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厂工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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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厂管理制度
水厂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篇

电器控制系统主要功能:根据设定供水压力、水位上限、水位下限等参数,自动控制供水泵工作。根据管网压力自动决定投入运行水泵数量,调节变频水泵工作频率,保障供水压力恒定和能源节省。

电气控制系统工作状态及参数设置:

1.将设备控制面板转换开关转至中间位置,合上设备内全部断路器,按下总启动按钮;

2.手动运行:将设备控制面板转换开关转至手动位置,按动对应设备启动按钮,可以启动相应的水泵。变频水泵按动启动按钮之后,顺时针转动调频旋钮提高运行频率,逆时针转动减小运行频率。停止设备时,先将变频器频率调制0Hz,然后按动相应的停止按钮即可。

3.自动:将设备控制面板转换开关装置自动位置,设备根据设定的参数自动运行。

4.参数设置:通过控制面板多功能显示屏进行设置,主要设置参数有工作压力、谁为上限、水位下限等,显示屏同时可以显示各水泵的运行状态、故障状态、报警状态等啊,也可以使用中央控制室监控计算机进行参数设置,设置参数与通过多功能显示屏设置参数相同。

注意:控制折本面板总电源按钮可以实现在紧急状态下的停机,出现紧急状况可以顺时针转动总电源按钮,切断所有控制电源,设备紧急停机。

接通操作台电源,打开工控机电源开关,计算机系统启动后,双击桌面图标:“Touchvew.exe”进入监控系统,单击“系统登录”,打开监控画面,显示设备运行状态及实时记录的数据。 点击相应的菜单选项将打开对应的窗口。

1、系统管理:包括“管理员登陆”、“管理员退出”、“管理员设置”和“密码修改”,管理员可输入密码登录系统进行参数设置及密码修改等操作,若长时间离开需点击“管理员退出”退出系统操作模式,防止闲杂人员误操作。

2、系统查询:包括“主运行界面”、“日报表查询”、“月报表查询”、“年报表查询”、“曲线查询”,可从报表中调出运行数据查询和打印以及根据曲线对运行状况进行比较分析。

3、系统控制:包括“设备控制”、“参数设置”,打开“设备控制”画面,在自动状态时点击“遥控”按钮,操作人员可用鼠标点击启动或关闭相应的设备:打开“参数设置”画面,设置供水压力、水位上下限等各运行参数。

4、系统帮助:包括“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可查看系统相关说明及联系方式。

5、系统退出:管理员登录之后可选择“退出系统”、“退出系统并关闭计算机”和“退出系统并重新启计算机”。

盐酸操作处置与储存

化学品中文名称:盐酸

分子式:HCL

1.操作注意事项:密封操作,注意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配置盐酸溶液时,应将盐酸倒入水中,顺序不能颠倒,否则造成盐酸沸腾伤人,不能用手触腐蚀性及有剧毒的盐酸溶液,废液应做解毒处理,不可直接倒入下水道,远离易燃、可燃物。防止蒸汽泄漏到工作成所空气中。避免与碱类、胺类、碱金属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置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可能接其烟雾时,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或可能空气呼吸器。操作人员工作时应穿橡胶耐酸碱服,带橡胶耐酸碱手套。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单独存放被毒污染的衣服,洗后备用。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 2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暗、通风的库房,库温不超过30C,相对湿度不

超过85%,保持容器密封。应与碱类、胺类、碱金属、易(可)燃物分开放存放,切记混储、储区应具备有泄漏应急处理处理设备和适应的收容材料。

3.其他有害作用:该物质对环境有害,应特别注意对水体和土壤的污染。

4.废弃处理方法:用碱液—石灰水中和,生成氯化钠和氧化钙,用水稀释后排入废水系统

5.应急措施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服,用大量流动的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

重者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撑起眼睑,用大量流动的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

钟,严重者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

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用水漱口,给饮用牛奶或蛋清,就医。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建议

佩戴氧气呼吸器。

6.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能与一些生活金属粉末发生反应,放出氢气,遇氰化物能产生剧

毒氰化氢气体,与碱发生中和反应,并放出大量的热,具有较强的腐蚀性。

有害燃烧物:氯化氢。

灭火防护:用碱性物质如碳酸氢钠,碳酸钠,石灰等中和,也可用大量水扑

救。

7.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禁限制出入。应急处理人员佩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酸碱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

少量泄露:用沙土、干燥石灰或苏打灰混合。也可用大量水冲洗,释放后放入废水系统。

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转移槽间或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理。

亚氯酸钠操作处置与储存

【水厂工作管理制度】

化学品中文名称:亚氯酸钠

分子式:NaCL02

1、操作注意事项:密闭操作,加强通风。操作人员必需经过专门训练,严格遵循操作规程。避免与强氧化剂、还原物质、有机物等接触。应储存于阴凉、干燥库房内,不可与可燃物、酸类物品等混运。运输时避免受潮、受热和日光直射。

呼吸防护:佩戴防粉尘或雾滴用防护用具。

眼睛防护:化学安全护目镜、面罩。

身体防护:橡胶材料连身工作服、工作靴。

手部防护;戴橡胶、聚氯乙烯防渗手套。

其他防护: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2、储存注意事项:应储存在阴凉干燥处,远离火源、热源,不得与酸、还原性物质混储。失火时可用水、砂土、各种灭火器补救。尽可能存储于隔离的防火室中。储存区地板、结构、通风系统,不可使用木材、有机物,或其他可燃物。时常清理储存区以防尘累积。

3、其他有害作物:该物质对环境有害,应特别注意对水体和土壤的污染。

4、废气处理方法:用安全掩埋法处理。

5、应急措施

皮肤接触:用温水冲洗受污染部位10分钟以上。冲洗后仍有刺激感,应立即

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撑起眼睑,用温水缓和冲洗10分钟以上。冲洗后仍有激感,

应立即就医。【水厂工作管理制度】

吸入:移除污染物,或将患者移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严重者立即

就医。

食入:用水彻底漱口,不可催吐,给患者喝下240—300毫升的水,若患者有

自发性的呕吐,让其呕吐以及反复给水,严重者立即就医。

6、消防措施

此物质不可燃但为强氧化剂,与可燃物、有机物或氧化剂会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灭火防护:安全情况下将容器搬离火场,可用水雾冷却以防容器破裂,并降低蒸汽量,使用无人操作之水雾控制架或自动摇摆消防水瞄。

7、泄露应急处理:应急处理:限制人员进入,直至外溢物完全清理干净为止。移除或扑灭所有引火源,保持泄露区通风。移除或隔离可燃物及易燃物。勿用碎步、可燃物来清理外泄物。

大量泄漏:联络消防应急处理单位或供应商协助处理。

HKT-Z二氧化氯发生器操作规程

一、原料规格要求

1.盐酸(浓度30%-33%)应符合国家标准《CB320-93工业合成盐酸》的要求。严禁使用废酸。亚硫酸钠(浓度80%)应符合国家工行业保准HG3250-2001的要求。

2.亚硫酸钠和盐酸应分开单独存放,亚硫酸钠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避光处,严禁与易燃物品木屑、有机物、还原性物质等共同存放,严禁挤压,碰撞。

3.如果使用不符合上述国家标准的原料将造成设备损坏或水体污染事故。

二、使用及操作

1、使用前的准备和检查

a、使用前的检查事项:

(1)亚硫酸钠溶液:将80%的亚硫酸钠与水按1:55(重量比)比例混合,打开亚硫酸钠储药罐加药口盖小心倒入储药罐即可,加满后盖上加药口盖。

2.设备运行

a.启动

将二氧化碳发生器下方电源插头插在墙壁开关上;将电源开关转换至开状态,按照设备说明书通过触摸屏将投加量设置好。

b.设备产量的运行

根据实际用量调解设备的产量,主要是通过调解设备进料量的大小来实现,设置进料量越大,产量就越大,反之,越小。

c.关机

1.关机时,应提前1-2小时关闭计量泵,停止加料,使设备内的气体尽量排完,以防止滞后反应所产生的气体外溢,停料1—2小时后关闭出药管阀门:

2.将二氧化碳发生器下方电源开关转换至关状态:从墙壁取下电源插头。

d.巡检

设备长时间运行后,反应器中沉淀物会增加,影响设备转化率,应定期清洗,一般半年清洗一次。 f.清洗过滤器

清洗方法如下:从储药罐中拿出过滤器,拧开密封螺母从输药软管上轻轻拿下过滤器,用清水冲洗四五次,再和输药软管连接上拧紧密封螺母即可。

s计量泵的维护

计量泵在使用时或冲洗时一定要防水。储料罐加完料后检查计量泵输料管中是否有气体进入,如果有气体应排除气体。经常检查计量泵有无泄露,应及时上紧螺栓或进行维修。

三、应急预案

1、操作间内应配备相应的防毒安全用具,值班人员应会使用该用具。

2.值班人员在设备运行期间,应加强巡视检查工作。特别是对气管路重点检查。

3.一旦发生气体意外泄露,立即停掉二氧化碳发生器的电源,使之停止工作,同时打开台风设施。

4.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和领导,组织人员排查气体泄露的地点,安排相关人员进行修复,尽快修复作用。

四、注意事项

1.计量泵应注意防水。

2.设备外壳为PVC塑料,禁止碰撞、挤压、避免日晒。

3.冬天应注意防冻,并采取必要的防冻措施,以免损害设备及加药管,设备间应干燥、避光。通风良好。

4.在加药过程中应佩戴橡胶用品、防护眼镜等防护用具,避免盐酸或亚氯酸钠与身体接触。

5.设备在检修前,应通自来水将设备清洗10分钟,才可进行。电器部分在检修过程中,应断开电源,严禁带电操作。

自来水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水厂工作管理制度 第二篇

自来水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水厂工作,提高效率,保证供水安全,根据公司制度建设规划,结合水厂管理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水厂是自来水生产部门,履行以下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供用水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保证各项供水生产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完成各项生产技术和经济指标,不断提高社会和经济效益。

【水厂工作管理制度】

2、负责公司供水生产计划的落实,根据市区用水需要与供水设备的生产能力,科学合理调度水生产。

3、负责管理使用水厂供水生产设备,根据生产需要和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研发,提交每年的设备小修、大修、技术改造计划,定期对各类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障各类设备安全运行。

4、定期和不定期对供水生产环节和供水设施进行安全检查,保证供水生产工作正常运行。

5、负责水厂净化工艺等工作,与化验部门加强配合,严格抓好出厂水的水质,保证出厂水和管网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6、负责水源潜水泵提水、输水管道输水、一级曝气、铁锰过滤、加氯、蓄水池蓄水、二级加压配水等生产全过程的协调运行,保证供水生产安全,努力提高生产效益。

7、负责用电、水厂绿化、锅炉供热、水源管理工作。

8、负责水源地和水厂的安全保卫工作。

9、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三条 水厂各个岗位职工要保持高度责任心,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技术,熟练掌握各种生产工艺及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搞好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四条 水厂实行厂长负责制,履行全面管理职责。车间班组长负责组织当班期间的各项生产工作,水厂相关岗位要服从值班班长的统一调度。

第五条 水厂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工作期间不得擅离职守或酗酒闲聊、睡觉,不得容留闲杂人员进入水厂。

第六条 水厂实行轮班岗位的,接班人要提前十分钟到岗,做好值班的准备工作;交接班时,双方共同巡视设备的运行情况,清查交接班室内财物;记录交接班情况,并双方签名;如果接班人员未能准时到岗,交班人不得离开岗位;接班人醉酒或身体明显有病不适,交班人应拒绝交班;凡领导指令事项、其它工序要求事项以及供电部门要求事项,需要接班人员知道的,交班人应口头向接班人交待清楚,并在交班记录中写明。

第七条 水厂水处理车间、二泵站工作程序严格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有关《水处理操作规程》、《泵站安全操作规程》及其它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第八条 净水工应穿工作服,佩戴健康证上岗。身体状况必须符合要求,无传染病,定期检查身体,如发现身体状况不合格的一律严禁上岗;水厂值班班长、净水工、水源值班员、二泵值班员要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与职业道德,坚持“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换工作服。禁止披发、穿裙子、拖鞋、短裤、背心上岗。

第九条 水厂工作人员的考勤管理依据公司的考勤制度及分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水厂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部门主管责令改正:

1、上班期间聊天串岗的;

2、上班玩电脑游戏的;

【水厂工作管理制度】

3、上班期间打扑克的。

第十一条 水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分公司通报批评;情节严重或者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分公司报经公司决定对其处直接损失等额罚款(直接责任人承担损失赔偿金额三分之二,值班班长承担损失赔偿金额三分之一)、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待岗:

1、带无关人员进入水厂的;

2、水源地水源井、配电柜等运行异常,输电线路、电杆损坏,有建筑、施工侵占管线等现象值班员未发现或不及时汇报的;

3、带酒上岗的;

4、上班期间睡觉的;

5、脱岗或擅离职守的;

6、违反操作规程的;

第十二条 水厂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分公司报经公司决定,对其作出停薪待岗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1、偷盗水厂财物的;

2、故意损坏水厂设施的。

第十三条 水厂厂长不严格履行职责致使本部门员工常有第十条所列行为,或者本部门员工有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所列行为的,确认其为不称职,分公司报经公司决定调整其岗位;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撤销其职务;情节特别严重的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土库振祥自来水厂

水厂管理制度汇编
水厂工作管理制度 第三篇

管理制度汇编

XX县XXX自来水厂

二O一O年十二月一日

外树形象

内强素质

前言

为更好地完善本厂管理体制,提高服务水平、切实做到科学、合理、高效、搞好各项管理工作。现根据国家颁布的有关集体企业管理条例,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订此《管理制度汇编》手册,希全厂干部职工共同遵守执行。

XX县XXX自来水厂党支部 厂委会 2010年12月1日

目录

一、党支部书记、部书记职责„„„„„„„„„„„1

二、厂委会、厂长、副厂长现职„„„„„„„„„„2

三、岗位责任制„„„„„„„„„„„„„„„„„3

四、安全生产制度„„„„„„„„„„„„„„„„4

五、规章制度„„„„„„„„„„„„„„„„„„5

六、财务管理制度„„„„„„„„„„„„„„„6-7

七、泵船码头工作职责„„„„„„„„„„„„„„8

八、交接班制度„„„„„„„„„„„„„„„„„9

九、用水管理制度„„„„„„„„„„„„„„10-11

十、动力机房工作守则„„„„„„„„„„„„„„12

十一、 食堂工作管理„„„„„„„„„„„„„„13

十二、 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14-29

党支部、书记、副书记职责

厂党支部要在XXX党委的领导下,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围绕厂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厂的贯彻执行,支持厂长依法行使职权,参与厂重大问题的决策,搞好党建工作,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厂支部书记职责:负责厂党支部的全面工作,兼抓计生工作。

厂党支部副书记职责:协助支部书记工作,负责党支部组织、宣传、纪检业务工作。

厂委会、厂长、副厂长责职

厂委会要在上级水务局和XXX政府的领导下,不断创新,搞好厂的经营管理工作,带领全厂干部、职工、抓好生产和供水服务,使厂取得较好的社会效应和经济效益。

副厂长协助厂长工作,分抓厂的安全生产、考勤和保卫工作。

岗位责任制

1、 树立水厂新形象,上班时需佩带工作证,保持仪表端立,努力学习各项业务,提高自身

素质。

2、 树立全心全意为人工服务的思想品德,及时为用户解决供水出现的问题,做到遵纪守法,

廉洁奉公,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3、 服从领导,团结互敬,工作磊励风行,任劳任怨,切实为广大用户排扰解难。

4、 提高环保意识,做好全厂绿化,搞好环境卫生,落实植树责任制,把本工建成环境优美

的园林式企业。【水厂工作管理制度】

5、 煅炼身体,提高身体素质。

安全生产制度

1、 上班,时刻仔细检查一、二级泵房机组是否正常,各电频的电压,水压各项是否符合要

求,一经出现故障,应立即采取措施排除。

2、 值班人员生产期间,做到勤检查,观察细致,做好每天检测、登记、报表,更不能擅自

离开岗位。

3、 制水人员要认真检查投药、把风氨是否符合标准,保证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

4、 区域内消防栓与供水排污口每季度应检查、排放一次。按各班组分到的认真检查看是否

可用,排污排清否。

5、 提高防范意识,做好安全生产,时刻防止坏人投毒破坏,切实加强管理,节约能源,提

高效益。

6、 加强各项生产管理,防护、确保安全生产,如遇事故应采取抢救措施,保护理场,及时

上报。

规章制度

为了更好的发扬团体精神,科学合理高效的开展工作,特制如下制度,希共同遵守执行。

1、 全厂职工实行岗位责任制,做好安全生产和保卫工作,做到节约能源,杜绝浪费,优质

服务,提高企业效益,树立良好形象。

2、 生产时间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保证生产正常运作,要敬业爱岗,确保上级下达的各

项任务。实行请假制度、无故缺勤一天,扣工资20—30元。

3、 值班人员要准时做好交接班的生产记录及接班登记,并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非厂人员

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进入厂区,实行来访登记制度。

4、 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积极参加技术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做好机电设备的维护、

保养工作,如发生紧急情况,应立即停机,确保人身安体及设备不损坏。

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企业管理,充分体现民主公开的原则,做到统一管理、合理开支。根据厂与镇签订“管理目标责任书”有关内容和厂的实际情况,制订如下财务管理制度:

1、 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财务收支单据,要有经手人、证明人,并经厂长审批同意才可报

帐。在资金使用方面,要做到有规划、有批准。财务人员要严格把好财务关。

2、 严格管理各村水表和企业水票收费工作,做到应收不漏,初装费和水费应当天上缴厂出

纳员结算,并填好报表祥细报上级领导。

3、 会计员要坚持原则,提高财务管理水平,认真做好各项帐务归档存放,以备上级审计。

4、 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包干范围内生产性开支由厂长审批,非生产性开支

在叁仟元以下由厂长审批,叁仟元以上由厂委通过使用。【水厂工作管理制度】

5、 超过上述范围的报镇有关领导或部门签批同意报,才能实施使用,其它开支由厂委视情

况而定。

泵船码头工作职责

1、 每天坚持观察源水质量,清、浊及时报厂区备案。清理取水源的垃圾什物,并所望上游

区域内水源是否正常,是否被污染,如发现突发事故,停止抽水且逐级上报。

2、 加强控制区管理,确保无污染源,经常检查船体、电机及配套是否正常、牢固,保证抽

入源水卫生。

3、 对汛期、早期要增加人员,加强管理,保证日夜巡视,打捞流下来漂浮物等,如发现情

况及时处理并汇报。

交接班制度

1、 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达岗位,做好交接班准备工作。

2、 接班人员因故未能准时接班的,应提前向当班人员讲明情况,接班人员未到达的,当班

人员不能擅自离开岗位。

3、 交接班时,双方应检查厂内有关机电设备的运转是否正常,并做好书面记录,交班人员

应向接班人员说明上一班生产各项情况,并在记录薄中注明。

4、 有关交接工作理楚后,双方各自签名,交接手续才算完成。

用水管理制度

XXX自来水厂根据镇政府供水方案的有关精神,为完善供水管理,确保用户供水正常及合理权益,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订如下制度。

1、 水厂应正常供水供给用水单位和用户,并规定现有价每吨批发给村定价1.20元,各村直

收到用户每吨限价不得超过1.8元。

2、 用水单位及用户应服从水厂的领导和管理,并应在每月抄表之日起10天前缴纳水费,

超过一天收滞纳金10%,逾期过10天,停止供水。

3、 如果没有经过水厂同意,私自启用公用消防栓或拆水表接水,按盗水处理,罚款500—

2000元,情节严重者,送司法机关处理。

4、 为保护供水设施和供水管道,任何单和个人都有责任,用水单位及用户表内管理属用水

户权益,水表外管道属水厂所有,对损坏或故意破坏供水设施者,要负完全责任,并赔偿一切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者,送司法机关处理。

5、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出理水表不正常时,更换材料及工本费由本单位或个人负责,水费计

量按上三个月平均收取。

6、 如水价调动,按镇政府行文通知之日起实施。

动力机房工作守则

1、 定期对发电机组进行检修、维护,确保其停电时能投入使用。

2、 开机前要检查机油、柴油、冷却措施是否值到要求标准,严格按照操作程序操作,及时

发现并处理好各种故障。

3、 发电机房工作期间,工作人员严禁不在场,不准擅离岗位。

4、 每月定期做好畜电池充电并做到发电机组带负荷运转一次,每次运转时间必须在一小时

以上。

5、 发电机房内严禁带危险品和火种进入。

食堂工作管理

1、 加强防火、防盗、防毒等安全意识,确保全体职工饮食安全,保管好各类刀具及配套,

经常消毒,保持通风及整洁。

2、 合理摆放各厨具及配套,注意食物安全、卫,严把安全关,整体感觉良好。

3、 按标准做到不单调,多换菜式,多样变化,本着节约、不浪费、适应厂内同志的需要,

满意度达90%以上。

4、 每月月底结清上报,实行公开制度,尽量节约月支付量,按厂拨金额每月结算报销开支,

严格经手人签名制度。

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 目的

为确保本镇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有序、高效地进行,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生命、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预案。

(二) 工作原则

1、 统一领导,明确职责

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由水厂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指挥,领导小组成员职责明确、分工协作。

2、 统筹规划,协调配合

供水安全应急保障体系应纳入本镇公共安全应急保障体系。各部门在明确职责的基础上加强协调,信息共享,密切配合。

3、 依靠科学

充分利用一切先进技术、设备,采取科学方法开展事用度应急救援工作。

(三) 编制依据

本应急预案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体生产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镇供水实际情况制定。

(四)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供水区域内发生的下列供水突发公共事件的抢险救援应急处理工作。

1、 水源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特质等污染;

2、 取水口、取水管井涵等垮塌断裂致使水源枯竭;

3、 地震、洪灾等导致取水受阻,泵房(站)淹没,机电设备毁损,输配设施等严重损坏;

4、 消毒、输配电、净水构筑物等发生火灾、爆炸、倒塌、严重泄露;

5、 镇区主要输供水干管和配水管网遭受大面积破坏或突发灾害影响大面积区域供水;

6、 传染性区域疾病;

7、 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导致水厂停电、停产、供水区域减压等;

8、 供水水质出现问题造成人员病、亡。

9、 调度、自控、营业等计算机系统遭受入侵、失控、毁坏。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 应急组织机构

1、 成立XXX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其组成如下: 组长:刘加鹏

副组长:许义春

成员:由各组长组成

2、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处理办公室,其组成如下:

办公室主任:许义春(兼)

成员:各机组中抽调

3、 明确分工,分组落实责任

(1) 水源、清水池、防投毒预案

(2) 爆管抢修工作预案

(3) 抗洪抢险工作预案

(4) 水质事故处理预案

(5) 防破坏工作预案

(二) 应急组织机构的职责

1、 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 组织指挥各方面力量处理本镇供水突发公共事件,统一指挥对现场的救援,控制事

态的蔓延和扩大。

(2) 根据应急处理的工作需要,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

备。必要时,对人员进行疏散或者隔离,并可以依法对传染病疫区实行封锁。

(3) 检查督有关单位做好供水抢险救灾、灾害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

及恢复供水秩序的工作。

(4) 及时将灾害性质、程度、范围、处置举措等报告上级相关部门。

(5) 加强水质监测。在完善自身机构、设备、人员的基础上,落实不能监测项目的协作

单位。

(6) 督促各有关单位制定相应的供水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实施预案,并监督其贯彻

执行。

(7) 检查、督促各有关单位做好供水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准备工作,建立健全应急

抢险、救灾及救援队伍。抓好职工安全教育工作,组织重点单位进行应急处理的培训演练。

2、 应急处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 负责做好供水突发公共事件接报警工作。

(2) 指导各有关单位制定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和开展检查及演练。

(3) 接到发生供水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后,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并将领导的指

示转达给有关单位。保持与各处置突发事件工作组、应急领导小组的联系,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

三、预警级别

本应急预案事故预警按一级至四级排序,其中,一级为最高级别预警。

(一) 一级预警

水厂管理制度
水厂工作管理制度 第四篇

[篇一:水厂工作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水厂工作,提高效率,保证供水安全,根据公司制度建设规划,结合水厂管理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水厂是自来水生产部门,履行以下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供用水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保证各项供水生产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完成各项生产技术和经济指标,不断提高社会和经济效益。

2、负责公司供水生产计划的落实,根据市区用水需要与供水设备的生产能力,科学合理调度水生产。

3、负责管理使用水厂供水生产设备,根据生产需要和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研发,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水厂工作管理制度 第五篇

[篇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财经政策、法规、制度,加强监督,维护财经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结合我委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制度

1、按照国家财经制度、法规要求,委机关各项财务收支活动都应纳入财会部门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并接受监督。各项支出均应严格遵守市行政单位经费规定执行。

2、认真组织会计核算,办理会计业务;及时清理债权、债务,正确编制会计报表。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3、委机关各项开支均应取得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必须由经办人签名,按规定审批程序批准后报销。出差或因公借款须经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报帐手续。自制原始凭证格式由财务部门统一规定。

4、加强现金管理,不得“坐支”,加强支票管理,责任并督促检查落实。要切实维护预算的严肃性,特别是对支出预算的执行不能随意改变,克服预算管理中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各处室在编制收支预算或申请,下达分配专项经费和返还款项时,必须与计财处协商,以免在工作中造成不协调现象。具体的预算编制方法和时间要求按省财政厅和厅计财处的要求办理。

第三章资金管理

第四条收入管理

收入是机关为开展工作依法取得的非补偿性资金,包括财政拨入资金和各种收入,按批准的收费项目收取并应缴财政的预算内(外)资金收入上缴财政后由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其它收入等。

(一)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预算拨入的机关行政经费和有特定用途的各种专项拨款收入。

(二)预算外收入是指:财政部门从财政专户按规定核拨给行政单位的预算外资金、经财政部门核准由行政单位按照使用计划,不上缴财政专户的少量预算外资金。

(三)其它收入是指:机关在开展工作中取得的零杂收入、有偿服务收入等。

机关各种收入的取得应符合国家规定。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及时入账、分项核算,统一管理。

第五条支出管理

支出是单位为开展业务、保证机关工作正常运转的资金耗费,它包括经常性经费支出、专项经费支出,其它支出等,有基建任务时还包括基建支出。各种支出应本着“量入为出、勤俭节约、超支不补、节余留用”的原则严格管理。

(一)经常性经费支出是指:财政预算拨给单位的机关行政经费,它包括个人部分支出和公用部分支出两大部分。其公用部分支出采取“厅办公室统一管理,各处(室、局)包干使用”的办法。

1、包干经费基数的确定:计财处按当年财政预算安排的公用部分经费扣除机关共用的水、电、暖、车辆、大型设备购置、印刷等费用后的剩余部分,按处室人员数量分配给各处室。

2、包干经费支出的范围是:办公费、差旅费、电话费、设备正常维护费、短期或专题职工培训费,以处室名义召开小型会议费和零星接待费等。

3、包干经费支出的审批程序:处室经办人出具处长签字的原始单据或用款计划-办公室主任或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副厅长审批签字-计财处报销记账-处室记账。

4、包干经费支出的审批权限:2千元以上由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副厅长审批。

(二)专项经费支出

专项经费支出是指:财政部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其它有关部门为完成某顶任务而拨给的专项经费。专项经费20由厅掌握用于专项目工作;其余按计划由处室安排专项工作,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

1、专项经费支出的范围是:为完成工作任务而需要开支的办公费、电话费、差旅费、车辆费、印刷费、会议费、劳务费、设备维护费、专用设备购置费、接待费等(有明确规定支出范围的按规定办)。

2、专项经费支出采取先审批支出计划,然后按计划支出的办法。审批程序是:处室提出用款计划-分管该处业务的副厅长同意-计财处审核-分管财务的副厅长审批。

3、专项经费的审批权限:2万元以内的支出由计财处审批,2万元以上的支出由分管财务的副厅长审批。

4、专项经费使用需调整时,由计财处与处室协调,提出调整意见,报分管业务和财务的副厅长同意后计财处执行。

5、专项经费的结转。带项目、跨年度、有时间要求的专项经费,按项目实施计划结转,待项目完成后结算,结算后有结余的,其结余部分的60由厅计财处统一调配使用,40留处室使用。其它专项经费原则上要求当年完成任务,不做结转。确有结余的按以上比例调配使用。对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也应按规定的支出范围严格掌握。职工福利费由办公室管理使用,工会经费由机关工会管理使用。

(三)各种会议的召开(参加)及经费支出

召开(参加)各种会议要本着精简、高效、节约、务实的原则控制会期,出席(参加)人数和费用支出。

1、以厅名义召开的会议由厅长办公会议决定;以处(室、局)名义召开的会议由厅长办公会或分管业务的副厅长批准

2、严格控制参会人数。参加省外召开的各种会议要严格按会议通知的要求掌握参会人数,除厅长或会议指定增加随带人员外,均不得增加和随带参会人员。由处室组织在省召开的各种会议也要严格控制参会人数和会议天数。

3、会议经费的开支和报销。由厅及处(室、局)组织召开的会议经费依据会议通知的参会人数、时间做会议经费预算,经计财处审核,有关领导审批后按预算执行。出外参加会议的以会议通知和领导批示作为报销有关费用的依据。会议经费的支出与报销应本着从紧、从严的原则,控制在最低水平。

(四)职工出差交通、住宿费用报销

(1)交通费用报销。厅机关厅长、副厅长出差、开会可按规定乘座飞机、火车软席、轮船二等舱;处级、副处级(含同等待遇人员)乘座火车硬卧、轮船普通舱,如确因工作需要乘飞机或火车软席、轮船二等舱位的必须经厅长或分管财务的副厅长同意签字;处级以下工作人员出差均不得乘座飞机、火车软席、轮船二等舱。

(2)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用应严格掌握在到达地区普通招待所、宾馆的住宿费标准,不得住包间、高级宾馆。

(五)各种支出范围和支出标准的掌握

不论是经常性经费支出或专项经费支出,财务人员都应严格执行现行的各项开支范围和标准(附:各种支出范围和开支标准现行制度),认真审核原始单据的合法性,特别是对带有普遍性和经常性的开支不能随意提高开支标准,扩大开支范围。如确因工作或特殊情况需要扩大开支范围或提高开支标准的,必须在费用发生之前征得有关领导的同意后方可开支,必要时经厅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否则所发生的费用由个人负担。

(六)为及时掌握各种经费收支情况,计财处每月向厅领导报送有关经费收支情况报表一份。

第六条往来款项的管理

往来款项指机关根据规定和工作需要而通过暂付款、暂存款、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等科目核算的各种款项。各种往来款项应及时清理,该报销的报销,该收回的收回,该结算的结算,该上缴的上缴,该下拨的下拨,不能长期挂账,更不能转移挪用和截留座支。特别是职工个人借出的差旅费、材料采购等款项要在费用发生后的20日内报销,形成实际支出。

第七条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

(一)现金管理

1、机关正常开支所需现金应严格控制在银行核定的备用金数额以内,无特殊情况不能超定额库存。

2、按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5000元以上的大额现金必须填制大额现金支付审批表,待银行同意后方可支付。

3、各种收费所取得的现金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得顶替备用金和坐支。

4、出纳人员应对支付的现金做到日清月结,逐笔记账,按时对账,保证现金使用安全。

(二)银行存款管理

1、厅机关除计财处、工会、各学会、机关党委允许在银行开设账户外,其余均不得开户,已经开户的要清理消户。

2、对银行开设的账户,要严格管理,除与工作相关的收支业务外,不允许发生其它银行收支业务,更不允许转借账号,供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

3、经管人员要按银行存款会计科目核算的要求及时清账、对账、核对余额,不得发生透支现象。

第三章公款借支与报销

第八条公款借支

各单位必须按照计划严格控制费用支出。

(一)因公出差或工作需要借用公款,应凭出差会议通知经部门领导批示后办理借款手续,不允许公款私用。

(二)借款人须填写“借款单”,财务机构有权控制借款金额。

(三)见后报分管厅领导审批。

(四)后7天内核销还款,不得无故拖欠借款。

(五)大额支出原则上应使用支票。特殊情况需使用现金的,由计财处负责人批准使用。

(六)领用支票时须填写支票领用单,经计财处负责人同意后予以办理。

(七)支票必须按所列用途使用。不按所列用途使用的,计财处不予报销。

第九条费用报销

(一)计划内的行政开支,由办公室负责管理。费用报销由经办人签字、部门负责人审核、办公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转计财处报销。

(二)计划外的费用开支从严控制,一律报分管厅领导审定后方可实施。借支、报核的程序按计划内开支的规定办理。

(三)属行政事务中需开支的招待费,由办公室负责安排,属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招待费,由业务处报请办公室统一安排。

公务接待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规模和开支的金额。

(四)费用发生后,最迟不超过7天办理报销清帐手续。使用支票的,最迟不超过5天办理报帐手续。

(五)凡购买办公用品及设备等实物都要办理人库验收手续,凭电脑小票及合法的发票(政府机关内部使用的单据除外)报帐。

(六)各种罚款的票由直接责任人自理,不得报销。

[篇四:机关财务管理规定]

为规范经委机关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机关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严格遵照市政府资金结算中心的规定,本着“精打细算、统筹安排、量入为出、从严控制”的原则,合理、规范使用资金,保障经委各项工作的有效、正常开展。

二、发挥财务的监督、管理职能,做好各项经费的预算控制和核算管理、资金收支计划、年度决算,定期分析经费支出情况,考核资金的使用效果,挖掘增收节支的潜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委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

三、加强办公经费和专项资金管理,按照批准的预算和用款计划,合理安排使用资金。用款部门支用款项时,需提出用款申请,经委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按批复意见予以支付。凡是财政拨入的专项资金,应按有关财务规定实行统一核算,不能以拨列支。

四、委机关经费支出严格实行“一支笔”制度。日常经费报销由经办人、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签字后,报经委主要领导签批后方可报销。

五、报销出差费用,须同时粘贴会议通知(上级行政会议)等有关证明。原则上只报销住宿费、在外公共交通费(不含出租车费)、伙食补助费。住宿标准:副局级以上领导每人每天150元以下,其他人员每人每天100元以下。生活补助费标准:市外省内每人每天12元,省外国内每人每天15元,特区每人每天20元。非正式在编人员不得领取伙食补助。凡是会议统一安排食宿、单据中含餐费和委托旅行社承办外出活动的,不得领取伙食补助。

六、凡是公共交通能够到达的城市出差,原则上不准自带车辆。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活动、餐饮等开支的一切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七、委机关承办的大型会议,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本着精打细算,厉行节约的原则,提出预算,报委主要领导批准。各部门承办的会议,也应本着节约的原则提出预算,经分管领导审查后,报委主要领导批准。会议报销单据应列清会议室租金、伙食费、住宿费等明细;会议表彰奖励支出须有人事部门的批准文件。会议不准发放各种礼品、纪念品。

八、对低值易耗办公用品的购进和发放从严管理。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并列帐,领用或发放需登记签字。

九、大额办公用品和固定资产购置,需报委主要领导批准后,严格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所确定的采购范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实行政府集中采购。

十、报销的各种费用必须出具真实合法的原始票据,原始票据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必备的要素:

(一)必须具有税务部门或财政部门监制字样的专用章;收据原则上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需由两位经办人签字。

(二)必须具有出据单位加盖的行政或财务专用章。

(三)必须具有填制日期、付款单位或付款人、费用项目及名称、相等的大小写金额、开票人等,票据上的商品名称必须详实,内容笼统的单据,不予报销。

(四)原始票据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票据上涂改、挖补。

(五)对未按规定取得的原始票据,不予报销。

十一、严格遵守国家银行的各项结算制度和现金管理制度,费用在1000元以内的支出可用现金结账,凡是超过1000元的经费支出业务,均应使用支票结算。支出金额较大的会议费、车辆维修费、加油费结算时,需两人以上同行办理。报销会议费时须附有构成会议费的明细清单和到会人员名单;报销车辆维修费、加油费时须附有每笔业务清单。

十二、机关工作人员各种支出的报销,要当月开支当月报销;凡有借款,但未报帐,不得再次借支款项,做到“前账不清,后账不借”。避免跨年度报销。

十三、财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财务制度、财经纪律,坚持原则,不得以权谋私、挪用公款,做到收有凭支有据,并按月填制、报送收支情况表。

十四、委机关现金报销日为每周二、周四上午。

[篇五: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用制度约束、规范财务运作,确保机关财务运行健康有序、节俭高效,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经研究,决定制定并执行本制度。

一、机关财务的管理范围

乡党政机关各部门(含事业单位:如计生服务所)

二、机关财务的管理内容

1、经费开支安排的原则。预算内安排的人员经费,不得用于其它经费;预算外收入安排,必须首先保证人员经费,方可安排其他经费。

2、经费报支渠道。机关经费报支渠道原则上随工资关系,按照“谁承担工资,谁报支经费”的原则,预算外单位人员报支经费在其单位列支。

3、出差实销制。班子成员因工作需要到县外开会、学习参观、招商等用车的,由党政办申报乡长同意后,再由党政综合办统一安排公车或者租车接送。县内除四个一把手用车外,其余原则上坐中巴车。县外出差住宿费标准按照上级规定执行。

4、物品领签制。机关运转所需的办公用品和日常生活必需品(蚊香、蜡烛等),每月初到党政办进行申报登记,列出清单后报财政副乡长审核,由书记安排,经乡长签字批准后,由财政所安排专人(两人以上)统一购买。报销票据时必须附具清单,如不附具清单则不予报销(个人私自购买的办公用品不予报销。)购买的物品由办公室主任清点验收后交党政综合办统一保管。物品领用统一实行领签制,办公室凭党政一把手签字方可发放。

高档用品需经党政主要领导会商同意后方可统一购买,未经批准擅自购买的,一律不予报销。预算外单位购买办公用品和日常生活必需品的比照执行,明确专人购买,否则一律不予报销。

5、来客接待制度。①机关来客招待。原则安排在机关食堂就餐,由机关事务线线长申报,办公室发出就餐通知单,报书记(乡长)同意后再送食堂。不报告或者事后报告的一律自负。②招待餐标准。每人每餐15元,陪餐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人,酒水由财政所统一购买,由办公室主任验收后保管,并对使用情况予以登记。③接待实行对口陪餐,原则上不发整包香烟,上级多部门来人,能合并接待的应合并接待。

6、经费支出报销。①凡报销凭证,必须真实有效,经办人、证明人、审核人三者齐全。②严格执行“谁经办谁履行报批手续”的原则,杜绝饭店业主、出租车驾驶员等持发票到相关签字人员处审批。③票据报销实行月报制,当月票据当月结清。每月的28-30日安排一天为审批时间,逾期不予审批,费用自理。该条款作为一条铁的纪律,将严格执行,一视同仁,一抓到底。

7、财政所要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每月将收支情况及时报告主要领导,以便领导掌握财政运行情况。

8、严肃财政纪律,规范财政行为,坚持财务公开,实施阳光操作。加大人大监督、纪检监督、审计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坚决杜绝各种乱收、乱支、乱用及坐支现金的违规行为,对违规行为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经手谁承担责任”的原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与直接责任人工资挂钩,情节严重的,在经济处罚的同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事业单位管理制度
水厂工作管理制度 第六篇

[篇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事业单位管理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第二章岗位设置

第五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第六条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事业单位管理制度

第七条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

第八条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第九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

(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

(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试、考察;

(五)体检;

(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条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第三十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事业单位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假制度。

第三十五条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第三十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应当退休。

第八章人事争议处理

第三十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发生人事争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考核结果、处分决定等不服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提出申诉。

第三十九条负有事业单位聘用、考核、奖励、处分、人事争议处理等职责的人员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

(二)与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

(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第四十条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和机关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第九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事业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或者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二条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事处理违反本条例规定给当事人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

第四十三条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篇二:20xx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第二章岗位设置

第五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第六条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

第八条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第九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

(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

(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试、考察;

(五)体检;

(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条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

(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

(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评;

(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六)办理聘任手续。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交流。

第四章聘用合同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第十三条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九条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事业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第五章考核和培训

第二十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绩效。考核应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评价。

第二十一条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年度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聘期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

第二十二条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编制工作人员培训计划。

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所在单位的要求,参加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和为完成特定任务的专项培训。

第二十四条培训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支。

第六章奖励和处分

第二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一)长期服务基层,爱岗敬业,表现突出的;

(二)在执行国家重要任务、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

(三)在工作中有重大发明创造、技术革新的;

(四)在培养人才、传播先进文化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第二十六条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第二十七条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荣誉称号。

第二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处分:

(一)损害国家声誉和利益的;

(二)失职渎职的;

(三)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四)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

(五)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

(六)其他严重违反纪律的。

第二十九条处分分为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

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24个月。

第三十条给予工作人员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三十一条工作人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由处分决定单位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第七章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

第三十二条国家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

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应当结合不同行业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因素。

第三十三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第三十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事业单位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假制度。

第三十五条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第三十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应当退休。

第八章人事争议处理

第三十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发生人事争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考核结果、处分决定等不服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提出申诉。

第三十九条负有事业单位聘用、考核、奖励、处分、人事争议处理等职责的人员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

(二)与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

(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第四十条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和机关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第九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事业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或者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二条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事处理违反本条例规定给当事人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

第四十三条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篇三:20xx年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第一篇第一章事业单位概况]

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概述

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制度是指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人事部门对事业单位人员进行管理的一系列法规、制度和措施的总称,它包括对事业单位人员的录用、考核、培训、交流、回避、工资、福利、保险等进行管理的规定。

人事管理的基本原则:(1)公开平等原则;(2)竞争择优原则;(3)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原则;(4)依法管理和精简原则。

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的特征

1、国家是事业单位真正的用人主体国家制定统一的人事制度。国家规定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的关系,国家确定事业单位编制,国家制定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制度,国家运用行政与计划手段调配人员。在这种情况下,事业单位没有独立的用人权,事业单位仅仅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场所,事业单位仅仅代表国家管理其工作人员、执行有关的人事制度与政策。

2、不存在独立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

事业单位与国家机关实行一体化的人事制度。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与专业技术人员同属于国家干部。执行与国家机关相同的干部人事制度:事业单位的工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任用关系、奖惩考核、工资分配、福利保障等方面没有明显的区别。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国家的任用关系属于公职关系

从法律观点看。即属于行政法律范畴的行政任用关系,而非平等主体之间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国家公职人员,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属于国家公职人员人事制度。

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的内容

(一)岗位设置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的岗位是指事业单位根据其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设置的工作岗位。应具有明确的岗位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事业单位实行特定的岗位设置管理制度。

1、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原赠

(1)事业单位要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2)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3)国家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行宏观调控,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4)国家确定事业单位通用的岗位类别和等级,根据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规模以及隶属关系等情况,对岗位实行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

(5)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政策指导、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工作指导、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人事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有关行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

(6)事业单位根据岗位设置的政策规定。按照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自主设置本单位的具体工作岗位。

2、岗位类别

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单位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

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符合专业技术工作的规律和特点,适应发展社会公益事业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

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满足单位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鼓励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3、岗位设置权限

(1)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核准。国务院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本地区人事厅(局)核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zhèng fǔ 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本地区人事厅(局)核准。

(3)地(市)、县(市)政府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程序报地区或设区的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二)公开招聘制度

为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提高人员素质,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制度。

1、公开招聘的范围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范围包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其中,参照公务员制度进行管理和转为企业的事业单位除外。

2、公开招聘的原则

(1)公开招聘要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公开招聘要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三)聘用制度

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是用人单位与职工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的要求,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与工作有关的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制度。聘用制度主要包括公开招聘、签订聘用合同、定期考核、解聘辞聘等制度。通过实行人员聘用制度,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建立一套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1、聘用制度的基本原则

建立和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要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坚持党管于部原则;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保证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2、聘用制度的实施范围

事业单位除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以及转制为企业的以外,都要逐步实行人员聘用制度。对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任用,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可以采用招聘或者任命等形式。使用事业单位编制的社会团体录用专职工作人员,除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以外,也要参照相关法律规章试行人员聘用制度。

3、规范解聘辞聘制度

聘用单位、受聘人员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1)连续旷工超过l0个工作日或者l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2)未经聘用单位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3)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4)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单位、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5)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聘用单位也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不得解除聘用合同:(1)受聘人员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3)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l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4)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5)受聘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6)属于国家规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受聘人员与所在聘用单位的聘用关系解除后。聘用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调转手续。做好各项社会保险的衔接工作。

(四)工资制度

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等四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以完善工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为核心。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的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结合规范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实施绩效工资。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对其他事业单位按照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稳慎推进的原则。实施绩效工资。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改革进程,探索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绩效工资管理办法,分步实施到位。完善事业单位工资正常调整机制。

1、事业单位工资的分类管理

根据事业单位特点和经费来源的不同,对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三种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管理办法。

(1)全额拨款单位。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工资标准,在工资构成中,固定部分为70%,活的部分为30%。这些单位在核定编制的基础上,可实行工资总额包干,增人不增工资总额,减人不减工资总额,节余的工资,单位可自主安排使用。

(2)差额拨款单位,按照国家制定的工资制度和工资标准执行。在工资构成中,固定部分为60%,活的部分为40%。差额拨款单位,根据经费自立程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工资总额包干或有自身特点的管理办法。促使其逐步减少国家财政拨款。向经费自收自支过渡。

(3)自收自支单位,有条件的可实行企业化管理或企业工资制度,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工资正常调整机制

(1)正常增加薪级工资

从2006年7月1日起,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每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并从第二年的1月起执行。

(2)岗位变动人员工资调整办法

工作人员岗位变动后,从变动的下月起执行新聘岗位的工资标准。岗位工资按新聘岗位确定。薪级工资按以下办法确定:

①由较低等级的岗位聘用到较高等级的岗位,原薪级工资低于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的,执行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第二年不再正常增加薪级工资;原薪级工资达到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的。薪级工资不变。

②由较高等级的岗位调整到较低等级的岗位,薪级工资不变。

③由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之间变动的。薪级工资按薪聘岗位比照同等条件人员重新确定。

(3)调整基本工资标准

根据国家经济发展、财政状况、企业相关人员工资水平和物价变动等原因,适时调整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

(4)调整津贴补贴标准

国家根据经济发展、财政状况及调控收入分配关系的需要。适时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标准。

(五)培训制度

1、培训的内涵培训是指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为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和能力而进行的培养和训练。事业单位的培训,是指对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的以更新、补充、拓展知识,增强创新能力,提高管理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促进事业单位发展为目的的培养和训练。加大培训工作的力度,更新和充实培训的内容,完善培训制度,是事业单位各类人员提高自身素质和技能,适应新时期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2、培训的原则

根据我国事业单位的特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培训应该遵循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学以致用和讲求实效的原则。

3、培训的基本内容

(1)培训的对象

事业单位的培训对象就是工作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行业的工作人员,具体包括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

(2)培训的方式

培训的方式按培训与工作的关系、培训的组织形式、培训的目的等可以有不同的划分。

①从培训与工作的关系来划分,可分为在职培训和非在职培训。

②从培训的组织形式来划分,可分为正规学校培训、非正规学校培训等形式。

③从培训的目的来划分,有学历培训、文化补课、岗位职务培训等。

(3)培训的内容

①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等基本素质的培训。

②新知识、新思想、新技能的培训。

③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六)考核制度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制度是为了正确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督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职责,对其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成绩及其他素质进行考察了解,作出客观评价,并为其晋升、聘任、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工资待遇等提供依据的制度。

1、考核原赠与范围

考核原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考核范围:考核范围包括各级国家行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各级各类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人。

2、考核的内容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考核的等次及标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突出,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取得显著成绩。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合格: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较好,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基本合格: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一般,基本履行岗位职责,基本完成工作任务,服务对象满意度较低:

不合格: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较差,不能履行岗位职责,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可以在各等次基本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各岗位类别、等级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标准。

4、考核的方法

年度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进行,由事业单位组织实施。各地区、各单位在实施考核过程中。应结合各自实际,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采取综合分析、量化测评等符合岗位特点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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