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说法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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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说法正确篇一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具体措施》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不包括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和寄生虫病的治疗药物。

第三条 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五条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六条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

第七条 医疗机构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评估与持续改进制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八条 医疗机构负责人是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九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由医务部门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条 二级以上医院应当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由医务、药学、感染性疾病、临床微生物、护理、医院感染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其他医疗机构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或指定专职技术人员,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三)对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评估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

(四)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培训,组织对公众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宣传教育。

第十二条 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置感染性疾病科,配备相应数量的感染性疾病专业医师,负责对本机构各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技术指导,参与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二级以上医院应当配备感染专业临床药师,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提供技术支持,指导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参与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 二级以上医院应当建立临床微生物室,开展微生物培养、分离、鉴定和药物敏感试验等工作,为病原学诊断提供技术支持,负责本机构常见致病菌分布和耐药监测工作,参与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 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应当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学科建设,建立专业人才培养和考核制度,充分发挥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第三章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第十六条 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国家处方集》等,加强对抗菌药物遴选、采购、处方、调剂、临床应用和药物评价的管理。

第十七条 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应当由药学部门统一采购供应,其他科室或者部门不得从事抗菌药物的采购、调剂活动,不得在临床使用非药学部门采购供应的抗菌药物。

第十八条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购进抗菌药物,优先选用《国家处方集》、《国家基本药物目

录》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收录的抗菌药物品种。

第十九条 三级医院购进抗菌药物品种不得超过50种,二级医院购进抗菌药物品种不得超过35种;同一通用名称抗菌药物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具有相似或相同药学特征的抗菌药物不得重复采购。

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含复方制剂)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不得超过5个品规,注射剂型不得超过8个品规;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注射剂型不得超过3个品规;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和注射剂型各不得超过4个品规;深部抗真菌类抗菌药物不得超过5个品规。

第二十条 医疗机构抗菌药物采购目录(包括采购抗菌药物的品种、剂型和规格)应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 医疗机构确因临床工作需要,需采购的抗菌药物品种、规格超过上述规定,应向设区的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详细说明理由。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核准其申请抗菌药物的品种、规格的数量和种类。

第二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

医疗机构新引进抗菌药物品种,应当由临床科室提交申请报告,经药学部门提出意见后,报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议。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2/3以上成员审议同意后,提交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

核,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2/3以上委员审核同意后方可列入采购供应目录。

对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耐药严重、性价比差或者违规促销使用等情况的抗菌药物品种,临床科室、药学部门、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和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可以提出清退或者更换意见。清退或者更换获得抗菌药物管理组1/2以上成员同意后执行,并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备案。清退或者更换的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6个月内不得进入本机构药物采购供应目录。

第二十三条 因特殊感染患者治疗需求,未列入本机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药品供应目录的抗菌药物,医疗机构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临时采购应当由临床科室提交申请报告,说明申请购入药品名称、规格、剂型、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核同意后由药学部门一次性购入使用。

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控制临时采购抗菌药物品种和数量,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不得超过5次。如果超过5次,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应当进行调查,决定是否同意继续临时采购或者列入常规药品采购程序。

第二十四条 医疗机构应当实施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级。

(一)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说法正确篇二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系统》

PASS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系统简介

一、概述

PASS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系统,是四川美康医药软件研究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康公司)自主研发的一种数据库应用软件系统,它根据临床专业人员工作的特点和基本要求,结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相关管理规范的要求,运用信息技术实现抗菌药物分级审查功能,并提供相关统计功能。为使此项功能得到真正地应用,PASS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系统通过标准数据接口读取HIS系统中的病人及医嘱信息,根据各种抗菌药物的作用特点、疗效和安全性以及药品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类。由此,方便医院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相关规定,完善抗菌药物的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工作。

二、抗菌药物分级原则:

1、非限制使用: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2、限制使用:鉴于此类药物的抗菌特点、安全性和对细菌耐药性的影响,需对药物临床适应证或适用人群加以限制,价格相对较非限制类略高。

3、特殊使用:包括某些用以治疗高度耐药菌感染的药物,一旦细菌对其出现耐药,后果严重,需严格掌握其适应证者,以及新上市的抗菌药,后者的疗效或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尚不多,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药品价格相对较高。

三、抗菌药物医生权力使用原则:

1、临床医师可根据诊断和患者病情开具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处方。

2、患者病情需要应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时,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才能开具。

3、患者病情需要应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时,经具有高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主任医师才能开具。

4、紧急情况下根据药物适应证或适应人群,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但仅限于1天用量,如需继续使用,必须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四、统计分析报表

系统还提供对抗菌药物越权使用的相关统计报表功能,以便让医院监管部门了解全院整体使用抗菌药物的情况,方便对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的医生及相关信息进行管理。可以按照时间(年、月、日)、按医生所在科室、按药品三种条件统计出以下3个表格:

1、药品越权使用流水统计报表

查询在一定的时间段内,某个或多个科室越权使用某种或多种抗菌药物的明细表情况。可查看符合条件的科室、开嘱医生、医生职称、病人姓名、越权使用的药品名称、越权级别等信息,并可以按任意字段进行排序查看。

2、药品越权使用汇总统计报表

统计在一定的时间段内,某个或多个科室中越权使用某种或多种抗菌药物的汇总表。可查看符合条件的科室、开嘱医生、越权使用的药品名称、越权使用同一抗菌药物的次数等信息,并可以按任意字段进行排序查看。

3、抗生素药品越权使用合计统计报表

统计在一定的时间段内,某个或多个科室中的医生越权使用某种或多种抗菌药物的汇总情况表。能够查看符合条件的科室、开嘱医生、越权使用同一抗菌药物的次数等信息,并可以按任意字段进行排序查看。

五、应用模式

PASS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系统通过标准数据接口读取HIS系统相关数据,或者结合PASS合理用药监测系统处方审查数据库进行工作。PASS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系统从HIS数据库提取相关数据,所有数据均为只读方式提取,从而最大限度地避免对HIS系统的影响。从HIS数据库读取的数据,只局限于满足PASS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系统相关功能的基础数据,不涉及HIS系统其他数据。一旦读取了相关数据,PASS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系统将释放和HIS数据库的连接,其他功能将在PASS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系统自带的数据库和PASS核心审查数据库基础上独立运行。PASS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系统首先通过其维护工具,获取医生、药品信息,并对医生及药品抗菌药物等级属性进行维护。在医生站通过调用PASS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系统的接口函数,传入医生和药品信息,逻辑处理药品是否为抗菌药,对于当前医生是否存在越权;采用弹出对话框的形式来呈现判断结果,并对是否越权进行处理。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说法正确篇三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下称指导原则)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卫办医发〔2009〕38号)精神,要求医疗机构按照“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的分级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一、分级原则

(一)“非限制使用”药物(即首选药物、一线用药):疗效好,副作用小,价格低廉的抗菌药物,临床各级医师可根据需要选用。

(二)“限制使用”药物(即次选药物、二线用药):疗效好但价格昂贵或毒副作用大的药物,使用需说明理由,并经主治及以上医师同意并签字方可使用。

(三)“特殊使用药物”(即三线用药):疗效好,价格昂贵,针对特殊耐药菌或新上市抗菌药其疗效或安全性等临床资料尚少,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性的药物,使用应有严格的指征或确凿依据,需经有关专家会诊或本科主任同意,其处方须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四)本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见附件)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根据指导原则和卫办医发〔2009〕38号)的规定制定,该目录涵盖全部抗菌药物,新药引进时应同时明确其分级管理级别。

药事管理委员会要有计划地对同类或同代抗菌药物轮流使用,具体由药剂科组织实施。

二、使用原则与方法

(一)总体原则:严格使用指针、坚持合理用药、分级使用、严禁滥用。

(二)具体使用方法

1、一线抗菌药物所有医师均可以根据病情需要选用。

2、二线抗菌药物应根据病情需要,由主治及以上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3、三线药物使用必须严格掌握指针,需经过相关专家讨论,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4、下列情况可直接使用二级及以上药物。

(1)重症感染患者:包括重症细菌感染,对一线药物过敏或耐药者,脏器穿孔患者。

(2)免疫功能低下患者伴发感染。

三、督导、考核办法

(一)药事管理委员会、药剂科及医务科定期开展合理用药培训与教育,督导本院临床合理用药工作;依据《指导原则》和《实施细则》,定期与不定期对各科室应用抗菌药物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

(二)将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纳入医疗质量检查内容和科室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三)检查、考核办法:定期对门、急诊处方、住院病历包括外科手术患者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1、门诊、急诊抗菌药物检查考核要点:

患者基本情况书写,包括年龄、性别、诊断;

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包括名称、规格、用法、用量、给药途径、是否按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定用药等。

2、住院病人抗菌药物检查考核要点:

(1)抗菌药物开始使用、停止使用、更换品种和超越说明书范围使用时是否分析说明理由,并在病程记录上有所记录;

(2)抗菌药物使用必须符合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定,当越级使用时,是否按照规定时间使用或履行相应的手续,并在病程记录上有所反映;

(3)抗菌药物联用或局部应用是否有指征,是否有分析,并在病程记录上有所记录;

(4)使用或更改抗菌药物前是否做病原学检测及药敏试验,并在病程记录上有所反映;对于无法送检的病例,是否已在病程记录上说明理由。

(四)对违规滥用抗菌药物的科室及个人,医院将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将降低抗菌药物使用权限,直至停止处方权。

分类 一线抗菌药物 二线抗菌药物 三级抗菌药物

青霉素类 青霉素、青霉素V钾、苯唑西林、氯唑西林、氨苄青霉素、卞星青霉素、呋布西林、阿莫西林、美洛西林、奈夫西林 美罗培南 头孢菌素类 头孢氨苄、头孢替安、头孢羟氨苄、头孢西丁、头孢唑啉、头孢拉定、头孢克洛、头孢呋辛、头孢匹胺、头孢硫脒 头孢丙烯、头孢曲松、头孢克肟、头孢米诺、头孢他啶、头孢地尼、头孢拉氧、头孢替唑、头孢美唑、头孢噻肟、头孢哌酮、头孢孟多 头孢匹罗、头孢吡肟、头孢唑南 其他B-内酰胺类酶抑制剂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阿莫西林舒巴坦 头孢哌酮舒巴坦、派拉西林舒巴坦、头孢哌酮他唑巴坦 亚胺培南西司他丁 帕尼培南倍他米隆

氨基糖苷类 丁胺卡那、庆大霉素、阿米卡星、链霉素 奈替米星、妥布霉素、依替米星、大观霉素、异帕米星

酰胺类 氯霉素

糖肽类 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替考拉宁

大环内酯类 红霉素、琥乙红霉素、吉他霉素、乙酰吉他霉素、罗红霉素、克拉霉素、阿奇霉素

四环素 四环素、多西环素 米诺环素

磺胺类 磺胺甲恶唑、甲氧苄啶

喹诺酮类 环丙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左氧氟沙星 氟罗沙星、依诺沙星、洛美沙星、加替沙星、司帕沙星、莫西沙星 帕珠沙星 呋喃类 呋喃妥因、呋喃唑酮

抗真菌药 制霉菌素、克霉唑、联苯苄唑、特比奈酚、酮康唑、氟胞嘧啶 氟康唑、咪康唑 伊曲康唑、两性霉素B

硝咪唑类 甲硝唑、苯酰甲硝唑、替硝唑 奥硝唑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不包括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和寄生虫病的治疗药物。

第三条 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五条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六条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

第七条 医疗机构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评估与持续改进制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八条 医疗机构负责人是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九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由医务部门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条 二级以上医院应当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由医务、药学、感染性疾病、临床微生物、护理、医院感染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其他医疗机构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或指定专职技术人员,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三)对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评估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

(四)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抗菌药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培训;组织对公众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知识宣传教育。

第十二条 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置感染性疾病科,配备相应数量的感染性疾病专业医师,负责对本机构各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技术指导,参与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二级以上医院应当配备感染专业临床药师,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提供技术支持,指导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参与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 二级以上医院应当建立临床微生物室,开展微生物培养、分离、鉴定和药物敏感试验等工作,为病原学诊断提供技术支持,负责本机构常见致病菌分布和耐药监测工作,参与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 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应当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学科建设,建立专业人才培养和考核制度,充分发挥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第三章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第十六条 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国家处方集》等,加强对抗菌药物遴选、采购、处方、调剂、临床应用和药物评价的管理。

第十七条 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应当由药学部门统一采购供应,其他科室或者部门不得从事抗菌药物的采购、调剂活动,不得在临床使用非药学部门采购供应的抗菌药物。

第十八条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购进抗菌药物,优先选用《国家处方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收录的抗菌药物品种。

第十九条 三级医院购进抗菌药物品种不得超过50种,二级医院购进抗菌药物品种不得超过35种;同一通用名称抗菌药物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具有相似或相同药学特征的抗菌药物不得重复采购。

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含复方制剂)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不得超过5个品规、注射剂型不得超过8个品规;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注射剂型不得超过3个品规;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和注射剂型各不得超过4个品规;深部抗真菌类抗菌药物不得超过5个品规。

第二十条 医疗机构抗菌药物采购目录(包括采购抗菌药物的品种、剂型和规格)应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 医疗机构确因临床工作需要,需采购的抗菌药物品种、规格超过上述规定,应向设区的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详细说明理由。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核准其申请抗菌药物的品种、规格的数量和种类。 第二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

医疗机构新引进抗菌药物品种,应当由临床科室提交申请报告,经药学部门提出意见后,报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议。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2/3以上成员审议同意后,经药事管理与治疗学委员会2/3以上委员审核同意后方可列入采购供应目录。

对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耐药严重、性价比差或者违规促销使用等情况的抗菌药物品种,临床科室、药学部门、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和药事管理与治疗学委员会可以提出清退或者更换意见。清退或者更换获得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1/2以上成员同意后执行,并报药事管理与治疗学委员会备案。清退或者更换的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6个月内不得进入本机构药物采购供应目录。

第二十三条 因特殊感染患者的治疗需求,未列入本机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药品供应目录的抗菌药物,医疗机构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临时采购应当由临床科室提交申请报告,说明申请购入药品名称、规格、剂型、数量、使用对象、使用理由,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核同意后由药学部门一次性购入使用。

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控制临时采购抗菌药物的品种和数量,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不得超过5次,如果超过5次,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应当进行调查,决定是否同意继续临时采购或者列入常规药品采购程序。

第二十四条 医疗机构应当实施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级。

(一)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与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相比较,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级药物使用;

(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具有明显或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新上市不足五年的抗菌药物,疗效或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不优于现用药物的抗菌药物;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由卫生部另行制定。

第二十五条 预防感染、治疗轻度或者局部感染应当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或者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类抗菌药物敏感时,可以选用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 第二十六条 二级以上医院应当对本机构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医师经考核合格后获得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经考核合格后获得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其他医疗机构医师、药师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相关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授予抗菌药物处方权或者调剂资格。

第二十七条 对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和考核内容至少应当包括:

(一)《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国家处方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及管理制度;

(三)细菌耐药与抗菌药物相互作用;

(四)抗菌药物不良反应的防治。

第二十八条 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授予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授予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第二十九条 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人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门诊医师不得开具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由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和感染专业临床药师担任。

第三十条 紧急情况下,医师可以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处方量应当限于1天用量。 第三十一条 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控制门诊患者静脉输注使用抗菌药物比例。 第三十二条 卫生部建立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和全国细菌耐药监测网,对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省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和细菌耐药监测网,对本辖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说法正确篇四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考试题》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考试题

姓名: 得分:

一、多项选择题

1.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机构或者专(兼)职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 )

A.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B.审议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

C.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D.对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

E. 定期分析、评估、上报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

2.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有关分级管理目录和供应目录制定,说法正确的是( )

A.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

B.医疗机构制定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应当向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C.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包括采购抗菌药物的品种

D.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包括采购抗菌药物的品规

E. 未经备案的抗菌药物,医疗机构不得采购

3.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购进抗菌药物,应优先选用( )

A.《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收录的抗菌药物品种

B.《国家处方集》收录的抗菌药物品种

C.《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收录的抗菌药物品种

D.国内生产的抗菌药物

E.同类抗菌药物中价格较低的抗菌药物

4.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可以提出清退或者更换意见的有( )

A.临床科室

B.药学部门

C.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

D.医院感染管理等部门

E.采购部门

5.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有关抗菌药物清退或者更换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抗菌药物品种或者品规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耐药率高、性价比差或者违规使用等情况的,可以提出清退或者更换意见

B.清退或者更换意见可由临床科室、药学部门、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提出

C.清退意见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三分之一以上成员同意后执行,应报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备案

D.更换意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讨论通过后执行

E.清退或者更换的抗菌药物品种或者品规原则上6个月内不得重新进入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

6.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和考核内容应当包括( )

A.《药品管理法》

B.《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C.《处方管理办法》

D.《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E.《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

7.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药师被取消药物调剂资格的情形包括( )

A.药师未按照规定审核抗菌药物处方的

B. 药师未按照规定审核用药医嘱,造成严重后果的

C. 药师发现处方不适宜、超常处方等情况未进行干预但有正当理由的

D. 药师发现处方不适宜未进行干预且无正当理由的

E. 药师发现超常处方未进行干预且无正当理由的

二、单项选择题

1. 正确的抗菌治疗方案需考虑:

①患者感染病情②感染的病原菌种类③抗菌药作用特点④以上3项

2. 外科手术前预防用药应在何时使用

①手术开始前24小时②术前60分钟内③手术开始后2小时④手术结束后2小时

3. 下列哪种药物对铜绿假单胞菌不具抗菌活性

①哌拉西林 ②头孢哌酮③头孢他啶 ④头孢噻肟

4. 治疗甲氧西林耐药葡萄球菌感染时首选:

①氨苄西林/舒巴坦②头孢唑啉③克林霉素④万古霉素

5. 治疗厌氧菌感染可以选用:

①氨基糖苷类②头孢唑林③环丙沙星④甲硝唑

6. 氨基糖苷类对以下那种细菌抗菌活性差

① 大肠埃希菌②肺炎链球菌③铜绿假单胞菌④肺炎克雷伯菌

7. 妊娠期可以选用的抗菌药物有

①庆大霉素②环丙沙星③克拉霉素④哌拉西林

8有神经肌肉接头阻滞作用,不宜用于重症肌无力患者感染的药物为 ①克林霉素②头孢曲松③美罗培南 ④阿米卡星

9. 对曲霉有效的抗真菌药物为:

① 酮康唑②氟康唑③氟胞嘧啶④两性霉素B

10. 新生儿感染时不宜选用

①头孢菌素 ②青霉素类③克林霉素 ④氨基糖苷类

11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施行时间。

①2011 07 06 ②2011 08 01③2011 07 03 ④2011 07 01

12 二级医院购进抗菌药物品种不得超过 种。

① 40 ②35 ③50 ④60

13具有 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授予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① 初级 ②中级 ③高级 ④初中 高均可

14 紧急情况下,医师可以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处方量应当限于 天用量。 ①1天 ②2天 ③4天 ④7天

15 药师连续 次以上未按照规定审核抗菌药物处方与医嘱,或者发现处方不适宜、超常处方未进行干预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①2次 ②4次 ③5次 ④3次

一 是非题

1. 第一代头孢菌素主要经过肾脏排泄( )

2. 产ESBLs菌株所致感染的治疗宜选用第四代头孢菌素( )

3. 肾功能不全时,头孢曲松及头孢哌酮亦需减量应用( )

4. 对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患者,亦可应用头孢菌素( )

5. 两性霉素B静滴不易发生畏寒、寒颤、发热、静脉炎等不良事件(

6. 治疗假膜性肠炎首选氟康唑( )

7. 肾功能不全时禁用氨基糖苷类抗生素( )

8. 引起过敏性休克最常见的药物为青霉素( )

9. 氯霉素可致早产儿、新生儿发生“灰婴综合征”,应避免使用( )

10.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易产生过敏反应的药物不可局部应用( )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说法正确篇五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实施细则》

一、 本院实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

抗菌药物分级原则: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级。

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与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相比较,该类药物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级药物使用。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具有明显或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需要加以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新上市不足五年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的;药品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原则由卫生部制定。但结合本院用药及医生职称实际,经院药事管理与治疗学委员会及院中层干部会议共同讨论决定:

1.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任职医生,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在医师的指导下授予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2.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非限制使用级及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2.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三、 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

1.预防感染、治疗轻度或局部感染应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由医师以上(含医师)人员使用。

2.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类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限制使用抗菌级药物,由医师以上(含医师)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

3.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应用要从严控制,执行会诊制度,严格掌握用药指征。 4. 临床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认定的会诊人员会诊同意后,根据病人病情需要,由副主任医师以上(含副主任医师)人员或科主任同意后方可使用。 5 门诊处方不得开具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1

6 紧急情况下,可以越级使用抗菌药物,但仅限于1天用量。 7 换级使用抗菌药物后,医嘱中应有上级医师签名。

8 下列情况经上级医师同意后可直接使用限制使用级以上抗菌药物进行治疗,

败血症、感染性休克; 中枢神经系统感染; 经心肺复苏存活之病人; 脏器穿孔者; 感染性心内膜炎; 严重的蜂窝组织炎;

重度烧伤及其他重症感染者。

免疫状态低下病人发生感染时,包括: 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 接受抗癌化学疗法;

WBC<1×109/L或中性粒细胞<0.5×109/L; 艾滋病病人。

4.广东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见附件1,本院各医生可使用抗菌药物见附件2,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使用会诊单见附件3。

5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修订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决定。 6 抗菌药物分级使用情况严格按照医院相关制度执行。

附件1

2

广东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

(2012年版)

3

4

5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说法正确篇六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培训》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说法正确篇七
《2014年抗菌药物考试试题》

2014年抗菌药物培训考试题

一、单选题(每题1分)

1、β-内酰胺类药物耐药机制中的酶是( ):

A、β-内酰胺水解酶 B、钝化酶 C、乙酰转移酶 D、以上都是

2、总体上抗革兰阳性需氧菌活性弱,抗革兰阴性需氧菌活性强的头孢菌素是()。

A、一代头孢菌素 B、二代头孢菌素 C、三代头孢菌素 D、四代头孢菌素

3、单环类氨曲南的抗菌谱正确的是:

A、革兰阳性需氧菌 B、革兰阴性需氧菌 C、厌氧菌 D、以上都对

4、所有b-内酰胺类抗生素药物半衰期短,但( )除外:

A、 青霉素 B、头孢唑林 C、头孢曲松 D、以上都是

5、头孢菌素特异性副作用之一是:

A、戒酒硫样反应 B、过敏 C、过敏性休克 D、、以上都是

6、对革兰式阳性需氧菌抗菌作用最佳的大环内酯类药物顺序是:

A、阿奇霉素>克拉霉素>红霉素 B克拉霉素>红霉素>阿奇霉素

C、红霉素>阿奇霉素>克拉霉素 D红霉素>克拉霉素>阿奇霉素

7、对革兰式阴性需氧菌抗菌作用最佳的大环内酯类药物顺序是:

A、阿奇霉素>克拉霉素>红霉素 B克拉霉素>红霉素>阿奇霉素

C、红霉素>阿奇霉素>克拉霉素 D红霉素>克拉霉素>阿奇霉素

8、CrCl < 30 ml/min需要调整剂量的大环内酯类药物是:

A、阿奇霉素 B、克拉霉素 C、红霉素 D、都不需要

9、对应不同的排除半衰期T1/2 / h = ( 1.4;3~7;68) 的大环内酯类药物是:

A、红霉素;克拉霉素;阿奇霉素 B、克拉霉素;阿奇霉素;红霉素

C、阿奇霉素;克拉霉素;红霉素 D、红霉素;阿奇霉素;克拉霉素

10、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时间是在( )

A、刚发生污染和感染时 B、发生污染和感染之后C、发生污染和感染之前 D、发生污染和感染加重时用

11、抗菌药物对新生儿应按( )使用。

A、年龄 B、月龄 C、日龄 D、小时

12、抗微生物药物在妊娠期分几级(FDA)分类:

A、 ABCDX B、ABCD C、ABC D、ABCDE

13、写出最低抑菌浓度的缩写:

A、MBC B、MIC C、AUC D、PD

14、氨基糖苷类抗菌药物的耐药机制有:

A、钝化酶 B、灭火酶 C、乙酰转移酶 D、水解酶

β-内酰胺类

15、氯霉素的耐药机制有:

A、钝化酶 B、灭火酶 C、乙酰转移酶 D、水解酶

16、在脑膜有炎症时能达到有效浓度可以用于脑部感染的氨基糖苷类抗菌药物( )。

A、阿米卡星 B、两性霉素B、 C、多粘菌素B D、 林可霉素、

17、预防用抗菌素应选择相对广谱,效果肯定(杀菌剂而非抑菌剂)、安全及价格相对低廉的抗菌药物。( )是最符合上述条件的。

A、 β-内酰胺类 B、头孢菌素 C、氨基糖苷类 D、碳青酶烯类、

18、抗菌药物疗程因感染不同而异,一般宜用至体温正常、症状消退后( )小时,特殊情况,妥善处理。

A、0~12小时 B、12~24小时 C、 24~48小时 D、 72~96小时

19、因可能引起黄斑坏死而不可以用于眼内或结膜下给药的抗感染药物( )。

A、喹诺酮类 B、大环内酯类 C、氯霉素 D、氨基糖苷类

20、经过肾脏代谢的抗真菌药( )。

A、多烯类 B、棘白菌素 C、唑类 D、以上都是

二、多选题(每题4分)(全对满分,全错0分,错一项,扣1分。)

1易通过血脑屏障进入脑的抗菌药物是;

A、脂溶性较高、 B、非极性、 C、蛋白结合率低 D、脂溶性低

2、脑膜炎症或无炎症时csf浓度均可达到抑菌水平(>MIC)的药物是:

A、氯霉素 B、甲硝唑 C、羧苄西林 D、庆大霉素

3、脑膜炎症时csf可达一定浓度的抗菌药物是:

A、多粘菌素 B、林可霉素 C、头孢哌酮 D、万古霉素

4、脑膜炎症时csf浓度仍呈微量者(<MIC)的抗菌药物是:

A、克林霉素 B、红霉素 C、妥布霉素 D、两性霉素B

5、脑膜炎症时csf浓度仍不能测到的抗菌药物是:

A、克林霉素 B、林可霉素 C、多粘菌素B D、两性霉素B

6、在妊娠期应避免使用对胎儿发育有影响的抗菌药物是:

A、氟喹诺酮类、 B、氯霉素 C、四环素类 D、氨基糖苷类、

7、依据PK/PD抗菌药物分类,与浓度依赖性抗菌药物对致病菌的杀菌作用相关的( ):

A、同细菌接触时间 B、峰浓度 C、AUC/MIC D、Cmax/MIC

8、依据PK/PD抗菌药物分类,与时间依赖性抗菌药物对致病菌的杀菌作用相关的( ):

A、同细菌接触时间 B、峰浓度 C、T1/2/MIC D、Cmax/MIC

9、下面哪些药物是浓度依赖性抗菌药物( ):

A、氨基糖苷类、 B、氟喹诺酮类、 C、两性霉素 D、β-内酰胺类

10、下面哪些药物是时间依赖性抗菌药物( ):

A、大环内酯类 B、林可霉素 C、β-内酰胺类 D、伊曲康唑

11、全球近20年主要因肝毒性撤出市场的喹诺酮类药物有:

A、格帕沙星 B、曲伐沙星 C、阿拉沙星 D、加替沙星

12、据大环内酯类药效/药代动力学特点,哪种药物食物降低其吸收( )。

A、阿奇霉素 B、克拉霉素 C、红霉素 D、以上都是

13、不宜与万古霉素合用的药物有:

A、氨基糖苷类 B、多黏菌素 C、环孢素 D、顺铂

14、应避免给儿童应用的抗菌药物有:

A、四环素类 B、氨基糖苷类 C、氟喹诺酮类 D、氯霉素类

15、下列哪些药物属于普通治疗剂量在血清和组织中的药物浓度具有杀菌作用的杀菌剂:。

A、林可霉素 B、头孢菌素、 C、氨基糖苷类、 D、多黏菌素

16、下列哪些药物属于普通治疗剂量在血清和组织中的药物浓度具有抑菌作用的抑菌剂:。

A、氯霉素、 B、青霉素 C 、四环素 D、 大环内酯类、

17、维持杀菌效能的关键是( )。

A、副作用小 B、足量药物 C、组织穿透力强。 D、减少剂量

18、耐药性的发生机制有( )。

A、钝化酶 B、靶位组成部位改变 C、细菌细胞壁通透性改变D、灭活酶

19、排入痰即支气管分泌液中浓度较高的抗菌药物有:

A、红霉素 B、氯霉素 C、喹诺酮类 D、利福平

20、在骨组织中有较高浓度的抗菌药物有( )。

A、林可霉素类 B、磷霉素 C、复方磺胺甲噁唑 D、以上都不是

21、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分级管理说法错误的是

A.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B.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

C.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大的抗菌药物

D.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价格相对较高的抗菌药物

E.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由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报卫生部审批通过

22、不属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和考核内容的是

A.《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国家处方集》和《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B.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及管理制度

C.常用抗菌药物的药理学特点与注意事项

D.常见细菌的耐药趋势与控制方法 E.抗菌药物预防感染的指证

23、具有何种等级的医师,可授予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A.副主任医师

B.主任医师

C.主治医师

D.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E.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4、抗菌药物预防感染的指征说法错误的是

A.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严格掌握使用抗菌药物预防感染的指证

B.预防感染、治疗轻度应当首选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C.局部感染应当首选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D.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应首选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E.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敏感时,方可选用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25、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药师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抗菌药物专业临床药师担任。以下不是应用管理规定的科室是

A.感染性疾病科

B.呼吸科

C.重症医学科

D.微生物检验科

E.泌尿科

26、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医师可以越级使用抗菌药物。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应当详细记录用药指证,补办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必要手续的规定时间是

A.3日

B.2日

C.72小时

D.48小时

E.24小时

27、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管理机构应当定期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点评,点评结果的作用是

A.对医务人员合理用药知识培训和教育的依据

B.是对医院及科室药事管理、处方管理、临床用药管理考察的依据

C.是科学抽样、制定细则、及时公示、奖惩制度的依据

D.作为医师定期考核、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依据

E.重点抽查外科、内科、儿科、妇产科、急诊科等临床科室专项点评的依据

抗菌药物培训试题答案

一、单选题答案:

1、A 2、C 3、B 4、C 5、A 6、B 7、A 8、B 9、A 10、C

11、C 12、A 13、B 14、A 15、C 16、A 17、18、19、20、

二、多选题答案:

1、ABC 2、AB 3、CD 4、BC 5、ABCD 6、ABCD 7、BCD 8、AC

9、ABC 10、ABCD 11、BC 12、AC 13、ABCD 14、ABCD 15、BCD

16、ACD 17、BC 18、ABCD 19、ABCD 20、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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