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迁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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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迁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迁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迁户口需要什么手续,一般来说个人申请、迁出地的准迁证、迁入地的准迁证 、身份证明,去原籍的派出所办理一下就行了!但是户口迁移的情况多多,就看属于哪一种了。

户口迁移,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

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如何办理市内户口迁入

市内户口迁入,迁户口需要什么证件?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如何办理市内户口迁出

办理市内户口迁出,迁户口需要什么证件?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

(2)农业人口迁出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入户的证明。

如何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

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迁户口需要什么证件?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外省市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准迁证;

(3)因大、中专院校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应出示相应的证明。

市区居民办理市内户口迁移

(一)所内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

(二)所间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后,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三)跨区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派出所受理后呈分局审批;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经分局审核同意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篇二:《邹城市中小学生学籍手续办理说明》

邹城迁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邹城市中小学生学籍手续办理说明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由教育部统一管理,学生学籍中的户籍信息要与公安部户籍数据库对照,生成的学籍号唯一且终身不变,实现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有机衔接。我省学籍管理通过“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省教育厅网站,以下简称“平台”)具体实施。办理转学有关步骤环环相扣,纸质手续签章必须和平台操作同步,按步骤顺次操作,随意打乱或省略步骤,将导致手续办理失败或反复。原则上学籍业务由学校集中办理。

一、转学(建议按以下步骤办理):

1、邹城市内转学:

①家长带房产证明、户口簿或经商、务工材料原件向转出、转入学校申请,双方学校审核。

②转出学校同时出具转学证和转学回执,双方学校(镇所属小学,要先学校审核签章,然后教办审核签章)签章(校长、教办主任签字、盖学籍管理专用章)。

③转入学校(教办)学籍管理员带齐相关材料集中来市教育局普教科办理,可按转出学校—转入学校—市教育局普教科—转入学校—转出学校的顺序,依次传递材料并完成相关平台操作。

2、邹城市外转学:

①家长带房产证明、户口簿或经商、务工材料原件向转出学校申请,经学校确认后,出具转学回执。

②家长持转学回执、房产证明、户口簿或经商、务工材料原件、复印件到转入学校申请,经学校审查确认后,在转学回执栏内签章(校长签字、盖学籍管理专用章)。

邹城迁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③转入方教育局如同意接收,在平台上审批转入申请,并在回执签章。

④转出学校收下回执,在平台上提交转出申请,并在转学证上签章。

⑤转出方教育局看到回执,在转学证上签章,并在平台上

审批转出申请、异动出。

⑥转入方教育局在转学证上签章,并在平台上办理异动入。

注释:

1、凡学校在纸质手续上盖章的同时,必须在平台提交相关申请。

2、邹城市内转学于每年暑假前两周和开学后两周内由学校集中办理,涉及邹城市外转学每周四由学校汇总材料来市教育局普教科集中办理。具体情况咨询请致电0537-5211897。

3、转入邹城市内城区学校的由转入学校汇总材料集中报市教育局普教科审核、办理。

4、省际转学,由转出方先提供转学手续(需全国学籍系统统一的学籍号),并加盖各级部门公章,山东省内、省外参照以上步骤办理。

5、邹城市内高中之间、隶属同一镇的学校之间,每学段一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最后一学期不办理转学手续。

6、为方便协调工作,办理转学特别是异地转学手续时,请记录有关学校和教育部门学籍管理员办公电话。

二、休复学手续办理后无法删除,成为学生档案中的永久记录,因病确需申请休学的学生,家长要将住院病历、医药费单据和诊断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交学校,学校初审同意,在平台提交申请,提供休复学申请表,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每周四由学校学籍管理员来市教育局普教科统一办理。休学满一年及时办理复学。

三、学籍信息变更。学籍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因各种原因需要变更学籍信息的,由学生家长持书面申请和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到学校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提供更名申请表并签章,由学校学籍管理员到市教育局普教科办理。

邹城市教育局普教科

二〇一五年一月五日

篇三:《2014结婚后户口迁移手续办理流程》

女方迁往男方处——带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女方户籍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到男方户籍地以“夫妻投靠”为由申请《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带《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女方户口本到女方户籍地派出所申请《户口准予迁出证明》,带《户口准予迁出证明》和男方的户口本到男方户籍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即可; 男方迁往女方处——除了不需要计划生育证明外,其他的按上述流程办理。

2014结婚后户口迁移手续办理流程

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一、结婚后迁户口条件:

夫妻双方分居两地(不同市、县辖区)或一方为农业户口,另一方为非农业户口性质的,均可申请夫妻投靠入户。

结婚后迁户口所需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邹城迁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2、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申请入户一方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待业证或有关下岗证明(指非农业人口)邹城迁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二、结婚后迁户口办理程序:

结婚后迁户口(夫妻户口同省不同市)

1、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

4、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结婚后迁户口(夫妻户口不同省)

1、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持男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

4、持男方户口簿,女方户口迁移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5、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申请人应按规定交纳《准迁证》及《迁移证》工本费,每证4元。

结婚后迁户口:市内户口迁入

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

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计划生育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小贴士:市内户口迁移包括所内迁移、所间迁移、跨区迁移。邹城迁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所内迁移的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属结婚后迁户口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

所间迁移的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属结婚后迁户口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后,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跨区迁移的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派出所受理后呈分局审批;属结婚后迁户口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经分局审核同意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结婚后迁户口:市内户口迁出

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身份证;

2、农业人口迁出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入户的证明。

结婚后迁户口:迁往外省市

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外省市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准迁证;

3、因结婚后迁户口等原因迁出户口应出相关证明。

婚后户口迁移手续是否办理,是继结婚登记流程中的最后一步,因为结婚后户口迁移属自愿行为,所以新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考虑是否办理婚后户口迁移相关手续。

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一、结婚后迁户口条件:

夫妻双方分居两地(不同市、县辖区)或一方为农业户口,另一方为非农业户口性质的,均可申请夫妻投靠入户。邹城迁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结婚后迁户口所需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

2、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申请入户一方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待业证或有关下岗证明(指非农业人口)

二、结婚后迁户口办理程序:

结婚后迁户口(夫妻户口同省不同市)

1、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

4、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结婚后迁户口(夫妻户口不同省)

1、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持男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

4、持男方户口簿,女方户口迁移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5、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申请人应按规定交纳《准迁证》及《迁移证》工本费,每证4元。

结婚后迁户口:市内户口迁入

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

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计划生育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小贴士:市内户口迁移包括所内迁移、所间迁移、跨区迁移。

所内迁移的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属结婚后迁户口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

所间迁移的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属结婚后迁户口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后,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跨区迁移的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派出所受理后呈分局审批;属结婚后迁户口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经分局审核同意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结婚后迁户口:市内户口迁出

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身份证;

2、农业人口迁出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入户的证明。

结婚后迁户口:迁往外省市

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外省市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准迁证;

3、因结婚后迁户口等原因迁出户口应出相关证明。

篇四:《迁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篇一:迁户口需要什么证明]

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户口迁移,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迁户口需要什么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篇二:户口迁移申请]

xx省xx市公安局:

本人xxx,

篇五:《户口迁移手续》

[篇一:结婚户口迁入申请书]

xx派出所:

本人xxx,女,汉族,出生日期19xx年8月8日,身份证号:xxxx,与xxx于5月5日结婚,(因工作变动)现申请将户口迁入贵处,请给予办理。

附:结婚证复印件(工作调动文)

户籍证明

身份证复印件

[篇二:小孩户口迁移申请书]

我叫xxx,男,汉族,出生于xxx年1月1日,家住某省某县某镇,身份证号是xxxx(写你身份证上的内容),现在我在某地购买一处住房,常住在此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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