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办证的自动终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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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国税自助办税终端操作指引(一体机)
汽车办证的自动终端机 第一篇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自助办税终端操作指引(一体机)

一、引言

为进一步优化办税环境,提高办税效率及服务水平,方便纳税人办税,我局在全市推广自助办税终端(ARM)设备,为纳税人提供自助办税服务。为使您更好的使用自助办税终端,请仔细阅读并保留本须知。

二、自助服务业务范围

三、使用步骤

1. 选择终端登录方式:“领购簿登录”、“输入税号登录”、“条码扫描登录”;

2. 选择“领购簿登录”时,在ARM机右边中间的磁条卡阅读器上刷发票领购簿,读

出您的税号信息后点击“确定”按钮;

3. 选择“输入税号登录”时,通过ARM机操作界面上的软键盘输入您的纳税人识别

号信息,点击“确定”按钮;

4. 选择“条码扫描登录”时,将条型码放在条码阅读区,系统自动识别出纳税人识别

号后,点击“确定”按钮;

5. 根据语音提示输入8位机器操作密码;系统初始密码为税务登记证上的“国税编

码”。纳税人可点击“修改密码”按钮,对初始密码进行修改;

6. 选择需要办理的业务类型,根据界面和语音提示进行相应的操作。

7. 按提示完成操作后,取走并保留打印凭证,点击“退出”按钮。临走时注意带好税

控IC卡、税控盘、发票领购簿等随身物品。

四、业务功能操作流程

(一)税控IC卡报税

1. 纳税人先通过外网申报本期税款,并在公司执行IC卡抄税,将开票数据写入IC

卡内。

2. 在自助终端上进行IC卡报税操作,流程如下:

(1) 选择 “领购簿登录”、“输入税号登录”或“条码扫描登录”方式;

(2) 选择“领购簿登录”时,在ARM机右边中间的磁条卡阅读器上刷发票领购簿,

读出您的税号信息后点击“确定”按钮;

(3) 选择“输入税号登录”时,通过ARM机操作界面上的软键盘输入您的纳税人

识别号信息,点击“确定”按钮;

(4) 选择“条码扫描登录”时,将条型码放在条码阅读区,系统自动识别出纳税人

识别号后,点击“确定”按钮;

(5) 根据语音提示输入8位机器操作密码;系统初始密码为税务登记证上的“国税

编码”;

(6) 选择“IC卡报税”功能模块,根据语音及界面操作提示,将企业报税IC卡插

入读卡器中,插卡时注意有芯片的一面朝上,点击“确定”按钮。

(7) 终端读取出IC卡内的报税数据后,点击“报税”按钮。

(8) 系统自动将本次IC卡报税数据与网上申报数据进行销项稽核比对,比对通过

后扣缴本次申报税款,并对报税IC卡清零解锁。

(9) 点击“退出”按钮,本次IC卡报税流程结束,退出系统。

说明:IC卡非征期报税时只将本次开票数据读入到税局业务系统,不扣税款。操

作流程同IC卡征期报税流程。

(二)报税盘报税

1. 纳税人先通过外网申报本期税款,并在公司执行报税盘抄税,将开票数据写入报税

盘内。

2. 在自助终端上进行报税盘报税操作,流程如下:

(1)选择 “领购簿登录”、“输入税号登录”或“条码扫描登录”方式;

(2)选择“领购簿登录”时,在ARM机右边中间的磁条卡阅读器上刷发票领购簿,读出您的税号信息后点击“确定”按钮;

(3)选择“输入税号登录”时,通过ARM机操作界面上的软键盘输入您的纳税人识别号信息,点击“确定”按钮;

(4)选择“条码扫描登录”时,将条型码放在条码阅读区,系统自动识别出纳税人识别号后,点击“确定”按钮;

(5)根据语音提示输入8位机器操作密码;系统初始密码为税务登记证上的“国税编码”;

(6)选择“报税盘报税”功能模块,根据语音及界面操作提示,将企业报税盘的USB接口插入到自助办税终端的USB接口中,点击“确定”按钮。

(7)终端读取出报税盘内的报税数据后,点击“报税”按钮。

(8)系统自动将本次报税盘上的报税数据与网上申报数据进行销项稽核比对,比对通过后扣缴本次申报税款,并对报税盘清零解锁。

(9)点击“退出”按钮,本次报税流程结束,退出系统。

(三)发票认证

自助终端支持“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发票及机动车销售发票认证”。在自助终端上进行发票认证时,操作流程如下:

1.选择 “领购簿登录”、“输入税号登录”或“条码扫描登录”方式;

2.选择“领购簿登录”时,在ARM机右边中间的磁条卡阅读器上刷发票领购簿,读出您的税号信息后点击“确定”按钮;

3.选择“输入税号登录”时,通过ARM机操作界面上的软键盘输入您的纳税人识别号信息,点击“确定”按钮;【汽车办证的自动终端机】

4. 选择“条码扫描登录”时,将条型码放在条码阅读区,系统自动识别出纳税人识别号后,点击“确定”按钮;

5. 根据语音提示输入8位机器操作密码;系统初始密码为税务登记证上的“国税编码”;

6.选择“发票认证”功能模块菜单后,根据待认证的发票类型,选择“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或者“货运机动车发票认证”功能模块菜单。

7.根据语音和界面操作提示信息,将发票放入到自助终端认证扫描仪内;放置发票时,注意“发票票面信息朝下,税局监制章靠右,密码区在右上方”放置发票。在认证专用发票时,请将扫描仪进纸口调整到专用发票认证位置,认证货运机动车发票时,请将扫描仪进纸口调整到货运发票认证位置。

8.点击“确定”按钮,开始扫描发票。

9.仔细将通过扫描仪的发票与终端界面上显示的发票信息进行核对,将认证通过的发票放置在一边,没有认证通过的发票放在扫描仪内,点击“继续认证发票”按钮继续认证。

10.发票认证完成后,点击“打印认证结果”按钮,打印本次认证结果清单。

11.取下您的认证结果清单,点击“退出”按钮,发票认证流程结束。

说明:多次认证不通过的发票,请到窗口认证。

(四)防伪税控发票发售(100份以内)

自助终端上支持“增值税专用发票(三联版)实物票发售”功能,每次最多允许购买100份发票,超过100份的购票需求,请在自助终端上购买电子票号后,到窗口领取实物发票,或者直接到窗口办理。发票发售操作流程如下:

1.选择 “领购簿登录”、“输入税号登录”或“条码扫描登录”方式;

2.选择“领购簿登录”时,在ARM机右边中间的磁条卡阅读器上刷发票领购簿,读出您的税号信息后点击“确定”按钮;

3.选择“输入税号登录”时,通过ARM机操作界面上的软键盘输入您的纳税人识别号信息,点击“确定”按钮;

4. 选择“条码扫描登录”时,将条型码放在条码阅读区,系统自动识别出纳税人识别号后,点击“确定”按钮;

5. 根据语音提示输入8位机器操作密码;系统初始密码为税务登记证上的“国税编码”;

6.选择“发票领购”功能模块菜单,再根据要购买的发票类型选择“增值税专用发票实物票领购”功能菜单按钮。

7.根据语音及界面操作提示,将企业购票IC卡插入读卡器中,插卡时注意有芯片的一面朝上,或者将购票税控盘USB接口插入到自助终端USB接口上,点击“确定”按钮;

8.系统自动计算出您本次可以购买的发票份数(100份以内),您可以根据本次购买发票需求进行修改,修改后的份数不能超过税局核定的最高购票份数,点击“确定”按钮。

9.点击“保存”按钮,系统提示输入6位购票密码,该密码为您在窗口购买发票时的密码,输完密码后按密码键盘上的“确认”键。

10.系统自动将本次购票信息写入到购票IC卡或税控盘内,并提示“写卡成功”或“写盘成功”信息,点击“确定”按钮。

11.将发票领购簿打开到待打印页面后,放入“发票领购簿打印口”,打印发票领购簿。

12.打印完成后,点击“确定”按钮,终端自动将您本次所购买发票进行折叠、整理后送出。

14.出票完成,取走您所购买的发票后,点击“退出”按钮,系统自动退出您的购票IC卡,本次购票流程结束。

注意:(1)请仔细核对终端送出的发票与您本次所购发票是否一致。

(2)购票完成后,请记着带好您的购票IC卡、税控盘等随身物品。

(3)请取走您本次所购发票的结果清单。

(4)如果是超限量购买发票,请先提交超限量购票申请,到大厅窗口调整购票IC卡的容量。

(五)电子票号发售

广东省交通违法异地自助办理系统终端网点
汽车办证的自动终端机 第二篇

广东省交通违法异地自助办理系统终端网点

(自助终端运营商客服咨询报障电话:020-8556630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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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汽车办证的自动终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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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助办税终端简易操作手册
汽车办证的自动终端机 第三篇

自助办税终端简易操作手册

为方便税务业务办理,本办税大厅新上自助办税终端(ARM)设备,为纳税人提供自助办税服务,欢迎使用。为使您更好地使用ARM,请您仔细阅读并保留本操作手册。

一、自助服务对象及业务范围

二、开办自助业务所需资料

纳税人持相关证件到办税服务厅“办税服务卡发行”窗口申请发行办税服务卡,可立即开通自助办税服务:纳税人持办税服务卡通过自助办税终端验证后,方可自助办理业务。

三、使用步骤

1、 首先使用办税服务卡贴近感应区进行身份验证;

2、 屏幕出现身份验证的界面后,使用键盘输入正确的密码进行登录,进入功能菜单;

3、 点击功能菜单,按画面和语音提示完成操作;

4、 业务办理完毕后,点击“退出”,取走并保留ARM打印凭证,同时带好办税服务卡、税务证件等随身物品。

四、注意事项

1、 为保证您自助办理税务业务的使用安全,初次使用ARM时,请您更改办税服务卡的初始密码;(初始密码为12345678)

2、 点击触控屏时请用手指轻点,力度不要过大,请勿用笔尖、指甲或其它尖锐物体点击触控屏;

3、 请不要将饮水杯、钥匙等放在发票扫描进纸口附近,以防水溅入或物品掉入机内;

4、 发票认证前请事先检查发票状态,严重模糊、褶皱的发票请到窗口认证。认证时请按照提示调节扫描仪进纸口的大小并按屏幕提示正确放置发票,建议每次放入发票不超过50张;

5、 使用U盘时请将U盘轻轻插入U盘隔离器的USB接口,请不要用力拔插;

6、 操作完成后打印的凭条,如需长期保留,请复印;

7、 办理业务时如长时间不操作将自动退出登录,如需继续请重新选择业务登录系统。 如有疑问或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请咨询现场服务人员或致电:400-658-6111 18980092669

24小时自助终端综合办税平台方案-地税
汽车办证的自动终端机 第四篇

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终端

项目背景

 行业背景

【汽车办证的自动终端机】

随着我国纳税人和纳税户的逐年增加,税务业务量的逐年增大,全国各地办税大厅的工作量很大,办税压力巨大,办税效率下降。这不仅使税务机关的压力增大,还浪费了广大纳税人的时间,不利于提高纳税人服务满意度,在这种大背景下,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广泛的调研,以及和税务部门多年合作的经验,经过精密的设计,推出了“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终端”,这不仅是一次技术上的创新,更是一种新型的办税模式,一种管理思路的创新与应用。  政策背景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纳税人网上开具缴款凭证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9]637号)“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提高税款征缴效率”

“推行网上开具缴款凭证工作,能够使纳税人通过互联网系统自行在计算机终端打印缴款凭证,实现网上申报、缴税、开票“一条龙”服务,最大程度的方便纳税人完成缴税义务。推行网上开具缴款凭证工作,有利于完善服务纳税人工作„”

航天信息在总局整体思路的指导下,结合分析税局现有的业务流程,凭借多年的税务经验,成功提出了“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终端”,通过自助终端,自助办理税局的各种业务,为税务信息化“一体化”的建设思路,提出了一个很好的解决方案,满足了各地税局由窗口式办税向自助式办税过渡的要求,统筹规划,有效的缓解了税局的办税压力,提高了工作效率,并且提高了纳税人的服务质量满意度。

整体方案设计

 概述

整体的方案设计遵循“功能完善、合法适用、简单实用、简约低碳、快捷方便”等原则,进行开发设计,在整个系统的实用性、灵活性、易用性、安全性等都做了很精细化的设计。

 实用性:本着“服务纳税人”的原则,自助终端集成很多平时税务窗口

不易办理的业务,轻松自助办理,实用性强

 安全性:基于身份认证安全、票证安全、网络传输安全、自助终端设备

安全等多层面考虑,保证整个系统的安全

 灵活性:功能模块可按需进行配置,功能扩展灵活

 易用性:用户界面易懂、易用,关键操作包含文字、语音操作提示  可扩展性:支持二维码扫描、摄像头等多种外设,扩展性强,确保税局

投入使用之后,可对系统进行功能和业务拓展

 可维护性:软件具有较高的可读性、可修改性和可测试性,确保税局自

助办税的管理人员能够方便地对系统实施管理,包括数据修改、软件升级等。同时,系统组件有自动部署和自动升级的功能,使税局自助办税系统具备错误的远程分析与排除功能。

 集成性:系统采用集成化系统的设计,降低信息数据在系统中的重复冗

余,减少数据的不一致性,提高信息利用率;系统将基础部分抽取提炼出来,进行集成化设计,形成了相对稳定的业务支撑平台,使各项业务的处理高度共享。

 方案设计框图

【汽车办证的自动终端机】

整个系统主要分为两大部分:税局端自助终端管理系统和多功能自助终端。 整个系统需要与银联系统、税局的征管系统、个税系统、发票系统等系统对接(具体对接系统,根据业务功能确定)。

功能介绍

 税局端

税局端自助终端管理系统,主要提供自助终端的信息管理,实现对自助终端的注册管理、实时运行状况管理、发票剩余票量管理等功能。  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终端

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终端结合税局窗口业务,集成多种功能,通过自助终端,便可进行相关业务的自助办理,如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凭证打印、信息查询等,方便快捷,大大的减缓了窗口的办税压力。

自助终端功能主要分为三大类:企业端的服务、个人服务、综合业务三部分。

身份登录方式:可通过纳税人识别号、身份识别卡、U-key、身份证、手机验证码等多种组合方式,进行身份登录,最大限度的保证企业的身份安全。

企业服务: 1) 网上申报;

功能描述:此功能可直接进入网上申报系统,进行业务的自助办理。 2) 企业缴纳社保费查询;

功能描述:查询指的时间段的社保费信息。 3) 个体工商户定额税;

功能描述:自助缴纳指定申报年月的个体工商户定额税款,并打印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

4) 电子缴款凭证打印;

功能描述:查询打印指的时间的电子缴款凭证,可作为纳税人记账核算凭证使用。

5) 申报情况查询;

功能描述:查询指定时间的申报情况信息。 6) 税管员查询;

功能描述:查询纳税人的税务专管员信息。 7) 申报未入库查询;

功能描述:查询申报未入库的信息。 8) 核定信息查询;

功能描述:查询税种核定信息、发票核定信息、特殊资格核定信息。 9) 税款缴纳情况查询;

功能描述:查询指定时间段的税款缴纳情况信息。 10) 发票领用存查询;

功能描述:查询发票购买信息、发票缴销、验旧信息、发票结存信息。 11)换开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 个人服务:

1) 缴纳个人车船税并打印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

功能描述:缴纳指定年份的个人车船税。 2) 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打印; 3) 个人车船税查询;

广东省交通违法异地自助办理系统终端分布点
汽车办证的自动终端机 第五篇

广东省交通违法异地自助办理系统终端分布点【汽车办证的自动终端机】

2016农村低速汽车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汽车办证的自动终端机 第六篇

为深刻吸取平昌县“2.27”重特大道路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教训,有效整治存量农村低速汽车(亦称农用运输车,指农村低速货车、三轮汽车、运输型农村低速汽车)非法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农村低速汽车交通事故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营造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现结合全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农村低速汽车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彻底摸清全县辖区运营的农村低速汽车数量,按部门职能职责分别建立县、乡(镇)动态监管台账;进一步促进各乡镇各部门在农村低速汽车监管上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全县农村低速汽车安全监管水平;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切实增强农村低速汽车驾驶人遵章守法意识;强化联合执法,实现清理移交一批、强制报废一批、依法取缔一批,逐步消化农村低速汽车存量,确保数量只减不增,对新增数量全部实现规范化管理。

二、工作重点

用铁的决心、铁的标准、铁的手腕开展农村低速汽车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警示教育,抓好源头管理,重点整治农村低速汽车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未按规定参加年度安全技术检验、非法改装拼装、违法载人、酒后驾驶、超载超限、使用假牌假证等非法违法行为。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县农村低速汽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县政府成立由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县安委会副主任、安办主任、安监局局长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也要成立整治工作领导组织机构,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抽调工作人员,保障工作经费,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四、工作步骤

农村低速汽车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从2016年2月10日-8月31日,分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集中整治和巩固成效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月10日至3月10日)。各乡镇、县工业园区管委会、高明新区管委会、县级有关部门要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加大对农村低速汽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动员,统一认识,采取多种形式,营造良好氛围。要积极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加强道路交通法律法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和正反面典型事例的宣传教育。

(二)调查摸底阶段(3月11日至4月10日)。各乡镇、县工业园区管委会、高明新区管委会、县级有关部门要联合开展调查摸底,查清2016年12月31日前本地上户办证农村低速汽车基本情况,建好管理台账,全面排查安全隐患。3月25日前,将调查摸底台账、县农业局将存量农村低速汽车管理台账分别报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三)集中整治阶段(4月11日至8月10日)。各乡镇、县工业园区管委会、高明新区管委会、县农业(农机)、公安(交警)、工商、质监、安监等部门根据辖区实际,加强部门间的配合,实行联动集中整治。按照整治要求,6月10日前,达到公安(交警)部门移交条件的,由农业(农机)部门清理移交一批;7月10日前,达到农业(农机)部门强制报废条件的,由农业(农机)部门强制报废一批;8月10日前,路面行驶的存量农村低速汽车存在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等非法违法行为的,由公安(交警)部门移交农业(农机)部门依法取缔一批,公安(交警)部门监管的农村低速汽车存在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等非法违法行为的,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取缔一批。同时,集中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查处非法违法行为,做到不漏一车、不漏一人、不留一个重大隐患,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

(四)巩固成效阶段(8月10日至8月31日)。加强源头管理,加大路面监控力度,依法从重从严查处交通非法违法行为。全面总结农村低速汽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经验。

五、工作措施

(一)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及村(居)委会作用,落实主体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低速汽车安全监管“三包”(年检包监管、培训包督促、安全包提醒)责任制,充分发挥乡(镇)派出所、交管办、安办、农机站等部门和村(居)委会的作用,对辖区农村低速汽车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并建立完善辖区农村低速汽车安全监管台帐,从源头上有效监管农村低速汽车安全运行。

(二)加强通行秩序管理,严查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会同农业(农机)、交通、质监、工商、安监等部门,突出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采取流动巡逻、定点检查等多种执法措施,严查农村低速汽车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未按规定参加年度安全技术检验、非法改装拼装、违法载人、酒后驾驶、非法营运、超限超载、使用假牌假证等非法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该罚款的罚款,该扣车的扣车,该报废的报废,该拘留的拘留,特别是对超限超载和擅自拼、改装农村低速汽车的,要从严从重进行处理。

(三)切实加强源头管理,严格发牌发证工作。各乡镇、县工业园区管委会、高明新区管委会和县级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低速汽车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巴府办发〔2016〕45号)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加强农村低速汽车的管理。公安(交警)部门与农业(农机)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符合移交条件的,农业(农机)部门要全部移交公安(交警)部门,公安(交警)部门必须接收;不符合移交条件的,农业(农机)部门实行存量监管,按月组织驾驶员学习,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测,逐步实现清理移交一批、强制报废一批、依法取缔一批,确保存量农村低速汽车数量只减不增。工商和质监部门要加强对农村低速汽车安全检验技术机构和销售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拼装、组装农村低速汽车行为,加大对非法销售“三无”农村低速汽车的依法查处。

(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教育活动;教育部门要在全县农村中小学校组织开展“拒乘农村低速汽车”安全教育活动,教育广大师生加强自我防护,防止交通事故发生;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充分利用赶集日集中开展宣传,采取张贴通告、印发“致农村低速汽车驾驶人公开信”、标语等形式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对严重违法及不服从管理的行为要通过媒体予以公开曝光。通过大力宣传教育,形成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良好氛围,使农村广大交通参与者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乡镇、县工业园区管委会、高明新区管委会和县公安、交运、农业、工商、质监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导,落实责任。专项整治期间,县安委会将派出督导组开展明察暗访,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跟踪督办,限期整改;对于整改不力的,要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督查期间,发现新增、新办农村低速汽车牌(证)照等行为的,要及时将督促情况通报相关部门处理。凡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要实行严格的责任倒查,坚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掌握情况,及时上报。各乡镇、县工业园区管委会、高明新区管委会、县级有关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8月20日前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2015"国优"回头看工作的自查报告
汽车办证的自动终端机 第七篇

关于"国优"回头看工作的自查报告

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

为了认真抓好"国优"回头看工作,我镇严格按照"领导重视好、政策导向好、依法行政好、服务质量好、民主管理好、队伍建设好"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统筹协调、科学管理、优质服务、利益导向、群众自治、人才保障"的工作目标,不断完善深化"国优"工作机制,于4月19号对照文件和计生局制定的"国优"档案资料目录要求进行了自查,现将情况回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

镇党委、政府历来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摆在党委、政府工作的首位。一是建立健全党委班子成员联系计划生育工作制度,经常检查督促计生工作的开展情况,了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形成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目标管理。坚持每年镇与各村(居)小组签订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严格执行责任追究,不断增强各级干部抓计生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三是部门协同,齐抓共管。每年年初党委、政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派出所、卫生院、计生办、民政办、计生服务站、学校、工商所等相关部门召开联系会,明确各自工作职责,通报工作协同情况。四是全面推进综合改革,建立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按照"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实现人口计生基层基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二、政策导向

1、强化计生宣传教育工作。我们始终坚持"三为主"的方针,强化宣传教育工作。一是以"5.29"、"7.11"、"9.25"等重大活动日为契机,充分利用广播、板报、标语、宣传车、制发宣传单、街头宣传等形式,大力宣传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等各种知识;二是积极组织《家庭与生活报》、《人生》等宣传资料及宣传品进村入户;三是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关爱女孩行动"、"生育关爱行动"、"关爱留守儿童"和人口早期教育等宣传教育活动。四是通过"小手拉大手"活动提高政策知晓率、通过卫生院及乡村医生在急病诊治、大病防控和食品卫生等工作增大政策覆盖面。通过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使人口计生干部对人口计生基本知识知晓率达95%以上;使育龄群众对应享有的计划生育基本权利知晓率达90%以上,对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基本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

2、着力抓好人口计生惠民工程。坚持以构建"惠民计生"、"和谐计生"为主要目标,狠抓计划生育惠民政策。三年来,我镇符合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406人次,应兑现奖扶金292320元;符合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9人次,应兑现扶助金10800元;符合农村家庭独生子女父母奖励4484.5户次,应兑现269070元;走访慰问计生特困独生子女家庭92户,发放慰问金18400元;深化"三结合"帮扶,投入帮扶资金元,完成户帮扶任务,建立帮扶基地3个,帮扶项目成效明显。

三、依法行政

1、开展人口计生便民维权活动。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公示各项制度、办事程序、服务承诺,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让群众正确履行对人口与计生工作的参与权;二是坚持开展人口计生政风、行风评议、人口计生"双评"活动;三是认真基层计生文明执法专项活动,制发《铺子湾镇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自查表》、《铺子湾镇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评议表》;四是简化和规范了事程序,落实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等制度,提高办事效率。五是三年来我镇依法立案5起,结案5件,结案率100%。

2、建立健全人口计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和监督制

按照《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规定,一是狠抓行政执法各项制度的建立,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建立起有效的依法行政机制;二是认真开展了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立法评估工作,使各级人口计生干部做到了文明执法,亮证执法,有效的保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近三年来未出现因计生行政执法工作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越级上访案件。

3、认真开展育龄群众需求调查。我镇坚持每年组织人口计生干部上门开展育龄群众需求调查,获取群众对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需求信息,根据需求信息,确定优质服务的方式和方法,有效地提高了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率98%。

4、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建立健全人口计生信访工作制度,坚持实行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和领导干部包案制度,畅通信访渠道,及时反馈信访件处理情况,掌握信访群众思想动态;坚持定期排查,及时调处,从源头上消除不稳定因素。三年来,来信来访共计8次,间接处理8次。

5、认真做好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工作。在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同时,我们一是坚持每月定期上报流动人口情况,做好登记、录入、办证和管理工作;二是坚持不定期的利用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做好流出人口的信息反馈和流入人口的信息提交工作。三年来,办理流动人口证315本,流入人口登记率达92%,流出人口登记率达95%,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率达95%。

四、民主管理方面

1、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一是镇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工作开展情况,制定年度实施方案;二是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进行了经费预算;三是各村(居)按照"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要求,因地制宜的修改完善制定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章程和计划生育村民公约,并与育龄夫妇签定服务协议;四是坚持镇与村(居)签定年度"两包一挂一否决"责任书,村(居)与村(居)民小组签定年度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目标管理责任书;五是各村(居)坚持每年半年和年终的民主评议,坚持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制度,让群众参与决策和管理,接受群众的监督。目前我镇人口计生村(居)民自治村达100%。

2、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组织的作用。

近年来,我镇不断加强计划生育协会建设,充分发挥计生协会作用,有力地促进了人口计生工作健康开展。一是健全网络,加强协会组织建设。配齐会长、副会长、理事长、秘书长和会员小组长;二是强化工作制度、联系户制度、和工作职责制度建设,规范会员管理;三是强化阵地建设。各村(居)均设有会员之家,配备图书,订阅相关报刊杂志;四是强化培训,提升会员队伍整体素质。每年都采取以会代训或专题培训班的形式对会员开展优生优育、政策法规、科技致富等信息的培训;五是认真开展基层计划生育协会评估考核工作。评估认**果报告显示,9个村(居)计生协会考核评估分值均在93分以上。

五、队伍作风方面

1、抓计生干部队伍建设,增强计生干部战斗力。一是坚持参加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各类业务培训;二是坚持每年1-2次全镇人口计生干部的集中业务培训;三是坚持每月计生例会进行计生业务培训;四是坚持不定期的对全镇计生干部进行业务知识测试。通过各类培训,有效地提高了各级人口计生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为搞好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树立新时期人口计生干部的良好形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加大经费投入,确保人口计生工作顺利开展。镇党委政府一是严格政策规定对人口计生计生事业经费、转移支付、免费技术服务经费、镇村计生干部人员经费进行了预算,并按时间进度进行拨付到位。历年来镇村人口计生工作人员报酬落实率100%,人口计生计生事业经费、转移支付、免费技术服务经费拨付到位率100%,未出现截留、挤占、(

六、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三年来创优工作的认真自查,我镇创优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宣传的方式和方法应顺应时代发展的步伐而转变,宣传的重点和重心应有所所改变。

二是社抚费征收的执法力度还有待加强。

三是创优材料目录归档逐步完善。

七、整改措施

一是着力营造"违法怀孕必追,违法生育必究"的大环境,逐步将强制征收转变为主动缴纳,同时让更多的群众对政策的掌握从被动灌输到自动接纳。

三是积极借鉴和学习外地先进的管理经验,举力集智,广泛发动部门和群众的参与,让计生工作真正做到齐抓共管。

四是强化队伍建设及基层基础工作。结合即将进行了的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配强配齐村班子,着力夯实以组级起报、流动人口管理等方面的基础工作。

五是强化责任追究和考核。坚决严格按照《责任追究办法》处理所有的违法违纪行为,坚决按照年初签订的责任书逗硬奖惩、落实否决。

XX镇计生办

2016公证处承诺书
汽车办证的自动终端机 第八篇

公证处承诺书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效提升工作效率,切实提高为民服务水平,长岛县公证处现作出如下郑重承诺:

1、公证执业服务社会,发挥公证证明、沟通、监督服务职能作用,为公证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2、依据《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办理公证事项。遵守法律,坚守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公证执业规范和执业纪律;

3、热情接待当事人,免费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4、工作中对待当事人做到态度和蔼、语言规范、热情接待、有问必答、有难必帮。

5、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到公证处的,我处可根据当事人的需要提供上门服务和现场公证;

6、在双休、节假日内,只要当事人申请办理公证事项,我处均为其及时办理;

7、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标准合理收费,坚决杜绝“乱收费”的现象;

8、严格保守当事人秘密,任何人(法定人员除外)未经允许,不准查阅公证案卷;

9、认真接受当事人的批评、监督。

以上承诺,我们将坚决履行,并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

承诺单位:*******

2016年**月**日

九江县司法局公证处公开服务承诺书

一,主要职能

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二,服务内容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下列事务:(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二)提存;(三)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四)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五)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三,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服务承诺:

(一)公证执业服务社会,发挥公证证明、沟通、监督服务职能作用,为公证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二)依据《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办理公证事项。遵守法律,坚守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公证执业规范和执业纪律;

(三)热情接待当事人,免费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四)工作中对待当事人做到态度和蔼、语言规范、热情接待、有问必答、有难必帮。

(五)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到公证处的,我处可根据当事人的需要提供上门服务和现场公证;

(六)在双休、节假日内,只要当事人申请办理公证事项,我处均为其即使办理;

(七)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标准合理收费,坚决杜绝“乱收费”的现象;

(八)严格保守当事人秘密,任何人(法定人员除外)未经允许,不准查阅公证案卷;

(九)认真接受当事人的批评、监督。

五,主要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

姓名:蔡灿金

办公电话:6817150、13979291829

投诉电话:6810148

武汉市洪兴公证处服务承诺

一、实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制。公证人员对当事人要热情接待,第一次接待当事人的公证人员要一次性告知申办公证所需的全部材料,并负责为其办理公证,不推诿、拒绝。

二、实行便民服务。对年纪较大,身体不好、行动不便等有实际困难的当事人,实行上门服务和预约办证。

三、严格实行限时办结制。一般公证事项在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办结;复杂的公证事项在受理之日起五日内办结;疑难的公证事项在受理之日起十日内办结。

四、保证公证书质量。对公证书发出以后发现的差错,本处随时纠正。

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统一收取公证费。

六、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不办 “关系证、人情证”,不出具虚假公证书。

七、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为当事人申办的公证事项保守秘密。

八、廉洁奉公,不接受当事的的宴请、礼金和馈赠。

九、本处在接待室设有意见箱,并公布投诉电话,号码:87165058,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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