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三项治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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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银行三项治理实施方案
银行三项整治活动情况汇报材料

银行三项整治活动情况汇报材料 为全面摸清我社贷款情况,化解潜在风险,堵塞管理漏洞,夯实案防基础,根据县联社农信联发[]号文件要求,对基层信用社贷款进行全面排查。

在开展“三项整治”活动深挖案件风险和隐患,重点做好四个方面:一是做到常规工作与“三项整治”活动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保障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是严格按“三项整治”活动方案成立各项排查工作组,将工作具体到岗、责任到人,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三是强化风险排查,排查到位,彻查到位,不留死角,充分暴露贷款方面的不规范问题,并逐一整改落实。四是认真剖析问题,查找原因,总结经验,进一步提高全员合规操作意识,推动信贷业务操作进一步规范、信贷资产质量进一步提高、抗击风险能力的进一步增强、经营效益进一步提升。

此次“合规文化建设年”活动和三项整治工作,是认真贯彻落实银监会开展信贷案件风险排查整治,提升农村信用社合规管理水平,降低经营风险,提高员工队伍素质,促进业务发展的本质要求。全辖干部员工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狠抓落实,形成全员知“规”、守“规”、行“规”的良好局面。一是要在宣传、自查、整改完善、总结四个阶段扎实开展工作,切实推进合规建设迈上新台阶;二是要加强三项建设,确保合规文化建设取得实效。即要加强组织管理体制建设、加强制度流程建设和加强重点领域合规建设;三是在三项整治活

篇二:银行三项治理实施方案
银行三项整治活动情况汇报材料

银行三项整治活动情况汇报材料 为全面摸清我社贷款情况,化解潜在风险,堵塞管理漏洞,夯实案防基础,根据县联社农信联发[]号文件要求,对基层信用社贷款进行全面排查。

在开展“三项整治”活动深挖案件风险和隐患,重点做好四个方面:一是做到常规工作与“三项整治”活动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保障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是严格按“三项整治”活动方案成立各项排查工作组,将工作具体到岗、责任到人,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三是强化风险排查,排查到位,彻查到位,不留死角,充分暴露贷款方面的不规范问题,并逐一整改落实。四是认真剖析问题,查找原因,总结经验,进一步提高全员合规操作意识,推动信贷业务操作进一步规范、信贷资产质量进一步提高、抗击风险能力的进一步增强、经营效益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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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银行三项治理实施方案
2016银行三项整治活动情况汇报材料

银行三项整治活动情况汇报材料

为全面摸清我社贷款情况,化解潜在风险,堵塞管理漏洞,夯实案防基础,根据县联社农信联发[]号文件要求,对基层信用社贷款进行全面排查。

在开展“三项整治”活动深挖案件风险和隐患,重点做好四个方面:一是做到常规工作与“三项整治”活动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保障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是严格按“三项整治”活动方案成立各项排查工作组,将工作具体到岗、责任到人,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三是强化风险排查,排查到位,彻查到位,不留死角,充分暴露贷款方面的不规范问题,并逐一整改落实。四是认真剖析问题,查找原因,总结经验,进一步提高全员合规操作意识,推动信贷业务操作进一步规范、信贷资产质量进一步提高、抗击风险能力的进一步增强、经营效益进一步提升。

此次“合规文化建设年”活动和三项整治工作,是认真贯彻落实银监会开展信贷案件风险排查整治,提升农村信用社合规管理水平,降低经营风险,提高员工队伍素质,促进业务发展的本质要求。全辖干部员工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狠抓落实,形成全员知“规”、守“规”、行“规”的良好局面。一是要在宣传、自查、整改完善、总结四个阶段扎实开展工作,切实推进合规建设迈上新台阶;二是要加强三项建设,确保合规文化建设取得实效。即要加强组织管理体制建设、加强制度流程建设和加强重点领域合规建设;三是在三项整治活动中,要抓好抵质押贷款、借名假冒名贷款、(

截至8月31日,信用社共排查贷款40笔,金额369.5万元,抵押物1处,并及时建立各类台账,进行小结,排查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在排查过程中,采取“合规建设”与“三项整治”相结合;发现问题与现场整改相结合;坚持每笔贷款都要见到借款人和抵押人,并对核对现场与抵押物拍摄照片。借款人不在家的,核对人员亲自打电话询问,暂时找不到借款人的,也要核实抵押物,并记录下来,以便日后继续核对。通过排查,基本摸清了借款人、抵押人、抵押物的现状。

篇四:银行三项治理实施方案
2015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第1篇: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九届省纪委三次全会工作部署,坚决纠正财政供养人员“占编制、不上班、吃空饷”等妨碍社会公平正义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根据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监察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豫纪发〔20XX〕21号)的通知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统一组织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银行三项治理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强化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监管,推进编制、财政、人事制度改革,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通过专项治理,澄清机构编制、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和工作关系底数,坚决纠正财政供养人员“占编制、不上班、吃空饷”等妨碍社会公平正义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

二、治理范围

学院所属部门各类财政供养人员。

三、治理内容

(一)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司法处理,但工资待遇(含津贴补贴、补助,下同)、离退休(退职)费未按规定处理到位的。

(二)工作人员考上全日制学历教育脱产学习的;未履行审批手续,长期不上班、离岗经商办企业、长期在外进修学习或从事其他工作等,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的。【银行三项治理实施方案】

(三)以借调为名,既不在借入单位又不在借出单位上班,但仍领取工资的。

(四)用少量薪酬聘用他人顶岗,自己从事其他工作,在单位领取工资的。

(五)已调整工作岗位,但工资关系未按规定随行政关系转办的。

(六)未经批准在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兼职,领取双份报酬的。

(七)在职及离退休人员亡故或被宣告失踪,仍由家属继续领取工资的。

(八)已达退休年龄(经组织批准的除外)和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仍领取在职人员工资的。

(九)不在特定工作岗位工作,违反规定领取特殊岗位津补贴的。

(十)不符合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或以前符合、现在不符合有关规定,仍由家属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

(十一)弄虚作假、占编制不上班,骗取冒领财政资金的。

(十二)其他采取不正当手段,违反规定领取工资、离退休费的。

四、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采取“统一组织、分级实施、上下联动”和部门自查整改与组织核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实事求是、宽严相济、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进行处理。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8月1日至9月15日)

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治理工作实施意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严格对照“吃空饷”的各类情形,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要认真梳理全体人员工作关系、工资发放、在岗在位情况,做到不漏人、不漏项、不隐瞒、不作假,如实填写《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情况统计表》和《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015年9月15日前报学院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行政办公楼427房间,联系人:李志荣,电话:65928118)。

第二阶段:重点检查阶段(9月16日至10月10日)

通过查阅资料、现场察看、走访座谈等形式,深入各部门进行全面核查。被群众举报投诉、自查不认真自纠不到位的部门进行重点核查。

第三阶段:建章立制阶段(10月11日至11月10日)

加强机制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办法,建立问责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强化责任意识。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和人员经费管理办法,实现人员编制、人事关系、工资变动、党纪政纪和司法处理等信息共享机制。二是建立机构编制情况、人事工作关系、工资津补贴发放、人员去向公开公示制度,建立“谁管理谁负责”的问责机制。三是建立监督检查制约机制,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工资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加强对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成立洛阳理工学院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 长:杨小林

副组长:袁静波 董延寿 韩振英 曹国杰

成 员:韩洪涛 王大力 赵尊群 宁建辉 王 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韩洪涛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密切配合。各机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组织部、人事处要进一步核实各部门机构编制及现有在编人员情况,为治理工作提供数据,并根据核查情况及时调整或核销“吃空饷”人员所占编制;同时要根据在编人员在岗情况及时调整核销组织人事、工资关系,并办理相关手续;财务处要根据编制、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手续,及时调整工资数据或核销工资关系,并相应核减工资预算。纪委要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对在治理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予以严肃查处。治理办要及时收集各种表格并及时向上一级治理办公室上报有关材料。全校各部门要加强沟通,按时报送有关材料,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

(三)注重实效。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要求,精心组织安排。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营造良好的治理氛围。要突出工作重点,着力抓好自查清理和审核整改工作,尤其要严把审核关,逐人逐单位进行审查,做到“六查”:查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查身份、查调入调出关系、查工资底册、查审批手续、查在岗情况。要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动态管理,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严肃纪律。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要加强对自查自纠阶段的督促指导,做好重点检查阶段的核查工作。公布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切实强化社会监督。要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对群众反映和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认真清理纠正。对专项治理工作不认真,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第2篇: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周口市深化“转创”活动、推进“狠抓落实年”工作方案》(周办〔20XX〕4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公职人员管理,严明工作纪律,切实解决机关干部长期缺岗不上班“吃空饷”问题,依据《公务员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职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治理范围

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公职人员。

二、治理对象

1、不符合政策规定,以借调、病休、停薪留职等名义不在岗仍领取工资和津贴补贴的;

2、经组织选派或非经组织选派外出学习期满未回原单位工作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人员;

3、长期旷工或请假,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不在岗仍领取工资和津贴补贴的;

4、在职人员自动离职或离退休人员死亡或被宣告失踪后,仍领取工资和津贴补贴的;

5、达到退休年龄,未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标准领取工资、补贴的人员;

6、调动后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和津贴补贴,又在新单位领取工资和津贴补贴的;故意隐瞒情况虚报冒领工资、补贴归单位或个人使用的;

7、被判刑或者受到纪律处分后,未按相关规定降级或停发工资,仍按原职级领取工资、补贴的人员;

8、将差额拨款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列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领取工资和津贴补贴的;

9.企业下岗、内退人员领取生活费后,又在财政供给单位就业领取工资的人员;

10、其他各类虚报人员编制,冒领财政拨款的。

三、治理方法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由市“转创办”牵头,会同组织、编办、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组成专项治理办公室,统一组织,分级实施,治理工作分为自查自纠、集中核查、整顿规范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6月1日一6月20日)。各级各部门召开动员会,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明确专人负责。结合本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册、工资表、花名册、考勤记录等相关信息,摸清底数,认真登记,如实填报“吃空饷”人员表(表格附后)。对自查出的“吃空饷”人员,主动承认错误并退还违规领取的工资和福利补助的,以及能积极主动如实上报纠正“吃空饷”人员的单位,可不追究该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由所在单位负责清退已领取的工资和补贴,上缴同级财政,并到相关部门办理核减工资和编制手续。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要写出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自查结果在本单位醒目位置公示一周,接受群众监督。并由本单位主要领导签字,报各级专项治理办公室。

(二)集中核查阶段(6月21至7月31日)。市专项治理办公室根据自查情况,深入市直各单位进行核查,抽查各县市区有关单位,按照编办数据库实名制信息与单位实有人员相对照,财政核拨工资花名册与单位实有人员相对照,单位实有人数花名册与考勤登记表、人员身份证相对照的办法,与干部职工逐人见面,不留盲点。特别是把各级教育部门的一线教师作为重点核查对象,采取现场签名笔迹与教案备课笔迹相对照,师生相互指认等办法,坚决制止弄虚作假及其他不良现象的出现。凡不认真自查自纠,经群众举报并核查属实的“吃空饷”人员,除退还已领取的工资和福利外,还要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整顿规范阶段(8月1日至8月20日)。核查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要对核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重点解决本单位在人员管理上出现的各种问题,拿出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并将工作总结报市专项治理办公室。市专项治理办公室根据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梳理,会同组织、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制定解决“吃空饷”问题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把开展公职人员“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组织开展好各个阶段的工作,研究和解决治理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完善公职人员管理的政策和制度,坚持边清理、边整改,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各级组织、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实行“三公开一监督”(即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监督)。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对清理结果负总责;坚持实事求是,严禁瞒报、漏报各类“吃空饷”人员;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弄虚作假、打击报复、隐瞒事实真相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三)建立机制。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以这次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汲取教训,严肃编制、人事纪律和财务管理,本着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及时掌握人员变动等情况,及时到组织、人社、编制、财政部门办理各种手续,凡干部任免、调入、调出或录用到新单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将工资关系留在原单位,调出单位必须在3个月内向有关部门申请,理顺编制和工资手续;及时核减在职死亡人员的编制、工资关系;核减离退休死亡人员的离退休生活费;及时核减非组织选派的离岗学习人员的工资;及时核减不符合遗属补助条件人员的遗属补助等,坚决杜绝公职人员“吃空饷”现象的再次发生。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将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394-8238930,电子信箱:XXXX。

第3篇: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和财政纪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要求,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省委、省政府决定,20XX年9月至12月在全省开展“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为保证专项治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进行,根据《河北省“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要求,以纠正多领、冒领、骗领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为突破口,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和财政纪律为重点,以构建防范“吃空饷”长效机制为目标,切实解决组织人事和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振兴河北体育、建设体育强省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治理范围和清理对象

(一)治理范围

此次“吃空饷”专项治理的单位,包括局机关和以财政拨款安排人员经费的各直属单位。人员范围包括20XX年6-8月份以财政性资金发放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的人员。

(二)清理对象

1、在编职工离职、开除、辞职、辞退、非组织选派自行离岗学习、长期病事假、长期旷工、已故或失踪、违规停薪留职,但未办理核销(减)工资手续,仍在原单位正常领取工资福利人员。

2、按规定应办理而未办理退休手续,以及已办理了退休手续,但仍按在编职工领取工资人员。

3、离休、退休、退职职工已故或失踪,其家属或利害关系人仍代领离休费、退休费或退职生活费人员。

4、离休、退休职工从社会保险机构领取养老保险金,又同时从财政领取离休费、退休费人员。

5、受党纪政纪处分、被司法机关羁押和受到刑事处罚未按规定进行工资核销(减)人员。

6、享受遗属补助的人员已不具备享受补助规定条件,仍继续领取补助人员。

7、虚报多领、冒领职工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的单位和人员。

8、其他已经不具备直接从财政领取补助条件、仍继续领取补助的人员。

三、治理步骤和方法

专项治理工作,从20XX年9月5日开始,至20XX年12月20日结束,共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动员阶段(20XX年9月5日至9月18日)。

【银行三项治理实施方案】

9月中旬,召开河北省体育局系统“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各单位也要及时召开动员会议进行部署,启动专项治理工作。专项治理工作要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通过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深入广泛的宣传发动,使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吃空饷”的危害性和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参与、支持、配合专项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单位自查阶段(20XX年9月19日至10月15日)。

各单位要按照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和要求,认真组织本单位人员信息公示和自查工作。公示分两次进行,第一次公示内容包括:专项治理公告,单位2015年6-8月份领取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人员信息(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本单位及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公开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地址和通信地址。第二次公示的内容为各单位自查结果,即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确认的“吃空饷”人员信息。在组织进行全员公示的同时,各单位要对照机构编制管理证、增人计划卡、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领取表、在岗及离退休退职人员名册等的基础上,结合单位考勤记录等情况对在职领取工资人员进行核查;采取走访、慰问或其他合适形式,了解掌握领取离退休金、退职生活费、遗属补助人员准确信息。对所有被群众举报人员,必须一并纳入排查清理范围,仔细查证,一一确认。两次公示纸质信息要在单位办公地点明显位置张贴,有条件的单位要在内部网络发布公示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各单位要将两次公示信息和全面汇总整理确认的“吃空饷”人员信息及相关材料,连同自查情况报告一并报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单位的公示、自查情况进行现场抽查,抽查面不少于30%。

(三)集中核查阶段(20XX年10月16日至11月5日)。

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抽调专门人员,依据各单位报备的公示信息、群众举报信息和单位排查出的“吃空饷”人员信息,对照有关文件和所掌握的清理范围内所有人员信息,进行对比核查。对部分单位,特别是一些人员较多、自查“吃空饷”人员零报告的单位,要作为重点进行检查。同时,安排专人负责受理群众举报,详细记录群众举报信息,并依据举报线索逐一调查核实。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所有重点检查和群众举报查出的“吃空饷”人员信息,单独记录,单独统计,并向有关单位反馈。

(四)清退处理阶段(20XX年11月6日至11月25日)。

对清理出的“吃空饷”人员,要立即停止其领“饷”行为,并立即按照规定程序核销(减)工资福利和补助。认真核实“吃空饷”人员多领财政资金情况,多领资金追溯到“吃空饷”人员开始时间算起,对多领的财政资金单位必须负责追回或在以后发放的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中逐月扣回,并缴入财政部门指定的银行账户。

对“吃空饷”人员的处理,要充分体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指导思想,对主动自查上报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退回多领财政资金的,依据有关规定从宽从轻处理,可不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隐瞒不报、弄虚作假、被群众举报核查属实或经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核查证实的人员,要从严从重处理,除必须退回多领资金外,还要对“吃空饷”人员及其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性质恶劣、影响大、涉及腐败违法违纪或拒不配合的人员,可依据有关规定做出开除党籍、公职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五)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11月26日至12月15日)。

各单位要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总结报告,同时认真填写有关报表(见附件2、3)。报表和单位总结报告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数据一并报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有关要求

(一)成立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我局成立了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董得良同志和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监察专员牛祯贵同志为组长,计财处、人事处、监察室等有关同志为成员的河北省体育局“吃空饷”专项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计财处,具体负责组织局系统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各单位也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认真组织实施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专项治理工作负总责。

(二)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既要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又要通力协作配合。计财处既要全力做好日常工作协调,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正常运转,同时要负责提供、核实财政统发工资人员信息、协助办理多领财政资金的缴库手续、指导单位进行相关账务处理;人事处要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严格编制管理,做好政策解释、信息提供、各单位编制情况核实、清理范围人员工资福利核定、“吃空饷”人员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核销(减)手续办理、从社保机构领取养老保险人员信息核实、领取遗属补助人员资格认定、“吃空饷”人员界定和组织人事处理;监察室要对“吃空饷”人员清退处理进行全过程监督,并提供有关违规违纪党员和领导干部方面的信息。

(三)把握政策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广,关乎个人利益。因此,要准确把握落实有关组织人事、财务管理及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政策,确保各项工作在正确、一致的政策指导下进行。要认真受理群众举报事项,做到逐一登记、逐一排查、逐一处理,同时要特别注意做好群众举报信息的保密工作,防止打击报复行为发生。要密切关注社情舆论,正确引导舆论导向,认真接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和各种咨询,妥善处理可能出现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各类“吃空饷”专项治理数据,未经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不得对外发布。

【银行三项治理实施方案】

(四)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单位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检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对于组织工作不认真、公示信息不全面、受理举报不及时、执行政策不彻底的单位,要责令其立即改正并“补课”。逾期完不成工作任务、达不到工作目标的,要对单位主要负责人予以问责。

(五) 构建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各单位要结合本次专项治理情况,全面分析、查找在组织人事和财务管理、政策执行和制度落实方面存在的缺陷和漏洞,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完善防范“吃空饷”长效机制,巩固本次专项治理成果,防止“吃空饷”问题反弹。

第4篇: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和财经纪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9月至12月开展“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进行,根据《张家口市市本级“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我局“吃空饷”专项治理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纠正多领、冒领、骗领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为突破口,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和财政纪律为重点,以构建防范“吃空饷”长效机制为目标,切实解决组织人事和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篇五:银行三项治理实施方案
2015银行纠风工作实施方案

第1篇:银行纠风工作实施方案

今年以来,分行党委抓纠风民评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开展专项治理,深化民评主题

今年,国务院对银行业纠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整治不规范经营行为,维护金融市场秩序”。我行在省行的部署和市纠风办工作的指导下,牢牢把握专项治理的重点,集中整治强制收费、转嫁收费、只收费不服务行为、不执行政府定价及政府指导价等行为,严肃查处以贷转存、存贷挂钩、借贷搭售、一浮到顶(上浮过高)等问题,坚决取消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不合理收费项目,整肃经营环境,维护企业和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行持续健康发展和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分行党委清醒认识到,全国纠风会议明确提出对银行业的专项整治,坚决纠正银行业乱收费问题,对银行业来说意义十分重大。不仅能为业务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还有利于提升我行的整体社会形象和公信力。党委十分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先后召开了4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和检查整治不规范经营工作。经过半年多来的专项治力,取得很大的成效。主要做法如下:

(一)精心部署,建立责任制。专项整治一开始分行就立即成立了由党委书记李铭舟行长任组长、各部门第一负责人组成的整治“不规范经营”领导小组,负责整治工作的统筹、推进和落实,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形成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开展了“长青行动”,制定出《三明分行整治“不规范经营”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以整治“不规范经营”为选题的《三明中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对全辖整治工作进行精心部署,细化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工作步骤,稳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广泛发动群众,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宣讲培训,确保每个基层机构都能正确把握整治工作要求。建立了专项整治工作周报制度,通过及时传导,总结交流,相互学习,有力地推动专项治理工作开展。

(二)抓住关键,集中整治。近年来,存贷款和服务收费两大领域,是金融消费者意见较大、社会反应强烈、对银行业声誉危害较为严重的问题。我们抓住这一关键进行有效整治,把省行统一印制的银监会“七不准、四公开”公告下发全辖各营业网点,于2月底前在营业场所明显位置对外公示。3月7日起增加通过LED显示屏在各网点营业场所强化宣传。3月31日统一对外公示《中国银行服务收费业务价格表》,并专门在《价格表》旁配备老花镜,制作了《公告》提示,置于各个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对客户进行提示引导,保证服务收费的透明性、公开性。公布投诉电话,除全省行95566客服热线统一受理客户投诉问题外,我行还设立8953033专项治理投诉电话,并按规范要求对外公告。明确规范了客户投诉处理流程,确保客户举报和投诉渠道畅通有效。设立专人负责服务收费解释和投诉工作,做到职责不缺失、咨询不回避、投诉不推诿,认真接受社会各界对我行规范经营的监督。按照时限规定,狠抓自查自纠落实。2月28日前完成了“附加不合理贷款条件”整治工作,3月16日前完成“不合理收费”整治工作。在自查中,三明银监分局、永安市银监分局、尤溪县银监分局、泰宁县银监分局和大田县物价委员会分别对分行本部和辖属机构开展的整治工作进行明查暗访,对我行开展整治工作的部署、措施和实效均予以充分肯定。

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分行抽调业务骨干38人次,经过培训分六个检查小组,对辖内十个业务条线,进行为期半个月的封闭式检查。查源头、查程序、查行为,通过调阅分户账、柜员交易流水、业务档案和业务系统等多种方法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关注是否存在擅自新增收费、变相提高价格标准、收费与服务内容不匹配以及涉及“七不准”中禁止性规定。在开展专项整治中,我们还加强情况沟通报告,与市纠风办、政风行风督导组、行评监督员代表保持良好的工作联系。及时沟通报告我行的工作情况,主动邀请行评代表检查指导。6月27日,三明市监察局薛炳贵副局长、三明市纪委纠风室张兴森主任在督导组陈清凉组长的陪同下,对我行分行营业部、府中支行民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暗访调研,充分给予肯定。6月28日,我行组织社会监督员在市纠风督导组陈清凉组长的带领下,深入分行营业部、三元支行、沙县府西支行现场检查整治不规范经营情况,重点检查了所到机构“七不准、四公开”向社会公布情况,以及LED公示宣传效果、服务价格表公告,提示《公告》公开等落实情况。对各基层网点落实情况进行现场评分并召开座谈会,对受检单位进行测评,我们听取了民评代表的意见解答质询,真正接受了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三)巩固成果推动深入。当前,我们正在以“四查四看”为抓手,进一步扎实做好专项整治成果的巩固工作。从建立学习教育机制、投诉处理机制、检查监督机制、监督评议机制、预警问责机制等五项方面入手,构建专项治理的长效机制。

一是查学教看认识。通过对省行下发的《整治不规范经营工作学习指引》的全员学习教育,使人人明白专项整治是为了合规经营,更好惠及民生。我们把学习《指引》变成指导业务经营和日常服务收费工作的刚性约束,以此增强员工依法合规、诚信经营的意识。坚决做到围绕主线,不踩红线,不闯红灯。消除麻痹思想,克服懈怠情绪,促进经营管理水平和金融服务质量的提升。学习教育不到位的机构采取补课督导,且要留有原始痕迹。

二是查投诉看协调。客户投诉是社会的监督。我们以客户满意度为标准,对已制定的客户投诉处理流程,实行“专人、限时”处理,并按投诉不同渠道,明确处理的责任部门,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答复。建立问责制,对处理客户投诉不作为、慢作为(超时限答复或回复)要实行问责,因为这是事关声誉风险。同时我们还高度重视“敏感业务”和“敏感客户”,尤其重点关注个人客户收费问题,防止因疏忽疏漏成为媒体炒作的焦点,带来不良影响和产生处罚。加强与政府机关、对口监管部门、新闻媒体的主动沟通,积极跟进监管动态,争取媒体支持,宣传正面形象,消除不利影响。辖内各行、部在投诉受理中都加强沟通协调,按照省行《网点处理服务收费咨询投诉工作十项操作指引》要求,做好专人服务收费咨询解释工作,切实维护好中行的大局。

三是查公开看规范。全辖营业网点按规范公示服务收费价目,持续做好《中国银行服务收费业务价格表》公开,充分披露各项服务的业务功能、收费依据和优惠政策,明确定价区间、浮动依据和授权范围,便于金融消费者查询检索。切实尊重客户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准确把握收费项目的统一解释口径,指定专人解答客户有关收费咨询,取得客户的理解支持。

四是查自律看监督。进一步做好专项治理的后续落实工作,使合规经营渗透到各个操作环节,管理控制的各个步骤,确保专项治理的问题不反弹。在自律上下功夫,按照监管要求完成修订贷款合同文本,明确收费条款。对20XX年3月1日和4月1日两个重要时点后发生的贷款业务、服务收费业务以及前期整改不到位的问题,进行重点检查督促强化整改,坚决消除隐患。开门纠风接受社会监督和政府纠风办的评议。下半年,我们还将组织分行各职能部门走访企业听取意见,并对明察暗访的情况进行通报,督促整改,按时处理,及时向纠风办、督导组反馈反馈。

二、以道德讲堂为载体探索行风评议新模式

当今,银行业随着信息化、市场化、国际化的大发展,员工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也在不断增强,社会上存在的一些诚信缺失、信仰缺乏、道德失范等不良风气也难免会影响到员工。对此,分行党委清醒认识到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要抓治本,要从员工思想道德教育入手,规范职业行为准则。7月份,市纠风办转发《关于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活动的通知》后,我行立即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方案,将专项教育活动纳入政风行风考核,坚持“员工参与、员工推动、员工受益”的工作思路,以道德讲堂为载体,探索行风评议新模式,进行实践尝试。结合工作实际和员工关注的思想道德热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道德讲堂建设,精心布置文化长廊,办好具有特色教育专栏,使员工潜移默化地受到熏陶。7月30日,分行在中银大厦多功能厅重举行“道德讲堂”开讲仪式,以“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人讲自己事、身边事教身边人”的表达形式,通过讲一个道德故事、唱一首道德歌曲、看一部道德短片、诵一段道德经典、送一份吉祥礼物,在全行拉开了“道德讲堂”的序幕。其间虽然没有大道理,只有小故事,但所有的道理都蕴含在这些小故事中。在道德讲堂我们挖掘本行道德模范事迹,大力宣扬百年行庆中广大员工投票评选的中行之星,大力提倡“积小德为大德、积小善为大善”的善举,员工为主,直击人心。弘扬献爱心、做好事、当好人的美德新风,播洒“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和谐道德种子,使道德讲堂成为员工易于参与、乐于参与的道德建设的平台。形式多样,不拘一格、灵活丰富,因人施教,满足广大员工的需求,展示了三明分行的特色文化。

三、适应新形势提升文明优质服务水平

今年以来,在狠抓窗口文明优质服务上,我们重点解决思想滑坡靠吃老本不思进取的问题,在分行推出的“工作作风改进月”活动中认真加以整改,使我行文优工作加快从规范向优质提升,使满意度向美誉度和忠诚度的提升。加强文明标准服务建设,认真执行《中国银行业文明服务公约》、《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工作指引》,加快文明标准服务导入,全面推行中行全新的文明标准服务规范。积极简化服务流程和办事程序,创新服务方式,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实现规范化管理和标准化服务,进一步完善便民服务措施,增加了营业大厅一、二楼的服务窗口,增设自助银行19个、离行式ATM机3台,自动取款机还装进了二炮部队军营。目前改造附属楼私人银行财富管理中心依据落成。我行开办全市唯一的保管箱业务,惠及百姓深受欢迎。实行开门迎宾服务,实现客户等候不排长队。在小微企业服务上,创新“信贷工厂”模式,今年新增客户72户,总数达185户,提供贷款11.34亿,实现小企业贷款增幅、增速高于全行贷款增幅、增速。上半年我行在全省系统绩效考核中夺得第一名。20XX年、20XX年我行民评年度考评均获金融系统第一名。

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在全行广泛动员,深入开展扶贫帮困、捐资助学、助残行动、无偿献血等活动,奉献中行爱心。积极参与各项志愿服务和社会服务联合行动,热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在行风评议中延伸社会服务。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送金融服务,为提高群众识别本外币真伪的能力,组织反假钞宣传和深入社区设点咨询活动,到企事业单位开展识假钞培训班。充分利用节假日深入社区或上门推介中行独具特色的优势产品和服务理念,精心构建信息反馈传导机制。4月20上午,我行积极组织20名志愿者参与以“真情关爱农民工、共建和谐新三明”为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启动仪式。同时作为三明金融系统的唯一单位,选派6名业务骨干参加三明市职工志愿服务协会举办“三明市总工会开展人民币真伪鉴别咨询服务”活动。

第2篇:银行纠风工作实施方案 【银行三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济南分行《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提高服务效率、树立央行形象”行风建设活动指导意见》(济银发[20XX]57号)精神,中心支行党委研究决定,在全辖认真开展“提高服务效率、树立央行形象”行风建设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以及人民银行工作会议要求,坚持“纠建并举、综合治理、以建为主”的方针,以“依法行政、高效履职、优质服务、求真务实”为主线,强化行风建设标准化管理,着力打造学习型、研究型、服务型、引导型、创新型基层央行;以促进部门和行业以民为本、转变作风重点,不断提高行政执法和金融服务水平;以社会服务承诺、创建文明行业、开展行风评议为载体,认真解决“窗口”服务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服务效率;以创建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树立良好形象为目标,更好地树立基层央行“规范、创新、高效、廉洁”的良好形象。

工作目标是:通过开展“提高服务效率、树立央行形象”行风建设活动,构建以岗位标准化管理为主线、行为规范化管理为形式、绩效考核和外部监督为保障的行风建设长效机制;辖区金融服务意识不断增强、服务效率不断提高、创新措施不断涌现、文明单位创建再上新台阶;把商丘市人民银行系统建成社会的文明“窗口”,以实际行动促进党群、干群关系的改善;进一步做到辖区工作在政府有地位、在上级行有亮点、在社会上有形象,保证中央银行各项货币政策在商丘辖区的顺利贯彻落实。

具体达到如下目标:

(一)货币政策传导方式科学有效。窗口指导效果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和上级行的要求,更加符合商丘市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更加符合商丘辖内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实际。

(二)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金融执法规范有序;行政许可合法规范;行政处罚合法、合理、程序正当;政务公开内容合规,形式得当,载体全面、实用。

(三)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按季度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基层央行货币政策执行情况,工作得到党委政府的理解、支持和重视,社会公众认知度高。

(四)服务效率明显提高。服务窗口人员普遍树立以服务对象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简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落实各项便民措施,做到服务项目“零投诉”。

(五)服务态度文明、热情。干部职工服务态度热情、和蔼,文明用语和服务礼仪在干部职工中基本普及,做到主动服务、微笑服务、站立服务,杜绝服务忌语和服务态度“生、冷、硬、顶、推”现象。

(六)服务质量进一步改善。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服务质量监控组织和措施健全,做到差错少、效率高、功能多。

(七)服务环境优良。服务环境各个环节管理有序;单位内各种应有标识齐全、美观;在服务硬件上,营造整洁有序,宽畅明亮的服务环境,达到整洁、安静、温馨,使客户感到舒适、亲切。

(八)干部职工行为规范,形象良好。“六个倡导”得到有效推行,“六个不准”得到严格落实。

(九)文明单位创建有新的进展。完成辖内人民银行系统文明单位创建目标,创建工作突出1—2个亮点。

二、工作重点

(一)切实加强窗口指导。要改进窗口指导方式,增强窗口指导的前瞻性、科学性和有效性,使窗口指导效果既符合科学发展观和上级行的政策要求,又符合商丘市经济发展实际,符合商丘市辖内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实际。要坚持有保有压、区别对待,引导金融机构将贯彻落实从紧货币政策、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支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着力点放在优化信贷结构上,加强对三农、中小企业、服务业、自主创新、节能环保以及就业等经济薄弱环节及和谐社会建设的信贷支持,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中落后企业的贷款投放,做到“六个不准”和“八个加大”,保持贷款平稳增长。要认真做好辖区建立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报告制度试点工作,加强考核评价,增强金融机构落实各项货币政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加强对外交流和沟通,做好对各项货币信贷政策的宣传和解释性工作。正确引导市场预期,推动货币政策的有效传导。

(二)努力提高金融服务效率。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完善服务措施,提高服务效率。能够简化手续的业务,要尽量简化手续。要加强金融服务创新,在坚持确保安全、结合实际、符合政策法规的前提下,大力创新金融服务措施,拓宽金融服务领域。要着力推进央行服务方面机制、制度的创新,从根本上提高服务效率。要切实增强央行干部职工的自身素质,增强服务民生、奉献社会的使命感和责任心。针对社会热点,着力解决执法和服务对象普遍关注、反应强烈的问题,提高直接面对地方政府、金融机构及社会群众的“窗口”服务质量,珍惜和维护中央银行的公信力,促进与地方党政、金融机构和社会公众的和谐发展,用行风建设活动推动基层央行履职水平整体发展。要建立健全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首问负责制、一站式服务、廉政监督卡、对外服务承诺等制度,规范业务操作,完善便民基础设施建设,优化金融服务硬件环境,不断提高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三)强化调研支撑。要切实加强经济金融运行的检测分析,努力提高检测分析的预见性和针对性,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提思路、提建议,给地方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助手。要深化调研支撑工作,着力在调研深度上下功夫,使调研报告真正发挥对上级行决策的参谋作用、对政府经济管理的影响作用、对社会预期的引导作用。

(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要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不断推动人民银行依法行政工作,实现基层央行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要健全完善依法行政配套制度,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要依法规范金融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不断提高行政许可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工作,确保行政处罚合法、合理、程序正当。继续整合检查资源,依法规范检查工作,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督检查,督促金融机构切实遵守各项金融法律规定。

(五)大力推行政务公开。要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完善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全面梳理政务公开的内容,合理进行分类,科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信息,凡属于应当公开的必须纳入公开目录,认真编制好政务公开目录和政务公开指南。要完善政务公开项目内容审查机制,加强对拟公开内容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和保密性审查,严禁发生失、泄密事件。要按照全面、经济、实用的原则,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政务公开信息目录和指南要在相关信息查阅场所和网站免费提供。要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示范点建设。

(六)继续加强作风建设。要继续认真落实中心支行党委《中共中国人民银行商丘市中心支行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把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作为行风建设的重点工作,按照“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要求,努力提高学习的本领、干事创业的本领、履职创新的本领、调查研究的本领、为基层行办实事的本领、勤俭治行的本领和廉洁勤政的本领;要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带头遵守各项廉洁自律规定,以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进一步转变促进行风建设的进一步加强。要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深入开展机关节能建设活动,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认真落实财务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始终牢记“两个务必”,坚决反对和制止违反财经纪律、铺张浪费等行为。

(七)规范职工行为。要进一步明确干部职工行为规范,梳理央行员工良好形象。积极推行“六个倡导”:倡导秉公办事,廉洁高效;倡导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倡导认真、严谨、细致、负责的工作作风;倡导恪尽职守、勤勉履职,争做干事创业的典范;倡导严格遵循服务程序和服务标准,努力提供优质服务;倡导讲细节、讲规范、讲形象,言谈举止、待人接物符合礼仪规范。要切实做到“六个不准”:不准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不准对外来人员态度冷漠、生硬、蛮横;不准在工作日中午饮酒;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对服务对象吃拿卡要;不准在工作时间、办公场所进行与工作无关的娱乐活动;不准铺张浪费,贪图享乐。

(八)加大金融宣传力度。要积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深入普及金融生态、征信、反假币、反洗钱、外汇等知识,使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到中央银行的职责,促进社会各界更加关心金融、重视金融、理解金融,推进人民银行的认知度和公信力。

(九)全面推行行风建设标准化管理。要全面实行行风建设标准化管理,建立起以岗位标准化管理为主线,行为规范化管理为形式的岗位人员自我约束机制,以标准促规范,以规范促管理,以管理促进服务效率的提高。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行风建设工作指引》的要求,结合《人民银行商丘市中心支行员工岗位职责与操作流程》,认真对各项业务的流程和岗位的工作行为逐一进行梳理,明确工作标准、操作流程、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形成符合本单位实际的从行级领导、中层干部到每个员工,都有明确的岗位职责、详细的工作标准和相应的激励措施,相同等级岗位之间有对应参考值的行风建设管理体系,以规范操作提高服务效率。

三、方法和措施

开展“提高服务效率、树立央行形象”活动,要立足实际,分步实施,循序渐进,在务求实效上下功夫。

(一)加强学习,做好活动的宣传发动。各县市支行要结合学习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认真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银行行业作风建设的意见》和《中国人民银行行风建设指引》,把行风建设的精神寓于货币政策传导、维护金融稳定和金融服务的各项具体工作之中。要加强对这项活动的宣传发动,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营造氛围。要紧密结合央行文化建设,进一步塑造和深化中央银行的核心价值观和文化理念,动员全体员工强化服务意识、增强服务技能、提高服务效率,在行风建设活动中发挥才智。

(二)认真自查,制定周密的活动实施方案。各级行要按照这次活动的重点内容,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国人民银行政务公开实施办法》、《中国人民银行行风建设工作指引》以及金融服务方面的有关规定,认真进行自查。要认真制定具体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活动的具体内容和程序,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活动方案要于20XX年5月底前报中心支行备案。

(三)加强监督,保证活动取得实效。中心支行对辖内行风建设活动的开展情况,将充分运用意见箱、信件、网络等方式,采取座谈、函询、问卷、测评等措施,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行内干部职工的评议意见,加强监督考核和评议,督促整改,进一步促进服务效率的提高。各县市支行要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和承诺,特别是影响服务效率的责任人严肃处理;对领导不力、监督不严、疏于管理,发生严重不正之风问题影响央行形象的单位、部门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所在单位领导、部门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中心支行将于8月底之前对县市支行进行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征求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的意见,督促活动取得实效。

(四)注意总结,不断推动活动的深入开展。各县市支行和中心支行各部门,对行风建设活动中好的做法、成熟经验及遇到的问题,要及时总结,及时推广,不断推进“提高服务效率,树立央行形象”行风建设活动的深入开展,力求取得明显成效。中心支行将在11月底之前召开行风建设现场交流会,总结交流各单位“提高服务效率,树立央行形象”行风建设活动的做法和成效,以此深入推动行业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五)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各单位和部门“提高服务效率,树立央行形象”行风建设活动开展情况,要作为单位和部门行业作风建设考评的一个重要依据,并作为年终单位、部门评先评优的重要条件。对活动各项措施落实得力,成效显著的,中心支行通报表彰、奖励,并作为评选先进的优先条件;行风建设活动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对搞不正之风的,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决不姑息迁就。

五、组织领导

(一)建立领导责任制。中心支行党委成立“提高服务效率,树立央行形象”行风建设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雨舟 党委书记 行长

副组长:刘志戈 党委副书记 副行长

郭 立 党委委员 副行长

郭河彬 党委委员 副行长

王敬之 党委委员 纪委书记【银行三项治理实施方案】

张民生 党委委员 工会主任

成 员:中心支行各科、室、部、中心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陈卫同志任主任,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

各县市支行要把“提高服务效率,树立央行形象”行风建设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党组书记、行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领导职责,经常研究,精心组织,把目标任务细化、量化,分解到科室和岗位,落实到责任人,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县市支行要高度重视“提高服务效率、树立央行形象”行风建设活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落实各项措施,努力将行风建设与学习制度落实制度活动相结合,与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相结合,切实把“提高服务效率、树立央行形象”贯穿到各项工作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之中,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切实抓好,抓出成效。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业务必须管作风”的原则,认真落实行风建设责任制。“一把手”要对本行的这次活动负总责,分管领导要抓好分管部门的行风建设工作。

(三)中心支行各业务职能部门要把这次活动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制定本部门、本专业“提高服务效率、树立央行形象”的具体措施,并向社会公开,认真抓好落实。组织人事部门要协助党委抓好党员干部作风特别是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抓好员工行为规范。宣传部门要按照“大宣教”格局要求,搞好这次活动的宣传教育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要对这次活动加强协调和督促检查。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作风建设带动行风建设,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树立基层央行的良好形象。

第3篇:银行纠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纠风办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抓好全市农行系统纠风工作,努力推进政风行风建设,结合全市农行系统实际,特制订参加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省、市政府纠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省分行“1213”发展战略和“三争两提高”奋斗目标,坚持“客户至上,始终如一”的服务理念,以先进的科技服务手段为支撑,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强化社会监督为重点,以提高服务质量为目标,进一步提升规范化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树立南阳农行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评议对象

20XX年政风行风评议对象为:南阳分行,各县级支行,各营业网点;评议重点是基层各营业网点。

三、评议内容

民主评议活动的内容为:(1)履行职责、落实政策情况;(2)办事公开情况;(3)为群众做实事做好事情况;(4)治理各种不正之风情况;(5)办事效率、服务质量情况;(6)遵守职业道德情况。

四、评议的方法和步骤

(一)方法:根据农业银行行业特点,采取市分行统一组织,各支行、各基层营业网点分级组织实施,全行员工参加,上下联动,突出重点,自评为主、督导为辅的方法进行。各行党委负责活动和评议工作,纪委、监察室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二)步骤:这次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6月5日——7月15日)。一是动员部署。各行要按照市分行安排部署,召开动员会进行全面动员;要成立民主评议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活动实施方案,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活动氛围。二是积极与地方纠风办联系,协调沟通参加评议活动的有关事项,取得地方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三是广泛深入征求意见和建议。在参加地方组织实施的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同时,要以支行、基层营业网点为单位,印发调查问卷,发至客户、居民和有关部门,同时要通过评议代表、政风行风热线、网站、举报电话、手机短信、评议意见箱、召开座谈会等渠道,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2、组织实施阶段(7月16日——10月30日)。一是及时听取地方纠风办的反馈意见和建议,结合本行收集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全面梳理,并向有关单位和职能部门反馈。二是组织对所辖单位和部门进行自查自纠。对反馈和发现的问题,特别是重点单位、热点岗位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三是组织参加和接受地方组织的评议。四是加大对存在问题的整改力度。各行要对照反馈的意见和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部门和责任人,从规范决策行为、推行行务公开、建立长效机制,提升服务质量、增加群众满意度等各个环节进行整改;要对过去客户反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回头看,从体制、制度和机制方面入手进行深度整改,建立长效机制;要组织纪检监察人员深入基层进行督导、跟踪检查和指导活动工作;对检查中发现或评议中发现的典型违法违纪违规案件,要依法依纪从严查处,并依照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责任制等规定进行责任追究。五是对整改情况,要逐级形成工作报告、反馈整改结果,向有关部门和广大员工公开整改情况。六是要进行问卷测评,按照省纠风办的要求,积极参与,公正测评,公开接受他人的测评。

3、考核总结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一是要及时报送材料。各支行的活动总结,要于11月20日前报市分行监察室。二是要进行综合考核。各行要以问卷测评满意度、满意度提升幅度、网上测评、评议代表测评、政风行风热线办理、惠民实践活动成效及组织领导等方面的情况为依据,对基层营业网点参加惠民实践和行风评议活动进行综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进行公开。

五、评议结果的运用

评议结果将直接运用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纠风工作责任制考核。凡评议结果在当地居前5名的,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综合考核奖3分;凡居后5名的扣3分,并在全市农行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责任制。市分行成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刘子军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副行长、纪委书记于平同志任副组长,三农金融部、公司业务部、个人金融部、电子银行部、信贷管理部、资产处置部、财务会计部、运营管理部、信息技术管理部、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监察部、安全保卫部、工会办、内控合规部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方晓同志为主任,监察部、综合管理部、个人业务、工会办、规范化服务督察办公室各明确一名同志为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各行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职责,实行民主评议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民主评议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以惠民实践活动推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任务落实。各行要把惠民实践活动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认真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参加民主评议工作方案,以“履行职责、落实政策;行务公开、接受监督;为群众做实事好事;治理各种不正之风;提高办事效率、服务质量;遵守职业道德”等六个方面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变被动接受评议为主动自评,确保评议工作取得良好效果。要把广泛听取客户、社会各界对农行的意见和建议作为重点。对收集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的梳理、归纳,分解到部门,认真进行整改,把客户和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好。特别是对历年来群众反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无条件的进行深度整改,并及时向社会反馈。对参加评议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和案件线索,要快速反应,及时跟进,消除隐患,真正使参加评议过程成为促进行风明显好转的过程。

(三)积极参与,主动配合,自觉接受地方监督和指导。这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内容多,程序严,要求高。各行要积极主动与当地纠风办沟通,了解情况,特别是对农行反映强烈的意见和建议情况,要及时掌握,认真整改,积极协调,化解矛盾;要主动配合纠风办工作,按照纠风办要求,做好测评、整改等各项衔接工作,评议工作进展情况要及时向当地纠风办汇报;要充分利用地方纠风办这一政府资源,把评议工作作为提高各行管理水平、服务效率、工作质量和尽职履责能力的重要途径抓实抓好。

(四)认真履责,搞好协调。各行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协助党委抓好民主评议工作。要在工作部署、任务落实、监督检查等方面加强组织协调,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齐抓共管的民主评议工作格局;要结合民主评议工作实际,充实内容、创新方法、拓宽路子、完善制度,使民主评议常评常新,不断增强评议工作的客观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五)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民主评议工作稳健有序进行。各行要建立检查评议机制,通过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走访客户、广泛征求社会和群众的意见或建议,设立“行风热线”,对营业网点明查暗访等形式,加强对民主评议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要及时予以通报和反馈,杜绝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要认真总结评议工作,各行要于11月20日以前书面向市分行监察部报送20XX年度评议工作总结等相关材料。市分行政风行风评议监督电话:63323885 63323781

篇六:银行三项治理实施方案
2016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根据商优办[2016]6号文件精神和市纪委四届三次全会精神,为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法落实安全生产的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深化“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各项要求,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切实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大力提升全系统安全生产本质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提供坚实有效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商优办[2016]6号文件精神和市纪委四届三次全会精神,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以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公路管理、交通工程建设等为重点,迅速开展全方位、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依法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切实解决影响生产安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做到统筹兼顾、标本兼治,进一步夯实管理基础,规范经营行为,实现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较大及一般事故,降低事故总量和经济损失的目标。

三、组织领导

市交通运输局成立以分管领导任组长,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机关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安全管理整改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王铁路科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监督科,具体负责安全管理整改工作的具体事项。

四、实施范围

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公路管理、交通工程建设等全部领域。

五、工作重点

(一)道路运输

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以长途客车、危货车辆,特别是客运车辆为重点,不漏一人、不漏一车、不漏一线地进行一次彻底清查,全面排查道路运输安全隐患

1、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法人承诺制”落实情况。道路运输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是否承担了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体系是否建立,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是否明确。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是否建立、人员是否配备到位并有效开展工作。是否实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目标管理,并建立完善考核奖惩措施。

2、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落实情况。道路运输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三项制度”,并不断完善。是否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经费投入是否得到有效保障。是否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登记建档、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确保治理到位。道路运输企业是否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积极推行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交运发〔2016〕396号文件要求)逐项认真落实安全告知制度并建立营运车辆安全管理监督举报机制。

3、营运车辆安全管理情况。道路运输企业是否严格落实营运车辆二级维护和检测制度,健全车辆技术档案,做好车辆检测记录。营运车辆的安全装备、技术状况和消防设施是否符合国家规定,车况是否保持良好。营运车辆上是否明确张贴、公开监督举报电话。道路运输企业是否真正承担对所属全部营运车辆的安全管理职责,是否存在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的问题。

4、卫星定位装置的安装使用情况。“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的卫星定位装置是否符合标准,是否按规定时限完成安装,并接入省级监管平台。道路运输企业是否制定卫星定位装置安装使用管理规定,配备专职人员,实行全天值班,保持车辆在线,并及时纠正、处理违章行为。

5、营运驾驶员安全管理情况。道路运输企业是否建立营运驾驶员管理档案,全部驾驶员是否接受正规培训,取得有效证件,准驾车型与实际车型相符,并按规定接受继续教育。营运驾驶员是否存在私自承揽包车经营、超员超速、疲劳驾驶及私自换驾等违法违规行为。

6、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情况。汽车客运站的责任制度、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制度,是否严格“三品”查堵,规范报班登记,确保“三不进站、六不出站”,是否设立举报台及24小时监督举报电话并有专人值守,负责接受旅客投诉监督。(责任科室:局运输科,责任单位: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二)水路运输

1、与各航运企业签定安全目标责任书,与客渡船、砂石船签定安全生产承诺书。客渡船舶和重点水域的监管责任采取“一对一”、“一盯一”及划片分组的方式,把监管责任分别落实到监督站和每一个执法人员。

2、深入展开“渡口渡船专项整治”、“运输船舶专项整治”等活动,加强对船主、船员的培训工作。

3、以客渡船、危险化学品船为重点,严格危险货物船舶申报、船舶签证关、安全检查关。切实抓好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船舶的安全监管,每月开展一次水上交通安全联合联动执法检查,对渡口、渡船全面排查,发现一起整改一起,确保水路运输安全。

(责任科室:局安全监督科,责任单位:市航务处)

(三)公路管理

切实加强公路安全管理,以大型桥和达到一定使用年限的老旧桥梁为重点,全面排查公路运营安全隐患:

1、危险路段排查治理情况。是否按规定对事故易发、多发、频发路段进行全面排查和有效治理,急弯、陡坡、临水、不良地质等重点路段是否治理到位,各类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设施是否及时配备更新,保持完好。是否建立所辖路段日常巡查养护制度,加强路段巡查,及时处置路面病害和洒落物,完善安全设施和警示标志。农村公路管养责任是否落实,安全设施匮乏状况是否得到明显改观。

2、桥梁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对全部大型桥梁、特殊结构桥梁和达到一定使用年限的老旧桥梁(以下简称“五种桥梁”)进行全面检查,逐一建立桥梁技术档案。是否建立桥梁养护工程师制度,全面落实五种桥梁的安全管理责任,明确每座桥的管养单位以及行政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管护负责人,采取更加严格的日常巡查管护措施。对已发现的危桥是否按照“随发现、随整改”的原则,立即进行治理;一时难以治理的,是否协调当地政府采取交通管制、限行禁行、现场值守等防范措施。农村公路桥梁是否全面排查,并对危桥按规定采取防范治理措施。

3、路面养护作业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建立审批制度,严格落实审批手续;养护作业过程中,是否严格执行《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制定安全保障方案,科学设置养护作业区,规范摆放限速避让警示标志,加强交通疏导,保证车辆安全通行。

(责任科室:局路政科,责任单位:市公路局、市路政管理处、市农村公路管理处)

(四)交通工程建设

切实加强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管理,以“平安工地建设”为标准,全面排查交通工程建设安全隐患。

1、施工驻地安全管理情况。生活区、作业区和预制场地选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做到分开设置、严密围挡。预制板房及其它建(构)筑物是否按规范施工,并采取加固措施。是否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开辟并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是否严格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配备安全防护设施。施工机械设备是否进场登记,建立管理台账,并按规定进行检验检测和维护保养。施工机具是否严格按规程操作,有无违章行为发生。组织施工前是否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是否督促施工人员正确佩戴使用防护用品。

3、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情况。是否对新招、转岗以及复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其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技能,经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是否接受正规培训,持有效证书上岗。

4、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情况。施工单位是否针对极端天气、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建立完善综合和专项应急预案以及现场处置方案,开展预案演练,落实防范应对措施等。

(责任科室:局建设管理科,责任单位:市质监站)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要站在“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和声誉”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来抓,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安全监管,坚决守住安全生产这根红线。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切实构建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分工负责的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体系。要建设责任网,每个环节特别是每个隐患点、危险点,都要明确责任人、制定整改方案。

(三)严格督导检查。要迅速行动,周密部署,强化督导检查,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在行动上要坚持从“零”做起,天天讲、时时抓。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责任制,按照领导负责、岗位负责、技术负责要求,进一步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责任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明查暗访、一包到底,狠抓工作落实。

(四)全面排查整治。要切实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做到登记建档、评估分级,制定整改方案,真正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暂时无法整改的及重大隐患,要实施挂牌督办,限时完成。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要加强对隐患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办、复查复核,确保全部隐患严密防控、限时治理。对严重威胁生产安全的事故隐患,要坚决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对排查出的隐患整改工作要实行领导干部包改责任制,包整改、包检查、包验收,一包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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