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培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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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培训计划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复习要点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复习要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颁布施行的时间是2002年11月1 日。

2.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规定,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3. 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的能力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4. 《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危险性较大的行业进行了规定,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6.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排。

7.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8. 生产、储存剧毒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9. 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应当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10. 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实行分类管理和许可制度。

11.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

12. 特种设备在投人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登记。

13.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是指依法设立且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工商核准文件从事生产最终产品或者中间产品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企业。

14. 未经安全条件审查或者安全条件审查未通过,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5. 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提供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及其台帐且台帐上登记的危险化学品品种应与申请许可的危险化学品品种一致。

16. 《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是:规范生产经营单位行为;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17.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应负的职责有: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18.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行政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19. 《安全生产法》中规定了从业人员有遵章守规,服从管理;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发现不安全因素报告的义务。

20. 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在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时,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

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

21.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前期预防的具体规定有:关于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

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关于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制度的规定;关于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制度的规定;关于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的规定。

22. 根据《消防法》规定,关于危险化学品消防主要违法行为有: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

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23.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

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24.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下列设备中,属于特种设备的是:锅炉、压力管

道、起重机械、客运索道。

25. 《安全生产法》赋予政府监督管理部门的职权主要有:进入生产单位进行检查以及了解

情况的职权;对安全生产法违法行为的处理职权;对事故隐患的处理职权;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设备、设施、器材、物料等的处理职权。

26. 《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 GB 13690-2009将危险化学品危害分类分为物

理危害、健康危害和环境危害共分27种类、98个类别。

27. 新建的生产企业应当在竣工验收前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进口企业应当在首次进口前办

理危险化学品登记。

28. 在正常生产条件下,散发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生产装置、“三废”处理设施等的边界

至居住区边界的最小距离称为卫生防护距离。

29. 根据GB 20581-2006,易燃液体是指闪点不大于93℃的液体。

30. 易燃液体分为4类,闪点小于23℃和初沸点大于35℃属于类别2。

31. 自燃固体是指与空气接触后五分钟内,即使少量也易着火的固体。

32.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的内容包括十六部分。

33. 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有效期为3年。登记证有效期满后,登记企业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生

产或者进口的,应当在登记证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提出复核换证申请。

34. 登记企业不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登记品种发生变化或者发现其生产、进口的危险化学

品有新的危险特性不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内容变更手续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35. 根据《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 15258-2009)规定,标签必须包括八个方面的内

容。

36.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当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安

全条件审查。

37. 在同一建筑或同一区域内,用隔板或墙,将其与禁忌物料分离开的贮存方式称为隔开储

存。

38.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对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

定数量的化工企业实行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制度。

39.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个人不得购买剧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40.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申请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条件是:有

与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依法进行了安全评价。

41. 减少和控制工作场所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危害的措施有:选用无毒或低毒的化学替代品;

选用可将危害消除或减少到最低程度的技术;采用能消除或降低危害的工程控制措施;采用能减少或消除危害的作业制度和作业时间。

42. 经营危险化学品,不得有下列行为:从非法生产或者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采购危

险化学品;经营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

43. 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理所采用的化学处理技术方法包括:化学沉淀法;焚烧法;中和法;

氧化法。

44. 有机过氧化物是可发生放热自加速分解、热不稳定的物质或混合物。此外,它们可具有

一种或多种下列性质:易爆炸分解、快速燃烧、对撞击或摩擦敏感、与其他物质发生危险的反应。

45. 需要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的单位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进口企业。

46. 整装储存是将物品装于小型容器或包件中储存,包括:袋装、桶装、箱装或钢瓶装的物

品。

47. 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有符合相关要求的专用车

辆及设备;专用车辆的驾驶人员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有符合相关要求的从业人员;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8. 标签上用来表明危险的相对严重程度和提醒读者注意潜在危险的单词。GHS使用“危险

"和“警告"作为信号词。

49. GB 13690-1992《常用危险化学品分类及标志》将危险化学品危害分类分为物理危害、

健康危害和环境危害共分27类、98个类别。其中物理危害(共16类,50个类别)、健康危害 (共10类、41个类别)、 环境危害(共1类、7个类别)。

50. 爆炸物质(或混合物):能通过化学反应在内部产生一定速度、一定温度与压力的气体,

且对周围环境具有破坏作用的一种固体或液体物质(或其混合物)。

51. 烟火物质(或混合物):能发生爆轰,自供氧放热化学反应的物质或混合物,并产生热、

光、声、气、烟或几种效果的组合。烟火物质无论其是否产生气体都属于爆炸物。

52. 在20℃和标准大气压101.3 kPa时与空气混合有一定易燃范围的气体,称为易燃气体。

53. 氧化性气体是指通过提供氧,可引起或比空气更能促进其他物质燃烧的任何气体。

54. 按包装的物理状态,压力下气体分为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溶解气体、冷冻液化气体4

类。

55. 易燃固体是指容易燃烧的或通过摩擦引起或促进着火的固体。

56. 自反应物质是指热不稳定性液体或固体物质或混合物,即使没有氧(空气),也易发生强

烈放热分解反应。

57. 自热物质是指通过与空气反应并且无能量供应,易于自热的固体、液体物质或混合物。

58. 单剂量或在24小时内多剂量口服或皮肤接触一种物质,或者吸入接触4小时后出现的

有害效应,被称为急性毒性。

59. 可引起人体生殖细胞突变并能遗传经后代的化学品,按危害类别属于生殖细胞突变性。

60. 在对水环境的危害分类中,物质对短期接触它的生物体造成伤害的固有性质,称为急性

水生生物毒性,它有3个类别。

61.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强腐蚀和高温、高压的特点,

有着较大的危险性,容易发生群死群伤和重大经济损失的安全生产事故。

62. 安全生产管理是运用有效的资源,进行安全生产的决策、计划、组织和控制等活动,达

到安全生产的目标。

63. 运用系统原理的原则包括①动态相关性原则, ②整分合原,③反馈原,④封闭原则。

64. 运用人本原理的原则①动力原则、②能级原则、③激励原则。

65. 运用预防原理的原则包括偶然损失原则、因果关系原则、“3E"原则、本质安全化原则。

66. 强制原理的含义是采取强制的手段控制人的意愿和行为,使个人的活动、行为等受到安

全生产管理要求的约束,从而实现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

67. 海因里希因果连锁理论认为,事故的发生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导致

的。

68. 安全工作目标就是控制危险源,努力把事故概率降到最低,即使发生事故,也可以把伤

害和损失控制在较轻的程度上和人们可接受的范围内。

69. 安全文化是安全价值观和安全行为准则的总和,是人类安全活动所创造的安全生产、安

全生活的精神、观念、行为与物态的总和。

70. 安全文化具有影响力、约束力、激励力、导向力。

71. 《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

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72. 一个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由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织建立。总要求是:横向到

边、纵向到底。

73.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范围包括4类:安全技术措施、卫生技术措施、辅助措施、安

全宣传教育措施。

74. “三同时”的含义是建设项目中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

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人生产和使用。

75. 依照造成事故的责任不同,分为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两大类。责任事故是指违反法律、

法规、规章和标准等行为造成的事故。

76.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

损失,将事故分为以下4个等级(1)特别重大事故,(2)重大事故,(3)较大事故,(4)一般事故。

77.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要及时、准确、完整,对于及时、有效地组织事故救援,减少事故损

失,顺利开展事故调查和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78.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

害关系。

79. 事故调查组应履行下列职责: (1)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

济损失。(2)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3)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4)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5)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80. 所谓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伤、患职业病、致残乃至死亡,暂时或永远丧

失劳动能力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医疗、生活保险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制度。

81. 工伤保险的基本原则中的无责任补偿原则,包含两层意义:一是,无论职业伤害责任属

于雇主、其他人或自己,受害者都可得到必要的补偿;二是,这种补偿责任不完全是由雇主承担,而是应当由相应的国家社会保险机构来承担。

82. 工伤保险的申报,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3O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83. 我国伤残鉴定标准确定致残等级的主要依据器官缺损。功能障碍医疗依赖)护理依赖心

理障碍。

84.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采用系统化的戴明模型即策划(P)、实施(D)、检查(C)和改进(A)。

85.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有17个要素组成。

86.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应充分反映组织的特点;(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应结合组织现有的管理基础;(3)与其他管理体系的结合。

87. 安全评价是利用系统工程方法对拟建或已有工程、系统可能存在的危险性及其可能产生

的后果进行综合评价和预测,并根据可能导致的事故风险的大小,提出相应的安全对策措施,以达到工程、系统安全的过程。

88. 安全评价按照实施阶段不同分为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安全现状评价。

89.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是根据被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辨识和分析危险、有害因素,确定

危险、有害因素存在的部位、存在的方式、事故发生的途径及其变化的规律。

90. 常用的安全评价方法有 1.安全检查表法 2.作业危害分析(JHA) 3.预先危险分析(PHA) 4.

危险和可操作性分析(HAZOP) 5.故障树分析(FTA)。

91.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

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92.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由高到低分为四个级别,一级为最高级别。

93. 进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分级时,要查校正系数β值,其中毒性气体是2以上,爆炸

品是2,易燃气体是1.5,其他类危险化学品是1。

94. 重大危险源的化工生产装置应装备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自动化控制系统;一级或者二级

重大危险源,应装备紧急停车系统。【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培训计划】

95. 重大危险源中储存剧毒物质的场所或者设施,应设置视频监控系统。

96. 涉及剧毒气体的重大危险源,还应当配备两套以上(含本数)气密型化学防护服。

97. 涉及易燃易爆气体或者易燃液体蒸气的重大危险源,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便携式可燃气

体检测设备。

98. 危险化学品单位新建、改建和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应当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完

成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安全评估和分级、登记建档工作,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篇二: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培训计划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考试及答案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模拟考试题及答案(一)

单位: 姓名: 分数:

一、选择题:请选择一项或多项正确答案将序号填入括号内

(每题1分 共30分)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的人是生产经营单位的( )。

(1)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 (3)主要负责人

2、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 )。

(1)不停止执行 (2)停止执行 (3)可以暂停执行

3、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 )。

(1)本单位安全管理人员 (2)本单位负责人 (3)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4、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由( )负责。

(1)工程技术人员 (2)委托单位 (3)工程技术人员所在单位

5、生产经营单位对( )应当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应当采取的紧急措施。

(1)事故频发场所 (2)重大事故隐患 (3)重大危险源

6、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法律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从( )之日起,在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1)刑事判决(2)受处分(3)事故发生

7、《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2002年( )起施行。

(1)10月1日 (2)11月1日 (3)12月1日

8、《安全生产法》立法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1)生产安全事故 (2)火灾、交通事故 (3)重大、特大事故

9、《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 ),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1)生活设施 (2)福利设施 (3)安全设施

10、《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 )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1)职工食堂 (2)员工宿舍 (3)职工俱乐部

11、《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命安全的( )。

(1)工艺、设备 (2)工具 (3)原材料

12、《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 )。

(1)安全宣传标语 (2)安全宣教挂图 (3)安全警示标志

13、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应该按照( )进行处理。

(1)由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

(2)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3)责令改正,并给予一定的罚款

(4)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4、企业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受到( )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2)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2)责令停产整顿(4)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15、根据《安全生产法》,下列( )属于从业人员的权利。

(1)知情权(2)建议权(3)拒绝权(4)紧急避险权

16、以下()属特种作业人员。

(1) 电工 (2)焊工 (3) 电梯司机(4)厂内机动车驾驶员

17、下面对剧毒品的描述中, ( )是错误的?

(1)不准露天堆放(2)必须双人收发(3)不能用玻璃瓶储存

18、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可以使用( )采暖。

(1)蒸汽(2)热水(3)机械

19、搬运剧毒化学品后,应该( )。

(1)用流动的水洗手(2)吃东西补充体力(3)休息

20、强酸灼伤皮肤不能用( )冲洗。

(1)热水(2)冷水(3)弱碱溶液

21、吸湿性强、遇水释放较多热量的化学品沾染皮肤后应立刻( )。

(1)用清水清洗(2)用冷水清洗(3)用软纸、软布抹去

22、化学品泄漏事故发生时,下面( )做法是错误的。

(1)报警(2)进行交通管制(3)所有人员参加事故救援

23、( )不能发生爆炸。

(1)亚麻粉尘(2)砂尘(3)面粉

24、如果有化学品进入眼睛,应立即( )。

(1)滴氯霉素眼药水(2)用大量清水冲洗眼睛(3)用干净手帕擦拭

25、现场作业人员皮肤接触化学品伤害时应采取急救措施进行自救和互救。下列叙述中正确的是:( )

(1)剧毒品:立即脱去衣着,用推荐的清洗介质冲洗。就医。

(2)中等毒品:脱去衣着,用推荐的清洗介质冲洗。就医。

(3)有害品:脱去污染的衣着,按所推荐的介质冲洗皮肤。

(4)腐蚀品:按所推荐的介质冲洗。若有灼伤,就医。

26、下面哪些是职业中毒因素所致职业病: ( )

(1)铅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四乙基铅)(2)镉及其化合物中毒

(3)磷及其化合物中毒 (4)炭疽

27、国家禁止用( )生产灭鼠药以及其他可能进入人民日常生活的化学产品和日用化学品。

(1)有毒化学品 (2)剧毒化学品 (3)易燃化学品 (4)易爆化学品

28、作业场所使用化学品系指可能使工人接触化学制品的任何作业活动,包括( )

(1)化学品的生产、搬运、贮存、运输

(2)化学品废料的处置或处理

(3)因作业活动导致的化学品的排放

(4)化学品设备和容器的保养、维修和清洁

29、电瓶车在厂区的行驶时速,不得超过( )km。

(1)10 (2)15 (3)20

30、新、改、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 ) 。

(1)企业成本(2)安措经费 (3)建设项目概算

二、填空题:(每题1分,共20分)

1、受日光照射能发生化学反应的危险化学品,其包装应该采取

2、爆炸物品不准和其他类物品同贮,必须

【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培训计划】

3、皮肤被污染时,应该脱去污染的衣物,用清洗,清洗要及时、彻底。【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培训计划】

4、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筑必须安装来调节温湿度。

5、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使用的危及生命安全的工艺、设备

6、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必须遵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7、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内,、和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

8、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库存危险化学品应当。

9、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 实行 、 制度。

10、生产经营单位对新录用的从业人员,要制定详实的教育培训计划,培训经费由 安排。

11、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能够承受正常运输条件下产生的内部压力和外部压力,保证危险化学品在运输中不因温度,湿度或者压力的变化而发生任何渗(洒)漏

12、凡具有易燃、易爆、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在运输、装卸和贮存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均属 。

13、在发生重大化学事故,可能对厂区内外人群安全构成威胁时,必须在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对与事故应急救援无关的人员进行 。企业在最高建筑物上应设立。疏散的方向、距离和集中地点,必须根据不同事故,做出具体规定,总的原则是疏散安全点处于当时的上风向。

14、压缩气体必须与氧化剂、易燃物品 贮存。

15、危险化学品贮存方式分为隔离贮存、、分离贮存三种。

16、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

的 和管理能力。

17、《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应对从业人员进行 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18、生产经营场所和 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

19、严禁烟火的标志是告诉人们。

20、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

三、判断题:请在正确的后面( )打“√”,错误的打“×”

(每题1分,共30分)

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3、在特殊情况下,单位和个人可以挪用、拆除、埋压、圈占消火栓,临时占用消防通道。( )4、只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需要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

5、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都必须将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报当地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备案。()

6、凡是设有仓库或生产车间的建筑内,不得设职工集体宿舍。()

【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培训计划】

7、一氧化碳的爆炸极限是12.5%~74.5%,也就是说,一氧化碳在空气中的浓度小于12.5%时,遇明火时,这种混合物也不会爆炸。( )

8、易燃易爆工厂、仓库内一律为禁火区。各禁火区应设禁火标志。()

9、工人有权了解化学品的特性、危害性、预防措施、培训程序;当有充分理由判断安全与健康受到威胁时,可以脱离危险区,并不受不公正待遇。( )

10、乙炔与氯或次氯酸盐等化合过程中,在日光照射下会发生燃烧和爆炸。( )

11、在雷雨、暴风雨天气里应该抓紧时间进行罐(槽)的装卸工作。( )

12.工作场所使用化学品的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清除化学废料和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废旧容器。( )

13、对固态的酸、碱进行处理时,必须使用工具辅助操作,不得用手直接操作。 ( )

14、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改建、扩建的无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查批准,但设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必须依照规定经审查批准。( )

15、剧毒化学品除可少量用于生产灭鼠药以外,禁止用于生产其他可能进入人民日常生活的化学产品和日用化学品。( )

16、化学爆炸品的主要特点是:反应速度极快,放出大量的热,产生大量的气体,只有上述三者都同时具备的化学反应才能发生爆炸。( )

17、各种爆炸品的化学组成和性质决定了它具有发生爆炸的可能性,但如果没有必要的外界作用,爆炸也会发生。( )

18、有毒品在水中的溶解度越大,其危险性越大。( )

19、《安全生产法》规定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

20、可燃气体与空气形成混合物遇到明火就会发生爆炸。( )

21、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放在安全地点,且定期处理。( )

22、安装在爆炸危险场所的灯具应是防爆型的。( )

23、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 )

24、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中小企业,可选择任何中介机构进行安全评价。( )

25、从事一次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时,不需办理任何手续( )

26、职工对违章指挥或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人身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

27、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

28、贮存危险化学品的建筑物或场所应安装避雷设施。( )

29、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应当经常核对剧毒化学品销售情况;发现被盗、丢失、误售情况时,必须立即向当地安监部门报告。( )【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培训计划】

30、某化工企业车间主任强令工人违章操作,造成重大伤亡事故,该车间主任可能被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四、问答题 (每题5分,共10分)

1、防止违章动火的五大禁令是什么?

2、储存化学危险物品,应当符合哪些要求?

五、案例题(每题10分,共10分)

某气体公司经销点驾驶员杨某和押运员李某,送乙炔瓶到用户仓库卸货。在李某采用开启瓶阀放气方法检查气体压力时,正在仓库门口不足3米处磨光机作业产生的火星引燃放出的乙炔气,导致火焰迅速喷出10多米外。李某腰部以上及手背衣服着火燃烧,在急忙脱衣过程中,又伤及脸部和头发。经现场扑救灭火,乙炔瓶未受损,但李某身上多处被烧伤。

篇三: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培训计划
2016危险化学品与烟花爆竹监管工作计划

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特制定2016年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和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为全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继续保持稳定的安全生产形势,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杜绝人员死亡安全生产事故,继续保持零事故。

(二)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检查覆盖面达到100%,重大危险源监控率达到100%。

(三)事故隐患整改复查率达到100%;已查实违法行为的查处率为100%。

三、检查对象

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单位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

2、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每年至少检查1次;

3、烟花爆竹经营企业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

4、中科锂能新材料有限公司每月检查1次。

四、检查内容

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第八条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监督检查内容如下: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3、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4、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5、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7、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8、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9、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0、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1、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方法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2、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3、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4、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5、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6、标准化运行情况。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检查事项。

五、日常管理工作

(一)行政许可

1.依法承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和第三类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颁发工作。

2.依法监督危险化学品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

3.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的考核发证工作。

(二)安全生产常态化监管

1.建立“打非”工作长效机制,重点查处无证生产经营现象、未批先建、重大变更不履行安全审批手续等非法违法行为。

2.督促危化品企业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治违”工作,重点治理“三违”行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落实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4.加强执法力度,对于查处的非法违法行为坚决按程序给予行政处罚。

(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1、10月份举办一期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

2、11月份,举办一期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

3、6月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

4、督促企业切实强化职业教育培训、岗前培训、全员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技能和自我防范意识。

(四)继续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继续督促危化企业按照标准化规范运行,并适时提升等级。

2、督促企业主树立主体责任意识,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常态化和规范化的工作机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五)着力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1、落实应急资源,完善应急预案,全面做好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重要设施、重点单位和部门的应急准备工作,健全协调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及时有效处置。

2、督促各从业单位建立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切实加大安全生产经费投入,购置相关的应急物资。

(六)有关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的举报

利用已经公布的监督举报电话,受理非法违法行为,定期公告非法违法企业名单,对举报核查属实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进行查处。

篇四: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培训计划
2016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坚持“企业自查是基础、政府督查是关键、消除隐患是核心、遏制事故是目标”的原则,开展一次彻底的大检查行动。重点检查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规范市场秩序,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二、整治内容

(一)对成品油零售企业的整治

1、加强对成品油企业的检查力度。主要检查安全责任制度是否落实,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应急预案是否演练,以及各种经营证照是否有效,经营是否合法依规,灌装油品零售是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操作等。尤其是位于城乡结合部和农村的加油站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要求,排除事故隐患,规范经营操作。同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成品油经营行为。

2、加强成品油企业安全整治工作。对整改中发现安全隐患的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并督促企业限期内整改到位,拍照留档上报。

3、加强安全培训及典型宣传。做好企业的安全生产培训,选择安全工作做到较好的成品油企业作为典型,组织其他成品油零售企业前去观摩学习。联合安监、消防等部门做好安全消防知识的培训工作,组织成品油零售企业进行现场安全示范演练等活动。

(二)协助做好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检查

1、危险化学品生产环节。协助安监局、质监局检查企业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证审查时不符合项和企业内外部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整改情况;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的安全联锁和自动化改造情况;设备维护保养、检维修作业、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及重点危险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等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制定和执行情况;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特别是光气、液氯、液氨、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情况;完成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专项行动任务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储罐安全监控检测情况(液位、压力、温度报警和可燃气体泄漏报警);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直接作业安全标准,有效防范直接作业环节事故情况。

2、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的化工企业,是否具备颁发安全使用许可证条件。使用危险化学品进行试验的科研院所及各类学校、医院实验室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情况以及废弃处置情况。

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由办公室、贸发科、生技科,企管科等等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

四、检查时间

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9月31日

五、检查方式

(一)自查阶段(2016年7月-8月)

企业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细化方案,明确具体检查内容和责任。对照大检查内容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每个部位、每个环节进行细致彻底、全方位的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一一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签字后,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并及时上报当地安监局和经贸局。

(二)复查阶段(2016年8月-9月)

【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培训计划】

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并认真配合安监部门开展联合监督检查。

(三)总结阶段(2016年9月20日-25日)

做好专项整治的总结归纳工作并做好上报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监督管理。在成品油市场行业监督管理过程中,要把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监管的一项重要内容,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上报省市撤销其成品油经营资格,确保成品油流通环节全程安全。在受理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和对企业进行成品油经营资格的年度检查中,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验收和安全管理情况列为是否受理行政许可申报和初审是否合格的重要依据。

(二)落实隐患整改。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严格执法,狠抓落实,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对查出的每一起隐患和问题,要现场提出处理意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同时,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把预防、查办与引导转化结合起来。对检查中发现有问题的企业,实施分类处理。对符合条件但未办理相关许可审批手续的经营企业,指导其及时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对不具备经营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或拒不办理行政许可的企业,依法予以上报省市申请撤销许可。

(三)构建长效机制。会同工商、质监、公安、安监等部门建立打击非法经营行为的联动机制,对违法违规的企业要及时记录、重点监控,落实与相关执法部门抄告制度,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同时,要把重点整治行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

(四)营造良好氛围。利用各种媒体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曝光一批典型案例;落实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申诉举报,对群众反映的案件线索,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及时查处。

(五)及时报送情况。各成品油经营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工业企业将自查自纠以及整改情况在8月15号前上报县经济贸易局。

篇五: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培训计划
2015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方案

方案一: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方案

根据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全面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和龙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通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提高企业防范事故能力,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为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进一步推动和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实现安全管理工作程序化、岗位作业要求标准化、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范化,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建立运转有效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整体水平。

到2015年底,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实现安全达标;2015年底前,所有工贸、危险化学品、民爆企业实现安全达标。2015年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目标为: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凡是国家已经发布评定标准的,冶金、有色、水泥企业自评率必须达到100%,复评达标率必须达到50%;其他行业企业自评率必须达到50%,复评达标率必须达到30%; 危险化学品企业100%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民爆销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100%。一般事故隐患能够及时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得到整治或监控,职工安全意思和操作技能得到提高,“三违”现象得到有效禁止。

三、实施范围

全市范围内的冶金等工贸行业,危险化学品储存、销售经营企业以及民爆器材销售企业。

四、组织领导

为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市经济局成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一)领导小组

组 长:王成杰 市经济局局长

副组长:余明海 市经济局副局长

成 员:郑美玉 市经济局运行科科长

崔 松 市经济局科技技改科科长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郑美玉

成 员:许晓明 崔郭熙

办公室具体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的协调、指导、调度和督查工作。

四、工作步骤

按照国家和省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分为宣传发动、自查整改、自评申报和考评验收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

全面部署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利用展板、板报、挂图宣传,以及各行业部门集中组织培训等各种手段、各种渠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准和考评标准,让全市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及自评人员和有关部门的考评人员都能熟悉标准、理解标准、掌握标准、运用标准。

(二)自查整改阶段

生产经营单位要分别对照国家标准、省标准、行业标准进行自查整改。没有安全生产标准和制度的企业要严格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标准和制度规范。

(三)自评申报阶段

生产经营单位对照标准自查整改自评合格后,形成自评报告。市属生产经营单位有行业管理部门的向行业管理部门申报,没有行业管理部门的向市经济局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报。

(四)考评验收阶段

我局协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冶金等工贸生产经营单位申报材料和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进行考评,并形成考评报告。

考评细则按照国家、省或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考评细则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增强信心。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于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的整体建设水平,不断改善生产作业环境和安全生产条件,提高本质安全,使安全基础管理上台阶、上水平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提升生产经营单位本质安全的创新举措,只要坚持不懈地开展下去,生产经营单位真正达到了标准化建设,我市的安全生产形势必将实现根本好转。

(二)加强领导,整体推进。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领导,把加快推进生产经营单位标准化建设作为安全生产的基础性工作和重要环节来抓,加大宣传推动力度,明确工作目标,增强达标信心,完善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和运行机制的建立。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顺利开展。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企业,搞好分类指导和监督,扎扎实实地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到实处,推进全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整体水平上台阶。

(三)搞好服务,抓好落实。要按照国家、省及行业标准和采取抓住重点、全面推进的方法引导企业有计划、有步骤地对照实施,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跟踪掌握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进度和完成情况,并做到“两个结合”:一是把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与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结合起来,通过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纳入法律化、制度化、标准化管理轨道;二是把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与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结合起来,把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和创建安全标准化企业作为深化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内容,通过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活动,使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真正步入标准化、规范化、经常化管理轨道,切实从源头上把好安全关。

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科学管理,实现企业安全管理的规范化。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安全意识、技术操作和防范技能,杜绝“三违”。加大安全投入,提高专业技术装备水平,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改进现场作业条件。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各行业(领域)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高,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能力明显增强。

方案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方案

1、目的

保证企业安全标准化实施过程的科学性、全面性、有效性,组织性,保障企业生产安全。

2、范围

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范围

3、责任

企业安全小组负责制定方案,企业安全总负责人负责审核,审核通过后实施。

4、内容

4.1设立安全组织机构

1)企业成立安全环保部,专门负责企业生产安全管理工作和环境保护工作。

2)企业总负责人直接管辖,企业安全员负责处理该机构日常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事宜,涉及重大生产安全或环保事件须经企业总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3)成立成立安全小组,由企业各部门负责人及关键岗位负责人组成,协助安全环保部管理企业生产安全,共同保障企业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共同应急处理各类安全事故,环保事故。

4.2制定安全管理方针

1)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作为企业安全管理方针。

2)通过培训和安全文化宣传活动让该安全方针深入员工思想,提高意识。

3)于企业厂区显著位置标注该方针,时刻提醒员工。

4.3制定全面的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员负责指导各部门负责人制定相应部门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2)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后按照企业管理文件要求编辑成册。主要安全管理制度须贴挂于墙上,方便员工阅读,警示。

3)组织员工进行学习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各类安全制度修订后须及时公告。

4.4严格落实生产安全责任制

1)制定各岗位人员生产安全责任制度,生产工艺安全制度,岗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等。

2)通过培训学习,使各岗位工作人员明确各自的岗位安全职责。

3)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以便安全责任溯源追究。

4.5识别获取适用的法律法规

1)凡涉及企业生产安全管理和环保的法律法规政策都应收集管理,方便法治管理。

2)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须以实物文本或电子文本保存,方便查询。

3)随时关注相关法律法规的变更,保证法律法规的时效性。

4.6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1)实行分级培训,全体员工必须经过安全环保培训并通过考核方能上岗。

2)使员工掌握安全生产环保意识和知识,掌握岗位工艺安全信息,掌握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安全设施、防护用品的正确适用,掌握突发安全事故自我救护技能,了解相关法律法规。

3)定期组织相关生产安全培训学习,加强员工安全意识。

4.7开展安全文化活动

1)开展生产安全文化课,通过讲解分析各类安全事故,加强员工安全意识。

2)组织员工进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模拟练习

3)制作安全文化宣传单、宣传画、标语等加强安全意识。

4.8深化安全双基建设

4.8.1明确生产安全管理基层,深化基层管理力度:

1)生产基层是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及人员,主要工作是提高本质安全管理水平

2)监管基层是指直接面对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监管职能的机构及人员,主要工作是完善基层安全监管体制机制;

3)领导基层是指在安全监管和生产经营一线进行组织领导的政府和部门以及管理人员,主要工作是落实“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一岗双责”责任。

4)切实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要求,把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制,才能真正实现安全生产。

4.8.2明确生产安全基础,深化生产安全基础管理工作:

1)安全生产的基础,是安全生产的基本的硬件设施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基本制度、安全员队伍建设、预案等,涵盖责任体系、硬件建设、机构建设、设施设备、人财物投入、行政许可、建章立制、监督管理、安全投入、教育培训、应急救援、事故处理等基本要素。

2)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企业现场安全管理、员工安全素质建设等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等,才能有效保证企业生产安全。

4.9实施企业安全风险评价与管理

1)制定企业安全风险评价制度,明确企业风险评价范围;采取适当的方法和准则进行评价。

2)组织相关人员依照安全风险评价制度对企业开展科学真实严格的风险评价,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尤其是对重大危险源的风险控制。

3)企业风险评价后针对需要整改的部分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将整改措施落实到基层。

4)做好风险评价记录和安全措施整改记录,注意风险信息的更新。

4.10制定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1)明确企业危害物品及分类,识别,做好为化学品登记

2)确定事故应急救援小组人员,制定应急救援计划,明确人员分工与职责

3)实行应急救援演练,准备应急救援物资。

4)设立事故应急咨询服务电话,做好危害品档案,方便查询。

方案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5〕23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5〕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5〕2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5〕93号)(以下简称《评审标准》)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城市建设总体工作安排,全面启动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规范和改进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突出重点、分步推进”的原则,深入持久地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管理基础,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条件,逐步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二、标准化实施范围

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有固定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或医药生产的企业(以下统称危化品企业)。

三、工作目标

从2015年7月起,全面启动我市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2015年9月底前完成已取得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达标验收工作。2015年6月底前完成有固定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或医药生产的企业。

四、工作内容

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5,以下简称《基本规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15,以下简称《通用规范》),危险化学品企业采用P(计划)、D(实施)、C(检查)、A(改进)动态循环的管理模式,采取企业自主管理,机构咨询、评审,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的管理方法,持续改进企业的安全绩效,实现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五、工作体系与原则

凡是列入范围的现有危化品企业都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危化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持续运行一年以上,方可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评审;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三级危化品企业应当持续运行两年以上,并对照相关通用评审标准不断完善提高后,方可分别申请一级、二级达标评审。安全生产条件好、安全管理水平高、工艺技术先进的危化品企业,经省级安监管理部门同意,可直接申请二级达标评审。

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与安全许可工作相衔接原则,作为许可工作的前置条件,企业应在安全许可到期前完成标准化达标工作。2015年底前许可证到期的企业,应在2015年上半年完成标准化达标工作,2015年底前许可证到期企业,应在许可到期前或总体规定时限内完成标准化达标工作,未按期完成标准化达标的将不受理许可证延期申请。新设立的危化品生产企业自试生产备案之日起,应在一年内至少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标准。

六、工作步骤

(一)标准化宣贯阶段(7月20-31日)

市安监局负责组织对属地安监局、市直管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宣贯,各属地安监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危化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内审员进行宣贯,由指定的咨询机构负责专业培训,市安监局将统一协调安排集中或分区域开展培训。宣贯重点是讲解两个规范的要素及考核标准在企业内部的实现方式和途径。通过集中培训,使企业负责人、内审员正确理解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的重要意义、程序、方法和要求;使基层安全监管人员准确掌握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各项要素要求,提高指导和监督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水平;使安全生产标准化咨询服务人员准确理解有关标准规范的内容,提高咨询服务水平。

(二)企业实施阶段(8月1-15日)

1.组织人员宣贯培训。危化品企业应在规定期限内组织本企业相关部门及所有从业人员集中进行标准培训,指定内审员讲解标准内容、程序、方法,务必使所有部门、所有从业人员都能熟知对本部门、本岗位的工作要求,为切实开展标准化工作打好基础。

2.制定企业实施方案。企业应制定安全标准化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时间、计划、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实施方案应报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备案,并作为企业开展标准化运行申请达标的起始依据。

3.建立企业与机构技术咨询服务支撑体系。企业在自身能力无法满足开展标准化工作时,可依托考评咨询服务机构开展标准化技术咨询服务工作,考评咨询机构应与企业签订技术服务协议,开展咨询、考评等工作。我市暂时确定沈阳万益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为本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支撑机构,具体负责行业标准编辑、指导培训、技术咨询、考核评审等工作,并协助政府监管部门完善制定有关行业标准化技术规定。

(三)企业自评、整改阶段(2015年8-2015年6月)

危化品企业要依据《通用规范》和《评审标准》要求,对照评审标准内容,结合自身特点,按照初始评审、策划、培训、实施、自评、改进与提高等6个阶段,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对自评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制定落实整改方案,涉及企业安全管理系统方面问题的整改工作,应在2015年12月底前完成;涉及企业现场安全设施条件方面问题的整改工作,应在2015年6月底前或许可证有效期内完成。

(四)达标申请评审、验收阶段(2015年7月-2015年6月)

2015年7月-9月,完成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申请评审、验收工作;2015年6月底前完成有固定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或医药生产的企业达标申请、评审验收工作。具体达标申请评审验收的程序方法、评审验收机构的确定等将按照辽宁省安监局实施方案规定执行。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全员参加。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是一项在规定期限内必须完成的工作,企业应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组织所有从业人员参加标准化达标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各危化品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本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第一负责人,规模以上企业必须建立专门机构负责此项工作,小型企业由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培训。

2.注重实效,确保质量。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是企业持续改进安全生产条件、实现本质安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途径,必须注重实际效果,注重实际运行质量,禁止走过场、走形式;企业应从人、物、资金等多方面提供支持,确保整改工作质量, 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中小型企业可聘请相关专家)应全程参与标准化工作,确保企业从提高生产工艺安全角度进行一次全面整改;咨询机构在与企业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后,必须深入企业进行全程跟踪服务,对服务质量差、服务态度不端正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机构,一经核实,安监部门将进行通报直至取消其在我市评审或咨询资质。

3.加强指导,跟踪监督。各属地安监部门一是督促企业尽快开展标准化工作,指导企业把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生产系统改造、产业技术升级、应急能力提升、消防安全保障等作为标准化工作重点;二是要求相关监管人员尽快掌握并熟练运用两个规范及评审标准,规范执法行为,统一检查标准,提高执法检查水平;三是将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纳入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在今后一段时期要把未开展标准化或未达标的危化品企业作为安全监管重点,加大执法频次,加大指导力度,督促企业保时间、保进度、保质量完成三级标准化达标工作;四是各属地安监部门遇到相关问题应及时与市局进行信息沟通,同时,市安监局也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我市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全程督查、指导。

篇六: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培训计划
2015安全生产培训制度

第1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内容

针对教育和培训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点是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1、组织辖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简称“三类人员”)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保证“三类人员”持证上岗。

a)、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的强制教育培训,树立安全生产观念、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主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经培训考核合格发放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

b)、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的安全管理知识、管理方法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经培训考核合格发放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员《安全资格证》。

c)、特种作业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执行GB5306—85《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按国家、省、市各级和企业规定进行本工种专业培训、资格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上岗作业。

2、督促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业拟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计划,聘请有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定期组织教育培训,建立教育培训档案。

a)、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生)必须进行公司、厂级和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严禁事项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b)、特殊工种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专业安全技术教育。

c)、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新岗位的安全教育。

第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学时

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2、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3、企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4、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企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能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三、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形式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经过考核合格后,做到持证上岗。安全管理人员是企业安全的主要指导人员,必须进过专业考核后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安全教育的重点对象,在安全教育过程中必须让其认清工作的危险性和安全性,必须经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

1、安监局按照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复审考核安全培训。结合国家、省、市各级安全政策组织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2、督促、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所属监管领域及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督促、指导、检查企业加强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做好台帐档案规范管理。

三级教育的要求:

a)、三级教育由企业的安全、教育、劳动、技术等部门配合进行;

b)、受教育者必须经过考试合格后才准予进入生产岗位;

c)、每一名职工必须建立职工劳动保护教育卡,记录三级教育、变换工种教育等教育考核情况,并由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双方签字后入册。

3、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采取有效手段督促、指导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经安全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4、特定情况下的适时安全教育

a)、节假日前后;

b)、节假日加班或突击赶任务;

c)、工作对象改变;

d)、工种交换;

e)、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施工;

f)、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后;

g)、新进入现场等。

第四、教育培训效果检查

对安全教育与培训效果进行以下方面检查:

1、检查企业的安全教育制度。检查企业是否制定了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是否制定了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按照计划组织落实,并建立了档案。

2、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年度培训。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按照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是否参加了安全强制培训,是否安排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年度培训,持证上岗。包括企业内部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培训学习。

3、检查三级教育制度及工作落实情况,特别是新入厂工人和转岗工人教育培训。刚进企业的新工人是否接受入厂安全方面的基本教育培训,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主要检查企业对新入厂工人和转岗工人的考核记录。

4、检查安全教育内容。通过查看安全台帐记录,检查三级教育制度、企业职工隐患辨识、岗位操作规程、安全劳动纪律、教育培训考核的落实情况。

5、不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工作人员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

第2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企业的安全生产教育,是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水平,增强对生产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处理能力,是实现生产安全、预防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危害的一项重要措施。

新入厂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

新入厂的人员在进入工作岗位之前,必须由厂、车间、班组对其进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知识的初步教育,以减少和避免他们由于安全技术知识缺乏而造成的各种人身伤害事故。

1、厂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工厂的性质及其主要工艺过程;

(2)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管理体制;

(3)本企业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及状况(

(4)工厂内特别危险的地点和设备及其安全防护注意事项;

(5)新工人的安全心理教育;

(6)有关机械、电气、起重、运输等安全技术知识;

(7)有关防火防爆和工厂消防规程的知识;

(8)有关防尘防毒的注意事项;

(9)安全防护装置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10)新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内容。

2、车间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本车间的生产性质和主要的工艺流程;

(2)本车间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

(3)本车间的危险部位及其应注意事项;

(4)本车间的安全生产的一般情况及其注意事项;

(5)本车间的典型事故案例;

(6)新工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和遵章守纪的重要性。

3、班组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工段或班组的工作性质、工艺流程、安全生产的概况和安全生产职责范围;

(2)新工人将要从事的生产性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其它有关安全知识和各种安全防护、保险装置的作用;

(3)工作地点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的具体要求;

(4)容易发生工伤事故的工作地点、操作步骤和典型事故案例介绍;

(5)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保管;

(6)发生事故以后的紧急救护和自救常识;

(7)工厂、车间内常见的安全标志、安全色介绍;

(8)遵章守纪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4、三级教育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并填写好“三级教育”卡备案。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已按国家规定的本工种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的要求进行教学,并接受过实际操作技能训练的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可不再进行培训,而直接参加考核。

其他安全教育形式

1、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是基于安全生产教育的长期性的艰巨性的特点。职工的经常性安全教育,应贯穿于生活活动之中。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的形式有多种,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例如:安全活动日、班前班后会、安全会议、安全技术交底、广播、黑板报、事故现场会、安全教育陈列室、安全卫生展览会、放安全电影和录像、安全考试、安全讲演、安全竞赛等。在生产过程中坚持班前布置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的制度和职工违章离岗安全教育、工伤事故责任者复工安全教育。

2、安全“继续工程”教育

继续工程教育是指那些已经受过大专院校教育,并已在工作岗位上工作的科技、管理人员和企业的领导者,经过一定时期,必须继续接受安全知识和劳动保护新知识的教育。它是从不同专业、不同水平等具体情况出发安排学习内容,组织专修的,因此要求具有较强的针对性、理论性和实用性。这一层次的教育,主要是对专职从事安全管理的干部、企业主管安全的负责人领导、安全工程技术人员的培训教育,特别是对新任职的领导必须要经安全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工作。

3、“四新”和变换工种教育

“四新”教育,系指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产品时或工人调换工种时,进行新操作方法和新工作岗位的安全教育。

“四新”安全教育由技术部门负责进行,其内容主要有:

(1)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的特点和使用方法;

(2)“四新”投产使用后可能导致的新的危害因素及其防护方法;

(3)新产品、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的特点和使用方法;

(4)新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内容和要求。

“四新”和变换工种人员教育后要进行考试,合格后,要填写《“四新”和变换工种人员安全教育登记表》。

第3篇:交通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不断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社会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杜绝和减少伤亡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一、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树立安全发展观,推进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不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促进全局安全生产形式的根本好转,为促进西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安全交通保障。

二、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以全面实施《安全生产法》为主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重点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要“以人为本”加强各级领导和各类从业人员的培训,逐步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推动全局安全生产工作创新水平。

三、交通局范围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由交通局安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各基层单位具体实施,充分利用行业特点及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针对春运工作、“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日、“安全生产先进达标单位”等竞赛活动,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宣传单、标语等宣传媒体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四、本着“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基层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所有单位负责人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再培训。

五、一般管理人员安全教育的培训每年一次,要求熟悉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及执行上述内容应承担的责任;懂得一般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知识,并能针对本单位情况提出改进措施;懂得怎样支持专兼职技术人员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明确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

六、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必须经安全教育培训一次,施工、运输部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七、各基层单位必须坚持新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经常性安全教育、“五新”作业安全教育、复工和调岗教育五个方面的生产岗位职工安全教育。

八、针对各岗位的培训教育工作,对法规、文件有规定的持证上岗的岗位,必须保证职工的持证上岗率100%,杜绝一切违规无证上岗现象发生,因此而发生安全事故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领导责任。

九、要把宣传教育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机结合起来,搞好安全警示教育,吸取经验教训。要对有法不依、安全隐患严重、管理不善并导致重大事故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意识,促进安全生产形式的稳定好转。

第4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员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现根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生产实际,制定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员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现根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生产实际,制定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第二条公司要根据年度安全施工生产需要,由劳人部根据安质部提报的培训需求,制定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公司各项目要依据本单位施工生产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第三条对从业人员(含分包队伍)的安全培训教育的组织实施,公司实行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公司负责对公司领导、公司管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取证和公司本部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项目经理、安全员、技术员和其他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由项目所在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管理机构或公司共同组织实施;

第四条公司各项目部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4、1项目部员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4、2项目员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

(1)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通过学习培训取得岗位合格证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3)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4)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人货两用电梯司机等)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需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5)其他员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6)待岗、转岗、换岗的员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4、3新进场的工人,在接受公司安全培训合格,还必须接受本项目部进行项目、班组的二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1)项目安全培训教育的内容是:工地安全实施标准的执行(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现场设施、过程施工特点、生产和生活环境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2)班组安全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技术交底中的有关内容、事故案例分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4、4项目部与各班组负责人必须针对施工作业和施工特点,及时抓好对在场职工冬雨季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教育,做到不违章操作。

4、5项目部必须建立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没有接受安全教育的职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

4、6一般员工待岗、转岗、换岗,员工重新上岗前以及新进场工人的安全培训教育由项目部自行组织培训。

第五条职工安全培训,应当使用经国家各行业安全主管部门审定的大纲和教材。

第六条安全培训教育要做好记录,并实施考核。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应使用公司三标一体程序文件中规定的格式。

第5篇: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制度

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指导下,为加强企业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企业预防交通事故的整体能力,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安全培训教育的目的:提高企业员工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经营顺利进行。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员工、租赁承包经营者、驾驶员、售票员的培训教育。

第三条安全培训教育原则“根据上级要求和公司安全生产经营实际,注重针对性、实用性、实效性的培训教育原则,开展对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

第四条职责

㈠由公司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员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司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

㈡安全管理科负责经营者、驾驶员、乘务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第五条员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形式和内容

㈠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

其重点是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和法纪教育,安全生产方针,管理技能培训,国家有关的政策法令、法规、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和岗位职能培训等。

㈡各科室安全培训教育,其重点是安全生产管理技能培训和防火、防盗知识培训,岗位责任制培训及学习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各科室在公司安全生产培训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每月对所属安全生产人员进行一次培训。

㈢驾乘人员安全培训教育,重点是教育驾乘人员遵章守纪,牢记安全行车守则,讲解安全行车操作要领,车辆设备维护保养及对事故安全进行分析,如何采取预防事故措施和做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每月由安全管理科结合安全学习教育活动,对驾乘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培训。

第六条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对象是全司员工,由公司或各部门负责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培训教育方式:安全活动日、安全会议、板报、事故现场会、安全图片展览、组织看安全电视片、电影、打口头安全招呼等。

第七条劳动保护培训教育,对象是生产工人、管理人员,由公司各部门定期组织学习劳动保护法规文件、劳动卫生知识等。要经常教育员工自觉遵守劳动保护规定,讲究劳动卫生,注重保护身体安全健康,预防工伤、职业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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