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医保领导的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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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工伤管理规定
工伤医保领导的纪律 第一篇

员工工伤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了规范工伤申报及费用报销程序,控制工伤事故率,降低公司成本,并使工伤管理有依可循,特制定本标准。 2、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在职的每位员工。 3、 定义

企业工伤是指企业员工在工作中造成职业病、负伤、致残和死亡。 4、职责

4.1 总经理负责全面领导公司工伤管理工作。

4.2 公司企管部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和实施,监督和指导工伤管

理工作。

4.3各部门领导全面负责本部门的工伤管理工作。

4.4各部门领导负责办理工伤事故认定和鉴定 。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工伤事故率,并向企管部提交月、度工伤事故报表。

4.5企管部部负责根据各部门提供的工伤认定相关资料,按规定给予办理报销手续。

4.6各部门不得瞒报虚报工伤事故,控制并降低工伤事故率,积极配合公司企管部及领导调查和处理工伤事故。

5.工伤事故认定范围

5.1.下列情形之一,认定为工伤:

【工伤医保领导的纪律】

5.1. 1从事本公司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 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公司利益的工作的;

5.1.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工作的; 5.1.3在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5.1.4在工作的时间和工作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 5.1.5 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上事故下落不明的;【工伤医保领导的纪律】

5.1.6 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非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 5. 2下列情形之一,视同工伤:

5. 2.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5. 2.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5. 3下列情形之一,不认定为工伤: 5. 3.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5. 3.2醉酒导致伤亡的。 5. 3.3自残或者自杀的。

5. 3.4公司明令禁止而造成伤亡的(例如:下午6点后严禁在泳池游泳)。

6. 工伤治疗及申报程序

6.1工伤人员必须送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首次急诊抢救可就近医院。 6.2部门相关负责人应在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后,立即按规定填写《工伤事故报告单》(详见附件),并在24小时内送至企管部,企管部部向社保或保险公司申报。如部门或个人发生工伤事故拒报或瞒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公司不予承担。并追究事故责任人瞒报责任。

6.3 企管部及时向用人部门了解事故发生原因及伤亡情况,经审核后于接到工伤报告12小时内,或工伤事故发生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申报。另购买工伤保险于30日内向社保局申报。

6.4若购买意外伤害险等商业险种,发生非工伤意外事故时,应在事发24小时内向人事部报告。并积极配合企管部代办保险相关事宜。

7.工伤认定材料

7.1事故人身份证复印件、病历卡或病历卡复印件;

7.2医疗发票、用药清单、诊断证明、门诊病历、住院档案、出院证明、CT报告单等一切医院开具的资料。

7.3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需提交公安机关的证明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以及其他有效证明;

【工伤医保领导的纪律】

7.4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或者其他意外事故伤害的,需提交 “出差申批表”或者能证明因工外出的原始证明材料及其外出期间工作

原因证明料; 因工外出期间,属于由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需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裁决书;

7.5属于上下班途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需提交上下班的作息时间表,单位至居住地正常路线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个人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需提供机动车驾驶证;

7.6 属于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活动中受到伤害的,需提交单位或者县级政府民政部门、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旧伤复发后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劳动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

8、工伤事故报销管理

8.1企管部负责将工伤报销材料提报工伤保险部门。

8.2凡本公司已参险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后,保险公司承担应承担的部分,剩余部 分由公司承担。

8.3未来得及参险员工,工伤医疗费用全部由公司承担。

8.4因个人原因未参险或拒不参险员工,公司不承担所有医疗费用。

8.5工伤医药费报销后,需要再次住院治疗的,必须提供医院证明交公司企管部,否则不予报销医药费。

9、伤残鉴定及补助管理

9.1购买社保的一次性伤残补偿金,将由社保局按工伤职工事故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支付标准为:一级残废24个月;二级22个月;三级20个月;四级18个月;五级16个月;六级14个月;七级12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8个月;十级6个月。

9.2购买意外伤害险等其他商业险种的将有保险公司按伤残程度计赔。 9.3在工伤住院期间,保险公司理赔误工费的

9.3.1若医疗费用全部理赔,保险公司所理赔的误工费全额发放给个人; 9.3.2若医疗费未全额理赔的,保险公司所理赔的误工费应先冲抵医疗费,剩余部分再发放给个人。

9.4医疗补偿标准及工资待遇

9.4.1事故非本人不可抗拒因素所致,或非本人过失所致,鉴定为工伤的:

注:①公司负担的医疗费用是指由保险公司理赔之后的差余额部分的工伤医疗费用。②事故非本人不可抗因素所致,或非本人过失所致的住院治疗伙食费按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支付百分之七十;事故因本人过失或操作不符合操作规程所致的住院治疗伙食费按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支付百分之三十

9.4.3不能鉴定为工伤的,公司不承担医疗费用及工资待遇,购买意外伤害险的公司可以为其代办理赔业务,理疗费及误工费由保险公司理赔 10.预防措施

10.1各部门应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降低工伤事故发生率。需定期组织的生产安全知识及规范操作知识培训,使员工按照正确的操作流程作业。 10.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10.2.1有事故隐患,生产作业条件恶劣,拖延不改,造成伤亡事故的; 10.2.2违反安全制度或操作规程,玩忽职守,造成伤亡事故的; 10.2.3因不正确穿带劳动保护用品等造成伤亡事故的; 10.2.4发现有伤亡事故险情,不立即报告,造成伤亡事故的; 10.2.5违反劳动纪律,擅离职守,造成伤亡事故的。 10.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有关人员从重处罚:

10.3.1发生重伤或死亡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的;

【工伤医保领导的纪律】

10.3.2在事故调查中,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或者弄虚作假,嫁祸于人的; 10.3.3事故发生后,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致使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扩大的; 10.3.4事故发生后,不吸取教训,不采取防范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10.3.5袒护、包庇事故责任人的; 10.3.6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10.4对事故的有关责任者,应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具体按安全承包协议执行。

工伤保险医疗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工伤医保领导的纪律 第二篇

工伤保险医疗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院的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医疗保险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各项医疗保险管理工作,保障全院医疗保险任务的完成。

2、贯彻国家医疗保险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按照医院与医疗保险管理部门签订的《医保服务协议》要求,建立相应的部门管理制度、工作流程以及岗位责任制。

3、建立完善与医疗保险管理相适应的医院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应措施。

4、履行与医疗保险管理部门签订的《医疗服务协议》要求。

5、督导临床科室选用适宜的诊疗指南指导参保患者的诊疗服务,以适宜的临床路径规范诊疗服务行为,用质量指标评价诊疗服务质量,保持参保患者诊疗服务的公平性。

6、使用卫生部《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院版)》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医保报销目录》公布药品,控制并降低住院药品比例、自费项目比例。

7、采取切实措施,落实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控制标准,合理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杜绝分解住院、挂名住院和其他不正当的医疗行为。

8、做好医疗保险收费项目公示,公开医疗价格收费标准,提高服务透明度。

9、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各科室执行医疗保险政策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评价整改意见与措施的成效。

10、定期与不定期对来院患者、全院职工开展多种形式的医疗保险政策宣教活动。

邻水东方医院

2016工伤保险办理承诺书
工伤医保领导的纪律 第三篇

工伤保险办理承诺书

为保障劳务施工企业职工因工作和意外安全事故安全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能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分散企业风险。我单位慎重承诺,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为本单位全部职工办理社会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保险手续并缴纳工伤保险费。

(企业签章)

二○○ 年 月 日

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承诺书

藁城市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

我单位承诺,在 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工作中,提供的所有申报数据和资料真实、完整。我单位法人代表及经办人员对有关申报缴费基数工作中所遵循的法规及相应的罚则有深入的了解。如在今后的检查、稽核、劳动监察过程中发现因我单位提供了虚假、伪造的数据和资料,造成少报、漏报、瞒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缴费人数,我单位及法人代表和相关经办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章) 法人代表(签字)【工伤医保领导的纪律】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社会保险稽核办法》

《工伤保险条例》

《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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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工伤保险检查报告
工伤医保领导的纪律 第四篇

工伤保险基金监督检查报告

2015年8月2日,市局由财务和基金监督科、工伤生育科、社保局、医保局、信息中心等部门同志组成的工伤保险基金监督检查组,对你县工伤保险基金专项检查自查情况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意见反馈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一、总体情况评价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工伤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完善了工伤保险基金监管内控管理制度和办法,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业务基础工作比较扎实,注重风险防控,制定了风险控制措施,强化对风险点、关键环节、关键岗位的监督和管理,规范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和权限。工伤保险基金实行了"收支两条线"管理,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范,根据基金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做到了账账相符,账表相符;收入户期末账户无余额,支出户、专户通过余额调节表相符。严格按照票据的使用规定领用、缴存管理。检查中未发现违规违纪的情况。

二、需进一步整改的问题

1、工伤业务档案与财务档案未分类管理,所有档案均留存财务,未保存业务档案。

2、业务操作流程不规范,在工伤待遇审批环节中,部分审核资料缺少单位申报的《工伤人员待遇审批表》,在已申报的审批表中,缺少初审、复核、审批的经手人签字。

三、整改建议

1、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内控制度,抓好内控制度落实,完善业务办理签批手续。【工伤医保领导的纪律】

2、作好档案管理工作,(

3、严格执行《社会保险法》,做到应保尽保,杜绝选择性参保情况发生。

4、建议"县二乙伤残军人领取伤残金人员"按照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管理办法尽快办理移交手续,同时由工伤性质认定部门重新确认工伤和伤残等级。

二0一0年八月二十六日

2016医保局年绩效管理方案
工伤医保领导的纪律 第五篇

为加大我局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提高工作效能,体现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的原则,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全市绩效管理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绩效管理工作对象

全局干部职工为我局绩效管理工作对象。

二、绩效管理工作内容

本方案主要考核岗位职责完成情况,总考核基准分为100分,由四部分组成,第一部分综合性工作10分,第二部分为机关作风20分,第三部分为业务工作70分,第四部分为其他加减分因素,分数不限。

(一)综合性工作(10分)

1、计划生育工作计3分。能认真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做到计划生育率、环孕检率、“四术”落实率和及时率100%,未出现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和事。发现一起扣3分。

2、综治、信访、维稳工作计3分。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全年实现“九无”,即无火灾事故、无触电事故、无工伤事故、无爆炸事故、无偷盗事故、无刑事犯罪、无治安案件、无越级上访、无群体性事件。因科室或个人失职造成非正常性上访受到上级通报批评的不得分,其它发生一次扣0.5分。

3、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4分。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服务,坚决执行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未发生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以及其它违规行为计3分,查实一次不给分;积极参加局组织文体活动计1分,不按规定参加不给分。

(二)机关作风(20分)

考核基准分20分,无违反机关作风的得满分20分,有违反机关作风的实行扣分制。

1、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按时上、下班的,每次扣1分。

2、工作敬业、尽责,热情服务,上班期间不准玩游戏、炒股、看电视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项。上班期间玩游戏、炒股、看电视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项被发现的,每次扣5分;被工作对象投诉属实的,每次扣10分。

3、积极准时参加局里组织的会议、学习、培训(含科室组织的学习)等活动,有学习笔记或心得体会。无故缺席或不按时参加局里组织的会议、学习、培训等活动的,每次扣1分。

4、规范职工请假制度。请假1天以上(含1天)应填写正式书面请假条,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审签,办公室负责登记备案。全年事假累计不超过7天,第8天起计入公休假(公休假期满后,因事请假的,每天扣1分);病假按事假程序申请、审批,病假结束后,凭疾病证明或病历等有效证明到办公室销假,病假不计入事假和公休假;不按程序履行正常请假手续,不在岗半天的,每次扣2分;不在岗一天的,每次扣5分。

5、合理规范安排职工年休假。各科室由每年3月1日向局办公室提交本科室职工年休假安排表(原则上同一时间段最多安排2人休假,同一科室只能安排1人休假)。职工本人实际执行休假时,必须填写正式书面假条,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再由局长审批。未经领导批准擅自休假的,每天扣1分。

6、坚持节假日值班制度。节假日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值班期间发现重大情况必须及时向领导报告。节假日期间值班人员因不坚守工作岗位,或发生重大情况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次扣5分。

(三)业务工作(70分)

按时完成各自职责范围内工作任务的得满分70分,未完成工作任务的,按照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扣分,扣分以扣完该项工作考核分为限,不挤占其他工作考核分。

1、办公室:考核分70分

(1)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10分);

(2)负责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文件的起草、制定(15分);

(3)负责全局政务、机关会务、人事、工资、职改及公务接待、后勤保障工作(20分);

(4)负责文秘、综治信访、信息宣传、机关财务、计划生育、廉政建设、十大体系建设及组织开展党组织活动(15分);

(5)负责局机关日常及年度目标考评工作等(10分)。

2、职工保险管理科:考核分70分

(1)负责全市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组织管理工作(20分);

(2)负责职工团体补充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的审核及报送、居民医疗保险转市外医院医疗费的核报、工伤生育保险待遇审核工作(15分);

(3)负责定点医疗机构监管、考评工作(10分);

(4)负责统计报表编报工作(15分);

(5)负责国有困难企业、农林水及大集体企业职工参保资料审核上报工作等(10分)。

3、基金管理科:考核分70分

(1)负责职工医疗、居民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的筹集、核算、管理及各种保险待遇拨付工作(20分);

(2)负责年度基金的预(决)算(5分);

(3)负责基金财务记帐工作(10分);

(4)负责向有关部门报送规范的会计报表及有关资料(15分);

(5)负责收费票据的领取、发放、管理、核销工作(10分);

(6)负责开具职工医疗、居民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票据工作等(10分)。

4、居民保险管理科(含信息中心):考核分70分

(1)负责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组织管理工作(20分);

(2)负责职工、居民医保卡制作、发放、管理工作(15分);

(3)负责职工、居民医保卡(证)工本费收取及开票工作(5分);

(4)负责城镇职工、居民保险个人帐户划拨工作(10分);

(5)负责定点零售药店监管、考评工作(10分);

(6)负责医保信息系统的维护工作(5分);

(7)负责新增医保“两定机构”医保系统的安装、调试工作(5分)。

(四)其他加减分因素

本项考核主要以上级部门评定结果、领导评估和社会反映情况为依据,在考核基准分100分基础上适当扣分,不另行加分,减分上不封项。

1、奖励

(1)业务工作奖励。因个人工作能力出色,经办的业务工作被我市、市、省、国家有关部门评为先进,评先部门如有物质奖励的,局里再给予等额的奖励,如无物质奖励的,局里按以上等级至少给予300元、500元、800元、1000元奖励。

(2)信息报道奖励。在我市、市、省、国家级媒体刊登信息的,分别给予撰写者每条30元、50元、80元、150元的奖励;在我市、市、省、国家级媒体刊登业务论文(1000字以上)的,分别给予撰写者每篇60元、100元、160元、300元的奖励。

2、减分

(1)发现有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违反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经查实的,违反一次扣10分,有损单位形象的,每次扣15分。

(2)在局机关急、难、险、重工作任务中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拒不完成的,每次扣10-20分。

三、考评办法

1、成立绩效管理考核领导小组。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年度目标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办公室的领导每月不定期抽调各科室的人员对全局执行目标考核情况予以督查,局办公室负责协调目标考核工作以及平时督查的备案工作,每月通报一次目标考核情况。

2、考评方式:

(1)局长、分管领导就各自布置的工作予以备案核查,每月梳理一次工作欠帐情况,查找问题源头,办公室定期予以登记。

(2)科室长在完成领导布置工作的同时,统筹、合理、有计划安排好本科室业务工作,并予督促落实,对科室成员期限内工作不能及时完成的予以登记(未登记且工作未落实的,由科室长负全责),每月定期交办公室登记汇总。

(3)办公室负责每日的纪律考勤及上传下达工作,对照考评内容督促检查及备案登记,做好评分、考核、奖惩等梳理工作。

(4)办公室监督考核不严,出现人情考核或不按制度考核的,追究办公室责任。

四、考评结果的应用

1、作为干部职工年度评先评优的依据。个人实际总评得分前4名的为局机关工作先进个人(但不能低于80分),给予物质或每人300元不等的奖励;如果全部职工实际总评得分都低于80分,局机关不评先进个人,上报上级有关部门评优评先的候选人按分数高低排序推荐产生,最后被、省、国家有关部门评为先进的,局里分别给予500元、800元、1000元的奖励。

2、作为干部职工年终计发奖金的依据。局机关年度有奖金或其他物质奖励的(以下均简称为奖励),以绩效考核为基础,按考核基准率乘以平均奖计发,即:奖金=平均奖×考核基准率(考核基准率=实际等分/平均得分),领导按局平均奖金核发。

年度无奖金核发的,局机关将单独建立考核基金1000元/人.年,用于考核奖惩兑现,计算方法同上。若可发加班工资的,考核基金从加班工资中提取。

3、凡违反了一票否决有关事项的职工,除按相关规定处理外,还将扣除该个人年度全部奖金(奖励)。

2016医保局长述德述职述廉
工伤医保领导的纪律 第六篇

一、爱岗敬业,圆满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坚持“一切为了参保人”和构建和谐医保的宗旨,各项工作均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医保宣传成果丰硕。在国家、省、市、县级的24家媒体发表稿件162篇次,其中中国劳动保障报5篇、中国医疗保险杂志6篇、中国社会保障杂志4篇、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杂志2篇。

三大保险向纵深推进。2016年全县城镇基本医保参保缴费人数60065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2%。工伤保险参保缴费人数10191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1%。生育保险参保缴费人数4709人。

医保二次补偿体抚民生。采取网络筛选、邮寄申报、网银到账等创新措施,开展了城镇职工、居民医保二次补偿。补偿门槛低比例高、弱势群体有优待,补偿受益职工108人、居民119人,合计发放补偿金48.7万元。

免费健康体检关爱民生。从9月份起,实施了城镇医保参保人员免费健康体检关爱行动。根据体检规模和人员分布,按就地、就近原则,确定了4家县级医院和17家乡镇卫生院为指定体检医院。实施三个月来,已为35391人进行了免费健康体检,占总体检人数的60%。

实行首诊负责网络监管,力克医院违规操作。参保人按政策规定享受基本医保服务,最大限度避免违规操作行为。严处“冒卡就医、住院骗保”行为。严格执行国家《处方管理办法(试行)》。不按时办结入出院手续、办理“家床”医院受罚。

医保业务档案管理全市一流。在全市率先开展医保业务档案管理达标工作,因起步早、管理规范、设施齐全先后受到市、省领导的好评。7月28日,“市医疗保险经办工作暨《社会保险法》座谈会”在该县召开,全体与会人员参观该局医保业务档案管理工作。档案管理员到市局指导医保业务档案管理达标工作,并获全市通报表彰。

实行了银行代收代缴城镇居民医保费。各参保人以家庭为单位,2016年到县医保业务经办大厅缴费时,在银行经办人员的指导和协助下,申请开设“家庭医保缴费账户”后,存入应参保家庭不低于当年筹资标准的医保费,双方签订代收代缴委托协议书后,从2016年起,每年年末缴费时由我局出具参保家庭医保费的代收代缴清单,实行由银行代收代缴。

二、加强修养,增强拒腐防变的“免疫力”

坚持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并注重学习效果,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得到了新的提高。能够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决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始终忠诚党的事业,践行党的宗旨。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从政,踏踏实实工作。自觉接受上级财政、审计、监督部门的专项核查。

履职以来,本人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严格按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手册》中廉洁自律规定要求自己,在思想上不争名夺利不计较个人得失,在困境面前,能保持良好的心态,不失意、不悲观,并能顾全大局;在工作上严格按照医保局的各项规章制度办事,坚持原则,对局里的同志经常进行思想沟通,并深入基层听取群众意见,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改正,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虚心接受群众的监督,倾听下属的意见。在个人和生活上,不谋取私利,不收取任何钱财,从来不公款大吃大喝和高档消费,也不接受服务对象的宴请等活动;作风正派,并经常对照廉洁自律的规定检查自己。

三、自我解剖,不断超越

虽然我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组织上和同志们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1、在理论学习方面还不够全面系统,学习时缺乏认真思考,深层次理论研究不够。

2、基层调查研究不够,以致在工作上有时缺乏针对性,在知人、知事、知情上还有一定的差距。

3、改革创新力度不够,放不开手脚,不能尽善尽美。

我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提高理论素养,创新工作思路、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团队建设、提高整体素质,重视率先垂范,调动大家工作积极性,共同完成2016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向组织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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