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银行利息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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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银行利息怎么做 篇一:《银行利息的账务处理》

银行利息的账务处理

总结起来,财务费用科目的核算内容包括:一般的利息收支、外币汇兑损益、售后回购差价摊销、金融机构手续费、或有收益、未确认融资费用摊销、银行结售汇、购入外汇买卖价与折合汇率差额、享受的现金折扣、留购租赁资产未担保余值损失等。

很显然,利息收入业务属于财务费用科目的核算范畴,但是否属于财务费用科目二级明细核算?该如何进行核算?

一、利息收支与汇兑损益等业务的性质不同,因此利息收入不应当以直接冲减利息支出进行简单记录,从管理层面和经济特征来说,利息收入应当作为财务费用二级科目核算,而不能混入利息支出进行核算

汇兑收益与汇兑损失业务的性质是同类的,而利息收入与利息支出业务不同类。汇兑损益是企业在发生外币交易、兑换业务和期末账户调整及外币报表换算时,由于采用不同货币,或同一货币不同比价的汇率核算时产生的、按记账本位币折算的差额。而利息支出是企业作为债务人从债权人处取得贷款而支付的款项,利息收入是企业作为债权人向其他方面投资(包括存款投资)而收取的款项;也就是说,应收利息属于当期收益,应付利息属于当期费用。由此可见,利息收入与利息支出不同类,不应当混同核算。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关于财务费用科目的规定,“本科目核算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筹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企业发生的现金折扣或收到的现金折扣等。”根据该条规定,是否可理解为设置财务费用科目的二级科目明细为:利息支出、汇总损益、手续费、现金折扣等,而勿需设置“利息收入”二级科目,其相关的数据在“利息支出”项目内直接冲减?财务费用科目在《指南》中规定,“本科目可按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利息收入的经济特征又被看作“费用项目”看待了,因为作为了利息支出的减项。

但是,财务费用科目在《指南》第三条中却规定,“发生的应冲减财务费用的利息收入、汇兑损益、现金折扣,借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很明显,这条又把“利息收入”业务的经济特征看作收入项目了。

我们知道,费用项目与收入项目无论从字面上或者含义上,都是有本质区别的。既然有区别,并且还是经常发生的经济业务,在会计核算上,就应当对其进行单列核算,而不能将收入项目作为费用项目的减项,混在一起进行核算。况且,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也常常需要准确区分利息收入与利息支出的实际发生额,如果混入利息支出进行核算,势必加重财务人员和管理者的取数负担,从管理层面和经济特征来说都是极不恰当的。很多国家如英国会计准则规定,公司要对“应收利息(利息收入)和其他类似收益”和“应付利息(利息支出)和其他类似费用”分别披露,或者须在报表附注中分别将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分项披露。为此,为利息收入业务专门设置二级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很有必要。

二、利息收入业务核算时,应当与其他收入项目的核算一样,发生时,记在科目的贷方而不是借方负数

财务费用科目是费用类科目,在未结转时,其科目余额方向显然与其他费用类科目的余额方向一样,为借方。利息收入作为收入项目业务,虽然归属于财务费用的二级科目,但其科目的余额方向却应当与其他收入类科目的余额方向一样,在贷方,而非借方。如此,在结转进入当期损益时,结转业务就自然以记在借方为妥。这与《指南》第三条中规定“发生的应冲减财务费用的利息收入、汇兑损益、现金折扣,借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的精神一致。

实务中,部分会计人员为保持整个财务费用科目借贷方合计数与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所填数据一致,对利息收入等费用类科目项下的收入类业务发生时以借方红字进行反应,如此,结转时作为借方蓝字进行处理。这样处理只是满足了财务费用整个科目与报表的数据一致,但违背《企业会计准则》和《指南》的规定,并且给人以不沦不类的感觉。当我们需要打开利息收入明细账页查看某期利息收入的发生额时,在本期合计栏得到的合计数结果是零值,很碍观瞻。

三、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的填列,应当认真分析,取值为当期财务费用科目的实际发生数,而不应当单纯考虑是否与财务费用科目合计数是否一致(收到银行利息怎么做)

如前所述,财务费用科目核算,不仅包括归属于费用项目的如利息支出、手续费等内容,而且还包括归属于收入项目的如利息收入、汇兑收益等内容。由于整个财务费用科目属于费用项目性质,在填列利润表上的财务费用项目时,应当以费用类业务减去收入类业务的结果也就是实际发生数进行填列。不应当单纯考虑是否与财务费用科目合计数是否一致。

我们知道,会计科目数据填入财务报表时,一般都需要经过认真分析拆分才能填列,这样,得到的财务报告信息才是真实而准确的。如此,自然会有一些会计科目的数据与财务报告项目上的数据不是直观的对等关系。会计科目最大的功能是准确归集经济业务发生的数据,反应经济业务性质;而财务报告是将会计科目所归集反应的信息进行集中体现,按照经济守衡的定律予以表现出来。分析的结果不应当是数据的一一对等关系,而应当是信息真实的展现。因此,单纯考虑会计科目与财务报告项目一一相等的认识是不对的。

四、利息收入核算例证

某期,企业因有某金融机构的贷款需支付利息10000元,因各种存款而得到利息收入3000元,本期还发生手续费500元,会计核算应当为:

1、支付贷款利息10000元,分录: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1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

2、收到存款利息3000元,分录:

借:银行存款 3000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3000

3、发生手续费500元,分录:

借:财务费用——手续费 500

贷:银行存款 500

以上结转损益后,利息支出明细账该期合计数为借方10000元,贷方10000元;利息收入明细账该期合计数为借方3000元,贷方3000元;手续费明细账该期合计数为借方500元,贷方500元;财务费用一级科目明细账该期合计数为借方13500元,贷方13500元。填列利润表财务费用项目时,分析填入7500元。

【参考文献】

1、财政部《财会(2006)18号》,《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06年11月;

2、张新民、武艳辉译,财务总监(CFO)资格培训教材——《财务报表解释》,中信出版社,第71页

收到银行利息怎么做 篇二:《企业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的会计分录和财税处理》

002企业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的会计分录和财税处理

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每个季度基本会发生一笔银行利息收入,别小看这笔收入,会计分录还值得去研究。

一、银行利息收入的会计分录,分为手工账和财务软件账。两个方法的结果一致,但是如果财务软件记账的话则大有差别。(收到银行利息怎么做)

二、手工账利息收入的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利息

三、财务软件记账利息收入的分录:

借:银行存款 (蓝字)

借:财务费用——利息 (红字)

四、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区别?

(收到银行利息怎么做)

财务软件记账,月末得把损益类的都转入本年利润科目,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手续费支付时都是在借方的,为了方便结转,所以利息收入做成红字。

如果将利息收入做成贷方的会计分录,则会导致月末财务费用贷方无法结转,资产负债表与利润表的数据对不上。这是财务软件设置的问题。

月末结转的时候的分录:

借:本年利润

贷: 财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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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霹雳小王子,静夜思会计博客首发

静夜思博客专注于分享会计知识,财税经验等。再一次推出的财税系列文章,希望各位会计同行多多关注。(收到银行利息怎么做)

本系列文章《会计分录大全与财税知识详解》,当然不是包括所有的会计分录,而是集中会计人经常接触到的会计分录,先是进行会计分录说明,然后再联系相关的税务知识,使会计人更加懂得如何进行财税结合,减少税务风险,在会计行业更加得心应手。

收到银行利息怎么做 篇三:《典当行银行存款利息如何入账》

邢台福盛典当有限公司 李清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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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的会计制度实施后,对于典当企业来讲,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应当计入哪个会计科目,一直是大家讨论的一个话题。这里,我们从银行存款利息可能入账的科目和它本身的属性来具体讨论一下。

在典当会计实务中,银行存款利息最有可能入账的科目,即“利息收入”、“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和“业务及管理费”。

(收到银行利息怎么做)

将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计入“利息收入”科目,从字面上看,都是利息收入,但是这种账务处理方法有很多不符合规定的地方。

其一,不符合会计制度有关利息收入的核算内容。在一般企业,利息收入作为利息支出的减项计入财务费用。但是典当企业则不同,由于典当企业经营的是特殊商品—货币,所以典当企业会计制度没有设置“财务费用”科目。同时,典当企业的利息收入的核算内容是指:企业由于日常经营活动即发放各种贷款所取得的收入,包括:综合费收入和利息收入。所以典当企业的利息收入与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在概念反映的内容上有着本质的区别,它应当是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产生

(收到银行利息怎么做)

的,是企业营业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而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不符合这一要求,它不是企业的经营活动产生的。

其二,不符合监管部门的统计要求。“利息收入”科目反映的经济内容不但有会计学上的意义,而且在监管部门的统计上也有着重要的意义。利息收入是典当企业的主要营业收入,它是衡量典当企业经营情况,取得收入进而衡量企业盈利能力的重要指标。从业务内容上,它应当是典当企业发放各种贷款取得收入的综合表现,所以,也是分别衡量企业各种贷款收入的指标。将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计入“利息收入”,无论加大其中的哪一项收入,都会影响监管部门的统计要求。

其三、将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计入“利息收入”,势必影响企业会计报表和经营报表的不一致。企业利息收入在数量上,应该等于企业发放的动产质押贷款、财产权利质押贷款和房地产抵押贷款所取得的利息收入的合计。在监管部门设置的经营报表中,利息收入与其三个组成部分即动产质押贷款利息收入、财产权利质押贷款利息收入和房地产抵押贷款利息收入有着严格的数字逻辑关系,将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计入“利息收入”科目,就会导致经营报表的表内数字关系不平衡,或者导致利润表和经营报表的表间数字关系不平衡等现象。

其四,将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计入“利息收入”,增大了企业的税基。利息收入是典当企业的业务收入,也是企业计缴营业税、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等税金的依据。将银行存款利息计入“利息收入”,无意是增大了计算税金的依据,使企业多缴纳了税金。(收到银行利息怎么做)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将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计入“利息收入”科目显然是不合适的,同样的道理,将其计入“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及“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科目也是不对的。那么计入“业务及管理费”科目是不是可以呢?

“业务及管理费”科目是典当企业唯一的费用科目。从这个角度说,如果不将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计入营业收入,似乎就只能将其作为费用的减项处理了,即计入“业务及管理费”。但是,我们注意到,在会计制度的“业务及管理费”的所有明细科目中,没有与银行存款利息有关的,这是因为,典当行是经营特殊商品的企业,这种特殊商品就是货币,由企业所经营的商品所产生的支出除非正常损失外,是不能作为费用处理的。所以,计入“业务及管理费”也是不合适的。

那么,典当企业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应当如何做账务处理呢?我们从它的会计属性来做分析。

任何企业的存续都需要有一定的资金做前提的,任何资金的取得都有一定的资金成本。典当企业经营的是特殊商品—货币,它的资金也是有成本的。典当企业限额内的银行借款应当支付利息,是资金成

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由投资者投入的资金也是有成本的,是以投资者获取回报为前提的。所以将企业所持有的资金存入银行所收获的利息收入应当是这些资金成本的减项,是资金成本即经营成本的组成部分。所以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应当属于成本这个会计要素。

对于典当企业来讲,与收入(即“利息收入”)配比的经营成本会计科目是“利息支出”。因此,典当企业发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计入“利息支出”科目比较合适。

将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计入“利息支出”,准确地划分了企业经营收入、经营成本和经营费用,为企业进行财务分析奠定了核算基础;准确地确定了企业的计税基础,避免了企业多交税金的情况;理顺了企业会计报表和经营报表的关系,符合会计报表和经营报表反映的经济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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