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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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管理制度篇一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新)》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管理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利和权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所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 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二、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六条 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重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员工人事档案,薪资待遇,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7、其他经公司确定为应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策,通告,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 公司机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1、绝密是最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特别严重的损害。 2、机密的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严惩严重的损害。 3、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损害。 第八条 公司秘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秘级: 2、公司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员工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4、属公司秘密事项但不能标明密级的,通过口头通知,传达接触范围的人员.

第九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之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

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三、 保密措施

第十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公司行政部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使用者负责保密. 第十一条 对于密级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及特别授权人员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十二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商业机密,由公司指定的专门部门负责,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 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方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管理会议文件; 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十五条 不准在私人书信和通讯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十六条 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或相关领导,由其及时作出处理.

四、责任与处罚

第十七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给予警告并予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十八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予以辞退并罚款五千元并酌情赔偿公司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1、故意或过去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规定,为他人穷取,出卖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五、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规定的泄露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1、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2、使公司秘密超出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保密管理制度篇二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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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保密管理规定

第1章 总则

第1条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知识产权管理规定》及具体情况,为保障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使公司长期、稳定、高效地发展,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2.公司所有人员,包括技术开发人员、销售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生产和后勤服务人员等(以下简称“工作人员”),都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2章 公司秘密的范围

第3条 公司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晓、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且由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本制度所称的不为公众所知晓,是指该信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

2.本制度所称的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公司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

3.本制度所称的公司采取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4.本制度所称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内部文件,如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

第4条 公司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就经营管理作出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公司生产、科研、科技交流中的秘密事项。

4.公司对外活动(包括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5.维护公司安全和追查侵犯公司利益的经济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6.客户及其网络的有关资料。

7.其他公司秘密事项。

第3章 密级分类

第5条 公司秘密分为三类:绝密、机密和秘密。

第6条 绝密是指与公司生存、生产、科研、经营、人事有重大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股份构成,投资情况,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开发研制资料,各种产品配方,产品图纸和模具图纸。

2.公司总体发展规划、经营战略、营销策略、商务谈判内容及载体,正式合同和协议文书。

3.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绝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4.公司重要会议纪要。

第7条 机密是指与本公司的生存、生产、科研、经营、人事有重要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尚未确定的公司重要人事调整及安排情况,人力资源部对管理人员的考评材料。

2.公司与外部高层人士、科研人员的来往情况及其载体。

3.公司薪金制度,财务专用印签、账号,保险柜密码,月度、季度、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统计报表,电脑开启密码,重要磁盘、磁带的内容及其存放位置。

4.公司大事记。

5.产品的制造工艺、控制标准、原材料标准、成品及半成品检测报告、进口设备仪器图纸和相关资料。

6.按《档案法》规定属于机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7.获得竞争对手情况的方法、渠道及公司相应对策。

8.外事活动中内部掌握的原则和政策。

9.公司总监(助理级别)以上管理人员的家庭住址及外出活动去向。

第8条 秘密是指与本公司生存、生产、经营、科研、人事有较大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消费层次调查情况,市场潜力调查预测情况,未来新产品的市场预测情况及其载体。

2.广告企划、营销企划方案。

3.总经理办公室、财务部、商务部等有关部门所调查的违法违纪事件及责任人情况和载体。

4.生产、技术、财务部门的安全保卫情况。

5.各类设备图纸、说明书、基建图纸、各类仪器资料、各类技术通知及文件等。

6.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秘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7.各种检查表格和检查结果。

第4章 保密措施

第9条 各密级知晓范围

1.绝密级

董事会成员、总经理、监事会成员及与绝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2.机密级

总监(助理)级别以上管理人员以及与机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3.秘密级

部门经理级别以上管理人员以及与秘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第10条 公司员工必须具有保密意识,做到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看的绝对不看。

第11条 总经理负责领导保密的全面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责人,各部门及下属单位必须设立兼职保密员。

第12条 如果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应先由总经理批准。

第13条 严禁在公共场合、公用电话、传真上交谈、传递保密事项,不准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公司秘密。

第14条 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应立即作出相应处理。

第15条 董事长、监事会主席、总经理、总监(助理)办公室及各机要部门必须安装防盗门窗、严格保管钥匙,非本部人员得到获准后方可进入,离开时要落锁,清洁卫生要有专人负责或者在专人监督下进行。

第16条 备有电脑、复印机、传真机的部门都要依据本制度制定本部门的保密细则,并严格执行。

第17条 文档人员、保密人员出现工作变动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交由主管领导签字。

第18条 司机对领导在车内的谈话要严格保密。

第5章 保密环节

第19条 文件打印

1.文件由原稿提供单位领导签字,签字领导对文件内容负责,文件内不得出现对公司不利或不该宣传的内容,同时确定文件编号、保密级别、发放范围和打印份数。

2.打印部门要做好登记,打印、校对人员的姓名应反映在发文单中,保密文件应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打印。

3.打印完毕,所有文件废稿应全部销毁,电脑存盘应消除或加密保存。

第20条 文件发送和E-mail使用

1.文件打印完毕,由文印室专门人员负责转交发文部门,并作登记,不得转交无关人员。

2.发文部门下发文件时应认真做好发文记录。

3.保密文件应由发文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签收,不得交给其他人员。

4.对于剩余文件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5.发送保密文件时应由专人负责,严禁让试用期员工发送保密文件。

6.公司禁止员工在工作期间登陆个人E-mail。员工在上班期间,应用公司的个人邮箱传递信息。

第21条 文件复印

1.原则上保密文件不得复印,如遇特殊情况需由总经理批准方可执行。

2.文件复印应做好登记。

3.复印件只能交给部门主管或其指定人员,不得交给其他人员。

4.一般文件复印应有部门负责人签字,注明复印份数。

5.复印废件应即时销毁。

第22条 文件借阅

借阅保密文件时必须经借阅方和提供方领导签字批准,提供方负责做到专项登记,借阅人员不得摘抄、复印或向无关人员透露,确需摘抄、复印时,要经提供方领导签字并注明。

第23条 传真件

1.传递保密文件时,不得通过公用传真机。

2.收发传真件时应做好登记。

3.保密传真件的收件人只能为部门主管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

第24条 录音、录像

1.录音、录像应由指定部门整理并确定保密级别。

2.保密录音、录像材料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存档管理。

第25条 档案

1.档案室为材料保管重地,无关人员一律不准出入。

2.借阅文件时应填写“申请借阅单”,并由主管领导签字。

3.秘密文件仅限下发范围内人员借阅,如遇特殊情况需由总经理办公室批准借阅。

4.秘密文件的保管应与普通文件区别开,按等级、期限加强保护。

5.档案销毁应经鉴定小组批准后指定专人监销,要保证两人以上参加,并做好登记。

6.不得将档案材料借给无关人员查阅。

7.秘密档案不得复印、摘抄,如遇特殊情况需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26条 客人活动范围

1.保安部应加强保密意识,无关人员不得在机要部门出入。

2.客人到公司参观、办事,必须遵循有关出入厂管理规定,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公司。

3.客人到公司参观时,不得接触公司文件、货物和营销材料等保密件。

第27条 保密部门管理

1.与保密材料相关的部门均为保密部门,如董事长、监事会主席、总监(助理)办公室,传真室,收发室,档案室,文印室,工艺室,研发室,实验室,配料室,化验室以及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

2.各部门需指定兼职保密员,从而加强保密工作。

3.保密部门应对出入人员进行控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并停留。

4.保密部门的对外材料交流应由保密员操作。

5.保密部门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制定保密细则,做好保密材料的保管、登记和使用记录工作。

第28条 会议

1.所有重要会议均由总经理办公室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保密工作。

2.应严格控制参会人员,无关人员不应参加。

3.会务组应认真做好到会人员签到及材料发放登记工作。

4.保卫人员应认真鉴别到会人员,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5.会议录音、摄像人员由总经理办公室指定。

第29条 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协议

1.公司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与相关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

2.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协议一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反协议,另一方都可以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30条 员工离职规定

1.员工离开公司时,必须将有关本公司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的全部资料(如试验报告、数据手稿、图纸、软盘和调测说明等)交回公司。

2.员工离开公司时,公司需要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该员工重申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并可以向其新任职的单位通报该员工在原单位所承担的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

3.员工离开公司后,利用在公司掌握或接触的由公司所拥有的商业秘密,并在此基础上作出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有权就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予以实施或者使用,但在实施或者使用时利用了公司所拥有的且本人负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时,应当征得公司的同意,并支付一定的使用费。

4.未征得公司同意或者无证据证明有关技术内容为自行开发的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的,有关人员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6章 违纪处理

第31条 公司对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可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教育、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者,公司将给予警告处分,

保密管理制度篇三
《最全最实用的保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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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工作管理规定

2006年1月2日

保密工作管理规定

目录

第一章 总则„„„„„„„„„„„„„„„„„„„„„„„„„„„„„„„„„„„„„„4

一、制定保密管理规定的目的„„„„„„„„„„„„„„„„„„„„„„„„„„„„„„ 4

二、制定保密管理规定的依据„„„„„„„„„„„„„„„„„„„„„„„„„„„„„„ 4

三、公司保密工作方针„„„„„„„„„„„„„„„„„„„„„„„„„„„„„„„„„ 4

四、公司保密管理工作原则„„„„„„„„„„„„„„„„„„„„„„„„„„„„„„„ 4

五、保密工作的基本要求„„„„„„„„„„„„„„„„„„„„„„„„„„„„„„„„ 4

六、保密守则„„„„„„„„„„„„„„„„„„„„„„„„„„„„„„„„„„„„„ 4

第二章 保密工作管理机构及岗位职责„„„„„„„„„„„„„„„„„„„„„„„„„„ 5

一、公司保密工作管理机构„„„„„„„„„„„„„„„„„„„„„„„„„„„„„„„ 5

二、公司保密委员会的组成„„„„„„„„„„„„„„„„„„„„„„„„„„„„„„„ 5

三、保密委员会职责„„„„„„„„„„„„„„„„„„„„„„„„„„„„„„„„„„ 6

四、保密办公室组成„„„„„„„„„„„„„„„„„„„„„„„„„„„„„„„„„„ 6

五、保密办公室工作职责„„„„„„„„„„„„„„„„„„„„„„„„„„„„„„„„ 6

六、专职保密员„„„„„„„„„„„„„„„„„„„„„„„„„„„„„„„„„„„„ 6

第三章 保密工作经费管理„„„„„„„„„„„„„„„„„„„„„„„„„„„„„„„„7

一、保密经费的用途„„„„„„„„„„„„„„„„„„„„„„„„„„„„„„„„„„ 7

二、财务部要设立保密专项资金帐号„„„„„„„„„„„„„„„„„„„„„„„„„„„ 7

三、保密津贴„„„„„„„„„„„„„„„„„„„„„„„„„„„„„„„„„„„„„ 7

第四章 保密宣传教育、培训管理„„„„„„„„„„„„„„„„„„„„„„„„„„„„„7

一、保密宣传教育培训的目的、意义„„„„„„„„„„„„„„„„„„„„„„„„„„„ 7

二、保密宣传教育、培训的对象„„„„„„„„„„„„„„„„„„„„„„„„„„„„„ 7

三、保密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 7

四、保密宣传教育的形式„„„„„„„„„„„„„„„„„„„„„„„„„„„„„„„„ 8

五、保密教育工作要求„„„„„„„„„„„„„„„„„„„„„„„„„„„„„„„„„ 8

六、保障措施„„„„„„„„„„„„„„„„„„„„„„„„„„„„„„„„„„„„„ 9

第五章 定密和变更密级管理„„„„„„„„„„„„„„„„„„„„„„„„„„„„„„„9

一、保密事项„„„„„„„„„„„„„„„„„„„„„„„„„„„„„„„„„„„„„ 9

二、密级划分„„„„„„„„„„„„„„„„„„„„„„„„„„„„„„„„„„„„„ 9

三、保密期限„„„„„„„„„„„„„„„„„„„„„„„„„„„„„„„„„„„„„10

四、密级的确定„„„„„„„„„„„„„„„„„„„„„„„„„„„„„„„„„„„„10

五、密级的变更和解密„„„„„„„„„„„„„„„„„„„„„„„„„„„„„„„„„11

六、保障措施„„„„„„„„„„„„„„„„„„„„„„„„„„„„„„„„„„„„„11

第六章 涉密人员管理„„„„„„„„„„„„„„„„„„„„„„„„„„„„„„„„„ 12

一、涉密人员„„„„„„„„„„„„„„„„„„„„„„„„„„„„„„„„„„„„„12

二、对涉密人员实行涉密等级管理„„„„„„„„„„„„„„„„„„„„„„„„„„„„12

三、职责„„„„„„„„„„„„„„„„„„„„„„„„„„„„„„„„„„„„„„„12

四、涉密人员资格审查„„„„„„„„„„„„„„„„„„„„„„„„„„„„„„„„„12

五、涉密人员的权力和义务„„„„„„„„„„„„„„„„„„„„„„„„„„„„„„„13

六、涉密人员涉密等级变动„„„„„„„„„„„„„„„„„„„„„„„„„„„„„„„13

七、涉密人员的考察、奖励和处罚„„„„„„„„„„„„„„„„„„„„„„„„„„„„14

八、保障措施„„„„„„„„„„„„„„„„„„„„„„„„„„„„„„„„„„„„„14

第七章 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 14

一、国家秘密载体及其分类„„„„„„„„„„„„„„„„„„„„„„„„„„„„„„„14

四、国家秘密载体的收发 、传递、保存与销毁„„„„„„„„„„„„„„„„„„„„„„ 15

五、国家秘密载体的制作与复制„„„„„„„„„„„„„„„„„„„„„„„„„„„„„16

六、国家秘密载体的使用„„„„„„„„„„„„„„„„„„„„„„„„„„„„„„„„16

七、保障措施„„„„„„„„„„„„„„„„„„„„„„„„„„„„„„„„„„„„„17

第八章 密品的保密管理„„„„„„„„„„„„„„„„„„„„„„„„„„„„„„„„ 17

一、密品„„„„„„„„„„„„„„„„„„„„„„„„„„„„„„„„„„„„„„„17

二、密品管理要求„„„„„„„„„„„„„„„„„„„„„„„„„„„„„„„„„„„17

第九章 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保密管理„„„„„„„„„„„„„„„„„„„„„„„„„„ 19

一、保密要害部门、部位„„„„„„„„„„„„„„„„„„„„„„„„„„„„„„„„19

二、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确定„„„„„„„„„„„„„„„„„„„„„„„„„„„„„19

三、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主要负责人的职责„„„„„„„„„„„„„„„„„„„„„„„„19

四、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防护措施、设备„„„„„„„„„„„„„„„„„„„„„„„„19

五、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保密管理„„„„„„„„„„„„„„„„„„„„„„„„„„„19

六、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保密管理的监督检查„„„„„„„„„„„„„„„„„„„„„„„19

第十章 涉密计算机、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保密管理„„„„„„„„„„„„„„„„„„ 20

一、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20

二、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工作原则„„„„„„„„„„„„„„„„„„„„„„„„20

三、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20

四、涉密计算机„„„„„„„„„„„„„„„„„„„„„„„„„„„„„„„„„„„„20

五、涉密信息„„„„„„„„„„„„„„„„„„„„„„„„„„„„„„„„„„„„„21

六、涉密计算机信息处理场所„„„„„„„„„„„„„„„„„„„„„„„„„„„„„„21

七、保障措施„„„„„„„„„„„„„„„„„„„„„„„„„„„„„„„„„„„„„21 第十一章 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 22

一、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22

二、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管理„„„„„„„„„„„„„„„„„„„„„„„22 第十二章 涉密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保密管理„„„„„„„„„„„„„„„„„„„„„„ 23

一、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23

二、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保密管理原则„„„„„„„„„„„„„„„„„„„„„„„„„23

三、电话、传真机使用的保密管理„„„„„„„„„„„„„„„„„„„„„„„„„„„„23

四、手机使用的保密管理„„„„„„„„„„„„„„„„„„„„„„„„„„„„„„„„23

五、复印机、打印机、非涉密传真机的保密管理„„„„„„„„„„„„„„„„„„„„„„24 第十三章 重大涉密活动、涉外活动保密管理„„„„„„„„„„„„„„„„„„„„„„„ 24

一、重大涉密活动的保密管理„„„„„„„„„„„„„„„„„„„„„„„„„„„„„„24

二、涉密试验现场保密管理„„„„„„„„„„„„„„„„„„„„„„„„„„„„„„„25

三、涉密会议的保密管理„„„„„„„„„„„„„„„„„„„„„„„„„„„„„„„„25

四、涉外活动的保密管理„„„„„„„„„„„„„„„„„„„„„„„„„„„„„„„„26

五、对外交流和宣传的保密管理„„„„„„„„„„„„„„„„„„„„„„„„„„„„„27

六、保障措施„„„„„„„„„„„„„„„„„„„„„„„„„„„„„„„„„„„„„27 第十四章 保密审查审批制度„„„„„„„„„„„„„„„„„„„„„„„„„„„„„„ 27

一、需要保密审查审批的事项„„„„„„„„„„„„„„„„„„„„„„„„„„„„„„27

二、保密审查审批原则„„„„„„„„„„„„„„„„„„„„„„„„„„„„„„„„„27

三、审批程序„„„„„„„„„„„„„„„„„„„„„„„„„„„„„„„„„„„„„27

四、保障措施„„„„„„„„„„„„„„„„„„„„„„„„„„„„„„„„„„„„„28 第十五章 保密工作检查„„„„„„„„„„„„„„„„„„„„„„„„„„„„„„„„ 29

三、保密检查的对象„„„„„„„„„„„„„„„„„„„„„„„„„„„„„„„„„„29

四、保密检查的内容„„„„„„„„„„„„„„„„„„„„„„„„„„„„„„„„„„28

五、保密检查的方法„„„„„„„„„„„„„„„„„„„„„„„„„„„„„„„„„„29

六、保密检查的措施„„„„„„„„„„„„„„„„„„„„„„„„„„„„„„„„„„30 第十六章 泄露国家秘密事件报告和查处„„„„„„„„„„„„„„„„„„„„„„„„„ 30

一、泄密事件„„„„„„„„„„„„„„„„„„„„„„„„„„„„„„„„„„„„„30

二、泄密事件的报告„„„„„„„„„„„„„„„„„„„„„„„„„„„„„„„„„„30

三、泄密事件的查处„„„„„„„„„„„„„„„„„„„„„„„„„„„„„„„„„„31

四、保障措施„„„„„„„„„„„„„„„„„„„„„„„„„„„„„„„„„„„„„31 第十七章 保密工作奖惩„„„„„„„„„„„„„„„„„„„„„„„„„„„„„„„„ 31

一、奖励„„„„„„„„„„„„„„„„„„„„„„„„„„„„„„„„„„„„„„„31

二、处罚„„„„„„„„„„„„„„„„„„„„„„„„„„„„„„„„„„„„„„„32

三、职责„„„„„„„„„„„„„„„„„„„„„„„„„„„„„„„„„„„„„„„32

四、保障措施„„„„„„„„„„„„„„„„„„„„„„„„„„„„„„„„„„„„„32 附则„„„„„„„„„„„„„„„„„„„„„„„„„„„„„„„„„„„„„„„„„33

保密工作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一、制定保密管理规定的目的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公司保密工作的管理,根据我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二、制定保密管理规定的依据

主要依据如下国家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公司保密工作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1998年9月5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发实施办法》1990年5月25日国家保密局(第1号)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管理办法》(国保发[2004]4号)包含《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标准》和《保密资格审查认证评分标准》

三、公司保密工作方针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保守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的方针。

四、公司保密管理工作原则

公司保密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实行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保密部门与业务部门相结合,依法管理国家秘密,不断提高技术防范能力和现代化管理水平,更好地为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服务。

五、保密工作的基本要求

保密工作的基本要求是:控制知密范围,防范窃密活动,消除泄密隐患,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六、保密守则

为提高全体员工的保密意思,增强员工保密自觉性,方便记忆,特制定“十五不”保密守则,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不该说的国家秘密,绝对不说;

不该问的国家秘密,绝对不问;

不该看的国家秘密,绝对不看;

保密管理制度篇四
《保密管理制度》

保密管理制度

1.0总则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0管理职责

2.1人资部为集团公司保密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集团公司保密工作的监督、检查,并负责对全体员工进行保密教育。

2.2各部门具体负责本部门保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本部门员工进行保密教育。

2.3各岗位人员负责保守本岗位涉及的公司秘密。

2.4公司所有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不得对外泄露公司生产技术、设备、工艺、经营、管理情况和相关数据。

3.0秘密的界定

3.1秘密的含义

3.1.1公司秘密是涉及公司的权利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并采取保密措施,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内人员知悉的事项。

3.2密级的划分

3.2.1根据秘密的重要程度,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1级”、“2级”、“3级”三级。“1级”属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2级”属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3级”属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

3.2.2各级秘密包含的事项(具体见附件一)。

4.0 保密事项的管理

4.1文档类事项的保密

4.1.1专人、专用带锁橱柜保存,钥匙由专人保管。长时间离开办公桌及离开办公室时,须将桌面的保密资料放入带锁的抽屉或橱柜。

4.1.2拟文部门负责确定发放或传阅范围,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密措施,不得发放无关人员,要控制文件的行踪,并定期清查,防止丢失和错漏。

4.1.3严格按批准的份数打印,不得擅自多印多留,复印件、草稿视同原件管理,复印、打印过程的废纸应及时销毁。

4.1.4凡借阅、复印或外出工作需携带保密资料的,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办理。

4.1.5外来人员浏览公司内部文件时,要立即进行有礼貌地制止。

4.1.6试验新品种或进行其他实验时,联系部门必须与供应商签订《保密协议》,对试验的过程进行严格保密,并保管好试验的有关文件。

4.2计算机网络信息类事项的保密

4.2.1共享、复制、传输计算机网络信息类事项,须经各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办理。

4.2.2属1级保密文件的电子稿必须设定密码,密码位数不低于6位,不得泄露密码。

4.2.3外来人员未经各部级部门负责人允许不得使用公司电脑,在允许使用的情况下,要设专人对其操作行为进行现场监督。

4.2.4软件使用者在申请用户名的当日内更改密码,不得泄露。根据权限操作,不得借用、盗用他人账号,权限增加、变更须经公司常务副总审批。

4.2.5不得将公司文件上传到外部网站、论坛、博客、邮箱、网盘等存储介质。

4.3现场类事项的保密

4.3.1属于公司密级的设备的保存、维修、销毁以及产品的研制、生产,须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

4.3.2生产车间的保密

4.3.2.1生产车间内成立保密工作小组,车间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技术员、各班班长为成员。具体负责本车间保密工作的监督与检查,组织对员工进行保密教育,提高员工保密意识,落实保密责任,明确保密职责。

4.3.2.2生产车间工艺文件须车间主任、副主任、技术员和班长传递、管理。参与人员须严守秘密,不得扩大知晓范围。

4.3.3.3生产车间的车间主任、副主任、技术员、班长和原材辅料采购人员要对所用原材辅料的名称、价格、生产厂家、供应商等有关信息进行保密,进入车间的原材辅料,仓库管理人员须在卸货后1小时内将原材辅料的原标识替换成我公司指定的标识。

4.3.4出入车间的管理

4.3.4.1非本车间的公司员工(允许正常出入的和在规定时间参加公司在车间内组织的统一会议人员除外)出入其它车间,须车间主任批准。

4.3.4.2外来人员出入特殊车间必须经副总经理批准。

4.3.4.3外来人员进入车间不允许拍照、摄像(包括用手机,下同),否则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4.3.4.4外来人员联系接待部门要提前通知需出入部门负责人,车间接到通知后,要对需保密的事项采取措施,做到信息、数据不外泄。

4.3.4.5外来参观人员要安排专人带领,参观纸机操作侧,按参观路线行进,不得随意变更路线,对随意改变路线和走到离设备1米以内的客人,带领人员、当班班长及本岗位操作工要礼貌地加以制止。

4.3.4.6销售客户原则上仅限于由专人带领参观生产车间卷取处、复卷处、后加工区,若需参观其它部位,须另外注明。

4.3.4.7外来供应商不准进入生产车间。其中到车间卸货的供应商,车间必须指定专人管理,只允许供应商在规定时间、规定卸货区内活动(各车间要明确标识卸货区)。

4.3.4.8外来施工人员出入车间时,必须由联系部门负责对出入人员进行确认,并与车间负责人进行接洽,明确工作所需时间,由车间指定相关岗位工作人员进行监督。严禁非施工人员混入车间。

4.4.5各生产车间门口的管理

4.4.5.1生产车间离门口最近岗位的当班员工为控制人员进出的责任人,由生产车间落实到相关人员的岗位责任制中。

4.4.5.2对不按规定进入车间要强行制止。

4.4.5.3生产车间门口处,由车间标志出界线。

4.5文印室的保密

4.5.1公司档案由办公室负责管理。

4.5.2进入档案室的人员,不得随便翻阅档案室的文件。对作废的文件须当场进行销毁。私人资料,未经文印管理部门负责人允许严禁在公司打印、复印。

4.5.3需打印(复印)的文件(资料),档案室必须做好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文件(资

料)名称、打印(复印)日期、份数、打印(复印)部门(人)签字。文件打印完毕后,文件打印人员负责将电子版取消共享。

4.5.4文印人员必须按领导批准的份数打印公司文件,不得随意增减份数。

4.6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

4.6.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4.6.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

4.6.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4.6.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4.7其它

4.7.1对来访、参观客人须按预定计划接待,不得扩大交流、参观范围,关键设备谢绝参观。

4.7.2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4.7.3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4.7.4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要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办公室;办公室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做出处理。

5.0考核

5.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罚款100-5000元。

5.1.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5.1.2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5.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承担造成的损失。

5.2.1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5.2.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5.2.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5.3检举、报告、制止泄密行为者,经公司核查属实的,奖励检举者 500-5000元。

5.4若发生泄密后,未查清泄密者的,泄密内容属生产或营销或管理类别的,此类岗位的全体涉密岗位人员负主要责任。

5.5未按规定出入车间,每次罚责任部门(人)50-500元。车间内相关岗位责任人未严格管理非正常出入车间的人员,每次罚50-500元。

5.6外来人员随意到工作地点以外的地方,带领人员以及车间人员未及时制止,每次各罚款50-500元。

本制度自2013年3月经总经理签批后下发执行,由人资部负责解释。

批准: 审核: 编制:人资部

附件一:各级秘密分类明细表

保密管理制度篇五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XX公司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2011年12月30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有关文件要求,确保公司保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公司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的方针和“业务谁主管,保密工作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 做好保密工作关系到国家和公司的根本利益,每个工作人员都要熟知本职工作中涉及秘密的具体事项和密级划分的标准、范围,严格遵守各项保密制度。

第二章 保密工作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 公司设立保密委员会,委员会由公司经理、副经理、各部门负责人及兼职保密工作联络员组成,组长由公司经理担任,委员会全面负责本单位的保密工作。建立保密工作例会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专题保密会议。

第五条 公司保密委员会主要职责是:落实省公司保密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和保密管理日常工作;组织公司保密工作宣传教育、保密检查与考核工作;对所属人员进行保密监督管理;发现保密工作中存在的泄密隐患并及时整改;负责本公司信息安全工作;确定本公司保密重点部位和人员;负责本公司对外提供企业秘密事项、内部事项的保密审查;提出本公司工作中产生的企业秘密事项的密级、范围及变更、解密意见;负责本公司的企业秘密事项的归档、销毁管理;负责制定和落实本公司涉密会议和涉密活动的保密方案和措施;负责保密责任书、涉密人员保证书、员工保密承诺书的签订和落实;及时报告本公司失泄密事件,并配合省公司保密委员会、保密办进行查处。

第六条 公司经理为本公司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的保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保密工作的处长为分管处室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本处室的保密工作。

第七条 公司应确定政治可靠、综合素质好、保密观念强、认真负责的同志担任保密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保密工作。并确立通信调度为要害部门,执行保密管理规定。

第三章 定密管理

第八条 公司各处室在工作中产生的涉及国家秘密、企业秘密的文件、资料、音像、

光盘、移动介质等(以下简称涉密载体),均应依据《文献保密等级代码与标识》确定密级范围和密级,并按规定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及知悉范围。同一个载体上含有两个以上密级的秘密事项,应按其最高密级确定。

第九条 密级的确定由产生处室通过保密工作联络员向保密委员会提出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的秘密事项条款表,并到领取《企业秘密事项签批(变更)表》(见附录D)按要求填写,经本处室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保密委员会审查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生效。

第十条 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绝密”、“机密”、“秘密”等字样;属于企业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商密一级”、“商密二级”、“企业内部事项”等字样。转发上级单位的涉密文件应按原文件的密级进行标密。

第十一条 涉密文件、资料保密期满即自行解密,需要变更密级、保密期限、知悉范围的,由原确定密级的单位或部门向办公室提出变更申请,并领取《企业秘密事项签批(变更)表》(见附录D)按要求填写。该秘密事项一经变更后,要及时通知知悉范围的人员。

第四章 纸质涉密载体管理

第十二条 纸质涉及国家秘密载体的管理,公司要严格遵照涉密文件上标注的知悉范围执行,不得擅自变更知悉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各处室工作中确需大量复制转发涉及国家秘密、企业秘密纸质载体时,必须请示原产生部门同意后,方可复制转发。

第十四条 公司各处室对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的复制,必须至综合部领取《机要文件复印审批单》(见附录A)并按要求填写,经本处室主要负责人和公司保密机构的主要负责人签批后,在办公室指定的复印机上复制,复印后及时清除复印机中记忆的相关内容。复印件等同原件管理,不得擅自变更其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复制的涉及国家秘密载体由机要部门履行登记和签收手续,在公司各处室的阅存时间一般不超过十个工作日,阅后退回机要部门。

第十五条 公司各处室召开会议所产生的涉密会议文件、资料必须编号登记,发放时严格履行签收手续;会议结束后,及时清理收回。

第十六条 公司各处室的涉密载体必须存放在有保密安全防范措施的文件柜内,

其讨论稿、中间稿等一律等同正式文件,与普通载体分开管理。不得携带涉密载体出差或出入公共场所。

第十七条 公司各处室对外提供涉及企业秘密事项时,必须填写《对外提供企业秘密事项审批表》(见附录E),并经原产生部门、主管公司领导审核签批后,方可提供。

第十八条 公司各处室公开宣传报道、发布信息、发表文章、展览展示以及组织或参加国内外交流活动和公务接待中,不得涉及国家和企业秘密事项。

第十九条 公司各处室每年6月中旬对上年所保管的涉密载体进行清查、核对、登记,需要清退的涉密载体,应及时如数清退机要部门。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自行留存和销毁涉密载体。

第二十条 公司各处室对无保存价值的涉密载体,经清点填写《年度涉密资料销毁清单》(见附录B)并报本单位领导批准后,指定专人妥善保存,由办公室定期派专人到上级保密部门指定的销毁点集中监督销毁。

第五章 涉密载体制作、存放场所、通信机房管理

第二十一条 公司在集中制作、复制和存放国家和企业秘密载体场所、通信调度机房、电视电话会议控制室应确定为保密要害部位,保密要害部门应根据实际需要安装电子监控、防盗、报警等保密安全防范装置,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保密要害部位。.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安全防范措施。

第二十二条 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周边环境根据周边环境特点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与其他办公用房窗户相临、临街的窗户加装不透光的窗帘等);配备防火设施和有效的火警安全监测。

第二十三条 进入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勤人员应安装身份鉴别装置或采取其他控制人员进入的措施;进行保密审查教育。

第二十四条 非工作人员如需进入电视电话控制室需经通信运维处处长批准,全程由专人陪同。外来人员进入通信调度机房,需经通信运维处长批准并按规定详细填写“外来单位人员进入通信机房登记”。非信息公司运行维护人员进入通信机房工作,必须填写“通信调度机房工作票”。

第六章 办公设备、计算机及信息网络管理

第二十五条 严禁公司员工在非加密传真机上传送涉及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的文件。

第二十六条 严禁公司员工在普通电话和移动电话中谈论涉及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事项的内容。

第二十七条 根据“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的原则,各处室起草、处理、存储涉及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信息应在指定的涉密计算机上(单机运行)进行,严禁涉密计算机连接网络。严禁通过互联网传输涉密信息,不得在局域网上处理、传输和发布涉密事项。每年由科技信息部利用保密技术检查软件至少对终端机进行一次扫描。

第二十八条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公司各处室要加强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由科技信息部实行登记和保密管理,专人保管,专盘专用,严禁在非涉密计算机和联网计算机上使用。严禁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在涉密计算机上使用。

第二十九条 公司各处室运用技术手段对对外网站、自办媒体应进行定期(每星期不少于三天)信息安全保密检查,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保密规定审定各类稿件或信息,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

第三十条 公司各处室的涉密计算机及涉密复印机、加密传真机等相关的设备维修,应当在公司内部进行,并由科技信息部指定专人全过程监督,严禁维修人员读取和复制涉密信息。急需送修的,应当拆除涉密信息存储部件。

第三十一条 公司对外提供的资料及,发布信息应履行保密审查(批)手续,放可对外发布。

第七章 涉密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载体的邮寄

第三十二条 公司各处室邮寄涉密载体必须采用专用信封,并到当地机要通信局寄递,封装涉密载体的信封上应标明密级、编号和收(发)件单位名称。公司涉密载体由公司综合部兼职保密工作联络员负责传送。

第八章 保密宣传教育

第三十三条 公司保密宣传教育以保密法制、法规及企业公司工作为重点,运用保密技术防范知识,保密、反窃密和保密技术检查的技术手段,结合当地保密部门、国家电网公司、省公司、本公司的保密宣传教育规划及当前保密形势,利用内部局域网

保密管理制度篇六
《网络保密管理制度》

山东***有限公司

网络保密管理制度

受控印章:

文件编号: JYC- QG-ZD-002-2012

文件版次: A.0

分发部门: 企管办

1.目的 为认真贯彻《保密法》和《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确保公司计算机网络安全,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使用电脑的工作岗位。

3.使用职责

3.1计算机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从事违法活动。

3.2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不得处理涉密资料,存有涉密文件的计算机要有专人管理,专 人负责。

3.3凡涉密数据的传输和存贮均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录有文件的移动存储设备要妥 善保管,严防丢失。

3.3严禁私自将存有涉密文件的移动存储设备带出机关,因工作需要必须带出机关的要 经领导批准,并有专人保管。

3.5使用电子文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要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文件传 递、转发或抄送涉密信息。

3.6 各部门凡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必须安装防病毒工具,进行实时监控和定期杀毒。并 指定专人定期对其部门计算机系统进行维护以加强防护措施。

3.7存有涉密文件的计算机如需送到公司外维修时,要将涉密文件拷贝后,对硬盘上的 有关内容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外请人员到公司维修存有涉密文件的计算机,要事 先征求有关领导批准,并做相应的技术处理,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以防泄密。

3.8专用于存储财务、人事、纪检、监察、办案等资料和内部文件的计算机由专人使用, 并设置密码,禁止访问互联网及及其他外部网络系统。

3.9对重要数据要定期备份,防止因存储介质损坏造成数据丢失,备份介质可用光盘、 硬盘等方式,要妥善保存。

3.10计算机操作人员调离时要将有关资料、档案、软件移交有关人员,调离后对应该保 密的内容要严格保密。

保密管理制度篇七
《保密管理制度(试行)》

保密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保密管理的全过程要求,以保护公司合法权益,防范经营风险。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秘密信息的日常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版本(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版本(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公司秘密

指公司形成或拥有,具有价值性和实用性,不为公众所知悉并采取保密措施,一旦泄露将使公司的经济利益、运营安全和竞争优势受到损害的各类信息。 3.2 绝密信息

指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信息。 3.3 机密信息

公司的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信息。 3.4 秘密信息

公司人事档案、各类合同与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信息。 4 职责

4.1 综合办公室主管领导

4.1.1 负责公司保密管理组织工作,对公司保密管理负领导责任。 4.2 综合办公室

4.2.1 负责保密的归口管理,落实公司各项保密工作任务. 4.3 人力资源部

4.3.1 负责与中层管理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 4.4 财务管理部

4.4.1 负责公司财务预算、决算信息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的保密管理工作。 4.5 企管信息部

4.5.1 负责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和网络的技术维护及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计算机及其系统、网络泄密。 4.6 纪检审计部

4.6.1 负责公司各类经济合同和安全合同的保密管理工作。 4.7 各部门

4.7.1 负责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秘密信息的管理,组织和落实管辖范围保密工作,负管辖范围保密工作监管责任。

4.7.2 负责提出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秘密范围、密级划分、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建议,确定部门涉密岗位。

4.7.3 依据秘密范围和涉密岗位等信息,确定本部门涉密计算机。

4.7.4 负责与涉密岗位的员工签订保密承诺书。发生泄密事故和纠纷案件时,应协助调查、解决纠纷、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反馈至综合办公室主任和综合办公室主管领导。 5 工作程序及要求

5.1 公司秘密范围的确定

5.1.1 各部门提出职能范围内的公司秘密范围、密级划分、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编制《秘密范围清单》(格式见附录C),报综合办公室主任、综合办公室主管领导审批。 5.1.2 综合办公室负责编制保存《保密承诺书签订人员情况表》(格式见附录A)、汇总编制《秘密范围目录表》(格式见附录B)。

5.1.3 秘密信息载体形成后,整理、制作中产生的草稿废件应及时销毁。需要保留的,应按秘密信息同等密级进行管理。

5.1.4 知悉范围为部门的,具体知悉人员由该部门负责人确定。知悉人员应妥善保管有关信息载体,严禁超越知悉范围传阅。

5.1.2 公司秘密范围实行动态管理,正常情况下每三年调整一次,如有重要变化时,可随时调整。

5.2 公司秘密的日常管理

5.2.1 涉密文件原则上不得复印。

5.2.1.1 如因工作需要确需复印的,需经综合办公室主任审核、综合办公室主管领导审批同意。使用部门应将涉密文件的复印件视同原件,按本制度要求进行管理。 5.2.2 禁止使用普通传真机传输公司涉密信息。

5.2.3 公司管理标准必须按照受控范围发放,旧版文件应回收、销毁。

5.2.4 召开涉及公司秘密的各类会议,应当做好会议保密工作,明确秘密信息知悉范围。由会议召集人决定会议的地点及参加人员,会议文件、发言材料、会议记录应根据公司秘密范围确定密级,重要的涉密文件材料要及时收回。 5.2.5 公司秘密信息不得随意外传。

5.2.5.1 公司与外部机构进行业务往来时,如需提供公司秘密文件的,须经综合办公室主任、综合办公室主管领导审批,此外应在合同中明确对相关方的保密要求。

5.2.5.2 公司相关信息必须经过综合办公室主任审核、综合办公室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录入外部网站/网页。

5.2.6 涉密计算机的管理

5.2.6.1 企管信息部应确保公司办公用计算机及其系统、网络的安全,保存好各部门提交的《涉密计算机清单》(格式见附录D),并负责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的技术指导工作。如有外包业务,应在合同中明确对外包单位的保密要求,确保公司秘密和计算机设备的安全。 5.2.6.2 涉密计算机必须与公共信息网络隔离,各部门的涉密计算机不得链接国际互联网。在与公共信息网络相联的信息设备上,不得存储、处理和传递涉密信息。

5.2.6.3 未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和授权,员工使用的涉密计算机不得交由非本岗位工作人员操作。

5.2.6.4 严禁涉密软件、光盘、U盘、移动存储介质等在涉密计算机与非涉密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

5.2.7 涉密人员管理

5.2.7.1 人力资源部负责执行公司领导关于保密工作的相关决策,按要求与中层管理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中层)(格式见附录E)。

5.2.7.2 各部门负责人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与掌握公司秘密的重点部位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员工)(格式见附录F)。

5.2.7.3 涉密岗位的员工调离原工作岗位时,应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所在部门应对其经管的涉密文件、资料、电子信息载体进行监交,并保留移交记录。 5.2.8 涉密信息载体的销毁

5.2.8.1 各部门形成的涉密纸介质文件资料和各种软盘、光盘、U盘等磁介质的销毁,需填写《涉密信息载体销毁申请单》(格式见附录G),经综合办公室主任审核、综合办公室主管领导审批后,由涉密部门、综合办公室、安全管理部共同销毁。 5.2.8.2 涉密计算机报废前,须将旧计算机中的涉密信息全部复制到新计算机中,并将原计算机移交企管信息部,由企管信息部将储存信息的硬盘取出、留存,其余部件交回收单位。

5.2.9 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时,应第一时间将相关情况报告综合办公室主任、综合办公室主管领导,及时作出处理。 5.3 员工保密的责任与义务

5.3.1 全体员工应增强保密意识,认真履行保密责任与义务,自觉维护公司利益。

5.3.2 所有涉密员工均应签订保密承诺书,对保守公司秘密做出承诺,并以实际行动维护公司利益。

5.3.3 不在公开发表的文章、著作、演讲中涉及公司秘密。对涉及公司秘密的信息及载体,未经批准不转借、不摘抄、不复印、不拷贝。

5.3.4 严格按照保密制度传递涉密信息,妥善保管好经手的各类涉密载体

5.3.5 调离公司或内部调动时,对经管的涉密文件、资料、电子信息载体应与原所在部门办理交接手续;员工调离公司后,应保守所知悉的公司秘密,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公司秘密。 6 检查与改进

6.1 做好保密工作是各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由综合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纳入部门当月绩效评价。

6.2 各部门应按照综合办公室提出的期量要求限期整改,持续改进保密管理工作。

6.3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泄露公司秘密的直接责任人,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纪律、行政处分和考核。触犯国家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追究主管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7 记录

附录A(规范性附录):

保密承诺书签订人员情况表

部门: 编号:

版本:a.0 启用日期:2010年10月1日

附录B(规范性附录):

秘密范围目录

部门:

综合办公室主管领导: 日期: 年 月 日

版本:a.0 启用日期:2010年10月1日

附录C(规范性附录):

秘密范围清单

部门: 编号:

保密管理制度篇八
《技术保密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技术保密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版 本:A

发放代号:

受控状态: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1. 目的

为保护本单位的技术秘密,防止无形资产外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2. 范围

公司产品相关工艺、配方、工艺参数、各类检测标准等产品技术信息。

3. 职责

3.1质管部负责技术信息制作、发放、存档。

3.2生产部、物流中心负责技术信息在使用过程中的管理。

4. 管理内容

4.1 技术秘密的范围

4.1.1 产品直接或间接配方标准

4.1.2 科研开发计划,科研项目的研究资料。

4.1.3 工艺规程、工艺技术参数等技术资料。

4.1.4 技术改造计划、项目等资料。

4.1.5 生产、质量管理的有关文件、资料。

4.1.6 其他的技术信息。

4.2 技术秘密的等级

4.2.1绝密级:凡属于技术秘密范围中前四项的技术信息为绝密技术信息。

4.2.2机密级:凡属于技术秘密范围内后二项的技术信息为机密技术信息。

4.3 技术保密的实施

4.3.1公司各职能部门对载有技术秘密的文件材料、图纸、磁(光)盘、图像、声像等资料

及样品,必须注明保密和密级字样,并根据密级采取保密措施,归档保存。

4.3.2质管部在新品研发过程中应严格限制知情人员,除相关研发人员外,不得将研发信息

散布给其他人员。除总经理、直接研发人员、质管部、生产部、物流中心负责人外,公司其余人员只能参与相关工作,不得了解研发过程其它环节的工作,并且未经部门负责人授权,不得告知其他人员。

4.3.3质管部发放的各类工艺文件必须按《文件控制程序》执行,并且要做到在一类文件上

不包含产品的全部信息,而应按工序分割开。

4.3.4生产部负责配料人员要严格管理,配料室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配方不允许抄写和携带

出配料室,配料人员更换必须经生产经理批准方可。

4.3.5所有产品技术信息要提供给公司以外的组织、个人,必须要得到总经理批准。

4.3.6质管部保存产品技术信息的电脑要专人设密码管理,严禁其余人员使用。

5. 相关文件

5.1 ZLL-QMSP-4.2.3-01-2012 文件控制程序

保密管理制度篇九
《信息保密管理制度》

信息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有效保护公司的设计成果等知识产权,防止公司的核心商业秘密泄露或被剽窃,防止

不正当竞争,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信息保密范围

公司所有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

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所有的产品规划、创意、设计方案、设计文件(含图纸及文档

资料)、讨论结果结论;所有的资质认证的资料;所有的开发项目和进度;所有的技术资料

和程序代码;所有的技术文档资料;所有的供应商资料;所有的采购数据;所有的客户资料

及联络方式;所有的销售报表;所有的人事资料;所有的财务资料等。其他所有与公司经营

管理相关的商业、技术、管理资料等公司认为需要保密的信息。

信息保密规则

第三条 各部门人员使用的所有办公用电脑,必须设置开机密码,密码除了使用人应牢记外,

应向各部门经理上报备案。电脑使用人员变更密码应及时向各部门经理报告。

第四条 未经总经理(包括其授权人)或各部门经理批准,公司任何人不得开启其他员工电

脑,不得查阅和拷贝其他员工电脑中的资料和信息。

第五条 未经公司网管人员同意,公司任何人不得打开电脑机箱、拆卸、更换板(卡)。

第六条 未经总经理(包括其授权人)或各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员工不得将上述属公司商

业秘密范围的资料设置为共享文件的形式。

第七条 各部门日常联络工作文件通过内部邮件系统进行沟通传递,尽量避免打印及复印。

各电脑使用人员必须每半天接收一次内部邮件,并按信息级别由相应主管审批后方可以发布

或传递。邮件要定期进行备份。

第八条 如因工作需要,确需刻录公司信息资料,必须经部门经理和管理部主管共同批准,

否则一律不得刻录。

第九条 办公电脑中的资料要定期整理、清理和备份。各电脑使用人员应每周将本周重要工

作文件整理备份一次。

第十条 研发部与供应商的设计资料传递,由各设计小组长负责,普通设计人员不得使用外

部邮件传递。设计人员应将相关资料用内部邮件传给各设计小组长,由小组长审核后再转发

相关供应商。

第十一条 营销部、产品部或市场部收到客户的设计信息,原则上只能把该信息发送给项目

负责人。如确有需要,经部门经理发送给该项目的主要经办人。收到设计信息的人员,不得

以任何方式将客户的设计信息对外泄露,也不得转发给无关的技术人员。

第十二条 新产品通过公司网站对外发布,应事先将该产品的功能、结构和技术性能等报总

经理或其指定授权人批准,经批准后方可发布。应避免信息泄露过早,造成他人的模仿或拷

贝。

第十三条 公司电脑网络管理人员可以使用各种办法(包括对公司服务器的搜索)对违反公

司规定的行为进行监控。如发现员工私自使用个人电子信箱发送属于公司保密范围的任何资

料,有权进行制止和举报。公司将根据奖惩管理办法对举报人给予奖励和表彰。

第十四条 公司外人员需要动用我司电脑或查阅相关信息,必须有我司员工陪同。凡涉及公

司商业秘密的数据信息,一律不允许浏览。也不得拷贝、打印、复制,特殊情况下需由部门

主管签字确认后方可提供相关部分的数据。对擅自提供信息者,一经发现,予以辞退并追究

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存放财务资料的电脑原则上不予联网,并应采取相关的技术限制和控制措施。数

据传递由专人使用U盘和专用信箱传递,避免信息不当扩散。

信息分级及传递规则

第十六条公司信息根据重要程度分为四级

绝密:指极为重要的公司核心商业秘密,如被泄露会使公司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失。

主要指产品规划、创意、设计方案、产品设计文件(含图纸及文档资料)、客户资料及联络

方式;销售报表;采购数据、产品数据;技术项目档案;重大项目资料、公司的核心技术程

序、程序的源代码、外购的软件等;所有的人事资料;所有的财务资料;法律文件;股东会

文件、董事会文件;公司各种规章制度等涉及公司运营的核心数据资料及档案。

此级别信息,只有得到涉秘信息部门或项目主管书面许可方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内部加

密传递,且传递范围仅限于需求部门主管或项目的负责人,由部门主管或项目负责人根据业

务需要进行分割、整理后传达给本部门的员工。部门主管或项目负责人对接收的资料信息的

安全和合理使用负责,因本人或本部门人员原因造成资料外泄,由部门主管首先负管理责任,

同时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许可须采用邮件回复、签字审批(如果需要移交的资料比较多或

比较重要,须填写《数据档案资料移交清册》,见附表一)等有文字记载的书面方式进行,

未经批准不得向任何人泄露,未经批准擅自将此级别信息对外发布,按泄密处理,责任人和

部门主管负连带责任。

机密:指重要的公司秘密,如被泄露会使公司利益遭受严重损失。主要指公司各种讨论、

论证结论;资质认证资料;开发项目和进度等对公司经营有重大商业价值的信息;各个部门

因工作关系,经部门经理审批可了解相关信息的内容,但严禁复制拷贝,需要复制拷贝须经

总经理批准。

此级别信息经审批后可以在具有相关业务联系的经理层传递,不得发布给与业务无关的

经理和普通职员,更不得对外泄露。

秘密:指公司一般商业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利益遭受损失。主要指日常的部门内部讨

论、论证结论;日常工作信息等。

此级别信息由部门经理决定发布范围,可以在具有相关业务联系的员工间传递,但不得

发布给与业务无关的员工,更不得对外泄露。

普通非秘密类信息:指内部非保密信息。主要指各种管理公告、公示,对全体员工开放

的各种信息。

此级别信息可以在公司范围内发布传递,但不得对外公布。

第十七条公司信息的传递统一用公司邮箱进行,在发送时应仔细核对收件人,需要审批的,

得到批准方可发送。

上述涉密信息的存储、处理、传递、输出要遵守文件传递和档案管理制度,并标注相应

的密级标识,受控传递、签阅。

第十八条 部门间的信息传递统一由部门主管负责,各个部门的主管是涉秘信息发布与接收

的唯一通道,除部门主管外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跨跃部门、跨跃职权发布、存储、保留涉秘

信息,否则根据本规定进行处罚。部门主管须按公司要求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格按审批程

序和谨慎原则处理涉秘资料,需要批准传递的涉秘文件资料,确因业务需要,可以观摩、演

示,但得到批准前不得另外保存、复制、传播,否则按泄密处理。

第十九条 任何人发现受控以外传递的涉秘信息,须在第一时间报告部门主管乃至总经理,

并采取措施彻底清除已经传递出去的涉秘信息,销毁或回收全部受控以外的文件资料。

数据信息保护保全管理规则

第二十条 宗旨:公司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和管理信息等是公司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根本,

所有员工必须树立信息时代科技优先、信息为本的思想,严格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二十一条 岗位责任:各部门主管是本部门数据信息保全的第一责任人,如发生数据信息

遗失、毁损、灭失、使用不当、泄密等问题,部门主管负首要管理责任。网络管理员负责对

公司电子数据信息进行备份,备份过程中不得查阅浏览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信息内容,对于工

作中知悉的相关商业秘密信息要严格保密。数据管理专员负责收集和保管公司数据信息,各

部门须全力配合,不得拒绝;数据保管专员必须于数据采集的当天将数据资料存放到指定的

存放地点,不得私自留存、复制,同时要按照公司的档案管理制度做好数据信息的登记和备

案(即详细登记数据资料的内容、采集时间、版本信息等),分类存放,以便于查阅。

第二十二条 信息归档保存:公司数据信息以“谁形成,谁负责归档”为原则。各个部门根

据本部门的业务情况建立全面的业务数据管理规范,部门主管对本部门的数据信息的归档及

安全负全责。各部门的数据信息应及时归档,并自行设专柜妥善保存。密级为绝密的重要档

案信息应在公司以外的专业保管场所由公司指定的专人负责存档及保管。密级为机密级以上

的数据信息,应由部门主管亲自归档及保管,以确保数据信息的安全。其它密级的数据信息

由部门主管根据数据的重要程度分级指派专人负责归档和保管,同时明确归档及保管人员的

责任。

第二十三条 各部门数据信息档案管理:各部门须根据本部门特点,制定部门信息档案管理

办法。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公司信息管理规定及本部门的信息档案管理办法,确保公司的全部

信息档案体系能记录、有记录、可查考,为公司的快速发展提供安全、持续、高效的支持。

各部门应充分利用已有的信息档案体系提高决策的科学性,不断创新发展,积累越来越多的

知识财富。

第二十四条 数据信息的备份与移交:绝密级信息,必须以可移动的存储方式进行数据备份。

每月的第3个工作日由各个部门指定的数据管理人员或部门主管将备份数据信息移交给公

司指定数据管理专员。存放于公司以外的安全场所,以确保公司数据资料的绝对安全,避免

因火灾、盗抢及其他不可预料的以外给公司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第二十五条 信息封存要求:部门主管须在封存的介质上加贴一次性封签,并在封签上签字

同时签署封存日期。无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拆封,如遇特殊情况确需拆封检查,须由数据

管理专员亲自执行,并在查验完毕后1小时内重新封存完整并在封签上签字确认,同时注明

日期。如需记载的事项较多,应以独立文本文件记录,并与数据信息一并归档保存。

第二十六条 封存人对数据信息的完整性和安全性负责。如果发现有重大的数据遗漏给与警

告或1000元-10000以内罚款,并视情况减少,取消期权,股权。

第二十七条 借数据备份之名盗取公司数据或恶意伪造编造数据,一经发现立即开除,取消

期权,股权。并保留追究一切责任和要求经济赔偿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数据保管专员的权利与责任:公司指定的数据保管专员,有权按公司规定搜集

数据资料,各个部门主管须全力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数据保管专员必须于数据采集

的当天将数据资料存放到制定外部存放地点,不得私自留存、复制和发生任何泄密,否则承

担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并视情节予以5000-100000元的罚款。同时指定保管人员要按照

公司的档案管理制度,做好数据资料的登记和记录,分类存放,详细登记数据资料的内容,

采集时间,版本信息等以便于查阅。

责任与监管

第二十九条 主管责任

技术总监和技术项目负责人,负责技术文档、源程序、开发文档以及技术相关档案的组

织编写和文件归档,负责外购的技术开发应用软件的保管和应用,确保软件没有应用于公司

以外的任何用途,负责对全部技术文档进行监察与监督,对技术资料的完整与安全负责;

产品部主管对产品规划、创意、设计方案、产品设计文件(含图纸及文档资料)等全部

的产品设计文档和资料负责,组织编写建立归档,进行监察与监督,对本部门的资料完整与

安全负责;

人力资源主管对全部的人事资料和档案负责,负责人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发布实施,签

阅存档;

综合管理部主管对公司全部财务数据档案、公司行政档案、公司资质证书、公司印鉴等

的完整和安全负责,同时负责建立健全公司行政办公管理制度,签阅存档。

市场部主管负责公司全部营销企划方案、营销计划规划及策划资料组织编写和归档,对

本部门的文件资料的完整和安全负责;

项目主管负责所辖区域的客户资料的整理建档,对客户资料的完整和安全负责;

第三十条 监管

对于公司的知识财产采取内部监督和外部监察双重手段进行监管,以确保公司的核心知

识资产的安全。

首先,每个月部门主管要组织本部门进行自查,保证本月及以前月份备份数据的完整和

准确;

第二,每个季度由综合管理部组织各个部门主管,由总经理统领进行交叉稽查;

第三,由总经理根据需要,聘请外部的顾问和专家进行外部独立稽查;

第三十一条 责任承担

1)对于重要资料没有备份、备份不全或备份错误的,根据给公司造成的损失追究相应

的责任。

2)违反“信息保密规则”,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警告或罚款,行政记过、记大过直至开

除。

3)违反“信息分级及传递规则规则”,对相关责任人员予处警告或罚款,行政记过、记

大过直至开除。

4)违反“数据信息保护保全管理规则”,因过失导致数据信息遗失、泄露,对责任人处

以警告或1000元以下罚款;窃取公司商业秘密范围的数据信息或恶意伪造篡改数据的,一

经发现立即予以辞退,取消全部股权期权奖金红利,除按劳动合同和竞业禁止约定处罚外,

构成犯罪的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违反本“信息管理保密暂行规定”,除给予警告、罚款、记过、记大过、辞退等行政

处分外,如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同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部门主管有过失的负连带赔偿责

任。构成犯罪的,报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解释、补充,经总经理批准颁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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