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与政府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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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政府合作开发协议
开发商与政府合作协议 第一篇

与政府合作

土地开发协议

甲方: **市人民政府

乙方:

根据河北省**市城区总体规划,为加快经济发展,优化投资环境,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作开发协议。

第一条 甲方提供位于**市城区西部,**湖南岸、五一路、胜利街、企之路所围地块,总占地约 亩的一宗土地与乙方进行合作开发,(土地现状为居民住宅、厂房、大面积水坑、沟渠、废弃地)实际面积以测绘部门勘测为准,具体位置与四至范围见附件规划图。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该宗地的征地拆迁、用地报批、办证等手续,并保证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对该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出让,乙方参与竞标,在中标后乙方以工程项目置换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对该宗地进行开发建设,甲乙双方互不补偿。

2、甲方确保将该宗地挂牌时的规划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⑴该宗地中至少有650亩土地规划用途为商住用地;⑵容积率不小于2.0;⑶ 土地出让年限为70年;⑷

3、甲方负责协调国土、建设、规划、房管等职能部门,在开发建设中给予乙方最优惠的政策,提供便利条件,并同意乙方免缴各项政府规费。

4、该宗地所涉拆迁部分,土地征用费与拆迁安置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根据

所拆房屋面积大小(以产权证为准),向甲方提供回迁安置房。

5、甲方确保该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能按评估价每亩人民币在土地交易中心挂牌出让,以期顺利完成该宗地的开发工作。该宗地每亩人民币 万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土地征地补偿费、征地管理费、契税、印花税、过户交易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防洪费、测量费、评估费、招拍挂费用、过户交易手续费等所有税、费,以及该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至乙方名下前应支付的其他费用。

6、甲方确保该宗地具备开发条件,通水、通电、通气、通信、有线、排污等管网引至项目50米范围内,地块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平整由乙方负责。

7、甲方负责协调解决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问题,乙方概不负责。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协议签订,乙方拥有该宗地所有权后,应按照双方约定分期分批完成置

换项目建设工作。

2、 乙方投资项目共分三期完成,总投资9.1亿元人民币,一期工程投资亿元,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对水系进行初步治理,完成 90亩滨湖公园 93680 平方米住宅和8000平方米 酒店建设工程;二期工程投资 3.5

亿元,完成281200 平米商业、住宅建设工程;三期工程投资 3.1 亿

元,完成153300平方米拆迁安置房建设工程,并完成对小区水域、道路、

绿化的综合治理和规划建设工作,以期达到最佳环境效果。

第四条 乙方以工程项目置换的方式缴纳土地出让金,置换工程为⑴该宗地区域范围内水域综合治理工程;⑵该宗地区域范围内和周边的路桥修建工程

(具体路段以规划图标注为准);⑶总面积约102亩滨湖公园修建工程;⑷ ____平方米回迁安置房建设工程。

第五条 乙方在该宗地地段较好的滨湖位置为甲方建设 平方米商务酒店,作为补偿,甲方同意将南宫市迎宾馆地块(含地上建筑物)折抵给乙方。

第六条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积极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在 年 月 日前办妥相关手续,并将该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在土地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出让。

第七条 若该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中标价在每亩人民币 万元以上的,则对于中标价超过每亩人民币 万元的部分由双方按甲方占10 %、乙方占 90 %分成。乙方依据本条约定可分成的收益,无论乙方是否中标均为有效。

第八条 若乙方中标的,则乙方应积极筹措资金,保证土地手续办理完毕后及早施工。若乙方未能中标的,则甲方应在收到中标方支付的首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向乙方返还 万元人民币的补偿款并支付全部的分成的收益。

第九条 双方同意,若乙方中标的,双方再另行签订正式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第九条 实际勘测结果、本宗地具体位置四至范围作为此协议的附件。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 因不可抗力造成该协议不能正常履行的,双方互不负责(不可抗力指战

争、自然灾害等不含国家政策);

2、 因甲方原因导致协议不能正常履行,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万元。

第十条 本协议书鉴定后,甲乙双方应积极做好各方面的工作,争取尽快甲方向乙方供地。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 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签字盖章后有效。

第十二条 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做补充,仍具有法律效力。

甲 方:

负责人:

年 月 乙 方: 负责人: 年 月

日 日

开发商与电商合作协议
开发商与政府合作协议 第二篇

电商电子商务合作协议

协议编号:

甲 方: 成都开发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联 系 人:

乙 方:成都电商好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联 系 人:

鉴于:甲方是一家房地产开发或房地产销售企业,乙方是一家具有网络平台推广、房产中介、房地产营销代理资质的企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项目提供房地产电商销售推广服务以及甲方为所有电商会员提供 ** 项目的独家专项优惠事宜,达成本战略合作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内容、期限及其他

1.1 甲方系 ** 项目(楼盘)的开发销售主体,乙方有合法权利利用电商网的网络资源以及配

套电商产品服务体系为甲方提供电子商务网络营销及技术支持服务,甲方委托乙方负责 ** 项目(楼盘)在合作期间对所有在售房源的独家电商销售工作。

1.2 乙方为甲方全方位提供以下【 5 】类服务:

【开发商与政府合作协议】

1.2.1 项目网络展示及后台数据维护服务。

乙方为甲方免费提供电商网平台媒体网络展示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首页、排行榜、专栏、搜索列表等推广介质(具体根据项目节点另行铺排,详见附件一)。

1.2.2 购房直通车服务。

乙方为甲方提供不少于【 3 】台专属购房直通车服务,负责接送购房者

1.2.3 CALL客团队服务

乙方为甲方提供电话呼叫中心免费呼叫服务。

1.2.4 线上产品服务

乙方为甲方、购房客户及渠道方提供免费电商网、电商网APP、房易宝APP、带客宝APP等电商全系产品使用。

1.3 双方合作期为 3个月,自 2015 年 11 月 1 日起至 2016 年 1月 31 日止。

1.4 合作期间内,甲方为所有电商会员提供 5000元_抵 总房款4% 专项优惠,该优惠以购房者“电商会员”身份为界定标准,而无论其订单方式为线上或线下,甲方均承诺电商会员除享有项目现场提供的一切购房优惠政策外,以上专项优惠是电商会员可叠加的独享排他优惠,且为低于本项目同期市场价的优惠价格。

1.5 甲方承诺,以上购房优惠服务可用于购买 ** 楼盘的全部在售户型(注:除甲方不确定推出的一口价、特价房源除外)。凭此优惠购买的商品房与正常销售的商品房享有同样的服务和保障,该商品房的其他有关情况以购买人与甲方签订的《四川省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约定为准。

1.6 所有客户的团购服务费由乙方向客户收取,并向客户出具《入会申请书》及收款票据等。

1.7 若已在乙方缴纳会员信息服务费的客户在甲方项目开盘时未购买签约,或客户在与甲方签署认购协议后要求解约或退还会员信息服务费的,不论基于何方原因,乙方需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将相应款项退还客户。

1.8 乙方因工作需要,有权不定期对乙方客户的带客、认购及签约数据进行核对。核对期内,甲方应指定相关人员与乙方进行工作对接,并积极配合乙方工作。

1.9 本协议到期甲乙双方未能续签,或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因各种原因乙方退场的,乙方有义务对于已经向其支付了电商团购服务费用但未成功在**项目成功购买房屋的乙方会员客户,乙方须于该客户提出申请,并经甲方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客户电商服务费用,若未按时退还,将可能对甲方形象、商誉等造成不良影响,由此引起法律纠纷和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且甲方有权追

究乙方违约责任,并由乙方按5000元/套×2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条 权利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义务

2.1.1

2.1.2 甲方承诺项目权属清楚,所发布的房源信息符合法律规定,手续完备; 甲方同意:若因甲方所提供的房源信息不合法或者甲方违规操作而产生纠纷或受到有关机构处罚时,甲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损失和法律责任。

2.1.3 甲方承诺对电商会员提供优先选房服务。

2.1.4 甲方对提供的房产质量、服务质量和企业信誉承担一切责任。甲方应真实、合法提供企业、产品、服务的相关信息(文字、图片)等;以便乙方向会员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信息服务。

2.1.5 当项目进入正式销售期,甲方必须取得包括销售许可证在内的相关销售资质。

2.2乙方权利和义务

2.2.1 乙方在电商网电子商务平台上为甲方建立项目专项展示区,为项目发布楼盘及房源项目信息。乙方为甲方、客户及渠道方免费提供一系列的电商线上产品(详见附件二)。

2.2.2 乙方有权依照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对资讯的内容、形式和相关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如果乙方认为其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有权书面通知甲方要求修正。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生产或经营的资格证明文件;在我国取得的商标注册证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文件。

2.2.3 基于市场整体利益考虑及经营需要,乙方有权不定期对网络服务内容、版面布局等进行调整,如因上述调整造成本协议项下的资讯不能按计划进行发布,乙方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因其合理调整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如乙方因上述情形而不能按规定发布资讯,乙方应在影响资讯发布的情形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以不低于原约定的条件发布受影响部分的资讯,或与甲方协商确定其他合理解决方案。合作期内乙方对非因乙方的原因所造成的甲方信息不能如期发布,不承担责任。

2.2.4 乙方保证在合作期内,为甲方“**”项目带访由双方确认的有效客户300组/月以上,乙方带访客户成交占项目总成交的30%以上;若未达到前述目标任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以下标准支付违约金,具体考核标准如下:

2.2.4.1月度带访客户200-300组之间,以300组/月为考核基数,按照差额部分每少1组支付100元违约金。

2.2.4.2月度带访客户200组以下,仍以300组/月为考核基数,200组以下部分按照差额部分每少1组支付500元违约金,200-300组之间按照差额部分每少1组支付100元违约金。(例:如当月带访客户为150组,则当月应支付违约金总额为50组*500元/组+100组*100元/组=35000元)

2.2.4.3乙方月度带访客户成交量占甲方当月总成交量的20%-30%套之间,以30%为考核基数,按照差额部分每少1套支付1000元违约金。

2.2.4.4乙方月度带访客户成交量占甲方当月总成交量的20%以下,仍以30%为考核基数,20%以下部分按照差额部分每少1套支付5000元违约金,20%-30%之间按照差额部分每少1套支付1000元违约金。(例:如甲方当月总成交量为100套,乙方月度实际带访客户成交量为15套,按30%考核基数,月度差额部分为15套,则当月应支付违约金总额为10套*1000元/套+5套*5000元/套=35000元)

2.2.4.5 若乙方连续或累计两个月,月度带访客户200组以下,或月度带访客户成交量占甲方当月总成交量的20%以下,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第三条 保密条款

3.1 除适用之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甲乙双方对于本协议内容及因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及已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和技术秘密泄露或以其他任何变相形式告知任何非本协议当事人(包括双方没有必要授权的任何雇员),或用于除本协议履行之外的其他目的。

3.2 本协议有效期内及终止后,本保密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条 特殊免责条款

4.1 甲方理解乙方为了网站、产品的正常运行,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网站、产品进行停机维护升级,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的本协议项下的服务不能按时提供,甲方不对此追究责任,但乙方有义务尽力避免服务中断或将中断时间限制在最短时间内,同时,甲方有权要求该部分服务时间在本协议期限内顺延。

【开发商与政府合作协议】

4.2 乙方可能不定期对其服务内容、版面布局、页面设计等有关方面进行调整,如因上述调整而影响本协议项下服务的提供,经甲方认可后,不对此追究法律责任,乙方则应该尽可能将上述影响减少至最低程度。

第五条 不可抗力

5.1 “不可抗力”是指协议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电脑病毒、黑客攻击、网络故障、带宽或其他网络设备或技术提供商的服务延迟、服务故障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方应及时、充分地向对方以书面形式发通知,并告知对方该类事件对本协议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由于以上所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协议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则双方于彼此间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双方按甲方实际享受的电子商务服务进行结算。

5.2 一方违约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责。

第六条 协议的变更、解除及违约处理

6.1 本协议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或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正、更改或增删需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方可发生效力并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6.2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中所规定的义务,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要求纠正其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之日,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在三十(30)日内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如违约方继

房地产开发商与政府签约新闻稿
开发商与政府合作协议 第三篇

新闻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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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扬帆朝天门

**开发商与重庆渝中区政府就朝天门地块正式签约【开发商与政府合作协议】

2012年1月10日,**集团旗下**开发商与重庆市渝中区政府就朝天门地块开发建设合作协议正式签约。此前,**开发商于2011年11月宣布获得重庆渝中区核心位置地块,总占地面积91,783平方米。

重庆市市长、**开发商集团总裁亲临见证

签约仪式于2012年1月10日下午举行。仪式由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副秘书长严晓光主持,重庆市市长黄奇帆、渝中区委书记刘强出席并致词。出席签约仪式的还有重庆市副市长凌月明、渝中区区长唐英瑜、**开发商集团总裁廖文良、**开发商首席运营官***、C商用总裁***等相关单位及代表。

重庆市市长黄奇帆在签约仪式上表示:“西部大开发渐入佳境,重庆是西部大开发风头正劲的一个缩影。2011年,重庆有十多个经济指标的增速全国居首,在这个意义上,对重庆投资应该有足够的信心。**开发商重庆朝天门项目,是一位世界级的建筑设计师,根据重庆的历史文化和朝天门的地理位置,设计的一个有里程碑意义的方案。它既具有朝天门扬帆启航的形态,又具有山城阶梯式的特色;与重庆地理文化因素相联络,又和城市中央商务区相匹配,相信重庆老百姓会喜欢。”

在谈到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朝天门地块时,中共渝中区区委书记刘强表示:“本着对历史、对城市、对重庆人民的责任使命感,这一地块公开面向全球招标。而**开发商以其雄厚的开发实力,世界知名的企业品牌,极具历史文化特色的设计理念脱颖而出。今天的签约仪式标志着重庆这一‘内陆开放之门’朝天扬帆、正式起航。我们将一如既往为项目开发建设提供最优质服务、最高效保障、最有力支持,携手推进这

一重庆的‘五官’项目、渝中的龙头工程。”

C深耕中国助力直辖市扬帆起航

业务遍及全球20个国家110多个城市的**集团,在商业综合项目的开发建设与运营方面可谓行家里手。西南区是**开发商四大核心发展区域之一,重庆朝天门项目总投资额将达到人民币211亿元,成为**开发商集团单体投资最大的项目,此举可见其深厚实力及对重庆市发展建设的信心。

【开发商与政府合作协议】

**集团总裁***先生表示:“地处重庆城市核心,直面长江与嘉陵江交汇之美景,这块山城宝地为我们提供了一次绝无仅有的机会来开发建设一座涵盖高端住宅、购物中心、甲级写字楼、服务公寓及酒店的综合性地标项目。我们非常荣幸能在重庆朝天门这样一个战略要地开发建设一座地标性建筑,而今天的签约仪式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步骤。2011年,中国西部唯一直辖市重庆,包括GDP增速在内的等六大经济指标的增速位居全国第一。重庆拥有3300万人口,是世界上最大的城市之一,被中国政府战略性地定位为西部工业门户城市。我们相信,重庆将成为中国的‘第二个上海’。”

**开发商首席运营官、**开发商常务委员会副主席***先生表示:“自1994年进入中国,C的足迹已遍布中国40城市,开发及运营了120个项目,每一个项目都见证了中国的城市化进程与经济发展。重庆拥有无可比拟的政策扶持及经济发展优势,我们对重庆市的未来发展充满信心。同时,也希望凭借重庆朝天门项目,C在重庆城市化、工业化的进程中能书写强劲的一笔。重庆朝天门项目拥有独一无二的地理位置、优越的自然条件、悠久的历史文化,理应得到最具代表性和前瞻性的开发,使之成为重庆乃至中国的骄傲。该项目建成后将与解放碑商业中心、江北嘴商业中心以及朝天门广场无缝对接,从实质上助力区域商业价值释放和商务辐射能力提升,为市民提供更加完善的生活配套和公共生活空间,推动重庆国际化发展。”

重庆朝天门项目设计理念源于重庆积淀千年的航运文化,化形为江面上强劲的风帆,寓意“乘风波浪、扬帆远航”的重庆精神,完美诠释“古渝雄关”的壮美气势。项目将涵盖城市生活所涉及的各种业态,是真正意义上的城市综合体。此外,该项目还将融合一个城市交通枢纽,包括地铁站、公交换乘站、客运码头与游轮中心等,建

成后将极大改善重庆市中心交通体系,为建设“畅通重庆”献力。

**开发商长期看好国内市场,秉持“与中国共成长”的发展理念,愿将“深耕中国”的策略稳扎稳打地做下去。相信凭借**开发商集团化、规模化、国际化的核心竞争力与城市综合体的丰富开发经验,朝天门项目建成后必将成为全球瞩目的重庆城市名片,提升重庆的国际知名度。

-完-

此文稿经谨慎预备,但其内容仅作参考,所有内容以最后法律文件为准。

**开发商集团是亚洲最大的跨国房地产公司之一,总部设在新加坡并且在新加坡上市。核心业务包括房地产、服务公寓以及房地产金融服务;集中于多个快速增长城市,地理分布横跨亚太区与欧洲国家。

**开发商的房地产业务包括住宅、办公楼、购物商场、服务公寓和综合房产,遍布超过20个国家110多个城市。凭借其雄厚资产、领域知识、金融技能、庞大网络以及多元本土化的策略,**开发商也在新加坡及亚太区域为客户开发多项房地产金融产品和服务。

**开发商集团旗下的上市公司包括澳洲置地、嘉德商用、嘉茂信托、嘉康信托、雅诗阁公寓信托、嘉茂中国信托、嘉德商用马来西亚信托及桂嘉信托。

**开发商是新加坡**开发商集团在华投资业务的统称,它包括C置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C商用中国、雅诗阁中国和C惠居(中国)四大业务单位以及其所涉及的房地产金融业务,由**开发商常务委员会协调管理。**开发商是中国领先的房地产外企,是中国最大的商场拥有者和经营者,是中国最大的服务公寓业主和运营商,是业界领先的房地产基金和信托基金经理。

以上海为起点,**开发商目前已经成长为全国性的地产企业。在中国约40个城市拥有约5,000名员工和运营约120个项目,核心业务涵盖住宅、综合商务房产、商场、服务公寓、房地产金融,建立起一条从投资、开发、运营、物业管理、财务咨询到房地产金融的整合性房地产价值链,并且培养了一大批具有全球视野的本土化专业人才。

“建宇树人”是**开发商的企业理念,**开发商不仅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也为员工创造最佳的发展平台,同时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为创造一个和谐人性的社会空间而不断努力。

敬请垂询:

肖鸣

企业传播与品牌策略部

C置地西南区

电话:028 – 86181788

邮箱:xiao.ming@capitaland.com.cn

房地产合作开发协议(开发商) (1)
开发商与政府合作协议 第四篇

房地产开发战略合作备忘录

甲 方:深圳市万博汇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卓越时代大厦1期2802-2809室

法人代表:李松泉

乙方:

注册地址:

法人代表:

鉴于:甲、乙双方理念相通、文化相近,在房地产开发领域分别拥有各自的资源与优

势,并致力于在房地产开发和投资业务方面创新资源整合,共谋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

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地产开发合作事

宜达成以下战略合作备忘录:

第一条:合作背景

深圳市万博汇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部位于深圳CBD中心,是一家集商业地产开发运【开发商与政府合作协议】

营、投融资管理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集团公司,业务覆盖商业地产开发、商业资源整合、

商业策划运营、商业项目经营管理、商业地产投融资、基金管理、资产管理。旗下拥有吉

安市利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吉安市万商汇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中诚金石资产管

理公司等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司通过五年的时间和投入几亿元资金,通过在全国的商品原

产地建立100个办事处和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商品采购团队和工厂招商团队,打造了符合三

四线城市居民消费需求且非常有价格竞争力的工厂直营店商业模式,成功实现了绝对低

价,所在城市最低价,比电商更低价!创造了开发商、物业主、创业者、工厂主紧密结合

共创利润和共担风险的利益共同体,践行了先开业后开盘的销售模式,切实具备商业地产

项目的市场定价权,最大程度地体现商铺价值和为投资客户创造价值。

甲乙双方作为房地产开发链条不同位置的主体,在现在房地产市场不景气和不确定的

形式下,为了确保项目开发成功和多方收益,在这个资源整合的大时代背景下,双方愿意

开展有益的尝试,最终目的是形成一种合作开发的商业模式,使更多的资源方加入到甲方

设计的资源整合地产开发模式中来,在保证合作方在赚取原有产业链地位的利润外,能够

通过投资模式参与整个开发利润的分配,最大程度地提高各地产参与方的投资收益率,从

而实现真正的房地产开发资源战略大联盟,结合甲方打造的全国制造工厂大联盟,完成商

业地产开发和运营的大融合,最终实现多方共赢。

第二条、土地状况:

甲方依法取得位于上饶 的土地,土地使用权证号: 开国用( )第 号;土地面

积为 平方米( 亩,该土地价值为 万元/亩)。

第三条:合作方式

1、甲方作为该项目的商业地产整合开发运营商,乙方作为该项目的土地资源和当地政府

资源投资商。

2、甲方按照建立地产开发大联盟的思路,从开发利润中拿出每一平方米1000元(可协

商)的开发纯利,作为偿还本金后投资分红;计算方式与分配方式如下:

收益总额=开发建筑面积x1000元/平方米

投资总额=土地款+建安成本+各种规费与报建费用

公关资源收益=100元/m2x开发建筑面积(协商约定额)

投资者收益=投资者投入额/投资总额x(收益总额-公关资源收益)

同时甲方承诺各投资方的年化收益率不低于50%,如果按照以上分配原则资源方的

年化收益率达不到50%,则由甲方补足。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提供项目土地款资源方和

项目工程款资源方从各自收益中拿出100元/平方米(可协商)奖励给提供政府资源方,

简称公关资源收益。

3、首先由深圳市万博汇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深圳市万博汇商业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上饶

发起设立上饶市万博汇小商品城开发有限公司,乙方投入的土地款以债务形式借给深圳市

万博汇商业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用于上饶市万博汇小商品城开发有限公司支付土地出让

金,深圳市万博汇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深圳市万博汇商业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持有的上饶

发起设立上饶市万博汇小商品城开发有限公司的股权100%质押给乙方或乙方指定人。

4、签订本合同后,为保证乙方在项目开发过程中保持信息对称,项目开发公司设立董事

会,成员5名,乙方派出董事2名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

5、如项目需要继续追加投资,乙方可使用项目公司作为主体利用项目土地进行融资,也

可使用自有资源进行融资追加;融资部分计入乙方投资总额,参与投资收益分配;融资成

本由乙方承担,或由项目公司承担,后期从乙方应得投资收益中扣除。

6、乙方的投资退出时间,在项目完成综合验收后的三个月内,甲方通过销售商铺所得收

入,用于偿还乙方投资剩余部分和应得投资全部收益,债务偿清后,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开发商与政府合作协议】

甲方解除质押合同,并退出项目实际的经营管理,但有义务协助甲方完成剩余须协助工

作。

7、如果在项目完成综合验收后的三个月内,甲方仍然无力偿还债务,乙方可以将甲方所

质押公司股权和项目所有权进行出售或融资贷款,甲方无权干涉,所得款项归乙方所有。

甲方(盖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订立

合作开发协议(与村集体)
开发商与政府合作协议 第五篇

项目合作开发协议

甲方: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尖峰镇白沙村民委员会

乙方:海南强顺达投资有限公司

为了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省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部署,推进海南省乐东县黎族自治县区域内城镇化的进程,带动甲方经济发展。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现就土地合作开发事宜及相关问题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项目用地的基本概况

项目用地的面积与位置:位于乐东县尖峰镇白沙村民委员会,四至范围:东至黄土岸,南至水沙下冲田西岸上,西至沿海防护林界线 ,北至龙沐湾界线,面积约 亩。(具体位置与面积以土地征收时实际测量的为准)。项目用地属乐东县尖峰镇白沙村民委员会所有,土地现状为:部分土地由甲方村民管理使用。

二、合作内容

1、乙方负责投入所有资金,对项目用地进行平整等基础建设并负责促成政府有关部门在满足本协议所约定的征地补偿的条件下,对项目用地进行征收并依法出让。征地补偿条件为:土地补偿款为10万元/亩;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款及拆迁安置补偿费共计2万元/亩(如政府有关部门确定的征地补偿标准低于以上征地补偿条件的,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2、甲方应负责做好村民的工作,并取得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村民代表书面同意政府有关部门在满足本协议所约定的征地补偿的条件下,对项目用地进行征收并依法出让。

三、利益分配

1、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款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款及拆迁安置补偿费)全部归甲方所有,其他利益归乙方所有。

2、乙方在开发项目用地的过程中,在同等条件下(指工资待遇同等)应优先聘用甲方村民。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应保证项目用地不存在权属纠纷(包括所有权及使用权纠纷),如有甲方应妥善处理好并保证不得因此影响土地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2、在土地征收过程中,甲方应在乙方指定的时间内与有关部门签订《征地补偿协议书》,不得借故拖延。无正当理由拖延超过30天的,除按定金罚则承担责任外,还应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在土地征收过程中,甲方应当就项目用地的青苗、虾塘、鱼塘及地上建筑物等其他附着物的补偿问题协助乙方与相关人员进行清点并签订相关补偿协议。

4、在办理项目用地征收审批手续过程中,甲方应给予积极配合。

5、在政府有关部门依约及规定支付征地补偿费后,甲方应负责将项目用地移交给政府有关部门或政府有关部门指定的第三方(包括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超过30天的,除按定金罚则承担责任外,还应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6、如乙方没有违约导致定金被没收的,其所支付的定金200万元应与相应款项的土地补偿款相抵销。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二年内促成政府有关部门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征收项目用地。否则,本协议自动解除,乙方所支付的定金予以没收。

2、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并经甲方2/3以上的村民成员或2/3以上的村民代表的书面同意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定金,逾期支付的,本协议自动作废。

3、项目用地被征收时,如政府有关部门确定的征地补偿标准低于以上所约定的征地补偿条件的,不足部分由乙方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按征地补偿方案或征地补偿协议中确定的时间支付),逾期支付超过30天的,按定金罚则承担责任。

六、特别约定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可招商引资对项目用地合作开发,该合作开发利益与甲方无关。

2、本协议生效后3个月内,乙方应保证其或与其合同作的任何第三方(下称第三方)将人民币 万元汇入共管账号(共管账户由甲方与乙方共同设立或由甲方与第三方共同,共管账户内的资金专用于支付征地补偿款,按征地程序支付)。乙方未依约将以上款项汇入共管帐户的,本协议自动作废,乙方所付定金不再返还。因甲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解除或终止的,甲方应协助乙方或第三方将共管帐户内的资金予以解付。

七、本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必须全部符合以下条件才生效: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

2、本协议的签订经甲方2/3以上的村民成员或2/3以上的村民代表的书面同意;

3、乙方支付定金 200万元。

八、其他

1、本协议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因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4、本合同于海南省乐东县黎族自治县签订。

(本页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2016贷款合作协议
开发商与政府合作协议 第六篇

贷款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第一条:合作事宜

鉴于甲乙双方都具有明确的融资贷款意向,经友好协商,彼此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特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甲乙双方基本权限

1、 甲方全程谋略规划融资项目,开通融资贷款通路,并实际执行该方案,

2、 乙方出具实际合法抵押担保物,具体为 。

3、 甲方如与第三方合作,须提交与第三方的合同原件给乙方查看,同时提供复印给乙方,并签订附加协议在本协议后。

第三条:融资贷款额度,时间及打款。

1、为最大限度保护甲乙双方的权益最大化,甲方对融资额度设定最低金额,本资融资额度最低 万元人民币。

2、融资贷款时间定为一年。

3、融资贷款成功后,甲、乙双方按5:5分配,即甲方占融资金额的50%,乙方占融资金额的50%。以甲方名义融资到位后,甲方应在二日内一次性将资金打入乙方帐户。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牵涉第三方合同,乙方有权利索取查看甲方与第三方的合同原件,复印合同复印件,依此作为衡量利益分配的原始材料(或本合同附件);

2、 牵涉第三方合作,乙方不得逾越甲方与第三方接触谈判,或与第三方直接签订相关协议,否则视为违约;

3、 乙方的主要工作内容

(1) 全程协助甲方方案的执行,提出合理化建议,督促甲方执行;

(2) 甲方与第三方合作,须经过乙方的评估确认后,方可执行;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负责整个项目的寻找,前期可行性评估,为项目定位定性,提交充分的项目分析方案与乙方探讨;

2、 与第三方接洽谈判,撰写合同文本,合同文本须经过乙方评估;

贷款合作协议 [篇2]

甲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颍上支行

乙方:颍上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颍上县助保金管理机构)

根据《阜阳市重点中小企业助保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助保金管理暂行办法),甲方作为全国性的国有控股商业银行的支行,乙方作为颍上县助保金管理机构,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作协议。

第一条 助保金由贷款企业缴纳的担保金和政府注入风险补偿金组成。担保金由企业按其在甲方获得助保金贷款不低于3%比例缴纳。

第二条 助保金贷款种类为人民币中短期贷款,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企业助保金贷款不得用于房地产开发。

第三条 县政府注入风险补偿金首期1500万元,作为定期银行存款付息,补贴乙方助保贷业务办公费用,甲方承诺助保金贷款投放额度不低于助保金总额的10倍。

第四条 单户助保金贷款最高可达借款人提供有效担保(抵押物或专业担保机构提供担保)额度的2.5倍,最高助保金贷款不超过2000万元。

第五条 助保金贷款采用优惠利率,但不低于甲方省行权限内利率底线。

第六条 乙方负责向甲方推荐重点中小企业,并出具《重点中小企业推荐函》。甲方按照本行信贷政策和相关办法独力地对被推荐的企业进行评价。甲方按照本行信贷政策和相关办法独立地对被推荐额度企业进行评价。甲方应一次告知借款企业应提供的资料。在贷款资料齐全的情况下,甲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向乙方出具《助保金贷款业务推荐函》,提供相关资料报乙方备案。乙方出具备案通知书后即视同同意甲方授信方案及相关合同的约定。借款企业按助保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缴纳担保金。乙方保证有权按本协议约定使用担保金,因借款企业对担保金的使用提出异议产生的纠纷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借款企业按助保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缴纳担保金后,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贷款发放到位。

第八条 助保金账户以乙方名义开立,开户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颍上县支行,账户为:颍上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限公司助保金专户(以下简称“助保金账户”),账号为:34001711808053012647,该账户为保证金专用账户,仅作为助保金存放及代偿支出专用账户。

第九条 甲方使用助保金代偿时,应按照《阜阳市重点中小企业助保金贷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履行代偿申请手续。助保金存续期间至借款企业对甲方的最后一笔助保金贷款债务全部清偿之日止。

第十条 乙方在助保金代偿责任的范围内为经乙方备案的甲方贷款债权本金及相应利息(包括罚息)实施代偿。

第十一条 甲方按相关法律、法规和人民银行、银监会要求对贷款进行监督、管理。乙方充分利用其自身的有利条件,通过行政途径对增信企业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十二条 贷款发放后,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对贷款进行后期跟踪,任何一方获知借款企业出现违反借款用途、挪用贷款或其他严重影响其还款可能等违约情况时,应尽快书面通知对方,并采取制止、挽救措施。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因业务需要,邀请对方以专家身份参与有关项目的调查研究时,应邀方应予以必要的配合。贷款企业贷款到期还清本息后,甲方应将该贷款企业缴纳担保金(含利息)退还给企业。

第十四条 贷款到期前,借款企业发生危及甲方债权情形的,经甲乙双方共同认定借款企业已无法正常经营或通过努力将无法偿还甲方贷款的,乙方应在认定后的7个工作日内启动代偿程序。

助保金贷款到期前1个月,甲方需通知借款人和乙方贷款到期日,要求借款人准备还款资金并紧密跟踪,确保按期还贷款本息。

助保金贷款逾期,甲方需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借款企业未按时足额清偿甲方所发放贷款时,用企业缴纳的担保金先行代偿逾期贷款,同时启动债务追偿程序。

当企业缴纳的担保金不足清偿逾期贷款本息时,甲方向乙方提交《关于使用风险补偿资金代偿助保金贷款的函》,提出代偿申请,请提风险补偿资金按约定比例代偿,乙方最高代偿金额以助保金账户中的资金余额为限。乙方在收到甲方代偿申请1个月内未作出答复的,甲方可先行按《阜阳市重点中小企业助保金贷款管理办法》中约定比例(风险补偿金和合作银行各50%)使用风险补偿资金代偿。

第十五条 甲方需要提起诉讼时,应事先书面告知乙方。在借款企业有财产可以执行的情况下,有权立即申请法院财产保全,乙方对此予以协助。

第十六条 乙方履行代偿责任后,由甲方向借款企业进行追索及执行担保,乙方应出具相应的文件及提供必要的帮助。追索回的资金或企业恢复还款收回的资金在抵扣追索费用后,按甲方债权、风险补偿金顺序回补。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可指定相关部门或专人作为双方直接沟通渠道、甲乙双方的分支机构或部门若有沟通的需要,可连同上述指定的部门或专人参与。

第十八条 甲方或乙方发生合并、分立、兼并、重组、变更、股份制造、隶属关系变更等,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重大变动、住所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条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乙双方郑重承诺:双方签署与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内部组织文件的规定,且已获得有权机构及/国家有权机关的批准。签署本协议的行为已取得合法授权。

第二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贷款合作协议 [篇3]

甲方:__________银行

乙方:__________学校

为了帮助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地完成学业,促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可对在读学生发放无担保(信用)贷款。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定协议如下:

一、甲方遵守并履行以下约定:

1、甲方向乙方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助学贷款。

2、甲方为借款人提供的助学贷款额度为:学费贷款最高不超过乙方的学费收取标准;生活费贷款最高不超过本地的基本生活费标准。

3、甲方向借款人发放的助学代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借款学生毕业后四年。

4、甲方向借款人发放的助学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

5、甲方负责对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及担保资料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及时反馈乙方。

6、甲方负责到乙方指导借款人填写、签署借款申请书、扣款授权书、借款凭证、借款合同等资料。

7、甲方经审批同意贷后,按学年及时将学费贷款直接划入乙方指定的帐户,按月(除2、8月外)将生活费贷款直接划入借款人的活期储蓄账户(或牡丹灵通卡)。

8、甲方负责追索借款人违约未清偿的贷款本息,并以乙方为单位,在就学的学校或相关媒体上公布违约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违约行为。

二、乙方遵守并履行以下约定:

9、乙方指定专门机构负责受理借款人的助学贷款申请,确认借款人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并将有关资料及乙方的审核意见送至甲方。

10、乙方负责为符合信用贷款条件的借款人落实介绍人和见证人,并督促介绍人、见证人履行其职责。

11、见证人如调离学校,乙方需负责督促其继续履行职责;见证人如出国、死亡、失踪等,乙方需指定新的见证人继续履行见证人的职责。指定新的见证人时乙方需向甲方出具书面证明材料。

12、乙方负责召集借款人统一办理填写、签署借款申请书、扣款授权书、借款凭证、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等手续。

13、乙方须及时将借款人在校期间的违约行为或者发生转学、休学、出国留学或移居、退学、开除、作伤亡、失踪等情况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采取相应的债权保护措施。

14、乙方应在借款人毕业前,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有关借款人的毕业去向、就业单位名称、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变化情况,并协助甲方办妥借款人还款确认手续。

15、乙方协助甲方清收借款人尚未清偿的贷款本息,并在借款人毕业时,将其未清偿贷款本息的情况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同时抄送甲方。

16、要求学校对贷款学生档案、毕业成绩、毕业分配去向、联系方式进行微机化管理,并根据银行需要随时提供有关信息。

三、违约责任:

17、甲方违反本协议第7条,应将贷款连同罚息一起付给乙方(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

18、乙方违反本协议第9、11、1 3、14、15条,造成甲方贷款本息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其他事宜:

19、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项下全部借款人助学贷款本息清偿后终止,末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0、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行长(签章)

校长(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贷款合作协议 [篇4]

编号:

甲方:中国建设银行

联系电话:

地址:

乙方(合作院校):

联系电话:

地址:

为支持接受高等教育的在校学生完成学历,促进全民素质的提高,双方本着平等合作的原则,根据《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经友好协商,就个人助学贷款业务进行合作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双方承诺坚持平等互助、诚实信用的合作原则,互不欺诈,互不侵犯对方权益。

第二条甲乙双方指定专人负责个人助学贷款业务,以便协调工作。

第三条甲方为确保与乙方合作的顺利进行,甲方承诺如下:

(一)对乙方推荐前往甲方申请个人助学借款并符合条件的借款人,保证在收妥借款人全部资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是否同意发放贷款的决定,并告知乙方。

(二)甲方保证及时向乙方提供个人助学贷款运转情况和其他资金信息。

(三)甲方定期向乙方提供已贷款的学生名单和贷款的偿还情况。

第四条为保障与甲方合作的顺利进行,乙方承诺如下:

(一)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个人助学贷款的宣传营销工作。

(二)乙方对贷款学生的情况应进行审查,向甲方开出《个人助学贷款推荐书》,对贷款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状况、身体情况、家庭情况及还款来源写出鉴定材料。

(三)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个人助学贷款的贷后管理,定期向贷款行出具借款人的学习、健康、品德情况。

(四)贷款学生出现足以影响贷款回收的特殊情况(如退学、休学、被校开除、生病住院等),乙方应及时将此情况通知甲方。

(五)乙方应协助甲方回收个人助学贷款,对未还清贷款的毕业生应扣押《毕业证》和《派遣证》,并及时将其欠款情况通知借款人的用人单位,督促其偿还贷款。

第五条协议的变更、终止

对本协议任何内容的变更,或未尽事宜,双方承诺经友好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在合作期限内,双方同意不得提前终止。确因客观原因,一方需要终止协议时,应提前通知合同另一方,共同就协议终止后的双方权利义务达成一致意见。

第六条双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建设银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协议的合作期限为五年,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合作期满后,双方就是否延长合作期限可另行协商。

合同期满后,甲方不再发放新的贷款,但合作期内发放的尚未收回的贷款,乙方应继续履行协助甲方回收贷款的义务。

第八条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盖章生效。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贷款合作协议 [篇5]

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申请登记表开发商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楼盘地址 楼盘所在区域 营业执照号码 楼盘名称 是否已封顶 1.是 1 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 土地使用证号 2 办公电话: 办公电话: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手机: 手机: 法人代表 建筑面积 项目贷款银行 公积金贷款拨付行名 保证金约定: 保证金约定: 顶层带阁楼的栋号 复式及精装的栋号 一楼带花园的栋号 销售均价 容积率 项目贷款金额 公积金贷款拨付帐号 1. 1.预存 2.代扣 2.否

开发商名称(公章) 开发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申请登记表

开发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2016分红合作协议范本
开发商与政府合作协议 第七篇

分红合作协议范本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共同在()市、区县经营lq污水再生里头用利用设备,开发该地区污水处理市场一事,取得了一致意见,特签定本协议。

一、甲方经过长时间的研究开发出污水再生利用系列产品,对此,乙方表示完全认同,无任何异议。

二、乙方自愿参与甲方研发的污水再生利用设备系列产品的生产、经营并作为甲方下属的分支机构,甲方对此表示同意。

三、甲乙双方议定,( )分布在该辖区进入市场的初级阶段,由于对市场运作缺乏经验,由甲方协助完成。

四、双方为了共同珍惜保护好该项知识产权和品牌形象,外阜设分支,乙方向甲方交纳风险抵押金人民币10万元整;北京区县设分支,乙方向甲方交纳风险抵押人民币5万元整。待协议期满后顺延六个月,通过媒体声明,确认对该品牌没有造成不良影响及损失,风险抵押金退还乙方。

五、为了把市场做得更具完美,依据乙方在当地注册名称在辖区内的区县设分支,从事该项高新技术工作,本着“有钱大家赚,有利大家享,风险大家担,保证合作伙伴的利益”的原则,与下属另立合作协议。

六、污水再生处理设备系列产品是甲方研发的利国利民的高科技产品,因此,双方议定合作经营期内,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共同经营好污水处理设备系列产品,合作期限五年。

七、乙方的奖励提成1、在正常报价的基础上成交,奖励对方按总价20%(税前)提成。2、在正常报价的基础上上浮部分成交,上浮部分归乙方所有。3、正常报价20%奖励提成中下浮部分,计算到乙方。

八、兑现方式项目合同签署后款到位,即付提供信息方应得报酬的50%,第二批款到位后,将提供信息方50%的余款付清。

九、合作经营期满,如双方均表示愿意继续合作经营污水处理设备系列产品,本合同可再延续三年。如其中一方不同意合作,本合同到期,双方合同终止,终止后,双方应按规定进行财务结算。

十、双方在合作经营合同期间,如遇未尽事宜,经友好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可签订补充协议,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一、在履行本协议时,如发生分歧,双方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依法解决。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由双方签订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字盖章)

乙方 (签字盖章)

年 月日

分红合作协议范本 [篇2]

甲 方:产业整合网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企业银行账号:

法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乙 方: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企业银行账号:

法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第一款 合作宗旨

为了向政府及会员单位提供: 1、发布广告;2、策划;3、咨询;4、整合诊断;5、互动体验;6、项目建议;7、规划指导;8、上市模拟演练;9、对接高端人脉;10、搭建众筹平台;11、进入现金流蓄水池互动空间;12、进入民营银行互动空间等专业化服务。为了提高市场竞争力,甲乙双方决定强强联合,开展战略合作。基于合作共赢、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款 合作方式

第一条 双方利用各自业务优势、渠道、资源和企业品牌,优势互补、相互推荐。

第二条 双方根据业务优势,强强联合,共同开拓项目,具体内容另行签署项目合同。

第三款 合作内容

第三条 双方合作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发展规划、项目策划、课题研究、市场分析、投融资推介、营销策划,以市场等主题项目为代表的后市场产业链对接资金链等的信息共享、资源整合、招商代理等服务平台搭建。

第四条 甲方擅长的业务:

一、行业商务咨询、业内企业协调。

二、行业招商代理、商铺租赁。

三、行业区域性展会策划执行、产销对接。

四、行业项目发布、客户推介、政企沟通。

第五条 乙方擅长的业务:

一、产业链整合咨询:

1、产业链诊断咨询;

2、产业链供应链分析;

3、产业链价值链分析;

4、产业链空间链分析;

5、产业链企业链分析;

6、产业链战略规划咨询;

7、产业链课题课题研究报告;

8、国企产业链转型咨询;

9、集团产业链管控咨询;

10、产业链提升管理咨询;

11、产业链资金链整合咨询;

12、企业产业链搭建咨询。

请注明战略合作项目:(序列号)

二、 资金链整合咨询:

1、资本运作;

2、上市辅导;

3、整体改制;

4、ipo诊断;

5、事业单位改制;

6、集体企业改制;

7、资金链整合服务;

8、信托、基金产品设计;

9、产业链投融资组合方案设计;

10、股份制改制咨询及辅导;

11、并购重组产业链整合咨询;

12、金融衍生品咨询及运作辅导。

请注明战略合作项目:(序列号)

三、 项目规划、招商策划、投融资分析、营销策划。

四、通过旗下联盟提供项目投融资及金融信贷咨询等服务。

五、政企会晤、高端峰会、资本对接、城市考察。

六、 旗下资讯产品频道,向政府、企业客户提供城市、园区、项目宣传推广。

第四款 利润分配

第六条 经推荐方推荐,被推荐方独立承揽项目,向推荐方支付项目合同额10 %。根据项目合同签订的分批付款方式,在每期项目款实际到账后的 5 个工作日内,被推荐方进行支付。

第七条 双方联手共同承接项目,根据各自业务优势,明确业务内容及职责分工,另行签署项目合同,约定利益分配方式,共同完成项目工作。

第五款 保密条款

第八条 甲乙双方承诺在项目合作中获得的项目信息,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第九条 在合作期间使用对方的科研技术、设计成果、数据资料,均为对方知识产权,在日后未经允许不得单方面持该成果进行经营活动。

第六款 其他事项

第十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或相关协议,补充协议或相关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一条 本协议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不得涂改,自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签约代表(签名): 签约代表(签名):

分红合作协议范本 [篇3]

甲方:

地址:

传真电话:

乙方:

地址:

传真电话: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约定,就乙方转介客户给甲方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转介商品房意向客户的范围

乙方介绍 项目的意向客户给甲方。

第二条:销售价格

1、 乙方转介的意向客户购买甲方销售商品房的计价方式为按建筑面积计算,其价格由甲方确定。销售价格与 销售部销售价格及销售政策一致。甲方确定的商品房价格表作为本合同附件。甲方可视市场情况,对该商品房价格进行调整,甲方调整的商品房价格必须提前以书面或其它形式告知乙方。

第三条:合作期限

乙方转介意向客户购买甲方销售的商品房的期限为:自 2016 年 12 月 1

日起至 2016 年 月 日止,约满双方可协商续签。

第四条:费用负担

1、乙方由于转介意向客户购买甲方销售的商品房所产生的工作人员其工资、福利等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由于转介意向客户购买甲方销售的商品房所产生的基本推广费用均由乙方独自承担,除一些大型推广活动除外(如各大酒店产品巡展发布会,各大商业中心巡展,商业中心门店租赁,各大报媒广告,电视广告等)。

第五条:佣金的计算及结算

1、佣金比例:按已签约合同金额的 作佣金结算。

2、佣金的结算:佣金以月结形式进行结算,甲方在每月与开发商结佣后的一个月内支付佣金给乙方。一次性付款客户购房款全部到开发商账户后,按揭客户以实际到账金额计提(首付款到账后计提首付款部份,按揭款到账后计提按揭款部份),佣金支付到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完税发票。

第六条:转介客户业绩的确认

1、乙方必须通过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事先将其介绍的客户姓名或名称、身份证号码、电话、预计抵达的时间等主要资料提供给甲方。乙方没有事先传真或书面通知的,不予确认。

2、若因特殊情况来不及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告知的,在客户抵达 售楼中心之前,乙方应将客户姓名或名称、身份证号码、电话等主要资料以电话通知甲方,以现场经理签字确认为准。

3、甲乙双方应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业绩归属以现场首次接待登记购房人(或购房委托人)并由甲方签字确认为准,在双方合同约定的合作期内,凡经签字确认并签约成交的,应视为乙方的业绩;双方以第一时间传真客户名单相互确定为核定依据。若已签定购协议的客户在签订正式合同时更名,不因更名而影响乙方业绩的认定。

第七条:销售控制

1、销控由甲方负责。甲方应以传真或其它形式及时向乙方通报销售动态。

2、乙方应及时与甲方确认销控。乙方对其推介的客户应通过传真或其他书面的形式预留房号。甲方收到乙方的传真或其他文书后,可预留房及其房号3天。

第八条:房款及相关费用的收取

乙方转介的意向客户购买甲方销售商品房的房款及相关费用均由甲方收取并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第九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当日向乙方提交下列材料:

①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产权人的销售委托书;

② 本项目销售所需的相关证照文件(复印件);

③每套商品房的销售价格表;销售价格和销售折扣必须和甲方售楼处的价格一致

④本项目销售所需的每套商品房的面积、楼层高度、平面图、套内设备等物业资料。

2、提供甲方能够提供的办理银行按揭的相关文件(复印件)。

3、负责房屋价款及相关费用的收取工作。

4、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的佣金。

第十条:乙方的责任

1、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工作。

2、在广告计划推广及销售过程中应如实介绍本项目,不得有违法或虚假、夸大、误导购房者的行为,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改甲方所确认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书的内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购房者作出任何承诺。特殊情况下,如确需对商品房买卖合同作出修改或补充,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进行,否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4、执行甲方制定的营销策略。甲方确定给购房客户的促销让利措施,乙方应如实给客户。

5、乙方销售价格必须严格执行甲方指定的价格表,销售价格不得低于价格下限或高于价格上限。

6、乙方和乙方工作人员在代理本项目销售工作中所发生或遭受的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害,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在代理销售本项目的过程中,应妥善做好安全工作,确保购房客户的人身财产安全。因乙方行为造成他人人身、财产之损害均由乙方负责。

8、乙方在代理销售本项目过程中,不得收取、截留购房客户的购房款项和任何款项。

9、组织和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本项目情况。

10、协助甲方及开发商财务人员催收客户购房款及办理按揭手续。

11、为甲方保守相关的商业机密。

第十一条:协调

甲乙双方应各自指定一名代表,负责本合同履行的协调工作,包括通报情况,签收、送达文书等。人员名单及具体职责双方另行协定。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若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佣金,每逾期一天,按应付金额 3 ‰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三十日,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通知书,已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但未到账的部分在实际到账之日起15天内甲方应予以付清。

2、若因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实或甲方无权委托销售本项目而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甲方承担相关责任。由此造成乙方无法代理销售商品房并造成乙方损失的,应赔偿乙方的相应损失。

3、若因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进行转介意向客户购买甲方销售的商品房工作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4、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收取购房客户房款和费用,除立即支付甲方外,自乙方收款之日起至交付甲方之日止,乙方按收款额每日 3 ‰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害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定义

1、售出

本合同所谓的售出系指:①产权人或产权人指定者与客户已签订了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②客户一次性付款的,已收到客户支付的95%以上房款;③客户需办理银行按揭的,已交清首付;一次性付款同时满足①②两项的,银行按揭同时满足①、③、两项的,为甲方确认乙方售出本合同约定支付佣金。

2、价格表

本合同所指的价格表系指由甲方制定并提交乙方执行的记载本项目商品房销售价格的文书,乙方不得擅自以低于“价格表”上记载的销售价格转介意向客户购买甲方销售的商品房。

第十四条: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及加盖双方法人公章后即生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3、本合同之附件为本合同之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如有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予以完善。

5、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双方如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本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限的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2016村企共建合作协议
开发商与政府合作协议 第八篇

村企共建合作协议

甲方:信湖新能源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晓晖 手机:13510464963 乙方: 电话: 传真:

为了起动“扶贫招聘安置工程”,联合动员各村书记、主任宣传、说服、组织集人,与村委会签订合同,以村委出面组织征集务工人员,给予部份报酬作为扶贫基金;这种“村企联合”方式一方面可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使他们找到一份工作,同时也使他们增加一份稳定的收入,脱贫至富。信湖新能源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同意建立合作关系,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原则

1.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建立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

2.本协议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3.乙方公司每次需输送至少10人至甲方公司工作,否则本合同自动终止,视为正常解约,无需另行通知乙方。

二、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提供的录用待遇及福利等招聘信息必须真实可靠,按时兑现,甲方应根据相关规定,及时与乙方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实习合同》,并缴纳相关保险。乙方务工人员在甲方就业期间的人身安全均由甲方负责,若有发生人生伤害事故,甲方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务工人员和家人协商解决,乙方全力配合,但不承担经济法律责任。

2.乙方务工人员到达甲方后,甲方应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企业规章管理制度教育,全程负责乙方务工人员的管理的技能培训。就业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的异常情况甲方应及时告之乙方和务工家人,以便乙方和务工人员家人了解和及时处理。

3.甲方应优先满足乙方务工人员就业等方面的需求。及时向乙方提供人力资源需求方面的信息,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用安排乙方的务工人员。

5.乙方在为甲方输送务工人员就业时,可选派一名输送村委代表,负责协助甲

方管理、稳定人员,甲方应按规定以嘉宾方式接待村委代表。

6.甲方支付乙方酬劳约定:a.符合甲方要求的员工,介绍男工入职介绍费为¥250元/人、女职工入职介绍费为¥250元/人。b.介绍费分为三部份支付,员工入职满30天后,甲方支付乙方介绍费¥50元/人,员工工作满3个月时,甲方再支付乙方介绍费¥100元/人,员工工作满6个月时,甲方再支付乙方介绍费¥100元/人。

c.收款时,需由本合同中的乙方来甲方公司收取,并开具收据盖单位公章;其他人代为收款,需由乙方开具委托书。

三、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根据甲方对人力资源的需求,乙方应为甲方优先推荐批量新务工人职,年龄为18至35岁之间,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有二代身份证件,根据条件也可适当放宽,应甲方要求,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人力资源方面的支持。

2.经甲方同意,乙方可挂设“甲方人力资源扶植基地”,并根据甲方的需求积极为甲方组织输送务工人员。

3.甲方有对乙方的“订单式人才培养”等培养方案提出改进意见的权利。乙方以产学结合、工学交替、顶岗实习等现代人才培养模式,按照企业人才规格要求设置、开发课程、组织教学,保证甲方人才培养质量。

4.乙方村委代表在组织务工人员就业的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及其他合理要求,严守企业的商业秘密。

5.乙方在代理培养与招聘输送时夸大事实,欺骗求职者入职本公司,一经员工证实,视为违约,乙方公司承担每人次(rmb)500元罚金。

6.乙方公司变相为我司输送暑假工、临时工作为长期工,一经发现,退回已发的介绍费,并乙方需承担违约责任,罚金(rmb)20000元整。

四、甲、乙双方均需按此协议认真履行,若有一方因违反协议而给对方造成后果,均由违约方负责,并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五、未尽事宜,以《劳动法》和《合同法》为依据,双方协商解决。

六、此协议共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 :信湖新能源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1:深圳市龙岗区同乐吓吭一区七号 地址:

地址2:深圳市龙岗区新生村仙田路信湖工业园

电话:0755-84294768 传真:0755-84294287 电话: 传真 签字代表: 签字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村企共建合作协议 [篇2]

甲方:信湖新能源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乙方: 联系人:李晓晖 手机:13510464963 传真:

电话:

为了起动“扶贫招聘安置工程” ,联合动员各村书记、主任宣传、说服、组织集 人,与村委会签订合同,以村委出面组织征集务工人员,给予部份报酬作为扶贫基 金;这种“村企联合”方式一方面可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使他们找到一 份工作,同时也使他们增加一份稳定的收入,脱贫至富。信湖新能源电子(深圳)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同意建立合作关系,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原则 1.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建 立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 2.本协议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3.乙方公司每次需输送至少 10 人至甲方公司工作,否则本合同自动终止,视 为正常解约,无需另行通知乙方。 二、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提供的录用待遇及福利等招聘信息必须真实可靠,按时兑现,甲方应根 . 据相关规定,及时与乙方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实习合同》 ,并缴纳相关保 险。乙方务工人员在甲方就业期间的人身安全均由甲方负责,若有发生人生伤害事 故,甲方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务工人员和家人协商解决,乙方全力配合,但不承 担经济法律责任。 2.乙方务工人员到达甲方后,甲方应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企业规章管理制度 教育,全程负责乙方务工人员的管理的技能培训。就业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 的异常情况甲方应及时告之乙方和务工家人,以便乙方和务工人员家人了解和及时 处理。 3.甲方应优先满足乙方务工人员就业等方面的需求。及时向乙方提供人力资源 需求方面的信息,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用安排乙方的务工人员。 5.乙方在为甲方输送务工人员就业时,可选派一名输送村委代表,负责协助甲方管理、稳定人员,甲方应按规定以嘉宾方式接待村委代表。 6.甲方支付乙方酬劳约定:a.符合甲方要求的员工,介绍男工入职介绍费为 ¥250 元/人、女职工入职介绍费为¥250 元/人。b.介绍费分为三部份支付,员工入 职满 30 天后,甲方支付乙方介绍费¥50 元/人,员工工作满 3 个月时,甲方再支付 乙方介绍费¥100 元/人,员工工作满 6 个月时,甲方再支付乙方介绍费¥100 元/人。 c.收款时,需由本合同中的乙方来甲方公司收取,并开具收据盖单位公章;其他人代 为收款,需由乙方开具委托书。 三、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根据甲方对人力资源的需求,乙方应为甲方优先推荐批量新务工人职,年龄 为 18 至 35 岁之间,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有二代身份证件,根据条件也可适当 放宽,应甲方要求,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人力资源方面的支持。 2.经甲方同意,乙方可挂设“甲方人力资源扶植基地” ,并根据甲方的需求积极 为甲方组织输送务工人员。 3.甲方有对乙方的“订单式人才培养”等培养方案提出改进意见的权利。乙方 以产学结合、工学交替、顶岗实习等现代人才培养模式,按照企业人才规格要求设 置、开发课程、组织教学,保证甲方人才培养质量。 4.乙方村委代表在组织务工人员就业的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制 度及其他合理要求,严守企业的商业秘密。 5.乙方在代理培养与招聘输送时夸大事实,欺骗求职者入职本公司,一经员工 证实,视为违约,乙方公司承担每人次(rmb)500 元罚金。 6.乙方公司变相为我司输送暑假工、临时工作为长期工,一经发现,退回已发 的介绍费,并乙方需承担违约责任,罚金(rmb)20000 元整。 乙双方均需按此协议认真履行, 四、甲、乙双方均需按此协议认真履行,若有一方因违反协议而给对方造成后 果,均由违约方负责,并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均由违约方负责,并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经济和法律责任 五、未尽事宜,以《劳动法》和《合同法》为依据,双方协商解决。 未尽事宜 劳动法》 合同法》为依据,双方协商解决。 六、此协议共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此协议共两份, 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 :信湖新能源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地址 1:深圳市龙岗区同乐吓吭一区七号 地址 2:深圳市龙岗区新生村仙田路信湖工业园 电话:0755-84294768 签字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 地址:

传真:0755-84294287

电话: 签字代表: 年 月

传真

村企共建合作协议 [篇3]

甲方:××村委会

负责人:

职务:

乙方:××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职务:

鉴于:

(一)甲乙拥有城镇生产建设用地一块,该地块的性质为××,位于××市××县××镇,共计××亩,地块编号为××。该地块于××年××月获得了××县政府规划部门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为望规地字第××号,且该规划部门已经为该地块编制用地红线图。

(二)乙方系在××市注册成立的专业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有充分资本投入本协议约定的事项。

(三)甲方就本协议约定事项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村镇法规的有关规定,村委会进行过集体讨论,获得一致通过。

现经甲乙双方平等且充分友好协商,并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规和国务院的一系列政策,为推动本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改善本村镇群众的居住条件,发展地方经济,本着诚信原则,签定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同意以甲方自有的共计××亩土地与乙方共同合作开发建设。

第二条甲乙双方合作的范围包括:

(一)宗地范围内不动产及其附着物的拆迁与补偿;

(二)宗地范围内土地的平整;

(三)宗地范围内修建道路及其他公用设施包括水、电、气、有线及无线通讯设施、地下给排水管网、广播电视线路接入、邮电等服务设施的建设;

(四)双方依据政府最终批准的规划自用及商品房房屋建设;

(五)双方依据政府最终批准的规划确定的绿化及其他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

(六)双方依本协议及其后的补充协议约定的其他项目。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合作方式:

(一)甲方出地:即甲方将共计××亩土地全部投入合作开发;

(二)乙方出资:即乙方按本协议约定的合作范围承担全部地价及建设资金;

(三)共同报建:即依本协议要求,甲乙双方共同向镇政府、县国土、规划、建设及其他部门办理合作建设所需的一切手续、批文及政府行政许可事项,共同作为合作开发的主体。

(四)分享收益及分担亏损:甲乙双方利润分享及亏损承担的比例为×:×,即甲方占有该宗地范围内全部收益的××,乙方占××,分享的方式包括现实及实物,其中实物包括房地产。

甲乙双方依本协议分得的收益均为各自出资所获得的概括性补偿,除此之外,任何一方或其成员均不得向另一方提出其他权利要求。

第四条 合作的具体步骤:

(一)本协议签定后30日内,甲乙需将本协议约定的事项由本村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获得通过后本协议正式生效;

(二)本协议生效后10日内,双方将本协议提交镇政府、县国土、规划及县新农村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并取得相关部门批准手续;

(三)获得前述各项批准后10日内,双方共同成立拆迁及建设办公室,甲方出二人,乙方出三人,并设立共同管理中的账号;

(四)拆迁及建设办公室成立后,一刚即向共管账号拨付拆迁及建设所需的各项资金,首期拨付的资金不得少于××万元人民币。

(五)依据政府的各项批准事项,从事后续的拆迁及建设工作。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依本协议约定分享××的拆迁、建设收益。

(二)甲方的义务:

1.将本协议交由本村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2.将本协议约定的事项上报镇政府、县规划、国土、建设部门通过并获得合作建设所需的各项批准文件;

3.负责办理宗地范围内的各项拆迁工作并做好被拆迁群众的各项安置工作;在拆迁过程中做好思想教育、群众性事件的处置工作;

4.和被拆迁人达成拆迁协议并依协议派发拆迁补偿;

5.处理因拆迁引发的争议;

6.协助乙方搞好宗地范围内规划及建设工作;

7.负责把乙方分得的收益落实给乙方,包括把房产过户到乙方、把获得的收益款等划拨给乙方;

8.本协议签定后不得以任何方式提高收益的分成比例;

9.本协议签定后保守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10.本协议签定后不得再与他人洽谈或签定协议,将本协议约定共同开发的土地交由他人开发或与他人合作开发;

11.在规划、拆迁及建设过程中,及时提供所需的资料,不得无故拖延;

12.甲方及甲方的成员,包括村民中的全部或部分,不得无故拖延或以任何理由阻挠拆迁及开发过程。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按本协议约定的比例分享收益。

(二)乙方的义务

1.按本协议约定的事项,提供拆迁、规划、建设全过程的全部资金,并保证出资及时到位;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协议约定的出资义务或合同权利转让给他人;

3.配合甲方完成合作拆迁及合作建设的各项文件报批工作;

4.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镇的要求对宗地范围内的建设进行科学合理规划;

5.保证在合作拆迁及建设过程中甲方应分得的收益全部到位,包括资金的划拨和房产的过户;

6.及时开工建设并保证验收合格经政府部门批准的各项房屋及公共设施;

7.负责宗地范围内的物业管理;

8.本协议签定后保守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9.本协议签定后,乙方在拆迁及建设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的相关法规。

第七条 国家征收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果遇到因公共建设需要、政府征收储备用地或其他方面的用途,本协议约定的宗地及宗地建筑物、附着物被国家有关部门征收或另行出让,征地部门所支付的本宗地及宗地之上的建筑物、附着物补偿,甲乙双方应按本协议约定的比例分得,即甲方30%,乙方70%。如其中一方收取,应将另一方应分得部分如数划转。

如果国家征收土地过程中,另外划拨其他土地予以置换,对置换土地双方仍以本协议约定的比例分享权利及收益。

如甲、乙方对国家征收有异议或对征收标准有异议,应共同向有关部门提出,因异议后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聘请律师、缴纳诉讼费等)均由乙方支付。

第七条 特别规定

(一)本协议生效的前提条件是:甲方村民代表大会批准本协议。如果村民代表大会未能通过本协议,则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甲方也不予乙方任何补偿;

(二)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控制的公司、乙方指定的其他公司参与本项目的共同开发,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参与开发的其他公司与乙方共享乙方权利,不得向甲方主张其他权利;

(三)本协议生效后,如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拆迁、建设中的各期资金,严重影响拆迁、建设进度的,甲方有权另寻其他合作伙伴。

第八条 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积极、诚实、全面地履行合同,一方违约应支付守约一方200万元人民币,并应赔偿应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如出现以下情形,则属于根本违约:

(一)本协议签定后,甲方私自又与第三方协议,将乙方的权利让与第三方;

(二)本协议签定后,且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合作开发及拆迁后,甲方拒不交出宗地,致使合作开发与拆迁无法进行;

(三)甲方村民全部或部分阻止乙方的拆迁及开发,致使合作开发与拆迁无法进行或严重延期;

(四)甲方拒不支付乙方应分得的各项收益、政府补偿或截留乙方应分得的各项收益、政府补偿;

(五)乙方拒不支付各期建设资金或建设资金严重不足,致拆迁及建设无法进行;

(六)乙方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

(七)乙方拒不支付甲方应分得的各项收益、政府补偿或截留甲方应分得的各项收益、政府补偿;

(八)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将项目私自转给他人谋利。

如出现前述根本违约情形,守约方除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赔偿损失外,也可要求解除合同,并由违约方赔偿因解除合同给自己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本协议属框架协议,甲乙双方履行本协议后,对本框架协议未尽事项可另行协商并签定补充协议,本协议与补充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条本协议未有约定且补充协议未另行补充事宜,依中国法律有关规定及国家政策的规定执行;法律及政策均无规定的,依行业通常惯例执行。

第十一条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镇政府及县国土部门备案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村企共建合作协议 [篇4]

甲方:博罗县龙阳镇九头社区下头塘居民小组

乙方:博罗县宏景事业有限公司

为了大力发展集团经济 、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构建和-谐

社会,经甲乙双方有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原则,在事先征得甲方

村民小组大会表决通过前提下,甲乙双方拟以村企和合作模式,就 居民小组的村民留用地开发项目签订如下协议:

一 、合作项目位置及合作条件和方式

1、甲方同意按县城总体规划,将位于下头塘居民小组屋后背山村民留用地约 平方米面积的土地(下称“合作用地“)与乙方合作,具体合作用地位置坐标四至以村民留用地国土红线图为准(甲乙双方签章确认)。

2 按照双方的约定,乙方在取得下头塘居民小组约 平方米合作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日起,在三年内建设好以下物业移交给甲方使用:

(1)、无偿建设71间一 二层门店和有偿建设第三层门店(规格13m*4.5m,按设计图纸为准施工);如果甲方提供的临街土地无法满足71间店铺的设计需求,甲方另无偿提供临街土地供建设门店之需,具体面积由甲乙双方商定。(2)、乙方无偿建设建筑面积 平方米的住宅楼房交甲方使用;(3)、乙方垫资兴建建筑面积 平方米的酒店交甲方使用。住宅楼房面积 酒店建筑面积和门店第三层面积以图纸设计面积为准。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乙方按垫资楼房实际建筑面积的开发成本结算工程款(其中包括规划 、报建 、设计 、土建、 消防、 水电和配套设施费用等一切支出成本),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3、 酒店、 门店 、住宅楼的建筑面积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算15天内一次性付人民币 给乙方,其余工程款在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一年内付清,不算利息。

4 、乙方同意无偿建设给甲方的 平方米建筑面积的住宅楼房及由乙方先垫资兴建约 平方米建筑面积的酒店,具体位置经双方协商而定,以建筑平面布置图为准。酒店建筑面积由乙方开发的

商务楼 层至 层 ,从第 层往下计算,并确保首层不少于 平方米建筑面积供甲方酒店作大堂使用。

5 、开发建筑的所以建筑物, 间门店 至 层和建筑面积 平方米的酒店及无偿供应的建筑面积 平方米的住宅楼房的产权归甲方所有,其余开发建设的所有建筑物归乙方所有。

6、门店的第 层以上(含第 层),乙方有权在上面进行开发使

用,甲方不得干涉,产权归乙方所有。

二、 甲乙双方所承担的责任

1 、甲方所承担的责任

(1) 该项目在签订合同之日起,甲乙双方一边开工一边办证,由乙方协助办-理-证-件,将合作用地 平方米办出商住用途的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负责将本合同附件二红线图内的青苗等各项法定征地补偿项给村民,甲方完成上述合同义务后将合作用地交给乙方进行开发,保证乙方顺利进场开工建设。

(2)甲方应全力协助乙方办理有关开发项目的前期立项、 环保 、消防、 防雷、 防空 、以及规划报建等按相关规定应办理的各种手续;属村民留用的门店 住宅和小组集体酒店等产权归甲方所有的建筑面积的一切规划 报建 产权办证费用由甲方负责。

(3)在合作开发建设的过程中,甲方负责处理好开发用地范围内村民的所有建筑物的拆迁及青面补偿,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支付。

(4)在乙方对合作用地开发建设期间,甲方必须确保本村村民不会对合作项目采取任何形式的干扰或阻止等影响项目开发建设的活动;若期间出现村民实施干扰等影响项目建设行为由甲方负责协助处理,工程顺延;若因甲方村民原因导致合作项目搁置时间长达3个月,则乙方和有权单方选择解除本协议,并向甲方主张投资损失。

2、 乙方所承担的责任

(1)必须按县城整体规划范围内实施项目的建设,并认真按照双方协议中的约定和要求完成相关项目的建设。将合作用地过户至乙方名下建议环节所涉及到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2)、甲方取得该合作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之日去60天内乙方必须进场开工建设,并严格按照施工进度和计划投入资金,保证项目顺利进行。第一期建设主要是村民门店和酒店的建设,其余住宅建设与开发商主楼同步进行。

(3)、门店第 层至 层的装修规格:铁皮卷闸门 铝合金门窗;住宅楼装修规格:大门采用双重防盗门 安装铝合金门窗。酒店以主体楼建筑为标准,装修由甲方负责;水 、电及相应的水电表由乙方负责安装到各户门前,室内由甲方负责。

(4)、若合作用地开发建设期间,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乙方原因导致该合作项目中途搁置时间超过3个月的,则甲方可有权选择单方解除本协议,并向乙方主张违约协议。

(5)、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无偿建设给甲方楼房面积后,甲方无条件同意协助乙方将所余土地办至乙方指定名下,费用由乙方负责。

三 、违约责任

1、 合同任何一方若因单方面的原因未能履行或延迟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则守约方应及时向违约方发出书面通知,要求违约方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协议,否则另一方有权暂停项目合作开发。违约方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协议义务导致守约方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索赔一切损失。

2 、任何一方因发生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时,此行为不构成违约,但当事方必须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将损失降至最低,并在发生不可抗力30日内向另一方书面呈递事故报告,同时出具有关部门的不可抗力证明。

四 、其他事项

1 、在履行本协议时,若发生争议,双方可有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2 、本协议未尽事宜,通过签订双方友好协商进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签订

2015合作建房协议书
开发商与政府合作协议 第九篇

第一篇:合作建房协议书

合伙建房协议

出地皮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资金建房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磋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马场里 四组谢家湾六户人家旧房改建(占地面积约长米中

对中 ,宽米中对中,与乙方合伙建房,前、后留过道米 ,左右留过道米,前面是房屋,后面是,左边是,右边是房屋.) 其中各户主占地面积如下:

1、户主旧房占地面积:长米中对中 ,宽米中对中

2、户主旧房占地面积:长米中对中 ,宽米中对中

3、户主旧房占地面积:长米中对中 ,宽米中对中

4、户主旧房占地面积:长米中对中 ,宽米中对中

5、户主旧房占地面积:长米中对中 ,宽米中对中

6、户主旧房占地面积:长米中对中 , 宽米中对中

旧房改建权由乙方全权负责.

二、乙方出资金在甲方建房基地上建楼梯房或电梯房,房屋建成后,按占地

面积第层 和第层共两层住房及产权乙方,其余楼层归乙方所有,由乙方自行出售,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甲方六户人家均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私自出卖乙方所有权的楼层,如违背被乙方发现,甲方除退回房款给乙方外,另赔偿乙方卖房款总价的5倍)。

三、甲,乙双方分工事项:乙方负责建房手续,甲方承担一切工地纠纷,如有任

何人或单位阻拦施工,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四、甲方负责处理该房新建的一切事务(其中包括任何人以任何理由阻拦拆迁进

展及平整地基和施工当中正常进行,若造成拖延时间和损失,甲方负责赔偿)。(如乙方中途无故中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甲方必须赔偿乙方已投资总款的双倍投资款。)

五、甲方应出面负责与乙方办理建房当中的一切事务,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搪

塞或推脱责任。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六、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至,甲方之前有关本栋房层的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与

乙方无关。

七、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具有法律效力,甲方提供旧房土地使用证给乙方

办理建房手续,本合同一式柒份,甲方各户主各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待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第二篇:合作建房协议书1

合作建房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责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特签本协议条款如下:

一、甲方提供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北湖村九冬坡四队3号何癸庆以何国庆兄弟祖屋宅基原地(详看附图),占地面积约400多平方米以乙方共同合作建房,乙方提供建房资金,于2015年5月30日开工至2015年8月8日已完工,现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建成的新房屋分配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二、新建成的房屋座落在南宁市西乡塘区北湖村九冬坡四队3号,该房屋坐向为:坐东北向西南(详看附图),第一层是框架结构,二层以上为砖混结构,楼高九层住宅楼,第一层为车库及通道,第二层以上为每层三房一厅一套、三房二厅二套、四房二厅一套住宅房。

三、经双方协商确定,已建成的楼房进行分配如下:

1、本楼层,房号为平方米(详看附图),归乙方所有。

2、本楼面积平方米(详看附图),归乙方所有。

3、本楼一楼车库号为建筑面积及通道公摊面积为平方米(详看附图),归乙方所有。

4、乙方所分配所得的楼房建筑面积共计为平方米,归乙方所得产权使用期限为七十年(70年),即从年月日

至年月日止。

5、整栋楼楼梯、电梯及一楼通道,整栋楼投资户共用,只能通行,不能堆放东西及停放车辆。

四、归属乙方的房屋使用权期限为七十年(70年),期限内乙方合法使用,甲方无权干涉,在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政策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每个投资者办理个人房产证,办理证件手续所须要的费用均由乙方投资者负责,属于甲方房屋办证所需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归属乙方的房屋期间,甲方不得将该宗土地及乙方楼房屋用于抵押给他们人或贷款、或改为他用。属于乙方使用权的房屋,乙方有权转让、出租、转租给第三方的权力。

六、甲方必须保证报装三相高压电及民用用电及照明用电及自来水、排污管口,等申报其它通讯网络接口,以原有道路,给乙方使用,所有安装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收取每种费用价格要以村民平等。

七、使用期间因甲方土地有其它纠纷村民阻挠闹事,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时,甲方要及时处理,化解纠纷,处理过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后果由甲方负责。

八、该房屋乙方在使用期内如政府及开发商征用或其它改造需要拆迁时所补偿或赔偿的拆迁费除土地费外,地面上所有建筑物赔偿款或补偿款的70%按整栋楼每人拥有的建筑面积平均分配,其中30%赔偿补偿款属于甲方所得。甲方在统一领取赔偿金后5天内把属于乙方的份额支付给乙方,否则乙方有权不退出该房屋。

九、乙方在使用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借口终止该协议书和

收回房屋。

十、乙方如在其房屋内做违法的事,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在转让、出租房屋过程中发生的债权纠纷与甲方无关,如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当事人要赔偿给甲方。

十一、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的不负任何责任。

十二、如因乙方个人原因,中途退出或使用期满后,乙方所有房屋包括室内所有装修设施全部归还甲方所有。甲方对乙方无任何赔偿。

十三、以上协议书条款双方自愿同意,甲方及其后代子孙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违约,否则甲方要按乙方找的评估部门来评估乙方所投资的建筑物评估价的五倍赔偿给乙方的损失。

十四、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不随签字人变更而改变。

十五、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地址:乙方地址:

签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日期:日期:

第三篇:合作建房协议书

合作建房协议书

甲方(出地方):

乙方(投资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在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上同意合作建房,决定对位于深圳市宝安区大浪街道办上早号甲方权属地块,按照政府批准的用地规划进行集资建房合作开发,现对拟开发项目的合作方式、开发方案、双方责任及利益分配等事项订立如下协议,以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项目概况:

位于深圳市宝安区大浪街道办上早号甲方权属地块规划许可证编号:。用地面积:平方米:地块拟用于合作开发为商住用途的综合楼。

二、甲方负责提供本项目深圳市宝安区大浪街道办上早号土地,乙方负责投入建设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资金。

三、利益分配:

3.1×米,第一层为层高4.5米商用店铺,二楼至十肆层为米×米。房屋建成后甲、乙双方按4:6比例占有房屋产权,即甲方占4成乙方占6成。

3.2已建成房产如需办房产证补地价及税费的,应根据甲乙双方所分得的房产比例双方各自承担。

3.3双方对分得的房屋享有永久的使用权。本项目竣工验收交付甲方使用

后,地皮产权甲、乙双方按4:6比例占有地皮产权。乙方对分得的房屋拥有完全的权利,可自行转让、出租,赠送及继承等。甲方及其亲属不得干涉。 (3.4)如政府征收房屋,征收赔赏款按双方所占的房屋比例分配。

四、双方责任

4.1本协议书签订后,甲方承诺不另将该土地与第三者签订任何形式的合作合同、协议或意向书;如因其内部争议和其他原因造成对方经济损失,违反方须连带赔偿对方全部经济损失。甲方保证其完全拥有上述地块的所有权益和保证上述地块未对外转让、抵押并免遭第三人追索。

4.2在开工前甲方应协助办好所有手续,水电开户,协调好土地上的任何

争议,并放好线给乙方开工,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4.3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认的设计图纸和图样要求进行施工,合作建房工期为壹年半政府行为和天气原因造成停工时工期顺延。乙方保证有充足的资金和实力完成该合作项目的开发。

4.4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认定的设计平面图纸要求完成施工并达到合格质量;第一层整体架空分两套高度包板4.5米高,甲方分得的楼房按 套房厅设计施工,电梯一部(800公斤国产品牌如佳登曼、富士通等)。装修标淮,外墙贴纸皮方块砖(同乙方外墙一致),每套房内贴(50cm×50cm)耐磨地板砖,厨房及卫生间贴(20cm×33cm)瓷片到顶,厨房卫生间及阳台地板贴(30cm×30cm)防滑砖,房间及厅贴15公分地脚线,墙批白色乳胶漆,每套房厨房内装水泥板煤气灶台一个不锈钢洗手盆一个,卫生间装铝合金门,入户房门装防火门,房间用木板套门,水电主线为6mm2洗手间、厨房和空调为4mm2其他为1.5mm2安装好,每套需配备对讲机门铃、网络线路和电视线路。

(4.5)甲方应在2015年月份前清理好现有住户搬迁工作,同时交付给乙方进场开工。

4.6乙方负责本项目的策划、设计、建设、办证等管理工作;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认定的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并按照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达到合格质量。土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自然灾害除外。

五、保证金

乙方在要开始拆除旧楼时付100万元人民币给甲方作为合作建房保证金,甲方开

具收据。该保证金当乙方完成房屋主体第四层时退还清给乙方。

六、违约责任

6.1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发布全面履行协议约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变更(不可抗力除外)。

6.2如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则承担评估房产造成的10%的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并赔偿守约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七、物业管理

房屋交付使用后公共设备保养费(包括电梯保养费、水箱水泵保养费等)及公共场所保养费,由甲、乙双方按物业比例分摊支付。各自分得的物业房屋维修

保养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八、争议解决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九、本协议书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见证律师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经律师见证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日期:2015年

月日乙方(签章):身份证号码:日期:2015年日月

第四篇:合作建房协议书【范本】

合作建房协议书

甲方(供地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出资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自愿以自有宅基地使用权与乙方共同合作建房。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和宅基地的有关情况

1、座落:本协议房屋(宅基地)位于xx市。

2、来源:本协议宅基地是xx市xx区村同意为甲方享有使用权的宅基地,甲方已取得《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见协议附件1)。

3、房屋和宅基地现状(拆建前):用地面积约200㎡,建筑基底面积约129㎡,建筑面积约220㎡,房屋老旧,外墙斑驳,需要拆旧建新。

第二条合作方式

甲方负责提供上述房屋和宅基地,乙方负责出资拆建,资源共享兴建一栋框架结构的7层房屋。

建成后的房屋共7层,一梯四户,共24套房,总建筑面积约1934.4㎡。建成后的房屋的户型、规格、面积等,以协议附件2《房屋面积分配表》所载明的为准;如有差异,则以实际测量为准。

第三条建房资金

建房资金全部由乙方提供,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第四条房屋的分配及相关权利

房屋建成后,房屋面积及楼层位置作如下分配:

1、建成后的房屋中,第一层、第二层、第七层的房屋(合计建筑面积约640㎡)的产权归甲方所有。第三层、第四层、第五层、第六层的房屋(建筑面积约1270.4㎡)的产权归乙方及其他出资方分配享有。其中,第六层a套面积约63㎡的房屋产权归英土寿所有。

各方的具体房屋分配以协议附件2《房屋面积分配表》为准。

2、本协议项下房屋属永久性居住房(按法律规定年限处理),合作各方有权不经同意、不需通知即自行处置各自名下的房屋,包括但不限于自用、出租、转让、赠与等,各方的继承人有权继承各自名下的房屋。

以上处分、继承等事项的办理如需甲方协助的,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但甲方不承担所需的一切费用。

3、甲乙双方对所分得房屋的使用、出租、转让、赠与、继承等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该方自行承担。

4、各方分得的房屋如果被政府拆除而没有补偿的,各方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各方对此表示清楚且无异议。

第五条房屋拆迁改造或征收(征用)等有关补偿的处理

本协议房屋如因拆迁改造或征收(征用)或其他原因而有补偿的,补偿所得的资金或房屋或其他实物,由甲乙双方及其他出资方按“房屋面积比例”享有和分配。具体的“房屋面积比例”按协议附件2《房屋面积分配表》确定。如有面积差异,则以实际测量为准。

本协议房屋如因拆迁改造或征收(征用)或其他原因而有补偿,而相关补偿业经甲方名义取得的,甲方应在取得补偿款后10个工作日内按乙方应得的补偿额(按房屋面积比例计算)交付给乙方;甲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甲方需按应交付的补偿总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如果甲方违反以上约定,导致乙方无法顺利得到相关补偿,或甲方逾期支付相关补偿超过60天且乙方终止合同的,甲方除需返还乙方投资总额外(如甲乙双方对乙方投资总额无法达成一致,则按建房时的建造和装修成本计算,下同),还需按所建房屋违约时的市场价值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其所提供的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为其享有,甲方拥有合法、完全的处分权,并提供该房屋及宅基地属甲方享有的村委会或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和其他有关资料。

2、甲方负责办理建房的相关手续,负责协调与建房有关单位的关系,并处理好周边、邻里关系,确保建设施工的顺利完成。

3、如果本协议项下房屋的房地产权登记确权到乙方名下的条件成熟,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办证相关费用按房屋面积比例由各方分担)。

4、甲方应保证其配偶、子女及其继承人对本次合作建房、该房屋和宅基地的权属变更等事宜知情且无异议。

5、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宅基地没有转让、赠与、出租给任何第三人,也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若因该房屋及宅基地的权属等问题发生争议,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及相关出资方造成损失的,甲方须负责赔偿。

6、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得拒绝提供该房屋及宅基地,不得将约定归乙方的房屋及宅基地转让、抵押、出租、赠与他人。

7、如果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乙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或协议被终止、解除,甲方除需返还乙方投资总额外,还需按所建房屋违约时的市场价值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本协议其他条款对甲方违约责任已有特别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乙方责任

1、负责与其他出资方筹备和投入建房资金。

2、负责组织房屋的拆除、设计、施工建设,工期为6个月。

3、负责所建房屋的质量和施工安全。

4、负责房屋的装修工作(装修标准按协议附件3《房屋装修标准》执行)。

5、如果乙方中途退出合作建房,则乙方所投入的全部资金及建筑物归甲方所有。

第七条其他事项

1、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解决。协议不成,双方均有权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因违约引起诉讼,违约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需承担守约方因提起诉讼所发生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调查费、评估鉴定费等相关费用。

3、本协议主文共4页。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见证律师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协议附件:

1、《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2、房屋面积分配表

3、房屋装修标准

4、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指模):乙方(签字、指模):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五篇:部队合作建房协议书

部队合作建房协议书

甲方(报建方):

乙方(土地投资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在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上同意对位于 深圳市xxx属乙方权属地块合作建设军产房,按照部队审批的用地规划进行合作开发建设军产房,现对拟开发项目的合作方式、开发方案、双方责任及利益分配等事项订立如下协议,以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项目概况:

乙方位于深圳市权属地块,用地面积:平方米,该地块拟用于合作开发军产房。

二、乙方负责提供本项目土地,乙方负责投入建设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资金。

三、利益分配:

3.1甲、乙双方拟建二十四层带普通装修,电梯住宅壹栋,基底面积为米×米,第一层为层高米商用店铺,二楼至二十四层为米×米。军产房建成后甲、乙双方0.8:9.2比例占有房屋产权,即甲方0.8成乙方占9.2成。

3.2已建成军产房需办理70年期的部队房产证所需的费用,应根据甲乙双方所分得的房产比例双方各自承担。

3.3双方对分得的房屋享有军产房的使用年限。本项目竣工验收交付甲方使用后,土地产权甲、乙双方按0.8:9.2比例占有土地产权。乙方对分得的房屋拥有完全的权利,可自行转让、出租,赠送及继承等。甲方及其利益关联方不得干涉。

3.4 如政府征收房屋,征收赔赏款按双方所占的房屋比例分配。

四、双方责任

4.1本协议书签订后,乙方承诺不另将该土地与第三者签订任何形式的合作合同、协议或意向书;如因其内部争议和其他原因造成对方经济损失,违反方须连带赔偿对方全部经济损失。乙方保证其完全拥有上述地块的所有权益和保证上述地块未对外转让、抵押并免遭第三人追索。

4.2在开工前甲方应办好部队报建所有手续和深圳市政府相关部门备案和项目开工文件并放好线给乙方开工;乙方负责水电开户,协调好土地上的任何争议,相关费

用均由乙方负责。

4.3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认的设计图纸和图样要求进行施工,合作建设军产房工期为年,由于天气原因或其他也有造成停工时工期顺延。乙方保证有充足的资金和实力完成该合作项目的开发。

4.4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认定的设计平面图纸要求完成施工并达到合格质量;第一层整体架空分两套高度包板米高,甲方分得的楼房按 套房厅设计施工,电梯一部。装修标淮,外墙贴纸皮方块砖(同乙方外墙一致),每套房内贴耐磨地板砖,厨房及卫生间贴瓷片到顶,厨房卫生间及阳台地板贴防滑砖,房间及厅贴15公分地脚线,墙批白色乳胶漆,每套房厨房内装水泥板煤气灶台一个不锈钢洗手盆一个,卫生间装铝合金门,入户房门装防火门,房间用木板套门,水电主线为6mm2洗手间、厨房和空调为4mm2其他为1.5mm2安装好,每套需配备对讲机门铃、网络线路和电视线路。

4.5 乙方应在2015年月份前清理好现有住户搬迁工作,同时交付给工程队进场开工。

4.6 乙方负责本项目的策划、设计、建设、办证等管理工作;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认定的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并按照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达到合格质量。土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自然灾害除外。

五、违约责任

5.1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发布全面履行协议约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变更(不可抗力除外)。

5.2如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则承担评估房产造成的10%的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并赔偿守约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六、物业管理

房屋交付使用后公共设备保养费(包括电梯保养费、水箱水泵保养费等)及公共场所保养费,由甲、乙双方按物业比例分摊支付。各自分得的物业房屋维修保养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七、争议解决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八、本协议书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见证律师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经律师见证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日期:2015年月日日期:2015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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