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社保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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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市社保查询电话12333,同时可以咨询长沙社保办理、社保补缴(补交)、退休金、转移等问题的查询。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 分享的长沙社保局网,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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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社保局网:http://www.cshrs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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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流程

  【受理机构】:长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局(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办理对象】:自然人(参保人员)

  【咨询电话】:0731-84907820

  【监督投诉】:0731-12345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办理形式】:窗口办理

  【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669号,长沙市人社局二楼政务服务大厅17-19号窗口

  长沙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条件

  1、市本级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未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

  3、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或按规定延长缴费仍不足15年。

  城乡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所需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联系函》

  城乡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流程

  参保人员提出申请,填写《参保表》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村(居)协办员负责检查其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并按规定时限将《参保表》和《转入表》及有关材料上报乡镇(街道)事务所。转入地乡镇(街道)事务所审核无误后,应按规定时限将《参保表》和《转入表》及有关材料上报县社保机构。转入地县社保机构复核无误后,应按规定时限向转出地县社保机构寄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接收函》和户籍关系转移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转出地县社保机构接到《接收函》和相关材料后,应对申请转移人员相关信息进行核实,符合转移规定的,应及时通过信息系统为参保人员进行结息处理,打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出审批表》,于次月通过金融机构将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划拨至转入地县社保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将《审批表》寄送转入地县社保机构,并终止申请转移人员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

  转入地县社保机构收到《审批表》,确认转入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足额到账后,应及时进行实收处理,将参保、转移信息录入信息系统,为转入人员建立、记录个人账户,并通过乡镇(街道)事务所或村(居)委会告知转入人员。已经在转出地完成当年度缴费的人员,在转入地不再缴纳当年保费。

  

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转入职工养老保险

本文来源:http://www.guakaob.com/jianzhugongchengkaoshi/9112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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