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如何办理参与行政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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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乡村医生如何办理参与行政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手续
关于进一步规范乡村医生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乡村医生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

务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医疗卫生单位:

自我县推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来,全县广大乡村医生服从安排、克服困难积极参与项目工作,为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但随着我县乡村医生年龄老化、知识老化、观念老化日趋严重,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正常开展带来了较大影响。为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决定从规范准入机制、工作内涵、淘汰机制、考评机制和补偿机制等五个方面着手,进一步规范乡村医生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工作。现将就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规范乡村医生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内涵 遵照上级相关规定,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照村卫生室承担30%-40%的任务量进行责任分解,并本着便于服务、便于考核、便于监督的原则,结合乡村医生的实际能力和业务水平进行适当调整。乡村医生要在乡镇(街道)卫生院的组织、指导下,承担责任区域内下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一)承担辖区健康教育工作;

(二)熟悉掌握本村常住居民基本情况、既往史、家族史和居民健康档案的个人基本信息,并录入信息化系统;

(三)做好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随访管理、评估工作,并录入信息化系统;

(四)及时掌握辖区儿童异动情况,上报婴儿出生数和0-6岁儿童数,根据卫生院统一安排,通知适龄儿童到指定地点接受常规预防接种和健康体检。

(五)及时掌握辖区孕妇异动情况;

(六)协助做好老年人年度健康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录入信息化系统;

(七)负责本辖区传染病疫情相关信息收集报告,协助乡镇卫生院和专业机构开展疫情监测;

(八)完成乡镇卫生院交办的其他公共卫生任务。

二、规范乡村医生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准入机制

乡镇(街道)卫生院按照本人自愿、择优聘任的原则聘请部分乡村医生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签订聘用协议。乡村医生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执业能力,恪守职业道德,努力钻研业务,村民广泛认同;

(二)经县卫生局依法注册,并具有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护士等资格之一;

(三)年龄小于60周岁(年龄大于60周岁、但工作业绩突出的,可延长3年);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五)掌握信息化基本应用技术;

(六)服从乡镇(街道)卫生院管理,上年度考核合格。

三、规范乡村医生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淘汰机制 乡村医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乡镇(街道)卫生院取消其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格:

(一)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到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个人执业资格等行政处罚的;

(二)不服从当地乡镇卫生院管理,不能履行职责,情节严重的;

(三)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不合格的。

四、规范乡村医生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评机制

各乡镇(街道)卫生院要健全完善学习培训制度,以每月召开的乡村医生的工作例会为主线,加强政策宣传和业务知识学习,教育广大乡村医生认真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热情为群众服务,提高服务质量。要进一步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办法,建立健全对乡村医生绩效考核机制,明确考核内容,优化考核方法,简化考核流程,标化考核指标,切实加强绩效考核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建设,保证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坚持考核结果与改进服务作为资金拨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绩效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引导和激励约束作用,调动基层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积极性。要按照“月查季考”工作要求,定期和不定期组织人员深入村卫生室进行督查和指导,必要时走村入户,核对数据信息,检查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工作是否跟踪落实,是否及时上报,防止数据遗漏或偷工虚报行为,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公共卫生工作不折不扣得到落实。每季组织一次全面工作考评,按绩效考核指导标准逐条对照量分,并将考评结果在乡镇卫生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

五、规范乡村医生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劳务补助机制

按照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的原则,乡村医生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劳务补助经费由财政安排。对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乡村医生,在每月定额补助200元的基础上,按

每服务人口6元/年的经费补助标准(此标准根据政策调整,可作适当调整)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各乡镇(街道)卫生院要要建立乡村医生补助经费专帐核算制度,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挪用乡村医生补助经费;严禁贪污、拖欠、克扣乡村医生补助经费,杜绝徇私舞弊行为;要根据考核结果按季发放劳务补助,对工作任务完成较好的给予全额补助,对未完成规定任务的相应扣减补助经费。

对于无乡村医生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行政村,由各乡镇(街道)卫生院统筹安排医院职工或乡村医生分片承担,并按“费随事走”的原则根据考核结果兑现劳务补助。

篇二:乡村医生如何办理参与行政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手续
2015年 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目标责任书

xxx镇2015年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

服务目标责任书

为加强我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进一步明确乡村医生职责,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及效率,推进医改工作全面开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下达我镇各村卫生室2015年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任务,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

督促乡村医生履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责,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规范服务行为,努力完成年内的公共卫生服务各项任务。

二、乡村医生职责

1、积极宣传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组织发动辖区群众积极参与,让居民充分了解社区卫生服务的内容,保证所有符合条件的居民获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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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掌握本辖区最新的人口资料,数据描述清楚,及时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辖区内的死亡人口名单、出生人口名单、迁进迁出人口名单、孕产妇名单、6岁以下儿童名单、残疾人名单、低保户名单。

3、开展35岁以上首诊测血压工作,每月向镇卫生院提供管辖内的新增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病人名单,掌握辖区内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病人的数量和相关情况,并进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必要的健康指导(每年不少于4次)。

4、孕产妇保健。协助为辖区内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并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儿童保健。协助为辖区内的婴幼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及必要的健康指导。

5、预防接种。组织适龄儿童到镇卫生院接种及配合做好登记工作。每项查漏补种人群及时准确统计,并做好耐心

解释动员工作等。及时掌握本地常住、暂住和流动人口中的接

种对象,传达预防接种通知,对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进行

处理并报告。

6、向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和咨询服务,设置健康教育宣传

栏并定期更新内容,或对辖区居民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健康教育

活动,每期要留有底册、图片资料和居民签名表。

7、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

人、慢性病人等人群为重点,为辖区居民建立统一、规范的

居民基本健康档案,并逐年完善。协助卫生院做好居民体检,

提供下乡体检场所,通知并积极组织辖区居民体检。

8、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协助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

管理;在上级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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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9、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预防控制工作。

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乡村医生如何办理参与行政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手续】

例,参与现场疫点处理。

10、按时参加市卫生局及卫生院的各种会议及培训,并有记

录,积极完成各项临时性和指令性任务。

11、各项卫生政策宣传。

12、各类卫生信息登记、统计、报告。

13、居民满意度评价。

三、卫生院职责

1、定期组织召开例会及培训,研究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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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办法,提出工作指导性意见,尽力量为乡村医生提供帮助。

2、定期组织到各村卫生室进行督导检查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完成对乡村医生的年度考核并公示考核结果。

四、考核及奖惩

卫生院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对乡村医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

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挂钩。

本责任书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xx镇卫生院 村生室责任人: 责任人:

年 月 日

年 日月

篇三:乡村医生如何办理参与行政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手续
2015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第1篇: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卫生工作改革,合理配置、有效利用农村卫生资源,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精干高效的农村卫生管理体制,全面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行基本药物制度零差率销售,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根据河南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范村级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合理配置和整合医疗卫生资源,确保广大农民享受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工作目标

规范化村卫生室,在全区建立起以社区服务中心为主要组织形式,以“五统一、两独立”为基本内容,以基本医疗、预防、保健相结合,责、权、利相统一,硬件设施标准化,运营管理规范化,指导监督体系化,服务质量优质化为主要目标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进一步健全农村卫生服务网络,提升农村卫生服务功能,规范农村卫生服务行为,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农民身体健康,促进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振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预期达到五个具体目标:

1.健全三级防保网,促进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规划目标落实,保障农民基本健康需求。

2.理顺卫生资源配置,理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村卫生所的关系,确保二者协调发展,有效利用农村卫生资源。

3.村卫生所基础设施和服务条件逐步得到改善,乡村医生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助水平逐步提高,队伍更加稳定。

4.规范基本医疗服务行为,遏制乱收费、乱用药行为的发生,提高服务质量,减少医疗事故,使农民就医用药安全有效。

5.提高乡村卫生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整体素质,增强整体服务功能,实现在农村“用比较低廉的费用提供比较优质的医疗服务,努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要”的目标,努力实现“小病不出村”。

三、管理模式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村卫生所实行“两制”、“四有”、“五统一”、“两独立”的规范化管理。

1.两制:人员聘任制、浮动工资制。

(1)人员聘任制:根据既定编制名额,结合本村人口状况、卫生所规模大小、经营情况,确定招聘人员职数。以注册登记的乡村医生为基础,对全体乡村医生重新考核聘用,实行竞争上岗,择优录取,优化乡村医生队伍。拟聘任的乡村医生必须获得《乡村医生》,对原在岗未取得《乡村医生资格证书》的人员允许考核过渡,加强对现有乡村医生的学历教育。村卫生所不得擅自招聘人员。聘用的乡村医生应当在其执业的村卫生所执业,不得从事个体执业活动,一经发现乡村医生在规定的执业地点以外诊治病人(常规出诊和应急救援除外),将根据《乡村医生执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以非法行医处理,并注销其执业资格。对不服从管理的,或出现重大医疗、防保责任事故的,以及主动退出的,予以解聘,并报请卫生局注销执业资格。

(2)浮动工资制:乡村医生实行定岗位、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的目标管理责任制,根据其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考核情况,统一核算和分配,实行同工同酬,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个人收入与任务考核、单位效益挂钩的绩效工资制。村卫生所制定工资分配方案时应遵循以下原则:①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②根据乡村医生出勤天数,将可分配收入的50%平均发放,作为保底工资;③根据乡村医生的处方量、医疗质量、服务态度、防保工作完成的质量确定乡村医生的绩效工资,将可分配收入的50%作为绩效工资再分配;④村卫生所主任享受岗位补助,金额为50—100元,在绩效工资中支取。村卫生所工资分配方案须经全体乡村医生讨论,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审核批准后实施。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可根据情况对分配方案进行调整。

2、五有

村卫生所是农民群众看病就医和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首诊机构,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服务行为,是加强村卫生所管理的重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指导村卫生所做到看病有登记(门诊日志)、用药有处方、转诊有记录、公共卫生服务有台帐、收费有票据。其门诊日志、处方和记录本和票据统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印制。

----看病有登记(门诊日志):乡村医生对看病就医者应认真填写疾病情况,35岁以上首诊测血压制度,尤其要认真填写传染性疾病情况,及时掌握疾病流行动态。

----用药有处方:乡村医生为群众看病就医时必须开具处方,以备上级检查其诊断、治疗、用药是否合理规范和发生医疗纠纷时提供诊治依据。对难以处理的病人要及时转诊,并填写详细的转诊记录。

----收费有票据:乡村医生向群众收取医药费必须出具收据,让群众明白消费,这也是实行财务统一管理的基础。

----公共卫生服务有台帐: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是乡村医生的重要职责,建立疾病预防、突发公共事件处理、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台帐,是检查考核乡村医生开展工作和兑现公共服务财政补助的依据。

3.五统一

(1)统一机构建制:

标准化村卫生所实行“五统一、两独立”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村卫生所的设置遵循“优化结构、合理布局”的原则,每个村委会原则上只设置一个卫生所,卫生所名称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拟定不得随意更改。达到治疗室、观察室、诊断室、资料室、值班室和药房6室分开。

(2)统一业务管理:

实行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标准化村卫生所人、财、物统一管理;对医疗卫生业务进行统一指导,督促标准化村卫生所积极承担辖区内居民的疾病预防与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工作。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各项工作。完成卫生行政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为居民提供质优、价廉、方便、安全的综合卫生服务。定期对乡村医生开展业务培训和后备力量储备。

(3)财务统一管理:

被聘任的乡村医生上岗前每人缴纳风险集资款10000-20000元(具体数额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村卫生所业务开展情况确定)作为村卫生所流动资金。村卫生所财务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按劳分配、自负盈亏的办法,收支结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平调。财务收支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所分别建账,建立固定资产专帐和收支、药品调拨明细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总账,设立专户,专款专用,账目健全,帐钱分管,统一监督管理。村卫生室建立分账,村卫生所兼职会计、出纳各1人,村卫生所每月25日截账,30日前必须把当月收入报表上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审核,钱帐相符后,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批准方能发放乡村医生工资。

(4)统一药械管理:

标准化村卫生所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所需药品、器械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网上采购、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中心药库”,坚持“国营主渠道药品质量好、价格合理、就近购药、加速周转、保证供应”的原则,统一采购药品、器械和卫生材料、统一配送、实行统一管理,按批发价调拨,不允许乡村医生私自制售和外购药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药库”必须设置辅助帐加强管理,定期进行盘点,对盘盈、盘亏药品,应及时查明原因,按照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范围内的药品,按《基本用药目录》由卫生局组织实行集中竞价、统一配送,由中标单位对卫生院直接配送药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根据实际用药情况合理进药,定期结帐。村卫生所根据本村实际用药情况按月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报用药计划,保持一定数量的药品,但不能造成积压浪费。由于工作不负责任造成药品过期霉坏的,按照谁进药谁负责的原则,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5)统一人员准入:

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规定,村卫生所工作人员,从具备乡村医生资格或执业助理及以上资格的人员中聘用。标准化规范化村卫生室的从业人员可以相互调配。

4.两独立

(1)责任独立承担

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标准化、规范化村卫生室作为独立法人机构,独立承担开展业务发生的民事及相关责任。

(2)财务独立核算 标准化、规范化村卫生室按照政策法规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开展业务活动形成的债权债务由经营人员承担。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主要任务是抓好组织发动,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气氛。召开“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动员会,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制定《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成立“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

第二阶段:清产核资和规范管理阶段主要任务是完成村卫生所清产核资,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带头,抽调财物、防保人员组成工作队,协助村卫生所对现有房屋、设备、药品、资金进行全面清点,分别造册登记。同时清退不合格人员,办理已到年龄乡村医生的离岗手续,审批新增加人员,选定卫生所地址,任命卫生所主任,取缔变相个体开业医疗点,健全和完善村卫生所管理制度。对拒不服从一体化管理的乡村医生,卫生院及时上报区卫生局核实后,由区卫生局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三阶段:督察验收阶段 由“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组织对村卫生所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进行自检自查和验收,写出自检自查报告和验收申请上报区“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

第2篇: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镇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强化乡镇卫生院的功能,充分发挥村级卫生组织在基层医疗预防保健中的作用,规范医疗市场秩序,更好地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和健康教育等多方位服务,切实保障全镇人民的身体健康和就医安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实行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主要是把乡村两级卫生机构的人、财、物等卫生资源,按照新时期农村卫生服务的实际需要,合理规划配置。改革村卫生室的管理体制,对村卫生室实行“院办院管”,促使乡村两级卫生组织协调发展,逐步形成“结构合理,队伍优化,工作规范,功能齐全,方便群众,服务经济”的农村卫生办医格局。

二、机构设置与建设

(一)机构设置

机构统一设置。根据现有行政村数,按照“一村一室”的原则,在现有基础上,采取撤并的办法,每个村只设立一个卫生室,卫生院所在行政村不设卫生室,对未设置卫生室的行政村,其基本医疗、预防、保健服务由卫生院或相邻卫生室提供。

(二)机构建设

1、房屋:卫生室占地面积不少于150㎡,卫生室的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新建必须严格按照全市统一设计的图纸进行建设。至少设有诊断室、治疗室、观察室、药房,且各室必须分开,有条件的可单独设立预防保健室和中医室。

缸、有盖方盘、污物桶、紫外线消毒灯、高压消毒锅、接种包、出诊箱、冷藏包、一次性各种规格注射器、清创缝合器械、药品柜、资料柜、健康宣传栏、公示栏等基本设备,观察床不少于2张。必须

配有现行的“注射药品配伍禁忌表”,并悬挂上墙。

3、药品:配备旗卫生局定点招标的药厂所规定的药品、镇卫生院的药品和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中草药。

三、人员配备

(一)一体化卫生室的执业人员,必须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严禁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

(二)人员统一选配。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对卫生室实行定编、定岗。

(三)乡镇卫生院在配备卫生室执业人员时,应充分考虑女村医和擅长中医药技术村医的搭配比例。

四、管理方式

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的主要内容是“三制四有五统一”

(一)全面推行人员聘用制、按劳取酬和养老保险制

(二)规范村卫生室服务行为,做到“四有”

1、看病有登记(门诊日志)。

2、用药有处方。

3、收费有依据。

4、公共卫生服务有台账。

(三)对村卫生室管理,做到“五统一”

1、统一行政管理。

2、统一业务管理。

3、统一财务管理。

4、统一药品和器械管理。

5、人员统一聘用。

五、加强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努力实现六个目标

(一)农村卫生资源配置更趋合理,农村卫生资源得到有效利用;

(二)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和服务条件逐步得到改善;

(三)乡村医生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行为进一步规范;

(四)乡村医生开展基本医疗、疾病预防、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的技能进一步提高;

(五)乡村医生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助水平逐步提高,队伍更加稳定;

(六)农民基本健康需求得到进一步保障,为全镇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的实施,加强该项工作实施的组织领导,成立六家子镇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领导小组。

组 长:郭志尧 卫生院院长

副 组 长: 林守义 防保组组长

成 员:唐军 卫生院副院长

刘明国 防保组成员。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领导、协调、督促工作的实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镇卫生院防保组组长林守义兼任,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3篇: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根据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指导意见》,为合理配置和利用卫生资源,有效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切实加强对村卫生室的监督管理,稳定乡村医生队伍,提高业务素质,规范医疗卫生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我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以下简称乡村一体化)体制,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一)目的

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服务需求,理顺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的关系,明确两者在农村卫生服务中的责、权、利,最大限度地发挥乡村卫生组织的服务功能,提高卫生资源的利用率,逐步建立起宏观调控有力、微观运行有序的新机制。

(二)意义【乡村医生如何办理参与行政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手续】

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是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它有利于巩固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络;有利于农村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有利于乡村医生业务素质的提高;有利于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巩固和发展;有利于规范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行为,维护农村医药市场秩序,保证农民看病和用药安全。

二、组织领导

县人民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乡村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卫生局,具体负责全县乡村一体化工作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督导检查、考核验收等工作。各乡镇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落实乡村一体化相关工作。

三、工作步骤和目标

(一)第一阶段(20XX.8.1—20XX.8..31)

1、各乡镇要高度重视乡村一体化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乡村一体化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卫生院院长担任主任,明确2名以上专兼职人员负责本辖区内的日常工作管理。

2、20XX年实施第一批乡村一体化试点工作的乡镇卫生院为高塘镇、大明镇、赤水镇、莲花寺镇、下庙镇、辛庄乡、柳枝镇等7个乡镇,在试点工作基础上,力争在20XX年6月前全面实施。

3、按照“五统一、两独立”(行政、业务、财务、药品、工资统一管理和法律责任、财务核算独立)的要求,完成本辖区内乡村一体化工作,并认真组织实施。在组织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向县乡村一体化办公室反馈。

4、村卫生室统一布局,确保村卫生室内外卫生清洁,室内办公设备、药品、医疗器械统一摆放,村医生着装整洁,配戴上岗证,按甲级村卫生室设置标准完成医疗器械配置。

5、建立健全乡镇卫生院及乡村医生对乡村一体化工作的考核和奖惩制度,层层签订责任书,确保乡村一体化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第二阶段(20XX.9.1—20XX.9.31)

1、试点乡镇组织实施乡村一体化“五统一”和“两独立”的管理,对各种资料整理归档,资料整齐、统一有序。【乡村医生如何办理参与行政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手续】

2、试点乡镇卫生院根据工作情况,查漏补缺,分析统计各类报表,进一步完善乡村一体化各项工作。

(三)第三阶段(20XX.10.1—20XX.10.30)

县乡村一体化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对此项工作进行评估验收,并对未完成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签订责任书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村卫生室的设置和建设

严格按照我县村卫生室设置规划,以方便群众、合理配置卫生资源为原则设置村卫生室。原则上一个行政村设一所村卫生室;人口少的邻近行政村也可以联合设置卫生室;人口较多的行政村可酌情在较大的偏远自然村设置卫生室。县卫生局对实行乡村一体化的村卫生室重新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统一机构名称,统一制作机构标识牌、印章。村卫生室要求做到“三室一房”(诊断室、治疗室、留观室、药房),使用面积不得少于60平方米。

五、加强对农村医疗市场的监管,取缔非法行医

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国家鼓励多种形式办医的政策,凡符合法规规定准入条件者,均应支持和鼓励,引导他们到农村基层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对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要坚决打击和取缔,以净化农村医疗服务市场。

六、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实行工作目标管理

乡镇卫生院要根据医疗卫生工作的规范要求,加强对所辖村卫生室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实行工作目标管理,抓住乡村一体化中的财务、药品和工资统一管理这三个核心和关键内容,使乡村一体化工作落到实处。

(一)行政统一管理

县乡村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全县乡村一体化工作。乡镇乡村一体化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本辖区乡村一体化方案的组织实施和管理,与村卫生室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对村卫生室实行统一规划布局、统一标准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药品及材料集中采购供应、统一考核;协助县卫生局进行监督管理,制止和取缔非法行医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医疗机构。

(二)统一业务管理

村卫生室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由乡镇卫生院统一安排,实行目标管理,统一公共卫生服务、医疗业务技术操作规程。规章制度由乡镇卫生院统一制定,实行统一的监督管理,统一门诊登记、医疗文书,做到“八有一上墙”即:①看病有登记;②用药有处方;③收费有凭据;④收支有账证;⑤工作有制度;⑥岗位有职责;⑦疫情有报告;⑧业务有考核;⑨主要工作制度、岗位职责、防保数据、图表、服务价格公示等上墙。

(三)统一财务管理

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统一会计科目、统一账号,设立总账与分账,村卫生室同时设立账簿。村卫生室收费要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实行相对统一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诊疗收入必须统一使用贵州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收费专用票据。乡镇卫生院对各个村卫生室的财产、物资要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药品调拨、业务收支账册。各村卫生室实行独立核算,所有财务收支必须纳入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村卫生室从业务收入中统一提取卫生事业发展统筹基金,用于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由县卫生局设立专户进行专账管理。

(四)统一药品管理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药品,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实行全省统一网上招标采购,药品由配送中心配送到乡镇卫生院,各村卫生室到卫生院领取,实行乡镇、村级医疗机构药品按统一价格销售。乡镇卫生院根据各村卫生室用药计划负责药品的调拨,做好药品的进出库管理(卫生院要建立健全药品进库单和出库单),保证医疗用药需要。对于不认真执行规定药品销售私自加价的,一经发现,由县卫生局报物价管理部门按相关法规进行处罚;乡村医生不得私自进购药品,一经发现,由县卫生局报药监、工商等部门按相关法规严肃查处外,同时取消其乡村医生聘用资格。

(五)统一工资发放

乡村医生收入由公共卫生服务收入(含村医补助)和诊疗活动的利润两部分组成,其中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部分由县合医办审核后逐级拨付到乡镇卫生院,不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部分的收入交乡镇卫生院统一核算。

公共卫生服务性收入,根据安排的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及完成情况,个人的工作能力、业务技术水平、兼顾绩效考核,由县卫生局按规定进行核算发放。

诊疗活动的利润,按比例提取作为乡村医生的工资,其余部分作为村卫生室的积累,用于村卫生室的发展等支出。村卫生室取得的月利润低于300元的不参加统筹。

第4篇: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卫生工作改革,合理配置、有效利用农村卫生资源,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精干高效的农村卫生管理体制,全面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根据卫生部《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意见》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范村级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合理配置和整合医疗卫生资源,确保广大农民获得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工作目标

根据旗医疗机构设置规划,通过创建标准化嘎查村卫生室和规范化嘎查村卫生室,在全旗建立起以苏木镇卫生院“院建院管”为主要组织形式,以“八统一、两独立”为基本内容,以基本医疗、预防、保健相结合,责、权、利相统一,硬件设施标准化,运营管理规范化,指导和监督体系化,服务质量优质化为主要目标的嘎查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进一步健全嘎查村卫生服务网络,提升嘎查村卫生服务功能,规范嘎查村卫生服务行为,提高嘎查村卫生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农牧民身体健康,促进嘎查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运行模式

(一)组织形式

嘎查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组织形式以苏木镇卫生院“院建院管”为主体,即所有的标准化嘎查村卫生室和规范化嘎查村卫生室均由所在地苏木镇卫生院进行建设,标准化嘎查村卫生室房屋产权归苏木镇卫生院,规范化嘎查村卫生室由所在地苏木镇卫生院租赁房屋进行建设。标准化嘎查村卫生室和规范化嘎查村卫生室在苏木镇卫生院的统一管理下由嘎查村医生负责经营,并承担相应职责。经考核合格的标准化嘎查村卫生室和规范化嘎查村卫生室,确定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的定点机构。

(二)管理模式

标准化嘎查村卫生室和规范化嘎查村卫生室实行“八统一、两独立”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

1、统一机构设置:严格按照《岳西县标准化公益性村卫生室设置建设规划》(岳政办秘〖20XX〗121号)文件,设置标准化村卫生室或规范化村卫生室。

2、统一房屋建设:全县标准化村卫生室由所在地乡镇卫生院,按《安徽省村卫生室建设标准》负责建设,建筑面积不小于80平方米或100平方米,达到6室分开;规范化村卫生室由所在地乡镇卫生院负责组织创建,建筑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达到4室分开。

3、统一人员准入: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标准化和规范化村卫生室工作人员,由乡镇卫生院从具备乡村医生资格或执业助理及以上资格的人员中聘用。在一个乡镇范围内,标准化和规范化村卫生室的从业人员可以相互调配。

4、统一药械购销:标准化和规范化村卫生室的药品、器械由所在乡镇卫生院在“质优价廉”的原则下,从合法供货渠道公开采购,统一调配,统一价格。

5、统一财务管理:标准化和规范化村卫生室要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公示常规收费项目,要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定期向乡镇卫生院报帐,接受乡镇卫生院的财务管理。

6、统一业务管理:乡镇卫生院负责对标准化和规范化村卫生室的人、财、物实行统一管理;对医疗卫生业务进行统一指导,督促村卫生室认真履行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宣传等职责,定期对乡村医生开展业务培训。 7、统一制度建设:县卫生局统一制定全县标准化和规范化村卫生室行政、业务、药品、财务等管理制度,乡镇卫生院制定具体管理措施,负责各项制度的落实。

8、统一档案规范。标准化和规范化村卫生室要建立健全各项帐、册、证、卡、簿等,使用统一印制的各种票据和医疗文书,使用统一刻制的印章。

9、财务独立核算。标准化和规范化村卫生室按照政策法规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开展业务活动形成的债权债务由经营人员承担。

10、责任独立承担: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标准化和规范化村卫生室做为独立法人机构,独立承担开展业务发生的民事及相关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是农村卫生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新形势下农村卫生管理工作的有效形式,有利于农村卫生资源的优化配置,有利于农村卫生服务质量的提高,有利于保障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的实现。县委政府成立岳西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也应成立相应组织,切实加强领导,抓紧组织实施。

(二)明确职责分工。县卫生局负责指导全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检查指导。乡镇政府负责辖区内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无偿提供村卫生室建设用地,协助做好村卫生室建设和管理工作。县卫生、工商、药监、公安等部门,加大对非行医和违法经营药品行为的打击力度,净化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市场秩序。县发展改革、物价、民政、财政、建设、土地、房产、规划等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协助做好相关工作。乡镇卫生院加强对本辖区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和日常监管,使“八统一、两独立”的一体化管理模式得以有效运转,发现村卫生室有违规行为的,及时给予相应处理;发现有违法行为的,及时报请县卫生局及其他执法部门予以处罚。

(三)广泛宣传发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重大意义,消除畏难情绪和错误认识,引导干部群众和乡村医生积极参与,为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营造良好环境。

第5篇: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根据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全面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通知》,为合理配置和利用卫生资源,切实加强对村卫生室的监督管理,稳定乡村医生队伍,提高业务素质,规范医疗卫生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我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以下简称乡村一体化)体制,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部署,积极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通过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合理规划和配置乡村卫生资源,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能力,促进新农合制度的巩固和完善,推动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满足广大农村居民的医疗卫生需求。理顺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的关系,明确两者在农村卫生服务中的责、权、利,最大限度地发挥乡村卫生组织的服务功能,提高卫生资源的利用率,逐步建立起宏观调控有力、微观运行有序的新机制。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乡村一体化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凤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张继文 县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李怀成 县卫生局副局长

罗 超 县卫生局纪委书记

成 员:刘辉君 县卫生局办公室主任

马金海 县卫生局人劳股股长

朱双强 县卫生局业务股长

各镇卫生院院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具体负责全县乡村一体化工作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督导检查、考核验收等工作。各乡镇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落实乡村一体化相关工作。李怀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内容

乡村一体化管理在县卫生局的统一规划和组织实施下,镇卫生院受县卫生局的委托,承担对村卫生室的管理和指导职能,村卫生室承担行政村的公共卫生服务及一般疾病的初级诊治工作。卫生院要根据实施乡村“十统一”和“两独立”的管理要求,使乡村一体化工作落到实处。

“十统一”即:

(一)行政统一管理县镇村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全县乡村一体化工作。镇村一体化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本辖区乡村一体化方案的组织实施和管理,与村卫生室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对村卫生室实行统一规划布局、统一标准建设、统一操作规范、统一制度管理、统一药品及材料集中采购供应、统一考核;协助县卫生局进行监督管理,制止和取缔非法行医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医疗机构。

(二)机构统一管理。严格按照全县区域卫生规划,以方便群众、合理配置卫生资源为原则,一个行政村设立一所村卫生室。人口少的邻近行政村也可以联合设置卫生室;人口较多的行政村可酌情在较大的偏远自然村设置卫生室。卫生院(室)所在地的行政村原则上不设立村卫生室。县卫生局对实行乡村一体化的村卫生室重新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统一机构名称,统一制作机构标识牌、印章。村卫生室要求做到“三室一房”(诊断室、治疗室、留观室、药房),使用面积不得少于60平方米。

(三)人员统一管理。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列》规定,在村卫生室执业的在岗人员应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由乡镇卫生院统一聘用管理。按照市场经济要求和国家鼓励多种形式办医的政策,支持和鼓励符合法规规定准入条件的人员到农村基层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对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要坚决打击和取缔,以净化农村医疗服务市场。

(四)业务统一管理。加强村卫生室业务和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基层规章制度和业务技术流程,严格规范诊疗行为,做到规范服务,记录完整。明确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功能,逐步建立起业务统一,分级服务,相互协作及乡村两级合理转诊的工作机制。乡镇卫生院采取工作例会、病例讨论、业务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村卫生室的业务指导和管理。村卫生室的静脉输液、外伤处理等重大业务活动接受乡镇卫生院监管;各项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人员培训、医德医风等业务活动,由乡镇卫生院按照县卫生局要求统一管理,并负责检查指导、考核评价。建立健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培训制度。支持乡村医生参加医学学历教育,鼓励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卫生技术人员应当定期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学习,积极参加岗位培训,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乡镇卫生院要制定村卫生室从业人员培训计划,通过业务讲座、临床带教和例会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村卫生室的业务指导,切实提高村卫生室从业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

(五)规范统一管理。村卫生室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由镇卫生院统一安排,实行目标管理,统一公共卫生服务、医疗业务技术操作规程。规章制度由县卫生局统一制定,镇卫生院实行统一的监督管理,统一门诊登记、医疗文书,做到“十有一上墙”,即“十有”:①看病有登记;②用药有处方;③收费有凭据;④收支有账证;⑤工作有制度;⑥岗位有职责;⑦疫情有报告;⑧业务有考核;⑨合疗有台账⑩转诊有记录;“一上墙”即:主要工作制度、岗位职责、防保数据、图表、服务价格公示等上墙。

(六)药械统一管理。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药品,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实行全省统一网上招标采购,药品由配送中心配送到乡镇卫生院,各村卫生室到卫生院领取,实行乡镇、村级医疗机构药品按统一价格销售。乡镇卫生院根据各村卫生室用药计划负责药品的调拨,做好药品的进出库管理(卫生院要建立健全药品进库单和出库单),保证医疗用药需要。对于不认真执行规定药品销售私自加价的,一经发现,由县卫生局报物价管理部门按相关法规进行处罚;乡村医生不得私自进购药品,一经发现,由县卫生局报药监部门按相关法规严肃查处外,同时取消其乡村医生聘用资格。

(七)合疗统一政策。新农合政策向达到规范化标准的村卫生室延伸。在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有服务条件(有电脑、通互联网)的卫生室,开展新农合门诊统筹直通车报销定点,为群众就近服务,实现小病不出村。

(八)统一财务管理。村卫生室的财务工作实行独立核算,由乡镇卫生院参照国家制定的财务会计制度统一管理。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统一会计科目、统一账号,设立总账与分账,村卫生室同时设立账簿。收费要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实行相对统一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诊疗收入必须统一使用医疗机构收费专用票据。乡镇卫生院对各个村卫生室的财产、物资要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药品调拨、业务收支账册。所有财务工作必须纳入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县卫生局负责对村卫生室财务统一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定期开展对乡、村卫生人员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的教育和培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九)绩效统一考核。建立以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为核心的乡、村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机制,制定具体考核办法。由县卫生局统一组织定期对乡镇卫生院的业务技术和医德医风等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岗位职责、群众满意度等内容,每半年考核一次,考核结果记入个人业务档案。乡镇卫生院具体组织实施对所在辖区村卫生室的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作为乡村医生劳务补助经费的发放依据。

(十)工资统一核算。乡村医生收入由公共卫生服务收入(含村医补助)、药品零差率补助和诊疗活动的利润三部分组成,其中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部分的村卫生室由县合疗办审核后逐级拨付到乡镇卫生院,由乡镇卫生院再拨付给村卫生室。公共卫生服务性收入,根据安排的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及完成情况,个人的工作能力、业务技术水平、兼顾绩效考核,由县卫生局委托镇卫生院按规定进行核算发放。对于当月未完成公共卫生任务的,当月的村医补助一律按50%惩扣,当年未完成公共卫生任务的,下年度不再聘用。药品零差率补助按照药品销售额的15%给予补偿,半年考核结算一次。诊疗收入原则归个人工资所得。

“两独立”即:

1、法律责任独立:村卫生室的人员在开展诊疗及其他活动时,产生的风险和责任由村卫生室及相关人员承担。

2、财务核算独立:村卫生室的业务开展实行财务独立核实,自负盈亏的经营管理。

四、工作机制

1、实行竞争上岗、择优选聘乡村医生。乡村医生的选聘由乡镇卫生院从辖区范围内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或《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人员中,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考试考核等方式择优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为一年。乡镇卫生院建立乡村医生人事档案,对其聘用、考核、奖惩等情况建档管理。聘用人员报县卫生局审核备案后,统一办理注册或变更注册手续。聘期届满经考核合格者可继续聘任,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村卫生室新进从业人员必须经岗前培训后,方可上岗。在岗村卫生室从业人员每两年培训一次,由县卫生局负责组织。

2、建立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制度。(1)县卫生局与卫生院院长按乡村一体化工作职责签订责任书,年底对卫生院院长进行考核,按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奖惩;(2)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①公共卫生服务指标的完成情况;②村卫生室的医疗服务质量;③村卫生室的内部管理;④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规定的情况;⑤药品零差率销售情况;⑥群众的满意度。考核评分办法按县卫生局制定的《乡村医生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执行;(3)年度考核分值达90分以上者,兑现全额的公共卫生服务费。年度考核分值80分以上90分以下者按分值比例兑现公共卫生服务费。年终考核分值80分以下者(不含80分),兑现80%的公共卫生服务费等。

3、监督管理。县乡两级乡村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加强对村卫生室的监督管理,乡镇卫生院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应立即报告县卫生局及时处理。村卫生室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县卫生局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理。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和乡村一体化办公室工作人员应秉公执法,对徇私枉法、不负责任的,视情况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或调离现岗。

五、工作步骤

(一)组织实施(20XX年8月1日—8月31日)

1、各乡镇要高度重视乡村一体化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乡村一体化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长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卫生院院长担任办公室主任,明确2名以上专兼职人员负责本辖区内的日常工作管理。

2、按照“十统一、两独立”的要求,完成本辖区内镇村一体化工作,并认真组织实施。在组织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向县乡村一体化办公室反馈。

3、村卫生室统一布局,按甲级村卫生室设置标准确保村卫生室内外卫生清洁,室内办公设备、药品、医疗器械统一摆放,村医生着装整洁,配戴上岗证。

4、建立健全乡镇卫生院及乡村医生对乡村一体化工作的考核和奖惩制度,层层签订责任书,确保乡村一体化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整改完善(20XX年9月1日—9月30日)

1、组织实施乡村一体化“十统一”和“两独立”的管理,对各种资料整理归档,资料整齐、统一有序。

2、镇卫生院根据工作情况,查漏补缺,分析统计各类报表,进一步完善乡村一体化各项工作。

(三)检查考核(20XX年10月1日—10月31日)

镇、村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此项工作进行评估验收,并对未完成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签订责任书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篇四:乡村医生如何办理参与行政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手续
2016关于进一步稳定乡村医生队伍的调研报告

8 关于进一步稳定乡村医生队伍的调研报告

“学讲话、转作风、优环境、促发展”大讨论活动开展以来,我局高度重视,全系统上下以学习国家、省、市、县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切入点,凝聚共识、统一思想,形成了以学促改,比学赶超的新局面。我本人也深刻认识到不转变行业作风、优化卫生环境,就不会实现创新驱动,就不会实现我县卫生事业的跨越发展。近年来,我们围绕“办人民满意卫生事业”目标,逐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使人民群众得到了明显实惠: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础条件不断改善,基本医疗保障水平逐年提升,基本药物的价格大幅度下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扎实开展,“契约式”服务使大部分农民有了自己的家庭医生,基层医务人员服务质量明显提高、服务态度明显改变。“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镇)、大病不出县”目标基本实现,一系列惠民措施的不断推出,明显改变了老百姓看病就医的感受,使群众对卫生工作的满意度大幅提升。与人民群众感受形成鲜明对比的还有另一个群体,那就是坚守在基层一线的乡村医生。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群众法律观念、权利意识逐渐增强,医疗纠纷有着日益增多、索赔频率及索赔金额不断提高的趋势。作为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网底”,乡村医生在面临着工作量大、收入减少问题的同时,还承受着难以避免的医疗事故带来的巨大风险。由于现阶段还没有一套完善的乡村医生执业风险分担机制,不少年轻乡村医生在巨大的压力下不得不选择转行,严重影响了乡村医生队伍的稳定性,为医改在基层“最后一公里”的顺利抵达带来不小阻力。为此,我就建立健全我县乡村医生执业风险分担机制问题做了一个调研,具体内容如下:

我县有218个行政村,目前全县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共248个,全县注册乡村医生600余人,全县34万人口,平均每500名农村居民有1名乡村医生。实施基础综合医改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基本原则,初步建立了基本药物制度和医改运行新机制,一是全县218个村卫生室实行了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理顺了农村卫生管理体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乡村医生收入分配问题。二是在2016年底建成了218个标准化村卫生室,配备了基本医疗设备,有效提高了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水平。2016年,全县共有80名乡村医生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考试,年轻医生在基层越来越多的发挥了专业才能,乡村医生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

近年来,我县乡村医生在诊疗活动活动当中发生医疗纠纷的频率有所上升,2016年以来,经县卫生局受理涉及乡村医生的医疗纠纷5起,赔偿总额XX万余元,其中最大一笔赔偿金高达19万元。医改后乡村医生的实际收入每年平均不足2万元,这样高额的赔偿金,一起纠纷会使他们的一年或多年的辛劳付之东流。医疗纠纷成为悬挂在许多乡村医生心头的一把刀,而经历过的医疗纠纷更像是时时萦绕乡村医生心头的一场噩梦。

XX镇XX乡村医生苏存朝对一次医疗事故记忆犹新。2016年的一天,苏XX在为一个8岁女孩进行输液治疗的过程中,由于操作不规范,导致孩子死亡,事发后,孩子家属将诊所围了个水泄不通,要求十万元的赔偿。最后,在村委会和乡亲们的调解下,苏XX赔偿丧葬费2万元,这是他辛劳一年多的收入。

说起医疗纠纷,XX乡XX村乡村医生白XX更是有一肚子的苦水。2016年9月6日,本地一村民在外打鱼时脚底划伤,在白桂枝处处理伤口。尽管该村民全家老小已在白XX处积欠了十年的医药费未偿还,白XX还是从医者的角度出发,劝其注射破伤风,以防感染,该村民嫌贵不同意注射。后该村民感染破伤风死亡,其家属一口咬定是白XX没有在第一时间为其注射破伤风所致,要求白XX一次性补偿30余万元。经多方调解无效,目前已递交法院审理。纠纷发生以来,白XX及其家人的正常工作生活被严重扰乱,期间白XX还被死者家属打伤。因为这起纠纷,白XX让上了四年医学本科的儿子退学回家,“当乡村医生太委屈了,我不能让自己的儿子再过这种生活,太不受尊重了,起早贪黑挣不了几个钱还要蒙受这种冤屈。”

乡村医生从业压力越来越大。而目前发展比较成熟的医疗责任险,承保的基本上是公立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少数延伸到乡镇卫生院,而在乡村医生执业的村级卫生室几乎是空白。为弥补这一空白,降低我县乡村医生从业风险,提高乡村医生从业积极性,稳定乡村医生队伍,2016年4月,我县卫生局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和支公司联合,协商设计了符合我县乡村医生实际的医疗责任险,在XX市率先启动乡村医生医疗责任险。

根据该投保方案,保险经费由个人和卫生室共同承担,保费分8个等级,分别是365元/年、730元/年、1000元/年、1500元/年、2000元/年、2500元/年、3000元/年、3650元/年,根据投保额度的不同,年度累计责任赔偿限额也分为X万元、XX万元、X万元、X万元、XX万元、XX万元、XX万元、XX万元8个等级,即村卫生室每年向保险公司缴纳365 元保费,可获得最高赔偿4万元,目前,我县乡村医生投保额度多为365元/年。我县乡村医生医疗责任险启动后,乡村医生参与热情高涨,截止5月底,全县218个村卫生室,已参保170个,参保率达77.98%。此举大大提高了乡村医生执业积极性,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为进一步稳定我县乡村医生队伍,结合我县实际,提三点建议:

一、建立乡村医生补助稳定增长机制

1、对在岗的乡村医生实行级差岗位补助制。由县财政对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按500元/月发放,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按300 元/月发放,仅有乡村医生资格的按200 元/月发放。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建立乡村医生补助稳定增长机制,综合考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情况给予补助,切实稳定乡村医生队伍。

2、对乡村医生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给予补助,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

3、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县财政对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减少的药品收入进行补偿,按照网上采购金额的20%进行预拨付。

4、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一般诊疗费,主要由新农合基金进行支付。

5、各乡镇、村委会要结合实际,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的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取暖等方面予以补助。

二、合理统筹解决乡村医生的养老问题

1、建立在岗乡村医生养老补助机制。根据乡村医生拥有的个人行医资格证及村委提供的相关工作证明确认其工作年限,由县财政对年龄满60周岁,从事乡村医生工作30年以上者,均按本人离岗前级差岗位补助的90%发放养老补助,工龄每减少5年,补助比例相应减少5%。从事乡村医生工作10年以下者,不予补助。对年满60周岁以上确因工作需要且身体健康的乡村医生可延缓退休时间,享受在岗乡村医生待遇继续工作;对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乡村医生确因工作需要,经卫生局批准后可返聘到多人卫生室工作,返聘期间从事基本医疗服务享受级差岗位补助待遇;对从其他医疗机构退休和离岗退养等已享受退休退养待遇的人员,本人申请经卫生局批准后可到村卫生室工作,聘用期间享受在岗乡村医生待遇,离岗后不再享受乡村医生养老补助待遇。

2、曾经在乡村医疗机构工作且年龄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工作年限10年以上者,每月按80元予以补助;工作年限20年以上者,每月按100元予以补助;工作年限30年以上者,每月按120元予以补助。

3、曾经在乡村医疗机构工作且年龄不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具备乡村医生相应资格,本人申请通过卫生局培训考核合格后,可到村卫生室继续工作,工作期间享受在岗乡村医生待遇。

4、曾经在村卫生室工作后被其他企事业单位录用、严重违反医德医风规定或者发生严重医疗责任事故的乡村医生不予办理退休审批。8

篇五:乡村医生如何办理参与行政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手续
2016村卫生室建设现状调研报告

围绕2016年度XX农民健康行“推动村卫生室建设,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能力”的活动主题,xxxx县人大常委会于8月份对全县村级卫生室建设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通过采用专题座谈与实地走访相结合的方式,面对面听取乡镇卫生院负责人和村医代表的意见,摸清村卫生室的建设现状和基层需求,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目前我县村卫生室建设的现状

xxxx县位于XX自治州中部,总人口31.18万人,下辖16个乡镇,196个行政村,现有村卫生室358所,全部由县卫生局统一挂牌,其中有85个为十七大提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农村卫生工作奋斗目标后,国家财政投资建设,累计投入资金578万元,产权归乡镇卫生院所有。其余为乡村医生个人承办,设于乡村医生自建住房或租赁房内。

近年来,随着国家在农村医疗卫生事业方面的投入不断增加,我县村卫生室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主要表现为“医疗条件有改善,队伍素质有提升,服务水平有提高”。

(一)农村医疗机构条件有所改善。除财政投入建设的标准村卫生室逐步增加外,诊断床、桌椅、药柜、雾化器、高压灭菌锅等医疗器械的配备也逐步得到完善。2016年投入资金180余万元,358所村卫生室全部配备价值5000元的常用器械;2016年,又配备电脑196台,打印机196台,保证一个行政村一台信息化设备。

(二)乡村医生素质有所提高。全县现有在册乡村医生367人,其中男性281人,女性86人,男女比例为1:0.31。年龄上,30岁以下7人,30-35岁34人,36-50岁136名,51-60岁100名,61-70岁79人,71-79岁10人,80岁及以上1人,平均年龄52岁。学历上,大专学历3名,中专及高中学历75名,初中及以下学历289名。从事乡村医生工作年限上,5年以下的有5人,5-10年的有5人,10-20年的168人,20-30年的99人,30年以上的90人。由香港嘉里集团郭氏基金会项目投入,卫生局负责组织,每年筹资17.12万元分2批次对村医进行培训(每期郭氏基金会投入83250元,县卫生局配套3000元),围绕农村常见病、多发病和公共卫生服务等内容,聘请县人民医院或中医院资深医生授课,乡村医生培训不断得到加强。

(三)村卫生室运转良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之后,所有村卫生室启动药品价格零差率销售。为保障村卫生室正常运转,国家财政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一般诊疗费补助及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补助等渠道对乡村医生实施经费补偿,其中:对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村卫生室,从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中,按照村卫生室辖区服务人口每人5元的标准给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费补助;在开展医疗业务过程中所产生的挂号费、注射费、诊查费等一般诊疗费,从新农合基金中按照基本药物销售量20%的标准给予补助;按照基本药物销售量的25%给予基本药物专项补助。每年县卫生局委托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组织一次考核,补助资金结合绩效考核结果于年底统一结算。2016年,我县有75名村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报帐,得到补偿最高25042元;最低3588元;人均补偿7412元。累计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18.9万份;对高血压患者管理率达到29.93%,糖尿病患者管理率达到16.4%。2016年,全县村医共为村民诊病13.6万人次,实现门诊收入47.89万元。村级卫生室运转良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当前,我县村卫生室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国家、省、州要求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仍有很大差距,主要表现为队伍建设、硬件建设和服务水平与时代要求和群众需求有很大差距。

(一)村级医疗队伍建设存在三大问题。村级卫生室建设的好坏,关键在队伍,在人才,这是村卫生室建设成败的首要问题。一是村医队伍“断层”十分明显。调查显示,我县367名乡村医生中,50岁及以上201人,占总数的54.77%;30岁以下7人,占比不到2%,甚至还有1名85岁村医在岗。村医队伍最为合理的结构是“纺锤形”,即“两头小中间大”,而我县的村医队伍结构呈“倒金字塔形”,村医人才青黄不接问题明显。二是村医队伍素质低问题尤为突出。学历上,村医中拥有本科学历的0人,专科学历仅3人,占总数0.82%,中专或高中学历75人,占20.44%,而初中及以下学历则高占78.75%。从业资格上,全县所有乡村医生虽取得从业资格,但仅有的49名科班毕业医生中,只有10人取得了助理医师资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则只有1人。由于知识水平和年龄限制,大多数乡村医生对11大类43项内容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束手无策,我县村医能领到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平均只有2000元。葫芦镇米塔村村医洪华进,今年52岁,为方便入户行医,自己买了个摩托车,不管寒冬酷暑、刮风下雨,只要接到电话,凌晨半夜都要出诊,由于出诊率高,服务态度好,就诊人数多,收入达2万元,但人也累得骨瘦嶙峋。2001年卫生部下发的《2001-2016年全国乡村医生教育规划》明确规定,新进入乡村医生队伍的人员必须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197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乡村医生必须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但我县2016年新注册的5名村医却都不持有相关资质证书。另外,在医疗行为上,大多数村医存在不遵守无菌操作规范,出诊时不戴口罩、手套而与病人直接接触等不规范行为,乱输液、滥用抗生素、开“大处方”等药物滥用现象严重,不按要求处理一次性医疗用品和一次性医疗器械。三是村医队伍待遇“偏低”。村卫生室属民营性质,村医以公共卫生补助和日常看病诊疗收入为主,随着就医人数急剧减少,45%的购药补贴又如杯水车薪,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平均只有2000余元。村医平均收入1.2万元,收入偏低,导致学医的大学生不愿下乡下村。持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的复兴镇和平村村医洪壁,迫于照顾家庭不能外出而坚持岗位,但相比于其他外出务工者每月五六千元的高薪,工作并不安心。同时,村医养老无保障,60岁后只能与普通农民一样领取55元的新农保养老金,导致绝大部分老村医不愿退休,村级医疗服务长效机制难以建立。

(二)硬件建设严重滞后,卫生服务环境不佳。2016年,国家在单个卫生室的建设投入从3万元提标至4万元,2016年增加到5万元。尽管单个卫生室的预算投入资金有所增加,但还远不足以建成一个标准化卫生室。2016年以来我县共建成68个村卫生室,建设速度缓慢,远远不能满足群众需求。当前大多数村卫生室设在村医自建房或租赁房中,有的房屋陈旧,布局不合理,“三室一房”(诊断室、治疗室、观察室和药房)功能标准低;有的业务用房与生活用房交叉混合,生活、就医混为一体,卫生条件堪忧。另外,卫生室内部分常用医疗设备落后,急诊急救设施配备严重不足。阵地建设不规范,使村卫生室难以实现规范化管理,也制约了服务能力的发挥,这与新形势下的卫生工作要求不相适应。

(三)医疗风险分担机制不完善,医疗纠纷隐患大。受医技水平、医疗条件等因素制约,村医医疗风险仍大,抗风险能力脆弱。尽管我县尚未发生因村医医疗不当造成意外事故的,但有村医明确表示这方面压力很大,其子因此不愿子承父业。建立健全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增强村医行医底气刻不容缓。

三、对策及建议

(一)全面加强村级医疗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对于贫困落后山区应制定优惠政策,一方面鼓励吸纳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特别是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下村服务;另一方面,定向培养村卫生室服务人才。从2016年起,由我省卫生厅及教育厅组织的免费“乡村医生本土化培训”,活动开展至今共我县已有38人报名(今年16人),社会反响较好,应继续推行实施“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以本地户籍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年轻同志为培养对象,签订定向培养及服务协议,财政部门给予培养期经费全额补贴,确保乡村医生后继有人和提高专业学历层次。同时,为在岗乡村医生接受再教育创造条件,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乡村医生的继续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建立村医轮训制度,各乡镇卫生院以轮流进修的方式,选择部分村医在卫生院各科室跟师进修,提高实际操作能力。

(二)加快村级医疗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服务环境

一是统筹规划村级卫生室建设。村卫生室建设投入应随着市场行情而适当增加单个项目资金投入,每个标准村卫生室(60平方米)项目投资以7.2万—8万元为宜。对还没有建设村部的村,建议把村卫生室的建设纳入村委会建设的总体规划一并考虑,建设多位一体村级活动中心,既整合资金、节约资源,也提高了村委会房屋的使用效率。二是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结合农村医疗卫生需求的实际情况,合理配置村卫生室的医疗设备、仪器等基本医疗卫生资源,确保广大农民都能享有基本医疗服务。

二是提高补助标准,改善乡村医生待遇。不能改变乡村医生农民身份的条件下,适当提高贫困地区基本医疗服务、卫生公共服务及基本药物的补助标准,使村医报酬逐步达到年人均2万元以上,缩小城乡差距。当前村医队伍男女比例失衡严重,可吸引女性医务人员加入到乡村医生队伍中来,女乡村医生可以兼任村计生专干,既有利于卫生和计生工作同步开展,又能提高乡村医生待遇。

三是完善乡村医生保障体制。采取政府补贴一点、个人自筹一点的方式提高村医养老保险收缴基数,帮助缴纳医疗保险等。除此之外,探索村医退职补助金制度,如参照退职村干部根据服务年限确定补助标准等,以此加强乡村医生保障制度建设,解决村医后顾之忧,稳定乡医队伍,稳步退出。

(三)建立和完善村卫生室责任事故保险制度

借鉴相关经验,为村卫生室购买医疗责任险,如果发生医疗争议涉及经济补偿,保险公司根据相关协议承担责任,通过分担医疗风险减轻村医负担。

(四)缩短项目申报周期

目前村卫生室建设的项目申报方式为县卫生局与县发改局一起向上级部门逐级申报,本年度申报下一年度卫生室建设计划,项目申报周期较长,应与组织部、教育等部门衔接配合,争取资金同步到位,以整合资源建设集卫生室、村部、村小等多位一体村级活动中心,减轻村里建设难度。

(编辑:华华)

篇六:乡村医生如何办理参与行政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手续
2016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调研报告

按照县政协关于《全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情况调研方案》,为了准确掌握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找准并解决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满足农民解决基本卫生保健和医疗需求。近日,县政协副主席同志带领县政协文史委、卫生局有关人员组成调研组,对全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集中时间分别深入到、、片区和县级医疗单位,通过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乡镇卫生院等形式,重点对全县卫生事业发展基本情况、卫生工作推进情况、基层卫生发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卫生事业发展基本情况

目前,我县有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30个,其中县级医疗卫生机构6个(县人民医院、县中藏医院、县妇幼保健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执法监督所,县新农合办),乡镇卫生院23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所(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90个。

(一)全县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近年来,共计投资7700余万元,对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用房进行改造或新建,总建筑面积达5.75万平方米,其中,县人民医院进行异地重建,规划投资6900万元,新建业务用房2.16万平方米。添置了一大批先进医疗设备,如县人民医院螺旋ct机、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彩超、全自动血球计数仪、微波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和乡镇卫生院200ma以上的x光机、b超、心电图机及生化检验设备,全县规划设置床位364张,实际开放床位265张。卫生基础设施条件得到质的飞跃,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率达到98%,基本实现了以县医院为核心、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网底的“三级”医疗防保网,服务能力得到大幅提升。

(二)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情况

全县核定卫生人员编制总量为552人,实有354人,空编198人;其中核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总量474人,实有312人,空编162人。近三年,在县委、县政府支持下,通过全州事业单位公开招录113人,招聘乡镇卫生院执业(助理)医师9名,招聘“9+3”医学毕业生7名;招录“阳光天使计划”全日制医学院校毕业生16名;专科直选17人,签定“3+3”免费医学生专科定单培养计划协议24名;免费订单培养医学生协议11名;为毛日、阿科里乡聘用1名藏医。沙尔、、3所中心卫生院医务人员已基本满足,其余一般卫生院都在3人以上,告别了过去乡卫生院“一人一院”或“两人一院”的状况。

1.县级医疗卫生单位人员编制核定及实有情况。

县人民医院核定人员编制164人,实有111人,空编53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定人员编制35人,实有28人,空编7人。县中藏医院核定编制81人,实有27人,空编54人。县妇幼保健站核定编制25人,实有14人,空编11人,县卫生执法监督所核定人员编制7人,实有6人,空编1人,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核定人员编制11人,实有9人,空编2人。县级医疗卫生单位累计空编128人。

2.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核定及人员实有情况。我县按照《省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和《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县编制委员会于2016年8月批准我县21个乡(社区)卫生院人员编制数达到168人(每个卫生院8人),目前、、中心卫生院人员基本满足外,21所乡(社区)卫生实有101人,空编70人。

3.全县村卫生室人员情况

109个行政村设置村卫生室90个,有村医生90人,具有中专学历5人。在岗执业的乡村医生90人(男:69人,女:21人),年龄在60岁以上的21人(男:18人,女:3人)占24%,50岁—59岁的28人(男:24人,女:4人)占31%,40岁—49岁的23人(男:15人,女:8人)占25%,40岁以下的18人(男:12人,女:6人)占20%。中专文化程度学历5人,占6%,初中及以下学历85人,占94%。

4.全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培养和能力提升情况

近两年来,通过采取分片区培训乡村医生、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执业医生培训项目、全科医生培训,对口支援、学科带头人培养等方式,培训村医生360人次,其中选送54名村医生到卫校接受3年医学中专免费学历教育(每年定期学习2个月)。培训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170人次,培训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医务人86人次。

二、卫生工作推进情况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断完善。2016年我县农村居民参合人数达56612人,参合率达到99%。将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20元、个人筹资70元。截止今年8月30日,共补偿14326人次,其中住院报销4789人次,门诊补偿9573人次,共计补偿金额达1498万元,参合农民住院医疗费用在统筹地内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5%、实际补偿比达到61.5%、门诊费用报销比达60%。将儿童苯丙酮、尿道下裂纳入大病保障范围,致使我县目前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大病保障范围扩大到22种,最高补偿提高到12万元。开通县内医疗机构、州医院、州分区医院等28个定点医疗机构结时即报工作,方便患者报账工作。积极推进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住院分娩实行定额补助。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有序推进。继续开展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等11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医疗卫生单位不断提升公共卫生服务的覆盖率、管理率和收益率,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

一是建立全民健康体检机制。充分利用好2016年全县妇女病和慢病普查成果,做好成果转化工作。推进全民体检工作制度化,要求医疗机构每2年开展一次以慢病和妇女病为重点的全民健康体检工作,要求乡镇卫生院每年对65岁以上老年人开展一次健康体检,今年上半年重点对去年两项普查工作进行补漏体检,完善居民健康档案。截至目前,规范化纸质档案为68413人,规范建档率为98.11%。管理高血压患者3094人,管理糖尿病患者718人,管理重型精神病人120人。

二是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2016年初启动县疾控中心标准化建设和等级评审工作,力争今年10月“二级乙等”疾控验收一次通过,卫生部门加强了传染病监测和防控,2016年报告乙、丙类传染病10种,共计69例,无死亡病例,发病率为103.34/十万。规划免疫接种率达90%以上,全面完成脊灰及麻疹补充免疫工作,接种率达95%以上。管理结核病人41例,其中肺结核27例,实行了免费治疗;艾滋病病毒检测778人次,未检出阳性病例。目前在管病人及感染者6人,免费抗病毒治疗3人。

三是开展健康教育促进活动。大力开展“健康”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健康教育和宣传活动,培养和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巩固我县农村改厕成果,积极开展卫生乡镇和卫生村创建活动。各医疗卫生单位主动开展公共场所禁烟工作。

四是提高妇幼保健工作水平。今年全县孕产妇总数为252人,孕产妇系统管理167人,孕产妇系统管理率66?,住院分娩233人,住院分娩率81%,新法接生率100%,产后访视124人次,访视率92%,6个月内母乳喂养率为89%。筛查出高危产妇6例,进行全程跟踪管理,高危孕妇管理率100%。未发生孕产妇死亡。孕产妇保健覆盖率84?;今年上半年7岁以下儿童管理4238人,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2940人,管理率为77%,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3.97‰。发放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212人10.6万元,农村育龄妇女补服叶酸231人。

五是增强卫生应急工作能力。加大卫生应急物资保障和队伍培训及规范化管理力度。强化人感染h7n9禽流感、加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工作。做好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社会安全事件的紧急医学救援准备工作。

六是强化卫生综合执法监督。全面推进卫生依法行政,建立自由裁量行使监督和问责机制。加强卫生综合监督体系和能力建设。督促医改制度实施,强化日常监督工作的落实。今年组织4次对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放射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及消毒产品专项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下达监督意见书,并要求及时整改。

七是积极开展寺庙僧尼疾病普查。今年按照县委关于寺庙“五通五有五覆盖”的安排,我县组织县医务人员对全县开放寺庙僧尼进行结核病、包虫病普查,普查人数达654人,查出疑似结核病8人,疑似包虫病6人,目前正在进一步确诊。

(三)启动民族地区包虫病防治工作。2016年以来对23个乡镇109个村进行包虫病普查共计40003人次,累计发现包虫病疑似病人111人(其中死亡5人),目前动态管理106人,累计手术治疗8人。今年制订了《县2016年包虫防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完成包虫病患者随访40例,进行了免费b超复查、肝功检查、对符合条件的开展药物治疗。实行犬犬驱虫、月月投药,每月定期对全县6745只犬采用兽用吡喹酮进行药物驱虫。目前正对23个乡镇的犬粪进行收集,州对我县包虫病患者正在进行疗效考核。

(四)全面取消药品加成。2016年7月起在所有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使用基本药物,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2016年10月起又实行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每年取消药品加成额70万元,切实减轻了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五)实行自愿免费婚前体检。我县自2016年3月起开展自愿免费婚前体检,按每对婚前体检对象补助240元标准确定统一的检查项目,目前全县婚前医学检查11对。

(六)进一步充实医疗机构人员。今年上报并确定我县卫生事业单位招聘61人,其中已招录阳光天使5人,直招专科以上学历12人,上半年事业单位招考卫生专业技术16人即将到岗。

(七)常态化开展义诊巡诊活动。把义诊巡诊活动作为常态工作,与深化医改重点任务和卫生发展十年行动有机结合,积极开展义诊巡诊活动工作,2016年县卫生局建立由17名医务人员组成的义诊巡诊医疗队,至少每两月开展1次乡、村义诊巡诊活动,每次巡回4-6个乡镇、10-18个村,年内覆盖全县23个乡镇和109个行政村。各乡镇卫生院每月开展下村巡回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不少于10天,每季度覆盖辖区内行政村至少1次,每名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全年下村巡回医疗时间不低于60天,目前我县义诊巡诊医疗队已开展8次义诊巡诊活动,乡镇卫生院累计开展下村巡回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达350天次。

(八)强化卫生体系,着力解决群众“就医难”

1.加快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一是2016年启动县中藏医院“二级乙等”中医院等级达标工作,今年6月顺利通过省中医管理局专家评审;二是推进县人民医院异地重建进度工作,县人民医院住院楼装饰装修已接近扫尾阶段,门急诊综合楼已完成主体建设;三是加大6所乡镇卫生院改扩建项目和14所村卫生室建设进度,年内完成建设任务。

2.加大人才培养,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强化人才培养,今年以来,选派23名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业务培训,选派11名县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到省州(市)级医疗机构业务培训,组织各乡镇卫生院对所辖90名村医生开展业务培训。

3.继续开展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工作。落实县级医疗机构支援农村卫生工作,形成长效机制。县人民医院、县中藏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疾控中分别对口支援、、卡撒、咯尔卫生院,为乡村医疗机构送技术、送人才、送服务,有效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同时,利用眉山第三批援藏医疗人员,以“组团兴院”的形式集中帮扶县人民医院,在两年内实施“112行动计划”,即:建立县人民医院无痛胃肠镜、无痛人流门诊;提升县人民医院外科综合实力;启动全县1小时医疗服务圈;启动县人民医院创建“二级甲等”医院工作。

4.加强医疗服务能力。加强县、乡两级紧急医疗救援建设,今年建成以县人民医院为龙头,以、、3所中心卫生院为枢纽的“120”急救体系,初步形成1小时医疗急救服务圈,提高院前急诊急救服务能力。同时,为发挥村级医疗机构“网底”作用,我县今年在卡撒乡启动乡村医生签约服务项目试点工作,明年在全县推开。

5.认真落实基本药物制度,满足群众用药需求。针对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后群众反映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少”的问题。卫生局一是要求配送企业加大基本药物储备,确保日常库存在30万元以上,解决药品配送不足的问题;二是要求各乡镇卫生加大国家基本药物正面宣传,引导和改变群众用药习惯,使医务人员和群众懂得用同类基本药物替代非基本药物,解决医务人员和群众感觉的“无药可用”问题。三是将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全部以药品形式发放到村。同时,为满足群众使用非基本药物需求,卫生局协调药品配送企业在23个乡镇卫生院设立非基本药物代购药柜,目前各乡镇卫生院药品充足,能够满足群众用药需求。

6.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管理。一是为降低医疗风险,维护医疗机构正常秩序,全县所有公立医疗机构今年10月起购买医疗责任险。二是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巩固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改革成果。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调整完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规范诊疗行为。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就医秩序。三是严格医疗质量管理。积极推进县人民医院等级复审。提升临床路径管理水平,推进重大疾病规范化诊疗工作。强化医院感染管理与医疗废物管理,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院前医疗急救专项整治。全面推进“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开展维护医疗机构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建立健全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县人民医院设立警务室。四是强化优质医疗服务。持续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优质护理”和“服务百姓健康”活动。继续推行便民门诊、错峰门诊、双休日及节假日门诊等便民措施。五是加强中医药工作。大力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各乡镇卫生院积极开展中医药服务。六是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改善服务态度,增进医患沟通,转变服务作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建立、完善医患沟通制度和病人投诉处理制度,计划开通“12120”举报电话,方便群众及时反映卫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受理、处理病人投诉。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加强职业道德和行业作风建设,发扬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优良传统,促进“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收费”。

三、存在的困难问题和建议

(一)卫生队伍建设方面。

一是卫生人力资源总量不足,全县核定卫生人员编制总量为552人,实有354人,空编198人,县级医疗卫生单位空编128人,乡镇(社区)卫生院空编70人。

二是严重缺乏急救车驾驶员。急救车驾驶员严重缺乏,灾后重建装备乡镇卫生院救护车9辆,无专业驾驶员,多数卫生院由院长兼职,县人民医院现有急救车7辆,4名驾驶员全为临聘,这些都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如今年县人民医院临聘驾驶员转诊病人在途中遭遇车祸,致车毁人亡,给县人民医院造成巨额赔偿。按照州委关于在全州建立1小时医疗服务圈的工作要求,缺乏急救车驾驶员已成为难以推进该项工作重要原因之一。

三是国家招聘执业医师项目难以稳定。为解决少数民族地区乡镇卫生院缺乏执业医师的问题,省卫生厅自2016年起实施了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项目,规定?对编外招募到乡镇卫生院志愿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并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本人自愿留下来的执业(助理)医师,可在原招募的乡镇卫生院和相应限额内通过直接考核招聘的方式招聘为在编在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还规定?接收单位为招聘执业医师按规定申报和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费部分,由省项目办公室按每人每年35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不足部分由项目县财政负责解决。该项目实施以来,我县累计招聘执业(助理)医师9人,先后分配到我县俄热、二嘎里等乡镇卫生院,这些同志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在乡镇卫生院非常实用。但由于在编制、社保(五险一金)等配套政策未落实(编制问题在2016年9月2日才由州人社局州卫生局发文明确),已有2人服务期满解除协议。其社保单位缴纳部分据测算还需每年5.4万元。

四是我县工作环境相对内地差距较大,交通、通信建设滞后,工资、福利待遇不高,人才引不进、留不住。近三年,我县调离卫生专业技术岗位或调出县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达40人;公开招录的医学院校毕业生7人中,已废除协议5人。同时,医疗行业特殊,职业风险大,部分人不愿从事医疗服务工作,已从事医疗服务的人员也有退出或改行,人才流失大。特殊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引进难,而本科以上学历几乎不愿意到我县工作,人才引不进。

五是村医生年龄老化,村医生合理退出机制难以建立,村医生队伍建设滞后,“三级”医疗卫生“网底”服务能力薄弱。

建议:一是着力解决全县卫生人员空编问题,一方面为确保全县卫生队伍稳定,减少人员流失,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时优先招录本县籍医学毕业生,继续采取专科以上学历直选,降低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学历标准等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尽快充实卫生队伍。另一方面,根据全县急诊急救实际情况和全面启动1小时医疗服务圈要求,建议为、2所中心卫生院各配备1名救护车驾驶员,为县人民医院配备救护车驾驶员3名。

二是根据省卫生厅、财政厅《关于明确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项目人员服务期间有关政策的通知》和卫生厅、财政厅、人社厅、教育厅、省编委《关于加强卫生队伍建设实施意见》文件要求,除省项目安排每人每年的3500元社保补助外,不足部份由县财政予以配套解决,据测算约需每年5.4万元,按协议服务期5年计算,共需配套27万元。

(二)常态化巡诊义诊难度大。近年来,我县所开展的巡诊义诊和卫生下乡等活动,所有费用由卫生局和医疗单位垫支,每开展一次巡诊义诊活动所需经费(宣传材料、医疗耗材、药品发放、车辆运行)在2万元左右。无专项工作经费,医疗机构垫支困难,致使该项工作难以推进。

建议:将该项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每年按开展12次巡诊义诊活动,每次按2万元进行预算,共需财政预算解决24万元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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