顾问费,服务内容包括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涉及的各项非诉法律服务。当贵司涉及到诉讼、仲裁业务时,我所依据《重庆市律师服务指导性收费标准》的规定减半收费。

如果我所能够与贵公司合作,具体律师服务的内容我们视具体情况及贵公司的要求适时调整我们的服务方案及费用。

第2篇:法律顾问服务方案

一、法律顾问服务范围

第一部分 法律风险管理服务

(一)、收集与公司业务相关的法律信息和案例

为控制公司法律风险,法务应广泛收集国内外企业忽视法律法规风险、缺乏应对措施导致企业蒙受损失的案例,并至少收集与本企业相关的以下信息:

1、国内外与本企业相关的政治、法律环境;

2、影响企业的新法律法规和政策;

3、质量、安全、环保、信息安全等管理中曾发生或易发生失误的业务流程或环节;

4、员工道德操守的遵从性,以及因企业内、外部人员的道德风险致使企业遭受损失或业务控制系统失灵的因素;

5、本企业签订的重大协议和有关贸易合同;

6、本企业发生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情况;

7、企业和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情况。

(二)、结合公司业务,对公司法律风险进行评估、分析

1、结合公司业务流程,查找企业各业务单元、各项重要经营活动及其重要业务流程中有无法律风险,有哪些法律风险;对辨识出的法律风险及其特征进行明确的定义描述,分析和描述法律风险发生可能性的高低、法律风险发生的条件;评估法律风险对企业实现目标的影响程度、法律风险的价值等。

2、在评估多项法律风险时,应根据对法律风险发生可能性的高低和对目标影响程度的评估,绘制法律风险坐标图,对各项法律风险进行比较,初步确定对各项法律风险的管理优先顺序和策略。

3、根据不同业务特点统一确定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即企业愿意承担哪些风险,明确风险的最低限度和不能超过的最高限度,并据此确定风险的预警线及相应采取的对策。确定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要正确认识和把握风险与收益的平衡,防止和纠正忽视风险,片面追求收益而不讲条件、范围,认为风险越大、收益越高的观念和做法;同时,也要防止单纯为规避风险而放弃发展机遇。

(三)、加强风险管理防范,建立内控制度

1、建立内控岗位授权制度。对内控所涉及的各岗位明确规定授权的对象、条件、范围和额度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超越授权做出风险性决定;

2、建立内控报告制度。明确规定报告人与接受报告人,报告的时间、内容、频率、传递路线、负责处理报告的部门和人员等;

3、建立内控批准制度。对内控所涉及的重要事项,明确规定批准的程序、条件、范围和额度、必备文件以及有权批准的部门和人员及其相应责任;

4、建立内控责任制度。按照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的原则,明确规定各有关部门和业务单位、岗位、人员应负的责任和奖惩制度;

5、建立内控审计检查制度。结合内控的有关要求、方法、标准与流程,明确规定审计检查的对象、内容、方式和负责审计检查的部门等;

6、建立内控考核评价制度。具备条件的企业应把各业务单位风险管理执行情况与绩效薪酬挂钩;

7、建立重大风险预警制度。对重大风险进行持续不断的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制定应急预案,并根据情况变化调整控制措施;

8、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大力加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形成由企业决策层主导、法律顾问提供业务保障、全体员工共同参与的法律风险责任体系;

9、建立重要岗位权力制衡制度,明确规定不相容职责的分离。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和稽核检查等职责。对内控所涉及的重要岗位可设置一岗双人、双职、双责,相互制约;明确该岗位的上级部门或人员对其应采取的监督措施和应负的监督责任;将该岗位作为内部审计的重点等。

第二部分 日常法律服务

(一)解答法律咨询、为合法经营提供建议。

(二)代为修改或起草各类合同,争取为聘方获得法律允许范围内的最大利益。

(三)对公司所签署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全面审查,并提出法律意见 。

(四)受聘请方的委托,为聘请方作律师见证,制作法律意见书、律师函等非诉讼法律事务。

(五)接受委托,担任聘方的代理人,参加经济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或诉讼活动,寻求纠纷的公正处理,维护聘方的合法权益。(该项内容另外收费)

(六)协助聘方清理债权债务、制定追债方案;受聘方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或诉讼,保证聘方债权的实现。(该项内容另外收费)

(七)根据聘请方需要,协助聘请方开展有关法律的宣传活动,教育员工遵纪守法,运用法律手段加强企业管理。

(八)为企业中层干部提供应知会的法律、法规及最常用的法律条款。根据聘请方需要,进行相关法律知识宣讲。

(九)为企业高层提供与其业务活动有关的经常性法律咨询,向其提供有关法律信息资料, 解释有关法律规定,为高层决策提出法律意见。

(十)及时修改、补充合同,制订出一系列公司对内、对外的标准格式合同,供公司、集团各部门参考使用。

(十一)清理出需要及时追款的合同业务,列出追款方式及时间表,确保诉讼时效、以保障公司、企业效益。

二、法律顾问服务方式:

1、提供法律咨询:

以口头解答、书面解答、网上解答、出具法律意见书、参加洽谈会、论证会等方式,就相关法律、法规、经营问题提供具体法律意见。(该项内容中涉及以律师所名义出具的法律文书如: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等另按标准优惠或协商收费)

2、代书

起草、修改各类法律事务文件及诉讼文书。

3、代理仲裁、诉讼、执行。(此项另按执业律师办案收费标准的50%--70%优惠收费):

代理公司经济、民事、行政、劳务纠纷;

代理公司仲裁案件;【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方案】

代理公司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4、律师见证:(按标准优惠或协商收费)

依照法律规定对法律行为、法律文件、合同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见证。

5、审查、清理、修改、补充合同、提供标准格式合同。

6、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提供相关法律法规条款。

7、特色服务: 网上咨询,在网上解答顾问单位的问题,起草、修改各类法律事务文件及诉讼文书通过网上传输,服务快捷、高效,节约商务成本。

8、书面咨询、合同修改审核、发布法律公告等一般性事务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

9、由法律顾问定期进行客户满意度调查,改进律师工作。

三、法律顾问服务承诺:

我们的目标是:通过我们的法律服务,使您的公司在法律方面的经营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最终走上规范化、法律化的运营轨道。

必要时,贵公司根据公司的性质、经营特点、现在的状况、亟需解决的问题、发展计划等具体情况,书面提出所需的法律服务要求,以便我们有针对性的作出更完善的解决方案。

我们与客户建立法律顾问合作关系后,不仅为客户本身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还可以应客户要求,为客户的关联公司或投资者个人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我们会与客户协商固定的法律顾问年费,以便客户作出年度预算;一般而言,客户可根据公司的成长阶段、业务特征、营收数额、公司规模等确定可能的法律费用预算。

所有在法律顾问关系期间我们所知晓的客户情况、商业秘密、经营手段等信息,无论我们与客户是否存续法律顾问关系,我们都承担保密义务。

四、法律顾问服务收费:

(一)法律风险管理和一般日常法律顾问的法律顾问费已包括在聘用单位支付的法律顾问费用当中。

(二)对于日常法律顾问中的部分服务项目,另行收费的有:

1、重大合同或合同标的金额较大的起草、制定、参与谈判;

2、商务代理;

3、出具法律意见书;

4、出具律师函;

5、律师出面协商为聘用单位收回款项;

6、法律事务的调查取证;

7、其他经与聘用单位协商另行收费的法律事务。

(三)日常法律顾问中的部分收费服务项目标准依据《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协商一致后收取。

(四)涉诉案件代理需要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并收费,收费原则上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北京市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试行)》规定的标准基础上协商优惠收取。

其他收费项目按协商优惠。

1、常年法律顾问:

①注册资本低于100万: 5-10万元/年;

②注册资本100--500万:10-30万元/年;

③注册资本500万以上: 30- 万元/年。

2、专项法律顾问(法律风险管理)

法律风险管理,是在对法律风险主体的自身目标、状况及其所处环境进行充分了解的基础之上,围绕企业的总目标、结合企业及所处行业的特点、企业外部因素等,采取综合、系统的手段充分利用法律所赋予的权利,以事前控制为主避免或降低企业法律风险不利后果的法律事务处理全过程。

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信息收集需耗费时间、分析、决策以及法律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等因素由双方协商收费,如果以记时方式结算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该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建立及所需总小时数,然后按每小时1000-3000元人民币之间协商收取。

【说明:法律顾问费由律师事务所收取,禁止律师个人收费】

五、聘请法律顾问程序

(一)了解常年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收费,与律师事务所以及律师进行考查性会谈;

(二)交换对企业、业务基本情况、法律顾问服务的要求;

(三)对于律师事务所提供的《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文本条款进行磋商;

(四)签订《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五)按《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约定向律师事务所支付法律顾问费;

(六)收费后被指定律师应当立即开展工作,《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七)定期举办法律讲座、研讨会等活动。

《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的期限一般为三年,第四年经协商一致后续签,也可以签订四至七年的长期法律顾问合同。

六、建议贵公司选择律师事务所或律师应当注意的问题

(一)应注重律师事务所信誉、律师的业务能力以及律师工作态度。

聘请常年法律顾问进行是一个企业长期合作战略,而不是短期行为。因此应当将重点放在考查律师事务所与律师能力方面下功夫。“术业有专攻”切忌奔律师名声去选择;不要选择什么事情都敢拍胸脯的律师;也不要选择明显低价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

律师费用需要支付税收、事务所费用、社保费用、注册培训费用等后的余额才是律师个人劳动报酬,而前述主要费用占律师收费的50%左右甚至更高。

(二)与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会谈,应当由企业老总(经营者或者管理者)参加。

企业是什么样的状况,需要处理什么样的事务,企业老总才“心知肚明”,企业内的其他员工是无法做到的。建议不要采取指派一般员工谈第一轮的做法,一般员工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没有决策权),与律师沟通上往往事倍功半,甚至会给企业造火星成“走过路过还是错过”的结果。

第3篇:法律顾问服务方案

一、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原则

1、提供制度化的法律服务工作,促进本所与贵司的沟通和融合;

2、通过本所提供的法律服务,将贵司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时间,由事后提前到事前和事中,主要采取预防的方法,尽量减少纠纷和诉讼的发生,达到更好的解决问题的效果。

3、通过本所律师工作小组的“团队共同作业模式”,保障对贵司提供法律服务的及时性和专业性。

二、具体法律服务工作

(一)、在事前阶段本所律师将会进行如下工作:

1、协助贵司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应收债权管理制度,审查、修改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

1)、协助贵司审查、修改贵司常用的合同样本,尽力避免纠纷的发生。

2)、协助贵司建立应收债权管理制度,将追收工作程序化、制度化。

3)、协助贵司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

4)、协助贵司审查、修改合同文本,并在必要情况下参与贵司重大项目谈判,在法律方面提供决策建议。

2、协助贵司完善人事管理、劳动管理及各项规章制度建设,主要寻求在制度框架内协调劳资关系,为公司营造稳定和谐良性互动的劳资环境。

1)、协助贵司完备人事管理制度。

2)、协助贵司完备劳动管理制度,尽力避免劳资纠纷。

3)、协助贵司完备公司各项诸如安全、消防、生产等各项制度的建设。

4)、协助贵司完善解决劳资纠纷的法律程序及证据保全制度,防患于未然。

3、协助贵司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为贵司保护其知识产权提供日常性、专门性法律服务。

1)、协助贵司建立知识产权的保护体系,通过制度化的安排,对贵司的知识产权进行合理分类,并确定相应的保护方式。

2)、协助贵司完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注意寻求商业秘密与其他知识产权的合理衔接并提供相应的保护方式供贵司决策之用。

3)、为贵司的商标注册申请、各种专利如外观设计的注册申请等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并进行专项代理,审查、修改各种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合同并参加重大知识产权许可使用的谈判。

4)、律师的服务重点侧重于协助建立知识产权的制度性的、日常的保护机制。当发生侵犯贵司知识产权的事态或者出现这种可能时,律师将尽力促使事态的和平、迅速解决,并协助贵司准备证据,为随后的打击侵权行为做好一切法律准备。

5)、在日常合同的审查中,律师将特别注意与知识产权有关条款的详尽审查,避免日后发生纠纷时贵司在知识产权的维护方面处于被动地位。

6)、重点对贵司与保护知识产权有关的部门开展各类普法宣传、业务培训活动,强化相关人员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意识,风险防范意识,从而降低贵司在经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总之,律师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提供法律服务的原则是协助建立预防性的保护机制,把风险因素尽力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

4、根据贵司法制建设的需要,协助开展各类普法宣传、业务培训活动,增强贵司各部门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

1)、法律培训包括两种形式:

①讲座形式:按照贵司安排的时间、地点及课题,由本所指派律师为贵司全体管理人员进行专题讲座,讲解有关法律知识,包括合同法、公司法、知识产权法规等等,其特点是对公司的全体管理人员进行法律培训和普法教育。

②专题研讨会形式:根据贵司各业务部门的不同需要,按照贵司的安排,与各业务部门主管、负责人及相关领导就该部门在以往或现在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研讨,其特点是针对工作上的法律问题进行具体分析、讨论,以帮助管理人员做出决策,降低法律风险,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2)、根据贵司的要求,对贵司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及时、专业的法律咨询,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二)、在事中阶段本所律师将会进行如下工作:

本所律师将定期到贵司各个部门走访,与贵司各部门的中层管理人员相互认识、交流,并争取获得信任。这是因为,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在公司经营运作过程中,最先接触公司的重要工作任务,通过本所律师与其接触、交流,将法律意识潜移默化,并让其养成咨询律师的习惯。这样,就从很大程度上降低了贵司经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在工作交流的过程,也达到本所律师与贵司中层管理干部相互的了解与信任,从而促使本所为贵司提供更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

(三)、在事后阶段本所律师将会进行如下工作:

我们认为,只有形成完备的预防机制,尽可能将纠纷在事前或事中解决,只有在穷尽各种救济手段后,诉讼或仲裁才是我们的必要选择。在诉讼或仲裁前,本所律师将对有关案件的证据、胜诉的可能性、判决或裁决执行的可能性等各问题进行分析,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供贵司参考,协助贵司做出决策。

三、对利益冲突的处理

在本所律师担任贵司常年法律顾问的过程中,如果贵司与本所另一业务单位或顾问单位发生纠纷,本所律师将会在取得贵司和对方单位同意的情况下,对贵司与对方单位的纠纷进行调解,希望能帮助贵司化解纠纷。如果调解不成功,本所律师将会向贵司及对方单位汇报,本所律师将不代表任何一方参与有关纠纷的处理,包括诉讼和仲裁,务求在利益冲突中保持中立位置,从而避免利益冲突。

四、法律顾问团队服务

为使贵司及时得到各方面专才的帮助,避免因本所律师出差或其他公事而出现时间冲突,本所特组成法律顾问小组为贵司服务,如法律顾问小组人员出差或出庭,无法应贵司要求到贵司提供法律服务(当然出现这种情况的机会很小),本所会及时调派其他律师到场为贵司服务。这样,就能从很大程度上避免时间冲突的出现,也从制度上避免了出现“顾而不问”的情况发生。

五、服务方式

本所以提供及时、高效的法律顾问服务为原则,为贵司的服务方式如下:

1、指派一相对固定的法律服务小组为贵司提供法律服务。

2、定期由本所指派顾问小组律师到贵司提供法律服务。

3、贵司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顾问小组律师到贵司进行法律事务研究。

4、贵司亦可随时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顾问小组律师征询法律意见,或派员到本所与律师进行法律事务研究,听取律师的法律意见。

5、本所设有专门的客户服务部,负责与贵司进行制度性的沟通,及时反馈贵司的意见,以期持续改进本所的法律服务。

在服务过程中,恳请贵司提出宝贵意见,以利于本所提高和改进法律服务质量。另外,本所将非常乐意为贵司提供除上述项目外的其他全方位专业法律服务,具体事宜按具体工作议定。

第4篇:法律顾问服务方案

一、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行业管理规定,法律顾问周扬律师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主要事项如下:

1、以书面函件、电邮、传真、电话等形式答复公司提出的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关的法律咨询,结合实际情况依法提出解决方案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根据公司要求,参加公司的重大决策会议,进行法律分析、风险评估、方案论证,为公司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和法律依据;

3、根据公司要求,以公司法律顾问身份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合作项目谈判,为项目提供法律依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4、根据公司要求,参与起草或审阅公司规章制度、奖惩方案、授权体系、印信管理审批制度、档案管理、合同管理、保密制度、内控制度等内部制度文件;

5、协助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公司与第三方签署的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关的合同、协议、备忘录等法律文书;

6、接受公司委托,签署、送达或者领受第三方发给公司的法律文件;

7、应公司要求,就公司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必要时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寻求和解;

8、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讲授有关法律知识、政策辅导,提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9、根据公司要求,协调处理公司内部纠纷;

10、应公司委托,就重大危机事件,提出紧急处置方案;必要时经决策层同意,代表公司发表律师声明,澄清事实,表明公司立场,维护公司的公众形象;

11、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12、 经公司另行委托,代表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关联公司办理专项法律事务:涉及经济、民事、劳动、行政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涉及公司 招投标、对外投资、融资、重组、购并、资产处置、上市、见证等专项法律事务;涉及专利申请、复议、确权、无效宣告、侵权赔偿、转让,商标注册申请、确权、 侵权、续展、转让,不正当竞争,商业秘密保护,技术转让,软件著作权登记、侵权赔偿、转让,特许经营等知识产权相关专业法律事务。

篇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方案
2016常年法律顾问邀请函

常年法律顾问邀请函

尊敬的客户:

您好!

首先感谢您在万忙之中阅读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的法律顾问邀请函件。机遇叩门的声音总是很轻,相信您一定能慧眼识珠。我们以专业的法律服务,敬业的工作态度,旨在为企业的发展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为您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企业非常需要专业的法律顾问。现代法律服务远超传统观念的“请律师、打官司”,而已逐步形成为每一个企业从设立之初到步入正轨的系统化、程式化规范服务体系。“诉讼服务”多半是侵权存在或者损害发生之后的法律救济程序,而“非诉服务”旨在有效预防和减少侵权及损害的发生。处于经济飞速发展的时期,于企业来讲创新和效率就是生命,自不可“先亡羊而后补牢”,而应该”筑堤之未决,防患于未然”。

一、本所简介: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于2016年3月经广东省司法厅批准设立,截止至2016年12月底,盈科深圳分所已有员工总数300余人,其中汇聚各个专业领域优秀律师230余名。秉承总部“诚信、卓越、合作、责任”的服务理念,遵循“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的发展方向;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力求为客户提供更为优质、高效、全面的法律服务;以市场为导向,致力于打造成一家具有全球视野的大型专业化法律服务机构。在盈科所,每一名律师都是顾问单位的合作伙伴,全体律师资源整合的力量,一定能为贵公司带来更全面、更完善的法律服务。

二、服务项目

针对贵公司的企业性质、经营范围及业务类别,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可为您提供政策指引、规章制度健全、法律法规向导、债权债务清算等系统化顾问服务,在此,做如下简介:

1.帮助聘请方策划、分析判断所涉法律事务,就日常经营业务活动中的重大事项或重要决策进行法律论证,并提出建议方案及出具法律意见书;

2.就聘请方的特定事项出具律师函;

3.就聘请方的特定法律行为或法律事务办理律师见证;

4.协助起草、修改、审查有关合同、公告、债务催讨等法律文书,协助聘请方与第三方进行经济谈判、调解;

5.协助聘请方处理各种经济、合同等纠纷,与有关部门交涉、发表声明,代理诉讼、仲裁及申请强制执行等;

6.清理企业历年债权债务及资产负债结构,并提出风险评估及解决方案;

7.提供相关行业最新法律法规信息;

8.从合法性、合理性和执行性等方面审查、修改员工手册、员工行为守则、工资报酬和福利制度、休息休假、奖惩措施、员工绩效考评、保密、工作场所安全及员工培训等劳动规章制度及文件;

9.帮助聘请方规范用工行为,协助聘请方预防和处理工资报酬、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金及经济赔偿金、社会保险等劳动争议;

10.对聘请方无形资产如名称、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的保护;

11.公司内部股东纠纷处理;

12.调查公司资信及对方财务信息如帐号、存款、土地、房屋等财产产权状况;

13.聘请方要求的其他相关法律事务。

三、##服务期限及拟价

本所结合行业收费规范、贵公司规模及可能产生的法律事务量、法律事务复杂程度等因素,拟定顾问服务费,顾问服务费以年度为单位计算。

四、##工作汇报及总结

本所自与贵公司订立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之日起,将指派祝祥霞律师为主办律师,由其负责组织法律顾问部及诉讼部全体律师,按照专业分工,遵照律师职业道德,向聘请方提供全面的法律顾问服务。

本所指派律师将在双方顾问合同期限内的每年年末向聘请方出具书面《年度法律事务报告》,就年度发生的重大-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案件进展情况、重大商务合同和经营性活动所涉及的顾问事务)进行总结,并保存工作档案备查。

《年度法律事务报告》包含对相关法律动态的解读和分析,帮助聘请方掌握立法、执法及司法实践动向,对聘请方下一年度经营及管理工作进行分析论证并提出建议。

五、结束语

精诚合作,金石为开。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致力于为您公司的良性发展保驾护航,欢迎您来电、来所洽谈。

顺颂商祺!

联系我们:

联 系 人: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祝祥霞律师

联系电话:13751017258 / 0755-36866572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b座3层

常年法律顾问邀请函 [篇2]

贵公司领导:

您好.本人是河北开天律师事务所赵成律师,希望担任贵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为贵公司在法律上保驾护航,作出自己的一些贡献.现将律师担任法律顾问能发挥的作用和本人的一些执业情况简介如下.

作为现代的公司老总都有这样一个意识,聘请一名高水平的律师或律师团作为自己的法律顾问对于企业的发展是必须的,律师对于企业发展中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本人认为,律师在担任法律顾问期间,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1.诉讼。这是一般人都能理解的律师的作用.一个专业的律师有着丰富的法律知识和专业的诉讼技巧,当面临一个法律纠纷时,他知道如何去搜集和保留证据;提出什么样的诉讼请求会得到法院的支持;提出什么样的抗辩理由会驳回对方的诉讼请求或减少自己的损失等等.一个临时接案的律师是不能和常年法律顾问相比的,等到案子形成以后再找律师已经有些晚了.比如,有的当事人明明有理,但因为没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或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或因不懂法而给对方出具了对己方不利的证据等,这时再找最高明的律师也已经无力回天了.而常年法律顾问却能在案子还没有完全形成前就已经作好了相关的准备,可以做到不战而屈人之兵,有些法律纠纷是完全可以就此避免的。因此,与其案件来时临时抱佛脚出高价请律师,不如在平时请常年法律顾问多做些工作。

2.法律咨询。在一些大的企业作出一项重要决策之前,肯定是会征求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的。比如,和外商合资相关的法律程序和规定,投资地产搞房地产开发的法律风险,履行合同中双方是否构成违约等等。常年法律顾问因为更为了解公司的相关情况,遇到法律问题时会随时给出更为准确的咨询意见。

3.草拟及修改合同。现代企业之间都是用合同来约束彼此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合同对于企业来说至关重要。一份简单而随意的合同会为企业带来极大的法律风险,许多合同纠纷都是由于签订了不严谨的合同,被对方钻了空子而引起的。而常年法律顾问会为企业草拟或修改对自己有利至少是没有法律漏洞的合同,杜绝对自己不利的合同。

4.参与经济合同谈判。在合同还没有签订前,就有关的合同条款进行协商的过程中,法律顾问就可以参与其中,有时对一个条款的最终落实需要几天才能谈成。

5.对员工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6.建立企业合同管理机制和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7.其他法律事务。比如查询法律文件,和政府部门的沟通,资信调查,出具律师函等。

本人认为,本律师较为适合担任贵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

1.法学基础深厚。本人系河北大学法律系本科毕业,法学学士,有较深厚的理论修养。

2.执业经验丰富。本人于2000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自2002年执业至今已五年多。办理过各类诉讼案件200多件,非诉讼案件数十件,有较为丰富的执业经验,擅长办理经济合同纠纷及执行案件。曾为河北卓达房地产有限公司、辛集市电力局等单位担任法律顾问,为四川某公司执行回石家庄市长安区某公司价值十几万元的奥迪a6汽车一部等。《石家庄日报》对本人的相关事迹也作过报道。

3.职业道德良好。受托于人,忠人之事。接受了委托,就要全力为当事人服务。

4.工作认真负责。绝不允许自己办事拖拉、不负责的行为的发生。

5.认真钻研业务。新的法律层出不穷,知识需要不断更新,需要律师不断超越自我。

如贵公司有意聘请本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可与本人详谈相关事宜。

此致

敬礼

河北开天律师事务所赵成律师13513215268

篇五: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方案
2016乡村法律顾问工作方案

篇六: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方案
2016法律顾问合作协议

本文来源:http://www.guakaob.com/caijingleikaoshi/6355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