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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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方案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 第一篇

民乐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绩效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对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管理。保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实施的公平性及可行性,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目的

逐步建立和平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考核体系,认真履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职能,规范服务行为,并指导和督促辖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站,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和绩效优先的原则。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科学合理地制定本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的具体内容、标准和政策措施,有效地开展考核工作。

(二)坚持客观、真实、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考核程序、内容、标准,考核过程要坚持实事求是,考核结果要客观反映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实的真实情况。

(三)坚持全面考核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建立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对各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日常管理和补助经费使用监督,通过全面考核促进服务机构服务能力的不断提高、服务章程不断规范。

三、考核内容

(一)组织管理 包括组织保障、管理制度、督导考核、落实整

改等情况。

(二)项目执行情况。完成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数量和服务质量情况。

(三)项目资金管理。主要包括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完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实行项目资金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帐册清晰,原始凭证真实,资料符合规定。

(四)项目实施效果。主要包括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满意度和知晓率等。

四、考核对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科室和人员,各社区卫生服务站

五、考核方法

(一)考核采用自查、检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在社区卫生服务站自评的基础上,和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全面考核检查,并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重点抽查复核。

(二)考核采取查阅资料、现场考察、抽查核实、召开居民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法。

(三)中心各具体业务服务负责人,由院部组织业务考核小组进行考核,结果汇报院部进入当月绩效考核。

(四)由项目办组织医疗、防保、财务人员每季度对下属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下拨村医劳务补助的依据。

六、考核指标体系

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为标准为依据,

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中心和下属服务站考核细则,作为项目质量和数量的考核标准。具体见附件1和附件2。

七、机构职责

(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组织,制定制度,负责落实清浦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方案各项指标。根据区卫生局要求组织考核评估,进行内部质量控制,并指导各社区卫生服务站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社区卫生服务站:是承担辖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基础,按规定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40%左右基础性工作。按月进行自查自评,并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在每月1日前填写好上一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月报表》上报民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八、考核结果应用

每季度对下属各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一次考核,每年11月份进行一次全面综合考核。季度考核结果和平时业务执行情况占30%,年度考核占70%。考核结果实行100分评分制,分别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结果。考核成绩在95分及以上为优秀,考核成绩在80-94分为合格,考核成绩在69—79分为基本合格,考核成绩在69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结果作为下拨村医劳务费的依据。

每月对中心内部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职工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发放40%绩效工资的依据。

九、工作要求

(一)健全考核组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作为基层社区卫生服

务机构的首要任务,中心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各中层干部为成员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领导小组。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业务指导小组,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二)完善考核制度。制定考核办法和标准,做到公平、公开、科学、规范。及时考核,公布考核结果,限期整改。考核结果作为医务人员核发绩效工资、奖金以及评先评优的依据。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

(三)监督资金使用。根据文件要求使用专项资金,严禁挪用资金,杜绝不合理开支。及时兑现职工绩效工资,建立激励机制。根据下拨资金进度,确保30%以上的资金用于村医劳务补助。

(四)严肃考核纪律。对在考核中敷衍塞责或弄虚作假的,除责令立即纠正外,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宣传,按要求规范开展项目工作,不断提高群众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知晓率和满意度,设立意见箱,召开行风监督员会议,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办法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 第二篇

泸州市江阳区泰安镇卫生院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办法

根据泸江区卫【2012】84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促进我镇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落实,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通过绩效考核,全面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使城乡居民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时发现问题,不断提高服务能力;考核结果作为安排和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的依据。

二、考核对象:

承担服务机构:辖区内按照规定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村卫生站。 三、考核内容 (一)组织管理

主要考核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重视程度、人员保障、信息报送情况等。

(二)项目内容

国家规定的1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数量和质量,包括: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

(三)实施效果

1

考核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知晓率和满意度等。 四、考核方法 (一)人员组成

考核组由卫生院院长、公共卫生科以及临床科室相关人员组成。 (二)考核方法

考核采取现场考察、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电话调查、问卷调查等多种方法。按照《江阳区泰安镇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细则》(附表1)的要求进行,达到90分以上为优秀,80-89 分为良好,70-79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考核时间

上年10月1日至当年9月30日作为一个绩效考核年度。村卫生室一年考核1次,在每年10月底前完成。在年终时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的结算。

五、考核结果应用

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核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的重要依据,按照村卫生站绩效考核结果与补助资金计算方法对各村进行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补助。绩效考核成绩突出的前十名将按照一、二、三等奖予以通报表扬,并分别给予800元、500元和300元奖励。

六、补助资金计算方法

补助资金=各村辖区人口总数×80%(2012年区卫生局要求完成目标数)×5元(村级补助金额)÷100(考核细则总分)×实际考核所得分

2

例如:某村辖区人口2000人,考核得分为90分,那么年终此村所得补助资金=2000×80%×5÷100×90,即7200元。年终考核分值越高,那么所得补助资金相应就较高。

附表: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细则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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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泸州市江阳区泰安镇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细则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

2

2016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方案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 第三篇

一、健全项目组织,细化项目管理

县卫生局项目办组织相关科室及业务单位骨干成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完善协调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考核与技术指导小组作用,把11大类43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细化落实到每个单位和技术骨干,责任到人。做到有场所、有人员,有分工,切实承担项目日常管理和督导考核工作。

二、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明确经费补助方式

县财政局、卫生局在省补助资金到位后,全额拨付到承担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的医疗卫生单位。每年按季度根据项目执行单位的服务人口和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资金分配,次年3月31日之前结清上年资金并预拨下年项目经费,卫生院对村医项目工作数量和质量进行考核,支付相应劳务费要达到总经费的40%。项目所有经费要专款专用,支出不能有违规现象。

三、按序时进度完成项目工作目标任务

1、按照国家规范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70%,合格率90%以上,健康档案使用率达到85%。

2、健康教育工作:向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询服务,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播放音像资料、更换宣传栏内容、开展公众健康咨询、个体化健康教育、健康知识讲座等,各项工作应达服务规范要求。同时,利用网络、计划免疫短信等新文媒体,并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和各种卫生主题宣传日来丰富健康教育内容和形式,让居民牢固树立健康意识和健康教育先行的理念,提高居民健康意识。

3、为适龄儿童免费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各类疫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保持在95%以上。同时,加强接种人员上岗培训,强化安全接种意识,减少并有效处置疑似接种异常反应;加强预防接种信息收集与管理,定期开展查漏补种。重点人群针对性疫苗接种要达到相关规定的具体要求。

4、对0-6岁儿童进行健康管理,由保健所(县城一、二级医院)和卫生院及时收集出生的新生儿信息,并由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开展新生儿访视,并按照规范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免费提供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评估、健康指导等健康管理服务。新生儿访视率和儿童健康管理率要达到95%以上,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85%以上。

5、孕产妇健康管理:保证孕产妇至少接受5次产前检查和2次产后访视服务。孕产妇健康管理率和产后访视率均达到95%以上。

6、做好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统计,制定本年度体检计划,合理有序地组织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保证体格检查和实验室检查质量,做好检查结果反馈及统计报告工作,充分发挥体检在疾病筛查和健康指导中的作用。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体检表完整率达到80%以上。

7、加大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的筛查力度,发现新病例及时建档与管理。加强宣传和生活方式指导,提高二病健康管理率和控制率(50%以上),规范化管理率达到70%以上。

8、加强重性精神病患者的登记、管理、随访和康复指导工作。加强与公安、民政、残联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发现重性精神病患者,及时为其建立健康档案并进行规范化管理,做到发现1例、登记1例、管理1例。管理率40%以上,规范化管理率达到60%以上。

9、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置:各乡镇卫生院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督导,督促医疗机构做好传染病发现、登记、报告工作;乡镇卫生院协助做好传染病统计、流行病学调查和消毒处置工作。做好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及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工作。传染病疫情报告率、及时率、及时处置率均达到100%。

10、中医药健康管理:按规范要求,结合老年人体检工作做好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并针对性给予中医药保健指导;结合儿童健康体检和预防接种做好辖区内0-36个月儿童的中医饮食调养和起居调摄指导、传授穴位推拿等。老年人和0-36个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均达到35%以上。

11、卫生监督协管: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信息报告、职业卫生咨询指导、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及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四、考核对象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乡镇医院及承担基本公共卫生工作的县级医疗机构。

五、考核周期

上下半年各进行1次绩效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核办法

1、日常监测数据核对(乡、村相关报表数据)。

2、进展情况(项目完成情况、乡对村绩效考核情况、经验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3、现场抽查考核(现场抽查考核、访谈、查阅资料、问卷调查、电话随访和入户核查等方式进行)。

4、乡对村考核结果运用(拨付村级资金是否与劳务费挂钩,并有拨付依据)。

七、考核结果应用

年终根据各单位的绩效考核结果,除了与项目资金拨付挂钩外,卫生局将对绩效考核前三名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每个单位不低于1万元),后三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每个单位罚款不低于1万元),继续实施卫生院负责人未位淘汰制及评优评先的一票否决制。充分发挥考核结果在激励、监督和资金安排等方面的作用。

八、工作要求

严肃考核纪律,保证考核质量。考核组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如实考核项目执行单位,如实反映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成果,做到评分与标准相应,扣分有理有据,切实保证绩效考核质量。

2016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监管工作方案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 第四篇

卫生监督协管是今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新增的一项服务项目。做好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可以充分发挥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职能,深化公共卫生服务内涵;可以依托基层公共卫生服务网络,构建覆盖城乡的一体化卫生监督体系;可以依法维护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安全、职业安全、医疗和血液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标准(2016年修订)》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6版)》,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卫生监督协管制度完善、工作规范、资料齐全,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达到95%以上,建立职责明确、行为规范、执法有力、保障到位、覆盖城乡的卫生监督体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职能得到充分发挥。

(二)分年度目标

2016年卫生监督协管5项主要工作内容全面开展,信息报告率达到80%以上,信息报告填写准确规范。

二、项目任务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

1、设立“卫生监督协管科”具体负责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按照服务人口1/万的标准配备兼职卫生监督协管员,每个社区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至少配备2名兼职协管员。

2、制定本辖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有关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分工。

3、掌握辖区范围内食品安全、存在职业危害因素企业、集中式供水单位、学校、诊所、公共场所等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基本情况。

4、在辖区内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巡查工作,指导帮助相对人规范执业行为。及时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卫生监督协管专项工作。

5、及时收集、上报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学校、公共场所等相关工作信息,建立规范的台帐资料。

6、协助开展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及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学校、医疗市场的卫生评估监测、监督检查等工作。

7、协助开展相对人的卫生知识培训;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开展学生健康教育。

8、做好职业病防治的卫生咨询、宣传工作。

三、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1、市卫生监督所负责制定全市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方案、工作制度,布置工作任务,开展培训指导和考核评估。

2、各辖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应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规定,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3、各辖市、区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在乡镇、社区设派出机构或派出人员;定期开展工作业务指导;建立通畅的工作信息交流通道;举办业务知识培训;开展督查、考核评估。

4、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卫生监督协管的主要责任单位,单位主要责任人是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根据项目任务要求全面做好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二)绩效考核

1、卫生监督协管绩效考核工作由各辖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牵头,各辖市卫生监督所具体负责。考核标准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协管督查考核表(附表2)。各地要将相关考核结果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卫生协管工作完成情况的依据,作为卫生监督协管员奖惩和核定绩效工作的依据,与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拨付挂钩,与单位主要领导年度考核挂钩。

2、市卫生监督所会同各级卫生监督所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督导考核,对辖区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全部考核,对辖市采取随机抽查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督导得分情况,结合当地卫生监督协管整体工作推进情况,对各地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情况给出总体评价和考核得分,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各辖市、区卫生监督年度工作评价的重要依据,并报市卫生局备案。

3、辖市(区)卫生监督所对所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督导考核次数每季度不少于1次。每次督导记录要形成书面材料,并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市卫生监督所汇报督导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要从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角度,加强基本公共卫生网底建设角度,加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将卫生监督协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责任。

(二)明确任务、狠抓落实。监督协管员主要职责是卫生监督检查,无行政处罚权,其检查记录可以作为案件来源。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落实协管人员、工作场所、办公用品等必备的工作条件,并开展辖区本底资料调查,建立协管档案、开展日常巡查、及时报告信息并向居民宣传协管服务等工作。

(三)沟通协调、上下联动。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开展过程中,各地应加强信息沟通,协调配合,特别是在调查摸底和督查指导阶段,应上下联动、协调左右、密切配合,切实将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做到本底清晰、资料全面、保障到位。

2016年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方案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 第五篇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

根据《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湘卫农发[2016]2号)文件精神,慈利县卫生局报请慈利县人民政府同意,将金岩土家族乡列为2016年试点工作乡镇,按照慈利县卫生局《关于印发慈利县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慈卫农发[2016]6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乡村医生的优势和特点,创新农村卫生医疗机构服务模式,强化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落实,促进分级诊疗和有序就医格局的形成,不断提升农村居民的健康保障水平。

二、基本原则

1、明确职责,规范服务。各村卫生室是签约服务的主体,乡村医生是签约服务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6年版)对签约村民通过服务,原则上乡村医生以为注册执业所在地的村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主,坚持“一村一室”的原则。根据上级文件精神,2016年7月1日前年满60周岁以上的乡村医生原则上不承担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能,村妇女主任可以协助乡村医生承担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等工作职责,无卫生室的空白村,由金岩乡卫生院根据工作实际,聘请相邻村有工作能力的乡村医生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金岩乡卫生院受慈利县卫生局委托,负责对辖区内签约乡村医生进行业务指导和工作考核。按照乡卫生院技术人员包片包村指导,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包村包户包人的原则,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型服务关系。

2、自愿签约,一年一签。在乡政府各联村干部、各村主要负责人指导下,各村卫生室乡村医生与各村民委员会签订签约服务协议书、与服务农户签订双向承诺书、与乡卫生院签订接受卫生院业务指导和工作考核承诺书。各村民委员会与乡村医生集中签约,同时乡村医生与服务农户(以户为单位)签订双向承诺书,原则上一年一签,期满根据村民大会决议或村民意愿,自动续(解)约。

三、服务内容

签约村民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基本医疗服务。乡村医生为签约村民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做好门诊日志记录并存档,卫生院每月进行审核,作为对乡村医生考核的依据;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乡村医生以签约村民需求为导向,以村民健康档案为基础,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高血压患者、糖尿病患者、重型精神病患者等为重点服务对象,实行包村包户责任制开展以下工作:一是为村民建立健康档案并进行动态管理;二是开展农村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高血压、糖尿病、重型精神病患者的筛查、随访工作,为服务对象提供健康生活行为干预指导和诊疗路径指导服务;三是为行动不便的签约对象提供电话咨询、上门访视、家庭护理、家庭病床和家庭康复指导服务;四是运用适宜的中西医技术,对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进行规范化治疗,为慢性病、重型精神病患者提供每季度不少于1次的健康咨询和分类指导服务。

3、健康评估与转诊服务。在乡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每年对签约村民进行1次健康状况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个性化健康方案,使村民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知道如何进行预防保健。诊疗服务中如遇有疑难急重症或者受条件限制需要转上级医院治疗的病例,要及时提供转诊服务并履行转诊手续。鼓励乡村医生根据个人能力和实际需要,适当开展以健康管理为主要内容,以主动服务为主要形式的其他个性化服务,收费根据国家有关收费政策和标准执行。

四、保障机制

卫生院根据相关政策完善乡村医生签约服务的补偿机制,鼓励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确保签约乡村医生报酬及时足额到位,充分调动乡村医生的工作积极性。

1、补偿方式。乡村医生服务报酬来源主要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制度财政补贴和一般诊疗费收入组成,签约内容以外以及为签约村民诊疗费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2、绩效核拨。每年年初,卫生院将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30%足额发放给签约乡村医生,上半年工作考核后,按照考核结果发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不超过20%部分,剩余部分年底绩效考核合格后发放;国家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财政补贴,在年底考核合格后一并发放;一般治疗费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考核发放。乡村医生绩效考核由卫生院组织相关人员,按照《慈利县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评估标准》执行年度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上报慈利县卫生局。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慈利县金岩土家族乡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乡长匡朗清任组长,分管领导秦小敏任副组长,罗玉林、黎运明、李科、杜任仙、乡政府各联村干部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罗玉林兼任办公室主任。

2、广泛宣传发动。乡村医生签约服务模式的推行,对于促进乡村医生规范服务行为,转变服务观念,改善医患关系以及全面提高农村居民的卫生服务利用率和医疗保障水平,都将发挥重要作用。各村、各乡村医生都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告知群众与乡村医生签订服务协议的目的和意义,使签约服务工作家喻户晓,让更多的农村居民自觉接受签约服务。

3、严格督导考核。乡卫生院定期进行工作督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出现的问题,加强对乡村医生的业务培训和指导,为签约服务提供技术支持和后勤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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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重点人群免费体检和中医药服务方案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 第六篇

为进一步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全面提高重点人群健康服务管理水平,区委、区政府决定将老年人及慢性病人免费健康体检作为为民办实事项目。现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6年版)》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群众自愿的原则,对辖区重点人群(指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落实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全面掌握本区域重点群体的健康状况,实行健康监测管理,开展健康教育和中医药指导服务。体检率、规范建档率不低于90%,电子化管理率不低于95%。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不低于65%。

二、服务对象与项目

1.体检对象。①年满65周岁(1949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常住居民,含常住本地2个月以上的外来人员;②曾患或现患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的常住居民。

2.体检项目。常规体检: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臀围、皮肤、浅表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等检查以及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的一般检查。辅助检查:包括血常规(血红蛋白、红细胞、白细胞、白细胞分类计数)、尿常规、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氮)、空腹血糖、血脂和心电图检测。

3、中医药服务。对象为年满65周岁的常住居民,前期已经医院门诊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过的人员除外。具体内容是为老年人提供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健康指导。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3月底前)

建立健康体检组织,制定体检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会议专题部署,开展业务培训。各村居做好调查摸底工作。

第二阶段:实施体检(4月1日至7月20日)

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镇区卫生所组织协调卫生院(含中心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同),进驻村居社区卫生服务站,分批集中体检和中医药服务,并做好登记汇总工作。

第三阶段:建档随访(7月底前)

体检结束后,及时反馈体检结果,录入体检信息,做好重点人群随访管理。

四、职责分工

1.区卫生局成立区重点人群免费健康体检和中医药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此项工作的统筹协调。区疾控中心、第二人民医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技术指导和考核评估。各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组建专门的工作班子,精心组织好本辖区重点人群体检服务工作。

2.镇区卫生所负责辖区重点人群体检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与统筹安排,及时掌握并上报工作进度与服务质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让老年居民了解健康体检的惠民政策,积极参与健康体检。

3.卫生院凭社区卫生服务站发放的通知单、核对身份信息后,开展体格体检、标本采集、实验室检查、心电图检查,一周内将体检结果通过卫生所反馈到社区卫生服务站。

4.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收集辖区内人口学基础资料,开展调查摸底,发放《重点人群免费健康体检通知单》,向体检对象告知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负责采集居民个人基本信息,实施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利用日常门诊和上门服务进行扫尾)。及时将体检服务结果录入居民健康档案,两周内将体检结果反馈体检对象,跟踪随访慢性疾病及新发现患者,认真开展老年人和慢性病人的健康管理服务。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为重点人群居民免费健康检查和中医药健康服务,建立健康档案,惠及千家万户,是政府为民办的又一件实事,质量要求很高,工作面广量大。各单位要把此项活动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发动村组干部和所有乡村医生积极参与。

2.精心组织实施,保质保量完成。各单位要精心谋划,科学组织,及时动员,强化培训,广泛宣传。要抽调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同志组建专业小分队,明确工作职责,分片包干落实,确保体检质量。

3.强化检查指导,加大考核力度。体检服务期间,镇卫生所要每日派员分片检查指导,及时掌握各村行动进展,检查体检及建档质量,发现问题迅速纠正。区卫生局将成立指导督查组,深入村组一线巡回检查,着重督查健康体检与建档的真实性与规范性,对弄虚作假、套取体检资金的,坚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服务质量要求与项目资金补助。按区卫生局、财政局《关于印发区2016年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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