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承诺书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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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承诺书2015篇一
《2015党风廉政承诺书》

党风廉政承诺书

一、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十项规定”和《关于加强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二、清正廉洁、洁身自爱,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决不拿工作原则作交易,决不借“协调”之名行“违法乱纪”之实,决不把公权力当作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

三、自觉维护国家公职人员的良好形象,言行一致,说到做到,决不吃拿卡要,雁过拔毛,决不当众口吐莲花,私下胡作非为。

四、将“坚持原则”与“温馨服务”相结合,符合条件的马上就办,不符合条件的当面说明理由。

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守职业道德,决不以权谋私,不做有损水利形象的事情。

六、不用公款赠送节礼、相互宴请、高档消费,借各种名目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行为。不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礼物,不在履行工作职责中以专家身份收受专家费、评审费及其它红包的行为。

七、本承诺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以上承诺,请党组织和社会各界广泛监督,如有违犯,本人自愿接受党组织处理。

承诺人:

2015年 月 日

廉政承诺书2015篇二
《2015年廉政承诺书(科级)》

县直机关工委

2015年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承诺书

为加强自身廉政建设,带头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克己奉公、勤政廉政,本人郑重承诺:

一、自觉加强党风党纪学习和廉政教育,认真学习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加强自身修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二、守纪律、讲规矩,带头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持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持之以恒的纠正“四风”,带头树立高效、务实、廉洁的工委机关干部形象。

三、始终同县委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执行县委和机关工委的各项工作安排,确保政令畅通。

四、开拓进取,爱岗敬业,认真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勇于创新,积极主动的为机关党建的发展献计献策,贡献自己的力量。

五、严格遵守各种规章制度,切实做到拒吃、拒请、拒贿。不用公款搞个人消费,不在公务和社会交往活动中接受单位和个人的现金、物品、有价证券等。不参与任何封建迷信、色情、赌博或变相赌博活动。

六、如实报告个人婚姻变化及配偶和子女移居国(境)

外、从业等事项,本人有关收入事项,本人及配偶和共同生活的子女房产、投资等事项。

七、不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其他规定。

主管领导:

承诺时间:承诺人:年 月 日

廉政承诺书2015篇三
《2015领导干部廉政承诺书》

北屯粮食分局领导干部廉政承诺书

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对个人廉洁从政公开承诺如下:

一、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坚持“一岗双责”,在管好自己的同时,加强对分管科室人员的廉政教育,做到经常联系、及时提醒、有效预防。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负起领导责任。

二、提高认识,加强思想建设。对不良现象、不正之风敢抓敢管,真正履行一个党员领导干部职责;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不独断专行、放任自流;严格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依法行使权力。

三、严格规范公务活动、社交活动和个人活动。廉洁办事,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不索取、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以各种名义馈赠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收受与职务、公务有关的所谓好处,一旦发生,自觉拒收并主动退还或及时上交并登记在册;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四、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不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大吃

大喝、不用公款报销和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违反规定占用、借用交通工具;自觉接受监督,不搞特殊化。

五、不利用职权为自己、配偶、子女及其亲属谋取私利。严格要求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借自己之名谋取私利;对打着领导或其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名义办私事、谋私利的,要坚决予以抵制;对假冒领导及其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名义招摇撞骗、谋取私利行为的要相关部门依法严惩。

六、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以上承诺,敬请组织和广大干部监督。

承诺人:

二○一五年五月十四日

廉政承诺书2015篇四
《廉政承诺书》

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实施签订《廉政承诺书》

制度的通知

为加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廉政建设,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防止发生违法违纪行为,落实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对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实施签订《廉政承诺书》制度,具体事项如下:

一、签订承诺书的主体有:

招标人(采购人)、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供应商)、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廉政承诺书》内容附后)。

二、签订时间:

1、招标人(采购人)在发布项目招标(采购)公告时签订;

2、投标人(供应商)在开标现场签订;

3、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成员在项目评标前签订;

4、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代理项目时签订。

三、相关要求:

1、各招标投标主体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后必须签订廉政承诺书,如有违反,承担相关责任,接受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2、县公管办各相关科室、交易中心应及时做好签订《廉政承诺书》的组织工作。

附件: 1、招标人(采购人)廉政承诺书

2、投标人(供应商)廉政承诺书

3、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廉政承诺书

4、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廉政承诺书

招标人(采购人)廉政承诺书

为加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廉政建设,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防止发生违法违纪行为,落实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本招标人(采购人)特作如下承诺:

1、不与他人串通,泄露招标投标采购机密。

2、不与委托的代理机构或投标人(供应商)串通,搞假招标、陪标、围标、串标。

3、不向评标(谈判)专家支付合理报酬以外的现金,赠送有价证券和其他礼物及组织评标(谈判)专家参加有可能影响客观公正评审的活动。

4、不向招标投标采购监管人员请客、送礼及组织其它有可能影响客观公正监管的活动。

如出现上述行为,本招标人(采购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单位 : 项目负责人签字:

本次招标(采购)项目:

年 月 日

投标人(供应商)廉政承诺书

为加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廉政建设,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防止发生违法违纪行为,落实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本投标人(供应商)特作如下承诺:

1、不向招标人(采购人)、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及其他投标人(供应商)行贿、串通,搞假招标、陪标、围标、串标。

2、不向评标(谈判)专家行贿,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3、不向招标投标采购监管人员请客、送礼及组织其它有可能影响客观公正监管的活动。

4、不给责任人的违法违章行为说情、解脱。

如出现上述行为,本投标人(供应商)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单位: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本次投标(采购)项目:

年 月 日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廉政承诺书

为加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廉政建设,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防止发生违法违纪行为,落实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本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特作如下承诺:

1.不采用行贿、欺骗、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承接招标(采购)代理业务;

2.不与招标人(采购人)或投标人(供应商)串通,搞假招标、陪标、围标、串标;

3.不向招标投标采购监管人员请客、送礼及组织其它有可能影响客观公正监管的活动;

4.不向投标人(供应商)泄露招标投标采购机密;

5.不与评标(谈判)专家串通,影响客观、公正评标;

6.不给招标人(采购人)或投标人(供应商)的违法违章行为说情、解脱;

7.不向投标人(供应商)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

8.不在投标人(供应商)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代理机构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9.不接受投标人(供应商)和相关单位组织的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招标投标采购的宴请及各类娱乐活动;

10.不向中标人介绍配偶、子女、亲属参与中标项目的工程、劳务分包及设备、材料采购等经济活动。

如出现上述行为,本代理机构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接受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单位: 法定代表人签字:

代理招标(采购)项目:

年 月 日

廉政承诺书2015篇五
《诚 信 廉 政 承 诺 书》

附件4

诚 信 廉 政 承 诺 书

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诚实守信的招投标交易环境,我单位自愿加入“马鞍山市招标采购交易市场投标企业登记信息库”(以下简称“登记信息库”),自愿将本单位相关信息予以登记并在马鞍山招标采购交易信息网对外发布,登记信息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经我单位确认无误,对此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提交并在登记信息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违反本承诺一经查实,本单位愿意接受公开通报并取消会员资格的处罚,自愿退出所有正在马鞍山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进行的招标采购项目,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两年内禁止进入马鞍山市招标采购交易市场。

二、凡我单位在马鞍山市招标采购交易市场参加的招标采购项目,在资格审查和评标阶段需要提交的企业业绩和获奖情况等,均事先在登记信息库中对外发布,投标时提交的未在登记信息库中对外发布的我单位企业业绩和获奖情况等,评委会可不作为我单位资格审查和评标的依据。

三、我单位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廉政制度,如有违反,自愿按规定接受处罚。

四、我单位今后将认真、及时维护和更新登记信息库中与我单位有关的内容,如未能及时维护和更新,将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

承诺人法定名称(法人公章):

承诺人地址:含山县工业园区

承诺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电话: 传真:

2011年10月20日

廉政承诺书2015篇六
《领导干部廉政承诺书范本》

廉政承诺书2015篇七
《廉政承诺书》

物 资 设 备 采 购 廉 政 承 诺 书

纪委:

我们作为设备采购单位,在参与 投标中标后,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你单位关于物资采购、废旧物资收购处理廉政建设相关规定,并郑重承诺:

一、在投标(议标)活动中坚持公平竞争原则,不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与其他投标(议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议标)人的公平竞争,不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议标)人的合法权益,不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不以其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二、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进行行贿式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

三、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四、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六、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便利和好处;

七、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等法律,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物资设备销售、废旧物资收购或其他经营活动。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

承诺单位: (盖章) 监督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监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一式二份)

廉政承诺书2015篇八
《廉政承诺书》

承 诺 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作风建设,规范从政行为,增强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现作出如下廉政承诺:

一、加强学习,认真学习《廉政准则》,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监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二、廉洁从政,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务实工作,严于律己,转变作风,廉洁勤政,管好自己,带好队伍,认真抓好班子成员的廉政建设工作,做干净干事的模范。

三、严以律已,正确行使组织赋予的权力。绝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接受单位和个人以各种名义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私人旅游和娱乐消费;不在本单位设立“小金库”;不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各种营利性的市场经济活动;不违反规定使用公车和公车私用。做到清廉从政,正气一生。

四、发扬民主,正确处理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关系。不独断专行或软弱放任,讲政治、讲正气,坚持原则,顾全大局,团结同志,共谋发展。

五、奉公守法,严格遵守党纪国法、政纪条规。依法行政,秉公办事,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开拓创新,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六、从严要求,切实加强对配偶、子女、亲友及身边工作人

员的教育和监管。绝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在经济领域谋取不当利益。

七、牢记宗旨,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带头反对奢靡之风,自觉抵制个人享乐、铺张浪费、讲排场、比阔气等不良行为。

八、弘扬文明,带头倡导廉政文化建设。崇尚科学文明、情趣健康的生活方式,讲操守,重品行,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不借婚丧喜庆之机收敛财物,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

单 位: 承诺人:

年 月 日

廉 政 承 诺 书

按照全县警示教育活动的安排,我代表龙林乡党委及班子成员做如下廉政承诺。

一、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县委安排,对全乡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述职述廉制度,诫勉谈话制度,认真贯彻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以领导为重点,以贯彻民主集中制,严肃财经纪律为主要内容,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构建起全乡防治腐败的长效机制和体系。

二、加强干部作风建设。通过抓思想作风建设,提高领导班子和干部的整体素质,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提高拒腐防变能力,高筑道德长城,树立正确人生观、世界观和价植观,自警自醒、自励自约,时刻做到警钟长鸣,树正气、扬清风、触邪气、压歪风,从根本上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

三、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乡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贯彻执行《廉洁准则》要求,带头遵纪守法,廉洁从政,以身作则,乡村两级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依法行政,清廉执政,班子成员、机关干部做到干干净净做事、明明白白做人,不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插手工程建设,不乱摊派、不乱收费。

四、强化教育,加强干部工作纪律。乡党委将严格落实《礼县乡镇干部管理办法》和《礼县村干部管理办法》,加强干部教育,强化检查管理,解决“四不问题”,推行“一岗双则” 兑现考核奖罚,从源头上抓、抓源头,搞好廉政教育,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当好表率,强化纪律,加强约束,让干部健康成长。

五、实行政务公开,推行阳光政务。实行党务、政务、村务公开,通过召开各级各类会议和采取其它形式公开、公示乡村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实行“一承诺两公开”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乡村两级聘请廉政监督员,实行公开监督,主动征求意见建议,改进工作失误和不足,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依法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全面推进阳光政务。

六、加强灾后重建资金物资管理。乡党委、政府按《5.12地震灾后重建物资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对全乡重建维修及相关资金物资实行统一管理,按标准发放,不挪用、不截留,保证资金安全运行,不出任何问题。并对各村资金发放实行检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七、规范财务管理,严肃财经制度。乡党委政府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要求,落实财经纪律,在乡村两级落实收支两条线制度,成立财务领导小组,坚持重大财务支出会议民主研究,做到不该看的不看、不该用的不用、不该占的不占,不私设小金库,不乱花钱,不突击花钱,不违规花钱。

八、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无条件落实各项惠农政策,把党和政府的关怀落实到人民群众手中,架起党和政府的“连心桥”。把粮食直补、农资补贴、退耕还林、农村低保、五保供养、民政救济、计生优惠政策、合作医疗等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不折不扣地兑现给广大群众,着力缓解、化解各类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地增进社会和谐,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以上承诺,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廉政承诺书

在2011年里,我将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以及集团公司和总公司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清正廉洁,勤奋工作,主动接受党组织和干部群众的监督,忠实履行工作职责,特承诺如下:

一、承诺内容:

1、争做学习宣传廉政准则的表率。认真学习和宣传《廉洁从政准则》,始终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努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廉政氛围。

2、争做执行廉政准则的表率。自觉遵守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遵守“八条禁令”、“25个不准”。

3、自觉遵守并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加强自身作风建设。

4、争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表率。模范遵守集团公司及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争创一流业绩。

5、严格执行不准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的规定。

6、严格执行不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任何名义的宴请。

7、严格执行不准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工作调动、迁新居、过生日等名义大操大办。

8、在任何时候都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色情、迷信活动。

9、严格执行严禁利用和操纵信息化项目招投标等为其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等规定

10、严格执行严禁违规向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各种费用等规定。

11、认真贯彻各项廉政建设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干部群众、社会各方面监督,决不发生不廉洁行为和违法违纪问题。

二、承诺考核

(一)本人对以上承诺条款自觉遵守,并接受总公司纪检监督部门和单位(部门)负责人对本人签订和履行廉政承诺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本人同意将履行廉政承诺情况的考核结果作为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并接受组织对本人的考核与考评。

三、承诺追究

本人如有违反以上承诺内容和有关廉政规定的行为,愿意按照集团及总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接受相关的责任追究。

廉政承诺书2015篇九
《廉政承诺书》

投标廉政责任承诺书

投标单位: ********有限公司

我方郑重承诺在参与招标单位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分公司 工程或采购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中标过程中,认真履行以下廉政条款:

一、不向招标单位评审委员会委员及所有工作人员,采取任何手段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以谋取中标资格。

二、不在私下通过任何形式与招标单位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或企业利益。

三、不采取任何他人名义参与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资格。

四、不以任何形式串通其他投标单位抬高报价或降低报价,以及采用其他手段影响招标公证的行为。

五、我方在本次投标过程中,如有违反前款所列行为的,将由招标单位依法取消我方本次投标资格,并且承诺永久不再参加招标单位依法组织的任何工程或采购项目的投标。因上述行为在本次投标或中标后给招标单位造成工程或采购项目任何损失的,我方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2014年 7 月 29 日

本文来源:http://www.guakaob.com/yiyaoleikaoshi/2159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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