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对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初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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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人大对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初审意见
部门预算初审监督的问题及建议

部门预算初审监督的问题及建议

[摘 要]预算草案初步审查是人民代表大会审查预算的前置环节,对做好预算审查批准工作起到基础性作用。目前很多地方人大把部门预算作为人大财经委员会预算初审的重点,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不少问题。文章根据工作实践,从部门预算初审监督的法律依据、功能定位、审查依据、审查重点、审查人员五个方面分析部门预算初审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建议

[关键词]部门预算;初步审查;审查依据;审查重点

一、引言

加强各级人大对预算草案的审批是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的普遍共识与期待。目前我国各级人大会会期短、议题多,再加上预算专业性较强,代表们预算知识比较欠缺,成为加强人大预算审查批准工作的现实瓶颈。近年来,随着部门预算的全面铺开和不断深化,提交各级人大审批的部门预算也在逐年增加。由于部门预算的量大,人大会期间对预算草案的审查,由过去的“看不懂”变成现在的“看不完”,人大代表对预算草案的实质性监督仍无法落实。而预算草案初步审查是人民代表大会审查预算的前置环节,对做好预算审查批准工作起到基础性作用。因此,以部门预算为基础,加强和改进预算草案的初步审查无疑为解决法律要求、社会期待与现实瓶颈之间的矛盾提供了通道。

事实上,目前很多地方人大都把部门预算作为人大财经委员会预算初审的重点,不断扩大部门预算的审查范围,提高审查力度。从连续几年的审查情况看,初审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观念深入人心,部门领导对预算的重视程度大大提高;部门预算编制越来越规范;预算更加细化;约束力得到加强,各部门年底向财政争取资金的现象明显减少等等。但是部门预算的初审没有成熟的模式和经验,各地都是边实践,边改进,所以存在的问题也不少。笔者根据近年来参与部门预算初审工作的实践,总结一些体会,期望对改进部门预算初审工作提供一些参考。

二、部门预算初审监督的问题

(一)部门预算初审监督的法律依据不足

【人大对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初审意见】

1995年正式施行的预算法专门就预算草案初步审查作出直接规定,包括财政部门提交本级预算草案的义务和时间要求、初步审查的主体、初步审查的对象和内容等,这是国家层面的立法首次对预算草案初审作出规定。从1996年到200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30个省(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相继出台了有关预算审查监督的条例、规定或决定。这些法律、地方性法规在预算法的精神和原则框架下,对预算草案初审工作加以详细规定,大大增强了预算草案初审工作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但是。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都没有在法律中对部门预算的初审进行明确,部门预算更多地只是作为审查本级预算的参照,部门预算初审的对象、内容、

篇二:人大对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初审意见
上半年预算执行报告审议意见

【人大对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初审意见】【人大对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初审意见】

上半年预算执行报告审议意见**区人大常委会(2013年8月22日)2013年8月22日,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201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2013年上半年,面对经济增长持续下行和结构性减税,收支平衡压力加大的严峻形势,全区上下围绕“抓实三件大事,实现两个率先”的工作部署,加大收入力度,严格执行预算,强化支出管理,提高保障能力,积极克服诸多客观不利因素影响,克难奋进,扎实工作,财政收入实现了“双过半”。全区财政运行平稳,预算执行总体较好。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我区上半年的财政运行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产业结构不够合理,非税收入所占比例偏大;二是受宏观经济环境和政策性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增长势头受到较大影响;三是刚性支出和规模不断增大,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增大。为此,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如下意见:一、高度重视财源培植,狠抓财源建设。要加大对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的工作力度,加强对重点税源项目的引进、服务和管理,培植新的财源增长点;要大力推动工业园区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要研究制定项目引进与投产效益评估监督机制,对项目入户承诺与实际产出效益进行评估监督,提高招商引资工作质量,夯实税收基础。二、狠抓增收节支,确保全年财政收支平衡。

篇三:人大对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初审意见
2016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现在我向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作关于xxxxxx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人员提出意见。

一、xxx年上半年财政收支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财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为民理财,促进发展,为民服务,促进和谐”为宗旨,依法加强征管,有效保障重点,财政运行呈现平稳健康发展态势。

上半年,全市财政收入完成893115万元,为年预算的56.8%,增长17.7%,其中:地方收入完成510773万元,为年预算的64.1%,增长32.1%;上划中央收入完成379892万元,为年预算的49.4%,增长2.6%。市本级财政收入完成412848万元,为年预算的59.5%,增长22.5%,其中:地方收入完成271349万元,为年预算的74.9%,增长32.7%;上划中央收入完成139049万元,为年预算的42.7%,增长6.4%。

上半年,全市财政支出完成687209万元,为年调整预算的59.8%,增长51.6%,支出增幅居全省第1位,序时进度居全省第2位。其中:市本级财政支出完成352741万元,为年调整预算59.5%,增长73.7%。

收入分部门完成情况:上半年,全市国税部门完成413507万元,增长2.3%,增幅比上年同期回落0.1个百分点;地税部门完成273013万元(含两税),增长8.7%,增幅比上年同期回落32.9个百分点;财政部门完成180354万元,增长100.6%,增幅比上年同期回落38.1个百分点。

收入分结构完成情况:上半年,税收收入完成728732万元,增长4.3%,占财政收入的81.6%,比上年同期下降10.5个百分点。非税收入完成164383万元,增长172.9%。

收入分税种完成情况:上半年,主体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累计完成584083万元,增长4.8%,占财政收入的65.4%,比上年同期下降了8个百分点。其中:企业所得税(85%)完成117926万元,增长42.1%;营业税完成101306万元,增长20.9%;增值税受煤炭行业销售价格下跌,完成332916万元,下降3.4%;受结构性减税政策影响,个人所得税(85%)减收明显,完成31935万元,下降30.6%。

重点行业税收完成情况:煤炭、电力行业税收收入完成44.63亿元,占税收收入的61.2%,同比下降2.4个百分点,其中:煤炭行业受近期煤价环比下降和节能减排影响,占比下降5.1个百分点;电力行业受电价调整因素影响,占比提高2.7个百分点。房地产业受矿业集团旧城改造税收集中入库影响,占比提高0.9个百分点。

收入在全省位次情况:上半年,我市财政收入规模居全省第6位,增幅居全省第9位,比全省16市平均增幅高3个百分点。地方收入规模和增幅均居全省第4位。

收入增幅回落情况:全市财政收入增长17.7%,增幅同比回落8.2个百分点;全国、全省财政收入分别增长12.2%、14.8%,增幅同比回落19个和17.1个百分点,全国、全省与我市财政收入增长回落态势基本一致。

【人大对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初审意见】

市本级财力情况:上半年,市本级地方收入完成27.1亿元,扣除8.7亿元国投新集股权转让和政府大楼置换两项非财力因素影响,可用财力比上期同期减少2.1亿元。鉴于市级年初预算是按照13%的增幅安排的支出预算,因此上半年市本级财政实际收支缺口4.68亿元。

财政支出压力情况:一是民生支出增加。xxx年全市预计投入民生工程资金15亿元以上,市本级配套1.9亿元。二是教育新增支出压力大。年初教育支出预算为16亿元,按照教育支出占GDp4%的要求,省政府下达我市xxx年教育支出任务23.07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6.91亿元,其中市本级增加2.65亿元。三是公务员津补贴提标和其他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改革,增加支出6000万元左右。四是促进经济发展一系列政策措施实施增加支出1.37亿元。

二、xxx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财政实力继续增强。上半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89.3亿元,增长17.7%,超序时进度6.8个百分点,月均入库14.9亿元。全市地方收入同比增长32.1%,高于财政收入增幅14.4个百分点;地方收入占全市财政收入比重为57.2%,比上年同期提高了6.3个百分点。区级财政收入完成24.4亿元,增长21.5%,增幅分别比全市及凤台县高3.8和14.6个百分点。上半年财政增收主要因素:一是全市经济良性发展,为财政平稳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二是财政部门依法加大非税收入征管力度,非税收入集中入库,其中:国投新集股票出售收益和市政府大楼及附属建筑物等资产处置收入共8.7亿元。三是省地税局直属分局负责征收的淮南矿业集团等企业所得税增收1.6亿元。

(二)服务经济举措有力。一是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市财政组成10个工作小组深入213户中小微企业,开展“送政策、解企困、促发展”调研帮扶活动,让企业了解政策、用足政策、用好政策。落实各类财税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1.2亿元。做大做强市融资担保公司,市级财政新增注册资本金6500万元,使其注册资本达2.66亿元,上半年为241户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8.9亿元,同比增长139.8%。二是支持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发展。筹集资金3亿元投向高铁站、东西部二通道和朝阳东路等重点项目建设;利用亚行、世行贷款、外国政府贷款4.5亿美元以上,支持城市水系建设、采煤沉陷区治理、城市交通、垃圾焚烧发电等项目建设。整合支农资金4亿元,促进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安排城维费1.5亿元,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三是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整合资金20亿元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千百十工程”和园区经济发展;安排资金2500万元,支持10家企业做好上市准备工作;安排9000万元,支持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和资源枯竭城市转型。

(三)保障民生成效显著。一是有效推进民生工程。签订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实现“项目落实到部门、任务落实到县区、责任落实到个人”,全面构建“项目有人管、事情有人干、责任有人担”的工作格局。制定民生工程资金筹措、审计监察、意见反馈等办法近20个。上半年,全市实际拨付民生工程资金12.62亿元,占全年预算的84.1%。二是扎实推进收入倍增工作。制定《xxx年收入倍增工作重点》、《实施居民收入倍增“2211”提升计划》等八项措施,开展倍增宣传“八走进”活动,健全完善“五位一体”的联合督查体制。据统计,上半年我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达5574.3元,增长19.5%。农民人均现金收入2630元,增长20.3%,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37万人,新增4.2万;发放劳动报酬46.5亿元,增长22.3%,呈现就业形势向好,劳动报酬稳定增长的良好格局。

(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财政收支压力增大的情况下,继续强化教育、就业、社保、住房等方面支出力度。一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统筹安排9.8亿元,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惠及中小学生25万人,免除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教科书费用,惠及15.8万人,资助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4050人、5241名贫困寄宿生,改扩建乡镇公办幼儿园2所。二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拨付资金7456万元,支持农民工、高校毕业生近1.63万人就业创业;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240元,城市低保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320元提高至360元;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村居民和农村五保户供养人员5.5万人全部纳入保障范围。三是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积极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财税扶持政策,拨付资金1.93亿元,已开工建设经济适用房1994套、公共租赁住房495套,改造农村危房386户。

(五)争取政策项目支持。今年以来国家、省陆续出台一系列“稳增长”政策,市财政积极主动争取上级政策、项目和资金。一是积极配合申报项目。安排项目前期经费1000万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项目准备申报工作,筛选上报获得支持的项目44个、资金达21.8亿元。二是积极主动向上对接。财政部门立足自身、抓住时机、超前谋划,配合相关部门上报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9个,项目投资19.2亿元;上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3个,项目投资1650万元。三是积极争取转移支付。准确把握国家、省财税政策调整,积极争取体制政策、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机制,上半年共争取上级专项转移支付17.5亿元,增长30.2%。

(六)深化财政管理改革。一是推进部门预算管理。6月27日,市本级按照“规范管理、服务创新、平稳有序”原则,全面启动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制订下发8个预算编制及管理文件,新增“地方性政府债务预算表”、完善“三公”经费预算表、严格公务用车和“四项资产”预算审核,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规范性。二是开展“六清”工作。为缓解市级财政支出压力,确保全年收支预算平衡,市本级财政全面开展“清政策、清项目、清资金、清财力、清资产、清债务”工作,切实增加可用财力。三是推进绩效考评工作。今年市本级选择70个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比上年新增项目30个,涉及财政资金1.7亿元。制订《xxx年市级预算支出重点项目绩效考评方案》和《重点项目绩效考评工作计划》,完善绩效目标评价体系,实施项目跟踪问效,提升财政管理绩效。

(七)引导金融反哺经济。深入研究财政资金投入的成本效益,通过支持金融、引导金融、调节金融、最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一是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今年市财政安排2000万元奖励扶持资金,重点支持金融体系建设、开展金融创新、向上争取贷款额度、引进市外资金和扩大中小企业贷款总量。二是对中小企业和“三农”贷款增量进行奖励。落实市政府《关于发挥财政引导作用支持中小企业和“三农”发展的实施意见》(淮府办[2016]106号)政策,拨付11家金融机构2016年度支持小企业、微型企业贷款增量奖补资金454.2万元。三是构建金融支农平台。对新设的县域涉农融资性担保公司、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市级金融分支机构、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商业银行等财政给予奖励或补助。上半年招商银行、浦发银行新设立分支机构,市财政补助两家银行各30万元。四是完善政府性资金存款与银行货币投放的激励机制。下发《关于xxx年度在淮金融机构政府性存款与新增贷款挂钩的通知》,制定贷款与存款挂钩考核办法,发挥财政存款的引导作用,促进在淮金融机构对我市各项事业的融资。上半年,财政资金存款7亿元撬动金融机构贷款12亿元,增长21%,发放城建贷款4亿元。

总体来看,今年上半年我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财政收入实现平稳增长,财政保障能力明显提高。同时,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虽然平稳增长但对部分行业和重点企业的依赖性仍然较大,可用财力增长有限,新增刚性支出扩围,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财政绩效还需提升,财政改革有待深化,等等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三、为完成全年预算任务而努力

下半年,财政部门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强财政管理,严格预算执行,主动保障积极财政政策的落实,全力服务我市发展改革稳定大局。

(一)科学组织财政收入,扩大财力规模。xxx年,全市财政总收入预算为156.9亿元,增长13%。面对复杂多变和增长趋缓的经济形势,全市财政部门按照“准确分析、加强征管、科学调度”的原则,积极做好征收工作。密切加强与税务、金融部门联系,围绕收支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加强调度,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完善综合治税措施,进一步抓好重点税种、重点企业和重点行业的税收征管。挖掘非税收入潜力,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努力实现收入均衡入库,确保圆满完成全年收入任务。

(二)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发展。按照“稳中求进”的总基调,通过财政资金引导,积极争取中央投资和地方政府债券额度,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增加社会总需求。落实促进消费政策,加强流通体系建设。全力扶持我市支柱产业、重点项目及重点税源企业发展。统筹“千百十”工程、自主创新、产业专项资金,采取项目研发补贴、创新奖励等形式,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通过担保、财政贴息、补助项目前期经费等措施,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全面落实财税优惠政策,促进旅游、服务、文化等产业发展。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支持高新技术开发区、煤化工现代工业园、经济开发区等建设。支持企业加快技术改造、节能降耗和清洁生产,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推进可持续发展。

(三)着力保障改善民生,提升群众福祉。切实加强民生工程后续管理,严格跟踪兑现,组织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巡视评估活动,确保35项民生工程一项一项落到实处。建立民生工程重点项目库,完善民生工程决策机制,不断增加民生工程建设的科学性和系统性。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扩大试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补助提标为重点,加快完善各项社保制度建设。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认真贯彻国家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有关要求,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大力推进我市文化产业建设,不断提升淮南软实力。

(四)强化财政监督考评,推进绩效管理。继续落实财政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各项措施,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一是全力加强财政监督。深入开展《财政部门监督办法》和《安徽省财政监督条例》学习宣传工作,完成13家行政企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20项日常监督检查项目,督促县区财政部门完成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考核工作。二是切实加强绩效考评。认真落实省财政厅《关于做好xxx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将绩效管理融入到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审计整改等各个环节,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专家考评小组和委托中介机构考评两种方式做好30个重点项目的绩效考评工作,切实提高绩效评价质量。强化绩效考评结果运用,将绩效考评结果作为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实现财政资金安排与绩效优劣挂钩。

(五)深化各项财政改革,规范财政运行。一是促进阳光支付。进一步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扩大使用范围,年底之前将公务卡改革覆盖到县区所有预算单位;实施市直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年底前所有县区实现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规范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减少现金支付结算。二是严格预算追加。按照“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能支出”的原则,维护预算严肃性和约束力,年度预算执行中,除民生增支政策外,原则上不再追加预算。三是压缩行政经费。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压缩一般性财政支出。从紧编制预算,压缩因公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用,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增强节电、节油、节水意识,严格控制考察培训和节会活动。

今年是淮南财政极为困难的一年,财政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任务艰巨,压力更大。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圆满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财政目标任务,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编辑:华华)

篇四:人大对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初审意见
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情况报告

一、上半年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今年上半年,我县财政工作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和市财政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市财政工作会议和县委二十届三次全会精神,大力实施“招商带动、项目支撑、创业富民、创新强县”的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强税收、非税收入征管,全力组织财政收入,积极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不断提高理财水平,稳步推进财政改革,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增收节支的方针,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财政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截止6月底,全县累计完成财政总收入22542万元,占年初预算55217万元的40.8%,较上年同期23312万元,减收770万元,减幅3.3%。其中:上划中央四税收入完成3776万元,占年初预算12966万元的29.1%,较上年同期下降30%;上划省级七税收入完成1867万元,占年初预算4657万元的40.1%,较上年同期下降9.1%;上划市级两税收入完成87万元,占年初预算220万元的39.5%,较上年同期下降12.1%;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6812万元,占年初预算37374万元的45%,较上年同期增幅6.6%。地方财政收入分项完成情况是:

1、工商税收完成4456万元,占年初预算12975万元的34.3%,较上年同期减收491万元,减幅9.9%;

2、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完成37万元,占年初预算1699万元的2.2%,较上年同期减收64万元,减幅63.4%;

3、企业所得税完成42万元,占年初预算177万元的23.7%,较上年同期减收63万元,减幅60%;

4、罚没、行政性收费及其他收入完成527万元,占年初预算1272万元的41.4%,较上年同期增收158万元,增幅42.8%;

5、专项收入完成169万元,占年初预算617万元的27.4%,较上年同期减收79万元,减幅31.9%;

6、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完成11660万元,占年初预算22510万元的51.8%,较上年同期增收1460万元,增长14.3%。

(二)财政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县财政一般预算支出30606万元,占年初预算44140万元的69.3%,较上年同期29017万元,增支1589万元,增长5.5%。其中乡级财政支出138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2698万元的51.2%。全县财政总支出主要分项执行情况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28万元,占年初预算11809万元的61.2%,较上年同期7140万元,增支88万元,增长1.2%;

2、公共安全支出2016万元,占年初预算3740万元的53.9%,较上年同期1982万元,增支33万元,增长1.7%;

3、教育支出6949万元,占年初预算11494万元的60.5%,较上年同期7227万元,减支278万元,下降3.8%;

4、科学技术支出98万元,占年初预算150万元的65.3%,较上同期400万元,减支302万元,下降75.5%(上年年初预留科学技术专项资金600万元);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58万元,占年初预算875万元的98.1%,较上年同期603万元,增支255万元,增长42.3%(市专款和本级预算增加);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54万元,占年初预算4844万元的69.2%,较上年同期1722万元,增支1632万元,增长94.8%(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大病医疗统筹基金及新型农村医疗保险较上年提前按进度执行。);

7、医疗卫生支出2149万元,占年初预算3510万元的61.2%,较上年同期1938万元,增支211万元,增长10.9%;

8、节能环保支出866万元,占年初预算140万元的618.6%,较上年同期1683万元,减支817万元,下降48.5%;(上半年执行退耕还林和天然林保护市级补助支出762万元)

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732万元,占年初预算1311万元的55.8%,较上年同期598万元,增支134万元,增长22.4%;

10、农林水事务支出4491万元,占年初预算3473万元的129.3%,较上年同期2692万元,增支1799万元,增长66.8%;(省市支农资金较上年提前执行)

11、交通运输支出497万元,占年初预算744万元的66.8%,较上年同期1397万元,减支900万元,下降64.4%;(上年同期支出中包含市专款1000万元

12、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20万元,占年初预算166万元的72.3%,较上年同期81万元,增支39万元,增幅48.1%;

13、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260万元,占年初预算390万元的66.7%,较上年同期268万元,减支8万元,减幅3%;

14、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189万元,占年初预算230万元的82.2%,较上年同期86万元,增支103万元,增长119.8%(包含本级安排储备粮轮换及利息费用95万元);

15、住房改革支出800万元,占年初预算1264万元的63.3%,较上年同期1200万元,减支400万元,减幅33.3%。

上半年,县财政为确保稳定的大局,千方百计筹措资金,保证全县党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当月得到兑现,累计发放个人待遇支出达到17810多万元,占应发数的100%,未出现拖欠现象。同时,重点保证了防疫、防火、防汛、救灾等各项事业支出,为全县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资金支持。

二、上半年财政经济运行和财政工作情况

(一)财政收入实现了应收尽收,地方收入有所增长

上半年,经过全体财税干部的共同努力,进一步夯实收入任务,加大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缴工作力度,抓大不放小,做到了应收尽收。由于受金融保险业所得税征收政策调整的影响,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年初预算的40.8%,较上年同期下降3.3%,地方收入累计完成168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5%,较上年同期增长6.6%。

(二)主体税种增长缓慢,零散税收总体呈下降趋势1-6月份各项税收入库进度缓慢,总体较上年同期呈下降趋势。分析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占财政收入较大比重的石油钻采企业,1-6月份原油产量完成17.38万吨,按全年财政预算盘子41万吨平均进度计算,差3.12万吨,直接影响收益及相关税收的形成;二是县域非公有制经济效益欠佳,部分建筑安装企业、豆制品加工和建材加工企业生产不正常,营销不畅,导致税收收入减少;三是县财政对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导致基本建设项目对经济的拉动作用不明显;四是对下寺湾采油厂征收的耕地占用税每年的征收工作基本都集中在第四季度,前三季度处于开采之中,对实际占地面积无法准确统计,影响耕地占用税的缴库,同时契税的征收工作由于受到业务向地税划转等政策因素的影响,收入进度也未能跟上。

(三)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千方百计筹集资金,保障民生支出上半年,由于受原油产量不稳定的影响,财政收入进度不均衡,财政资金调度异常困难,保工资、保基本运转和必要的民生支出一度成为严重问题,在县委的高度重视下,政府通过积极协调采油厂实行预缴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和争取市级财政超调资金的办法,有效化解了这一矛盾,上半年累计执行财政支出3.06亿元,占预算的69.3%。累计拨付教育支出6949万元,“两免一补”、蛋奶工程、学前免费教育等政策资金得到较好落实。拨付社保资金3354万元,有力促进了全县养老统筹、残疾人事业和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政策的兑现。拨付医疗卫生支出2149万元,促进了医改、大病统筹和城乡医疗保险政策的落实。

(四)积极深化财政改革,不断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一是继续完善部门预算,严格预算约束。认真实施财政预算管理执行系统,进一步规范财政和部门单位行为,合理确定部门预算定额标准,提高了部门预算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合理性。有效地杜绝了部分单位虚报、冒领财政资金的行为,使财政资金真正用到刀刃上,发挥最大效益。二是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切实节约财政资金。积极参与建设项目的立项、扩初、开工建设、竣工验收工作,对全县新建、续建项目的预算进行综合评审。共对林业局重点区域绿化、府村川流域整治、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工程等28个项目的预算进行了评审,送审投资额为17922万元,审定投资额为12646万元,审减金额5276万元,切实规范了我县财政投资建设项目行为,节约了财政资金。三是加强政府采购监管,提高政府采购效益。进一步完善了政府采购制度,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严格执行管理、采购、结算三分离。确保政府采购公开、公正、透明。上半年采购资金总额为2376万元,其中货物类904万元、服务类632万元、工程类840万元,节约资金305万元,节约率为11.38%。四是推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实行政府非税收入“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征缴方式,取消执收单位开设过渡账户,由财政部门在指定的银行开设汇缴结算账户,统一归集管理。五是加强会计集中核算,不断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进一步加强会计集中核算工作,在为纳入集中核算单位搞好服务的同时严把支出关,认真审核、纠正各类不规范业务,切实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六是切实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不断健全和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各项规章制度,修订和完善工作流程,将县级179个预算单位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管理。同时做好公务卡改革的各项准备工作,预计于7月份正式上线运行。七是加强人力资源监管平台建设工作。人力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建设工作开展以来,我县统一部署,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制定实施方案,六月底前人力资源监管平台已正式上线运行。八是积极开展基层财政所创建达标活动。按照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乡镇财政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围绕“双基”建设目标任务,累计投入近百万元,全面整修和美化办公环境,购置和更新必要的办公设备,改善了乡镇财政所基本办公条件,进一步提升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和行政效能。上半年全县8个乡镇财政所,全部通过了省市的检查验收,达到了省厅标准化财政所建设A级要求。

(五)强化财政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今年县财政继续加强财政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单位私设小金库、执行《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情况,年初安排对100个单位进行检查,上半年已组织人员对20个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涉及资金总额2637万元,提出整改建议5条,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开展了县级执收执罚单位财政票据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共检查单位12个,有效规范了单位票据使用情况。开展了地方财政对外借款清查工作,清理归还预算内借款606万元,有效规范了往来核算,最大限度减少财政资金风险,保证了财政资金安全。开展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规范了全县各单位违规使用公务车辆行为。

回顾上半年财政工作,我们取得一定的成绩,但是,在财政改革和财税管理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矛盾和问题,需要我们认真研究解决:

一是财政增长乏力的问题给保增长带来巨大压力。近年来,能源工业支撑财政,后续产业发展相对缓慢。石油企业由于受资源的制约,上半年,石油企业完成原油产量17.38万吨,与年初计划41万吨原油产量差距较大,财政抗风险的能力十分脆弱。二是保工资、保基本运转的任务十分艰巨。随着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入,财政支出的压力与日俱增。在民生投入、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预计今年支出缺口将会很大,给保全年预算盘子带来较大困难。三是财政监督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部分单位随意坐支、挪用财政资金的现象时有发生,加强财政监督,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工作力度始终不能减弱。

三、下半年财政工作重点

(一)围绕县域经济发展整体部署,认真抓好财政收入入库工作促进经济发展,抓好财政收入,是财政工作的首要任务。一是要加大扶持力度,促进工业经济发展。牢记支持石油企业发展就是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思路,大力支持下寺湾采油厂加强技术革新,努力超额完成原油产量计划。支持县域内石油、天然气、煤炭的勘探、论证和开发工作。探索非公有制经济扶持方式,引导和带动社会资金投向县域特色产业,鼓励支持建材、白酒、豆制品加工等企业提高产品档次和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加大项目争取力度,充分发挥财政和经济部门争取资金的主渠道作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有效拉动县域经济发展。二是要强化税收征管,充分挖掘税源。要坚持国地税齐抓、重点税源和零散税收共管的方针,层层分解细化收入任务,逐级进行量化考核,充分调动县乡各部门的一切力量,全力以赴组织财政收入。加强对重点税源、重点税种的监管和营改增试点,实现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增值税、资源税、营业税等按进度足额入库。要积极开展财税大检查活动,严厉打击各种偷逃税行为,做好私营企业依法建账工作,确保财政收入不流失。要加强和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充分利用非税收入系统管理平台,加大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房屋租赁、以及各类基金的征管,严厉查处坐支、挪用等行为的发生,保证财政收入应收尽收。

(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下半年的预算执行中,要严格按照预算盘子和部门预算的要求办事,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的原则,首保吃饭、兼顾基本运转,不断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预算约束,下大力气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压缩“三公”经费,将有限的财力用到支持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上来,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资金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要以统筹城乡发展为统揽,集中整合各类扶持奖励资金,有针对性地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要逐步建立支农、扶贫、卫生、教育等方面资金的绩效评价体系,财政全程跟踪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情况,确保财政资金专款专用,达到预期效益。在足额保证个人部分的同时要积极协调资金,尽最大努力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以此激发部门单位活力,促进全县社会各项事业蓬勃发展。

(三)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建立规范、科学的财经秩序加强财政监督,是进一步落实财政各项改革政策、规范财经秩序、预防各种经济违法行为的有效手段。我们要充分发挥财税监督检查、政府集中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和财政投资评审的职能作用,下大力气整顿和规范全县财经秩序,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要求,坚决把有限的资金管好用好,使其发挥真正的效益,坚决制止单位铺张浪费、互相攀比等现象的发生。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虽然上半年我县财政运行情况基本平稳,但是,下半年财政工作将会面临更加严峻的考验,机遇与挑战并存。我们决心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迎难而上,克服困难,与时俱进,狠抓财政收入不放松,严控预算支出,继续深化财政改革工作,确保全年预算圆满完成,促进县域经济快速发展。

篇五:人大对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初审意见
2016审计局年度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局以十八大精神为引领,围绕全区“推进转型升级、加快融合发展,率先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工作中心,着力在促进政策执行、规范权力运行、提高资金绩效、强化队伍建设、推进职责履行等方面下功夫,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专项资金审计,强化审计干部队伍建设,加快审计信息化建设和审计项目质量建设,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全面提升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截止目前,组织完成审计(审计调查)项目78个,减少建设投入4428万元,上报审计报告和信息66篇,提出审计建议41条,下发审计决定5个。

一、2016年审计工作情况

(一)围绕中心,强化监督,助推经济转型升级

1.强化对全口径财政预算决算审计监督。树立“大财政”审计理念,把全部政府性资金纳入审计范围,全面检查和把握财政资金分配、管理情况和使用绩效情况。今年的预算执行审计以全部政府性资金为主线,以“关注民生、服务发展、体现绩效、加强整改”为重点,积极探索对政府全口径财政预算决算的审计监督。延伸审计了区教育局、科技局、农委、人计委、食药监局、小区办等6个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重点审计了财政预算安排及调整情况、财政收入组织情况、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财政改革情况。对预算执行中的突出问题,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分析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对教育费附加、科技三项经费、基本药物补助资金、老小区整治资金等专项资金进行绩效审计,分析评价资金使用绩效情况;对国库集中收付、非税收入管理、公务卡管理、资产管理等财政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流程测试和结果评价,评价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和绩效性,全面发挥审计的公共财政“卫士”职能。

同时,根据人大对同级审报告的审议意见和审计工作要求,抓好审计建议的整改落实,并形成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有关问题整改情况的专题报告。同级审审计工作报告在区人大常委会上反响很大,会议对审计工作表示肯定。

2.强化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围绕政府关注、百姓关心的新农村建设、道路改造、学区改造、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双十工程”项目等重点投资建设领域,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发挥审计在政府投资项目中规范管理、控制成本、提高质量上的监督和服务作用。今年以来,组织完成了三森河搬迁结算、物流园区道路改造工程结算、森园小区经济适用房二期结算、吴陵路绿化工程预算、育才路工程预算、大浦小学附属幼儿园综合楼预算等65个工程项目审计,送审数31.03亿元,审计数30.58亿元,审计核减工程造价4500万元。

审计中,一是注重审计业务培训。为提升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学化水平,组织局固投办审计人员去苏州相城、吴中区审计局对口学习取经,重点学习借鉴先进兄弟局在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的项目组织和管理、制度建设、绩效考核、项目档案管理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二是注重前移监督关口。强化预算审计,前移监督关口,严控项目投资规模,对建设项目成本不实、不按规定招投标等一系列问题进行揭示,分析原因,提出建议。三是注重全程动态审计。围绕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项目,在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开展全程动态审计跟踪,重点关注保障性安置房的项目规划、工程质量、安置过程、配套设施、物业管理等方面的绩效情况。四是注重整合审计资源。根据省厅统一部署,打破科室界限,挖掘内部潜力,根据审计人员的特长和优势组建审计组,有效整合审计资源,对全区苏陈、九龙等4个乡镇12个村的村庄环境整治工程绩效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

3.强化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按照区委组织部的统一安排,今年计划实施经济责任审计项目9个,已完成7个,在手2个。审计中,积极调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思路,创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法,在组织开展离任审计、任中审计的同时,抓好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审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专项资金审计的结合,逐步推进“三责联审”,探索推进乡镇党委书记、镇长同步经济责任审计。坚持绩效审计,将绩效审计理念贯穿于经济责任审计全过程,着力找准绩效切入点,注重把转型升级、融合发展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的首要内容;把经济决策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内容;把财务管理规范程度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的基本内容;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的关键内容,促进领导干部“守规守纪、尽责有为”。注重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把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延伸到对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的考察评价中、延伸到对干部的日常教育、选拔培养和管理监督中、延伸到党委政府的决策中去,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监督效能。为进一步扩大审计成果运用,与组织、人社、纪检、监察、财政部门联合下发了《泰州市海陵区领导干部(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办法》,进一步明确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运用的机构、原则、职责和制度,推进了“问由、问责、问效”工作,促进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能真正落实到实处。

4.强化对专项资金审计监督。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社会保障资金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开展重点资金和重点项目审计(审计调查)。组织完成了海陵区2016-2016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专项审计调查、海陵区属相关退休及内退职工管理中心2016-2016年度财务收支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海陵区2016年失业保险基金财务收支暨信息系统运营情况审计等项目。审计中,以促进制度完善和政策执行为目标,以揭露资金支出中的重大违规问题为主线,以资金支出绩效分析为审计重点,切实保证专项资金审计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审计在维护社会和谐、着力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等方面取得成效,有效发挥了审计参谋助手和监督服务作用。

5.规范实施政府性债务审计。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部署和安排,今年,我局参加了市局统一组织的对兴化市本级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并按照债务审计相关要求,以摸清兴化市政府性债务规模、结构、资金投向、管理现状等情况为目的,建立组织机构,强化业务培训,精心组织审计,严格审计纪律,全面完成了此次全国性的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各项工作,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了有力依据。

(二)转变思路,勇于创新,加快审计信息化建设

为进一步巩固完善和推广应用审计信息化建设成果,积极探索和推进审计信息化工作的数字化、规范化和智能化,我局围绕审计机关信息化建设目标任务,突出审计数据资源共享和利用,突出计算机审计技术和方法的创新应用推广,突出计算机审计应用型人才的培养使用。今年,我局加大现场审计实施系统(AO)的应用力度,在全面推行计算机审计的同时,鼓励审计人员积极探索信息系统审计的新方法、新思路,勇做审计信息化建设的领跑者。今年,我局选派2人参加了江苏审计厅组织的国家注册信息系统审计师培训班,并顺利通过了考试。我局审计人员撰写的3篇AO应用实例荣获审计署优秀奖,4篇AO应用实例获审计署鼓励奖。

(三)注重学习,提升素质,加强审计队伍建设

抓好审计领导干部队伍、审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多措并举打造一支能适应新时代新要求的专业强、作风实、能奉献的审计干部队伍和审计人员队伍,特别注重加强对青年业务骨干的培养锻炼,全面提升审计干部素质和审计工作水平。规范班子管理,发挥班子效能,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打造领导干部队伍,提高领导班子驾驭审计工作的能力和本领;加强审计干部业务知识、绩效审计理论、计算机审计应用、审计准则、廉政准则等学习培训,组织开展创先争优、廉政风险点排查以及廉政文化、普法文化进机关活动,打造审计干部队伍,提高审计干部依法审计的能力和水平。【人大对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初审意见】

(四)强化教育,拒腐防变,推进机关效能建设

以提升执行力为着力点,抓教育、严纪律、转作风、强服务,不断推进审计机关效能建设。一是强化学习教育。组织审计人员学习中纪委二次全会和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参观市反腐倡廉教育馆,观看海陵区机关作风建设专题片和《雷锋在1959》等廉政教育片,进一步提高审计干部的勤廉意识,增强自身“免疫力”。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制定出台了《海陵区审计局效能问责办法》,明确了效能问责的依据、原则、程序、对象和需要问责的13种情形,促进审计干部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增强审计机关的执行力、公信力和审计人员依法审计的责任感、使命感。三是严格厉行节约。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相关要求,深入开展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工作,严格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和降低“三公”费用,认真落实公务接待有关规定,积极推进公务卡制度,推动公务接待透明化和公开化。四是强化服务意识。长效推进领导干部下基层“三解三促”活动,深入挂钩联系的森南、九里两个涉农社区,了解社区状况,梳理排查问题,制定了区审计局三解三促活动方案,充分利用审计部门的人才、技术和信息资源,为社区出思路、谋发展、解难题、促和谐,并从人力、物力和财力上给予社区和群众力所能及的支持和帮助;深入开展“党员义工”服务活动,深入基层社区,为社区群众送健康、送安全、打扫环境卫生、走访慰问困难党员;积极参与“学雷锋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周周行”活动,组织了主要由党员干部组成的23人志愿服务队,积极参与以“文明交通劝导、文明交通引导、文明交通宣传”为内容的学雷锋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

二、2016年工作计划

2016年,我局将紧扣全区“转型升级、融合发展”核心目标任务,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更加注重重点项目、重点资金的管理和绩效;更加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分析、揭示和研究问题;更加注重培养创新型、复合型的审计人才,努力在更高层次、更广领域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和公共财政“卫士”作用。

(一)围绕中心,突出绩效重点,发挥审计“正能量”。围绕海陵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财政审计大格局为统领,突出绩效审计重点,不断深化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包括征收项目的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和民生资金审计,把审计评价政策贯彻执行情况以及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效果、效益情况作为审计的首要目标,促进财政预算管理的科学有效,促进政府建设资金的廉洁高效,促进干部监督管理制度和问责制度的有效执行,促进民生幸福指标的尽早实现,确保海陵率先发展、融合发展的各种资金运用科学、规范、有效,当好公共资金的守护者。

(二)开拓创新,突出成果转化,促进审计上台阶。根据审计转型期的工作特点和要求,不断创新理念,创新思路,创新审计的方式方法,全面推进绩效审计,实现项目绩效审计全覆盖;大力推进计算机审计,提高计算机审计成果转化的质量;大力探索信息系统审计,提升审计工作效率。同时,加大审计成果转化和综合利用力度,更加注重提高审计建议的前瞻性和针对性,促进被审计单位提高管理水平,促进完善体制、机制和制度建设;更加注重建立审计整改问责制度,定期向区委、区人大、区政府作专题督办情况汇报,进一步完善审计整改的长效机制,发挥审计的整体效能。

(三)创先争优、突出队伍建设,提升审计执行力。通过开展“创先争优”、“廉政文化进机关”、“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主题教育活动,全面加强审计队伍和审计能力建设,筑牢审计事业发展的基础。加大审计人才培养力度,建立分层次、分类型、分专业的审计人才培养体系;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培养、推荐和使用年轻干部;弘扬清正廉洁的审计作风,坚持依法审计、独立审计、廉洁审计,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树立审计机关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良好形象。

(编辑:琛哥)

篇六:人大对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初审意见
2016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计划3篇

第1篇

根据监督法、省实施监督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度工作要点的安排,现制定本年度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计划如下:

一、检查的内容和时间

1、对《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组织执法检查,并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报告。检查工作安排在4月进行,执法检查报告提请5月召开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2、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贯彻实施情况组织执法检查,并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报告。检查工作安排在10月进行,执法检查报告提请11月召开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检查对象和目的

检查监督法律法规实施主体即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行政的情况,研究和解决法律法规在全市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三、检查的具体方案

负责实施执法检查的专门委员会应根据执法检查计划,就其负责的执法检查项目制定出执法检查的具体方案,并报请联系该专门委员会的常委会副主任审阅。

执法检查方案应包括检查的重点内容、检查的时间和地点、检查的步骤和方式及检查组组成情况等内容。常委会办公室应当与各专门委员会加强沟通,对各专门委员会报送的执法检查方案进行统筹协调,避免各个执法检查组到基层检查的地点过于重复。

执法检查方案经主任会议审批后,由常委会办公室书面通知法律实施主管机关及有关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并由相关专门委员会通知检查组全体人员。

四、检查的组织工作常委会根据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按照精干、效能的原则,组织执法检查组。执法检查组的组成人员,由主任会议从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中确定,并邀请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组长一般由常委会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由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或者副主任委员担任。

五、检查的步骤和要求

1、执法检查组成员和工作人员要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收集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材料,为执法检查做好准备。

2、执法检查组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采用听取汇报、询问、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抽样调查、实地考察、调阅案卷、查看文件等多种形式,了解和掌握法律法规实施的真实情况,研究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人大对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初审意见】

3、执法检查组应当在执法检查方案规定的期限内提出执法检查报告,由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委会审议。执法检查报告应当包括:对所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总体评价;对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主要原因的分析;改进执法工作的主要建议;对法律、法规本身需要修改、补充、解释的建议等。

4、常委会全体会议听取执法检查报告时,由执法检查组组长向全体会议报告。相关专门委员会应当在常委会会议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将常委会会议对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汇总,经主任会议审定后,由常委会办公室将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函送市人民政府办事机构、市中级人民法院或者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处理。

5、市“一府两院”应当将对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由其办事机构送交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征求意见,并在收到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后6个月内向常委会提出整改情况的书面报告。

6、常委会的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市“一府两院”对其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向市人大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

六、检查的新闻报道

常委会研究室应根据执法检查的年度计划,制定新闻报道计划,并针对每一部法律的检查制定出具体的新闻报道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对执法检查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市人大常委会可以就执法检查和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违法案件及其处理结果,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2篇

一、关于听取和审议法定工作报告(7个)

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7月召开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该报告。(具体组织实施单位:财经委、预工委)

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7月召开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该报告。(具体组织实施单位:财经委、预工委)

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拟安排在9月召开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该报告。(具体组织实施单位:财经委、预工委)

4、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市级决算情况的报告,批准2016年市级决算。拟安排在9月召开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该报告。(具体组织实施单位:财经委、预工委)

5、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召开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该报告。(具体组织实施单位:财经委、预工委)6、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依法行政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2016年1月召开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该报告。(具体组织实施单位:内司委)

7、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2016年1月召开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该报告。(具体组织实施单位:代工委)

二、关于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7个)

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区建设投入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9月召开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该报告。(具体组织实施单位:城环委)

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武陵山片区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5月召开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该报告。(具体组织实施单位:民宗委)

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9月召开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该报告。(具体组织实施单位:教科文卫委)

4、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量刑规范化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5月召开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该报告。(具体组织实施单位:内司委)

5、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饮用水安全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1月召开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该报告。(具体组织实施单位:农经委)6、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区工业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1月召开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该报告。(具体组织实施单位:财经委)

7、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1月召开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该报告。(具体组织实施单位:内司委)

三、关于执法检查(2个)

1、检查《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检查工作安排在4月进行,执法检查报告提请5月召开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具体组织实施单位:农经委)

2、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贯彻实施情况。检查工作安排在10月进行,执法检查报告提请11月召开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具体组织实施单位:城环委)

四、关于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的检查督办(6个)

1、检查督办《市人民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具体组织实施单位:农经委)

2、检查督办《市人民政府关于科技创新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具体组织实施单位:教科文卫委)

3、检查督办《人民政府关于三峡旅游度假区建设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具体组织实施单位:民宗外侨委)

4、检查督办《市人民政府关于控违拆违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具体组织实施单位:城环委)5、检查督办《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区建设投入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具体组织实施单位:城环委)

6、检查督办《市人民政府关于武陵山片区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具体组织实施单位:民宗外侨委)

五、关于工作评议

组织对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本行政区域内不属于本级人民政府直接管理的国家行政机关以及具有社会管理职能的其他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评议,拟于5月召开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定2016年度评议工作实施方案,6月开展调查,在7月召开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进行评议。(具体组织实施单位:相关委室)

第3篇

一、推进高质量就业

(一)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着力推动就业扶持政策落实,进一步落实好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介绍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加大政策落实和工作推进力度。进一步完善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和资金扶持。

(二)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大力开展就业服务进校园,加强校企衔接。做实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就业服务。继续完善大学生就业援助月活动,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和推荐力度。组织开展好“春风行动”,深化农民工就业创业线路图服务,促进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高质量就业创业。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努力解决困难群体就业。全力做好企业用工对接服务,密切跟踪辖区企业和服务行业的用工需求,努力解决用工难的问题。优化农民工服务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三)全面推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加强创业指导,认真落实《区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奖励办法》,分类推进以返乡农民工为主体的回归创业、以下岗失业人员为主体的自强创业、以妇女为主体的巾帼创业、以大学生为主体的青年创业。立足区级青年创业基地,发挥好创业政策的支持和推动作用,鼓励青年自主创业。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创业扶持,全力做好小额担保贷款发放。挖掘创业典型,加强社会宣传,营造全民创业社会氛围。

(四)加强创业就业培训。依托市培训机构,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岗前培训、定向培训、订单培训等。继续与相关单位合力开展就业培训,帮助更多就业困难人员提高就业技能。进一步完善就业创业培训管理制度,统筹做好农民工、复退军人、失业人员等各类培训。

(五)提高公共就业服务效能。进一步做好就业与社会管理创新融入与对接工作,发挥街办社会化创新管理优势,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常态化、一体化、品牌化建设。统筹开展好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加强组织合作,实行公共就业服务整体联动。加强企业用工服务,做好企业空岗信息收集、招聘信息发布、就业政策落实、用工推荐四项基本服务。推进街办和社区人社服务中心“优质服务窗口”创建活动,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品牌建设。启动新一轮劳动保障平台建设,推进二次“充分就业社区”和星级“充分就业社区”创建。

二、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六)认真做好社保扩面工作。以全面实施《市城区扩面征缴分类管理暂行办法》为重点,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机制。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大学生、进城务工人员和被征地农民为重点,强化政策导向,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加强稽核和监察,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大《社会保险法》和社保新政策的宣传力度。确保街办社保扩面1300人次,其中,城镇基本养老保险260人,失业保险260人,基本医疗保险260人,工伤保险260人,生育保险260人。确保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达100%。

(七)巩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成果。继续巩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成果,确保街办适龄人员参保缴费率达到95%以上,60周岁以上符合条件人员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率达到100%。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政策,积极探索激励机制,培育居民主动参保、长期缴费意识,逐步提高居民养老保障水平。落实城镇职工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政策。

三、做好农民工、劳动关系协调和权益保障工作

(八)做好各项农民工工作。深入开展“迎接新市民工程”,推进农民工市民化。落实加快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政策意见,推进家庭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家庭服务企业从业人员培训,深化千户百强家庭服务企业创建活动。

(九)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工作。推进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进一步提高小企业和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着力扩大劳动用工备案面。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联合工会做好和谐企业评选工作。不断推进三方机制建设,做好劳动关系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十)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推进街办调解组织建设,年底前组建街办调解组织。

(十一)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工作。

四、统筹推进综合性基础建设和部门能力建设

(十二)加快推进基层服务平台建设。继续推进街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平台建设,加大建设投入,全面落实机构、编制、人员、场地、设施、经费等“六到位”,推进提档升级。深入推进“一对接、两跟进”,最大限度地加强人社业务与网格化管理的融入对接,全面推进就业创业、社会保障服务进社区,争议调解、矛盾化解在社区。加强对社区人社工作的考评管理,全面推行基层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进一步健全基层工作制度,强化工作考核,推进基层平台为辖区居民提供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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