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定期考核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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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和实施方案
医师定期考核实施方案 第一篇

黑龙江省医院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和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医师执业管理,规范医师执业行为,提高医师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保证考核的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规范有序的开展,制订我院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及方案。

1、医院成立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委员会,由王兆宏院长任主任委员,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负责拟定医师考核工作制度及实施方案,对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进行指导、检查,保证考核工作规范进行。

2、管理委员会下设考核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部,具体负责医师定期考核组织和实施及日常事务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省卫生厅报告考核工作情况及医师考试结果。

3、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加考核工作人员不得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不得索要或收受被考核医师财物等。

4、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考核人员为依法取得医师资格,经注册在本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医师、执业助理医师;离(退)休返聘在临床执业的医师。考核类别分为临床、中医、口腔和公共卫生。

5、医师定期考核内容由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和业务水平测试三部分组成。其中,工作成绩与职业道德评定由医师执业注册医疗机构负责,管理委员会进行复核。业务水平测试内容包括卫生法律法规、专业知识、技能操作及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能力,其中卫生法律法规、专业知识采用笔试及技能操作考核。

6、医师定期考核程序分为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考核周期内有良好行为记录的;具有12年以上执业经历,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按简易程序进行考核。其它按一般程序进行考核。

7、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职业道德、工作成绩和业务水平中任何一项不能通过评定或测评的,即为不合格。无故不参加定期考核,或不按照管理委员会统一安排进行考核的,均视为考核不合格。

8、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3个月至6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由考核机构再次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者,允许其继续执业,但该医师在本考核周期内不得评优和晋升;对考核不合格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9、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有符合《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十四种情形之一的,考核机构应当直接认定为考核不合格,并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说明。

10、考核结果由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记入《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记录”栏,并录入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管理系统。对一个考核周期未参加考核的医师,其《医师执业证书》未加盖卫生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印章,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管理系统内无医师个人信息者,其本人《医师执业证书》将予以注销,需重新注册。

11、实行医师行为记录制度,建立医师定期考核成绩个人档案,作为医师考核的依据之一。

黑龙江省医院

二○一二年一月五日

东莞市医师定期考核实施方案
医师定期考核实施方案 第二篇

东莞市医师定期考核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做好我市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加强医师执业管理,提高医师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关于印发†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卫„2007‟6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东莞市卫生局医师定期考核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管敏政(市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蔡一平(市卫生局副局长)

金行中(市卫生局副局长)

林卫平(市卫生局副局长)

成 员:卢赞梅(市卫生局人事科科长)

万巧玲(市卫生局基妇科科长)

肖文忠(市卫生局疾控科科长)

周子权(市卫生局医政科主任科员)

申建文(市卫生局法制监察科副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医政科,负责医师定期考核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蔡一平同志兼任。

二、考核对象

依法取得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中执业的医师。医师定期考核分为执业医师考核和执业助理医师考核,考核类别分为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下同)、口腔和公共卫生。

三、考核机构

东莞市卫生局主管全市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并委托如下机构(以下统称考核机构)承担我市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一)设置床位100张以上(含100张)的医院:负责本单位执行简易程序的各类别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二)东莞市医学会:负责100张床位以下的医院、其他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行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的临床和口腔类别医师定期考核工作,以及100张床位以上的医院执行一般程序的临床和口腔类别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三)东莞市中医学会:负责100张床位以下的医院、其他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执行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的中医类别医师定期考核工作,以及100张床位以上的医院执行一般程序的中医类别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四)东莞市预防医学会:负责100张床位以下的医院、其他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执

行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的公共卫生类别医师定期考核工作,以及100张床位以上的医院执行一般程序的公共卫生类别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四、考核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实施方案】

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个周期。

在考核周期内,拟变更执业地点的或有•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但未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师,应当提前考核。需提前进行考核的医师,由其执业注册所在机构向考核机构报告。

五、考核内容

(一)医师定期考核内容包括业务水平测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三部分。

1、工作成绩考核内容包括:医师执业过程中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考核期内完成工作数量、质量和政府指令性工作的情况,以及在工作中推广应用成熟医疗技术的情况。

2、职业道德评定内容包括:医师执业过程中坚持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以及医德医风、医患关系、团结协作、依法执业状况等。

3、业务水平测评内容包括:医师掌握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应用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学习和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的能力。

对从事母婴保健工作医师的考核还应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规定的考核内容。

(二)工作成绩考核和职业道德评定,由医师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负责,考核机构复核;业务水平测评由考核机构负责。

(三)医师工作成绩考核和职业道德评定应与医师年度考核相衔接,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实施。职业道德评定,按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进行,以医德考评结果为依据。

(四)业务水平测评按照医师的级别、类别,结合执业范围分别组织实施。可以采用以下一种或几种形式:

1、个人述职;

2、有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的考核或考试以及技术操作的考核或考试;

3、对其本人书写的医学文书的检查;

【医师定期考核实施方案】

4、患者评价和同行评议;

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形式。

原则上取得高级职称的医师定期考核形式以第1、5种形式为主;中级及初级职称的医师定期考核以第2、3、5种形式为主。

六、考核程序

根据医师执业经历和行为记录情况,医师定期考核程序分为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 医师良好行为记录包括医师在执业过程中受到各级人民政府或卫生行政部门的奖励、表

彰,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如援外、援疆、救灾等),获得市级以上科技成果奖、新技术引进奖等。不良行为记录包括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常规受到的行政处罚、处分,以及发生的医疗事故等。

(一)一般程序

按照•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第三章规定进行的考核,程序如下:

1、执业注册所在机构对本单位的医师进行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评定意见后报考核机构。

(1)工作成绩评定。结合单位年终(度)考核进行。考核周期内年终(度)考核有一次不合格(不称职)的,即为工作成绩评定不合格。

(2)职业道德评定。按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进行。考核周期内有一次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即为职业道德评定不合格。

2、考核机构对各单位上报的医师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意见进行复核,然后对其进行业务水平测评。业务水平测评分卫生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综合笔试考核和基本技能操作考核两部分。考核内容包括:

(1)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考核;

(2)“三基”知识的考核;

(3)实践技能操作的考核;

(4)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能力的考核;

(5)对其本人书写的医学文书或论文的检查;

(6)其他。

其中综合笔试或基本技能操作考核成绩不合格的,即为业务水平测评不合格;(4)项与继续医学教育相结合,考核周期内未完成规定学分的,即为业务水平测评不合格;(5)项检查发现丙级病历的,即为业务水平测评不合格。

3、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按规定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通过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试的,可视为业务水平测评合格,不再进行上述形式的业务水平测评,考核时仅考核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

执行一般程序考核须提交如下材料(复印件须由执业机构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印章):

1、•被考核医师名册‣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各1份;(由医师执业注册所在机构提供)

2、•医师定期考核表‣;

3、•医师定期考核个人述职表‣;

4、医师良好行为记录或不良行为记录的相关证明文件和材料复印件(如获奖证书、奖状或受行政处罚、处分文件等);

5、•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份;

6、其他相关材料复印件(如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合格证书、通过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试的成绩单等)。

其中•医师定期考核表‣、•医师定期考核个人述职表‣及相关证明材料须一式三份,考核结束后,被考核医师、医师个人档案、考核机构各存一份。

(二)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为本人书写述职报告,医师执业注册所在机构签署意见,报考核机构审核。有下列情形之一,同时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执行简易程序:

1、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在考核周期内有良好行为记录的;

2、具有12年以上执业经历;

3、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执行简易程序考核须提交如下材料(复印件须由执业机构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印章):

1、•被考核医师名册‣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各1份;(由医师执业注册所在机构提供)

2、•医师定期考核执行简易程序申请表‣;

3、•医师定期考核表‣;

4、•医师定期考核个人述职表‣;

5、医师良好行为记录的相关证明文件和材料复印件(如获奖证书、奖状等);

6、•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份;

7、其他相关材料(如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等)。

其中•医师定期考核执行简易程序申请表‣、•医师定期考核表‣、•医师定期考核个人述职表‣及相关证明材料须一式三份,考核结束后,被考核医师、医师个人档案、考核机构各存一份。

(三)提前考核

在考核周期内,拟变更执业地点或者有•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但未被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的医师,应当提前考核。

需提前进行考核的医师,由其执业注册所在机构向考核机构报告。

七、考核结果

(一)医师定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中任何一项不能通过评定或测评的,或有•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即为不合格。

(二)考核机构应当综合医师执业注册所在机构的评定意见及业务水平测评结果后,对医师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考核结论,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意见,将考核结果记入•医师执业证书‣,在“执业记录”栏加盖“××年××月至××年××月期间考核合格(或不合

格)”字样印章(印章样式大小为长5CM×宽2CM,字体大小为宋体4号),并录入医师执业注册信息库。

考核机构于定期考核工作结束后30日内将医师考核结果报市卫生局医政科备案,同时书面通知被考核医师及其所在机构。

(三)被考核医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考核结果之日起30日内,向考核机构提出复核申请。考核机构应当在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医师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书面通知医师本人及其所在机构。

(四)市卫生局医政科收到考核机构上报的医师考核结果后,对考核结果进行抽查复核,统计和发布考核结果。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3个月至6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其中因业务水平考核不合格的,按照其考核类别,由医师执业所在机构安排到二级以上医院或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医师安排到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因职业道德、工作成绩等原因考核不合格的,由医师执业所在机构安排培训和教育。

(五)医师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和培训期满后,向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提交再次考核申请及•医师执业证书‣原件,由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原考核机构再次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的,允许其继续执业,但该医师在本考核周期内不得评优和晋升;对考核不合格的,由市卫生局注销注册,收回其•医师执业证书‣。同时,将考核结果记入•医师执业证书‣和录入医师执业注册信息库。

八、有关要求

(一)实行医师定期考核是•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一项法定的医师考核制度,也是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各类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和考核机构务必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措施,规范工作程序,确保我市医师定期考核工作顺利实施。

(二)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和计划保证本机构医师的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各考核机构应当为医师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提供和创造条件。【医师定期考核实施方案】

(三)各考核机构必需严格按照•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成立由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务的医学专业技术人员和有关医疗卫生管理人员组成专门的医师定期考核委员会,制定医师考核工作制度和考核工作方案,报市卫生局医政科审核备案后方可开展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四)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构、考核机构、市卫生局各职能科室应加强联系和信息沟通,建立健全医师行为记录制度和医师定期考核个人档案,如实、及时互相通报医师存在符合•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保证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五)医师定期考核个人档案包括医师个人的•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医师定期考核执行简易程序申请表‣、•医师定期考核表‣、•医师定期考核个人述职表‣、

2015医师定期考核实施方案
医师定期考核实施方案 第三篇

第1篇:医师定期考核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和《××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做好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加强医师执业管理, 规范医师执业行为,提高医师素质, 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结合我院实际, 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及职责

成立医院医师定期考核委员会,并设立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公室。

医师考核委员会人员组成:

主任:

副主任:

委 员:

医师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医师考核工作制度,对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进行检查、指导,保证考核工作规范进行。

考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医务科。

考核办公室负责对全院执业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考核结果及医师注册数据汇总,上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考核对象和时限

(一)考核对象为依法取得医师资格,经注册在本院执业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医师类别为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和公共卫生。

(二) 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周期。在考核周期内,拟变更执业地点或有《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但未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师,提前进行考核。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认定为考核不合格。

(三)每年对执业注册满两年的医师进行考核,一般在本年度的12月开始,至次年的2月底前完成,3月底前将《医师定期考核结果登记表》,报送至注册机关,并将考核结果书面通知其本人。在考核周期内,考核不合格需再次考核,拟变更执业地点或有《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但未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师,应当由医院医务科通知考核委员会办公室提前进行考核。

三、考核内容和标准

(一)考核内容

医师定期考核内容分为三个部分:工作成绩考核、职业道德评定和业务水平的测评。对从事母婴保健工作医师的考核还应包括《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规定的考核内容。

工作成绩考核内容包括:医师执业过程中,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考核期内完成工作数量、质量和政府指令性工作情况。

职业道德评定内容包括:医师执业中坚持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以及医德医风、医患关系、团结协作、依法执业情况以及卫生部《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的规定等。

业务水平测评内容包括:业务水平考核根据执业医师的级别、类别和专业区别对待,重点测评法律法规和“三基”(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以及学习和掌握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的能力。业务水平测评分为临床基本技能操作考核和卫生法规、专业知识综合笔试考核两部分。

(二)考核标准:

1、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

(1)与考核医师上一年度考核情况及平时考核、考评结果相结合进行。

(2)建立健全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考评制度,作为对医师进行职业道德评定的依据。

(3)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考核由考核医师所在科室负责提出评定意见,报人事科进行复核。

2、业务水平测评

业务水平测评可以采用以下几种形式:

(1)个人述职;

(2)有关法律、法规考核或考试;

(3)相关专业知识考核;

(4)相关专业技能操作考试;

(5)检查其本人书写的医学文书;

(6)患者评价和同行评议;

(7)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形式。

具体要求按省卫生厅医师定期考核标准进行。

四、考核程序和方式

(一)考核实施前

1、考核办公室于考核日前60日将考核事宜通知需接受定期考核的医师,同时上报医师注册机关。

2、医师注册机关在接到上述报告10日内向考核办公室提供名单内医师考核周期内行政处罚情况。

(二)考核实施

考核程序包括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

1、简易程序

(1)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考核周期内有良好行为记录的;

(2)具有12年以上执业经历,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

(3)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技术职务者,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

(4)医师离退休后由本单位返聘,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

对符合简易程序考核的医师,由本人从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三个方面书写述职报告,所在科室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评定意见,由人事科进行复核,报院考核办公室审核批准。

2、对采取一般程序考核的医师,先由其从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三个方面书写述职报告,科室对其进行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评定意见,并于业务水平测评日前30日报人事科复核;复核合格后,考核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进行业务水平测评。

(三)考核实施后

1、考核办公室考核结束后30日内,将《医师定期考核结果登记表》和《医师定期考核表》反馈考核委员会,并通知医师本人;同时按要求将《医师定期考核结果登记表》报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2、被考核医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考核结果30日内,向考核办公室提出复核申请。考核办公室应当在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对医师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考核意见书面通知医师本人。

五、执业行为和考核结果记录

(一)考核办公室要为被考核医师建立医师定期考核档案,按《医师定期考核档案》填表及归档说明建立医师档案,将医师执业行为记录(包括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及《医师定期考核表》及时存入其档案中。档案的建立和日常的管理由医院医务科负责。

良好行为记录包括医师在执业过程中受到县级以上的奖励、表彰,完成政府指定性任务及取得的技术成果等;不良行为记录包括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常规受到的行政处罚、处分,以及发生的医疗事故等。

医师定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中任何一项不能通过评定或测评的,或有《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即为不合格。

(二)每次考核结束后30日内,医院考核办公室及时将被考核医师的《医师执业证书》报送到注册机关。如考核不合格,经培训3-6个月后再次进行考核,如再次考核仍不合格,则由卫生行政部门注销其执业注册,收回其《医师执业证书》。

七、监督管理

医院医师定期考核委员会负责监督考核办公室的考核工作,在考核办公室考核工作结束一周内,对医师定期考核的资料进行随机抽查。对考核办公室违反《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将依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一条等有关规定报请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给予严肃处理。

第2篇:医师定期考核实施方案

为加强医师执业管理,规范医师执业行为,提高我院执业医师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医院成立医师考核委员会,人员如下:

主任委员:李良增

副主任委员:刘新涛 孙步策

委 员:宋会臻 张传友 王卫红 史春青 张 新 宋洪宽 石华序 李 强 马克强 张 丽 周晓峰

医师考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医务科,李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医师定期考核的组织和实施。

二、医师定期考核制度

(一)医师考核工作在医院考核委员会指导、检查、监督下规范进行。

(二)考核工作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凡考核人员与考核对象有利害关系,可以向考核部门申请回避。

(三)医院考核委员会应履行职责,做到有计划有步骤的完成对每位在职医师职业道德、工作成绩、业务水平和执业行为进行定期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卫生局医政科。

(四)考核时严禁弄虚作假、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五)严禁参加考核的人员索要或者收受财物;严禁用贿赂或欺骗手段取得考核结果,否则一经证实,本考核周期不合格。

(六)凡在规定的时间里不能参加考核的,必须向考核委员会提出正当理由,由考核委员会另行安排时间考核,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或者扰乱考核秩序的,本考核周期不合格。

三、考核对象

(一)凡依法取得执业资格并注册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均为考核对象。

(二)按考核类别分为临床、中医(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等)、口腔和公共卫生。

(三)新进医师自进入本院始满两年开始考核。

四、考核内容

(一)医师工作成绩考核的基本内容包括:能否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是否完成医院和上级部门指令性工作;考核期内完成工作数量、质量,个人论文发表、科研立项、新技术新项目开展情况等;能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和本机构的安排,及时完成相关任务。

(二)医师职业道德考核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医师恪守职业道德、遵守医德规范情况,以及工作作风、医患关系、团结协作情况等。

(三)医师业务水平考核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医师掌握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应用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学习和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的能力。执业医师要能独立处理本专业常见病、多发病、一般急症和常用专业技术问题;执业助理医师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能处理上述问题。测评可以采用以下一种或几种形式:

1、个人述职;

2、有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的考核或考试以及技术操作的考核或考试;

3、对其本人书写的医学文书的检查;

4、患者评价和同行评议;

五、考核实施与管理

(一)集中考核

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个周期,业务水平的测评于第二年的10月至11月集中考核,考核委员会应当于定期考核日前60日通知需要接受定期考核的医师。

(二)具体实施时间

9月10日前,医务科应将考核医师的基本信息表(连同Excel电子版)汇总、建档。

10月10日前,完成医师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评定意见。

11月10日前,完成业务水平测评。

11月20日前,对医师做出考核结论,并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意见,将医师考核结果录入考核管理系统,将《医师定期考核汇总表》(连同Excel电子版)报送至卫生局医政科。对有违反《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列举情形的要提供相关材料。

12月5日前,将被考核医师的《医师执业证书》报送至卫生局医政科。

12月20日前,卫生局医政科应当将考核机构的考核结果记入《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记录”栏,并录入医师执业注册信息库,完成医师考核结果在《医师执业证书》上的记录工作。

(三)在考核周期内,拟变更执业地点的或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罚,但未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师,应当提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可以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

1、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

2、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病重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

3、在发生的医疗事故中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

4、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

5、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6、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

7、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

8、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

9、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10、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1、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卫生行政部门调遣的;

12、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不按照规定报告的。

六、执业记录与考核程序

(一)实行医师行为记录制度。医师行为记录分为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1、良好行为记录应当包括医师在执业过程中受到的奖励、表彰、完成医院及上级部门按排的指令性任务、取得的技术成果等;

2、不良行为记录包括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常规受到的行政处罚、处分,以及发生的医疗事故等。

(二)医师行为记录作为医师定期考核的依据之一,医院建立医师定期考核档案,将医师执业行为记录(包括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及《医师定期考核表》及时存入其档案中。

(三)考核程序分为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

1、一般程序为:医师根据本人的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三个方面书写述职报告,由医院考核委员会对其进行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评定意见,并对其进行业务水平测评。最后综合评定意见及业务水平测评结果,对医师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考核结论。业务水平测评可采用以下形式:

(1)个人述职;

(2)有关法律、法规考核或考试;

(3)相关专业知识考核;

(4)相关专业技能操作考试;

(5)检查其本人书写的医学文书;

(6)患者评价和同行评议。

2、简易程序为:医师根据本人的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三个方面书写述职报告,由医院考核委员会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意见,对医师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考核结论。不进行业务水平测评。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医师定期考核执行简易程序:

(1)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考核周期内有良好行为记录的;

(2)具有12年以上执业经历,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

(3)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技术职务,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

(4)医师离退休后由本单位返聘,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

(5)其他医师定期考核按照一般程序进行。

七、考核结果

(一)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中任何一项不能通过评定或测评的,即为不合格。

(二)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按规定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通过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试,可视为业务水平测评合格,考核时仅考核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

(三)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将暂停执业活动3个月至6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由考核委员会进行再次考核。对考核合格者,允许其继续执业,但该医师在本考核周期内不得评优和晋升;对再次考核不合格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四)考核委员会综合评定意见及业务水平测评结果,对医师做出考核结论,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意见,并将医师考核结果按单位汇总,填写汇总表,在定期考核工作结束后30日内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六)被考核医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考核结果之日起30日内,向考核委员会提出复核申请。考核委员会应当在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医师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书面通知医师本人。

(五)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委员会应当认定为考核不合格:

1、在发生的医疗事故中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

2、未经医院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擅自在注册地点以外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进行执业活动的;

3、跨执业类别进行执业活动的;【医师定期考核实施方案】

4、代他人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5、在医疗卫生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6、索要或者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其工作人员给予的回扣、提成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7、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者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者提成的;

8、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9、未按照规定执行医院感染控制任务,未有效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造成疾病传播、流行的;

10、故意泄漏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

11、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监测、报告、调查、处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12、考核周期内,有一次以上医德考评结果为医德较差的;

13、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或者扰乱考核秩序的;

14、违反《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被行政处罚的。

八、有关要求

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医师考核工作,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医师执业的管理,规范医师的执业行为,提高医师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第3篇:医师定期考核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省卫生厅《山东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现就做好我市20XX年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拟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考核对象

20XX年度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于 3月1日启动。考核对象为依法取得医师资格,并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作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医师类别为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和公共卫生。考核内容为20XX年12月31日以前在市卫生局注册医师(不含20XX年注册的)20XX、20XX两年内的执业情况。其中,拟变更执业地点或有《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但未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师,由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向考核机构提出申请进行提前考核。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认定为考核不合格。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和业务水平测评三项。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由医师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负责;业务水平测评由考核机构负责。对从事母婴保健工作医师的考核还应包括《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规定的考核内容。业务水平考核应根据执业医师的级别、类别和专业区别对待,重点测评法律法规和“三基”(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以及学习和掌握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的能力。

三、考核程序

考核程序包括简宜程序和一般程序。考核机构须于考核前30日通知被考核医师。

(一)对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并在考核周期内有良好行为记录的医师,或具有12年以上执业经历并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医师,采取简宜程序考核。良好行为记录包括医师在执业过程中受到县级以上的奖励、表彰,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及取得的技术成果等;不良行为记录包括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常规受到的行政处罚、处分,以及发生的医疗事故等。对符合简宜程序考核的医师,先由本人从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三个方面写出述职报告,由执业注册所在机构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意见后,报考核机构审核,不再进行笔试。

(二)对其他医师采取一般程序考核。对采取一般程序考核的医师,先由其从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三个方面写出述职报告,执业注册所在机构对其进行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评定意见,并于业务水平测评日前30日报考核机构复核,考核机构按《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组织进行业务水平测评。其中,笔试时间定于4月10日上午进行,各考核机构自行安排考场;其他方式的业务水平测评由各考核机构自行安排,于4月10日下午至4月11日进行。

四、考核结果

医师定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中任何一项不能通过评定或测评的,或有《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即为不合格。4月20日前各考核机构将《医师定期考核结果登记表》(样式见附件1),送达被考核医师执业所在机构,并将考核结果书面通知被考核人(通知书样式见附件2)。各考核机构于4月26日至4月30日将《医师定期考核结果登记表》(样式见附件1)、20XX年度医师定期考核报表(见附件3)、医师定期考核表(样式见附件4)上报到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处,上述两种表格各县市区、开发区卫生局也要同期上报。

考核结束后30日内,由医师注册所在机构及时将被考核医师的《医师执业证书》报送到注册机关,由注册机关在其“执业记录”栏加盖“××年××月至××年××月考核合格(或不合格)”字样印章,并将考核结果录入医师执业注册信息库。如考核不合格,经培训3-6个月后再次考核合格者,在其《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记录”栏加盖“××年××月考核合格”字样印章。如再次考核仍不合格,则注销其执业注册,收回其《医师执业证书》。

五、考核机构及分工

经研究决定,由潍坊市人民医院等31家医疗、预防和保健机构承担市卫生局的医师定期考核任务。具体分工如下:

(一)潍坊市人民医院。负责潍坊眼科医院、潍坊同心医院、山东潍坊伽玛刀治疗研究中心、潍坊口腔医院新华分院、潍坊市荣复军人医院、潍坊市奎文区妇幼保健院、潍坊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所、潍坊市皮肤病防治所、奎文许光琴妇科诊所、潍坊市市直机关医院、潍坊医学院整形外科医院、北京伊济源面神经学研究院潍坊面神经医院、潍坊东方骨科医院、潍坊肛肠外科医院、奎文李储忠医疗美容诊所、山东省潍坊卫生学校卫生室、山东省潍坊卫生学校口腔医院、奎文海大医疗美容门诊部、潍坊医学院校医院、奎文郑中华牙科诊所、奎文孙雷口腔诊所、奎文李月军口腔诊所、奎文魏占荣口腔诊所、奎文魏占山口腔诊所、潍坊市第四人民医院大柳树分院、潍城刘承礼口腔诊所、奎文章和平口腔门诊部、高新韩晓文口腔诊所、潍城刘永胜口腔诊所、潍城周海祥医疗美容诊所。

(二)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负责潍坊口腔医院、潍坊哮喘病医院、潍坊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奎文长河口腔诊所、潍坊市第六人民医院、潍坊市脑科医院、潍坊市皮肤病防治所和平路门诊部、潍坊市潍城区妇幼保健站、潍坊市中心血站血液病治疗中心、潍坊牙科医院福寿街门诊部、奎文陈桂娥口腔诊所、奎文口腔门诊部、潍坊口腔医院福寿街门诊部、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市区分院、潍城周庆顺口腔诊所、经济区郑福光口腔诊所、奎文赵素霞医疗美容诊所、潍城朱运祥口腔诊所、潍城周晓鹏口腔诊所、高新王业常口腔诊所、高新范新芳口腔诊所、高新王守美口腔诊所、潍坊口腔医院北宫街口腔门诊部。

(三)坊子区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和潍坊心脏病医院、坊子区仁康医院、坊子王素菊口腔诊所、坊子区皮肤病防治站、坊子区妇幼保健站。

(四)寒亭区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和寒亭区皮肤病防治院、寒亭区妇幼保健院、寒亭王伟林口腔诊所、寒亭李永政口腔诊所、寒亭郭兰口腔诊所、寒亭周建华口腔诊所、寒亭营春平口腔诊所。

(五)青州市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和青州市结核病防治所、青州市皮肤病防治站、山东省益都卫生学校附属医院、潍坊牙科医院、青州眼科医院、青州沙作军口腔诊所、青州吴军兴口腔诊所。

(六)诸城市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和诸城市皮肤病防治站、诸城市口腔医院、诸城曹培森口腔诊所、诸城葛济清口腔诊所、诸城张永奎口腔诊所、诸城赵荣明口腔诊所、诸城朱世伟口腔诊所、诸城市精神卫生中心、诸城黄清德口腔诊所、诸城张宏琦口腔诊所。

(七)寿光市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和寿光市皮肤病防治站、寿光光明眼科医院、寿光王增刚牙科诊所、寿光市慢性病防治所、寿光市结核病防治所、寿光光明眼科医院圣城街诊所、寿光市口腔医院、寿光光明眼科医院渤海路诊所、寿光市人民医院环翠花园门诊部、寿光郑中庆口腔诊所、寿光魏光永口腔诊所、寿光魏永明口腔诊所、寿光刘培春口腔诊所。

(八)安丘市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和安丘市皮肤病防治站、安丘市眼科医院、安丘岳建平口腔诊所、安丘张玉武口腔诊所、安丘陈海星口腔诊所。

(九)高密市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和高密市皮肤病防治站、高密市结核病防治所。

(十)昌邑市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和昌邑市皮肤病防治站、昌邑市人民医院城东分院。

(十一)临朐县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和临朐县妇幼保健站、临朐县朐山医院、临朐县皮肤病防治站、临朐县海浮山医院、临朐王绍升口腔诊所、临朐陈方明口腔诊所。

(十二)昌乐县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和昌乐县妇幼保健院、昌乐县皮肤病防治站、昌乐高新明口腔诊所、昌乐甄永强口腔诊所、昌乐田秀珍口腔诊所。

(十三)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和海化海盟口腔诊所、潍坊海洋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妇幼保健站。

(十四)临朐县中医院。负责本单位和临朐县妇幼保健院、临朐糖尿病医院。

(十五)潍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潍坊市第二人民医院、潍坊市市立医院、潍坊市肿瘤医院、青州市妇幼保健院、诸城市妇幼保健院、寿光市妇幼保健院、高密市妇幼保健院、昌邑市妇幼保健院、安丘市妇幼保健院、青州市中医院、寿光市中医院、安丘市中医院、高密市中医院、昌邑市中医院、昌乐县中医院负责本单位。

六、组织领导

市卫生局成立医师定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对考核机构考核情况进行抽查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复核。

组 长:孟庆阳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赵金顺 卫生监督处主任

成 员:宿希龙 卫生监督处副主任

张建科 卫生监督处副主任

刘丰东 卫生监督处支部副书记

刘洪庭 卫生监督处副主任

张晓静 中医科副科长

王 勇 卫生监督处监督四科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处,宿希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4篇:医师定期考核实施方案

一、考核委员会、考核组及其工作职责

1、考核委员会

职 责:负责制定医师考核工作制度,负责医师定期考核的组织、实施、检查、指导,确定考核评定结果,保证考核工作规范进行。

2、工作成绩考核组:

职 责:负责本院医师工作成绩及良好记录的考核。

3、职业道德评定组:

职 责:负责本院职工不良记录与职业道德评定。

4、业务水平测评组:

职 责:负责本院执业(助理)医师及市卫生局规定的其它医疗卫生单位的医师“三基”、“四新”业务知识笔试和操作技能考核。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工作成绩考核组、职业道德评定组,必须按要求对执业注册地点在本机构的医师进行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评定意见,并于业务水平测评日前30日将评定意见报业务水平测评组。进行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应当与医师年度考核情况相衔接。业务水平测评小组应当先对报送的评定意见进行复核,然后对参加定期考核的医师进行业务水平测评,并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意见。

二、考核规则

(一)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个周期。

(二)考核对象:依法取得医师资格,经注册在本院执业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含临床、中医、口腔和公共卫生类别医师、退休返聘医师)。并负责市疾控中心、荻海医院、结防所、皮防站、玲珑医院、张立群医院、各镇卫生院、社会医疗机构、厂企医疗室、个体西医诊所、卫生站临床类医师和口腔类医师的定期考核工作。

(三)考核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四)考核工作接受市卫生局的委托和监督,并向开平市卫生局报告考核工作情况及医师考核结果。

三、考核方式及管理

医师定期考核包括业务水平测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

(一)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

1、与考核医师上一年度考核情况及平时考核、考评结果相结合进行。

2、建立健全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考评制度,作为对医师进行职业道德评定的依据。

3、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考核由考核医师所在科室负责提出评定意见,分别报人事科、医院办公室负责进行复核。市其他医疗单位指定在我院进行考评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由其所在单位完成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评定意见,并于业务水平测评日前30日将评定意见报我院考核机构。

4、考核时间:考核周期第二年的6—9月为考核时间。其中,6—8月为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时间,9月为业务水平测评时间。考核机构须于定期考核日前60日通知需要接受定期考核的医师。

(二)业务水平测评:根据执业医师的级别、类别和专业区别对待,重点测评法律法规和“三基”(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以及学习和掌握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的能力。

1、业务水平测评由以下一种或几种形式结合进行:

(1)个人述职; 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2)有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的考核或考试以及技术操作的考核或考试;

(3)对其本人书写的医疗文书的检查;

(4)患者评价和同行评议;

(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形式。

2、业务水平测评的管理

(1)每年9月份进行业务水平测评。

(2)由医务科负责组织。

(3)以上第1条第(2)、(3)款为考核重点,每年有侧重地安排考核或考试。

(三)考核结论:

1、考核委员会综合评定意见和业务水平测评结果,对医师做出考核结论。

2、考核医师名单于每年6月1日前公布。考核结果于每年10月30日前报市卫生局备案,并张榜公布考核结果。

3、对因变更执业地点的或者有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但未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师,提前进行考核。

四、执业记录与考核程序

(一)医院实行医师行为记录制度。医师行为记录分为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1、良好行为记录:医师在执业过程中受到的医院及各级政府和卫生主管部门奖励、表彰、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的个人,取得市厅级技术成果的第1-3名作者及省部级技术成果的作者等;

2、不良行为记录: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规和诊疗规范常规受到的行政处罚、处分,以及发生的医疗事故等。

(二)医师行为记录作为医师考核的依据之一。

(三)医师定期考核程序:

1、一般程序:按第三条规定进行的考核。

2、简易程序:本人书写述职报告,所在科室签署意见,报人事科审核。

(四)符合下列条件的医师定期考核执行简易程序:

1、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考核周期内有良好行为记录的;

2、具有12年以上执业经历,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

3、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其他医师定期考核按照一般程序进行。

五、考核结果

(一)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中有一项不能通过评定或测评的,即为不合格。 医学.教育网收集整理

(二)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按规定通过国家组织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通过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试的,视为业务水平测评合格。

(三)考核医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考核结果之日起30日内,向人事科提出复核申请。医院在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医师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书面通知医师本人。

(四)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医院将参照市卫生局的处理意见执行。(处理规定:暂停执业活动3个月至6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由医院再次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者,允许其继续执业,但该医师在本考核周期内不得评优和晋升;对考核不合格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五)根据《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规定,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考核不合格:

1、在发生的医疗事故中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

2、未经所在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擅自在注册地点以外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进行执业活动的;

3、跨执业类别进行执业活动的;

【医师定期考核实施方案】

4、代他人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5、在医疗卫生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6、索要或者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其工作人员给予的回扣、提成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7、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者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者提成的;

8、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9、未按照规定执行医院感染控制任务,未有效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造成疾病传播、流行的;

10、故意泄漏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

1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医师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监测、报告、调查、处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12、考核周期内,有一次以上医德考评结果为医德较差的; 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13、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或者扰乱考核秩序的;

14、违反《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被行政处罚的。

2015下乡义诊活动方案
医师定期考核实施方案 第四篇

方案一:下乡义诊活动方案

根据《茂南区人民医院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有关全会精神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文件精神,大力普及卫生常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着力提高城乡居民身体素质,大力发挥我院作为茂南龙头大哥的作用,促进茂南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活动主题

“坚持科学发展,建设健康茂南”。

三、活动内容

开展卫生科普知识宣传,重点是春季卫生防疫及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把重点传染病防控知识送到群众手中,把新医改政策和温暖送到农民心中;做好送医、送药、送技术、送设备到农村,开展义诊义检和技术培训指导活动,大力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各项优惠政策,把“送医送药”下乡活动办成真正为农民、为基层办实事、办好事的品牌载体。

(一)积极开展卫生科普宣传和“送医送药”下乡义诊活动

我院根据自身的能力和实际,认真组建医疗卫生科普宣传义诊宣传队,定时、定点开展大型城乡宣传义诊活动。各科室、门诊部以及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积极配合,提供人员、药械、车辆、宣传资料等支持,确保活动取得满意的社会效益和预期目的。同时,深入部分乡镇甚至村委会,集中开展卫生科普宣传、义诊、义检及卫生咨询服务活动。

我院计划组织专家和主要业务骨干成立两组下乡义诊队,走村入户开展义诊义检,为农民群众送医送药,开展卫生科普知识宣传,免费发放卫生宣传资料,对基层卫生院和卫生站乡医进行业务指导,对基层群众实行免费健康咨询服务,增强农民防病意识,提高全民健康素质。

(二)切实做好对口支援工作

按照市卫生局和区卫生局的有关二级医院对口扶持支援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要求,抓好对口支援单位的联系和沟通工作,依托支援卫生院的条件,办好卫生宣传栏,开展卫生技术帮扶工作,组织医学专家到支援单位开展义诊、义检、宣教等活动,对所支援的单位一是要开展医疗技术援助,根据受援单位的需要选派技术骨干到受援单位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带教和举办学术讲座每季度至少一次,以帮助提高其医院管理水平和业务技术能力。二是要提供设备援助,将闲置的医疗、办公设备无偿提供给受援单位,解决基层卫生院设备缺少的问题。三是要免费接收医务人员进修和预防、保健、新农合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承担对口支援的单位每年免费接收1至2名受援单位的工作人员进修培训,进修培训内容和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工作要求

为加强组织领导,我院成立了20xx年茂南区人民医院“送医送药”下乡宣传义诊活动领导小组。医院将此项工作纳入20xx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各科室要统一思想,强化认识,大力支持,把“送医送药”下乡宣传义诊活动作为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载体来抓紧抓实,确保活动收到实效。

五、下乡义诊时间安排

为方便下乡和本院工作安排,成立两个专家组,分期分批轮流进行送医送药下乡义诊宣传活动,每个月到各个镇或开发区人口相对集中的集市或村委会进行义诊,免费发放宣传资料和送医送药,义诊前先与当地政府或村委会有关部门及领导沟通,争取得到他们的支持和帮助。

方案二:下乡义诊活动方案

为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自我保健意识,控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传染病,加大卫生院基本医疗服务力度,我院按照本年度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方案,决定在20xx年3月下旬,开展一次大型健康教育与义诊服务下乡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目的

普及医疗卫生知识,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提供健康咨询,构建和谐、文明、卫生的镇村两级卫生服务网络。

二、目标

1、根据实际,播放健康宣传片、发放健康宣传资料、开展义诊,将健康教育工作与疾病控制、预防保健工作有机结合,融为一体。

2、以陈马村、底张村为示范点,通过健康教育及义诊工作,进一步带动和巩固全辖区医疗及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成果。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机构建设

1、成立健康教育与义诊活动领导小组。组长为师卫星,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张智军兼任,领导小组成员为刘永生。

2、示范点村卫生室负责人要积极参与其中,协助村委会做好本村本次活动,在业务上接受卫生院的指导和培训。

(二)加强阵地建设

1、充分利用现有阵地进行健康教育

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宣传栏和板报等阵地要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贴近群众生活,增强时代性、可读性、科学性。

2、本次健康教育与义诊服务活动,镇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协调,卫生院负责工作筹备,村卫生室负责选定地点与组织群众,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四、具体工作安排:

1、成立工作小组,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2、卫生院负责准备宣传单、音像资料、展板、横幅等宣传资料,负责参加活动人员的培训工作,制定时间安排表。

3、工作结束后,卫生院负责整理资料,撰写工作总结。

方案三:下乡义诊活动方案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区人大活动计划安排,现制定秀英区人大教科文卫工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暨送医送药下乡义诊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开展“下基层、践行群众路线促健康、海南卫生在行动”义诊活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实际问题,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

二、活动主题

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暨送医送药下乡义诊

三、组织领导

组长:何子平

副组长:冯清贵

成员:区人大教科文卫工委、市中医院、区卫生局、长流镇政府、长流镇中心卫生院、海南华健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以及市、区人大代表吕良丰、杨春霞、李楚英、吴宏用、符策瑛、邢 岚、梁琼、文飞燕、林玉婷。

四、活动时间

20xx年5月11日(星期日)上午8:00-12:00

五、 活动地点 长流镇镇政府门口

六、 医务人员及设备

(一)海口市中医院 1、领队:刘润森科长;

2、糖尿病专家:周学林主任中医师、黄粤化主治中医师;

3、推拿科专家:李建强副主任中医师和一名助理(可现场推拿治疗10名患者);

4、针灸科专家:陈人赳主治医师、张燕珍中医师、钟秀莲护师(可现场针灸治疗25-30名);

5、宣传:人员2名(发放宣传资料),横幅4条,现场广告牌2个。

(二)秀英区卫生系统人员,其中长流卫生院医生2名、护士2名,区疾控杨春霞(市人大代表),海秀卫生院邢岚(区人大代表)、护士1名、药剂1名,西秀卫生院护士1名、药剂1名,负责测血压、健康咨询、常见疾病诊治。

(三)义诊项目

1、免费诊疗糖尿病、腰腿痛、椎间盘突出、四肢关节痛、颈椎病、肩周炎及其他常见病;

2、现场凭处方免费提供药品、推拿、针灸、拔火罐、理疗,测血压;

3、经现场专家诊治后开具处方免费领取相关药品,凡到场进行健康咨询者凭处方免费领取一份钙片或多种维生素,送完为止。

(四)药品设备

1、针灸治疗仪1部、火罐20个、艾条2盒、针灸用针。由市中医院负责提供;

2、镇政府负责现场秩序并提供一楼办公室2-3间、办公桌及座椅,长流卫生院提供治疗床4个;

3、药品目录。

七、活动准备工作及分工

(一)横幅准备,由长流镇中心卫生院负责

1、现场横幅(1条):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送医送药义诊活动(海口市中医院 区人大 区卫生局 长流镇政府 华建药业);

2、宣传横幅(3条):秀英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送医送药大型义诊活动( 海口市中医院 区人大 区卫生局 长流镇政府 华建药业联合举办)。

(二)座位牌准备,由长流镇中心卫生院负责 座位牌:1、糖尿病/周学林主任中医师;2、糖尿病/黄粤化主治医师 ; 3、疼痛理疗科/李建强副主任中医师 ;3、疼痛理疗科/陈人赳主治医师 ; 4、预防接种健康咨询/杨春霞主管医师;全科医疗/邢岚主治医师、蔡小林主治医师;眼耳鼻喉/吴雄主治医师;药品发放处1块;测血压1块。

(三)现场广告牌(2个)准备,由长流镇中心卫生院负责

(四)联系医生(10人左右)工作,由区卫生局负责

(五)邀请专家工作,由区卫生局负责

(六)药品目录制作,由长流镇中心卫生院负责

(七)药品提供,由海南华健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负责

(八)活动场地的秩序、桌椅提供、卫生清扫、安保工作,由长流镇政府负责

(九)新闻媒体工作,由吴彭保负责

(十)后勤工作,由区人大办负责。

2016年基层医疗机构整顿方案
医师定期考核实施方案 第五篇

为全面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监管,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决定自2016年3月起,在全国开展为期1年的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根据《市2016年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现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贯彻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认真履行卫生行政部门的法定监管职责,全面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监管体系和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基层医疗机构科学健康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工作范围及主要内容

对全县基层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一级民营医院、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严格准入管理,规范执业行为,严抓消毒隔离,消除医疗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全面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水平和质量安全。

(一)全面清理整顿,依法加强监管

1.对基层医疗机构注册、审批、校验管理开展全面复核清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准入管理;同时,将基层医疗机构相关信息与“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系统”中的医疗机构信息进行比对,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注册联网信息数据,做到底数清楚、信息准确、动态管理。

2.根据基层医疗机构功能定位,结合人员、设备和技术水平,严格核定诊疗科目,明确执业范围。科室达不到标准要求的,注销相应诊疗科目;机构达不到基本标准的,依法暂停执业,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达标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超范围开展技术项目(手术)、出租承包科室、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等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业行为

1.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的监管,指导基层医疗机构加强基础管理规章制度建设。落实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健全医疗质量安全责任制。

2.建立和完善我县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指导与管理,落实各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严格按照诊疗常规和操作规范开展诊疗活动。

3.医务人员(含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护士、医技人员等)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定开展执业活动。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机构中执业的医师,需注册多个执业范围的,应及时按规定办理。

4.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病历管理规定,健全完善门诊记录制度,确保门诊病人和诊疗情况的可追溯性。

5.遵照药品说明书使用药品,严格把握药品适应症、禁忌症等。及时报告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重点规范抗生素、激素等药品的使用。严禁使用过期药品。

(三)严抓消毒隔离,杜绝感染事故

1.加强基层医疗机构手术室、口腔科、产房、消毒供应室及注射室等重点部门的管理。严格执行注射操作规程,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消毒”。

2.规范基层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的清洗、消毒、灭菌等重点环节管理,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建立健全一次性医疗用品、消毒剂、消毒器械等进货验收登记制度和使用管理制度,索取、审核相关许可证明等文件。

3.落实基层医疗机构感染和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等现象。

4.规范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存放、标识,做好医疗废物处置交接时间、种类、重量等登记工作。医疗废物交送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进行集中处置。

三、职责分工:

(一)县卫生局职责:负责全县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制定方案,布署全县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的实施,对基层医疗机构注册、审批、校验管理进行全面复核清理,将各单位上报的基层医疗机构相关信息与“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系统”中的医疗机构信息进行比对,负责全县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的宣传、督查,资料的收集、汇总、总结上报工作。

(二)县卫生监督所职责:对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民营医院、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对各单位的集中整顿工作进行指导和抽查,对无医疗机构许可证或无医师执业证的黑诊所、黑窝点依法取缔,并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三)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责:对本单位进行自查自纠,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集中整顿的实施工作,依法整治和规范基层医疗机构。

四、整顿实施

全县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分为工作部署、组织实施、迎接督导检查和总结评估四个阶段。各阶段时间安排和工作重点如下:

(一)工作部署阶段(2016年5月上旬)

成立全县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制定集中整顿工作的实施方案,宣传、部署集中整顿具体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成立相应的组织,制定集中整顿方案,并组织自查和整改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5月中旬-2016年7月)

1.贯彻落实。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对照整顿主要内容和相关标准要求,结合日常工作,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县卫生监督所对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民营医院、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辖区内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做到县不漏乡(中心),乡(中心)不漏村(站),村(站)不漏人,建立一户一档,上报相关的信息和数据,做到全覆盖、全检查。

2016年6月底前将集中整治情况上报县卫生局,县卫生局将对上报的基层医疗机构相关信息与“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系统”中的医疗机构信息进行比对,对不达标的医疗机构下达整改通知、实施记分管理并公示通报;一个月后,对整改单位进行验收,整改仍不达标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报市卫生局备案。

2.督导检查。7月中旬前,我局在全面复核清理的基础上,对集中整顿的重点工作内容进行督查,开展明查暗访,巩固工作成果。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6年8月-2016年12月)

各单位于8月上旬完成集中整顿工作的总结评估。并于8月10日前将开展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的总结(重点是医疗机构日常监督管理的特点与亮点、集中整顿工作的组织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结果和建议等)及集中整顿工作情况统计表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上报我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1.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将集中整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形成合力,确保集中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2.加大督促检查力度,落实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动员、培训,结合实际,认真查找薄弱环节,集中力量,突出重点,认真开展清查和整治工作,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做到步调一致,按时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对于不能依法履行监管责任,导致严重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二)科学设置规划,强化队伍建设

1.县卫生局将根据我县社会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水平,结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科学设置基层医疗机构,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源举办医疗机构,促进公立医疗机构与民办医疗机构协调发展,完善医疗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2.各单位要加强医疗服务监管队伍建设,充实力量,配齐专业技术和执法工作人员。加强监管人员培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学习医疗机构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熟悉并掌握医疗机构监管内容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提高依法监管能力和水平。

(三)探索长效机制,强化常态监管

1.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做到常态化、系统化和制度化监管,实现关口前移、重心下沉。要强化与工商、宣传、公安、药监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监管长效机制。

2.县卫生行政部门将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认真贯彻实施《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和《省医疗机构校验现场审查管理办法(试行)》,严抓日常监管;建立基层医疗机构日常巡查制度,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巡查每年不得少于2次;要做到日常监管与现场校验相结合,宣传培训与教育处罚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指导帮扶相结合,不断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水平和服务能力。

3.各乡镇卫生院要充分发挥核心管理职能,健全乡村一体化管理网络,县医院和县疾控中心要发挥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龙头管理作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做好城市基层医疗机构管理服务;公立医院要充分发挥在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等方面的支持作用,进一步规范基层医疗机构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

4.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将通过热线电话、满意度调查及第三方评价等方式,及时受理和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对群众举报投诉线索要认真查处。

(四)加强教育培训,营造舆论氛围

1.各单位要加强医务人员业务能力培训和医德医风教育。根据实际情况,针对不同对象,制定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方案,落实培训考核和医师定期考核制度,逐步完善医务人员执业档案。

2.各单位要围绕集中整顿工作主题,营造良好的集中整顿舆论氛围。利用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介,做好宣传工作。及时报道各单位的做法、经验和典型,树立和推广行业标杆。

2015医院社区义诊活动方案
医师定期考核实施方案 第六篇

方案一:医院社区义诊活动方案

活动方案

1、活动主题:关爱健康,呵护生命活动目的:借着义诊的机会向群众宣传健康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健康水平;让群众了解民革朔州组织,提升民革朔州形象;扩大朔州市人民医院及医务人员的影响,使医院品牌得到提升。

2、活动组织者:朔州市人民医院。参与者:民革市直一支部全体党员;邀请市委领导及兄弟支部联谊;朔州市人民医院有关医务人员。

3、活动对象:朔城区某乡镇,村民居住相对集中,人员较多但相对偏远。

4、活动时间:20xx年夏季某一庙会节日,以便服务更多的人群。

5、活动步骤:

1)、准备阶段:

a、与相关协商在义诊的相关事宜,说明此次活动的意义,争取的支持。与朔州市人民医院协商争取得到人力物力上的支持。b、确定此次活动参加人员、人员分工,着重注意进行体检活动现场维持秩序人员分工。

c、协调乡镇准备好活动的相关物品(桌子、椅子、条幅悬挂位置、活动前宣传等)

d、协调乡镇确定准备好开展免费体检的活动场地,以及在现场发放的宣传单等。

e、做好相关费用的预算,争取做少花钱,多办事,少张扬,办实事,不扰民。

f、准备好交通工具,注意路途安全。

2)、实施阶段:

a、与联系好具体达到时间,派工作人员对活动现场进行布置(包括活动的桌椅布置、横幅的悬挂、展架摆放),营造一种温馨的气氛。

b、由工作人员迎接各媒体记者和有关领导的到来。

c、有序地组织群众进行身体检查。

d、向群众发放健康宣传物。

e、结束

7、预计困难和解决办法:

问题一:活动可能恰好是在雨天,造成场地的不合适,以及居民出行的不便。

解决方法:启动预案,雨水天气更换场地或者更该活动日期。问题二:活动现场可能人员非常多,秩序混乱

解决方法:提供一些供老年人就坐的椅子,组织足够的人员维持现场秩序。

8、所需物资:

义诊横幅、宣传单、患者统计表格、医疗设备、纯净水、笔、登记本、体检表等。

方案二:医院社区义诊活动方案

活动主题:社区免费义诊活动

活动目的:借着义诊的机会向社区居民普及卫生健康知识,让社区居民了解健康知识。

活动组织者:温州市中医院

活动地点:温州市松台广场北侧出口侧面

活动对象:温州市松台广场附近社区居民,老年居民为主。

活动时间:20xx月10月14日8:00-10:00

活动步骤:

1)准备阶段:

1.此次活动,安排医护人员8人、安保人员2人,参与义诊社区居民(包括非就诊居民)估计为150人。医院安排的2位安保人员,着重注意进行义诊活动现场维持秩序。

2.估计活动场地大小为7.5M*2M,共15平米大小的场地,位于松台广场北侧出口侧面。(详细信息见活动效果图)

3.协调松台广场公园管理处,准备好活动的相关物品。(桌子、椅子、条幅悬挂位置等)

2)实施阶段:

1.协调松台广场公园管理处达到时间,派工作人员对活动现场进行布置(包括活动的桌椅布置、横幅的悬挂、展架摆放),营造一种温馨的气氛。

2.有序地组织群众进行身体检查。

3.向居民讲述卫生健康知识。

4.活动现场需要拍照,院方以备义诊资料。

3)所需物资:

宣传横幅、医疗设备、工装、水杯、纯净水、笔、登记本等。

4)恢复场地工作:

1.义诊活动结束后,义诊成员和安保成员将收拾现场宣传横幅,桌椅,医疗设备等器材。

2.义诊人员和安保人员保证在义诊结束后,收拾义诊活动后留下的活动垃圾,清理现场,还原整洁。

3.活动结束,组织人员清理现场后,保证相关人员和物资立即撤离现场。

方案三:医院社区义诊活动方案

一、活动名称

“马上健康·**有爱”社区爱心义诊活动

二、活动目的

通过社区义诊活动,普及健康知识,突出医院特色,展示**医院风采,树立**医院的品牌形象,扩大**医院的影响力。

三、主办单位

**市**康复理疗医院

四、活动口号

1、身体是本钱,健康是财富

2、新春健康大检查,为你为他为大家

3、卫生进社区,健康常相伴

4、马上健康,**有爱

五、活动内容

1、问卷调查:提前一周进社区开展问卷调查,掌握居民常见病、多发病情况,为义诊活动做铺垫。

2、专家义诊:对问卷进行分析整理,针对多发疾病邀请相应专家免费坐诊。

3、常规体检:测量内容包含体重、血糖、血压、体温,了解居民健康状况并指导其预防与治疗的有效方法。

4、理疗解析:通过专业人员,以图文并茂的形式进行康复理疗知识讲座。

5、健康教育:免费发放健康资料,进行健康宣传和教育(关注节后病及老年健康方面)。

6、疾病防治:图文并茂资料详解(春季常发疾病防治及中老年人疾病介绍)。

六、活动时间

20xx年3月3日—3月16日(每日9:00——17:00)

七、活动地点

**市市**社区(以**医院为中心3-5公里范围内选择代表性社区开展义诊活动)

八、活动筹备

1、策划准备:2月25日前负责完成本次活动策划工作,并讨论通过。

2、问卷宣传:2月26日至3月2日全面开展社区宣传与问卷调查,收集有关信息。

3、场地准备:赵**负责在活动开展前一周到社区联系场地,征得所在社区的同意与支持。

4、宣传准备:

(1)海报宣传:制作200张海报,在以**医院为中心的3-5公里范围内的主干道、交通要道口,进行张贴。

(2)网络宣传:至少在活动开始前三天起,在**市帮帮网、**市信息网进行活动宣传推广。

(3)KT板宣传:品牌部指导制作KT板五张。一张宣传本次义诊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一张宣传老年病的预防与治疗;一张宣传节后病的预防与治疗;一张宣传康复理疗知识;一张宣传**康复理疗医院。

本文来源:http://www.guakaob.com/jianzhugongchengkaoshi/5676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