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审计的目标和特征

| 审计师考试 |

【www.guakaob.com--审计师考试】

篇一 金融审计的目标和特征
金融审计的特点

  金融审计具有综合性、系统性、独立性等特点,这是由金融机构业务的综合性、管理的垂直性和信贷资金运动的特点所决定的。

  一、金融审计的特点

  (一)金融审计具有独立性和权威性

  金融审计独立性是指审计人员的独立地位和客观公正立场。独立地位是指金融审计不管在机构设置上或者业务领导方面都有较强的独立性。金融审计机构既是金融业的一个组成部分,又独立于其他行政业务部门,在上级审计组织和行长直接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和个人的干扰。金融审计是自上而下地建立独立审计机构,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实行总审计制度,独立地行使审计核查职权。客观公正立场是指金融审计人员在行使审计监督权时,必须站在公正、中立的第三者的立场上,坚持原则,依法进行审核、核查,对被审计对象作出主观、公平的评价,确定或解除被审计者的经济责任甚至法律责任。

  金融审计的权威性是指审计在行使监督核查及处理问题方面具有使人信从的力量和威望。金融审计的权威性贯穿于审计工作的全过程,体现于审计工作的各个环节。只有确立审计的权威性,才能保证审计结论与处理决定的执行和审计目标的实现。

  审计的权威性,一方面来自国家法律对审计组织的地位和职责的授权。审计组织地位越高,职责上授权越大,审计的权威性越强。例如:中央银行对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业机构的业务活动进行审计核查,是国家授予的责权,这本身就具有很高的权威性。《中国人民银行法》的颁布标志着金融法规制度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法制经济要求我们用法律的手段管理经济,用法律的手段维护金融秩序稳定和保证公平有序的业务竞争。另一方面,来自于审计本身,即独立的地位、客观公正的立场、实事求是、大公无私、执法严谨的工作态度,得到被审单位和社会的信任。我国金融审计具有较强的权威性。我国法律赋予审计独立行使经济监督的权力,如核查权、质询权、止付权、处分权、通报权等,任何单位经济活动及核算资料都必须依法接受审计,而不得拒绝。审计结果提出处理意见,作出的审计结论具有法律效力的,必须依法执行。

  (二)金融审计具有广泛性和综合性

  金融审计的广泛性体现在对象多、范围广、内容多等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审计工作暂行规定》,凡是国家银行、股份银行、合作银行、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以及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人员,均属审计对象。从金融审计的范围上看:有存款、放款、结算、货币发行回笼、现金收支等银行业务;有承保、理赔等保险业务;有委托、代理等信托业务;有买进、卖出等证券业务,还有内部基金、财务收支业务等。从金融审计内容上看,包括党和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包括信贷、货币发行、金银、外汇、财务收支计划的执行情况;包括财经纪律和经济效益等。

  金融审计的综合性是指我国银行是国民经济的信贷中心、现金中心、结算中心和全国资金活动的总枢纽。银行的经营活动深入到社会生产的各个领域,一切企业的经济活动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资金运动,都要在银行业务活动中反映出来,使得金融部门成为国民经济的综合部门。因此对金融部门业务进行审计要综合地了解、分析各方面情况,要求审计人员相应地具有较为全面的知识和较强的分析能力。

  (三)金融审计具有系统性和延伸性

  金融部门的人、财、物和各项业务活动都是按系统垂直领导和统一管理的。因此决定了金融审计具有系统性的特点。金融部门内部的一些规章制度、业务规则等都是由各自总行(总公司)根据国务院和人总行金融法规进行规定的,并在全系统贯彻执行,一般在基层单位发现的业务方面的问题,往往都可以在上级单位找到原因,也可以在同级单位找到相同的问题,所以说金融部门出现的问题一般都具有系统性。

  金融审计的延伸性是指审计不仅对自身的业务和财务活动进行监督,而且要对客户(主要指借款人)的产、供、销过程进行监督。这主要是由于信贷资金、外汇收支和现金管理以及保险等业务的运动规律所决定的,金融审计的特点表现于贷款从银行贷出经过供、产、销整个周期运动的过程中,如:基层专业银行审计贷款的合法性、安全性和效益性时,如果仅仅审计经办银行就具有一定的局限性,由于企业贷款用于生产和商品流转,是同供、产、销、购、存、调等物资运动紧密结合的,因此,对逾期贷款和风险程度等的考核,有时往往要延伸到借款单位去实地抽查,才能找出贷款被挤占挪用、超储积压而形成呆账损失的数量和原因。

  二、金融审计与金融监管机构的关系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公布的《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文件中阐述了独立的金融审计与监管机构的关系,在此仅作概括性的介绍。

  (一)金融审计与金融监管机构的关系

  金融监管机构担负着维护金融秩序的职责,具有类似审计人员“经济警察”的职能。金融审计和金融监管机构的工作目标和性质虽有所不同,但双方在评价银行内部控制、评估资产质量和风险等方面却十分接近,因此,双方之间应保持相互协调、相互支持的关系。

  1.金融审计和金融监管当局的关注互为补充

  金融监管当局的金融稳定观点是对金融审计人员“持续关注”观点的补充,作为安全和审慎管理基础的健全的内部控制系统是对要建立准确财务报表的内部控制的补充。另外,金融监管机构和金融审计都关注正确的会计系统的存在。

  2.金融审计和金融监管机构的工作在很多方面可以互相借鉴

  审计报告为金融监管机构取得真实的会计信息提供保障,管理建议书等可以为金融监管机构提供有关金融企业内部控制系统有效性方面的信息。金融审计人员可以从来源于监管机构的信息中获得有用的信息。

  3.金融审计人员接受监管机构的委托执行监管审计

  在审计和会计行业发达、具有独立性能承担所需工作的技能的前提下,金融审计的作用已被扩展到替金融监管机构执行某些监管任务。金融审计人员常常受金融监管机构委托对金融企业某些事项进行检查和评价:审计银行用来制定其谨慎回报的方法;评估组织和内部控制系统的健全性;认定银行提供的信息是可靠的;评价金融企业内部控制系统以及就坚持适当的会计政策表达观点等。

  金融监管机构出于监管目的有权对金融审计的质量进行监控。

  4.金融审计和监管机构应经常沟通信息

  金融审计人员通过查阅监管机构的检查报告及有关文件,利用监管机构的工作成果,可以提高审计效率和效果。如果金融审计人员签发非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应把审计中发现的金融企业的重大风险和缺陷及时报告给监管机构。双方应定期举行会议,就双方共同感兴趣的领域、特别关注的事项和工作的时间进行沟通。

  金融审计和监管机构一方获知不利于另一方的重要信息时应向对方通报。双方对以下信息应当及时与对方沟通:可能危及银行生存的事项;高级管理层舞弊欺诈迹象;内部控制系统和控制环境中的严重缺陷;表明未能履行银行授权标准的信息,已经或可能对银行财务状况产生相关影响的信息;可能对银行的行政和会计组织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可能表明严重违反法规的信息。

  (二)金融审计监管的发展趋势——标准国际化

  国际金融市场一体化进展加快、金融创新不断涌现、金融机构日益转向多元化经营等一系列问题,迫使审计监管系统的范围、手段、内容、模式和体系发生重大变化。

  (1)审计监管范围不断扩大,将原游离于监管系统之外的各种准银行业务纳入审计监管的范围。

  (2)审计监管手段现代化,监管内容标准化。在监管方法上,充分利用计算机进行监管,尤其是实时清算系统在监管中的运用。在监管内容上,各国监管系统也呈现一些共同的特征,如:逐步统一资本充足性的国际监管标准、流动性管理普遍强调区别对待、强调灵活性和依赖经验进行监督的重要性等。

  (3)审计监管模式日益趋同。各国普遍强调金融法规、行业约束和市场约束的结合运用。

  (4)审计监管体系集中统一化。经济的全球化,使金融市场越来越一体化和自由化,金融业由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的趋势不断发展。

  (5)审计监管的标准和方法国际化。经济金融的全球化需要国际上有一套通行的监管标准和评价方法,巴塞尔委员会为此作出了很大的努力,于1997年4月发布了《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又于1999年10月发布了《核心原则评价方法》。这些标准将成为各国监管系统共同的目标和遵守的规则。

篇二 金融审计的目标和特征
金融审计的目标和对象

  一、金融审计的目标

  金融审计目标是指在特定的环境下,人们通过审计实践活动所期望达到的根本目的和要求,包括总目标和具体目标两个层次,审计目标除受审计对象的制约外,还取决于审计主体的性质和审计授权者或审计委托者的要求。

  审计的总目标除保持传统的鉴证目标外,还建立了咨询目标和预警目标。鉴证目标就是向客户提供的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完整、公允、合法、效益性的鉴证信息;咨询目标就是充当客户的管理顾问和智囊,向客户提供管理咨询方面的信息;预警目标就是向客户提供风险预报信息。审计鉴证、咨询和预警目标正是审计本身适应社会环境和存在、发展的需要。

  (一)审计目标的特点

  1.审计目标具有动态性

  由于审计目标的确定取决于审计目的,而在不同历史发展时期,因社会政治、经济环境不同,决定了人们对审计的要求也不相同,为适应审计目的变化的要求,审计目标确定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所以审计目标具有动态性。审计目标的发展演变大致可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世纪三四十年代以前,根据当时的社会政治、经济条件,审计授权人或委托人为保护财产的安全完整和维护所有者利益,期望审计人员确定财产委托人在经管财产过程中是否诚实,有无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情况,为达到此目的,审计人员以查错防弊作为审计目标,即审计目标为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二阶段,从20世纪三四十年代到七八十年代,伴随着股份公司的出现而产生的资产负债表和财务报表审计,委托人基于决策的需求,期望审计人员对公司提供的财务报表的可靠性作出判断,为达到这一目的,审计人员以财务报表的公允性作为审计目标。

  第三阶段,从20世纪七八十年代至今,由于企业管理当局欺骗舞弊案件增多,严重影响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为便于投资者决定投资方向,需要了解企业在一定时期的经营管理情况和揭示企业赢利能力的损益表的情况,还要求审计人员就财务报表中有无重大错误作出判断。在这一时期审计目标是报表的公允性与揭弊查错并重,也就是审计目标由真实性、公允性发展到真实性、公允性、一贯性和效益性。

  2.审计目标具有层次性

  在一项审计工作中,根据审计目的确定的审计目标是该项审计工作的总目标,为达到审计总目标而对会计资料的审查是分项进行的,对不同的会计资料进行审查需要解决的问题不同,这就要求针对不同审查内容设定不同的目标,即根据具体审计内容不同对总体目标进行分解,划分为若干具体的目标。

  具体目标是总目标的具体化,并受总目标的制约。它包括一般目标和项目目标,一般目标是进行所有项目审计均必须达到的目标,项目目标是按各个项目分别确定的目标。以审计人员的财务报表审计为例,说明审计目标的层次性。在我国根据《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金融企业财务报表审计总目标是报表人合法、公允和会计处理的表述意见,为达到这一要求需对财务报表审计的总目标进行分解,确定财务报表审计的一般目标。一般目标的确定取决于金融企业管理当局的认定和审计总目标对财务报表的认定。被审计金融企业管理当局的认定是指对其报表所作的断言或声明。之所以要以管理当局的认定为依据确定一般目标,是因为审计的职责就在于收集证据,确定管理当局在财产报表上的认定是否有理由。如:资产负债表报告贷款为1亿元,意味着两项明示性的认定:贷款是存在的;贷款的正确余额是1亿元。同时,也作了两项暗示性认定:所有应报告的贷款均包括在内;所有被报告的贷款都归银行所有。如果这些认定中的任何一项报告有误,那么报表就有可能存在重要错报。

  一般来源,管理当局在财产报表上的认定可分为五类认定,即存在或发生;完整性;权利和义务;估价或分摊;表达与披露。审计人员必须了解这些认定。因为管理当局在财务会计报表上的认定反映了在处理经济活动时[来源:

  (二)具体审计目标的确定

  在确定了审计总目标后,被审计金融企业的管理当局在会计报表上的五大类认定是确定每个具体审计目标的出发点。审计具体目标是审计总目标的进一步具体化。它包括一般审计目标和项目审计目标,金融企业具体审计目标总是针对被审计金融企业的具体情况而确定的。

  在审计实务中,一般审计目标包括以下方面:

  (1)总体合理性——审计人员须根据所掌握的有关被审计金融企业的全部信息,评价某账户余额的合理性,目的是帮助审计人员评价账户余额中是否有重要错报。

  (2)真实性——所列余额真实。这一目标是由管理当局关于“存在或发生”的认定推论得出的。

  (3)完整性——发生的金额均已包括。这一目标是由管理当局关于“完整性”的认定推论得出的。

  (4)所有权——所列金额确属金融企业所有。这一目标是由管理当局关于“权利和义务”的认定推论得出的。

  (5)估价——所列金额均经正确估价和计量。

  (6)截止——接近资产负债表日的交易已记入适当的期间。截止测试的目标是确定交易是否记入恰当的期间。

  (7)机械准确性——机械准确目标所关心的是有关账表资料、数字、计算、加总及钩稽关系的正确性。

  上述(5)、(6)、(7)三项目标是由管理当局关于“估价或分摊”的认定推论得出的。

  (8)披露——会计报表中恰当地反映了账户余额和相应的披露要求。

  (9)分类——所列金额的分类恰当。分类目标在于确定每个项目和每个账户记录是否在会计报表中恰当列示。

  上述(8)、(9)两项目标是由管理当局关于“表达与披露”的认定推论得出的。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应紧紧围绕具体审计目标收集证据,把这些证据积累起来,审计人员就可以对管理当局的认定是否正确下结论,再把每个结论综合起来,审计人员就可对整个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一贯性发表意见了。

  二、金融审计对象

  金融审计对象是审计的客体,即审计监督的目标。概括讲:系指中央银行、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经济活动。

  我国社会主义金融企业既是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又是办理金融业务的经济实体。它一方面行使国家赋予的信贷监督、结算监督、外汇管理、金银管理、现金出纳的职能,而这些职能均是通过办理各项金融业务来实现的,所以,实现金融企业管理职能的各项业务活动都是金融审计对象;另一方面,金融企业作为经营货币资金的特殊企业,也必须实行经济核算,加强财务管理,实现利润计划,所以,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也是金融审计的对象。由此可见,金融审计对象,就是金融企业各项业务活动和财务活动的过程和结果。

篇三 金融审计的目标和特征
关于金融审计目标体系的思考

篇四 金融审计的目标和特征
金融审计在金融监管体系中的目标和功能定位及对应措施探析

金融审计在金融监管体系中的目标和功能定位及对应措施探析

根据现行体制,我国的金融监管体系主要包括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及保监会(即通常所说的“一行三会”)和审计署等机构。其中,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主要负责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三会”作为行业主管部门,从分业监管的角度对银行、证券和保险三个行业进行日常监管,审计署则根据审计法的规定,对中央银行的财务收支、“三会”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以及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审计署及“一行三会”分工协作,共同实现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目标。

近年来,随着金融领域的不断创新和发展,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日益显现,对现行监管体系提出了越来越多的挑战。金融审计,作为金融监管体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尽快明确其在金融监管体系中的目标和功能定位,并以此作为今后一段时期金融审计工作的基础和依据,日益成为亟待解决的首要问题。

一、金融审计的目标和定位

1.金融审计的定位。随着金融创新和混业经营的发展,“三会”分业监管的模式日渐暴露出出其局限性,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呈现出跨部门、跨行业等特点,仅靠某一个监管部门已无法有效监管。而尽管国务院办公厅于2008年以部际联席会议形式建立了新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但该机制是由国务院批准建立的临时性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其重点更侧重于部门部门协调,一旦部门之间对某些政策或业务产生利益纠葛,很容易导致协调拖延推诿,难以及时形成对各方面都具有强制力的约束。而审计机关因为其处于超然的地位,无论是与金融机构还是金融监管部门均没有直接的利益关联,更能够从中立的立场对上述单位进行客观的监督和评价。同时,相关法律和规定赋予审计机关的职权也保证了审计机关的监督和评价能够被各方所接受。

根据审计法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规定,审计署对金融机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一行三会”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及其正职领导干部或者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或法定代表人)具有审计监督的职责。换而言之,金融审计依法履行对金融机构和金融监管部门的最终监督权。

2.金融审计的目标。明确了金融审计在金融监管体系中的定位,才能够更好地确定其目标。审计作为国家治理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金融审计则是通过审计工作促进健全法律法规,规范金融秩序,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风险,维护金融稳定,推动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最终实现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经济安全的目标。

二、根据目标和定位,适时转换审计工作重点

根据笔者实际工作的体会,由于国家金融审计与其他金融监督部门由于缺乏相互间权责的明确界定和职能的严格定位,使得这些部门常常利用其各自享有的行政监督权各行其事,进行短期应景运动式的检查,甚至是审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同时对同一家单位开展性质相同的检查,这必然造成“群龙治水”的局面。例如:2010年国家对楼市开展调控以来,审计、银监等监管部门几乎同时将商业银行贯彻落实调控政策情况作为检查重点,出现审计组和银

监局检查组在被审单位相邻办公,甚至两个检查组对同一笔贷款档案进行相同目的检查的情况。重复监管必然造成“监管过度”和“监管真空”并存,不仅没有触及金融企业不完善的治理结构,反而影响金融企业内部正常的经营管理,造成对金融监管理念的扭曲、监管效率的低下和监管资源的损失浪费。

根据审计法及《规定》,审计署负有对人民银行的财务收支、“三会”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以及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同时对上述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监督。根据目前审计署工作开展情况,除了“一行三会”财务收支和预算执行审计,以及国有金融机构经济责任审计统一由审计署组织实施外,金融机构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基本按照“全国性金融机构归审计署,地方性金融机构归地方审计机关”审计的原则。因此笔者建议,金融审计应当抓住审计主线、突出审计重点,改进审计方式,具体来说:

1.加强对“一行三会”等金融监管部门的审计监督,转换金融审计发展的重点和方向。首先应加强对监管部门预算执行(或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同时大力开展预算执行效果的绩效审计。鉴于“一行三会”职能的特殊性,目前对其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主要是从其预算资金收入和使用的合规性方面进行,而较少对其资金使用的效益进行评价。笔者建议,审计署应尽快构建出一套较为完善的适合对“一行三会”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的体系,以便于审计工作中对金融监管部门监管运行的合规性、科学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和评价,不断促进监管体系的完善和监管职能的改进。只有监管资源得到配置优化,监管运行才能富有效率,也才能取得良好的监管绩效,也才能改变“群龙治水、重复监管”的局面。金融审计也才能逐步转向主要对金融决策部门出台金融政策的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审计,这才应是今后一段时期金融审计发展的重点和方向。

2.注重对政策性银行执行国家政策的审计。重点抓住其执行国家政策的及时性和有效性,重大资金投向安排与国内外经济发展趋势和国家调控的政策方针是否相符这条主线。

3.对商业银行审计资源进行更合理的分配。对商业银行的审计主要包括对其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和对银行的资产负债损益审计,以及专项审计(审计调查)等。随着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力度,以及宏观调控政策日益频繁,审计署承担了越来越多的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审计项目,且审计署肩负着大量国有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责。与此同时,审计署及所属特派办人力资源有限,尽管近年来通过采用多种方式最大限度的发挥了各种资源,取得了大量的成果。但与审计署肩负的国家治理的重要职责还有一定的差距,难以长期保持下去。

解决这个问题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对商业银行的审计范围进行选择。目前金融审计的组织形式主要采用全国性金融机构归审计署审计,地方性金融机构归地方审计机关审计的方式。但是,一方面审计署及特派办存在人少项目多,难以同时对多家商业银行开展审计。另一方面地方审计机关获得授权的审计项目则时有时无,金融审计的覆盖面较小,甚至因辖区内地方金融机构被重组、兼并,形成无审计对象的尴尬局面,金融审计趋于萎缩的状态,造成审计资源的大量浪费。审计署可以通过授权审计的方式,在每年的审计计划中将部分商业银行(或者商业银行的部分省市分支机构)授权地方审计机关审计,审计署采用“五统一”的方式,对审计组织和审计质量进行控制,更加有效地整合地方金融审计资源。二是在大型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损益审计项目中,审计组可是当采纳社会审计机构的审计成果,减少在这

方面的资源投入。目前工农中建等大型商业银行多为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受到严格的监管,其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也均为世界知名机构,由其出具的审计报告可信度较高。因此,审计署对其进行审计时,可适当采纳其审计成果,加大对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信贷资产质量等方面审计资源的投入,减少资产负债损益真实性方面的投入,从而对审计资源进行更合理的分配。

综上,金融审计应尽快明确其在金融监管体系中的目标和功能定位,并以此作为开展金融审计工作的基础和依据,适时转换审计工作重点,大力开展对金融监管机构预算执行情况及其效果的审计,尽快转向对金融决策部门出台金融政策的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审计。同时继续保持对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及商业银行)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情况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适当减少对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损益真实性审计。(朱寒秋)

篇五 金融审计的目标和特征
1-关于金融审计发展的思考

关于我国金融审计发展的思考

一、我国金融审计发展的现状

【金融审计的目标和特征】

审计署成立以来,金融审计工作从只查金融机构的财务开支,到以资产质量真实性为中心,重点揭露金融机构违规经营问题,再到关注金融机构重大风险和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的效益审计,共走过了三个阶段。

2002年,朱镕基提出了“全面审计,突出重点”审计指导思想,金融审计的审计内容扩展到检查银行的业务经营、信贷资产质量,审计目标不断提高,审计内容不断深化,审计手段从传统的手工审计逐步发展到计算机辅助审计。 2002年以后,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金融审计又进一步将审计目标确定为“防范风险、促进管理、提高效益”,并大力推进计算机技术,使金融审计工作进入了风险审计阶段。由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全部上市,真实性审计任务由会计师事务所来承担,国家审计的主要任务是揭露金融领域存在的重大违法犯罪问题和存在的风险隐患,维护正常的金融市场秩序,审计方式从摸清家底为目的的全面审计转向“揭露问题、防范风险”的重点审计。

二、我国金融审计的重要性

(一)金融业改革发展初期,需要加强金融审计 我国金融业的改革和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1998年财政部发行特别国债2700亿,补充国有四大银行资本金, 1999年我国组建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将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剥离出来,才改善了我国四大银行资本充足率不足和不

良资产过大的问题,然而银行体系仍然存在运营效率不高、资本充足率低、呆坏账比例高等问题,目前我国处于经济发展的快速增长期,可能掩盖一部分不良资产的问题,为了未来经济发展的质量、经济发展潜力的发挥和银行业的稳定发展,需要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

(二)商业银行的业务特点决定了有必要加强审计监督 商业银行经营活动的安全性原则,决定了需要对其加强审计。这是因为:第一,商业银行是高负债经营机构,其自有资本数量与资产的比例大大低于一般工商企业,因此,抵御资产重大损失的能力较弱;第二,商业银行发生财务困难后,极易引发挤兑现象,其承受危机的时间和能力明显弱于一般工商企业;第三,商业银行经营的对象——货币资金直接与各厂商、家庭以及国民经济发展相联系,市场的任何变化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商业银行经营条件的变化,商业银行经营活动敏感度较高。商业银行对资金的高敏感度,决定了资金安全是生存的首要问题,也是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所以需要加强审计监督。

(三)国家审计的特点决定了金融审计的重要性

首先,国家金融审计打破了我国金融业分业监管的状态,适应金融业混业发展的趋势。国家审计站在更高的层面上,对金融业整体进行有效监管,使之不同于中央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的分业监管的状态,在金融业混业经营的发展趋势下,国家金融审计具备其他金融监管机构不可替代的作用。

其次,国家金融审计不同于社会审计监督。金融审计重点是揭露问题防范金融风险,社会审计主要对委托方的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计,起到见证作用。国家金融审计的主要任务是揭露金融领域存在的重大违法犯罪问题和存在的风险隐患,维护正常的金融市场秩序,其作用社会审计不能替代。

最后,国家审计的独立性保证了审计监督的客观性、公正性、权威性和有效性。其独立性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组织上的独立性;二是人员的独立性;三是经济的独立性;四是业务的独立性。这些也是其他监管形式不具备的。

三、我国金融审计人才队伍建设

(一)我国金融审计面临的问题

1.金融审计对象发展较快,金融审计能力发展滞后 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深化改革的进行,许多新的金融业务不断出现,金融活动方式的技术含量迅速增加。此外,金融行业的政策、法规与业务知识不断更新,金融审计具有宏观性、专业性、系统性强,政策法规多,部门间业务差别大的特点,金融审计人员必须具有扎实的审计、会计、金融、法律、计算机等专业技术知识和敏锐的分析与判断能力,才能胜任金融审计工作。受历史及其他因素的制约,我国金融审计业务系统培训滞后,金融审计人员的业务能力不高,多数只凭经验办事,缺乏扎实的业务理论知识。

2.中小城市金融审计发展落后

在我国,区域性中小金融企业服务于一方地区经济,特

别是在县级市以及广大农村,农村信用合作社广泛被人民群众信任和接受,这些城市中小型金融机构与农村信用合作社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对中小企业和广大农村经济的发展起到相当重要的扶持作用。但,其内部公司治理、资产质量与国有大型金融机构相差甚远,存在信贷业务质量不高、资本充实率低、风险准备金计提不足、内控制度不健全等现实问题,需要加强金融监管和较高水准的金融审计服务。【金融审计的目标和特征】

与此同时,我国地方审计机关只负责辖区内地方性金融机构的审计,地方金融机构往往规模较小,数量有限,造成审计机关审计对象匮乏,甚至有些审计机关缺少金融审计专业处室,审计人员缺乏大中型金融审计项目的锻炼,造成金融审计经验不足,审计技术落后,不具备金融业务审计能力的问题。

3.金融行业发展迅速,审计难度不断加大

目前,我国形成了有银行业、证券业、信托业、保险业以及其他金融产业构成的门类齐全的宏大金融机构体系,随着金融业混业经营的发展趋势,我国金融审计面临越来越复杂的金融审计环境;此外,银行业务创新发展快速,打破了传统的经营领域,包括:网上银行业务、各种投资理财服务、银行卡业务、保险代理业务等;金融业的迅速发展,使金融审计难度加大。

(二)金融审计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

从前述的金融业的发展,到我国金融审计面临的诸多问题,可以看到我国金融审计亟待解决的问题,是金融审计人

才队伍建设的问题。只有人才队伍素质提高了,才能跟上时代的步伐,才能真正履行好审计职责,做好金融审计监督与服务工作,使金融审计为我国的经济稳定和发展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1.建立长期人才培养机制

金融审计的业务特点,决定了金融审计人才的培养是一项长期任务。金融行业人才往往需要数十年的磨练,才能成长成为资深的专业人才,作为金融审计专业人才要具备比金融行业人才更高的视角和更多的知识储备,这就要求首先要建立长期系统的人才培养机制,包括人才激励机制、人才培训机制以及人才的流动机制,这是解决金融审计人才匮乏的根本问题。

2.审计人员树立终身学习和自觉学习的观念

作为一名审计人员来说首先要具备依法审计,客观公正,恪尽职守,纪律严明这些基本素质,但作为一名审计人才来说不仅要有德,还要有才,审计人员面临的审计环境要求审计人员树立终身学习和自觉学习的观念,作为一名金融审计人员来说,只有树立了这样的学习观念,并付诸于行动,才有可能具备适应金融业务发展需要真才实学,才能顺应时代的发展,跟上社会进步的步伐,更好的完成金融审计工作。【金融审计的目标和特征】

3.引进外部专业审计人才

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优秀人才,引进外部金融专业人才,是快速提升金融审计人才队伍素质的方法之一。完善“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人才选拔任用机制,引进外部金融人

篇六 金融审计的目标和特征
金融企业内审

【金融审计的目标和特征】

篇七 金融审计的目标和特征
2017注册会计师《审计》知识点:审计目标

2017注册会计师《审计》知识点:审计目标

知识点:审计目标

审计目标包括:财务报表审计的总体目标、认定及具体目标

财务报表审计的总体目标:获取合理保证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并于管理层和治理层沟通 财务报表总体目标对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发挥着导向作用

认定及具体审计目标:与各类交易和事项相关的认定及具体审计目标、与期末账户余额相关的认定及具体审计目标、与列报和披露相关的认定及具体审计目标

交易和事项相关的认定:发生(记录要有)、完整性(记录要全)、准确性(记录金额要准确)、截止(记录时间恰当)

期末账户余额相关的认定:存在(账实相符)、完整性(记录要全)、权利和义务(权属正确)、计价和分摊(记录金额恰当)

列报和披露相关的认定:发生及权利和义务(披露真实发生相关)、完整性(披露要全)、准确性和计价(公允披露金额恰当)、分类和可理解性(列报恰当披露清楚)

【金融审计的目标和特征】

2017注册会计师《审计》知识点:审计的要素

【金融审计的目标和特征】

知识点:审计的要素

1.审计业务的三方关系:注册会计师、被审单位管理层(责任方)、财务报表预期使用者 责任方和财务报表预期使用则有时可能是同一方,或是预期使用者之一,但不是唯一的预期使用者 若某业务不存在除责任方之外的其他预期使用者,那么该业务不构成一项鉴证业务

管理层和治理层应对编制财务报表承担完全责任;审计不能减轻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责任 如果报表存在重大错报,注册会计师通过审计没有能够发现,也不能因为报表已经审计而减轻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2.财务报表(鉴证对象信息) 鉴证对象可识别;

不同组织或人员对鉴证对象按照既定标准进行评价或计量的结果合理一致;

注册会计师能够收集与鉴证对象有关的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以支持其提出适当的审计结论; 3.财务报表编制基础(标准) 标准应当是适当的、适用的;

法律法规有规定则遵循规定;没规定则管理层应判断确认可接受、适当的编制基础; 适当标准特征:相关性、完整性、中立性、可靠性、可理解性

通用目的编制基础 → 满足广大财务报表使用者;特殊目的编制基础 → 满足财务报表特定使用者 4.审计证据

基本特征:充分性&适当性,两者相互关联

在评价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注册会计师应当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态度 5.审计报告

注册会计师应当针对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符合适当的财务报表编制基础,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发表能够提供合理保证程度的依据

本文来源:http://www.guakaob.com/caijingleikaoshi/829804.html

    热门标签

    H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