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高速公路综合治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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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高速公路综合治理方案篇一
《全市高速公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全市高速公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薄熙来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黄奇帆市长在“5?23”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规范高速公路行车秩序,提高通行效率,有效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攻坚年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1〕2号)要求和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部署,结合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高速公路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非紧急情况占用应急车道、行人上路等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高速公路运行秩序明显好转。

――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百公里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0%,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交通事故同比下降10%,客运车辆事故同比下降30%,基本杜绝客运车辆群死群伤事故,不发生因管理和处置不当引发5车追尾的二次事故,不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交通事故。

二、整治时间

安全专项整治自2011年6月25日起至12月25日结束。

三、整治重点

整治重点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非紧急情况占用应急车道、危险化学品运输、行人上路、高速公路客运、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高速公路设施设备、路况隐患排查整治等。

四、整治措施

(一)集中开展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整治。完善高速公路车型车道提示标志,依法有效规范和区分车型车道。制作车型车道提示卡,在收费站针对大货车、大客车和小客车等不同车型驾驶人进行发放。每月至少安排2次车型车道集中整治行动,对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非法占用应急车道的违法行为人予以及时曝光。针对货车交通流量相对集中的路段,充分利用高速公路监控系统,重点抓拍大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并通过监控系统发布违法信息,在高速公路各主要站口逐一进行拦截并依法予以查处,提高现场处罚率。对因严重超载超限,超过公路承载能力,达不到高速公路最低限速标准的大货车,责令驶离高速公路,并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上限予以处罚。

(二)集中开展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运输整治。开辟高速公路危险品运输车辆专用通道,在重要入口重点检查化学品运输车辆定期检验情况、GPS卫星定位系统安装使用情况、轮胎花纹深度、罐体后部和两侧是否喷涂和悬挂醒目的危险化学品警告标志。加大对未悬挂危险化学品标志或有嫌疑货运车辆的检查,对不能提交危险品运输相关资格证件、运输通行相关证明文件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卡》的危险品运输车辆,一律禁止上路行驶,指引到指

定地点停放,责令运输单位、驾驶员或押运员整改、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危险品运输车辆通过特大型公路桥梁或者特长公路隧道,每天0时至6时禁止所有运输危险物品车辆进入高速公路。对存在“大罐小车”、“大吨小标”的,责令车主更换槽罐,重新核定载质量。对非法改装车辆的,平板货车加装罐体的,责令其恢复原状或拆除罐体。对罐体容积与行驶证核定载质量不相对应的,移送公安部门重新核定装载质量或者联系质检部门责令企业更换匹配的罐体,并变更行驶证。对有2次以上驾驶剧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车辆超载、超速记录或者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驾驶人,责令所在企业辞退或调整工作岗位。

(三)集中开展高速公路行人整治。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高速公路行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10〕116号)要求,探索综合治理模式,将行人治理纳入对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指标体系。结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加强对高速公路沿线群众的宣传教育,以中小学生和农村群众为重点,在高速公路沿线开展创建交通安全示范村和示范学校活动,学校要通过学生向家长和村民宣传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知识,不断增强农村群众和中小学生等重点群体的交通安全、法制和文明意识,自觉规范交通行为,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进一步完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防护设施,逐步完善村级交通网络,改善高速公路沿线村民通行条件。严厉打击盗窃、破坏高速公路设施设备行为,对发现人为破坏高速公路隔离设施的行为要依法依规给予从重处罚。对在高速公路上兜售物品、擅自进入高速公路行走的,一律按照要求对其拍照、登记备案,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所在村组和学校,要求村组、学校督促加强管理。开辟高速公路流浪乞讨人员收容救助“绿色通道”,民政部门对高速公路执法机构移送的流浪乞讨人员一律先接收、后处理,杜绝该类人员再次进入高速公路。

(四)集中开展高速公路客运安全整治。结合全国道路客运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对途径高速公路的客运班线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对在检查中发现有不具备安全运营条件、存在安全隐患的客运企业,及时发出《消除安全隐患通知书》,并抄告当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限期整改。建立完善客运车辆交通违法(事故)抄告和转递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将一年内累计2次超速20%以上或2次客车超员、1次超速50%或超员50%以上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负有重大交通责任事故的客运车辆抄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并通报所属客运公司,责令相关企业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进行教育、停班或辞退等处理,记入质量信誉考核档案。对记入“黑名单”的驾驶人,道路客运企业3年内不得予以聘用。

加强客运班线集中路段的管控,依托高速公路沿道服务区或重要入口,认真落实7座以上营运客车检查登记制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定时不定时设卡引导车辆进入服务区检查,进行安全提示。重点检查客运车辆载客人数、长途客车驾驶人配备、驾驶人驾驶时间、行驶路线及旅客是否携带危险品等,检查营运驾驶员的准驾资格是否与驾驶车辆一致,客运车辆是否按规定安装并使用GPS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是否按期参加车辆综合技术性能检测和二级维护,车辆技术等级是否与经营范围相适应。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客运车辆重点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对达不到车辆技术条件的,一律依法收缴线路牌和《道路运输证》。对夜间疲劳驾驶的驾驶人除依法处罚外,责令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强制休息。对有严重超员交通违法行为的,依法处罚后,责成驾驶人或车主及时卸客转运。对因机械故障造成客运车辆事故的,依法对负有车辆维修和检测责任的企业和直接责任人,一律按上限处罚。对放行不符合技术条件的客运车辆和不符合从业资质的驾驶员的客运站场,一律予以倒查,按上限处罚。

(五)集中开展高速公路超速行驶整治。加强超速整治,完善高速公路测速系统,加快100

个高速公路固定测速装置的建设,在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合理设置流动测速点,每周全路网至少联动测速2次。利用高速公路收费IC卡记录的车辆进出收费站时间,测算其平均速度,对平均速度超过法律限速规定的按超速行驶进行处罚。不定时提取通过客运车辆GPS监控平台,核查客运车辆超速信息,依法予以处罚。对超速50%以上的,严格执行违法信息转递制度,抄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公安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要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六)集中开展高速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全市高速公路的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设施和视频监控设施、可变情报板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整治,重点检查高速公路的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设施、消防设施和视频监控设施、可变情报板是否按规范标准设置,是否完好无损,施工现场是否按规定设置相关的渠化装置和标志,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无损,逐一建立排查档案和电子台账。对交通标志标线缺失、设置不合理、与规范标准不符的,要制定整治方案,排出时间表,及时进行整改。建设并推出全程电子监控的高速公路示范路段,加快研发“高速公路路况信息短信发布平台”。在高速公路主要入口处增设30块可变情报板,进一步改善高速公路通行条件。

五、组织领导及工作职责

高速公路安全畅通事关全是经济社会发展,开展高速公路专项整治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和谐平安重庆建设。高速公路沿线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高度重视,严格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抓,其他领导成员“一岗双责”具体抓,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责任体系。

为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重庆市高速公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市政府副市长凌月明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欧顺清、市交委主任滕宏伟为副组长,市综治办、市交委、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教委、市民政局、市国资委、高速公路沿线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等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电话:89182565;传真:89183026),由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总队长滕英明任办公室主任,具体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如下:

高速公路沿线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通车高速公路开展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并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安全监管专项整治方案;结合实际,在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高速公路进行执勤守护;按照“政府领导、区县(自治县)包乡镇、乡镇(街道)包村社(社区)、村社(社区)包村民(居民)”的原则,逐级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将高速公路安全专项整治纳入本行政区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重庆目标考核范围。完成市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工作。

综治部门:充分发挥“牵头抓总、协调指导、齐抓共管”的制度优势,把高速公路安全专项整治纳入社会综合治理和平安重庆目标考核范围。

交通部门:负责履行高速公路安全监管职责,强化高速公路路面动态监管,组织并指导有关部门和高速公路沿线区县(自治县)、乡(镇)、村(社),具体实施高速公路安全监管专项整治行动,加大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严把从业人员资质及诚信考核制度;加强GPS卫星定位系统安全使用检查力度;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科学设置和完善交通设施、设备和高速公路可变情报板,加快部级超限治理检测站点升级及数据联网;建立高速公路违法车辆和

人员“黑名单”制度,实现情报信息共享。

安监部门:负责督促高速公路沿线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落实专项整治各项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按照《重庆市2011年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公安部门:负责协助配合交通执法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及畅通工作;严把高速公路客运、化学危险品运输驾驶人、车辆的证照审验及化学危险品运输线路审批关;打击偷盗、破坏高速公路安全防护设施、交通肇事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处置阻扰执法、暴力抗法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教育部门:负责将高速公路安全知识作为学校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在节假日和寒暑假期间,各级各类学校要及时与学生家长沟通,共同做好学生的监护工作。

民政部门:负责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接收、安置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已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再次进入高速公路。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督促所属企业按行业管理部门的统一标准,设置和完善高速公路通行诱导标志、安全警示标志、视频监控系统,在主线站、重要站点、服务区、大型互通式立交设置可变情报板、语音提示系统,进一步提升人行辅助通行条件,及时修善损毁的高速公路及附属安全防护设施,对重大安全隐患限期整改;督促企业按照相关标准加大对应急救援人员、设备、物资的投入,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督促企业按行业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供相关情报信息,配合执法部门开展专项执法;督促国有运输企业按行业管理部门的要求,负责对所属车辆按照“两客一危”要求安装GPS监控系统,建立GPS两级监控平台,健全监控值守制度,定期向执法部门上报GPS监控数据;督促企业按行业管理部门的要求,强化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及自身监管能力,与执法部门建立联动、协助机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速公路安全监管工作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各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制,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按照全市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牵头部门和联络人员,落实工作措施,加强协调配合,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可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高速公路选定一个路段,作为专项整治示范路段。在专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工作开展情况,要及时通报给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掌握工作动态,以简报形式通报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并报送市政府。

(二)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等显著位置悬挂、张贴通俗易懂的警示标语,在高速公路增设固定宣传标志标牌,在收费站向进站车辆发放宣传单、提示卡,利用高速公路沿线的可变信息板密集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提示语,滚动播发违法车辆信息。通过持续宣传,营造良好环境,增强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尤其是机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意识。

(三)加大安全投入。高速公路营运企业要加大高速公路养护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投入,

强化路况动态管理,加强长大桥隧安全监测,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高速公路路况评价机制,提高高速公路安全保障和抗风险能力。

(四)加强督导检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督导组,对各区县、各单位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及时汇总相关的统计数据,召开联席会议,通报阶段性工作情况,研究布置相关工作。对于工作措施不力,整治效果不明显的进行通报批评。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要建立高速公路安全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由市交委牵头,高速公路沿线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综治办、市教委、市交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安监局、市国资委等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互通工作信息,共同破解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难题,形成齐抓共管,部门联动、长效治理的工作机制。

市高速公路综合治理方案篇二
《交通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交通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刘奇葆书记近期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整治的重要指示,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重点推进公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结合全省交通行业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九届四次、五次全会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决策部署,以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为重点,通过加强养护、规范管理,大力开展公路水路环境治理,改善公路水路环境形象,提升公路水路服务水平,为进一步构建和谐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按照省委刘奇葆书记赴甘孜州调研途径雅安市天全县时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作出的‚要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公路沿线的整治工作,重点清理沿线环境的‘脏、乱、差’,抓好沿线的整治规划和相关配套设施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在全省交通系统全面开展交通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使我省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公路收费站、汽车站、客运码头、维修厂(站)的交通环境明显改善,达到‚环境整洁、道路畅通、安全便捷、舒适美观‛的目标,实现公路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三、工作步骤

(一)集中整治阶段(2009年3月25日—4月25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省交通系统各单位要迅速行动起来,集中力量,抓紧部署开展交通环境治理大会战,以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收费站、汽车站、客运码头的卫生和秩序治理为重点,集中改善路容路貌和站容站貌,打造清洁、有序的公路水路环境形象。本阶段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各单位要根据全省交通环境综合治理技术标准,细化治理方案,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公路交通环境治理的良好舆论氛围;

2.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要以高速公路收费站、道路和服务区治理为重点,加强道路清洁维护,清理隔离网内垃圾,搞好中央隔离带绿化,落实收费站拥堵应急预案,加强收费站、服务区的安全、卫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改善高速公路综合环境,提升服务水平;

3.公路养护机构集中力量,彻底清理以公路两侧边沟为界范围内的垃圾和杂物,积极配合环卫部门重点治理路边、桥头乱堆杂物等顽疾,要彻底改善路容路貌;

4.公路路政、运政机构集中力量治理在公路上堆码物品、建材和占道修车等行为,并积极配合公安、城建等部门重点治理桥头和场镇过境公路占道停车、修车等影响交通的行为;

5.公路运管机构要在政府的组织协调下,积极开展汽车站及

汽车修理厂(站)的环境治理工作,保持站前广场、候车厅、维修厂区等场所的清洁卫生;引导和帮助旅客保持车内卫生,并制止向车外丢弃赃物的行为,要彻底改善站(厂)容站(厂)貌;

6.航运管理机构积极开展对客运码头平台、客渡船舶和相关附属设施(候船室、签单用房、渡口警示牌等)的环境治理,要彻底改善码头和船舶的容貌;

7.公路收费管理机构要组织开展对收费站及收费广场边界内的环境综合治理,要彻底改善站容站貌。

(二)深化提高阶段(2009年4月25日—2009年9月30日)。以巩固集中治理成果为基础,以提升公路服务水平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治理活动,基本达到‚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的标准。本阶段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加强公路养护管理。

1.做好日常养护保洁工作,保持路面、路肩、边坡、绿化带整洁,无果皮、纸屑、白色垃圾等杂物,加强对边沟、排水沟、涵洞内杂物清理,保持排水系统通畅。

2.及时治理路面病害,保持路面基本平整和行车安全,因水毁、地震等原因造成工程量较大的不能及时修复的病害,要在两端设立警示标志。

3.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公路沿线交通标志,做到用语准确,文字规范,示意明白,无残缺,无错字、别字和少字;及时修复和更换安全设施,保持道路、桥梁隔离墩、防护栏、防护

墙、指示牌、隔离网、隔音板、照明等设施完好。

4.养护站(道班)生产生活用房整洁美观,外墙清洁,地面无垃圾;搞好道路绿化,行道树木无严重倾斜,不遮挡公路设施,基本无病虫害,对残株死树及时清理并补种。

5.按照相关行业规范实施养护维修作业,施工人员必须着有反光标志的工作服,作业车辆必须设置清晰的作业标志,保持作业现场指示标志明显、场地整洁卫生,车辆通行有序。

规范公路施工现场管理。

1. 规范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公告牌、安全标志牌清晰、指示明确,半幅施工路段夜间应有反光标志或照明警示标志;工程施工现场所有人员着装整洁,管理人员挂牌上岗,施工人员有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2. 规范进场材料堆放。施工机械摆放整齐,施工人员生产生活用房、堆料场、拌合场、预制场等场地布置合理,场区整洁;建筑材料的运输、装卸、使用、废弃规范,严格控制噪音污染和扬尘污染。

3.保障道路畅通。项目开工前做好保通方案或绕行车辆的协调工作,施工过程中搞好现场指挥。

强化公路路政管理。

1.清理国省干线公路沿线各种非交通标志标牌,对公路用地内的各种非交通标志标牌依法予以拆除,并配合国土、城建、规

划等部门加强对国省干线建筑控制区内的各种非交通标志和临时性建筑物的管理力度,对非法设立的依法强制拆除。

2.治理公路占道行为,及时制止乱堆乱放、堆物作业以及其他影响公路安全畅通的活动;加强对公路沿线重点是公路用地和建控区内车辆清洗点、维修点、加水点的管理。

3.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杜绝在公路上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的行为,积极实施治超检测站规范化建设和管理。

4.配合国土、城建、规划等部门,依法清理国省道控制范围内的各种违章建筑;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运输石灰、矿渣等容易抛洒物品车辆的管理,要求其加盖篷布,密闭运输。

优化收费站点环境。

1.加强日常保洁工作,保持收费广场、收费岛、收费亭、收费车道、收费站管理房环境整洁美观,外墙清洁、地面无垃圾,无卫生死角,创造美观整洁的对外形象。

2.保持收费站大棚完整、清洁、美观,结构牢固、无锈蚀、油漆剥落现象,收费站号灯、车道灯、栏杆机、收费设备、费额显示器、照明灯具等工作正常、外观整洁;

3.规范标识标牌,保持收费公告、减免通行费公告、绿色通道、抗震救灾专用通道、车辆通行等标识标牌完整、醒目、清洁,收费岛反光标识齐全。

4.落实收费站拥堵应急预案,采取增开收费通道、增派收费人员,分时段调整车道出入方向,加强疏导等措施,减少车辆排

市高速公路综合治理方案篇三
《山东省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山东省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山东公路交通整体服务水平,努力营造“畅、安、舒、美”的行车条件和运营环境,按照“山东省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总体部署,我省将组织开展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为确保综合整治工作的扎实有序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山东省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任务目标,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各司其职、协调推进”的工作方针,以集中清理违法建筑、非公路标志、地面构筑物和优化、美化公路路域环境为着力点,力争通过集中综合整治,全面优化公路沿线两侧及周边的环境, 基本实现公路路域环境整洁、美观、舒适的景观和视觉效果,全面提升公路交通综合服务水平,为山东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更加优良的公路交通环境。

二、整治范围和主要内容

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的范围是指国省干线公路用地范围外两侧各500米,分为公路建筑控制区和建筑控制区外沿线可视范围内两部分。其中,建筑控制区是指与公路边沟外缘的间距不少于以下距离的范围:高速公路50米、高速公路立交桥匝道、收费站两侧100米,国道20米,省道15米。省际边界公路以及穿村镇、城区路段是本次整治活动的重点。

整治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建筑控制区内主要内容

1、违法建筑、非公路标志和地面构筑物的治理;

2、绿化林带缺行断垄的补植;

3、堆积物和砂(石)建材、废旧回收等经营场所的治理;

4、荒山、荒坡、破损山体和河道、湖泊的治理;

5、穿村镇路段的环境治理;

6、公路大中型桥梁上游500米、下游1000米,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范围内,挖砂、采石、取土、倾倒废弃物、爆破作业及其他危及公路桥隧安全活动的整治;

7、增设展示山东人文、景观和文明、安全交通宣传的标志及保留建筑物的清洁或粉刷。

(二)建筑控制区外可视范围内主要内容

1、荒山、荒坡、破损山体和河道、湖泊的治理;

2、“白色污染”和垃圾堆、垃圾场的治理;

3、公路沿线破旧、废弃建筑物整治;

4、被交道路整治。

三、整治措施和标准

1、规范非公路标志设置。按照“统一规划、科学布局、合理设置”的原则全面规范非公路标志、标牌设置,对违法设置的非公路标志、标牌进行全面清理,确有必要保留的,按规定补办手续;对经批准设置的破损非公路标志进行维修或更换;增设必要

的展示山东自然、人文景观和文明、安全交通宣传等标志、标牌。

2、改善、提升绿化效果。因地制宜,突出特色,进一步优化、完善和提升绿化效果,对原有绿化林带缺行断垄部分进行补植,按照“封、漏、透、诱”的原则,提高绿化体量和绿化档次,达到美化和景观化要求。

3、加强建筑控制区管控。坚持动态管理和静态管理相结合,预防为主,强化巡查,采取“一推、二挡、三清、四刷”的措施,对违法建设、违章搭建和废弃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和桥下违法建筑全面拆除,对破旧建筑、坟墓进行遮挡,对保留建筑进行清洁或粉刷,同时,杜绝出现新的乱搭乱建、乱建坟墓现象;对沿线的砂、石等建材市场、废旧回收点等有碍观瞻的经营场所进行迁移或遮挡;对建筑控制区内的柴草堆、粪堆、垃圾堆和其他堆积物进行彻底清理。

4、加强穿村镇路段的环境整治。要保持边沟清洁、排水通畅,路宅、路田分家设施齐全,绿化完好。两侧保持无垃圾堆、柴草堆和粪堆。临街建筑要力求整齐,违法搭建的临时建筑要全部拆除,破旧建筑要采取遮挡、粉刷等措施进行美化。要对公路两侧的集贸场所进行综合治理,对占路经营行为要坚决取缔。

5、绿化美化荒山、荒坡、破损山体和河道、湖泊。对沿路可视范围内的荒山、荒坡进行整体绿化,对破损山体进行回填、加固,对河道、湖泊进行整治,并进行美化、绿化,做到视觉舒适、美观。

6、强化公路桥隧保护。对公路大中型桥梁上游500米、下游1000米,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范围内的挖砂、采石、取土、倾倒废弃物等行为进行整治,对已倾倒的废弃物进行彻底清理,对因挖砂、采石、取土形成的可能危害公路桥隧安全的河床、山体进行全面恢复;在上述范围内,坚决杜绝爆破作业及其他危及公路桥隧安全活动,保证公路运营安全。

7、净化沿线环境。对可视范围内的“白色污染”和垃圾堆进行全面清理,做到无垃圾、无污染;对公路沿线破旧、废弃建筑,采取拆除、遮挡、改造和翻新等措施进行整治;对沿线建筑物立面进行统一清洁或粉刷,改善公路路域环境。

8、实施被交道路整治。重点整治与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交叉的农村公路和其他道路可视范围内部分,要全部进行绿化,要保持路面无严重病害、路肩坚实平顺、边坡稳定,要完善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上跨高速公路的农村公路和其他道路上跨桥梁要保持安全设施齐全、立面清洁。

四、职责分工和实施步骤

(一)职责分工

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由各市政府负总责,省有关部门进行行业指导和监督考核,沿线地方政府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省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各市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的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与考核评比。

农村公路综合整治工作由各市政府根据具体情况和整治要求,另行制定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和考核评比。

(二)实施步骤

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主要分以下几个步骤进行:

1、调查摸底阶段(2010年1月1日—1月31日)

各市政府应当按照省政府要求,成立相应办事机构,并于1月15日前将办事机构成立情况及联系电话报全省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各市要根据本方案确定的整治内容和工作标准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摸清各路段当前存在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职责,确定整治措施,制定实施计划。各市实施方案和排查情况等于1月31日前报全省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省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业务范围内的整治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2、集中整治阶段(2010年2月1日—2010年8月31日) 各市根据全省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的总体要求和本辖区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安排,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同步实施、分步完成”的原则组织实施。整治计划安排:

(1)2010年5月15日前:建筑控制区内的违法非公路标志、违章建筑、地面构筑物、“三堆”清理、宣传标志设置和穿村镇路段的整治工作全部结束;建筑控制区及可视范围内的绿化、美化工作完成70%;荒山、荒坡、破损山体、河道、湖泊整治和可视范

市高速公路综合治理方案篇四
《2010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2010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秩序,防范和压降道路交通事故,稳定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态势,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市政府统一部署,特提出2010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发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为中心,紧紧围绕“保平安,降事故,确保不出大事故”的工作目标,进一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 工作措施,深入开展“平安畅通县区”创建和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努力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控能力,全力预防道路交通死亡事故,重点压降重特大恶性事故,确保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和死亡人数不增加,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市民群众出行创造更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1、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改。省级督办危险路段整改率达到100%,市级督办路段整改率达到90%以上,县级督办路段整改率达到85%以上。

2、车辆、驾驶人源头得到有效管控。对全市“重点驾驶人”和“黑名单”人员管控率达100%;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交通安全责任制,完善运输企业内部安全责任制度和监督机制,交通

安全重点单位整改率达100%。

3、非客运车辆违法运营得到有效遏制。城郊结合部重点道路、农村镇区主干道路以及国省干道沿线无非法客运车辆聚集点,杜绝非客运车辆非法从事校车营运,校车登记及识别标记发放率达100%。

4、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治理得到深化。管制区域内外地号牌和无通行证摩托车基本杜绝,农村地区无证无牌摩托车违法上路不高于5%,城区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不高于5%。

5、交通事故高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群死群伤交通事故明显减少,交通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数,不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或有社会影响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三、整治重点

1、重点公路:104国道、312国道和240省道、342省道等国省干道,高速公路,农村道路。

2、重点路段:2009年以来发生特大交通事故和重大交通事故多发的路段;交通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不全的危险路段、危险桥梁、沿河高路基路段以及宽路窄桥、人车流量密集的专业市场、农村节场、马路市场路段。

3、重点单位:2009年以来发生特大交通事故或3起重大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的车辆单位和市、县级重点单位。

4、重点车辆:建设工程运输车辆、从事公路专业客货运和危险品运输的车辆,学校接送车辆,交通事故多发、影响交通秩序的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和机动三轮车。

5、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公路上的客、货车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车、占道行驶,报废车辆、非法拼装改装车辆上路行驶;农村道路上农用运输车、机动三轮车、拖拉机、各类摩托车无证无牌上路、非法违章载客等;城区的机动车闯信号、逆向行驶、乱停乱放、争道抢行等;高速公路上的违章停车、超速行驶、随意停车上下客等;公路上的各种违章搭建、占道经营、打谷晒场、马路市场等。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推进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工作机制,严格把好“四个关”(把好驾驶人和机动车辆营运资质和安全设施关,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关,校车安全管理关,拖拉机、农用车安全管理关),形成职能互补、齐抓共管的交通安全源头管理社会化联动格局。深入开展“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推进交通安全示范乡镇、企业、学校和公路 “四项示范”创建,提高创建质量和达标率,有效压降县乡村道交通事故。

(二)创新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模式。完善交通管理社会化网络,统筹协调和组织落实各地各部门交通安全管理、宣传教育、隐患整改和考核督查等相关工作。以全市安全生产考核为抓手,推开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交通安全管理责任机制;在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架构下,推动逐级建立市、县(区)、镇各级交通安全机构,将交通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细化落实到辖区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公安部门要继续实施城乡社区警务战略,做强做大社区交

通安全工作站、驾协服务站和交通警务室,不断提高社区交通管理服务水平。

(三)强化车辆驾驶人源头监管措施。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源头分级管理运作机制,建立车辆、驾驶人源头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和监管工作评价制度。交通、公安等部门全面加强驾校、培训班和教练员队伍的管理,严把驾驶员考试关和发证关。严格落实交通违法计满12分驾驶人学习考试制度、“黑名单”制度、“荣誉驾驶人”制度,建立重点车辆、驾驶人交通违法定期通报制度;交通、农机、公安等部门加大农村地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及拖拉机源头监管力度。

(四)进一步整顿专业运输企业。针对“三铁”等重点工程集中开工建设的实际,交通、公安、建设等部门要以工程车辆运输单位为重点,对全市运输企业和驾驶队伍进行规范管理,加强重点单位和驾驶人的监管。同时进一步落实客运、危险品运输等重点单位的监管责任,对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的单位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责成有关部门严肃纪律,追究责任人责任。建立运输企业驾驶人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情况抄告制度,定期向企业及其主管部门通报情况,对问题突出的重点单位进行挂牌整改。

(五)对电动自行车产业进行规范和引导。根据国家标准委员会2009年12月16日发布的电动摩托车4项国家标准和将要出台的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经贸委和公安、质监等部门要积极参助市政府,以这次国家调整产业布局、大力发展新能源车辆的历史机遇为契机迅速做好我市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的产业结构调整和引导

工作。待国家新标准颁布实施后,结合文明创建活动的推开,公安部门要在全市全面开展电动车路面行车秩序的整治工作,有效预防和压降电动车交通事故比例。

(六)大力开展重点交通违法整治。公安交巡警部门继续强化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速行驶和高速公路占用应急车道等重点交通违法,以及工程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等重点车辆的整治,重点突出违反标志标线等交通违法行为及死亡事故高发的摩托车和非机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行人交通违法整治等工作;切实抓好重点区域的交通环境整治,大力整治市场周边地区、货运物流中心区域停车秩序,强化重点路段停车秩序管理;市(县)和农村地区切实加强镇中心区交通秩序管理,严格查处“五小车”交通违法,切实抓好城区禁摩执法工作,中心城区实现“无摩化”,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环境。

(七)全面加强高速公路安全管控。深化平安畅通高速和“文明平安服务区”创建活动,持续开展高速公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查处超速、超载、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等高速公路重点交通违法。严格落实恶劣天气高速公路各项管理工作措施,健全完善分级管制的预警机制、指挥协调机制和责任倒查机制;建立市级统一指挥调度平台,完善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加快高速公路急救点建设;健全完善由交巡警、路政和经营管理单位等参加的高速公路安全联席会议制度,落实道路施工安全监管、隐患排查整改责任,在重点路段安装引导提示系统,确保高速公路运行安全。

(八)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健全完善各类道

市高速公路综合治理方案篇五
《综合治理方案治理高速公路大型滑坡》

2092007年第3期               西部探矿工程

                     

综合治理方案治理高速公路大型滑坡

陈华青,曾 虎,唐绍琴

(云南国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云南昆明650041)

摘 要:介绍一特殊位置的高速公路大型滑坡的形成原因,充分利用现场资源,采用削头、压脚、抗滑

桩等综合治理方案,有效治理了该滑坡。关键词:综合治理;滑坡;削头;压脚中图分类号:TD82417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4—5716()03—02091 工程概况

2000年初,在大(理)保(山)一大型滑坡治理工程。,围长460m,35.4m,滑体平均厚度15.×106m3。滑体后缘最大裂缝宽约4m,10m,坡体下滑后,在滑坡后缘形成3~5m高的陡壁,属大型滑坡。该滑坡的出现,直接威胁到徐村大桥的安全,影响到该高速公路的施工进度和通车后的运营安全。2 滑坡形成原因分析

(1)滑坡地处水流量较大的漾濞江左岸,区域上属构造剥蚀钟山河谷地貌,原山陡峭,自然坡度30°~40°,植被稀少,常年经受大气降雨的冲刷。

(2)路基开挖,坡体前缘形成较大的临空面,使上部土体失去支撑。该滑坡点位于高速公路与老公路交汇位置,原公路设计方案为老公路下穿高速公路,在高速公路靠山一侧开挖出老公路位置,致使开挖宽度较大,挖去坡体下部土体较多,破坏原有的坡体平衡。原公路设计示意图见图1。

  (3)坡体上地下水丰富,在坡体上以多泉眼式溢出,开挖路基后未及时有序排水。泉水下渗,软化坡体土体、加重滑体质量和润滑滑动面,加速滑体滑动。

(4)坡体上部危石、孤石较多且大,部分危石出露地面高达8~15m,开挖下部土体,使坡体形成头重脚轻的形态,推动滑体加速下滑。

(5)路基开挖及周围公路施工爆破,震动坡体,破坏坡体的结构,诱发滑坡的形成。3 治理方案和措施

(1)削头:清出坡体的孤石、危石,对坡体上部进行削坡,共削去土体和危石约1.04×105m3。使滑坡体厚度平均降低4.3m,减轻坡体头部和滑体质量约20×104t。坡体上部每6~8m(垂直高度)形成一台阶,

每一

图1 原公路线路设计示意图

台坡面坡度为32°,分台阶逐级减小滑坡推力。

(2)老公路改线:原老公路设计在高速公路线下穿后,在高速公路与滑坡体之间穿行,现在设计为老公路在高速公路之外,错过滑坡体在高速公路的另一位置上跨通行,留下已开挖的原老公路位置作坡体回填。改线后公路线路示意图见图2。

(3)压脚:充分利用现场资源,就地取材,用削坡的土体、挡土墙开挖土体及排水沟开挖土体对坡脚(原老公路线路位置)进行回填并压实,不符合回填要求的土及石料,外运集中弃放。回填土方为9.3×104m3,回填土压实度达90%以上。回填土区坡度为45°,填高14.5m。压住坡脚,综合去部分下滑推力,并使回填土对坡体形成有效支撑并较小坡体的临空面。

(4)抗滑桩、挡土墙支挡:经试验分析,该滑坡地下水对钢筋混凝土的腐蚀较小,在滑坡合理位置施工钢筋混凝土抗滑桩共39棵;在回填土与高速公路间砌筑挡土墙,兼作高速公路的上挡墙,对滑坡进行有效抗滑、支挡。

210                     西部探矿工程               2007年第3

梁片张拉实测摩阻系数的分析与探讨

赵宗智

(中铁一局五公司,陕西宝鸡721006)

摘要:针对20m、25m箱梁摩阻系数的测定,对低松弛预应力筋控制应力的控制、锚下应力的赢余

进行了分析,对具有代表性的梁片进行了实测,根据规范要求,方法上进行了分析探讨,查找原因,使锚下及跨中应力得到保证关键词:箱梁;摩阻系数;控制应力;锚下应力中图分类号:TU755117 文献标识码:B ()031 试验项目工程简介

路CS1,,起点位于连霍国道主干线李寨、靳庄附近,基本沿郑州与荥阳交界向南布线,在铁匠寨以东跨越陇海铁路及规划中的南水北调总干渠,并与310国道交叉,在姚岗东与在建的郑少高速公路交叉,线路至此向东,跨尖岗水库上游,在台郭附近与郑密公路交叉,在小刘以南与107国道交叉,并上跨京广铁路,于谢庄、祥云寺附近接京珠国道主干线新乡至郑州高速公路,为本项目终点。该项目是河南省“十五”高速公路建设重点项目之一。由我合同段施工的No.1A、No.1B合同段,线路全长11.5km,其中桥梁21座,梁片分别为20m、25m、35m、40m后张法预应力连续箱梁及现浇箱梁。台缙高速公路CS1标有桥梁3座,梁片为25m后张

,梁片总共为268片。2 测试过程

本文主要对25m、20m跨中梁采用预埋金属波纹管成孔的孔道摩阻系数测定进行介绍。2.1 试验目的

(1)应设计单位及监理单位要求,进行孔道摩阻损失测定。

(2)张拉钢绞线产生的预应力,由于施工因素、材料性能及环境条件的影响,肯定存在一定的预应力损失。实际损失值大于或小于理论计算值,对结构的承载力影响很小,但是影响到结构物的变形、反拱、开裂或结构物之间的连接。在实际施工中,为了准确清楚应力的损失值,通过实验检测是较好的一种方法。

(3)实际的摩阻系数测定可以提供预应力钢绞线张拉伸长值的正确性,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5)有序排水:在坡顶设一环形排水沟,上部坡体每一台坡脚内测各设一排水沟,坡脚回填土下设一盲沟,使坡体上的水沿排水沟、盲沟排放,立体输通坡体水系,降低水对坡体的危害。

(6)植被绿化:在上部削坡和下部回填土坡体位置植草,减少坡面水和大气降雨对坡体的冲刷和水体下渗影响坡体土体的性质,同时起到美化公路线的作用。4 治理效果

该滑坡因发现及时,治理迅速,在公路建成之前已治理完毕,未对公路建设工期造成太大延误。治理完毕,高速公路和老公路通车几年来,通过对坡体和江上徐村大桥的监测,滑坡稳定,经受住雨季和车辆通行的考验,是一项成功的复杂位置高速公路大型滑坡治理案例。

图2 改线后公路线路示意图

市高速公路综合治理方案篇六
《2011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11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秩序,防范和压降道路交通事故,稳定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态势,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市政府统一部署,特提出2011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准确把握“十二五”时期发展主题,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促转型、惠民生、保稳定”大局,以“事故少、秩序好、道路交通畅通和谐”为目标,进一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 工作措施,深入开展“平安畅通县区”创建和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努力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控能力,全力预防道路交通死亡事故,重点压降重特大恶性事故,确保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不增加,为全市经济建设发展和群众安居乐业创造安全、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改。省级督办危险路段整改率达到100%,市级督办路段整改率达到90%以上,县级督办路段整改率达到85%以上。

(二)车辆、驾驶人源头得到有效管控。对全市“重点驾驶人”和“黑名单”人员管控率达100%;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 1 -

强化交通安全责任制,完善运输企业内部安全责任制度和监督机制,交通安全重点单位整改率达100%。

(三)非客运车辆违法运营得到有效遏制。城郊结合部重点道路、农村镇区主干道路以及国省干道沿线无非法客运车辆聚集点,杜绝非客运车辆非法从事校车营运,校车登记及识别标记发放率达100%。

(四)工程运输车辆专项治理得到深化。工程建设施工企业、工程运输企业主体责任更加落实,政府部门安全监管更加有效,驾驶人素质明显提高,道路行车秩序明显好转,涉及工程运输车辆的重大交通事故明显减少。

(五)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治理得到深化。管制区域内外地号牌和无通行证摩托车基本杜绝,农村地区无证无牌摩托车违法上路不高于5%,城区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不高于5%。

(六)交通事故高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群死群伤交通事故明显减少,交通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数,不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或有社会影响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公路:104国道、312国道和240省道、342省道等国省干道,高速公路,农村道路。

(二)重点路段:2010年以来发生特大交通事故和重大交通事故多发的路段;交通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不全的危险路段、危险桥梁、沿河高路基路段以及宽路窄桥、人车流量密集的专业 - 2 -

市场、农村节场、马路市场路段。

(三)重点单位:2010年以来发生特大交通事故或3起重大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的车辆单位和市、县级重点单位。

(四)重点车辆:从事公路专业客货运和危险品运输的车辆,学校接送车辆,交通事故多发、影响交通秩序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机动三轮车和工程运输车辆。

(五)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公路上的客、货车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车、占道行驶,报废车辆、非法拼装改装车辆上路行驶;农村道路上农用运输车、机动三轮车、拖拉机、各类摩托车无证无牌上路、非法违章载客等;城区的机动车闯信号、逆向行驶、乱停乱放、争道抢行等;高速公路上的违章停车、超速行驶、随意停车上下客等;公路上的各种违章搭建、占道经营、打谷晒场、马路市场等。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推进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工作机制,严格把好“四个关”(把好驾驶人和机动车辆营运资质和安全设施关,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关,校车安全管理关,拖拉机、农用车安全管理关),形成职能互补、齐抓共管的交通安全源头管理社会化联动格局。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管理“主体在县、管理在镇、延伸到村”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新模式,推进交通安全示范乡镇、企业、学校和公路 “四项示范”创建,确保年度创建工作达标。

(二)创新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模式。完善交通管理社会化 - 3 -

网络,统筹协调和组织落实各地各部门交通安全管理、宣传教育、隐患整改和考核督查等相关工作。以全市安全生产考核为抓手,推开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交通安全管理责任机制;在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架构下,推动逐级建立市、县(区)、镇各级交通安全机构,将交通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细化落实到辖区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公安部门要继续实施城乡社区警务战略,做强做大社区交通安全工作站、驾协服务站和交通警务室,不断提高社区交通管理服务水平。

(三)强化车辆驾驶人源头监管措施。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源头分级管理运作机制,建立车辆、驾驶人源头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和监管工作评价制度。交通、公安等部门全面加强驾校、培训班和教练员队伍的管理,严把驾驶员考试关和发证关。严格落实交通违法计满12分驾驶人学习考试制度、“黑名单”制度、“荣誉驾驶人”制度,建立重点车辆、驾驶人交通违法定期通报制度;交通、农机、公安等部门加大农村地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及拖拉机源头监管力度。

(四)进一步整顿专业运输企业。针对“三铁”等重点工程集中开工建设的实际,交通、公安、建设等部门要以工程车辆运输单位为重点,对全市运输企业和驾驶队伍进行规范管理,加强重点单位和驾驶人的监管。同时,进一步落实客运、危险品运输等重点单位的监管责任,对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的单位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责成有关部门严肃纪律,追究责任人责任。建立运输企业驾驶人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情况抄告制度,定期向 - 4 -

企业及其主管部门通报情况,对问题突出的重点单位进行挂牌整改。

(五)坚持抓好工程运输车辆整治。按照《无锡市工程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城管、建设、公安、交通等部门密切配合,进一步做好城市综合体建设、地铁建设等重大建设项目的服务保障工作,督促工程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做好源头管理工作。鼓励和指导工程运输企业做大做强,对外地车辆及驾驶员实行转入制度,严格落实工程运输车准运、准行机制,进一步加强路面管控力度,深入推进工程车整治常态化管理,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努力规范行车秩序。

(六)大力开展重点交通违法整治。公安交巡警部门继续强化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速行驶和高速公路占用应急车道等重点交通违法,以及工程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等重点车辆的整治,重点突出违反标志标线等交通违法行为及死亡事故高发的摩托车和非机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行人交通违法整治等工作。

(七)切实抓好重点区域的交通环境整治。公安交巡警、交通、城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大力整治市场周边地区、货运物流中心区域的停车秩序,强化重点路段占道设摊、以车设摊等行为的清理取缔;市(县)和农村地区切实加强镇中心区交通秩序管理,严格查处摩的、残的等“五小车”整治,进一步优化城乡道路交通环境。

(八)全面加强高速公路安全管控。深化平安畅通高速和“文明平安服务区”创建活动,持续开展高速公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 - 5 -

市高速公路综合治理方案篇七
《综合治理方案治理高速公路大型滑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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