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奖罚、调查处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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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奖惩管理标准》
安全生产奖罚、调查处理制度 第一篇

Q/GTXX

XXXXXXXX 企业标准

Q/GTXX XXXX-XX-XX-2013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标准

XXXXXXXX 发 布

目 次

目 次 ............................................................................................................................................................... I 前 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职责 .................................................................................................................................................................. 2

4 管理活动的内容与方法 .................................................................................................................................. 2

5 奖惩的执行程序 .............................................................................................................................................. 9

6 相关/支持文件 .............................................................................................................................................. 10

7 记录 ................................................................................................................................................................ 11

附录A(资料性附录) ............................................................................................................................. 12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 13

附录C(规范性附录) ............................................................................................................................. 14

附录D(规范性附录) ............................................................................................................................. 15

附录E(规范性附录) ............................................................................................................................. 16

附录F(规范性附录) ............................................................................................................................. 17

附录G(规范性附录) ............................................................................................................................. 18

前 言

本标准是为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生产管理,确保生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制定本标准的目的是确保生产管理奖惩有据可依、有序进行,进一步规范生产管理。

本标准由××××公司××部门提出。

本标准由公司××部门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审核人:×××

本标准批准人:×××

本标准由×××部门归口并负责解释。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标准【安全生产奖罚、调查处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生产管理奖惩实施的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七十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国务院第599号令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八十一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国务院令第493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393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国务院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国家电力安全生产监管理委员会 《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

国务院 1989 《特别重大事故调查标准暂行规定》

国务院 1991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劳动部(劳安字[1991]23号)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决定>有关问题的解释》 劳动部(劳安字[1990]9号) 《特别重大事故调查标准暂行规定>有关条文解释》 劳动部(劳安字[1990]9号) 《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

卫生部令第25号 《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

公安部令第108号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

公安部(公传发[2007]245号) 《关于调整火灾等级标准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修订 《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

公安部令第104号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GB26164.1-2010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GB26860-201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部分)》

国家电力公司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国投安管[2010]220号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

国投电力〔2012〕38号 《电力生产安全事故和电力安全事件管理办法》

国投电力〔2012〕37号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电气部分)

曲电司Q/QJPC-203.003-2010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标准

3 职责

3.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3.1.1 负责对公司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文明生产、质量、消防的监督管理,提出奖励和考核。

3.1.2 负责组织一般事故的分析并编写分析报告,提出考核意见报公司领导审批。

3.1.3 负责监督障碍事件的分析,并审核分析报告,报公司生产副总经理。

3.1.4 负责监督异常事件的分析,并确认分析报告。

3.1.5 负责对公司安全目标实现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提出奖励建议。

3.1.6 负责对各部门提出的奖励申请进行审核,报公司领导批准。

3.1.7 负责对各部门安全生产贡献提出奖励。

3.1.8 负责“两票、三制” 、现场不安全情况的监督考核。

3.1.9 负责对协作单位违反安全合同(协议)的监督考核。

3.1.10 负责设备缺陷的管理和考核。

3.1.11 负责公司的生产技术管理监督考核。

3.1.12 负责对各部门事故、障碍、异常分析及报告的监督评价考核。

3.2 各部门

3.2.1 负责对本部门技术、质量、安全、文明生产进行管理、奖惩和汇总,并按时报技术安全部备案。

3.2.2 负责对本部门不安全情况进行整改。

3.2.3 负责本部门所辖项目的安全、技术交底,监督实施,并保持记录。

3.2.4 负责本部门范围内发生的障碍、异常事件的分析并编写分析报告;做好差错的控制。

3.2.5 负责对本部门管理协作单位违反安全合同(协议)的承包单位进行监督考核。

4 管理活动的内容与方法

4.1 安全生产奖惩原则

4.1.1 为执行公司规程制度,强化安全管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生产管理,确保生产安全,同时为生产管理奖惩提供依据,修订本细则。

4.1.2 实行生产管理奖惩制度,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四级控制”、“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思想教育与行政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4.1.3 对同一事件而言,若本标准中有多项符合的考核条款时,按照“数项并罚”的原则考核;若本

《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奖罚、调查处理制度 第二篇

安全生产事故(事件)处理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企业安全发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建立安全问责制度、安全奖管理办法、人身伤亡事故处理办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设备事故处理办法、消防事故处理办法、生产事故处理办法、治安事件处理办法、险肇事故处理办法、重大事故隐患处理办法、违章违制处理办法等制度,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的全面落实。

第三条 本规则是公司安全生产事故(事件)处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公司合同制职工均按照本规则执行,其他在公司区域作业的人员,按照有关协议及相关规定执行。

本规则所述事故(事件),包括公司的各类事故、事件、隐患及违章违制现象。

第四条 安全生产事故(事件)的事后处理工作,应坚持【安全生产奖罚、调查处理制度】

“四不放过”的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谁出问题谁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会是全公司的安全生产事故(事件)处理工作的最高管理机构,各主管部室、管理小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

各单位负责所辖区域安全生产事故(事件)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 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权参与安全生产事故(事件)处理重大事项的研究,参加安全生产委员会,对与职工安全生产权益有关的事项进行监督。

第二章 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分类

第七条 安全生产事故是指职业活动或有关活动过程中发生的意外、突发性事件的总称,通常会使正常活动中断、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1、按伤害程度分:职工伤亡事故按伤害程度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重大死亡事故、特大死亡事故。

2、按经济损失程度分:根据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程度,事故通常分为一般损失事故、较大损失事故、重大损失事故、特大损失事故。

第八条 公司根据事故伤害程度、经济损失程度,将各类事故分为四个等级,即:Ⅰ级(轻微事故)、Ⅱ级(一般事故)、

Ⅲ级(重大事故)、Ⅳ级(重特大事故)。

Ⅰ级事故,如:轻微交通事故、出现火警;

Ⅱ级事故,如:轻微人身伤害事故、一般交通事故、一般火灾、一般设备事故;

Ⅲ级事故,如:轻伤事故、重大交通事故、重大火灾、重大设备事故;

Ⅳ级事故,如:重伤及工亡事故、特大交通事故、特大火灾事故、特大设备事故。

第九条 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应由事故调查组分析确定。

第三章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分类

第十条 安全生产事故根据性质分为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或破坏事故。

责任事故和破坏事故应进行处罚。

非责任事故可不进行处罚。

第十一条 为准确地对不同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罚,应根据事故调查组所确认的事实,分清事故责任:

1、直接责任者。指其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有直接关系的人员。

2、主要责任者。指对事故的发生起主要作用的人员。

3.领导责任者。指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 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的认定应由事故调查组确定。

第四章 事故隐患等级分类

第十三条 公司将各类事故隐患分为四个等级,即Ⅰ级(一般事故隐患)、Ⅱ级(较大事故隐患)、Ⅲ级(重大事故隐患)、Ⅳ级(特大事故隐患)。

第十四条 事故隐患分级标准

事故隐患是人的活动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或者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而可能导致人身伤害或者经济损失的潜在危险。根据潜在危险的大小,对事故隐患进行分级:

1、Ⅰ级(一般事故隐患):可能造成Ⅰ级事故的隐患;

2、Ⅱ级(较大事故隐患):可能造成Ⅱ级事故的隐患;

3、Ⅲ级(重大事故隐患):可能造成Ⅲ级事故的隐患;

4、Ⅳ级(特大事故隐患):可能造成Ⅳ级事故的隐患。 第十五条 事故隐患等级的评价,由各专业检查组或主管部门组织三名以上(含)专业人员进行会商确定,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具有最终裁决权。

第五章 违章违制等级分类

第十六条 公司将各类违章分为四个等级,即:Ⅰ级(行为疏忽)、Ⅱ级(一般违章)、Ⅲ级(严重违章)、Ⅳ级(重大违章)。【安全生产奖罚、调查处理制度】

第十七条 违章行为分级标准

采取风险评价矩阵理论,根据违章行为出现的机率大小和可能造成事故的严重程度(见下表),对违章行为进行分级:

1、Ⅰ级(行为疏忽):危险等级18-20;

2、Ⅱ级(一般违章):危险等级10-17;

3、Ⅲ级(严重违章):危险等级6-9;

4、Ⅳ级(重大违章):危险等级1-5。

第十八条 违章行为等级的评价,由各专业检查组或主管部门组织三名以上(含)专业人员进行会商确定,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具有最终裁决权。

第六章 安全生产事故(事件)的报告、调查处理 第十九条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管理部门为相关事故报告的主管部门,负责事故(事件)的接案、上报和事故(事件)调查处理的组织工作。

第二十条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事件)主管部门负责完善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安全生产奖罚、调查处理制度 第三篇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一、为了规范本工程项目部全体人员的行为,确保项目全体员工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特制定奖罚条款如下:

1、安全生产管理各分包单位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成立全体项目管理员及以项目经理为首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同时应建立和健全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明确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1)配备项目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值日活动,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的检查、督促和管理工作,同时配备兼职安全资料员,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技术资料档案,开展安全值日活动。

2)责任制层层落实,根据总承包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同时分包单位与各操作班长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双方职责安全指标和具体安全保证措施。

3)制定施工组织设计,并要有全面、具体针对性强的安全技术措施,现场施工用电、脚手架、塔吊、文明施工等要有单独的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并要有明确的电气防火要求,并经企业总工程师批准后严格实施。

4)对于新进场工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及时做好记录和签名,并归存安全台帐,同时根据工种

和各分部分项工程对班组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及时履行签字手续,并归存安全台帐。

5)督促各责任人及时记好安全日记和各班组班前安全生产活动记录,内容真实。

6)项目部日常要加强宣传教育力度,营造安全活动气氛,不断提高项目各级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对安全生产方针的认识和搞好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并贯彻执行安全法规以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促使现场各施工人员掌握一定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为确保安全生产创造条件,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7)分包单位要建立特殊工种和中小型机械操作工花名册,特种工作中小型机械操作工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证必须按期复审,不得超期使用。

8)分包单位专职安全员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并履行复查手续,确保项目安全生产活动的正常开展。

9)建立工伤事故统计报告,调查处理制度,发生事故不得隐瞒、虚报和拖延不报,并应积极保护现场事故现场,配合、协助公司或上级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工作。

【安全生产奖罚、调查处理制度】

10)要求分包单位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编制安全专项方案;凡符合专家论证条件的专项工程,分包单位应积极组织专家论证。

2、违反安全文明环保等管理规定处罚办法

进场管理

加强班组内部文明施工教育,搞好现场文明施工及住宿范围内和场地划分责任区的清洁卫生,杜绝违章作业、野蛮施工以及打赤膊、穿拖鞋、骂人、争吵、扯皮打架等不文明行为,如若发生,处以分包队伍缴纳违约金2000元。对

3、违章违纪处罚

⑴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对管理人员罚款20元/人次,工人10元/人次。

⑵施工现场严禁穿高跟鞋、赤脚,高处作业严禁穿硬底鞋、带钉易滑鞋,违者每人一次罚款10元。

⑶对擅自拆除、损坏防护设施者罚款200-500元,因施工要求要临时拆除防护设施时,必须报请工程部门同意,完后并及时恢复原状,如未照办罚款500-1000元。

⑷施工现场不允许吸烟,违者罚款5元/人次。

⑸2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正确佩带安全带,违者罚款10元/次。

⑹不按规定进行“四口”、“五临边”防护,每发现一次处罚100元。 ⑺酒后作业发现一次处罚100元。

⑻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每发现一次处罚100元。

⑼未经项目部同意,工地居住家属每发现一次处罚100元。

⑽未经安全教育的人员,施工队无权擅自安排工作,违者处罚100元。 ⑾随意挪动现场防火器材者,每发现一次处罚100元。

4、违章操作、违章、罚款标准

⑴违章指挥:300元/次。

⑵违章作业:50元/次。

⑶特殊工种未持证上岗,无操作证:100元/人.次。

⑷酒后(机械操作)操作:100元/人.次。

⑸违返机械使用操作者:100元以上/人.次。

⑹非专业人员擅自动用机械设备:50-200元/人.次。

⑺非专业人员乱拉乱接电源线100-200元,导致电器损坏除赔偿外加倍处罚。

5、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罚款标准:

⑴参加安全会议迟到一次罚20元,缺席者罚50元。

⑵整改通知单不及时执行罚50-200元。

⑶一闸多机罚100元。

⑷机电设备未采取漏电保护措施罚200元。

⑸配电箱内乱放臵杂物罚100元。

⑹施工用电线未架空,在地面上乱拉乱拖罚100元。

⑺使用机械无防护保护措施罚100元。

⑻未经允许,任意拆除或移动安全防护措施300元,破坏安全防护设施罚1000-2000元。

⑼大中型机械设备无专人专机、专箱相对固定罚100-200元。

6、高空坠物罚款标准:

⑴凡在高空场所施工人员不得将钢管、扣件、短材料、钢筋头、水泥块等其它物件掉落下层至地面,违者罚200-500元。

⑵严禁在外架上堆放钢筋、木料、钢管等材料,发现每次罚200元,造成坠落者罚款500-1000元。

⑶在外挑防护棚上,严禁堆放任何材料,发现罚200-500元。 ⑷安全网内不得有任何材料及杂物,发现一次罚100-200元。 ⑸在高处作业人员传递物件时,不能抛掷,违者罚100-200元。

7、文明施工罚款标准

⑴作业班组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工完料尽,及半成品分类归堆,违者罚50-100元。

⑵木工用完电动工具后,应及时把木屑清理干净,木材及时堆码整齐,违者罚50-100元。

⑶钢筋工每天都应把所有机具清理干净,半成品堆码整齐,违者给予50-200元处罚。

⑷多余砼不准随地处理,由工长统一安排,楼层内地面溅落地零星砼渣浆及时清扫,违者给予50-100元罚款。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安全生产奖罚、调查处理制度 第四篇

[篇一: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架构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各部门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车间设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突发火情的紧急处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奖罚、调查处理制度 第五篇

[篇一: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董事长安全生产职责:

1、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保证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公司的贯彻执行。

3、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在公司的贯彻实施。

4、切实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组织及财力、物力等资源的保障。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二、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和机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督促企业员工按职责范围开展安全工作。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和职业卫生工作。

4、在实行生产任务承包责任制时,必须承包安全生产。

5、在安排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时,安全基础设施与主体工程必须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6、负责处理重大工伤事故,处理事故责任者,表扬奖励对安全工作有贡献的员工。

7、积极改善企业劳动条件,消除环境污染,提倡文明生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8、保证本企业产品符合国家有关的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

三、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法令,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直接领导、监督检查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在安排年、季、月度生产计划时,贯彻执行安全工作与生产工作“五同时”的原则。

3、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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