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车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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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车队管理制度篇一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信息中心公务车使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信息中心公务车管理,保障各项工作正常

开展,合理调配资源,保障工作正常开展,逐步使公务车管

理正规化,规范化,本着“方便管理,节约开支,提高效率”

的原则,特对信息中心公务车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车辆管理范围

中心公务车归信息中心统一管理。所有公务车的购置、

维修、油料、装具、保险由信息中心统一管理。

二、车辆使用

1、车辆使用要优先保证领导公务用车和重要业务工作

用车。信息中心成员按照相对稳定原则用车。在保证领导用

车的前提下,信息中心成员用车要首先与领导协商,统一安

排。

2、中心车辆严禁私用。特殊情况需报信息中心领导批

准。

3、同方向车辆要合并使用,尽量做到一车多用,提高

用车效率。

4、外单位用车一般不安排。确需安排的,由信息中心

主任同意后方可派车。

5、公务车辆在下班后或节假日严格按规定停放入库,

严禁擅自将车停放在不安全的地方过夜,严防车辆被盗。

三、车辆油料管理

1、公务车用油实行定点加油和加油登记制度。车辆加

油需统一填写《加油通知单》,经驾驶员、信息中心主任签

字后,持通知单到定点加油站加油。

2、车辆出发途中加油,回单位后要在一周内结算,加

油发票需经信息中心主任审核签字后,再按程序报批。

四、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1、车辆维修实行定点维修制度。

2、车辆维修实行报告单审批制度。需维修的项目由驾

驶员向信息中心主任提出申请,经鉴定,先确定维修方案和

进行维修预算,填写《汽车维修申报单》,经信息中心主任

复核签字、审核批准后,再到指定维修点维修。

3、所有维修车辆维修后,由驾驶员在维修明细单上签

字。更换新件的要将更换后的旧件(三芯除外)带回,集中

存放,并做好登记。

4、车辆维修费用每月公布一次。

5、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损耗急需修复或更

换零件时,可视实际情况向信息中心主任报告,待中心主任

同意后,再进行修理。

五、车辆轮胎及装具定点

车辆轮胎及装具供应实行定点制度。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公务用车审批单

单位: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编号:

加油通知单

(存根)

车号: 本次加油量: (升)

驾驶员签字:

批准人签字:

年 月 日

…………………………………………………………

编号:

加油通知单

车号: 本次加油量: (升)

驾驶员签字:

办公室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机关车队管理制度篇二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一)车辆使用

l、本部所有车辆及驾驶人员均由办公室统一一管理和调 度,科室公务用车原则上使用各分管领导车辆,特殊情况由 办公室统一调配;

2、科室到县外公务用车,原则上用分管领导车辆,科室负责人提前1天到办公室登记,写明目的地、事由、路线、 用车预计时间(小时),经分管领导签字审核后,由办公室 统一安排“一车多用”,以便其他科室公务共同使用;

3、派出车辆必须按派车的用途、路线和时间使用。改变用途、路线和延长使用时间等情况,由用车人及时通报办公室,并报局领导同意后方可执行;

4,未经部领导同意,科室不得擅自调度车辆,否则,视为私自用车。

(二)车车辆管理

1、严格坚持行程登记制度。行程登记本由驾驶人员本人保管,供办公室随时抽查。车辆离开部办公区,驾驶人员即开始登记乘车科室、乘车人、起止里程数、时间,应详细记录所到达的重要站点;

2、驾驶人员出车前必须在派车记录上注明去向等相关内容,凡发现未注明去向的,按局上的相关规定,作旷工记

录;

3、节假日和每天下班时,车辆凡未按时回机关(或停放在指定停车地点)的,用车科室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否则,发生任何意外,由用车科室承担一切责任。凡乘车科室人员 不按规定行车的,驾驶人员有权返程。否则,视为擅自出车 处理,扣发驾驶人员当月1 00元的工资,发现第二次,正式 职工予以行政处分,临时人员予以辞聘;

4、因公出车发生交通事故,根据以责论处的原则,赔偿经济损失l - 3%(最高不超过1000元),即负次要责任赔偿损失费的1%;负主要责任赔偿损失费的2%;负全部责任赔偿损失费3%。年终酌情扣发奖金(聘用驾驶入员负主要责任的予以辞退);

5、车辆的用油按部办公室核定的油耗标准使用,如每月超过油耗的核定标准,超过部分在驾驶人员当月工资中扣除。车辆加油实行定额包干;

6、车辆洗车、停车费用实行定额包干,80元/每车/月,

7、车辆过路费在返车当日即作登记。出车人在返程后应及时将在行程中发生的过路费经用车科室人员签字证实后,交给办公室登记。

(三)车辆维修、保养

l、车辆维修由单位指定维修厂,车辆出现故障后,驾驶

人员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经修理厂技术员检查鉴定后,提出 修理方案,经办公室逐级签字审核后方可送修。车辆维修时, 驾驶人员必须在场,对修理厂更换是否纯正配件、是否按维 修规程予以核实,维修费用超过500元以上的,须报部长同 意后,方可送修。维修后所有拆换配件和维修详细清单,由 办公室保存;

2、车辆维修必须严格执行维修审批程序,并由办公室建立单车维修台帐,车辆维修过程中,驾驶人员如发现车辆修理部位项目、更换零件与我部开具审批单不一致时,要立即通知办公室相关人员到场核实,否则维修费用不予报销。未经批准,驾驶人员不得私自送厂修车;

3、车辆长途行驶途中发生维修的,必须立即向领导报告:

4、车辆维修后,维修费超过1 00元以上的须由办公室2人到维修厂核实修理费用和办理结算手续。驾驶人员必须在修车单上签字。反之,驾驶人员无权在修理清单上签字。车辆修理报帐时,必须认真核实修理审批单、维修清单,对照旧件回收登记薄,经办公室确认无误、才能给予报销,属保险公司支付的维修费用须到办公室进行登记;

5、对车辆实行强制保养制度。按照车辆行驶的公里数等车辆保养的基本指标要求,定期对车辆实行强制保养,提高车辆的使用性能和安全系数。

(四)驾驶人员管理

1、驾驶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新《道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交通规则,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安全第一思想,严禁带病疲劳驾车、驾英雄车和酒后开车;

2、驾驶员要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认真爱护车辆,经常保护车况良好和车辆的整洁。严禁将车交给他人和随车人员驾驶:

3、驾驶员要牢固树立为机关服务的思想,要优质、热情、周到、正点的为每一位领导和机关乘车人员服务,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向乘车人员或基层单位要钱、物、土特产、燃油和好处,违反者视情节给予批评、警告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予以辞聘;

4.驾驶人员要自觉遵守机关的有关规定,没有出车任务, 应首先听从办公室安排,协助处理办公室日常事务;

5、驾驶人员不得违反交通法规。发生交通事故,必须立即向办公室报告,不得隐瞒事故不报;

6.为保证驾驶员能够安全行车,凡因公至当晚1 2点以 后的,可在次日上午申请休息半天;如在次日凌晨5点以后才休息的,可在次日申请休息全天。

机关车队管理制度篇三
《机关车辆管理规定》

党发[2013] 号

中共 镇委员会 镇人民政府

关于 镇车辆管理办法的

通 知

为加强镇机关车辆管理,确保车辆安全使用,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1、为加强对车辆和驾驶者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中所称驾驶者指镇内在职并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

3、党政办公室负责对本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机关内所有车辆实行签单审批管理制度,由党政办公室统一调度,车辆由各用车人员负责签单申报,各用车人员是第一责任人。

5、车辆执行外出审批登记制度。因工作需要出县的车辆到党政办公室登记,由镇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报党政办公室备案。禁止未经批准的车辆私自外出。

6、国家法定节假日实行封存制度。镇机关节假日值班车辆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安排,除值班车辆外,其余车辆一律封存。特殊情况因公需要使用车辆的 ,经镇主要领导批准并报县纪委党廉室备案后方可使用。

7、车辆的保养应坚持例保、预检预修制度,消除故障隐患,降低油材料的消耗,提高车辆的运行质量,保证车辆安全。

8、凡未按要求私自去修理厂维修车辆的,所发生的费用由送修人自行承担。

9、车辆应按单位指定的位置停放,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安排停放地点,不准随意在它处停放。

10、车辆外出因违章行车产生的各类罚款,单位概不负责。

11、持有驾驶证的非专职驾驶人员,驾驶本单位车辆,必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

12、车辆发生事故,除执行交警部门处理意见外,镇政府将给予相应处理。

13、未经同意,车辆私自外出的,外出期间发生车辆被盗、损坏、交通事故的,责任全部由驾驶人员和随同外出人员负责。

14、驾驶员因私自用车发生交通事故及车辆损坏的,一切责任由驾驶员承担,并按经济损失全额赔偿。

15、工作时间之外车辆未按指定地点存放,造成被盗、损坏,损失费用全部由驾驶员承担,并追究责任人相关责任。

16、严禁酒后驾车,凡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不论什么情况,均追究驾驶员责任,并给予处分处理。

17、驾驶员把车辆私自交给他人驾驶发生事故的,由该车驾驶员承担一切费用,给予驾驶者处分处理,并追究相应负责人责任。

18、丢失车辆证件、牌照的,责任人承担全部证、牌补办费用。

19、驾驶员私自将油料外流(或变卖油卡),一经发现将对其处以同等数量油料价值三倍的罚款,在职的驾驶员给予处分处理,并在全镇通报批评。

20、未经领导批准,开私车工作途中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责任自负。

21、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相抵触的,以国家有关规定为准。

二0一三年七月五日

抄送:镇各领导及各办、站、所,党政办留档

溢水镇车辆派遣审批单

溢水镇车辆派遣审批单

机关车队管理制度篇四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机关车辆管理,规范车辆核算、降低车辆使用费用,保证车辆安全运行,切实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办公效率,结合分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一)领导用车由领导自行调动,在领导出差或休假期间,司机照常上班,车辆由行政部部长或车队队长调派。

(二)在行政部长领导下,车队长负责机关所有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办公车辆的有效使用。

(三)因公使用公务车的部门须提前一天向车队递交《公务车辆使用申请表》,车队对审批通过的用车申请,填制《车辆派遣单》,将每次外出的时间、地点、公里数记入并有申请外出人签字认可。

(四)公务车辆驾驶员在收到《车辆派遣单》时,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情况,按照派遣单上的时间按时出车,并填写好派遣单上的相关数据。

(五)公务车辆申请人员和公务车驾驶员在办理公司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遣单中所规定的时间返回公司,如果不能按时返回,应提前向车队长说明原因。

(六)公务车辆驾驶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将填好的派遣单及时上交车队审核,审核无误后存档。

(七)公司每年由车队长统一为各车购置车辆保险。每辆车年检时由车队长陪同驾驶员共同办理,驾驶员应在检车前处理完交通违章,按期检车。

(八)节假日值班车辆由行政部长负责安排。

二、车辆维修 、保养管理制度

(一)机关车辆必须统一到指定的修配厂进行维修、保养。

(二)驾驶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如需维修,经车队长检查、确认、同意后,由车队长开出《车辆维修通知单》去指定修配厂修理。

(三)维修费用在500元以下,由车队长批准确定;维修费用在500-1000元,由车队长报行政部长批准后确定;1000元以上,由行政部长报主管经理批准后确定。

(四)驾驶员对维修车辆认真负责,确认保养维修合格;保留更换部件交回车队验审;对维修质量进行及时反馈。

(五)驾驶人员要严格按照车辆保养相关规定定时对车辆进行保养,不得自行选择修理厂。

(六)驾驶人员须办理完审批手续后方可对车辆进行保养、修理,不允许先斩后奏。维修过程中如需增加维修项目,需请示车队长同意后方可维修。

(七)维修费用须经驾驶员、车队长、行政部长、财务审计部部长签字后,经主管经理审批,经理签字后,方可报销。

(八)未经批准同意车辆擅自在非指定地点维修的,分公司不予报销。

三、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一)驾驶人员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在停放车辆时应仔细检查门窗是否关好,防止被盗。

(二)保证车辆的安全行驶,对车辆应坚持出车前、行驶中和返回后的“三段检查”,杜绝故障车上路行驶。

(三)驾驶员要遵守交通法规和车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工作期间不得饮酒,严禁酒后驾车。

(四)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出车,不得将车辆私自交于他人驾驶,如有违反发生一切后果驾驶员自负。

(五)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保证充足的休息,不得疲劳驾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超速行驶、不准超载出车,不准带故障出车。

(六)公司驾驶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不得私自驾驶公务车辆,若遇特殊情况,确需驾驶公务车辆外出的,须经公司常务经理批准。

四、驾驶员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必须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

执行《中华人名共和国道路交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规章制度。

(二)驾驶员要树立服务理念,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和服务态度,绝对服从车队调度,每次出车时都要做到主动、热情、耐心、周到、守时。

(三)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不许开“英雄车”。违者由此产生的后果由驾驶员自负。

(四)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遵章行驶,如有违反造成一切罚款由驾驶员自负。

(五)驾驶员不准将车辆私自交与他人驾驶,坚持“谁驾驶,谁负责”的原则。对驾驶员私自出车或不按规定出车而造成车辆事故的,除保险公司承担部分费用外,其余费用由驾驶员本人支付。情节严重的调离岗位并给予相应处罚或辞退。

(六)专职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机关工作制度,严格要求自己的言行举止,树立好的形象。上班期间无公务活动,要进行车辆维护保洁或在车队休息待命,不得从事其他无关活动。

(七)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时间,各项出车准备工作要在当晚或次日早完成,确保按时出车。因病因事不能按时到岗上班的,要提前请假,不得无故耽误出车时间。

机关车队管理制度篇五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2-08-17 阅读次数:50563 选择阅读字体:【大 中 小】

第一章 总 则

条 为规范机关公务车辆管理,提高公务车辆使用效益,节约经费,确保运转有序和行车安全,按照市纪委关于公车,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对原有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制定本制度。

条 本制度所称机关公务车辆,是指机关从事公务活动的用车。

条 车辆管理的内容包括车辆日常管理、调度与使用、维修与保养、车辆费用管理、驾驶员管理等。

条 机关车辆管理坚持有利工作,集中安排,统一调度,注重节约,确保安全的原则。

条 局办公室是机关公务车辆管理的职能部门,由专人负责管理;局监察室对机关车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 日常管理

条 严格车辆管理。固定车辆驾驶人员,不得将车辆借与他人驾驶。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车辆行驶必需的相关随车证照(资料)由驾驶员负责妥善保管。

条 严格控制车辆运行费用。切实加强车辆用油管理,严格执行“一车一卡”加油办法。驾驶员持本车加油卡到指定辆管理人员根据加油站每月提供的加油记录,与驾驶员提供的数据进行核对,准确掌握每台车的耗油情况。驾驶员的资金余额,需要补充时提前向车管人员报告。一般情况下不得用现金加油,否则不予报销。

条 严格执行公车使用登记制度。局办公室统一印制《机关公务车辆出车登记表》(以下简称《出车登记表》),每出行记录台账。驾驶员根据安排的出车任务如实填写《出车登记表》(出车事由、地点、里程等),并经用车人签字妥善保管《出车登记表》,不得遗失。车管人员每月负责对《出车登记表》进行审核,审核车辆行驶里程、油耗等前汇总成册送相关领导。

条 严格执行车辆回单位停放制度。正常上班时间,未外派公出的车辆必须停放在单位;周一至周四的中午、下午及后,机关所有公务车辆原则上应停放在单位,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单位停放的,需经因工作需要使用该车的局领导同辆的安全,如出现车辆损坏、丢失等情况,一切经济损失由驾车人员自负,同意该车在外停放的局领导承担相应责后至星期日,机关所有公务车辆必须回单位停放(局领导因工作需要用车时,驾驶员到单位开车,用完后立即将车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除值班车辆和应急执法车辆外,其他车辆须封存停驶。

条 严禁公车私用私驾。禁止将公车用于婚丧喜庆、休闲度假、探亲访友等非公务活动。机关驾驶员不得公车私用,,由驾驶员自行承担所有费用,并作为聘用人员次年是否续聘的依据之一。驾驶员公车私用两次以上(含两次),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扣发年终考核奖200元/次;是聘用人员的,直接解聘。机关干部职工(含离退休职工)确因

需要用车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车管人员灵活掌握。领导干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驾驶公车,严格执行《攀枝花市暂行规定》。

第三章 调度与使用

一条 正常作息时间,车辆由局办公室统一调度安排,固定局主要领导的工作用车,相对固定班子成员工作用车。机不含三区两县)工作用车原则上与分管领导工作用车相对应,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调度、合理安排。

活动或特殊情况,机关所有公务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调度。

二条 规范车辆使用,有效管理机关公务用车

常办公用车管理

公务车辆运行成本,尽量减少车辆外出次数,相对固定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在市内(不含三区两县)办事的车辆安排为每天上午的9:00、10:30、11:20,下午的3:10、4:30、5:10,其余时间原则上不安排车辆外出。

途用车管理

用车是指因工作需要到市外(不含本市所辖三区两县)的用车。

少长途行车安全隐患,节约能耗和费用,严格控制长途用车。因特殊情况确需长途用车的,由用车人填写《长途用车申公室的局领导审批同意后,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车辆。

导(含局主要领导、班子成员、保留或享受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职务待遇的人员,下同)需要长途用车时,出行人(含2人),出行时间在5天以内(含5天)。特别特殊情况,须经局主要领导同意。

其他干部职工需长途用车时,出行人员要达到5人以上(含5人),出行时间在4天以内(含4天)。特别特殊情室的局领导同意。

急(执法)用车管理

用车主要是指因处置突发事件、开展紧急行政执法行动以及发生其他应急状况时的用车。

障应急工作用车,正常作息时间的应急用车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调度,节假日及正常作息时间以外的应急用车实行制度。每辆车的值班周期为7天,值班时间为每天中午12:30—下午2:30、下午7:30—次日上午8:00,节假日值班车辆及驾驶员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编制《机关应急用车安排表》,及时送至相关执法处室。

期间,驾驶员要如实填写《应急用车值班情况登记表》,不得擅自脱离岗位、与其他驾驶员调换值班时间,若因特班时间的,应提前告知车管人员,由车管人员进行调换,调换情况要及时告知相关执法处室;值班驾驶员统一住在指及时到位。办公室每月对应急用车情况进行汇总统计。

事处车辆管理

处车辆主要保证局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的公务用车。车辆安排按照局领导、调研员、副调研员、其他工作人员的顺外,其余人员用车只负责因公出差车站、机场来往接送(特殊情况除外),由办事处负责人安排,不得与驾驶员直

第四章 维修与保养

三条 驾驶员对自己驾驶的车辆应当勤检查、勤维护,按时进行保养,确保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条 机关车辆由财政承担费用的维修、保养,须在市财政指定的厂家进行;由单位自行承担费用的维修、保养等,定的厂家进行(因公出差离攀等特殊情况除外);指定厂家无法完成的维修项目,由驾驶员提出申请,经车辆管理人、局分管领导同意后,可到其他厂家维修;需要到市外进行维修的,还需要局主要领导同意。

处车辆的维修保养,费用在1000元以内的,由办事处负责人审批,每季度凭正规票据在单位报销;车辆年审及费用维修,由办事处负责人向局办公室说明情况,经分管办公室和分管财务的局领导商定后办理。

五条 车辆管理人员负责对维修项目和质量进行监督,统一负责全局所有车辆年审。

第五章 车辆费用管理

六条 车辆相关费用报销必须实事求是,一经发现并证实乱报费用、将加油卡交与他人或其他车辆使用等违反规定的处理。

十七条 车辆维修、保养,必须按规定填写《车辆维修申报表》,经车辆管理人员、办公室负责人同时签字、加盖公车辆维修、保养费用定期结算,驾驶员不直接结账,只在维修厂家签字确认,由车辆管理人员每季度或每半年统一结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办理,经驾驶员、车辆管理人员、办公室负责人、财审处负责人、局领导签字后报销。

十八条 机关公务车辆因工作需要产生的停车费、过路费等应由单位承担的费用,由驾驶员填制费用报销单,经车辆管责人、财审处负责人、局领导审核签字后报销。严禁大手大脚,损公肥私,经核实属弄虚作假从中谋利的,从严从九条 局办公室、财务审计处负责每季度统计每台车辆行驶的行驶公里数及耗油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第六章 驾驶员管理

十条 对驾驶员的要求

强学习,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驾驶技能。

岗敬业,任劳任怨,听从统一调度,服从工作安排。无出车任务时,应坚守工作岗位,自觉遵守单位作息时间。 止在工作时间内或公务接待活动中饮酒或酒后驾驶公车。

章守纪,文明行车,严格执行交通安全法规。

重形象,做好服务。注重个人仪表和言行,维护单位形象和利益。

行节约,力戒浪费。车辆清洗费用实行包干管理办法(越野车、面包车、商务车每月每辆100元,其他车辆每月每辆油卡交与他人使用,一经发现,严肃纪律处理和经济处罚,聘用人员,一律解聘。

辆管理人员、驾驶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驶员须严格执行单位的请销假制度。休假期间,须将车钥匙交车辆管理人员保管。

十一条 驾驶员的出差补贴严格执行单位的统一规定。

十二条 驾驶员因公出车,如发生交通事故,依据交警部门的鉴定结果,按照责任的划分及形成的后果等情况,承担

事故主要责任的,驾驶员承担保险赔付后余额的5%—10%的经济责任,承担次要责任的,驾驶员承担保险赔付后余额责任);驾驶员因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等原因受到处罚的,一切责任自负;未经安排私自出车发生的交通事故,进行处理外,由此形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十三条 驾驶员全年安全行车无责任事故的,享受全额安全奖;发生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事故的,取消安全奖。十四条 驾驶员不服从管理,多次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正式员工依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相关管理规定予以处理;据双方签订的合同,给予诫勉谈话直至辞退处理。

十五条 单位每年对驾驶员进行考核,确定考核等次,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是否适合岗位要求、次年是否续聘的直接依

第七章 附则

十六条 本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七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机关车队管理制度篇六
《机关车队管理考核办法》

机关车队管理考核办法

为使车队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提高车队优质服务水平,搞好车队的安全行车,保证公司领导和机关职能部门的工作用车,特制定本办法。

车队队长及驾驶员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工作标准:

一、 工作职责

(一) 车队队长是车队工作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贯彻国 家有关车辆管理的法律法规,落实总经理办公室接待处安排的各项工作。

(二) 全面负责车队日常的行政管理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 一”的行车理念,抓实驾驶员的安全和业务技能的培训.

(三) 严格控制车队的各项费用支出,在确保安全需要,合理 的原则下,精打细算,杜绝一切违规开支。

(四) 负责召集队委会,定期研究分析车队的安全运行,车队 的成本核算情况,向接待处汇报工作。

(五) 严格执行总经理办公室制定的《机关用车管理办法》, 做好行车记录,统计和驾驶员考核工作,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六) 团结车队班子,带好队伍,以身作则,严格要求,关心 职工,在总经理办公室和接待处的领导下,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

各项工作任务。

1

(七)抓好车队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八)熟知车队驾驶员及车辆状况,负责车队日常车辆的调度。

(九)负责全队职工的考勤,车辆的油耗,公里,台次等统计,

并上报。

(十)负责安排好车队值班,加班人员,列表上报。

二、 工作制度:

(一) 严格执行《集团公司机关用车管理办法》,依据服务对 象的不同,派车做到及时,准确,无误,并填写派车单(包括出车时间,地点,任务)。

(二) 坚持每天班前出车检查制度,出车前要督促驾驶员进行 例检和安检工作,出现问题及时处理,杜绝带病车辆出车,同时检查车辆的内外卫生,卫生不合格车辆不允许出库(发动机有污垢,车内有烟蒂,杂物,异味均视为不合格)。

(三) 如遇特殊雾雪雨天气,车队长要提前半小时到队,召开 班前会,合理安全的安排出车,确保行车安全。

(四) 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考勤制 度,做到每月驾驶员百公里油耗材耗,公里补助,安全津贴统计复核工作,上墙公布,对无正当原因超出规定油耗的驾驶员提出处理意见。

(五) 每月召开车队的经营活动分析会,分析成本超节原因, 2

会同车队会计提出节支降耗的的建议,杜绝一切违规开支确保车队经费指标的完成。

(六) 按照内容、时间、授课人“四落实”的原则,组织驾驶 员的安全学习和考试,每月一学,每季一考,车队队长是车队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七) 注重驾驶员职业道德的培养,提高优质服务水平,每个 季度通过调查表的方式,请用车单位给驾驶员打分,做好用车单位的意见反馈,用车单位对驾驶员的评价应占驾驶员整体评价的50%。

(八) 车队建立驾驶员行为考核簿,对违规行为认真记录, 对年度整体评分低,安全行车欠缺的驾驶员,提出调换意见,报 接待处。

(九) 做好车队的办公室,车库,大院的卫生保洁工作,各卫 生区包干到人,标示上墙,定期检查。

(十) 做好车队的防火防盗工作,合理配置消防器材,未经允 许严禁其他单位在车队停车。

熟悉掌握集团公司领导以及机关部室的用车规律,合理平衡各部门之间的用车。

(十一)掌握车队每个车辆的技术状况以及驾驶员的个人技

能,根据出车的远近科学合理安排出车,对去市区同一方向的用车,尽可能并车,提高车辆使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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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秉公办事,不徇私情,认真做好车队的考勤,加班、 夜班与统计工作,做好驾驶员的每月车辆油耗公里补助统计工作,做到准确、无误、上墙公布。

(十三)安排车队的值班、加班人员,负责车队门卫的制度与监督执行。

(十四)协助队长抓好驾驶员的安全知识,学习培训和考试。

三、 工作标准:

(一) 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工作制度执行到位。

(二) 年度车队未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以及负全部责任、二次以 上事故。

(三) 力争做到车队服务质量零投诉。

(四)、年终考核驾驶员优秀率90%以上。

(五)协助处长搞好工作,履行工作职责到位,执行工作制度不打折扣。

(六)合理、科学、调度机关部门用车,力争避免因用车发生投诉。

(七)所负责的各种数据统计工作零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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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的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工作标准:

一、 工作职责:

(一) 认真学习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履

行《安全法》赋予驾驶员的职责和义务。

(二) 自觉遵守集团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车队管

理制度,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三) 积极参加车队组织的安全培训和业务技能的学习

和考试。并通过考核。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行车理念,搞好安全行车。

(四) 讲究职业道德,加强个人修养,提高优质服务意

识,日常出车做到仪表端正,文明用语,礼貌待人,服务周到。

(五) 熟知所驾车辆的性能。爱护保养好自己所驾驶的

车辆,做到定期清理。定期维护。定期保养,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六) 驾驶员要保管好随车的各种证件和驾驶员必备证

件,如发现丢失应及时挂失登报,所发生费用自理。

(七) 增强团队意识,驾驶员之间要相互和睦相处,杜

绝滋事生非,不团结的现象发生。

二、 工作制度:

(一) 出车前工作制度:

1、遵守车队纪律,上班不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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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车队管理制度篇七
《车 队 管 理 规 章 制 度》

车 队 管 理 制 度

为加强公司车队车辆管理,合理安排车辆使用,确保车队管理工作更加科学.规范.制度化,增强安全行车意识和责任心,调动驾驶员的积极性及最大程度地发挥其主观能动性,更好地为公司发展提供优质服务,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车辆调度管理使用办法

1、车辆使用安排由车队统一负责管理,具体安排车辆的有关事宜。钥匙统一交由门卫室存放,车管人员根据公司用车轻重缓急的原则安排用车。用车情况统一调度、合理安排。

2、一律由单位车队长签发派车单,特殊情况也可直接安排司机出车,当日必须补写派车单。

3、节假日应安排司机在公司值班。

4、货物运输应尽量提前一天向车队申请,。

5、所有车辆完成当日任务后,必须将车停放在公司院内,车队随时检查。

6、未经领导或车队队长批准,驾驶员不得私自出车。

三、车队长职责

1、坚决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安委和公安交警部门的有关决定、指示,宣传道路交通法规、政策及有关规定,及时传达各级安委的有关指示精神。组织本单位驾驶员的安全学习,交通竞赛评比,积极开展交通安全活动。

2、负责处理本单位管辖机动车和驾驶员的有关事项,负责新车上牌、机动车和驾驶员牌证的年检年审、驾驶员报考、机动车报废、异动登记等有关业务工作。负责车辆的路桥费、油票及各项交通管理规费车船使用税的交纳。主动协助交警部门处理本单位辖区内驾驶员的交通违章、交通事故及与之有关事宜。

3、负责车队管理规章制度的拟定及执行,车队日常管理工作,统筹安排出车任务负责驾驶员的考核工作。负责车队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归档,为考核驾驶员提供理论依据。切实抓好制度管理,严格执行公司有关制度规定,搞好驾驶员的考核,严明组织纪律,严明奖罚制度和其他制度,使各项制度得以落实。

4、负责车辆统一调度,合理安排车辆使用,随时保持通讯联系畅通,认真做好上传下达工作。为所有车辆建立技术档案,详细记录车辆基本状况,维修保养情况等等。

5、坚决贯彻执行公司有关决定,认真做好车队内部的管理工作,以身作责、严格要求自己。待人热情、对人和气,团结同志、公平处事,搞好车队的内部团结稳定。

6、加强对外联系,妥善处理有关事宜,协调车队与公司各单位关系。

7、维护车队和驾驶员的正当利益,尽力为驾驶员排忧解难。

8、负责联系车辆、驾驶员入保,积极协助配合物价、保险部门勘审定损,有责任协助事故驾驶员尽快追回索赔款,尽能力减少单位的经济损失。

9、负责监督审核车辆维修与备件采购,登记审核车辆使用情况的油耗和费用并进行考核。

10、负责检查单位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检查机关车队所有车辆收车后的入库停放。

五、驾驶员职责

1、驾驶员必须服从管理与调度、听从安排,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 专职司机应爱车、护车。各车专职驾驶员有义务搞好所驾车辆的内、外清洁卫生,做到整车清洁、室内舒适。

2、爱岗敬业、诚实守信、举止文明、礼貌待人、优质服务、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作风。驾驶员必须爱车、护车,时刻保持车辆的良好技术状况。

3、新、旧车辆室内装修,需配正常物品,驾驶员须向车队申请,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才能办理。车辆实行定人定车管理,所有车辆及随车所有证件和工具均由责任驾驶员负责妥善管理。如遇新、旧车交接,原车驾驶员必须将车钥匙、所有证件和随车专用工具全部移交给另一位司机,有义务说明原车辆技术状况。

4、驾驶员必须保持通讯联系畅通,随时听从公司及车队安排出车任务,亦可直接听从领导的吩咐出车。自觉服从上级的管理和调派,因事因病或车辆故障,不能承担出车任务时,应及时报告,不得无故拒绝出车。

5、加强安全学习,加强行车安全意识和责任感。严禁驾驶员违反操作规程,严禁驾驶员违法违规行车、停车,预防和避免交通事故

的发生。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增强安全行车意识。做到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箴言驾驶、不得怠慢丢弃乘客,不得私自出车,严禁酒后驾车。

6、严禁将车辆交由无证及证件不符人员驾驶。

7、驾驶员完成当日任务后,应将车辆及时入库,停放安全可靠,不得私自将车在外停放、寄宿,防止车辆被盗和损坏。严禁驾驶员擅自出车。

8、行驶途中不得随意改变行车路线,严格执行维护修理制度,落实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三检”制度;爱护车辆设备及随车工具,(丢失工具照价赔偿)确保车辆特别是安全系统的完好有效。

9、待人和气、搞好团结,相互之间不得拨弄是非,维护车队团结,维护车队集体利益。

10、货车运输︰ ①装车前,应根据装车货物的特性,先检查车辆是否符合货物装车的要求,罐车阀门是否严密,罐体无泄漏,车厢不潮湿,干净无污染,防雨物品是否齐全,捆扎绳网是否齐全。②装车时驾驶员应在现场监督,查看货物装卸是否整齐规范,重心是均匀,并且核实货物数量,并在出货明细表签字为准。③装车完毕,应根据货物特性,货物加盖防雨篷布塑料纸,并捆扎牢固,避免损坏及丢失。④妥善保管回收货款回收,返回公司及时上交。

六、车辆修理办法

1、车辆修理应坚持保证安全需要和注意节约的原则,经车队研究同意后,定点维修、统一结算。

2、车辆送厂时,驾驶员应候车监修, 在维修过程中如有与《报修单》不符,必须及时报请车队,说明损坏的实际情况,经同意后方可增加修理项目,同时将更换的旧配件收回,修复后由司机负责检查试车,核实维修单上所修项目、款数并签字负责。

3、 车辆不得擅自进厂维修与保养,更不得多开、虚开维修发票;不得擅自更换车辆内外设施;不得擅自决定更换车辆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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