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排查调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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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矛盾排查调处制度 第一篇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

二、要定期排查辖区内的矛盾纠纷,确定办法,制定预案,做到“底数清楚,防范到位”。

三、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要及时进行调处,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初期,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小矛盾纠纷不出村,大矛盾纠纷不出乡镇。

四、对排查出的重大矛盾纠纷,要积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联合调处,落实责任,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制订预案,做到排查一件,调处一件,教育一片。

五、对上级组织领导批办、督办的重大矛盾纠纷,要限时调处,未能如期办结,也不说明情况而造成群众越级上访,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和主要领导人的责任。

二矛盾纠纷登记制度

一、人民调解委员会应设立专门的民间纠纷登记薄。人民调解委员会下设的调解小组也应设立登记薄。

二、每半月或一个月各小组将受理的纠纷,综合填入人民调解委员会登记薄内。

三、对于当事人的申请,调解人员应认真进行登记。

四、当事人如果是口头申请,调解人员听取当事人对纠纷情况的陈述,并按纠纷当事人陈述的内容进行登记。

五、在进行纠纷登记时,要严肃认真,尽量记当事人的原话。

六、对于濒临激化的纠纷或当即可以调解的简单纠纷,可以在稳定事态发展的基础上先行调解后补办纠纷登记手续。

七、纠纷登记后,应当分门别类归档,妥善保存,以便将来复查。

三纠纷案件收结制度

一、统一收案。所内工作人员要按照司法部门关于基层工作的业务范围、工作原则和服务程序的规定,遇到当事人申请调解的纠纷案件,要先进行登记,统一收案不容许个人私自收案。

二、统一委派。对所内已登记的纠纷案件,非属重大疑难纠纷案件,由所长统筹考虑,统一进行委派,被委派人员要按照要求认真主持进行调解。

三、集体讨论。遇有重大及疑难法律事务,须提交所务会议进行集体研究讨论决定,所内无法作出决定的,必要时向县局或乡镇党委报告。

四、统一收费。所内公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收费管理制度,不允许个人私自收费办理纠纷案件。

五、限时调解。工作人员主持调解纠纷,自当事人书面或口头申请调解之日起一般应在两个月内调解,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到期未调解的,视为调解不成功。

六、完善档案。调解达成协议的,除简易纠纷和即时清结的纠纷外,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协议书的制作要内容具体,格式规范,符合要求,及时立卷归档。

四矛盾纠纷信息传递与反馈督查制度

一、各司法所每月例会向县局汇报本辖区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

二、对易激化、转化或引起上访的事件要及时向县局或上级汇报。

三、对重大疑难、易激化矛盾纠纷,在4小时内进行跟踪报告,24小时内写出事件的书面报告,上报县局。

四、纠纷信息要客观真实,如实反映情况。

五、对收集来的信息要按报送时间,单位综合股份进行登记。

六、对上报的矛盾纠纷,经局务会研究处理办法,按工作环节反馈的基层司法所落实,并及时报告领导掌握落实情况。

五矛盾纠纷调解责任追究制度

一、对矛盾纠纷调处不及时,使矛盾激化,各所股室领导责任由主管机关追究,个人行为由管理权限主管部门追究。

二、对重大疑难纠纷调处不力,转化或引起上访的,经查实情况较轻的,主要责任人要在一定范围内作出检查,并扣发一个季度的年终奖金。

三、对隐报、瞒报、漏报、迟报矛盾纠纷,引起不良后果,经查实情节较重的,该所、室不得评为先进单位,其主要责任不得在年度考核中确定为优秀等次,扣发半年年终奖金。

六矛盾纠纷调处回访制度

一、对已调解的较复杂的民间纠纷,涉及多方当事人的纠纷、濒临激化的纠纷以及时间长的纠纷要及时进行回访。

二、对复杂的易反复的濒临激化的要有针对性的回访。

三、回访时要了解协议的执行情况,影响协议履行的隐患。

四、了解当事人特别是重点人的思想状况,行为有无反常,对调解协议的态度、反响等。

五、要及时发现有无新的纠纷苗头。

六、征求对调解人的意见、建议。

七重大活动期间民间纠纷专项排查制度

加大防止民间纠纷激化工作为力度,增强人民调解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效果,尤其是在党和政府开展重大活动期间,保稳定、促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职能作用,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说的重大活动是指涉及广大群众利益、群众普遍关注、在全社会有重大影响的活动。比如:1、在市、区举办的世界性、全国性的重大比赛活动,召开的重要会议;2、全国、市、区召开的重要会议;3、市、区举办的重大庆祝活动;4、市、区、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工程项目,如:拆迁、拓宽道路等重点工程;5、国家出台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改革措施,可能引起群众波动的。

二、重大活动期间专项治理排查系指:

1、在重大活动之前及工作期间进行民间纠纷治理排查工作,把纠纷解决在萌芽之中,防止矛盾激化,为重大活动提供一个安定的社会环境。

2、针对重大活动的特点,采取防范措施,调处民事重大活动有牵连的民间纠纷,保证重大活动的顺利进行。

三、民间纠纷专项治理排查,要紧密围绕社会上的热点、难点;要紧贴党和政府的重大活动和中心工作发挥作用。

四、各级调解组织要制定民间纠纷专项治理排查工作计划,对处于萌芽状态的或已形成纠纷的,要及时疏导、化解;对疑难或易激化的纠纷,要主动及时(请登陆政法秘书网)调解或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解决,调解不成的要拟写社请报告逐级上报。各级调解组织要将专项治理排查情况,详细记录在调解主任工作手册上。

五、各级调解组织及管理部门在排查民间纠纷后,要及时分析纠纷产生的原因、特点及发展趋势,制定具体的防范措施,并按照“区民间纠纷预防措施”有关规定,做好纠纷专项治理工作。

六、各级调解组织及管理部门要主动向单位党政领导汇报重大纠纷情况,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要和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协同作战,调处重大纠纷。

七、民间纠纷专项治理排查工作要列入人民调解工作责任考核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矛盾排查调处制度 第二篇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切实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加速推进“平安城市”建设步伐,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快速排查调处机制,完善制度、落实责任,确保矛盾纠纷 排查调处工作取得实效。经研究,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会议制度

1、定期会议。街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年初或年终须召开中心工作会议,总结工作,调整和充实排调队伍,制定继续排查调处工作年度方案,安排部署排调工作,确定排调重点,分解排调任务。并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及时掌握本街道矛盾纠纷的发展趋势、发生情况以及各级排查组织排查矛盾纠纷的情况,查找原因,分析特点,加强指导,研究制定复杂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措施。

2、不定期会议。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组织召开矛盾纠纷调处协调分析会议,对难以解决的矛盾纠纷进行认真地分析研究,共同提出解决办法,并落实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协调会议由街道调解中心主任或副主任负责组织实施,调解中心各成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准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

3、定期会议由街道调处中心主任或副主任组织召开;不定期会议由主任或副主任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召开,也可由其成员建议,由主任或副主任组织召开。调解中心各成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准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

二、矛盾纠纷受理排查登记制度【矛盾排查调处制度】

1、街道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应受理由村调委会、社区调委会未能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

2、中心工作人员、调解人员受理纠纷时要认真做好接待服务。如果是口头申请,接待人员应认真听取当事人对纠纷情况的陈述,并做好接待笔录。接待笔录要严肃认真,体现当事人原话原意,不得添加任何水分。笔录原则上要有当事人的签名或手印确认。

3、受理排查纠纷登记,要使用统一的《受理纠纷登记簿》和《排查纠纷登记簿》,受理纠纷登记的内容包括:受理时间、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址或电话、纠纷的性质、起因和简单过程等。排查登记的内容包括:排查时间、地点、排查人姓名、被排查的纠纷种类、性质、起因苗头、当事方基本情况、责任方等,要逐项认真填写,不得遗漏。并注意妥善保管,严防遗失。

4、受理纠纷登记后,对当事人所反映的纠纷情况要注意保密,不经当事人同意,不得随意泄漏。

5、调解人员将对受理矛盾纠纷的要求及时向中心主任或副主任汇报,由主任或副主任确定事件进行调处,将确定的调处时间、调处地点、调处人员及时告知纠纷当事方,确保当事方能按时参加调处。

三、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矛盾排查调处制度】

1、不定期排查与集中排查、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实行全覆盖、全方位、多层次排查,做到情况早发现、早报告、工作早到位、问题早解决。

2、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期和纠纷多发期,要及时组织人员集中排查;对重点单位、重点人、重点事,加大排查力度,进行重点排查。及时了解和掌握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隐患。

四、矛盾纠纷预警制度

1、制定完善处置群体性矛盾纠纷和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信息网络,发挥基层治保、调解组织、治安中心户长、调解信息员作用,及时了解和掌握矛盾纠纷信息动态。【矛盾排查调处制度】

2、对于重大的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要及时受理,多种手段并用,努力解决在初始阶段或萌芽状态。

3、发现重大纠纷隐患(可能发生群体性上访、群体斗殴现象)应当及时报告街道主管领导,并及时上报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

4、各社区、村调委会应于每月底将所掌握的矛盾纠纷隐患情况上

五、矛盾纠纷调处制度

1、在中心受理的矛盾纠纷时,能及时调处的,组织调解人员及时进报街道矛盾纠纷排查协调指挥中心。 行调处,不能及时调处的,告知当事方可择日调处。

2、涉及两个或多个村(社区)之间的矛盾纠纷,由中心负责组织涉及到的村(社区)调委会成员共同召开联席会议,协商调处措施并组织实施。

3、街道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确实无法解决的,及时上报市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由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组织力量进行调处。

六、矛盾纠纷交办、督办制度

1、各村、社区调委会对中心交办的有关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任务要高度重视,按时进行排查调处,对调处难度大的矛盾纠纷,可提交中心进行调处。

【矛盾排查调处制度】

2、进一步明确督察督办职责,对挂牌督办、限期解决的重大矛盾纠纷和协调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要认真进行检查,逐一落实。

3、对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由于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得当,调处不到位,造成越级上访的,街道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下发督办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调处,并向街道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写出专门报告

七、矛盾纠纷报告制度

1、要建立健全街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息网络,确定信息联络员,确保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息上下畅通。

2、各村、社区调委会每月对矛盾纠纷进行认真梳理,按要求如实填写《矛盾纠纷排查情况统计表》、《矛盾纠纷调处情况统计表》等于每月28日前上报街道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无矛盾纠纷的,实行“零报告”制度,严禁迟报、漏报、虚报、错报。

3、健全和逐步完善因人预防、因地预防、因时预防、因事预防的报告机制。

【矛盾排查调处制度】

八、矛盾纠纷档案管理制度

1、实行档案专管制度。明确档案管理人员。调处中心的调解文书案卷实行专人负责保管,并建立必要的调阅、保密管理办法。

2、实行一事一卷制度。调解文书包括原始记录、调解申请书、民间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调查笔录、调解笔录、调解协议书、回访记录以及调解中心对调解未成功的纠纷处理意见及各种材料等。归档时,做好调解文书的审查,调处文书、资料要求一事一卷,装订成册,并按档案管理规定整理归档。

3、规范封面管理制度。归档后的调解文书要使用统一的卷宗封面,注明立卷时间、立卷人姓名,并根据纠纷具体情况,确定保管期限。

4、注重随时归档制度。对简易、随调随结的矛盾纠纷,应在来访的矛盾纠纷登记簿内,注明矛盾纠纷基本情况、请求事项、调解结果等,并附调解笔录、调解协议,予以存档。

5、分类管理制度。各类档案要放置有序,对于民事、行政等纠纷调解应分别入档。对重要案卷和一般案卷应实行分别管理。

6、确保及时调阅制度。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对所存档的资料要做到心中有数,调阅档案时能及时、准确。

7、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做到防火、防盗、防潮、防蛀、防鼠咬,确保档案资料完好无损。

九、矛盾纠纷责任查究制度

1、把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与责任人的政绩、晋职晋级、奖惩 紧密挂钩,实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查究制。

2、调处中心工作人员在接访受理、分流、调处社会矛盾纠纷中因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矛盾久拖不决、导致矛盾激化或处理结果显失公平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实行政治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公司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矛盾排查调处制度 第三篇

公司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㈠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原则:

属地管理、归口管理、预防为主、依法调处、综合治理。

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总体目标: 尽最大努力预防、减少矛盾纠纷; 尽最大努力化解、缓解矛盾纠纷; 尽最大努力防止激化矛盾纠纷。 ㈢排查方式:

⑴日常排查。结合日常工作,随时发现、掌握各种矛盾纠纷。

⑵定期排查。按照规定每半月开展一次排查。

⑶专项排查。针对本公司带倾向性的矛盾纠纷开展排查。

⑷重点排查。在临近重大活动、重要节庆日、社会敏感期,集中力量组织开展重点排查。 ㈣矛盾纠纷调处:

⑴实行部门责任制和经理包干负责制;

⑵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按照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班子、一套方案的要求限期调处;

⑶落实防范矛盾纠纷激化的工作措施,协调有关单位依法妥善解决问题,消除隐患; ㈤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受理、交办、承办、督办、销帐制度:

⑴受理。公司有关科室负责对矛盾纠纷进行受理。

⑵交办。公司除直接进行调处工作外,可向公司有关科室下发交办通知书,将矛盾纠纷交公司有关科室调处。

⑶承办、督办。各责任主体对公司交办调处的矛盾纠纷要认真调处、合法、合理解决,并向公司书面报告办理情况和结果,公司根据掌握的情况,对突出的矛盾纠纷实行挂牌督办,限期解决。

⑷销帐。矛盾纠纷解决后,受理科室应及时销帐并向公司书面报告情况。

㈥责任主体:

⑴各科室负责人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首要负责人,分管综治工作的的公司经理为具体负责人。

⑵公司综治办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按照驻地综治委的要求,具体组织、指导、督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并实施检查考核。 ⑶对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不力,导致矛盾纠纷激化,引发群体性事件等影响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矛盾排查调处制度 第四篇

[篇一: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一、每月对辖区进行一次矛盾的排查,掌握不安定因素发展趋向,预防化解不安定因素,防止事态扩大和矛盾激化。

二、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予以梳理调处,必要时协同有关部门进行专项整治。

三、根据纠纷发生时令性、季节性、地域性等特点,制定排查重点和排查计划、方法。

四、下发排查纠纷统计表。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内容包括:纠纷总数、分类、重点户、重点纠纷、发现的犯罪线索及分属部门等基本内容。

五、落实排查计划。要充分利用地点熟、人情熟、情况熟的优势,在辖区内进行摸底排查;各成员单位及职能部门也应通过日常工作、重点工作中反映或了解到纠纷线索,进行登记,填写排查登记表。

六、对排查纠纷统计表进行分析,按纠纷性质、类别、轻重缓急等进行分类排队,排出重点的人、事、单位;采取有力措施,抓早、抓小、抓苗头,钝化矛盾,及时调处,防止激化。

七、各单位、部门或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排查活动中,

维护稳定工作总结
矛盾排查调处制度 第五篇

[篇一:人事局2013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总结]

县人事局二零零九年度的综治维稳及平安创建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深入贯彻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把责任制贯穿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方面面,从注重宣传、统一思想、完善制度、强化监管、提高素质入手,切实狠抓综治维稳责任制落实,严格按照年初签订的<综治工作目标责任书>的具体要求,充分结合机关作风建设活动,明确职责,狠抓落实,转变作风,求真务实,取得了一定成效,有力地推动了我县经济发展,

平安创建工作计划
矛盾排查调处制度 第六篇

[篇一:2013年度创建平安企业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创建平安企业与文明创建结合起来,按照市、县关于深入开展“平安企业”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进行。

(二)创建目标

加强全体员工的道德、法制和安全教育,加强企业内部的治安防范和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员工违法犯罪、无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案件、无重大安全事故。

(三)创建内容

1。建立完善平安创建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平安创建工作计划

成立由董事长为组长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创建平安企业工作领导小组。

平安创建工作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落实、有保障、有考核、有奖惩。

2。各部门齐抓共管,维护社会稳定。

根据各自职能参与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并与当地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建立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定期进行排查调处。对排查出来的复杂疑难的矛盾纠纷,实行领导包案、部门督办。平安创建工作计划

3。做好内部治安和安全防范工作。

认真学习是综治委工作会议精神和综治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健全内部安全防范制度,完善治安形势分析制度,抓好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的落实,做到人员、经费、措施三到位。着重抓好各项安全工作制度落实和两级值班情况的检查,防止漏岗脱岗。坚持开展法制教育,勇于、善于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全面落实,务求“守土有责、保一方平安;守线有责,保行业平安;守岗有责,保内部平安”,以小安集大安,确保全乡大平安。

7、严格加强治安管理。预防和减少案件的发生,加强文化娱乐场所管理,努力预防和控制违法犯罪活动,加强监控管理,严格落实消防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管各项措施,预防和减少重特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8、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宣传工作。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好平安建设集中宣传活动,大力宣传,营造声势,提高平安创建的社会认知度,公众参与率,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做好大走访活动宣传工作,为完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各项任务打好坚实的基础。

9、加强社会面的防范控制。发挥社会效应,完善专群结合的巡防队伍,加强对街头路面、乡、村主要交通路道巡逻防范,充分发挥村委会、治保会等组织的作用,加强“十户联防”、“党员联防”、“专职联防”,加快技防设备的安装进度,及时开展治安巡防和邻里守望活动,加强外来人口管理,努力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篇三:2?0?1?3?年?度?平?安?医?院?建?设?工?作?计?划]

2014年度“平安医院建设”工作计划根据县委、县政府及县卫生局对“平安医院建设”的总体部署及要求,深入开展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平安医院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我院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平安医院建设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逐步形成全院职工齐抓共管协调建设平安工作的新局面,切实维护了医院治安安全、医疗安全、护理安全、党风廉政建设,保证了医改工作的稳步发展。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医院工作特点和实际,以医疗质量为重点,以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为核心,抓好医疗规范执行、医患沟通管理和职业道德建设,切实抓好生产、生活安全,努力构建一个和谐、安全的就医环境和工作生活环境。

二、具体措施与要求

1、加强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和“安全第一”的思想,明确院长是综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各种安全防范措施和防范机制。

2、将治安综合治理维稳、创建平安医院工作列入工作议事日程,渗透各种规章制度,紧紧围绕实现创建“平安医院”的目标任务来开展工作,并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和德育工作重要内容之一。

3、结合医院实际,制定创建“平安医院”实施办法,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整改、有总结。

4、加强普法宣传,保障医院医疗工作的正常进行。

5、继续积极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将医院的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深入到医院的每个医务人员,使其提升自身的法律意识及安全意识。

三、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安全意识

1、认真按照上级“平安医院建设”的总体要求及部署,深入开展医务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高医务人员的法律素质,全面提高依法治院、依法治医的管理水平,努力实现由提高医务人员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转变。

2、对医务人员进行法制、安全知识的宣传,充分利用宣传栏、宣传资料、电子屏幕、横幅以及其他活动大力宣扬医院治安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增强医务人员的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对医务人员进行法制知识、安全常识的教育。以办讲座为形式,每年要开展两次以上全院性的法制知识、安全知识教育。力求要有针对性、实效性,采取有效措施组织行政管理、医务人员学习治安综合治理有关文件,并开展各种知识讲座与竞赛。通过学习教育,使医务人员全面掌握法律知识、安全常识,有效控制刑事案件和意外伤亡事故的发生。

四、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重视硬件建设

1、健全各项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规章制度,并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平时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进行抽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各项工作记录,确保医院稳定健康发展。

2、层层签订安全保卫工作责任状。年初院长分别与各科室主任、护士长签订责任状,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3、对重点要害部门要加强管理,防护设施要齐全。

五、强化医院环境管理

1、规范医院环境管理,坚决执行政府、党委、公安部以及各有关部门的规定,加强医院环境建设和各项整治工作,要协同各有关部门特别在加强医院周边的管理。医院会同有关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医院周边进行清理整顿,进一步净化医院周边的环境。

2、加强防火意识,经常对医务人员进行<消防法>和防火知识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防火意识,对重点要害部位配备灭火器械,经常检查电路和有危害地方,杜绝一切隐患,确保医院安全。

六、加强医院安全目标管理

为了把医院建成一个文明有序、安全稳定的环境。医院将根据创建平安医院的要求,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并要求医院努力实现“五无”(即无政治案件、无重大刑事案件、无火灾事故、无重大医疗事故、无重大干扰事件)的安全目标。

七、加强医院治安综合治理检查与监督工作

为了切实加强医院治安综合治理维稳、平安建设工作,医院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定期和不定期对医院进行安全大检查,真正体现“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决落实“治安一票否决”,切实加强医院的法制、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篇四:文化路社区2012年平安社区创建工作计划]

文化路社区2012年度“平安社区”创建工作,为连然街道建设发展奠定良好的社会、经济环境基础,为最终实现“平安社区”构筑和谐社会贡献力量,现作计划如下:

一、工作目标

1、积极配合连然街道“平安社区”创建,扎实抓好“平安社区”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2、坚持稳定压倒一切,吸取历史经验教训,依靠群众宣传教育群众,贯彻落实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制,防患于未然,始终保持社会,政治稳定。

3、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建立健全打、防、控一体化治安体系,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确保无违法犯罪活动发生。100%帮教好“两劳”归正人员。

4、加强外来人口管理,加强对外来人口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外来人口文明守法。

5、上下联动点面结合,构建大信访格局。以居民代表和党员联系户、社区工作人员走访为依托,全面掌握辖区不稳定因素、不稳定人员动态。

二、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建设,领导平安创建。

以“平安村创建领导小组”为幅射核心,调配好合适人选,建立健全社片、企业上联分组,把“平安创建”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确定专人负责,做到个人向分组负责,分组向小组负责,做到层层落实,并有部署检查,提升平安创建工作的领导力度。

2、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平安创建。

要依据镇政府的科学部署,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和教育活动,应人而易,对不同人群采取多样性和针对性教育、引导。同时也要加强干部的法制意识培训,促使干部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做到率先讲公德,带头树正气,全年各类教育不少于4次。

3、利用各类活动,推进平安创建。

在努力巩固创建“平安社区”成果的基础上,加强人防、物防和技防力度,落实治安防范措施,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一般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多发性案件得到有效控制“黄、赌、毒”三大丑恶现象得到有效整治,治安环境优化,积极调处各类民间纠纷,调解率100%,成功率95%以上,有效防止和减少因民事纠纷引起的非正常死亡和激化为刑事案件。

4、帮重点,抓流入,履盖平安创建。

认真做好轻微违法犯罪人员的归正人员的帮教工作,落实帮教措施,归正人员安置率达到100%,轻微违法犯罪人员好转率达到90%以上,加强暂住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暂住人口登记率100%,关心暂住人口生活,务工情况,帮助他们实现年薪年清。切实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做到平安创建无遗漏。

5、加强矛盾排查化解,掌握辖区动态。

进一步加强对矛盾纠纷的清理排查工作,不定期在辖区内进行走访,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对辖区内重点人员进行走访,通过居民代表、党员联系户及时了解社区辖区内不稳定因素。

6、强化群防群治,全民平安创建。

建立平安创建领导小组,以社区巡防队、居民小区安保人员、社区民警建立群防群治组织。注重安全防范工作,将人防、物防、技防结合,形成有效安全网,营造全民参与平安创建良好氛围。

2012年我社区将进一步统一思想,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大力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抓好本职推动全局,为连然街道建设发展奠定良好的社会、经济环境基础!

综治工作心得体会
矛盾排查调处制度 第七篇

[篇一:综治工作心得体会]

为确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的贯彻落实及加强学习宣传的要求,我所组织开展一次学习宣传<条例>的活动,通过此次学习,更加牢固的树立“围绕发展抓稳定,抓好稳定促发展”的思路,以综合治理创建工作为载体,大胆探索,开拓创新,年年都有新举措,岁岁都上新台阶,形成了党政齐抓、部门协作、全员参与、上下联动、纵横协调的综治工作格局,一年来,本人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依法治国方针为指导,认真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综合治理工作任务,fǔ 部门的职能划分越来越细,管理方面也存在越来越多的漏洞。综治部门的成立和运作正好承担起了这样一个功能:整合、协调、利用社会资源来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添补政府管理和服务方面的缺失、不足甚至是空白。例如,北京奥运会、国庆六十周年庆典期间,首都综治机构就积极协调职能部门,广泛联系发动群众,主动作为,确保了庆典活动的顺利进行。

其次,通过学习使我对全中国的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形势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和认识。公安部副部长张新枫同志和中央维稳办副主任夏诚华同志的报告全面、细致地分析了当前我国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中央综治委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武冬立同志和中央综治办协调室巡视员季勤同志就如何做好当前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和刑释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做了既生动又深刻的报告。通过聆听他们的报告,使我拓展了思路,开阔了眼界,深化了认识,理清并实际回答了工作以来的一些疑惑和问题。通过学习和思考,使我对新时期新阶段如何进一步加强综治工作有了一个明确的思路和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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