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2016年下半年应急演练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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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安监2016年下半年应急演练计划
公司2016应急演练计划

公司

2016年应急演练计划

各单位:

根据公司年度工作要求,结合公司生产情况,2016年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安排如下:

一、 应急演练计划要求

1、后勤部室演练由安环办组织确保食物中毒专项预案、 高处坠落事故、消防演练、办公楼人员应急逃生疏散演习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

2、各部室:资产管理部仓库消防演练4月、9月各进行一次;综合管理部食堂消防演练每半年至少一次,食物中毒夏季进行一次;生产管理部化验室化学药品火灾事故、危险化学品遗洒泄露事故至少每半年各进行一次演练 ;其余部室及运营区基地业务部积极参与安环办组织的各种演练,不再单独进行演练。

3、水泥企业各子公司:由各安全管理部门拟定各公司年度演练计划12月15日前报安环办 ,要求:公司级安全管理部门组织进行专项演练每月至少一次 ,并及时发信息平台;各工段、科室组织进行有关的现场处置方案演练,部门保留材料,各级安全管理机构监督检查;确保公司的所有专项预案、现场处置方案每半年演练一次。

4、股份非水泥企业:各企业需拟定与本行业特点符合的专项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报安环办备案;并按要求制定年度演练计划12月15日前报安环办,需至少每半年演练一次,保留材料备查。

二、应急演练要求

1、各类应急演练需于当月25日前完成;并按要求发信息平台;安环办进行监督考核;

2、演练参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AQ/T9007_2011进行;

材料保存至少包括应急演练方案、演练总结及评审、参加人员签到及照片打印存档;

3、各单位高层管理人员需参加演练。

其他子公司演练计划按年度策划进行。

请各单位认真遵守,安全环保办公室监督检查并进行安全考核。

三.应急演练计划上报格式参见下表:【安监2016年下半年应急演练计划】

安全环保办公室

2015年12月1日

安全生产应急演练计划

一、指导思想

为了让分公司及各项目部在重大危险源及地震、暴雨、洪水、雷电、大风、火灾等灾害发生时将伤害减少到最低,使全体员工对防灾知识的理解从理性到感性,切实掌握灾害应急的技能,按照总公司《关于转发省安监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的通知》的通知》的要求,制定本次消防应急逃生演练计划。

二、目的

1.让全体职工进一步掌握消防设备的使用。

2.熟悉逃生的路线、方法,在规定的最短时间内到达集合地。

3.检验分公司及项目部在事件突发时反应是否快速,应急措施是否合理,安全保卫工作是否到位。

逃生的原则是:确保安全,迅速撤离。顾全大局,救助结合。

三、参加人员

1、总 指 挥:

2、项目指挥:

3、参加人员:全体职工及项目部人员

四、步骤

时间:【安监2016年下半年应急演练计划】

消防演练的阶段划分:

1、进行学习动员。在分公司范围内进行一次安全大教育活动,组织全局职工学习有关施工企业有关重大危险源地震、暴雨、洪水、雷电、大风、火灾等灾害的有关知识,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在分管领导和消防专家的组织指导下,认真学习和模拟演练我公司制订的安全应急预案,熟悉在安全突发事件中各自的职责和任务,熟练掌握每一种消防器材及各种安全设施的性能和用途,掌握基本的自救和逃生方法,保障自身和公共财产的安全。

2、成立安全演练领导组织机构,明确责任,严格组织实施演练活动,确保演练活动顺利完成,达到预期效果。

3、组织演练。请有关部门的专家的同志来我单位,讲解逃生知识及演练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全体职工都要参加,把演练当成实战,认真对待。

(1)先把人员集中在办公室外空旷地带,在专家简要讲解有关注意事宜后,清点人数,报告总指挥。

(2)参加演练的职工由各分管领导带队,到工作岗位上作好准备。(给出十分钟时间)

(3)演练时每个楼层的疏导人员检查办公楼内情况,没有异常后报告楼下的指挥人员演练就绪。

(4)指挥人员发出指令后,消防警笛响起,宿舍楼内的疏导人员点燃烟雾弹。

(5)宿舍楼内的人员听到消防警笛后,迅速拿起湿毛巾捂住嘴后有秩序地跑出宿舍,分东西两路沿着一边的墙角迅速向两边楼梯跑去,并有秩序地下楼,跑出办公楼。

(6)办公楼内的职工跑出办公楼后迅速到操场集合,5分钟内由各科室组织清点人员。

【安监2016年下半年应急演练计划】

(7)各科室检查人数,如有缺人,速派人员查找并向总指挥报告。(报告总指挥-集合完毕-应到人数-实到人数-报告完毕)

(8)保障组负责关闭水电等设备的工作,并向总指挥报告。

(9)逃生演练结束后,开始进行灭火器灭火演练,要求部分职工参加操作,熟练掌握使用灭火器。

4、总结汇报。演练结束后,总指挥或负责人对演练进行总结,针对演练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指出来并进行整改,总结情况由局办公室整理后存档。

五、注意事项

1、警笛响起后,参加演练的职工行动要迅速,行动时要有秩序,注意自身安全。防止发生踩踏、拥挤或其他伤害事件,保证人员安全。

2、参加演练的职工要自备毛巾,逃生时用毛巾捂住嘴,并弯腰紧贴着一边的墙壁迅速离开宿舍楼。

3、办公楼逃生时要从大楼左右两个安全通道迅速撤离。

4、楼内疏导员要注意做好楼内职工逃生时的组织活动,并做好烟雾弹的看护,防止发生意外。

5、参加演练职工对此项活动态度严肃,不要打闹嬉笑,保证演练效果。

六、演练要求

【安监2016年下半年应急演练计划】

1、加强领导,确保演练工作达到预期目的。在分公司统一部署下,全体职工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积极参加,确保演练效果。

2、各科室调整好工作,确保全员参加。各科室要组织好职工积极参加这次演练学习,增强自己处理火灾隐患、躲避火灾危险的能力等消防技能。

3、完善规章制度,强化责任制的落实。演练结束后,要对这次演练活动进行认真的总结,针对演练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设施、【安监2016年下半年应急演练计划】

器材需要更新的立即请示领导进行解决,制度不完善的立即着手完善。对于各部门的安全责任制要再次加以明确和落实。

篇二:安监2016年下半年应急演练计划
2016年度应急演练工作计划

晋中金盛源不锈钢有限公司

2016年度应急演练计划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提高职工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确保我公司突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2016年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公司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专业主导、协同联动、贴近实际、注重实效、厉行节约、保证安全”的原则,紧紧围绕紧急状态下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能力提高这一主线,全面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培育过硬的应急救援队伍,提高全体员工的应急防范意识,确保在危急时刻能拉得出,冲得上,圆满完成应急救援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营造一个稳定、安全的社会环境做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应急演练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必须提前策划,周密部署,并逐步形成相对完善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基本达到以下目标:

1、建立应急救援领导机构。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一般涉及来自不同部门、不同专业领域的应急各方,必须实施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建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确定小组领导,设立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2、完善应急预案,通过应急演练发现应急预案的缺点和不足,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使应急预案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把员工建设成一支果断、精干、快速反应的内部应急救援队伍。要把思想觉悟高、业务技术精、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充实到应急救援队伍

中,进行应急反应的专门培训,提高其安全技术素质,充分发挥工作特长,建设过硬的应急救援队伍。

4、形成完整系统的应急预案体系。公司、部门、车间及班组间的各种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必须考虑应急处置、救援的联动性,在组织、程序、措施、资源等方面要相互衔接,形成完整、系统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

5、建立健全培训制度。加强不同层面的预案演练培训工作,搞好年度计划,建立培训制度。针对应急救援工作一般每年至少组织两次培训,每一次演练前还要组织必要的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在此基础上,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应急救援培训,通过不同形式的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应急反映能力和救援能力。

6、配备足够的应急资源。应急资源的准备是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应根据潜在事故的性质和后果分析,合理配备应急救援所需的消防物资、各种救援机械设备、监测仪器、防洪防汛物资、交通工具、个体防护设备、医疗设备和药品、生活保障物资等,并定期检查、维护与更新,始终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7、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应急预案演练是对应急能力的综合检验,定期以多种形式组织由应急各方参加的预案训练和演练,使应急人员进入“实战”状态,熟悉各类应急处置和整个应急行动程序,明确自身应急职责,提高协同作战能力,保证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有效、迅速地开展。年内一般至少组织一次专项应急预案演练,部门和班组组织每季度不低于一次的现场应急预案演练。

8、评价、总结、修编预案,报上级备案。每一次演练结束后,都要组织对整个演练的实际效果进行全面、正确的评价,及时进行总结讲评,组织力量对预案进行修编完善,确保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演练的组织和预案的修编都要报上级安监部门登记备案。

三、演练计划

1、由于公司生产属季节性生产企业,生产周期为3月至12月,计划6月份安全生产月举行一次液氨泄漏应急救援演练。

2、各部门根据生产实际情况自行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安监2016年下半年应急演练计划】

四、应急演练要求

1、应急演练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应急预案规定。

2、领导重视、科学计划。开展应急演练工作必须得到有关领导的重视,给予资金等相应支持,必要时有关领导应参与演练过程并担当与其职责相当的角色。

3、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应急演练应结合可能发生的危险源特点、潜在事故类型、可能发生事故的地点和气象条件及应急准备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演练应重点解决应急过程中组织指挥和协同配合问题,解决应急准备工作的不足,以提高应急行动整体效能。

4、周密组织、统一指挥。演练策划人员必须制定并落实保证演练达到目标的具体措施,各项演习活动应在统一指挥下实施,参演人员要严守演习现场规则,确保演习过程的安全。演练不得影响生产的安全正常运行,不得使各类人员承受不必要的风险。

5、由浅入深、分步实施。应急演练应遵循由下而上、先分后合、分步实施的原则,综合性的应急演练应以若干次分练为基础。

6、讲究实效、注重质量要求。应急演练指导机构应精干,工作程序要简明,各类学习文件要实用,避免一切形式主义的安排,以取得实效为检验演习质量的唯一标准。

五、工作要求

应急救援工作是防止事故蔓延、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各部门及班组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演练工作有序进行,完善公司应急救援体系。

公司安全部要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监督和管理,加强各生产部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及演练工作的指导、服务和监督检查。

晋中金盛源不锈钢有限公司

2016年1月2日

2016年度应急演练计划

晋中金盛源不锈钢有限公司

2016年1月2日

篇三:安监2016年下半年应急演练计划
2016年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行为,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2016年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一、编制依据

(一)县安监局监管对象的基本情况

目前,我局直接监管危险化学品企业63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家、烟花爆竹零售点77个,规模以上工贸企业48家。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45处。

(二)县安监局执法力量和执法重点

1、县安监局目前有执法人员12名,执法车辆3辆。

2、根据县安监局执法力量和监管责任,确定县安监局2016年执法重点为:危险化学品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点、规模以上工贸企业。

二、执法工作量安排

1、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上下半年各检查1次,复查率100%。

2、对烟花爆竹零售点、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和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上下半年各检查50%,复查率100%。

以上为我局日常安全执法检查计划,国家、省和市另有安排的,按上级要求进行执法检查。

三、执法检查重点内容

在对企业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履职情况、安全承诺制落实、“三项制度”建设、安全管理机构建设、安全投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设项目“三同时”、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等方面开展执法检查的基础上,根据重点行业企业特点,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一是检查“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相关安全设施的配备、检修及运行情况,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化学品场所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防中毒、防泄漏设备设施和检测报警设施的配备、检修及运行情况,严查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未实现自动化控制、大型和高度危险的化工生产装置未安装紧急停车系统而擅自生产等行为。二是检查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的建立与执行情况,检、维修作业中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等特种作业票证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三是查处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通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开工建设、投入生产运行,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未进行评估、评估未通过或评估不实而继续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四是加强对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备案,应急救援队伍的建立,应急救援演练、员工安全防护培训、自救逃生训练,应急防护装备及救援器材配备、维护的检查。

(二)烟花爆竹。查处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和经营网点违反防火、防雷、防静电规定和标准,库管员、守护员未经安全培训、无证上岗,有关人员违反安全作业规程,违规存储烟花爆竹产品,机动车在库区不使用阻火帽、在库房内违规拆装烟花爆竹包装箱,未按规定建立烟花爆竹流向登记系统,违规经营、储存超标非标烟花爆竹产品,以及违规经营应由专业人员燃放的产品和非法烟花爆竹产品等行为。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未取得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净化市场环境,发现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线索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查处。

(三)工贸企业。围绕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责任、安全管理机构建设及人员配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项目建设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设施设备检测、重大危险源备案、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演练、现场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

(四)职业健康。以粉尘、高毒物品和有机溶剂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作业场所治理为重点,检查企业职业卫生安全许可、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设、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职业危害告知、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职业健康体检、检测评价、日常监测的落实情况,职业病防护设备和设施、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和管理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始终把以人为本、安全发展、执法为民,关爱生命、预防为主融入到具体工作中,既要做到“严字当头、命字在心”,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又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和服务,努力实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二)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以新《安全生产法》实施为契机,以执法带动普法,更加突出隐患排查治理和事前预防,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提升依法治安水平。进一步强化“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对查出的问题,列出清单、卡死责任、限期整改,盯紧盯死隐患销号,最大限度地消除隐患、防范事故。

(三)切实规范执法行为。坚持依法办事、宽严相济、过罚相当和教育惩处并重的原则,不以罚款为目的,把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整改隐患、防范事故作为执法和处罚的核心目标。既要坚持依法处罚、当罚则罚,又要克服为罚款而罚款、简单粗糙的执法方式,还要防止出现当罚不罚,走过场、送人情,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行为。要把执法的各环节,包括执法计划、检查过程、立案审批、集体研究、处罚决定、案卷管理等全部纳入法制化、程序化、规范化的轨道,不断提高执法质量。

(四)严格执法考核。采取每月汇总、季度评议、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各股室执法计划的落实、执法数量和质量(包括执法频次、到期整改率、到期复查率、事故情况、抽查合格率、案件评查、行政执法复议、信访等)、执法风纪、执法效果等方面情况进行考核,落实奖惩。

(五)严守廉政纪律。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落实执法人员廉政建设责任。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廉洁自律教育和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规范执法权力运行,坚持依法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杜绝不作为、乱作为和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违法违纪行为,树立安监执法人员良好形象。

篇四:安监2016年下半年应急演练计划
2016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检查整改方案

全市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局关于开展“五大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省、市防范暴恐犯罪的最新要求,市局决定从6月中旬至9月中旬,在全市集中开展以消除重大隐患为重点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为南京青奥会安全顺利举行,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做出贡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五大行动”和市政府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工作的部署安排,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为总要求,在全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查隐患、抓整改、强督查、严问责,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减少一般事故,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坚决防止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二、检查范围

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所有人员密集场所(以下简称“各企事业单位”)。突出交通运输重点领域、重要节点和关键环节,重点检查道路客运、旅游包车、危险货物运输、渡口渡船、水上风景区旅游船舶、危化品运输船舶、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和危化品罐区、公路水运交通工程建设等行业领域。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我市集中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市局成立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局长沈德才任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市地方海事处、运管处、公路站、航道站、局安全监督科、纪检监察室、质量监督站、港口科、铁路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监科,负责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

四、时间安排

6月中旬至9月中旬,此次大检查分为四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6月15日-7月15日)。各企事业单位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安全生产自查整改。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帐,制订整改方案,确保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本单位的自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和工会组织监督,并上报给局安委办和行业管理部门。

(二)检查督查阶段(7月16日-8月15日)。局安委办将组织对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落实整改。7月16日至25日,各行业管理部门组织专项督查组,以“四不两直”的方式,对行业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及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7月26日至8月1日,市局组织由局领导带队的综合督查组,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及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综合督查。8月2日至15日,各部门、各单位对督查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进行查漏补缺,进一步落实防范措施,完善应急预案,堵塞漏洞,排除隐患,迎接上级安委会督查。

(三)严防严控阶段(8月16日-8月31日)。南京青奥会期间(8月16日至28日),是这次全市集中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的关键阶段。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对各类突发事件,领导干部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妥善处置,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要始终保持严防、严查、严管、严控的高压态势,严防死守安全生产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确保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为南京青奥会成功举办营造安全稳定的交通运输环境。

(四)总结提升阶段(9月1日-9月15日)。各部门、各单位及时提炼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督促各企事业单位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着力筑牢安全生产责任网、监督网、保障网。

四、检查内容

(一)综合检查内容

1、行业管理部门方面

是否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监管责任;是否落实局《南京青奥会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生产保障工作方案》的各项要求;是否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工作,以及专项行动的宣传发动和贯彻落实情况。

2、企事业单位方面

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研究部署南京青奥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安全投入、隐患治理、制度建设等方面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应急预案完善和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自查整改报告情况。

(二)专项检查内容

1、水上交通安全方面。

牵头单位:地方海事处,航道站配合

重点检查:(1)水上交通安全“打非治违”、“三超一无”船舶专项整治等活动开展情况,严厉打击船舶标志标识不规范、船舶超载、船队超拖违法行为和无证书或证书无效船舶及“三无船舶”非法从事水上运输活动,强化对“代而不管”船舶管理公司和“让代不让管”船舶的监管。(2)内河通航安全情况,检查影响通航安全的违章停泊、作业行为,加大对通航水域内非法采砂和占用通航水域过驳作业行为的查处,检查内河加油(气)站(船)安全设施和船舶加油(气)停靠秩序等。(3)地方政府乡镇渡口监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乡镇渡口乘渡旅客穿戴救生器具过渡情况,学生渡口学校护渡制度落实情况,乡镇渡口监控监督制度执行情况等。(4)水上风景区旅游客船经营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及旅游船舶安全状况等。(5)汛期船舶登记情况,危化品船舶通航秩序维护情况等。

2、港口码头安全方面。

牵头单位:港口科

重点检查:(1)港口危险货物储罐、港口压力管道、危险货物码头安全设备设施、危险货物现场作业安全情况等。(2)危化品码头、储罐安全设备设施日常维护和安全管理情况。(3)危化品储罐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和建档情况。(4)高温季节危化品码头和储罐降温措施落实情况,重点储罐区防爆燃措施落实情况。(5)重点开展石油化工码头及其仓储设施防雷防静电安全隐患排查,突出对易燃、易爆化学品压力管道防雷防静电设施,石油化工码头装卸作业区、库区的防雷防静电设施,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罐的防雷防静电设施检查。

3、道路运输安全方面。

牵头单位:运管处

检查重点:(1)长途客运凌晨2时至5时落地休息或实行接驳运输执行情况,安全带—生命带活动开展情况,信息化动态监管制度落实情况等。(2)汽车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落实情况,配合公安部门开展省内进宁长途客运班车源头安检工作情况,特别要督促企业加强小件快运物品的检查,严防危险品上车出站。(3)包车客运企业是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网上业务申请,包车实际运行线路是否与审批一致等。(4)汽车站、加油站等重要部位防爆燃措施落实情况。(5)公交车、重点公交场站安全防范工作落实情况,公交车灭火器、消防锤等安全设备实施配备情况,驾驶员安全教育和应急培训情况等。(6)城市公交企业针对车辆起火、运营事故等不同类型公共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准备情况和防范处置能力,查出的隐患问题是否整改到位,是否有新的隐患问题等。(7)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维护与检测、电子路单和车辆动态监控制度落实情况,审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资质条件和从事驾驶、装卸管理、押运人员的从业资格。

4、公路安全方面。

牵头单位:公路站

检查重点:(1)桥梁工程师制度、一桥一档制度、定期检查制度落实情况。(2)施工路段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以及施工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的规范设置情况。(3)治超工作责任落实情况,是否建立公路、运政、港口等相关部门联合工作机制,依法开展源头治理、路面查处等工作。(4)应急指挥体系是否健全,应急预案是否完备,夏季防汛防台、应急保通工作措施等是否落实等。

5、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方面。

牵头单位:质监站

重点检查:(1)围堰施工、桥梁挂篮施工以及各类起重机械、支架脚手架和大型模板支撑体系等作业环节或设备设施等防坍塌措施落实情况。(2)临边、洞口、水上作业、高处作业等作业环节或场所等防坠落措施落实情况。(3)生产过程中是否有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

6、铁路。

牵头单位:铁路办公室。

检查重点:重点检查铁路堤等重点处所隐患排查整治,重点防洪地段公示、预案培训演练,与气象、水文等部门建立常态联系机制,健全和落实汛期干部值班、雨量预警、现场检查巡守制度等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深化协作。市局成立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部门、各单位都要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严格实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执行安全生产“零报告”制度。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不得同时外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同志要坚守工作岗位。对各类突发事件,领导干部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妥善处置,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要积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大力配合开展好道路交通、渔业、水利、造(拆)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领域的安全生产检查整改行动,及时将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反馈给牵头部门,并督促相关企业落实整改。

(二)精心宣传,深入发动。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充分利用宣传媒介,采取播放专题节目、印发宣传资料、开展论坛讲座、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和现实紧迫性,迅速掀起全行业开展专项行动的热潮。要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引导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专项行动,始终保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高压态势。

(三)突出重点,严管严控。确保青奥会期间安全生产,各相关部门、责任单位要安排专人对辖区安全生产的重点部位和重大危险源实施全天候严密监控。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安全隐患,要明确专人盯守,落实临时安全措施,确保万无一失。各部门要按照《南京青奥会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生产保障工作方案》要求,加强对入宁客运车辆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船的监管,以每个岗位、每个环节的安全确保青奥会全过程安全,做到责任全覆盖、监管无缝隙、检查无盲区。青奥会期间,全市重点港口内部要落实二级保安措施。

(四)狠抓落实,严格问责。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本通知要求,扎实有序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把各项责任、措施和要求落到实处。要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抓好“建立组织、细化方案、强力推进、督查整改、巩固提升”等每个环节工作,确保每项工作都有人去管、去盯、去促、去干。对专项行动开展期间特别是南京青奥会期间发生事故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彻查严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统筹兼顾,力求长效。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作为南京青奥会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生产保障工作的重要内容,与“平安交通”创建相结合,与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相结合,做到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抓好落实,全面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要坚持标本兼治,紧紧抓住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引入安全风险管理理念,研究制定长效措施,推动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各部门、各单位要分别于6月27日前将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方案,7月15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和隐患整改报告,7月28日前将行业专项督查明查暗访报告,9月8日前将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至局安委办。

篇五:安监2016年下半年应急演练计划
2016建设局安全隐患查处治理方案3篇

第1篇

按照市建设规划局《关于印发市建设规划系统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严格事故查处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就全县建设系统集中开展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严格事故查处的专项治理,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建设领域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大力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严肃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权益,为我县创造良好的建设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1、健全完善本系统安全生产的企业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

2、加快建立本系统事故防控体系,坚决遏制等级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事故死亡人数不突破控制考核进度目标;

3、督促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燃气经营企业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明确责任,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做到全覆盖、零容忍;

4、通过专项整治,依法依规对本系统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清责任,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受到处理问责,达到教育警示目的。

三.整治重点

(一)这次整治的重点对象范围是全县房屋市政工程、燃气行业、城市供水、园林管理,2016年以来发生一般安全事故的单位。

(二)这次整治重点依法查处打击下列行为:

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的;

3、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违反有关规定的;

4、建筑起重机械不按规定备案、登记的;

5、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6、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7、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这次整治重点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

1、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不严格按照批准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的;

2、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设施不按规定进行维修、保养和检查的;

3、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未按规定现场带班的;

4、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未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实施旁站监理的;

5、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6、不执行建筑施工安全规范标准的;

7、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订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8、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9、重大隐患整改治理不到位的;

10、企业、单位安全隐患治理不到位的;

11、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处理、责任追究和上报情况不到位、不落实的。

四、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至2016年3月底基本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

(一)排查治理阶段(至2月底)

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燃气经营企业、供水企业、园林管理机构、市政设施工程管理机构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责任,全面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突出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问题持续进行检查。对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制订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逐一进行整改。

(二)检查督查阶段(至3月底)

1、我局在企业、项目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我县辖区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检查,对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进行重点检查。

2、迎接市建设规划局对我县开展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严格事故查处专项治理工作的督查。

(三)总结报告阶段(4月上旬)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其它责任主体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将总结报告于4月1日前报我局安监站。

五、责任分工

(一)局建管股负责非法违法工程整治;

(二)局燃气办、市政管理所、园林管理所、供水公司分别负责燃气行业、市政设施、园林设施、城市供水等整治;

(三)局安监站负责施工现场违法违规行为整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精心安排,联合协作,按照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加强检查,落实责任。各部门要立足治理隐患,防范事故,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针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持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限期逐一整改到位。

(三)总结经验,完善制度。要注重发现隐患排查治理和严肃查处事故的好做法、好经验,不断加以总结提炼。同时要不断健全和完善本领域安全生产事故防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规章制度。

第2篇

按照县纪委监察局《关于开展国家工作人员防止利益冲突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和部署,结合第二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局开展国家工作人员防止利益冲突专项治理工作,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以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突出为民务实清廉主题,着力解决我局国家工作人员履职过程中的利益冲突问题,切实规范我局国家工作人员廉洁从政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使我局国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中的利益冲突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制定出台防止利益冲突中有关“回避”和“从业限制”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规章制度,形成有效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

三、专项治理对象

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在职国家工作人员。

四、工作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实施办法、《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

五、工作重点

(一)国家工作人员在从事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领域工作中,参与涉及本人或其特定关系人相关事项的讨论、研究、决定等工作的,利用职权,为本人或其特定关系人获取利益提供方便的。

(二)国家工作人员在其管辖或主办的业务范围内为本人或其特定关系人从事工程建设等营利性活动提供职务上便利和优惠条件;或者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向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请托、游说等不当方式施加影响,为本人或其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的。

(三)国家工作人员参与涉及本人或其特定关系人的行政审批、行政监管、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协调、物资资金调配等事项有关的调查、审理、讨论、审核、决定等工作的。

(四)国家工作人员或其特定关系人,与其本人服务或受其管理的对象,违反规定参股投资或发生买卖、租赁、承包等交易行为的。

(五)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指定、授意、暗示有关单位使用特定材料、供应商或检测、检验、评估、代理等中介机构服务,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六)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或者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七)国家工作人员离职或者退休后违反规定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八)国家工作人员与其特定关系人在同一单位内任职,或者在一方担任领导职务有直接隶属关系的单位内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重要工作的。

(九)国家工作人员参与涉及本人或其特定关系人的录用、调动、任免、奖惩等事项有关的考察、调查、讨论、审核和决定等工作,或利用职权、请拖斡旋等不正当方式施加影响。

(十)其他利益冲突的行为。

六、工作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为期半年,分四个阶段推进:

(一)动员部署(2月底至3月10日)

制定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动员部署,组织学习有关文件,深刻理解界定好有关概念,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二)自查自纠(3月11日—3月24日)

1、制度清理。要对我局现有的国家工作人员行为限制和回避制度进行清理。

2、自查自纠。组织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国家工作人员开展防止利益冲突的自查自纠。局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对行使职权存在利益冲突的问题,要带头自查自纠;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对可能发生利益冲突的事项,应主动向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机关报告。对存在利益冲突的行为,国家工作人员可以申请调整分工、调换岗位或辞去相关职务;也可以是其本人或利益关系人主动停止可能发生利益冲突的行为。在自查自纠阶段,所有国家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填写《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国家工作人员特定关系人从业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如实向组织报告,不存在利益冲突情形的,也要实行零报告制度。

3、落实整改。对自查出来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提出整改方案。在限定时间内积极纠正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

4、报告结果。自查自纠表于3月24日前交局办公室,并及时向县纪委监察局报送本单位自查结果。

(三)建章立制(3月25—5月24)

结合城建工作特点,制定本单位本行业防止利益冲突的相关具体制度规定,积极开展防止利益冲突的宣传教育,认真落实好关于利益申报、利益回避、利益限制和利益公开等规定,切实规范国家工作人员廉洁从政行为,努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

(四)总结汇报(5月25至7月24)

开展防止利益冲突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要认真做好本单位专项治理工作的总结,并及时向县纪委监察局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同时迎接县纪委监察局对我局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检查。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防止利益冲突是廉洁从政行为规范的重要内容,也是落实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重要举措。要切实增强推进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宣传引导,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把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放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来谋划和部署,积极推动我局国家工作人员从政道德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切实提高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科学性,形成有效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

(二)突出工作重点。一是要突出重点内容。这次专项治理的重点内容是: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或职权影响,插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政府采购、资金管理、资质认定等,为本人和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二是要突出重点对象。这次专项治理的重点对象是:具有行业审批、行政执法、资金拨付等职能的部门和关键岗位的工作人员,尤其是党政领导干部、部门主要负责人。三是要突出填报重点。重点是要把国家工作人员近亲属、近姻亲在经商办企业、投资交易、人事任免方面与本人所主管或分管、主办的工作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填报清楚。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近姻亲,如有经商办企业或从事工程建设的,无论是否存在利益冲突,都应如实向组织报告。

(三)严格把握政策。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注意把握政策,坚持实事求是。专项治理工作以自查自纠为主,对自查出来的问题能主动认识和积极纠正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

(四)加强监督查处。专项治理期间,及时主动公布专项治理工作的举报电话、信箱、电子邮箱,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注意保护好举报人。对群众举报投诉线索具体的问题,认真查核,同时针对重点环节和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以监督查处推动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县城建局举报电话:;举报邮箱: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省委若干规定精神,按照省委、省纪委的部署要求,在全厅系统开展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以下简称“红包”)问题专项治理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第3篇

一、专项治理对象和内容

(一)对象

1、厅机关中违反规定

接受和赠送“红包”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

2、厅直单位中违反规定接受和赠送“红包”的相当于副科级以上职务的领导干部。

(二)内容

1、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外商、私营企业主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红包”。

2、党政领导干部的父母、配偶、子女接受与该领导干部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红包”。

3、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向上级领导、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赠送的“红包”。

二、时间安排和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从2016年9月1日开始,11月30日结束,分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l日至9月16目)。9月6日召开全厅系统党员干部大会(因故未到会的要补课,实现人员全覆盖),对专项治理工作作出部署。厅直系统各级党组织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廉政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中央纪委《关于各级领导干部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处分规定》,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关于维护党的纪律严肃处理党风方面若干突出问题的意见》和厅纪检组《关于转发〈关于设立省廉政账户的通知〉》。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清收送“红包”问题的危害性,充分认识专项治理工作的目的和意义,自觉抵制接受和赠送“红包”的不正之风,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二)自查自纠阶段(9月17日至10月31日)。各处室、各单位按照要求组织本部门、本单位的党员干部开展自查自纠,每一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都要填写《专项治理“红包”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登记表可从厅网下载,并请各处室、各单位自行复制。厅机关干部、厅直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填写自查自纠登记表一式2份,其中1份于10月31日前报厅纪检组监察室备案,1份由本单位备存;厅直单位科级及以下干部自查自纠登记表统一由本单位存档备查。按照全省专项治理活动的统一要求,个人违反规定收受的礼金或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折价款以及单位违反规定设立的“小金库”的资金,要在10月31日前主动上交厅直机关党委或厅纪检组监察室,再统一上交本级财政专户;也可以个人在全省任一银行营业网点,将上述范围现金直接存入“省廉政账户”(户名:省财政厅国库处,开户行:建设银行支行,账号为:),受理银行提供的客户回单联,个人或单位应妥善保管,作为退缴礼金的证据。

(三)重点督查阶段(11月1日至11月l5日)。省直纪工委具体组织实施对省直各单位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的督查。厅纪检组监察室重点对全厅系统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各处室、各单位要对本部门、本单位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专项整治活动落到实处。

(四)总结上报阶段(11月16日至11月30目)。各处室、各单位要认真搞好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对本部门、本单位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汇总统计,认真填报《专项治理“红包”情况汇总统计表》(见附件2,请从厅网下载),有关总结报告和汇总统计表于11月20日前书面报送厅监察室(另含电子版一份)。

三、政策界限

专项治理工作坚持宽严相济、惩处与教育并重的原则。凡在自查自纠期间主动上交“红包”的,根据情节,依纪依规不予处分、免予处分或者减轻处分;拒绝上交的,一经查实,按照规定从重处理。

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在社会经济交往和公务活动中,要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坚决拒收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确属无法拒收的,要及时将礼金和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上交所在单位党组织或纪检监察机构,也可以直接存入“省廉政账户”,并记录在案。

l、经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研究决定,专项治理活动结束后,仍然违反规定接受“红包”且不主动上交的,一经查实,不论数额多少,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职,再依据有关党纪政纪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领导干部的父母、配偶、子女违反规定接受与该领导干部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红包”的,应当追究该领导干部的责任,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其相应的纪律处分。

3、违反规定向上级领导、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赠送“红包”的个人和单位,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有关要求

1、全厅专项治理工作在厅党组的领导下,由各处室、各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要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干部分级管理的原则,层层建立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处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专项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将本实施方案精神及时传达到所属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加强教育、监督和管理,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2、各单位要严格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审计监督。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抓好建章立制工作,从源头上防范违纪违法问题。

3、要畅通专项治理活动举报渠道,接受群众监督。

(五)构建长效机制。认真分析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探索防止利益冲突的有效办法,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的规章制度。尤其要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敏感岗位的制度建设。坚持实体性制度与程序性制度并重,注重制度之间的配套衔接,增强制度的针对性、系统性和有效性,最大限度地减少滋生腐败的机会,有效防范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篇六:安监2016年下半年应急演练计划
2016应急管理办公室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办认真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职能,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应急管理工作决策部署,大力夯实应急管理基础工作,积极推进应急管理联动机制,深入开展应急管理宣传,努力提升应急管理水平,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应急管理工作任务。

一、**年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加强事前预防。针对不同时期、不同特点,市应急办及时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保道路畅通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做好新一轮强降雨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有关文件,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同时,督促安监、水利、国土资源、林业、交通、消防等部门深入到工矿企业、大中型水库、地质灾害隐患点、林区、航道、人口密集场所等地进行风险排查,对排查出的各种安全隐患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有关措施,做到早预防、早安排,尽可能将突发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市政府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对全市应急值守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市应急办制定了《**市应急值守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考核办法》,对各县区政府办及市直有关单位办公室进行考核,并实行全市突发事件信息定期通报制度。市政府值班室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安排三人专门轮流值守,确保24小时不间断,不脱节。“低温雨雪冰冻”、“两节两会”、“森林防火”、“防汛抗洪”、“抗冰救灾”等敏感期实行主副班制度,应急办全体人员全天候值守,确保各类值守应急作业得到及时处理。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总值班室值守工作制度》要求,认真做好各类来电、函件、明传电报等的登记和处理工作,做到条理清楚,分类明确,有据可查。据初步统计,全年总接打各类电话**余个,办理领导同志的指示、批示5200余次,处理各种明传电报1200余个,没有出现大的遗漏和错误。严格按照湘政办函*号文件精神和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扎实做好各项信息接报工作,确保突发事件信息得到及时处理。同时,注重信息研判,加强部门街接,提高信息质量。今年以来,我办共上报各类突发事件信息55则,工作信息36条,编制各类简报18期,基本做到了客观、及时、准确。积极主动、热情耐心地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上访群众的各项解释工作,确保来访群众有接待、有解释,确保市政府机关大院正常的办公秩序。积极督促各县区及市直有关部门做好值守应急和信息报送工作。在法定节假日及敏感期,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事先做好值班安排,报省政府和市政府领导,确保联络畅通、快速反应。

(三)开展应急管理科普宣传。按照省里统一部署,我市于5月在全市范围内大张旗鼓地开展了以“学习应急知识,提高应急技能”为主题的应急管理宣传日活动。当日,由市应急办和市地震局牵头,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安监局、市疾控中心等*余个部门(单位)参与,在冷水滩城区中心地段设点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各参与单位由分管领导带队,派出了专业人员到宣传点现场答疑解惑,发放宣传资料。各县区、乡镇、基层单位也根据各自实际设点集中宣传,悬挂彩色气球,张贴横幅标语,设置移动宣传栏,播放抗灾救灾宣传片,发放各类应急资料,接受群众应急知识咨询。据不完全统计,当天全市各宣传点制作宣传拱门26个,彩色气球*多个,出动宣传车150余台次,展出宣传展板680余块,悬挂横幅标语1060余条,发放《避灾自救知识》、《泥石流灾害常识及脱险方法》、《学生应学会的防火安全自救知识与技能》和其他公众应急知识手册8000余册,各类应急知识宣传资料30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40多万人次。

(四)推进区域应急联动合作机制。根据泛珠三角区域内地9省应急管理合作协议精神,我市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大力加强与周边省区的应急联动合作,积极推进区域应急联动合作机制。在去年与广东清远市和广西贺州市、桂林市签订了《建立相互支援的应急联动合作机制》协议的基础上,今年着重指导和督促相邻县级应急联动机制的展开。目前,我市与广西贺州市周边五县区均签订了《建立相互支援的应急联动合作机制》协议,与广东清远市周边县区的应急联动合作进展顺利。根据《泛珠三角区域内地9省突发事件信息通报制度》,我市初步实现了与周边市的突发事件信息共享。

(五)极推进应急平台建设。根据省里要求,我们在市政府常务会议室配置了应急视频终端,初步实现与省应急指挥平台视频对话与会商。目前,视频声音与图像效果良好,基本能适应省应急办每周视频点名及突发事件会商。为尽快熟悉小型应急平台的使用及管理,今年9月,市应急办派出2名工作人员到郴州进行了为期三天的小型移动应急平台操作培训。

(六)开展应急管理知识培训。与市委党校联合,在每期的党政领导干部培训班开设应急管理专题课程,*年共培训基层党政干部300余人。市应急办在全市每年新进公务员培训班上专题讲授应急管理知识,培训人员200余人。积极配合市委组织部开展的全市乡镇长和基层党支部书记加强社会管理集中轮训工作,*年*月以来,在市委党校开展了六次应急管理授课培训,累计培训乡镇村干部3000余人次。同时,积极推进应急法律、法规、规章和应急预案等应急管理知识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并在中小学校普遍开展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有关应急常识教育

(八)开展应对工作评估和应急体系建设调研。我们按照省应急办的统一部署,早调研、早准备,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成功对**全市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行进行了总结评估,并对**年全市突发公共事件趋势进行了预测分析,将评估报告精装成册,呈送各位领导和有关单位负责人参阅。为进一步了解全市应急体系建设情况,市应急办从**年3月开始,就全市的应急预案制订、应急组织体系建设、应急机制建设、应急保障能力、应急管理培训等方面进行了为期2个多月的调研,基本摸清了底子,掌握了情况。

二、**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做好应急管理基础工作。进一步规范值守应急工作制度,继续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制和节假日领导带班制。加强对突发事件信息的分析与研判,进一步规范突发事件信息处理流程,严格按照省、市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要求报送信息,杜绝漏报、瞒报、谎报现象。加强应急值守人员自身素质建设,提高值守应急的快速反应能力和信息分析研判水平。坚持一季度召开一次应急管理形势分析会,及时通报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情况,在此基础上,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年度评估和趋势分析,并对典型案件进行总结分析评估。

(二)深入开展应急管理宣传和培训工作。按照省、市要求,开展应急管理宣传周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及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继续抓好公众应急知识普及工作,提高社会公众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强应急管理培训,重点培训各县区、有关部门从事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干部。采取走出去的办法,举办应急管理培训班或学习考察活动,分期分批对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从事应急管理工作的人员进行轮训,不断提高其综合素质。

(三)进一步健全应急预案体系。根据领领导指示和市情需要,及进出台相关应急预案,不断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对已出台的应急预案实行动态管理,督促有关部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修订更新,并做好应急预案的宣传解读和培训工作,增强应急预案的实施效果。加强各预案之间的街接,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应急预案报备工作,建立应急预案数据库。继续指导和督促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开展应急预案演练,不断提高应急管理实战能力。

(四)推进应急平台建设。根据省里要求,积极推进小型移动应急平台建设,拟先配备1套标准型小型移动应急平台,待条件成熟,逐步建设市级中心及市综合应急平台。

(五)继续推进应急联动机制。一是推进市内县区与周边省区相邻县的应急联动,尽快实现资源共享、就近救援、协同应对的应急联动机制。二是主动与省内相邻市的联系,推进市际应急联动合作。

(编辑:新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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