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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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管理方案》
停车场管理 第一篇

目 录

1. 停车场系统之专业意见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停车场设备之修缮计划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停车场之安全程序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停车场清洁服务标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 停车场管理规定 ...................... 错误!未定义书签。

6.停车场之使用守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7. 泊车证及泊车票式样 .................. 错误!未定义书签。

8. 违例泊车通知及锁车通知式样 .......... 错误!未定义书签。

9.货车出入放行申请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1. 停车场系统之专业意见

1.1 建议采用自动管理系统。

1.2 自动管理系统采用计算器装置, 能记录进入车库车场之编号、日期、时间、密

码等数据。

1.3 自动管理系统包括下列设备及配件:

名称 数量

计算机

硬盘

摄像头连镜头

票据打印机

终端机

UPS电源

键盘

栏杆

感应器

读卡器

条形码识别器

电闸

磁卡

2. 停车场设备之修缮计划

自动管理系统由承包商负责日常维修保养, 每月定期到停车场检查栏杆及其计算器系统是否运作正常。

3. 停车场之安全程序

3.1 室外停车场(地面)

地面停车收费 : 每小时人民币 元正。

地面停车时限 : 一般客户 小时, 贵宾不设限制。

地面出入管理:

【停车场管理】

3.1.1 设安全员两名于入口站岗, 负责登记及放行所进入项目之车辆。

3.1.2 当车辆驶入时, 分项目业户车辆, 来访客户车辆及上落货车辆三大类。

(有关贵宾、重要客户等车辆之停泊管理方案列于3.2.4)

3.1.3 业户车辆必须贴上有效泊车证, 安全员核对清楚后才能放行,并须登记

其进入时间。

3.1.4 来访车辆进入前,安全员必须核对其车辆牌编号, 司机之身份证明及进

入时间等, 并检查有无危险物品, 发出临时泊车票, 再放行及引导其行车路线。

3.1.5 客户车辆一概只许使用指定的临时停车位, 安全员必须登记其车辆牌

编号及进入时间, 并发出有效临时泊车证予司机才可放行并须引导其泊车位置。

3.1.6 车辆出口, 由安全员负责登记及放行工作。

3.1.7 来访车辆离开时, 安全员必须核对司机身份证明, 登记其车牌编号及

收回临时泊车票,依证上时间收取适当泊车费用方可放行。

【停车场管理】

3.2 室内停车场

3.2.1 私家车

3.2.1.1 所有私家车位均为项目业户或贵宾/重要客户专用车位, 所有

车辆进入项目时, 由安全员负责放行工作。

3.2.1.2 本公司建议停车场入口设有自动管理系统, 加强保安。

3.2.1.3 建议各车场业户均获配给一张磁卡及个人密码, 当车辆到达自

动电闸前, 由摄像机拍下车辆号码,使用磁卡擦过卡片阅读机,

然后按入私人密码, 由于该车辆数据已预先输入计算机系统,

计算机核对数据无误后自动升起电闸放行。

3.2.1.4 建议车辆到达时必须停泊指定位置, 其车辆编号已预先用油漆

写在车位当眼处, 固定停车位方案有助增加秩序及控制车位用

量及用途。

3.2.1.5 车辆离开停车场时, 必须使用磁卡重复步骤一次, 计算机核对

数据无误后自动升起电闸放行。

3.2.1.6 车辆离开项目时由保安员登记车牌编号后放行。

3.2.1.7 遗失磁卡须马上向管理处登记, 由管理处职员将数据输入计算

机令胶磁卡无效。

3.2.1.8 每张磁卡将配上不同私人密码, 以增强保安效果。【停车场管理】

3.2.1.9 停车场将由安全员负责不断巡逻及维持车库秩序。【停车场管理】

3.2.2 自行车

3.2.2.1 业户自行车车头须挂上管理处发出的有效泊车证, 于车场入口

处由安全员检查证件后放行。客户自行车进入时取票, 每 小时 元正。

3.2.2.2 自行车应使用指定通道, 用手推往车辆停放处。

3.2.2.3 自行车不设固定车位, 但必须限于自行车车架上。

3.2.2.4 离开车库时亦应用手推自行车到地面离开。

3.2.3 货车

3.2.3.1 上落货车进入项目范围前必须预先通知管理处下列数据:

- 申请部门

- 运货公司资料

- 运货公司负责人资料

- 货车车牌编号

- 货物资料

- 送货时间

- 所须时间

以上数据由管理处主管签核, 有关表格式样后附。

3.2.3.2 货车进入项目范围时, 由安全员登记及核对其数据无误后放行

并引导其往车库上落货区。

3.2.3.4 货车进入车库前, 按掣取票, 车票显示有车辆进入时间、日期

及车位安排编号, 货车须根据车位编号有系统的停泊车辆。

3.2.3.5 落货完毕后由停车场出口之当值安全员核对送货单元及司机身

份证等资料。取回临时泊车票及登记其离开时间及车辆编号等数据后开闸放行。

3.2.4 贵宾车辆

3.2.4.1 重要宾客到达后, 由特定安排通道往地库预留车位停泊。

3.2.4.2 车辆停泊安排视乎车辆数目而定。

3.2.4.3 若车辆数目太多或有重要贵宾到访时, 各停车位可全部预留使

【停车场管理】

用, 并实行不同程度之警卫方案。

《公司停车场管理规定》
停车场管理 第二篇

公司停车场管理规定

为加强公司办公楼停车场管理,合理利用停车场车位资源,规范现有停车场使用和车辆停放,保障公司员工利益及车辆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1、办公楼停车场为办公楼的附属场所,由办公室负责各项管理工作。

2、停车场车辆只准停放公司所属的办公车辆、客户车辆及内部员工车辆,未经同意的外部车辆及客车、货车严禁停放。

3、停车场内标有专用字样及班车字样的停车位为专有车位,其它车辆一律严禁停放。

4、每个车位仅限停放一辆汽车,按标线有序停放,禁止占道停车,随意摆放。

5、停车场优先停放公司所属车辆,除专用停车位外,采取先到先得原则,在停车位饱和情况下,有车员工请自行解决停车问题,无车位车辆禁止在公司院内除停车位标线以外地方停车。

6、车辆停妥后,车辆驾驶员应拉紧手刹,熄火后关紧门窗,并将贵重物品随身携带。

7、除公所属车辆外,其他车辆严禁在停车场内进行车辆维修、加油、清洗。

8、办公楼停车场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提供对车辆的保管服务,停车场内停放的车辆损失管理部门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9、办公室将每日对停车场内的停放车辆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停放车辆进行登记并告知,对停在车辆标线以外的车辆将劝其离场,对于超过二次违反规定者,第三次违反规定者处以30元罚款,第四次违反规定处以60元罚款,以此类推。

10、对于一个月内多次经提醒,屡教不改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将视情节严重处以相关处分。

《停车场管理制度》
停车场管理 第三篇

停车场管理规范要求

停车场车辆进出放行管理制度

1.0 目的

为规范停车场管理,保障车辆在进出项目停车场内的安全性。

在停车场智能系统发生故障时,确保停车场资金及车辆进出的

有效控制和安全管理。【停车场管理】

2.0 适用范围

停车场

3.0 职责

3.1 经理对停车场监督管理。

3.2 主管负责对停车场实施监督管理、停车管理员的培训工作。

3.3 停车场班长负责停车场的日常管理。

3.4 车场管理员负责停车场的车辆安全管理、及车辆停放规范管

理。

4.0 管理要求

4.1 停车场日常管理:

4.1.1 停车场出入口应设立明显的停车须知。

4.1.2 停车场对出入车辆应发放月租或临停票(卡),道闸系统故障

时应发放临时进出票(卡)临时进出票(卡)。

4.1.3 停车场收费标准和管理制度应张贴在进出口的明显位置,收费

标准按成都市金牛区物价局备案标准公示。

4.2 收费系统的停车场管理措施:

4.2.1收费系统的停车场,如遇停电、系统发生故障等其它原因造成

收费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时,停车场收费员因立即采取措施,对

进出车辆进行手工登记操作,并发放临时停车票(卡),对月

租车收费员要确认核实是车主后,方可放行;对临停车收费员

必须要求驾驶员出具临时停车票(卡),如无法提供临时停车

票(卡)的车主,收费员必须核实驾驶员行驶证及驾驶证,在

登记签字后方可放行。

4.2.2 在车辆入场时收费系统正常,出场时收费系统故障不能正常运

行时,车主须出示入场时停车票(卡)核实后按标准收费,收

费金额与系统正常后产生的应收款金额的差额须列表上报项

目负责人签字后可由系统管理员消除或在免费记录本上登记。

4.2.3 统一制作停车场系统故障时的进出场临时票(卡),并存放于

停车场管理员处,在发生故障时立即由守车员对入场车辆发

放,出场时由收费员收取,核实后登记并放行。(制作的临时

停车票(卡)要有编号、停车须知,并明确双方的责任)

4.2.4 在停车场收费系统正常时,原则上不允许有手动抬杆行为,如

有手动抬杆行为发生,值班守车员因在登记本上详细记录,并

有项目经理签字认可,项目应制作手动抬杆记录本,以备核实

及检查。

4.2.5月租车收费台帐统计,各项目停车场管理负责人每月应建立月

租收费台帐,应登记汽车排量、车型、车牌号、月租车收费金

额、车主姓名、汽车固定开出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以方便核

对。

4.3 车管员岗位安全措施:

停车场出入口有对车辆进出车牌的识别监控,但车场出口收费

处的监控,要调整至全方位的监控角度,全面监控收费处,在

外来车辆因拒交、不交停车费及其它原因与车管员发生矛盾、、

纠纷、时或其它突发事件发生时,可以为后续处理工作提供有

力的监控证据。

4.4 停车场巡查

4.4.1 停车场守车员必须不定期对停车场进行巡查,确保停车场进出

通道畅通,车辆行驶有序,无交通堵塞现象,并填写检查记录。

4.4.2 停车场班长必须每天不定时对停车场进行巡查,抽查停车场停

车状况、收费状况,并填写检查记录.

4.4.3 票据监管员每周不定期的抽查停车场应收费情况,月租车停放

情况以及日收费记录的真实性,优惠及免费停车记录的真实.

停车场管理程序

1 目的

确保停车安全、有序,保护车主利益。

2 职责

2.1停车场入口值班员负责检查、放行进入车场车辆,并对入

口处车辆安全、秩序负责。

2.2 收费岗值班员负责收取临时停车费用和停车卡,及时将前一天收

取的停车费上缴公司财务,并对岗亭处车辆安全和秩序负责。

2.3 车场内巡逻值班员负责巡查车场内车辆安全和行车、停车秩序。

3 程序

3.1 车场入口检查:

3.1.1 车辆有无明显擦伤、损伤,如有应知会司机。

3.1.2 车辆是否载有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如有谢绝入场。车场入

口标牌公示。

3.1.3 查看进入车辆是否已领取IC卡。

3.2 车场内巡逻检查:

3.2.1检查进场车辆是否按规定停在车位内,如未按要求停放应立即

请其改正,并对车辆密切注意,及时提醒司机带走贵重物品、

锁好门窗,防止被盗。

3.2.2巡查重点是车场内车辆安全、行车秩序,防止其乱停乱放,超

速行驶和被盗被损。

3.3 车场収费岗:

3.3.1检查出场车辆与出入卡是否一致,如无出入卡或卡与车不符,

应立即通知值班经理到场处理。

3.3.2 收取临时停车费并出具收费凭证。

停车场收费岗管理制度

1.0 目的

为规范停车场管理,保障车辆在进出项目停车场内的安全性。

2.0 适用范围

停车场

地下停车场收费岗亭分三班倒值勤,早班9:00—21:00晚

班10:00—晚22:00,深夜班23:00—次日早09:00;停车场

收费员要按时交接班,接班员要提前20分钟到场做好车辆和停车卡

的清点、帐目核对等接班准备工作;交接班时要相互清点车辆数量和

停车卡数量,保证车与卡数量相符,核实无误后双方签字交接,若因

未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以及工作疏忽而造成的掉卡或车辆被盗当班

人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 确认交接班后,下班员要及时登出,上班人员要准时登录系统,

不得相互使用用户密码,不得擅自登录他人密码。

二、 车场收费员要认真记录好商家或客户的免(优惠)凭证及金额,

以便与财务交接和对帐。

三、 每一班收取的费用要转交下一班,第二天值班人员按照财务收

费管理制度将帐款上交财务。

四、 对在当班期间因特殊情况未收到的停车费要由公司值班经理

(或主管停车场负责人)签字确认。

五、 对进入车场的车辆要严格把关,随时监控取读卡情况,进场车

辆必须取卡进场,车辆离开时要主动收回停车卡,若有丢失或损坏,

应要求赔偿并详细核实三证(身份证、 驾驶证、行驶证)进行详细

记录备案并向经理汇报。

六、要灵活处理在车场内发生的各类事件、并及时报告和做好记录。

七、收费员必须将收取的费用按时全部上交财务,严禁借用和挪用停

《停车场管理制度》
停车场管理 第四篇

[篇一:停车场管理制度]

1、为充分利用和管理好xx大厦停车场,有效地为客户服务,维护车主的利益,特制订本规定。

2、本停车场为室内停车场。停车场对本大厦客户实行长期租用服务,对商场购物及外来办事车辆提供临时服务。

3、停车场采取非固定车位方式,对车辆实行全封闭式统一管理(保安24小时值班)。停车场管理制度。办理月租、季租、年租的客户需先在物管部办理好车位租用手续,领取ic卡后,方可使用停车场。否则,按临时停车式收费。

4、车辆进出停车场时,保安人员认“卡”对车,“车卡号”与车辆牌号不符者,禁止出车。所以请车主(司机)认真保管好本车场出入使用的ic卡,要随身携带。“卡”一旦丢失或损坏,车主应在第一时间书面报告保安部进行处理,否则由此而产生的任何后果将由车主自负。

5、停入停车场的车内不要遗留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zhèng明相符。

(2)进入停车场的司机,须按进出场各种程序办理停车手续,并按指定的车位停放。

(3)车辆停放后,司机须配合车管员做好车辆的检查记录,并锁好车门窗,带走贵重物品,车管员没有帮司机保管物品的义务。

(4)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5)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禁止在场内吸烟。

(6)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7)禁止超过停车场限高规定的车辆、集装箱车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车进入停车场。

(8)进场车辆如不服从车管员指挥,造成本身车辆受损时,后果自负。

注:各车主应自觉执行上述规定,如有违反上述规定者,要无条件服从车场管理人员的批评、教育、处罚。无理取闹者取消泊位资格,严重的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摩托车、自行车保管规定

摩托车、自行车的保管分月保与临保两种方式,两者的管理规定有所不同。

1、摩托车、自行车月保的管理:

(1)需办理月保的车主先到停车场收费处办理登记,缴纳月保费用(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文件规定),领取月保号牌;

(2)月保车辆凭号牌停放,月保号牌禁止外借,禁止其他车辆使用,用户如更换车辆,需到车场办理手续

(3)月保车辆需每月按时缴纳月保费用(可预缴多月),过期按临保车辆处理;

(4)月保车辆进场需按指定的月保区域停放,并将号牌挂放在所保车辆上,以便车管员核对。

2、摩托车、自行车临保的管理:

(1)临保车辆进场需按车管员指示到临时停放点停放;

(2)车管员发放临保号牌,并做好车辆登记工作,临保号牌分为两个相同的号码牌,一个挂在临保车辆上,另一个给车主随身携带,作为取车凭证;

(3)车辆停放后,车主需到收费处缴纳临保费用;

(4)临保车辆离场时,车主需交回号牌,车管员核对无误后放行。

(5)禁止车主在停车场内洗车、修理摩托车,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6)已缴纳保管费并有原始收费凭证和保管卡的单车,如有遗失,由保管单位负责赔偿。

(7)需要保管的摩托车必须购买综合保险,车辆遗失时,由车主及时报案,保管部门出具证明,协助车主向保险公司索赔。

(8)存放在保管站的自行车,长期存放没人使用,且未缴保管费达3个月者,由车管清出保管站,不再负保管责任。

七、停车卡的办理和使用规定

1、停车卡的办理

停车场保管车辆一般分月保和临保两种方式,月保车辆按月收费,临保车辆则计时收费。用户若要办理月保,可带齐证件或证明到车场收费处办理,与管理处签订车位租用协议。车管员在收取当月应缴纳的车位租金及管理费后,发停车卡及电子出入卡给用户,并收取电子出入卡押金。

2、车卡的使用

车辆出入停车场时,要将停车卡放在车辆挡风玻璃左侧,电子出入卡随身携带,以便检查和车辆出入。用户如更换车辆,需到车场办理停车卡、电子出入卡更换手续。月保车辆要按月定期缴纳。

保管费逾期不缴者,车场有权收回车位使用权。若用户遗失停车卡和电子出入卡,应及时告知车管员,并提供有效证明,到收费处办理旧卡停止使用和新卡补办手续。用户不再租用车位时,将停车卡、电子出入卡交回车场,由车场退回电子出入卡押金

用户停车卡、电子出入卡禁止外借给其他车辆使用。为保证车辆的停放安全,减少被盗的机会,停车卡应随身携带。

3、车辆保管收费的标准

车辆保管收费的标准,要根据广州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具体的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公司根据政府规定的指导价,并参考周围室内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来确定,同时可以在市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限度内临时调整保管费。

八、值班室(岗亭)管理规定

1、值班室(岗亭)应用镜框悬挂车辆管理制度(主要为岗位制度、操作规程和停车场管理规定)、收费标准、营业执照,保管员姓名和照片等。

2、值班室内设一套完好的单人办公桌椅作记录使用,不准放长椅和床,不准闲杂人员进入,岗亭外不准摆放凳椅。

[篇五: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

管理处负责业主(住户)的车辆管理,小区车辆行驶停放,管理处主任负责协调指导停车场(库)的管理工作,房管员监督、检查,车管员负责车辆的存放、保管、放行等具体管理。

1、对进入停车场车辆的管理规定

①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具备一切有效证件,包括行驶证或待办理证明、保险单等,车辆号牌应与行驶证相符,待办车辆应与待bàn zhèng明相符。

②进入停车场的司机,须按进出场各种程序办理停车手续,并按指定的车位停放。

③车辆停放后,司机须配合车管员做好车辆的检查记录,并锁好车门窗,带走贵重物品,车管员没有帮司机保管物品的义务。

④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⑤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禁止在场内吸烟。

⑥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⑦禁止超过停车场限高规定的车辆、集装箱车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车进入停车场。

⑧进场车辆如不服从车管员指挥,造成本身车辆受损时,后果自负。

2、小区(大厦)交通车辆行驶停放管理规定

①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大厦)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

②车辆不准在小区(大厦)内长期停放,临时停放按<车辆保管统一收费标准>缴费。

③小区(大厦)内车辆行驶停放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指定位置停放

④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

⑤机动车辆在本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km/h,严禁超车。

⑥机动车辆在小区(大厦)内禁止鸣号。

⑦不准在小区(大厦)任何场所试车、修车、练车。

⑧不准辗压绿化草地,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⑨不准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车辆只能在停车场、库或道路上划线停车位内停放,非机动车必须停放在自行车棚或保管站。

⑩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他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3、停车场(库)管理规定

①停车场必须有专职保管人员24h值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管理制度、岗位责任人姓名和照片、保管站负责人、营业执照、收费标准悬挂在停车场(库)的出入口明显位置。

②停车场(库)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灭火器,由管理处消防负责人定期检查,由车管员负责管理使用。

③在停车场(库)和小区车行道路须做好行车线、停车位(分固定和临时)、禁停、转弯、减速、消防通道等标识,并在主要车行道转弯处安装凸面镜。

④在停车场(库)出入口处设置垃圾桶(箱),在小区必要位置设路障和防护栏。

⑤机动车进场(库)时应服从车管员指挥,遵守停车场(库)管理规定,履行机动车进出车场(库)有关手续,按规定缴纳保管费。

⑥集装箱车、2、5t以上的货车(搬家车除外)、40座位以上的客车、拖拉机、工程车,以及运载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准进入小区(大厦)。

⑦不损坏停车场(库)消防、通信、电器、供水等场地设施。

⑧保持场(库)内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时,车主应立即处理。

⑨禁止在停车场(库)内洗车(固定洗车台除外)、修车、试车、练车。

[篇六: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

为保证本停车场的公共秩序及安全,特制定管理规定如下:

一、本车场为小区内居民及访客停放机动车辆提供服务,进入小区地下停车场的所有车辆都应遵守本规定。

二、享有认可停车位的车辆,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可证费用。外来车辆应缴纳临时停放费用。

三、在本车场办理固定泊位的车辆应办理“车辆综合保险”。

四、进场车辆,应主动出示停车证明,接受工作人员检查。

五、按箭头指示方向行驶,不得鸣号,按规定车位停放,限速5公里。

六、在本停车场停放车辆人员,均有责任维护车场各种交通标识和设备设施的完好,并对意外损坏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七、服从车辆管理员的调度和指挥,将车辆停在指定位置。享有固定停车位的车辆不得擅自停放在闲置车位,不得有妨碍其他车辆停放的行为。

八、不得堵塞消防通道、进出车路口,不得驶入人行道、草坪。

九、停车使用的收费单据、证明及其他票据,所有权为车场,任何仿造均无效,发现后立即没收并追究其责任。

十、不得在场内试刹车、练习或修理车辆,禁止装载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险品的车辆停放。有滴漏机油等现象必须清洗干净。

十一、保持停车场的清洁卫生,车内垃圾应放置在车场指定的容器内,不乱丢杂物、随地吐痰或在停车场内清洗车辆等,不得在停车场内起卸货物或存放物品。

十二、严禁在场内加、放燃油和保养车辆,特殊情况,须经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十三、场内严禁游逛、赌博、喧哗、打闹和其他不宜进行的活动。

十四、车辆停泊后,应关闭发动机,摇上车窗、锁好车门及行李箱,勿将贵重物品留在车内,车场出入卡要随身携带。如因违反本规定引起车辆损坏、附件和车内财物丢失等,本车场概不负责。

十五、未经同意,任何车主不得随意更改、转让车位。应做到车、位相符,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

十六、停车场管理员有权采取适当行为维护车场秩序,处理停车场发生的问题。

十七、不得刁难、辱骂和威胁车场管理员执行公务。

十八、本停车场只提供停放服务,停放以外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义务。诚望各业主、司机对车场的管理予以支持,积极配合。

《小区车辆管理制度》
停车场管理 第五篇

[篇一:住宅小区车辆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小区机动车的停放与行驶,维护小区环境,保障小区内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机动车停放管理暂行规定>和<浦东新区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由金桥湾清水苑小区(以下简称:小区)业主大会讨论通过,委托小区物业公司组织实施。

物业公司对车辆的管理是履行<物业管理合同>,小区内所有车辆使用人应接受物业公司车辆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车管员)的行驶管理与停放引导。

第三条小区车位实行有偿使用,车辆使用人在小区泊车应交纳停车费。小区车辆管理制度。停车费收入归小区全体业主共有。物业公司应有专人进行停车费管理,公开账目,并定期结算与公示收支情况。根据维修基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停车费收入在扣除车辆管理成本和业主大会授权使用的费用后的结余部分纳入小区维修基金账户,每年一次分摊到业主账户。欠缴或侵占停车费是损害全体业主利益的行为。

第四条将小区业主共有的停车位供车辆使用人停车的行为关系,不含有对车辆保管的义务与责任。提供良好的停车条件,营造有序的活动场所是小区各方共同努力的目标。

车辆进出管理

第五条小区安装停车场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实行车辆智能化管理。小区车辆管理制度。所有车辆进出小区必须持清水苑小区车辆ic卡(以下简称:ic卡)刷卡通行。车辆在通过大门道闸时必须一车一杆逐一进出,明朗,坚持原则。同时,也应注意工作方法,劝导车主自觉遵守车辆管理制度要人性化。对违反规定的做法,要坚决制止,不能姑息。

第二,加强对业主这方面的宣传教育。让每一个拥有车辆和准备购置车辆的业主清楚地认识到,自觉配合物业管理单位相关制度的实施,对小区车辆的有序管理,实际上是有益于大家的事情。共同监督,共同参与管理,要有这个共识。

宣传教育的方式,我们认为主要还是以小区内的宣传窗,提示牌,小册子或其它印刷品为主,有条件的可以利用小区内的视频,小广播,小喇叭进行定时段的宣传教育。在组织小区里的文娱活动中,也可以穿插于寓教于乐的活动中去,让大家在愉悦的氛围中受到关于小区车辆管理方面的知识教育,知悉本小区内在这方面所做的相关规定,从而能够在生活实践中认真自觉地去执行,去维护。

同时,小区物业管理处的员工,在和业主的平常接触中,也应有意识地向业主灌输我们对小区内车辆管理的规定和要求,使得广大业主能够理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一起做好小区车辆管理和交通管理维护,减轻我们自身的工作压力。

还应强调的是,教育业主加强对孩子的管束。不在小区停放车辆的区域玩火,不在车辆四周打闹,更不要爬上汽车玩耍、划伤车辆。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发现这样的情况应立即予以制止。据车险专业人士表示,由于他人恶意行为导致车辆受损,应该不属于保险范围。而这类问题很难找到行为人,处理起来会有很多的麻烦,要尽可能地避免之。

第三,必要的硬件设施要跟上去。为了防止个别业主在停车时图方便而将车辆违章停放在绿地或居民活动场所的情况,管理处除应积极劝导外,更重要的是,在这些地方设置固定的警示牌和必要的障碍物,以阻止车辆对绿地和活动场所的破坏。

规范小区内的交通秩序,在醒目处设立固定交通导向牌,限速牌。提示司机在小区内倍加小心,防止区内人车事故的发生。地下停车场,出入口处应安装凹凸镜。地下停车场应完善排水设施,杜绝乱堆乱放物资,保证出入顺畅。

小区收费设施应逐步完善。对车辆的停放场地及出入口进行视频监控,这样可以更好地做好服务,防止意外,规避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深圳等地的经验做法,在车辆停放场地,一定要有诸如“本场地只负责提供车辆停放位置,并不负责车辆财物的保管,请各车主注意保管好您的车内财物。”之类的固定警示牌。否则,一旦出了问题,难咎其责。

第四,物业管理者要加强小区车辆管理制度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以便能正确对待和解决在车辆管理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目前车满为患的现状考验着每个小区物管部门的管理水平。结合小区自身的交通环境,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措施,为业主营造秩序井然的生活环境,是每个小区物管部门需要思考的问题。这就给我们提出了一个新的要求,我们必须学习小区交通管理方面所可能涉及到的法律法规,合理规范小区车辆管理制度。另一方面,密切注视在同行业内已经出现的相关案列,学习人家的可行的处理方法,借它山之石,为我所用。平时有了经验的积累,届时处理起来不慌张。有理有据地答复业主,帮助其解决具体问题。这是一条捷径。

我们物业管理本身不具备执法资格,不能直接处罚在小区内违反法规的行为,但我们可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工作。在我们物业管辖的小区内如果万一出现了交通安全事故,我们应做的事就是维持小区内通行的正常,虽然不能行使交警的权限,但可以通过拍照、摄像等方式合法取证,提供证据供有关部门处理。

第五,相对于私家汽车数目的疯涨来说,车位的增长几乎是“杯水车薪”。由此而引出的问题是,每到晚上,许多小区里车满为患,部分迟到的车不得不停在大马路上过夜。小区停车难已是许多生活小区共同面临的难题。如何处理车位紧张的问题。我们不妨做一个探讨。

1,在有限的小区区域内合理再规划。这在老的生活小区里尤显重要。重新划定区域,重新规范停车位置,适当开辟新的停车场所,会缓解停车难的问题。

2,确实在车位紧张的小区内,限制外来车辆的进入或者限定其停车时间。

3,与周边的写字楼、机关企事业单位联系,利用这些单位夜间车位相对较空的特点,租用他们的车位,小区停车难问题随之迎刃而解。而这些企事业单位也利用小区白天停车少的特点,解决了白天单位停车难的问题,互利互惠。

4,就目前的现状来说,还没那个地方能完全解决车位不足的问题。所以,对回来晚了而无固定车位的车辆,可以动员他们在小区外面的公共道路上停放。秩序维护员要做到心中有数,对已预交了期内停车费的车辆,尽量做出安排。

在这里需要着重指出的是,物业公司不能通过乱收费解决停车难问题,这样容易激化另一方面的矛盾。

小区车辆管理问题是个人人头疼的问题,需要我们在实际工作中,针对具体情况予以对待。强调人性化管理的同时,要严格按小区车辆管理制度办事,合情合理地逐步解决,这样才能赢得小区业主对我们工作上的理解与支持。

[篇三:物业小区车辆管理制度]

管理处负责业主(住房)的车辆管理,小区车辆行驶停放,管理处经理负责协调指导停车场(库)的管理工作,车管安防员负责车辆的存放、保管、放行等具体管理。

1、对进入停车场车辆的管理规定

①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具备一切有效证件,包括行驶证或待办理证明、保险单等,车辆号牌应与行驶证相符,待办车辆应与待bàn zhèng明相符。

②进入停车场的司机,须按进出场各种程序办理停车手续,并按指定的车位停放。

③车辆停放后,司机须配合安防员做好车辆的检查记录,并锁好车门窗,带走贵重物品,安防员没有帮司机保管物品的义务。

④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⑤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禁止在场内吸烟。⑥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⑦禁止超过停车场限高规定的车辆、集装箱车以及漏油、漏水车辆进入停车场。

⑧进场车辆如不服从安防员指挥,造成本身车辆受损时,后果自负。

2、小区(大厦)交通车辆行驶停放管理规定

①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

②车辆不准在小区内长期停放,临时停放按<车辆保管统一收费标准>缴费。

③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指定位置停放。

④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随身带走。

⑤机动车辆在本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km/h,严禁超车。

⑥机动车辆在小区内禁止鸣号。

⑦不准在小区任何场所试车、修车、练车。

⑧不准辗压绿化草地,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⑨不准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车辆只能在停车场、库或道路上划线停车位内停放,非机动车必须停放在自行车棚或保管站。

⑩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他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3、停车场(库)管理规定

①停车场24h值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

②停车场(库)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灭火器,定期检查,由车库岗负责管理使用。

③在停车场(库)和小区车行道路须做好行车线、停车位(分固定和临时)、禁停、转弯、减速、消防通道等标识,并在主要车行道转弯处安装凸面镜。

④在停车场(库)出入口处设置垃圾桶(箱),在小区必要位置设路障和防护栏。

⑤机动车进场(库)时应服从安防员指挥,遵守停车场(库)管理规定,履行机动车进出车场(库)有关手续,按规定缴纳保管费。

⑥集装箱车、2、5t以上的货车(搬家车除外)、40座位以上的客车、拖拉机、工程车,以及运载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准进入小区。

⑦不损坏停车场(库)消防、通信、电器、供水等场地设施。

⑧保持场(库)内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时,车主应立即处理。

⑨禁止在停车场(库)内洗车(固定洗车台除外)、修车、试车、练车。

[篇四:敖平镇小区车辆管理制度]

为维护小区交通秩序,保障车辆、行人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不得驶入。

二、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要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规定位置停放。

三、非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的位置停放,严禁在消防通道及楼宇内随意停放。

四、凡因不遵守车辆停放规定而造成车辆损伤或遗失,后果自负。

五、车辆进入小区,司机必须减速行驶,禁止鸣喇叭,注意往来车辆及行人安全。

六、机动车辆要本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摩托车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严禁超车。

七、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

八、进入车辆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种腐蚀性物品。

九、不准碾压绿化土地,不准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十、不准在人行道上、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和临时车辆只能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必须放在自己的停车场)。

[篇五:小区车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践行科学发展观,建设文明和谐示范小

区”的服务宗旨和有关小区的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是进入本小区的机动车辆,都必须遵守“规范停车,有偿占地使用”原则。即车辆规范停放仅收取车辆停放的场地占用费,不是车辆保管费用、不作为车辆遗失及车辆损坏的任何赔偿依据。车辆的损坏及遗失均由车辆停放人负责。遇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广西石油基地服务中心和南宁市桂弘物业管理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辆都是违规的行为。轻者损坏设施按原价赔偿,情节严重的除赔偿损失外,还要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八条车辆进入本大院按指定的车位停放,没有固定车位的,到临时的车位停放。不得乱停放或占用他人的停车位。

第九条车辆停好,拉上手刹。有坡度的停车位停好车后最好给车轮垫上一障碍物,以免车辆下滑。

第十条车辆停稳后,关好车门窗,保管好车上的贵重物品,若有丢失由车主本人负责,与广西石油基地服务中心和南宁市桂弘物业管理公司无关。

第十一条车辆进出按标示的方向行驶,若有进出车辆不小心损坏到其他车辆或公共实施的,由肇事者本人负责,与广西石油基地服务中心和南宁市桂弘物业管理公司无关。

第三章车辆停放收费标准

第十二条大院办公的中石化单位的车辆出入本大院免费,但必须到南宁公共服务处办理本大院的出入牌(卡)。工本费20元/年/辆。

第十三条车辆停放占地收费标准:内部人员(指中石化居住在本大院的职工、离退休职工、协解人员及家属认租有地锁的车位价格60元/月;普通车位40元/月。外来(租售)住户一律按120元/月,一次性交清一年车辆占用费可以享受免一个月停车占用费的待遇。车主认租车辆占用位置是专用固定的,并写上车辆的车牌号码。其它车辆不得占用,否则后果自负。

第十四条在本小区租房或购房的住户必须到南宁公共服务处秀厢路小区管理站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认租车位。没有认租固定车位的车辆不得进入本小区过夜停放。白天出入本大院按临时车辆出入规定时间收费。

第十五条车辆临时出入的管理规定

一、临时车辆出入按规定时间收费:1个小时内免费;1个小时以上,3小时以内收取3元/车次,3小时以上6小时以内收取5元/车次;6小时以上,24小时之内的收取8元/车次。

二、超过3吨以上或车长7米以上的车辆不得入内停放,单位的特种车辆或施工单位的车辆必须有主管单位同意方可进入。

三、临时执行特殊任务的车辆向门卫报告,经许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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