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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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篇一
《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1、 车辆按顺序停放,不得阻塞消防车通道和堵压消火栓;车辆之间

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离。

2、 电源火线绝缘套管不被挤压,与灼热部位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 驾驶室、车厢的车门(包括安全疏散门)开启灵活,门锁完好。

4、 车辆备有相应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

5、 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

废杂物,禁止场内吸烟。

6、 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用过的油棉纱等废弃物,必须

及时清理,不准存放在停车场、停车库内。

7、 在停车场内禁止以超过限速的速度行驶。

8、 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

学习驾驶车辆。

9、 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 危

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 场。

10、 不损坏停车场消防、通信、电器、供水等场地设施。

11、 在停车场出入口处设置垃圾桶(箱),必要位置设路障和防护栏。

12、 停车场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灭火器,配备相应种类

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好。

13、严禁停车库内存放汽油、柴油等燃料以及其他易燃、可燃物品。

14、严禁在停车场、停车库内吸烟和动用明火。

车场突发事件的应急制度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车场被盗、被抢、车辆自燃等突发事件,保

障车主的车辆安全,维护正常的车场秩序,依据《突发公共区域事件应急条例》和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制定以下应急制度:

1、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5钟内)打电话以口头形式上报物业部主管。

2、如车辆被盗请立即拨打110;

3、如车辆自燃请立即拨打119、110,后根据要求写出书面报告;

4、如车辆发生擦挂、相撞等请立即拨打112与保险公司报案;

5、发生事故后一定要保护现场、控制事态,把事态和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

6、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查明原因、查明责任、处理结果及经验教训,对延误上报时间或隐瞒不报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突发事件一经发现,要迅速组织抢救,做好善后处理工作,防止因处理不当引起矛盾激化。

突发停电应急预案

一、 在接到停电通知的情况下,停车场管理处工作人员应做好停电

前的应变工作;

二、 在没有接到任何通知,突然发生停停车场工作人员应立即确认

是内部故障停电还是外部停电。若系内部故障停电,应立即派人查找原因采取措施;若系外部停电,一方面要防止突然来电引发事故,一方面致电电力局查询停电情况,了解何时恢复供电,并将了解的情况通知车场负责人;

三、 出现系统故障时,立即启用《临时手工收费计费表》;

四、 配备有发电机组的停车场要及时起动发电机组的运行工作;

五、 车场负责人要安排人员到各主要出入口维持秩序(节假日请保

安配合),加强安全措施,严防有人制造混乱,浑水摸鱼;

六、 详细记录停电事故始末时间、发生原因、应对措施以及造成的

损失;

七、 根据实际情况,如有必要关闭停车场时必须上报公司管理部;

八、 突发停电的预防措施:

1、 停车场应经常检查应急照明确保正常;

2、 停车场应按规定做好对发电机组进行维护保养工作;

除配置巡逻、检修用的电筒外,还应配置手提式应急照明灯,并时时充电保养,保持完好。

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篇二
《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1、 车辆按顺序停放,不得阻塞消防车通道和堵压消火栓;车辆之间

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离。

2、 电源火线绝缘套管不被挤压,与灼热部位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 驾驶室、车厢的车门(包括安全疏散门)开启灵活,门锁完好。

4、 车上备有相应的消防器材。

5、 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

废杂物,禁止场内吸烟。

6、 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用过的油棉纱等废弃物,必须

及时清理,不准存放在停车场、停车库内。

7、 在停车场内禁止以超过限速的速度行驶。

8、 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

学习驾驶车辆。

9、 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 危

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 场。

10、 不损坏停车场(库)消防、通信、电器、供水等场地设施。

11、 在停车场(库)出入口处设置垃圾桶(箱),必要位置设路障和防

护栏。

12、 停车场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灭火器,配备相应种类

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好。

13、严禁停车库内存放汽油、柴油等燃料以及其他易燃、可燃物品。

14、严禁在停车场、停车库内吸烟和动用明火。

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篇三
《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2》

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一、 目的

为加强停车场安全管理,对车辆统一停放和管理,避免人为因素对车辆进行破坏,确保车辆停放安全,结合车辆、车场管理方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停车场的日常管理。

三、 责任

停车场值班人员负责停车场的日常检查和管理工作。

四、内容与要求

1 停车场有专人值守,对车辆出场、回场进行登记,对停放车辆进行统一管理,并对停车场的安保状况负责。

2 停车场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灭火器等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好。放置在规定的位置,不得挪作它用。

3 不得阻塞消防车通道和堵压消火栓;车辆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离。

4 车辆按顺序停放在专用停车场所,现场应设置定置线、区域标志、警示标志、道路指示标志、限速标志、进出口标志、减速带等。

5 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在停车场内吸烟和动用明火。用过的油棉纱等废弃物,必须及时清理,不准存放在停车场内。

6 在停车场内禁止以超过限速的速度行驶。

7 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杂物,车场内应保持清洁和道路畅通,进出口不准停放车辆和堆放杂物。

8 配备必要的安保设施和监控系统,确保车辆停放安全。 9 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停车场。

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篇四
《9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一、 车辆按顺序停放在专用停车场所,现场应设置定置线、区域标志、道路指示标志、限速标志、进出口标志、减速带等。

二、 不得阻塞消防车通道和堵压消火栓;车辆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离。

三、 电源火线绝缘套管不被挤压,与灼热部位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四、 驾驶室、车厢的车门(包括安全疏散门)开启灵活,门锁完好。

五、 地下停车库和停车楼设专人管理或采用自动管理系统,并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

六、 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禁止场内吸烟。

七、 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用过的油棉纱等废弃物,必须及时清理,不准存放在停车场、停车库内。

八、 在停车场内禁止以超过限速的速度行驶。

九、 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十、 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十一、 不损坏停车场(库)消防、通信、电器、供水等场地设施。

十二、 在停车场(库)出入口处设置垃圾桶(箱),必要位置设路障和防护栏。

十三、 停车场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灭火器,配备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好。 十四、 严禁停车库内存放汽油、柴油等燃料以及其他易燃、可燃物品。

十五、 严禁在停车场、停车库内吸烟和动用明火。

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篇五
《停车场管理制度》

停车场经营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停车场规范有序的管理,保障停车场的正常运行,特制定以

下管理制度。

一、车辆管理负责人职责

1、依法循章对交通、车辆进行管理。

2、负责按物价部门收费规定收取车辆保管费。

3、熟悉掌握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置安排,优先保证业主

使用车位。

4、负责监督和落实员工岗位职责,对员工进行日考核,填写《员工日

考核表》。

5、负责每日工作检查,并填写《车辆管理日检表》。

6、负责对外协调与联系,处理车辆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客户投诉。

7、负责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8、负责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9、定时向车场主任汇报工作。

二、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及纪律

1、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如下:

(1)负责对停车场的汽车,摩托车,以及保管站内的自行车管理。

(2)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服从统一安排调度。

(3)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牌,对出入车辆按规定和程序指挥放行,

并认真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

(4)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不擅离职

(5)按规定和标准收费,开具发票,及时缴交营业款。

(6)负责指挥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维持停车秩序。

(7)负责对小区道路和停车场的停放车辆进行巡视查看,保证车辆安

全。

(8)负责停车场的消防以及停车场、值班室,岗亭和洗车台的清洁工

作。

2、车辆管理员的纪律

(1)仪容整洁,遵守《仪容仪表规定》。

(2)执行公司文明礼貌用语规范,讲究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3)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4)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嬉笑、打闹,不准在值班

时会客、看书报、听广播,及做其他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事。

(5)爱护各种器具,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6)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是非分明。

(7)禁止在停车场所管物业范围内打麻将;不准借娱乐为名搞变相赌

博。

(8)团结互助,禁止闹纠纷;不说脏话,不做不利团结的事。遵守《员

工宿舍管理规定》,不得带人留宿,来客留宿必须经管理处分管主任批

准。

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一、门卫管理规定

停车场库门卫需设两人,一人登记收费,一人指挥车辆出入和停放。

其职责是

1、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2、对进出车辆作好登记、收费和车况检查记录。

3、指挥车辆的进出和停放。

4、对违章车辆,要及时制止并加以纠正。

5、检查停放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水、漏油等现象要及时通知车主。

6、搞好停车场库的清洁卫生。

7、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如有损坏,要及时通报上

级,维修更换,不准使用消防水源洗车等。

8、车场库门卫不准私自带亲戚朋友在车库留宿,无关的闲杂人员

要劝其离开

9、值班人员不准睡觉、下棋、打扑克或进行其他与执勤无关的事,

要勤巡逻,多观察,随时注意进入停车场库的车辆情况及车主的行

为,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二、车辆管理员交接班规定

1、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达岗位,在接班人员

未到达前,当班人员不能离岗。

2、接班时,要详细了解上一班车辆出入和停放情况以及本班应注

意事项。

3、向下一班移交值班记录和《车辆出入登记表》。

4、交接班时应将上一班移交的值班物品如对讲机等及其他设备清

点清楚,并在值班记录上签名。

三、停车场管理规定

管理处负责车辆管理,车辆行驶停放,车场主任负责协调指

导停车场的管理工作,车管员负责车辆的存放、保管、放行等具体

管理。

1、对进入停车场车辆的管理规定

(1)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具备一切有效证件,包括行驶证或待办

理证明、保险单等,车辆号牌应与行驶证相符,待办车辆应与待办

证明相符。

(2)进入停车场的司机,须按进出场各种程序办理停车手续,并

按指定的车位停放。

经营性停车场服务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机动车停车场(库)的经营行为,依据《北京市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办法》、《北京市机动车道路停车秩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收费的机动车停车场(库)的经营服务实用本规范。

第三条 市、区(县)停车管理部门负责本规范的具体实施。

第二章 停车场(库)经营者

第四条 停车场(库)经营者应按照规划、公安交通、安全生产、工商等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到停车行业主管部门办理公共停车场经营备案登记手续后方可经营。

第五条 停车场(库)经营者在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规定下,建立健全企业的经营、服务、安全生产等规章制度。

第六条 停车场(库)经营者负责从业人员岗前、岗位培训确保从业人员上岗的业务水准。培训内容应包括:

(一)停车行业相关政策、法规、规范;

(二)停车场(库)管理、停车秩序维护、安全运营、经营中纠纷和突发事件的处置;

(三)停车规范收费;

(四)文明服务。

第三章停车场(库)的管理

第七条 停车场(库)管理人员应遵守服务规范;

(一)仪表端庄,佩戴标志;

(二)礼貌服务,举止文明;

(三)遵纪守法,讲求公德。

第八条 停车场(库)管理人员应履行的责任:

(一)正确引导车辆出入停车场(库),保证通道的通畅;

(二)正确引导车辆进入停车位,保障车辆停放有序;

(三)提醒停车人关好车窗、锁好车门,带好财物;

(四)维护停车场(库)内停车秩序,闲杂人员不得在停车场(库)内逗留游逛;

(五)记录车辆停放时间,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收费,向停车人出具税务机关监制的专用收费凭证;

(六)使用电子计时收费系统的停车场(库)时,应提醒和指导停车人正确使用。

(七)车辆预驶离停车场(库)时,管理人员应及时到位引导,提示停车人出场路线。

第九条 管理人员对进出车辆应实行查验、登记,对不能提供有效凭证的出场机动车进行相关证件的查验和记录。

第十条 停车场(库)停放的车辆内不得允许人员留宿。

第十一条 停车场(库)内发生治安、安全、消防等事故,应立即向各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十二条 停车场(库)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卫生保洁制度,划分卫生保洁责任区,落实卫生保洁责任人,并建立检查记录。

第十三条 停车场(库)内不得乱搭建、乱摆卖、乱停放、乱拉挂、乱堆放、乱张贴。 第十四条 停车场(库)不得改变使用性质,不得擅自停止使用。第四章停车场(库)设施维护

第十五条 停车场(库)设施应按照国家、本市、行业等有关规定设置。标志牌应设

立于停车场入口处,并保持标志牌上的标识清晰完整。标志牌的设立不得影响道路交通、行人安全。

第十六条 停车场(库)经营者应将《北京市公共停车场备案表》、收费标准、企业投诉电话、停车行业主管部门、物价等主管部门监督电话、停车场(库)服务内容、管理制度、安全警示内容等在停车场(库)内明显位置公示。

第十七条 停车场(库)的地面应坚实、平整、清洁、路标明显。

第十八条 停车场(库)应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引导、指示和警示等交通安全标志,划定交通标线和停车泊位,保证照明通讯等设备使用良好。

第十九条 封闭式停车场(库)应配备监控设施,占道等停车场应设置路侧电子计时收费系统或相应的管理人员。

第二十条 停车场(库)应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位(Z本),优先保证残疾人专用停车位的使用。

第二十一条 停车场(库)应按照国家和本市关于消防、安全等的有关规定,配备足够的设施、器材。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消防知识和对突发事件处理的能力。

第二十二条 停车场(库)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停车场内应设立防火警示装置,不得使用明火;不得堆放杂物,保持车场(库)内车辆、行人出入通畅。

第二十三条 停车场(库)要确保消防设备和监控器材处于良好状态,不得擅自挪用消防设备、器材,不得埋压和圈占消防栓,不得堵塞消防通道等。

第五章纠纷处理

第二十四条 停车场(库)经营者对停车人提出的服务质量问题应及时调查处理,自停车人提出之日起30天内作出答复。

因机动车丢失或损坏的责任承担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若无法达成一致的,可根据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提交仲裁机关或向法院起诉解决。

第二十五条 本规范由北京市运输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规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篇六
《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

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停车场安全管理,对车辆统一停放和管理,确保车辆停放安全,结合公司车辆、停车场管理方面实际情况,根据《安全生产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1、 车辆按顺序停放,不得阻塞消防通道,车辆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离。

2、 驾驶室、后挂的车门、安全疏散门开启灵活,门锁完好。

3、 对车辆所备有的消防器材,进行定期检查。

4、 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

5、进场司机必须严格遵守安全防火规定,禁止场内吸烟,严禁携带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6、 在停车场内需按场内规定的时速行驶。

7、 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8、不得损坏停车场内各项设施。

9、 停车场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灭火器,配备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好。

10、停车场内发生治安、安全、消防等事故,应立即向公司领导

及相关部门报告,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如车辆被盗请立即拨打110;

12、如车辆出现危险情况请立即拨打119、110,后根据要求写出书面报告;

13、进出停车场进行安全检查并进行登记。

14、停车场内监控设施正常运行,并设置专门值班人员(或监控人员),值班人员认真填写《值班记录表》。

15、在明显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16、此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有限公司

2013年3月20日

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篇七
《危险品车辆停放及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品车辆停放及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管辖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

3. 内容

3.1 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得非法停放在没有停放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资质的停车场。

3.2 进入公司专用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进入停车场停放的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必须持道路运输证、质监部门检验合格证明、机动车行驶证、驾驶人员驾驶证、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等相关证件,已到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2)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的规定悬挂标志和标志灯。

(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超载报警器和行驶记录仪。

3.3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放、清洗安全管理要求:

(1)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到有资质的危险化学品专用停车场停放,禁止在其他路段随意停放。临时停车不准靠近明火、高温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有可能造成危害的地点。

(2)严禁将化学品性质或者扑救方法相抵触的车辆停放在同一区域内。

(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应对进入车辆、人员进行严格检查,经检查合格、登记后方可准予导入相应停车区域内。停车场管理人员应进行24小时巡查,遇突发情况应及时汇报并按照处置预案迅速处置。

(4)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当到具备危险化学品清洗资质的单位清洗,严禁擅自清洗或者倾倒残液。

3.4 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建设必须取得规划许可,并符合公安、交通、消防、环保、安监、质监等部门的要求。

3.5 公司专用停车场工作人员负责以下日常检查和管理工作:

(1)停车场要保证专用车辆有地方停放,专用停车区域(周围)悬挂或粘贴“危险”标志。

(2)所有在停车场停放的车辆不允许装载有危险货物。

(3)停车场有专人值守,对车辆出场、回场进行登记,对停放车辆进行统一管理,并对停车场的安保状况负责。

(4)停车场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灭火器等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好,并放置在规定的位置,不得挪作它用。

(5)停放的车辆不得阻塞消防车通道和堵挡消防栓。

(6)停放的车辆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离。

(7)停放车辆按顺序停放在专用停车场所,现场应设置定置线、区域标志、警示标志、道路指示标志、限速标志、进出口标志、减速带等。

(8)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在停车场内吸烟和动用明火。用过的油棉纱等废弃物,必须及时清理,不准存放在停车场内。

(9)在停车场内禁止以超过限速的速度行驶。

(10)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杂物,车场内应保持清洁和道路畅通,进出口不准停放车辆和堆放杂物。

(11)配备必要的安保设施和监控系统,确保车辆停放安全。

(12)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停车场。

(13)做好《停车场值班记录》和《车辆出入停车场场记录》等相关记录。

3.6 公司建立专用停车场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3.7 车场若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公安、交通、消防、安监、环保、质监等部门。

3.8 公司对违反危险化学品车辆停放管理的行为人,按照责任追究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给予处罚。

本文来源:http://www.guakaob.com/jianzhugongchengkaoshi/2384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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