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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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以下是本站小编分享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生源地助学贷款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什么?

  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院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可以向户籍所在县级资助中心申请办理助学贷款。

  预科生和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贷款额度不高于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2000元。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读期间不用支付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

  2018年,云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将继续坚持“应贷尽贷”,同时也要杜绝“想贷就贷”。各地资助中心将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确保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全部获得贷款。

  二、贷款如何申请?

  第一步,高中预申请。各高中学校在高三学年统一组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从2018年起,预申请范围由建档立卡户、城乡低保户学生和高中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扩展到高中认定的具备贷款资格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未做预申请的学生直接由第二步开始办理)

  第二步,申贷学生或家长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完成注册,并填写、导出《申请表》。

  第三步,持《申请表》前往高中或村委会(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中的任一单位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学生、城乡低保户学生和已经通过高中预申请的学生无需再次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第四步,首次贷款的学生,与共同借款人一起,携带盖章的申请表原件、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或高校出具的在校证明)原件复印件,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原件前往户籍所在县资助中心办理申贷手续并签订借款合同。申请续贷的,由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携带身份证原件、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名的《申请表》前往办理即可,无需重复上述一至三步。

  最后,学生到高校报到后,请高校经办老师于10月10日前登录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电子回执。贷款申请完成。

  三、到哪里办理?

  请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点办理(具体地址详见表1)。需要注意的是,部分县市区已经把办理点下沉到了乡镇,帮助您在“家门口”就能办理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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