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出租车辆交什么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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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个人出租车辆交什么税
公司租用员工车辆的个人所得税处理

  公司使用员工车辆,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给职工发放车补,另一种是员工和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公司租用员工车辆并支付租赁费用,两种方式对员工的税务影响不同。 

  公司与员工签订租赁合同的,支付给员工的租金等费用,员工向税务机关代开发票是按“财产租赁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没有签订租赁合同而支付给员工的所得,员工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案例:

  甲乙都是某公司的员工,都将自家车交由公司使用,车辆租金每月均为3000元,乙与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而甲没有。则所缴个人所得税就有差别。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245号)第一条规定,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而以现金、报销等形式向职工个人支付的收入,均应视为个人取得公务用车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若甲和乙扣除“三险一金”后的工资均是4500元,车辆租金均为3000元。那么,甲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款为(4500+3000-3500)×10%-105=295(元)。 

  而乙由于签订了租赁合同,其取得的收入属于财产租赁所得,应按照财产租赁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假设其财产租赁所得还要缴纳综合税率5.5%的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则乙应缴纳各项税款为(4500-3500)×3%+3000×5.5%+(3000-3000×5.5%-800)×20%=602(元),两种方式应缴个人所得税相差307元(602-295)。因此,租用方式不同,个人税负就有差别。

  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6〕2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近来,一些地区要求明确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各种形式的补贴收入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据了解,近年来,部分单位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对用车人给予各种形式的补偿:直接以现金形式发放,在限额内据实报销用车支出,单位反租职工个人的车辆支付车辆租赁费(“私车公用”),单位向用车人支付车辆使用过程中的有关费用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的有关规定,现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各种形式的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明确如下:

  一、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而以现金、报销等形式向职工个人支付的收入,均应视为个人取得公务用车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具体计征方法,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第二条“关于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征税问题”的有关规定执行。
 

篇二 个人出租车辆交什么税
个人税优健康险什么意思?个人税优健康险政策解读

   继5月相关部委出台试点范围后,商业健康险税优方案还在不断细化中。据悉,保监会最近向各健康险公司下达了一份《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征询业内意见。

  保监会表示,截至2月14日,共有8家保险公司报送了开展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报告。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认真核对后,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通知》中所列经营要求,可按照相关规定开展该项业务。

  个人税优健康险什么意思?

  个人税优健康险,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保监会去年联合发文,通过计算个税前扣除相关保险费用的方式来鼓励投保健康保险的新政策,即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将按照24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个人所得税前予以扣除。简单地说,目前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为3500元,如果个人购买商业健康险保费达到2400元,那么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则调高为3700元。

  作为首次获批的险企之一,阳光人寿保险已于日前公布了税优健康险企事业单位服务方案。阳光总裁费一飞介绍,阳光保险税优健康险为企事业单位提供了多种产品形态选择和一揽子的企事业单位综合福利保障方案设计,在行业示范条款基础上提高了保额设置,延长了续保年龄,加入了健康管理服务,同时特别设计了便捷的线上线下投保流程,开通了一站式的理赔服务。

  泰康人寿执行副总裁兼泰康养老董事长李艳华透露,2015年12月25日,泰康税优健康险业务系统首批通过验收,已向保监会提交了经营业务报告和备案产品,此次计划推出两款税优健康险产品。

  据了解,2015年12月1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的通知》表示,2016年1月1日起,北京、广州、上海、重庆等31个城市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此次3家险企获批,意味着个人税优健康险从政策制定、产品及系统的开发阶段,迈入了经营阶段。

  作为重要民生工程,个人税优型商业健康险到底是什么?跟基本医保有何不同?个人能获得多大的赔付?

  澎湃新闻为你梳理了十点最重要的信息。由于办法还在征求意见,以下种种仅供参考:

  1、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每人至多购买一份

  所谓个人健康保险税收优惠,是指纳税人在购买商业健康险后,可以在当年(月)计税时予以税前抵扣的部分。

  简单来说,买了这类的产品,你可以少缴税,相当于以较低的价格为自己又购买了一份医疗保险。

  和此前相关通知一致,办法说,此次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即200元/月,同时每人最多只能购买一份商业健康险。

  办法规定,各企事业单位统一组织为员工购买的商业健康险产品的支出,应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并按照2400元的上限予以扣除。

  2、不得因“既往病史”拒保

  对以往健康险最大突破是,保险公司不得因为投保人有“既往病史”拒保,并且要保证续保。

  举个例子,小张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保险公司不能因其已患病、更容易产生赔付的理由拒绝小张投保,因此小张可以说是“带病投保”。

  业内人士称,这是对以往个人需要提前告知保险公司个人病史、从而避免道德风险的一种突破,其目的也是为了最大程度让公众参与到这一保险当中。

  当然,如果首次带病投保的,保监会允许险企通过降低赔付额度等方式控制经营风险,同时当年支付的最高赔付额度不得超过当年保险金额的20%。

  3、包含“中端医疗+个人账户积累”两部分

  根据目前的产品设计,个人税优健康保险产品采取万能险方式,包含“中端医疗+个人账户积累”两部分责任。

  二者的赔付职能不同,中端医疗保险将与基本医保、补充医疗保险相衔接,主要用于补偿医疗费用,占到保费的大部分比例;个人账户积累则可用于退休时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如长期护理保险等)支出。

  4、一人终身累计最多赔付100万元

  具体来看,中端医疗保险在赔付范围上相比基本医疗保险有不少突破。

  首先,中端医疗保险保费比例的20%应作为健康管理支出,其视同理赔支出,且赔付率不得低于80%。若简单赔付率低于80%的,差额部分要平均返还到个人账户中。

  其次,中端医疗保险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25万元人民币,一人终身累计最多赔付100万元,被保人医疗费用自付比例不得高于10%。如果被保人自投保以来连续5个保单周年没发生大额理赔,可将其终身累计赔偿限额提高到150万元人民币。

  同时,中端医疗保险设置有年度免赔额,16-40周岁的被保险人为3000元,41-50周岁的被保险人为5000元,51-65周岁的被保险人为10000元。

  再者,中端医疗保险的医疗费用补偿范围不受基本医保目录限制,但理论上应尽量采用国产的药品、医疗器械和高值耗材。

  最后,中端医疗保险的就医医院仅限公立医院普通病房。

  5、该类产品需标注“个人税优健康保险”字样,谨防假冒

  办法规定,保险公司开发的个人税优健康保险产品,应当标注“个人税优健康保险”字样,和其他健康险种类加以区分。

  因此个人在购买时需注意上述信息,以防个别公司诱导购买假冒产品。

  6、个人可登录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查询信息

  为方便管理,中国保监会组织开发全行业统一的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并与保险公司的系统实现对接,接受税务部门的查询、稽核,同时方便个人查询自身的保单状况。

  具体来看,该平台具有以下功能:

  (一)支持个人税优健康保险业务的承保、理赔、转移等;

  (二)向保险监管部门报送相关统计数据;

  (三)支持税务部门对保单的真实性及税优使用额度进行检验;

  (四)可以为投保人提供自助式的保单信息及账户信息查询服务;

  (五)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功能。

  7、对保险公司的资质有什么要求?

  由于涉及重大民生问题,保监会对经营个人税优商业健康险的保险公司也有严格规定。

  例如,公司应是专业健康保险公司或者应具备专门的健康保险部门,上一年度末和最近季度末的偿付能力均不低于150%,配备医学等专业背景的人员队伍,具有较好的理赔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等。

  8、公司不得提供个人税优健康保险的保单贷款服务

  办法规定,保险公司在确认收到投保人的缴纳保费后,应向其开具特殊单证,用于个人所得税税前抵扣,并且应当在所有设有分支机构的试点城市提供个人税优健康保险产品。

  但是该产品类型的保单具有社会保障性质,不具备质押贷款的功能,所以公司不能向投保人提供保单贷款服务。

  9、保单可免费转移到另一家公司

  为方便用户对商品选择产品,办法规定被保险人可以在医疗费用风险保障责任期间终结后,将保单免费转移到另一家保险公司,同时保险公司不得强制或变相要求参保人变换保险公司。

  投保人退保的,应当向税务机关补交税收优惠额度,保险公司是补交税款的代扣代缴义务人。

  而退保后又重新投保的,保险公司可以对其进行核保。

  10、不得强制搭售其他商业保险产品

  办法规定,保险公司对该类产品的设计遵循保障为主、合理定价、微利经营的原则。

  在宣传个人税优健康保险时不得误导公众、减少或夸大保障范围,更不能强制搭售其他商业保险产品。

  而是应当以提升被保险人健康水平、降低发病率为目的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并在保险产品中明确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和提供方式。

  办法同时注明,体检费用不得列入健康管理支出。

  了解:个人税优健康险对于医院和医疗体系来说意味着什么?

  中日友好医院院长王辰认为,商业健康保险作为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医改的一个关键要素。目前,国内现有的大多数商业健康保险产品,仅仅是专为具有最高支付能力的消费群体设计,在国民健康保障中所占权重极小(来源:

  所以,商业健康保险对医院的冲击不仅仅是一种费用支付方式的改变,更应该是一种新的医疗范式的重建。商业保险作为买方市场,本着为资本运作的负责态度,在商保定点选择中依据优胜劣汰原则,一定会使用最先进的管理工具,对所购买的服务进行监管,通过拒付、解约、诚信体系及黑名单制度,推动医疗机构不断自我革新,降低医疗成本,提高医疗服务效率,严格进行医疗的同质化服务;通过更加科学的绩效考核方案,对医疗中的风险进行严格控制;通过更严厉的处罚,对医疗机构和医务工作者优胜劣汰;重塑优质医疗,保证商保客户获得与保额支出匹配的服务。

  此外,还有观点认为,商业健康保险还能促进私立医院的发展。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自费病人选择到私立医院就诊,可以选择医生和住院时间,从而获得更快和更高质量的医疗服务。私立医院的发展,不仅有效缓解了公立医院医疗资源紧张的局面,满足了部分群体的高端需求,而且实现了公立、私立医院并存互补、竞争合作的局面,为居民提供不同层次、全方位的服务。另外,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在推动医师多点执业与分级诊疗上是否具有同样积极作用,也有业界人士表示乐观。

  相关新闻:

  买商业健康险可少缴个税

  三公司获销售资格 相关产品月底或上市

  楚天金报讯 金报讯(记者曾里 通讯员李圆圆、周楚莉)以后买商业健康保险,就能少缴个人所得税,每人每月的应税扣除限额最高为200元。2月16日,保监会批复了泰康养老、阳光人寿、人保健康三家保险公司“个人税优健康险”的销售资格。据悉,如果产品审批顺利,这个月底,首批个人税优健康险或将上市销售。

  购买健康险税前最高可抵扣2400元

  去年8月20日,《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落地后一直备受关注。今年1月1日,包括北京、上海、武汉等在内的全国31个城市,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险政策试点正式启动。

  办法规定,试点地区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按照24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个人所得税前予以扣除。可简单理解为,如保费年缴2400元,每月税前工资扣除200元,扣除后工资达不到3500元的纳税标准,就可以直接免交个税了。

  据悉,申报“税优”的凭证只需要投保时保险公司开具的、载有产品名称及缴费金额等信息的发票和保单凭证,即为个人税前扣除凭据。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一年内保费金额超过2400元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

  除了能减税外,该健康险还有个亮点,保险公司不得因“既往病史”拒保,也就是说投保人可以“带病投保”,每人终身累计最多赔付可达100万元。

  首批税优健康险或面向企业销售

  买保险能抵扣个税,无疑能极大促进大众购买健康险的积极性,大家想知道这类健康保险到底能保什么?

  记者了解到,目前各家公司的个人税优健康险产品还在审批当中。从其中一家公司提交的产品设计来看,其税优健康险产品采取的是“医疗保险+万能账户+健康管理服务”模式。“报销的范围涵盖了住院医疗(及前后门诊)、慢性病门诊、特定门诊治疗。”

  阳光人寿则表示,其产品设计在投保人享受个税减免的同时,还可享受更高保额设置,终身保额最高突破百万元;并延长了续保年龄,最长保障期限长达75周岁。

  不过记者了解到,考虑到目前税优健康险处于试点期,各家公司首批产品上市后将先面向企业销售,未来会逐步放开个人购买。

篇三 个人出租车辆交什么税
企业租用个人私家车的财税处理

企业租用个人私家车的财税处理

(一)租车费用的税前扣除问题

一项费用支出能否在税前扣除,税法一般都有明确规定。也就是说,费用支出符合税法的规定,就可以扣

除;否则,就不允许扣除。但要看各地的规定:

1、北京地税的规定。《关于明确若干企业所得税业务政策问题的通知》(京地税企

[2003]646号)第三条规定,对纳税人因工作需要租用个人汽车,按照租赁合同或协议支

付的租金,在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凭证的基础上,允许税前扣除;对在租赁期内汽车使用所发生的汽油费、过路过桥费和停车费,在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凭证的基础上,允许税前扣除。其它应由个人负担的汽车费用,如车辆保险费、维修费

等,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一)租车费用的税前扣除问题

2、江苏国税的规定。《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具体业务问题的通知》(苏国税发

[2004]097号)规定,“私车公用”发生的费

用应凭真实、合理、合法凭据,准予税前扣除,对应由个人承担的车辆购置税、折旧费以及保险费等不得税前扣除。”

(一)租车费用的税前扣除问题

3、大连地税的规定。《大连市地方税务

篇四 个人出租车辆交什么税
个人出租房子缴纳税金

根据财税<2008>24号文件规定:对于个人出租房屋

(一)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三)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一、个人出租住房:

1、【个人出租车辆交什么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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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营业税=租金收入*1.5%(3%减半征收)城建税=(租金收入*1.5%)*7%教育费附加=(租金收入*1.5%)*3%地方教育费附加=(租金收入*1.5%)*2%水利基金=租金收入*0.08%房产税=租金收入*4%(4%征收率)个人所得税:

(1)财产租赁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

应缴个税=[每次租金收入-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10%

(2)财产租赁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

应缴个税=[每次租金收入-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20%)*10%

8、

9、印花税=0(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0(免征)

综合税率=5.76%(不含个税)

二、个人出租用于经营用:

1、

2、【个人出租车辆交什么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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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营业税=租金收入*5%城建税=(租金收入*5%)*7%教育费附加=(租金收入*5%)*3%地方教育费附加=(租金收入*5%)*2%水利基金=租金收入*0.08%房产税=租金收入*12%印花税=租金收入*0.1%个人所得税:

(1)财产租赁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

应缴个税=[每次租金收入-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20%

(2)财产租赁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

应缴个税=[每次租金收入-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20%)*20%

综合税率=17.78%(不含个税)

篇五 个人出租车辆交什么税
个人出租房屋应缴纳何种税

个人出租房屋应缴纳何种税 2003-12-24 14:45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房产税: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对拥有房屋产权的个人在房产税开征范围内出租房屋,应按租金收入的12%缴纳房产税。对于私有房产主将房屋出租给个人居住,经房管部门备案并执行房管部门规定的租金标准的,可暂免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从2001年1月1日起,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房产税减按4%征收。外籍个人出租房产,不论是否出租给个人还是企业,都按照房产原值的1.2%(减征30%)缴纳。

2.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对拥有房屋产权的个人,出租的房屋座落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内的,应按房屋占地(含出租的院落占地)面积,依土地等级及适用的土地等级税额,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市政建设状况和经济繁荣程度等条件,北京市将土地划分为六个等级,一至六级土地每平方米每年税额分别为10元、8元、6元、4元、1元、0.5元。

3.营业税:个人出租房屋应按租金收入的5%缴纳营业税。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在800元以下的免纳营业税。

从2001年1月1日起,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营业税减按3%征收。

个人出租住房商用,按照5%缴纳营业税。

外籍个人视同国内个人(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不征)。

4.城市建设维护税:个人在缴纳营业税的同时,应以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按适用税率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纳税人所在地在东城、西城、崇文、宣武范围内,以及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门头沟、燕山六个区所属街道办事处管理范围内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郊区各县城、镇范围内的,税率为5%;其余的税率为1%。

5.教育费附加:个人在缴纳营业税的同时,应按缴纳的营业税税额的3%缴纳教育费附加。【个人出租车辆交什么税】

6.印花税:个人出租自有房屋,凡用于生产经营的,应于签定合同时按双方订立的书面租赁合同所载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

7.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在4000元以下的,应按月租金收入扣除800元费用后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月租金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按月租金收入扣除20%。在出租过程中发生的有关税费(需提供合法凭证)可以在税前扣除。

【个人出租车辆交什么税】

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篇六 个人出租车辆交什么税
个人房屋租赁税如何计算

个人房屋租赁税如何计算呢?这是很多自建房房东的疑问,同时也是一些承租人的疑问。现在房价高涨,很多工薪一族的人都是以租房居住为主,一些自建房的房东看到了房屋租赁的趋势,都纷纭将自己的自建房出租以赚取一些收入,那末个人房屋租赁税如何计算,请看下文: 根据现行税收政策规定,个人房屋出租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12%的税率缴纳房产税、5%的税率缴纳营业按税、按20%的税率缴纳财产租赁个人所得税。在缴纳营业税时还应缴纳相应的附加税费:⑴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额为基数,城市按7%的税率计算、镇按5%的税率计算、其他按1%的税率计算缴纳;⑵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营业税的3%计算缴纳,⑶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营业税的1%计算缴纳。 一、营业税 依照我省规定,个人取得房屋租金收入顺次征收营业税,也就是说个人出租房屋取得收入100元以上都应申报纳税。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 个人出租房屋取得收入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土地证》所记载的土地面积为计税根据,税额标准以开征范围内房屋座落地点的实际土地等级的年税额标准为准。以翠屏区为例,翠屏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为五个等级,一级每平方米年税额为6元,二级每平方米年税额为4元,三级每平方米年税额为3元,四级每平方米年税额为2元,五级每平方米年税额为1.5元。 三、城市维护建设税 凡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并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为基数计征。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其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不在市区、县城、镇的税率为1%。

四、个人所得税用度 个人所得税以房屋租赁所得计税。房屋租赁所得即是租金收入减去公道的用度。用度包括: 1、法定用度扣除标准:租金收入在4000元以下的扣除800元、超过4000元的扣除租金收入的20%; 2、按有关规定实际缴纳的各种税、费可据实扣除;

3、出租人在房屋出租期间的房屋维修用度,凭税务机关认定的票据可以据实扣除,维修用度较高的可分期扣除,但每月最高不能超过800元。 五、个人房屋租赁税计算的举例说明 以每月租金2000元计算。 印花税假定合同期为1年,则应缴印花税为:2000×12×0.1%=24元,即每月应缴印花税2元。 1、个人住房出租租金收入,每月应缴税费(以城区为例): 房产税:2000×4%=80元 营业税:2000×3%=60元 城市维护建设税:60×7%=4.2 元教育费附加:60×3%=1.8元 地方教育费附加:60×1%=0.6元 个人所得税:(2000-800-80-60-2-4.2-1.8-0.6)×10%=105.14元 以上六项合计:251.74元。加印花税2元,则每月应缴税金及附加253.74元。

篇七 个人出租车辆交什么税
房屋出租需要缴纳哪些税

房屋出租需要缴纳哪些税

房屋出租需要缴纳哪些税

一、个人出租住房应缴纳以下税款:

根据财税〔2008〕24号文件:

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4%计算缴纳。

2、营业税: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计算缴纳。

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营业税税额的10%计算缴纳。

4、水利基金:以租金收入0.08%计算缴纳

5、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6、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7免征印花税

二、个人出租非住房(商铺、写字间等)应缴纳以下税款:

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12%计算缴纳。

2、营业税:以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

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营业税税额的10%计算缴纳。

4、个人所得税:按财产租赁所得缴纳,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是20%。

【个人出租车辆交什么税】

5、印花税:按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三、企业纳税人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应缴纳以下税款:

根据财税〔2008〕24号文件:

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4%计算缴纳。

2、营业税:以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

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营业税税额的10%计算缴纳。

4、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

5、水利建设基金:按万分之八缴纳。

6、印花税:按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四、企业纳税人出租房产承租方用于经营应缴纳以下税款:

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12%计算缴纳。

2、营业税:以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

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营业税税额的10%计算缴纳。

4、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

5、水利建设基金:按万分之八缴纳。

6、印花税:按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文章来源:乐上财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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