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经商怎么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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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个体经商怎么纳税
2017年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个体户怎么交税

  个体工商户体户一般为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额人,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个体工商户一般都定期定额向税务机关交税。那么,2017年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是怎样的?个体户怎么交税,个体户纳税标准有哪些呢?

  个体户怎么交税?

  一、个体户的纳税义务。

  个体工商户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个体户应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正确建立账簿,准确进行核算。对账证健全、核算准确的个体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查账征收,对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个体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定期定额征收,具有一定情形的个体户,税务部门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实行核定征收。

  二、个体户纳税标准。

  1、销售商品的缴纳3%增值税,提供服务的缴纳5%营业税。

  2、同时按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和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3、还有就是缴纳2%左右的个人所得税了。

  4、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免征。

  三、2017年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注:

  1、表中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成本、损失)后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3、应交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4、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5、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6、对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个体户的定期定额纳税。

  税务部门对个体户一般都实行定期定额办法执行,也就是按区域、地段、面积、设备等核定给你一个月应缴纳税款的额度。开具发票金额小于定额的,按定额缴纳税收,开具发票超过定额的,超过部分按规定补缴税款。如果达不到增值税起征点的(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各省有所不同),可以免征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

  一、办法适用对象和范围

  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包括:

  1.依法取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

  2.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从事办学、医疗、咨询等有偿服务活动的个人;

  3.其他从事个体生产、经营的个人。

  二、计税基本规定

  1.权责发生制原则

  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收入和费用。本办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2.税会差异处理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个体工商户会计处理办法与本办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本办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计算。

  3.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4.资产损失扣除规定

  个体工商户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参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规定扣除。个体工商户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收回当期的收入。

  5.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

  个体工商户发生的支出应当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6.不得扣除项目

  个人所得税税款;

  税收滞纳金;

  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不符合扣除规定的捐赠支出;

  赞助支出;

  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支出;

  与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准扣除的支出。

  三、扣除项目和标准

  1.家庭生活混用费用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分别核算生产经营费用和个人、家庭费用。对于生产经营与个人、家庭生活混用难以分清的费用,其40%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费用,准予扣除。

  2.存货和净资产

  个体工商户使用或者销售存货,按照规定计算的存货成本,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个体工商户转让资产,该项资产的净值,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工资薪金

  个体工商户实际支付给从业人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个体工商户业主的费用扣除标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4.“五险一金”

  个体工商户按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其业主和从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个体工商户为从业人员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从业人员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以当地(地级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为计算基数,分别在不超过该计算基数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5.商业保险

  除个体工商户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从业人员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或者为从业人员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6.利息支出

  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个体工商户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

  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向非金融企业和个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7.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支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

  个体工商户向当地工会组织拨缴的工会经费、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的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工资薪金总额是指允许在当期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金支出数额。 【个体经商怎么纳税】

  职工教育经费的实际发生数额超出规定比例当期不能扣除的数额,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向当地工会组织缴纳的工会经费、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以当地(地级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为计算基数,在本条第一款规定比例内据实扣除。

  8.业务招待费

  个体工商户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业主自申请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之日止所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个体工商户的开办费。

  9.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个体工商户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10.固定资产租赁费

  个体工商户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以下方法扣除: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

  11.开办费

  个体工商户自申请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之日止所发生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费用,除为取得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支出,以及应计入资产价值的汇兑损益、利息支出外,作为开办费,个体工商户可以选择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自生产经营月份起在不短于3年期限内摊销扣除,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12.研究开发费【个体经商怎么纳税】

  个体工商户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开发费用,以及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而购置单台价值在10万元以下的测试仪器和试验性装置的购置费准予直接扣除;单台价值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测试仪器和试验性装置,按固定资产管理,不得在当期直接扣除。

  四、热点问答

  1.核定征收方式以及定期定额方式征收的个体工商户能否适用新《计税办法》?

  答:新《计税办法》规定,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计算并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对于采取核定征收方式或定期定额方式征收管理的纳税人,不适用新《计税办法》。

  2.个体户业主本人的私人车辆发生的油费、修理费等是否允许在个人所得税中扣除?

  答:新《计税办法》规定,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支出、与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等不得扣除。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分别核算生产经营费用和个人、家庭费用。对于生产经营与个人、家庭生活混用难以分清的费用,其40%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费用,准予扣除。

  3.个体户经营者(业主)本人取得的工资,能否与个体户的雇员工资一并计算后,在税前进行扣除?

  答:新《计税办法》规定,个体工商户实际支付给从业人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个体工商户业主的费用扣除标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根据上述规定,个体户业主所取得的工资不能作为“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税前扣除项目,但计算个人所得税时符合税法规定的业主的“费用扣除标准”可以减除。

  4.个体工商户为业主以及员工缴纳的社保费、住房公积金,能否进行扣除?

  答:新《计税办法》规定,个体工商户按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其业主和从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5.个体工商户为业主以及员工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能否进行扣除?

  6.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以当地(地级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为计算基数,分别在不超过该计算基数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个体工商户为从业人员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从业人员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7.个体户为业主以及员工购买的商业保险费,能否进行扣除?

  答:除个体工商户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从业人员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或者为从业人员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8.个体户业主为其存货所购买的财产保险,是否允许进行扣除?

  答:个体工商户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

  9.个体户承租其他单位的房产进行经营,一次性支付了三年的房租,是否允许在支付当年全部扣除?

  答:个体工商户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以下方法扣除:(一)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

  因此,对于一次性支付的三年房租,应在3年期限内按月均摊租金支出,支付当年仅能扣除属于当年部分的租赁支出。

  9.个体户摊主向市场支付的摊位费能否税前扣除?

  答:新《计税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个体工商户按照规定缴纳的摊位费、行政性收费、协会会费等,按实际发生数额扣除。

  10.由个体户负担的员工“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能否在“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中扣除?

  答:新《计税办法》第三十条规定,个体工商户代其从业人员或者他人负担的税款,不得税前扣除。

篇二 个体经商怎么纳税
商务协议书怎么写(联营协议书、经销协议书、委托协议书等写法)

  商务协议书       一、文种特征       二、结构与写法       三、写作要点提示       一、文种特征       (一)商务协议书的概念       商务协议书是指社会组织或个人之间就商务问题或事项经过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共同订立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契约性文件。商务协议书的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可以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也可以是企事业单位,还可以是公民个人,当然,具体到某种协议时,也可能对签约主体有限制。       ()商务协议书的种类       商务协议书相比较于其他协约文书,使用比较广泛,使用情况比较复杂,进行系统的归类比较难。在社会生活尤其是经济生活中,常见的协议书有:       1.联营协议书       联营协议书即联合经营协议书,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共同出资、共同生产经营、共享所得利益、共担风险而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及生产经营活动原则的书面协议。       联营协议书的签约主体是有限制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无权签订联营协议书。联营协议书的基础是各方共同进行联合生产或联合经营,共同作为,缺一不可。联营各方具有共同的利害关系。他(它)们互相依托,按投资或约定的比例划分经济利益和经济责任;无论是获得利润还是遭受损失,每一方都不单独享受或承担。       联营协议书依据各方联合的紧密程度和组织结构的不同,可以分为法人型联营协议书、合伙型联营协议书、协作型联营协议书。       (1)法人型联营协议书,又称紧密型联营协议书,是指联营各方以财产、技术、劳务等出资而达成的共同经营,组成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的书面协议。其法律特征是:参加联营的方式是出资;联营各方共同经营;联营的组织形式是法人;法人型联营法人的权利受到联营各方意志的约束。       (2)合伙型联营协议书,又称半紧密型联营协议书,是指联营各方各自以资金,厂房或技术、设计能力等为股份共同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共同承担联营所产生的风险责任并分享联营所得利益的书面协议。其法律特征是:合伙型经济联合组织不是法人,也没有形成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合伙型联营组织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经营业务受到联营成员经营范围的限制。       (3)协作型联营协议书,又称松散型联营协议书,是以某个或某几个大中型企业或科研机构为骨干,以某个优质产品为龙头,联合若干企事业单位,在各自独立经营的基础上确立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松散的联合经营的书面协议。其法律特征是:联营各方既不组成新的经济实体,也不共同出资。只是在联营各方之间有协议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联营各方各自独立经营,经济上独立核算,财产责任互不连带。       2.经销协议书       经销协议书是一企业为另一企业销售产品而订立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如批发商为工矿企业销售产品,零售商店为工矿企业或批发商行销售商品时约定一定的条件,以书面形式确认下来,即为经销协议书。       经销方式在进出1:1贸易中是被普遍采用的基本方式之一。国际贸易经销协议书是在出口企业与国外经销商之间签订的。国外经销商是受供货人委托,在国外一定地区(和一定时间内)销售某种牌号或商标的商品,按实际交易额收取佣金的商号或商人。经销商一般不负盈亏。       供货人在经销地区也可以销售或委托其他商人或商号经销同样商品。国外经销商没有代表供货人的权力。国际贸易经销协议书是指出口企业和经销商之间就双方的共同目标、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的业务关系等进行协商后达成的书面协议。       国际贸易经销协议书中比较特殊的是出口企业与国外经销商签订的国际贸易包销协议书。国外包销商是指由供货人约定在国外一定地区、一定时间和不低于规定数尾的条件下,单独一家或联合多家承销一定牌号、商标的商品的商号或商人。包销和一般的经销不同。包销商品的价格可以一次或分批议定,货物细目可一次或分批议定,货物也可一次或分批装运。供货人在规定地区和时间内,不得再向该地区的其他商号推销该商品。国外包销商自负盈亏。       3.国际贸易代理协议书       国际贸易代理协议书是指出lZl企业与国外代理商之间就双方的共同目标、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的业务关系等进行协商后达成的书面协议。       贸易代理是国际贸易经营的又一种基本方式,是卖方将一种或一类商品在一定时期内对一定地区的出口,委托国外商人代销的经营方式。代理商享有专营权利,并承担一定数量的承销义务。代理商根据委托人指定或经双方同意的价格及条件代为推销,收取佣金。代理商和委托人之间不是买卖关系,通常由代理商介绍的买方和委托人签订买卖合同。在代理协议书规定的范围内,代理商有代表权。具体代理方式有:“独家代理”和“总代理”。前者是在代理期内,供货人在代理地区不能再指定分代理或其他代理,独家代理商也不能同时经营其他国家和地区相同或相类似的商品;后者可以另行指定分代理,但总代理应该分享佣金。       4.委托协议书       委托协议书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为他方处理事务的书面协议。委托的一方称为委托方,为他方处理事务的一方为受托方。当事人约定委托事项为一项或数项事务的称为特别委托协议书;当事人约定委托事项为一切事务的称为概括委托协议书。关于不动产的处理或设定抵押,争议的和解或提交仲裁,行使赠与或股东、董事的表决权等事项的委托,必须签订委托协议书。       5.仲裁协议书       仲裁协议书是指当事人双方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的将争议提交某一仲裁委员会仲裁的书面协议。《经济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经济合同发行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可见仲裁条款可以包括在经济合同主要条款中,如原合同无仲裁条款,则可在经济合同纠纷发生后双方协商签订仲裁协议书。       国际贸易中的仲裁协议一般独立于合同之外。在国际贸易仲裁协议书中,要注意选择合适的仲裁机构。一般来说,选择常设仲裁机构比选择临时仲裁机构更方便,同时应选择在国际上享有一定声誉的仲裁机构(创业网:     仲裁协议是仲裁机构管理案件的法律依据。任何仲裁机构都不受理无仲裁办议的案件。       6.变更或解除经济合同或原有协议的协议书       它是双方经协商一致、变更或解除原有经济合同或协议书所确立的权利、义等关系的书面协议。《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变更或解除经济合同的协义,应当采取书面形式。除由于不可抗力致使经济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或昔由于另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的情况以外,协议未达成之前,承经济合同依然有效。”可见,变更经济合同的部分条款或解除整份经济合同时立使用协议书的形式。同理,双方或多方变更原有协议书的部分条款或解除整盼协议书时也使用协议书的形式。       变更或解除经济合同或原有协议的协议书实际上是和解协议书的一种,因乓具有相对独立性,我们把它单独列类。       7.补充协议书       经济合同或协议书签订时,对其中某一特殊而又具有一定独立性的问题需要单独列出,或签订后发现条款有遗漏需要加以补充,或执行到一定时期出现了断的形势、新的情况需要在原有基础上增加新内容,双方或多方经协商一致,可汀立补充协议书。       补充协议书一经订立,即具有与原经济合同或协议书相同的法律效力。       (三)商务协议书与经济合同的区别       协议书和经济合同都是双方或多方签订的确定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约丈书;一经双方签订并依法成立,即具有正式法律效力,双方或多方都应依照规毫承担各自应该承担的义务并享有各自应该享有的权利。如果某一方不履行双疗约定的条款,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履行;由于某一方不履行约定条款给另一方齿成损失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做出赔偿。在实际经济生活中,两者之间没有陉渭分明的界限。但在大多数情况下,协议书和经济合同的区别还是明确的。归纳起来,协议书和经济合同大概有如下不同:       1.商务协议书使用范围较广       经济合同是双方或多方之间为达到一定经济目的而签订的,主要用于调整生产经营领域的商品交换关系,如购销、基建、借贷、储运等,其中尤以《合同法》列名的合同、技术合同、涉外经济合同为主流。协议书可以使用在经济合同调整范围以外的所有经济关系的确立,可以使用除经济领域以外的所有其他领域。它所希望实现的可以是一定的经济目的,也可以是经济以外的目的。相比较于经济合同,协议书的使用范围更具开放性和延伸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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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 个体经商怎么纳税
个体工商户如何纳税个人所得税怎么交

一、业务概述 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纳税申报是指个体工商户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或主管税务机关依法确定的申报期限,采取定期定额的纳税方式,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的业务。 二、办理流程 (一)确定申报时间。按照所缴纳税款种类法定的申报纳税期限办理 (二)确定申报方式。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在定额执行期内按照定税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也可以采用数据电文、邮寄申报、简易申报等方式办理申报纳税。 (三)正常申报程序。个体工商户在办税服务厅申报窗口领取申报表并填写后,随同相关资料直接申报。经税务机关审核,纳税人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无违章问题,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并在申报表上加盖印章。需要缴纳税款的,个体工商户缴款后,税务机关打印完税证明。 (四)简易申报程序。经税务机关批准,实施简易申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缴清应纳税款,当期(指纳税期)可以不办理申报手续。但发生下列情形,应当向税务机关办理相关纳税事宜: 1.定额与发票开具金额或税控收款机记录数据比对后,超过定额的经营额、所得额所应缴纳的税款;? 2.在税务机关核定定额的经营地点以外从事经营活动所应缴纳的税款。

篇四 个体经商怎么纳税
个体工商户纳税计算方法

个体工商户纳税计算方法

一、国税征收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

增值税按不含税销售额依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应纳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

比方说。某件商品你的标价是1030,不含税销售=1030÷(1+3%)=1000元。应交增值税=1000×3%=30元 增值税由国税征收 二、以下税费由地税征税:

1. 按增值税额依税率计算缴纳;(税率:在城市7%;县

城、建制镇的5%;不在城市、县城、建制镇的1%)。

2. 按增值税额依3%计算缴纳。

3. 按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的,减除成

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4. 对于普遍采取附征的办法,附征率一般在1%-3%之间,普遍在2%左右。应

纳个人所得税=应税销售额×附征率。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一. 计算公式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起征点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50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3500)×3%—0=45(元)。

二. 税率表一

2011年9 月1日起调整后,也就是2012年实行的7级超额累进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税率- 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个税免征额3500元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体经商怎么纳税】

注:

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例如:某人某月工资减去社保个人缴纳金额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金额后为5500 元,个税计算:(5500-3500)*10%-105=95元

三. 税率表二【个体经商怎么纳税】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注:

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劳务报酬只对80%的部分征税;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三险一金)-3500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扣除标准:2011年9月份起,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800)*2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1-20%)*20% 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税费)*20%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应纳税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每次收入额*20%

篇五 个体经商怎么纳税
个体工商户如何缴税

手写板的发票,应该是偶同发票了,是个体工商户,那么税率就是0.03,是含税的,不含税收入=发票上开具的销售数/(1+0.03),应纳增值税=不含税收入*0.03 下月初,是要根据开具的普通发票汇总申报的,填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将核定部分换算成收入(即核定的税额处以0.03)加上开票的不含税收入填入第一行,再乘以0.03填入“本期应纳税额”。或者干脆核定的填一张,开票的填一张开具普通发票不需要税务局核定。

篇六 个体经商怎么纳税
个体工商户税收怎么计算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按照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实行查账征收的,按照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计算;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按照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或者按照其自行申报的年度应纳税经营额乘以应税所得率计算税款征收制度-征收方式 税款征收制度 科学合理的税款征收方式是确保税款顺利足额征收的前提条件。由于各类纳税人的具体情况不同,因而税款的征收方式也应有所区别。中国现阶段可供选择的税款征收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查帐征收查帐征收,是指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根据自己的财务报告表或经营成果,向税务机关申报应税收入或应税所得及纳税额,并向税务机报送有关帐册和资料,经税务机关审查核实后,填写纳税缴款书,由纳税人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税款的一种征收方式。因此,这种征收方式比较适用于对企业法人的征税。2、查定征收查定征收,是指由税务机关通过按期查实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则确定其应纳税额,分期征收税款的一种征收方式。这种征收方式主要适用于对生产经营规模小,财务会计制度不够健全、帐册不够完备的小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征税。3、查验征收查验征收,是指税务机关对某些难以进行源泉控制的征税对象,通过查验证照和实物,据以确定应征税额的一种征收方式。在实际征管工作中,这种方式又分就地查验征收和设立检查站两种形式。对财务会计制度不健全和生产经营不固定的纳税人,可选择采用这种征收方式。4、定期定额征收定期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按税法规定直接核定其应纳税额,分期征收税款的一种征收方式。这种征收方式主要适用于一些没有记帐能力,无法查实其销售收入或经营收入和所得额的个体工商户。5、自核自缴自核自缴,是指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依照税法的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自行填开税款缴纳书,自己直接到税务机关指定的银行缴纳税款的一种征收方式。这种方式只限于经县、市税务机关批准的会财务计制度健全,帐册齐全准确,依法纳税意识较强的大中型企业和部分事业单位。6、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扣代缴、代收代缴,是指依照税法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税法规定对纳税人应当缴纳的税款进行扣缴或代缴的征收方式。这种方式有利于加强的对税收的源泉控制,减少税款流失,降低税收成本,手续也比较简单。

篇七 个体经商怎么纳税
个体工商户如何纳税

饮食业个体,一般是核定征收,即按照税务机关核定营业额征收,税务机关会发给核定通知的。 营业税:5%,计税额为核定营业额; 城建税:7%(县城5%)计税额为营业税额; 教育费附加:3%,计税额为营业税额; 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率各地不一,计税额为营业税额; 个人所得税:税率各地不一(1%-3%),计税额为核定营业额; 房产税:房产元原值*(1-扣除比率(10%-30%))*1.2%,租房则不用缴纳; 土地使用税:面积*税率(各地不一),租房的不用缴纳。 注:如果的营业额,达不到起征点则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都不用上(云南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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