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学区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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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长们已近开始了紧张的准备,最近不少家长咨询自己所在居民区有哪些划片小学。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 分享的百色市学区划分,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百色市学区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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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江区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的通知》(教基一厅〔2015〕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工作总体部署,以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以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为重点,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坚持“划片、就近、免试”的入学原则,健全科学、明晰、便利的招生入学制度,规范招生入学行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切实维护教育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学,加强管理,规范操作,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工作得到平稳有序实施。
  二、招生任务
2015年春季学期,我区小学毕业111个班4250人,其中农村小学66个班1936人,城区小学45个班2314人(含民办5个班207人);初中毕业63个班3787人,其中农村初中26个班1242人,城区初中37个班2545人(含民办1个班11人)。今年秋季我区计划招小学新生180个班共5726人,其中农村小学(含教学点)招115个班2461人,城区小学招65个班3265人(含民办7个班290人);计划招初中新生84个班共4205 人,其中农村中学招34个班1725人,城区中学招50个班2480人(含民办2个班70人)。各校招生班数、人数如下:
1.城区小学

学  校 招生班数 招生
人数
学  校 招生
班数
招生
人数
实验小学 8 400 迎龙小学 5 275
百色一小 9 450 大华民族学校 2 110
爱新小学 4 200 百林小学 2 100
中华小学 2 110 东合小学 1 55
文明小学 3 165 拉域小学 2 110
百胜蓝天希望小学 4 200 六苜小学 1 50
城西小学 3 150 兴华学校 2 100
逸夫小学 6 300 新风学校 2 100
东笋小学 3 150 展望学校 3 90
建华小学 3 150 合  计 65 3265

2.乡镇(街道)中心小学(含教学点)

学  校 招生班数 招生人数 学  校 招生班数 招生人数
龙景街道中心小学 15 475 泮水乡中心小学 8 108
永乐镇中心小学 7 171 四塘镇中心小学 12 420
汪甸乡民族中心小学 15 330 龙川镇中心小学 22 460
阳圩镇中心小学 21 312 合  计 115 2461
大楞乡中心小学 15 185      

3.乡镇(街道)初中

学  校 招生班数 招生人数 学  校 招生班数 招生人数
迎龙中学 6 300 泮水中学 2 100
永乐中学 2 100 四塘中学 5 275
汪甸民族中学 6 300 龙川中学 6 300
阳圩中学 5 250 合  计 34 1725
大楞中学 2 100      

4.城区初中

学  校 招生
班数
招生人数 学  校 招生班数 招生人数
百色中学 10 500 百色市七中 7 350
百色市四中 7 350 大华民族学校 2 110
百色市五中 12 600 展望学校 2 70
百色市六中 10 500 合  计 50 2480

三、招生原则
  (一)坚持“划片、免试、就近”的入学原则。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全面实行划片免试就近入学。乡镇(街道)适龄儿童少年到本乡镇(街道)小学、初中学校入学,城区适龄儿童少年按所划分学区范围到所属学区学校入学。
   (二)坚持“两个一致”的入学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符合上述“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优先安排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多处固定住所的,以实际居住地为确定录取学校的依据。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健全招生入学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信息,通过多种途径为家长、学生和社会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
  (四)坚持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城区小学由学校按有关规定组织录取新生,报区教育局审批;农村小学由乡镇(街道)中心小学组织录取新生;初中学校由区教育局组织录取新生;民办中小学在取得办学资格后才能录取新生。
  四、招生办法
  (一)公办小学招生
  1.报名资格:凡年满六周岁(2009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且具有我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无传染性疾病、能坚持学习的肢残儿童以及智障、聋哑、视残儿童,不分性别、民族均可报名入学。
  2.报名时间和办法:乡镇(街道)小学、城区小学招生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5年6月13—14日,报名在各小学进行。乡镇(街道)的适龄儿童由家长带领持户口簿到本乡镇(街道)小学报名,城区的适龄儿童由家长带领持户口簿和房产证到所属学区学校报名。各小学在报名结束后一周内将本校一年级新生报名花名册报区教育局审批。城区小学新生录取名单统一于7月8日在校园内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发给《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各乡镇(街道)小学在适龄儿童报名登记时,就将《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发放给其法定监护人,在新学期开学时,由法定监护人按《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带适龄儿童办理报名入学手续。
  3.报名程序
  (1)各学校要在校门口或校园醒目位置张贴通告,将今年招生政策和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
  (2)学生家长携适龄儿童持户口簿、房产证等到所属学区学校报名,学校将每个适龄儿童的姓名、性别、民族、年龄、户口地址和家庭住址、家长姓名等情况逐一登记。
  (二)公办初中招生
  1.入学条件。初中一年级的入学条件为:2015年右江区小学毕业生,具有右江区户籍户口儿童或符合在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有关条件的暂住户口儿童;在外地就读小学六年级的右江区户籍适龄儿童。
  2.初中招生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凡符合初中一年级入学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按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到所辖招生服务区初中学校升学就读。乡镇(街道)小学毕业生全部安排在本乡镇(街道)中学就读。凡具有百色城区户籍、居住地在百色城区的区直小学毕业生全部按所划分学区安排到百色城区初中学校就读,户籍和居住地一致的优先安排,户籍和居住地分离的以居住地作为入学依据进行安排。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由我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到学额相对富余的就近学校就读,享受本地学生同等待遇。
  3.招生时间。城区小学毕业生于2015年6月1日开始在所就读学校报名登记,学校组织填写《百色城区2015年初中招生报名登记表》,收集学生家庭户籍及居住地等相关佐证材料,放暑假前上交区教育局用作生源安排。各乡镇(街道)中心小学于6月20日前将辖区内小学毕业生花名册交到本乡镇(街道)初中学校,初中学校根据学生名单录取。8月1日前完成录取工作。
  4.在外地就读小学六年级的右江区户籍适龄儿童的入学办法。在右江区外就读并具有我区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因特殊情况申请回我区升学,由学生的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在规定时间(2015年6月1日至6月15日前)到右江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报名,并提交父母或合法监护人与其子女(被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本区常住居民户口簿,以及该户籍的房产证或购房协议,且所购房应为父母或合法监护人唯一居住地;若学生的父母无房产,属三代同堂的,须提供市房管局出具的无房证明;若学生的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无房产,需租住房屋的,须提供市房管局认可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所租房屋应为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的唯一居住地。经审核,对符合条件者可安排入学。
  (三)民办中小学招生
  民办学校的招生工作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广西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桂政办〔2011〕84号)的有关要求落实。要在区教育局统筹指导下,按招生计划和时间,依法自主招生。招生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报区教育局审批后方可实施。招生方案未经审批,不得随意招生和提前招生。
  (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桂教基教〔2012〕73号)有关要求,进城务工人员夫妻同在百色城区连续居住1年以上(或单方居住1年以上且夫妻双方合计连续居住3年以上),可申请入读百色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可向暂住地所在学区学校报名。如该学区学校学额已满,由我局统筹安排到尚有学额的就近学校就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准备报名基本材料如下:
     1.家庭户口簿;
     2.父母双方在百色城的居住证(有效期1年);
     3.父母双方在百色城的居住证明(所列证件之一:购房合同、街道居委会出具的房屋居住租赁证明、租房合同协议);
  4.父母在百色城经商或务工证明(所列证件之一:工商营业执照、劳动用工合同、务工单位证明);
  5.学生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就学证明;
  6.父母户籍所在乡镇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全国统一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准生证;
  7.在百色城区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证明(截止2015年5月31日);
  小学新生报名需提供第1-7项材料,初中新生报名需提供第1-4及第7项材料。
  (五)公办学校招生录取办法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在对报名者相关材料审查通过后,按照学校招生计划总数,实行合理有序录取。首先录取户籍在本行政区且居住在本学区的适龄儿童少年,然后按空缺学位数录取暂住在学区内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报名人数超出学校办学资源承受能力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学额相对富余的其他学校就读。经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相关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具备入学基本条件基础上,若附加有所列条件之一的可优先录取:
  1.独生子女或农村双女结扎家庭(提供独生子女证或双女结扎证);
  2.诚信守法先进家庭(提供获得本区街道办事处以上各级政府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荣誉证书);
  3.在本校招生学区内购有家庭房产(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4.夫妻双方在右江区范围内单位、企事业就业或纳税。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纪律。一是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各校要严格按计划招生,招生一律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不得提前组织招生,不得随意增扩或减少班数、学额。城区初中学校在完成招生计划后,需要自主招生的须经区教育局审批;二是不得通过各种不正当手段争抢生源。任何学校都不得到下一级学校组织任何形式的生源摸底和招生宣传,不得给教师下达招生指标任务,不得擅自招收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三是按照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4〕6号),不准有“以钱择校、以分择校、以权择校”等违规行为,严禁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或择校费,民办中小学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收费。
  (二)严格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各校一定要严格实行义务教育法关于“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的规定,严格按照“划片、就近、免试”原则招生,不得采取书面考试、面试或其他形式进行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奖状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不准跨学区招生,严格控制学生非正常无序流动和乱择校现象
  (三)严格控制义务教育学校班额。近期教育厅提出“到2018年,全面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实现所有义务教育学校班额控制在55人以内;到2020年,努力实现所有义务教育学校班额达到国家标准(小学45人以内,初中50人以内)”的要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应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合理确定班级规模,严格控制百色城区外的择校生,严格控制新生班额。要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实行均衡编班,不能以各种名义设重点班、快慢班,不得擅设实验班。
  (四)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区教育局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控制“大班额”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内容, 纳入对学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督导内容。校长是学校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对因执行政策不到位、办法措施不得力、招生程序不规范等,导致招生工作中发生违规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格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对违规学校视情节予以责令整改、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五)认真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少年等群体公平接受义务教育。一是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桂教基教〔2012〕73号)和《百色市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百教办〔2012〕123号)等文件规定,所有公办中小学都要积极接纳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二是认真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入学工作,优先满足留守儿童的寄宿学习需求;三是按照《右江区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实施办法(修订稿)》(右教发〔2014〕21号),普通中小学校应当依法接收本校服务范围内能够在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不得拒收。
  (六)认真做好现役军人(含武警)、港澳投资者子女入学工作。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并在招生服务区范围内实际居住的,按照学校招生服务区就近入学。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港澳投资企业在桂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桂政办〔2014〕22号),港澳投资者子女按实际居住地安排到所属学区学校入学。
  (七)认真做好《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发放工作。乡镇(街道)中小学《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由学校自行印制,城区中小学《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由区教育局统一印制。各中小学须在2015年8月15日前,向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发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八)加强学籍管理。全面应用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功能,组织小学入学、小升初工作。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后,各学校要及时采集录入学生学籍信息,通过电子学籍系统申请学籍号。初中一年级新生按学籍系统招生模块完成学籍转接,凡经区教育局安排录取初中新生,其学籍由基础教育股导入统一招生模块。按教育部要求,学生学籍经正常招生程序进入学校后,其他学校不得任意调取学籍。各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它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擅自招收留级学生及未足龄儿童,不得有留级重读情况而造成的问题学籍,否则不予建立学籍。
  (九)按时上报学生档案材料。2015年6月30日前,各乡镇(街道)中心小学须上报《小学毕业生花名册》(一式两份),城区小学须上报《小学毕业生花名册》、《百色城区2015年初中招生报名登记表》,作为录取初中新生依据。2015年10月15日前,各学校要上报新生学籍花名册(一式两份,加盖学校公章)。以上材料均报送局基教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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