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税务系统基层派驻纪检监察员党风廉政承诺书

| 数据库系统 |

【www.guakaob.com--数据库系统】

纪检监察干部落实“两个责任”承诺书
地方税务系统基层派驻纪检监察员党风廉政承诺书 第一篇

纪检监察干部落实“两个责任”承诺书

(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

根据中央、总局、省局、州局和县纪委以及县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要求,按照县局党组统一安排,在20XX年的工作中,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所规定的各项职责作如下承诺:

一、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定期研究、布置、检查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业务工作中,做到抓业务与抓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抓基础重教育、抓根本建制度、抓核心强监督。

二、贯彻落实《XX省国税系统专(兼)职监察员管理办法》,以履行监督职责为主,切实发挥专职纪检监察员的监督职能。加强对本部门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严格要求、严格监督,发现可能导致违纪违法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及时解决,督促改正;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预警措施,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三、认真做好廉政监督卡的使用、管理和走回访工作,抓好正风行风建设。

四、结合部门工作实际,推进本部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及内控机制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从源头上预防不廉洁问题的发生。

五、准确把握“四种形态”,认真落实纪检监察干部的“六个

一”,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认真做好绩效管理考核工作。

六、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准则》等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认真贯彻落实《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贯彻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主动接受监督,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做廉洁自律的表率。

以上承诺,请组织和同志们监督。

承诺人:

XXXX年XX月XX日

剑川县国家税务局部门负责人落实

“两个责任”

二○一六年二月

国税系统党员承诺书
地方税务系统基层派驻纪检监察员党风廉政承诺书 第二篇

国税系统党员承诺书

国税系统干部廉政承诺书

【地方税务系统基层派驻纪检监察员党风廉政承诺书】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全市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干部群众廉洁从政和廉洁自律意识,确保各项税收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努力保持干部“平安”,特签订此廉政承诺书。

一、承诺内容

【地方税务系统基层派驻纪检监察员党风廉政承诺书】

(一)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关制度,加强作风建设,不断强化廉洁从政意识。

(二)不接受纳税户宴请和擅自参加纳税户邀请的各种高消费娱乐活动以及各种庆典、外出考察、参观等活动。

(三)不接受纳税户的礼金、礼卡、礼品和有价证券。

(四)不到下属单位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五)不利用职权向纳税户压价购买商品或赊欠货款。【地方税务系统基层派驻纪检监察员党风廉政承诺书】

(六)不利用职权向纳税户借钱借物和无偿占用其财物。

(七)不收取回扣、中介费、好处费,不享受纳税户的福利待遇。

(八)不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以及工作调动、过生日、迁新居等机会大操大办,挥霍浪费,或借机敛财。

(九)不违反规定及借用公款购房,不利用职权用公款装修住房。

(十)不为家属、亲友及他人的有关纳税事项说情。

二、承诺考核

(一)本人对以上承诺条款自觉遵守,并接受局纪检监察部门和本单位(部门)负责人对本人签订和履行廉政承诺情况的检查监督。

(二)本人同意将履行廉政承诺情况的考核结果作为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并接受组织对本人的考评与考核。

三、承诺追究

本人如有违反以上承诺内容和有关廉政规定的行为,愿意按照省、市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接受相关的责任追究。

四、承诺期限

承诺期限为:年月至年月

单位(部门)(负责人代表签字):

承诺人签字:

2016地税 廉政承诺书
地方税务系统基层派驻纪检监察员党风廉政承诺书 第三篇

地税 廉政承诺书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全区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干部群众廉洁从政和廉洁自律意识,确保各项税收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努力保持干部“平安”,特签订此廉政承诺书。

一、承诺内容

(一)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积极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关制度,加强作风建设,不断强化廉洁从政意识。

(二)不接受纳税户宴请和擅自参加纳税户邀请的各种高消费娱乐活动以及各种庆典、外出考察、参观等活动。

(三)不接受纳税户的礼金、礼卡、礼品和有价证券。

(四)不到下属单位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五)不利用职权向纳税户压价购买商品或赊欠货款。

(六)不利用职权向纳税户借钱借物和无偿占用其财物。

(七)不收取回扣、中介费、好处费,不享受纳税户的福利待遇。

(八)不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以及工作调动、过生日、迁新居等机会大操大办,挥霍浪费,或借机敛财。

(九)不违反规定及借用公-款购房,不利用职权用公-款装修住房。

(十) 不为家属、亲友及他人的有关纳税事项说情。

(十一)不违反有关规定,利用工作关系非法获取有关信息,进行股票交易。

(十二)不用公-款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不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高消费的娱乐活动。

(十三)不经商办企业及在纳税户中入股分红。

(十四)不在各类经济实体中兼职(包括名誉职务),个别经批准兼职的,不得收取任何报酬。

(十五)不在工作时间擅离岗位,擅离职守。

(十六)不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炒股、玩电脑游戏。

(十七)除公务接待外,不在工作日中午饮酒。

(十八)不利用职权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和亲属非法谋取利益。

(十九)不利用工作之便向企业或纳税人“吃、拿、卡、要、报、占、借”。

(二十)在任何时候都不参与境内外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及接受色-情-服-务。

(二十一)认真贯彻各项廉政建设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周围同志、社会各方面和纳税户的监督,绝不发生不廉洁行为和违法违纪问题。

(二十二)坚持公正执法、规范执法,努力工作,圆满完成岗位任务。

二、承诺考核

(一)本人对以上承诺条款自觉遵守,并接受区纪委和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人签订和履行廉政承诺情况的检查监督。

(二)本人同意将履行廉政承诺情况的考核结果作为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并接受组织对本人的考评与考核。

三、承诺追究

本人如有违反以上承诺内容和有关廉政规定的行为,愿意按照省、市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接受相关的责任追究。

襄樊市地税稽查局工作人员廉政承诺书

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有效防范廉政风险,维护地税机关和自身良好形象,我郑重作出以下承诺,愿意接受组织、地税工作人员和社会各界监督。【地方税务系统基层派驻纪检监察员党风廉政承诺书】

一、不接受检查对象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

二、不在检查对象报销应有个人负担的任何费用。

三、不接受检查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

四、不利用检查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五、不插手、过问他人经办的案件,不为检查对象在检查中说情;不为检查对象通风报信、泄露案情谋取私利。

六、未经批准,不得私自会见被查对象。

七、不弄虚作假,虚报、瞒报检查对象违法问题,从轻、减轻处罚,从中获取被查对象的利益。

八、不在工作日午间饮酒,不在酒后驾车。

九、不与检查对象打牌或参与其他赌博活动。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组织的严肃处理。

承诺人:稽查局全体工作人员

2016年 2月 20日

监督举报电话:市地税局:32216103235692

市稽查局:3231267

省地税系统工作人员廉政承诺书

为了认真履行本职岗位职责,有效防范廉政风险,维护地税机关和自身良好形象,我郑重作出以下承诺,愿意接受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和社会各界监督。

一、不利用节假日等任何时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

二、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等活动。

三、不利用税收执法和人、财、物管理等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及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四、不在工作时间饮酒,不在饮酒后驾车。

五、不与纳税人打牌或参与其他赌博活动。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组织的严肃处理。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承诺人所在单位及职务:

承诺人办公电话及手机:

监督举报电话:省局xx-xxx-x 市局 ××××××

地方税务局廉政承诺书

礼县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成良

按照全县警示教育活动安排,我受地税局党组的委托,代表礼县地方税务局领导班子及成员向社会各界郑重承诺:

一、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地税部门要做到严格执法,恪尽职守,廉洁自律,自觉履行“一岗两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支持纪检部门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作为行政执法部门,带头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作坚决的斗争。

二、严格按程序选拔任用干部。要严格执行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程序提拔、任用或调动干部,绝不搞任人唯亲,论资排辈,建立健全干部考核制度,把廉政表现作为干部选拔调配、评先选优的主要依据。要结合“两制”考核和日常监督检查,重点突出对部门“一把手”落实“一岗两责”的监督检查,坚持落实廉政“七必谈”提示谈话制度,坚决杜绝干部任用上的不正之风。

三、严格干部管理,杜绝行业不正之风。建立健全操作简便、易于控管的制度体系。通过对岗位廉政动态监控,发现存在或可能发生不廉行为,及时向有关单位和岗位人员发出预警信号,做到超前预防。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实行廉政月查制,对发现制度不落实、防范措施不到位的现象,及时指出,责成整改。对发生问题的单位,严格追究领导责任。严格按照税务系统工作人员“二十不准”要求职工,决不允许税务干部利用职务之便办私事、谋私利和收受钱物。凡是利用职务之便谋利的,县局纪检监察部门将严肃查处。

四、带头遵纪守法。税务部门要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决不越权,更不滥用权力,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严格遵守税务人员廉洁从政相关规定,主动接受监督。

五、通过开展好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分局长向纳税人述职述廉、预防职务犯罪教育、“警示教育周”等活动,召开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推行专(兼)职纪检监察员、特邀监察员制度,使全县地税系统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纪律观念和正确的权力观得到强化,廉洁自律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加强落实,税收执法的社会监督进一步强化,广大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从而保证地税事业健康发展。

以上承诺,不妥之处,请领导和同志批评指正。

宜都市地税系统干部职工廉政承诺书

为了认真履行本职岗位职责,有效防范廉政风险,维护地税部门和自身良好形象,我郑重作出以下承诺,愿意接受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一、不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金、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确实无法拒收的立即上交组织。

二、不利用职务之便向纳税人借钱借物、推销商品和强迫代理,在纳税人处低价购买商品、兼职取酬、入股分红和报销各种费用。

三、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参观、考察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不参与黄赌毒活动。

四、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及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放任或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违法违纪。

五、严格遵守《宜昌市地方税务局“三条禁令”》,不在工作期间违规饮酒,不未经批准私自驾驶公车,不邀请纳税人参加婚丧嫁娶等活动。

六、严格遵守《廉政准则》第二条规定:不以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七、不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跑官要官,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职位。

以上承诺,自觉接受监督(宜昌市局监督举报电话:6330097,宜都市局监督举报电话:4820495)如有违反,愿意接受组织的严肃处理。

2016地税局个人廉政承诺书
地方税务系统基层派驻纪检监察员党风廉政承诺书 第四篇

地税局个人廉政承诺书

礼县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成良

【地方税务系统基层派驻纪检监察员党风廉政承诺书】

按照全县警示教育活动安排,我受地税局党组的委托,代表礼县地方税务局领导班子及成员向社会各界郑重承诺:

一、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地税部门要做到严格执法,恪尽职守,廉洁自律,自觉履行“一岗两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支持纪检部门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作为行政执法部门,带头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作坚决的斗争。

二、严格按程序选拔任用干部。要严格执行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程序提拔、任用或调动干部,绝不搞任人唯亲,论资排辈,建立健全干部考核制度,把廉政表现作为干部选拔调配、评先选优的主要依据。要结合“两制”考核和日常监督检查,重点突出对部门“一把手”落实“一岗两责”的监督检查,坚持落实廉政“七必谈”提示谈话制度,坚决杜绝干部任用上的不正之风。

三、严格干部管理,杜绝行业不正之风。建立健全操作简便、易于控管的制度体系。通过对岗位廉政动态监控,发现存在或可能发生不廉行为,及时向有关单位和岗位人员发出预警信号,做到超前预防。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实行廉政月查制,对发现制度不落实、防范措施不到位的现象,及时指出,责成整改。对发生问题的单位,严格追究领导责任。严格按照税务系统工作人员“二十不准”要求职工,决不允许税务干部利用职务之便办私事、谋私利和收受钱物。凡是利用职务之便谋利的,县局纪检监察部门将严肃查处。

四、带头遵纪守法。税务部门要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决不越权,更不滥用权力,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严格遵守税务人员廉洁从政相关规定,主动接受监督。

五、通过开展好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分局长向纳税人述职述廉、预防职务犯罪教育、“警示教育周”等活动,召开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推行专(兼)职纪检监察员、特邀监察员制度,使全县地税系统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纪律观念和正确的权力观得到强化,廉洁自律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加强落实,税收执法的社会监督进一步强化,广大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从而保证地税事业健康发展。

以上承诺,不妥之处,请领导和同志批评指正。

2016地税承诺书
地方税务系统基层派驻纪检监察员党风廉政承诺书 第五篇

地税承诺书

我代表**地方税务局就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为纳税人停供便捷、优质、高效地服务,郑重作出以下服务承诺:

一、坚持首问负责制

第一个接触纳税人事务的工作人员为首问人,被问事项属于首问人员岗位职责范围的,首问人员必须按照政策规定,按权限要求,善始善终地办理;受业务熟练程度的限制,对纳税人提出的问题不能给与满意答复时,应将纳税人引见给有关部门或其他同志接洽,直至纳税人满意答复为止。被问事项不属于首问人员岗位职责范围的,首问人员也要热情接待并将其引领到相关岗位处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冷漠或拒绝。

二、实行限时办结制

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度,对纳税人办理设立(变更)税务登记,资料齐全的当场办结;其它各项涉税事宜,必须在限定的时间内办结。做到符合政策的坚决办,不折不扣地执行和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不人为附加条件、设置障碍;手续齐全的立即办,对纳税人提供资料符合要求的,立即受理办结;涉及各方的协调办,对涉及税务机关内部多个部门的,由受理人员与相关部门协调办理,对涉及外单位的,要向纳税人解释清楚,并尽可能提供方便;后续办理的预约办,对办理涉税事宜需要办理报批或核查不能一次办理完毕的,应向纳税人说明理由,预约下次办理的时间和程序。

三、执行准时服务,实行延时服务

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准时进入工作状态。对正常工作时间没有办结的提供延时服对纳税人因故未能在正常工作时间办理的涉税事宜预约请求延时服务的尽可能予以满足。

四、推行“一窗式”服务

在“一站式”服务的基础上,推行“一窗式”服务,逐步取消办税窗口的职能分割,把专业窗口变成全职能窗口,使纳税人无论在哪个窗口,都能一次性解决所需要办理的各种涉税事宜。

五、实行政务公开公示制【地方税务系统基层派驻纪检监察员党风廉政承诺书】

在办税服务场所公示以下内容:纳税人办理各种税务事宜流程;定期定额纳税人税收定额核定情况;税务机关管理服务规范、廉洁自律规定和举报监督电话;并通过多种方式及时宣传最新税收政策,确保税收政策时效性。

六、严格责任追究

对违反承诺当事人,按规定予以经济惩戒;对构成执法过错行为者,按行政执法过错追究责任。

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设立举报电话,真诚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投诉举报电话:

承诺人:

地税局社会保险费征稽局服务承诺书范文

一、政策法规咨询服务

(1)热情接待,礼貌待人,耐心地正确回答咨询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准确率100%。

(2)不属自己职权范围内解决的问题,要加以解释,不得拒之不理,冷嘲热讽。

(3)该转办的事项,要举荐接办,不得推卸责任。

二、申报登记缴费服务

(1)、接收缴费人完整、正确的有关申报登记资料,即时审核时限为十分钟内办理完毕。

(2)、申报缴费资料不完整的,应解释说明,三十分钟内办理完毕。

(3)经审核审报资料正确无误,单位个人缴费在十分钟内办理完毕,费票开具准确率100%。

三、稽查审计、年检服务

(1)、对单位电话、来信、来访举报的案件,在接受举报之日起立案稽查,按法定程序取证,30天内结案。

(2)、严格保守被稽查单位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为举报人保密。

(3)、接收单位、个体私营企业年检登记,经审查资料手续正确无误,报领导审核,即时办理。

(4)资料不完整,应具体情况进行说明,三天内进行办理。

四、扩面参保、追缴欠费服务

(1)对办理扩面参保的单位、个人私营企业,经审核资料手续完整,三十分钟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2)参保单位、个体私营企业补缴费欠费,资料齐全,符合补缴条件的,三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在补缴欠费申请表上签核。

(3)资料不齐,不符合条件补缴的,不予办理。但要告诉当事人理由。

地税局科员“创先争优”活动党员公开承诺书

我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参加党风廉政学习教育活动,不断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2、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工作中顾全大局、团结协作,依法依纪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不以权压人、不越权办事、不玩忽职守,自觉接受监督。

3、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党委书记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分工负责、带好队伍,认真完成上级部署或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铸就一支政治合格、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的稽查队伍。

4、进一步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调动各级党组织负责人的责任心、事业心,充分发挥 党组织的领导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严格廉洁自律,不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含购物卡)、贵重物品,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讲排场、比阔气和铺张浪费,不参与赌博等娱乐活动,不隐瞒个人重大事项,不超标配车,不违反规定公车私用。

6、严格廉洁从政,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非法利益,不允许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借自己之名谋利,不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生日、婚丧嫁娶及乔迁等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

7、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良好的生活作风,不贪图享受,不腐化堕落,不参与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和色情活动,慎交朋友。

以上承诺尽请各级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党员承诺人:xx

2016年 10月 28 日

地税局公开工作承诺书

按照市委四届三次全会、市经济工作会议和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工作会议精神,市地税局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就20**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承诺如下:

一、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确保完成税费征收任务

严格贯彻执行“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做好组织税收收入工作,杜绝寅吃卯粮、转引税款和虚收空转等违反收入纪律问题的发生,保证收入质量。继续强化税费征管,加大稽查力度,抓好重点税源监控,切实堵塞税收漏洞。继续与劳动部门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加强社保费管理,加大对社保费重点费源的监控力度,实施缴费单位分类管理,切实清理欠缴费款,及时督导收入进度,努力完成全市58.3亿元的税收任务。

二、优化纳税服务,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针对税收政策调整情况,把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作为服务地方经济的重要举措,以多种形式加强税收政策的宣传、辅导工作,确保纳税人及时了解最新政策。在办税环节上,力求简化审批程序,确保纳税人第一时间享受到政策实惠,积极发挥税收调控经济的职能作用。密切关注经济运行走势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对组织收入工作的影响,积极开展政策调研,向各级党委、政府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为市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加强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外网网站三大服务平台建设,拓展多元化申报途径,大力推行ca认证申报方式,加快信息化征收进程,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技能和实际操作水平,为纳税人创造公平、公正、高效、人性化的纳税环境。

三、强化监督检查,规范执法行为

大力规范税收执法行为,认真做好案件查处、税收专项检查和打击发票违法犯罪工作,狠抓大案要案,严厉打击偷税行为,营造良好税收秩序。不断健全税收执法岗责体系,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坚持依法征收、依法减免、依法检查和依法处理,切实提高地税干部队伍整体执法水平,为全市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做出贡献。

地方税务局廉政承诺书

礼县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成良

按照全县警示教育活动安排,我受地税局党组的委托,代表礼县地方税务局领导班子及成员向社会各界郑重承诺:

一、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地税部门要做到严格执法,恪尽职守,廉洁自律,自觉履行“一岗两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支持纪检部门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作为行政执法部门,带头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作坚决的斗争。

二、严格按程序选拔任用干部。要严格执行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程序提拔、任用或调动干部,绝不搞任人唯亲,论资排辈,建立健全干部考核制度,把廉政表现作为干部选拔调配、评先选优的主要依据。要结合“两制”考核和日常监督检查,重点突出对部门“一把手”落实“一岗两责”的监督检查,坚持落实廉政“七必谈”提示谈话制度,坚决杜绝干部任用上的不正之风。

三、严格干部管理,杜绝行业不正之风。建立健全操作简便、易于控管的制度体系。通过对岗位廉政动态监控,发现存在或可能发生不廉行为,及时向有关单位和岗位人员发出预警信号,做到超前预防。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实行廉政月查制,对发现制度不落实、防范措施不到位的现象,及时指出,责成整改。对发生问题的单位,严格追究领导责任。严格按照税务系统工作人员“二十不准”要求职工,决不允许税务干部利用职务之便办私事、谋私利和收受钱物。凡是利用职务之便谋利的,县局纪检监察部门将严肃查处。

四、带头遵纪守法。税务部门要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决不越权,更不滥用权力,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严格遵守税务人员廉洁从政相关规定,主动接受监督。

五、通过开展好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分局长向纳税人述职述廉、预防职务犯罪教育、“警示教育周”等活动,召开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推行专(兼)职纪检监察员、特邀监察员制度,使全县地税系统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纪律观念和正确的权力观得到强化,廉洁自律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加强落实,税收执法的社会监督进一步强化,广大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从而保证地税事业健康发展。

以上承诺,不妥之处,请领导和同志批评指正。

地税法人变更承诺书

xx区地方税务局:

自2016年xx月xx日起我公司法人代表由xx变更为xx,旧法人代表此日前所从事的所有业务所遗留的所有权利和责任一并由新法人承担。

特此证明!

xx-xxx-xxx-xxx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7日

2016地税廉政承诺书
地方税务系统基层派驻纪检监察员党风廉政承诺书 第六篇

地税廉政承诺书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全区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干部群众廉洁从政和廉洁自律意识,确保各项税收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努力保持干部“平安”,特签订此廉政承诺书。

一、承诺内容

(一)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积极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关制度,加强作风建设,不断强化廉洁从政意识。

(二)不接受纳税户宴请和擅自参加纳税户邀请的各种高消费娱乐活动以及各种庆典、外出考察、参观等活动。

(三)不接受纳税户的礼金、礼卡、礼品和有价证券。

(四)不到下属单位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五)不利用职权向纳税户压价购买商品或赊欠货款。

(六)不利用职权向纳税户借钱借物和无偿占用其财物。

(七)不收取回扣、中介费、好处费,不享受纳税户的福利待遇。

(八)不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以及工作调动、过生日、迁新居等机会大操大办,挥霍浪费,或借机敛财。

(九)不违反规定及借用公-款购房,不利用职权用公-款装修住房。

(十) 不为家属、亲友及他人的有关纳税事项说情。

(十一)不违反有关规定,利用工作关系非法获取有关信息,进行股票交易。

(十二)不用公-款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不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高消费的娱乐活动。

(十三)不经商办企业及在纳税户中入股分红。

(十四)不在各类经济实体中兼职(包括名誉职务),个别经批准兼职的,不得收取任何报酬。

(十五)不在工作时间擅离岗位,擅离职守。

(十六)不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炒股、玩电脑游戏。

(十七)除公务接待外,不在工作日中午饮酒。

(十八)不利用职权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和亲属非法谋取利益。

(十九)不利用工作之便向企业或纳税人“吃、拿、卡、要、报、占、借”。

(二十)在任何时候都不参与境内外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及接受色-情-服-务。

(二十一)认真贯彻各项廉政建设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周围同志、社会各方面和纳税户的监督,绝不发生不廉洁行为和违法违纪问题。

(二十二)坚持公正执法、规范执法,努力工作,圆满完成岗位任务。

二、承诺考核

(一)本人对以上承诺条款自觉遵守,并接受区纪委和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人签订和履行廉政承诺情况的检查监督。

(二)本人同意将履行廉政承诺情况的考核结果作为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并接受组织对本人的考评与考核。

三、承诺追究

本人如有违反以上承诺内容和有关廉政规定的行为,愿意按照省、市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接受相关的责任追究。

宜都市地税系统干部职工廉政承诺书

为了认真履行本职岗位职责,有效防范廉政风险,维护地税部门和自身良好形象,我郑重作出以下承诺,愿意接受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一、不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金、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确实无法拒收的立即上交组织。

二、不利用职务之便向纳税人借钱借物、推销商品和强迫代理,在纳税人处低价购买商品、兼职取酬、入股分红和报销各种费用。

三、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参观、考察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不参与黄赌毒活动。

四、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及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放任或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违法违纪。

五、严格遵守《宜昌市地方税务局“三条禁令”》,不在工作期间违规饮酒,不未经批准私自驾驶公车,不邀请纳税人参加婚丧嫁娶等活动。

六、严格遵守《廉政准则》第二条规定:不以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七、不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跑官要官,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职位。

以上承诺,自觉接受监督(宜昌市局监督举报电话:6330097,宜都市局监督举报电话:4820495)如有违反,愿意接受组织的严肃处理。

本文来源:http://www.guakaob.com/jisuanjileikaoshi/4750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