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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浦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维稳工作
措 施
近日,接连发生在新疆的暴力恐怖案件,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对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损害。三起惨案,残杀对象都指向手无寸铁的各民族无辜百姓,犯罪手段极其残忍,暴力恐怖特征极其明显,无疑是典型的暴力恐怖案件。这些暴力恐怖犯罪案件,再次让我们看清了暴力恐怖分子敌视国家、危害社会、残害无辜的反动本质和丑恶嘴脸。血淋淋的事实也再次证明,严重危害国家安全、民族团结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暴力恐怖分子,是各族人民的共同敌人;也是全世界的公敌。
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暴力恐怖活动及其犯罪分子,就要坚决果断,绝不手软。保证公民生命财产安全是任何一个政府应有的责任,对各类暴力恐怖犯罪,任何法治国家都不能容忍,任何一个负责任的政府都有权依法处置、严厉打击。果断处置严重暴力恐怖犯罪,政府首先责无旁贷,政法机关代表政府执法履责,更是天经地义。这在世界各国都一样,面对穷凶极恶的暴徒,犹豫、拖沓甚至手软,都有可能给人民群众和执法者本人带来更大的灾难。
但是,要维护社会稳定,仅靠政法机关的力量是不够的。
坚决打击“三股势力”分裂破坏活动,不光是政府之责,也是全体公民法定的权利和责任。为此,洛浦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实际,特制定近期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措施。
一、深入学习、深化认识
紧紧联系近期发生的一系列暴力恐怖事件以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社会稳定实际,紧密联系党员、干部的思想状况和实际表现,有针对性地确定集中学习的方法,特别注意运用正反两面的典型事例,形式多样地开展学习教育,确保入脑入心,真正触及思想深处,统一思想认识。重点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学习地委书记闫汾新在全区干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县委书记陈远华在洛浦县干部大会上的讲话,同时,联系本地本单位实际,选学有关维护民族、维护社会稳定的文件和领导讲话。通过集中学习,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各族干部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坚定对社会主义的信念、坚定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信心、坚定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切实认识到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增强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 落实推进民族团结、促进社会稳定的各项措施 坚持从领导干部做起、从本单位做起、从身边点滴做起、从现在做起,大办推进民族团结、促进社会稳定的实事,推
动广大党员、各族干部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干部职工要按照各自职责,提出推进民族团结的具体措施,认真抓好落实。要从扩大各民族党员、干部交往和交流,加强各民族党员、干部互助和合作,深化各民族党员、干部感情和信任等方面,采取务实管用的具体行动。要在各民族党员干部之间开展互交朋友活动,以各族党、干部的真诚团结带动各族群众团结,为推进民族团结、促进社会稳定作出示范。
三、坚持依法治访,规范信访秩序,对信访突出问题实施专项治理
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贯彻县委、县人民政府有关信访工作的要求,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力求使矛盾纠纷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着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大事不出门,矛盾不上交”。
一要加大矛盾化解力度。对发现的矛盾纠纷和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信访问题,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措施,逐一化解。对已有政策的,一定要落实到位;对生活困难的,要通过帮扶、救济等办法,切实保障其基本生活;对涉法涉诉问题,要移交司法机关。对因企业改制、工资待遇、社会保障等问题引起的群体性利益诉求,要作为工作重点,综合
施策加以解决。要把今年作为“信访积案化解年”,下大力气集中化解久拖不决的信访问题,特别是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三跨”信访事项,防止矛盾堆积。
二要加大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的力度。认真贯彻地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的就业;加快完善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形成覆盖城乡的全民社会保障体系,使社会保障真正成为社会的“安全网”和“稳定器”。要建立健全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畅通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的渠道,拓宽了解民情、解决民忧的途径。特别是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在重大决策出台时,要处理好发展的速度、改革的力度与社会的可承受度三者之间的关系。
三要大力提高信访处置水平。巩固“人民来信绿色通道”的成果,大力开展公开办信,鼓励群众通过免费信件反映诉求。要改进和加强接访工作,充实接访力量,改善接访条件,推行文明接待用语,讲究接访艺术,努力在接待环节化解上访者的怨气和矛盾。要进一步加强信访事项的督查督办,大力推进“事要解决”。对于疑难复杂的信访问题,要采取复查复核、公开听证、会商协调、民主评议、邀请群众参与等方式,公开案情诉求、公开办理过程,促使一批陈年老案案结事了、息访息诉。【维护稳定办法】
四、周密部署、严打严防
要全面落实严查、严防、严控措施,全面加强社会面巡防、巡控、巡查密度和力度,做到全天候、无缝隙、全覆盖;科学合理安排部署和调配使用各类维稳力量,最大限度发挥各类维稳力量的作用,形成维稳工作合力;继续加大对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辖区内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五、组织领导
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我局党支部领导对此次维稳工作高度重视,严肃对待,切实加强领导,确保不走过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严格考绩考勤,严明纪律要求,扎实抓好各项工作。
洛浦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制度
1、全面推动维护稳定工作的落实,维护社会稳定,促经济发展,及时、准确掌握本辖区维稳情况,上通下达,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
2、建立健全基层组织,实行目标管理。
3、针对本村(社区)、单位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协调组织制度和完善处理工作预案。
4、强化稳定工作责任制,对发生严重危害辖区社会稳定问题的有关部门及责任人实行责任查究。
维稳工作应贯彻的方针
一、标本兼职、预防为主:坚持定期排查掉初制度和重大不稳定问题领导包案期限治理制度。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坚持“严打”整治斗争,打防结合以防为主,减少社会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坚持调查研究,民主决策,依法行政,立足预防、超前化解各种矛盾纠纷,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影响本辖区整治稳定事件发生。
二、正确区分和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把由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和别有用心的人策划,组织,煽动旨在推翻党的领导,颠覆人民政权的破坏活动,同由人民内部矛盾而引发的群众上访闹事活动区别开来,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敌对分子,积极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教育本辖区人民遵纪守法。
维护稳定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政一把手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党政一把手是本级维护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亲自抓。
二、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实行严格的部门责任制和单位责任制,是那个村(社区)、哪个部门负责。绝不允许将问题推给上级,推向社会。
三、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属地管理原则。各村(社区)、有关单位应对本村(社区)、本部门稳定工作全面负责,通力配合党委、政府共同做好本辖区稳定工作。【维护稳定办法】
维护稳定工作办公室职责
维护稳定工作办公室是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常设办事机构,其基本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省、市、区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和本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和工作部署,组织开展本地的维护稳定工作,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督办。
二、组织辖区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排查工作,进行稳定工作调查研究,分析稳定形势,准确掌握稳定动态,及时向领导报告稳定工作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
三、组织有关方面对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以及重大隐
患,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对策。
四、针对本地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协调组朱制定和完善处置工作预案,对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并总结教训,提出改进工作措施。
五、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敏感器、国家重大政治活动和重大节庆期间的维护稳定工作。
六、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完善信息、排查和协调、督办等各项维护稳定工作机制,强化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制,并对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问题的有关部门及责任人实施责任查究。
七、对各行政村(社区)稳定工作进行义务指导,培训稳定工作人员。
八、承办上级和本级、本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维护稳定办法】
维文工作会议制度
1、每月10日、25日两次召开由乡(镇)、办事处派出所所长、信访办主任、民政所所长“五长”参加的调处一般矛盾协调会。
2、会议由党委主管稳定的领导主持,“五长”分别汇报本部门有关部稳定工作情况,相关部门拿出解决问题的方案。
3、排查全乡(镇)、办事处已出现,可能出现的不稳定
因素,分析原因,找准症结,研究措施,制定方案,落实责任,限期进行解决。
4、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及时报乡(镇)、办事处党委、政府,通过协调,无力解决的重大案(事)件,按照有关规定要求,5日内上报区维稳办。
5、会议要有记录,建立规范档案,一案(事件)一档。
维稳工作信息员制度
1、拥护中国共产党,政治立场坚定,热心为群众服务,并有一定政治素质和文化知识。
2、各村组(社区)、单位三级信息网络、信息员要坚持实事求是、有情必报、分级负责、归口报告。对影响基层稳定的问题做到早报告、准确畅通,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可靠的情报。
3、各村(社区)、部门必须严格执行重要情况报告制度的规定,明确一名信息员负责重要情况的报告工作。
4、对各村(社区)、各单位信息员瞒报、迟报、漏报或不准确,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
5、定期培训各村(社区)、各单位信息员,及时掌握信息动态及信息发展趋势。
群体性事件处理程序
1、全乡(镇)、办事处每个公民都有责任和义务维护社
会的稳定,发现群体性闹事苗头,要立即向乡(镇)、办事处维稳办或110报告。
2、接到准确信息后,乡(镇)、办事处维稳办、信访办、派出所和村委(社区)主管部门领导要在最短时间赶到现场。
3、派出所的民警负责维护现场秩序,控制事态发展;信访部门迅速了解事件原因,归属事态动向。有关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做群众劝解工作。
4、维稳办、信访部门要立即协调有关部门共同组成处置小组。处置小组要在现场做疏导、教育、劝解工作。对劝解无效者,有公安机关按程序强行带离。
5、对不听劝阻、无理取闹制造事端者以非法集会、静坐、书写、张贴散发标语、传单、呼喊口号和有关其他违法行为者,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6、对拒不离开,甚至暴力对抗国家法律、政策的闹事人员,要采取必要的手段处置。
征地拆迁维护稳定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城市建设步伐,维护被征地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品位,构建和谐社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市征地拆迁维护稳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征地拆迁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工作。
当前,我市正处于工业化加速、城市化提升、市场化转型、国际化拓展的重要时期,各方面的工作任务非常繁重,特别是在改善投资环境和发展环境方面的任务更为艰巨和紧迫。各区县、部门要充分认识充分认识做好征地拆迁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工作。
(一)做好征地拆迁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是贯彻群众路线的需要。近年来,我国各地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出现了一些脱离群众、违背群众意愿的现象,引起了一些群体性事件,影响了社会安定团结,对此必须保持高度警觉。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是我党的优良传统,也是执政为民的基本要求。征地拆迁工作只有贯彻群众路线,做到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才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贯彻“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的执政理念。
(二)做好征地拆迁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是把我市建设成为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的区域性国际城市的需要。建设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的区域性国际城市是新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对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提出新要求。做好征地拆迁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有利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投资环境,保障宏伟目标的顺利实现;有利于促进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提升我市的城市品位与国际形象,打造泛东南亚国际名城。
(三)做好征地拆迁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是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发展与稳定是相互促进、相互影响的关系,社会和谐稳定是发展经济的前提,经济繁荣发展又反过来促进社会稳定。做好征地拆迁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有利于转变我市经济发展方式,加快我市城乡建设步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有利于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利于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做好征地拆迁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建设我市小康社会,加快城乡建设发展,坚持科学发展观,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优化城乡空间布局,走政府主导与群众自愿相结合、政府调控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道路,促进全市征地拆迁工作依法、规范、有序、高效进行,为推动项目落地、加快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创造条件。
(二)工作原则
征地拆迁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开展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坚持征地款不到位不征收的原则。
坚持严格执行“先收费,后报批”规定,在用地报批时,未将征地款缴到专用账户的,坚决不受理征地报批事项。
2.坚持拆迁补偿费不到位不拆迁的原则。
坚持按照现行征地补偿安置政策和标准,及时向被拆迁人支付拆迁补偿安置费,未将拆迁补偿费全额兑现的,坚决不发放拆迁许可证。
3.坚持群众不满意不征地拆迁的原则。
坚持严格落实征地拆迁公告制度和程序,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达不到大多数群众满意的,不得开展征地拆迁工作。
(三)目标要求
通过做好征地拆迁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推进我市征地拆迁工作逐步迈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切实改善人居环境和城市面貌,实现拆迁一片、发展一片、稳定一片、和谐一片的目标。
三、坚持依法依规开展征地拆迁工作,预防和减少因征地拆迁引发的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
(一)关口前移,科学决策。
征地拆迁事关我市经济建设大局,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必须在坚持稳定拆迁、和谐拆迁的基础上进行民主决策。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要深入人民群众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在大多数群众满意的前提下,实施科学决策。决策还应充分征求积极征求法制、建设规划、国土、审计、监察、司法等部门的意见,建立征地拆迁联席会议制度,通盘考虑民生、财政、法律法规、相关国家政策等各种因素,统筹安排人员安置、利益补偿等各项工作,充分预见各类不稳定因素,制定科学拆迁方案,完善应急预案,确保征地拆迁工作稳定有序进行。
(二)民生为先,惠民利民。
正确处理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将改善保障民生作为优先考虑问题。各级政府与部门要进一步简化征地拆迁办事程序,不断提高政府工作效率,为被征地拆迁的群众提供便利的优质服务;要严格依法拆迁,以理服人,按照相关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兑现补偿,及时将征地拆迁补偿经费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出面协调入驻企业,在招工过程中,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本地群众,尤其是失地群众,争取让群众失地不失业,生活得到保障。同时,政府及时修建安置房,以优惠合理价格卖给失地群众,解决好拆迁户的住房问题;并由政府牵头,在人力劳动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建立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优惠制度,解决群众后顾之忧。
(三)政府主导,取信于民。
充分发挥政府在征地拆迁中的主导作用,将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首要标准,树立政府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实现维护被拆迁群众合法权益与推动城市建设发展双赢。各级政府与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房产评估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企业等相关参建主体的监督与管理,敦促企业严格依法办事。企业拆迁前必须首先征得主管部门的书面审批,坚决禁止企业未批先拆、私自拆迁、强行拆迁;要求企业遇到群体阻拦事件时及时汇报,并停止拆迁,听候政府部门研究决议,避免造成不良事件。政府部门对企业拆迁实施全程监管,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居民安置房质量管理,强化文明施工管理,优化居民生活环境,杜绝噪音、粉尘等环境污染,坚决避免扰民事件,积极预防企业不良操作引发新矛盾,确保被拆迁居民和周边群众安居乐业。
(四)部门协作,联动实施。
各部门要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征地拆迁工作。要加强交流,随时通报出现的问题,建立纵向、横向通报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各类矛盾。征地拆迁主管部门综合协调,做好组织、清算、登记、核算、公示工作,指导人员安置和土地调整,严密关注不稳定因素,积极主动化解矛盾,协调解决相关事宜。同时,由各级政府牵头,建立定期沟通制度,明确各部门的在征地拆迁中的责任分工,注重各部门工作的衔接,提高工作效率。信访、消防、行政执法、卫生、公安等部门要围绕征地拆迁工作设立专门协调机构,或指派专人负责协调工作,构建“一方有事,八方联动”工作局面。
(五)深入宣传,广泛发动。
围绕做好征地拆迁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加强宣传,组织开展声势浩大的学习活动,利用宣传栏、简报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把握做好做好征地拆迁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意义,总结积累工作经验方法,适时创新工作策略。市党报、电视台、各政府网站等媒体要大力宣传征地拆迁政策,主管部门在拆迁前后也要组织人员深入群众宣讲法规政策,注重发动乡镇政府、基层行政村党员干部广泛参与,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适时组织志愿者宣传活动,构建政府、新闻媒体、基层干部群众三方宣教格局。
(六)阳光操作,依法实施。
切实推进征地拆迁公示制度,在拆迁现场设立公示栏,将房屋拆迁许可内容,拆迁政策法规,拆迁评估结果,拆迁补偿补助标准,拆迁工作流程,拆迁组织、动迁人员、评估人员,产权调换房源,每个权证户的拆迁评估、补偿及安置结果,一律在拆迁现场张榜公示,做到阳光拆迁。
(七)强化监督,责任追究。
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征地拆迁工作监督监察力度,对违规拆迁、擅自提高和降低拆迁补偿标准,不及时解决被拆迁人合法要求的拆迁实施单位,要进行严肃处理。对违法违规用地、征地补偿不落实等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对因工作不力、强制征地拆迁而引发恶性事件或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的,以及存在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全面排查,着力化解。
进一步加强对征地拆迁信访问题的分析与研判,确保征地拆迁矛盾隐患排查到位,对疑难个案和重大信访案件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特别要加大对征地拆迁遗留问题及被行政强制拆迁户的补偿安置和处理力度,加快研究落实具体可行的解决方案。所有征地拆迁项目都要严格执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要积极耐心做好群众思想工作,防止简单粗暴压制群众,避免因征地拆迁问题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努力将矛盾快速就地化解。
(九)积极预防,妥善处置。
贯彻“预防为主、妥善处置”的方针,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统一领导、部门协作的征地拆迁信访工作机制。区县信访部门、拆迁人及拆迁实施单位,要在拆迁现场设立信访咨询室,公开受理信访投诉,深入基层接访、下访,主动倾听群众诉求;要建立和完善初信、初访责任制以及拆迁纠纷矛盾排查、调处机制,调动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及时掌握和化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积极化解拆迁纠纷,防止矛盾积累激化。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努力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稳控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努力维护正常的征地拆迁秩序和社会稳定大局。
四、做好征地拆迁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有关要求
(一)严密组织,加强领导。
做好征地拆迁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有县区政府负总责,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征地拆迁主管部门牵头,政府有关部门参加的维稳协调机制,形成责任明确、(
(二)强化责任,协调配合。
结合做好征地拆迁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实际需要,建立健全部门目标考核责任制和分管领导考核制,确保责任落到到位。按照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密切协同的机制,积极发挥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不断增强拆迁综合保障力度。民政部门要做好征地拆迁中被拆迁群众低保、救济等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征地拆迁中被拆迁群众就业、社保等相关工作;宣传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营造征地拆迁的良好氛围;公安、司法机关要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征地拆迁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依法拆迁的社会环境。
(三)严肃纪律,抓好落实。
严格按照“征地款不到位不征收”、“拆迁补偿费不到位不拆迁”、“群众不满意不征地拆迁”的原则,制定工作纪律,强化落实措施,确实将做好征地拆迁维护稳定工作贯彻执行到位。严格执行征地拆迁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全面落实拆迁工作的公示制度、信访接待制度、责任承诺制度、举报制度、监管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对依法许可审批后目前正在实施中的征地拆迁项目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严肃处理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妥善化解征地拆迁中的矛盾纠纷,切实做到拆迁程序、拆迁行为、拆迁补偿、拆迁安置、拆迁公示、维稳落实六个到位。主要相关部门要坚持因地制宜原则,结合本意见进一步建立健全做好征地拆迁维护稳定工作的相关制度。
党员维稳承诺书
我是一名基层工作的团支部书记,我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健康成长,受到了党的关心,我作为一名基层团支部书记,带头发挥作用,带领社区的青年,维护社会稳定作出贡献。同时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实效,加强团的自身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提高青少年思想政治意识,抓紧农村青年就业创业工作,保证团的常项工作和品牌活动顺利开展。
一、加强团员青年管理工作。与14岁以上的青年(团员)签定维护稳定责任书和外出务工的青年签定维护稳定保证书,进一步提高我镇青年维护稳定意识和维护稳定敏感性。第二、对青年进行分类管理办法,对不放心的,去向不明的可疑青年进行调查摸底并确定联系人,与他们定期联系谈话,向他们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并解决他们的困难。对社区的不放心的青年进行定期联系,加强思想教育。
二、是充分发挥“青年之家”作用,抓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第一、根据青年之家每月开展一项品牌活动的工作计划,每月不少于一次开展法律、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爱国主义教育、民族团结、公民道德建设月、预防非法宗教活动,预防艾滋病和碘缺病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青年的综合素质。组织青年在每一组进行宣传18大精神和团的17大精神,目前形势宣讲活动,提高广大青年要认识目前形势情况,同时在暑假期间组织反乡大学生给他们讲维护稳定方面的知识,组织他们参加社区的巡逻工作,从而提高他们维护稳定意识,从而保证社会稳定,为广大青少年创造更好的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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