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土地转让书可以报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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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土地转让书可以报建吗篇一
《恒大地产集团开发报建操作指引》

恒大地产集团开发报建操作指引

开发报建业务是房地产开发项目得以顺利开展的重要环节,在开发报建业务工作上做到“精心策划,狠抓落实,办事高效”,能有效降低开发成本,缩短开发周期,为公司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为规范集团系统各地产公司的开发报建工作,使开发报建工作更上一个台阶,集团开发中心特根据开发报建的基本流程制定此操作指引,供各地区地产公司参考。

一、总体策划

1、企业发展中心取得建设用地后,各地区地产公司应召开地产项目开发建设综合策划会,制定开发建设计划,按照每期工程开发建设2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的规模,确定取得各种重要证照的时间节点。

2、各期工程应根据开发建设节点要求以及当地的开发报建流程,制定详细的开发报建计划,该计划应报集团计划管理中心和开发中心备案。

3、根据开发报建计划,制定图纸需求计划报总工室。

4、各地区地产公司应尽快取得《资质证书》。

二、关于建设用地类证照

1、《建设用地批准书》

★通过招拍挂公开出让取得的土地,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时,须市土地开发中心或国土局提供已征地拆迁结案的函。要特别注意,国土部门公开出让的土地,与国土局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后,在缴交土地出让金之前,务必要到国土部门弄清该土地是否已全部完成征地拆迁结案,避免国土部门拿来出让的土地还存在着局部未完成征地或拆迁结案,给《建设用地批准书》的办理带来很大的麻烦甚至影响整个项目的开发报建计划。

★注意《建设用地批准书》的有效期及批准的建设工期,建设项目逾期施工的,注意要提前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

2、国有土地使用证

①股权转让或土地转让项目:应及时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的移交或过户。

②通过招拍挂取得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应在付款条款上列明分期交纳。分期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③如所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为预登记的临时证照,应按规定办理变更,否则到期应办理延期手续。

★《国有土地使用证》核发的使用权面积是净用地面积、不含市政道路用地面积和公共绿地面积。

★为便于项目融资,一个用地面积较大的项目在办理国土证时根据资金计划的要求能争取分证则尽量办理分证。如不能分期办理国土证,在土地抵押贷款环节应将国土证附图分成几块分别办理他项权利证,可分块分别在不同银行抵押贷款。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办证的前提条件之一是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有关土地出让金缴款证明。因涉及土地出让金巨大,应注意提前做好资金计划或是否可争取分期支付土地出让金。

★核发的用地面积是总用地面积(包括净用地面积、道路面积、绿化面积)。所包含的市政道路用地及公共绿化用地虽不属于该地块国土证核发的权属用地范围,但属于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范围,因此若有外单位出于修建公共交通等需要占用部分绿化用地的情况可要求对方给予补偿。

★该证的附件有:1.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2.规划设计条件

★注意附加说明事项,防止在有效期内未申请用地导致该证自行失效。

4、规划设计条件

★规划设计条件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附件,规划设计条件所列明的经济技术指标是设计的重要依据,直接影响项目开发建设的效益。各地区公司应深入研究当地的规划技术管理措施,在申领规划设计条件时争取最优的指标。

★容积率、建筑高度等指标受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限制,在申领或调整规划设计条件时应争取各级政府部门的支持,取得最大限度的突破。

★公建配套项目要求应尽可能减少公建配套的设置和建筑面积的规模要求。

★拍卖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一般都以《土地使用条件》和《关于确认规划设计条件的复函》作为合同的附件。

★非拍卖地块申请调整规划设计条件或申领规划设计条件的工作要点:尽量争取提高容积率、减少公建配套面积。争取的理由可根据各项目具体情况或当地政策规定而定。

三、关于规划建设类证照

1、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批复/修建性详细规划批复

★取得规划设计条件之后,根据当地的开发报建流程争取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同步办理。

★在详规报批之前,开发部门应尽可能了解清楚当地规划部门对详规的审批依据和审批要求,争取协调总工室及集团设计院相关设计人员与规划部门详规审批重要经办人员提前沟通,充分了解哪些重要指标必须按规定报批,哪些指标有灵活性,以便于项目的方案设计能顺利通过审批,减少因报审方案不符合要求打回重新修改方案所耗费的时间。

★详规报批中《总平面规划方案图》应重点注意的事项:

①所报规划方案的建筑和空间基本布局是否与规划部门的要求基本一致;

②综合技术经济指标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点及其他审批文件的强制性要求(主要指标包括:规划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住宅建筑面积、公建配套面积、容积率、总建筑密度、居住户数、居住人口、绿地率、总停车数);

③建筑高度、建筑间距和建筑红线退让道路边线是否满足最低审批要求;

④公建配套设施的设置当地规划部门有无特别要求,应尽可能争取少配公建配套设施或配备将来不需要移交的公配设施。

★详规报批阶段还要调查了解小区排水、煤气、垃圾处理等问题,以便于在详规方案报批阶段综合考虑及方便下一步综合管线的设计及报批。例如:小区雨水、污水怎么排放,小区是否要建污水处理站;周边市政道路有无通管道煤气,是否需要自建煤气瓶组站;小区生活垃圾怎么收集处理,是否要配垃圾压缩站。

★注意各地报批详规的一些特别要求。

2、环评、人防、消防、卫生学、园林绿化等专业意见的报批

★详规批复后协调总工室应最快的时间下发各专业意见报批所需的图纸,事前充分了解各专业管理部门的审批要求,尽量减少报入后图纸打回修改占用的时间。

★小区环评批复工作要提早启动,提前让有实力、有信誉、有关系(与环保局)的环评公司编制环评报告书。申报小区环评时特别注意一些敏感性的公配项目如垃圾压缩站、消防站、卫生院、污水处理站以及小区雨水、污水的排放方向及地点,其定位选点要考虑透彻,编写环境意见时尽量向着风险小的方面去评价,避免日后在环保验收时引起不必要的麻烦。若项目是分期建设,为便于办理项目的竣工验收手续,须分期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登记表。

★人防专业意见报批:了解清楚当地对新开发的小区人防面积核定以及人防异地建设费缴交的规定,在申报小区人防总体规划时,人防面积宜多不宜少,减少开发成本。

有土地转让书可以报建吗篇二
《报批报建流程》

商业地产操盘流程

悬赏分:30 | 解决时间:2006-3-6 19:24 | 提问者:sodoso

请教大家商业地产操盘流程,越多越好,比如报批五证条件,消防报建流程、条件。国家限高和其它 限制等。还有 超市前中后期的策划经营等。总之,商业流程的知识多多益善!!多谢大家!

最佳答案

每个地方的做法不一样,你可以登陆当地的规划、建设部门的网站找到相关流程和要求。

从开发、建设、经营、管理的程序上讲,房地产开发一般可分为五个阶段,即可行性研究和项目决策阶段、建设前期准备阶段、建设阶段、销售阶段和交付使用阶段。

第一章: 项目决策阶段

◆房地产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

房地产开发项目经董事会批准初步立项后,转由企业战略发展研究室进行可行性研究。

1、可行性研究的内容

可行性研究的根本目的是实现项目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减少或避免投资决策的失误,提高项目开发建设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可行性研究的主要内容有:(1)项目概况;(2)开发项目用地的现场调查及动迁安置;(3)市场分析和建设规模的确定; (4)规划设计影响和环境保护;(5)资源供给及资本运作方案;(6)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7)项目开发模式、组织机构、岗位需求、管理费用的研究;(8)开发建设节点计划;(9)项目经济及社会效益分析;

(10)结论及建议。

2、可行性研究小组成员知识组成:经济师、市场分析专家、房地产专家、建筑工程专家、财会师及律师。

3、可行性研究的工作阶段

1)投资机会研究。该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对投资项目主要是土地进行初步摸底和意向性谈判,并对投资项目或投资方向提出建议,即在一定的地区和部门内,以自然资源和市场的调查预测为基础,寻找最有利的投资机会。

投资机会研究相当粗略,主要依靠笼统的估计而不是依靠详细的分析。如果机会研究认为可行的,就可以进行下一阶段的工作。

2)初步可行性研究,亦称“预可行性研究”。在机会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对项目建设的可能性与潜在效益进行论证分析。

3)详细可行性研究,即通常所说的可行性研究。详细可行性研究是开发建设项目 投资决策的基础,是在分析项目在技术上、财务上、经济上的可行性后作出投资与否决策的关键步骤。

4)项目的评估和决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于大中型和限额以上的项目及重要的小型项目,必须经有权审批单位委托有资格的咨询评估单位就项目可行性研

究报告进行评估论证。未经评估的建设项目,任何单位不准审批,更不准组织建设。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中,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规定,凡应报送项目审批部门审批的,必须在报送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增加有关招标的内容: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的具体招标范围(全部或者部分招标);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拟采用的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或者自行招标);拟自行招标的,还应按照《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5号)规定报送书面材料;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拟采用的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拟采用邀请招标的,应对采用邀请招标的理由作出说明;

4、可行性研究步骤

可行性研究按5个步骤进行:(1)项目公司接受委托或集团公司董事会立项;(2)调查研究;(3)方案选择与优化; (4)财务评价和经济评价;(5)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5、集团公司董事会通过,批准正式立项,项目进入前期开发阶段。

第二章:前期准备阶段

一、 获取土地使用权。

开发商获取土地使用权的主要方式

1) 通过行政划拨方式取得;

2) 旧城改造取得中标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

3) 转让取得;

4) 出让方式取得(招标、拍卖、协议出让三种方式);

5) 联合开发并报有关主管部门立项、审批后取得;

6) 通过司法裁决取得;

7) 通过兼并、收购等股权重组方式取得。

开发商获取土地使用权的程序

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的方式

出让方式是指政府作为国有土地的代表以什么形式或程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让与土地使用者。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有三种:协议、招标、拍卖。

协议出让指土地使用权的有意受让人直接向国有土地的代表提出有偿使用土地的愿望,由国有土地的代表与有意受让人进行一对一的谈判和切磋、协商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有关事宜的这样一种出让方式。

招标出让是指在指定的期限内,由符合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以书面投标形式,竞投某地段土地使用权,由招标人根据一定的要求择优确定土地使用者(即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的出让方式。以招标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不仅要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而且要明确投标的效力及招标人在招标期限内应负的责任等。

拍卖又称竞投,有些地方也叫“拍让”。它是指由土地所有者代表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组织符合条件的土地使用权有意受让人到场,就所出让使用权的土地公开叫价竞投,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的一种出让方式。

依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建设用地凡属于营利性的商品房开发、旅游、商业、娱乐等用途的,必须通过市土地交易中心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取得《成交确认书》,然后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开发商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到建管处办理建筑方案报建手续,至地籍处办理土地证登记手续。属协议出让的,办理土地登记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或转让批文;

2)开发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房地产开发资质;

3)属新增建设用地的,应提供《建设用地批准书》;属存量用地的,应提供原土地使用者土地权源资料。

4)1:2000地形图2份;

5)加盖了“权属已审核”的宗地图、地籍图各3份

6)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7)土地登记申请书;

8)土地登记法人代表证明和身份证明;

9)土地登记委托书。

土地主管部门

(1)土地使用权出让

房地管理部门负责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补办出让手续的审核和报批工作,远郊区、县房地局负责办理不足10亩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划拨土地需补办出让手续的审核和报批工作。

(2)土地使用权划拨

房地局负责办理10亩以上(含10亩)的城镇建设用地的划拨手续。 区、县房地局负责办理10亩以下的城镇建设用地的划拨手续。

(3)征用土地

(征用耕地1000亩以上,其他土地2000亩以上,由政府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

征用耕地3亩以上1000亩以下,其他土地10亩以上2000亩以下,由人民政府批准。

征用耕地3亩以下,其他土地10亩以下,由区(县)人民政府批准。

(4)地价评估

市房地局负责城近郊区、县土地出让和转让划拨土地需补办出让手续的地价评估工作及评估报告的审查、地价审核和报批工作

招标受让土地使用权申请程序

(1) 用地者见到招标公告后到指定地点索取招标文件。

(2) 用地者到市或区、县房地局或其它部门了解情况,进行咨询,并到出让地块实地勘察,搜集资料。

(3) 用地者进行投资分析。

(4) 到指定地点办理投资登记,提交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明、银行资信证明,并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5) 用地者填写投标书寄给指定方进行投标。

(6) 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与市或区、县房地局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的规定支付总地价款的一定比例作为定金。

(7) 按合同的约定支付余款。付清40%地价款后向市或区、县房地局申领临时国有土地使用证,付清全部地价后向市或区、县房地局申请正式国有土地使用证。 拍卖受让土地使用权申请程序

(1) 用地者见到拍卖公告到指定地点索取拍卖文件。

(2) 用地者到市或区、县房地局或其它部门了解情况,进行咨询,并到出让地块实地勘察,搜集资料。

(3) 用地者进行投资分析。

(4) 到指定地点办理竞投登记,提交企业工商执照、法人资格证明、银行资信证明,并按规定缴纳竞投保证金。

(5) 用地者到指定地点领取竞叫牌。

(6) 用地者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到拍卖现场参加竞投。

(7)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与市或区、县房地局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规定支付总地价款的一定比例作为定金。

(8) 按合同的约定支付余款。付清40%地价款后向市或区、县房地局申领临时国有土地使用证,付清全部地价款向市或区、县房地局申领正式国有土地使用证。 属经营性开发用地的,开发商通过招标、挂牌、竞买或协议出让程序取得《成交确认书》。凭此书办理土地出让或划拨手续,进行土地登记,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二、 征地拆迁,申办并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

城市房屋拆迁是对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原有的房屋及其附属物等,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部分进行拆除重建,使城市的整体功能得到改善和提高。

1、拆迁方式:

1) 政府组织拆迁:主要指通过批租、旧城改造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涉及拆迁

2) 拆迁人自行拆迁:这是大型房地产公司常用模式,但要申请拆迁许可证。

3) 拆迁人委托拆迁:适用开发商缺乏拆迁经验时委托专门从事房屋拆迁工作的单位进行。

2、拆迁的主要内容包括:(1)房屋拆建,如危旧房改造;(2)城市功能、用地布局和空间结构的调整,如居住区、商业区、车站、生活服务设施等公共建筑的建设和改造;(3)环境治理,如扩展绿地、治理污染工程等。因此,城市房屋拆迁是伴随着城市建设项目进行的,是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旧城改造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处于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阶段。

3、申办拆迁许可证应提交以下申报资料:

1) 填写《城市房屋拆迁申请表》一式五份;

2) 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3)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 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划拨决定书)

5) 拆迁代办单位和评估机构资料。

6) 拆迁安置计划和方案;(拆迁红线范围内房屋面积、户数、性质、用途等基本情况;拆迁方式;拆迁期限;还建方式及还建期限;产权清晰的安置用房证明;拆迁补偿资金来源及预算资金额度。)

7) 有关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根据《武汉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审查完毕。符合条件的,依法收取拆迁管理费(住宅为7元/平方米,非住宅为3元/平方米),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开发商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即可组织拆迁,并与拆迁人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安置补偿共有三种方式,一是货币安置,二是现房安置,三是就地或异地还建。拆迁完毕后,申请拆迁验收,取得《房屋拆迁验收合格证》。

三、 规划设计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的主要内容有:建筑管理、道路管理、管线管理、审定设计方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在已开发使用的城镇国有土地范围,项目规划申报的基本步骤是:(1)在项目建议书报批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之前,开发商要向规划局申报规划要点,规划管理部门应在要点通知书中对批复时的参考依据;(2)在项目建议书批复后,开发商应向规划局申报项目选址、定点,即向申请单位下发选址规划意见通知书,对项目用地的位置、面积、范围等提供较详细的意见,并须同时下达规划设计条件;(3)规划设计条件,是项目选址后,由建设单位申请,规划部门下达的委托设计机构进行规划方案设计的依据性文件。开发商在完成方案设计后,须向规划部门提出审定申请;(4)通过审定的设计方案,是编制初步设计或施工图的依据,也是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必备条件;(5)开发商依据审定的设计方案通知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并在规划主管部门征询土地及拆迁部门有关用地及拆迁安置的意见后,应向规划局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该证是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必备文件;(6)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在项目列入年度正式计划后,申请办理开工手续之前,需进行的验证工程建设符合规划要求的最后法定程序,该证申办开工的必备文件。进行营利性的房地产开发,必须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才能进行。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用地一级市场取得方式有两种:即出让和划拨。通过出让方式取得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通过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临时证件是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划拨决定书。

1、申办项目选址定点,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附件:规划设计(土地使用)条件

1)建设项目选址申请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策略、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各级规划,按照国家《城市规划法》、《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等,考虑建设项目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出规划方面的初审意见和选址意见。此后,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土地管理部门并征求项目所涉及到的有关部门的意见,对初审意见及其选址提出复审意见,对于同意的项目报政府审批后,在规定的审批期限内核发项目选址意见书。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和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的主要依据。

2)申办建设用地规划

有土地转让书可以报建吗篇三
《报建程序》

报建程序

前期准备阶段

一、获取土地使用权。

主要方式: 1) 通过行政划拨方式取得; 2) 旧城改造取得中标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

3) 转让取得; 4) 出让方式取得(招标、拍卖、协议让三种方式); 5) 联合开发并报有关主管部门立项、审批后取得; 6) 通过司法裁决取得; 7) 通过兼并、收购等股权重组方式取得。

建设用地凡属于营利性的商品房开发、旅游、商业、娱乐等用途的,必须通过市土地交易中心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取得《成交确认书》,然后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开发商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到建管处办理建筑方案报建手续,至地籍处办理土地证登记手续。

属协议出让的,办理土地登记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或转让批文; 2)开发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房地产开发资质; 3)属新增建设用地的,应提供《建设用地批准书》;属存量用地的,应提供原土地使用者土地权源资料。 4)1:2000地形图2份; 5)加盖了“权属已审核”的宗地图、地籍图各3份 6)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7)土地登记申请书; 8)土地登记法人代表证明和身份证明; 9)土地登记委托书。 属经营性开发用地的,开发商通过招标、挂牌、竞买或协议出让程序取得《成交确认书》。凭此书办理土地出让或划拨手续,进行土地登记,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二、征地拆迁,申办并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

1、拆迁方式:1)政府组织拆迁;2)拆迁人自行拆迁;3)拆迁人委托拆迁.

2、申办拆迁许可证应提交以下申报资料:

1) 填写《城市房屋拆迁申请表》一式五份; 2) 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3)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 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划拨决定书) 5) 拆迁代办单位和评估机构资料。 6) 拆迁安置计划和方案;(拆迁红线范围内房屋面积、户数、性质、用途等基本情况;拆迁方式;拆迁期限;还建方式及还建期限;产权清晰的安置用房证明;拆迁补偿资金来源及预算资金额度。) 7) 有关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三、 规划设计

1、申办项目选址定点,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附件:规划设计(土地使用)条件

1)建设项目选址申请 :考虑建设项目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出规划方面的初审意见和选址意见。此后,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土地管理部门并征求项目所涉及到的有关部门的意见,对初审意见及其选址提出复审意见,对于同意的项目报政府审批后,在规定的审批期限内核发项目选址意见书。 2)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委托设计单位设计,送审设计方案。

办理上述“一书一证”时,需提交以下申报资料:

1) 建设用地申请;

2) 房地产开发单位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3) 土地使用证或土地权属证明;

4) 1:2000地形图。

2、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阶段,分两阶段。

1)规划方案审批阶段,取得《规划建筑方案批准意见书》。在此阶段需要提供的资料为:

A、1:2000地形图1份; B、1:500地形图1份(附道路红线及光盘); C、建设项目规

划建筑方案图纸1套及光盘(大型项目需提供2-3个不同设计单位的规划方案及光盘); D、“一书一证”及其附件(规划设计使用条件和规划用地范围线)。

2)施工图核准阶段,取得建筑核位红线图5份和施工图3份。在此阶段需要提供的资料为:

A、土地证复印件或宗地图或《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 B、消防、人防等部门审查意见或回执; C、施工图3份及光盘。

3、 申办建设工程红线定位与验线,取得建筑核位红线图。红线定位包括建筑红线定位和市政红线定位。其流程是先红线定位,再验线。红线定位工作完成后,当建筑物施工至正负零或市政管线埋设沟槽覆土前,建设单位应申请红线验线。办理红线定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原件:

1) 建筑红线:审批手续齐全的红线图、建筑施工图,以及建筑红线放线通知单。

2) 建筑试放红线:红线图、建筑总平面图或建筑施工图、试放红线通知单。

3) 市政红线:审批手续齐全的红线图、管线工程审批文件及施工图。

4) 若所放红线与规划道路或其它预留规划控制范围相关,建设单位还须到市规划院提取道路坐标及其它相关数据。

4、 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提交以下资料:

1)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2)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据; 3) 人防费收据;(如建设人防则不收取)。4)盖章的《核位红线图》;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出现变更事由时,提交以下资料办理:

1)变更申请; 2)工商部门更名通知、变更后的工商执照; 3)开发商资质证明; 4)土地变更批复; 5)变更后的土地使用证; 6)(土地批租费、使用费)收据; 7)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8)建筑红线图; 9)抵押权人同意变更的意见(办理了在建工程抵押的);

10)法院裁决项目还应提交判决书。

四、 建设项目报建登记,申请招标,办理招标投标手续,确定勘察、设计、监理、施工队伍。

1、建设项目报建登记

凡在本市范围内进行建设的,其建筑面积达到1000m2 的建设工程或工程造价在50万元以上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构筑物工程、市政工程及装饰工程)应办理工程项目的报建手续。

填报《武汉市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表》需带下列资料:

1)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2)建设工程项目土地使用合法证明文件;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4)资金证明(银行出具的六联单或审计报告); 5)私营、民营、合资项目必须出具合法证明文件。

2、审核"一费制"收费认定表、核发缴款通知 。

1)在报建台领取收费认定表(共两份); 2)到各执收执罚单位办事"窗口"办理缴费认定手续;3)应缴费用从工程报建开始20日内凭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咨询台)开具的《武汉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缴款通知书》到代理银行专柜办理缴款手续。其它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的缴费项目,在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对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核准后按上述程序办理。

3、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

4、招标人根据工程需要对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

5、投标文件的编制、内容、递交和接收

6、组织评标委员会

7、开 标

8、定 标

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时限30日前确定中标人。投标有效期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9、核准招投标情况报告、中标通知书的签发及中标人的公示公告

10、签订工程承发包合同

五、申办《施工许可证》

1) 填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并领取《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必备资料清单》。

2) 提供以下必备资料:《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拆迁许可证》或施工现场是否具备施工条件的证明;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组织设计;监理合同或建设单位工程技术人员情况;质量、安全监督手续;资金保函或证明;施工许可申请表和办理建管手续联系单;

3)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办理施工许可证提供以下资料:

1)建设工程报建表;2)建设单位资信证明(可用复印件); 3)立项批文、总体规划平面图、规划许可证 (可用复印件);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5)建设工程试桩施工申报登记证(可用复印件);6)招标申请表; 7)中标通知书;8)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9);备案后的合同;10)施工许可申请表或办理建管手续联系单;11)武汉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缴款通知书及收据;武汉市建设管理收费认定表。12)安全和文明施工开工验收合格证(可用复印件)

项目销售阶段

一、申办《销售许可证》。

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武汉市最新规定为多层建筑完成主体结构的全部;小高层建筑完成主体结构的三分之二;高层建筑完成主体结构的二分之一。

4、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

5、工程施工合同;

6、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商品房的位置、装修标准、竣工交付日期、预售总面积、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等内容,并应当附商品房预售总平面图、分层平面图。

商品房现售实行现售备案证。现售备案证只用办一次,直到房子全部卖光,不必每年更换。具备以下条件:

1)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2)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4)已通过竣工验收;5)拆迁安置已经落实;6)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7)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交付使用阶段

一、申请竣工验收,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属成片开发小区的,还应申请综合验收。竣工验收一般分为两个阶段,一是单项竣工验收,二是综合验收。武汉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对全市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统一备案,具体工作委托武汉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

实施。

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办法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备案机关)备案。

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以及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4)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5)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商品住宅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二、申办建设工程规划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建设单位应向原批准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建设工程规划验收。

申报资料:1、 填写《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申请表》;2、 市勘测设计院测绘的竣工图;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土地使用权权证;6、拆迁验收审批书;7、经审定的规划总平面图;8、 建筑核位红线图;9、建设工程红线定位图册;10、 属成片小区的还需要提交市政工程、管线、绿化等相关设计资料;11、 其它相关资料。另准备一份经批准的建筑工程施工图供现场验收用。

三、进行权属登记,取得《商品房权属证明书》。

1、申请表2、房地产开发资质许可证3、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含规划办、处罚证明)4、建筑红线定位图5、建筑施工许可证6、竣工验收证明7、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8、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9、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0、房屋平面图11、土地使用权属证件(查验证件)1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查验证件)13、用地红线图(查验证件) 新建的商品房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新建商品房屋竣工验收后,向具有管辖权的登记部门申请办理商品房屋的初始登记,领取《商品房权属证明书》。

有土地转让书可以报建吗篇四
《房产报建资料》

以下是房地产开发报建的流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目录

第一章:项目决策阶段

第二章:前期准备阶段

一、获取土地使用权

二、征地拆迁,申办并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

三、规划设计

四、建设项目报建登记,申请招标,办理招标投标手续,确定勘察

五、申办《施工许可证》

六、招标

第三章:工程建设阶段

1、施工用水电及通讯线路接通,保证施工需要

2、施工场地平整,达到施工条件

3、施工通道疏通,满足施工运输条件

4、施工图纸及施工资料准备

5、施工材料和施工设备的准备

6、临时用地或临时占道手续办理

7、施工许可批文及办理开工手续

8、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进行现场交验

9、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

10、编制工程进度计划

11、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协调

第四章:项目销售阶段

一、申办《销售许可证》

二、商品房销售及按揭办理

三、申请竣工验收,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

四、申办建设工程规划验收

五、进行权属登记,取得《商品房权属证明书》

六、物业移交

第五章:交付使用阶段

从开发、建设、经营、管理的程序上讲,房地产开发一般可分为五个阶段,即可行性研究和项目决策阶段、建设前期准备阶段、建设阶段、销售阶段和交付使用阶段。

第一章: 项目决策阶段

产开发项目经董事会(企业主)批准初步立项后,转由企业战略发展研究中心(策划部)进行可行性研究。

1、可行性研究的内容

可行性研究的根本目的是实现项目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减少或避免投资决策的失误,提高项目开发建设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可行性研究的主要内容有:

(1)项目概况;

(2)开发项目用地的现场调查及动迁安置;

(3)市场分析和建设规模的确定;

(4)规划设计影响和环境保护;

(5)资源供给及资本运作方案;

(6)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

(7)项目开发模式、组织机构、岗位需求、管理费用的研究;

(8)开发建设节点计划;

(9)项目经济及社会效益分析;

(10)结论及建议。

2、可行性研究成员知识组成:经济师、市场分析专家、房地产专家、建筑工程专家、财会师及律师。

3、可行性研究的工作阶段

1)投资机会研究。该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对投资项目主要是土地进行初步摸底和意向性谈判,并对投资项目或投资方向提出建议,即在一定的地区和部门内,以自然资源和市场的调查预测为基础,寻找最有利的投资机会。投资机会研究相当粗略,主要依靠笼统的估计而不是依靠详细的分析。如果机会研究认为可行的,就可以进行下一阶段的工作。

2)初步可行性研究,亦称“预可行性研究”。在机会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对项目建设的可能性与潜在效益进行论证分析。

3)详细可行性研究,即通常所说的可行性研究。详细可行性研究是开发建设项目投资决策的基础,是在分析项目在技术上、财务上、经济上的可行性后作出投资与否决策的关键步骤。

4、可行性研究按5个步骤进行:

(1)项目公司接受委托或集团公司董事会立项;

(2)调查研究;

(3)方案选择与优化;

(4)财务评价和经济评价;

(5)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5、集团公司董事会通过,批准正式立项,项目进入前期开发阶段。

第二章:前期准备阶段

一、 获取土地使用权。

开发商获取土地使用权的主要方式:

1)通过行政划拨方式取得;

2)旧城改造取得中标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

3)转让取得;

4)出让方式取得(招标、拍卖、协议出让三种方式);

5)联合开发并报有关主管部门立项、审批后取得;

6)通过司法裁决取得;

7)通过兼并、收购等股权重组方式取得。

开发商获取土地使用权的程序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的方式:

出让方式是指政府作为国有土地的代表以什么形式或程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让与土地使用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有三种:协议、招标、拍卖。协议出让指土地使用权的有意受让人直接向国有土地的代表提出有偿使用土地的愿望,由国有土地的代表与有意受让人进行一对一的谈判和切磋、协商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有关事宜的这样一种出让方式。

招标出让是指在指定的期限内,由符合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以书面投标形式,竞投某地段土地使用权,由招标人根据一定的要求择优确定土地使用者(即土地使

用权受让人)的出让方式。以招标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不仅要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而且要明确投标的效力及招标人在招标期限内应负的责任等。 拍卖又称竞投,有些地方也叫“拍让”。它是指由土地所有者代表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组织符合条件的土地使用权有意受让人到场,就所出让使用权的土地公开叫价竞投,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的一种出让方式。依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建设用地凡属于营利性的商品房开发、旅游、商业、娱乐等用途的,必须通过市土地交易中心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取得《成交确认书》,然后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开发商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到建管处办理建筑方案报建手续,至地籍处办理土地证登记手续。

属协议出让的,办理土地登记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或转让批文;

2)开发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房地产开发资质;

3)属新增建设用地的,应提供《建设用地批准书》;属存量用地的,应提供原土地使用者土地权源资料。

4)1:2000地形图2份;

5)加盖了“权属已审核”的宗地图、地籍图各3份

6)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7)土地登记申请书;

8)土地登记法人代表证明和身份证明;

9)土地登记委托书。

送土地主管部门。

(1)土地使用权出让

地管理部门负责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补办出让手续的审核和报批工作,远郊区、县房地局负责办理不足10亩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划拨土地需补办出让手续的审核和报批工作。

(2)土地使用权划拨

房地局负责办理10亩以上(含10亩)的城镇建设用地的划拨手续。区、县房地局负责办理10亩以下的城镇建设用地的划拨手续。

(3)征用土地

征用耕地1000亩以上,其他土地2000亩以上,由政府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

征用耕地3亩以上1000亩以下,其他土地10亩以上2000亩以下,由人民政府批准。

征用耕地3亩以下,其他土地10亩以下,由区(县)人民政府批准。

(4)地价评估

市房地局负责城近郊区、县土地出让和转让划拨土地需补办出让手续的地价评估工作及评估报告的审查、地价审核和报批工作招标受让土地使用权申请程序。

(1) 用地者见到招标公告后到指定地点索取招标文件。

(2) 用地者到市或区、县房地局或其它部门了解情况,进行咨询,并到出让地块实地勘察,搜集资料。

(3) 用地者进行投资分析。

(4) 到指定地点办理投资登记,提交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明、银行资信证明,并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5) 用地者填写投标书送达指定方进行投标。

(6) 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与市或区、县房地局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的规定支付总地价款的一定比例作为定金。

(7) 按合同的约定支付余款。付清40%地价款后向市或区、县房地局申领临时国有土地使用证,付清全部地价后向市或区、县房地局申请正式国有土地使用证。 拍卖受让土地使用权申请程序:

(1) 用地者见到拍卖公告到指定地点索取拍卖文件。

(2) 用地者到市或区、县房地局或其它部门了解情况,进行咨询,并到出让地块实地勘察,搜集资料。

(3) 用地者进行投资分析。

(4) 到指定地点办理竞投登记,提交企业工商执照、法人资格证明、银行资信证明,并按规定缴纳竞投保证金。

(5) 用地者到指定地点领取竞叫牌。

(6) 用地者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到拍卖现场参加竞投。

(7)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与市或区、县房地局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规定支付总地价款的一定比例作为定金。

(8)按合同的约定支付余款。付清40%地价款后向市或区、县房地局申领临时国有土地使用证,付清全部地价款向市或区、县房地局申领正式国有土地使用证。 属经营性开发用地的,开发商通过招标、挂牌、竞买或协议出让程序取得《成交确认书》。凭此书办理土地出让或划拨手续,进行土地登记,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二、 征地拆迁,申办并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

城市房屋拆迁是对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原有的房屋及其附属物等,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部分进行拆除重建,使城市的整体功能得到改善和提高。

1、拆迁方式:

1)政府组织拆迁:主要指通过批租、旧城改造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涉及拆迁。

2)拆迁人自行拆迁:这是大型房地产公司常用模式,但要申请拆迁许可证。

3)拆迁人委托拆迁:适用开发商缺乏拆迁经验时委托专门从事房屋拆迁工作的单位进行。

2、拆迁的主要内容包括:

(1)房屋拆建,如危旧房改造;

(2)城市功能、用地布局和空间结构的调整,如居住区、商业区、车站、生活服务设施等公共建筑的建设和改造;

(3)环境治理,如扩展绿地、治理污染工程等。因此,城市房屋拆迁是伴随着城市建设项目进行的,是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旧城改造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处于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阶段。

3、申办拆迁许可证应提交以下申报资料:

1)填写《城市房屋拆迁申请表》一式五份;

2)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3)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划拨决定书)

5)拆迁代办单位和评估机构资料。

6)拆迁安置计划和方案;(拆迁红线范围内房屋面积、户数、性质、用途等基本情况;拆迁方式;拆迁期限;还建方式及还建期限;产权清晰的安置用房证明;拆迁补偿资金来源及预算资金额度。)

7)有关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根据《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审查完毕。符合条件的,依法收取拆迁管理费(住宅为7元/平方米,非住宅为3元/平方米),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开发商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即可组织拆迁,并与拆迁人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安置补偿共有三种方式,一是货币安置,二是现房安置,三是就地或异地还建。拆迁完毕后,申请拆迁验收,取得《房屋拆迁验收合格证》。

三、 规划设计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的主要内容有:建筑管理、道路管理、管线管理、审定设计方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在已开发使用的城镇国有土地范围,项目规划申报的基本步骤是:

(1)在项目建议书报批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之前,开发商要向规划局申报规划要点,规划管理部门应在要点通知书中对批复时的参考依据;

(2)在项目建议书批复后,开发商应向规划局申报项目选址、定点,即向申请单位下发选址规划意见通知书,对项目用地的位置、面积、范围等提供较详细的意见,并须同时下达规划设计条件;

(3)规划设计条件,是项目选址后,由建设单位申请,规划部门下达的委托设计机构进行规划方案设计的依据性文件。开发商在完成方案设计后,须向规划部门提出审定申请;

(4)通过审定的设计方案,是编制初步设计或施工图的依据,也是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必备条件;

(5)开发商依据审定的设计方案通知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并在规划主管部门征询土地及拆迁部门有关用地及拆迁安置的意见后,应向规划局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该证是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必备文件;

(6)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在项目列入年度正式计划后,申请办理开工手续之前,需进行的验证工程建设符合规划要求的最后法定程序,该证申办开工的必备文件。

进行营利性的房地产开发,必须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才能进行。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用地一级市场取得方式有两种:即出让和划拨。通过出让方式取得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通过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临时证件是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划拨决定书。

1、申办项目选址定点,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附件:规划设计(土地使用)条件

1)建设项目选址申请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策略、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各级规划,按照国家《城市规划法》、《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等,考虑建设项目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出规划方面的初审意见和选址意见。此后,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土地管理部门并征求项目所涉及到的有关部门的意见,对初审意见及其选址提出复审意见,对于同意的项目报政府审批后,在规定的审批期限内核发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和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的主要依据。

2)申办建设用地规划

城市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基本是依据城市规划确定的不同地段的土地使用性质和总体布局,决定建设工程可以使用哪些土地,不可以使用哪些土地,以及在满足建设项目功能和使用要求的前提下,如何经济、合理地使用土地。城市规划行

有土地转让书可以报建吗篇五
《军用土地转让开发报建程序》

军用土地转让开发报建程序

第一阶段:土地由军队转地方

一、申请纳入当年的年度土地供应计划

由军队土地使用单位提出转让申请,按程序报解放军总后勤部批准后,纳入军队空余土地转让计划,抄送土地所在地的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由市、县人民政府优先安排纳入当地的土地年度供应计划。

二、当地市规划部门出具规划设计条件书

三、土地评估部门根据规划设计条件出具评估报告。

四、市土地局将可以依法转让的军队空余土地的土地面积、用途、规划条件和转让方式等信息在当地的土地有形市场和中国土地市场网等相关媒体上公布,需要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参加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的招标拍卖挂牌活动或者是军队自行组织的公开转让活动,对出让地块进行报价。

五、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支付土地出让金和契税,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第二阶段:项目规划报建

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一步:规划总图审查

1、规划设计总图或初步设计方案。

2、1/1000数字化地形图

3、规划部门对规划总图进行评审,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二步: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1、规划部门对初步设计的规划要求进行审查。

2、公安消防支队对初步设计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查。

3、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初步设计的交通条件进行审查。

4、人防办对初步设计的人防设计进行审查。

5、国土资源局进行用地预审。

6、市政部门、环保局、卫生局、地震局等相关部门对初步设计的相关专业内容进行审查。

7、建委制发初步设计批复,并对落实初步设计批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

8、建委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政策性审查,根据业主单位意见,核发技术性审查委托通知单。

9、建委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发出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发放《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公安消防支队进行消防设计审查。

2、人防办进行人防设施审查。

3、建委、市政部门、园林局、环保局、卫生局按职责划分对相关

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变更部分的规划设计补充核准规划设计条件,在建设单位缴纳有关规费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三、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1、建设单位办理施工报建登记。

2、建设方对工程进行发包,确定施工队伍。招标类工程通过招标确定施工队伍,非招标类工程直接发包。

3、建委组织职能部门对工程开工条件进行审查,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四、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发企业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

1、证明材料: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2、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

3、工程施工合同。

4、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商品房的位置、装修标准、

竣工交付日期、预售总面积、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等内容,并应当附商品房预售总平面图、分层平面图。

五、办理《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证明》

1、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机构)对建设单位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进行备案审查。

2、财政部门对建设项目应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进行核实验收。

3、规划部门、市政部门、水利局、环保局、文化局、卫生局、公安消防支队、园林局以及其他需要参加验收的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验收。规划部门根据上述部门和本部门验收情况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

4、建委综合各部门验收、审查意见,对符合审核标准和要求的,出具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证明;不符合标准或要求的,作退件处理并要求限期整改。

第三阶段:房地产项目权属初始登记

1、由房管局核准新建商品房所有权初始(大产权证)登记。

2、开发商应提交材料:

(1)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

(3)用地证明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权证;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施工许可证;

(7)房屋竣工验收资料

(8)房屋测绘成果;

(9)根据有关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有土地转让书可以报建吗篇六
《(完整版)房地产开发报建全程操作手册》

2011房地产开发报建

全程操作手册

2009年8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项目开发报建流程 1

第二部分 项目前期阶段报建流程 7

一、办理签署《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手续 7

第三部分 项目建设阶段报建流程 10

一、办理项目地名注册手续10

12

三、规划局13

13

13

15

15

16

16

17

18

18

18 19 20 21

22

22

25 (三)29

15 (五)32 (六)34 (七)39 (八)43 (九)49

53 54 56 58 59 61

五、城市管理局 63

六、人防办76

七、消防局79

八、房管局82

第一部分 项目开发报建流程

有土地转让书可以报建吗篇七
《报建工作流程》

报 建 部 门

工 作 职 责

工 作 流 程

报建部工作流程

第一部分 岗位职责

第二部分 工作流程

第三部分 报建部与各职能部门工作流程架构图

第一部分 报建工作岗位职责

第 一 节 联部经理岗位职责

第一条:上下级关系

直接上级:公司副总经理

直属下级:外联工作人员

第二条: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国土前期土地手续,办理国土前期指标下放等工作。

2、负责发改委、规划、建设、人防、财政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审批报建工作。

3、组织收集、 整理 、研究政府报批、报建相关政策,全面掌握报建程序和规费交纳等收费标准,严格控制报建中交纳的各项费用及优惠政策的掌握与争取。

4、做好与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沟及变更工作,使设计能顺利通过。

5、做好与政府职能部门的沟通,建立并处理好与各职能部门工作关系。

6、做好与园区各4S店、各相邻单位手续的协助与协调工作;

6、及时将报建资料归档,健全完善各项目档案及电子文档及时存档

7、配合财务、各4S店及相关部门核对所有项目代收、代支费用的支出,并做好核对工作。

8、严格执行、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定,服从领导安排。

9、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外联工作流程

第 二 节 国土部门

一、国有土地“招拍挂”规划服务业务(含规划总平面图调整、容积率调整、用地容量分析等)

①、市国土部门关于宗地处置需市规划部分提供规划服务工作的函原件壹份。

②、项目委托函原件壹份。

③、由规划主管部门相关科室出具的规划信息技术服务单原件。

④、调整前已通过审批规划(建筑)设计总平面图原件及电子文档壹份。 ⑤、调整后规划(建筑)设计总平面图及电子文档壹份壹份。

⑥、数化地形图及电子文档壹份。

⑦、已审批红线图及电子文档壹份。

⑧、国有土地使用证、宗地图、成果表及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壹份。

例会意见或其它批文(复)。

二、办理预审时需提供资料:

1、预审申请表

2、建设用地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3、项目平面布置图

4、需立项审批的项目应提交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

5、地籍资料及其它土地权属证明材料

6、其他需提交的材料。(PDF光盘)

流 程:由市局预审的项目:收件→(现场踏勘—填写呈报意见)科室经办→科室审核→分管局长意见→例会会审→分管局长签发→送达预审报告书→归档

由省厅及以上部门预审的:收件→规划科初审→分管局长审签→报省厅预审

三、办理会审需提供资料:

1、建设用地预审意见

2、立项批复

3、规划部门的小区详细规划批复或小区控制性规划的批复或规划许可证等手续

4、红线图

5、用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

6、拟占用土地1:1万幅土地利用现状图

7、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图

8、财政 环保 林业 教育等有关部门意见或手续。

9、其他需提交的材料(PDF光盘)

流程:收件—经办—会签(地籍、规划、耕保、征拆)—听证(依申请)—意见汇总(编制一书四方案)—审核—主管局长审批—局长审批—报市州人民政府审批—报省厅—归档

会签包括的业务:土地权属汇总审查 用地计划审查 编制耕地补充方案 、征地前期调查

第二部分 外联工作流程

第 三 节 规划部门

一, 申请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需提交下列资料:

1、提交建设项目选址申请书1份,填写《湖南省建设项目选址申请表》申请表1份;

2、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各1份;

3、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选址论证报:

下列建设项目需要编制选址论证报告

①大中型建设项目;

②跨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

③城乡规划以及相关专项规划确定的重点监管区域内的建设项目; ④各级人民政府要求加强监管的其他建设项目;

(5)1/500~1000地形图资料(附符合数据标准规范的电子文件);

(6)道路上线资料;

(7)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以及相关批复文件;

(8)其他。

一、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提交下列资料:

(一)申请办理划拨用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填写申请表;

(2)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4)市人民政府批准划拨用地的批准文件;

(5)1/500地形图资料(附符合数据标准规范的电子文件);

(6)道路上线资料。

(二) 申请领取出让用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提交下列资料:

(1)填写申请表;

(2)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有土地转让书可以报建吗篇八
《恒大集团项目开发报建指引》

恒大集团项目开发报建指引

开发报建业务是房企开发项目得以顺利开展的重要环节,在开发报建业务工作上做到“精心策划,狠抓落实,办事高效”,能有效降低开发成本,缩短开发周期,为企业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

一、总体策划

恒大集团报批报建--四“量”基本原则

1、企业发展中心取得建设用地后,各地区地产公司应召开地产项目开发建设综合策划会,制定开发建设计划,按照每期工程开发建设2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的规模,确定取得各种重要证照的时间节点。

2、各期工程应根据开发建设节点要求以及当地的开发报建流程,制定详细的开发报建计划,该计划应报集团计划管理中心和开发中心备案。

3、根据开发报建计划,制定图纸需求计划报总工室。

4、各地区地产公司应尽快取得《资质证书》。

二、关于建设用地类证照

1、《建设用地批准书》

通过招拍挂公开出让取得的土地,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时,必须市土地开发中心或国土局提供已征地拆迁结案的函。要特别注意,国土部门公开出让的土地,与国土局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在缴交土地出让金之前,务必要到国土部门弄清该土地是否已全部完成征地拆迁结案,避免国土部门拿来出让的土地还存在着局部未完成征地或拆迁结案,给《建设用地批准书》的办理带来很大的麻烦甚至影响整个项目的开发报建计划。

注意《建设用地批准书》的有效期及批准的建设工期,建设项目逾期施工的,注意要提前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

2、国有土地使用证

(1)股权转让或土地转让项目:应及时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的移交或过户。

(2)通过招拍挂取得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应在付款条款上列明分期交纳。分期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3)如所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为预登记的临时证照,应按规定办理变更,否则到期应办理延期手续。

(4)《国有土地使用证》核发的使用权面积是净用地面积、不含市政道路用地面积和公共绿地面积。

(5)为便于项目融资,一个用地面积较大的项目在办理国土证时根据资金计划的要求能争取分证则尽量办理分证。如不能分期办理国土证,在土地抵押贷款环节应将国土证附图分成几块分别办理他项权利证,可分块分别在不同银行抵押贷款。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办证的前提条件之一是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有关土地出让金缴款证明。因涉及土地出让金巨大,应注意提前做好资金计划或是否可争取分期支付土地出让金。

(2)核发的用地面积是总用地面积(包括净用地面积、道路面积、绿化面积)。所包含的市政道路用地及公共绿化用地虽不属于该地块国土证核发的权属用地

范围,但属于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范围,因此若有外单位出于修建公共交通等需要占用部分绿化用地的情况可要求对方给予补偿。

(3)该证的附件有:①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②规划设计条件

★注意附加说明事项,防止在有效期内未申请用地导致该证自行失效。

4、规划设计条件

(1)规划设计条件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附件,规划设计条件所列明的经济技术指标是设计的重要依据,直接影响项目开发建设的效益。各地区公司应深入研究当地的规划技术管理措施,在申领规划设计条件时争取最优的指标。

(2)容积率、建筑高度等指标受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限制,在申领或调整规划设计条件时应争取各级政府部门的支持,取得最大限度的突破。

(3)公建配套项目要求应尽可能减少公建配套的设置和建筑面积的规模要求。

(4)拍卖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一般都以《土地使用条件》和《关于确认规划设计条件的复函》作为合同的附件。

(5)非拍卖地块申请调整规划设计条件或申领规划设计条件的工作要点:尽量争取提高容积率、减少公建配套面积。争取的理由可根据各项目具体情况或当地政策规定而定。

三、关于规划建设类证照

1、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批复/修建性详细规划批复

(1)取得规划设计条件之后,根据当地的开发报建流程争取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同步办理。

(2)在详规报批之前,开发部门应尽可能了解清楚当地规划部门对详规的审批依据和审批要求,争取协调总工室及集团设计院相关设计人员与规划部门详规审批重要经办人员提前沟通,充分了解哪些重要指标必须按规定报批,哪些指标有灵活性,以便于项目的方案设计能顺利通过审批,减少因报审方案不符合要求打回重新修改方案所耗费的时间。

(3)详规报批中《总平面规划方案图》应重点注意的事项:

①所报规划方案的建筑和空间基本布局是否与规划部门的要求基本一致;

②综合技术经济指标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点及其他审批文件的强制性要求(主要指标包括:规划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住宅建筑面积、公建配套面积、容积率、总建筑密度、居住户数、居住人口、绿地率、总停车数);

③建筑高度、建筑间距和建筑红线退让道路边线是否满足最低审批要求;

④公建配套设施的设置当地规划部门有无特别要求,应尽可能争取少配公建配套设施或配备将来不需要移交的公配设施。

(4)详规报批阶段还要调查了解小区排水、煤气、垃圾处理等问题,以便于在详规方案报批阶段综合考虑及方便下一步综合管线的设计及报批。例如:小区雨水、污水怎么排放,小区是否要建污水处理站;周边市政道路有无通管道煤气,是否需要自建煤气瓶组站;小区生活垃圾怎么收集处理,是否要配垃圾压缩站。 注意各地报批详规的一些特别要求。

2、环评、人防、消防、卫生学、园林绿化等专业意见的报批

(1)详规批复后协调总工室应最快的时间下发各专业意见报批所需的图纸,事前充分了解各专业管理部门的审批要求,尽量减少报入后图纸打回修改占用的时间。

(2)小区环评批复工作要提早启动,提前让有实力、有信誉、有关系(与环保局)的环评公司编制环评报告书。申报小区环评时特别注意一些敏感性的公配项目如垃圾压缩站、消防站、卫生院、污水处理站以及小区雨水、污水的排放方向及地点,其定位选点要考虑透彻,编写环境意见时尽量向着风险小的方面去评价,避免日后在环保验收时引起不必要的麻烦。若项目是分期建设,为便于办理项目的竣工验收手续,须分期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登记表。

(3)人防专业意见报批:了解清楚当地对新开发的小区人防面积核定以及人防异地建设费缴交的规定,在申报小区人防总体规划时,人防面积宜多不宜少,减少开发成本。

(4)消防专业意见报批:开发部门应在总平面设计阶段就要与当地消防支队沟通,了解当地消防审查的规定,对小区消防通道、登高面等要求,减少设计的工作量和时间。在申报消防专业审查意见时,设计人员与消防局审查人员的事前沟通,开发部门与消防局审批人员的关系密切与否对于顺利通过审查非常重要。有关消防报建可从消防疏散楼梯及通道方面的增减去考虑充分扩大和利用建筑销售面积以为公司争取利益。

(5)其他专业意见批复。各地区根据不同项目的情况有的还可能需要控高意见、文物考古意见、防洪排涝、电力、交通、地震灾害等结合各专项规划要求的意见。

3、小区综合管线规划审批

详规批复后,用地面积超过20000平米的要申请小区综合管线规划审批,主要涉及供水、供电、燃气、电信、排水等管线布局的综合平衡。小区综合管线规划审批后,可作为下一步水、电、气、电信、排水等管线工程施工报批提供依据。

4、建筑物放线

详规批复后可凭详规批文及附图直接申请办理建筑物放线,为加快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做好准备。在放线测量办案中注意确保建筑物与路边线以及楼与楼之间的退让距离,以免影响下期相邻建设项目的楼层高度。

根据公司开发建设的要求,各地公司应在详规批复前协调先行放线。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在详规批复后,各地区公司应在办理专业意见时同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专业意见的环节要尽量缩短时间,特别是小区环评批复环节,要事先精心策划以最快速度取得专业意见批复。

(2)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结取证之前要缴纳市政配套费,对于每期开发建设20万平方米的规模,市政配套费金额较大,应做好减免缓工作,节省开发成本。必要时考虑分层办理规划许可证。

(3)要注意确保现场放线的楼宇与规划许可证批复的固定点保持一致。

(4)报建的图纸要求符合退缩间距,开口天井、采光、通风符合建筑规范要求,要满足各专业意见要求。

6、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1)因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前提条件较多,因此要精心策划,做好同步和穿插报建工作,以尽量节省时间。

(2)为使办理中标通知书的工作顺利进行,开发部要与招投标部或集团招投标中心沟通,提醒招投标部在对投标单位资格审查时的注意事项,以减少施工许可证办理的麻烦或时间延续。办理招投标手续时尽量协调缩短公示期,以早日取得中标通知书,加快施工许可证的办理。同时应与招投标部门沟通,降低工程造价的标注,减少开发报建规费。

(3)提前进行施工图审查,缩短开发报建时间。

(4)对于有提前动工要求的建设工程,应及时协调质监部门和安监部门提前介入。并提前与城管部门进行协调,需要办理先行施工的处罚的,要协调按已完成的投资额作为处罚依据。在质监站现场查勘时协调形象进度的描述与城管处罚决定书相一致。

(5)为顺利办理施工许可证,现场的配合工作也很重要,开发部门应加强与施工现场的沟通,及时检查施工现场是否三通一平,是否建好围墙、洗车槽,施工工棚,现场安全维护设施是否已落实,施工材料、机械是否按要求规范布置,安全文明生产的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施工用电是否按规范敷设,现场查勘及发证时,建设、施工、监理、设计相关人员是否到位等。

有土地转让书可以报建吗篇九
《建筑类报建项目报建流程》

建筑类报建项目报建流程

流程一 建设项目选址

◆办理部门:规划局

◆办理期限:优化20个工作日;特事特办10个工作日

◆必备材料:

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可后补)

2、法人委托书(原件一份,可后补)

3、建设单位选址申请报告(必备)

4、《海口市建设项目选址申请表》(原件一份,必备)

5、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复印件一份,可后补)

6、1∕500或1∕1000规划道路红线图(3份),其中一份标明选址意向位置范围;道路管线类应注明起止点及经由点的位置和道路管线等的走向及范围(必备)

7、道路管线类提交批准的设计方案和批复文件(可后补)

8、填海工程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提交海域论证报告和批准文件(可后补)

9、政府投资项目要提交当年度立项批文(必备)

10、安全部门的审查意见(可后补)改为必备

11、建设项目涉及、消防、文物保护、民航、机场等部门的,须提供各相关专业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可后补)

12、重点项目和大型项目,必须附选址论证报告(由项目业主委托具有乙级以上城市规划编制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可后补)

13、位于交通要道、大型交叉口附近等吸引大量交通的项目须附交通影响分析(可后补)

流程二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办理部门:规划局

◆办理期限: 优化7个工作日;特事特办7个工作日。

◆必备材料:

以划拨方式申请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复印件一份,核原件,必备)

2、政府投资项目当年度立项批文(复印件1份,核原件,可后补)

3、可行性研究报告(可后补)

4、总平面规划图(原件2份,必备)

5、规划道路红线图(原件3份,必备)

6、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可后补)

7、法人委托书(原件,可后补)

8、《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原件一份,必备)

8、《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原件一份,必备)

以出让方式申请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

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可后补)

2、法人委托书(可后补)

3、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可后补)

4、《海口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及附具的规划部门提供的用地规划条件和附图(必备)

5、总平面规划图(必备)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原件一份,必备)

流程三 办理土地证

◆办理部门:国土局

◆办理期限:优化18个工作日;特事特办18个工作日。

◆必备材料:

(一) 行政许可事项办理

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许可

1、用地申请书

2、建设用地预审报告书

3、规划选址意见书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5、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

6、用地可行性报告

7、环保部门评估意见

8、土地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提供地质灾害评估意见

9、界址坐标表、用地坐标图

10、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

11、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12、土地估价报告书及备案表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注:以上证件为复印件的,申请时需提交原件核对。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租赁许可

1、用地申请书

2、建设用地预审报告书

3、规划选址意见书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5、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

6、用地可行性报告

7、环保部门评估意见;

8、土地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提供地质灾害评估意见

9、界址坐标表、用地坐标图

10、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

11、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12、土地估价报告书及备案表(划拨用地不用提供)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注:以上证件为复印件的,申请时需提交原件核对。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许可(单位)

1、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书

2、用地规划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3、红线图批文或《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4、土地资产评估结果审批表和土地估价报告(有效期6个月)、地价确认备案表

5、界址坐标表、用地坐标图

6、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

7、如地上有建筑物的,则须提供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8、项目用地总平面布置图

9、市政规划网络图和规划部门的意见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注:以上证件为复印件的,申请时需提交原件核对。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个人)

1、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书及转让合同

2、房地产买卖契约

3、《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4、土地资产评估结果审批表和土地估价报告(有效期6个月)、地价确认备案表

5、界址坐标表、用地坐标图(由客户配合测量提供)

6、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

7、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及房产部门对该房产出具的无查封、抵押、变更、确权的情况说明

8、市政规划网络图

9、《土地使用权申报、审批、登记、发证表》一份,并按要求填写

10、变更登记查询单一份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注:以上证件为复印件的,申请时需提交原件核对。

(二)、非行政许可事项办理

出让地转让登记

(包括出售、赠与、交换、以土地作价入股、与他人成立企业法人,发生土地使用权变更的;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提供资金合资事合作,发生土地使用权变更的;因企业被收购、兼并、合并或分立,土地使用权随之转移的,以土地使用权抵偿债务等)

1、土地转让申请书

2、土地使用证原件

3、原土地出让合同及付款凭证,或原土地转让合同(复印件)

4、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或合作协议或工商入股份或公证书等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双方或多方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

6、属土地分割转让的,应提交规划部门的意见或转让地块的规划要求

7、属共有宗地转让的,应提交共有人书面意见

8、同一建筑物分割转让(如商品房分层分套出售)、土地使用权随之转移的,应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文件(注明容积率)以便计算房屋权利人分摊的土地面积

9、军队空余土地使用权转让须持军队土地管理部门批准转让的证明文件

10、提供具有资格的地产评估机构对转让地块的评估报告(有效期6个月)和国土部门的确认备案表

11、地块开发投资或建筑物资产净值财务报告

12、界址坐标表、用地坐标图

13、市政道路规划网络图或规划部门的意见

14、地上有建筑物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房产部门的权属意见

15、两张现状彩色像片

16、规划指标

17、变更登记业务查询单一份

18、地籍申报调查审批登记表

1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注:1、以上证件为复印件的,申请时需提交原件核对。2、申报材料视具体项目对应提供,详见市政服务中心办事指南。

司法判决过户

1、土地司法过户申请书

2、土地使用证原件,如不能提交土地证原件的,应提供经我局档案室核实加盖公章的土地证复印 件

3、原土地出让合同及付款凭证,或原土地转让合同(复印件)

4、协助执行通知书、裁定书、等司法文书

5、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

6、同一建筑物分割转让的(如商品房分层分套出售)土地使用权随之转移的,应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文件(注明容积率),以便计算房屋权利人分摊的土地面积

7、属土地分割转让的,应提交规划部门的意见或转让地块的规划要求

8、提供具有资格的地产评估机构对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评估报告(有效期6个月)和国土部门的确认备案表

9、市政道路规划网络图或规划部门的意见

10、界址坐标表、用地坐标图

11、地上有建筑物的需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或房产部门的权属意见

12、两张现状彩色像片

13、变更登记业务查询单一份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注:以上证件为复印件的,申请时需提交原件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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