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城建局2016年建设系统标本兼治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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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四安〔2016〕336号 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
区城建局2016年建设系统标本兼治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工作方案 第一篇

中铁四安„2016‟336号

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标本兼治

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

各子分公司、各派出机构:

近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经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并印发了《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安委办„2016‟3号)(以下简称《指南》)。现将该《指南》予以转发,请各单位结合6月份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学习《指南》内容,认真贯彻国务院及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部署,对照《指南》,制定切合本单位实际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夯实管理基础。

各单位要积极保持与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人民政府信息沟通,接受其统一部署和协调,形成合力,努力消除各类安全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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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附件: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 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

—2—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5月3日

附件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

安委办„2016‟3号

【区城建局2016年建设系统标本兼治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工作方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中央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频发势头,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在研究总结重特大事故发生规律特点、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对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重要性、紧迫性和事故规律性的认识,把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牛鼻子”工程,摆在重中之重的突出位置,采取有力措施抓实抓好,带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面推进。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措施,细化责任分工,抓紧组织推进,力争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做到精准施策。要结合事故规律特点,抓住关键时段、关键地区、关键单位、关键环节,从构建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强化技术保障、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推进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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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重点工程建设、加强源头治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等方面入手,从制度、技术、工程、管理等多个角度,制定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对症下药、精准施策,力争尽快在减少重特大事故数量、频次和减轻危害后果上见到实效。

三、抓好试点,强化典型引路。要充分发挥基层首创精神,分级选取一批有代表性、领导重视、基础较好的地区和单位开展试点,逐步推进。经推荐研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确定了河北省张家口市、山西省阳泉市、辽宁省大连市、浙江省宁波市、江西省赣州市、福建省福州市、山东省泰安市和枣庄市、湖北省鄂州市、广东省深圳市、甘肃省兰州市等11个试点城市,进行直接跟踪指导。各试点城市要根据《指南》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抓紧研究制定试点工作方案,积极探索创新、先行先试,尽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做法。

四、广泛发动,促进齐抓共管。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在各级广播、电视、报刊和政府网站全面开设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充分利用政务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和手机报,加强宣传、广泛发声。组织实施安全文化示范工程,积极推进“互联网+安全培训”建设。充分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宣传基层安全生产好的经验做法,定期曝光一批重大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生产经营单位,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形成齐抓共管、社会共治的工作格 —4—

【区城建局2016年建设系统标本兼治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工作方案】

局。

五、加强督导,推动工作落实。要加大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成效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中的比重,建立跟踪督办制度,定期通报工作完成情况。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加快各项工作推进步伐。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委会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指导工作措施落实,确保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取得实效。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201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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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区城建局2016年建设系统标本兼治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工作方案 第二篇

201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近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通报的近期全国连续发生的6起典型的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事故充分暴露出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现场管控不严,非法违法施工仍然存在等突出问题,对如何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部署,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特制订以下工作方案。

一、检查范围

全县教育系统所有建设工程。

二、检查时限及内容

此次大检查工作在8月底前完成,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排查阶段(6月4日-30日)

各学校要对各建设项目进行深入、细致、全面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将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登记造册,建立好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台账。

(二)重点检查整改阶段(7月1日-8月20日)

由分管领导牵头,各联系股室参与,负责对全县范围内的建设项目进行重点督查。【区城建局2016年建设系统标本兼治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工作方案】

一是加强对高支模、深基坑的检查,查看是否有下沉、变形、坍塌的可能性,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等大型机械设备的检查,坚决取缔少先吊等未经检测合格的简易吊装设备。三是加强对临边防护、临时建筑、防护棚、围墙等方面的检查。四是加强工程项目中涉及到的脚手架检查,坚决取缔已淘汰的竹木脚手架。五是加强施工用电的总配、分配及专用电箱内各配件的检查,发现损坏或失灵的要及时更换,对配电线路要严格检查,及时更换破损电线,严禁乱接乱拉。六是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施工工地木制作场地、电气焊割场地、油漆作业场地、木料堆场以及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的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凡是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施工单位要立即整改,尤其要加强对带有保温

材料的建筑施工过程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七是加强高空作业、违规操作的检查,及时更换不符合标准的安全劳动防护用品。八是对特种机械设备安拆人员资质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检查。对不符合安装条件的起重机械坚决查封,对违法违规安拆、使用起重机械的企业及人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九是加强汛期施工安全管理。指导做好汛期施工安全各项安全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应急物资、装备、队伍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认真排查施工现场存在的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严防因自然灾害引发的施工安全。十是对施工资质、手续办理情况的检查。对无相关资质或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的要及时上报建设主管部门处理。对未办理建设手续或手续不齐的,建设单位要及时办理。

(三)巩固提高阶段(8月21日-8月31日)

各学校务必督促“五方责任主体”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实现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对重点建设项目、重点危险部位继续加大巡查力度,彻底消除安全隐患,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领导

各学校成立相应机构、落实专门人员抓好本校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工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此次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责任制,谁检查谁负责,谁漏检谁负责。各建设项目必须先报批、后建设,谁的业主谁负责。对发现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存在事故隐患的,要坚决责令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必要时采取“两断两停”(断水、断电、停工、停休)的办法停工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要坚决依法予以立案查处。该报请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的吊销资质证书,该报请有关部门暂扣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暂扣

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该报请有关部门处罚的从重处罚,该报请有关部门清理出建筑市场的坚决逐出建筑市场。各项目业主学校是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务必落实主体责任,制定强有力的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力量,对施工现场严查重管,对检查出来的问题逐一梳理,建立台账,并限时整改,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016城乡消防安全治理行动方案
区城建局2016年建设系统标本兼治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工作方案 第三篇

为进一步做好城乡结合部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经研究,决定从2016年10月20日起至12月底在全辖区内集中开展城乡结合部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工作目标

结合实际,通过集中开展城乡结合部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整治行动,推动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夯实消防基层基础,提高区域火灾防控水平,彻底解决城乡结合部火灾频率高发现象,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我街道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城乡结合部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整治行动的领导,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成立西城街道集中开展城乡结合部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成员:各下居工作组组长及各社区居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综治办,办公室主任由街道综治办副主任邓仕荣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督促等工作。

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整治区域

工厂、企业集中的工业区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私营企业、仓储、物流功能集中的城乡结合部、“城中村”。

(二)整治对象

将居住建筑改变使用功能作为生产、储存、经营性场所使用的建筑或作为仓储、生产、经营功能使用的简易搭盖等临时性建筑。

(三)整治内容

1、建筑主体未通过规划或建设部门审批擅自搭建的;

2、使用功能未经相关部门审批擅自变更的;

3、经营性场所未贪污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的;

4、仓库、车间、作坊、店铺等与人员住宿、餐饮混合在一起的,影响人身安全的;

5、在生产、仓储、经营性场所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

6、建筑主体结构采用可燃、易燃构件搭盖的;

7、建筑防火间距、防火分隔措施不到位、消防车通道无法正常通行的;

8、消防水源缺乏、无消防设施、器材或数量不足、损坏的;

9、电气线路存在随意搭接、乱接乱拉等现象的;

10、在疏散通道设置铁栅栏等影响人员疏散、逃生和灭火求援行动的。

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20日至10月25日)

街道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对城乡结合部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整治行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街道综治办要负责对开展城乡结合部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整治的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明确整治要求。各社区要向社会公告城乡结合部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整治的时间、范围、内容和要求,公布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电话,加强消防安全常识宣传教育,及时跟踪报道整治工作动态,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充分发挥社会、媒体和群众对火灾隐患的监督作用。

(二)排查整改阶段(10月26日至12月10日)

各社区要根据辖区实际清理,在10月29日前对辖区范围内消防安全突出问题进行清查统计(见附件),并上报街道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社区要切实负起整治责任,坚持标本兼治和人防、技防相结合,对排查出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彻底消除火灾隐患。对未通过规划和建设部门审批擅自搭建的临时性建筑及擅自变更使用功能的建筑,由街道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执法,该拆除的拆除,该补办相关审批手续的补办相关手续;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各社区要及时上报,由街道实施挂牌督办,并依法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方案和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对不能保证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要坚决予以停产停业,必要时可采取断水、断电、查封等强制手段。对停业整顿的企业,街道要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统一验收,验收合格的恢复生产经营。街道将适时对各社区的整治情况情况进行督察,对整治中发现重大消防安全问题进行督办,确保整治成效。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10日至12月19日)

12月19日前,各社区要向街道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街道综治办)报送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总结和排查整治表(见附件)。街道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社区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督查验收。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社区要深刻汲取近些年新罗区火灾事故教训,充分认识此次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明确专项整治行动的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实效。

(二)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各社区、各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认真督促整改安全隐患。要借助此次整治之机建立消防安全长效监督管理机制,解决一些长期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三)严格执法,狠抓落实。整治中,对存在火灾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严重危及消防安全的临时性建筑及变更功能建筑,要坚决采取停水、停电等强制措施,坚决督促其停业整改,形成整治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商业密集区等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的高压态势。

(四)综合治理,标本兼治。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奖纳入各社区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和平安建设的考核范畴,因此,各社区务必要从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入手,切实将强化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实处、取得实效。

2016乡镇道路秩序整治工作方案
区城建局2016年建设系统标本兼治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工作方案 第四篇

为进一步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改善全镇道路交通环境,根据《县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工作要求,镇政府决定自2016年12月15日至2016年12月31日,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为期一年的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创建文明规范、秩序井然的道路交通环境,为打造安全、畅通创造良好条件。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各司其职、全民参与”的工作原则,以规范秩序、完善设施、建立长效机制为重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交通问题为主要内容,以提升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为根本目标,全面开展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创建交通便利、出行安全、秩序井然的城乡交通秩序,加快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谱写美丽新篇章。

二、工作目标

利用1年的时间,针对影响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和镇墟交通拥堵等突出问题,以合理组织交通、完善交通设施、规范通行秩序为重点,以“专项整治推动综合整治”为工作方式,治乱象、理秩序、顺民意、促发展,突出打好规范交通秩序、缓解镇墟交通拥堵、改善道路通行条件和提高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意识四大硬仗,改善我镇镇墟重点道路的交通秩序,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

三、组织领导

为做好全镇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我镇成立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四、时间安排

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从2016年12月15日至2016年12月31日结束,分3个阶段组织实施,以前三个月为重点深化整治,力争全镇交通秩序在较短时间内明显改善。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12月15日-31日)。召开全镇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并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1月1日-11月30)。各单位要按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尽其责,深入开展整治专项行动。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深入对专项行动进行检查、督导。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6年12月1日-31日)。在总结集中整治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效,落实行政问责。

五、整治内容

根据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的交通秩序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开展以下“四大硬仗”七项工作。

(一)打好规范交通秩序硬仗。

1、严查货车超限超载。(责任单位:镇交警中队)

在主要街道等路段对建筑材料生产、运输源头较为密集的区域进行治理,以超限超载运输河沙、碎石等易漏物的2轴、3轴、4轴工程运输车辆为重点治理对象;以河沙、碎石场为重点治理源头,深入开展查处超限超载专项行动,坚决遏制超限超载现象;特别是要进一步巩固治理运输河沙严重超载的突出问题成果。

2、严查公路重点道路交通违法。(责任单位:镇交警中队)

以高速公路、国道、主要省道为重点,强化路面勤务,提高见警率,加大路面管控力度,严查高速公路大型客货车占道行驶、违法停车,以及行人、自行车、摩托车、低速车上高速公路等突出违法行为;严查国道和镇墟地区驾乘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客等交通乱象;严查非法改装车辆、报废车辆上路行驶。保证县城地区、重点道路、重点路口、,重点部位有人管、管得住,形成威慑力,道路交通秩序逐渐好转,交通事故死亡数明显减少。

(二)打好缓解镇墟交通拥堵硬仗

3、规范镇墟道路交通行为。(责任单位:镇派出所、镇城监分队)

镇派出所负责大力整治、新序镇墟车辆乱停乱放、随意掉头和变更车道、不按规定让行;等易引发交通事故和拥堵的重点违法行为。重点整治镇墟主要道路、车站上落站、医院、集贸市场等地区。通过整治以上交通违法行为,让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4、加强对学校周边、商业路段、集贸市场周边的交通管理。(责任单位:镇交警中队、镇城监分队)

充分发挥助学岗的作用,在学生上下学的高峰时段,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规范停车;特别是镇中心小学、祖坡小学等公路沿线学校的通行秩序管理。同时加强对商业路段和集贸市场的交通管理,防止因人员密集、停车混乱引起的道路堵塞。对节假日、公期期间道路交通的管控工作提前做好预案,充分研定交通通行和车辆停放措施,现场要及时引导人流和车流,确保畅通。

(三)打好改善道路通行条件硬仗。

5、完善道路设施、抓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单位:镇派出所、镇交警中队)【区城建局2016年建设系统标本兼治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工作方案】

对道路标志标线不清晰、不规范、不齐全,警示桩、防护墩、减速带、标志牌等各项安保设施保养差的要及时上报县交通、公路部门。因云文线、海榆中线修路等问题影响道路路基下陷、路面坑槽、排水沟泌塞等隐患要加大排查和治理力度,及时和相关部门沟通做好警示牌,以免意外发生。

(四)打好文明交通宣传硬仗

6、各部门联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牵头单位:镇委宣传办;责任单位:镇派出所、团镇委、镇工商所、镇城监分队、镇各中小学校)

镇委宣传办要制定文明交通专题宣传工作计划,组织各部门制作专题专栏,广泛宣传文明交通常识和整治工作动态。利用广播、宣传车等方式宣传,并确保频率和覆盖面,营造浓厚社会舆论氛围。

镇各中小学校要在整治期间每个月开展一次文明交通主题班会,并配合开展宣传活动。

镇工商所、镇城监分队要密切协调、配合公安交警部门设置户外文明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广告牌和横幅,在全社会营造践行交通文明,告别交通陋习的浓厚氛围。

团镇委要组织成立交通安全志愿者队伍,经常性地上街开展文明出行劝导活动。还可聘请热心公益、社会形象好的人士担任交通安全宣传员,参与交通公益安全宣传活动。

7、开展一系列文明交通宣传活动。(牵头单位:镇委宣传办;责任单位:镇派出所、团镇委、镇工商所、镇城监分队、镇各中小学校)

在全县开展“文明交通我参与”、“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等主题宣传活动的同时,我镇也要积极响应,适时开展集中查处行动,集中宣传文明交通常识,组织文明交通志愿者劝导活动,积极动员广大交通参与者随手拍摄身边的不文明交通行为,上传至公众平台,曝光不文明交通行为,倡导文明交通理念。

六、职责分工

按照各部门工作业务范围进行职责分工,定领导、定任务、定进度、扎实开展整治工作。

(一)镇派出所、镇交警中队、镇城监分队要组织开展机动车乱停乱放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对不按规定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纠违一起,对违停车辆采取贴单、拖移等措施,提高影响力,确保有效震慑违停交通违法行为。

(二)镇城监分队加强乱设摊治理,与镇公安交警部门联手开展机动车违法停车占道设摊治理。

(三)镇交警中队负责加大道路巡查力度,与县交通运输局加强道路隐患的排盎力度。加大对我镇周边路段的巡查,发现破损、翻浆、塌陷等路硼瘸害时,及时维修,并对交通标志作进一步完善。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大力开展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即是打造“畅通”,也是我镇实施城乡发展一体化战略、统筹城乡建设的迫切要求。为保证这一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落实,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分工,把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既要按照各自分工,狠抓落实,主动密切配合,互相支持,互通情况,共同采取措施,加强管理,力争形成齐抓共管、综合管理、标本兼治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严格执法,高效管理。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法,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绝不姑息,努力营造依法严管严治的社会氛围。对于没有履行职责而引发影响恶劣后果的部门领导,以及在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中领导不力、营私舞弊的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追究主要领导的行政责任,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汇总信息,及时报送。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整理专项整治工作信息,按月向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办公室)汇报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上报的工作信息要包括工作进展情况,取得的成绩,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以及下一步的工作打算。内容要简练,突出亮点,能客观反映交通秩序整治取得的成效。

2016建设行业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区城建局2016年建设系统标本兼治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工作方案 第五篇

为切实做好夏季建设行业火灾防控工作,全面落实建设行业消防安全责任,根据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建筑工地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通知》和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夏季建设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特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综合治理”的原则,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切入点,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为核心,集中开展夏季建设行业火灾隐患专项整治。提高企业自我管理水平,夯实消防基层建设,增强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夏季建设行业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有效预防和减少一般亡人火灾。

二、检查重点

按照当地政府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方案部署,针对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等重点领域,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重点检查临时用房彩钢板芯材防火性能。

(一)建筑施工

1、工程建设各方主体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及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2、施工现场作业区、生活区、仓库、活动板房等材料和彩钢板芯材是否满足A级不燃材料要求。

3、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备和消防通道设置情况。

4、建筑施工材料现场堆放以及安全网、外脚手架、脚手板安全防火性能情况。

5、施工现场临时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的维护、检修情况。

6、电焊等明火作业防火措施落实情况及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7、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及应急消防演练落实情况。

(二)城镇燃气

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2、燃气管道、管网、贮灌站、供应点等设施设备安全检查落实情况。

3、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及应急消防演练落实情况。

4、消防安全档案建立及保管情况。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6月25日)

各建设、施工行业和城镇燃气领域结合实际,制定具体专项检查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组织检查人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开展排查摸底。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宣传资源广泛发动,营造强大社会舆论声势。

(二)全面检查阶段(9月10日前)

各生产经营企业要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并建立工作台账。县主管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组织联合执法检查组,对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等领域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对查出的隐患登记建档、分级管理,属于一般隐患,应当立即整改;属于重大隐患,立即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等。

县公安消防大队和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将组成联合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重点企业和单位实施明查暗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三)总结通报阶段(9月15日前)

县消防大队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对各建设施工行业和城镇燃气领域开展夏季建设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考评,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建设施工行业和燃气领域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建设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重要意义,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建立消防安全长效机制,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要逐级成立组织机构,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既要通过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稳定火灾形势,又要带动消防安全基础工作、促进源头治理,提升全社会火灾防控水平。

(二)落实责任,部门联动。建设施工行业和燃气领域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建设行业消防安全责任的落实,建立健全信息互通和工作协调机制,加强联合检查,联合执法。

(三)强化宣传,营造声势。各建设施工行业和燃气企业组织新闻媒体,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渠道,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广泛开展宣传提示,掀起夏季建设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浩大声势,进一步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同时要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曝光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重大火灾隐患,营造浓厚氛围。

(四)跟踪问效,逐级落实。各建议施工行业和燃气企业要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单位领导要靠前指挥,蹲点督导、跟踪问效。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将会同公安消防大队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

2016建筑施工整治工作方案6篇
区城建局2016年建设系统标本兼治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工作方案 第六篇

第1篇:建筑施工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以及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建设领域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现制定2016年县建筑施工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为扎实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切实解决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县建筑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区城建局2016年建设系统标本兼治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工作方案】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全县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本次行动顺利开展,现决定成立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三、工作重点和内容

针对建筑施工领域的特点,以及目前最突出的非法违规违章行为,将下列行为作为治理重点:

(一)建设工程项目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未办理施工许可证、质量与安全监督等基本建设程序,擅自进行建设活动的行为。

(二)建设单位:肢解工程违法分包,规避招标将工程发包给无相应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资质单位的行为,不及时支付和扣减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的行为。

(三)施工企业:

1.无相应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接工程,出让资质或资质挂靠,违法分包转包,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外进企业未办理进开备案手续就擅自承接工程的行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到岗履职不到位的,不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的行为;

2.企业“三类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从事施工作业的行为;

3.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落实,不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未认真执行主要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等制度;

4.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不到位,脚手架、高处作业、施工用电、深基坑、高大支模架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未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实施及验收各环节未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的行为;

5.建筑起重机械:未办理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而投入使用,日常使用、维修保养违反技术规范的行为;

(四)监理企业:无相应资质或超资质范围承揽监理业务,出让资质或资质挂靠。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履职,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制定监理实施细则,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未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五)其他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时间安排

本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从2016年5月至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排查摸底阶段(5月下旬-6月上旬)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以往“打非治违”活动的经验成果,结合现有情况和问题,针对违法违规较为严重的问题,抓紧制定建筑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详细方案,并设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便系统全面地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单位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特别是近两年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企业,及时纠正自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情况,消除安全隐患。

(二)自查自纠、联合整治阶段(6月上旬-10月底)

各单位要按照各自工作方案的部署,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我局将适时开展专项检查,特别是重点企业、重点工程、重大危险源。对检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到位,并采取“回头看”的方式,遏制违法违规行为的再次发生。对于对整改不重视,措施不严厉的单位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总结验收、巩固提高阶段(11月-12月)

在“打非治违”行动工作结束后,各企业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深入分析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对策措施,形成并完善“打非治违”工作机制,进一步巩固提高,促进安全生产长治久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认识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打非治违”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相关责任制度。同时要充分认识到建筑施工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顽固、反复、难治理的特点,细化专项行动方案,做好打长期攻坚战的准备。

(二)依法依规,严格标准

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对非法违法行为进行严惩,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工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负责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工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总结经验,形成机制

各单位要以本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契机,认真查处建设领域非法违法建设突出问题,研究部署监管治本之策,推进“打非治违”相关政策措施的制定与实施,不断完善“打非治违”工作长效机制。

(四)信息报送,及时准确

各单位要在2016年11月20号前将本年度“打非治违”总结报至我局安监站。

第2篇:五水共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和保护我县水生态环境,根据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作出的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五水共治”重大决策,按照市政府“推进五水共治,共建生态家园”会议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省委“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奋斗目标,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的治水理念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意识,坚持依法治水、科学治水、全民治水,强化水工程、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的建设管理和开发保护,通过开展“五水共治”系列活动,进一步提升城我县环境品质和群众满意度,着力构建和谐宜居的现代化美丽县城。

二、总体目标

按照“三年任务两年完成”工作要求,确保“五水共治”行动圆满完成。

排涝水:到2016年,基本消除易淹易涝片区和影响城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严重灾害现象,县城新区建设确保不发生新的内涝。建立起完善的城市排涝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

治污水:到2016年,实现城区(含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建设城区(含镇)污水管网34公里,城区和集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分别达到90%和86%。城区(含镇)共安排项目11个,总投资1.325亿元;其中城区污水治理项目10个,总投资1.09亿元;镇污水治理项目1个,总投资0.235亿元;

保供水:到2016年,进一步改造提升城镇供水设施和供水工艺,以解决供水水质、供水能力等问题,确保我县全区域范围内供水水质达标。大力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最大限度地向城镇周围有条件的区域延伸城镇自来水管网覆盖面。

抓节水:到2016年,以“减少漏损、再生利用、雨水示范、改装器具”四大工程为抓手,加强节水器具、一户一表的改造,积极开发屋顶雨水收集系统,逐步推进再生水利用试点,着力实现供水管网漏损率小于12%,污水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2%,节水型器具普及率达到75%,人均生活用水量小于180升,完成省级节水型城县的创建。

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到2016年,全面完成乡镇垃圾中转站新(扩、改)建任务,加大中转站的垃圾中转能力;升级改造已有垃圾填埋场,对垃圾容纳能力进行扩容;逐步推广和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小区;积极探索和建立垃圾可再生利用机制,实现垃圾资源化利用。配合指导建立起“户集、村收、乡镇中转、县处理”体系,实现全县范围内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的规范化管理。

三、2016年度工作

结合省、市下达的工作目标和我局2016年的工作思路,将着力完成以下工作目标任务:

(一)管控结合治污水。深入贯彻国务院《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切实提高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水平。完成县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实施县区截污纳管工程,完成江东路卫生院至二桥污水干管埋设及提升泵站建设工程,江东中路(法院至三桥)污水干管铺设工程,芹江、西渠、桃坑溪两岸截污纳管工程,旧城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旧住宅小区污水管网配套工程等,进一步提高县城污水的收集率和处理率。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

(二)建管并重排涝水。一是突出城区排涝重点和积水节点,加快实施城区排涝整治工程,改造消除两处积水点;开工建设桃坑溪(汽车南站至西子城入口)排水箱涵工程,消除这个易涝点;完成江东中路、钟山路东段、城东脱贫小区—城东信用社段(建学路)等工程配套排水管网建设3公里,完成城区零星雨污合流管分流改造1.0公里,完成城区集水井淤泥清理以及城区芹北路、江滨路、解放路等主要道路排水管网淤积清理10公里,增加500立方米/小时应急强排设备。二是配合水利局启动芹江水系改造。

(三)科学调度保供水。一是建设城华连接线区块两侧及城市支路的供水管网10公里,改造旧给水管网13.1公里。二是配合水利局建立完善饮用水工程长效运行管理制度,落实工程运行管护人员和经费。

(四)严格管理抓节水。完成屋顶集雨收集系统40处;选择若干条件较为成熟的住宅小区,完成650套节水器具推广改造;改造一户一表202户。做好节水型社会、社区创建工作。

(五)抓城镇生活污染整治。新建岙滩新区垃圾中转站,改造芹北垃圾中转站;完成十里铺生活垃圾填埋场扩建和渗滤液改造项目;创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示范小区1个。积极引入市场化、社会化的生活垃圾处理运营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局“五水共治”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局活动的协调指挥。由局党委书记、局长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项目涉及的相关科室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建办,牵头负责实施方案的制订、落实、反馈和具体问题的协调。

(二)抓好分工落实。

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我局制订了《“五水共治”项目表》(具体参见附件),明确各个项目的责任单位、年度和季度工作目标。各责任单位、科室要高度重视,按照分工和时限要求,及时建立工作班子,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工作分解,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三)强化督查考核。

根据“五水共治”活动目标,将“五水共治”项目推进和完成情况纳入局2016年度建设工作目标考核,城建办要及时制订考订“五水共治”办法和细则,定期开展“五水共治”活动督查,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四)积极开展宣传。

局办公室和各责任单位要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切实加大对局系统“五水共治”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深入挖掘典型和经验,引导、带动面上推进,营造人人关心治水、人人参与治水的良好氛围。

第3篇:平安工地创建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全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目标,以创建“平安工地”活动为载体,进一步落实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使维护平安的意识深化到每个建筑施工工地,在施工现场大力落实平安创建措施,使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增强。

二、工作目标

通过“平安工地”创建活动,认真履行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职能,建立健全平安创建工作标准和考核体系,落实“平安工地”建设责任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有效防范和遏制建设领域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县建筑安全形势持续好转。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全县建筑施工领域“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本次活动顺利开展,决定成立“平安工地”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4月10日至4月30日)

各单位要制定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成立“平安工地”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动员会,部署安排创建活动专项工作,采取举办讲座、黑板报、发宣传单等形式,深入细致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做到人人都能熟知创建工作的内容和要求,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二)创建实施阶段(2016年5月1日至2016年2月28日)

各单位要对照创建目标要求,在施工现场全面展开排查,建立健全日常管理长效机制,投入人力、物力、财力,集中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加强安全防范工作,杜绝出现新的问题。

(三)总结分析阶段(2016年3月1日至3月31日)

各单位要对“平安工地”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研究提出深入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的意见和建议,并作“平安工地”创建活动总结报告。

我局将在各单位实施创建的基础上,有重点的组织检查验收,对创建中好的做法、好的经验进行总结评比,对符合达标要求的“平安工地”给予表彰。

五、主要内容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和内部其他管理措施,防止食物中毒和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严把工程质量关,加强工程质量监管,防止发生工程质量问题。

(三)保证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发生因拖欠民工工资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或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事件。加强对农民工间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化解,严防发生民转刑案件。

(四)加强对工地建设引发的质量投诉、安全事故等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工作,不发生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信访门越级投诉上访事件。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平安工地”创建活动是我县平安创建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进一步落实的有效载体,是建筑行业健康发展的需要。各单位要把深入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活动作为创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的一项政治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创建“平安工地”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把创建活动作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部署、落实、检查和推进。

(二)强化措施,积极落实

各单位要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围绕创建目标和措施,建立健全日常管理长效机制,排查整改不安全隐患,逐步推进创建工作,确保落到实处。

(三)加强检查,注重实效

各单位要加强对所属项目部“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的检查。加强对现场的督促检查,企业对项目部的检查不得少于四次,要求企业和各项目部在“平安工地”创建工作中各项检查和日常活动都必须有书面记录。

我局将严格对照“平安工地”创建主要内容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创建工作实效。把定期检查与临时抽查、明查与暗访有机结合,坚持边检查边指导,落实整改措施,扎扎实实提高创建水平。

第4篇:城建局解放思想工作方案

根据县委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统一部署,为贯彻落实“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要求,加快推进我县国家东部公园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局深入开展以“提振干部精气神,共筑东部公园梦”为主题的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标

紧密围绕我县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示范区和国家东部公园建设,结合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际,通过深入开展“提振干部精气神,共筑东部公园梦”为主题的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进一步增强“大干项目、干大项目”意识,激发工作热情,加快工作节奏,努力实现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新发展,全力助推进国家东部公园建设。

二、主要任务

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立足点是“我”,切入点是“查”,落脚点是“干”。局属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把自己摆进去,围绕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局党委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查问题、找差距、明不足,抓紧跑起来、干起来、快起来。重点围绕树立“五种精神”、实现“五新目标”开展广泛深入的讨论。

(一)树立勇立潮头的标杆精神,开启国家东部公园建设新征程。通过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切实强化机遇意识,紧紧抓住发展机遇,顺势而为,乘势而上,努力开辟发展新征程;强化责任意识,加快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和推进国家东部公园建设与每个党员干部息息相关,要主动把自己摆进去,做坚定支持者、参与者,不做议论者、旁观者;强化进取意识,要始终坚持勇立潮头、敢为人先精神,拉高标杆,在政治上高标准、思想上高境界、业务上高水平、工作上高成效,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服务成效,坚定全局干部职工推进国家东部公园建设的信心和决心。

(二)树立创新超越的改革精神,迎接国家东部公园建设新挑战。通过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要用改革的思路、创新的办法来推进,把握好赋予我县先行先试的改革机会,敢闯敢试。对没有历史先例的要敢于想,对没有明文禁止的要敢于试,对没有现成经验的要敢于闯,敢于投入搞建设、敢于放权活机制、敢于让利促开放、敢于创新谋发展。全局每位党员干部都要从大局出发,主动融入到当前的行政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和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中,做改革的坚定支持者。

(三)树立敢于亮剑的担当精神,实现国家东部公园建设新突破。通过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党员干部要树立敢于担当精神,遇到矛盾不怕事,碰到问题不回避,敢于直面矛盾,跳进矛盾漩涡中去解决问题。面对工作中的具体矛盾,勇于担当负责,努力找到化解矛盾的具体办法。敢于到困难大、矛盾多的地方去解决问题,到群众意见大、怨气多的地方去化解矛盾,到工作推不开、情况复杂的地方去打开局面。要狠抓年度重点工程建设,加快推进重点工程和重点工作进程,着力破解旧城改造征迁和项目建设资金融资等难题。

(四)树立大干快干的务实精神,展示国家东部公园建设新形象。通过解放思想大讨论,强化勤于抓落实、善于抓落实理念,把抓落实的落脚点放到办实事、求实效上,把抓落实的重点放到立足现实、着眼长远、打好基础上。对县委、县政府和局党委做出的决策部署,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抓好落实,用百折不挠的意志争创一流业绩,形成靠实干开创新局面,靠实干凝聚广大群众的良好氛围。局属各党支部要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使敢于担当成为干部的自觉追求,蔚然成风。要通过强化正确用人导向,健全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让那些有锐气、勇作为、敢担当的干部得到重用,让那些日常工作不负责任、关键时刻畏首畏尾的人受到警醒。

(五)树立众志成城的合作精神,凝聚国家东部公园建设新合力。通过解放思想大讨论,强化党的意识,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做到忠诚于组织,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强化组织意识,时刻想到自己是党的人,是组织中的一员,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要凝聚共识,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作为组织动员群众的过程,从“五水共治”、“垃圾不落地”、生态家园建设等群众迫切需要解决而又能够全面参与的事情做起,最大限度地组织动员群众参与国家东部公园建设。强化团结意识,增强大局观念,善于求同存异。坚持全局上下一盘棋,紧密配合,精诚团结,创造干群同心、心齐气顺的良好氛围。

三、活动对象和活动安排

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参加对象为全局党员干部。整个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贯穿全局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

(一)学习交流阶段(3月18日-4月30日)。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教育实践活动规定书目,县委书记鲍秀英在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要对照日报《奔跑起来吧,我的!》系列讨论和“苏北”精神,掀起一场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思想风暴。局党委将集中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局领导班子成员作讨论交流,局属各党支部也要召开学习会,组织局中层干部讨论交流,局领导班子和党员及中层以上干部都要认真撰写学习笔记。同时,丰富学习形式,积极参加全县各项学习活动,在全局组织开展演讲比赛、座谈交流等活动,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二)查摆问题阶段(5月1日-6月30日)。在学习交流的基础上,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对照反对“四风”和树立“五种精神”要求,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深刻剖析问题存在的根源。重点审视每位党员干部的思想观念、能力水平、工作作风与改革创新要求是否相适应,与国家东部公园建设目标任务是否相适应,与各自的岗位职责是否相适应,与群众的期盼要求是否相适应。要注意把查摆问题与广泛征求意见结合起来,进一步找准找实问题。在此基础上,形成剖析材料,结合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整改提高阶段(7月1日-9月30日)。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分析清楚自身存在的优势和劣势,结合“‘三比一争’创新业”活动,进一步明确发展的方向和目标任务,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到位。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将整改目标和措施纳入各自的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局属各党支部要列出问题清单,公布整改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委负责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开展,局属各党支部书记负责各党支部的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各党支部要把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作为当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任务来抓,制定工作计划,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

(二)营造良好氛围。局班子领导和局属党支部负责人要带头参与,带头发言,敢于直面问题,剖析自我,为每名党员干部充分表达意愿和想法营造宽松的言论环境,带动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深入开展。要积极创新讨论形式,充分调动党员干部群众参与活动的积极性,扩大参与讨论的范围,营造思想解放的浓厚氛围。

(三)务求工作实效。要紧密联系本单位及党员干部的实际情况,坚持把解放思想与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相结合,正确处理好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与各项工作的关系,把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变成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使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与各项工作相互促进,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局属各党支部要将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每个阶段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及时送局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

第5篇:重大项目推进实施方案

为扎实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改善民生、提升服务水平,落实“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重大项目推进机制,结合交通运输系统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部署要求,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服务国家东部公园建设为主要抓手,以建设交通重大工程为主要路径和目标,把推进项目建设作为最大的民生,确保2016年各项目稳步推进,力争全年投资再创新高。

二、基本原则

(一)整体推进,突出重点。在全面推进交通重点工程的基础上,抓关键促实际,抓重点带全局,全力抓好交通项目建设。

(二)广泛发动,社会参与。在交通运输系统及社会上营造“千方百计促投资,全力以赴建项目”的良好氛围,激发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交通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力创新项目建设机制,拓宽项目融资渠道。

(三)统筹兼顾,持之以恒。“重大项目推进”专项行动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于长远;既要突出重点项目建设,又要兼顾一般项目建设;既要加快推进已开工项目的建设进度,又要抓紧做好规划项目的各项前期工作。

三、活动内容

(一)突出发展重点,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建设。要按照年初既定的目标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领导,扎实推进杭新景高速、九景衢铁路、连接线工程、苏古线工程、公路彩化、绿化工程等十个交通重大项目建设,着力解决好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保质保量完成全年的建设指标。

(二)加快项目前期工作,为项目开工建设创造条件。积极推进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加强前期工作督导和重大问题协调,为前期项目能够如期开工提供条件。要按照“十二五”确定的交通运输发展规划项目,明确项目的前期任务和完成时限。加强检查督办各个项目的前期工作进度、协调和衔接各个环节,完备项目前期相关手续,为项目实施创造充分条件。

(三)推进联系领导与重大项目联系点督办制度。强化督办调度,每季度召开一次重点工程协调会,通报重点工程项目的进度和质量,分析查找和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目顺利推进和保质保量完成。

四、活动步骤及时间安排

从2016年3月开始到2016年12月结束,具体分为动员部署、推动实施和全面总结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3月底前)

全面做好动员工作,对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和组织动员,印发项目推进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目标和要求。

(二)推动实施(4月-11月)

围绕各阶段目标任务,超常规完成项目前期工作,推动新项目开工建设,加快在建项目建设,全面完成年度交通运输投资建设任务。

(三)全面总结(12月)

对交通运输建设项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考核和成果展示,对涌现出的先进进行表彰。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组织协调。为加强对“重大项目推进”专项行动的领导,县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对行动的总体安排、组织协调等工作。局班子成员在各自分工的基础上实行重大项目包干制,带头深入工程一线,定期进行调研督办,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工作进行跟踪管理,落实“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重大项目推进机制。要不定期的召开现场会,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二)确保安全和谐建设。要把安全和质量管理作为项目建设的首要内容,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优先,实现工程合格率100%,杜绝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减少一般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大力推进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场容场貌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继续深化交通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规范招投标管理,着力解决征地拆迁等引发的矛盾。

(三)完善督查跟踪机制。要把项目前期运作,投资完成目标和责任分解细化到具体班子,对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和在建项目建设情况实行“周报制”。

(四)加强宣传报道工作。及时总结活动典型和建设成果。通过组织媒体进行跟踪报道等形式,及时对“重大项目推进专项行动”中涌现出的典型和建设成果进行总结、展示和宣传报道。

第6篇: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区城建局2016年建设系统标本兼治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以及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要求,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密组织,严格监管监察,集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有效防范和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治理范围

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以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建设工程、消防、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领域为重点,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

三、工作重点与分工

(一)需治理的共性问题。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非法倒卖、出租、出借等形式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

4、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6、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7、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8、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9、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10、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11、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12、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13、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各重点行业领域需治理的问题。

1、道路交通领域:驾驶人酒后驾车,营运车辆驾驶人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的;非客车违法载人的;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的;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高速公路违规停车的。

2、非煤矿山领域: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未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设计组织生产的;将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露天矿山未实行自上而下开采,采剥工作面形成一面坡、伞檐、阴山坎、空洞和危岩等不稳定岩体的;地下矿山未实现机械通风,采空区不按规定处理的;违规排放尾矿、废渣的等。

3、危险化学品领域: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经正规设计,以及未通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并已建设、投入生产运行的;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未进行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的等。

无证经营烟花爆竹或超许可范围经营的;烟花爆竹储存危及公共安全的;超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经营烟花爆竹的;非法违法运输烟花爆竹的等。

4、消防领域: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违章搭建占用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影响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的;在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违规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和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建筑物的消防设施配备不符合要求,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的;擅自扩大和改变防火分区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电气线路未按规定敷设的;按规定要求的建设工程使用前未经消防验收,公众聚集场所使用、开业前未经消防安全检查的;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或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的等。

5、建设工程领域: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单位承担的;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等责任主体,对政府有关部门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不履行相关职责,不认真整改的等。

6、民用爆炸物品行业: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储存、运输、经营、建设的。

7、机械制造行业:冲压、剪切机械,金属切削机床,铸造、锻造设备等未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的;电气设备、电焊机、手动电动工具、移动电气设备等未设置漏电保护的;起重机械、运输机械等特种设备未设置限位连锁等安全装置的;无证上岗、违章作业的等。

(三)工作分工

综合分工:

1、道路交通领域由县公安局牵头组织,县交通、农业、安监等部门配合。

2、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机械制造等行业(领域)由县安监局牵头组织,县国土、经信、公安、质监等部门配合。

3、建设工程领域由县住建局牵头组织,县发改、交通运输、水利、电力、安监等部门配合。

4、消防领域由县消防大队牵头组织,县工商、文广、住建、安监等部门配合。

5、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由县公安局牵头组织,县国资、经信、安监局、交通运输等部门配合。

具体分工:

1、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水上交通、道路客运、交通建设等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打击非法营运、非法渡口和停靠点,未持有船舶检验证书、登记证书的渡船,开展道路客运、客渡船、危险货物运输、在建道路建设工程等安全专项整治。

2、县公安局负责道路交通、消防、民爆物品、危化品运输等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组织开展道路客运和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剧毒化学品储存场所、“三合一”场所、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所,以及民爆物品非法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等安全专项整治。

3、县住建局负责建筑施工、城镇燃气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建设工程项目无施工许可擅自开工建设,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等行为,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整治。

4、县安监局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打击非煤地下矿山不按规定机械通风、不按规定探放水、水害防治措施不落实,露天采石场不按规定实施中深孔爆破、尾矿库隐患治理;危险化学品企业厂中设厂生产、储存,新(改、扩)建项目未经正规设计或擅自变更设计和设备设施选型;烟花爆竹无证经营等行为。

5、县水利局负责水利建设施工和河道采砂“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打击资质挂靠、违法分包转包、违章施工和非法采砂等行为,开展危险性较大水利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整治。

6、县质监局负责特种设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排查治理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安全隐患,开展老旧电梯和“土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

7、县国土局负责矿产资源采、探“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打击非法违法勘探、开采等行为。

8、县经信局负责归口企业和除矿山、危化企业外的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审查等“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9、县农业局负责农业机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农业机械非法违法上路行驶等行为。

10、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开展校车安全、校舍安全专项整治。

11、县工商局负责对无证、无照及超范围非法经营行为的打击取缔。

12、县文广局负责文化娱乐场所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负责营业性演出的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营业性演出安全专项整治。

13、县监察局负责对专项行动实施行政效能监察,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亲属从事或参与非法行为、充当非法行为“保护伞”等违法违纪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14、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对专项行动进行督促检查。

15、县广电总台、信息中心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其余各行业(领域)要结合实际,确定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

各乡镇、园区按属地管理原则,制定辖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确定排查治理重点,全面排查上报非法违法行为,配合关闭、取缔工作,落实或督促隐患单位落实隐患治理措施。

四、方法步骤

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从2016年4月中旬开始,到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4月中旬-5月底)。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的实施方案,于5月10日前报送县安委办。要迅速动员部署,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并按照属地监管和行业管理的原则上报安监和行业管理部门。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近两年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企业进行重点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6月-7月)。

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联合执法行动,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业)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同时,有关部门要注重源头治理,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

县安委会将通过采取交叉督查、跟踪督查等方式,对基层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有关部门要针对本行业(领域)特点,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指导,推动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四)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有关部门要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于9月20日前报送县安委办,县安委办视情况召开专题会议,总结交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做法和经验。专项行动结束后,县安委办将组织督查组对重点行业、领域治理工作进行回头看,确保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要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政府负责同志牵头,统一组织领导本辖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由县政府汪权龙常务副县长牵头,县安委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领域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对企业作出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建设、吊销有关证照等行政处罚决定后,要按要求及时通报,并通告相关部门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确保执法到位。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全面提高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水平。

(二)加大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有关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要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打非治违”工作,主动举报非法违规行为,切实增强安全自律意识。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对严重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事故及时公开曝光。

(三)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治理

要切实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进一步强化执法责任和措施。对“打非治违”工作不力,特别是对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阶段之后仍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地方,要严格按有关规定上限追究责任。要严格事故查处,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和跟踪督办制度,对非法违规行为造成事故的企业,以及谎报瞒报事故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四)统筹兼顾,构建长效机制

要将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相结合,与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相结合,与季节性事故防范相结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推动“安全生产年”活动扎实深入开展。要强化法规制度落实,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切实加强新建项目的审核审批。要坚持标本兼治,紧紧抓住各乡镇、园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特别是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顽症痼疾,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五)强化监督,严格奖惩考核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有关部门要开通和利用“打非治违”举报电话,鼓励、发动群众举报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对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县安委会将给予一定奖励。对“打非治违”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普遍存在的,将进行警示、通报和约谈,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将纳入今年安全生产专项考核内容,对工作不认真、成效不明显、特别是集中行动期间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乡镇、园区和行业部门,将依规定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按相关责任追究办法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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